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项目实施方案7篇村卫生室项目实施方案 10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202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水平,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卫生室项目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村卫生室项目实施方案
0 2020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全县 2020 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水平,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卫健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做好 2019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以及市级下达的 2020 年相关重点人群管理任务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以医防融合探索为引领、各类重点人群服务为重点,全面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有 12 类 45 项,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健康监督协管)规范开展,推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群众开放应用。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素养促进、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两癌检查、叶酸发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重大疾病监测、地方病、职业病防治等十九大类项目按原管理渠道、模式不变,规范实施相关服务(各类服务具体内容与标准见附件)。
二、实施对象
服务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三、工作目标
2 在全县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坚持“数量质量并重、服务质量优先”的原则,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关要求,及省、市、县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文件精神,强化项目组织管理,做细做实服务项目,规范台账资料整理,发挥绩效评价促进作用,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对于未列入的其它基层公共卫生工作(地方病人管理随访、肿瘤登记报告、居民死因监测报告等),各医疗卫生机构也应承担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具体工作目标为:
(一)按照国家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动态使用率≥40%。
(二)
健康教育, 按国家规范要求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资料与播放影音资料,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新期数、乡镇、村级咨询活动与讲座频次达到国家规范要求,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教育。
(三)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0—6 岁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 100%,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 90%以上。同时做好幼儿园、小学接种证的查验登记与疫苗补种工作,查验率要达到 100%,麻腮风疫苗接种率达到 95%以上。
(四)对辖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健康管理率≥67%(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数为准),并及时将体检信息录入电子档案。
(五)
对辖区新生儿访视率、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0-6 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 85%、85%、90%。
3 (六)
对辖区孕产妇的早孕建册率、系统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 90%。
(七)
规范避孕药具发放,足量保障供应,满足服务对象需求,随访率、满意率达 95%以上。
(七)做好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筛查和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 60%以上(完成下达的规范管理任务数为准)。
(八)积极筛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进行登记管理,患者检出率≥3-4‰,对明确诊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75%. (九)做好传染病防治,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和及时率达到 100%。同时要有报告和处理记录、传染病报告卡、监测信息系统、技能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等设备和资料。
(十)做好肺结核患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推荐与筛查,患者管理率达到 90%以上。
(十一)
做到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台帐分类、健全,日常监督覆盖率和群众投诉举报记录、 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计划生育、职业卫生等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100%。
(十二)按照中医药服务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进行中医健康管理服务状况评估,确保辖区内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 65%以上。
(十三)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素养促进、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两癌检查、叶酸发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4 重大疾病监测、地方病、职业病防治等十九大类项目按原管理渠道、原模式规范实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四、项目工作内容
(一)建 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中 0-6 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为重点,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把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 75%以上。按省市要求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务实应用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促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时动态更新,稳步提高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
(二)健康教育
按国家规范要求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每年提供印刷资料不少于 12 种,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正常应诊时间播放影音资料,全年不少于 6 种)。乡镇医院宣传栏不少于 2 个(每个面积不少于 2 平方米),每 2 个月最少更新 1 次内容;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 1 个,每 2 个月至少更新 1 次。乡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乡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每月至少举办 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两个月至少举办 1 次健康知识讲座;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教育,同时利用不同媒体(或方式)对项目进行宣传,各类健康教育资料或活动中要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相关内容。
5 (三 )预防接种
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促进疫苗生产、流通、使用全程可追溯管理。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苗法》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优化细化接种流程,在落实“三查七对”的基础上,增加“一验证”环节,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确保接种无误,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强化安全注射。
(四)儿童健康管理
规范完成辖区内常住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出院后 1 周内访视,了解新生儿出生、预防接种和先天性疾病筛查等情况,询问和观察新生儿一般情况并进行母乳喂养等相关指导;指导家长在新生儿满月(或 42 天)建立《0-6 岁儿童保健手册》;在满月(或 42 天)、3、6、8、12、18、24、30、36 月龄分别进行 1 次健康体检(包括眼部检查),在 6/8、18、30 月龄分别进行 1 次免费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 6、12、24、36月龄分别进行 1 次听力筛查检测;每年为 4-6 岁儿童提供一次健康检查服务(包括相关眼部疾病筛查和视力评估);落实流动儿童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健康管理档案。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规范完成辖区内常住孕产妇系列保健服务工作,在孕 13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同时进行第 1 次产前检查;在孕 16-20 周、21-24 周、28-36 周、37-40 周分别进行 1
6 次产前保健服务和随访;在产妇出院后 1 周内访视 1 次;落实流动孕产妇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健康管理档案。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我县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继续实施“增项扩面”,在健康体检辅助检查中增加胸部 DR 检查项目,继续将 60-64 岁老年人一并纳入健康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 60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保证必要的体格检查、辅助检查项目,采取书面体检报告等形式及时向老年人反馈体检结果和健康实施方案,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 XX 健意识。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严格执行辖区内 35 岁居民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对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 1 次血压,对Ⅱ型糖尿病高危人群每年至少监测 1 次空腹血糖,通过全民健康体检、医疗机构门诊、健康教育等途径,提高慢性疾病筛查和发现力度,并及时将其纳入慢性病规范管理,全县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规范管理率均达到 60%以上。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提供至少 4次面对面的随访,为Ⅱ型糖尿病患者提供 4 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对血压、血糖控制不理想的患者按照管理规范要求增加随访次数,并根据病情进行分类干预、转诊指导,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7 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专报信息系统一致,全县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规范管理率达到 75%以上。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填写有关档案资料(信息补充表等),每年提供至少 4 次随访及病情评估,进行分类干预。对病情稳定的患者,在征得监护人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 1 次健康检查(包括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对病情不稳定患者按照规范要求增加随访次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专报信息系统。
