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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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4篇“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贿选导致村官犯罪情况调研——近年来花都区检察院查办农村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分析汤志杰摘要当前,村官贿选导致犯罪的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4篇,供大家参考。

“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4篇

篇一:“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导致村官犯罪情况调研——近年来花都区检察院查办农村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分析汤志杰摘要当前, 村官贿选导致犯罪的情况比较突出, 本文结合花都区检察院查办村官职务犯罪的情况, 分析了村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 提出可以从健全农村的民主治理和监督机制、 推行阳光村务、 提高村官待遇, 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等方面入手预防村官犯罪。关键询贿选村官犯罪作者简介:

 汤志杰,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中图分类号:

 D 9 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 0 9 . 0 59 2( 20 12)0 9 . 222. 0 2村官贿选的普遍存在经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从最早期的村官竞选凭人缘、 人情, 到后来的凭一些小实物如米、 油等, 到最近的凭人民币, 贿选的组织活动越来越严密, 手段也越来越隐秘。而显然而见的是敢于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贿选的村官并不是仅仅为了当一个官, 而是为了官背后所存在的巨大利益。

 马克思曾经讲过:

 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 资本家就敢冒着上绞刑架的危险作恶。

 在近进年来, 随着花都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区内七镇一街基本上每年都有各项工程需要向农村征地, 而每一次在农村征地, 就是村官捞钱的大好机会。

 从花都区检察院获悉, 在农村土地征用、 拆迁过程中涉农职务犯罪的案件已呈现出日渐增多的趋势, 从20 0 9 年至20 12年6 月 , 花都区院反贪局立案查处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17 件23人, 占该院所查处贪污贿赂案件的4 0 . 5%之重。

 现结合近年来所查处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情况等分析如下:一、 主要特点( 一)犯罪主体总体呈年龄段较为集中、 学历较低和单一的男性性别我区检察机关从20 0 9 年至20 12年6 月 所查办的17 件23人案件中, 犯罪主体的年龄跨度从29 岁到7 5岁都有, 但主要集中在4 0 . 50 周岁之间, 占重56%。

 从村官的具体职务上来讲, 村委会主任和社长占了多数, 有65%, 两无职务豹一般村民也占了相当一部分的比重, 占25%。

 涉案人员全部为高中以下学历, 而且均为男性犯罪, 女性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尚未发现。( 二)犯罪的动机具有明显的功利性除一般的个人贪欲外, 主要的原因是在竞选前对当选后的收入预期普遍过高, 而且大多在竞选时花费了少则十万多则上百万的贿选成本。

 当选后, 想方设法捞回“成本” 和获取巨额利润成了贿选村官的普遍犯罪动机, 这部分村官基本上都是在三年一次的换届选举中通过“拉票贿选” 的手段当选村官的, 面对利益, 特别是面对不是与村直接相关的利益诱惑更容易铤而走险。( 三)犯罪的环节主要集中在土地拆迁、 补偿方面在花都区检察院所立案查处的17 件23人案件中, 除江瑞根是在协助镇政府划拨社会捐助公益事业工程款项中索贿受贿、 庾泳泉在负责管理村民社保基金的过程中贪污社保金外, 其他所查处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都发生在农村土地征用、 拆迁和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方面, 占8 8 %之重。( 四)犯罪手段基本上都是采用虚增、 虚构承包土地合同, 虚报征地补偿项目( 特别是地上附着物一项)以及利用获得的征地拆迁信息与被征地、 拆迁补偿人员合谋抢建、 抢种以多获得补偿款项从中收受贿赂或贪污公款。

 而材官能够顺利通过征缝方工作入员重重把关而获得非法利益的重要时政背景又往往是集中在一些征地时间紧、 任务重的征地工程中发生。二、 原因分析( 一)以获取巨额不当利益为竞选村官的预期目的, 在竟选时不惜花费高额成本进行贿选是贿选村官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的最主要原因。

 贿选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金钱政治和政治腐败, 贿选成功的村官意味着获得了公共权利, 公共权利的获得也就获得了经济资源的控制权, 取得了经济资源的控制权就往往能以较低的价格获得了村内土地、厂房的租赁权, 丽且租赁的期限往往都是三十年甚至是五十年的, 而从长远的眼光来看, 因为发展的需要, 要对农村的不少土地和建筑进行征地、 拆基本上是不存在疑问, 抓住了土地就往往能够在日后的征地、 拆迁补偿中获得巨额的补偿款项, 这是不少村官贿选的“理性” 原因:

 同时, 村官敢于花费高额资金进行贿选, 最感观的事例是从实行村民自治后的几次竞选情况看, 当选的村官往往都能从短短的三年任期内得到丰硕的回报, 当了村官之后鸟枪换炮的事例比比皆是, 雨贿选的法律责任风险却凡为零风险,( 二)在征地、 拆迁补偿中村官被依靠过多, 对村官的监督过少而且制度存在漏洞从现实的客观情况来看, 如果在征地、 拆迁补偿中没有村官的参与, 征地、 拆迁补偿的效果和效率确实难以想象, 而正也是由于此, 征地、 拆迁补偿的主体( 政府或政府的下属部门)往往在实践中忽视了对村官的有效监督和管理。

