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下放调研报告6篇

时间:2022-11-12 19:40:04 浏览量:

食品生产许可下放调研报告6篇食品生产许可下放调研报告 Modern Food/现代食品XIANDAISHIPIN56行业综述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常见问题及对策CommonProblems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生产许可下放调研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食品生产许可下放调研报告6篇

篇一:食品生产许可下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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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od/ 现代食品 XIANDAISHIPIN 56行业综述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常见问题及对策Comm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On-site Inspection of Food Production License◎ 马 芳(沭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江苏 沭阳 223600)Ma Fang(Shuyang Center of Comprehensive Inspection & Testing, Shuyang 223600, China)摘 要: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对于保障食品生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能够有效提升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减少食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本文对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常见问题及对策进行相应探讨,以期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关键词: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产品分类;检查报告Abstract:The implementation of food production license system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ensuring the safety of food production. It can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safety management level of food production enterprises and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food safety accidents. In view of this situation, 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on-site inspection of food production license, hoping to provide reference resources for related personnel.Key words:Food production license; On-site verification; Product classification; Inspection report中图分类号:F203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是食品生产企业获取生产许可证的关键环节,所以其工作质量对于国家食品生产安全具有重要影响。但是,当前我国在食品生产许可的现场核查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导致我国食品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所以,相应单位应对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普遍疑难问题及其解决措施进行详细分析,以更好地保障食品生产安全。1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1.1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1.1.1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的主要内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包括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及汇总审查结果等多个环节,而现场核查是其最重要的审查工作环节,其核查质量对于整体审查结构具有重要影响。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国家规定,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操作车间的现场布局、各种生产设备以及生产工艺流程等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要对企业的人员管理、台账记录以及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等项目进行检查评分。1.1.2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的主要方法在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过程中:①要成立现场核查小组,其中至少应包括两名核查员和一名观察员。②应明确核查内容,并根据核查内容制订详细、合理的现场核查方案和计划,从而保障现场核查工作的稳步进行。③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和计划进行现doi: 10.16736/j.cnki.cn41-1434/ts.2017.2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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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od现代食品 / XIANDAISHIPIN57行业综述场核查工作,保障核查计划准确落实,从而有效提高现场核查质量和效率。制定初步意见并与食品生产商进行沟通。④结合其他食品生产许可检查成果,进行检查结果汇总,形成最后的核查意见[1] 。1.2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意义1.2.1 有利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是人们生活和生产的基础,食品安全影响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食品生产许可检查工作过程中,强化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流程、生产环境以及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进行详细检查评分,同时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的质量控制工作,对于保障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避免质量不合格、不安全的食品流入市场,有利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2.2 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近年来,我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频率逐渐上升,如三鹿奶粉事件等,食品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行业,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不仅会影响国民经济发展,还会给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给国家声誉和政府形象带来恶劣影响。所以,强化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保障食品生产安全,能够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2] 。2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2.1 产品分类不明确产品分类不明确是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对于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导致食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没有被彻底清除,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由于我国现行的食品分类目录比较老旧,多数细则仍然是 2006 年所制定的。随着我国食品行业不断发展,食品形式越来越多样,但由于食品分类细则没有得到及时更新,一些新兴的食品形式的分类逐渐难以确定,这给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并且,我国的食品分类申报工作比较繁琐,相应的程序比较复杂。在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过程中,如果将相似的产品及其生产工作混淆,就会影响核查质量。同时,还有些企业对于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理解不够透彻,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混淆的现象[3] 。2.2 检查报告不精细在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过程中,还存在着检查报告不够详细的问题。检查报告是准确反映企业食品生产质量的重要因素,是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对于企业的生产安全的评价参考,是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如果相应的检查报告不够详细,就会对整个食品生产许可检查工作产生重要影响。在工作过程中,审核人员对现场核查要点把握不清,没能达到准确反映企业食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的目的,导致检查报告描述过于笼统,没能准确反映相应问题。同时,还有些观察员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发挥出自身的观察作用,存在着严重的核查遗漏现象。2.3 现场核查不到位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是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企业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关键环节。但是,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检查不到位的现象,影响检查质量和效率。在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过程中,大部分企业都会被核查多种食品,所以在进行检查时,有些企业由于对相应的抽检标准和制度理解不到位,就会发生所选择的样品不准确的现象,导致现场核查工作存在一定的偶然性,其检查结果不具有代表性。同时,还有些企业对于产品的执行标准理解不到位,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着检查项目缺漏现象,导致现场核查不到位的情况发生。影响最终的核查结果[4] 。2.4 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较低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影响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但在当前我国的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较低的问题。有些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较低,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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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od/ 现代食品 XIANDAISHIPIN 58行业综述查员在检查时没有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观察员也没有做好观察工作,导致检查项目存在遗漏。同时,还有些工作人员工作责任意识较弱,不仅存在着工作不认真、检查不细致等现象,还有些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与食品生产商沆瀣一气,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使得现场核查工作流于形式,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影响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质量。3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问题的有效应对策略3.1 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宣传工作做好食品安全生产意识宣传工作,能够有效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对于改善当前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的现状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要强化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对企业的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另一方面,要强化企业法人的食品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行为。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广告、宣传横幅等方式,强化对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生产意识的培养。同时,还应强化对企业发展的食品安全生产意识培养,防止企业不良生产现象发生。3.2 完善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制度对于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核查不到位、报告不精细等问题,相应单位应注重完善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制度。①应完善相应的检查标准,明确检查员的检查责任和工作义务,保障核查工作顺利展开,保障现场核查质量。②应强化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以便让企业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并令其进行改进。③完善相应的审查制度。在工作过程中,应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原始记录表格以及台账进行严格审查,避免不安全因素遗留[5] 。3.3 细化现场核查要点在实际的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过程中,还应注重细化现场核查要点。在实际工作时,观察员要对企业的食品生产环境以及操作流程进行详细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检查方案。检查员在工作时应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相应的检查工作,同时要对现场核查要点进行控制和细化,按照食品安全生产标准,对各个细节进行详细核查,从而有效保障工作质量和效率。3.4 强化工作队伍建设相应单位还应注重强化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队伍建设。①要不断提高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保障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避免食品生产安全事件的发生。②要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党建思想教育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意识,避免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懒散、懈怠的现象,同时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4 结语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是检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食品生产企业获取生产许可证的重要途径。相应单位应提高对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合理分析,并积极寻找有效的解决对策,从而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生产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参考文献:[1] 肖剑峰,徐 晗,李文祥 .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 [J]. 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7,8(5):1909-1913.[2] 李 亚,梁剑锋 . 新形势下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常见技术问题浅析 [J]. 轻工科技,2016(2):102,151.[3] 任永忠 .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中存在问题及对策[J].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6(6):60-62.[4] 周桂喜 . 中小食品生产企业自行出厂检验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J]. 食品安全导刊,2015(30):

