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与思考8篇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与思考 学报2017年第1期关于人民政协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付翠莲,张驰,黎文宇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离不开协商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与思考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与思考
2017 年 第 1 期关于人民政协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付翠莲,张 驰,黎文宇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离不开协商民主的创新与发展,人民政协具有最广泛的民主协商形式,是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有助于基层协商民主的组织实施,保持基层社会的有序和稳定。人民政协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进程中存在着协商民主制度不健全、协商民主氛围不浓厚、协商主体行为不确定和不规范以及协商民主立法不够健全等问题。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组织创新、体制创新及加强制度化水平建设,促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有利于推进协商民主在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独特作用的发挥。关键词: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创新中图分类号:D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 - 7974(2017)01 - 0094 - 06DOI:10.13877/j.cnki.cn22-1284.2017.01.013收稿日期:2016 - 09 - 23基金项目:舟山市政协2016年理论研究课题“政协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研究成果作者简介:付翠莲,女,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博士,温州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政治制度;(浙江 温州 325035)张驰,女,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学;黎文宇,男,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治理。政 治 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和政协事业发展。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提出要在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各层次和各方面,健全制度建设,提高治理水平,提升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命题。
“治理”相对于传统的“统治”而言,有着自己特殊的内涵,它所强调的是民主和参与。协商民主作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有机共同体,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政协涵盖了各党派、各团体及各族各界人士,其最广泛的民主协商形式决定了其在协商民主实践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角色。一、人民政协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中优势突出作为一种系统理论,协商民主是20世纪60年代在国际上兴起的一种新的民主理论观点,是与选举民主相对应的民主政治形式。正如俞可平教授指出:
“选举民主或代议民主的内在不足促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成为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形式”。
[1] 迄今国内外学者对协商民主的概念和内涵给出了诸多不同的语义诠释,如· · 94
付翠莲,张 驰,黎文宇 关于人民政协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陈家刚在《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中指出:
“协商民主是指政治共同体中的自由、平等公民,通过参与立法和决策等政治过程,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的治理形式。其核心概念是协商或公共协商,强调对话、讨论、辩论、审议与共识。”[2] 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源于人民政协,最早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前后从各民主党派拥护“五一口号”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协商建国、协商治国、协商兴国,在多党合作的人民政协中充分体现了协商民主、专题协商和界别协商,成功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及相关各方在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平台上,就国家权力权威性配置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广泛协商以便取得一致意见的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规则和程序等的总称,具体包括协商的原则、主体、内容、程序、形式等要素。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体系中的重要渠道,在我国协商民主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人民政协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有突出的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的价值取向十分契合,都致力于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协商以取得共识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广泛性和包容性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政协作为我国协商民主最早的制度化的组织形式和机制保障,已经成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实行协商民主一个重要舞台。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探索人民政协的工作中有着丰富的协商民主实践,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人民政协为协商民主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和组织保障,而开展协商民主也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优势和作用的重要方式。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形式虽然是西方学界舶来品,但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因其注重民意性,主张以平等对话、协商交流的方式去化解矛盾分歧、增进共识,倡导各党派、各阶层广泛参与,近年来逐渐被我国理论界所重视。协商民主的要义在于既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又照顾少数人的意愿,在民主渠道畅通、利益表达等方面更具有独特优势,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有利于扩大人民民主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利于及时缓和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冲突,在更大程度上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在价值取向上都致力于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协商方式达成共识,致力于在多样的社会群体和多元的价值诉求中寻求民主和团结。人民政协作为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制度机制创新,对完善国家政治体制的作用是勿庸置疑的。(二)政协委员是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参与主体,具有资源优势、网络优势、制度优势和功能优势人民政协在组织构成上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包容性,政协委员由各界别推荐产生,通过统一战线可以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广泛团结起来。基层政协委员普遍具有较高的政治参与热情,除了按照界别履职外,因其具有的资源优势、网络优势、制度优势和功能优势,往往成为基层党政部门开展协商民主所依赖的组织资源,政协委员通过各类参政议政渠道被邀请参加各种民主协商活动,成为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参与主体。他们为了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或是所代表的团体、群体的利益,能够积极地参与到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和网络协商等各类协商民主活动之中,有效实现协商主体的意愿。通过人民政协,可以有效地将各方面意见反映上来,减少决策中的盲目性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人民政协注重通过协商交流对话,建立和巩固团结合作所需要的社会信任基础,形成求同存异的包容性平台,让社会各界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协调解决利益问题,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人民政协在基层社会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已经为实践所反复证实,并将继续发挥其优势作用。(三)人民政协便于提升基层协商民主的效能,有助于基层协商民主的组织实施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 95
学报2017 年 第 1 期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在我国政协组织体系内可以联系包括执政党在内的9个政党、56个民族、5大宗教、34个界别、60多万政协委员。这充分说明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协商民主组织架构,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主要载体和实现形式,有助于基层协商民主的组织实施,有能力为协商民主提供平台支持。政协委员普遍具有扎实的专业素养、社会责任感以及参政议政能力,能够很好地将相关利益诉求引导到基层协商民主的进程中来。人民政协在长期民主政治的实践过程中,对于构建我国协商民主制度起了基础性、关键性的作用。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通过各类协商以及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经常性民主渠道,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将基层协商民主的成果输送到党政部门的决策之中,也可以将党和政府的政策、决策、意见带到其所代表的基层群众和群体中去,实现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机结合,从而显著提升基层协商民主的效能。二、当前人民政协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基层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进程中,面临着制度约束乏力、操作程序随意、协商民主氛围不浓厚、协商主体行为欠规范、协商民主立法不够健全、协商效果偏弱等方面的困境。(一)协商民主制度不健全,缺乏较为完善的制度规则和运作程序人民政协在政治体制中的地位是由《宪法》、中共中央的《意见》和政协章程,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规范性配套文件共同保证的,具有足够的合法性。但在实践中,这种合法性没有很好地转化为将政协纳入决策程序的制度刚性。
[3] 一方面,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 “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但现有的协商民主制度决策原则缺乏刚性,特别在基层容易出现该协商的不协商、该征求的意见不征求、该讨论的不座谈讨论等现象,缺乏具体的、刚性的约束措施, “党委议事规则” “政府工作条例”等规章,与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要求还不相匹配,相互协调、有效对接不够。有些涉及协商性的制度规定弹性较大,要求较多,操作性、执行性、程序化不强。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尽管不是权力机关,但作为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和多党合作的议政平台,需要从制度上对人民政协各级组织机构予以统一与规范。目前这方面制度性建设尚比较欠缺,从全国政协到地方政协,组织机构、专委会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不统一也不完善,对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政协政治协商缺少操作性的制度规定。面对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利益格局的调整,人民政协界别设置和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规范。(二)协商民主氛围不浓厚,协商随意化现象比较严重一是协商民主未能在最大范围内得到充分重视。一些基层单位、部门、地区的党委政府负责人对协商民主工作的地位、意义、作用认识不足,受“官本位”思想影响,在参加政协协商议政会时,缺少与政协委员对话和交流、平等协商,使政协委员感到处于被动地位,主动参与、配合推进协商民主发展的积极性不高,思想上有顾虑,指出的问题轻描淡写,仅仅局限于决策的“参考”层面,与真正的“决策”本身往往形成距离,使协商议政会开成了情况通报会,协商氛围不浓厚,有协商之名而无协商之实。二是在协商民主过程中往往是重形式轻落实。在一些基层村镇存在随意协商、以通报代协商、临时突击性协商等问题,协商形式单一,民意表达受限,形式主义严重。在基层决策事务中存在“大事不开会,小事开大会”现象,如有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被排除在“协商”之外,甚至有的重大发展规· · 96
付翠莲,张 驰,黎文宇 关于人民政协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划、重大建设项目、重要人事安排等重要事项,未经政协协商就提交党委决策、人大和政府通过(任命),组织安排常常代替了协商过程,基层单位“一把手”直接拍脑袋决策现象严重;而有的事项特别注重协商的“仪式感”,从形式上看是经过了与政协的协商,但实际上也仅仅是政协委员中的一些中共党员委员参加了决策前的讨论。三是协商民主理论研究需要加强,实践研究需要深化。目前基层政协对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大多侧重于介绍与解读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对基层政协政治协商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对于基层政协现有协商形式主要是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据调查,开展协商活动频率最高的是专题协商,开展协商活动频率较高的是提案协商,开展协商活动频率最低的是界别协商;认为开展协商效果最好的是专题协商,开展协商效果较好的是提案办理协商,开展协商效果最差的是界别协商,[4] 缺乏网络协商和场外协商的理论与实践,缺乏用科学理论指导政协实践。从基层政协研究重点来看,由于基层政协委员缺乏参与协商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协商民主的协商类别和层次及其他渠道的相关研究关注较少,起不到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难以形成较为系统、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观点,参与协商的能力亟待提高。(三)协商主体行为不确定不规范,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协商主体的确定是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基本环节,政协政治协商的效率如何,有赖于协商主体的行为是否规范。从目前政治协商主体行为看,政协委员存在着一定程度上行为规范问题,在政治协商主体行为中,或角色错位,或角色失位。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能否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中发挥重大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协委员是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定的专业素质、一定的参政能力和一定的参政热情。目前,政协委员是经过协商推选产生的,受“政协政协,干到正职就歇”习惯思维定式影响,在实践中从党委、政府一线因年龄关系退下来的领导干部们被党组织安排进入政协后,由于政协实际上的“虚职”地位,一些基层政协委员对肩负使命认识不够,对待政协工作并不热情,只关心和涉己利益问题,缺少对全局性问题的把握;有的委员不履行职责,参政议政、民主协商的责任感缺乏。有的委员虽然表现积极但受其自身素质的影响在建言献策的过程中没有多少独创见解,所提提案质量也不高,委员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四)协商民主立法不够健全,协商民主监督缺乏力度在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中,人民政协只是表达民意的机构,而不是政策决策机构,并且没有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的组织法来确保它...