 从花都区检察院所立案侦查的村官在土缝拆迁、 补偿中贪污受贿的17 件23入的案件中, 无一是政府行政部门在管理和监督中发现, 均是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和在工作中发现村官犯罪线索展开初查后立案侦查的。( 三)政府的为政理念尚未十分完善, 为村官在征地、 拆迁补偿中贪污、 受贿提供了事实上的方便之门从最近一、 二年花都区检察院查处的发生在东风日产产能扩建工程征地、 南方电网花都一郭塘线工程征地中涉嫌职务犯罪的村官来看, 无一不是征地时间短、 任务重的征地工程。

 部分村官也就抓住了征地人员的心理, 以村民不配合, 思想工作难做来拖( 下转第2 2 4 页)万方数据

 人员不懂会计业务, 不坚持原则, 也给村干部职务犯罪留下可乘所有村官知道这是一条高压线, 碰踩不得。

 在打击的同时, 要做之机。( 三)村级监督机制没有发挥作用各级组织尤其是乡镇政府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虽然实行了村帐乡( 镇)管, 但现实中我们发现, 乡镇财经所只是起到了收集保存村级帐务报销凭证的作用, 而没有对村里交来的凭证进行审核监督, 白条入帐、 支出混乱, 审批不严等问题都不过问, 财经所的监督形同虚设。( 四)咐官” 法律意识淡薄“村官” 的文化程度一般不高, 对党纪国法理解不深入, 尤其是在我国现有宗族传统因素的影响, 不少村官是依靠家族原因而出任村官的, 他们在内心里认为自己当选后, 就成了“土皇帝” , 我行我素, 欺上瞒下, 对自身的作用和责任缺少清醒认识, 致使在关键时刻, 背离了组织原则和国家法律, 走上犯罪道路。三、 积极开展“村官” 职务犯罪监督与预防“村官” 职务犯罪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治安和政治稳定, 严重影响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农村的经济发展, 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要从根本上解决“村官” 的腐败问题, 必须实行打防并举、 标本兼治的方针。

 打击是最好的预防, 要进一步加大村官犯罪的打击力度, 近几年来, 我院加大了打击“村官” 职务犯罪的力度, 查处了一批“村官” 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

 通过打击, 让( 上接第222页)好预防, 只有打击与预防并举, 惩治与监督并重. 才能收到良好效果。( 一)严格执行村帐乡( 镇)管乡镇财经所不能只是收集保存村级帐务报销凭证, 而是要对各村的所有收入进行统一管理, 要在乡镇财经所分别为各村单设一个帐户, 对各村的收入统一管理, 对各村财务实行报帐制式的管理方式, 支出由各村履行好审批手续后到乡镇财经所报帐。

 乡镇财经所要对各村交来的凭证进行审核监督, 严格杜绝自条入帐、 支出混乱, 审批不严等问题。( 二)强化村级财务制度的建立从近年来查办的“村官” 职务犯罪案件来看, 村无会计, 无现金出纳, 无财务制度无账目或形同虚设的现象十分普遍, 要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 村书记、 主任, 会计出纳分设, 要求各村做到财务帐目记录清晰, 开支合法、 审批正确。

 坚决杜绝“公章村书记、 主任随身带” , 全村账目装脑中的现象。( 三)对‘村务公开” 实行监督检查在乡镇财经所设立村级财务审计组, 将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延伸到村级组织, 定期对各村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布,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认真做好对村级的审计制度与“村务公开” 制度的密切结合, 避免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延时间以此企图获取非法利益。

 而征地工作人员往往也迫于无奈, 为能按时完成任务, 不得不满足村干部明示或暗示的非法要求, 成为村官在征地、 拆迁补偿中贪污公款的帮凶。

 而更有甚者,有的征地工作人员主动与村官合谋, 共同骗取征地补偿款。三、 应对措施( 一)大力培养村民的文化素质和民主法治意识提升村民的民主参与水平, 推进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j建立和健全农村的民主治理和监督机制, 是杜绝村官职务犯罪的根本之策。

 因为村民是村民自治的决定性力量, 但也是贿选产生与发展的源头, 较低的文化素质容易使村民形成较浓厚的小农意识,而小农意识则往使村民只贪图眼前小利而忘记长远的公共利益:民主法治意识的薄弱, 往往使村民不懂得珍惜自身的民主权利,并且缺乏主人翁责任感, 导致对贿选现象的熟视无睹。

