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员法律素养调研报告6篇基层人员法律素养调研报告 中国国民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调查一、引言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人员法律素养调研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基层人员法律素养调研报告
国民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调查 一、引言 2020 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也暴露出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的现象,在当前我国经济、政治、文化都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这样的现象警示我们,我们的国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都需要提高。二、国民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的现状即存在的问题 在抗击新冠肺炎中,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比如哄抬物价、制假售假、诈骗、散播谣言、妨碍疫情防控、然乱社会公共秩序等问题,这样一些问题体现出在重大突发事件下,我国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仍然需要提高。
1.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初期,面对防疫物资紧缺的重大现实问题和巨大的市场需求,一些人不顾社会公德,唯利是图,通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诈骗等行为谋取利益,这样的行为不仅体现出其法治观念的严重缺失,也反映出个别公民缺乏是非观念、道德意识。其中以口罩的价格上涨和大量制造假口罩的事件最为严重。
2.在新冠肺炎疫情严防严控最紧要时期,仍有少部分人不听劝阻、不顾大局、不配合各项防疫措施,责任意识缺失:有些人刻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有些人违反相关规定强行冲关,拒绝接受检查、消毒、隔离等合理防疫措施,阻碍甚至殴打防疫工作人员;有些人甚至在已出现症状的情况下,仍继续在公共场所活动。这反映出部分人缺失社会责任意识,忽视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公民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不负责任的谣言,一方面是散步不实疫情防控信息,导致社会公众盲目抢购日用物资和医疗物资,给最需要这些物资的地区进行物资筹集造成影响。另一方面是散布谣言对部分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进行诽谤,打击群众抗击肺炎的信心。
除此之外,在疫情防控全民参与的局势下,仍有部分国民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私自捕猎杀害野生动物。这体现出部分公民不仅欠缺生态道德意识,也欠缺法律基本素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不讲个人卫生、不顾公共卫生安全等非法行为及陋习依旧存在。
三、建议和对策 我们应当对于在抗击新冠肺炎中出现的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的现象进行积极反思,积极主动加强公民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建设。
1.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必须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这样一个事关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抗击肺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响应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不聚集不传播,主动报告,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疫情防控的各个环节,保证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方向不偏离。
2.
强化法治建设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保障作用。道德引导不具有强制性,公民道德建设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在疫情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系列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例,其中有关妨害公务、诈骗、制假售假、违法贩卖野生动物等多种案例。在推行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建设过程中,依法打击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出现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威慑作用。
3.
强化新闻媒体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舆论引导作用。公民道德建设离不开社会舆论引导,新闻媒体承担着引导社会舆论的责任,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各大主流媒体充分发挥有效舆论引领作用。在疫情期间,《人民日报》每天都会更新疫情防控信息,新华社每天都会发布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评论文章。这些新闻媒体广泛而深刻地宣传在抗击新冠肺炎疫
情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如广大医务工作者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同时也批评曝光各种道德失范行为,促使公众进行反思,引导人们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
四、结论 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整个民族素质的体现,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建设和法律素质建设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这样一个紧张的时刻,更应该重视国民的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提高全民道德水平,为全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贡献。
篇二:基层人员法律素养调研报告
民思想道德国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调查报告 在今天这个纷繁复杂,物欲横流的社会,国人的缺乏道德和违反法律规则的现象频频出现,令人对当今社会表示十分忧心。针对这种情况,近日,我在附近的社区内展开了一次关于国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素质的现状的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中老年人,并且同样在网上向青少年段发送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总计 100 份。由此我对此观点如下:当今社会的道德修养现状还是较为乐观的,尤其在青少年一方,例如在就有 70%的大学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经常”让座位给老,弱,病,残人士,并且在这 70%当中有 80%认为这已经成为了习惯,但是也有20%人觉得没必要给老人让座,10%人觉得看心情;而青少年的对于勤俭节约这一方面的调查中发现,追求名牌用品占 60,而且铺张浪费比较严重。而对中老年人的这一档人的调查问卷中就有较大的分歧,在接受问卷的中老年人中,有 70%的老人都觉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开口爆粗都是很平常的事情,认为有专门的人清理。由此可见我们国民的素质需要进一步的加强。
然而在这个充满激烈竞争、弱肉强食的社会里,该如何增加群众的自身修养呢/ 第一、 以人为本,推崇“仁爱”原则。
要使群众明确道德风尚的内涵,就要他们深刻理解以人为本,学会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通过社会组织学习,课堂培训,社区演讲等具体方式,让各色各样的人了解到自身修养的德重要性。中国的传统伦理思想一直尊重人的价值与尊严,孔子曾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然而在高度发达的现在,这种传统思想能够更加良好处理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
第二、 加强青少年素质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
青少年为祖国的未来,通过加强对青少年的素质教育,能够更好的影响整个社会的风气导向。而且通过提升青少年的素质,从而影响青少年这个群体周边的人行为素质的提升。而对青少年应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解,从而形成正确的荣辱观,引导自己能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行为导向,推进自身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加强对荣辱观的理解和认识,能够让大学生知道做什么事是光荣的和做什么事是耻辱的,通过自身不断地反省、批判与激励,使荣辱观逐渐转化为自己内在的道德品质,从而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 当前国民道德修养的培养固然是至关重要的,但是法律素质也是不容忽视的。尤其对于青少年来说,法律素质是其必须具备的内在要求之一。