(九)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按照国家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筛查及推介转诊,以乡镇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疑似肺结核患者网报率 100%,转诊率 100%。接到上级专业机构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通知后,认真开展第一次入户随访(72小时内访视)和督导服药、随访管理,基层医疗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 10 天随访 1 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 1 个月随访 1 次,同时要根据服药情况实施预约随访、转诊、督催复诊等分类干预。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肺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 90%以上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报告和处理
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排查和评估,利用传染病报告系统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
8 共卫生事件进行登记并报告。协助上级专业技术机构做好疫点处理等其他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肺结核、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治疗督导和管理。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卫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及时率分别达到 95%以上。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 1 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在儿童 6、12、18、24、30、36 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向儿童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及传授保健方法。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和 0-36 个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65%以上,服务记录表完整率达到 100%。
(十二)卫生健康监督协管
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医疗机构等场所实地巡查及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巡查。建立全县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计划生育、职业卫生等相关信息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 100%。
(十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加强内部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避孕药具管理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相匹配的药具发放服务体系;巩固县级为龙头、乡级为主体、村级为网底的农村药具发放服务体系;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组织分工协作的新型城市药具发放服务体系;做好
9 免费避孕药具需求上报、计划下达、储存运输、供应发放、质量管理、信息统计、宣传培训和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十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充分利用健康促进县创建契机和创建成果,扩大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服务门诊;开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 66 条》和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尤其是针对重点疾病、领域和人群的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监测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提供健康热线服务等,逐步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十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原管理渠道、原模式规范实施,并按照省市相关专项工作方案完成各项指标任务。(附: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 年版)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
1、落实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各单位要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继续实施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4 类项目,以医共体牵头医院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实施。县卫健委是项目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确定年度任务目标,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指导责任,协同项目实施机构开展项目宣传、培训,组织项目实施与评价,发挥其在绩效评价、人员培训、人群监测、实施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2、做好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衔接。2020 年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
10 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 19 项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9 项工作,依据《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
篇二:村卫生室项目实施方案
彦淖尔市苏木镇卫生院和嘎查村 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 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内政发〔2010〕 25 号)文件精神, 建立科学公平、 体现绩效的综合考核机制, 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积极性, 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部署,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 标, 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 服务质量、 服务效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苏木镇卫生院、 嘎查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 转变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确保广大农牧民获得安全、 有效、 方便、 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 考核原则 ( 一)坚持公益性质原则。
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保障广大农牧民的健康权益, 有效提高农牧民的健康水平。
( 二)
坚持客观公正原则。
实事求是, 规范考核程序, 考
2核过程民主公开, 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 公正。
( 三)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落实政府财政补助政策, 强化卫生院和卫生室内部管理, 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 四)
坚持按分类标准综合考核原则。
按照卫生院分类管理的要求落实考核内容, 核定任务, 核定收支, 综合考虑服务数量、 服务质量、 服务效率和满意度等因素, 将日 常性监督检查、 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 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 五)
坚持奖优罚劣原则。
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和苏木镇卫生院、 嘎查村卫生室负责人的奖惩以及医务人员 收入水平挂钩, 做到奖优罚劣。
三、 考核内容 本实施方案在苏木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范围内实施。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 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及满意度。
1、 综合管理。
具体考核机构内部管理、 镇村一体化管理、信息管理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
2、 公共卫生服务。
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卫生监督等
3工作。
3、 基本医疗服务。
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服务数量、 医疗质量、 规范用药、 医疗费用控制和医疗安全等。
4、 满意度评价。
具体考核上级业务指导部门、 职工及群众对基层卫生机构的满意度。
上述考核指标见附件 1、 附件 2。
四、 考核程序 在旗县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 由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成立旗县区考核组织, 负责组织对苏木镇卫生院统一考核; 苏木镇卫生院负责对嘎查村卫生室、 内部科室及从业人员 的考核。
(一) 成立考核组织, 落实考核人员 。
根据绩效考核要求,在政府的领导下, 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 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在卫生行政部门 设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人员 组成要充分考虑所涉及的专业, 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要注意吸收旗县区综合医院、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妇幼保健院、 中蒙医院、卫生监督所及合作医疗管理等相关机构的人员 参加。
