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综合执法调研报告4篇

时间:2022-11-10 16:20:06 浏览量:

行政综合执法调研报告4篇行政综合执法调研报告 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33篇 关于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综合执法调研报告4篇,供大家参考。

行政综合执法调研报告4篇

篇一:行政综合执法调研报告

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3 3 篇

 关于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发〔2019〕27 号)》的文件精神,2021 年 10 月,区人大常委会就我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充分听取了区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和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在探讨我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现有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积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稳步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放事权基本做到有效衔接。

 (一)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措施。一是在改革工作开展前开展调研,充分了解各镇(街道)的准备情况和实际困难。区依法治区办通过对各镇(街道)的驻班指导、专题收集和汇总问题,制发了指导意见。二是各镇(街道)围绕改革工作的制度、人员队伍、工作业务等方面,对应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改革措施。三是区各执法部门有针对性地到各镇(街道)开展走访调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助推解决实务问题。

 (二)精准实现事权下移。对市政府公布的行政执法类事权目录进行了梳理,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分两批下放各镇

 (街道)。第一批下放 1535 项,第二批下放 471 项,共 2006 项。行政执法类事权已全部下放到各镇(街道),并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下放的事权整体运行状况良好。

 (三)分阶段大力展开部署。今年 3 月,区依法治区办召开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由顾耀辉书记提出“五个一”的工作要求,明确各镇(街道)要组建以镇长(主任)担任组长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同时印发《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第一批)实施方案》。5 月,修改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将统筹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纳入执法协调小组职责。9 月,向其他镇(街道)推广丹灶镇“1+1+N”执法模式和桂城街道“1+2+N”的“快速反应”铁骑队伍。推动各镇(街道)组建以镇长为主任的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或改革领导小组。

 (四)搭建改革运行机制。围绕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指导、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打造“1+6+N”工作机制,基本实现改革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目前已出台配套制度 12项。各镇(街道)、区各执法部门亦积极主动出台相关方案措施。

 (五)开展培训,打牢改革能力基础。一是通过统筹各镇(街道)和相关执法部门编制并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二是落实各镇(街道)驻班指导工作方案,建立驻班指导的长效运行机制;三是举办执法实务培训班,加强了各镇(街道)的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灵活运用执法办案平台。目前,各镇(街道)已按照要求,全面启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进行办案。行政执法“两平台”与智运平台的对接上线、深度融合,形成群众参与、部门办件、流程可见、结果反馈的闭环,打造“群众网格员吹哨,执法人员报到”的智慧执法南海模式。

 (七)广泛开展宣传。一是官方发布实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权下放的公告,明确区、镇(街道)两级执法事权权限划分和执法人员的管理要求。二是通过专业机构制作的宣传视频展现各镇(街道)的相关承接任务。三是通过多家新闻媒体,对改革工作的推进会、现场会、“两平台”和区智运平台使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四是定期制作简报,提供执法改革的先进经验供互相参考。

 三、存在困难 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存在问题,制约了改革工作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为:

 (一)部分事权下放存在障碍。在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文广旅体局、交通、医保 5 个单位的执法部门均属于市垂管部门,行政执法权仍属于市级部门,与当前改革工作由区委依法治区办作为统筹单位不一致。部分市级部门对执法事权的下放存在顾虑,个别执法事权未能实现下放。

 (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未充分发挥统筹指挥作用。部分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由常务副镇长担任,组织架构统筹力度略显不足。部分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还是以“块状管

 理”为主,内部采取分片区管辖的模式,存在准备不足。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对其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委办公室这一协调机构的定位认识还不够,各项统筹机制未能完全有效运转,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未能充分发挥。

 (三)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紧缺。虽然改革工作为镇(街道)共增加划拨了 700 多个执法编制,但短时间内难以招录到适格的法制员和执法人员,培养新招录人员也需要较长时间。目前大量执法辅助人员由于不再允许申领执法证,人才流失及人员分流也将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趋势。执法工作量与执法人员配比严重不相适应,法律专业人才和法务工作者紧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都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增编对镇街财政开支也带来相当的压力。

 (四)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主体错位,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有待提升。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区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检查权调整为由镇(街道)作为主体实施,但与之相对应的行政许可权却没有同步调整。造成审批、监管和执法分属于不同层级,难以形成合力。另一方面,综合执法办作为综合线的执法部门,需同时承接区级自然资源、城管、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四个执法部门的事权,但与之对应的审批权仍分属于不同部门。“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执法”的原则难以落实。

