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公务员法工作调研报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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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公务员法工作调研报告7篇修订公务员法工作调研报告 -1-范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学习心得体会 (2019年1月2日) 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修订公务员法工作调研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修订公务员法工作调研报告7篇

篇一:修订公务员法工作调研报告

1 - 范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学习心得体会

 (2019 年 1 月 2 日)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国家主席习近平颁布第 20 号主席令,宣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新公务员法的闪亮登场,对于每一个公职人员来说,都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新公务员法在严格管理干部方面,做出了新要求、新部署。也就是说,公务员的一举一动,不管是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在八小时之外,都有可能成为其职务晋升、工资晋级的重要依据,千万不要恣意妄为。

 另一方面,对干部的激励、奖励方面,也作出了明确的安排。只有是有功的、肯干的、能干的、愿干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回报。有可能是地位上的提高,有可能是待遇方面的改善,有可能是精神上的鼓励,等等,都将成为激励干部奋发有为的重要依据。也就是说,组织不会亏待那些默默无闻、辛辛苦苦、踏踏实实干事创业的干部。

 当然,新公务员法的重磅出炉,更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党

  - 2 - 中央对公务员群体的重视,进而体现了对广大民众的关心。因为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地落实,群众获得党的温暖等等,都是通过公务员进行传递和传达的。管理好公务员、激励公仆,将直接影响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等等诸多方面。

 这也充分体现出党的执政智慧、执政思维和执政理念,彰显出能够与时俱进,永远跟上时代潮流、永远跟上群众需求的信心和决心。

 学习理解公务员修订草案,必须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结合,必须与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充分结合,必须与公务员队伍存在的现实问题充分结合。通过学习,增强公务员的先锋感、快乐感、价值感。用实际行动奏出新时代最强音,在奉献中实现自我价值。

 以上这些,就是我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几点思考和体会,由于学悟不深、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还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 3 - 范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学习心得体会

 (2019 年 1 月 2 日)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国家主席习近平颁布第 20 号主席令,宣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目前,我国公务员制度化进程已经历时 20 多年。1993 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出台是“开头起步”,2006 年《公务员法》的实施是“规范完善”,2018 年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的制定是“提挡升级”,标志着公务员依法管理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变化,是我们党制度自信的充分体现。

 此次修订共 18 章与原有保持一致,条文由 107 条修订为113 条,有 4 个章节的标题发生了变化:“职务与级别”修订为“职务、职级与级别”,“职务任免”修订为“职务、职级

  - 4 - 任免”,“职务升降”修订为“职务、职级与升降”,“惩戒”修订为“监督与惩戒”,全文语言凝练,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五个有机统一”。

 一是突出党的领导和强化政治标准的有机统一。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公务员法修订草案中增加了“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等内容,在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中,增加了“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条件;在考核中增写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在必须遵守的纪律中,明确了“不得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修订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与机构改革公务员管理职能划转到各级组织部门相互衔接。下一步,公务员法的制度支持和体制机制的协调整合,将为建设高素质执政队伍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机制保障。

 二是突出党的理论创新与公务员法核心理念的有机统一。把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写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思想的重要内容,同时是“好公务员”的标准;写入“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严管与厚爱的原则”;完善了公

  - 5 - 务员的任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从录用条件、职级设置、监督管理,无不体现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实现了思想的“接轨”。

 三是突出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有机统一。没有离开义务的权利,更没有脱离权利的义务。将原公务员九条权利修订为八条,但内涵更加丰富完善,提出四个忠于要求: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职守,提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立足于国家、社会、个人的层面,把公务员义务全面化具体化,与新时代的形势任务相统一,与享有的权利相统一。

 四是突出推进伟大事业的需要与职务、职级、级别设置的有机统一。取消了“非领导职务”序列,修订为“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为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问题提供了制度遵循,为推进伟大事业提供了制度保障。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没有设置副巡视员、副调研员、副主任科员的职级。

 五是突出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的有机统一。考核上增加了

  - 6 - “专项考核”,必须遵守的纪律上增加了“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的内容。在奖励上仍然分为五类,把“授予荣誉称号”修订为“授予称号”。增加了监督的内容,明晰了所有单位的监督职责,“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处分”。增加了公务员“按规定请示报告团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工资福利保险一章中,增加了享受“住房、交通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的内容。

 学习理解公务员修订草案,必须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结合,必须与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充分结合,必须与公务员队伍存在的现实问题充分结合。通过学习,增强公务员的先锋感、快乐感、价值感。用实际行动奏出新时代最强音,在奉献中实现自我价值。

 以上这些,就是我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几点思考和体会,由于学悟不深、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还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篇二:修订公务员法工作调研报告

订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更新机制的完善

 —— “选”“管”“出”的新变化

 【关键词】

  公务员法 公务员 更新机制 选拔任用

  【内容简介】

 本课程对此次修法基本背景与主要特点、此次修法对公务员更新机制的完善——“选”、此次修法对公务员更新机制的完善——“管”、此次修法对公务员更新机制的完善——“出”和公务员法修订后的未来展望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释。

 【大纲】

 一、此次修法的基本背景 二、此次修法的主要特点 三、录用 四、选拔(一)

 五、选拔(二)

 六、任免 七、此次修法对公务员更新机制的完善——“管” 八、此次修法对公务员更新机制的完善——“出” 九、公务员法修订后的未来展望

 第一节

 此次修法的基本背景 各位学员,大家好。今天是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公务员法修订的相关的一个课程。我这一讲的题目是《新修订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更新机制的完善——“选”“管”“出”的新变化 》。

 本课程的主要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此次修法基本背景与主要特点;二、此次修法对公务员更新机制的完善——“选”;三、此次修法对公务员更新机制的完善——“管”;四、此次修法对公务员更新机制的完善——“出”;五、公务员法修订后的未来展望 第一块内容就是此次修法基本的背景与主要的特点。首先对此次修法的基本背景,从制度层面上来看。因为我们公务员制度从建立到发展完善,它有一个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的过程。从 93 年是从公务员的暂行条例,到 2006 年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这是经过了这样的一个发展的过程。从制度的发展来看,公务员制度从暂行条例到公务员法,从它有一个发展和规范的过程。这个过程里面首先就是从范围上,当时的暂行条例是指的是国家行政其实主要是行政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现在到了公务员法时期,就把公务员队伍从法的层面直接从行政机关扩大到七个大类,包括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司法检察机关,这里面实际上是呈现出公务员管理里面的一个统一的趋势。后来在在公务员管理实践当中,又面临了一些各个部门对自己队伍,他有一些特殊

