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廉政工作方案3篇统计局廉政工作方案 统计局党组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清单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局廉政工作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统计局廉政工作方案
局党组 2022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清单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一人一清单、一年一任务”的原则,特制定 xx 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局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担负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各项业务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局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考核内容,并加大权重,科学严格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4.全面落实中央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从体制机制上防治腐败。
5.根据中央、自治区和盟旗要求,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
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主体责任清单,实施责任分解,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
6.定期听取汇报工作情况,制定目标计划,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进部署落实。
7.每半年向旗委书面报告,每季度向旗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 8.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各科室。
9.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制,督促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充分履职,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深化宣传教育 10.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
11.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选好用好干部 12.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1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
败问题。
14.在干部选任动议、推荐、考察、决定、任职等环节严格把关,全程留痕。
(五)加强作风建设 15.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定期检查,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反弹回潮。
16.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配套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治理文风会风。
17.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官”问题工作。
(六)维护群众利益 18.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群众意见箱、诉求热线、帮扶点等群众工作制度。
19.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七)深化源头治理 20.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21.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八)强化督查考核 22.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方法和评价标准。
23.制订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
二、党组书记 xx 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年初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2、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执行党的决议,督促全局党员干部查纠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突出问题,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要主动向旗委和旗纪委报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解决存在问题。
4.每年至少主讲一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党课,至少主持一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重大节假日前,通过廉政恳谈、集体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醒,每年至少对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进行两次专题廉政谈话;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宣读上级纪委案件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进
行警示教育;领导支持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5.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6.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
7.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存在问题。
8.自觉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配套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
三、局长 xx 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及时全面掌握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廉洁履职状况。
2.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政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范,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风险防控;负责检查考核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政务工作范围内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检查督促整改;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自觉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配套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四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表率。
四、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 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农村牧区经济调查队、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办公室、统计执法大队等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及时全面掌握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廉洁履职状况。
3.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实。
4.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党员,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5.加强对分管部门人员的日常监管,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 次,每季度听取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6.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完善制度规范,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风险防控;负责检查考核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7.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分管范围内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检查督促整改;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8.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9.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配套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表率。
(二)党组成员 xx 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统计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
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坚决拒绝入党、提干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加强对分管部门人员的日常监管,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 次,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4.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完善制度规范,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风险防控;负责检查考核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6.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配套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表率。
7.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分管范围内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检查督促整改;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局党组进行报告。
8.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
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起好带头作用。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 xx 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坚决执行中央、自治区、盟委、旗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办公室、督查室、国民经济核算办公室、互联网数据管理办公室、投资办公室、xx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及时全面掌握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廉洁履职状况。
3.加强分管范围内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适时开展检查,推进依法履职,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4.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遵守纪律、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营造良好廉政氛围。
5.注重收集意见建议,适时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指出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6.协助党组书记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建议。
8.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9.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配套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不搞特权,作廉洁从政表率。
篇二:统计局廉政工作方案
2022 县统计局关于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 大力推进清廉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确保实现自治区第 xx 次党代会、xx 市第 xx 次党代会和 xx 县第xx 次党代会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xx“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 xx 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根据《中共 xx 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 xx 建设的意见》、《中共 xx 市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 xx 建设的实施方案》、《中共 xx 县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 xx 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xx“4·27”重要讲话和对 xx 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建设“政治清明、廉洁高效、担当务实、善作善成”的清廉统计机关,为凝心聚力建设 xx 公园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清廉统计机关与深化统计改革、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和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贯通起来,以建设“清廉统计”为目标,按照“政
