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9篇

时间:2022-11-04 14:00:06 浏览量:

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9篇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 文明旅游演讲稿3篇文明旅游演讲稿3篇文明旅游,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以下是小编整理了文明旅游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9篇,供大家参考。

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9篇

篇一: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

旅游演讲稿 3 篇 文明旅游演讲稿 3 篇 文明旅游,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以下是小编整理了文明旅游演讲稿 3 篇,供你参考。

 文明旅游演讲稿篇一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旅游已成为大家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休闲方式,我市旅游人数也是连年增高。出门在外,市民的一言一行不仅仅代表着个人,更关乎着扬州的城市形象。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美好扬州的旅游形象,是每位市民和旅游从业者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向所有旅游 从 从业人员、市民和旅行 社发出如下倡议:

 一、旅游从 业 业者要以身作则,积极教育引导游 客文明出游。各旅行 社 社和所有领队、导游,要率先践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 局 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 民 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等相关条例,以身作则,用自身的 文 文明言行带动游客;规范经营,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 ,信守合同;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做好说 明 明、提醒和引导工作,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 客 客文明出游。

 二、广大市民要克己守礼,文明出游。出 门 门在外,市民的一言一行都关系到扬州的城市形象。每位 市 市民都应从自身

 做起,守公德,讲礼仪 ,文明游览,安 全 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守秩序、讲卫生 、 、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 习俗, 争 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以文明的言行举止 为自己加 分 分,为扬州添彩。

 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创文明、 共 共树新风。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不是靠一个人就能建立起 来 来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立起来的。需要社会各方面 一 一起努力,共同经营。要褒扬先进典型,批评不文明恶性 。

 。社会各界要对有损扬州城市形象、违背社会公德的不文 明 明行为说"不",用公众监督的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 尚 尚的形成。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从 从点滴做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展示扬州的文明风采。

 文明旅游演讲稿篇二 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 是 是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 荣辱观,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 育 育,塑造中国公民良好国际形象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市创 建 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特向全区各 文 文明单位、共青团和青少年朋友、全区旅游从业人员及广 大 大市民提出倡议:

 一、学习教育,提高文明素质。公民 旅 旅游文明素质体现了一个人的思想意识、道德修养和文化 水 水平。要提高公民旅游文明素质,首先必须加强社会公德 和 和文明礼仪 的宣传教育 .全区共青团员和青少年朋友 要 要认真学习公民的基本道

 德规范,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 学 学习中国传统的文明礼仪和世界优秀的文明礼仪,切实掌 握 握《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动指南》,严格遵守《中国公民 国 国内旅游行为公约》,开展文明出游和礼仪基本知识、涉 外 外礼仪、公共礼仪等教育培训,使《指南》和《公约》的 基 基本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识别不文明行为的各种 表 表现,明辨旅游活动中的是非、善恶、美丑,不断提升思 想 想道德境界。全区共青团和青少年朋友要提高文明意识、 养 养成文明习惯、遵守礼仪规范,成为一个有修养、懂礼仪 的 的文明人。

 二、文明旅游,塑造良好形象。提升旅游文 明 明素质,需要公民的积极参与。全区共青团和青少年朋友 要 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进行文明旅游。无论是在省 内 内旅游还是出省出境旅游,都要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爱 护 护景区环境和公共设施。不在景区内乱刻乱画、损坏文物 古 古迹,珍爱景区一草一木一石,维护好景区的环境。要穿 着 着整洁,举止文明,有礼貌,讲礼节。要讲究社会公德, 坚 坚决纠正旅游中的不文明陋习,杜绝"不修边幅、不讲卫 生 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不遵法规、不爱护环境和公共 设 设施、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特别在无人知晓、无人 监 监督的情况下,要坚持文明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做任何不 文 文明的事情,努力形成知荣辱、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以实 际 际行动共塑中华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

 全 区 区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踊跃 投 投入到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中来,倡导文明新风, 争 争当文明公民,以实际行动共同书写文明旅游的篇章,为 全 全面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作出新的贡献 . 文明 旅 旅游演讲稿篇三 文明旅游,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 社 社会和谐、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为促进我国旅 游 游事业蓬勃发展,提高中国的旅游文明素质,山东文明网 以 以"文明旅游 从我做起"为宗旨,特此向全国网友发出 文 文明旅游倡议。

 一、我国是礼仪之邦,文明礼仪是我们 的 的民族传统。广大游客在旅游活动中,要自觉遵守文明旅 游 游规范,在旅游过程中应做到: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 明 明游览,安全出行,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在旅 游 游景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不乱 倒 倒垃圾、污水。不在文物建筑上乱攀乱踏、不乱刻乱画。

 二、每一位游客应自觉树立文明、理性、健康 的消费观 念 念。多参与有益于旅游者身心健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 设设的旅游消费活动,接受文明健康的旅游产品和咨询服务 , ,自觉抵制不健康、不文明的旅游消费行为,使文明旅游 观 观念深入人心、落实于行动。

 三、广大旅游业者要在提 升 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中做出榜样,起到带头作用 , ,在旅游活动中做好示范文明和

 礼仪引导,积极推广文明 旅 旅游知识 ,对游客进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提醒和制止 游 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让我们广大文明旅游者携起手来, 提 提升旅游文明素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 , ,共创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做文明和友谊的旅游者!