 的管理的需求。比如说后来法官检察官,就是司法检查序列,包括警察的队伍,它实际上在做了一些符合本本系统的一些管理的一些特殊的情况,尤其是法官和检察官那边还有一个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依照它去进行管理,这里面实际上又有一个统和分之间的一个关系,怎么去处理?但是大的趋势是公务员法从暂行制暂行条例到法它这样的一个过程是正式的一个立法的确认的过程。这样从 16 年到 17 年,实际上十多年的时间,要对公务员法要做修订,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这里面是对公务员法的修订的需要有一个基本的认定,就是说公务员法他是到底是实施的情况怎么样?基本的有一个认定,是对它进行一个多大程度的修订。如果说实施的很好,可能修订的就少一些,如果说实施中问题或者说管理的需求的变化很多的话,是不是要做大的修订,所以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基本的认定判断。

 我们在这个工作当中,其实首先这是一个基本的一个叫基本的一个方向。对公务员法总体上来说还是持很肯定的态度的。从三个方面来说,就是一个方面,就是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是代表了社会历史的一个发展的进步。这里面首先公务员制度,体现的是一种法治的精神。这个就是从我们的干部管理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上来看,去从过去我们传统的用人的制度,包括历史上我们的历史上的禅让制到世袭制,他的用人制度实际上它是没有法治的。再到西方的文官制度,包括政党分肥的分肥制度,包括这种恩赐官职的制度,它实际上这里面对法治

 精神的体现都是有欠缺的。公务员制度的确立,它是依法去管理队伍,是首先它体现的是一种法制的精神。

 第二个方面就是这个制度的确立,体现了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一个价值理念。这样的一种价值的理念,这是对公务员制度存在的其实是一个很深层次的体现。因为从这种用人制度到这种人事管理的制度,遵循这样的一种价值理念,这个是一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首先从我们公务员制度里面,我们的考录,我们的考试录用这里面就是最直接地体现了这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这种考试的录用,实际上是我们公务员制度里面也占有很重要的一个地位,尤其是考录的公平性,也是从这个社会上是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接受,号称是仅次于高考的最公平的一种考试制度,彰显了这样一种价值理念。

 第三个方面就是公务员制度的确立,它其实是体现了一个科学管理的导向。这里面需要强调的一个是什么呢?就是我们的管理。你到底是基于一个干部的身份的管理,还是基于一个职位的去进行管理,这里边的区别其实是还是比较大的。我们过去传统的在品味分览章的时候,是依据官员的这种身份品级去进行管理的,这里面的话,它就缺乏和工作和职位的职责的联系和挂钩。我们现在是建立了公务员的制度,明确的也提出了职位的分类和基于职位的去建立的这种分类管理的体系,这里面实际上是一种科学管理的精神或者科学管理的一个导向,这个是制度的一个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方面。

 第二个大的方面就是对公务员法的一个认定,就是说对公务员队伍建设成效是很显着的。又要提到这个中组部在修法颁布之后的对人民日报的答记者问。那里边提出了三个方面,公务员法是对公务员管理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制度保障。第二个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的结构的优化。第三个是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是公务员对整个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

 第三个方面就从我们这一次修法工作本身来看,就是从立法层面,我们了解的情况,从立法机关也是做了调研和评估的,他们的结论是公务员法实际上是我们国家现行的诸多法律里面是实施和遵守的情况,都是非常好的一部法律,是排在非常靠前的,这是对法的一个实施,从立法层面来看的一个基本的认定。有了这些肯定以后,然后才能确定我们后边对公务员法的修订,就试试到底是多大程度的去根据新的形势,新的需求去做一些调整。

 从修法的背景的第二个从实践层面来看,实际上就是提出了公务员法修订的一些新的需求。

 新的需求也是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就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提出了很多新时代的干部管理的一些新的要求,比如说好干部的标准,包括从严管理,包括忠诚干净担当,这些都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包括干部选拔,从竞争性选拔,往现行的这种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一个转变,这都是从公务员管理到干部管理里面都是有很重大的转折转变的

 地方,这个就从一个尤其是我们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它有一些新的要求,这样的话从总体的战略层面,要对干部的队伍,公务员的队伍,他的管理和他的制度作出一个调整。这里首先强调了一个方面是什么?就是对政治素质的要求,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就是在十九大的时候,去大报告里边总书记提出来就是要要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这里面实际上高素质,实际上就是政治的素质,和这个专业化就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对应的一个是两个政治高素质和专业化这么对应的一个要求。

 第二个方面,公务员法修订的实际上就是最直接的是落实了中央的一个重大的决策部署。最直接前面也讲了,就是说要实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这个相应的他会对公务员法里面它会有一些需要做调整的。因为他有制度上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必须要到法层面去做一个适应性的一个完善,这是最直接的一个动因。

 第三个方面就是讲新时代的干部管理有很多新的要求,你包括党管干部新时期的一些组织路线,还出现了很多新的做法。对于这些新的成果新的做法,我们要把它吸收和固化到法里面去。就这个是对公务员法修订又提出了一个直接的一个需求,这里面比如说提出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一直在提,一直在坚持。十九大以来又进一步提出来要党领导一切,是吧?党管干部怎么去体现到公务员管理公务员队伍的建设里面来。包括我们的干部管理里边有很多新的做法,包括从严管

 理,包括好干部标准,这些包括 2014 年新修订通过的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选拔任用条例。这里面和 02 年的选拔条例相比,其实还是有很多的变化的。其实一个显著方面就是从工作组织工作方面层面来说,就是把竞争性选拔大大的弱化了,进一步强调了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中的这种担当,还有这种把关的作用,这是一种新的选拔条例里面提强调或者说出现的一个转变。

 还有比如说推行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分类改革,是在 16 年出台了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的分类管理的一个规定,这两个规定。这个规定出来以后,意味着我们过去的所谓的权益,国会的综合管理类的公务员的管理的办法,他要告别过去了,要进入一个新的公务员管理的时期,起码要分三个大类了,在后边还要具体怎么去制定和实施落地。但是这里面在公务员法里面,实际上它也应该做相应的调整。

 还有比如说聘任制,其实聘任制在整个公务员管理里面,它从一个制度的构建和组成上来看,它其实是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的。当然我们的聘任制他可能队伍的规模和范围可能没有大,但是它的存在,它解决的这种工人队伍里面对这种高级的这种专业技术,高层次的这种技术性的这种人才的接收引进,它其实还是有很重要的作用的。这个是从制度的完善到实践的层面,这么多年以来都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的。当然这个里边可能在法里面可能没有不一定做很明确的调整,因为法里面已经提出有聘任制职位聘任在公务员法里已经有