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清廉机关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走在前、作表率”的干劲和担当,不断推动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落地生根。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全面,清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机关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机关作风效能更加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全面形成。
三、主 要内容
(一)突出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基础。
1.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强化政治领导,坚定政治信仰,夯实政治根基,净化政治生态,提高政治能力,以政治上的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领带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积极落实机关政治生态建设分析研判制度。
2. 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上党课、专题会议、学习强国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学习向广度延伸,向纵深拓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 1次,主题党日活动每月 1 次。
3. 加强党纪法规教育。把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性经常性
工作来抓,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必学内容。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和网上言行,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强化廉政教育,每年至少集中开展 1 次廉政专题学习、1 次警示教育活动。
(二)突出责任落实、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1.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股室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在抓班子、带队伍上坚守责任担当,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高度重视统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开展 2 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
2.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完善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数据采集、审核、评估、核定流程,加强分析研判预警。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结合统计督查工作扩大统计法制宣传范围,强化对源头数据的常态化核查,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
3. 加强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深入贯彻落实《xx 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切实履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工作职责。畅通统计违法线索发现渠道,对群众举报案件要及时展开核查。发现统计弄虚作假问题的,主动报告县纪检监察部门,并严格按照《xx 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每
年开展执法检查单位数不少于 10 家。
(三)严管厚爱,营造良好“清廉机关”建设氛围。
1. 严格干部日常管理。严格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化解措施,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当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探索实行全员覆盖,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向组织汇报相关事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个人廉政档案。健全谈心提醒制度,落实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做到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谈,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谈。
2.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着力纠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等问题。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供坚强后盾。
3. 弘扬清廉文化。抓好清廉机关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以“廉”“忠”为主题的优秀传统文化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微信、钉钉、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广泛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大力营造善学、廉洁的机关文化氛围。创新廉政宣教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丰富干部清廉文化生活,增强干部清廉价值观认同感和行动自觉性。
四、创建步骤
(一)动员阶段(2022 年 5 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细化工作内容,及时将方案和部署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动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2 年 6 月至 10 月),要把“清廉机关”建设与党史学习教育、中心工作同谋划同安排,有针对性地设置载体开展并落实各项创建活动。要认真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强化联动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如期效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 年 11 月至 12 月)。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创建各项任务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机关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提升清廉机关创建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廉机关”建设是“清廉统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党组要履行“清廉机关”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具体贯彻落实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增强工作合力。各股室要紧紧围绕制定的目标,根据本实施方案内容要求和 2022 年工作任务,结合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立足于业务职责和工作实际,专题研究,抓住重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对“清廉机关”建设过程中查找出来的薄弱环节、薄弱领域,要及时总结并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建设成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断强化改革创新意识,以振奋的精神,有为的姿态、
优良的作风,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附件:
1.xx 县统计局清廉统计机关建设专责小组 2.xx 县统计局推进清廉统计机关建设规定动作目标任务清单
附件 1 1 :
x xx 县统计局清廉统计机关建设专责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济统计股),办公室主任由 xx 同志担任、副主任由 xxx 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推动全局各股室清廉机关建设的政治责任,研究解决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准确掌握“清廉统计”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提炼宣传清廉机关建设好的经验做法。
主要清廉建设工作:办公室政府采购、名录统计、工业、能源、综合统计、统计执法、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农业统计、住户一体化调查、资金拨付、支出、监督、管理等清廉建设工作。
附件 2:
xx 县统计局推进清廉统计机关建设规定动作目标任务清单 序号 规定动作 工作事项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 完成时限 1 制定本单位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具体内容、具体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过程管理。
制定 xx 县统计局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
经济统计股2 2022 年 6月 25 日前 2 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及局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专题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
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及局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专题学习。
办公室 2022 年 11月底前。
3 注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要结合职能建立标准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完善机关政治生态研判制度,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等方面进行一次政治体检,及时发现问题、纠治偏差。
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办公室 经济统计股2 2022 年 12月底前。
4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以“ 关 键 少 数 ” 引 领 带 动 “ 绝 大 多数”,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教育基地实践学、基层党组织集中学、平台自主学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自觉抵制腐败、杜绝腐败、远离腐败。
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上作 1次以上中心发言。
办公室 2022 年 11月底前 党支部书记每年为党员干部讲 1 次主题廉政党课。
经济统计股2 2022 年 11月底前。
5 切实增强机关干部敬法畏纪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纪,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彰显机关干部依法履职、廉洁从政的清醒定力。
每年至少开展 1 次集体廉政谈话,扎实做好新进新任干部谈话工作。
办公室 2022 年 11月底前。
落实警示教育制度,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
办公室 2022 年 11月底前。
6 把清廉建设融入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建设清廉文化阵地,充分利用教育基地、文化长廊、党员政治生活活动室、网站专栏等,积极传播廉洁理念,推动清廉文化进机关。
充分利用文化廊道及楼梯建设宣传统计文化、清廉文化。
办公室 2022 年 11月底前。
在局机关办公场所张贴清廉教育宣传海报。
办公室 2022 年 11月底前。
7 及时总结清廉机关建设取得的成果实效,将清廉机关建设中的有益探索,形成一批常态化长效体制机制。
落实并完善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制度。
办公室 2022 年 11月底前。
篇三:统计局廉政工作方案
1 -区统计局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区统计局统计人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其专(兼)职统计人员。
第三条
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应当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工作职责谁负责工作质量的原则,根据统计工作各业务流程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上级统计机构履行领导、指导和督导责任,统计机构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承担监督责任,相关统计业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
