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调研报告6篇机构编制调研报告 固工作研究2012.09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调研报告O泰安市泰山区编办主任齐红梅一、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后运行情况泰安市泰山区是泰安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构编制调研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机构编制调研报告
作研究20 12. 0 9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调研报告O 泰安市泰山区编办主任齐红梅一、 乡镇( 街道)机构改革后运行情况泰安市泰山区是泰安市委、 市政府驻地, 辖2个镇、 5个街道、 1个省级工业园区、 1个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共126 个行政村、 6 9 个社区,总面积336 . 8 6 平方公里, 辖区总人口7 6 万人。泰山区于20 0 2年、 20 11年分别进行了两次乡镇机构改革。
20 0 2年5个街道和2个镇参加乡镇机构改革,均设立“四办五中心” , 核定了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2 0 11年根据上级要求, 又对2乡个镇进行改革, 重新设立“四办五中心” ( 即党政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 平安建设办公室; 财政管理中心、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文化广电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 综合服务中心), 2个乡镇重新核定行政编制7 4 名, 事业编制7 8 名, 编制合计152名,实有人数161人。
泰山区乡镇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有:( 一)大力精简机构, 规范设置机构。
在近年的乡镇( 街道)机构改革和调整中, 泰山区按照“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 的要求, 把职能重复、 交叉或相近的机构合并, 提高了工作效率。
如将乡镇所有涉农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合并到农业服务中心。
突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 稳定是第一责任, 平安是第一民生” 的理念, 把原党政办公室的“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职责、 原经济发展办公室的“负责全镇的安全生产” 职责、 原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的“负责全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等职责” 有效整合, 新设立平安建设办公室, 切实维护好政治、团驾黧黧黧万方数据社会稳定, 确保“生活平安、 社会平安、 生产平安” 。( 二)压缩人员编制, 优化人员结构。
改革后,2个镇核定总编制由165名减为152名, 减少13名;核定的乡镇领导职数由25名减为16 名, 减少9 名。与此同时, 乡镇街道干部在年龄、 文化、 专业等方面初步得到了优化组合, 人员结构比较合理。
全区各乡镇( 街道)都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编制管理程序,机构编制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区委、 区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 , 人员编制使用管理实行年度申报制, 无论事业单位还是行政单位进人, 均先由单位提出用编申请, 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 由机构编制部门提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意见。( 三)理顺职责关系, 明确权责统一。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合理确定乡镇( 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 坚持权责一致, 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 提高了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理顺了区直主管部门派驻乡镇( 街道)机构管理体制的关系。
综合设置的“五中心” 都是由乡镇管理, 上级有关部门只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
加强派驻乡镇机构管理。
目前, 全区派驻乡镇机构的部门只有司法局一个部门, 对乡镇司法所派出机构, 实行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在实际工作中,双方加强沟通协调, 对强化基层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转变政府职能, 创新服务模式。
为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全力推进工业化、 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乡镇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紧紧
20 12. 0 9工作研究溺黼鳓麟麟黼鞫黪围绕全区“绿色发展战略” 要求, 结合全镇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中心工作, 在“农民增收、 改善民生、维护稳定、 促进和谐” 四个方面, 实现了新突破:实施“强村固基” 工程, 实现村富民强。
今年全市提出“强村固基” 工程后, 邱家店镇立足镇情, 制定了“一一三五” 的发展思路, 为全镇各村发展,指出了明确的发展思路, 各村在各位“第一书记”的带领下, 逐步理顺了路子, 制定了明确的工作措施, 不断推进“强村固基” 工程的开展。
推进“三新”工作, 不断改善民生。
围绕民生工作, 提出“新农村、 新农民、 新形象” 的推进目标, 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改善村居环境, 繁荣文化生活, 不断提高村民幸福指数。
打造“石敢当” 工程, 切实维护稳定。增加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三防” 保障网络, 实现全镇全程监控。
成立群众之家, 化解社会矛盾, 改善干群、 群群关系, 为全镇发展提供稳定环境。
加强“三资” 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
成立“三资” ( 资产、 资源、 资金)1管理工作小组, 建立公章监管制度, 形成“三公” 督查机制, 用完善的制度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健全服务平台, 创新服务方式。
建立健全了区、 镇、 村( 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
把区、 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政府管理服务的重要平台, 实行“一站式服务” , 完善窗口服务、 业务受理、考核评比等制度, 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目前两镇已建成村( 社区)服务中心21处, 切实提高了服务水平, 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
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 实行党务公开制度, 定期公开党员群众关心的各项工作。通过机构改革, 促进了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问题二、 乡镇( 街道)机构编制管理目前存在的( 一)乡镇( 街道)机构实际设置中仍然存在私设机构现象。
在20 0 2年、 20 11年的乡镇机构改革后, 所有乡镇( 街道)都按要求设立“四办五中心” 。
但在实际运行中, 随着近年来全区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 各个乡镇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不断增大, 对上业务联系范围不断拓宽, 服务职能不断增强。
“四办五中心” 的机构设置相对于承担繁重复杂工作任务的部分乡镇, 有些不是很匹配,围如有的乡镇( 街道), 由于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很重,经济发展办公室分设了股级机构招商办公室。
另外,很多上级部门将镇级是否设立其下属办事机构作为资金拨付和考核依据, 也导致各乡镇在四办五中心基础上分设了其他机构。
如有的上级部门在考核规定中明确要求, 乡镇设立其下属机构的, 考核成绩中加5分。
以上个别机构的设立在实际运行中发挥了作用, 也为乡镇考核争取了好成绩, 但是这些机构的设立均未通过机构编制部门的认定, 也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 属于私设机构, 明显与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相背, 我们在调研中给予了批评, 并限期改正。
但是这种现象暴露出来的问题却值得研究探讨。( 二)乡镇( 街道)行政编制相对较少, 进人渠道狭窄。
近年来, 根据中央精神要求乡镇工作人员只减不增, 但随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承担的社会职责不断增加, 政府服务面越来越广, 人员短缺现象日益严重。
另处, 泰山区地处市中区, 有的乡镇( 街道)地处城乡结合部, 伴随着城中村改造、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 外来人口大量涌入, 乡镇经济建设任务、 社会管理责任越来越重, 而按照乡镇自有人口核定的机关编制显然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了。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工作人员兼职以致无法很好完成工作, 一旦遇到上级检查、 综合整治、 拆迁征地等急重任务等, 还需要从各村社区抽调村官等协助工作。
机关补充人员主要为考选选调生、 公务员、 军转干部及退伍士兵。