篇二: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

20 年安全普法讲座演讲稿

  如今社会安全事故频发就是由于人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不高,宣传安全普法教育很有必要。那么你想知道在安全普法讲座上需要怎么发言吗?下面就由为你分享 20xx 年安全普法讲座演讲稿,欢迎欣赏。

 20xx 年安全普法讲座演讲稿篇【1】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早上好。今天我很荣幸参加安全普法讲座。我讲话的题目是《培养安全习惯,争做合法公民》。从 1986 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 20xx 年起国家把每年的 12 月 4 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今年的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 11 月中旬开始,到 12 月中旬结束。

  我主要讲三点:

  1、法律重要性。治理国家离不开法律。我们经常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不依,将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会混乱不堪,国家就会处于动乱之中。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就证明了这一点。在十年中,由于法律不完善或者有法不依,人民群众深受其害。

 1982 年,我国制定了建国以来的第四部宪法,俗称 1982 年宪法,也称为现行宪法,1982 年到现在,这部法律已用了整整 30 年。以 82 宪法为核心,我国先后制定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开始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截止 20xx 年 8 月底,

 我国已制定法律 240 部,行处法规 706 部、地方性法规 8600 多部,涵盖了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公民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法。

 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自从来到人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的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告别人世前,还可根据法律规定立下遗嘱的权利。在日常生活的方面,我们的行为还与各种法律打交道。比如,走在路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靠右走。在红绿灯的路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红灯停,绿灯行。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的网吧、舞厅等。对经营者将处以 200 元左右的治安罚款,情节严重的,除处罚外,还吊销营业执照。对未成年人将由学校、家长处以批评教育,责令悔过,等等。

  2、守法光荣,违法可耻。法律很重要,在人们心目中,法律永远是神圣的。法律具有权威性,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制裁违法犯罪,法律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中学生应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我们可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决不能忘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当今社会,惟有崇尚法律、

 遵纪守法,才能享有充分的权利,获得真正的自由。在生活中,我们常发现,有一些人,由于缺少法律意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人的行为给家人造成巨大的打击,甚至导致家破人亡。对自己而言,浪费自己的大好青春。而且违法犯罪的经历会给他一生带来污点,不利于他今后的发展。所以,违法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作为中学生,要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那种认为我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也不受处罚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7 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个人一旦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社会给他的眼光是蔑视、是厌恶、人们会避之不及。这种人犹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所以,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3、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根据 xx 普法规定,青少年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律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就不会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相反,道德水平低、法纪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犯违反纪律的错误,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因此,我们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重视自身道德修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一日常规管理的要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2)谨慎交友。禁止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做朋友,禁止把职校的学生带进我们学校。之所以提出这一条,是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相当一部分同学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沾染不良习气。所以,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 14 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观看淫秽音像制品或淫秽书籍,进入营业性网吧或歌舞厅等。如有以上不良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悬崖勒马,未时为晚。要知道,"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错误任其发展就会变成大错误,小违纪任其发展就可能变成大违法。世上无后悔药,到时悔之晚矣!

  同学们,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伴随我们成长。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自身做起。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同时,认真学法、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为自己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20xx 年安全普法讲座演讲稿篇【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参加这次安全普法讲座。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全面启动实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我们今天召开"六五"普法动员会议。根据漩口小学"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安排,由我回顾总结我校"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具体部署"六五"普法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是"五五"普法工作的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普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校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依法治局战略,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学校的法治环境明显改善和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一)加强领导,总体规划

  我校党支部和学校行政多年来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把"五五"普法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长抓不懈,确保"五五"普法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学校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形成了校长挂帅、分管领导主抓、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并且根据人员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保证人员不减,机构常设;二是制定普法规划,结合学校的管理办法,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纳入部门工作的目标管理,每年进行考核。

  (二)广泛宣传,营造普法氛围,推动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为完成"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不断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校党支部和行政充分发挥学校的特点和优势,以学校为主要阵地,以课堂教育为主要形式,以有效的载体及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辅助,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推动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一是学校例会,将法制教育融入日常的学习之中,增强对"五五"普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的认识。二是在学生中开设《法律》课程,普及法律知识。三是发挥悬挂张贴标语、墙报、板报、手抄报、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的宣传作用,营造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舆论氛围。四是通过制作"五五"普法专栏,"五五"普法图片展等,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五是以"五五"普法工作简报,宣传学校开展普法的情况。六是以师生为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升旗仪式、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和培训班、播放录相、法律知识考试、观看和教育有关的法律安全影片等,加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全校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使学校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七是学校坚决执行教育的法律法规,实行义务教育收费公示制,实行政务、财务公开,接受学校职代会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无乱收费的现象。八是依法加强校园以及周边环境整治,把校园安全放在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位置。学校与教育局鉴订"校园综合治理责任书",与家长、教师、班级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派出所经常动用警力,在学校检查管制刀具和校舍、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并在校门口护送学生出校门,维持家长接学生的秩序,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外环境。加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全校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三)突出重点,分层学习,激发学习热情

  普法,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学校在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在普法对象、普法内容方式三个方面突出重点,分层学习,激发教职工和学生的学法热情,从而保证学法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在普法对象上,中层以上干部以参加培训,讲座与自学相结合为主,重在提高依法办事、决策能力;教职工普法以自学为主,重在提高法治意识;学生以课堂教育的《法律》教材为主,开设了法制课程。

  在普法方式上,采取课堂教育、参加培训、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重点发言和讲座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师生观看禁毒展片。为检验学习效果,先后两次组织了教师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每年有一篇学习心得。学校召开了"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动员大会",开展了"创和谐校园,做魅力教师"、"创和谐校园,做四好少年"的讲演活动。有效地调动了教职工和学生的学习热情,保证了普法教育的效果。同时把推进"警校共育",学校还先后聘请了马国林、李正权、班永成作为法制副校长,聘请了派出所警官孙莉娟、王飞等为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四)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决策的进程

  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决策的进程,是普法教育的根本目的。五年来,学校以依法治教为重点,结合教育教学发展的实际,狠抓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各项管理工作,提

 高整体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校内管理体制。

  一是形成了以校长为核心的行政指挥系统,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形成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支部委员会,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创建和谐校园。"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形成了共青团、队、工会等群众团体的组织系统,把全校师生团结在学校周围,形成一个团结、和谐、拼搏、铭恩、奋进的新漩口小学团队。

  2、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学校制定了《议事制度》,坚持每周召开行政、教师会一次。凡属于教育教学、群众利益、改革等制度和决策的修改或制定事项,书记和校长必须事先沟通,再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定时实行校务公开,提高了决策能力、办事效率和监督职能,避免了"一人说了算"的家长制作风。

  3、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且学校制定、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保证了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有章可循,按规运作。

  4、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职代会,讨论、决策各种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如教师绩效工资计算办法等都充分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学校的校长、中层干部均实行竞争上岗;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教职工对

 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及执行。保证了教职工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权利的实现,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5、以案讲法提升普法工作深度。在加强全校师生学法、用法、守法的宣传教育的同时,我们每学期都要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来校进行以案说法的法制讲座、禁毒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效果。近年来,先后进行法律专题讲座多次。另外,针对民族地区学生及家长对上学认识的不足情况,多次组织广大师生走向街头、集市,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宪法及相关法律》等,教师还利用家访、家长会向广大家长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家长认识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也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使部分想让孩子辍学经商的念头,支持并督促孩子积极上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羸得了社会的支持。因此,我镇 7-12 周岁的适龄入学率为 100%,毕业率 100%,完成率 100%。

  (五)关心师生生活,依法保障师生权益

  1、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在制度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学校重大决策和涉及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审议和讨论,确保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权利。二是灾...

