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发展研究7篇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发展研究 县残联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及2021年工作计划 在省市残联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发展研究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发展研究
联十三五及 2020 年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及 2021 年工作计划在省市残联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xx 县残联各级残疾人组织认真落实 xxx 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在“十三五”期间积极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在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扶贫攻坚、维权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残疾人事业驶入快车道,残疾人幸福指数得到极大提升。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完成情况
(一)注重基层和基础,强化队伍建设
残疾人组织是开展残疾人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和组织保障,是联系广大残疾人的重要纽带。十三五期间,成功召开了 xx 县残疾人第五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县残联的换届工作,同时完成了残疾人各专门协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了基层残联的组织建设工作,配备了基层残疾
人专职委员 xx 名,充实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全县残联系统建立了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甘于吃苦奉献、热心残疾人事业的干部队伍,为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 织保障。
(二)注重康复和托养,提升服务水平
康复工作是残疾人工作的永恒主题。十三五期间,县残联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残联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要求的精神,经县政府残工委会议研究,出台了
《xx 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段由 0-6 岁放宽至 0-10 岁。五年来,为 xx 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共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xx 余例;为 xx 余名残疾人免费配发轮椅、拐杖、助听器、手机、盲杖等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为 xx 余名低视力患者适配助视器;为 xx 余名肢体残疾人开展假肢装配;为 xx 余名精神残疾人实施免费服药等康复服务活动。同时,积极协调
医疗、卫计等部门开展出生缺陷预防、残疾预防宣传等工作,有效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大力实施阳光家园救助、居家托养和日间照料等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心理咨询等个性化、专业化的居家托养服务。五年来,为 xx 名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和日间照料服务。
(三)注重精准扶贫,强化民生保障
切实夯实帮扶责任,提高帮扶成效,选派得力的工作队驻扎基层。组织干部职工“一对一结对帮扶”,深入家庭走访慰问达 2500 多人次。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医保社保、意外伤害保险政策,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重度残疾人基本养老和居民医疗保险政府代缴政策全面实施,两项补贴全面提标。确保了在脱贫工作迎中央、省检中获得了满分。截至目前,全县共有 5882 名残疾人享受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315 名残疾人享受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年为全县所有持证残疾人代缴 100 元档次的养老保险;从2017 年开始为全县所有重度残疾人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每年为全县 2.6 万余持证残疾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全县残疾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累计 500 余万元;750 名残疾人享受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343 名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全县残疾人每年享受政策资金达4000 余万元,补齐了全面脱贫的一块短板,为实现
小康路上一个人不能少奠定了基础。
(四)注重服务提质,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
多次组织开展下乡办证,上门评残,送辅助器具下乡活动。每年组织辅助器具下乡服务活动,十三五期间,累计送辅助器具下乡 2000 余件。2020 年开展了“春雨行动”精准扶贫集中下乡办证服务活动。从 4 月 7 日至 20 日累计开展12 天,覆盖全县 19 个乡镇,累计办证 1421 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 254 个。十三五期间,我会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下乡办证,上门评残精准服务活动,累计下乡办证 2407 个,2020 年 7 月 20 日起,实现了残疾证邮寄到家,打通了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大力支持 xx 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送教上门,十三五期间,送教上门累计 15000 学时,惠及中、
重度残障儿童 318 人。全面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工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开展顶层设计和决策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五)注重教育就业,破解入学就业难题
大力实施残疾人教育提升计划。加大 xx 特校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全县特殊教育,积极推进随班就读,提升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入学率。实施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三免一补”政策。五年共为 300 余名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残疾学生实施“三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残疾人高中生、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高中、大学的资助政策。五年共对 450 名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人高中生及残疾人家庭高中生、省特教中专生学生进行资助。加大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全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 1331 人。加大残疾人实用技术和残疾人职业技能的培训力度,五年共举办了电子商务、盲人按摩、服装制作和中药材、果树种植、生猪、山羊养殖等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班 30 期,参训人数 3114 人;输送 34 名残
疾人到株洲进行盲人按摩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全县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涌现出了唐慧、肖守芳等一大批残疾人创业的先进典型。大力实施残疾人精准扶贫和“阳光增收”“连千村帮万户”等扶贫工程。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程,全面完成年度扶贫任务,五年共投入扶贫资金 750余万元,扶持残疾人创业、扶贫示范(省市县三级)
基地 180 余个。
(六)注重发展文体事业,促进全面进步