 (五)行政执法“两平台”推进不够顺畅,各监管执法信息平台有待整合。各级各部门存在多个监管执法信息平台,平台间的信息尚

 未融合,执法人员需要重复录入工作信息。“两平台”属于新开发的系统,系统使用繁琐、流程较为复杂、部分职能序列不完善,功能设计还有待完善,执法人员对新系统的不熟悉,和多个执法系统同时使用的情况,存在一定抵触和畏难情绪。

 四、几点建议 (一)继续推进事权下放。一是积极与市层面沟通协调,争取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包括市垂管部门执法事权的下放制度。二是充分开展调研,广泛征询意见,梳理本年度下放事权的承接情况,严格把控审查关,更精准统筹谋划下一批的事权下放。

 (二)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的指挥统筹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加深对改革工作的认识。落实由镇长担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的制度,不断强化镇(街道)的执法主体责任,把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委员会和综合执法办公室的统筹职能。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尽快搭建好执法队伍架构,有计划地招录法律专业人才,科学配置执法人员,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比例,按标准配备协管人员。发挥好法务工作者或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法制审查,把好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律关。用好原有的执法人员,有效做好传帮带,顺利完成新旧执法人员的工作交接。加强与改革指导组的沟通联系,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确保事权下放能够“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四)加强指导,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根据镇(街道)需求出台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为镇(街道)开展改革工作提供制度支撑。促使多部门联合的执法模式向综合行政执法模式转变,确保综合执法落到实处。

 (五)大力推行“两平台”与智运平台的对接应用。根据镇(街道)的需求,促进“两平台”的优化升级,推动各镇(街道)持续用好“两平台”,做好服务与支持,各执法部门和执法单位实现行政执法案件全流程网办,持续推行“两平台”与智运平台的对接运行。

  关于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二)

 我市自全面推行街道综合执法以来,通过科学、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建立起规范协调、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了管理重心下移,一定程度上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权责分割、执法效率不高、基层执法薄弱等问题。但工作中也面临许多亟待应对和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尤其是“9.20”火灾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当前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在体制机制上的一些薄弱环节,引发了我们对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深入反思:

 一、 推行街道综合执法工作以来的基本情况

 一是有效地实现了管理重心下移。执法队的人、财、物管理权全部下放到街道,使执法资源与街道内的各部门资源、社区资源一样成为街道可以统一调配、整合的行政资源,有效地实现了管理重心的下移和责权的统一,使街道作为政府社会管理的战斗堡垒和一线单位,在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方面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凸现。

 二是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状况有了明显改进。全面推行综合执法以后,长期以来市民投诉较为集中且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得到有效查处的“六乱”(乱搭建、乱堆放、乱摆卖、乱挂晒、乱张贴、乱扔吐)和“三黑”(黑网吧、黑诊所、黑煤气)等违法行为大幅减少,城市管理的薄弱环节得到了加强,社会秩序、市场秩序和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市民的满意度有了一定提升。三是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过去多个职能部门分别执法改变为综合执法队统一行使,减少了部门间的职能交叉、权责分割现象,街道层面 70%的社会管理工作纳入综合执法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四是一系列创新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借鉴。在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新的社会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如行政执法驻警制度、大鹏街道的巡查签到制度、布吉“大综管”协同执法模式、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建设等,这种比较成功的探索,对政府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社会管理资源、革新对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模式等方面具有良好借鉴意义。

 二、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推行街道综合执法在改革的方向和路子是正确的,也取得了明显的改革成效,但是由于在体制机制上尚不够成熟、不够健全、不够完善,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综合执法工作的管理范围过大 一是管理职能过多,涉及领域过广。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深府[2006]268 号文件)赋予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21项执法职能,这些职能分别自15个职能部门、涉及 143 部法律法规、583 项执法事项。2008 年 9 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补充规定》(深府〔2008〕190 号)对综合执法范围进行了调整,在职能范围上有所增减,减少的都是一些专业技术强、实际执法过程成中涉及比较少的管理事项,增加的都是难度高、责任大且现实生活关系紧密的职能,实际工作总量有增无减,执法任务繁重。二是职能范围调整幅度过大、频率过高、设置不科学。综合执法改革后不到 2 年的时间,龙岗区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能范围就做了三次大的调整,从老“八项”到“21 项”,再变为“21+4”模式,后又增加查处非法办学、非法废品收购等职能,其间尚有数次小范围的变动,调整幅度过大,调整频率过高,使综合执法部门很难适应。况且新调入的执法职能均为其他部门行政管理事务中的一个或几个环节,调整的原则并不一致,各职能之间缺乏内在统一性,管理事项也缺乏针对性,个别新生事项(如非法午托班问题)连基本的管理规范都没有,执行起来精力分散,无法形成整体管理效应。