篇三: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

新关于法制教育演讲稿 500 字精选

  最新关于法制教育演讲稿 500 字精选

 导语: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最新关于法制教育演讲稿 500 字精选,欢迎阅读参考!

  最新关于法制教育演讲稿 500 字精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浦外精神》,概括的说浦外精神就是不断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

 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

 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 15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浦外人,应该以浦外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浦外精神,创浦外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最新关于法制教育演讲稿 500 字精选

 大家好!

  我是三年级二班的宋雨涵,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

 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

 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最新关于法制教育演讲稿 500 字精选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 40 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 3 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 14 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

 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最新关于法制教育演讲稿 500 字精选]

篇四: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

教育演讲稿

  法制教育讲座

  各位老师、 同学们:

 大家好!

 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就开始了, 暑期生活已经结束, 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老师和同学度过了一个愉快而又有意义的假期。

 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 今天, 作为学校的校长, 我将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大家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 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 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 前面的道路还很长, 一定要走好每一步, 学会分析, 学会辩别, 学会拒绝, 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 法律是无情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 的遗憾, 后悔莫及。

 最近几年, 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 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 抢劫、 敲诈勒索等等, 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 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 才能采取有效措施,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家庭环境不好, 家庭教育扭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

 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 家庭生活水平提高, 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 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 养成子女唯我独尊, 以自我为中心、 自私自利、 任性、 蛮横、 粗野、 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 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 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 子女一有问题, 开口就骂, 动手就打, 这样久而久之, 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 或者造成悲观、 自卑心理, 失去进取心。

 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 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 婚, 缺乏父爱或者母爱, 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 失去精神支柱, 容易造成情绪低落, 从而产生多疑、 孤僻等病态心理, 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

 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 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 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 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 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 或者行为不检点, 这样时间一长, 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 潜移默化, 逐步染上恶习, 导致有样学样, 也走上犯罪道路。

 (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 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 他们中的 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 另有 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 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

 2、 不良的社会影响, 引人误入歧途。

 目前,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各种思潮并存, 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 这种观念, 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 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 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

 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 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 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 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 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 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

 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 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 法制观念淡薄, 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 不求上进。

 不懂得自尊自爱, 只追求吃喝玩乐, 没有心思学习, 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 过早地步入社会, 在不良因素诱惑下, 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 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 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 有效预防违法犯罪, 树立守法的观念, 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俗话说“篱笆扎得紧, 野狗钻不进。

 ” 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1

  下面是一个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

 就是前些年一位浙江大学的大学生(天之骄子)

 , 他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 他的父母为他的昂贵的学费已经不知花了多少汗水, 照理来说, 这样大学生总应该懂点法, 但是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 他在去年“五一” 长假期间回到新昌, 到他的一位表哥租住在城关镇的房间里去玩, 他的表哥是一个曾经判过四年刑的青年, 平时里也无所事事, 不务正业, 以可以说是作恶多端。

 这次他与几位哥们预谋拦路抢劫, 在这之前他们已经多次作案, 利用晚上夜深人静之际, 蒙面、 持刀拦住路人交出钱财, 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当夜他们再次商量时, 他的大学生表弟在一边已隐隐约约听到, 因为他的表哥在这点上还是有自知之明, 表弟是大学生, 自己曾是劳改犯, 他并不想他的表弟与他们同流合污, 参加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 因此, 他在与他人商量时算是有意避开表弟, 然而, 他们在出发之际, 他的这位大学生表弟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理, 一定要跟他的表哥去, 在他的固执下, 他的表哥也只好同意了, 于是他就迈出罪恶的一步, 跟随这些有着劣迹的人一道去拦路抢劫, 另外在寒假期间又与一些有不良行为的青年在一起, 共同干出了强奸女性的勾当, 虽然辩护律师为其深感惋惜, 极力为他辩护, 但最终他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虽然他辩解他并不是为了 钱, 但是他的行为又完全反映出他的主观上是有为自己或者为他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 以暴力等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该罪的成立不是以是否已经劫取了财物为条件, 只要实施了暴力劫取钱财的行为, 就可以构成, 抢劫罪的最低刑是 3 年, 他在这次抢劫中虽然没起多大作用, 只是站在旁边说上几句自己感觉比较威风的话, 但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 而他参与的强奸因为是这一罪中的最严重的形式--轮奸, 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因此被判有期徒刑 14 年, 二个罪合并起来, 就被判处有期徒刑 17年。

 )

 , 同学们, 当时他只有二十岁, 要在监狱里蹲上十七年, 就是说一生当中的黄金岁月都要在铁窗里度过, 一下子从一个人人称羡的大学生沦落为阶下囚, 这对于他本人来说还是他含辛茹苦的双亲来说, 真地是不堪一击。

 当然, 他的表哥, 更因为抢劫次数多, 数额大, 被法院判处死刑。

 改变这位大学生的命运的这一切都发生在学校放假期间,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 所以, 同学们在平时要特别注意, 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 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

 其次, 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 自律、 自强意识, 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 自律、 自强, 不要多管闲事。

 所谓自尊, 就是尊重自己, 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 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 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 所谓自律, 就是不随便乱来, 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所谓自强, 就是不甘堕落, 奋发向上。

 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 使自己健康成长, 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 严于律已, 自强不息。

 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 或者自我毁灭, 那么, 任凭社会怎样保护, 也是爱莫能助, 无济于事。