 了,我们是其实主管部门是在 17 年的时候又完善制定了一个聘任制公务员的一个管理的规定试行,这个办法又出来。所有的这一些等于说是干部管理里面有一些新的做法,这些个成果怎么去固化吸收到这次公务员法的修订案里边来,这是一些直接的需求。

 这个是我从前面从基本的修法的制度的层面上的一个基本的肯定,到这种实践上的一个发展的一个需求,提出公务员法的修订,这是一个基本的背景。

 第二节

 此次修法的主要特点

 接下来就是讲我们这次公务员法修订的一个主要的特点。我简单的介绍一下,因为这个可能我们其他的老师可能也会在提到,我从我的角度讲一下,首先这次公务员法的修订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凸显了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强化了一个政治的属性。我们经常讲我们的公务员制度和西方的文官制度是不一样的。我们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它到底中国特色体现在哪里?这里面的话就涉及到我们这一次修法里面,我是对我们从过去之前的长期的研究里面,我们去关注到这一个问题,我们去探讨,我们去思考这些问题。这一次实际上在法里面直接的进行了强化和体现。我们在公务员法确立的时候就明确提出来,我们是不搞政务官事务官的两官分途的,我们也不区分政务类和业务类,我们不搞公务员的政治中立。因为西方的文官制度,它是两党制或多党制一种制度下,它实际上是轮流执政的,它为了保

 证政治与行政要分开,他在为了保证行政的系统的这种稳定性持续性,它搞了一个公务员队伍的一个常任制。然后他的政治上是中立的,它就是一个行政层面的。我们的公务员是党的干部,我们是实际上我们都这一点是和西方的这种文官制度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一次修法里面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在总则里面的第二条的一个修改,我认为这一条的修改非常重要。它第二条增加了一个第二款,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这一句话的提出,实际上就把我们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进行了强化和体现的很充分,明确了公务员和干部队伍之间的关系,也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员的政治属性是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人民的公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这个是一种政治性的要求。明确了这一点以后,就进一步的强调了公务员的管理。它要在政治要求上政治的标准上要进一步要加强。这是我们和又进一步的和西方文官制度的政治的中立,做了一个很明确的区分。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重要性还体现在是哪一方面?就是说我们过去公务员管理是公务员部门在管。我们的干部管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实际上是组织部门在管,基本的依据就是一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还有一个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那也是一个基础性的一个法规依据。公务员的管理主要就是依据公务员法。这里边它两个部门和两支两块,虽然说也公务员法管

 理的公务员也是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但是没有明确和强化,在实施当中它还是有一些不统一或者是不衔接的方面的。我们此前也曾经专题的做过公务员法和干部管理规定方面的这种比较,看他们哪一些方面需要去进一步衔接的。从组织体制管理体制上也是组织部和公务员局,它也是两个部门是吧?包括还有人事,还有人社部和下面的公务员局,实际上经常叫两部一局这样的一种管理体制。现在就完全统一了公务员法和干部管理相统一。然后管理体制上的组织,机构上也进行了一个合并和统一调整。这个是我们公务员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强化政治属性,一个修法的基本特点。

 第二个特点就是我们这一次公务员法的修订,其实是结合了我们的机构改革,就是积极稳妥的实施的机构改革。实际上从公务员法修订本身来看,好像是不在公务员法的这种法的这种文本框架里面是没有提到,但实际上公务员管理的体制问题一直是长期以来是困扰或者说制约公务员管理里面的一个难点问题。公务员的管理体制就是刚才说的两部一局,然后到整个到从中央到地方基本都是这样的一种架构,它在管理当中有很多的工作的协调,这种政...

篇三:修订公务员法工作调研报告

公务员法工作自查情况总结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颁布以来,我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部署,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认真贯彻实施了《公务员法》,先后开展了《公务员法》学习培训、公务员登记、公务员工资套改、建立公务员信息库等工作。目前,我市贯彻《公务员法》实施阶段已按时完成。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对全省〈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人事局纪检书记王国和同志带队,对市直、各县(市)区进行了《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广纳各部门、各职级公务员的看法和建议,重点检查了两个县(市)、两个区的《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现把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 2006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XX 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8 月 18 日召开的全省公务员登记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市委、市政府认真研究了《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制定了《XX 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9 月 15 日召开了全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传达了省里的两个会议精神,贯彻了《XX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吉发[2006]22 号),启动了我市《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同时部署了公务员登记工作。

 一、依法开展了公务员登记工作

 按照省组织部、省人事厅的部署,我们认真地开展了公务员登记工作。为了保证工作质量,9 月中旬进行了登记工作业务培训,举办了骨干培训班,市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和县(市)区 70人次参加了培训,同时发放了《XX 省公务员登记工作文件汇编》及相关登记说明。9 月下旬,各单位组织公务员学习了相关文件,就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进行了宣传动员。10 月份,各单位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确定了登记对象,然后由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了模拟登记。11 月份各单位正式填报登记人员,市人事局抽调人员组成验收组,对登记对象进行了审档审核,做到了逐人审档,发现疑问及时查清情况,审档审核工作没有出现误差。12 月下旬,XX 市人事局将审批通过的公务员登记材料报省人事厅备案。到2006 年 1 月中旬,公务员登记工作全部结束。

 公务员登记工作是严格按照吉发[2006]22 号文件规定的范

 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的。我市政府部门 41 个,行政编制数7358 人,在职实有人数 7128 人,提前离岗 14 人。经审档审核,在职公务员符合登记条件的 7067 人,暂缓登记 55 人,暂不登记25 人,提前离岗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有 14 人;县(市)区 9个,在职公务员符合登记条件的 7099 人,暂缓登记 91 人,暂不登记 260 人,提前离岗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有 1177 人经 XX 市人事局审档合格,全部审批通过,到省人事厅审核也全部合格予以备案,没有超编登记、违规登记问题。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按照规定的职数和条件确定的,没有增设职务层次和超职数登记问题。

 二、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学习培训活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公务员法法的通知》(吉人联字)[2005]86 号)要求,为学习贯彻好公务员法,我们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多形式地开展了公务员法的全员培训工作。

 按照公务员法培训计划,共举办公务员法培训班 12 期,其中骨干培训班 1 期,市直机关各单位派 1 名骨干参加了培训,培训业务骨干 90 人;全员集中培训 11 期,培训市直机关 2216 名公务员;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公务员 5800 余人参加最本单

 位自行组织的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全地区的公务员和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工勤除外)参加了全省统一考试。市人事局抽调县(市)、区 9 人统一评卷,参加考试人数 17700人。