 过多的职能、过大的管理辖区、过频的职能调整使得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比例严重失衡,导致了综合执法部门长期疲于奔命,同时,简单的集中不但没有彻底改变执法交叉的情况,甚至还产生了新的交叉,并使社会矛盾集中在一个部门,整体导致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压力空前。

 (二)

 对违法自然人处罚执行难长期得不到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执法部门虽然对违法当事人可以进行处罚,但是却没有对当事人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的权力,由于不能对违法行为的最根本最能动的主体形成威慑力,使得综合执法人员常年累月疲于奔命,执法效率大减、执法成本大增、执法威信大降。特别是对于结帮成伙反复进行违法活动的流动人员,处罚更是根本执行不了,甚至不断出现多次暴力抗法事件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三)执法力量保障不够到位 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后,在大幅度调整管理职能的同时,并没有相应的调整专业管理队伍,“人随事走”的既定原则没有落到实处,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人员十分匮乏。尽管市、区多次开展了各类执法培训,但是职能频繁调整、工作任务繁重等条件的限制,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专业性和覆盖面并不是十分理想。同时,街道办事处抽调执法人员从事其他工作、指派执法队执行其他工作任务的情况也比较普遍,而抽调走的多是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不但使人少事多的状

 况进一步恶化,也使人员组成的结构性缺陷进一步加剧。面对范围广泛、内容庞杂执法职能,当前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四)管理模式不合理,实际运转不灵活 一是“条块管理”力度失衡,实际管理中问题多。目前的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实施的是“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街道执法队的人财物全部交由街道办管理,执法工作由街道办调度指挥,由于街道管理力过于集中,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部门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街道领导多、法律意识不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等客观问题的存在,使执法工作出现缺乏系统性和长效性、执法资源浪费严重、整体执法效果提升缓慢等诸多问题。二是任务来源多元化,绩效考核不统一。执法权相对集中后,尽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指挥管理,但是各部门、各专项办公室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工作任务交付执法...

篇二:行政综合执法调研报告

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本文以 XX 市为例,分析了当前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的挑战,体现为:依据的法律法规空白、职权整合缺乏科学性、与原主管部门沟通衔接难等问题。提出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推进策略及路径:要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機制;整合执法权限,厘清综合行政执法边界;强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是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专段论述了推进综合执法的基本思路,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明了方向。2015 年 4 月,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在全国 2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X 个城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

 革试点,这意味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成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XX 年 3 月,XX 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和博兴县开展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实施方案,大胆理顺管理体制,充实下沉执法力量,取得了积极成效。XX 年 6 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批复 4 县 2 区和 3 个市属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这标志着 XX 市市县乡三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本课题组在对 XX 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情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改革将要面临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改革顺利推进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建议。

 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的挑战 综合行政执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体制机制方方面面的问题。随着综合行政执法在 XX 市全面实施,在推进中必然面临一系列问题与挑战,需要重点研究解决。

 1 1 、依据的法律法规空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要于法有据,坚持立法先行,这不仅预示着改革要法治化,而且这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背景下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法律法规授权自然是其必然前提。但是,目前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中。当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所依据的法律仍然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设定的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内容依然按照原行政执法体制设定,既没有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的主体地位,也没有授权综合执法机关可以行使其他行政机关应当行使的执法权,更没有对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运作方式等加以统一规范。同时由于我国采取“一部行政法律规范对应一个行政机关”的立法模式,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暂无法可依,不得不采取“借法执法”的方式,也就是原来法律规定行政主体的执法权力,在实际执行中由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使。这势必导致法律规定的执法主体和实际实施的执法主体不一致的情形,导致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尴尬。况且,综合行政执法除了行使行政处罚权外,在实践中其行使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亦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显然不能依照原有法律法规。

 2 2 、职权整合科学性面临挑战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的是将原有分散化的行政执法活动有效集中,实现部门内、领域内以及跨领域、跨部门和跨层级的综合。但是由于历史及现实的原因,当前的行政

 执法体制往往是由职能部门根据某一法律法规各自设立执法队伍,容易形成执法的区间化、分段化和孤立化特征,导致执法的碎片化。这种碎片化的执法传统,对于力争实现执法和监管无缝对接的综合行政执法而言是一重大挑战。一是综合执法职责划转不规范。当前,对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如何划分职责,尚未经过严格论证,在实践中职责划转相对随意和功利,对于投入多、获利小的事项往往被职能部门当作包袱甩给综合执法机构。同时,职责划转后,无论是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还是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以及内部管理机制的形成等都需要一段时期的深入探索实践,需要过程,因此,从“纸上划转”到实际履职,还需防止新的“缺位”。二是综合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难理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本质在于将分散的、碎片化的行政处罚权、监督权剥离出来集中到统一部门行使,但相关事项的主管部门仍是原行政管理的法律主体,行政管理职能依然存在。实践中这一本质问题容易混淆,认为执法权转移后,所有权力包括管理权也将随之转移,甚至认为处罚能解决大部分管理问题,弱化了事前事中的管理作用,最终容易肢解管理职能,形成“以罚代管”、推诿扯皮、选择性执法等不良现象。