篇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与思考
增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 创新思路丰富形式 切实增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 政协**市**区委员会
近年来,**区政协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协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和实践基层协商民主,在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增强实效性上下功夫,为促进党政决策和执行的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协商民主机制 **区委高度重视政协协商民主工作,自觉把推进政协协商民主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区委全局工作来谋划。2012 年 4月,区委召开全区政协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加强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政治协商的基本原则、协商形式、基本程序等六个方面对推进政协政治协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健全完善协商民主的各项机制;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坚持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原则;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增进共识的原则。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对关系全区大局的重要决策、重大措施的出台,区委、区政府都事先提交政协进行协商。2012 年初,区委就“突破
三庄、带动西部”发展部署,在决策实施之前专门征求政协意见,充分吸纳广大委员的真知灼见和意见建议,得到了全区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的积极拥护。区政协为此在全区政协委员中开展了“突破三庄、助推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收到明显成效,全区有 180 余名政协委员积极参与联带帮扶工作,投入帮扶资金 1220 多万元,扶持各类项目 230 余项,有力地推动了**区西部镇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为拓展协商的广度和深度,我们于 2011 年结合乡镇换届,建立健全了镇街道政协工作办公室,设立了正科级政协办主任,配备办公室和专职秘书,全部达到有班子、有场所、有制度的基本要求,为协商工作有效延伸到基层创造了条件。自去年开始,我们又在镇街道成立了界别委员活动小组,并在后村镇试点设立村级政协工作联络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协工作和服务网络,对于及时收集社情民意、有效反映群众诉求、推进协商民主深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认真落实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列席区委常委会议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制度。区委召开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和推荐干部,以及区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都邀请政协有关领导、有关专委会负责人列席。
二、丰富协商形式,不断拓宽协商民主渠道 近年来,区政协基本形成了“全委会整体协商、常委会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的协商工
作格局。一是会议协商。每年全会期间组织委员分组讨论,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参加,委员们就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区领导现场讨论、提出建议。在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上,根据协商议题,邀请区政府分管领导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并听取政协协商建议。二是重点视察协商。区政协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每年确定 4-5 个重点视察课题,在实地视察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协商讨论,提出对策建议。区委书记都及时作出批示,责成政府各部门认真落实。三是对口联系协商。区政协各专委会分别对口联系区直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情况、交流工作。去年,区发改局就全区大项目建设、区国税局就“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区人社局就新农保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事项专门听取政协意见,保证了各项工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四是民主评议协商。区政协委员已全部纳入区纪委和区督查考核局的工作评议和行风评议人员库,在半年、年终评议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工作以及在区直部门行风评议中,每次都吸收部分政协委员参与评议活动,听取政协意见。去年,先后有 30 多名政协委员担任有关部门的执纪执法监督员。五是提案办理协商。区政协与区督查考核局每年开展 1-2 次联合检查督查活动,及时做好承办单位与委员之间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对办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协商意见,增强了提案办理
实效。一年来,立案督办的 94 件委员提案全部得到有效办复,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增强协商民主实效 注重协商成果转化。每次协商议政都形成建言成果报送区委、区政府,多数意见建议都得到重视和采纳。2012 年以来,我们围绕社会保障、教育均衡发展、大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方面,先后形成了 16 项协商议政建议,均被区委区政府采纳,取得很好的协商成效。加强跟踪落实。区政协办公室会同区委办、区政府办及区督查考核局建立了协商意见跟踪问效和意见反馈制度,加强协调沟通,开展督查督办,积极推进协商成果的落实。创新转化形式。对协商议政提出的每一条意见或建议,都以文件或简报形式,及时报区委主要领导参阅。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都专门就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研究,明确领办区长,落实领办计划和方案。区政协根据提案内容和主席分工,明确主席或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保证了委员提案办理取得实效。
通过近年来的协商工作实践,我们认识到,做好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必须维护核心,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坚持党委领导,是做好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基础。政协开展协商民主活动,必须始终与党委政府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主动争取党委对协商民主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形成协商民主工作的良好氛围。涉及部
门的协商事项,要及时同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提出建议。二是必须服务大局,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根本目的。要坚持从党政决策中寻找协商思路,从群众呼声中寻找协商重点,立足于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抓住党委、政府关注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民主协商重点,使协商民主始终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来开展。三是必须坚持创新,不断激发政协组织履职活力。在抓好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委会议协商的基础上,要随着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不断创新民主协商形式,拓宽协商工作覆盖面,以此激发政协组织的生机和活力,提高政协履职成效。
我区在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协商的制度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是缺少统一规范的协商民主程序规定;二是部分政协委员在参政理念、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协商民主发展的需要。我们将以这次调研座谈会为契机,虚心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创新思路,不断完善协商民主的形式和机制,着力提高协商民主的实效,更好地发挥基层政协协商民主作用,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篇三: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与思考
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这一重要论断为加强新形势下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县级政协处在地方协商民主建设第一线,如何践行根本遵循,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提升协商民主的有效性,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笔者试从运行实践、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三个方面谈些肤浅认识与思考。
一、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与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存在于氛围、制度、形式、能力以及触角延伸上,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完善。
(一)协商氛围还需不断浓厚。一些党政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对协商民主工作的地位、意义、作用认识不足,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在协商过程中表现过于强势,缺少与委员对话交流与平等协商,使委员感到处于被动地位,主动参与、配合推进协商民主发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高,思想上有顾虑,所以建言献策轻描淡写,使协商会开成情况通报会,有协商之名而无协商之实。更有甚者认为协商民主是没事找事,可有可无,参与协商敷衍了事,对政协提出的协商意见既不理会、更不采纳,严重挫伤了委员参与协商的积极性。社会公众对协商民主不甚了解,协商意识不强。
( 二)协商制度还需尽快完善。目前,政协协商民主制度机制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未形成完整体系,协商程序建设需完善,协商民主监督机制、保障机制尚未形成,与党政对接不充分,参与协商力量整合不够。
(三)协商形式还需更加丰富。既有的协商形式尚未形成体系,传统形式还需不断规范完善,不同形式协商的互动与配合还有待加强。随着科技进步,特别是突飞猛进的网络
发展,拓宽网络协商渠道,引导网民有秩参与协商议政还有较大差距。
(四)协商能力还需有效提升。部分政协委员政治把握、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合作共事等方面的能力参差不齐,对协商民主的实践技术把握不足,缺乏对社情民意的深入了解,导致委员协商履职的质量和实效受到了限制。
(五)协商触角还需深入延伸。目前从全国各地看,由于乡镇一级无政协组织,政协协商民主在乡镇尚为空白。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联络站或工作站,但均定性为“非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均为兼职,精力有限,加之工作运转中制约因素很多,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不明显。
二、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完善对策 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根基,打牢根基必须在总结运行实践的基础上,针对凸显问题,不断完善协商民主建设的有效对策。