残疾人体育工作成绩辉煌。全县残疾人运动员在残奥会、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省运会等国内外各大赛事上共夺得了 21 金、8 银、3 铜的好成绩,涌现出了欧阳静玲、史逸婷等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向全世界展示了 xx 儿女不畏强手、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为祖国为家乡赢得了巨大的荣誉。残疾人文艺工作精彩纷呈,残疾人文艺生活不断丰富。县残联多次组织选送残疾人声乐、器乐、舞蹈、小品、摄影等节目积极参加省、市文艺大赛,并取得较好成绩,舞蹈节目《拥抱阳光》获得全省第八届残疾人文艺汇演第三名。
(七)注重信访维权,确保大局稳定
规范和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站建设,聘请专业律师开展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免费帮助残疾人解决了劳动赔偿、子女入学、人身伤害赔偿等维权问题,成功调处纠纷 50 余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00 余人次,法律援助 20 余起,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县残联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 2800 余人,未出现越级上访事件和赴省进京上访现象,来信来访办结率、满意率 100%,确保了全县残疾人群体大局稳定。
二、2020 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一是思想建设进一步增强。通过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和专题学习等形式,集中学与自主学相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最新理论成果,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历史、坚定党的初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全面推进思
想建设。二是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等题材影片,以案说法,不断打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党员谈心谈话,规范上下班等日常纪律,机关作风进一步巩固。三是意识形态工作建设进一步提升。党组一如既往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纳入年终综合考核目标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主题党日、会议部署、集体学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注重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的监测和防范,倡导党员干部文明上网,加强网络谣言的鉴别能力,掌握网络意识形态的主动权。
(二)疫情防控常态化持续进行。积极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政策指令,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了《xx 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动员基层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参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工作的通知》,积极指导基层残
联疫情防控工作。1 月 30 日,县残联积极落实县指挥部第 2号令,分四班连续三天对帮扶的东塔社区六网格 33 栋 63 个单元进行排查走访,共走访户数 520 户,发放我县《致回乡农民工朋友倡议书》600 余份。自 2 月 10 日起,成立了由全体干部职工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东塔社区欧阳海路上饶新村入口处设立了疫情监测点,每天派出四名成员站岗值班,确保网格疫情防控工作平安有序推进。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以来,我会在办公大楼入口处安装了红外线测温仪和健康码扫码牌,对出入人群进行体温监测并对体温异常情况进行登记。节假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未出入疫情风险地区。
(三)“六稳六保”工作稳步落实。根据《xx 县 2020 年“六保”工作实施方案》(桂办字〔2020〕18 号)文件精神,我会六稳六保工作重点是抓好保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为此,我会进行了积极部署,推动我会“六稳六保”工作稳步落实。
1、创新推进,就业创业保障到位。一方面在依托市残联进行职业培训的同时,我会创新开展我县 2020 年“农村
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首次以“基地+农户”的方式,在舂陵江镇、欧阳海镇、荷叶镇进行试点,与 xx 湘嗡嗡养蜂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助残合作协议,为贫困残疾人教授养蜂技术,进行一年的技术跟踪服务并统一回购中蜂蜜。培训合格后,县残联给参加培训的 120 名贫困残疾人每人发放 3 箱中蜂和辅助养蜂工具,让学员实现从技术输入到技术输出的转变,走向从掌握技能的输血到就业创业的造血之路。另一方面,我会积极开展残疾人创业示范基地指导工作。通过实地考察、政策支持等方式,指导残疾人创业示范基地 15 个,通过年底实地核查后,可给予每个创业基地扶持资金 2—5万元。对 28 名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发放 1 万元/户的创业扶持资金。落实省市残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稳岗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要求,为10家盲人按摩店发放房租补贴3000元/家,共计 3 万元(其中市级资金 1 万元直接由市残联支付)。
2、真抓实干,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做好《xx 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截至目前审核通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315 人,审核通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5885 人;二是落实残疾人教
育资助政策,截至目前审核通过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教育资助 52 人,残疾人高中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高中生教育资助 81 人。三是全面落实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和为持证残疾人代缴 100 元/人/年养老保险政策。四是提档落实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从 2015年开始,我县每年为全县所有持证残疾人购买 20 元/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众多残疾人家庭因此受益。今年,面对承保公司的要求,为了确保政策的可持续性,我会经过多次汇报,向县委县政府争取将参保标准提高到 30 元/人,保障了我县残疾人的利益。
3、稳步实施,康复工作保障到位。一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今年市残联分配的任务数为 75 个,4 月份我会经过逐一入户核查,核实符合改造的贫困残疾户共 103 户。并于 10 月进行了改造实施和验收。二是落实精准康复服务政策。今年,我会大力推进“0-10 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数为 145 人,截至目前 195 名听力、脑瘫、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接受了康复治疗,超额 122%完成。三是落实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政策。全年为 552 名精神残疾人提供 600 元/人/年免
费服药政策。四是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政策。8 月 25 日全国残疾预防日当天,我会为 50 名听力残障者免费精准适配助听器。10 月 17 日全国扶贫日,开展送辅助器具下乡活动,为舂陵江镇残疾人现场免费适配残疾人辅助器具 95 件。我会全年为贫困残疾人适配各类辅助器具 2465 件。
(四)助残扶贫工作提质提效推进。今年我会大力开展残疾人下乡办证活动。2020 年我会率先在全市开展了“春雨行动”。从 4 月 7 日至 20 日,组织县人民医院鉴定科医生上门办证,免费鉴定,打通了残疾鉴定这一最大难点。“春雨行动”累计开展 12 天,覆盖全县 19 个乡镇,累计下乡办证1421 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 254 个。为进一步提高便民质量,从 7 月 20 日起,我会通过多方争取,实现了残疾人证由邮政快递邮寄到家,送证上门,最大力度地实现了让残疾人群体真正只跑一次。同时,我会积极落实各项扶贫举措。一是扎实开展扶贫日走访慰问活动。每月 1 日和 15 日坚持到欧阳海沙溪村和舂陵江栗增村开展扶贫走访慰问。二是大力支持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活动。4 月 27 日,县残联驻欧阳海镇沙溪村工作队为贫困户送鸡苗,5 月份,工作队积极筹划开展了贫困残疾人微服务活动。三是积极部署残疾人
脱贫质量“回头看”问题清零行动。针对部分残疾人存在未办证和未享受政策的情况,我会一方面积极开展下乡办证和上门办证服务活动,有效解决了...