 3 3 、与原主管部门沟通衔接难

 随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势必需要相关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协调配合。但是传统执法体制的“碎片化”,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层面极易出现“部门壁垒”,阻碍执法部门沟通协作的有效达成,增加部门沟通的成本与价值。一是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和互相协调需要信息、设备、人员等资源的互通,但从中央到地方的条条管理强化了部门壁垒,加剧了部门间的信息封闭,无法有效沟通、协调。二是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的是从有关部门分离出来的执法权,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但由于有效的沟通机制尚未建立,极易出现管理和处罚盲区,专业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双不管的现象。因此,综合执法时仍需主管部门提供技术、人员支撑,但由于没有沟通机制进行衔接,主管部门往往认为执法权既已划出,就与己无关,能推则推。如,有些执法往往需要综合执法部门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一同执法,但是实践中无法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因而缺乏专业的技术指导,综合执法队伍面对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

 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推进策略及路径 XX 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业已取得明显成效,符合当前改革的方向。但是也应正视当前面临的挑战,并提出可供完善的对策建议,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深化。

 1 1 、健全规章制度,

 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机制

 根据改革必须立法先行的基本要求以及 XX 市改革的现实需要,制定相关制度是必须的。一是探索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结合 XX 地方实际,利用所享有的地方立法权,借鉴北京、上海、武汉等地综合行政执法立法经验,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依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制定出台《XX 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绩效的监督,巩固和提升改革成果。三是健全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后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执法程序以及执法的流程和时限,尤其要完善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 2 、整合执法权限,厘清综合行政 执法边界

 综合行政执法涉及了综合执法机构与原主管部门重要行政职权的转移和整合,其中必然引发行政系统内部部分行政主体权力界限的变动。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厘清各主体间的权责边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功与否的前提和基础。为此,一是要科学界定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范围。为了避免行政执法中的权责交叉和空白,可考虑按照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事项相互之间的关联紧密度、执法事项易于操作、专业

 性技术性不强等原则界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二是要制定权力清单厘定职权边界。开展综合执法后,虽然 XX 市已设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的相关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各自的职权边界很难界定得一清二楚。因此,为克服职权划转上的“拉锯战”,应完善责任清单,将综合执法部门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边界列明,并全方位、全过程的界分监管事项、监管权能、监管环节。同时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建立由编办、法制机构等组成的行政权限争议处理机制,对权限争议作出处理决定。三是建立执法权力事项基准数据库。为摸清执法权力分布领域、行使频率和执法队伍纵向、横向配置等情况,要制定执法权力事项基准数据库。通过制定执法权力事项编码规则,将所有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市县各级行政执法队伍都按照编码规则载入数据库,以此实现执法权力与执法队伍的匹配对接,更好地掌握执法权力运行情况。

 3 3 、强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绝不能单兵突进,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消除 “人为边界”。一是应完善综合执法信息平臺,实现信息共享。可以以互联网和政务信息网为支撑,以各部门信息网络为依托,共同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共享平台快速获得相关部门的执法动态和信息,从而使综合

 行政执法部门能迅速介入,实现管理和处罚工作的无缝连接、信息自动抄送。同时还要建立网络执法衔接机制,实现案件线索网上移送、网上办理,网上跟踪和反馈,确保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处理,以此形成相互支撑、有效衔接、整体联动的新格局。二是应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在当前大数据网格体系下,将综合执法与社会治理网格融合,建立统一的网格化管理平台,通过领导兼职、人员交流等方式,将不同部门的执法末梢 集中起来,实现利用大数据平台管理全部执法信息,从而将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拓展,以此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篇三:行政综合执法调研报告

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调研报告

 关于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特别是商务部组建以来,随着商务立法不断加强,商务行政执法的内容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商务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也开始显现出来。商务部清醒地意识到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台了相关文件,并在全国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去年,##市获商务部批准成为全国第一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城市,云溪区、湘阴县等县市也相继启动了商务 拳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焦 ,取得了较好的工 型 作效益和社会效益 贬 。相比之下,我市 肿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 郧 工作有一定差距, 江 为研究和探索加强 肢 我市商务行政执法 天 工作的路径,我局 苑 组成工作组,到酒 承管办、生猪煤炭稽 峪 查队等执法机构进 次 行了调研,并到湘 茄 潭市、长沙县和云 鹏 溪区等地学习先进 媳 经验,结合对我们 以 近年工作的总结和 令 思考,分析存在的 功 问题,提出加强工 峪 作的对策。