 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 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 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 而且还要鼓励、 表扬, 我指的只是与自己、 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 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 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

 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 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

 解。

 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 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 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 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 放任自己去参与, 抱着一种侥幸心理, 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 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 不是碰到与 2 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 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 不要一味地忍让, 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

 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 但是可能不太全面, 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 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 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世界观, 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 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 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 是 2003 年办理的一起案件, 看了 这起案件, 我心情比较沉重, 因为案犯是一个象你们一样甚至比你们还要小的在校学生。

 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 由于这位学生平常法律意识淡薄, 虽然家庭条件较好, 但是父母管教较严, 平时父母给他的零花钱也不是很多, 所以他看到他的同学用钱大方, 心里不禁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 一次, 他在电视中看到一部警匪片连续剧, 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书信, 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 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 他就蠢蠢欲动, 不禁萌生了 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 心想反正能敲诈来钱更好, 敲不来也无所谓。

 于是他说干就干, 就马上到店里买来信纸和原子笔, 躲过父母亲的眼光, 在自己房间写好一封恐吓信, 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资金紧张, 要求对方于某月某日拿 6 万元人民币到某某地点, 不然对方全家难保平安, 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去寻找目标, 转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别墅地方, 他就趁无人看见之际, 将写好的信件塞进别墅门里, 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

 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 由于学校要考试时间来不及, 天气也不好, 他就没有去指定地点取钱, 这样他认为, 一次机会失去了, 于是又开始第二次冒险, 采用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敲诈信件塞进另一户膏华别墅, 但最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 终于还是没有成功。

 当承办人问他:

 你还是一个在校生, 为什么要向他人敲诈数额这么大的钱财, 总共有 12 万元人民币哪, 他的回答是:

 只是为了 不让对方怀疑他还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 想让人家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 这只是制造一种假象, 转移视线而已。

 然而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 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 但是他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 采用威胁的方法, 向他人勒索钱财, 构成敲诈勒索罪, 且数额特别巨大, 要按他提出的数额来定罪处罚, 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

 虽然他中间自动放弃犯罪, 应当减轻、 免除处罚, 但毕竟这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

 也许是因为他只看了一半电视, 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 应该说电视也是教育我们怎样做人的一个途径吧, 电视剧中对作出这样事情的人, 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 而且据他说这部电视剧是在教育台播映的。

 在此, 我想,各位同学, 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 生理、 心理都不十分成熟, 加上社会阅历浅, 所以是非观念较差, 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也容易被人利用。

 暑假期间电视节目一定非常精彩, 但愿精彩后面不要出现无奈。

 首先不能整日沉湎于电视, 要有选择地观看一些有意义的节目, 其次要吸取电视节目中的经验教训, 绝对不能象刚才案例中的少年那样铤而走险, 去以身试法。

 还有现在上网的人多了, 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 网吧会经常上网, 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 可以促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 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 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 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 因为里面的色情、 迷信、 赌博、 暴力、 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

 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 黄色录像后产生的, 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非法出版物里学来的。

 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 要有所选择, 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 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

 3

  交通安全讲座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 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

 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 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

 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 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 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 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 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有专家指出, 通过安全教育, 提高我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 1996年 2 月, 国家教委、 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 把每年 3 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 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 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教育部将今年 3 月 28 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 在此, 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1、 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遵守交通规则, 加强安全意识, 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 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 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 当我们时马路时, 多一份谦让与耐心, 不闯红灯, 走人行横道, 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 横穿马路;

 4、 严禁 12 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

 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 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 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 老者连连摇头。

 学者们纷纷叹息:

 那你已经失去了 一半的生命。

 这时一个巨浪打来, 小船被掀翻了, 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 ” 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

 老者叹口气说:

 “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 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

 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 不分贫富贵贱, 不论性别年...

篇五: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

阿贵

 绳不挠曲

  尊敬的各位领导, 各位来宾, 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非常荣幸的能够来到这里, 与大家共同探讨 “崇尚法治、铸造和谐” 这一话题。

 古人云; 以史为鉴, 可以知兴亡; 以人为鉴, 可以明得失;以法为鉴, 则可以晓规则。

 但纵观漫漫封建长夜, 虽有严刑峻法,却始终不过是人治的附庸, 帝王手中的工具。

 两百年前, 在腐败肆虐的大不列颠, 艾克顿勋爵愤怒地喊出了“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正是从那里, 第一次发源了 近代的分权与法治思想。正是近代法治思想的提出 , 才使人类在黑暗中看到了 法治的理性曙光, 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对抗特权。

 今天, 我演讲的题目 便是《法不阿贵 绳不挠曲》。

 这句话出自《韩非子. 有度》, 意思是墨线不迁就曲料, 法度不偏袒权贵。

 所谓:

 治国就应以法为准绳。

 大家都知道, 白鹤梁题刻, 是涪陵人民的骄傲, 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和结晶, 是人类社会共同享有的文化遗产。

 它不仅是世界上最早的水文站, 同时也被尊为“水下碑林”, 梁上所镌刻的“白鹤绕梁留胜迹, 石鱼出水兆丰年” 等千古佳句更是让家乡重 庆 市 涪 陵 区“ 1 2. 4”

 全国 法制 宣传日

 法制演讲赛演讲稿

 的人们, 世代相传, 琅琅吟颂。

 三峡水库蓄水后, 低于水平面的白鹤梁将永远淹没于水下。

 为了 保护这一世界瑰宝, 国内外的专家提出了 各种各样的保护方案。

 曾经, 有相当部分的专家建议采取整体切割、 异地迁移方案。

 而这种方案却和国际通行的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原则-----《威尼斯宪章》 以及我国的《文物保护法》 基本精神相悖。

 《宪章》 和《文物保护法》 明确规定,保护历史文物建筑,“务必要使它传之永久”, 不得使其离开原本依赖的自 然环境关系。

 为了 严格遵循这一原则和法令, 党和政府力排众议, 邀请海内外专家、 学者进行多方论证, 最后, 作出了最利于白鹤梁题刻保护的最佳方案。

 2003 年, 国家斥巨资在白鹤梁题刻原址修建“白鹤梁水下博物馆”。

 正是这一崇尚法治的正确举措, 使存在了 1200 多年的石梁现在仍然静静躺在川流不息的江水之下, 使我们的子子孙孙能够沿着先人留下的足迹继续在白鹤梁水下石梁上, 缅怀过往, 探寻历史的讯息, 徜徉在“石鱼出水兆丰年” 的胜境中。