(二)
考核方法与 周 期。
通过查阅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
4机构负责人述职、 内部员 工和群众调查访谈等方法进行评分考核。( 具体标准见附件), 根据卫生院类别, 各旗县区参照标准进行考核。
每年 5 月 底和 11 月 底前对苏木镇卫生院进行集中考核; 苏木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内嘎查村卫生室考核一次, 年终进行总体评价。
(三) 公示与 复核。
考核结果要在苏木镇卫生院、 嘎查村卫生室所在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
苏木镇卫生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 可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嘎查村卫生室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 可由旗县区级考核小组复核。
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 结果上报。
每年 6 月 初和 12 月 初将苏木镇卫生院考核结果报旗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
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 12 月 底前对各旗县区苏木镇卫生院考核结果中 5%的机构进行复核; 嘎查村卫生室考核结果由苏木镇卫生院于每季度上报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 旗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各苏木镇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中 10%的嘎查村卫生室进行复查。
五、 考核结果的运用 ( 一)
苏木镇卫生院的考核结果运用 1、 评分原则。
考核以千分制进行量化, 综合管理分值占
5总分值的 20%; 公共卫生分值占总分值的 30%; 基本医疗分值占总分值的 35%; 满意度评价占总分值的总分值的 15%。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合格、 不合格三个等次, 其中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 20% , 分值在 900 分以上为优秀, 899-800 分为合格,799 分以下为不合格。
核定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完成得分低于相应分值 80%的, 列为不合格。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考核得分要结合各项目 完成进度综合确定。
2、 考核结果运用。
( 1)
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
政府按照与 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平均工资水平核定苏木镇卫生院人员 工资, 绩效考核结果要与政府补助挂钩, 并作为表彰奖励苏木镇卫生院的重要依据。
对考核优秀的苏木镇卫生院全额拨付绩效工资并给予奖励; 考核合格的苏木镇卫生院全额拨付绩效工资; 对考核不合格的按得分比进行核算, 得分比等于实际得分除以 800, 实际补助额按全额绩效工资乘以得分比进行拨付。
( 2)
奖惩。
用考核不合格的苏木镇卫生院的扣减资金,奖励考核优秀的苏木镇卫生院, 奖励办法由各旗县区制定。
原则 上扣减的 不 合格苏 木镇卫生院奖励 性绩效工资总 额 , 按5: 3: 2 分配系数对绩效考核前三名 的给予奖励。
对当年考核不
6合格的苏木镇卫生院进行通报批评, 连续 2 年考核不合格的苏木镇卫生院免去院长职务。
( 二)
嘎查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运用。
1、 评分原则。
考核以百分制进行量化, 综合管理分值占总分值的 15%; 公共卫生分值占总分值的 50%; 基本医疗分值占总分值的 20%; 满意度评价占总分值的 15%。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合格、 不合格三个等次, 其中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 10% , 分值在 90 分以上为优秀, 89-80 分为合格, 79 分以下为不合格。
2、 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要与 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相关的财政补助挂钩, 作为机构表彰奖励及其负责人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
对考核优秀的嘎查村卫生室按照规定全额拨付相关财政补助并给予奖励; 对考核合格的嘎查村卫生室, 按照规定全额拨付相关财政补助; 对考核不合格的嘎查村卫生室, 要按照规定进行扣减, 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嘎查村卫生室; 对连续 2 年考核不合格的嘎查村卫生室, 撤换其负责人。
六、 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卫生行政部门 要充分认识基层卫生机构绩效考核
7的重要意义, 切实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要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 、 苏木镇卫生院、 嘎查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政策、 内容及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社会监督和民主评议机制, 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开、 民主。
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各旗县区苏木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 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客观、 公正及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
附件 1《巴彦淖尔市苏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 2《巴彦淖尔市嘎查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〇二一一年六月 十二日
8附件 1 巴彦淖尔市苏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1000 分)
考核类别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方法 分值评分标准 得分备
注 内 部 布 局 与 基本要求 按照卫生院分类管理的标准, 达到功能区划分合理, 主要部门、 科室分布示意图明了、 门牌规范、 路标醒目、 指示清晰。
院内环境整洁、 绿化不少于占地面积 40%, 达到净化、 美化、 绿化。
设有无障碍通道, 门诊和住院区域设有扶手,楼房各层设有厕所, 清洁卫生, 旱厕符合要求,有专人清扫, 有防蚊蝇设施。
各类制度规范上墙、 美观、 设有群众意见投诉箱, 并有专门领导负责。
上墙公布卫生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包括执业资质、 职称、 技术专长;
基本医疗设备齐全, 符合相应类别卫生院设置标准, 设备完好, 运行正常。
医疗固体废物进行集中收集存放、 集中毁形、焚烧, 有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 运行良好。
现场观察 20机构内部实际布局达标项数/ 要求苏木镇卫生院达到的机构内部标准布局项数, 有一项不合格扣 2 分,按卫生院类别检查设备不达标扣 5 分, 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扣 3 分, 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扣 2 分。
科室设置 按照卫生院分类管理标准, 到达相应设置要求。
现场观察 10科室设置实际达标项数/要求苏木镇卫生院达到的项数, 有一项不达标扣 1分, 直至扣完为止。
人员管理 卫生技术人员配置、 学历、 执业资格、 职称达到标准, 绩效考核制度、 人员培训落实到位。查看人员档案、 绩效考核方案、 人员 培训计划、 培训记录, 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0人员管理实际落实项数/机构应落实的项数, 每一项2 分。
综合管理
(200 分)
机构管理
(50 分)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会计预算、 核算符合规定, 财务信息上报及时真实; 实行院长“一支笔” 审批制度; 物资采购、 验收、 入库、 发放、 报废手续健全。查看财会相关资料、 制度、 现场观察、 访谈 10查看各项记录、 账本, 要求项目确定分值, 每缺一项 2分
9考核类别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方法 分值评分标准 得分备
注 乡 村一体化管理
(50 分)
苏木镇卫生院 嘎查村卫生室 两级管理 按照“五统一” 原则, 明确机构设置, 统一行政管理; 实行全员聘用制, 统一人员管理; 健全规章制度, 统一业务管理; 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统一药械管理; 落实经费补助政策, 统一财务管理。
查看相关制度、 管理档案、 考评办法、 培训计划和记录、 药品采购、入库、 销售记录, 药品种类等 50查看相关资料, 抽查一项不合格扣 10 分
信息管理
(50 分)信 息 系 统 建 设与管理 建立完善的 HIS 系统、 新农合管理系统、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并实现信息共享; 各种信息报送及时、 准确、 完整。
实地查看、 查阅上报信息记录, 并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核查报告信息的及时、 准确、 完整情况。
50各种信息系统建立不完善每缺少一个扣 10 分, 上报信息不及时、 不完整、 不准确的, 每项 5 分。
新农合政策宣传 宣传新农合政策, 公布就诊报销流程, 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实地查看, 查阅相关制度、 记录 10无新农合专题宣传栏目 扣2 分; 未公布就诊报销流程扣 4 分; 未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的扣 4 分。
新农合监督 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率为 0, 被举报发生套取资金且被查实的事例为 0。
挂床、 门诊转住院、 冒名顶替、 弄虚作假事例为 0。
实地查看, 核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记录 20未及时公示参合补偿情况和投诉电话扣 5 分; 发生套取资金、挂床、门诊转住院、冒名顶替、 弄虚作假, 每项被查实此项不得分。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 (50 分)新农合服务 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制度, 开展即时结报, 及时、 准确、 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
实地查看、 查阅相关资料、 核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记录 20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每项扣 2 分; 上传结报信息不及时扣 5 分。
10考核类别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方法 分值评分标准 得分备
注 健 康 档 案 建 档率 以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为服务对象, 以重点人群(0—6 岁儿童、 孕产妇、 老年人、 慢性病患者等人群)
为切入点, 逐步建立统一、 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
1. 查看建档分类人口基数材料与名 册; 2.核查健康档案建档率。20辖区各类人群年度分类基数与相应建档人数 (各单位按村进行划分):
(1)
孕妇数与建档数;(2)
产妇数与建档数; (3)
0—6 岁儿童数与建档数; (4)
65 岁以上老年人数与建档数; (5)高血压患 者数与建档数;(6)
糖尿病患者数与建档数;(7)
重症精神病患者数与建档数;(8)
其他人群建档数;(9)
总建档数。
建档率达到自治区规定。分类建档每项 2 分; 总建档 2 分,数据齐全得 2 分, 缺项逐一按扣 1 分; 3. 建档率达标得10 分, 不达标按比例扣 5分。
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 住 居 民 数 ×155%;