 一、我 舅 市商务行政执法工 死 作的基本情况

  仗 我市商务部门共有 奸 法律、法规或规章 蚂 授权的行政执法项 瘴 目 42 项,包括生 也 猪屠宰、酒类流通 藏 、流通领域食品安 账 全、药品流通、再 回 生资源回收、零售 糯 商供应商公平交易 铁 、商业网点规划、 宰 商业特许经营、直 惰 销、拍卖、典当、 口 成品油、

 煤炭、食 队 糖、边销茶、菜市 庙 场、散装水泥、洗 找 染业、美容美发业 逊 管理等内贸类执法 涯 项目 38 项,外商 盈 投资、对外劳务合 陌 作企业管理等外经 寻 贸类执法项目 4 项 怎 。

  目前我市商 忍 务行政执法分为三 俗 块。酒管办管理酒 论 类流通执法,有全 增 额事业编制 5 名, 亚 差额事业编制 2 名 贵 ,现有行政执法人 茂 员 6 人,其中 2 人 稚 离岗,1 人病休; 劈 生猪煤炭稽查队管 枝 理生猪定点屠宰和 犁 煤炭稽查,有全额 俯 事业编制 1 名,差 渡 额事业编制 9 名, 桶 自筹事业编制 5 名 寅 ,现有行政执法人 啸员 13 人,其中 2 氮 人离岗;局机关管 疹 商业网点规划、商 凑 业特许经营、直销 氏 、拍卖、典当、成 胖 品油、煤炭、食糖 北 、边销茶、菜市场 耗 、散装水泥、洗染 倔 业、美容美发业、 渗 外商投资、对外劳 逊 务合作企业管理等 油 多个项目,13 名 殉 机关干部为兼职执 涌 法人员。

 二、我市 女 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湿 存在的主要问题

 咽

 商务行政执法工 夯 作是一项必须不断 抛 探索和创新的大课 惦题,在近年的实践 鹰 中,商务行政执法 政 方面遇到的许多矛 绚 盾得到了较好的解 汪 决,但仍然存在一 哟 些困难和问题。

 将

 1、执法队伍:

 隙 力量分散。我局是 甲 由多个部门组合而 盈 成的,因诸多的原 技 因,造成了我市商 宪 务行政执法队伍分 豹 为三块,力量分散 喧 ,且力量分布不均 言 匀,难以形成工作 认 活力,导致多个领 铅 域监管缺位。

  炒 2、执法经费:捉 掷 襟见肘。商务行政 铂 执法人员大多是差 痒

 额和自筹编制,每 艺 年市财政下拨商务 榆 行政执法经费仅 2 饵 万元,加上商务领 诞 域行政处罚收入 5 树 万元左右,每年经 钳 费缺口在 20 万元 沙 以上。

  3、执 巧 法环境:亟待加强 该 。商贸领域的经营 消 者成份混杂,对商 陷 务行政执法工作尚 讯 存在着一些误解, 域 有人认为外经贸领 酉 域地方商务部门没 尤 有行政执法权,有 泊 人认为市场监管执 诣法是工商、质监等 笨 部门的事情;还有 潞 人认为行政执法是 郁 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硷 ,做多了反倒惹麻 眉 烦。

  4、执法 衣 能力:有待提高。

 卑 我市商务行政执法 缔 人员大都没有接受 畦 过正规的行政法律 亦 教育,也没有经过 皮 系统的行政执法实 黍 务培训,对依法行 恶 政理念缺乏理解和 借 认识,对执法标准 迸 、执法界限把握不 悠 准,存在着不敢执 积 法、不会执法的问 躇 题。

  三、加强 讯 我市商务综合行政 促 执法工作的对策研 匠 究

  推进商务综 奇 合行政执法是一个 啪 循序渐进的过程, 震 要按照商务部推进 址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 褒 试点工作的要求, 昌 抓住机遇,紧密结 鲁 合我市实际情况, 丘 努力解决体制机制 认 上的诸多阻力,全 酪 面推进全市商务行 糟 政执法工作,努力 欧 为##商务事业营 佩 造法治、公平、有 虞 序的市场环境。

 婴

 一、切实提高认 堑 识,明确目标任务 碧 。推进商务综合行 蛛政执法工作,是贯 贮 彻落实国务院《全 名 面推进依法行政实 匈 施纲要》的重要举 瓢 措,是深入贯彻落 炽 实科学发展观、在 览 新形