这次调查中,有很多的被调查者例如被问到“你买了某种商品但你后来发现被骗了,你会怎么做?”“假设不幸遭劫或被盗,你会报案吗?”等关乎自身切实利益的问题时,他们都会积极地运用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但是当被问到“当你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正往路人口袋里偷东西,你会怎么做”等不与自己利益形成直
接冲突的问题时,虽然有 42.5%的被调查者会立刻告诉被偷者,但是却有 22..5%的人会选择“明哲保身,视而不见”,选择后者的比例虽然不高,但这就表明了大家在遇到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情时,他们那种维护别人权益的主动性不会太高,因此,这种现象不得不引起大家的注意。
目前社会上的人大多很少接触法律教育,再加上如今社会上某些法制制度的不明朗化,致使大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缺失,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1、对法律一知半解、没有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2、法律意识淡薄,崇尚权力,忽视义务和责任,形成“只要有权就有势,有势就有钱”的错误价值观念,对法治没有充分的信心。
面对着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如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呢? 1、开展法制教育,积极宣传法律知识。社区或者集团通过组织培训的方式让大家了解到各项法律知识,并且通过组织参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自觉的做遵纪守法,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善于、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而且在学习的过程中,应该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促使人们多一点了解、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遵纪守法风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发展 2、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当自己或别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但是这必须以保护自身安全为前提。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式有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可以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总之,一切都要按合法的途径去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身和别人的权益都要同时维护,把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运用起来。
对于在这个高度发展的竞争社会,需要人们能够自觉地培养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以及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做一个德才兼备、知法守法的公民,才能让自己得到更加高的价值体现,完善自身,并且得到更好的发展。
篇三:基层人员法律素养调研报告
基层法治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2020年**区认真贯彻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法治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实际,在科学研判形势、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基层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法治体系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基层法治协调体制 *书记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安排部署基层法治体系建设,强调要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协调机构向基层延伸,实现法治工作在基层的“落地生根”,以便于群众、便于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各镇街结合当地特色,发挥主动性、创新性,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取得实效,尽快完善基层法治工作体系、落实基层法治建设职责、健全基层法治工作推进机制。区委法治委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法治体系建设的意见》,确定通过“***”推进模式,以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我区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成立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凤印担任组长,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协调小组成员,并先后召开协调小组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细则》,明确工作任务。全区十一个镇(街道)于2020年底前全部成立全面依
2 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并挂牌,委员会主任由镇(街道)党(工)书记担任,负责基层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实现我区基层法治机构全覆盖。
(二)细化职能分工,完善基层法治工作落实机制 区委依法治区办结合我区人口众多、镇街道之间差异较大的特点,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指导各镇街法治委成立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并召开办公室第一次会议,会议明确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委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综治办主任和司法所长兼任,人员由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和司法所人员组成。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是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工作的统筹协调方和工作推动者,发挥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确保依法治镇(街道)各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办公室下设执法、守法普法、基层法治三个协调小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基层“全贯通”。
(三)构建“三员”“三长”,完善法治工作网格体系 全面构建基层法治工作网络,立足于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际,推进落实纵向“三员”、横向“三长”制度。“三员”即区依法治区委向镇街派法治督导员,镇(街道)依法治镇(街道)委向村居派法治指导员,各村居设立法治联络员,法治联络员由村居党组织副职兼任;“三长”即中小学、医院(卫生院)、企业等设立法治副校长、副院长、副厂长(经理),负
3 责统一协调组织本单位法治工作。
截至目前,全区已配备法治督导员*名,法治指导员*名,法治联络员*名,法治副校长*名,法治副院长*名,法治副经理 *名。其中,督导员由*名区司法局科级领导干部,*名区司法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备案审查、执法监督、普法宣传、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的业务骨干和*名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分成六组配备到十一个镇街道,指导、督察基层法治建设,形成**特色。
二、发挥作用情况 (一)基本情况 基层法治体系建设的全面开展从根本上解决了镇街道基层法治工作体系不完善、缺乏完整统一工作机制等问题,形成了完整的领导组织体系,即基层法治协调小组、镇(街道)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镇(街道)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小组。及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文件,推进“三员”“三长”工作网络体系的构建。
基层法治体系建设在推进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加强基层普法宣传、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建立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核制度、建立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年度法治报告和述法制度起到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截至目前,法
4 治督导员、司法所长列席镇(街道)党(工)委会参与研究重大决策*件,组织学法活动*余次,普法宣传*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余件,并推动完成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二)亮点特色 XX街道通过打造“实体化”调解体系、配强“专业化”调解队伍、构筑“联动化”运行机制、建立“多元化”调解模式,“四化融合”打造人民调解新格局。围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将群众“上访”变干部“下访”,重点围绕信访量、诉讼量、刑事犯罪量的下降,实施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2020年XX街道人民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东苗庄社区、**社被**区被评为首批“枫桥式社区”。