 所以我们一定要大力发展农村的文化教育事业, 提高村民的文化水平; 其次是要组织村民加强学习有关规定, 熟识与掌握村民自治及民主的理论与知识, 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与法制观念。( 二)强力推行阳光村务, 对重大事项的村务实行两级公开公示制度一方面要求由村按照村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自行公开, 另一方面以上提一级的方式由镇政府进行公开公示。

 在重大事项的村务上实行两级公开制度可以在制度上尽最大可能减少村官权力寻租的机会。

 同时, 要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制度、 村民民主理财制度、 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切实保障广大村民的知情权、 参与权、 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要适当提高和改善村官的待遇, 让村官的待遇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出其价值, 减小村官犯罪的诱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 如何向自治的村官提供一个合理的发展平台, 已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对此, 应可参照一些国家的做法, 结合我们的国情, 在村官竞选前, 拟定一个村民接受、 竞选者也接受的村宫待遇方案。

 在村官竞选前公示村官的待遇和保障政策以及当选村官后要受到的权利制约, 让有意参选的村民在认同公示内容的情况下再决定参选, 以降低参选村民当选的收入预期。

 这样既遵从了村民自治的原则, 又在充分的讨论中制定村民可接受的村官行为, 既可减少村民的不理性行为, 也可减少在参选村官的幻想和平衡当选村官的心态, 为当选村官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心态。( 四)在政府层面上应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为政理念在征地拆迁补偿中改变粗放型做法的同时, 要适当提高征地补偿的标准和提高征地测量确认的科技含量。

 现在参与征地工作的不少工作人员还是靠“一把尺、 一张纸、 一支笔” 进行测量确认, 其中的随意性和准确性乃可想而知, 征地测量的低技术含量是能够谎报、 虚增甚至是事后随意增加不断发生的重要技术原因。

 加大对征地测量技术的投入, 使征地测量更具有准确性、 权威性, 乃是当前征地工作的当务之急:

 同时,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实体利益为代价, 征地补偿的标准并不能认为是越低越好, 应以农民能够从中获得的补偿款不低于未征地时的近期和远期利益收益为标准。

 另外, 对征地工作的期限应具有合理性, 要视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合理确定完成征地工作的期限。万方数据

篇二:“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农村犯罪调查报告 河北农村犯罪调查报告 (摘要)

 (摘要)

  张学超 张学超

  农村安则天下安。在影响农村稳定的诸多因素中,犯罪是最极端的方面。为了深入研究当前农村犯罪状况,进一步推进农村防控犯罪工作,课题组选取了农业大省——河北省做为测量点,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深入河北易县、泊头、高碑店、磁县及雄县等县(市)进行了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深度访谈。由于抽取的样本具有典型的地域代表性,因而本次抽样县(市)的犯罪状况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河北省的农村犯罪情况。

 当前河北农村犯罪的突出特点表现为五大方面:一是犯罪数量不断增长,农村犯罪形势不容乐观;二是农村犯罪以盗窃等侵财型犯罪为主,且给农民带来了一定损失;三是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不断攀升,并呈现低龄化趋势;四是交通沿线、集贸市场等地区成为某类犯罪的集中区域;五是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显现,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现象堪忧。从影响河北农村犯罪的诸因素来看,呈现综合性特征,既包括农民个体因素,也有农村社会因素。具体表现为四大方面:一是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农民仍未完全摆脱相对贫困状况;二是农村教育仍显薄弱,农民法律意识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尚有距离;三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工作机制不完善,导致犯罪多发;四是居民防范意识差,导致侵财案件多发。针对农村犯罪个体因素和社会因素的交织渗透、相互 1

 作用的特点,河北农村防控犯罪应该采取加强教育、完善机制、防打兼顾、群防群治的多管齐下的举措。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二是加强农村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三是强化基层公安机关职能,实现农村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并举; 四是健全基层组织的工作制度, 形成防控农村犯罪的合力。

  以上是“河北农村犯罪”课题组在对河北农村、尤其是对重点抽样的县(市)进行调研后,结合调查结果对农村犯罪几个方面问题的总结及思考。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 文化状况、 地理位置等方面的不同,这几个地区的农村犯罪在特点、原因和防控措施上都有所差异,因而本报告不能完全准确地概括河北全省范围内的农村犯罪问题。

 但通过对典型抽样县(市)的犯罪问题的调查分析,已经找到了关于河北农村犯罪反映出的某些普遍规律。

  2

 河北农村犯罪问题调查报告 河北农村犯罪问题调查报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08 年 10 月2008 年 10 月

  课题组成员名单课题组成员名单

 课题组长 课题组长 张学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课题参加人 课题参加人 李明琪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崔会如

 (中国司法警官学院)

 靳高风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李春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刘桂荣

 (河北大学人文学院)

 李

 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张永岗

 (河北省泊头市公安局)

 王

 龙

 (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

 阎

 云

 (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

 目目

 录录

  主报告 主报告 河北农村犯罪调查报告河北农村犯罪调查报告…………………………………. . 分报告 分报告 河北高碑店市农村犯罪调查报告河北高碑店市农村犯罪调查报告……………………