(一)进一步营造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 设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进程,必须提高对协商民主的认识,营造协商民主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加强党委对政协协商工作的领导。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纳入同级党政的工作计划和考评体系之中,加强同级党委、政府与政协协商民主
的有效衔接,党政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支持协商民主工作,鼓励党政领导经常参加政协组织的协商民主活动。二是要优化党政干部与委员的协商环境。要把协商民主理论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加深党政干部对协商民主的认识和把握。要切实改进党政干部的工作作风,细化党政干部在践行协商民主过程中的规范性和程序性,将领导、参与、支持协商民主工作的情况纳入考评党政干部的重要指标。要通过思想建设和制度规范,杜绝协商过程中“官本位”与“一言堂”现象,营造党政干部和政协委员和谐平等的协商氛围。三是要增强社会公民的协商意识。针对一些公民对协商民主不甚了解的状况,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公民的协商文化,通过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公民的协商意识,为协商民主发展培育良好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制度化水平。构建良好的制度机制是政协协商民主运行的基本保障,直接影响协商民主的实效性。一是要完善政协协商的程序建设。健全协商议题的确定程序。坚持年度协商计划制定机制,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决策出台等重大问题要先协商后实施,将协商环节贯穿于政治决策始终。要增加对不同协商内容的筛选与划分,以协商内容决定形式,有的放矢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协商活动的运行程序。在充分做好协商准备的前提下,创造平等交流的协商氛围,保障委员的发言和讨论机会,充
分表达意见和看法。健全协商成果的反馈程序。保障委员能在规定时间内看到协商议题的最终结果和决策形式的最终形态。在反馈机制中,应让委员知晓交办部门、办理进度、办理目标,要重视委员的考评意见和满意度,并将此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和干部的指标之一。二是要强化协商民主的监督机制。明确规定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协商结果、答复询问的时间期限,明确政协委员开展相对独立的视察与调查的基本权利保障。提升委员的监督能力,有组织地推进民主监督理论学习,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各界人士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扩大监督渠道,将协商过程与成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并在政协官方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要完善协商民主的保障机制。要切实保障委员在协商民主各环节的一切履职范围内的政治权利和人身权利。针对委员多为兼职的实际,要为委员参与调研、整合信息、撰写报告提供资金保障和环境支撑。要通过考评提升委员的积极性,视贡献赋予待遇和荣誉。四是要完善政协协商与党政工作的衔接机制。在协商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协商议题的筛选、协商运行过程及协商成果反馈等,都要加强与党政机关之间的互动,包括工作通报、信息沟通、情感交流等。同时要建立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联合调研,增强建议意见的分量与质量。
(三)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方式方法。协商形式是开展协商活动的平台和载体,多元化协商形式能促进协商成效的提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创新、拓展协商形式。一是要构建协商形式体系。协商民主中既有建构性的协商形式,如政协会议协商、四大协商渠道的协商活动,也有自发性协商形式,如提出建议案、协商提案等。要加强不同形式之间的互动和配合,尽量拓展协商的践行范围,在确保协商内容与形式统一的前提下,突出每种协商形式的特点,最终形成以会议协商、书面协商、约谈协商为协商手段,以建构性协商和自主性协商为实现形式,以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为体现方式的协商形式体系。二是要完善既有协商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形成了以专题为内容、以界别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以座谈为方法的协商形式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这四大形式为主的协商渠道格局,但其中的细则和规范还需进一步去构建,解决好“纳入决策”、“知情决策”、“反馈落实”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协调配套、科学管用的实施系则体系,使协商成果起到发扬民主、优化决策、推动执行的多重效果。三是要探索网络协商形式。要健全政协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公布协商会议和协商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协商活动。同时,在网络上公布协商成果,让群众知晓委员履职工作,公布委员网络联系方式,促进委员与群众网络沟通。要建立
网络互动平台,通过知名网络媒介组织的网民互动活动,与网民进行在线互动,实现委员与群众的网络对话。要鼓励委员自发性组织网络议政,通过设立微信、微博、博客等新媒体平台,与网民实现线上线下互动交流,有助于拓宽委员的协商视野,也有助于拓宽群众的利益表达渠道。要建立网络论坛,通过议政讨论,把握社会舆情动态,有利于整合社情民意,进行跟踪式调研,并将其融入委员的协商提案之中。要积极探索网络议题内容的落实和监督,形成政协网络监督模式。
(四)进一步加强委员参与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能力建设。政协委员的协商能力直接影响政协协商民主的效能。一是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政治把握能力是政协委员协商能力的核心,直接体现了政协委员的政治理念、政治立场,代表着委员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归属性。要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努力学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学习人民政协的历史与传统,通过学习提升委员的政治素养和政治理论水平,深刻理解政协协商民主的核心价值与理念,提高对协商民主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是参与协商民主的基础能力,直接影响委员的履职成效。要加强政协组织对委员调研工作的领导,健全调研的相关机制保障,营造开明严谨的调研氛围,创造和改善委员调研条件,建立健全委员调研成果考核
评比激励机制。要认真组织委员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在社区、乡村走访中,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提升委员在调研过程中的问题意识。要鼓励委员协同合作提升调研实效,在相互交流中提高判断知晓洞察力。要围绕提高协商民主的履职能力大力开展基础业务培训和素质拓展训练,保证委员掌执协商民主的执行技术。要通过定期举办名家讲座,不断拓展委员的视野,提升综合素质。三是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联系群众是委员的天然使命。要完善优化委员的产生机制,着力把群众基础好、参政意愿强烈的同志吸纳到政协队伍,让委员产生之初就带有较强的联系群众能力。要经常组织委员进企业、进工厂、进社区、进学校,积极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在政协召开重大会议、举行重要协商活动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增强委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四是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委员具备合作共事能力,才能增强协商主体的沟通与交流。要增强委员的团队意识,鼓励不同界别之间委员的沟通与合作,强化参政议政品质。要增强委员与党政机关、社会群众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列席党政相关会议,参加党政组织的调研督导,提升委员与政府机关及职能部门的对话频率。要探索建立委员履职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同人民大众的交流密度与深度。
(五)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向乡镇延伸的探索力度。乡镇是国家最基层政权组织。涉及群众利益的大
量决策和工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冲突,主要发生在乡镇。乡镇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加大探索力度,乡镇政协组织建设势在必“建”。要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规范化设立乡镇政协组织,明确性质、职能、职级,实现政协组织自上而下五级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乡镇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在巩固执政基础中贡献政协作为。
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指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为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将立足 xx 实际,紧扣中心履职,推动新形势下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再上新台阶。
篇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与思考
协商是人民政协成立之时的最初职能, 也是延续至今的首要职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的这个文件, 已经将政协的政治协商的意义、 原则、 主要内容、 主要形式都作了明确规定, 政协开展政治协商的依据、 形式、 方法等都有所遵循。
从目前情况看, 中央、 省级层面政协的政治协商开展得较好, 实际运行较正常, 已成为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或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程序。
但是, 对于市(地) 、 县(市、 区) 而言, 政协的政治协商不是很规范, 政协本身有畏难情绪,怕搞得多, 党委、 政府会不高兴。
为此, 笔者就基层政协政治协商的实际运作提出四点建议。
一、 党委、 政府和政协互动, 形成“两头热” 。
政协的政治协商, 必须做到党委、 政府和政协互相协同, 才能做好。
如果光靠党委、 政府的主动, 而政协敷衍了事, 或者光靠政协主动热情, 党委、 政府却没有积极性, 剃头担一头热一头冷, 政治协商工作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因此, 党委、 政府特别党委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中“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 统一部署和协调, 并认真组织实施” 之精神, 做到党委积极主动协调、 统一部署, 政府主动提交协商议题。
同时, 政协也要根据界别民意主动提出年度协商意见。
通过党委、 政府、 政协三方共同努力, 制订年度政治协商方案, 明确年度具体协商事项、 大致时间表, 以及具体协商方式等, 唯有如此, 政协的政治协商才能做到年初有计划, 实施有方案, 事前有准备, 协商有成效。
二、 先有“规定动作” , 再有“自选动作” 。
政协的政治协商并不是可有可无, 而是党委、 政府重要事项决策之前或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必须落实的工作,虽然不是通过与不通过的批准程序, 却也是必需的协商程序, 这一点在中央 5
号文件中已经明确。
对哪些重要事项需要通过政协政治协商必须具体化, 建议采用“例举法” 加以规定, 如,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行政区划调整包括撤乡 并村、 年度财政预决算、 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 重要人事安排等等。
总之, 采用“例举法” 明确哪些重要事项在决策之前必须经过政治协商, 使之具体化、 有操作性。