 国家斥巨资在白鹤梁题刻原址兴建“白鹤梁水下博物馆” 的善举, 是法不阿贵, 绳不绕曲在当今社会“崇尚法治, 铸造和谐”的典范。

 由于有了 这一原址保护的善举, 涪陵长江便留下了 和谐美景, 留下了 涪陵文化壮美的史页, 留下了 世界上最早探寻长江奥秘的涪陵先民的智慧和创造。

 从白鹤梁原址保护这一法治行为

 中, 我们可以看到, 法治可以保护历史, 还原真实, 可以创造美与和谐。

 目 前, 我们国家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 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的支撑。

 没有对法治的尊崇和信仰, 任何法律只能是一张苍白的条文。

 世纪巨贪余振东, 这位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前行长,以欺诈等手段非法侵占银行 4. 85 亿美元; 金鉴培, 在担任湖北省政府驻港办事处原主任期间贪污赌博 1. 88 个亿。

 难道这些高官们不知法, 不懂法吗? 不是!

 他们所欠缺的并不是法律知识,而是对法律的尊崇和信仰!

 法律条文对他们来讲只是形同虚设!从这一点来看, 一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的标志并不在于有多少部法律的存在, 而在于崇尚法治的观念, 是否, 深驻人心。

 当今的中国, 法治精神虽然还未深入人心, 崇尚法治还未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 通往未来的征途仍然遍布荆棘, 但是, 只要有千千万万个依法办事、 崇尚法治, 以法律为基本信仰的遵守者和捍卫者的存在, 民主法治精神浇铸的钢铁长城终将被炼就。那么, 在不远的将来, 我坚信, 璀灿夺目 的理性之光终将冲破地平线, 晨曦, 将会照耀没有遮拦的天空, 温暖大地, 驱走寒夜,引 导人们走向光明, 走向和谐美好的新生活。

 在霞光溢彩里, 一个古老的民族, 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 一个和谐繁荣的国度, 将会凤凰涅磐, 引 颈高吭, 振翅天宇, 翱翔于苍穹!

篇六: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

同学, 老师:

 大家好!

 今天有这样一个宝贵的机会, 面对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 充满阳光、 充满希望的面孔, 真的非常荣幸。

 我今天的讲解, 共分两个部分:我想向同学们提一个问题:

 你知道当今世界有哪几大公害吗?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 吸毒贩毒、 环境污染已经毫无疑问地被列为社会两大公害。

 那么你知道第三大公害是什么吗? 青少年犯罪被列为吸毒贩毒、 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

 今天我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成为社会公害。

 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 14 周岁而不满 25 周岁的人。

 这个概念包括“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 横跨了未成年人、 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青少年犯罪是当今最普遍、 最严峻的问题之一。

 近几年来,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在世界各国均形成了儿罪低龄化的趋势。

 25 岁以下的青少年是儿罪大军的主体。

 无论是在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处在发展中的国家, 大都面临青少年犯罪占犯罪总数的 70——80%, 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 突发性和随意性。

 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 心理上、 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 社会经验很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 心理和情绪上的变化复杂, 极不稳定。

 精力旺盛, 理性意志薄弱,逞强好胜心切, 很容易偏激、 任性, 为所欲为, 稍有诱因, 一触即发。

 他们的犯罪动机有时十分简单, 一般没有预谋也是一种很简单很迅速的预谋, 多属一时感怀冲动, 有的是出于好奇、 自我表现和寻求刺激。这种激情式的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比较常见。

 如大家都知道的马家爵, 这三个字差不多已经成了杀人狂魔的代名词。

 实际上马家爵并非天生就坏, 他也有过艰难的童年, 有过贫困的生活, 有过刻苦读书的时期,也有过理想和追求。

 但哪怕他上了大学, 他的心理仍然是不成熟的, 不健全的。

 那种偏激、 自卑的心理,一与外部因素发生冲突, 就产生了疯狂的犯罪。

 2、 以侵犯财产犯罪为主。

 当前, 受社会上一部分富裕起来的人的“潇洒”消费的影响, 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畸形的物质消费欲望, 盲目追求享乐, 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欲望时, 往往通过盗窃、 抢劫、 抢夺、 诈骗、 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来获取。

 这类案件中,抢劫案占了很大的比重。

 从一些发生在校园内外的抢劫案来看, 大都是高年级的学生抢劫低年级的学生,如中专生抢中学生, 中学生抢小学生, 社会上的闲散青少年抢校园里的青少年学生, 也就是说辍学的抢上学的。

 大都是使用轻微的暴力, 抢劫少量的财物, 一次得逞, 频频作案。

 所以处理这类案件, 有时也感到很棘手。

 因为法律规定, 抢劫三次以上就算多次, 量刑就在十年以上至死刑。

 而有的人多次抢劫的财物加起来也不过十几、 二十元钱而已。

 3、 团伙犯罪居多。

 青少年犯罪是三五成群、 七八成伙地共同作案。这一方面是, 对青少年而言, 由于缺乏足够的体力、 智力、 胆量和经验, 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 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 互相挑动, 互相依存, 减少作案阻力, 使犯罪易于得逞; 另一方面, 青少年渴望被同龄人关注的心理。

 在独生子女的家庭里, 在学习压力巨大的学校里都无法得以完全的满足, 于是他们转向社会, 和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交往, 结成小团体。