篇二: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发展研究
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五发展规划县残疾人事业十三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XX 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 、 《XX 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和《XX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1—2015 年)》 ,特制定本规划。 一、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时期,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制定配套文件 X 个,一系列涉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保障的特惠政策得以实施;助残惠残项目纳入县政府“实事工程”实施,进一步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组织建设得到健全和加强,创造了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 《XX 县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 年)》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X 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X名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得到资助圆梦大学,残疾学生的高考录取率达到 X%;X 人次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技能培训,X 名残疾人通过多种形式安置就业,全县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 X%以上;X 多名残疾人通过扶持脱贫;X 名特困残疾人在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享受特困经济补助,X 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X 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或居家安养;X 户特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得到修缮改造;X 人次的残疾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得到大病医疗救助;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有效落实,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设施一流、功能完备;通过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地减少了残疾的发生;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趋活跃。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参与社会生活能力不断增强,在各条战线上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十二五”时期的五年,是我县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的五年,五年的成就为“十三五”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还相对薄弱,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相比还存在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服务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也是残疾人
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与全县人民一道迈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二、 “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科学规划、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要求,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的、最直接的、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保障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建共享小康成果,实现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满足残疾人生活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确保残疾人享受普惠特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缩小差距、加快发展。进一步缩小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残疾人服务能力建设与残疾人的需求之间的差距,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
展之间的差距,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建设残疾人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全县残疾人事业,政策、资金、项目向山区、农村倾斜,予以重点扶持,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全面发展。 ——坚持依法推进、维护权益。完善政策制度,促进残疾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 同时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 形成残疾人事业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 ——坚持创新机制、打造特色。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载体创新,打造特色品牌,形成良好的创先争优氛围。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 XX 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具有 XX 县特色、比较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率先实现残疾人生活达到更高的小康水平。 ——实现全面共享。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达到更高的小康水平,全县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每年提高 X 个百分点以上,促进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健全两个体系。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托养、文化体育等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加强基层组织、基本队伍、基础设施、基础信息建设,做到“六有” :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残疾入托养示范机构、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服务体系。 ——依法维护权益。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XX 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按照 XX 省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康复、无障碍建设等政策法规,结合 XX 县实际,依法维护残疾人各项权益,消除歧视,使广大残疾人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尊严。 ——优化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广泛开展残疾人自强和扶残助残活动,提高残疾人社会参与率;创建成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 ,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环境。 三、 “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以率先实现残疾人生活达到更高的小康水平和“六个所有”为主要目标,以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和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为主要抓手,实施好“十大助残行动” 。 1、生活保障行动。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以完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制度
为重点,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交费部分由政府按规定给予补贴。完善残疾津贴制度。残疾人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人均年收入 80%以上。
2、医疗康复行动。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为目标,以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及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为重点,以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保障, 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水平, 扩大医疗康复服务范围。所有残疾人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交费部分由政府绐予全额补贴。实行重度残疾人惠民医疗优惠政策,完善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体系。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社区普遍为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服务。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症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率达到 100%。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残疾儿童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3、托(安)养行动。以镇、社区为骨干,以居家服务为基础,大力推进残疾入托(安)养工程,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对全县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做到应托尽托;为轻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提供庇护服务。
4、助学行动。以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优质免费教育为基础,以残疾人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为拓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大学就学资助达到 100%。 5、就业创业行动。以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为基础,以发展个体就业、农村种养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培训服务为重点,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每年稳定 X 名以上残疾人就业。为有就业需求的所有残疾人开展职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6、小扶贫行动。以低收入残疾人增收为重点,以残疾人共奔小康为目标,加大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建设 X 家以上省、市、县级扶贫基地,安置残疾人 X 名以上,辐射带动残疾人家庭发展种养业、个体工商业、服务业和加工业,增加收入。 7、X 宜居行动。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为目标,以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为基础,以无障碍设施进家庭为拓展,确保所有残疾人安居宜居。 8、文体行动。以公共服务为基础,以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和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为重点,以残疾人文化阵地、团队建设和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为突破,推进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参与率。建立残疾人文化、
体育健身阵地,培育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园地。全县有能力、 有需求的残疾人对文化、 体育活动的需求普遍得到满足。县级电台开设残疾人广播专题节目,电视台开设手语新闻节目。 9、维权行动。以普及残疾人法律知识、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为目的,以普遍开展法律援助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面向残疾人的经常性法律援助机制,确保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应助尽助” 。 10、志愿服务行动。以招募、培训志愿者为基础,建立助残志愿者注册制度,加大推进社会助残力度。全县注册的助残志愿者达到 X 人以上。每年培训窗口行业手语服务人员X 名以上。 四、 “十三期的主要工作和保障措施 (一)社会保障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与需求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救助、津贴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逐步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和住房救助制度。
3、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鼓励、帮助非全日制就业、个体就业、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将登记失业的残疾人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给予免费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的服务。 4、全县残疾人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享受县惠民医疗优惠政策。将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和特殊医疗需求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逐步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实施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以及新生儿基本病种免费筛查、监测和信息报告制度。 5、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制度。为贫困及重度残疾人免费配发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对贫困及重度残疾人家庭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给予适当补贴。 (二)康复 1、县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指导、培训、辐射和服务作用。 2、县内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建立完善康复医学科室。
3、深化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创建成果,以残疾人及家长康复知识、康复技能培训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普遍开展“居家康复服务” 。健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建设示范康复站。
4、全面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行免费抢救性康复治疗训练, 保障 6 周岁以下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入康复机构训练。 5、深入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完善政策,加大投入,扩大覆盖面,帮助有需求和适应指症的所有残疾人得到助行、助听、助明等康复。 6、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器材。 7、将康复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康复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培训教材、教学的重要内容,到 2017 年,康复机构的专业人员和社区医务人员普遍接受一次康复专业培训。 8、加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康复服务工作体系,提高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 9、继续开展轻症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和重症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工作。 (三)教育 1、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9]41 号),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将特殊教育纳入教育督导制度和政府教