公共卫生服务 (300 分)
居民健康档案 (50 分)健 康 档 案 使 用率 健康档案填写完整, 真实准确, 书写规范, 基础内容无缺失, 及时更新, 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科学运用。
填写内容和方法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执行, 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统一档案编码。
健康档案合格率达目标要求, 真实率达 155%, 使用率达 55%以上。抽查 25 份居民健康档案, 查看健康档案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电话(或现场) 随机访问 15人, 了 解档案真实情况。
计算健康档案合格率、 健康档案真实率和健康档案使用率。
15真实率不达标此项不得分。真实率达标得 10 分, 达标合格率 3 分、 使用率 2 分,合格率、使用率不达标按比例得分。
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 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
篇三:村卫生室项目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加强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切实筑牢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网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加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坚持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坚持把维护广大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卫生保健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 依托区域医疗集团建设,到 2024 年,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具备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到 2030 年,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作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管理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履行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责任 1.坚持政府主导,将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人员的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医疗责任险等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并全额保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 2.加大财政投入,由区财政按照每年每所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30 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健委〕 3.通过一级医院或社区医院等级评审的基层医疗机构执行一级医院收费标准,今后上级政策有调整则按新的相应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分局、区卫健委〕 (二)加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4.合理配置床位。按照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承担任务量和居民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情况合理配置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乡村人口 0.6 张-1.2 张(含健康养老床位),原则上不超过 100 张(中心卫生院不超过 150 张),最低配置床位不低于 20 张。〔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 5.简化、放宽人才引进手续和条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放宽年龄至 45
周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省、市文件规定参加公开招聘。〔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卫健委〕 6.建立人才补贴机制。对到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 1000 元生活补贴;对到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服务期内定向生除外),给予每人每月 500 元生活补贴。已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发放的生活补贴资金统一纳入到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管理,由所在单位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设立项目自主分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 7.优化人才管理。市立医院晋升高级医师资格人员,必须到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服务一年或连续服务满半年以上;除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商借外,严禁从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借用在编人员,且借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卫健委〕 8.推进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文件(人社部发〔2018〕17 号)中“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增
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 9.推行“基层首诊”制。市立医院医疗集团要合理界定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范围,明确分级诊疗病种,建立以覆盖主要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双向转诊标准。完善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双向转诊程序。制订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疾病目录、区域就诊疾病目录,出台区域内转诊疾病目录和区域向外转诊标准,规范转诊程序,畅通转诊通道。〔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分局〕 10.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能力。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 年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 年版)》,依托市立医院医疗集团建设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加强镇卫生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急危重症的判断和初步抢救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分局〕 11.开展特色科室建设。发展中医、妇产、肛肠、皮肤、骨伤、体检、口腔、眼科、老年科等专科专病特色科室,条件成熟的逐步推行安宁疗护工作,形成市立医院医疗集团分院与市立医院医疗集团总院功能互补、差别化发展的新格局。加强术后康复能力建设,开通与医疗集团总院的绿色通
道,将医疗集团总院术后病人转移到市立医院医疗集团分院康复。〔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12.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市立医院及医疗集团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区、镇(街道)、村(居)三级信息网络同步化管理,基层医疗服务信息系统覆盖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内容;开展涵盖医疗服务影像诊断等功能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强化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在绩效考核和服务监管中的运用,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13.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合社会力量,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 14.推广“互联网+”签约服务模式。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鼓励运用互联网、手机 APP 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签约、健康咨询、慢病随访、报告查询等服务,逐步实现签约服务管理信息化。〔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15.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体检结果应用。充分利用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确保健康体检质量,保证健康体检结果的客观真实和记录完整,集成人口健康大数据,体检结果作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象申报
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初诊甄别依据,作为防贫监测对象预警的依据。〔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扶贫办〕 (三)加强村级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6.推行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将乡村医生纳入镇卫生院统一管理,采取镇聘村用,推行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实行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养老等方面一体化的管理体制,由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医德医风等情况进行考核。原则上镇聘村用的乡村医生必须在门诊统筹定点的村卫生室执业,并按规定享受现有的政策补助。原则上年满 60 周岁乡村医生均需离岗退出,确因工作需要的实行返聘。加强乡村医生注册管理,不得随意变更执业地点。〔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分局〕 17.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镇聘村用的乡村医生在聘用期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镇为单位申报参保,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缴费标准最低档参保和享受待遇,由单位承担参保缴费部分列入区财政预算管理。对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从业满 20 周年已退出离岗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发放养老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 18.建立降低乡村医生执业风险保障机制。按照“保本微利、动态调整”原则统一为乡村医生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及纠纷的发生,化解乡村医生执业风险,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 19.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在岗乡村医生待遇。落实边远地区乡村医生生活补贴政策,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 300 元的生活补贴。建立人口较少行政村乡村医生财政补贴机制,区财政给予在辖区常住人口 1000 人以内行政村服务的乡村医生(含在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服务、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乡聘村用、兼诊的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巡诊医生)每人每月不低于 1000 元的财政补贴,不重复享受边远地区生活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健委〕 20.加强乡村医生培训。依托市立医院、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和沙石镇中心卫生院作为培训基地,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 2 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周;每 3-5 年免费到市立医院和沙石镇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个月。培训或脱产进修期间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医生巡诊。〔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将基层卫生健