 河北易县农村犯罪调查报告河北易县农村犯罪调查报告…………………………

 河北泊头市农村犯罪调查报告河北泊头市农村犯罪调查报告………………………

 河北雄县农村犯罪调查报告河北雄县农村犯罪调查报告…………………………

 河北农村犯罪调查问卷统计报告河北农村犯罪调查问卷统计报告…………………………………………

 附录 附录 河北农村犯罪调查问卷河北农村犯罪调查问卷………………………………

 河北农村犯罪调查问卷统计图表汇总河北农村犯罪调查问卷统计图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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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报告 主报告

  河北农村犯罪调查报告 河北农村犯罪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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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农村犯罪调查报告 河北农村犯罪调查报告

  农村安则天下安。在影响农村稳定的诸多因素中,犯罪是最极端的方面。为了深入研究当前农村犯罪状况,进一步推进农村防控犯罪工作,课题组选取了农业大省——河北省做为测量点,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深入河北易县、泊头、高碑店、磁县及雄县等县(市)进行了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深度访谈。由于抽取的样本具有典型的地域代表性,因而本次抽样县(市)的犯罪状况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河北省的农村犯罪情况。

 一、河北农村犯罪调查问卷及部分抽样县(市)的简要情况 一、河北农村犯罪调查问卷及部分抽样县(市)的简要情况 (一)被调查对象基本情况介绍 为了较科学、客观地反映河北农村犯罪的基本情况,课题组在河北省范围内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1200份,回收有效问卷866份。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见下图)

 :在性别方面,有效样本数为801份,男性多于女性。在文化程度方面,有效样本为815人,其中,初中文化程度者人数最多,占44.3%,其次依次为高中文化、小学文化程度者,大学文化程度者人数最少。在年龄方面,有效样本数为775人,年龄层次较为集中的范围为18-45岁,占到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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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统计性别统计62.7%37.3%7.9%男性女性缺失文化程度统计文化程度统计20.2%44.3%8.8%5.9%26.6%小学以下初中程度高中程度大学程度缺失 (二)部分抽样县(市)的简要情况 为了对河北农村犯罪有个较全面的把握,本研究采取了典型县(市)的抽样调查方法。本次重点调查了四个县(市)

 ,分别位于河北的中部、东部和南部地区。

 河北省及抽样地区的基本情况如下:

 河北现辖11个地级市, 172个县, 50201个村民委员会。易县,位于河北省中部,总人口约55万,辖463个行政村。泊头市,位于河北省东部的县级市,总人口约56万,辖657个行政村。高碑店市,位于河北省中部的县级市,总人口约58万,辖442个行政村。雄县,位于河北省中部,总人口约35万,辖223个行政村。磁县,位于河北省南部,总人口约62万,辖390个行政村。

 由于这几个县(市)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都达到75%以上,因而在本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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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发生的所有犯罪统称为农村犯罪。

 二、当前河北农村犯罪的总体情况 二、当前河北农村犯罪的总体情况 (一)犯罪数量不断增长,农村犯罪形势不容乐观。

 为了深入了解河北农村犯罪的状况,课题组分别对执法人员和普通居民进行了“对本地犯罪严重程度的认识”的问卷,以了解民众对农村犯罪状况的主观感受。调查结果反映出河北农村犯罪形势不容乐观。被调查的864份有效问卷统计结果显示,被调查对象认为“一般严重”的占41.2%,认为“非常严重”的占19.3%,两项合计占到了回答问卷总人数60.5%;认为“不好说”的占13.2%;只有26.3%的认为“不严重”。。(见下图)。

 对本地犯罪严重程度的认识13.20%19.30%41.20%26.30%不好说非常严重一般严重不严重 根据对抽样的县(市)农村的刑事发案数和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的调查统计,同样表明,近年来,河北农村犯罪总量基本呈上升态势,而近三年刑事案件增长幅度较大。

 某县2004-2007年刑事发案数趋势图 某县2004-2007年刑事发案数趋势图

 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2004200520062007抽样县1抽样县2 7

 某县法院2002-2007年受理的刑事案件数量趋势图 某县法院2002-2007年受理的刑事案件数量趋势图 050100150200250300350200220032004200520062007刑事案件 (二)农村犯罪以盗窃等侵财型犯罪为主,且给农民带来了较大损失。

 从河北省近年的刑事犯罪情况看,多发的仍是盗窃、抢劫等侵财类犯罪,这类犯罪占全部刑事案件的70%以上。

 课题组在对河北农村居民进行的“您最担心的违法犯罪类型”的问卷中,调查结果(如下图)显示,农村居民对“入室盗窃”犯罪最为担心,占所有回答问卷人数的41.7%,其次依次为假种子(化肥)坑农、村官腐败、青少年违法犯罪等。