XX街道以区镇事权改革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成立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临时党支部,党员融合管理、工作统一协调,让支部建在下沉一线、党旗飘在工作一线。投资*万元,建设建筑面积**平方米的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办公楼,以独立办公、集中办公为基础,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执法”。在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区级、街道共派共驻共管,区应急管理、自
5 然资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派员进驻,派驻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常驻、轮驻、随驻;街道相应执法部门全部搬入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与区直部门派驻人员合署办公;所有人员同培训、同管理、同考核,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区基层法治建设全面铺开,但是个别镇街道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工作开展不深入,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法治人才及工作经费短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区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基层高效能、高质量完成法治建设目标任务。
一要加强督导考核,提高各镇街道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将基层法治建设的各项指标细化到法治建设考核中,提高各镇街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二要不断完善制度,精准施策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结合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的制度机制,量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举措,聚力解决在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存在的人员配备不合理,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为强化基层法治供给保障规划了清晰的工作路径,切实解决基层法治建设难点。
6 三要推动法治力量下沉,顺应在一线为民服务的时代要求。进一步推动治理力量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促进优质法律资源向基层倾斜,将优质法治力量、法治资源集中在一线,着力更好实现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充分发挥基层主观能动性,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基层法治建设带来的“红利”,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要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抓实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持一季度一调度、半年一通报、年底全面总结,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每季度督促各镇街道报备工作推进情况和各责任主体作用发挥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通报,年终开展一次全面总结,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五要抓住“关键少数”作用,培养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基层党员干部是推进基层法治的主力军,需发挥好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一是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自身法治意识,遵循法规法纪,加强自身法律素养;二是注重培养基层干部法治思维,熟悉运用法律武器,在处理各种矛盾时,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法服人。
我区将继续推动《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法治体系建设的意见》涉及的各项制度在基层全面落实,并进行持续跟踪,积极搜集、整理基层反馈意见,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供给保障落到实处。
篇四:基层人员法律素养调研报告
市 xx 司法所基层工作调研报告 20xx 年,xx 街道根据司法局关于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基层法律服务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作为全街的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法治 xx”建设,工作汇报如下:一、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我街下辖 3 个村,12 个社区,属于老旧城区,由于辖区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口、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老弱病残群体较多以及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征地拆迁集中,我街的群众利益纠纷较多,信访维稳压力较大。为此,我街历届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建设,积极发挥法治促稳定、法治保发展的积极作用。
今年初召开专题政法工作会议,徐书记主持,司法所布置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建设纳入今年与各村、社区签订的综治责任清单。同时与街直部门和村(社区)负责人签订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将法治建设纳入各部门及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核和述职述廉述法考评体系,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 1、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发放了 300 本青少年普法读本,120本党员干部领导读本。街属三所小学开展了学法 懂法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反校园欺凌、禁毒知识,净化校园环境,
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
2、召开“一村(社区)一律师”考核工作推进会,总结了 20xx年度的“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针对检查考核工作进行提前自查打分,确保把那些热衷社会公益、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律师继续留在村(社区),满足群众的需要。
3、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妇女的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促进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稳定,全街上下分别举办了庆“三八”妇女法律知识讲座及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共计 8 场。
4、按照街办《法治微电影展播实施方案》,结合党支部主题日在街办及村社区、学校开展展播活动,组织干部群众观看法治教育片。
5、依法调处 1 起意外死亡纠纷、2 起合同纠纷,平息社会矛盾,防止民转刑、群体事件的发生,在两会特殊时期,保障了全街稳定环境。
6、继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我街坚持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公开拆迁安置、精准扶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密切联系群众。
三、党工委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
今年 3 月全街工作大会上,街道党工委书记万东风同志首先带领大家学习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深刻领会“法治街道”
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任务,确保“法治街道”建设工作取