 45-46.[5] 孙金全 . 厦门食品生产许可实地核查过程中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J]. 厦门科技,2015(1):14-17.

篇二:食品生产许可下放调研报告

品安全监管状况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根据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议题安排,按照《监督法》和区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流程,在本次常委会召开之前,教科文卫工委在常委会井祥和副主任的带领下,就政府“实施市场及经营性公共场所整治提升计划、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调研。调研组由本工委委员、特邀区人大代表和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部门人员组成。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我区部分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大型超市、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猪屠宰点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企业和单位,召开了由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商贸、农办等政府监管部门、部分执法单位负责人及街道和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单位代表参加的工作座谈会,深入街道召开了社区信息员意见征求会,并委托各街道人大工委广泛收集社区群众对政府该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前期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前我们将了解到的情况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政府和相关部门作了反馈,并要求对反映问题和工作建议进行研究和作出回应,据此在会前检查了区政府的工作汇报。现将工委调查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食品加工企业 16 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1 家,食品流通企业 1816家(商场超市 82 家、食品杂店 1734 家),农贸市场 21 家(经营户 1518 户),餐饮消费单位1736 家(宾馆饭店 1452 家、学校食堂 115 个、单位食堂 169 个),生猪屠宰加工点 1 个。食品安全,责任重大。近年来区政府以文明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为契机,以保障人民

  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下力推进食品放心工程,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不断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迄今全区未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逐步增强,全区食品安全形势较为稳定。

 (一)加强了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监管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近年来区政府加强了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纳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体系,并逐年加大了财政投入。按照“一个监管环节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制定了《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预警、应急机制。依托街道基本建立了基层综合监管平台,初步形成了区街居三级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

 (二)着力于食品安全环节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基本落实。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各自监管责任,以“源头关、生产关、流通关、卫生关”这四大环节关口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为重点,努力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所遏制。针对重点品种、重点时期和重点区域,调动相关部门和街道力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合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二、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区政府及各部门在整治市场和经营性公共场所、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

  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食品安全形势和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望及切身感受依然不容乐观,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对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政府在实施市场和经营性公共场所整治计划、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主要有:

 (一)综合监管机制尚有不足,政府监管责任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区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街道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社区聘请了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目的是形成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形式的监管责任网。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监管合力不明显,网格化的监管责任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理顺、落实。处于网底的街道、社区和环节监管的部门之间在责任上还有模糊认识,工作协调不够科学。当前基层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管理重心下移的现实需要,街道综合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街道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是城管队伍,社区信息员更是身兼数职,面对面广量大的监管对象和繁重的监管任务,显得力不从心。加上街道没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执法权限在条口部门,发现问题难以及时执法管理。二是目标管理的考核效应不明显。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虽然列入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但未列入区年终“四个文明”综合考核体系,对部门和街道目标管理的刚性约束不够。三是工作信息整合利用不够,信息的发布尚未建立常态化的通报机制,负责环节监管的各部门信息网络未能互联共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质量和效率。四是监管检测设备、标准、手段等技术条件还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加大投入。

 (二)“五小”行业整治、管理尚不到位,群众满意度较低。小作坊、小饮食店、小超市、小卤菜店、小熟食店等“五小”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不少业主的食品安全法律、道德意识

  薄弱,经营场地、设备等硬件条件难以达标,无法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由于面广量大,监管部门的专业培训和指导难以及时到位,而这些行业又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虽然对“五小”行业的食品安全问题群众反映意见较为集中,但目前既不能采取“清扫”式管理一除了之,又没有足够的执法和管理人力日常跟进。

 (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社会监督氛围不强。政府对食品安全的正面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的公众普及度不高。部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淡薄,缺少自律。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息较多来源于一些非官方渠道,消费者在知情权、选择权等信息占有上总体处于劣势,导致群众监督意识、维权能力不强,社会监督网络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四)《食品安全法》施行后的“工作过渡期”问题。6 月 1 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由于地方机构调整还未到位等原因,市区政府工作应对和法律出台相比相对滞后,在工作体制上还不能及时依法理顺。市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规定了一个为期 3 个月的“工作过渡期”。与媒体舆论的密集宣传、群众对《食品安全法》的关注度和期望值相比,政府工作力度显得不对称。另外对于“五小行业”还缺乏具体的法定管理办法,导致基层执法管理难,有待于向上级人大建议尽快制定并实施。

 三、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的现实问题,是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问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是一项社会性、长期性的艰巨工作。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仍不容乐观,并且任务日益繁重。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建议依法尽快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职责,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执法力量。建议重视基层监管平台建设,研究解决平台执法管理、队伍建设、运行机制等问题,真正落实网格化的管理要求。食品行业产业链长,监管部门众多,力量容易分散,要进一步发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综合协调力度,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和执法联动机制。要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建议就实施市场和经营性公共场所整治提升计划、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每年列出一批重点任务和工作项目,列入全区“四个文明”建设综合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考核管理力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和群众维权意识。抓住市场、经营性公共场所企业主和社区群众两个层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政府的政策措施,宣传优质企业、优良品牌,披露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宣传学习,增强行政执法及管理人员的依法监管素质,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监督、维权能力,动员全社会参与日常监管,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政府投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质量。为避免食品安全问题高发、监管被动滞后的窘状,要继续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变被动监督、事后监管为主动监督和预防性监管。当前食品污染有生物性的(微生物污染)有化学性的(农药、重金属等污染和添加剂等),日常监管有赖于标准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建议政府在这方面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加大投入,改善执法部门监管工作条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突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的重点和薄弱环节,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我区食品生产企业较少,食品流通、消费企业众多,建议抓住农贸市场、超市、学校等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针对餐饮、“五小”行业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强化企业责任,加大执法力度,配足配强属地管理必需的协管队伍。要围绕企业、经营户负主责、促进企业、经营户诚信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经营户、食品超市、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食品流通、消费企业及法人的安全责任制,在更高层次上完善市场食品准入、食品经营者市场准入、流通企业采购销售台账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档案、食品安全事故赔偿制度、食品安全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等制度,实行常态化的有效监管。针对“五小行业”问题,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一方面加强对小业主的教育引导,提高其法律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食品清洁卫生。同时要加强对街道、社区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日常巡查,探索建立一系列常态、长效管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管状况调研报告责任编辑:陈老师

篇三:食品生产许可下放调研报告

安全调研报告范文三篇 小编寄语: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下面是我们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调研报告范文三篇,请大家参阅!

 当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在办理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的过程中,自办群体性宴席的规模越来越大,频次越来越高,诱发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越来越大,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大薄弱环节之一。为了深入了解我县农村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安全防范能力。最近,**县深入到相关镇(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广大农村自古就有遇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等红白喜事,邀请亲朋好友聚餐的习俗。特别是随着当前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群体性宴请的规模和频率逐步增大,“民间厨师”的队伍也不断壮大,目前仅登记在册的就有 1014 人,大多数为男性,且基本来自农村,除具有认可的厨艺外,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意识,特别受加工条件的限制,看

 似普通的农村宴席,却存在着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据调查,主要存在四个突出问题:

 ㈠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通过调查了解,当问及群体性聚餐举办者、参与制作者和赴宴者:宴席上的饮食是否安全?会不会有什么危险?回答基本上是“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长这么大了还没听说过会出事”、“弄点东西来吃会出啥子事?”。而回答说存在危险的人少之又少。同时,由于参与群体性聚餐制作的主厨人员和帮厨人员随意性大、流动性大,同一场宴席可能轮换几拨人来做,食品加工操作极不规范,菜肴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而且在举办过程中,不是吃一顿饭就结束了,少者持续一两天,多者持续四五天,几乎没人想到吃了之后可能会导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可见,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举办群体性聚餐造成食物中毒的思想根源。

 ㈡厨师素质参差不齐。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而当前料理农村红白喜事宴席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大多为当地村民,有时办宴者的亲朋好友也帮忙刷锅、洗碗和端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但大部分人没有经过健康体检,有无传染病不得而知。特别是大多数厨师自学成材,没有经过正规训练,也没有经过食

 品安全知识培训或取得食品安全知识合格证,甚至有的身体状况明显不符合从事厨师工作的条件。

 ㈢原料采购把关不严。农村群体性聚餐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采购一般有三种途径:一种是办宴事主亲自去采购;第二是由办宴事主提供菜单,由“民间厨师”去采购;第三是由“民间厨师”自定菜单然后采购。基本上第三种途径采购原料居多。大多数办宴事主为了求简单,把办宴席的钱打包给“民间厨师”,有些厨师受利益所趋,可能会低价采购一些来历不明、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甚者会将一些已经变质腐烂的食品采购回来,以次充好,滥竽充数。

 ㈣加工场所比较简陋。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原料的存放、加工、制作、就餐都是在临时搭建的棚户或露天,周围不远就是牲畜圈舍或旱厕,没有任何防蝇、防尘、防鼠的设施,卫生条件很差。餐具洗涤消毒由于水源所限达不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涮”的要求,蔬菜、生鲜及其他食品原料洗涤也因条件所限达不到卫生要求,有的甚至使用河水、井水洗食物,餐具乱堆乱放且混用,存在着严重的食源性感染隐患。

 自**年**月开展食药监体制改革以来,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县虽然在农村厨师职业素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及监管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农

 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仍然比较薄弱,有历史上积累下来的深层次问题,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㈠准入门槛设置过低。农村群体性聚餐根本没有一个准入标准,无论是再差的场所,再脏的加工制作条件,由于天高皇帝远,过事人说办就办,无人禁止。当知道消息时,已席终人散,虽然食药监管部门对农村“民间厨师”加大了培训力度和督促健康体检的力度,但是,由于我县地域太广,面积太大,“民间厨师”流动性较大,仍有许多无证和身体不适合的厨师参与了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制作。

 ㈡监管对象难以定位。我县农村人口较多,村民居住分散,客观上加大了政府食品安全有效监管的难度;同时,因农村群体性聚餐的举办时间、地点、参与对象等都具有不确定性,更给农村食品广覆盖、全天候、无缝隙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在平时的监管执法中,就是一个固定的餐饮店或食品企业,随时都可能发现问题,若多次监管,更会发现存在的不同问题和有待改进的地方。可见,要想所有的村民都有安全意识,积极支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事实上非常困难。尤其是之前提到的,有的办宴事主经常邀请自家的亲朋好友来当主厨和帮厨,这些流动性强的人员是否符合食品卫生的健康标准更加难以监管。

 ㈢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在镇(区)设置食药监管所之前,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本靠镇(区)政府(管委会)、村(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但大多是兼职,人员变动频繁,且没有经过正规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根本不知道也很难倾注大量精力去管理农村群体性聚餐。村(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员实际上是有其名无实,导致农村群体性聚餐大多处于真空地带,无人、无力、更无法管。目前各镇(区)虽设立了食药监管所,但监管人员一般只有 4—5 人,部分山区镇甚至只有 2—3 人,面对食药监管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监管工作就更显得捉襟见肘,尤其是农村的传统宴席往往延续一两天甚至更长时间,就餐次数多,要对长时间的宴席准备、制作、保存、食用过程进行监管,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监管难以实施到位,同时也容易加重农民负担。

 ㈣政策规定执行不易。由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涉及到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的管理,省、市、县也没有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因此缺乏有明确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在监管执法时没有强制性,即使村民不按规定办理,食药监执法部门也无权处罚,很容易使监管流于形式。同时,农村居民传统观念浓厚、安全意识淡薄,他们也不愿意在喜庆或悲伤时再为宴席去备案和被检查,造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开展。

 ㈤应急机制不太完善。由于当前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没有明确镇(区)政府(管委会)的主体责任,也没有纳