选调生方面虽然基本每年各处镇都会有, 但往往时间不长就会被上一级部门抽调。
公务员考录方面, 名额严重不足, 许多乡镇( 街道)多年没有考选, 自20 0 2年以来各处镇只招考了少量公务员。
每年能够补充的正式人员只有退伍士兵, 并且是政策性安置。
虽然编制总量保持平衡, 控制严格, 但是却造成了处镇机关人员紧张和文化素质水平总体不高的现状。( 三)乡镇( 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年龄偏大,人员素质总体不高, 高层次专业人才匮乏。
自20 0 2年起, 由于连续数年乡镇( 街道)机关几乎只出不进,缺乏年轻人员输入, 导致现今多数处镇工作人员年龄偏大, 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年龄断层。
如邱家店镇现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2人, 其中4 0岁以上达39 人, 占7 5%。
现有的许多工作人员第一学历是大专以下,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紧缺, 难以应对广大人民群众日趋扩大的公共服务需求, 并对万方数据
圃处镇工作的顺利完成造成困扰。
如在省庄镇调研时,工作研究20 12. 0 9当地负责同志就坦言许多招商项目最后失败的原因就是因为在项目落户谈判中缺少懂经济、 掌握谈判技巧的人员, 而目前此类人才通过现有进人渠道根本无法获取。( 四)部分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受限, 影响工作积极性。
由于进入乡镇( 街道)的选调生和公务员数量极为有限, 真正能固定补充人员的途径只有退伍士兵安置。
经过多年积累, 许多退伍士兵渐渐成长为处镇工作的中坚力量, 这些人员忠于职守, 工作认真, 表现优秀, 而且人员数量大, 在部分处镇中层干部中能占到接近一半。
但是由于政策原因,因其是工人或聘干身份而不能在职务得到相应的提拔重用, 工资待遇上不能及时提高, 事业上“出路少、希望小” , 政治前途渺茫。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创造性。( 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提升渠道。20 0 2年机构改革后, 乡镇( 街道)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不再进行聘任, 财政所、 农办等有关技术人员考选技术职称后无法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而且相关处镇事业单位人员因身份等原因也无法进行职务上的提升调动, 造成两头不靠的局面。
这极大地挫伤了他们学习业务知识的积极性, 也无法带动机关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从而无法实现处镇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以致影响了处镇社会经济的发展。三、 加强乡镇( 街道)机构编制管理对策( 一)加强监督检查, 控制机构增长。
目前部分上级部门随着职能的加强, 为了方便本部门开展工作, 往往随意行文要求镇级设置相应内设机构,并将内设机构的设立情况纳入对乡镇( 街道)的考核依据, 由此造成许多处镇机关机构设置与实际需求不相符。
建议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大对同级政府部门要求或变相要求乡镇设置机构文件的审核力度。
同时, 我们将不断加强对处镇机构设置的督导检查, 对不按机构审批程序随意下文设立机构的,给予通报批评, 限期改正。( 二)完善相关政策, 拓宽用人渠道。
针对乡镇( 街道)社会职能日益增加, 核定编制不断减少的实际, 在政策允许范围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调研中发现各处镇共有无编制村官、 社区干部、 社区工作者共10 8 人。
这些同志近年来一直服务于基层,有干劲, 有朝气, 工作经验多, 经过历练后现在在许多工作上均能够独挡一面, 为基层, 特别是为处镇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他们无编制, 工作很难全身心投入, 且随着年龄的增加, 生活压力很大, 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在公务员考录和事、 Ik 单位招聘时, 在政策允许范围内, 能否为他们提供专门职位供其报考。
对于一些连年工作成绩优秀, 业务能力突出且工作满十年的大学生村官, 学历、 专业符合要求的情况下, 建议可以直接通过人才引进程序录用。
一方面避免人才流失, 节约政府的用人成本。另一方面也可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健全工人( 聘干)身份人员任用制度,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
由于乡镇( 街道)工作的特殊性, 人员构成相对复杂, 受身份、 职数等多种因素制约, 许多机关老同志和部分工作人员即使长期兢兢业业地工作, 实绩突出, 但因为受身份限制而得不到提拔重用, 建议对上积极争取政策, 转变身份, 使他们能够选拔到领导岗位, 或通过交流任职的方式, 建立一套灵活、 实用、 高效的选人用人机制, 使受身份限制的同志在政治上有所期盼。
如对长期在处镇工作且有突出贡献、 工作30 年及以上的非领导干部老同志, 在其退休离岗的时候适当提高其工资待遇。
通过类似方式, 明确导向, 建立机制,调动基层干部队伍的积极性。( 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促进乡镇经济发展。
“社会管理, 公共服务” 是乡镇机构的主要职能, 在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入, 免征农业税的今天, 这些职能更加突出。
如果注重积极发育农村民间组织, 包括农民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由这些组织承担一部分公共管理工作, 甚至一些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经营, 也可以完全依靠农民自己的组织来实现。
有了这些民间组织的介入, 乡镇机构的职能就可以大大简化, 其工作人员也可以大大减少。
现在一些发达地区就是大量依靠民间组织来处理农村公共事务的, 很值得借鉴。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 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 龙头企业为骨干、 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 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 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积极探索通过委托、 招标等方式将一些公益性服务职能交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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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Q J万方数据
篇二:机构编制调研报告
编制工作调研报告 统一思想 突出重点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机构编制工作做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源头和基础地位。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出一些成功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如工资联审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议事制度等。但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多年积累的突出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大量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 执 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存在 , ,成为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 革 革的瓶颈,肢解了行政管理 职 职能,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县 级 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和 和进程,影响着机构编制工 作 作的健康发展。一、机构 编 编制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 县 县在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 制 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监 督 督检查、县乡政府机构改革 、 、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方面 取 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调整 职 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 合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 制 制及确定领导职数,逐步建 立 立与县域经济发展和民主法 治 治建设相适应的廉洁高效、 运 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党政 管 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 特 特点:一是机构编制部门管 理 理体制趋于完善。县编办实 行 行单独设置,成为县委工作 部 部门,编办主任兼任县委组 织 织部副部长。二是机构编制 政 政策法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 。
。无论是机构改革、编制
调 整 整、用编进人等事项,均严 格 格按照中央、省、市编办文 件 件要求执行坚决、落实到位 。
。三是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 范 范。建立健全了编委会会议 制 制度、机构编制审批程序、 机 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 互 互制约机制、人员编制实名 制 制管理制度,特别是在控制 增 增机构、增级别、增编制、 增 增人员和确保乡镇机构编制 在 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等问 题 题上成效显著,机构编制管 理 理日趋规范、精细、标准。