得实效;加强领导,强化“法治街道”建设工作保障措施三个方面,作了建设“法治街道”工作动员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开展“法治街道”建设要抓好两个结合,一是抓“法治街道”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结合。“法治街道”建设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村、社区加强宣传,让“法治建设”工作深入人心;二是抓“法治街道”建设与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相结合。万书记建议:一是在案件处理方式、处理时限、答复时间上更公开、更透明、更高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知情权,提升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二是常态化地深入村社区开展法律知识、办案业务的宣传,对群众在实际中的困惑多倾听、多指导、多帮助,多开展普法活动,让群众知法懂法,遵法守法,不违法;三是多向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倾斜,特别是在经济案件中,探索实行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后再收费,提供法律援助等措施;四是进一步优化流程,争取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同时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下大力气整治一批“老赖”。
四、在我街学习推广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
深刻领会“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这二十四字的深层含义。一是坚持以
人民为中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坚持以治理为目标,推动创新社区治理新模式。三是坚持以预防为基点,
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四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新防线。
要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
司法所要做到:一是积极调处民间纠纷,保障纠纷在本级解决,事态不扩大。在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基础上,坚持每年投入经费用于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帮扶刑满释放人员,引导他们走上正轨,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好率要达到 100%的标准,鼓励他们成为致富能手,成为社会公益志愿者。
五、司法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对照建设“法治 xx”的总目标来说,我街的创建工作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法治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全民的法律素养与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可以说任重而道远,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存在习惯性思维误区
1、部分干部认识不到位,法治意识淡薄。一是我街部分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思想观念、思维习惯、工作方法、工
作作风仍停留在过去的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的工作方式,还有就是自认为身处基层人小位微,自己的行为对法治建设无关紧要,搞法
治建设,这都是司法和执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不思学习、不求改进,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事务的能力比较差。有时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群众意见很大。二是简单地把法治建设错认为就是普法宣传,只强调群众知法、守法,而忽略了引导群众尊法用法,致使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和自觉性不够,效果不理想。三是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表现在执法上,只要达到行政目的,对程序抱无所谓态度。其实,行政行为程序化、依序行政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违反了程序就是违法行政。例如近年来,我街为了响应全市创卫工作需要,对一些违法建筑进行强拆,由于相关程序不到位,而被提起行政诉讼。
2、部分群众不依法解决利益诉求,信闹不信法。由于目前部分群众认为走司法途径门槛高、成本大、收益小,习惯的依赖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问题,信上不信下,在征地拆迁等纠纷中,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想,个别访和违法集体上访,甚至出现堵门堵路、散布谣言过激行为,负面影响较大。
(二)基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还不高。我街虽制定了法治建设规划,但是还是不够明确,没有明确分阶段实施的战略性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体系,阶段性目标
任务难以准确定位,步骤和进度难以把握。对于街道、机关单位、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如何开展法治建设还缺少研究部署和针对性的指导。基层单位对于法治建设的认识还不统一,步调不一致,宣传气氛缺乏,没有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另外,村(社区)民主法治
议事制度与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有些村干部凭经验办事,随意性比较大,该开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没开会讨论,只由少数人说了算。该做记录存档的没记录存档,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公开招标,该依法公开的村务没公开,从而使极少数村干部侵占村民利益有机可乘,引起村民的不信任和不满。如我街的一个村由于前几任村干部在买卖土地、集体房产等重大村务问题上,未经村民大会决议低价出售集体资产,致使该村目前资不抵债,每年需偿还大笔银行利息。
(三)普法教育不到位,还缺乏有效的阵地和形式。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有的甚至流于形式。很多群众仍然感觉遇到矛盾纠纷时,不知违法与否、不知找谁咨询、不知如何维权,法律宣传的接受面仍然太少、太窄。一是普法教育的方式太生硬,简单发发传单,不合群众口味,无法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二是普法教育的内容过于空泛,脱离群众生活工作需要,得不到响应。三是普法教育的力度不深,往往仅仅局限于大街大道、广场公园,未能深入村组、小区,送法到群众的家门口。
(四)专职人员数量不够,工作的许多环节很难衔接。目前,我街法治办工作人员仅有一名,且为兼职,不用说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指标体系的研究制定、部门工作机制的改革等,就是日常性的工作研究部署、宣传工作的开展、全街性法治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也缺少人手,这对全街的创建工作长难免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六、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法治 xx”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核心作用。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根本保证。一是我街将大力加强街道党工委及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法治化建设,促使成为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执政,敢于担当、为民造福的法治型党组织,做到民主法治议事、决策,牢牢把握依法办事的正确方向。二是加大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和法治考核,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大局观、法治观、廉洁观,做法治创建的领头羊和表率。三是党组织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制定全街的法治创建规划,把法治创建工作向前推进,稳步发展。四是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使法治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二)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夯实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一是丰富普法平台,要在优化传统平台的基础上,着力拓展
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新型普法平台,致力整合普法资源,加大普法经费投入,发动律师积极参与,以群众身边的案例解读法律,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寓教于乐。针对普法读物“千人一面”的问题,紧密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和具体案例,编印各类法律读本,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创新普法形式,鼓励引导支持法治文艺创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通过开展融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和娱乐性于一体的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唱会、法制摄影和书法、美术展览、动漫展览等活动,让
广大干部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三是壮大普法队伍,加大民间普法宣传队的建设,邀请退休干部、法务志愿者等,深入大街小巷、群众活动中心等等,到群众身边讲法传法,更易被群众接受和吸收。