当然, 随着情况的变化, 列入政治协商程序的事项可以适时进行调整。
此外, 在有了“规定动作” 之后, 每年党委、 政府和政协三方可以经协商选择其它需要协商的事项, 作为“自选动作” , 但要量力而行, 做到少而精。
三、 调研在先, 协商在后。
毛泽东曾强调: 没有调查, 就没有发言权, 没有正确的调查, 也没有发言权。
调查研究, 对于政协做好政治协商工作十分重要。在开展协商之前, 必须就协商的事项进行认真、 科学的调查研究, 否则, 政治协商就会沦为一种形式, 甚至是帮不了忙反而添了乱。
为此, 在确定协商议题之后, 政协要根据协商议题, 及时组织相关政协委员, 开展调查研究, 就协商议题涉及的区域、 行业、 人群等, 听取意见建议, 收集有关资料和调查材料,进行深入研究分析, 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唯有如此, 在协商会议上, 政协委员或民主党派代表人士, 才能有的放矢, 有理有据地提出见解, 使党委、政府的决策更加完善、 更加科学。
四、 口头书面相结合, 郑重提出协商纪要。
政协的政治协商虽说不是法定程序, 不需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议, 但也不能“说了就算” , 应采用口头与书面相结合方法, 郑重提交协商纪要。
从目前情况看, 政协的政治协商主要是会议协商和书面建议两种方式。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会议协商, 要做到在每次会议协商时, 都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记录, 对委员提出的意见、 建议, 进行详细记录。
会议之后, 要根据协商情况, 整理撰写好协商纪要, 报送给党委、 政府,
并抄送相关的部门单位, 以作党委、 政府决策时的参考依据。
这一点必须形成制度, 以防止协商流于形式, 提高协商成效。
篇五: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与思考
提高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成果转化实效的探索与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思考七篇关于提高基层政协协商民主成果转化实效的探索 高质量的协商成果如何转变为现实成效?转变为党政决策重要参考,真正让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活起来、实起来、强起来?这是当前加强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邻水县政协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中,以推进工作落实和促进问题解决为抓手,通过“科学选题、丰富形式、注重落实”的生动实践,实现了由协商“议得好”、向成果“办得好”转变,着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选题,是提高协商民主成果转化实效的重要基础 (一)围绕党政中心选准课题。围绕中心精选议题,是推进政协协商民主成果转化重要和基础。近年来,邻水县政协始终坚持把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问题作为协商选题的总体要求,在具体操作上重点把握了“三个环节”。一是把握选题原则。即坚决维护核心,紧紧围绕中心,倾力服务大局,真情想着群众,始终做到与县委、县政府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县政协每年初在制定协商计划之前,都要分别召开常委会议、主席会
议和专委会议,认真研读县委全会的《县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县人代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中“淘金”,使政协协商议题恰如其分地做到与县委、县政府的思路合拍,行动一致。二是明确选题思路。即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精选议题促发展,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精选议题促民生,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难点精选议题促和谐。自 2016 年换届以来,县政协常委会、主席会和专委会开展调研视察共 32 次,选题共 71 个。其中,涉及发展的 30 个,涉及民生的 24 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 17 个。三是注意选题方法。做到全局的有关重点、热点课题与拾遗补缺的有关难点、疑点问题相匹配,接受党政主要领导点题与自身主动找题相结合,适度前瞻思考与切实推进实际问题的解决相统一。县政协召开统筹城乡发展,助推“两化”互动资政会议,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评价。县委书记称“资政会‘立意高、选题准、研究深’”。会上所提“防止企业‘圈地’行为”“建立健全园区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高起点规划、大手笔建设”“转变观念,全力抓好商业发展”等建议被当场采纳。县委书记现场点题要求县政协对“推进渝广共建机电产业园建设”开展调研,2013 年,县政协安排经济委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当前渝广共建机电产业园建设急需解决的五个问题》的调研报告报送后,县委书记批示“所提建议予以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经相关部门认真办理,渝广共建机电产业园安置房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园区管理和功能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
(二)深入调查研究拓展思路。政协调查研究,必须要吃透上情下情,方能做到有的放矢。“吃透上情下情”就是要吃透与调研课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尽可能多地掌握本地基层的实际情况,努力了解周边政协的相关做法和经验。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好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实地考察具有代表性的相关典型,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反映,带着问题去先进地方学习,借他山之石攻己之玉。2018年,县政协研究室在开展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建设的专题调研中,县政协领导与调研组一起反复研读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协商民主的论述,牢牢把握精神实质,深入到有关乡镇、县级部门和毗邻区市县政协学习,通过与委员小组、党政领导、政协领导认真座谈,了解实情,学习取经,使调研组获得了大量的观点和素材,启发、拓展了撰写调研报告的思路。经几易其稿和政协领导审定的《关于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机制建设的调研报告》,得到县委书记的充分肯定和批示,有效转化了调研报告的成果。
(三)提高报告质量有效转化。协商民主的成果能否得到有效转化和运用,关键在于建议报告的质量。县政协高度重视议政建言、调研视察等建议报告的撰写,做到反映情况真实、对策措施管用。坚持唯物论的反映论。把调查得来的丰富生动的素材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达到理清情况,找准问题,析透原因,寻求对策,从而在“实事”中求“是”。坚持辩证法的“两点”论。调研报告做到说话留有余地,不讲过头话,不夸大,不缩小,成绩讲到位,问题找准确,道理讲清楚,建议有深度。在调
研报告提交协商前多次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干部群众对提出的问题、建议进行研究论证,使之进一步切合实际,入情入理,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换届以来,县政协共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了 21 篇专题调研报告,有 12 篇得到县委书记批示,8 篇被县委、县政府内刊转发,转化率达 100%。
二、丰富形式,是提高协商民主成果转化实效的重要环节 (一)切实把握协商民主的多层性。政协协商民主具有很强层次性,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委会议和委员界别等不同层次的协商。县政协根据不同专题、不同内容,邀请不同层次的领导参与协商以体现协商主体的平等性和诚恳性。一是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在政协全委会上进行整体协商。相继协商了“十三五”规划启动实施县域工业发展、“绿化邻水”建设、精准扶贫工作等重大议题,邀请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经信局、经开区、投资促进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听取意见,参与讨论,并将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形成对策建议,县委、县政府充分予以采纳。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举行了“邻水要发展、我该怎么做”委员论坛。来自无党派、经济界、教育界、医卫届、特邀界的委员,分别就“深化渝邻合作” “加强经开区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乡村旅游发展”“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与采纳。二是围绕年度内或近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政协常委会议上进行重点协商。在协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民生工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
腐败工作”等议题时,邀请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听取政协常委会的相关调研报告,协商提出政协常委会的议政通报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县政协十届三次常委会就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进行重点协商,常委们围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队伍建设、风险控制、流通管理、投入保障等问题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面对面协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 30 条意见和建议,与会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当场表示,要认真吸纳常委们的建议,下决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对县政协的建议报告,县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政协反馈。县政府采纳政协建议,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提出了政策措施,确保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放心。同时,县委、县政府还按照中、省体制改革要求,就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全部整合到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长期以来存在的职能交叉、管理混乱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三是围绕县委、县政府正在组织或即将组织开展的重点工作在主席会议上进行专题协商。在协商“北部新区建设、生态邻水建设、城乡环境治理”等议题时,由政协主席、副主席与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座谈讨论,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形成主席会议建议。县城北部新区建设是新一届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县政协十届三次主席会视察了北部新区公园、体育场、北城中学等重点项目建设,助推了各项工程的按期完成。黄桷树公园的建成投入使用,促使人们络绎不绝地到邻州广场休闲娱乐,北辰学校迎来了全省青少年足球大赛在该校
举行,首届中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在新建体育场举行。四是围绕涉及政府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在专委会议上进行对口协商。在协商“水资源环境保护、社会养老保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议题时,由专委会负责人、有关界别的委员与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讨论,形成一致性意见后,交相关部门组织实施。2013 年上半年,为焊接村级妇女组织建设“断层”,县政协社法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组织、人事、妇联、民政等部门,对加强村级妇代会组织建设开展了对口协商,形成了《关于加强村级妇代会组织建设的调查与思考》,报送县委、县政府受到重视和采纳,县委《内部参阅》转发了该《报告》。在村级“两委”换届中,县委行文健全了村级妇代会组织,落实了妇女干部,有力促进了全县村级妇代会组织建设。