 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我县虽然制定了一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但是由于各镇(区)、村(社区)通信、交通、医疗等条件各不相同,也没有制定一村一策的应急处置办法,许多农村群体性聚餐根本不愿申报备案,更没有签订安全协议,一旦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将造成难以预计的不良后果。

 **年 12 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当前,农村群体性聚餐逐渐成为引起农村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主要场所,加上农民自我防范意识较差,农村交通不便、缺少专业救治,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轻则耽误外出劳动,重则危及生命,而且涉及面较广,社会负面影响大。因此,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关键是要构筑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长效预防控制机制,才能防患于未然。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农村群体性聚餐的饮食安全。

 ㈠建立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一是逐步规范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市场准入。继续实行农村“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和持证上岗制度,对凡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流动厨师,由镇(区)负责统一登记造册进行动态化管理,并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组织督促他们参加每年由政府出资的“三免一规范”(即免费体检、免费培训、免费发放

 工衣工帽,规范管理制度)活动。对合格人员统一发放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和工衣工帽,并在社会公开公示名单;对未取得“两证”的,严禁从事餐饮服务行业,从而引导农村群体性聚餐向集中定点方向发展。二是创新食品安全宣传方式。以镇(区)为单位,由政府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来引导村民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饮食安全意识,并增强农户群体聚餐报告的自觉性,主动接受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教育,革除红白喜事宴请“奢侈风”,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三是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组织。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可分片成立“民间厨师”行业协会并组建专门举办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厨师队伍,准备统一的加工工具和餐具,对厨师采取适当补贴的方式,由其对宴席整个过程的食品安全负责,让厨师既是制作人员又是监督人员,切实发挥自律作用。

 ㈡健全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利用当前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完善县、镇(区)、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尽快打通监管体制的“最后一公里”。一是健全农村集体性聚餐的监管组织体系。设立镇(区)食品安全办公室,与本地食药监管所合署办公,配齐食品安全“一专四员”:即由镇(区)政府(管委会)明确一名中层干

 部担任食品安全监管专干,驻村干部担任所在村的食品安全联络员,村(社区)主任担任协管员,治调主任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并聘请以村卫生室医生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县、镇(区)、村三级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确保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二是严格落实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制度。以村(社区)为单位,严格落实群体性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对在辖区内举办的单餐 50 人以上的农村聚餐,均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并派人现场监管。申报时,办宴户须提供地点、时间、人数、厨师等从业人员名单和健康证明、就餐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等材料,在报经镇(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方可举办。同时,由村安全信息员、村安全检查员与当事人签订三方安全承诺协议书,逐步推行群体性聚餐当事者的责任首负制和先行赔付制,提升当事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三是逐步规范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规则和方法。重点强化农村食品安全镇(区)政府(管委会)负总责的责任体系,将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纳入对镇(区)的年度目标考核,落实食品安全“一岗双责”,严格奖惩,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健全监管执法的政策基础和依据,确保监管常态化、实效化。加强宴席动态管理,从菜单审核、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过程中

 的卫生和凉菜制作卫生、留样等给予全面的指导,通过早期介入、风险防控、全程跟踪等方式,把好关口,规范采购渠道及操作流程,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推行农村“民间厨师”黑名单制度,从而让当事者和宴席厨师不敢、不能、不想违规操作,从源头上预防风险隐患。四是加强对市场内熟食制品备案管理。为了图方便和摆阔气,农村群体性聚餐大多会使用从市场内买回的现成熟食制品,而这些食品多为附近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加工制作。由于这些小作坊布局不合理,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缺乏,再加上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欠缺,在加工制作食品时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所售食品存在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对其进行备案管理,严格督促其建立进货、销售台账,规范操作,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㈢合理配置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所必需的监管资源。一是整合食品检测检验资源。整合县食药监、农业、质检、卫计等部门现有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储备与基础数据,由县食安委牵头组织制定食品检测年度计划,制定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发布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构建信息、技术和人才共享平台,提升县级快速检验检测能力,并引导和联合民间院所、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组成网络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的市场机制得以完善,确保对群体性聚餐的技术检测能力满足监管需要。二是

 合理配备执法监管设备。由于监管范围面广量大,在按计划搞好日常监管、积极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同时,进一步增强监管队伍的执法和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如食品快检箱、相机等),以利于取证,为监督、监管执法提供必要的证据依据。三是适当给予镇村监管人员经费支持。为了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一专四员”工作的积极性,建议各级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重点是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与专业厨师队伍)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包括健康体检、培训和通讯等费用),工作经费划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年终根据各镇(区)具体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适当予以经费支持,确保专款专用。

 ㈣严格聚餐食品卫生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一是加强农村聚餐行为的动态监管。对申报举办群体性聚餐的村民,以镇(区)政府(管委会)为主导,食药监、卫计等部门联合执法,在加强宴席动态监管的同时,选派专人负责督促事主搞好聚餐场所卫生和餐具清洁消毒工作,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对农村群体性聚餐举办频率高、人口集中、经济基础好的镇(区),可探索开展“移动厨房”定点建设试点。所谓“移动厨房”是指运用轻质材料建造成可...