育评价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2、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
篇三: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发展研究
dquo; 十三五 ”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残疾人事业重点内容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残疾人小康进程加快推进;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二节 主要目标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 理补贴覆盖率(%)2020 年 >95;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80。
第三章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第一节 制度框架
第四章
基本公共教育
第一节 重点任务 ——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普惠性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地方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第五章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第一节 重点任务 ——职业培训。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打通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发展通道。
第六章
基本社会保险
国家构建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本领域服务项目共 7 项,具体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第一节 重点任务 ——社会保险政策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继续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推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逐步实现省级统筹。结合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第七章
基本医疗卫生
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本领域服务项目共 20 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药物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 重点任务
——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重大疾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提高对传染病、慢性病、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的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加强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血站、卫生计生监督能力建设。提高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疑难病症防治能力。支持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病、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
第八章
基本社会服务
国家建立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应的物质和服务等兜底帮扶,重点保障特定人群和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与平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本领域服务项目共 13项,具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老年人福利补贴、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基本殡葬服务、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
第一节 重点任务 ——社会救助。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逐
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合理确定救助供养标准,适度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救助制度的衔接。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社会福利。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能力,加快社区居家养老信息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面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第二节 保障措施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医养结合设施和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荣誉军人休养院、光荣院,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等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设备。推进无障碍通道、老年人专用服务设施、旧楼加建电梯建设,以及适老化路牌标识、适老化照明改造。积极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推广应用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
——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地区实际,建设一批县级儿童福利设施。依托现有设施资源,试点建设县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支持尚无精神病人福利设施的地市建设一所精神病人福利设施,为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养护服务。
第九章
基本住房保障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危房改造,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第十一章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国家提供适合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本领域服务项目共 10 项,具体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和保险待遇、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支持。
第一节 重点任务
——残疾人基本生活。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
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
——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社保服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按规定提供免费职业培训。落实好针对就业困难残疾人的各项就业援助和扶持政策,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辅助性、支持性就业服务等。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
——残疾人康复、教育、文体和无障碍服务。继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积极推进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 12 年免费教育。加强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规范与推广。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场所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为视力、听力残疾人等提供特需文化服务。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第二节 保障措施
——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地建设一批专业化残疾人康复设施、托养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配备基本服务设
备,推动形成功能完善、网络健全的残疾人专业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
——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强化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培训、辅助器具适配、文化体育等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助残功能,推动形成县(市、区)、乡(镇)、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基层服务网络。
——特殊教育基础能力提升。依托现有特教学校构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有机会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建设康复大学,提升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办学水平,推动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护理照料、就业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人才队伍。
——残疾人服务信息化。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依托中国残疾人服务网,搭建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鼓励支持服务残疾人的电子产品、移动应用软件等开发应用。
第十二章
促进均等共享
第一节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重点帮扶特殊困难人群。健全孤儿、弃婴、法定抚养人无力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
“ 十三五”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一、本公共教育
4
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减免保育教育费,补助伙食费,具体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予以奖补。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
财政部、教育部
三、基本社会保险
25
工伤保险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 企 业 单位、基金会、律 师 事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伤残津贴和补助、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补助等。参保人数达到 2.2 亿人以上。
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基本医疗卫生
28
预防接种
0—6 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逐步达到 90%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34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提供登记管理、随访指导服务。在册患者管理率和精神分裂症治疗率逐步均达到 80%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
五、基本社会服务 48
医疗救助
重点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救助供养人员。
低收入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除上述救助对象以外,还包括因病致贫家庭 重 病 患者。
疾病应急救助对象: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对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给予定额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 7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直接予以补助;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超过家庭负担能力的部分予以救助。医疗机构对疾病应急救助对象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
53
困境儿童保障
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等服务,落实监护责任。各地统筹考虑困境儿童的困难类型、困难程度、致困原因,完善落实社会救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民政部、财政部
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政策。
56
优待抚恤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人员
建立完善优抚对象待遇与贡献相一致的优抚保障体系,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覆盖一般群众的救助、养老、医疗、住房以及残疾人保障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中央和地方人民...
篇四: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发展研究
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121 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共建和谐幸福连州,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清府残工委〔2017〕2 号)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累计投入经费达 5500 万元,比“十一五”期间投入增加 300%,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 残疾人组织建设逐步健全。出台《连州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了残联组织建设,全市 12 个镇(乡)残联配备了残联专职干部,每个镇(乡)选聘了一名残疾人专职委员,负责镇(乡)残联和村(社区)残协的联系。173 个村(社区)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并购买服务选聘了残疾人专职委员,落实了工作补贴,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三级组织网络已建立并健全完善。志愿者队
伍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助残活动。残疾人二代证核发工作稳步推进,截至 2015 年共核发残疾人证 12550 个。
——。
残疾人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为 27111人次残疾人发放两项残疾人补贴 2552 万元,为 38 名居家残疾人提供重度护理服务,为 200 人次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 10 多万元,为 217 户残疾人投入 65.4 万元资金实施了危房改造;向 60 人次困难残疾人发放节日救助金180万元,实施扶残助困送温暖活动发放慰问金及物资110万元。出台《连州市持证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办法》《连州市白内障优待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备。
—— 残疾人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加强。按省定标准投入2400 万元新建改建占地 2600 多平方米、建筑面积 5300 多平方米的残疾人康复中心,并完善相关设施设备,目前已投入使用。投入 50 万元完成省 2012 年残疾人抽样调查和 2015年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对 12253 名残疾人进行数据采集并将信息录入系统。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完成 118 名(次)0—6 周岁肢体残疾儿童、10 名聋儿的康复训练,完成儿童肢体矫正手术 6 例,安装假肢 67例、矫型器 94 例,免费发放轮椅 380 辆、助听器 35 台、助视器 37 台,发放各类盲人生活用品 300 件、拐杖盲杖 500支,完成 200 人次盲人定向行走培训。全面实施白内障复明工作,五年全市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2504 例,其中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 1538 例,并于 2014 年成功创建成“全