(三)加大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力度,为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把社会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常态化的工作来抓,保障法治建设顺利推进,就需进一步抓好网格化管理、人民调解、一村(社区)一律师的组织、制度、机制、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使群众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与预防化解,为经济社会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专业化水平。以“七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加强街道法治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配备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设备。在各村(社区)建立法治联络员,举办全街法治培训班,提高其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
(五)扎实推进“法治村(社区)”建设,营造基层法治建设浓厚社会氛围。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是法治创建的重要载体。我街基层法治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任重道远,不可止步,需要积极推动和实践。要把“法治村(社区)”建设列入总体工作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引导基层治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通过“法治村(社区)”的建设,使民
主法治建设融入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产生活中,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篇五:基层人员法律素养调研报告
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与 进一步推进法治安乡建设的调研报告 合集进一步推进法治安乡建设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xx 县委、县政府积极推进法治 xx 建设,在领导力度、工作深度、覆盖广度上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xx 县先后被评为“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全国先进县、第三批全国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县。随着“七五”普法的不断深入、xx 县经济高速发展态势,如何正确处理新时期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突破现有成绩,成为当前创建的新任务。本文结合我县法治 xx 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对进一步推进法治 xx 建设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法治 xx 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法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认真落实市、县“七五”普法规划,成立了法治 xx 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法治 xx 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将法治 xx 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县人大每年组织一次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人事部门把学法用法考试结果作为考核干部和公职人员年度岗评的重要内容;全县初步形成县委统一领导、人
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
(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和外来人口等人群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注重开展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计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针对不同群体特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实效性。
(三)司法公正公开深入人心。大力推进司法公证、政府政府公开。开辟“网访”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乡镇设立了检务公开电子显示屏,组织案件下乡巡回庭审;把推进法治建设与保障民计民生相结合,积极开展“法治惠民工程”,在全县形成“服务民生,法治先行”工作理念;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使法律之光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一批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法治建设效果初步显现。坚持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把普法融入全县中心工作,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社会法治化管理的全过程,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履行政府
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管理水平;把法治建设与完善社县基层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积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深入推进“平安xx”建设,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法治 xx 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不高。有的对学法用法重要性认识不足,学法流于形式,往往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有的学法与用法相脱节,虽然略知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知行不一,仍习惯于以人治思维处理工作、解决问题,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基层领导干部不善于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奉行“花钱买平安”、“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权宜性治理方式。
(二)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不强。一些部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高。有的部门运行执法权力不够公开透明,个别人员执法方式过于简单粗暴,一方面随意执法、越位执法、不按法定程序执法现象仍未杜绝,另一方面有法不依、执法
不严、违法不究时有发生,因此出现“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现象,导致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和激化。
(三)部分群众的法律素养不高。我县社会法治化程度还不高,普遍存在信钱、信权、信访、信关系、不信法现象,法治观念有待转变。群众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新的法治环境还需要进一步营造。
(四)法治建设监督和保障机制有待健全。行政权力的监督问责相对弱化,有些监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失去了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法治 xx 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反映出一些明显缺陷:如绩效考评观念比较落后,考评内容重点不够突出,定性指标表述不够准确等。有的单位片面认为法治建设就是普法,普法就是司法部门的工作,与其他单位关系不大;有的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合作精神;全县在法治建设的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上也有很大提升空间。执法司法编制短缺,存在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进人难、留住人才更难的问题。处突、维护稳定任务重,执法压力大,职业认同感、归属感下降。
(五)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目前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依然沿用老套路、老办法,以摆
摊咨询、发放资料、橱窗宣传、张贴标语、举办讲座、知识竞赛、开卷考试等传统方式居多,在方式和载体上创新不够。许多临时性主题宣传活动常常是热闹一阵,活动过后了无痕迹,“内容高大上、形式一阵风”,没达到形式与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 xx 建设的对策建议 今年是全面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是“七五”普法的全面推进之年,法治 xx 建设迎来了新机遇,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机制。调整法治xx 建设领导小组,充实办事机构;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完善法治 xx 建设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督促检查机制、激励引导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县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其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丰富考评内容、突出考评重点,准确表述定性指标。全面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制度,健全职责清晰、运行畅通的工作机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举全县之力,形成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法治建设联动、协动和互动机制。
