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武装部定兵优先条件
2021年度征兵工作进入倒计时全国征兵网报名窗口8月15日即将关闭敲黑板!详细报名攻略来了
往下看快来报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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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兵应征报名时间:下半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特别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姑娘们看这里↓↓↓
女兵应征报名时间:下半年: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8月15日18时女兵应征报名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划重点!如何报名?↓↓↓
方式一:登录“全国征兵网”
https://www.gfbzb.gov.cn
方式二:给乡镇(街道)武装部打电话报名
大学生应征入伍待遇?
①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②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毕业生,男性,未婚、年龄24周岁以内(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符合2021年直招士官专业范围。入伍培训4个月授予下士军衔,领取下士工资。
2.士兵提干
高考后,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毕业生土兵在部队可以提干。
3.报考军校
未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3周岁,士兵服役满1年,士官满2年,可以报考军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本科招生考试,录入军校培训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
大学生毕业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拨,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大学生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军训进行时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除了优先政策之外
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1.大学生入伍享受四个优先
①优先报名应征;②优先体检政审;③优先审批定兵:④优先安排使用。
2.保留入学资格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3.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国家给予本(专)科生每年最多8000多元的学费补偿,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4.复学专业调焕
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享受升学政策
高校学生入伍,不仅享受国家资助学费、省级资金奖励,而且复学有保障,可以转专业、优先转本校国防生,考研加10分、单列计划录取,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退役后就业的,除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享受专门就业服务外,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20%,专门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6.一次性退役金
部队给退役义务兵发放一次性退役金为9000元,如果选取士官,按每服役满1年增发4500元。
7.晋江市优待奖励
8.教育部6条优惠新政策
①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土兵招生。②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③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
先录取。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⑤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⑥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它专业学习。
篇二:武装部定兵优先条件
大学生当兵的条件
第一篇_大学生入伍条件
大学生入伍
大学生入伍是指部队每年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收义务兵,每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
目录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相关身体条件
征集对象:XX年满18至22岁,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院校XX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各级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男性大学生,本人自愿,均可应征入伍。在校大学生入伍征集主体对象为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XX年毕业的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院校学生以及XX年入学的学生。基本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右眼裸视不低于,左眼裸视不低于。
二、征集程序和办法
1、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根据本人自愿,均可在所在学校武装部和学校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应征。
2、体检:在校大学生参加征兵办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验两证一表一照,即:身份证、学生证、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生本人照片。
3、政审:主要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地县公安部门负责。
三、征集的相关政策和奖惩规定
1、入伍前的“优先征集”政策。征兵时,各级兵役机关将为各级各类高校征集对象提供“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简化办事程序。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天,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
2、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
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
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XX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
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退役后的复学。XX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臵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3、入伍后培养使用问题。兵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