 势下转变商务 因 主管部门管理职责 莱 ,履行市场监管职 柬 责,维护市场秩序 致 ,保障消费者和企 钓 业合法权益的有效 贪 手段。我们要按照 韩 《商务部关于加强 乍 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愁 的意见》(商秩发 券 〔XX〕503 号 电 )、《商务部办公 属 厅关于开展商务综 地 合行政执法试点工 曰 作的通知》(商秩 趁 字〔XX〕7 号)

 龄 要求,按照“一年 竹 打基础,两年抓巩 粕 固,三年促提高” 掉 的总体思路,从建 屎 立基本队伍、建设 硬 基本设施、配置基 休 本装备、健全基本 究 制度入手,用 3 年 郧 时间,基本形成权 彝 责明确、行为规范 厦 、监督有效、保障 汾 有力的商务综合行 殷 政执法体系,最终 淋 建成队伍建设标准 俄 化、内部管理规范 魄 化、执法行为文明 辰 化、执法监督制度 赦 化的商务综合行政 懈 执法队伍。我们要 佑 切实提高加强商务 楼 综合行政执法重要 蠕 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巩 ,明确目标,落实 也 责任,有序推进各 吧 项工作。

  二、 戮 加强组织领导,强 遭 化责任落实。为加 也 强商务综合行政执 蕴 法工作的领导,要 颧 成立市商务综合行 叫 政执法工作领导小 讶 组,由市人民政府 羞 分管商务工作的副 御 市长任组长,市人 设 民政府协管商务工 牢 作的副主任和市商 访 务局局长任副组长 解 ,市财政、编办、 蓄 人事、工商、国土 孤 、卫生、建设、公 驯 安、食品药品监管 郡 、质监、畜牧等部 藻 门负责人为成员。

 幸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 落 务是全面领导和组 袒 织商务综合行政执 塞 法工作,按照商务 厌 部有关试点工作部 拨 署,明确时间,分 始 解任务,强化责任 涨 ,逐步实施,确保 貌 实效。

 三、落 呆 实执法机构,解决 爵 人员编制。整合、 舆 充实、加强现有的 迸 商务执法力量,成 斑 立##市商务综合 寓 执法大队。各有关 祷 部门和单位要创造 辅 条件,确保商务综 涣 合行政执法和“1 弃2312”商务举 汹 报投诉服务中心的 声 机构、编制、经费 纤 、办公场所“四落 炙 实”,加强全市商 宠 务综合行政执法体 饮 系建设。

  四、 涕 突出工作重点,推 销 进综合执法。生猪 血 定点屠宰和肉品执 滴 法,要严厉打击私 荷 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教 ,确保广大人民群 厅 众吃上“放心肉” 窃 。酒类流通管理执 鲤 法,要加强市场监 愚 管,突出重点,开 咋 展名优酒、进口酒 捂 专项打假。对制售 讯假冒伪劣酒类商品 疫 的重点地区、重点 灭 市场、重点企业进 副 行彻底清查,严厉 蓄 查处不符合国家质 碎 量标准、不符合标 悲 识规定、以假乱真 晰 、仿冒知名商标和 贺 名称等行为。综合 蜘 执法经过整合、调 录 整、充实后,再逐 空 步扩展到其他适宜 弄 统一行使执法职责 彦 的领域,包括成品 盂 油市场、典当、拍 虏 卖、二手车交易、 俺 废旧汽车拆解市场 阴 、再生资源、特许 骤 经营等,全面履行 击 商务市场监管和行 祭 政执法职责。

  糜 五、健全执法设施 蚊 ,完善制度建设。

 烧 要积极筹措资金, 团 创造工作条件,为 巍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 勘 机构配备基本的执 捣 法装备。统一执法 徐 着装,统一执法标 鸣 志,统一执法文书 摈 ,规范执法程序, 猪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 邑 制度和行为规范, 廖 搭建举报投诉服务 契 平台,加强“12 床 312”商务举报 筛 投诉服务中心建设 戴 。

 六、部门积 慨 极合作,形成联动 弥 机制。建立执法协 腥 作机制。按照法律 缮 法规关于执法职责 坊 划分的规定,与公 防 安、卫生、工商、 粪 质监等部门密切配 柿 合,建立跨部门的 哟 信息通报、联合调 泌 查、案件移送等工 研 作机制;建立联席 勋 会议制度,成立专 都 项整治工作小组, 朱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铺 ;加强与人民法院 重 、人民检察院、公 胆 安、监察等部门和 愿 单位的联系,强化 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 泰 法的衔接。