 三、进行了公务员工资套改工作

 2006 年末,我市按照 X 政办发[2006]39 号文件对公务员工资进行了套改,在套改工资过程中,做到逐人审档,对没有进行公务员登记而执行公务员工资的人员做到查清来由,及时研究妥善解决,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我市统一了津贴补贴,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省里要求,执行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和范围,取消了省规定的档案补贴、信访补贴等 9 种补贴,同时取消了个别部门自行设立的差旅费等补贴项目,由市委、市政府明确责任,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了公务员信息库

 按照省人事厅的要求建立了公务员登记信息采集系统,由 XX市人事局录用与职位处、XX 市人员信息中心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完成了公务员信息录入工作,信息系统的人数与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数完全一致。公务员登记表已存入本人档案,公务

 员登记名册及备案表等资料已立卷存档。

 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申报工作,前期我们做了一些调查摸底工作,待 XX 市人事局统一安排部署后再正式启动申报、审核工作。

 (二)《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主要做法

 为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办法和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为《公务员法》实施提供组织保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为加强全市公务员登记工作的领导,成立 XX 市公务员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徐建一同志任组长,杨子明、张晓霈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朱秀山、初富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朱秀山(兼),副主任:初富华(兼)、王怀新、费光宇,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人员组成。

 2、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接到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培训通知后,市人事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一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制定了《公务员法培训实施方案》,明确了培训的指导思想、培训目标、培训方式以及培训对象。联合市委组织部印

 发了《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公务员法培训的通知》(吉市人联字 9 号),要求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公务员法》的学习、贯彻和实施,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使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法律条文,全面把握其基本内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奠定基础。

 3、统一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学习培训。开展了市直机关全员培训。2006 年,我们把公务员法的全员培训作为全年培训的重点工作来抓。年初向各部门下发了培训工作安排意见,把公务员培训列入培训计划,10 月份,利用两周时间对全体公务员进行了为期 1 天的脱产培训,培训公务员 2216 人。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人数较多的机关自行安排时间、场地、自请教师进行了全员培训。组织了《干部教育培训条例(试行)》在职自学活动。为深入贯彻公务员法,进一步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各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自觉性,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我们在《条例》颁布之初,通过在职自学的方式,在全市机关公务员中组织开展一次学习《条例》活动。整个学习活动利用 30 天时间,分三步进行。第一步,系统学习原文,领会基本精神;第二步,联系本系统实际,认真查找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的问题;第三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调整修改好培训工作计划。为防止这次学习活动走过场,流于形式,市人事局成立

 专门学习领导小组,对《条例》学习中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学习结束后进行了统一考试,并将学习及考试情况进行了通报。

 4、形式灵活,公务员法培训取得初步成效

 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都非常重视,对培训工作组了极大关注,各县(市)区人事局对如何抓好培训工作都专门进行了研究,制定了计划,安排时间,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丰满区人事局还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举办了《公务员法》知识竞赛,广泛宣传公务员法。市直各部门的领导和人事处的同导积极支持培训工作,能按照要求自行组织本部门培训,很多单位领导亲自做学习动员,使本单位公务员充分认识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还有的单位自行组织集中培训,市政府办公厅、经贸委、国资委、建委、发改委、公安局、交通局、老干部局等单位聘请行政学院教授进行了专题辅导,准确理解了《公务员》的精神和基本内容。

 三、公务员法实施的主要成效

 1、公务员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以法律形式规范了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实现了对公务员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依法保障,杜绝了公务

 员违规操作现象的出现。

 2、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一方面,由于严格条件,凡时必考,确保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素质有了保障;另一方面,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加强了对公务员的培训,公务员知识面得到拓展,使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都得到明显提高。

 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工作会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县的实施工作进行全面安排,进一步理解政策,明确任务,把握重点,精心组织,确保公务员法顺利入轨运行。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今年是实施公务员法的第一年,根据省市安排,我县积极有序地开展了各项准备工作,成立了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公务员法的培训和宣传,对全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

 位依规进行了申报;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部门对全县的公务员情况进行了两次调查摸底,基本掌握了各单位的编制底数和人员情况,分清了编制性质,这些工作都为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奠定了良好基础。最近中央下发的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实施办法,是实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是确保公务员法顺利实施的基础性工作,意义深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明确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实施工作。

 第一,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优秀人才密集、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及其五个配套文件,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下发了《甘肃省实施〈公务员法〉办法》及配套文件。市委、市政府于 10 月 21 日召开了全市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平

 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办法》。县委、县政府最近几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安排我县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所有这些都表明,实施好公务员法,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从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实施方案的重要性;要从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来认识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严格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严肃性,严格按政策办事。我县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实施范围、实施步骤及方法、配套法规建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组织领导等。同时,对公务员登记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既贯彻了中央、省市实施方案的基本精神,又结合了我县的实际情况,政策性、指导性、操作性、实践性都较强。可以说,实施工作的政策规定、操作程序、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文件精神办事,确保法规政策的严肃性,按规定程序办事,确保登记工作的平稳性。

 第三,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艰巨性,真正做到积极稳妥。从前一段调查摸底的情况看,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还面临不少困难,有些情况还比较复杂,任务非常艰巨。一是时间紧。根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县实施工作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难、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于今年 12 月底前完成实施工作。期间涉及的公务员登记、职级确定、工资套改等工作,环环相扣,如果一个环节上的工作不按时完成,就会影响和制约整体工作进度,导致工资制度改革也无法进行。二是难度大。实施工作涉及编制认定问题,超编问题,混岗混编问题,违规进人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处理不慎,将直接影响公务员队伍和机关稳定,我们不可掉以轻心。三是任务重。实施工作头绪多。既要在七类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又要套改工资;既要抓好入轨运行阶段的重点工作,又要开展公务员法的宣传学习培训等日常工作,还要建立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总之,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关系到公务员制度的完善和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

 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把这一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全面做好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县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市上的要求,落实好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坚持依法办事,从严掌握;自上而下,先易后难;实事求是,稳慎处理;层层把关,逐级负责。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要严格公...