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取得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大学生入伍,当兵两年后可直接提干成为军官。
4、服役期间优抚安臵和有关工资补助问题。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部队每月发给200元以上的津贴费,伙食费每月450元以上。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如果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由义务兵转为士官。士官实行的是工资制,一级士官每月发给1300元以上,二级士官每月发给1700元以上,三级士官每月发给1900元以上的工资。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臵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臵工作。据统计,大学生义务兵服役两年,享受的津贴费、伙食费、服装费、退伍补助和优待金累计15200多元,平均每月所得超过660元;大学生义务兵如果退伍后选择货币化安臵,则平均每月所得超过1480元。入伍大学生一期士官服期期间,工资加住房补贴等项收入,5年间平均每月所得超过1850元;如果退伍后选择选择货币化安臵,平均每月所得超过2240元。大学生二期士官服役期间,8年间平均每月所得超过262元;大学生二期士官服役期满,选择货币化安臵,平均每月所得超过3000元。目前,我省社会青年务工收入,没有专业技术的,月收入800元左右,有技术特长的,月收入1200元左右。
5、奖惩规定。今年省征兵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为鼓励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从XX年开始征集入伍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2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同时,为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在对违反兵役法规行为,严格按照《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对应征公民到部队因拒服兵役导致退兵的,应征公民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党员的开除党籍;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出国、出境或者升学。大学生入伍的相关资料第五十问“高校毕业生入伍第二年可以考军校。文化课程为全军士兵考学统一课程。年龄放宽到23周岁。”80%的应届大学生毕业时年龄为23周岁,剩下的一般是24周岁,少数低于23周岁,到部队的第二年就是24周岁或者25周岁,少量是23周岁,而政策将年龄“放宽”到23周岁,明显是要卡住绝大多数大学生嘛!!天理在哪?骗人真有水平!!第十五问中提到:“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
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的可选拔为提干对象”.由此看出,只有高考考到一本和二本的本科学生取得学位后才有可能提干,三本没戏;保送的高校毕业生和部分外语专业招录的高校毕业生为什么被排除在大学生兵提干选拔对象范围之外?大学生入伍的国家政策,报名,体检,政审等资料和信息请点击进入扩展阅读的大学生征兵网。
第二篇_XX年大学生入伍体检标准
XX年大学生入伍体检标准
近年来,征兵入伍的大学生越来越多。伴随着大家从军的热潮,国家修订发布了XX年大学生入伍体检标准,下面就跟随着乔布简历小编一起来看看XX年大学生入伍体检标准和以往的标准有什么不同吧~
经过乔布简历小编梳理发现,XX年大学生入伍体检标准主要在身高、体重、视力方面的要求有所放宽。主要表现为:
1、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大学生当兵的条件】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矫正视力不足,屈光度在〒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以上,矫正视力在以上,屈光度〒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此外,今年的入伍体检标准首次对精神类疾病进行明确。不能通过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检测和结构性心理访谈的,不合格。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及其他精神类疾病,明确属于不合格范畴。【大学生当兵的条件】
当然,除了体检有要求以外,大学生入伍还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详见《大学生入伍要求条件有哪些》~
本文来源简历第三篇_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1.应征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2.年龄要求: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高职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到22周岁。
3.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左眼裸眼视力>,合格。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眼底正常。任何一眼矫正视力>,矫正度数第四篇_大学生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大学生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1.应征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
生。
2.年龄要求: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
满18至22周岁,高职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到22周岁。
3.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左眼裸眼视力>,合格。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眼底正常。任何一眼矫正视力>,矫正度数第五篇_大学生参军宣传标语
大学生参军宣传标语
1、参军报国,无上光荣
2、携笔从戎,投身国防
3、投身国防,报效祖国
4、人才强军,科技强军
5、应征入伍服兵役既是每个适龄青年的义务,也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之路
6、投身军营,报效祖国
7、情悠悠,关心国防责任重爱悠悠,万里长城在心中
8、身着国防绿,心系报国情誓洒青春血,铸我民族魂
9、今日苦读寒窗,明朝国防栋梁
10、少时立志尚武,长大报国从军
11、继民族大业,中华儿女心系国防承祖国重任,华
夏子孙情注武装
12、学文苦读为兴国,尚武从军求安邦
13、好男儿志在四方,保国防乐在军营
14、学文习武两不误,保家卫国一肩挑
15、国防之树校园载,国防之花遍地开学好本领挑重担,报国之志永不改
16、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17、少小立志报国,长大踊跃从军
18、国防关系人人,人人心系国防
19、优秀青年立志从军,热血男儿精诚报国
20、莘莘学子携笔从戎,参军报国建功立业
21、增强国防观念,踊跃报名参军
22、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
23、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积极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24、高校毕业生入伍,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青年学生健康成才之路!
25、响应国家号召服兵役,做新时期高素质军人!
26、携笔从戎到军营锤炼成才,报效祖国在部队建功立业!
27、学文读理为成才,尚武从军固国防!
28、向积极报名应征入伍的毕业生致敬!