篇四:食品生产许可下放调研报告

药品监管局 2016 年度行政许可 工作总结 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6 年度行政许可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行政许可工作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服务群众干事创业”为主线,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指导 313 家药品零售药店完成企业变更升级,引导企业实行集约化和连锁化经营,新增药品零售连锁门店149 家,企业连锁率和集中度提升至***全年共办理许可事项***件,按承诺时限办结率 100%,****连续 11 个月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12 人次被表彰为优质服务标兵。全年无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改变行政许可决定现象,窗口继续保持群众满意度和考核评比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先位次。

 一、简化优化审批程序。一是杜绝多头办理。开展餐饮服务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整合调整工作,将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 4 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协调卫生计生部门对全市***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单位的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场所许可项目进行了依法注销,有效解决了多头监管、重复许可和多头跑等问题;二是下放审批权限。根据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部署,及时下放了食品经营许可(中央厨房)的审批权限,延伸了服务机构,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三是简化办事程序。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在全省 17 地市中率先出台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办程序》,量化准入标准,明确审查要求,减少办理环节。同时,经营企业申请行政许可事项由区县局受理转报改为市局直接受理审批;药品经营企业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凭企业转型升级或变更证明材料,无需注销后重新申请,直接予以变更。

 二、清理无谓证明材料。一是取消前置审批材料核查。界定受理与核查环节职责,凡是与受理阶段没有直接关系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二是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网上审批系统没有要求提交的证明和盖章;二是取消申请材料中涉及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发放的证照和批准文书;三是实行申请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制,由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合法性进行书面承诺,减少各类无谓证明和盖章签字;四是取消审批事项上一环节收取的申请材料,杜绝重复提交材料情形;五是推行电子档案管理,取消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所有复印件,在厅办理的全部行政许可项目申请材料减少了 50%。

 三、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办理时限在缩减 50%的基础上,再次压减 18%,达到总体压缩 68%的目标。其中:第****许可由法定 30 个工作日压缩为 15 个工作日;****由法定 45 个工作日压缩至 15 个工作日;****由法定 40 个工作日压缩至 5 个工作日;***由法

 定 40 个工作日压缩至 5 个工作日;***由法定 40 个工作日压缩至 15 个工作日;***由法定 20 个工作日压缩至 10 个工作日;***零售企业审批由法定 20 个工作日压缩至 10 个工作日。

 四、开展企业帮扶活动。印发《***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服务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帮助企业破解审批许可难题。一是实行全程帮办服务。窗口配齐图像采集、文件扫描、证照打印和现场申请自助服务电脑,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完善的当场申请和材料补正服务。提供免费复印、样本示范、协助办理服务,进一步减少了申请人跑路次数。二是提高审批通过率。加强对连锁经营企业材料专报人员的业务指导,全市各药品经营连锁企业确定了 1-2 名由质量负责人或质量机构负责人担任的申报材料专报人员,审批服务窗口采取现场操作、网上操作、案卷示范、申报程序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专报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企业申请材料和行为,提高企业申请审查通过率。三是修订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标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经营企业实行连锁化、规范化经营,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五、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建设。一是持续推进网上审批大厅部门分厅建设。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查询、公告三个平台的整体迁移工作,实现了一个端口申请、咨询、查询和一个平台受理、审查、公告。二是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

 上办理。全部许可事项和备案事项已经达到全流程网上办理的条件和要求,结合申请人的实际,实行全程网办与现场申请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减少申请人到现场次数。三是加强网络审批服务值守工作。通过审批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咨询和预先审查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实现了补齐补正、在线反馈、在线评价和办理进度、审批结果的实时查询。

 六、加强审批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完善“全能柜员制”工作模式。整合窗口审批事项,打破业务分工,由依次受理升级为并行受理,大幅度减少申请人等待时间。二是提升审批服务人员综合技能。全年共举办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药品零售许可业务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业务培训班 8 期,培训许可审查人员 155 人次,极大的提升了服务能力和审批效能。三是实现一站式审批服务。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工作“两集中、两到位”要求,集中受理、充分授权。在厅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除现场检查验收外,从受理到办理、发证、领证全部在一个窗口内完成,实现了一条龙审批和一站式服务。

 2016 年 11 月 29 日

篇五:食品生产许可下放调研报告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人大常委会针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与建议。

  一、工作成效

  县政府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管理,不断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假冒伪劣食品打击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并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及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在村(社区)一级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了健全的网络组织;建立了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县上每年年初都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与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签定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相继出台、修