(二)不断探索协商议政的新形式。县政协在开展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议重点协商、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等有效形式和平台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协商的新形式,做到了五个“相结合”。即:“请进来”协商与“走上门”协商相结合;会议上通报式协商与个别事前沟通式协商相结合;通过调研或专项民主评议(测评)形成书面建议后的定期规范协商与紧急重要情况下的口头建议等不拘形式的不定期灵活协商相结合;委员提案办理的个别协商与界别活动邀请政府或部门领导听取建议的集体协商相结合;开通社情民意直通车的简报协商与邀请市民代表旁听政协会议的广泛协商相结合。今年,县政协印发了《关于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通知》,
创刊了《调查与建议》《社情民意》等内刊。去年以来,共刊发《社情民意》45 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近 100 条,被省、市政协采用 20 条,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30 条。如县委书记在《社情民意》《关于完善灵应寺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上作出批示,并亲自深入实际现场办公解决了灵应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现在,灵应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消除了安全隐患,没有出现任何事故,成了邻水乡村旅游的一大景点。
(三)充分发挥协商主体关键作用。政协在开展协商民主活动中,不仅要把握协商层次,丰富议政形式,关键还要发挥好协商主体的作用。就其政协层面来讲,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也是政协协商民主活动的主体。政协的优势在委员,履行职能靠委员。委员履职环境的好坏,委员队伍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协工作的成效,影响着协商民主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因此,县政协努力为委员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充分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发挥委员在协商民主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一是加强委员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委员的履职教育,通过举办学习会、报告会、专题讲座、政情通报、理论研讨、赠阅报刊等形式,不断提升委员整体素质,努力为委员搭建知情明政平台,帮助委员准确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引导委员在思政、研政、善政上下功夫,提高委员参政议政能力,为推进协商民主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提供智力保障。去年 10 月以来,县政协连续举办了两次集中培训,参训人数达 400 余人,参训时间 3 天,设置课题 11 个,在邻水政协工作史上尚属首次,大大提高了委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发挥
各专委会的作用,抓好委员的平时学习,调动了委员的履职积极性。二是强化委员的服务和管理。县政协经请示县委同意,增设了地方政协和委员联络委员会,建立了委员联系、服务、管理网络,进一步丰富完善了联系、服务、管理委员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行政协委员履职档案管理办法,密切了政协组织与委员的联系,及时传递了履职工作信息;采取多种措施,关心委员的工作和生活,主动为委员排忧解难,为委员履职解除后顾之忧,从而增强政协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健全委员激励制度。建立优秀委员评选制度、委员履职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委员述职制度,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委员,进一步激发委员履职的政治热情,调动委员为民呼吁、为民办事的积极性。近年来,县政协先后推荐县委表彰的优秀委员达 60 名,占委员总数的 25%。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委员意识,提高了履职能力,积极主动参加协商民主活动。委员履职档案显示,在参加“五个一”活动中,委员们做到了“每年提交一件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参加一次调研或视察、办一件实事好事、承担一项专门任务”,展示了委员风采。
三、注重落实,是提高协商民主成果转化实效的重要途径 (一)更加注重跟踪问效。政协协商的目的是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或决策参考。县政协在每次会议、提案、调研、视察、评议等协商成果出来后,都责成办公室、研究室或相关专委会及时跟进,查看相关领导有没有批示,查看相关部门有没有研究,查看责任单位责任人有没有明确,做到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并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广邻高速公路邻水收费站堵车十分严重,人民群众诟病多年。县
政协通过调查研究,以提案、视察、社情民意等形式积极协商议政。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多名委员提出《尽快搬迁广邻高速公路邻水收费站彻底解决堵车顽疾的建议》的提案被立案列为重点提案。县委书记在闭幕大会讲话时,评价该提案与县委的思路很合拍。该提案交办后,县交运部门多次跑项目争取资金,得到省交运厅的大力支持,2015 年 2 月开工迁建。7 月,县政协主席会议对该工程开展了视察,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进度”的建议,促进了该工程建设。去年 10 月该工程全面建成通车。让邻水人民彻底告别了高速公路出口常堵车的时代。
(二)更加注重落实反馈。县政协对送达县委、县政府的每一份常委会通报、主席会报告、提案、调研视察报告、民主评议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都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意见,并在年末的政协常委会议上听取县政府采纳落实情况的专题通报。近年来,县政协常委会先...
篇六: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与思考
做好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并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 7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再次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要做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做好基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必须树立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 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履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是人民政协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人民政协履行协商职能、推动协商民主工作的本质要求。抓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必须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就是要做到在围绕党政大局、参与中心工作中进行协商,在开展协商中服务发展大局。
第一,要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路线图,牢树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这是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前提和基础。要注重时刻关注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明确党委、政府战略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自觉将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摆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安排、去落实。
第二,要找准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和服务发展大局的“共振频率”,这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关键所在。要在“党政所急与人民所需”的相交点和碰撞处开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找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着力点。
第三,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在为民排忧解难和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中履行好协商职能。这里就要坚持遵循“一高一低”原则进行协商课题的选择,“高”就是选择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产业提质、乡村振兴、全面深化改革、区域开放合作等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要问题,开展协商议政;“低”则是更加关注民生,更加接地气,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建言献策、倾心助力,做到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同心同行。
二、做好基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必须怀抱执政为民的民生情怀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目的、根本动力、根本价值、根本方法的深刻探索。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全过程,是做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重要责任。
第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协商意识,摒弃政协“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的错误思想,聚焦就业、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短板,主动协商、
敢于协商和乐于协商,在协商中帮助解决群众困难,建惠民之言、谋利民之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公平公正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二,要充分体察民情,加强事前调研力度,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为确保协商的有效性、科学性,确保协商说到点子上,一定要针对协商议题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深入调研,摸透情况,认真了解人民群众心声,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喜欢什么,憎恶什么,哪方面意见多等都要了如指掌,真正做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用协商的方式助力社会满意度提升。
第三,要努力做好顺民心、解民意、化民愁的工作,选择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影响较大的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防治、风险防控化解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切实有效地协商,将民众的意愿及时上达给党委、政府,转达给相关部门,力促问题妥善解决。
第四,在进行协商时,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既提建议,又适时开展批评,对协商的整个事项进行全程跟踪,不能满足于一议了之,要以《会议纪要》《协商意见》《社情民意》等形式报送党委政府,对协商成果及时准确进行反馈,并建立跟踪问效和意见反馈机制,推进协商成果转化,力促协商成果“落地生根”。