29、有志青年携笔从戎固国防,热血男儿精忠报国筑长城
第六篇_XX退伍大学生自荐信
大学生入伍,虽然少了几年学习知识和参加实践的时间,但是我相信他们获得的更多。下面是一篇退伍大学生自荐信,欢迎参阅!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审阅我的求职材料,期望您给我一个自我展示和实现价值的平台。
我是一名刚从部队退伍的大学生士兵,于XX年12月退出现役。
家庭背景:
我出生于农民家庭,农村生活造就了我淳朴.诚实.善良的性格,但我并不因此感到自卑。而去盲目攀比。我深知父母把我们抚养长大是多么艰辛和不容易。
在大学期间,除了学习本专业课程之外,主要从事于机房管理管理维护工作,担任机房管理员3年,具备一定的网络维护经验熟悉楼层整体布线,熟悉windowserverXX等操作系统。XX年取得助理电子商务师证书并于当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XX年--XX年参加阿里巴巴首届大学生明日网商挑战赛,主要实践在线考试、网络广告营销、组建
个人站点等相关,获得综合排名前50,获中国大学生"明日网商"挑战赛"睿智英才奖";XX年数据库国家二级证书。能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photoshop图像处理、vf数据库操作,对dreamweaver、firework也有一定的了解。在营销、管理、物流知识也有较广泛的涉猎;XX年12月实习于xxx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的电子商务工作。主要从事于阿里巴巴招商,并为公司开辟国内首家专卖店。
入伍经历:
很多人都问我入伍为什么?或者为什么选择入伍?类似之类的问题等。借助此求助信的机会,写下我为什么参军及在部队的生活经历。
在毕业工作11个月之后,当时的我性格肯定是有些浮躁的,对家人和朋友的话都是无法听进去的。在观看90年国庆阅兵给我最大的感触,是的,人往往是因为一瞬间而产生了某种想法乃至冲动,我想去当兵,我在网上也查看了很多资料,大学生入伍的人很多,而且部队是一个大熔炉。它是不能带给你经济上的利益,但给你的却是从社会上所无法学到的。而且我还有当兵的原因。首先,我本身体质不好,我想在部队锻炼一下;其次,想通过部队再把所学的专业知识深造;再次,也是我们80后年青一代义不容辞的义务。
在部队的两年内,我的职务是文书兼军械员,属于后
勤人员。主要是配合好指导员、队长的工作。拟写公文写作;领导视察照片拍摄、新闻写作;负责电视电话会议的安装和调试;负责监狱视频监控网络的维护;管理中队的枪支弹药;同时搞好后勤接待工作。
的确,我们军人有了2年的军旅生活却失去了2年的工作经验,这给我们现在找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毕竟公司不会养活一个不会创造利润的员工哪!可是我们在部队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学,不是什么经验都没。我想说:至少我们学会了吃苦耐劳,面对高强度的体能训练和经常遇到的恶劣环境,我们选择了忍耐、选择了坚持。因为我相信吃苦耐劳也是公司一名员工的良好的品质吧,学会忍耐也是一名商人制胜的关键吧;至少我们学会了牺牲奉献的精神,牺牲花前月下牺牲灯红酒绿甚至是自己的生命,牺牲意味着奉献,因为我相信只要我们肯付出,别人总会看到的,感受到的;至少我们学会了绝对服从,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没有条件的执行命令。没有服从也就没有胜利,在商业模式上可以说没有服从也就没有成功。因为我相信整体的力量是来自个体的服从精神;至少我们学会了什么是纪律;至少我们学会了什么是责任;至少我们还学习会了明确目标
篇三:武装部定兵优先条件
征兵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保质保量地完成征集新兵的任务,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征兵的各项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会同基层单位负责:
征兵的组织计划工作由兵役机关负责;征兵宣传教育工作由宣传教育部门负责;新兵体格检查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新兵政治审查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新兵运输工作由交通部门负责;新兵集中期间的粮油、副食品供应由粮食、商业部门负责;新兵家属的优待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第三条
全省的征兵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的领导下,由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其领导下的办事机构:省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
征兵期间,州、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以下简称地州市),县、市、市辖区、特区(以下简称县),建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地区的征兵工作,并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成立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地区域的征兵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基层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基层人民政府),应根据所在县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本辖区的征兵工作。
第四条
全省每年征集新兵的范围、对象、数量、时间和要求,由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作出规定。各地州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县以下征兵任务的分配,应根据应征公民的数量、体质和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本着合理负担、确保新兵质量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
全省征兵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和征兵命令的要求,严格把好新兵的体检、政审、文化和年龄关,确保兵员质量。征兵期间,各级应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归口、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六条
对派到我省接兵的部队人员,地州市征兵办公室凭省征兵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接待,并向他们介绍本地区的情况和征兵工作安排,按规定吸收他们参加征兵的宣传、体检、政审和定兵工作。
第二章
征兵准备
第七条
凡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根据县兵役机关的安排,按规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个别因特殊原因不能自行登记的,可由其家属或所在单位派出人员,向登记站申述理由,经批准后代行登记。
1/5第八条
以乡和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设立兵役登记站,对本辖区内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并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个别偏远乡村,经县兵役机关批准,也可由专职武装干部或其他干部登门走访实行核对式登记。
第九条
兵役登记的同时,对参加登记的对象进行目测筛选。确定预征对象候选人,并对其进行体格初检,政治文化初审和病史调查。
经过前款确定的预征对象候选人,由乡、居民委员会推荐,区、街道办事处根据上级赋予的任务和要求,选定现实表现较好、身体素质较好、文化程度较高的应征公民为预征对象、报经县兵役机关批准,张榜公布、下发《预征通知书》。
正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不确定为预征对象。
体格初检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和简易的内、外科及血压检查。农村一般由区卫生院负责实施,个别偏僻地方也可由乡卫生院实施。城市和县城在县医院或其他医院进行。体格初检的组织工作由兵役机关负责。各级医院、卫生院对预征对象进行的体格初检,原则上尽义务。政治文化初审主要包括应征公民的现实及一贯表现、文化程度和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情况等,由驻乡公安员和管段民警负责实施,专职武装干部配合。病史调查主要是了解应征公民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遗传、传染等不符合征集条件的病症。由专职或兼职武装干部负责,基层干部和卫生院配合。
第十条
建立健全预征对象档案材料。填写预征对象《目测初检表》、《病史调查表》和《政治初审表》,并由经办者盖章负责。由区、街道办事处保管。
第十一条
做好预征对象的管理、教育工作。基层武装部要随时掌握预征对象的思想表现、身体状况、外出从业及家庭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十二条
兵役登记工作应与民兵整组(预备役部队组织整顿)和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核对工作同时进行,征兵工作开始前完成。
第三章
体格检查
第十三条
体检工作开始前,县兵役机关会同卫生部门对参加体检的医务人员进行短期培训。省、地兵役机关和卫生部门,可根据需要,分别组织重点项目的培训。必要时,地州市、县可组织试检。
第十四条
基层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安排,从预征对象中确定送检的人数和对象,并负责督促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预征对象参加体检。
第十五条
接受体检的预征对象,应按县兵役机关通知的时间地点,自行到体检站进行体检。城镇和有条件的农村的预征对象参检时应自带本人半身免冠近照一张。
第十六条
保持良好的体检秩序。体检表的登记、填写、传递和保管,均由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兵役机关工作人员负责。