 让居民担心的犯罪类型统计050100150200250入室盗窃假种子坑农村官腐败青少年违法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抢劫借养殖名义诈骗其他总计 对农村犯罪被害人“曾受到侵害的犯罪类型”的问卷统计结果表明(如下图)

 ,受过侵害最多的犯罪类型为盗窃,选项人数占所有回答问卷者的54.5%,其次依次为伪劣商品(假种子、化肥等)、诈骗、抢劫等。可见,被调查的普通农村居民及受过犯罪侵害的居民在担心的犯罪类型上认识基本一致,都是盗 8

 窃居于首位。

 050100150200居民受到侵害的犯罪类型统计盗窃诈骗伪劣商品(假种子、化肥等)抢劫 此外,从抽样县的刑事案件调查也可看出,近年来,以盗窃为主的侵财型犯罪居于农村犯罪的首位。

 以泊头市为例。自2003至2007年的刑事立案中,盗窃和抢劫案件一直位于刑事立案总数的前两位。尤其是盗窃案件比例较高,历年均占到刑事案件总量的50其中2007年比2006年更是增长了13.6%。2008年第一季%以上(见下图)

 ,2007年更是达到了67.3%的高比例,而且盗窃案件在逐年增多,年均增长率为6%左右,度,侵财案件继续出现高发态势,占整个刑事发案的94%以上,其中又以盗窃案件占绝对高位,两抢次之。

 (见下图)

 泊头市近年来盗窃案件立案比例图(%)

 020406010080200320042005200620072008(1-3月)盗窃案件立案比例(%) 再如高碑店市。从2005年至2007年的刑事犯罪类型的分布看,盗窃、抢劫 9

 等侵财型犯罪占据重要位置。其中,又以盗窃案件居农村犯罪的首位。3年间,盗窃案件立案数为1523起,约占全部刑事案件立案数的60%。

 为了解不同犯罪类型给被害人带来的损害程度的大小,课题组还对农村居民进行了“哪种犯罪带来的损失较大”的问卷,调查结果如图所示,缺失的样本494份,有效的样本总数为372份。在有效样本中,“盗窃”所占比例最大,为31.7%,其次依次为“伪劣产品”、“诈骗”、“抢劫”及“人身伤害”等。可见,盗窃这一侵害公民财产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较大损失。

 哪种犯罪对您的损害较大31.70%30.10%13.70%11.30%12.10%1.10%盗窃伪劣商品诈骗抢劫人身伤害其他

 (三)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不断攀升,并呈现低龄化趋势。

 从农村犯罪的主体看,青少年犯罪占有一定比例。据对河北某些县(市)的调查显示,农村犯罪构成主体中农民青少年为数较多且比例在不断上升。如泊头市2005至2007年,公安机关抓获的人员之中,2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有一定的比例(见下图)

 。再如,易县2006年法院受理的青少年犯罪为95件,2007年达到106件,增幅达12%。这些犯罪人中,主要以男性青少年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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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泊头公安机关抓获的刑事作案人员年龄统计 0200300500100400200520062007人员总数25周岁以下人员 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就呈现出未成年犯罪人不断增多的趋势。从1995年至2002年河北全省检察机关批捕的青少年犯罪人员年龄结构可看出,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有一定比例,且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尤其是1998年这一特征更为突出。

 14周岁以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数占全部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批捕数的比例0%5%10%20%15%25%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 近年来,从河北全省范围看,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初始年龄已原来的15、16岁提前到14周岁以下,有的甚至年龄在10周岁左右。农村未成年违法犯罪与全省整体青少年违法犯罪趋势基本相同。从抽样调查的县(市)情况看,农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高峰年龄为14-17岁,其中不乏10岁左右的少年。这种低龄化趋势在少年集团犯罪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对易县的调查问卷及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均可以看出这一特点。该县青少年犯罪的高峰年龄为14-18周岁, 11

 尤以沿路跟踪对这一区域也日益显现。据统计,自2002年至2005年,威县

  ① 参见张玉太:

 《农村干部违法犯罪现象透视》 ,www.hbfz.gov.cn. 1990年以后出生的年轻人为主。如2007年易县法院审理了被告人徐亚军等三人的抢劫案,此案中犯罪人均为在校中学生。再如,2008年被河北鹿泉市告破的涉案金额50多万元的盗窃集团,涉案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仅13岁。

 (四)交通沿线、集贸市场等地区成为某类犯罪的集中区域。

 从对泊头市和高碑店的调研情况看,交通沿线、集贸市场往往成为盗窃案的高发区。以泊头市为例,农村犯罪的空间特征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交通沿线如国道、铁路沿线成为农村犯罪的重点区域。如106国道泊头段是泊头治安版图的龙尾,是易被流窜犯罪等车匪路霸势力侵扰的重点区域。2003年1月至2004年1月,在106国道路段以及武港路、富德路段先后发生了19起夜间盗窃运输车辆批量货物的重大刑事案件。为此,泊头市公安局针作出了重点布控。第二,集贸市场、商业场所等公共区域成为农村犯罪的又一集中地区。如2006年对农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6.6”系列团伙持械抢夺、抢劫案,犯罪人作案达15起之多,其选择的作案地点主要是集贸市场和沿路、沿街的小卖部、摊点。