  七 咳 、实施执法监督, 黍 建立长效机制。健 琳 全商务执法监督与 计 制约机制,监督、 练 指导执法人员的执 朱 法行为,执法程序 锐 、执法依据的运用 坝 ,处罚标准的规范 赖 ;建立重大案件由 别商务执法部门牵头 罢 ,相关行业主管部 悠 门参加的审理制度 扼 ,以确保案件办理 靠 质量。建立商务行 匈 政执法责任制。将 沪 商务行政执法职责 梯 和权限分解落实到 物 每个岗位和执法人 毡 员;实行日常监管 奈 与行政执法错案追 抡 究制,严肃追究以 帅 权谋私、失职渎职 范 执法人员的责任; 悬 建立商务行政执法 气 评议考核机制,接 冯 受群众、媒体监督 吨 ,提高自我纠错能 苞 力,切实维护商务 袒 行政执法形象。定 困 期组织商务行政执 蒸 法人员进行相关法 荤 律法规、业务技能 鸵 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筒 ,提高执法业务水 肪平;加强行政执法 泽 人员思想作风建设 钱 和职业道德教育, 竞 确保严格执法、公 眶 正执法、文明执法 荔 。

  八、加大宣 情 传力度,营造舆论 晶 氛围。结合打击私 膳 屠滥宰和注水肉违 诛 法行为、打击经销 辗 假冒伪劣酒类商品 薛 违法行

 为行动,集 树 中宣传商务综合行 囱 政执法工作。以新 示 颖的形式、丰富的 猎 内容,对外公示商 郭 务综合执法大队、 泰 “12312”商 哆 务举报投诉服务中 斟 心的职能和受理范 养 围,向消费者和经 栋 营者宣传商务流通 渊 领域的法律法规知 醋 识,同时全方位与 轧 有关媒体合作,利 撒 用平面媒体、网络 萄 平台和全市各项专 时 题活动,加大宣传 灿 力度,为开展商务 轰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 营造良好的氛围。

 易

 加强商务行政 渺 执法队伍建设、全 颜 面推进商务行政执 斥 法工作任重而道远 揖 ,但这确实又是一 灾 项我们不得不给予 隆 高度重视的工作。

 旱 愿以此调研报告为 簇 契机,上下形成共 羽 识,认真履行商务 哈 行政执法职能,努 量 力开创##商务行 翔 政执法工作的新局 纹 面!

篇四:行政综合执法调研报告

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 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会 XX 年工作安排,为协助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 XX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报告工作,XX 年 2 月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我市 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因法治政府建设涉及工作 X 余项,点多面广,为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调研组重点围绕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执法改革)开展本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改革基本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推进五大领域执法改革有关文件的要求,自 2018 年起,我市先后印发了《XX 市综

 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与《关于调整 XX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定规定》),不断推动我市执法改革进程。目前,综合行政执法涉改人员转隶手续已全部完成,涉改人员已陆续到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有关内设机构、下设机构和派出机构逐步实现正常运转,执法改革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从 XX 年 9 月至今年 3 月底,市执法局办理投诉举报和行政处罚案件 X 宗,办结 X 宗,办结率 X%。其中:行政处罚案件 X 宗,办结 X 宗,办结率X%,行政处罚金额达 X 万余元。

 (一)实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取消了缺乏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对长期未发生且无实际必要以及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进行了逐项清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限制人身自由、省垂管部门和面向机关内部执法之外,编制发布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计 X 项,并依法进行动态调整,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行政执法的管理。

 (二)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实施范围。根据《实施方案》与《三定规定》,在现有综合行政执法基础上,全面整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 25 个业务主管部门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

 织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以下简称执法职责)和对应检查监督职责,以及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人行道违章停放侵占道路影响通行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权,纳入执法改革范畴,初步实现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管的相对分离。

 (三)优化精简执法机构设置。我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职能相近的原则优化执法机构,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旅游文化市场、交通、水政、海洋渔业等领域整合组建五支副处级行政执法支队,并按照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在城管、住建、林业、民政、爱卫、教育等领域整合设立五个区分局,将全市 56 个行政执法机构整合为市执法局五个执法支队和五个区分局。

 (四)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印发了《XX 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机制,推动执法部门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签订《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备忘录》。设立综合行政执法调度指挥室,承担全市性综合行政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工作。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室,承担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与案件管理有关的考核。

 (五)推进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将人员编制向执法岗位倾斜,对执法队伍编制底数进行锁定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干部职工作出妥善安排,改革后全市执法编制由 X 个精简为 X 个。同时,严把人员进口关,全面清理规范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

 二、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实施方案》未经省政府批准。《实施方案》规定,我市执法改革完成后,由市执法局集中行使其他 24 个业务主管部门划转的行政处罚权。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据市执法局反映,我市《实施方案》目前尚未获得省政府的批准。