康服务能力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考核目标,结合市立医院医疗集团建设,全面提升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卫健委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的各项措施,积极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进展情况列入区政府督查重点内容,加强对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的持续发展。
(四)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推进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参与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篇四:村卫生室项目实施方案
健康服务集团 2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推进我集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集团的实际,制定 2022年度公卫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职责,对全集团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本集团内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居民健康档案 按照上级统计全集团内总人口数建立相对应的居民健康档案,争取到2022年底建档率达到95%以上,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 95%以上,在建档中 0-6 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人、重点扶贫人群、帮扶人群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邓人群为重点,并对其进行动态化管理。
(二)健康教育 (三)根据实际情况、健康主题日、各类卫生宣传日、中
医 24 节气日,安排每月开展一次相对应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健康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活动,发放对应宣传资料。每月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同时做好各类文字登记和影像资料。
(三)预防接种 做好 0-6 岁儿童摸底工作,利用电话,向适龄儿童发放接种信息预约信息,提高辖区内预防接种率。做好上级交给的各项预防接种任务,做好文字登记和影像资料。每月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工作,发现一例及时报告到上级单位并留好相应的的报告表格。每月做好常规报表的上报工作。
(四)0-6 岁儿童健康管理 摸清辖区内 0-6 岁儿童底数,分别在新生儿出院后 1 周内,满 28 天后,3、6、8、12、18、24、30、36 月龄时为其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预防、0-36 月龄儿童中医调养等健康指导,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腭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和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并为辖区内 0-6岁儿童进行眼保健操和视力保健。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做好孕早期健康管理,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随访。孕中期对孕妇进行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对发现有异常的孕产妇要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孕晚期做好随访工作,对有异常的孕妇要立即转到上级医疗机构。产后及时做好产后访视,询问孕产妇的健康状况,并对其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有异常的孕妇要立即转至上级医疗机构。
(六)老年人保健 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并提供疾病预防、教会一些有用易学的中医保健方法、伤害预防、自救、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等健康指导。做好纸质档案保存和电子档案及时录入工作,提高规范管理率。
(七)慢性病服务 ①、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对高血压慢性病人进行服务与健康管理。对 35 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按照规范要求,对确诊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每年提供至少 4 次面对面的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及生活方式等健康指导;每年应至少进行 1 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包括血压、体重、一般的体格检查和视力、听
力、活动能力等的一般检查。规范管理率达到 60%以上。
②、2 型糖尿病健康管理 对工作中发现的 2 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规范管理率达到 60%以上。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 1 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健康教育内容题纲记入随访记表的其他栏内).对确诊的 2 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 4 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 4 次面对面随访。
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发现危急情况,应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并在 2 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糖尿病随访记录表中应明确记录转诊依据及随后的随访转诊情况).对不需转诊的,询问症状、疾病情况、生活方式和服药情况,测量体重、心率,计算 BMI,检查足背动脉搏动。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健 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进行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和健康体检,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康复指导等方面的信息,并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紧急处理。对建档精神障碍患者要做到一年八次随访和一年一次免费体检。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九)死亡登记 做好辖区内死亡人员的统计和登记上报工作,发现辖区内有死亡的人员,卫生所需在 48 小时内填好死亡推断书上报到所属镇办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及时将信息上报到网络系统,社区服务中心和卫生所分别做好死亡人员登记工作。
(十)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上报工作。
对辖区内的肿瘤患者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包括病人姓名、性别、身份证、病名、和首诊日期等。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和报告 定期对辖区进行自主监测,发现可疑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并做好相应的处理记录、门诊登记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
(十二)结核病人管理工作 接到市结防所关于辖区内人员的督导通知单后,相应乡医共体成员单位应及时对结核病人进行督导随访。同时卫生所做好辖区内可疑的结核病人转诊工作,对发现的病人及时的填写结核病人转诊单,督促患者到市结防所进行确诊和正规的治疗。
(十三)中医保健工作 老年人中医辨识:
结合为老年人健康体检时,为老年人进行中医辨识工作,认真仔细的询问老年人 33 个问题,为其进行中医辨识,并作出相应的中医健康指导。将中医辨识的结果填到老年人体检信息表中,及时录入到电子档案系统。中医辨识服务率达到60%以上。
0-36 月儿童中医保健工作: 结合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时集中或针对个人的对儿童家长进行中医保健的指导工作,在对应的月份为其指导中医按摩、穴位按摩等中医指导,儿童中医保健服务率达 60%以上。
(十四)卫生监督协管 加强开展饮用水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及健康相关产品、非法行医等巡查次数。发现问题上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并做好认真有效的处置,留有影像资料和记录。
(十五)家庭医生签约 开展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服务,实施为居民进行健康检查,并对其进行健康知识宣讲。督导卫生所把只是档案信息录入电子版。
三、 职责分工
(一)公共卫生部 在医管领导下,负责制定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牵头组织项目实施、综合管理及绩效考核等。
(二)财务审计部 在医管委领导下,负责及时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定期多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出账目进行督查。
(三)市疾控中心 在医管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对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高血压、2 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65 岁及以上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九项主要工作进行日常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每年四次督导、绩效考核工作,年初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考核办法、年底总结项目效果、参与年内组织的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四)市妇幼保健院 在医管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对开展 0-6 岁儿童、孕产妇、婚前保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等四项主要工作进行日常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每年四次督导、绩效考核工作,年初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考核办法,年底总结项目效果、参与年内组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五)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在医管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日常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每年四次督导、绩效考核工