 这种小团体化的不良现象往往就是团体化犯罪的前身, 如果

 加上某种人为化的组织, 最后演变为青少年犯罪黑帮。

 所以在校青少年学生如果和有前科有劣迹的社会闲散青少年或其它有犯罪倾向的闲散人员交往过密, 很容易被教唆和引诱, 最后滑入犯罪的深渊。

 4、 向成人化、 智能化、 暴力化和低龄化发展。

 在犯罪手段上, 青少年犯罪越来越趋向成人化、 智能化、 暴力化,犯罪手段残忍, 情节较为严重, 而且不计后果。

 在很大程度上, 这是青少年模仿的结果, 也是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的结果。

 一段时间以来, 低级、 庸俗的文化腐蚀青少年的灵魂。

 在文化市场上, 图书报刊、 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 武打凶杀、 暴力血腥、 淫秽色情及其它有损于青少年健康的内容, 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相当一部分缺乏分析和抵制能力的青少年, 一旦接受不良文化影响, 便会很快堕落, 难以自拔。

 因为青少年可塑性大, 虽有一定的辩别是非、 控制行为的能力, 但自控力非常脆弱。

 在一定内外素作用下, 很容易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 也同样引起人们的忧虑。

 如前不久电视台报道了一起入室凶杀抢劫案, 一个刚满 14 岁还在读初中的陈姓少年, 因为羡慕同学有随身听, 而自己却家境贫寒, 家里买不起这个东西, 经过周密的计划, 于深夜潜入邻居家, 趁邻居睡觉之机, 残忍地杀死了邻居, 抢劫了现金 200多元, 并且仿造现场。

 事后用这 200 多元买了一个随身听, 还若无其事地去上学。

 案件破获后, 当地的人都感到震惊。

 人们不相信这个平时看上去十分老实本份的少年, 会干出这样的事。

 而从他本人的陈述中得知, 他正上受了一港台暴力、 武打电视电影的影响, 他的作案手法都是从里面学到的。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形成是多种复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既有主观上的原因, 也有客观上的原因。

 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社会特点决定了他们内在动因上的不稳定性和外在诱因上的易受感染性。

 但我认为更多的, 还是主观上的原因, 是青少年自身的原因。

 由于青少年心理结构不成熟、 不稳定,社会阅历浅, 对问题认识直观、 肤浅、 片面, 使其在面对较为复杂的问题时, 一方面, 自已往往缺乏冷静的思考与正确的分析、 判断, 容易形成错误的念头, 产生错误的结论, 从而导致错误的行为。

 另一方面,青少年分析、 判断能力不成熟, 独立人格不完善以及经济上的依附性使其抵制诱惑与判断正误、 是非的能力相对低下, 容易被表面现象所困扰, 被复杂现象所迷惑, 加上自身强烈的独立意识与好胜心, 易冲动而不理性的个性特征, 常常在已经作出错误的决策和行为时难以接受家人和其他人的劝阻, 不知悔改, 一意孤行, 最终导致犯罪; 或是自己能够察觉自身的行为欠妥, 但在“哥们意气”、 “两肋插刀”、 有福同享, 有难同当”等片面思想的支配下, 感情用事、 意气用事, 不计后果, 将错就错。

 如一些青少年片面认为, 一个混社会、 混“江湖”的人, 游手好闲, 很潇洒、 很神气, 要吃有吃, 要喝有喝。

 由于分析判断能力的相对低下, 他们就会产生单纯的羡慕和模仿心理, 最后的结局大都是滑向犯罪的深渊。

 以上所介绍的只是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的一些特点和原因。

 因为时间关系, 在这里不再展开来讲。

 第二个问题青少年网络犯罪谈到青少年犯罪, 没有理由不谈到青少年网络犯罪。

 因为我们可能有不少的同学上过网, 有的甚至对网络到了痴迷的程度。

 所以我想把这方面的内容作一个单独的部分来讲一讲。

 什么是青少年犯罪?目前法律界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统一的定义。

 就我的理解, 上网青少年以网络为犯罪诱因, 以互联网为犯罪手段、 犯罪地点在网吧场所和所有与网络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犯罪行为, 都可以称之为青少年网络犯罪。

 请听下面这几个案例:

 案例之一:

 痴迷暴力游戏, 刀捅身边人。

 去年 3 月 11 日晚, 16 岁的少年胡某在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 由于技术欠佳, 胡某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胡某旁边的一名同龄的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 他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

 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 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 捅向受害人的胸口 , 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 而胡某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

 直到警方赶到现场, 胡某才惊醒:

 “我是不是杀死了人, 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 胡某沉迷在血腥的暴力游戏中, 已经失去理智, 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

 案例之二:

 网上起争斗, 网下来报复。

 也是去年 3 月的一个晚上, 某县一个网吧发生一起数十名青少年持械打斗的寻衅滋事案件, 其中职校生黄某被打成重伤, 奄奄一息, 他的两名同学一人小腿骨折, 另一个手臂多处挫伤, 对方也有几名轻伤。

 当天晚上, 黄某与两名同学在网吧玩网络游戏 《反恐精英》 , 他们的游戏角包与一网名为“孤独龙”的玩家在网上遭遇并进行了激烈的战斗, 双方一边战斗, 还一边在网上互发短消息进行语言攻击, 无意中, 黄某将自己所在的网吧告知了对方。

 对方在游戏被击败后, 勾结七八名社会闲散青少年, 携带木棒铁棍赶到黄某所在的网吧, 双方大打出手, 导致两败俱伤。

 案例之三:

 上网相勾结, 下网去打劫。

 某市公安局刑警队接到一男青年许某的报案, 称其在网吧上网时, 结识了一个网名叫“诱惑”的 17 岁女网友, 并相约到一个网吧见面。

 当两个人见面后, 诱惑”谎称自己回家取衣服, 将许某骗到市郊一座桥边, 由埋伏在此的一名男青年实施抢劫, 抢走其一部手机和 400 余元现金。

 几天以后, 刑警他又连续接到多起类似报案。所不同的是, 实施抢劫的男青年变成了 4 个人。

 同年 3 月 13 日上午, 办案民警经过周密部署, 将这一团伙一网打尽。

 经查, 这 4 男 1 女去年 8 月开始在网上纠合在一起, 年龄大多十七八岁, 最大的 21 岁。

 他们先由胡某以“诱惑”“蓝色妖姬”等很具挑逗性的网名和男网友聊天, 再将受害人骗至一些偏僻处实施抢劫、 敲诈。

 据统计, 到案发时, 这一团伙共涉嫌实施抢、 盗、 诈等案件 20 余起, 涉案案值 6 万余元。

 案例之四:游戏失宝物, 见面捅刀子, 也是在去年的一天, 某地区一个痴迷网络游戏的中学生在上网中突然发现他的游戏宝物被盗, 游戏中积累的百万虚拟货币被花得精光。

 不久, 他在游戏交易广场发现一名玩家正在拍卖各种装备, 其中就有他所独有的宝物。

 经过一番试探后, 他认定对方就是偷他宝物的那个贼, 便化名向其购买装备, 约定在某网吧内见面。

 见面后, 这名中学生极度愤怒, 见对方转身要走, 便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对方, 致对方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我举这些例子的目的, 是想说明, 近年来, 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型媒体的飞速发展, 青少年的生活、 生长环境, 学习娱乐方式, 甚至包括思维方式、 情感理念、 价值取向、 道德标准、 行为习惯等等, 都在发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