四 四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稳 稳步推进。近年来,县编委 会 会先后多次开展监督检查活 动 动,纠正了吃 空饷、混编 乱 乱岗等违反机构编制法律、 法 法规的行为。五是自身建设 成 成效明显。通过开展机构编 制 制系统自身建设年活动,班 子 子队伍更加团结,干部作风 进 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进一 步 步提高,办公条件进一步改 善 善。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 问 问题 1.政府机构与精简 、 、统一、效能的目标设置存 在 在一定差距。截止目前,我 国 国各级政府已历经了六次较 大 大规模的改革,虽然从表面 看 看,政府机构设置得到了精 简 简、统一,但从实际履行行 政 政管理职能的效果来看,政 府 府机构实际并没有达到精简 、 、统一、效能的要求。自 1 9 997 年我县机构编制部门 单 单设以来,先后开展了四次 较 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分别 是 是 1997年、2002 年 、 、XX 年及 XX 年机构改革 。
。虽然精简了部分行政单位 , ,但改革后到现在 15 年的 时 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相继 设 设立了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 执 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二十多 个 个,造
成大部分行政管理职 能 能体外循环。
2. 履行 行 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 事 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与其主 管 管部门职能相近,部分职权 交 交叉,权责不一致,容易形 成 成推诿扯皮等现象,降低了 行 行政效率。
3.人员混岗 现 现象严重。大多数履行行政 管 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职 能 能从主管部门分离而来,大 部 部分职权由主管部门授予, 因 因此,它们实质上是其主管 部 部门的从属,依附于其主管 部 部门,自身无独立的行政能 力 力,人、才、物基本由主管 部 部门统一管理,人员混岗严 重 重。
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 事 事业单位长期存在且日益增 加 加,绝不是偶然现象,仔细 分 分析,主要根源于:
1.
上行下效。有部分事业单 位 位,其主管部门鉴于上级主 管 管部门将其部分职能分离设 立 立事业单位承担,因此,也 要 要求设立相应的事业单位。
如 如县民政局的民间组织管理 局 局、县财政局的非税收入管 理 理局、财政监督监察局等。
2. 县级行政机关行政 编 编制紧张。经过多次机构改 革 革对行政编制的精简,县级 行 行政编制不足。随着经济社 会 会的发展,经济规模进一步 扩 扩大,公共服务性职能逐年 扩 扩展,同时,公共管理方面 的 的违法违纪行为也同步增加 , ,亟需加强行政监督管理, 为 为解决事多人少的矛盾,有 的 的行政机关把部分行政管理 职 职能分离出来设立事业单位 , ,来承担具体的行政管理或 行 行
政执法等事务。如国土执 法 法大队、农业综合执法队、 环 环境监察大队、安全生产监 察 察大队等等。
3. 行政 机 机构办事人员偏少。县级行 政 政机关队伍流动性较弱,受 领 领导、非领导职数限制,其 晋 晋升空间小,有相当部分公 务 务员在一个岗位上一干就是 十 十几、二十几年,而且由于 激激励机制、惩戒机制的不完 善 善,很多人员难免产生懈怠 情 情绪、抵触情绪,甚至有少 数 数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任务 敷 敷衍塞责、对领导安排的临 时 时性工作任务能推则推,久 而 而久之成为单位的摆设;还 有 有一种情况是,县级政府科 级 级领导干部一般在男52 岁 、 、女 50 岁改任原任职部门 非 非领导职务,由于是单位的 老 老领导,新上任的领导对这 些 些退居二线的领导,存在不 敢 敢用、不能用、不想用、没 法 法用等等复杂心理,使这部 分 分人员提前进入退休状态, 但 但这些人员仍占用行政编制 , ,机关无法补充新鲜血液。
三、解决办法及对策 按 照 照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 , ,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 、 、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 督 督有力行政管理体系,我们 必 必须从事业单位改革着手, 加 加快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 法 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破 解 解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 瓶 瓶颈,推进 大部制管理体 制 制。
1.政府机构改革必 须 须与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 法 法职能
的事业单位的改革通 盘 盘考虑,要按照精简、统一 、 、效能的原则,撤并相关的 履 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 位 位,将体外循环的行政管理 职 职能交回政府部门,按照责 权 权利相统一、职责相近的业 务 务交由一个部门承办的原则 综 综合设置政府部门。
2. 要 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 原 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 督 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的 的要求,改革部门决策机制 、 、执行机制与服务机制,综 合 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内设 机 机构间建立良好的监督制约 运 运行机制。
3.建立稳定 有 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
机 机构编制管理虽然是党和国 家 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 作 作,经过机构编制部门多年 的 的努力,初步形成了一套比 较 较有效的的管理制度。尤其 是 是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 机 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 各 各地也探索出了适合实际工 作 作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 了 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力度。
篇三:机构编制调研报告
编制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坚持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自身建设是实现编制部门自身发展命题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编制工作实际,在扎实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上,力争从打牢思想基础、培养过硬本领、提升工作层次等几个方面强化编制部门自身建设。今年机构编制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对于编制干部的能力、素质是新的检验。为此,按照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调研课题,分别到旗县区、市直部门进行调研,现将加强部门自身建设调研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建设的总体情况
编办在领导班子的组织和带动下,认真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特别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重点学习,积极探索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办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处理好各项工作不协调发展的问题,积极做到统筹兼顾,使机构编制工作深入开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管理模式。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模式。在全市事业单位中进行模拟分类,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管理,自
主用人,促进流动。探索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为事业单位提供宽松的环境和发展空间,有效促进人才科学、合理、有序的流动。在条件成熟时将在全市全面铺开,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要务,建设高效政府。编办始终坚持以推进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机构管理为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做好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准备工作。
以协调统筹为抓手,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以往机构编制部门只管核定编制,而忽略了事后的监督和检查。为了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办积极主动地与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沟通,建立了联席制度。通过不断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加强协调,将管理的重点从事前向事后转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加强“实名制”管理,杜绝了“吃空饷”现象的再度发生。