篇四:修订公务员法工作调研报告

人:某某某

 •根据第20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原因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内容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文解读

 第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原因原则

 为什么要修订公务员法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在公务员法中予以体现。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领导的需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领导、党管干部原则等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公务员法具体规定中。

 为什么要修订公务员法三是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的需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制度设计切实可行,已经具备在全国范围推开的条件。同时,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公务员分类管理、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等深入推进,这些改革成果也需要通过修订公务员法进一步加以巩固。四是贯彻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公务员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别是需要针对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修订公务员法的简要过程和遵循原则2017年4月党中央正式批准修法工作2016年11月中央领导同志在审议《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意见》时指出,要统筹做好公务员法修订工作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理解的过程不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公务员法修订工作是从2017年3月启动的,到今年12月正式颁布,历时1年10个月,修订过程是我们不断

 修订公务员法的简要过程和遵循原则2018年9月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2018年12月10日修订草案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总体上看还是比较顺利的不断听取意见、凝聚共识的过程公务员法修订工作是从2017年3月启动的,到今年12月正式颁布,历时1年10个月,修订过程是我们不断

 修订公务员法的简要过程和遵循原则深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公务员局开展专题调研、组织课题研究、书面征求各省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并邀请立法部门有关专家和部分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修法工作小组进行深入研讨,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初稿。2017年6月以来修订草案初稿广泛征求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各部门单位的意见。其间,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2018年7月 听取各方面意见在中国人大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1日-30日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公务员法的简要过程和遵循原则深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修订草案先后进行了多次研究修改,并到地方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广泛听取意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和第七次会议先后进行了两次分组审议,委员们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10月26日和12月25日认真讨论,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12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修订公务员法的简要过程和遵循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体现中国特色。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改革成果。立足于既有制度框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将已经成熟的政策规定和重大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不适应现实情况、改革要求的规定及时修改;对已经形成共识、必须改的作出修改,

 修订公务员法的简要过程和遵循原则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完善制度举措。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公务员方面细化实化制度举措,四是坚持民主立法,提高修法质量。广泛听取、认真吸纳各级机关、广大公务员、社会公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使公务员法的修改更能反映时代声音

 社会公众对修订公务员法意见建议及处理 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后,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和热情参与,共有29374人提出了56778条意见 主要集中在公务员职级层次设置,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关系,职务、职级任免,纪律、录用、交流、遴选,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方面

 社会公众对修订公务员法意见建议及处理我们按照能吸收尽量吸收的原则,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有的意见建议已经吸收到法里了,比如强调干部要能上能下,增加录用公示时间等;有的是比较具体的、属于操作层面的建议,我们考虑在下一步修改完善公务员法相关配套法规中予以体现;还有一些意见建议是对于法条理解不准确,或者针对少部分公务员的特殊情况提出的,不具有普遍性,不宜吸收到法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使我们充分了解到包括广大公务员在内社会各界对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诉求和希望,这对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工作有极大帮助。借此机会,也对大家的广泛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这些意见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修订完善公务员法的愿望和期待。

 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内容

 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总则修订草案第四条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为公务员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立法目的(修订草案第一条)公务员政治属性(修订草案第二条)管理原则(修订草案第六条)任用原则(修订草案第七条)公务员条件(修订草案第十二条)公务员义务(修订草案第十三条)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修订草案第二十五条)公务员纪律(修订草案第五十九条)等规定中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总则

  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落实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总则

 为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依据监察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第九章章名“惩戒”修改为“监督与惩戒” 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规定(修订草案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修订草案第五十九条)。 对任职回避情形(修订草案第七十四条)、地域回避情形(修订草案第七十五条)、责令辞职规定(修订草案第八十七条)、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修订草案第一百零七条)等 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修订草案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修订草案第一百零九条)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

 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作出的其他修改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修订草案还作了一些其他修改主要体现在宪法宣誓(修订草案第四十条)公开遴选(修订草案第七十一条)公务员考核方式(修订草案第三十五条)弱化竞争性选拔方式(修订草案第四十七条)

 新公务员法有哪些新规定公务员法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中起到的什么作用为什么要修订公务员法修订公务员法的简要过程和遵循原则社会公众对修订公务员法意见建议及处理公务员法主要作了哪些方面的修订

 新公务员法有哪些新规定公务员法是如何确保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基本方略得到贯彻落实的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确立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一改革是如何考虑的,制度是如何设计的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是如何体现中央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的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激励公务员新担当新作为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对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有什么具体部署和要求?

 公务员法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中起到的什么作用反映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公务员法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中起到的什么作用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务员管理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公务员法为主体,先后制定涵盖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励、惩戒、回避、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申诉、聘任等30多个配套政策法规,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公务员的进入退出机制、教育培训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二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公务员考录制度坚持“凡进必考”,从源头上确保了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经历、专业、学历结构得到极大优化。与2006年相比,2017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公务员总数的比例由43%提高到71.9%;35岁以下的比例由25.6%提高到27.8%;女性的比例由22.8%提高到26.5%。三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持续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突出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和专业能力培训,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重要法规制度。大力开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科技人文知识等方面培训。持续推进公务员交流工作,积极选派公务员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加大对口援派干部工作力度,公务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不断提高。

 公务员法主要作了哪些方面的修订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补充调整和完善 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等规定中,把落实好干部标准贯穿公务员管理全过程和主要环节,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 二是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改造非领导职务为职级,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以及与此相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 三是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将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加强公务员监督和公务员应当遵守的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五是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对公务员考核方式、宪法宣誓、公开遴选等方面作了修改。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是如何确保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基本方略得到贯彻落实的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基本方略集中体现在总则中,并贯穿公务员管理进、管、出各环节。在总则中,旗帜鲜明地提出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育人,鲜明地提出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同时,在各章节中也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一最大特色。比如,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列为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将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列为应当履行的义务,将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列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对象,将不得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声誉的言论列为必须遵守的纪律,强化对政治素质的考核培训等,这些规定都将有利于教育和引导广大公务员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绝对忠诚,提高政治能力,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确立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一改革是如何考虑的,制度是如何设计的目的是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公务员制度机制,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加强专业化建设,拓宽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实现对公务员的持续激励,有利于解决非领导职务设置存在的属性界定不清晰、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等问题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确立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一改革是如何考虑的,制度是如何设计的落实中央要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一是重新设置了职级序列,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由高至低依...