 (五)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显现,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现象堪忧。

 课题组对河北农村居民进行的“您担心的违法犯罪类型”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选择“村官腐败”选项的人数比例虽然位居第三位,但也达到了35.3%,一定程度上说明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已经凸现。

 以河北威县为例。这是一个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占到85%以上的典型农业县。①近年来,农村职务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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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查处的农村职务犯罪案件在当年刑事案件立案总数中占有较高比例,且稳中有升(见下图)。

 威县农村职务犯罪立案比例(%)0%20%40%80%60%2002200320042005(1-5月) 村级基层组织职务犯罪主体是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等。据调查,河北村干部犯罪类型主要涉及侵占、挪用公款等财产型犯罪。主要犯罪手段包括:一是在管理村级财务收支时收入不入帐,私自截留。二是利用职权巧立招待费等...

篇三:“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占缸会面百_ 而孙当前‘村官, 职务犯罪的特点、 原因和对策——以江西省丰城市检察院查办案件为实例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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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堕墨丝摘要村一级在党和国家的组织结构中处于基础地位, 村官——这些农村基层组织人员. 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虽不是吃‘熏粮” 的政府官员, 却要做一些政府官员所从事的工作。

 他们是国家政权的基础。

 近年来,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 国家对农村建设投入的加大, 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加之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 村官掌握的资金名目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 腐败案件也随之逐年上升。

 ‘村官” 职务犯罪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 而且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干群关系, 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关键词村官职务犯罪农民利益作者简介:

 余思洋, 武汉理工大学。中图分类号:

 D 9 24 . 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 0 9 - 0 59 2( 20 11)07 - 14 l- 02一、 “村官” 职务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江南某县级市人口130 万, 共有28 个乡镇, 516 个村委会( 社区)。

 20 0 8 年, 市检察院依法查处发生在农村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 占全年立案总人数的1I%, 20 0 9 年查处2件4 人, 占14 %,20 10 年查处4 件8 ’ 人, 占29 %。

 村官中滋生的这些腐败, 大多是利用手中掌握的“财权” , 或贪污、 挪用, 把国家、 集体的财产非法转变为私有财产, 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非法谋取私利。

 然而, 随着形势的发展, 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1. 犯罪主体从个别转向共同。

 村一级的权力主要集中在书记和主任的手中。

 以前村官腐败以这两个“一把手” 居多。

 而近年来, 犯罪主体开始由“一把手” 扩展到其他村官。

 他们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和发放支农惠农资金、 土地补偿款等的职务便利, 相互勾结, 共同作案, 出现由“个案” 向“窝串案” 发展的趋势。

 如该市检察院20 0 8 年村官立案全是个案, 20 0 9 年村官共同犯罪上升为50 %, 20 10 . 年则达到63%。

 如该市王舍村书记候某和会计陈某,共同商量各挪用土地补偿款10 0 万, 从中谋取好处。2. 案发环节从村财转向外款。

 过去村官作案大都把眼睛盯着村上的钱, 随着中央对新农村建设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 财政资金投入逐年增加, 一些村官为规避群众的监督, 不是直接从农民的口袋里掏钱, 而是把目光转向贪污、 挪用从国家套取或虚报冒领、 以及农民应得但尚未给付的资金上。

 如该市检察院20 0 9年、 20 10 年查处的12名村官职务犯罪案件, 贪占的全是上级下拨的款项, 犯罪环节又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 拆迁、 基础设施建没等涉“土” 领域。3. 涉案金额, 从小钱转向大额。

 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基础建设大幅度增长, 由此而产生的土地征用款、 补偿款等越来越多, 在大额的资金面前, 一些村官经不住诱惑, 开始打起了这些钱的主意, 并且手笔越来越大。

 丰城如该市检察院20 0 8 年查处的农村职务犯罪案件, 涉案金额lO 万以上l件1人, 占当年该类案件总人数的33%, 20 0 9 年10 0 万元以上的1件3人, 占总人数的7 5%, 20 10 年则发展到挪用征地补偿款6 50 余万元的特大案件。4 . 作案手段, 从简单转向复杂。