三、做好基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必须具备换位思考的胆识胸怀 在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中必须学会换位思考。
第一,要把自己摆在决策者和执行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充分考虑协商事项是否事关全局,具有代表性,协商议题是否符合实际,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是否可以接受。开展协商过程中应以当局者而不是旁观者的身份,将协商意见是否全面、批评是否中肯、建议是否切实可行等进行全面考虑。
第二,要站在协商对象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详细了解调研中发现问题产生的前因后果,充分考虑协商对象政策执行和工作开展的难度,要本着推动工作的原则,寓协商于支持之中,对出现的问题和错误,做到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及时批评,该建议的及时建议整改,既要敢于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又不能站在对立面大肆指责。
四、做好基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必须拥有求真务实的公正态度 客观公正是做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根本要求。
第一,要在“求真”上下功夫,坚持“协商意见发表之前必调研”的工作原则,大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
众之风,针对协商议题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广泛调研,摸透情况,找准问题,思考对策;要注重吸纳各方意见,广泛调动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参与协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听取和吸纳他们的意见建议,鼓励广大政协委员敢说话、说真话,使协商建议体现真知灼见,也使协商意见更具参考价值,确保协商商到点子上,建议议到关键处。
第二,要在“公正”上下功夫,防止管中窥豹,以偏概全,避免因协商者的个人好恶夸大或隐瞒事实真相。为确保协商意见公正,围绕影响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开展协商时,可借鉴干部任用办法,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协商参与者,实行“回避”制度。
第三,要处理好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一致性是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一致,多样性是利益多元、思想多样的反映,要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不要搞成“清一色”。要运用好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发扬“团结-批评-团结”优良传统,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五、做好基层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必须把握积极稳健的适度原则 开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出发点是为了推动工作,必须遵循积极稳健、循序渐进的原则。
第一,要认清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不是权力监督,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不是靠权力去监督协商对象,也没有权力制约,既不像纪检系统查案子,也不直接参与协商事项的最终处理,更不能也无法强迫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采纳协商意见和建议。
第二,要选好协商对象,坚持改进工作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的原则,要注意防止“凡是重大事项和群众有意见的都要协商”的观点,选择协商议题时既要确保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又不能因为协商工作的开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要切实找准政协位置,坚决摒弃“协商力度越大,政协威信越高”的错误思想;要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掌握好人民政协的协商“力度”,确保人民政协协商工作真正起到广泛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的作用。
篇七: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与思考
16年 1月 第 1期(总第 229期 ) 中 州 学 刊 Academic Jour nal of Zhongzhou Jan.,2016 No.1 【当代政 治 】关 于基层 协商 民主建设 的调查 与思考 水 杨 根 乔 摘 要 :近些年来 ,基层协商 民主建设 虽然取得 了明 显成 效 ,但 在省 级层 面的顶层设 计 、协商主体 民主协商意识 和 能力、基层协商民主平台搭建、基层协商民主程序完善、基层协商民主成果应用和落实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 题。其深层原因主要与民主传统缺失、法治保障匮乏、一些协商主体履职水平不高、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和长效机制 不健全等有关。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拓展基层协商民主的渠道,提高基层协商主体参与能 力,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制度,注重基层协商民主成果应用,营造协商民主的文化氛围。
关键词 :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调查与思考 中图分 类号 :D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0751(2016)01—0007—06 基层协商 民主既是基层 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 分,也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石。推进基层协商 民主建设 ,不仅有利于扩大基层群众 的有序政治参 与 、促进基层公共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而且有利 于加强基层社会的反腐倡廉建设 、维护基层社会 的 和谐与稳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 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 民主制度 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 届三 中全会通过 的《中共 中央关 于全面深化改革若 干重大问题 的决定》又 明确提 出要 “开展形式多样 的基层民主协商 ,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 的任务和 要求。这是切实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促进科学 民主决策 、推进 国家治 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的 客观需要 和必然选择。为深入了解近年来 的基层协 商民主建设情况 ,根据安徽省领导圈定课题的要求 , 2015年 4月至 9月 ,本课 题组先后到安徽省委党校 县处级干部、宣传干部和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安庆 市委党校县处级干部 、中青年干部 、县 (市 、区)正职 领导干部 、科 (局 )级领导 干部 培训班 ,以及 马鞍山 市 、芜湖市有关县 、区单位进行 问卷调查 ,共计发放 问卷 400份 ,回收有效问卷 360份 (有效率 90%)。
同时 ,课题组还到马鞍山市、芜湖市委统战部召开了 四场关于“推进安徽基层协商民主建设问题研究” 的专题座谈会。此外 ,我们还先后 到马鞍 山市博望 区新市镇新禄村 、雨山区半山花园社 区、和县 白桥镇 陈桥洲村以及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街道等地进行 了实地查看和走访。本文以安徽省的部分城乡为样 本 ,根据调查问卷数据等大量第一手资料 ,对 当前基 层协商民主建设存在 的问题及成因作些初步分析 ,
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
一、 当前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主要做法及其成效 1.贯彻 中央有 关文件精神 ,极 大地激发 了基层 民众民主意识和参政热情 根据中共中央在 2015年 2月印发的《关于加强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于 2015年 5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 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探 索 开展社会组织协商 ,并对如何推进基层协商 民主提 出了新要求 。参加座谈会 的基层党员干部纷纷表示 十分关注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 ,认为中共中央印发 收稿 日期 :2015-10-18 基金项 目:2015度安徽省领导圈定课题“推进我省基层协商民主建设问题研究”(SLDQDKT15 -21)。
作者简介:杨根乔,女,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合肥 2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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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学刊2016年第 1期 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出台的《实施意见》正是 适应了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发展需要顶层设计的现实 要求。在实地查看和走访时,我们也切身感受到,随 着基层 民主政治建设 的发展 ,许多外出打工的农 民 千里返乡参加选举 ,越来越多 的村民和居 民懂得珍 惜和维护 自己的民主权利与权益。问卷调查数据显 示 :对近年来安徽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 的基本情 况“比较了解”的受访党员干部 占受访党员 干部总 数 的18.62%、“知道一些 ”的占 65%,“不清楚 ”的 占 15.83%、“从未听说过”的仅 占 0.55%。同时 ,受访 者认为,自党 的十八大提出 “积极 开展基 层民主协 商”,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 中全会通过的《中共 中央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 “开展基层 民主协商 ,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以来 ,
安徽省推进基层协商 民主建设情况有了明显改善。
2.总结各地基层 实践 经验 ,不断探 索基层协 商 民主 实践 形 式 近些年来 ,在基层协商民主试点工作取得进展 的同时 ,安徽省有关部 门对一些基层党委政府 与群 众 自发实践 、大胆探索的经验也进行了总结。马鞍 山市雨山区以落实基层群众 知情权、参 与权 、表达 权、监督权为重点,创新机制,构建平台,不仅丰富了 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新路径,而且有助于全面深入推 进基层 民主政治建设 。南陵等县通过民主方式组建 村 民项 目理事会 ,健全理事会运行机制 ,发挥理事会 在农 田水利 、道路建设等事关村 民切身利益事项方 面的主体作用 ,走出了一条农村治理 的新路子。淮 北市杜集区双楼村通过建立“开放式村部”,烈 山区 通过在全区 3 1个村和 19个涉农社区的村级活动场 所设立“说事室”,搭建 了基层 协商 民主的新平台。
阜阳市颍州 区以推进村级事务流程化 管理为切入 点 ,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一事一议”制 度 ,不断提升农 民群众在村级事务管理 中的主体地 位。这些措施都得到了受访党员干部的认可。