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开展春季“南粤春暖”行动,推荐残疾人就业 1000 人次。建立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 1 个,集中安排就业 20 人,同时带动周边 50 多户残疾人家庭脱贫致富。举办各类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 11 期 1700 多人次。通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安置残疾人就业 280 人次,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73 万元。开展康复体育进社区活动,投入资金 90 万元建设 9 个社区康园中心并配备运行管理专职人员,确保省民生工程运行正常,充分发挥康园中心的功能作用。
——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全市建立了 1个“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推选 1 人 10 件优秀工艺作品参加国家残疾人艺术作品展览;选拔出 15 篇残疾人创作的征文参加文学竞赛。投资 10 万余元在市图书馆建立残疾人阅览室。培养和推介残疾人体育人才选拔训练并在清远市历届残疾人运动会比赛上获得优异成绩。举办两届慈善助残晚会为残疾人事业募捐筹款 10 万元。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等重大主题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得到了社会的热烈反响。
“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残疾人的需求相比,我市残疾人事业基础仍相对薄弱,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特别是农村残疾人在基本生
活、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水平低,还没跟上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康复专业人才匮乏,专业人才队伍有待加强。
二、“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聚焦农村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使更多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残疾人,促进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主要目标
到 2018 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残疾人小康进程与全市小康进程相适应。到 2020 年,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协调发展,广大残疾人步入更高水平的小康生活。
——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住房、养老、医疗、康复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生活殷实、幸福、更有尊严。
——残疾人事业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优惠政策不断健全,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托养服务模式。
——社会扶残助残活力充分激发,残疾人主体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创业创新成果丰硕。
——建立比较完善的残疾预防体系,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残疾人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受教育和就业水平继续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活跃,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
栏 专栏 1
“十三五” 残疾人 事业发展 主要指标
指
标
目标值
属性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6.8%
预期性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5%
约束性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5%
约束性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预期性
5.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100%
约束性
7.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100%
约束性
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约束性
9.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约束性
1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5%
约束性
11.社区康园中心镇(乡)建设覆盖率 100%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1. .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逐步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残疾人。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支出费用优惠、补贴,以及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旅游景点等场所免费或优惠政策,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2. 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对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优先给予医疗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健全流浪、乞讨残疾人返乡保障制度,对因无法查明身份信息而长
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妥善照料安置。
3. 完善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一至三级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最低标准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负担部分由县级政府支付。将因病超出家庭经济负担能力,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残疾人,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应急医疗救助支付后仍然困难的,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按规定优先给予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做好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工作。建立健全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补贴机制,探索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险体系和失能老年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鼓励残疾人个人参加相关商业保险。
4. 优先保障残疾人的基本住房。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等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建档立卡的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到 2018 年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5. 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重点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实施“社区康园网络”品牌连锁化战略,到 2020 年,
每个镇(乡)至少要建立 1 所社区康园中心。将康园中心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居家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逐步实现投资、运营和服务主体多元化。为盲、聋、智障等残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栏 专栏 2
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重点政策
1.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逐步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3.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逐步实现 0—6 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4.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5. 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6. 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
对一至三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予以资助。
7. 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障制度
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鼓励地方探索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医保结算、救助流程。
8. 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
对盲人、聋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等给予优惠照顾。
9. 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
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给予托养服务补贴。
(二)大力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
1. . 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按照“两评议一公示”程序将符合精准扶贫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强化分类施策和精准帮扶,政策、项目向贫困残疾人倾斜。将残疾人脱贫项目列入全市精准扶贫项目范围。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社会化生产服务和金融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参与一项养殖、种植、农业等增收项目。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积极引导贫困残疾人家庭采取土地托管或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实现家庭资产增值增收。第一书记等驻村干部将残疾人贫困户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选好配强帮扶责任人。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依托“电站入股”、“农家书屋”、“农村电商”等项目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平台。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的规范化建设。
2. 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建立和完善按比例就业奖励制度和岗位补贴制度。逐步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招录残疾人岗位,应给予放宽开考比例等倾斜政策。各级党政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空编招聘时,应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落实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进一步加大就业扶持力度。严格依法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使用。
3. 稳定发展残疾人集 中就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生产、经营、资金、物资、场...
篇五: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发展研究
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和《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实现全县残疾人高水平全面小康,依据《国务院“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宁波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象山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背景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一)现实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县以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为主要抓手,落实政策完善机制,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效。残疾人社会保障明显提高,据统计,我县有6000余名残疾人享受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政策,680余名残疾人享受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1000余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托(安)养服务,1200余名困难残疾人家庭得到救助,五年来,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1160万元。残疾人康复服务不断提升,投资近3000万元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建成运行,新增床位120张。深入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
工程,12000余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和补贴。中轻度精神、智力残疾人庇护中心(阳光家园)建设得到加强,庇护人员达到130人,五年来,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394万元。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扎实推进,举办残疾人大型就业洽谈会,286家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912名,积极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种养业培训,创建和扶持省、市、县残疾人扶贫基地16家,不断增强残疾人的社会竞争力。积极推进残疾人“安居工程”建设,36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五年来,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188万元。残疾人教育文体活动成效明显,残疾学生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助、随班就读、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得到全面落实,补助1945人次。残疾人文化艺术周、健身周等活动深入开展,残疾人运动员姚妲妮创历史佳绩,2015年全国九残会上获羽毛球混双冠军。“万名党员爱心助残结对”活动得到省政府、中组部和中残联肯定,专题片获评宁波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五年来,累计发放助学资金683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制订出台残疾人康复、维权专项政策,成功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进一步完善县政府残工委协调机制,有效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县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总体上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因老致残风险增加,残疾人数特别是老年残