作,制定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参与年内组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六)市中医院 在医管委领导下,在委医政科、中医科的指导下,负责对开展的高血压、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0-36 月龄儿童中医药养生保健、防病治病活动,推广使用有中医特色的健康处方和适宜技术服务。负责每年两次中医药健康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中医药健康管理考核方案等。
(七)市精神病康复医院 在医管委领导下,在委疾控科的指导下,负责对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进行技术指导、规范培训。
(八)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 在医管委领导下,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第三版服务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负责辖区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中卫生院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的 50%,村卫生室承担≥50%.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工作目标,积极工作,发挥健康守门人的作用,确保城乡居民身心健康得到有力保障,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村医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四、绩效考核
(一)建立考核组织 在医管委领导下,联合成立第二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对集团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也要建立相应组织,负责对单位内部工作自查自评及对村级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工作考核。
(二)考核办法 集团考核小组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要求,分别于每年进行两次全面绩效考核,作出总结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网络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医管委及集团总部的指导部署下,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网络。成立由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中医药、卫生管理等人员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定期开展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市(县)级对基层指导每年不少于 2 次,乡镇对村级指导每年不少于 4 次。各成员单位要合理配置并相对固定公共卫生人员,努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二)强化协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计生监督所、中医院、精神病康复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医管委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完善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成员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考核评估、信息监测等工作,促进成员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岗位职责、工作规章、技术流程和内部考核制度等,确保项目工作有序开展。要坚持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中医药服务并重的综合发展模式。推广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三)规范开展服务,落实项目任务 各成员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规范开展项目服务。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的相关信息,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更加注重真实性、准确性,坚决杜绝弄虚作
假现象。要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按规范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及时更新宣教内容,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要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及时发现健康危险因素,提高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及时按要求更新儿保妇保手册,提高规范化管理程度。要努力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率和规范管理率,提高血压、血糖控制率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稳定率,注重健康管理服务的规范性和实际干预效果。要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落实专职中医医生,积极鼓励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四)严格督导考核,完善奖惩机制 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各成员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居民知晓率、社会满意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将考核结果与核拨经费、考核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绩效挂钩,作为医务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医管委领导下的集团总部每季度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一次督导,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也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组织一次督导考核。医管委领导下的集团总部每半年对集团内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绩
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项目资金挂钩。
(五)提高经费标准,落实经费保障,规范资金管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项目资金管理要求,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根据财政资金安排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严格成本测算。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教育防范,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杜绝弄虚作假。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
篇五:村卫生室项目实施方案
县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结核病患者治疗期间服药、随访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根据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项目总体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疑似结核病患者网报率 100%,转诊率 100%。结核病病人管理率达到 90%以上。居民结核病核心知识知晓率≥80%。
二、项目内容 (一)肺结核可疑者推荐转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由首诊医生填写转诊单,报基本公共卫生专报系统并上传相关附件,将病人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
(二)肺结核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随访管理 1 1 .管理对象 辖区内常住人口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
2 2 .管理内容 (1)督导患者服用抗结核药物,确保患者做到全疗程规律服
药; (2)观察患者用药后有无不良反应,对有不良反应者应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完成规定的疗程; (3)督促患者定期复查,掌握其痰菌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4)采取多种形式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及家属督促服药的责任心。
3 3 .组织分工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肺结核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信息管理,每天实时将患者信息发送至乡镇卫生院。对承担普通肺结核患者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每 3 月督导 1 次,每次督导抽查 1-2 个村卫生室并访视在管理肺结核患者。对承担耐多药患者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每 2 月督导 1次,并抽查承担耐多药患者督导访视的村卫生室。
(2)乡镇卫生院 落实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送的患者信息根据患者现住址分配到个乡镇村生室。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患者落实管理信息。对承担普通肺结核患者管理任务的村卫生室每 3 月督导 1 次,对承担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管理任务的村卫生室每 2 月督导 1 次,每次均应访视在管理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及时对村级上传的数据进审核。
(3)村卫生室 安排专人负责辖县内肺结核患者(含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健康管理,做好结核病病人数据上传基本公卫服务信息系统,对采取家庭督导员和志愿者协助督导的普通肺结核患者初治病人前2 个月每 10 天访视患者 1 次,后 4 个月每 1 月访视患者 1 次。复治病人前 3 个月每 10 天访视患者 1 次,后 6 个月每 1 月访视患者1 次。结核型胸膜炎前 2 个月每 10 天访视患者 1 次,后 10 个月每1 月访视患者 1 次。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和无家庭督导员的肺结核患者,则需安排专人督导患者的每次服药,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服后再走。观察记录患者不良反应,督促患者定期复查。患者疗程结束后,将访视记录和附件上传基本公卫服务信息系统。