 可以说, 互联网的发展, 正如一股浩浩荡

 荡、 扑面而来的洪流, 既显示了当今科技进步的强大动力, 同时也夹带着污泥浊水、 沉渣浮泛, 一些缺乏方向感的青少年在物质准备不充分、 心理准备不成熟的情况下, 急不可带地投身其中, 结果网络不但吞没了他们求知的心智和原本善良的情感, 也吞噬了他们得来不易的金钱和宝贵的青春时光, 极少数的甚至还在互联网的各种诱因下, 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失去了生命和自由。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 2003 年发生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尹某等 7 人(14 周岁至 17 岁)

 , 原是中学在校学生, 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 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 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 但父母不给钱, 怎么办呢, 他想到了纠集向某等人向同学下手敲诈钱, 一天, 他在该校操场玩时, 看见同学方某, 尹某等人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 并威胁方某说, 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 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 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 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 方某很怕, 将自己身上仅的有五元钱给了尹某。

 尹某等人以为找到了搞钱的好方法,胆子越来越大, 便想到对学生在上学的路上敲诈钱, 并以殴打相威胁, 后 7 人被全部抓获, 该案破获后,找了他们当中的一些被抢的同学去取证, 有些同学应该还记的, 其中有被敲 3 元和 5 元的, 甚至一元的。但从法律的角度讲, 尹某等 7 人以暴力想威胁的方法抢走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看样子劫罪, 尽管年龄不大, 但已满 14 周岁, 该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7 年至 3 年不等。

 在座的各位同学对网络一定不会陌生, 据一些统计资料表明, 90%的青少年上网是玩网络游, 其余是网是聊天和浏览不健康的网站, 这其中未成年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成为网络游的主体; 80%的少年犯罪案件与网络游戏存在关联, 网络游戏成为他们违法犯罪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因。青少年网络犯罪主要有这么四个原因:

 1、 网站复杂, 内容混乱, 严重腐蚀了青少年的心灵。

 互联网上 80%的游戏软件来自境外, 多数网络游戏都是以扮演角色相砍为主, 充斥着暴力、 欺诈、 色情等内容, 让青少年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如同吸上了“电子海洛因”, 通宵达旦, 夜不归宿, 不仅荒废了学业, 损害了健康, 而且使他们中的一些人世观、 人生观、 价值观发生了扭曲的错位, 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一名拦路抢劫的中学生在警方抓获后, 是这样表述他当时的心理状态的:

 “当时我已经玩了五个小时的格斗类游戏了, 处于高度地亢奋中, 脑子里都是打啊、 杀啊。

 身上没钱了还想玩。我已分不清游戏和现实了, 一走出网吧, 正看到一个单身女青年路过。

 就了上去, 还是打、 杀、 抢……”。透视网络酿造成青少年违法的系列案件, 不难发现:

 不少网络游戏存在暴力、 欺诈、 赌博、 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倾向。

 如在作战格斗类游戏中, 两方或者多方对垒, 以消灭对方的目的, 血腥、 暴力的画画频频出现, 这对青少年的价值观、 道德观有着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 性情容易变得焦虑和冲动, 特别是囊中羞涩时, 一些自我控制能力差的青少年, 就会不自地产生去偷、 去抢、 去骗的念头。

 2、 网吧的经营、 管理不规范, 使犯罪的发生有了适宜的土壤。

 一方面, 网吧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

篇七: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

xx 镇人民法庭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我们相聚在 xx 镇,举行 xx 市人民法院 xx 人民法庭揭牌仪式,这是我镇人民法治生活一件大事,意味着我镇群众“进城打官司”的情况成为历史。在此,我谨代表 xx 镇党委、政府对 xx 人民法庭顺利成立并揭牌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xx 镇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镇规模、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群众的司法需求也随之增多,xx 人民法庭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前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前线,希望人民法庭同志们充分发扬“扎根法庭、奉献基层、服务群众”的奋进精神,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我镇也将加强与人民法庭的配合联动,形成社会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借此机会,我代表全镇 xx 万人民群众对 xx 人民法庭的同志们提几点期望:

 一是做经济社会发展的“护航者”。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案件,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 xx 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做群众司法需求的“维护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发展理念,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司法公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三是做良好法治环境的“建设者”。加强法制宣传,通过有针对性的以案释法,让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让群众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临近新春佳节,在这里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阖家欢乐!

 乡镇旅游法庭揭牌仪式讲话致辞

  盛夏时节,万木葱茏。今天,我们相聚在 X 镇这块风景秀丽、景色迷人的土地上,隆重举行 X 人民法院旅游法庭揭牌仪式。我代表 X 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出席揭牌仪式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 X 法院发展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旅游法庭的挂牌成立,是我院按照县委部署,在 X 中院指导下,创新司法为民机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的务实之举,也是主动对接 X 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全域旅游”、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担当之举。

 旅游法庭的成立,开通了高效审判的“快车道”,不仅有利于解决涉旅纠纷,维护游客和景区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帮助景区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助力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对打造 X 旅游品牌、保障和促进我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具体工作用,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快速审理。为旅游纠纷案件开设“绿色通道”,运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实现速审速裁,尽量做到即时履行,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保护。二是注重调解。运用审判人员调解、特邀调解员调解、特邀调解组织调解“三位一体”的多元化调解方式,努力做游客的“暖心法

 庭”。三是加强协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旅游、综合执法、公安、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创新旅游纠纷解决方式,完善旅游纠纷化解渠道,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四是加强宣传。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延伸法律服务,主动进景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增强游客、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为 X 县的旅游产业升级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我们坚信,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旅游法庭一定不负众望,向县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篇八: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

小故事演讲稿 法制小故事演讲稿(一)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您好!