篇五:修订公务员法工作调研报告

20.281公共管理变革 ・ 新视野摘要:公务员法作为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制度依据。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引发了《公务员法》的修订,主要内容体现在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规定、深化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相关规定、吸收补充从严管理干部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相关规定等方面。修订后的《公务员法》,进一步凸显了公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进一步强化了公务员队伍的政治属性,进一步理顺了公务员管理体制和职能。展望未来,仍需不断加强后续各项制度建设,推进各项管理体制机制转换。重点在于结合分类管理和职务与职级并行等重大基础性改革事项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措施,推进分类分级考录考核等核心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关键词:公务员法修订;分类管理;职级并行;制度展望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38(2019)06-0005-07新公务员法基本特征与制度展望——基于公务员法最新修订条款的制度文本分析文/郝玉明作者简介:郝玉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公务员管理研究室副研究员,公务员法修订工作组专家,经济学博士,北京市,100101。公务员法作为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制度依据。2005 年 4 月 27 日,十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8 年 12 月 29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草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既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思想的发展要求和切实体现,也是对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队伍管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的固化和升华,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推动公务员管理创新、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的划时代意义。从公务员管理实践上看,经过此次立法修订,公务员管理将要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一

 公务员法修订的实践背景此次公务员法修订是在公务员制度建立、发展、完善的进程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要求以及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将党管干部新做法、制度创新成果吸收纳入立法体系而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从实践层面看,随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对干部队伍和公务员队伍管理,需要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性成果升华为立法

 2020.282新视野 ・ 公共管理变革予以强化,需要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法律制度体系,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提出了相应的修订要求。(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组织路线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干部管理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提出了党在新时期的组织路线。具体包括:提出了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提出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提出了强化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中的责任担当、防止“带病提拔”等一系列新思想和新做法。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需要上升和统一到立法层面,并体现在公务员的依法管理活动中,因此需要对公务员法做出适应性修订。(二)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并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此进一步强调,提出了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是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并与公务员法有着密切联系,势必引发公务员法中关于职务、级别以及相应的任免、升降、处分等法律条文变更,需要对公务员法作出相应的修订调整。2016 年 11 月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意见》时,明确提出了配合地市以上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试点统筹做好公务员法修订工作。可以说,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引发公务员法修订的直接动因。(三)强化党管干部和巩固干部管理创新成果的要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组织路线、干部管理和公务员管理配套制度出现了很多新做法、新成果、新经验,为将干部管理实践、公务员管理实践与立法统一,尤其是将制度创新成果升华到立法层面、以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和固化,对于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具有深远、长期性影响。新时代党管干部的创新和突破具体包括:推行公务员分类改革获得实质性进展,制定颁布了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规定;在县以下机关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基础上,开展地市以上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取得实质性进展;修订完善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具体意见;从严管理干部,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完善制定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修订完善了《党章》等。这些制度创新需要体现和升华到公务员立法中,成为公务员制度自我完善和公务员法修订的内在需求。二

 公务员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此次公务员法修订,主要对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和核心内容进行了修订:(一)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规定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此次修法最为直接的动因,调整完善公务员法中有关职务和级别的相关规定、补充职级的规定,成为此次修法的重要任务。修订公务员划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管理模式,调整为职务与职级并行,涉及到厅局级以下全部公务员群体,势必成为公务员管理的核心;同时,建立职级管理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面临和分类管理衔接、与原有的非领导职务相区别还要对职级进行履职与考核、任免升降和设计晋升通道等管理和激励等,不论从制度设计上还是修订完善立法上都是难点。此次修订,将原来的第三章“职务与级别”调整为“职务、职级与级别”,并对相应的条款进行了调整修订。其中,第 16 条将原来的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改为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第 17 条修改强调了领导职务“承担领导职责”,取消了“非领导职务”的提法;第 18 条明确规定了“公务员职级序列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并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级序列进行了设置划分,即 1-2 级巡视员、1-4 级调研员、1-4 级主任科员、1-2 级科员,共 12 个

 2020.283公共管理变革 ・ 新视野职级序列;第 20 条补充规定了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明确了“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相互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核心是将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取消,将非领导职务套转为职级,领导职务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级。配合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公务员法的修订,中央颁布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中组部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五个文件,明确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基本制度和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级设置管理办法,为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深化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相关规定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是提高公务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的基本要求,自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进行了长期实践的探索和制度发展。1993 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依据”。2006 年《公务员法》第八条规定了“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第十四条规定了“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2016 年中央印发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规定(试行)》,从而终结了单一综合管理类的管理模式,在分类管理上取得了实质性突破。按照分类管理的基本思路和要求,补充完善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一系列法律条款,使得深化分类管理、完善相关规定成为此次修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公务员法新修订的诸多章节条款都对分类管理进行了强化和体现。其中,在职务与职级的条款中,修订后的《公务员法》第 19 条对综合管理类职级序列进行设置规定,并对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规定了“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为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预留了接口;在录用的条款中,第 23 条规定了录用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考试录用的办法,也兼顾了除综合管理类以外的其他类别公务员对应的考试录用的职级层次;在考核的条款中,第 35 条补充规定了“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充分体现了分类分级考核的基本导向;在培训的条款中,第 66 条也补充了对公务员进行“分类分级”培训的规定。(三)吸收补充从严管理干部相关规定公务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从严管理干部的有关规定补充吸收进公务员法的范畴,是在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统一指引下,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必然要求和内在体现。这是中国特色的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制度建设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此次公务员法修订的一个重点。此次修订对公务员加强监督和从严管理有多处体现:一是将

 “惩戒”一章更名为“监督与惩戒”,并对相关条款进行增加和修改。新增了第 57 条关于加强对公务员“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的规定,并针对监督发现问题的,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等”,明确了“对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新增第 58 条关于公务员“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对公务员的纪律要求等条款进行了补充修订;二是修改完善了公务员任职回避的情形,第 74 条增加了“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的规定,第 75 条增加了公务员担任“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三是在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

 2020.284新视野 ・ 公共管理变革等方面都进行了立法强化和监督管理。(四)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相关规定中央对干部“既要严管也要厚爱”“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基本原则与管理导向始终贯穿于公务员法修订全过程中,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保护,是此次公务员法修订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在法律条文中有多处修订都体现了健全完善公务员的激励保障机制。其中,关于加班规定的修订,第 82 条增加了“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的条款,意味着公务员因为加班又不能调休的,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发放加班补助有了法律依据,也是对当前公务员普遍存在的加班现象的合法劳动权益的保障;第 61 条对公务员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分的规定,增加了“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第 63 条对公务员处分的规定,增加了“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的规定,都体现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三

 公务员法修订的基本特征此次公务员法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在新时期的组织路线为指导,强化党管干部原则和公务员管理的政治属性,体现干部管理制度创新,结合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分类管理、从严管理、健全激励保障机制等重点内容进行了修订,呈现出鲜明的特征。(一)进一步凸显了公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是公务员法的立法目标和基本导向,此次修法对此进一步强化,并在公务员制度层面进一步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到《公务员法》,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在建立之初,就明确了不同于西方文官制度,不搞政治中立、不搞政务类和业务类“两官分途”,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管干部基本原则。公务员法第 4 条规定了“两个坚持”“两个贯彻”,是公务员法的灵魂,是我国公务员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

 [1] 此次《公务员法》总则的修订对此有充分体现。总则第 1条中,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的“好干部”标准写入;总则第 4 条补充规定了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指导思想中补充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由此可见,此次修法“开宗明义”,在公务员法的“开篇”就将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特征予以强化,明确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纳入公务员法的立法体系,这是中国特色公务员法的集中体现。(二)进一步强化了公务员队伍的政治属性此次公务员法修订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强化了公务员队伍的政治属性,明确了“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将公务...