(三)健康教育宣传 根据辖县内结核病的性质和特点,开展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可与健康教育项目相整合,乡、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辖县内所有学校的防治知识宣传,覆盖率100%,重点知识知晓率 80%以上;村卫生室负责辖县内居民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覆盖率≥50%,重点知识知晓率 80%以上。
(四)业务培训 县疾控中心对乡级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结防业务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服务管理规范》培训,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县
内村卫生室(服务站)人员进行《结核病患者健康服务管理规范》培训,原则上一年不少于 1 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
三、目标评估 1.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可疑症状者转诊率 100%,网报率 100%,数据上传率 100%.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乡镇卫生院全年督导不少于 2 次,对承担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每 2 月督导 1 次,做好记录。
3.乡镇卫生院对辖县内村卫生室全年督导不少于 4 次,对辖县内管理普通肺结核患者全疗程不少于 4 次,对在治疗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每月访视 1 次,做好记录。
4.村卫生室对采取家庭督导员或志愿者督导服药的普通肺结核患者访视患者初治不少于 10 次,复治不少于 15 次,结核型胸膜炎不少于 16 次,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和无家庭督导员或志愿者督导服药的普通肺结核患者需督导患者每次服药,做好记录。患者管理率(还耐多药患者)90%。
5.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80%。
6.结防人员接受《结核病患者健康服务管理规范》培训。
篇六:村卫生室项目实施方案
政村、镇属各部门:为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市、区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健康衢江和我镇实际,特制定高家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镇、村分级负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体制和镇、村二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投入保障和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妇幼儿童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预防接种等各项疾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和新冠肺炎,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等常见慢性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提高对农村重大疫情、集体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能力。开展多种形式健康
宣教活动,以提高全镇群众的健康素养和自我健康保健知识知晓率。
(二)提高农村妇幼保健、儿童保健工作水平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与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加强婚前保健服务,积极引导欲婚青年接受婚前检查。加强妇女生殖保健、常见妇女病防治和孕产妇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加强产后和新生儿保健管理,强化产前筛查与诊断,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加强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免费发等政策放宣传,进一步控制和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三)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依托创建文明村、镇,卫生村、镇活动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民饮用水”工程,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工作力度,逐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大力推进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四)加大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协调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作用。以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危害及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执法为重点,
全面加强对药品、企业、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五)改进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调整和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布局和配置,结合我区双百行动,加快健全完善村卫生室的新建和改建任务,保障农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区域医共体总院的帮扶下抓好卫生医疗改革与发展工作,保证向农民提供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签约服务等卫生政策,有侧重点地发展适合农民需求的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为农民提高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做到防未病、小病不出镇、大病及时救治。
(六)做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点做好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落实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疾病的查治病和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镇、村二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一)镇政府强化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领导责任,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考核。镇政府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在在职干部中确定一名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驻村干部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配合本村责任医生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工作。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环境卫生、改水改厕、健康宣教、公共卫生安全等健康相关工作的巡查、信息报告和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等;督促村责任医生、村卫生室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职责。
四、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公共卫生服务 (一)切实转变现行的农村医疗服务模式。逐步推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镇村“六位一体”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残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和开展好“责任医生服务制”,使农村居民获得连续、便捷、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和保健服务。
(二)村卫生室(村级卫生联络员)要接受村两委、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主要承担责任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服务工作,主要有建立健全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保健、慢性病管理服务、健康宣教、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协助、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继续加强对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监督管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和减轻就医负担。
(三)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在职医务人员全科医学知识转型教育和学历再教
育,强化责任医生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责任医生的业务知识水平。
五、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创新服务机制,充实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医疗保健。
(二)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通过家庭签约服务,实施主动上门、电话预约和下村巡诊等服务形式,为农民家庭提供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肺结核等慢性病定期随访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随访、签约巡诊等方式,提供连续、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做好城乡居民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把推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改进对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免费体检工作,确保 65 岁以上老人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 70%以上,学生和 0-6 岁儿童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 95%以上,育龄妇女及其他人群每二年体检一次,并逐步建立完善健康档案,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社保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四)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为农村儿童提供系统保健和预防接种;为农村妇女提供孕产保健和妇女病
普查;为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结核病等慢性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和 65 岁以上老人提供定期体检管理服务。
(五)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安全保障。落实对农村学校、企业、医疗机构等的巡查协管,实行农村饮用水卫生的监测和公共场所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与突发事件报告管理,提高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及时率和卫生监督覆盖率,努力避免因信息报告不及时、控制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损失。