疾人数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二是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步伐加快,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残疾人就业面临新的考验,残疾人收入增速放缓,与健全人相比仍存在较大的收入差距。三是城乡、区域之间发展还不平衡,城乡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比较薄弱,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尚未实现残疾人充分享受公共服务资源的目标,社会保障系统性还不够。四是精准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与残疾人类别化、个性化、多层次的需求之间还有较大差距,精准服务程度不够高,社会化助残水平还较低,政府部门分工合作、联动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仍待进一步完善。五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仍面临一些障碍,全社会对无障碍设施硬件与软件的建设要求日益迫切。残疾人仍然是社会最困难的群体之一,残疾人民生问题仍然是我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面临的“短板”之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深入实施“双突破双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建设的关键期。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我们必须充分认清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攻坚克难,找补残疾人事业发展短板,尽快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让残疾人和全县人民共同迈入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
二、“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省、市残联的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围绕兜底线、保民生、稳增收、保公平、促融合的目标,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大幅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美好、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领导体制,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评估考核体系。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齐心协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2.坚持兜住底线,精准服务,保障民生。围绕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落实普惠加特惠制度,优先保障残疾人民生。加大精准服务力度,解决好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
3.坚持城乡一体,服务均等,协调发展。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明确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和标准,推进城乡均等化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4.坚持创新引领,补齐短板,拉高标杆。推动残联组织改革,
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利用公共和社会资源,推进整合共享。同时,继续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借势借力,拉高标杆,提升残疾人主动融入意识,营造残健融合的浓厚氛围。
(三)发展目标 建立健全完善的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全面小康。2020 年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 97%以上,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的领域全覆盖、人口全覆盖、区域全覆盖。根据区域发展水平,使残疾人事业与象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持同步,使残疾人同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升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1.推进统筹发展。政府部门要树立同步发展、协调发展、统筹发展意识,加强残疾人事业人、财、物方面的投入以及政策保障。残联系统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主动把残疾人工作融入 “善行象山”、“两强两美”创建活动中去,促进残健融合的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注入正能量。同时,要大力推进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2.实现兜底保障。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全面推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扩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和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确保应补尽补、精准施补。
3.完善综合服务。加强残疾预防,有效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全力推进残疾人创业就业,保障和改善残疾人住房,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建设并发挥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专业康复设施、托养设施和庇护机构的作用,规范服务标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培育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显著提升服务能力,基本满足残疾人多样化需求。
4.保障合法权益。制定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政策法规,加大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执法检查、调研力度。建立健全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参政议政工作机制,营造切实维护残疾人各项权益的法治环境,保障残疾人诉求表达权利。畅通残疾人信访服务渠道,推动接访重心下移,促进就地解决残疾人合理合法诉求。
专栏一:
“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2020年 目标值 属性 1 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 >97% 预期性 2 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精准帮扶率 100% 约束性 3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8.5% 预期性 4 困难残疾人低保目标人群覆盖率 ≧99% 约束性 5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9% 约束性 6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9% 约束性
7 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8% 约束性 8 困难残疾人住房救助比例 ≧99% 约束性 9 城乡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比例 ≧98% 预期性 10 城乡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比例 ≧95% 预期性 11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90% 约束性 12 适龄残疾人接受“十五年”教育比例(学前和小学、初高中)
≧90% 预期性 13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 ≧95% 约束性 14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90% 约束性 15 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目标人群机构托养、庇护照料服务比例 ≧80% 预期性 16 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 ≧82% 预期性 17 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 ≧75% 预期性 三、“十三五”发展的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县残疾人工作重点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从残疾人兜底保障、精准康复、就业创业、特殊教育、文化体育、权益保障、残健融合、基层基础等八方面入手,积极实施“八大系统”工程,着力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
(一)兜底保障系统工程 1.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扩大残疾人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
尽保。对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并享受与低保家庭同等的和个人直接相关的专项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优惠待遇。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边缘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边缘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按照本县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贴。健全对因灾、因病及意外伤害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加大救助力度。
2.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发放补贴,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制定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办法,严格界定护理补贴发放对象范围,规范护理补贴发放审批流程,推动建立护理补贴发放对象动态管理制度。
3.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力度。落实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的扶持政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助。对个体就业和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补助。推动建立残疾人补充保险制度,鼓励残疾人参加商业保险,鼓励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新险种,开展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盲人按摩服务对象意外伤害险,对参加商业保险的残疾人,可给
予一定的保费补助。
4.完善残疾人住房长效救助机制。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廉租房,在租金补贴方面按经济困难情况给予适当优惠。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优先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对列入无房、危旧房改造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实行资金补助。组织实施残疾人宜居、亮居工程,进一步改善困难残疾人的住房条件。
专栏二:兜底保障系统工程 序号 项
目 目 标 要 求 1 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 1.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2.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低保政策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99%以上;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99%以上。
2 重度残疾人基本照料 重度残疾人得到基本照料,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99%以上。
3 残疾人社会保险 实施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险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98%以上;全面推行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集中就业机构综合责任商业保险计划。
4 困难残疾人基本住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救
房保障 助比例达到 99%。
(二)精准康复系统工程 1.积极开展精准残疾预防工作。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 年)》,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推进社区康复站(科、室)规范化建设,健全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加大社区康复在基层医疗卫生中的考核力度。广泛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在不断完善 0—6 岁残疾儿童信息监测机制的基础上,扩大致残基因筛查适用范围,建立“防、治、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实现精准残疾预防全程跟踪、全程服务、全程关怀,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2.健全残疾人医疗康复补助制度。严格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医疗康复项目的规定,...
篇六: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发展研究
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 (审议稿)为了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 提升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增强残疾人全面发展能力, 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根据国家、 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纲要和《宁波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特制定本规划。
一、 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 (一)“十一五” 残疾人事业发展回顾 在市委、 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上级残联的指导下,在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残疾人社会保障、 康复、 教育、 就业、 权益维护、 文化体育、 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1、 残疾人扶持政策体系更加健全 市委、 市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以及加强残疾人康复、 劳动就业、 扶贫、 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专项扶助政策。
同时在市委、 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民生的文件中规定残疾人享受特惠政策。
各县(市)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普遍制定了综合性和专项性的优惠扶持政策。
2、 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 并列入为民办事十大实事工程, 投入资金不断增加, 获益人数不断增多。
残疾人基本保障制度初步建立, 城镇残疾职工做到应保尽保, 不断加大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加大对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的补助力度, 目前, 我市持证残疾人医疗保险参保率达 9 5% 。
积极实施“安居工程”, 基本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旧房的改造、 修缮工作。
3、 残疾人康复服务创新发展 加大残疾人康复、 医疗保健和残疾预防工作。
以创建 “资源共享、 相互联动、 共同发展” 的社区康复示范区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为抓手, 以开展菜单式服务和个体全面康复为手段, 逐步实现了残疾人个性化的“按需康复” 。
经市级检查验收, 康复服务覆盖人口达 2% , 基本实现了市政府到 2010年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目标。
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单位, 康复室设置率达到 83.3% , 配备了 30 9 9名专 (兼)职康复协调员, 配备率为 9 9 % 。
全市有 2.3万多人次残疾人得到了助明、 助听、 助行、 助医服务。
市及 11 个县(市)区被全康办授予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和县。
4 、 残疾人教育就业稳步推进 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
五年来, 全市共举办各种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能培训班 17 5期, 培训各类残疾人1.7万多人次。