以调查研究为重点,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台阶。为了促进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优化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我办始终以深入调查研究重点,在发现的问题中寻求解决途径。为做好今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我们在机构编制管理具有代表性的旗县区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涉改单位积极开展调研协调工作,及时了解突出问题的具体情况,重点查找机构设置、编制管理、职能定位等方
面存在的问题,并组织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呼市编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班子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对照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理论上、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制度上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是要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作风不优、知识不全、协调不力、基层编制管理工作不强的问题,要切实完善党员干部培训教育、下基层指导机构编制管理、内部管理、机构编制部门协调等机制。形成的共识主要是要真正统一党员干部为建设和谐首府服务、编制工作服务,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业务水平、办事效率、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编办领导班子团结奋进,互相配合,主动开展工作,在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上和为首府建设提供给制保障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科学发展观理解不够深刻。我办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基本要求的理解还有待深化,进一步把机关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的形式还有待创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意识不够牢固,统筹兼顾不够到位,服务意识还不够强。
机关工作协调性不够全面。各处工作安排不够科学,有时工作安排不够及时,少数同志工作不够大胆,还存在领导说啥干啥的情况,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导致工作起来不够协调。
机关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机关有的部门和党员干部出现拖沓现象,工作不够主动,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不催促不及时落实,抓紧时间完成。调查研究工作不够深入,有时只是走马观花,了解情况的多,解决问题的少。
干部业务知识不够全面。编办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党员干部业务基础知识相当重要。当前,机关党员干部中存在业务知识不够全面的问题,处理日常工作不及时,有时存在工作滞后的现象。
指导旗县区工作不够具体。日常督促指导各旗县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不够有力,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只是同有关领导提出存在问题,没有真正组织研究解决。有的指导管理工作不够具体,往往以书面指导、电话指导的较多,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指导较少;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面上的检查督促的多,深入到具体某项工作检查督促的少。
内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管理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职能。编办还未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只是通过群众来信来访、“12310”举报电话处理机构编制案件、上级督办和交办的方式开展监督工作。没有组织机
构编制部门全面开展监督专项工作,没有主动联系市纪委、市组织部等组成督查组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工作;以个案监督、被动监督的多,导致监督工作不够深入、不够有力。
三、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的措施和对策
针对编办在部门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了各方面的原因,进一步从制度上、机制上寻找对策,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指导机关工作实践,创新机关工作科学发展思路,全力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改进措施和对策主要有从下几个方面进行。
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真正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来对待,摆在重要的位置上;健全学习制度,要每周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各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党员干部积极学,严格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相互促进;通过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认识,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指导实践,指导党员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适应形势,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加强思想解放,创新科学发展。编办领导班子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编制工作,
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每个党员干部的头脑,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来指导工作实践,勇于开拓创新,寻找编制工作科学发展的新举措,使编制工作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努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加强工作考核,推进编制管理工作措施落实。一要完善领导责任制,明确各处室的职能职责,以处长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督促各处室工作,主要在问责制度上加以详细具体,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以问责促进领导抓业务工作。二要加强对工作的日常检查,要组织领导成员对所分管的处室业务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三要组织评议工作,完善工作评议制度,促进各处室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四要抓好对所有干部工作的年终考核,坚持领导带队,分管领导组成,开展工作考核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促进层层落实责任,抓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一要加强党员干部培训教育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责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教育工作;二要健全培训教育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每个月对机构编制业务知识开展一次学习活动,每个季度请业务尖子组织开展一次机构编制业务大课;三要建立考核制度。要在培训教育和组织机构编制知识学习的基础上,进行业务考核,以提高学习质量;四要建立培训教育的激励机制。对党员干部业务学
习进行评比,实施一定的奖励办法,促进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机构编制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知识层面和业务水平。
加强具体指导,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一要结合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促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性文件,开展指导工作;二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结合每个部门和每项管理工作,深入实地开展指导工作;三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编制工作,深入研究创新编制管理工作机制,先试点、后总结经验,将好的经验、新的模式,向全面推广。
加强规范建设,推进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一要加快“实名制”软件的推广使用和数据库建设,及时查阅各地区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二要完善监督的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监督程序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三要开展定期联合督查行动,协调纪委、组织部门,对机构编制、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超编人员消化等工作进行督查,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督查工作有序开展,搞好机构编制监督工作。