第十七条
对体检合格青年,按照《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体格复查,或采取互换体检单位或医务人员的方法进行。
2/5第十八条
负责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条件》和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正确掌握标准,切实保证新兵的体格质量。各科和各项目的主检人员,应对本科和本项目的检查和复查结果盖章。
第十九条
对应征青年进行肝功能化验(含表现抗原检查)所需试剂,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购置下发。
第四章
政治审查
第二十条
县公安机关要会同基层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逐个进行政治审查和复查,按照《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要求,严格把关。
第二十一条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除按《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征集:
(一)为达到应征条件而迁移户口者。
(二)长期外流,现实表现情况一时难以查清者。
(三)带有反动政治色彩和其它不健康因素的纹身者。
(四)持假学历、假证明、更改户籍年龄者。
(五)拖欠数额较大的贷款未还清或与他人有经济纠纷一时不能解决者。
第二十二条
政治审查工作应广泛听取预征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公安保卫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基层公安派出所和管段民警分别盖章负责。
第五章
审定新兵
第二十三条
审定新兵由县征兵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的负责同志以及体检、政审组长参加,集体审定。吸收接兵部队的负责人参加。
第二十四条
定兵时,应对体检合格和政审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优先批准思想表现好、身体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的青年服现役。
第二十五条
新兵审定后县兵役机关应将拟定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名单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和反映,发现不符合征集条件者,立即调换。
第二十六条
征兵期间,省、地、县各级征兵办公室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举报事宜。对非征兵期间群众举报的问题,由各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第六章
交接新兵
第二十七条
新兵交接工作由县兵役机关和接兵部队共同负责,交接地点在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
第二十八条
办理新兵交接手续时,交接双方应共同做好下列工作:
3/5(一)按《新兵花名册》集合点交人员,交接双方负责人在《新兵花名册》上签字盖章。
(二)当面点交新兵的档案材料,即:《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附肝功能化验单)等,新兵是党(团)员的,还应有《入党(团)志愿书》和组织介绍信。
(三)检查新兵的被装发放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凡在专业技术兵储备基地区域内征集和在组建有预备役部队的区域内对口征集的新兵,当地兵役机关应主动向接兵部队负责人介绍情况,商请部队合理分配新兵,进行定向培训。
第三十条
接到《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的应征公民,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新兵集结点集中。其所在单位可就地组织欢送。
第三十一条
新兵交接完毕后,县兵役机关应主动协助接兵部队做好新兵的管理教育和起运工作。
第七章
接收退兵
第三十二条
对部队按规定和审批手续退回不合格的新兵,原征集县兵役机关应予接收。不得借故拒绝。
第三十三条
县兵役机关、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对造成退兵的原因认真进行核查。核查时间,退回新兵和送兵干部到达本县后,属于身体原因和属于政治原因的,不超过十五天。
第三十四条
对经过核查,确因不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条件》和《关于应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而退回的新兵,县兵役机关应及时接收,并与部队的送兵干部办理退兵交接手续。部队退回不合格新兵后,不再补换。
第三十五条
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的新兵,各级兵役机关应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根据不同情况,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处理:对因工作经验不足,认症不准或新兵到部队后身体发生变化
造成退兵的,不追究责任;对因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造成退兵的,要批评教育;对于明知故犯、弄虚作假,拉关系走后门造成退兵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八章
奖
惩
第三十六条
对征兵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保障充分,征集的新兵符合条件要求、责任退兵率低的地区和单位、其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严格执行征兵政策规定,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为确保兵员质量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积极支持子女、亲友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基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给予表扬,特别突出的上级可给予奖励。
4/5第三十七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预征对象拒绝、逃避体检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经教育不改,基层人民政府应当强制履行兵役义务。
第三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征兵工作时,收受贿赂、营私舞弊的,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征兵工作遭受严重损失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征兵工作领导不力、征兵任务完
不成的单位,其上级主管机关应追究该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省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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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武装部定兵优先条件
新兵入伍条件
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纪录。
年龄条件:
兵役法规定,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放宽到21岁,大专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兵征集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周岁以内。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性青年入伍。
身体条件:
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按照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基本条件是:身高:男性162㎝以上,女性162㎝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视力: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同时,内科、外科、血液、肝功、尿检等都要符合标准。
文化条件:
根据我国城乡教育发展情况和军队建设需要。对征集城乡青年的文化条件作了不同规定。征集城镇户口青年,必须具有高中(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不征,把应届毕业生作为征集重点;征集农村户口青年,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参加高考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一律不招。
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征集的程序和办法
1、征集程序:征集在校大学生的工作,按照本人自愿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高等学校与所在地县(市、区)人武部门具体负责。
2、报名时间办法:即日起到10月25日
3、初检办法:经武装部目测、了解合格后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4、体检办法:对确定为预征对象在校大学生的体检工作,主要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并安排在体检的第一时间实施。