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 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评估促进机制, 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 加强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征收、 管理和使用工作, 残疾人的就业环境和就业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全市新安置残疾人就业 1.0 7万余名, 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 9 0.2% , 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完善规范扶贫基地建设,依托基地为残疾人从事种养殖业提供种苗、 技术指导、 人员培训、 产品销售等服务。
加大教育补助力度, 帮助 1.4万多名贫困残疾学生、 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文化教育。
5、 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加强执法检查、 视察和提案、 建议工作。
市、 县两级人大、 政协适时组织开展对残疾人工作执法检查、 调研与视察。通过提交提案、 议案, 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等 100多个提案、 建议, 解决了诸多残疾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倾向性问题。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残疾人信访、 法律援助与法律救助工作机制, 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2009年, 我市被国家司法部、 中国残联命名为全国 56个“残疾人法律救助站” 城市之一。
2010年, 市残联被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残联评为浙江省扶残助残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6、 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 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 市政府残工委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加强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圆满完成各级残联换届工作。
我市 11 个县(市)
区被中国残联确定为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县(市)
区。
深入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
加强新闻联谊制度建设, 市电台开办了“关注残疾人” 节目, 电视台每周制播“手语新闻” 栏目, 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残疾人事业及重大活动。通过组织全国助残日、 残疾人十佳自强之星、 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残疾人文化艺术周、 残疾人运动会、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等活动, 扩大残疾人事业的影响。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健全完善。
全市综合服务设施建筑总面积达10.54 万平方米, 其中市本级2.57 万平方米。 残疾人托(安)
养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通过扩建和兴建托养机构, 依托敬老院、 福利院和居家养老中心, 全面开展残疾人托(安)
养服务; 通过民办公助、 购买服务等创新形式, 改善托(安)
养条件, 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目前, 4 808名生活不能自理的一级重度残疾人得到托(安)
养服务。
(三)
残疾人事业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根据全国第三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 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 35.5万人, 占全市总人口的 6.36% 。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是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 残疾人的收入水平与我市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还有一些残疾人及家庭生活较贫困, 实现广大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的任务还较艰巨。
三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 充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 标还有一定距离, 为方便残疾人工作、 生活、 娱乐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还不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需要。
三是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
和残疾人维权意识有待加强, 残疾人工作的体制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理解、 尊重和扶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 还未形成全社会助残、 帮困的共识。
残疾人在就业和生活中受歧视现象还时有发生。
四是残疾人群体自身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这些矛盾和问题, 我们需要深入研究, 认真对待。
三、“十三五” 发展的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我市“十三五”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贯彻市委“六个加快” 战略, 按照中央、 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精神, 结合宁波市“十三五”发展目标, 始终坚持科学发展、 率先发展、 和谐发展, 坚持缩小差距、 协调发展、 共享小康、 走在前列, 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心, 以提升和改善残疾人就业和生活状况为根本出发点,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立足点, 争创“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努力把我市残疾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 关注残疾人的物质和精神需要, 切实保障残疾人的经济、 政治和文化权益, 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残疾人。
——坚持依法推进原则。
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 进一步完善扶持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体系, 使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到有法可依, 有政策支持。
——坚持率先发展原则。
以改革的精神、 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作风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率先做到发展全方位、 特惠全覆盖、 服务有标准、 社会无障碍、队伍专业化。
——坚持多方联动原则。
以政府为主导, 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 加强支持和扶助。
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 进一步形成尊重、 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
发展目标 建立具有宁波特色、 体系完备、 服务有效、 保障有力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体制机制, 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争取继续走在全国、 全省前列, 为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深化一项工程——着力深化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 努力使残疾人生活状况有更明显改善, 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完善两大体系——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完善残疾人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 加强残疾人的住房保障。
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搭建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能力。
建设三支队伍——着力抓好残疾人专职、 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造就一支恪守“人道、 廉洁、 服务、 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
体现四个优先——着力倡导人道主义精神, 加大政府服务的倾斜力度, 让残疾人群体在医疗康复、 就业创业、 托养安居、 教育文体等四方面得到优先扶持和帮助。
提升五大能力——着力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 劳动能力、 学习能力、 社会参与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等五大基本能力, 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专栏 1: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
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率保持在社会平均水平的 90% 以上, 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全面达到小康水平; 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6% 以内; 农村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 适应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 的目标。
——残疾人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残疾人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 15年教育 (包括 3年学前教育)
; 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 就业和参与社会能力进一步增强; 加强宣传教育, 残疾人思想品德、 科学文化素养和心理素质明显提高。
——残疾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
残疾人参加社会活动比
例逐年提高。
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要有残疾人代表, 在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参政议政作用更加明显; 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力争在国际和国内残疾人文化、体育、 职业技能等重要赛事上取得更大成绩, 为宁波文明城市建设增光添彩。
——残疾人基本权益更受保护。
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更加完善, 并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法律援助、 法律救助和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 对损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 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残疾人事业发展更受关注。
加强社会宣传, 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 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为残疾人的工作、 生活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
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 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残助残活动。
三、 “十三五”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程 按照国家和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要求, 以“两个体系”建设为核心, 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 基本住房保障和九年义务教育为目标, 着力实施“八大阳光助残行动” 和“八大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专栏 2:
八大阳光助残行动 1、 阳光保障行动。
以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障制度为中心, 以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和残疾人补贴制度为突破口, 以完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为重点, 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2、 阳光康复行动。
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
和康复服务” 为目标, 以全面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为首要任务, 以拓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基本医保项目为重点, 以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纳入基本医保为突破, 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保障水平, 扩大医疗康复服务范围。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实现应保尽保; 建立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制度, 提高救助水平。
3、 阳光托养行动。
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 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的残疾人托(安)
养服务体系, 推进与养老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努力使全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人人享有托(安)
养服务。
4 、 阳光扶贫行动。
以帮扶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增收为重点, 通过多种形式, 多方联动, 加大扶贫帮困的力度, 努力帮助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致富。
5、 阳光安居行动。
努力改善残疾人家庭的住房条件,以廉租房和危房改造为主要手段, 优先保障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6、 阳光助学行动。
以残疾人及其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为基础, 以学前教育和高中段教育、 职业教育为重点, 鼓励接受高等教育, 加大残疾人及其子女就学的帮扶力度。
7 、 阳光就业行动。
以创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 以就业培训为手段, 以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为重点,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 拓展就业渠道, 鼓励残疾人就业, 力争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9 0% 以上能够就业。
8、 阳光志愿行动。
积极招募和培训助残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慈善组织的作用, 以医疗服务、 法律服务、 生活服务、 教育服务等为主要内容, 努力形成助残帮困的良好社会风尚。
专栏 3:
八大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 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工程。
通过新建、 扩建、 改建,各县(市)
区建设一所规范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总面积达到 15万平方米, 新增 4 .5万平方米, 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和拓展, 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2、 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工程。
各县(市)
区要建成符合标准的残疾人专业康复指导中心, 各乡镇(街道)
和村(社区)
要依托卫生院和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规范的康...