 订了《县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多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明确了各责任部门监管内容和目标要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二)注重宣传教育,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各职能部门坚持利用集中宣传、巡回宣传、媒体宣传、科技下乡、法律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食品安全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有效开展了对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为《食品安全法》在我县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部门各司其职,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措施,履职尽责,促进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全程监管。农业局狠抓源头监管,强化城区周边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抓技术培训,开展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专项治理,确保了生产环节的农产品安全;畜牧产业发展中心重点加强了对全县畜禽养殖企业、定点屠宰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将“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检测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基本保证了我县牲畜从养殖到消费的全程安全;质监局在严把食品生产准入关的基础上,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四查、四建、

 四落实”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工商局严把流通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食品流通许可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食品行业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无证照经营、无购销台帐、不索票索证等违法行为,食品流通环境逐步改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餐饮许可,创新监管模式,加强日常监督,加大了对餐饮业、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促进了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商务办切实做好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加强屠宰场检验检疫,杜绝注水肉、病害肉上市,有效保证了上市肉类食品质量。

  (四)突出工作重点,专项整治扎实有效。近年来,县镇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持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通过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整改突出问题、处理相关责任人等方式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先后开展了春节暨“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彻底清查“问题奶粉”专项整治、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地沟油查处等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了食品安全事故及食品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对《食

 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细致,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不足,个别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不强,只求经济利益,不顾群众生命安全,违法之事时有发生。同时广大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识,不能识别“问题”食品,自我保护能力差。

  (二)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县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已经调整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合还没有完全到位,监管工作产生空档。二是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有待细化。虽然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已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但每一职能部门的职责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环节,部门之间即分段监管又相互配合之间的矛盾致使监管工作存在衔接不紧,出现重复监管或监管漏洞。部分酒店食堂、小摊小店的食品从业人员没有经过健康体检,无健康证件依然上班,监管出现盲区。

  (三)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还不够到位。食品行业点多面广,安全监管工作难度大。目前,由于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不高,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不到位,食品安全隐患仍然较多。小作坊、小饭店及小食品摊点证照不全,卫生条件不达标,设备落后,缺乏有效监管,食品安全隐患较大。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二中、县中及县医院周边的小饭馆及小卖部,部分摊点没有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餐具消毒无保障,

 农村的一些小卖部,还存在有假冒伪劣小食品、“三无食品”。

  (四)监管能力比较薄弱。一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人员不足,专业人才偏少,素质参差不齐,人员知识老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跟不上新的食品市场监管需要,目前全县还没有大专院校毕业的检验检测专业人才,所有检验检测工作人员都是通过短期培训上岗执业;二是经费不足,检验检测手段落后。相关职能部门由于经费不足,所购置的检验检测设施设备都相对简单落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食品检测能力有限;三是检验检测资源多头配置。我县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都设置有检验监测机构和检验检测设备,重复建设、技术分散、资源浪费、信息和数据不能共享。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食安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健全网络,强化职能,夯实责任,使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能责任实现无缝衔接,同时要抓好考核督查,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要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扩大宣传面,提高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守法意

 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民监督食品安全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关,严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严厉查处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有声势的部门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的食品市场秩序进行全面整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无证营业、食品从业人员不体检上岗、学校医院周围小餐馆卫生条件不达标等问题,努力提高我县食品卫生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要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检验检测设备统一规划,优化整合,提高检测资源利用效率;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经费,改善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整合监管力量,充实工作人员,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从根本上保证全县人民吃上“放心食品”。

篇六:食品生产许可下放调研报告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详细了解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地推动我区创建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 2 工作安排,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下,先后深入到 xx 街道等镇街,实地察看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督所、农贸市场、部分学校和超市。x 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到 xx 餐饮有限公司、xx 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集中视察调研,通过查阅资料、现场交流、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16〕

 x 号)要求,将 xx 市纳入第三批创建试点城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于 xx 年 11 月启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力争 xx 年创建为“xx 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县”,为 xx 市全域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考评验收提供保障。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全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区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保障有力

 一是区政府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区“十三五”发展规划、质量兴区战略,将创建工作纳入区政府 xx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出台《创建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布置。二是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 xx 市铜梁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食药监局,负责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实施、组织协调。三是区政府安排专项经费,为基层监管提供保障。