(二)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继续落实中心组学习、办公会前学法、法律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通过长期稳定的学法机制,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效。加大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全面检查领导干部的年终述法、任前考法、出庭应诉、执法资格考试等情况,掌握其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的真实情况,并以此作为选拔干部的硬要求,作为考核政绩的硬标准,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决策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突出公开重点,把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作为公开的重点领域,努力促进政务公开取得实效;借鉴发达地县经验,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的行政会议可公开举行,允许公民或各类组织的代表旁听。
(四)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把“法治 xx”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法治机关”两大创建活动。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都建立了巡逻布控、卡点堵控、社区管控、单位自控、科技监控的“五控”治安防控网络;乡镇建立了矛盾联调、问题联治、治安联防、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五联”机制。率先组织律师参与县长接待日活动,引导上访群众把属于法律程序解决的上访问题引入法律程序或进行诉讼外调解,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实现从信“访”到信“法”的改变。
(五)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探索“百法讲坛"活动和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机结合,“法律明白人”评选和“边界普法”新模式,实现普法低成本全覆盖;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普法、法治电视节目等新媒体方式,增强法治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加强宣传针对性,选择婚姻家庭、赡养继承、房屋买卖等群众关注的法律法规和贴近群众生活的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和深度宣传,以案说法,提高法律权威。实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针对当前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需求,把政府履行职能过程
中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作为购买项目,交给社会组织承接。
(六)进一步坚持法治道德并行并举。注重法治与道德的相互支撑,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意识,引导人们尊法、向善。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使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完善市民公约、邻里规则、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道德更加深入人心,为推进法治 xx 建设培育丰厚的道德土壤。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因为有着无限机遇和可能;
这是一次最好的历练,因为它教会我们坚韧与淡定。
2012年11月,随着被录用的喜悦慢慢消散,
我们人生的职业规划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征程--我们正式被录用为 2012 年省直公务员。这时的我们,是对新角色的忐忑,是对新工作的紧张,更是对未来的茫然。有同事选择了离开,而更多的是在守候观望,这时候,一次稳定人心的培训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它不是业务培训,没有教我们工作中具体的操作方法,而更像是一种行军前稳定军心的宣誓大会。
动员大会上的宣誓,告诉我们这一项工作是多么的神圣,虽然我们每一个人的力量都是那样的渺小,却代表了国家和政府的形象,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人民满意公务员事迹报告会告诉我们,在贪官污吏屡屡见诸报端、政府官员形象在老百姓心里一落千丈的今天,原来在我们公务员队伍当中还有那么多可歌可泣、可敬可佩的人物。公务员角色转换等课程告诉我们,作为一名公务员,我们不能奢望高官厚禄,而要有扎根基层的心态,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当然,还有其他很多的理论课程,及领导们的讲话,都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11 月 30 日,为期五天的新进公务员培训终于帷
幕,在这五天的培训当中,我们系统地学习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公务员角色转换和行为控制、公务员法、公文写作、公务员礼仪、湖**文化等课程,我感觉自己无论在思想理论上还是在业务素质上都有很大的提高,学到许多东西,特别是稳定了自己的心态,对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基层公务员,感触很深。我认为要做好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端正心态,认清自我,迅速完成公务员角色的转化。
加入公务员队伍关键要完成思想上的转变,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考虑,但总的说来无非也就那么几种,一是认为公务员是个铁饭碗,考上之后一辈子都不要为工作的事情发愁;二是认为公务员工作轻松稳定,福利待遇好;三是认为公务员的社会地位高,考上公务员是一件非常光彩的事情。然而事实上,当我们刚跨入公务员行列时,就被一个残酷的现实冲击。首先,我们的工资并不高,甚至比之前上班的工资还要低很多;其次,公务员的工作并没有想象中的好,绝大部分同事都要下放到基层,从最基础的小事开始做起。刚考上公务员时的喜
悦与自豪感,在得知这个情况之后完全消失了。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办,是被困难吓倒,转身而去?是怨天尤人,以消极的心态应对?还是端正态度,转变角色,以正确、积极的心态应对接下来的工作?这就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公务员这个角色。
公务员是什么?唐琦玉教授《公务员角色与公务员能力提升》这门课程告诉我们,公务员即公民的服务员,人民的公仆,是行使国家权力、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加入公务员队伍,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点,要从根本上克服自身意识上潜在的优越感和官本位思想,树立公仆意识,认认真真当好人民的"公仆"。这首先就要求我们转变观念,端正心态。我们加入公务员队伍,不能奢望高官厚禄,不能期望荣耀一方,而更多的是要有扎根基层的心态,因为我们绝大部分工作人员都要下放到基层,有的甚至要去偏远的乡镇,从事最基础、最繁琐的工作。这是一项平凡的工作,也许枯燥无味,也许年复一年没有任何变化,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正是在这样平凡的岗位上涌现出了众多的让人民满意的优秀公务员,发生了那么多感人肺腑的事迹。
其次,当好人民的公仆要求我们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中的第一宗旨和要务。那么,应该如何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对于我们基层公务人员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三"心":对待群众要有爱心,接待群众要热心,对待工作要有责任心。现在有一句话很精妙地概括了一些行政部门在对待群众时的作风问题,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这其中既有人民群众对机关人员的恶劣态度难以忍受的抱怨,更多的则是无可奈何之下的隐忍。这种风气长期蔓延,不仅严重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而且违背了党和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的宗旨,严重损害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作为一名新进的公务员,我们要认真为群众办实事,能够想群众所需,思群众所急。接待群众时要热情、主动,做到笑脸相迎、说话礼貌,群众进门后要及时搬上一张座椅,端上一杯热茶,正确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第二,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尽快把自己培养成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如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对公务员的工作提出许多新的挑战,要求每名公务员必须具备多个方面的素
质,能够胜任多个角色的工...