5、政审办法:对体检合格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在校期间的政审工作由所在学院出示证明,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并承担其入学后的政审责任。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并承担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审责任。
6、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等。在此期间,要十分注意安全,不远离驻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
7、检疫复查。时间为新兵到部队3个月内。在此期间新兵要接受部队复查复审,如发现身体、政治、思想、文化等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优抚政策
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教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三)补偿学费和代尝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尝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
行补偿或代偿期间;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四)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五)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六)退役后的复学。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做好退出现役后的复学工作,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自身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民政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民〔1998〕安字18号)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抚待遇的规定(修订)
为了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军、报效祖国,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做好征集2008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参动〔2008〕13号)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试点工作的通知》(〔2002〕司联字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抚待遇规定如下:
一、服役前
(一)入伍学生应尽可能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如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向所在学院提出免试的申请,由学院根据该生平时学习情况评定成绩。
(二)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
(三)当年已缴交学费和住宿费的入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向学校申请办理退还手续或由学校代为管理。
(四)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伍学生,符合发展条件的,应及时发展其入党。
(五)毕业班入伍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因实习期未满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将入伍视为实习。
二、服役期间
(一)服役学生的父母享受军属有关待遇,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待。
(二)服役学生的服役年限计入其毕业后的工龄。
(三)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按立功受奖等级增发当年度优待金。荣立三等功的,增发当年度优待金的30%;荣立二等功的,增发当年度优待金的60%;荣立一等功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当年度优待金的100%。
(四)有条件的服役学生可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三、退役后
(一)学生退役后一年内必须复学。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的,必须回校办理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退学。
(二)入伍前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未兑现奖励的,复学后可相应提高一个等级(一等奖学金除外)。复
学后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复学后所在专业入伍前的收费标准,以实际在读年限收取。学费减免有关事宜按《福建师范大学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办法》执行。
1.荣立三等功的,可减免复学后当学年学费的50%;荣立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一等功1次或被授予与上述立功行为同等级别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可免交全部学费。
2.被团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或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可减免复学后当学年学费的40%。
3.同一个学生不重复减免,以减免金额最高者为限。
4.家庭经济困难的复学学生在申请学费减免时给予优先考虑。
(三)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服役满两年的退役学生,各学院应根据本人意愿安排适当的学生干部岗位给予锻炼和培养。
(四)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本科生可申请转至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专科生毕业后可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阶段学习。
(五)退役学生毕业时必须修完本专业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计算机文化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2门课程可以免修,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修满4个学分即可毕业。入伍前系毕业班的退役学生复学后的毕业资格审查按原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六)服役期间表现突出、立功受奖,退役复学后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条件的,予以优先推荐。服役期间表现优秀、退役复学后仍表现优秀的,毕业时可在选调生、输送补充军队干部队伍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
(七)服役期间毕业的学生退役后,可由各地人事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安排工作,并直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退役复学的学生毕业后,可由各地人事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安排工作,并直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毕业后自谋职业的学生,学校将通过入伍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门协调当地政府的民
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按城镇居民户退伍兵的同等待遇领取就业补助金。
(八)立功受奖者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给予对应加分:获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荣誉称号者,按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加分并颁发校长嘉奖令;获军级单位表彰的荣誉称号或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者,按获得省级荣誉称号加分;获师、团级单位表彰的荣誉称号、被评为2次“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1次者,按获得市、校级荣誉称号加分;被评为1次“优秀士兵”的,按获得学院级荣誉称号加分。
(九)根据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具体标准如下: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加3分,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加2分,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役士兵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统招)的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四、福清分校、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人民武装学院、盈峰信息技术学院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武装部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士兵的服役年限及待遇