 村账乡管前, 村官职务犯罪一般采取的是白条或开假发票直接虚报冒领, 重复报销, 侵吞公款, 手段相对简单。

 随着反腐力度的』 Ju 大, 村民民主意识的增强,犯罪手段也开始呈现多样化、 隐蔽性。

 一些村官担心个人作案容易出事, 常常串通, 共同从农民感觉不到自己是直接受害者的国家下拨资金中贪污、 挪用或套取。

 有些案件虽然案值不大, 但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 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如该市津头村五名村官, 从征用边边角角的土地补偿款中, 以长年在外打工的亲属名字虚报套取5万余元发奖金, 认为既经得起上级检查, 又没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很难看出破绽被发现, 后因其它案件东窗事发而被牵出。二、 “村官” 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1. 村委会组织软弱涣散, 村务缺乏透明度是导致村官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的规定, 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 其中包括村财务收支、 宅基地审批事项等。

 但实际上, 不少村级组织村务公开流于形式, 财务情况多年不公开或公开程度很小。

 有的只公布数字, 不公布具体事项; 有的群众知道的就公开, 不知道的就不公开; 有的将一些专项资金或工程款项单独作账, 规避村级财务公开。

 有的村委会很少召开会议, 管理缺乏民主, 透明度不够, 一些村干部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 因此该让群众知道的事情却搞暗箱操作。2. 监督乏力是导致村官职务犯罪的重要因素。

 受地理位置等条件所限, 农村权力大部分集中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任等少数人手中, 收入、 支出、 报销等全凭“一支笔” , 别人无权干预, 大事小事由其说了算。

 同时, 以前不少村级组织都没有什么资金来源, 对村级财务也没有一整套监管制度, 上级部门从不监督检查,甚至群众不告不过问, 不出问题不过问。

 实行村账乡管后, 有的乡镇只起个会计凭证的装订作用, 没有进行审查和真正的财务监督, 即使有问题也难以及时发现。

 有的乡镇没有专门的机构或组织对涉农项目、 专款进行检查, 使监管出现“真空” 。

 加之一些主14 1万方数据

 i▲笨IJ矗轧金!

 望鲎墨丝∥ 而F 兀丙丽管资金和项目的部门和机构把关不严, 对下拨的款项总是一拨了之, 也不认真跟踪核查, 这给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 大小事个人说了算的村官, 提供了贪污、 挪用的便利条件。3. “村官” 自身文化素质不高。

 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其犯罪的主观因素。

 一是文化水平层次低。

 丰城市检察院20 0 8 年以来查处的15名村官中, 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7 3%以上。

 二是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村官法制观念淡薄, 当“官” 动机不纯, 总想借职务之便满足个人私利, 遇有孳生腐败的土壤, 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如有的把村上的钱当成自家的钱, 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有的收了包工头的钱, 认为“又不是国家和村上的钱, 没什么关系” 等等, 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是违法犯罪。

 三是特权思想严重。

 在被查办的村官当中, 许多人都长期担任村干部, 有的竟达数十年之久, 这些人以对本村的经济建没作出过贡献为由, 居功自傲, 在村中称王称霸, 为所欲为, 恣意损害村民利益, 满足个人私欲。4 . 财务管理不健全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从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情况看, 发案的这些村组织普遍存在着财务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 管理松懈的阿题, 突出表现为:

 一是帐目混乱, 单据凭证不全, 不记帐或用白条冲帐。

 二是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

 有的的村级组织, 干部分工不明, 1l}{ 责不清,人、 财、 物权主要集中在村支书或村主任手中, 村上的一切事务及财务收支均由这两个“一把手” 个人说了算:

 有的村支书既管收钱、 批钱, 又管用钱, 公款、 私款不分:

 有的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会计、 出纳形同虚设。

 这种财务管理的混乱, 给“浑水摸鱼” 者侵吞公款提供了方便。

 从丰城市检察院近年来受理和查处农村信访案件的情况看, 大都反映的是这类问题。三、 “村官” 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I. 完善对“村官” 的选拔任用制度。

 要不断完善对村官的选拔任用制度, 既要克服“家族村官” 现象发生, 又要防止那些总想借职务之便满足个人私欲的人当上村官。

 要选好配强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 真正把那些能为农民办事、 真心为农民办事、 秉公为农民办事的人, 推选担任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要树立长远意识, 重视对村级组织“一把手” 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

 对一些优秀的农村青年, 可先放在一般干部的岗位上培养锻炼, 形成从一般干部到“一把手” 的梯次成长模式。

 要拓宽视野, 注重选用好外来干部, 特别是要选派高校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 充实农村干部队伍, 有计划地培养使用, 以确保村官、 尤其是“一把手” 的素质。

 同时要建立对村官法律、 法规、 政策的教育培训制度, 采取岗前培训、 短期轮训、 以会代训等方法, 不断提高村官的思想水平、 法律意识和领导技能, 强化其勤政为民意识、 依法办事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 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 从思想源头上筑起坚固的思想防线。2.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规范村务活动。

 一要完善制度, 使村级财务管理走向规范化的轨道。

 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村账乡管” 制度, 除将村财务账册及凭证管好、 审核好外, 还要帮助村级组织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账目, 使他们理14 2顺财务管理关系, 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防止出现财务管理的混乱局面。