篇四:机构编制调研报告
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调研报告事业单位不同于行政管理机构, 它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 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 从事教育、 科技、 文化、 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在各级政府组织机构中, 事业单位无论在机构数量上还是在拥有人员上都远远多于同级行政机构。
它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 作为机构编制部门, 加强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 此 重要性显而易见。
下面, 就当前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措施浅略的谈一些看法。
一、 存在的问题
(一)
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欠合理。
首先, 在机构设置方面,许多地方对事业单位机构设立都存在这样的问题, 就是不管本地区有不有必要设立, 只要有上级文件依据, 周边有设立参考, 单位有要求就可以设立。
而不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而设, 本身职能相近的机构, 可以合并的却单设, 对要求新设立事业单位缺乏应有的设前调研。
导致机构臃肿重叠, 财政负担加重, 部分事业机构设立后长期无法正常运行, 进人后也无事可做。
其次, 在事业单位编制配备上更是无章可循, 具体配几名也不是根据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来配备, 而完全受制于可调编制数和财政供养能力。
因此导致部分事业单位职责多、 工作量大而只有 1 名或几名编制, 很难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
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增长难度大。
事业单位机构设立容易撤销
难, 编制配备容易核销难, 事业单位总是设立的多, 撤并的少。
许多地方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随意性很大, 这就加大了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增长的难度。
当前就业压力很大, 许多地方设立事业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说不排除是为了解决地方就业, 事业单位成为解决就业及解决行政机构改革安置富余人员和超编人员的一个途径, 什么样的人都往事业单位摆放。
再加上我国许多地区总体上就业岗位少, 就业渠道单一, 进入事业单位, 挤进财政拨款笼子是许多待业者的首选。
因此, 面对如此社会就业形势, 要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增长有很大的难度。
(三)
事业单位人员和编制管理欠规范。
目前在许多地方, 特别是财政贫穷的地区, 混用编制很普遍, 就是同一事业单位存在全额、 差额、 自筹其中两种不同性质的人员编制, 或者同一事业单位三种不同性质的人员及编制同时存在。
这造成在同一事业单位中人员身份差异、 待遇不同、 苦乐不均, 出现谁拿全额工资谁做事, 拿差额工资和自收自支的就自己做自己的事, 有许多人为了生计甚至外出务工, 对开展工作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 许多地区由于行政编制的不足, 部分行政单位人手不足, 因此也存在上级单位借用下级事业单位人员, 主管部门借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况, 事业单位只要稍微有点出色的工作人员就被借走。
造成事业单位有编制、 有岗位, 而无人做事。
因而出现部分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结构、 年龄结构、 文化结构等不合理。
另外, 受行政体制改革、 乡 镇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 事业单位成为消化行政超编人员的一个出口, 许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多, 技术人员少, 外行的多, 内行的少, 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比例严重失调。
诸多因素导致事业单位人员和编制管
理混乱欠规范, 混岗混编时有发生。
二、 对策及措施
(一)
加强调研,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布局。
机构编制部门应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研,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把机构编制管理同区或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不同, 它是根据各地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设立的, 不一定在机构设置上要搞上下对应。
各地区应综合本地区的人口、 地域、 财政收入等因素, 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 难点、 焦点和社会公益服务的需求,决定是否设立相应的、 必要的事业机构承担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
因此,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在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上也要有所则重。着眼于本地区实际, 因地制宜, 使机构编制管理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机制保障。
充分运用机构、 编制、 职能调整的扛杆作用,适时调整本区域内事业单位布局, 做到事业单位运时而生、 逆时而亡的新陈代谢工作, 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做到事业机构该撤的坚决撤、 编制该调整的应毫不含糊的调整, 从而使事业机构有增有减, 事业编制总量盘活, 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
强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规范性管理。
首先, 应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的刚性管理。
应尽快出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具体法规和办法, 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在法律层面上加以约束和规范。
新设事业单位在机构和编制审批上实行上管一级, 必须经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 方许设立机构和增加编制, 地方本级无权随意增加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数,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上实行绝对的刚性管理模式。
进一步规范对地方
事业编制总量的审批, 加大对地方事业编制的总量控制的力度。
一个地区事业编制总量经上级审批核定后, 在一定时期内要严格
[1] [2] 控制, 严禁突破, 严格控制地方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上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其次, 规范事业编制配备, 科学核定编制。
要尽快出台事业单位编制配备具体规定, 合理界定各类事业单位编制配备的具体标准, 做到科学核定事业单位编制, 充分发挥事业编制的使用效率。
进一步理顺编制配备上存在的同一事业单位使用不同性质编制的问题, 编制性质必须和机构性质相对应。
即 :
全额、 差额、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分别只允许使用全额、 差额、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保持同一性质的事业单位编制配备的单一性和统一性, 便于机构、 编制和人员的规范管理。
第三, 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
机构编制部门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通过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和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查等形式, 定期对各类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开展调查, 进行机构编制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 看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情况, 看事业单位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所起的作用等, 作为事业单位机构撤、 并、 留和编制销、 保、 增的重要依据。
(三)
推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公示制度, 加强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的要求, 定期对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公示制, 机构编制部门应督促各事业单位对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公示。
目前, 正在推行的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 就事业单位而言仅对单位人员进行公示是不够的, 必须利用多种形式对事业单位机构性质、 编制、
职能等进行公示。