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为2年: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志愿申请,可以转为士官。第一年度兵每月津贴费为300元;第二年度兵每月津贴费为360元,当年退伍补助2300元。
一级士官服役三年:即第三年度兵每月工资为1988元;第四年度兵每月工资为2300元,第五年度兵每月工资为2500元,当年退伍补助约2万6千元。
二级士官服役三年:即第六年度兵每月工资为2750元;第七年度兵每月工资为2930元;第八年度兵每月工资为3100元,当年退伍补助约4万5千元。
三级士官服役四年:即第九年度兵每月工资为3350元;第十年度兵每月工资为3530元;第十一年度兵每月工资为3720元;第十二年度每月工资为3930元,当年选择转业,由地方有关部门安置工作,如选择复员,不安排工作,可领取复员及其它补助费约11万元。
我区义务兵年优待金每人每年5000元。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立功的,予以奖励。奖励标准:授予荣誉称号或立一等功的,增发年优待金100%;荣立二等功的,增发年优待金6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年优待金30%。对退役士兵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持“两证”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按照《福建省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
征集院校应届毕业生“四优先”
(一)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报名前10日,由县级兵役机关逐一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报名。已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
(二)优先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5日,由县级兵役逐一通知其体检由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安排其上站体检。组织应届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
(三)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由上一级兵役机关统一调整,尽可能保证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特别是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能够参军入伍;上一级兵役机关调整确实有困难的,优先批准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四)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动向时,兵役机关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学校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充分考虑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学技术等方面优先。
适龄公民逃避兵役义务处罚规定
《兵役法》规定:有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检检查和征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2010年3月26日)规定: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兵体格检查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进行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篇五:武装部定兵优先条件
.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
1.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如何界定?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和基本身体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大学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为年满17至22周岁。
4.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1)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3)实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4)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5)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
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5.大学生征集工作由哪个部门牵头负责?
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征集工作,高校由学生管理部门或学校武装部门牵头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向所在学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资助中心或武装部咨询有关政策。
6.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7.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8.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给予国家资助的内容是什么?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9.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是多少?
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文件规定: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4)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10.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都可以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如何计算?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时间计算。
12.高校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的程序是什么?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13.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高校学生已获国家资助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学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
后及时将被退回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应在收回资金后十日内,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资金按规定作为下一年度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
14.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
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两年。
1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1)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4)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7)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8)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9)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0)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16.什么是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
国家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加强政法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2008年开始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17.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18.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户档迁移有何优惠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9.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20.国家资助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如何界定?
是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