篇六:修订公务员法工作调研报告

员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着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为更好推进市场监管事业提供坚强的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公务员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精神,全面了解公务员队伍现状,找出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我们对我局公务员队伍建设问题进行了调研,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局公务员队伍的基本情况 我局有公务员编制 x 人,现有公务员 x 名,从知识结构上看:大学本科学历有 x 人,占公务员总数的 x%,大专学历的有 x 人,占公务员总数的 x%,大专以下学历的有 x 人,占公务员总数的 x%;从年龄结构上看:x 岁及以下的有 x 人,占 x%;x 岁至 x 岁的有 x 人,占x%;x 岁至 x 岁的有 x 人,占 x%,x 岁至 x 岁的有 x 人,占 x%;平均年龄为 x 岁。从职务及职级结构上看: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有 x人,占 x%;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公务员有 x 人,占 x%,一级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有 x 人,占 x%。

 二、我局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是开展新修订《公务员法》学习宣传。利用局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时机,及时组织局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习。局分管人

 事领导组织召开人事部门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公务员法》,把《公务员法》作为日常组织人事工作的指导。

 二是开展公务员政治教育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是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及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完成职级 套转工作。去年 x 月新修订《公务员法》实施以后,根据普宁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我局按有关工作向市委组织部报告设置一、二级主任科员职数 x 名,三、四级主任科员职数 x 名,并按工作要求完成我局除现职领导干部外公务员职级套转 x 人,其中四级调研员 x 人,一、二级主任科员 x 人,三、四级主任科员 x 人,一级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x 人。

 四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公务员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断规范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干部选拔的必要程序,按照《守则》规定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讨论、民主测评制度,使程序成为不可逾越的屏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将推荐、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营造了风清气正干部选拔任用的良好环境。

 五是开展各种形式和内容的培训。每年均制定实施学习培训计划,制订《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实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市场监管业务及法律法规培训班,对全市市场监管干部进行全面培训。

 六是建章立制,不断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 x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人事工作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后勤管理规定》等制度,同时,由局人事股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狠抓制度落实。通过一系列制度规范,公务员工作作风明显得到改善。

 三、当前我局公务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1 1 、结构性矛盾显现。从学历结构上看,高学历的人才较少,专业结构不合理,不少公务员日常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不对口。从年龄结构看,目前我局公务员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大合理,人员老年化问题严峻。

 2 2 、公务员超编情况突出。近几年是机构改革的关键年,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原市工商局、原市质监局和原食药监局合并成为是市场监管局,合并过程中人员几乎全盘整合,但公务员编制却远远不足,截至目前,我局公务员仍超编 x 人。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局无法通过招录新公务员来补充公务员队伍,已达到缓解人员老年化带来的监管能力下降的问题。

 3 3 、有效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我局申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批的三、四级主任科员职数较少,而我局实际现有三、四级主任科员公务员较多,一些优秀的公务员职级晋升的空间不大,容易工作积极性受挫。

 4 4 、年轻公务员在交流流动上存在两极化矛盾,不利于干部培养成长。一方面,对部分优秀年轻公务的选调借用频繁,流动性大。一

 些新录用的公务员往往试用期刚满一年就被其他单位借用或调走,如仅今年一年我局先后有 x 位公务员被借用或调走,而这部分人员大多是综合素质较高的年轻公务员。频繁的选调和借用,既对年轻公务员个人积累基层经验、全面成长不利,又容易导致优秀人才流失,造成干部断层。另一方面,一些一般干部除被提拔使用外,则极少甚至没交流,导致一些一般干部工作积极性有所减退。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几点意见和建议 1 1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实施公务员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公务员培训和实践力度。在培训内容上,要着眼于提高政治理论素质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公务员会干事、能干事、善干事、干成事的能力。

 2 2 、加大交流力度,提高晋升空间,增强队伍活力。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推行职务任期制。对曾做出过贡献,但已不适应现有岗位、年龄较大的干部,可调配至适宜的岗位;对不作为或能力不足的同志,保留其职级降低使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态势,实现领导干部正常更替,即有利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也有利于消除“只有犯错误的干部才下”的错误思想,减轻干部“下”的阻力。

 3 3 、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适度优化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地方经济发展、物价变化、财政状况等多种因素调整幅度,做到工资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建立差异性的乡镇公

 务员补贴标准,综合考虑乡镇偏远程度及公务员工作年限,重点向艰苦偏远乡镇倾斜。

篇七:修订公务员法工作调研报告

市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

 行制度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公务员制度基础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深化干部人事改革,持续激励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大意义。为落实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XX 市通过走访基层干部、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就县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开展情况以及如何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行调研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 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

 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关文件,并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做好实施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培训工作。要制定有效管用、切合实际的实施办法,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队伍稳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指明了建立和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基本原则、路径方法和工作要求。今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还把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在 4 月 29 日召开的全国公务员工作暨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座谈会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同志强调,要全面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5 月 6 日至 10 日,中组部举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业务培训班,分 4期对中央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和市地以上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处(科)长进行培训,培训覆盖面广、规模大,充分体现了中组部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长期谋划和试点后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一直以来,党中央对建立公务员职务职级制度都有长期谋划和筹备,2002 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提出“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2004 年《中共中央

 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完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2009 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2013 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按照党中央部署,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先行制定实施了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2013 年在江西省九江县等4 个县进行了试点,XX 年全面推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审议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文件时提出,要抓紧研究制定地市以上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适用于中央、省、市、县、乡各级机关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意见,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意见》。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天津等 4 省市部分机关和教育部等4 个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2017 年 6 月起开展了试点。2018 年 8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试点中期报告。12 月 29 日,新修订的公务员法颁布,确认和巩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成果,为这项制度的全面推行提供了法律依据。2019 年 1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并行

 规定》)。3 月 19 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并行规定》,标志着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正式建立。

 (三)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持续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的重大制度创新。长期以来,公务员队伍晋升空间受限问题一直存在,特别是基层公务员更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十几年“老科员”现象屡见不鲜,对公务员队伍的激励存在不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大制度创新。一方面,这项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就是激励担当作为。制度设计强化政治把关,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让有为的公务员优先晋级,让好干部脱颖而出。职级晋升有严格的职数限制和条件要求,体现竞争择优,不是大水漫灌、平均主义,制度设计注重实绩,把公务员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职级晋升的根本依据,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另一方面,这项制度通过建立与领导职务并行的职级序列,干部的晋升通道由原先的“单轨制”变成“双轨制”,改变了过去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情况,干部晋升的比例更大、职数更多,拓宽了职业发展空间,组织上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配年轻干部的余地更大,更加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广大公务员晋升有方向、有目标、有盼头。同时依据职级的属性、定位,加强日常管理,实现“官”