篇七: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发展研究
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 XX 省委、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 (X 发〔2014〕59 号)
、 《中共 XX 市委、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X 发〔2015〕8 号)及《中共 XX 市委、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X 发〔2015〕11 号)精神,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建设幸福 XX、实现富裕安康的奋斗目标相适应,根据《XX 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和《XX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发展纲要》 ,制定本纲要。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残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 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我市圆满完成了“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的各项任务指标,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经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市 2.3 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免费为 1679 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安装普及型假肢 133 例;聋儿语训 38 人;扎实推进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 93%,资助 394 名贫困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免费为 450 多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种养技能培训,新增 526名残疾人就业;有 9235 名残疾人纳入实名制最低生活保障,为251 户残疾人进行了危房改造;残疾人事业宣传、文体工作成绩显著。 “十二五” 期间, 我市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基础服务设施比较薄弱, 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与服务能力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 部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以及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权利未能得到切实保障, 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亟待改善, 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抢救性康复等方面仍面临不少困难, 发展残疾人事业依然任重而道远。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幸福 XX 的关键五年,也是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迈向小康社会。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幸福 XX 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
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残疾人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保障,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幸福 XX 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水平。
——建立起覆盖城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 残疾人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全面贯彻实施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 依法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
——建立比较完善的残疾预防体系,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
——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弘扬人道主义,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营造更加和谐有利的环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各级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残疾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 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引导、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
2.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先行先试。按照统筹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发展与环境,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残疾人需求,采取针对性的政策促进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注重残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的实际问题。
4.坚持落实普惠、突出特惠、讲求实效。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优先落实到残疾人;使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制度性保障。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城乡残疾人普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住院医疗再保险。
——落实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 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将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残 1‐4 级、智力残 1‐3
级)及一户多残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实名制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逐步建立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贫困残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由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住院医疗再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和特困残疾人, 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对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将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稳步提高待遇水平。
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对仍有困难的给予救助。
2.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对贫困残疾人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渠道解决的康复费用予以补助。
3.落实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制定落实机动轮椅车燃油费补贴、生活用电费用、挂号费、诊费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康复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康复管理、康复技术指导和康复服务网络,
构建与政府公共服务责任相适应的康复保障机制。
——到 2020 年,全市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使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康复救助措施,为全市 8000 名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
政策措施:
1.以残疾人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构建公办与民办并举的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心理康复、社会康复,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等康复服务。
2.建立完善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加大对残疾人康复事业的经费支持力度,对贫困残疾人实行实名制康复救助。
3.加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设,全方位开展康复服务。康复中心开设听力言语残疾、脑瘫、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供应服务。
4.充分利用和整合社区资源,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在镇(街道)建立社区康园中心,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工疗娱乐、心理辅导、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到2020 年,全市 90%以上的街道和中心镇建有社区康园中心并形成网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要根据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设置康复室,开展医疗康复。依托社区康园中心、康复室
组织开展居家康复服务, 为残疾人提供家庭康复病床、 功能训练、精神病服药指导、居家无障碍改造、康复护理、外展活动、心理疏导和上门随访、康复咨询等服务。
5.加大对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组织 235 名康复人才参加 XX 市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培训。为基层康复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服务。
6.开展评估、验配、居家无障碍改造等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 180 户残疾人家庭进行居家无障碍改造和 2000 名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
重点工程:
1.实施“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入托医治工程” 。通过 XX 市重性精神病托养所对回乡精神病军人、城乡流浪“三无”精神病患者及重性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入托治疗。
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 500 人。
2.实施“爱心助行工程” 。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为全市2000 名以上的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配送轮椅和免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实现全市贫困肢体残疾者爱心助行全覆盖。
3.实施“爱心复明工程” 。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为全市1000 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实现全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全覆盖。2020 年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
4.实施“学龄前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工程” 。利用上级残联下拨专项经费,为全市 70 名 7 周岁以下贫困脑瘫、聋
儿、自闭症和智障儿童免费提供系统机构康复训练服务,实现我市四类贫困学龄前残疾儿童免费机构康复训练全覆盖。
5.实施“贫困低视力患者免费助视工程” 。为全市 250 名以上贫困低视力患者免费配验助视器, 实现全市贫困低视力患者免费助视器适配全覆盖。
(三)教育
主要任务:
——逐步对 0‐6 岁的残疾儿童实施学前康复教育。到 2020年,全市残疾儿童接受 3 年学前教育(含专门机构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的比例大幅提高。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 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2020 年,入学率达 95%以上。
——大力发展残疾人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 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
政策措施:
1.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和支持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实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帮助具有普通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在普通幼儿园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2.着力普及残疾人义务教育。
加快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对适龄轻度残疾儿童推行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3.加大教育救助力度。
完善残疾学生的助学政策,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
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享受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资助政策。
(四)就业
主要任务:
——实施实名制动态管理, 大力促进残疾人充分、 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 935 名,农村稳定在业残疾人 2.8 万名。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规范化就业服务,为 650 名有就业培训要求的残疾人提供技能培训。
——扶持 50 名残疾人个体创业。
政策措施:
1.切实抓好残疾人就业工作。通过集中安置、按比例安排、劳务输出、个体从业等多种形式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做好按比例就业年审和保障金征收工作, 对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采取法律手段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
2.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调查,开展进家入户普查工作,造册登记,掌握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情况。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和就业水平。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实用型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残疾人职工在岗技术培训,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和劳动能力评估。选拔、 推荐残疾人参加上级残联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和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
4.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5.加强盲人按摩技能培训,促进盲人就业。通过 X 城黄仔盲人按摩中心免费开展盲人按摩技能培训,帮助盲人实现就业。组织盲人参加按摩资格考评,提升盲人职业技能。
6.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业、家庭服务业和其他增收项目,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五)扶贫
主要任务:
——加大帮扶力度, 扶持 6000 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提高发展能力。
——实施对残疾人的就业扶贫项目, 帮助 235 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带动 1000 名残疾人脱贫。
——继续实施“安居工程” ,改善 200 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XX 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6‐2020年)
》 。加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与扶贫开发政策扶持的有效衔接,明确数量,分类实施,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贫开发对象,重点予以扶持。
2.做好残疾人贫困户状况调查,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做到户
有卡、村有册,并建立数据库。
3.大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合理设置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使经过培训的残疾人至少掌握 l‐2 门实用增收技术。强化培训后的就业扶助,实行实名制管理和动态跟踪服务。
4.扶持 1000 名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
5.将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全市扶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重点工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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