3.加 强党对基层协商 民主建设 的领 导,让协商 民主深入基层社会 生活 中共马鞍山市花山区委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 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的实施 意见 》,把基层协商民主 工作纳入党政 目标管理与工作计划 ,并根据年度工 作重点确定协商议题 ,做到统一研究和管理。作为 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的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试点单位 之一 ,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街道三潭社区与安徽 8 师范大学专家团队紧密合作 ,先后制定 了三潭社区 协商民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议事会组织规 则》《议事会议事规则》和《议事会陪议专家管理办 法》,探索出了一条以制度规范基层协商民主建设 的新路子。马鞍山市和县郑蒲港新 区白桥镇陈桥洲 村 ,通过村 民代表大会 、党员代表大会 、民主理事会 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等参与平台,遵循 “四议两公开 ” 工作法,在美好乡村建设、基层党的建设、特色村寨 建设 、安置房分配等工作中,切实发挥 了协商民主在 基层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问卷调查结果 与我们 调查 了解 的情况基本一致 :10.55%的受访者认为所 在地 区党政领 导班子 “重视 ”基层 协商 民主工作 ; 43.08%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地 区党政领导班子“比较 重视”基层协商民主工作 ;36.11%受访者认为 ,所在 地区党政领导班子推进基层协商 民主建设 ,对化解 社会矛盾 、激发社会活力 、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 及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作用较大”,60.27%的受 访者认为所在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在上述工作开展方 面“有一定的作用”。
4.拓展基层政协协 商民主 渠道,使基层协 商民 主实践更加丰富、鲜活和生动 问卷调查显示 ,对 “所在地 区基层政 协在推进 基层协商 民主 中发挥 自身独特优势和作用”问题 , 8.05%的受 访 者 认 为 “发 挥 了重 要 渠 道 作 用 ”, 32.77%的受访 者 认 为 “发挥 了 自身 独 特 优 势 ”, 51.69%的受访者认 为“有作用 ,但不起重要作用”, 只有 7.50%的受访者认 为“基本不起作用 ”。这 与 实际情况相吻合。如灵璧县政协在推进基层协商民 主中走进群众听实情 、深入农村话发展 ,通过召开社 情 民意恳谈会 ,县政协领导与村民直接面对面交流 ,
让百姓走进政协 ,利用政协平台表达诉求。池州市 政协加强市 、县统战部 门对镇 、村基层协商民主试点 工作的指导 ,彰显党外代表人士在 民主协商 中的主 体地位 ,体现统一战线特色 。铜陵市政协围绕政党 、 民族 、宗教 、新阶层 、海内外 同胞等五个方面的关 系, 发挥统一战线的独特作用,有效推动了协商民主的 制度化。
二、当前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一些协商主体的 民主协 商意识 不强,协商素 质和能力亟待提升 一是一些党政机关干部与乡镇街道 、村 (居)委
关于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会干部 民主协商意识不强。有 的高高在上 ,不 习惯 以平等身份与群众进行交流互动 ;有 的对协商 民主 存有畏难和抵触情绪 ,习惯 “以会代议 ”。二是基层 人民群众 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热情与其 自身民主素 质和能力较低之 间存在着矛盾。在一些农村地 区, 一些村民文化素质普遍不 高,很难提出有效 的意见 和建议 ;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青壮年农 民因在 外务工,往往无暇顾及村里公共事务管理;大多数留 守老人、妇女和孩子有时间参与却又缺乏独立的参 与能力。
在一些城市社 区,一些居 民对社 区事务态 度冷淡 ,或是随波逐流放弃 自己的民主权利 ,或是怕 得罪人违背 自己的民主意愿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
73.88%的受访者认为“基层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民 主协商意识不强 、方法简单 ,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积极 性不高 、素质有待提升”。
2.有些地方基层协商 民主平 台搭建不够合理 , 协商机构和组织的覆盖面比较狭 窄 在基层民主协商探索实践中,安徽与其他兄弟 省份一样都面临着一些共性问题 ,主要是传统管理 体制与新的权利格局之 间的冲突 ,一元化管理体制 与基层 民主 自治要求之 间的矛盾 ,整体性 民主制度 建设格局与局部性 民主政治试验之 间的错位 等问 题。
具体表 现在 :一 是部 分 地 区虽然 在 乡镇 (街 道 )设置了政 协联络工作委 员会 ,但按 照中国人 民 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的有关规定 ,人 民政协在 乡镇(街道)及以下层面没有常设的规范性、制度化 组织机构,事实上已形成了“协商”盲区,使传统意 义上的“专题 、界别 、对 口、提案办理 ”四大协商平 台 在基层丧失了良好载体而不能发挥作用 。
二是党 派基层组织与农村 、街道社区的基层组织之间未能 建立联系渠道 ,统一战线在基层 的覆盖面比较狭窄 ,
难以形成推动协商民主的合力。同时,基层统战工 作组织建设 ,也存在人员构成不尽合理 、干部队伍不 够稳定等问题 。三是除了个别 自发成立的协会组织 外 ,在基层基本上没有其他协商平 台。这一问题在 问卷调查 中也得到 了反 映:67.22%的受访者认 为 ,
当前应“构建统一 的基层社会全覆盖的基层协商 民 主平台”。
3.有些地方基层协 商民主程序 不够规 范,群众 表达真实意见的权利未能得有效落实 一是协商主体范围狭窄,确定不够规范 ,常常选 取 固定的人作为协 商主体 ,参会 人员之间关系 明显 划分为主人与客人 、领导与群众的关系 ,一般的普通 民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 体 ,难 以实现有效 的参 与。
二是协商的议题 、时间、内容 、方案 ,以及相关材料的 送达 、相互看法 的沟通交换等基本 上是事先 内定 。
三是有意压缩协商人员了解信 息、阅读材料和参加 讨论的时间 ,既不让参加协商 的代表充分发表意见 和看法 ,也不接受参加协商代表的询问,更没有辩论 和及时告知协商结果。四是不能及时整理协商的意 见建议,报送基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并适时向 参与协商 的代表反馈采纳落实情况。这种现象在问 卷调查数据中也得到 了印证 :68.33%的受访者认为 “协商程序不够规范 ,协 商过程 中群众真实意见表 达权利得 不到有效落实”;在省直机关、市 直机关、 县直机关 、乡镇机关受访者中 ,认 同这一问题 的比例 分别为 41.46%、44.30%、19.57%和 24.79%。
4.有些地方基层协商民主成果 的落实缺乏资源 保障,协商 民主成果的应用和情况反馈效果不佳 一是重协商过程,轻协商结果运用。二是监督 主体缺位,协商成果的落实弹性较大。我国现有法 律体系和相关文件 ,没有明确授权相关机构、团体或 者个人对协商过程 、协商结果及其运用进行评价监 督 ,基层实际工作 中也没有建立一套 明确完 整的评 价监督指标体系,这使得协商成果得不到及时落实、 落实变样或根本无落实。三是保障措施缺失,协商 结果难 以得到及时运用。主要是基层组织缺少技术 和资源支撑 ,协商意见办理和协商结果反馈 尚未列 人党委政府督查事项 ,有时不 了了之或领导一批 了 之。四是协商权利和监督责任脱节,协商结果执行 不力。这主要是指基层群众有协商权利而无监督其 运行和实施权利 。
问卷调查数据显示 :69.72%的受 访者认为“协商结果 的落 实缺乏资源保障 ,协商成 果运用和反馈效果不佳”,排在问卷所列六个问题 选项中的第 三位 ;受访者在 回答 “发展基层协商 民 主,您认为解决以下 问题中哪些 问题最重要”时,选 择 “协 商 结 果 如 何 落 实 ”这 一 选 项 的 比例 高 达 86_38% 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探析 1.民主传 统缺 失的影 响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 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 深刻调整 、思想观念深刻 变 化 ,公 民的民主意识也 日渐觉醒 ,但数千年来我 国封 9
中州学刊 2016年第 1期 建专制统治下延续的人治思想 、臣民文化 、中庸思想 和官本位意识等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消极因素,
至 今仍然有一定的影响。它不仅制约现代民主政治文 化的发展 ,而且会潜移默化地影 响协商主体 和参与 者的价值 取向和 民主理念。在具体 民主协商实践 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参与主体对协商...
篇八: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与思考
政协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新使命。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发挥其在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作用,指明了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也为县级政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探索路径。
“向基层延伸”,既是中共中央对政协工作的决策部署,也是基层政协工作的现实要求。《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的工作意见》强调了市县政协作为“平台”的职能定位。那么,如何搭建好“平台”,推动政协的协商向基层延伸,打通基层协商的“最后一公里”,是县级政协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宝兴县是四川盆周山区小县,人口不足 6 万,幅员面积 3114 平方公里,本文拟结合本县实际就政协基层工作谈下我们的想法。
一、 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时代意义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基层的真实写照。在我国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大量政策的落实离不开基层。基层是各种利益诉求、各种矛盾纠纷的集中区。人民政协具有联系广泛的优势。基层委员数量大,与基层群众联系最密切,调解和处理基层群众的矛盾也最多。推进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基层政协的力量不可或缺。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大力发展基层协商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 65 周年的讲话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凡是涉及群
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要完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议事协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从协商内容、协商范围和协商形式等方面阐明了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主要任务。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 70 周年暨中央政协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新时代对人民政协的要求,再度强调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性,提出:“要鼓励和支持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界别群众,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 。从协商主体的角度完善了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路径。这些强大的理论支撑不仅反映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更为县级政协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提供了行动指南,清晰地指明了政协的基层协商民主“是什么”“怎么做”“谁来做”,为县级政协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拓展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二、基层政协的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不少市县政协针对民主协商如何向基层延伸展开了积极探索,如建立“委员之家”,设立政协委员联络站、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站等。这些探索有利于密切基层政协与广大基层群众的关系,有利于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宝兴县政协也不例外。但在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的过程
中,我们发现了一个现实困境——虽然基层协商的制度机制已经相对完善,但落实下去的反馈效能不如预期。既然顶层设计本身没有问题,那么为什么“延伸”的过程受到阻碍甚至与顶层设计发生了脱节现象呢?