今后凡是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必须进行设立公示, 使社会对各事业单位有一个全面了解, 有效强化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
另外,推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公示制, 能有效加强各单位对组织、 人事、财政、 机构编制等部门的监督, 特别是“吃空饷”、 超编进人、 超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突出问题。
除历史遗留原因出现超编的以外, 其余各事业单位出现的任何形式的“吃空饷”、 超编及超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情况, 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12310” 举报电话向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举报。
只有将事业单位的编制数和实有人员公之于众, 才能真正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否则任何形式的机构编制监督在不清楚编制数、 领导职数和实有人数等情况下都是不现实的。
(四)
合理设定事业单位岗位, 有效遏制事业单位人员膨胀。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 70 号), 和人事部《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 87 号)
的规定, 对现有的事业单位实行科学分类, 分别采取不同的岗位设定和管理方式, 对同一类型的事业单位进行合理设定岗位, 规定其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占用编制的比例。
通过科学的岗位设置和管理,对事业单位实行按编定岗、 因事设岗、 按岗聘用、 以岗定薪、 合同管理、总量控制的模式。
逐步转变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方式, 严格按照单位需要和岗位进人, 有效遏制人员膨胀。
(五)
加快事业单位改革, 建立高效服务型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应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的需要, 要增强和完善对社会公益事务服务的能力。因此, 不着力解决事业单位机构臃肿、 人员膨胀, 人浮于事的现状, 就无
从谈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及其对经济社会的高效服务。
解决这些问题就是要进行事业单位改革, 就是要精简机构和人员, 重点和难点是精减人员。
精简机构相对于历次事业单位改革来说都不是什么难事, 关键是精减人员的问题。
只有事业单位人员精减下去了, 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才能真正减轻财政负担。
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 使事业单位卸下身上沉重的包袱, 提高工作效率, 发展事业, 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篇五:机构编制调研报告
层司法机构建设及人员编制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全州基层司法所机构建设和人员编制情况, 6 月下旬至 7 月上旬, 州司法局和州编办组成联合调查组, 对全州 8 县市基层司法所机构建设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通过调研, 摸清了情况、 分析了问题, 并作了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 基本情况我州地处**省西北部, 与湖北、 贵州、 重庆三省市接壤。全州总面积 15462 平
方公里, 州内山高谷深, 海拔多在 800 米以上。
全州 8 个市县,下辖 92 乡 66 镇 6 个街道办事处。
全州人口 268. 34 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 200. 86 万人, 占 74. 85%), 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 174 人。
是我省进入国家“西部大开发” 的唯一地区。
1、 司法所机构建设发展情况 1980 年前, 我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由法院管理, 主要内容为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
自 1980 年底恢复重建司法行政机关以后, 乡 镇设立司法办公室, 为乡 镇政府的内设机构。
随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不断调整充实, 机构建设不断健全。
1996 年, 全州在乡 镇(街道)
建立司法所。
同年, 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州办发[1996] 4 号), 明确规定司法所为副科级单位, 管理体制实行以县市局管理为主, 乡 镇参与管理。
到 1997 年底, 全州共设立基层司法所 231 所(每个乡 镇、 街道一个司法所)。
此后, 基层司
法所随乡 镇撤并而调整, 2005 年全州行政区划调整结束后, 我州共设立基层司法所 164 所。
2、 司法所人员编制工作发展情况(1)、 人员编制情况。
司法员原属于乡 镇编制, 1985 年 11 月正式列入司法行政专项编制。
此后, 按照编制在条, 条块共管的原则, 对司法员进行了收编管理, 到 1987 年底, 全州共有司法员编制 157 名(不含当时的大庸、 桑植两县)。
后经几次陆续增编,到 1996 年底全州共有司法员专项行政编制 238 名。(2)、 人员分布情况。
截止今年 6 月底, 全州 164 个司法所实有工作人员 245人(其中, 使用专项行政编制的 238 人, 使用地财编制 7 人)。三名或三名以上工作人员的司法所 10 个, 二名工作人员的司法所 31 个, 一名工作人员的司法所 106 个, 尚有 17 个基层司法所空缺人员(具体工作由乡 镇政府指定人员临时负责)。(3)
队伍管理情况。
州办发[1996]4 号文件规定司法员管理体制实行以县市局管理为主, 乡 镇参与管理, 并明确规定了县市司法局和乡 镇党委政府的具体管理权限(即:
司法所的编制、 人员由司法局管理考核, 并发其工资、 津贴, 干部任免由司法局按管理权限呈报。司法员组织关系、 户口、 工作在乡 镇, 参加当地党团组织生活,受乡 镇党委政府监督管理), 我州司法员实行“以县市局管理为主, 乡 镇参与管理” 的模式基本形成。
大力推行司法所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选拔制度, 龙山、 泸溪等县司法局会同组织部门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司法所长 7 名,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改变司法员队伍年龄偏大、 文化偏低、 素质偏弱的现象, 自 1997
年以来, 我州一方面狠抓原有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 到2006 年底, 全州共有 83 名司法员通过在职教育获得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一方面严把司法员入口关, 对新调入人员限定年龄、文化、 专业条件,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形式补充年轻力量,截止 2006 年底, 全州共面向社会招考司法员 58 名。
由于措施得力, 司法员队伍结构不断得到优化, 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到2006 年底, 全州司法员队伍平均年龄为 35 岁, 比 1996 年底的平均年龄降低了 8 岁; 大专以上文化 177 人, 占队伍总数的 74%,比 1996 年底增长 22%; 法律专业毕业的有 112 人, 占队伍总数的 47%, 比 1996 年底增长 25%。
2000 年来, 全州有 30 余名司法员被提拔为乡 镇党委政府领导。
3、 司法所业务开展情况全州基层司法所在指导人民调解、 承担社区矫正, 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 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 基层依法治理, 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处理各类社会矛盾,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 自 2000 年以来, 截止今年 6 月底, 全州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 3896 场次, 受教育面达 320 多万人次,防止群众性上访 392 次 4769 人次, 防止和矛盾激化 574 件 3678人, 参与专项治理活动 1852 人次, 对 3860 余名刑释解教的人员实施了帮教, 过渡性安置刑释解教人员 750 余名, 处理来信来访8 万余件次, 为乡 镇政府提供依法行政意见 840 余条, 被采纳 630余条, 直接调处矛盾纠纷 8160 余件, 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矛
盾纠纷受理各类矛盾纠纷 3. 7 万余件, 调解成功率达 96%以上,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重视不够, 司法行政工作地位偏低。
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 主要体现在预防性、教育性和服务性方面, 基础性的特点十分突出。
由于受“重打击轻防范” 和“急功近利” 的思想干扰, 不少地方和干部对司法行政工作在政法工作中的基础地位缺乏必要认识, 甚至错误认为司法行政工作可有可无, 没有真正把司行政工作放在与公安、 检察、法院工作的同等地位来抓, 致使保障不力, 工作地位偏低, 严
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1997 年以来, 政法口先后多次增加人员编制, 而司法员编制一直没有增加, 司法所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2、 人员编制不足, 难以担负工作任务。