 与“员”各归其位、各负其责。通过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搭建科学管理平台,加快推进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实现公务员队伍的精细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二、XX 市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践与经验 (一)周密部署,有序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为落实好中办《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位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精神,我市于 XX 年 2 月 15日召开全市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重点布置了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明确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牵头,统一政策口径,遇到疑难问题统一汇总上报,统一答复。各县(市、区)均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组织、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文件要求,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按先易后难的思路,抓紧实施。对办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超前研究,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尽快拿出解决办法。对于一些技术上、环节上的问题,主动解放思想、开动脑筋,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吃不准的问题主动向上报告和请示,由省认真研究后统一解答,确保了该项

 工作的顺利开展。XX 年底,全市 X 个县(市、区)符合晋升条件人员共 X 人,其中办事员 X 人,科员级 X 人,副科级 X 人,正科级 X 人,副处级 X 人;其中考核通过 X 人,占符合晋升总人数的 X%,考核未通过 X 人,占符合晋升总人数的 0.6%;晋升人员 100%兑现工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严格审核,严把职级晋升入口关。通过“调查摸底、单位初审、组织人事部门终审”的程序步骤,由各县(市、区)组织部、人社局对晋升职级人员的任职年限、工资级别、年度考核情况等多方面信息,逐一核对审查把关,对不符合晋升职级条件的进行剔除。

 二是严格考察,树立鲜明用人导向。由各县(市、区)组织部、人社局熟悉组织人事的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深入晋升职级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方法,深入了解和掌握晋升职级的人员在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表现情况。真正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好干部作为晋升的对象。坚决杜绝平衡照顾、论资排辈,“时间久、自然有”。

 三是严格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规定时间内对拟晋升职级人员进行公示。把职级并行工作作为选人用人工作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客观合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四是严格晋升,及时兑现相关待遇。对经审核、考察符合条件的人员,晋升副科级以上职级的,由各县(市、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决定。要求各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工资变动手续,确保待遇及时兑现到位。

 (二)因地制宜,强化县以下机关职级晋升人员管理。因中央和省对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人员如何管理只有导向性的意见,没有出台相关的细化办法。因此,我市积极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激励作用。以象州县为例,该县对职务与职级晋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实施对象开展考察、测评工作,并依据考察、测评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区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对考察、测评结果均排在全县最后 20 名的干部,由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及所对应的县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其中对考察、测评结果均排在全县最后 10名,且测评分值低于 70 分的干部,经组织考察认定综合表现较差的,按考察当年县定公务员绩效奖金最低等次额度的50%发放;二是对连续两年考察、测评结果均排在全县最后10 名且两年测评分值均低于 70 分的干部,经组织考察认定综合表现较差的,取消当年绩效奖金的同时给予取消已获晋升的职级。两年后,根据其本人申报,经考察合格的可以重新晋升认定,有效发挥了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激励作用。

 (三)蹄疾步稳,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随着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出台,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我市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理清工作思路,及时谋划部署,推进工作落实。目前职级套转工作已基本完成,职级晋升工作稳步推进。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精心组织,及时推进。制定方案,压实责任。6 月3 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XX 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并于 7 月初获省党委组织部批复。《实施方案》明确标准条件和操作程序,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牵头研究重点工作,推动解决重大问题。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级组织与编办、财政、人社、网信等部门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加强培训,吃透政策。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工作推进会、专题研讨会,组织全体干部认认真真研讨读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原文,真正学懂弄通、吃透精神,做到全面理解实施目的,熟悉掌握实施程序,准确把握晋升条件,准确运用实施政策,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做好舆论引导。坚持内外有别,多做少说,正确引导舆论,避免舆论炒作,在实施过程中密切跟踪社会反应,及时收集社会评

 议。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提前做好预案,确保了实施工作平稳顺利。

 二是认真谋划,摸清底数。加强调查研究,我市投入足够力量,深入开展摸底调研,全面掌握全市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结构、级别构成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各单位开展模拟套转,在模拟套转中,核实套转对象个人信息,重点核实基本信息是否与干部档案信息一致、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时间、现职务层次、任现职务层次时间、县级以下机关职级、任县以下机关职级时间是否正确等,同时收集存在问题。通过模拟套转,准确掌握符合套转职级和晋升条件的公务员人数,为全面实施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夯实了基础。据统计,市直各单位参加套转 X 人,各县(市、区)套转 X 人。

 三是严肃纪律,严格把关。严把政策关,做到“五不准”。严格执行中央、省有关文件规定,不准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准自行突破职级职数比例限制,不准自行放宽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准擅自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等政策,不准借机突击、违规提拔干部。把执行新修订公务员法与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情况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范围,对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加强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实施工作始终坚持

 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始终把握和实施中央政策,确保改革切实发挥激励广大公务员担当作为、推进公务员精细化管理作用。

 四是加强教育,保持稳定。强化正面教育引导,通过会议培训、业务宣讲、政策解答调研交流等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准确宣讲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总体思路、主要原则和重大举措,旗帜鲜明地讲清楚并行制度“四是四不是”,即:是全新的职级制度,不是县以下职级制度;是干部激励政策,不是单纯的工资政策;是竞争择优机制,不是普惠机制;是实干实绩导向,不是简单的资历导向。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理解、支持、拥护改革。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对有思想波动的部分公务员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加强疏导,解开思想“疙瘩”;引导他们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把心思更多用到做好本职工作上,形成合理的职业预期,确保思想稳定。对极少数只关注自身诉求、不顾改革大局的,严肃批评教育。

 三、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职级晋升考核考评标准不够细化。按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情况确定是否晋升。由于没有细化和量化考核合格标准,职级晋升主要还是看年度考核,且考核

 工作一般由单位自行考评,很多时候都是由单位领导分派优秀指标,缺乏详细考核指标以及上级部门的监督,年度考核流于形式,甚至成为一些人投机取巧的方式,不利于制度激励作用的发挥。

 (二)部分公务员“等靠要”心理滋长蔓延。县以下基层科级干部工作责任和压力较大,科级领导和一般公务员工资和奖金待遇相差不大,公务员当领导的欲望逐渐降低。自从执行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后,部分公务员就有了“等靠要”的心理,平时工作成绩平平,认为年度考核中自己也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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