首先,在乡镇(街道)政协机构组织设置面临问题。
一是组织载体向基层延伸无据。根据《政协章程》,人民政协的基层机构设置只到区县级,在我国五级行政机构中,乡镇(街道)并无政协组织机构。在职能定位上,“四家班子”序列中,党委是领导机构,人大是权力机构,政府是执行机构,政协是在党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十九大以来明确了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定位。由于国家在顶层规划设计中没有在乡镇(街道)设立政协机构组织的明文规定,导致在乡镇(街道)设置政协机构组织存在质疑。这类机构组织面临职能定性不清、权责边界模糊的尴尬,在参与基层治理的过程中缺乏一个相应的“名分”,不受基层党委的重视,导致部分基层委员产生了“想尽职怕越位”“想帮忙怕添乱”,最终变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的无为思想。从而降低、弱化了“委员之家”等机构的社会功能,没有与县级政协职能有效衔接。
二是县级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探索不够。为了更好地把乡镇政协委员组织起来履职建言,使政协工作进一步向基
层延伸,我们探索在乡镇(街道)建立的“委员之家”、委员联络站、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站等,由县政协的界别牵头管理,出题目给点经费,区域内的委员靠自身的能力素质、公信力和号召力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完成工作。由于不是相应的县级下设机构,和乡镇的工作是“两张皮”,组织架构具有一定自发性、松散性,乡镇党委没有把这一工作统筹起来,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渠道不畅,基层和群众协商的重要渠道不畅,反映迟钝,久而久之,失去了基层群众的信任,工作站、委员之家的地位作用也就淡出了。从宝兴县“委员之家”等机构的管理和运作过程看也是这样,我们在两个乡镇设立了“委员之家”,启动初期运作较好,一年半载后,由于内生动力不强,纵向延伸法理依据不足,横向缺乏工作平台,活动和工作都停止了。
其次,人民政协由各界别、各民主党派、各参加单位组成,界别由委员组成,基层委员成为“向基层延伸”的关键因素。但在基层,我们的界别设置、委员遴选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
一是基层界别设置代表性和界别的包容性已不适应。中国已经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全面小康社会即将建成,我们正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政协要把来自各行各业的精英组织起来,形成广泛的统一战线。
我们这类山区小县,没有民主党派,设置的界别委员的数量有限,但社会的阶层同样复杂,新的经济、社会组织没有协商委员(如协会、农庄、电商),致使现行的界别、委员规模在代表性包容性上都不够,已不适应协商重要渠道的要求,基层的神经末梢触角已不够深广,基层协商受阻于“最后一公里”。
二是委员的政治和工作保障有待加强。政协工作要加强党的领导,政协委员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共同思想基础。同时我们应允许不同的思想、看法、意见在政协存在,鼓励讲真话实话,鼓励争论,保留不同意见,我们基层政协由于思想认识和传统思维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还有差距,仍存在不敢讲真话,“戴帽子”等问题。基层政协委员开展调查研究视察监督,参政议政学习培训的保障不够,给政协提供的知政明政的平台渠道不畅,经费保障水平低等,一定程度影响了履职积极性。
第三,协商机制的落实不到位。县级政协协商机制的形成需要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取决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协工作的认识和落实。协商工作是互动的,对下是调动积极性,关注群众的所思所想,关注民生热点难点,对上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如协
商在前的落实,就更多的取决于党委政府的主动交办,如何有效衔接,怎么持续衔接的效能,这都是县级政协所面临的问题,需要党委、政府的支持,并确保机制的长效运行。
三、破解困境的路径思考
一是完善基层协商组织的职能定位,统筹协调基层协商工作。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协商组织,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大人共同商议界定其职能。由党委牵头,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相应的政策,定编定员,完善岗位职责,名正言顺地开展基层协商工作:政协设置在乡镇的“委员之家”、委员联络站、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站等可视为政协在基层的“小微协商”议事平台,并赋予其作为县级政协的基层组织参与基层协商的权力。基层委员在履职过程中有了“底气”,就更加敢于发声,更好地为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建言献策。要建立健全一套党委领导、政协主导、人大支持、政府参与的基层政协协商的长效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政协有效衔接。
二是根据实际扩大基层界别,适当增加 委员,让基层协商工作扩底强基。我县按照要求沿用原来的界别、委员的规模已经多届,我们认为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调整、拓展县级政协的界别构成,尽可能地吸纳新兴社会阶层和代表人士到政协委员队伍中来,壮大政协基层委员队伍。新生的力量往往思想相对开放,具有更强的表达诉求,这样就能够获得更多
真实的基层情况反馈。比如,发展乡村振兴的“农庄”代表人、新型职业农民、地方新技术产业的代表人士等。可以在建立健全专委会联络界别委员的制度前提下,建立各界别的自我管理制度,推举有公信力的界别委员组织管理,甄别、汇总信息,不仅便于各界别的社情民意及时上报,也方便界别内部、跨界别的沟通与交流,更好地实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比如,我县是山区小县,没有民主党派,一专委会要承担联系多种界别的任务,因此,可以尝试探索界别自我管理的途径。委员和代表错位安排,党委在换届期间统筹考虑,把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在社区、村、组错位安排,让大的社区、村、组都有代言人,畅通基层协商工作渠道,打通协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提高委员的素质,提高基层协商的质量。加强委员学习和培训是协商质量提高的重要前提。委员的学习培训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理论学习、履职能力培训以及调研考察。首先,理论学习必须重视,要组织委员定期学习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提高委员的政治站位,使基层委员更好地在人民群众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对于这种定期的学习,“委员之家”等的作用就凸显出来。其次,要强化履职能力培训,通过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升基层委员撰写提案、社情民意的能力,增强其履职效能。再次,要多邀请基层委员
参与县级政协组织的调研考察,这不仅能提高基层委员的履职积极性,也是一种实践中的学习,更是发挥其界别优势的重要渠道。
四是提供工作条件,强化考核,激发委员基层协商的内生动力。完善管理办法,每年组织考核,我们制定了优秀与合格委员标准,建立了退出机制。2020 年,由统战部门和政协党组共同对委员进行全员考察,对履职考核不合格的委员,对存在问题的委员开展谈话提醒,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委员作出组织处理,我们撤销了两名委员的资格,对三名委员进行了谈话。加大对委员协商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以激励为主的政协委员考核机制,建立合理的可操作的考核标准,不能仅仅以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的数量作为考核标准。政协委员在本界别岗位上做出的突出贡献,也可以作为优秀政协委员的考核参考。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加大对政协委员的履职成果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政协委员、信任政协委员,提高基层政协委员的委员身份认同感和自我价值实现感。党委要保证政协委员的政治权利、为政协委员提供良好的履职环境。政府应为委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提高委员经费的预算,为委员开展协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五是加强政协工作信息化建设,为基层协商工作的信息化建立工作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互联网思维”的重
要性。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过程中,“互联网”思维必不可少。要充分利用现在的社交平台如微信、qq 等,密切县级政协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在互联网上为委员们建立一个团结、热闹、思维碰撞的“家”。在融媒体时代,要建立和完善县级政协的微信公众号平台,方便委员学习和了解政协信息,强化委员的身份认同和履职积极性。要推广使用“政协云”APP,引导委员学习使用“政协云”,举办网上视频协商,方便基层委员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实现信息报送的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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