2006年,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以湘办[2006]31 号文件转发了省委组织部、 政法委、 人事厅、 省编办等七部、 委、 办、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 规定了司法所履行法制宣传、 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 具体明确规定了九个方面的工作任务:(1)、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 参与调解疑难、 复杂民间纠纷;(2)、 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 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 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7)、 协助基层政府排查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
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我州目前 164 个司法所只有238 个司法员编制, 每所平均只有 1. 45 个人员编制。
由于受人员编制的制约, 大多数司法所只有一名司法员, 司法所难以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第一, 从机构设置上看, 司法所作为副科级机构,只有一个人员编制, 无法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不符合机构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
第二, 从担负的工作上看, 任务十分繁重。
这些工作专业性和基础性很强、 和基层群众非常贴近, 必须经常深入村组农户、 田间地头才能开展工作。
加之我州地处山区,交通不便, 农村群众居住分散, 开展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力量。而仅凭当前的力量, 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第三, 从执法主体上看, 司法所调处矛盾纠纷,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准司法活动, 而调处中的调查取证必须二人以上, 一个人调查取证, 不合程序要求。
现实中, 为了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司法员只好请求政府安排人员配合。
而调查取证工作繁琐频繁, 乡 镇政府不能随时保证配合力量, 多数情况只得请村组干部帮忙协助, 严重影响了调查取证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 从工作环境上看, 司法员处维护稳定的最前沿, 虽然没有强硬的工作保障手段, 但必须经常工作在防止纠纷激化、 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现场, 一所一人没有增援力量,随时面临生命危险。
3、 经费保障匮乏, 制约工作开展。
全州除
了花垣、 保靖、 古丈三县将司法员公用经费和县局机关人员一道按照人均 5000 元、 3000 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使用外, 其他五个县市没有单列司法员公用经费, 将司法员公用经费和乡 镇政府捆绑在一起, 由乡 镇政府统一管理使用, 司法所办公经费只能依靠乡 镇政府解决。
而我州乡 镇政府财力普遍较弱, 公用经费除保证政府日常工作基本运转外, 其余基本上用于完成中心工作、 驻村工作的奖励补助, 司法所争取经费十分困难。由于没有独立的经费支撑, 司法所难以独立开展工作。
全州已经建成的 53 个司法所办公用房, 有相当一部分司法所因为无力支付水电开支而无法使用; 全州为 98 个司法所装备的工作摩托,因无力购买燃油, 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4、 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 司法员工作处境艰难。
州办发[96]4 号、 湘办[2006]31 号等文件对司法所机构性质、 管理体制、 县市司法局和乡 镇政府对司法员的管理权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但是由于上述的经费问题, 全州各县市在执行对司法所的管理规定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
全州 164 个司法所, 保靖、 花垣、 古丈三个县的 46 个司法所在管理体制实行“以县市局管理为主, 乡 镇参与管理(即垂直管理)
” , 其余五县市的 118 个司法所在管理体制上基本上还处于“县乡 共管, 以乡 镇管理为主” 的状况。
大部分县市将司法员和乡 镇政府干部捆在一起, 和政府干部一样包片驻村、 突击中心任务, 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 参与政府工作考评, 和政府干部“同工同酬” 。
这样, 司法员只得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政府工作,
本职工作只能抽业余时间进行, 上级业务工作部署根本无法落到实处。
同时, 当前涉法、 涉稳矛盾不断增多, 而作为基层政法组织体系的公安派出所和基层法庭, 是以片建立, 大部分乡 镇没有公安派出所和基层法庭, 凡是涉稳、 涉法方面的有关事项, 全部归口到司法所负责处理, 弄得司法员一天到晚不知究竟到底该忙什么为好。
5、 司法员待遇偏低, 严重影响队伍稳定。
全州 164个司法所目前只配备司法所长 50 名, 解决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35名, 许多符合任职条件的司法员, 未能解决应有的职级待遇。
司法员岗位津贴, 依然只按照 80 年代每月 18 元(每天 0. 6 元)
的津贴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而公安派出所人员除享受警衔津贴外,每人每月还可享受 300 元的岗位津贴, 就连后来才确定的综治专干的岗位津贴也已经达到每月 60 元标准。
政治待遇落实不到位,经济待遇悬殊严重, 司法员环境艰苦、 工作辛苦、 生活清苦, 而得不到可靠的待遇保障, 严重影响着司法员队伍的稳定。
三、 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 提高认识, 落实“以防为主” 的方针。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 旧的体制和利益格局不断被打破, 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焦点问题大量增加, 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
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预防性、 超前性和治本性的特点, 是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
我州每年约发生民间纠纷 8000 至 9000 件, 这些矛盾纠纷若得不到及时调处化解, 保守计算将有 2000 至 3000 件转化为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 这将为侦察机关、 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造成十
分重大的工作压力, 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 增加工作成本。
同时也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 对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威胁。
因此, 在新的形势下, 要特别注意正确处理打击与预防的关系, 全面落实“打防结合, 以防为主” 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优势和独特作用,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消除在萌芽状态, 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防线。
2、 增编扩员, 为开展工作提供可靠的人力保障。
根据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任务, 每个所最少必须配备 3 名司法员, 才能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湘办[2006]31 号文件明确规定每个司法所司法员要逐步达到 3 人以上。
一是按照政策规定积极向上争取人员编制。
当前,我州总人口为 268. 38 万, 按照万分之二人口比例计算, 应该配置司法员编制 537 名, 这样才能满足每个司法所配备三名司法员的最低标准。
而我州目前只有司法员编制 238 名, 尚有近 300 名人员编制缺口, 急需补充。
二是要充分利用国家西部开发的政策倾斜, 积极向上争取人员编制。
司法行政机关重建晚、 基础差、保障弱, 历史欠帐大, 基层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分别从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两个方面共同承担着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责任, 任务相同, 但力量配备悬殊。
基层公安人员编制是按照万分之七的人口比例配备, 而司法所人员编制却缺乏具体明晰的规定。
这就需要党委政府从贯彻落实党的“打防结合, 以防为主” 的政法综治工作方针, 科学配置政法力量的高度, 用足用活国家西部开发的相关政策和倾斜支持, 积极主动和上级编制主管部门协调, 切实
加大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投入力度。
三是立足我州的具体情况,对管辖区域面积在 100 平方公里以上或辖区人口在 2. 5 万人以上的司法所, 要配备专门工作人员 5 人以上。
在专项编制不足的情况下, 可利用目前乡 镇布局调整的机会, 从乡 镇政府机关暂借部分行政编制充实到司法所, 解决辖区面积大、 人口多的司法所人力不足的问题。
3、 保障经费, 消除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
要将司法员的办公、 业务和装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由县市司法局统一管理, 在经费保障上给予政策支持。
根据我州经济状况, 应保证按照司法员每年人平 3. 5 万元的公用(办公、 办案)
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并随形势发展逐年增加标准。
只有确立了独立的经费, 才能摆脱司法员对乡 镇政府的经费依赖, 才能保证司法所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4...