- 2 -
第四条
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和镇(街道)统计机构负责人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依法统计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国家统计局、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始终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始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政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领导推动。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列为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研究、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讨论确定统计法治建设、数据质量管控等重大事项,督导检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落实。
(三)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健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完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机制,严格执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积极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企业统计信用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支持统计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肃追究统计人员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纪政务责任,全面落实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
(四)加强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 3 -
抓好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将统计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建立完善党组(领导班子)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领导,配强统计执法人员,充实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保障统计执法经费和条件,推动树立统计执法权威。
第五条 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承担第一责任。
(一)安排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组织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计划和措施,及时组织党组(扩大)会议或班子成员(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
(二)组织健全工作机制。组织研究健全统计法治建设制度,推动建立责任体系,明确领导责任、具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努力形成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机制。
(三)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听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统计普法、执法监督和诚信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对上级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 4 -
(四)领导督办重要案件。领导、组织和支持查处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听取、研究、督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支持配合上级统计局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
(五)带头执行纪律法律。组织领导局各股(队、中心)、各镇(街道)统计机构及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班子成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镇(街道)统计机构负责人的指导工作。
第六条 班子成员中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一)组织协调法治工作。根据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及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布置具体任务,定期向党组(领导班子)汇报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指导督促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具体措施,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及时听取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拟定法治文件。组织拟定统计规范性文件,组织对本单位印发的文件是否符合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要求在有关文件中予以体现。
(三)组织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拟定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方案,指导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本单位、本系统统计人员了解熟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促进党政领
- 5 -
导干部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推动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
(四)组织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组织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机制,组织落实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及时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提出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建议,审核处分处理意见和执法文书。
(五)健全法治监督机制。带头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推动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对统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积极抓好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第七条
班子成员中分管专业负责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一)落实专业分管责任。带头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统计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研究落实分管范围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具体任务和措施,督促指导分管专业切实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分管专业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分管股室统计人员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内容纳入分管专业培训。
(三)组织依法开展调查。组织分管专业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调查,确保分管股室统计人员守住统计法律法规的底线、红线。
- 6 -
(四)健全质量管控体系。根据统计工作业务流程,组织分管专业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组织分管专业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查询,始终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贯穿于分管专业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
(五)建立数据核查机制。组织制定年度数据质量核查计划,组织分管专业及时将统计调查和质量核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法治机构,支持配合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八条 班子成员中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承担监督责任。
(一)监督责任制落实情况。带头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监督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权限指导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正确履行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查处的监督职能。
(二)监督统计权力约束。组织对本单位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权、统计调查权、数据评估权、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权等实施监督,及时报告统计权力运行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廉政风险教育。组织指导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廉政建设工作内容,推动统计干部增强依法统计和廉政风险意识。
第九条
统计人员根据所承担的统计调查业务,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直接责任,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统计调查业务包括统计设计、审批备案、调查对象确
- 7 -
定、任务部署、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核查,以及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基层基础管理等。
(一)统计调查设计人员应当根据统计调查目的和计划,依法设计统计调查制度,科学确定调查范围、调查指标、调查对象、调查时间、调查频率、调查方法及组织方式等内容。确保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符合设计目的,调查表式(问卷)的内容能够清晰、准确反映调查目的,调查指标规范统一,指标解释明确清晰,所用统计分类标准正确,调查方法科学严谨。合理设置调查指标精度, 科学测算样本量,确定切合实际的抽样和样本轮换方式。
(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人员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审查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确保符合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工作规程要求,按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三)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单位基本信息完整和及时更新。调查单位的确定要符合统计调查方案的设计要求。
(四)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人员应当按规定布置统计调查任务,告知统计调查对象相关权利和义务,执行具有法定标识的调查项目,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宣传、动员等工作。
(五)数据审核评估人员应当研究和制定数据评估办法,确保审核评估过程和审核评估结果可追溯、可核查。及时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对数据报送不完整、异常波动、上报后再作修改以及疑似问题数据等,及时进行查询和
- 8 -
核实,并做好查询核实情况记录,发现重大数据质量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六)数据审核人员应当及时审核下级机构或者统计调查对象报送、提供的数据,如有疑问应按规定及时退回下级或调查对象核实修正,保留修改痕迹,并提供相关说明。
(七)数据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资料完整、安全和可查询等管理目标要求,按照标准化的流程和规定分类、备份或清理统计资料。
(八)数据质量核查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检查或“双随机”检查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统计调查对象,通过书面检查(调查对象按要求提交检查资料),或赴调查对象工作现场,认真核查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调查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九)统计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依法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十)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管理人员应当负责研究和制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按要求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相关工作。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