篇六:基层人员法律素养调研报告
法律进机关工作总结范文和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问题调研报告汇编
法律进机关工作总结范文
20**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在整个“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区委、政府的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重点宣传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全面落实开展 20**年依法治区目标任务。现将我乡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宣传教育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全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学习计划,上半年集中法治学习 1 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按照年度计划落实,学习中作好学习笔记。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开展之机,以会代训加强法律学习,在一点一滴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少半年学法时间 20课时,超出预计学法时间。法律进机关”活动期间,每月月底组织对当月所学法律知识进行考评,确保时间、内容、效果全落实。计划与措施对每一活动项目的时间、内容要求和责任人作了明确规定,在上半年乡党委组织进行了《反家暴法》、《刑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宪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间谍法》等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并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
2、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在全乡营造浓厚的法制环境。通过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观看有关法制电视栏目、视频,由领导进行点评,开展警示教育。开展法制宣传日及各类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的纪念活动,提高干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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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性。在各法律宣传纪念活动中组织各部门悬挂法制横幅、张贴法制标语等宣传活动,乡党委、政府开展了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全乡上下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我乡广泛地开展了“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8”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4.15”全民安全教育,“1 4”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月、法律法规实施周年纪念日等等时机,以印发宣传材料、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服务群众的同时教育影响干部学法用法。利用每月的学法活动,增强机关人员依法行政、服务大局、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理念。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我乡专门聘请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凯作为法律顾问,负责政府的法律咨询,政府政策指导,并负责群众的日常法律咨询和法律接待工作。
4、制作法制展板。主要内容包括:
(1)
“送法进机关”实施方案; (2)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图片; (3)法律宣传栏;内容为法律法规; (4)学法园地,内容为个人学法心得体会等。
二、依法行政 6、进一步完善并坚持政府依法决策制度。充分利用项目风险评估机制,我乡石化项目、工业大道拆迁安置等重大项目工程的实施,都进行了评估,通过评估后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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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7、依法治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我乡对征地拆迁、涉法涉诉、农村农业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按照“信访积案(难案)年年清”要求,一季度一挂牌,集中攻坚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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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既定的发展战略。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传承文化的载体,在法治建设中无疑承担着首要的责任。
20**年 4 月,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正式提出了创建法治城市的号召。拟针对当前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下个人浅显的看法。
一、当前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的最初产生,即与城市、商品交换有着不解之缘,可以说,法在城市之中孕育产生。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法已经渗透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市民社会自发的演变进化,法治社会或许也会自然生成;而通过有意识的开展创建活动,法治城市的形成则会更加快捷。当前,各地创建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一)创建活动开展不平衡。随着区域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地都非常注重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注重通过创建活动,获取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环保城市等各种荣誉称号,以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相形之下,法治城市这一颇具含金量的称号并没有得到城市执政者的广泛关注。除了江苏、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之外,在全国其他地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往往悄无声息,相关职能部门也无所作为。在一个地区内部,由于执政者法律意识的不同,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视程度也存在差别。创建活动没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也尚没有形成各地相互竞争加压的态势。
(二)创建活动考评机制不健全。法治建设更多的属于软件建设,属于城市竞争力中的软实力,本身在考评方面就面临着量化的难题。加上法治城市创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由此很难形成真正系统完善的考评细则。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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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创建活动,相关主管机构都已经出台了明确的考评标准和细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操作起来比较方便。法治城市创建,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除江苏、深圳等地出台了地方性的法治县标准、法治政府标准外,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出台,全国普法办的文件也只是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这种状况,客观上亦给创建活动的开展制造了难题。
(三)创建活动协调联动力度不够。法治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关。政法、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法制,以及政府众多执法机关在创建活动中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机关隶属不同、性质不同、业务不同,如何整合资源,形成创建合力,对协调联动机制提出了很高要求。目前各地协调联动模式不同,较多的是由县、市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这种模式面临着缺少权威、缺少制约手段等弊端,难以发挥有效作用,造成众多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把创建活动当做一项必需的任务来抓,创建往往流于口号和形式。