篇六:机构编制调研报告
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及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准备近年来,
我县编办从 我实际出发, 按照“抓重点、 创特色、 争一流” 的工作目标,突出机构编制工作 的规范化、 法制化、 科学化建设, 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热点、 难点和重点问题 的调查研究, 为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进一步开创了机构编制工作 的新局面。现将 我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及事业单位机构改
革工作调研情况交流如下:
一、 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事业机构 385 个, 其中, 全额事业单位 329 个; 差额事业单位 17 个;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37 个;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2 个, 全县共有事业编制 7505 名, 其中, 全额事业编制 6510 名; 差额事业编制 523 名;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414 名; 企业化管理事编制 58名, 实有在职人员 6292 人, 其中, 全额拨款 5463 人; 差额拨款 425 人; 自收自支 358 人;企业化管理 46 人, 全县事业编制空编 1213 名。
二、 存在 的问题
1、 事业单位机构庞大, 人员过于臃肿。
我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占全县财政供养人员 的 85, 给财政带来巨大压力, 与此同时, 随着事业单位职能 的弱化, 一些事业单位人员整天无事可做, 在编不在岗、 混岗现象时有出现。
2、 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一定程度影响了
我经济、 社会 的发展。
如:
县卫生系统, 在这一两年中, 虽然通过面向社会招聘、 经验交流等方法, 使医资、医技、 医质有所提高, 但人员结构不合理 的问题仍旧比较突出, 全县卫生系统, 工勤人员就有 183 人之多, 占全系统在职人员 的 29, 特别是乡 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缺乏, 培训不足, 有些卫生院中防保人员为非专业人员, 使各项预防保健任务 的落实受到影响, 给农牧民群众 的生产、 生活造成了隐患。
诸如向卫生系统一样, 县教育系统、 文体系统以及各乡镇事业站所, 也都因缺乏专业教师、 专业演艺人员及技术人员等原因, 使本职工作开展被动,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不高。
3、 部分事业单位政事不分。
一些单位名义上是成立了事业单位, 但其实是一个单位 的内部科室, 需要用事业单位 的名义就用, 这种现象以党政机关所属居多。
如计生局下属 的计生指导站、 城建局下属 的规划室等, 以及一些大单位系统 的培训中心(培训科)
等, 这些部门单位即以行政面孔行使行政权力, 对社会进行干预, 又以事业单位 的名义进行经营,因其附属于不同政府机构 的性质, 造成了不同程度 的行政性垄断, 导致市场分割和资源浪费。
4、 具有事业单位身份却不具备事业单位资格。
目前 我县有部分事业单位缺乏独立法人资格, 投资主体单一, 不能实现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只能依附于行政主管部门, 靠吃财政饭生存, 尤其突出 的是乡 镇各事业站所。
2003 年, 乡镇党政机构改革进行完后, 各事业站所合属分为五大办公室, 由一个乡 镇 的分管理领导具体负责工作, 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由乡 镇分管领导兼任, 造成行政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财务不分、 人员混用、 办公地
点不明确, 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事业单位 的社会化进程。
5、 事业单位缺少活力。
事业单位本来是人才、 知识、 信息, 最集中、 最活跃 的地方,但实际上没有焕发出应有 的生机, 没有显示充分活力。
根源在于事业单位很大程度上是在靠行政化运作, 政府各部门对事业单位控制死, 管得过多过细, 管理方式和手段单一, 致使事业单位没有市场竞争力。
同时, 因事业单位附属于政府机构, 使得大量事业单位代行部分政府职能, 造成政府职能不清, 效率低下, 财政负担繁重。
为此,
我们认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 的高度, 深刻认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的重要性、 必要性和紧迫性, 以高度 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这项改革。
三、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的难点问题
1、 牵涉面广。
事业单位兼具了 “行政机构”与“企业”两种属性, 要对其进行改革, 复杂性、 艰巨性都在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制度改革之上。
2、 如何科学设置事业机构 的问题。
由于事业单位门类太多、 差别很大、 范围太广、专业太复杂, 划分上有一定难度, 再加上历史遗留事业单位 的种种弊端, 使事业单位设置和布局分布不尽合理, 部门、 区域和学科分割, 各自为政, 各自为战, 职能交叉, 资源浪费严重。
因此, 科学设置事业机构, 是一项科学性、 政策性、 难度性很强 的工作。
3、 人 的出口问题。
机构臃肿, 冗员严重, 改革过程中 的富余人员哪里去, 今后 的解聘人员哪里去, “出口”渠道狭窄, 加上事业单位改革是在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 公务员制度改革之后进行 的, 其接受了大量上述改革 的“包袱”, 而大学生分配、 军转干部分配时不去企业, 机关编制满了, 又大多往事业单位里挤。
这样相当多单位不具备自 我消化 的能力。
四、 几点建议
我们认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力切入点。
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的需要, 通过事业单位登记这一管理制度 的建立, 为实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1 页[1][2]下一页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2 页上一页[1][2]现政事分开, 推进社会化进程 的目标, 提供了法制保障, 是落实事业单位离开主管部门 的襁褓, 走向市场, 进人社会, 为经济建设服务, 为人民生活服务, 实现自 我约束和自 我发展 的重要手段。
结合 我县实际,
我们对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提出几点建议:
1、 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 的登记工作。
确认事业单位具备与其法人资
格相适应 的开办资金、 从业人员、 办公地点、 经费来源、 独立核算 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确立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主体 的地位, 使之取得受法律保护 的“身份证”。
清理不符合具备事业单位资格 的单位, 做好统计工作, 为下一步 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事业单位 的富余人员分流提供准确参考数据。
(截止目前,
我县已登记事业单位 207
家, 登记率占全县事业单位 的 63, 占全县具备事业单位资格登记单位 的 92。)
2、 加强对事业单位 的动态管理, 加大监督力度。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 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 的职责、 人员、 工作量都出现了不同程度 的变化, 原定 的编制、 经费等渐渐不适应实际情况 的发展需要。
做为事业单位管理部门, 要采取积极有效 的措施, 加大对事业单位 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力度。
通过年度报告制度, 实现对事业单位 的“跟踪”管理, 为建立科学 的动态管理机制创造有利条件; 通过证书悬挂、 公告和查询等登记管理手段, 将事业单位置于社会 的监督之下, 为公众监督事业单位提供必要条件。
从而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 的发展要求, 早日走向市场, 更好地为社会、 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3、 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办法, 促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对事业单位改革要坚持分类管理原则, 从实际出发,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按事业单位不同性质、 职责和任务, 明确事业单位类型, 找出最为适应市场发展要求 的分类办法。
4、 做好新时期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
要从实际出发, 有 的放矢地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去认识改革、 理解改革、 支持改革、 投身改革, 自动摒弃“铁饭碗” 的陈旧观念, 开拓创新促进事业单位 的健康发展, 逐步走入市场化, 为改革后事业富余人员 的安置、 消化在市场化内做好准备。
5、 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 的设置和加强登记管理队伍 的建设。
要借这轮事业机构改革之机, 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 的监督职能, 充分发挥登记管理局 的职能作用。
要通过实践和培训等多种形式来提高登记管理队伍 的综合素质, 从而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 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 也为事业单位 的改革提供一个人力优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逐步完善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 的不断深入,
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通过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使事业单位早日要面向社会、 参与市场竞争, 打破传统 的条块分割, 为下一步 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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