篇七:村卫生室项目实施方案
区 2022 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根据《XX市2022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X卫基层〔2022〕X号 ),结合XX区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一、项目目标和任务
以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坚持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的原则。2022年在全区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在岗聘用的卫技人员中遴选骨干人员参加培训。根据XX区仅XX镇卫生院一家机构为政府举办实际,2022年共培训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2名、乡村医生3名。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中医适宜技术以及儿童眼保健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乡镇卫 生院骨干人员 (包括临 床医师 、公卫 医师或 或预 防保健师 等)培训
遴选2名乡镇卫生院骨干临床医师、公卫医师或预防保健师,依托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到市立医院进行学习实践,重点强化全科理念及全科临床思维的训练,学习实践本专业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急危重症的识别、紧急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的早期识别、基层应急处理的综合管理能力。每人累计线下培训120天。
(二)乡 村医生培训
遴选3名乡村医生,到市立医院进行学习,以培训全科医学理念、实践操作技能、基层适宜技术为主,包括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急危重症的识别、紧急处置与安全转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中医药适宜技术、常见病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结合村镇属地化管理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提升传染病筛查、早期识别、及时上报、 应急处理、随访管理的综合管理能力。提升抗微生物药物临床应用和预防性应用水平;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线下培训时间为30天。
2022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任务及基地安排表,见附件1。
鼓励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适宜技术等专题培训,提升乡村医生培训针对性。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培训学员从有意愿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乡村医生中遴选,优先从新进入村医队伍的大学生村医中推荐,培训应在医师资格考试前实施。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学员从相关需求较迫切或有一定中医基础的学员中遴选。结合实际确定专题培训学时,相关学时计入乡村医生线下学习总学时。
(三)遴选 骨干人才
遴选骨干人才需满足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行为;(2)按照实施方案和遴选条件等,综合考虑学历、职称、岗位责任、服务条件等因素,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业务在基层较为突出,对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引导群众基层首诊、维护群众健康做出较大贡献,深受当地群众信任和好评;(3)长期扎根基层,重点面向在基层提供首诊诊疗、服务年限长、服务能力强、服务对象及同行认可度高的医务卫生人员;(4)获得省市级相关表彰、在县级及以上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坚持在村卫生室巡诊或派驻满一定期限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推荐的基层骨干人员须参加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次年1月31日前,对名单审定后报市
卫生健康委备案。对经过遴选确定培养基层卫生骨干的人才,积极落实我省各项政策规定,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生活保障等方面可给予政策优惠与倾斜,对“徽乡名医”和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予以倾斜。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 形式
区卫健委负责本辖区培训项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区卫健委成立培训项目工作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区卫健委基层办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督导考核评估等工作。XX镇卫生院负责参加培训人员的遴选。
(二)资 金安排与管理
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即临床医师骨干)和乡村医生培训标准为每人每天120元。培训项目财政资金在2022年8月底前拨付至本次培训基地医院市立医院。培训项目经费用于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印刷费、交通费等项目培
训相关支出,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参训人员,也不得向参训人员另行收取费用,保障人员免费接受培训。
四、项目执行
本培训项目实行线上基础培训与线下实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培训:所有定向、非定向学员均可以依托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https://www.ncme.org.cn/training-center开展免费线上培训。6月20日前完成学员遴选工作,项目定向学员须在登陆平台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于7月25日前完成不少于六个项目包(包括中医适宜技术,儿童眼保健,合理用药和医德医风四个必修项目包)的学习。非定向学员可在登陆平台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参加相应类别学习。
2、线下培训:按要求开展线下培训,鼓励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优先选择在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基地开展线下培训工作。其中骨干人员(即临床医师)和乡村医生须先完成线上培训学习,再进入线下培训,线下培训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3、线上(下)考核
定向学员完成线下培训,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获得相应
的国家级医学教育学分。为保证培训效果,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办公室将组织项目定向学员在项目培训结束后,开展线上考核,通过线上考核的学员可获得培训证书。非定向学员可在登陆平台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参加相应类别学习,考核合格者给予发放培训证书。
4、区卫健委每3个月填写1次《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资金、任务实施进度表》(附件2),并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区卫健委将按照《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考核评估表》(附件3)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质量、时间要求实施项目,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项目执行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收回专项资金,并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项目结束后,区卫健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基层科。绩效考核的重点包括培训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参与情况和培训效果等,开展专题培训的情况将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的加分项。对培训走过场、组织不得力的学员和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对培训效果明显的学员和机构予以表扬。
附件:
1.2022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任务及基地安排表
2.2022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资金、任务实施进度表
X 3.XX 市 市 2 2022 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考核评估表
附件 1
2 2022 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任务及基地安排表
培训项目 培训人数 培训时间 培训基地 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培训 2 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 120 天 市立医院 乡村医生培训 3 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 30 天 市立医院
附件2
2022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资金、任务实施进度表
区卫生健康委(签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市、县 名
称 预算安排数(万元) 本期经费支出数(万元)
经费支出累计执行数(万元) 累计支出占预算安排% 培训开始日期 培训机构及科室 培训情况 备注 合计 中央 补助 地方 安排 应参加人数 实际参加人数 已完成培训天数
合 计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附件 3
XX市2022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考核评估表
卫生健康委(签章)
填报时间:
序号 要求 考核指标 评价方法 分值 得分
1
成立领导组织, 明确职责 明确分管领导 查阅成立组织文件 4
职责明确 查阅成立组织文件 4
专人负责 查阅成立组织文件 5
2
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情况 分帐帐户、专项核算 核查会计帐户 5
财务制度健全 查阅有关制度档案 3
专款专用,支出范围合理 核查会计帐户 5
3 项目有实施计划书;严格按进度、内容、时间、地点实施;按时上报项目计划、进展及总结报告; 制定并按时上报实施计划 根据上报情况 8
计划详实合理 核查上报计划 5
举办(参加)师资培训 核查师资培训材料 7
按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
根据平时上报情况
7
培训合格人数符合要求 查阅培训人员档案并随机抽核 8
4 保证培训符合要求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师 培训时间达到规定时限 查阅日考勤记录并随机抽核 8
培训地点符合要求 查阅培训计划并随机抽核 5
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根据上报培训总结报告,并随机抽核 8
5
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专项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 2 次,每次检查培训单位不少于 1/2 查阅监督检查有关资料
8
组织对本地培训项目进行 总结评估 查阅评估总结报告 等有关资料 10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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