 二要抓好落实, 使村级财务管理走向严格化的轨道。

 实践证明, 在农村实行的村务公开、 村账乡管、 民主理财等制度, 都是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制度, 只是这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 存在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而再完善的制度只有落到实处, 才能发挥作用。

 因此, 除要建立财务审批、 记账和保管相互分离、 相互制约的制度外, 还要加强上级对村级财务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 以保证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农村真正落到实处。

 同时还要将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 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 以接受群众的监督, 确保财务活动在“阳光下” 规范有序地开展。

 三要积极探索, 使村级财务管理走向科学化的轨道。

 随着国家支农惠农资金的大量投入和不断加快的农村城市化进程, 许多拨款成了不少农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 而在操作中又存在非常规性、 临时性以及使用管理的非规范性。

 要适应农村财务这一新形势的需要, 就必须积极探索。

 除要组织力量对村级固定资产、 债权、 债务进行清理, 进一步健全村级固定资产台账, 防止资产流失和管理上的混乱外, 还要建立专款拨付备案审查制度。

 有关部门向农村基层组织拨付专款, 要经过乡镇把关分配, 各乡镇不能随意扣留、 挪用。

 拨款部门和乡镇要加强对专款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以解决村级组织对专款底数不清、 使用不明的问题; 或在“村账乡管” 的基础上, 建立专项资金代理服务中心, 由乡镇统一公示发放。

 通过探索建立一些新的财务管理制度, 从而堵塞各个环节中出现的漏洞, 不让不法人员有空子可钻。3. 加强对“村官” 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首先要抓好内部髓督。村级组织要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 建立本级监督制约机制, 做到既分工明确、 各司其职。

 又相互支持、 密切配合。

 要坚持自身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发挥村民的监督作用, 提高村民参与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

 要为村民监督搭建平台, 畅通监督渠道, 坚持村内重大事务均由村民会议集体决策, 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 赋予群众知情权、 参与权、 管理权、 监督权, 把村官的日常工作置于群众有效监督之下。

 对村里的财务、 政务要采取简洁易懂的形式定期向村民公布, 涉及到国家有关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下拨情况, 如征地补偿款、 退耕还林、 救灾扶贫、 “村村通” 工程等重大资金的管理使用, 要随时向村民代表报告, 使村民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要强化上级监督。

 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村级权力、财务和涉农资金的检查监督, 定期不定期地对财务制度的落实、财务管理的规范、 村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 使村里的村务、 财务情况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

 要在落实村账乡管过程中, 及时发现村里的财务异常, 及时予以制止纠正, 并通过对村官进行定期和离任财务审计, 从源头上防止各种贪腐问题的发生。

 再次要注重联动监督。

 乡镇要将每一项涉农资金纳入视野, 定期与下拨资金的单位和部门联系, 对所有下拨资金的管理、 使用情况, 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

 当地纪委、 检察及财政、 审计部门, 也要与拨款、项目发放部门建立联席工作机制, 互相通报情况, 准确掌握信息,形成联动响应、 立体监督的格局, 从而及时堵塞各种漏洞。万方数据

 当前"村官"职务犯罪的特点、 原因和对策——以江西省丰城市检察院查办案件为实例作者:余思洋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刊名:法制与社会英文刊名:LEGN SYSTEM AND SOCIETY年, 卷(期) :2011(20)

  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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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关于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日,**县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围绕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效进行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审查调查思想理念还须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具有发现难、查处难等客观因素,一些审查调查组急于求成,存在“避难就易”思想,在重点调查取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纪违法事实时,没有穷追猛打、刨根问底,不注重深度挖掘隐藏的其他问题线索。二是审查调查业务素养有待提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标准和程序要求相对较高,其中运用留置措施办理的案件审批要求更高,相关安全保障要求更严,这些都对调查人员的办案业务素质和能力提出较高要求。从实践情况来看,不少干部在采用直接诉讼方式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方面经验明显不足,存在离开留置措施就难以突破案件的现象。三是程序手续不够规范。个别案件未严格区分纪律审查措施与监察调查措施的各自适用范围,存在混用情形。少数案件对证据的综合分析不够细致,未严格按照犯罪构成调取证据,忽视隐蔽证据的调取,导致证据链条不完整。四是重严厉惩治轻整改监督。只求办案效率忽略治本功效、只提建议不抓整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案件办结后的监督教育、以案促改、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工作力量投入不足,存在“头重脚轻”的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课题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统一指挥与协调,通过系统查、查系统的方式,掌握相关案件办理进度,指导推动解决调查取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专项评查制度。在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对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评查,定期从事实、证据、定性、程序等方面全方位评查,梳理存在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剖析原因并督促整改。三是抓好案后整改监督。监督检查部门要对审查调查部门移交的重点监督提醒事项及时跟进,实施专项监督,督促相关党组织和主管部门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整改排查,经常性地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具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举一反三、深化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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