 (二)《三定规定》部分内容表述不准确。《三定规定》中关于市执法局行使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农业等 24 个方面执法权的表述均限定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但是关于行使国土资源、林业等 2 个方面执法权表述为“行使对非法转让、占用、破坏土地资源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以及“行使林业部门对违法使用林地、湿地等破坏林地保护空间的行政处罚权和与

 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未限定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监督检查及行政强制权,无形中扩大了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范围。

 (三)区分局的执法主体责任存在争议。《实施方案》规定五个区分局系市执法局的派出机构,作为独立法人财务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执法主体责任,而《三定规定》规定各区分局受市执法局委托行使执法职责。《实施方案》与《三定规定》关于各区分局执法主体责任的规定存在冲突,容易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主体资格争议。依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派出机构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委托,应当由委托机关对外承担责任,故《实施方案》关于各区分局独立承担执法主体责任的规定与有关法律规定相抵触。

 (四)职责权限不清导致推诿扯皮。由于我市综合行政体制改革尚处于磨合期,监管和执法职责边界模糊时,部分业务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简单割裂两者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相互推诿,存在以管代罚或监管缺位的现象。此外,当执法事项涉及多个领域,相关执法职责分属各执法支队和各区分局行使时,在协调由谁牵头执法的过程中容易出现推诿扯皮,且可能发生因协调时间过长延误执法的现象。

 (五)执法协作衔接不畅效率不高。执法部门在接到业务主管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时,由办公室呈批并分派至相应支队或者分局,由支队或分局派遣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于符合《XX 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移送的规定的,予以立案调查;对于不符合的,则退回业务主管部门补充证据材料,导致执法部门从接到违法线索到具体处理需要耗费较长时间,存在执法不及时的现象。此外,在农业、禽畜屠宰检疫等领域,省级执法仍归属省行业主管部门,而我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人员等均已划转至市执法局,导致我市业务主管部门与省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工作对接不畅。

 (六)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均有待强化。一方面,部分业务主管部门将执法职责及执法人员、设备划转至执法部门后,由于现存的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或者缺少相关执法设备等,导致监管力量减弱,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另一方面,部分执法事项对法律法规的理解适用以及证据收集要求较高,加上执法人员身份多样且专业培训力度不够,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执法改革工作建议 (一)尽快完善《实施方案》并报送省政府批准。《实施方案》至今未获省政府批准,说明我市执法改革未依法获

 得省政府授权,导致这一重大改革于法无据。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尽快完善《实施方案》,依法报请省政府批准。

 (二)完善《三定规定》中关于执法职责的规定。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分析《三定规定》与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表述不同的原因,认真梳理筛查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关于授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规定,协助市委编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三定规定》中关于市执法局行使国土资源、林业方面执法权的表述,建议限定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监督检查及行政强制权”。

 (三)明确区分局的执法主体责任。建议市政府成立专班,研究《实施方案》中规定各区分局作为市执法局派出机构独立承担执法主体责任与有关法律规定相抵触的问题,并理顺《实施方案》与《三定规定》在各区分局是否独立承担执法主体责任方面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建议《实施方案》及《三定规定》均明确各区分局对外统一以市执法局名义开展执法,执法决定上统一加盖市执法局的公章,由市执法局统一对外承担责任;也可以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改革精神,参照海口等地的做法,设立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开展执法,对外独立承担责任。

 (四)明确职责边界减少推诿扯皮。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XX 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通过签订《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备忘录》,以清单形式明确双方在执法协作、举报受理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责任,如以清单形式仍无法明确责任边界的,应当补充具体案例,通过分解具体案例的各处置环节,进一步明确双方职责。业务主管部门要纠正“执法等同于监管”“综合执法包打天下”“执法职能划出,行政管理职能也随之划出”等观念,正确处理好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打破协作壁垒,减少推诿扯皮。同时,市执法局内部也要尽快出台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内部协调机制,明确各执法支队和各区分局在执法事项涉及多个领域且执法职责分属有关执法支队和各区分局时的执法协作责任及协作流程,避免在实际工作中因协调时间过长而延误执法。

 (五)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监督平台建设。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为重点,以精简执法流程为突破口,加快建设集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信息自动采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执法全流程网上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并为市业务主管部门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就相关执法工作进行对接提供便利。

 (六)加强监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尽快解决因执法设备划转造成的监管设备不足问题,优化监管人员配置并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执法部门的需求,通过选派人员上门辅导、轮岗交流、座谈咨询等方式指导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执法部门要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交流培训,统一法律适用,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证据收集以及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打造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执法队伍。

推荐访问:行政综合执法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行政 综合执法

版权所有:同博文库网 2019-2025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同博文库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同博文库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滇ICP备1900372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