 (二)完善监管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 格局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职责制度,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各镇街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 3 至 5 名专兼职执法人员,并在每村(社区)聘用 1 名协管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目前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已基本建立。在每个镇(街道)设立食品快速检测站,配备检测人员,初步形成区、镇(街道)为主,企业为补充的三级食品快速检测体系。为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抓好源头治理工作。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剧毒高毒残留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推行“一卡、三档、三书”模式,对 x 家纳入畜禽用药监管的规模养殖场进行规范;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两证合一”改革,对 7 家不符合开办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申办者不予许可;加强重点监管,学习其他地区经验,引导企业打造新型农村餐饮一条龙示范,解决了传统农村宴席散、乱、小及监管难的问题,降低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明厨亮灶远程视频监控中心,对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高的学校食堂、大型酒楼和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定点接待单位、添加剂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单位进行时时动态监控,真正做到风

 险可控、处置高效;引导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理赔工作,切实分散和转移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将学校、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高风险集中消费场所,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首批试点投保单位,通过试点,目前已吸引了x 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投保。

 二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四大行动”,对食品及相关产品监督抽检 x 批次,合格率达 x%,不合格处置率达 100%,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x 个,责令整改 x 户,约谈企业 x 户次;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公检法联合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长效机制,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与欺诈违法行为,抓获 x 人,起拆 x 人,打击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犯罪 x起;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学校食堂 x 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 x 户,发现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 x 起,取缔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 x 户,立案查处 x 起;开展“三小”治理,通过划定占道经营摊区,以及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水果市场升级改造,规范 90%以上的小作坊、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多部门联合开展“利剑”、“扫雷”行动,对夜市烧烤食品安全质量、经营行为等进行监管,有效处置群众投诉举报 x 起。

 通过创建,我区已建立起三级监管体系、三级快检技术支撑体系、一个远程视频监控中心、六大信息平台。按照“打造示范、树立标杆、引领推广”的思路,x 家先期确定的示范单位,已有 x 家基本达到示范要求,其余 x 家将于近期基本完成。对照创建细则标准,我区已完成 x 项具体指标中的x 项,还有 x 项长期指标,已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区创建工作知晓率由前期的不足 50%上升到 65%左右,满意度由不足 50%提升到 60%,群众食品安全信心满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作,区政府积极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监管履职不平衡。一是对创建工作认识有差距。相关成员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积极推进创建工作,但个别镇街存在对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创建标准吃不透、创建宣传氛围不浓等情况,镇街与镇街之间在氛围营造、监管认识等方面存在差距。二是队伍建设有差距。镇街一级只有巴川、东城、南城三个街道为区食药监分局的直属所,监管执法队伍相对稳定,其余镇街由于机构成立时间短,人员均为兼职,由各镇街综治办、安监办、社事办等科室人

 员兼任,监管队伍稳定性差,存在食品安全专业人员缺乏、专业化水平不同、执法经验不够等问题,导致其与监管工作的专业化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同时村(社)一级协管员缺乏考核机制,作用发挥不够。三是执法检查开展有差距。各镇街对食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经常性巡检的开展以及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查处力度不同,存在“长短腿”现象,推进创建工作不均衡。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较多,生产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生产经营方式专业化水平低,加之部分生产经营者法治意识淡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难度大,依然存在超出经营许可范围、进购台帐建立不规范、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较多,相关职能部门难监管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表现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医院周边、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的熟食摊点和小农贸市场不安全因素较突出,以及餐厨垃圾的处理“硬约束”力度还不够。

 (三)食品安全 监管仍有盲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给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也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一是在线外卖已经成为年轻人的生活常态,但是对外卖配送中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的主体缺失。二是制假售假正逐步走向农村

 化、分散化、隐蔽化,特别是通过网络渠道售假,监管查处难度加大。

 (四)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目前,消费者仍缺乏维权意识,投诉积极性不高。部分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薄,往往只图便宜,不顾及食品的质量、卫生问题。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由于涉及金额较少,消费者往往自认倒霉,采取忍让沉默的态度,没有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间接助长了制假售假行为发生。

 三、工作建议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弦。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把“人民吃得放心”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最高标

 准。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做好食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载体通过多形式广泛宣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加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动物防疫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让食品安全教育真正做到“从娃娃抓起”。

 (二)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一是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投入,将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将除三个直属所外的其余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监管人员设置为专职,确保监管队伍稳定,同时加强村(社)协管员的管理,建立考核机制,奖勤罚懒,更好地发挥村(社)一级监管作用。三是要加强执法人员、检测人员理论知识与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的作用,把全区食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根本要求。

 (三)以创建为契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要以创建国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扎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四个最严”总要求,把打击制假售假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任务。一是要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厘清食药监分局、农委、畜牧业发展中心等各部门职责,实现无缝对接,凝聚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同时要加大对食品生产、销售、运输等方面的新情况如外卖配送的监管探索;二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种植养殖源头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对蔬菜基地农药使用、饲料配方添加、食品添加剂等的检测力度,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加大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抽样、现场执法、现场督办,并依照国家的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对各种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对不法份子形成有力震慑。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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