(四)创建活动群众参与度不够。法治城市创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这是全国普法办提出的创建工作原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往往强调行政主导,本也无可厚非。正如马怀德教授所言,“在中国这样一个主要依靠行政主导的发展中国家,推行法治与发展经济一样,需要来自政府方面的强大动力”。但是,法治创建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法律信仰得以建立、法律权利得以保障、法律诉求得到满足,才能说城市实现了法治化。在当前的创建活动中,往往忽视了市民社会的培育、忽视了民间组织的参与,创建活动缺少了“源头活水”。
二、对创建法治城市的几点建议 法治城市创建意义重大。研究发现,法治指数每上升一点,低收入国家平均每人财富总值可以增加 100 美元以上,中收入国家平均每人财富总值可提高到 400 美元,高收入国家平均每人财富总值可以提升近 3000 美元。见《瞭望东方周刊》20**年 40 期)。因此,专家提出论点:法治创造 gdp。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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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就如同发展城市经济一样,应当成为城市管理者的自觉行动。针对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抓好创建工作:
(一)确立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城市间的竞争对城市品牌塑造提出了要求,城市执政者自身有通过创建为城市获得各种“城市名片”的内在动力。比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等在经过考察认定合格后,国家相关机构往往要授予该城市荣誉称号和奖牌,一些省级政府对取得荣誉称号的城市还要给予物质奖励。作为一种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因此也需要有明确的看得见的荣誉作为目标。当前,江苏等地采取了授予“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方式。在国家层面,尚没有关于“国家法治城市”如何申报、由何种机构负责评审等规定,这一定程度上将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限定在了省级区域之内。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国家级目标的缺位,导致创建活力未能得到激发。笔者建议,可以在设立“省级法治城市”的基础上,尽快确立“国家法治城市”这一荣誉称号和制度,使二者能够有效衔接。
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二)制定法治城市的具体标准。法治作为人类共有的政治文明,即便不同法系,也有某种程度的共性。作为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拟定法治城市的共同标准,完全可行。作为法治创建活动先行者的江苏省,20**年即推出了相关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内容涵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学法守法、依法管理、组织保障六方面。其他地方,更多的是针对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指标体系,比如深圳市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内容翔实,共 12 个大项 44 个子项 225 个细项。创建法治城市,当然要求达到法治政府的目标。但是,法治城市创建是个更广泛的概念,不但涵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机关系统,律师、协会、社区等中介组织和自治组织也应包含在内,作为城市主体的企业、市民更是不可或缺。因此,应以全国普法办《意见》中列举的十大任务为指导,构筑众多的子门类标准,对十大方面原则任务进行细化和补缺,构筑起完整的系统的法治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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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创建活动的权威机构。创建活动需要多方参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的模式难以满足需要。考虑到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建议设立专门的“创建法治城市领导小组”,由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系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具体涉法部门的领导为成员,定期举行例会,讨论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领导小组下,设立“创建法治城市办公室”,直接隶属于所在市市委市政府领导,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的专职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法治城市创建标准的拟定、日常的督察、年终的考核等职能。当然,机构方面的问题没必要整齐划一,可以由各个地方结合自身城市特色创造性的设置,重要的是机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在具体创建过程中,为保障机构的权威性,增强其协调联动能力,可以赋予其相应的权力,比如对日常法治工作的检查权、对不服从协调的建议处分权等,该机构亦可以通过对创建工作的考评奖惩确立自己的权威。
(四)把握创建活动的重点领域。法制城市创建涉及面广,但城市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应抓住几个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最为关键。普通市民在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要经常和政府机关打交道,建设服务、责任、信用、公开政府是市民的普遍诉求,这些诉求归结于一点就是建设法治政府。公正司法也是创建活动的重点。市民社会中纠纷不可避免,纠纷能否得到公正解决,直接影响市民的法治信仰。正如一句著名的法谚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正的举动不过弄脏水流,而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则把水源弄坏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也是法治城市的必然要求。市民生活在城市中,首先需要生活的安全感、交易的公平感,法治城市应当是一个犯罪和治安案件低发的地区,一个市场发育成熟,市场资源自由流通合理配置,各种交易诚信公平的地区。
(五)畅通群众参与创建的渠道。法治城市创建的成果将由市民共享,法治城市创建的过程离不开市民的广泛参与。要发挥办事处、社区等基层单位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法治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在立法过程中,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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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由市民参与其中,做到民主立法。在司法审判活动中,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可以将一些典型案件的法庭开到群众中间,使市民近距离的受到法治教育。可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传媒,向市民宣传普及法治知识。特别是对于群众的诉求,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反馈。要扩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范围,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使市民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在制定法治城市考评标准时,群众应该广泛参与;在出台的考评体系中,市民的法治满意度、法治参与度,应当成为主要测评指标。
创建法治城市,推进城市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城市的执政者、管理者,应当清醒的看到法治城市创建的价值所在。法治城市创建的考评标准和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对创建活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也有一个深化的过程,法治城市创建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我们常抓不懈的研究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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