  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 蔡 开。第二天,小王知道 恬 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 疑 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 坯 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 阳 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 循 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 躁 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 包 砍刀,到校门口等候, 剧 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 巫 ,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 拨 是一刀。小朱经抢救虽 悟 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 逆 ,构成九级伤残。小魏 治 家境贫困,母亲体弱, 揪 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 果 律师,到处奔走,劳累 嫉 、忧郁成疾,在小魏判 颧 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 烂 寰,其父说:“这不争 快 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 熊 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 抑 弄得我家破人亡”。小 夫 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 扒 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 觅 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 涡 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 杰 中毕业面

 临中考,在他 戈 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 询 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 唆 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 样 己的学业、前途,也毁 讫 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 焦 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 妄 ,今后一辈子怎么办, 孤 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 溢 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朱 潮 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 武 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 拂 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 予 。

  同学们:有人把 朔 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 泻 朵”,也有人把我们比 镰 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 材 太阳”,在我们这个令 言 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 寻 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 磷 进取,展现自身才华, 仕 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 栏 段。然而,有的人却由 粒 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 厩 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 禽 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 肝 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 扛 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 订 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 幻 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 汲 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 爆 “花儿”的过早凋零扼 哑 腕叹惜。

  对我们学 眼 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 标 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 韦 ,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漳 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 苞 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 枷 ,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 执 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 突 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 腰 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 涡 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 杨 。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 斌 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 器 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 霸 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 窿 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 缩 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 丫 出现。阳光是什么,阳 曙 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 惭 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 男 就是“魔

 高一尺,道高 月 一丈”的道理。

  我 魁 坚信,正气的阳光普照 皑 下的花朵,必会开出属 翁 于自己的精彩!我的演 量 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 尸 制小故事演讲稿(二)

 墩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 峨 家好:

  在这里,我 蛮 先向大家提一个问题, 虱 一个脑筋急转弯的问题 熊 ,就是:一个家庭里不 钞 能有哪两个人?

  其 寥 实答案很简单:一个是 幢 病人,我想病人大家都 蹭 能理解,另一个是-- 笆 ---,我先卖个关子 袁 ,下面我们先一起看一 如件我去年亲身经历的案 仰 件。

  沈小弟,男, 谎 52 岁,汉族,苏州市 血 人,大专文化,中国共 此 产党党员,原沧浪区第 咸 十四届人大代表,原苏 馒 州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 折 ,20xx 年 2 月 7 日 讯 因涉嫌受贿被沧浪区人 舀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 渤 月 20 日,被逮捕。4 驰 月 16 日,沧浪区人民 奠 法院以受贿 720xx 星 0 元人民币、5000 宾 美元判处有期徒刑 11 福 年,剥夺政治权利 2 年 匣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 硅00000 元。

 人性本 恬 善,沈小弟是如何走上 鲸 犯罪道路的呢? 下面我 袖 们先一起来看一下沈小 僧 弟犯罪特点:

 一、犯罪 傍 的特点:

 (一)受贿原 治 来不缺钱。

  沈小弟 衙 出身在江南名镇周庄的 纸 一个商人家庭,据说还 鸯

 是沈万山的后人。一家 证 人的生活相当不错。

 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管 以后,沈小弟的父母做 馋 起了丝绸生意,并且不 吱 断发展壮大。

  自己 棱 又有着七、八万的年薪 预 ,和妻子两人也有十几 朵 万的年收入,加上母亲 余 不时的贴补,以及这几 柄 年买下的几处房产,一 恼 个相当富有的三口之家 而 ,就连沈小弟自己也说 椅 ,“我不缺钱花,家里 缺 生活确实不错,已远远 协 超过了小康标准”,那 套 么不缺钱的他为什么会 缸 走上犯受贿罪道路呢? 台 我们接着看他犯罪的第 店 二个特点。

 (二)痴迷 仪 赌局不能自拔

  提到 碍 打麻将,还有一段由来 仪 ,原来沈小弟并没有什 胁 么业余爱好,每天把全 眼 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颠 ,他的老母亲看了心疼 侵 ,为了让儿子放松一下 植 ,就鼓动他学打麻将, 泉 说以后退休也有个业余 叙 爱好,但善良的老人却 放 万万没有想到后来发生 跳 的事情,让她懊悔一辈 榜 子。

  刚开始,沈小 减 弟打麻将只是“小来来 级 ”,只和自己的亲戚, 遥 连自己的下属都不打, 由 “决不打感情麻将”, 柏 这是沈小弟最初的原则 炉 。

  但随着时间的推 辕 移,事业的成功,环境 塔 的改变,慢慢地,不知 牟 什么时候起,他的那个 竹 原则早已经被他抛到脑 瓢 后了。

  20xx 年 电 上半年――沈小弟生命 笋 中的转折点,他结交认 洞

 了社会上的一些所谓颇 懊 有身价的老板,命运的 忧 车轮开始倾斜了,赌局 俭 在不断升级,赌注也在 劝 不断的升级,从最初的 蛛一个花 2 元,到 5 元, 太 20 元,50 元,最后 脐 到了 200 元,输赢也 主 从几千升级到了几万。

 蝎 聚赌的地点也从家里转 您 移到了吴宫喜来登、胥 杏 城大厦高级酒店。

  灶 十赌九输,从 20xx 僵 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到 2 妙 0xx 年春节这半年中 遁 ,沈小弟在赌桌上输掉 沾 的钱达到了几十万之多 滑 。

  那么为什么沈小 揣 弟如此痴迷呢?我们听 傀 听沈小弟对此问题的看 期 法:“之所以在赌博上 狠 面一发不可收拾,实乃 鸳 这些钱来得太容易。” 肆 对的,钱来的太容易了 闷 !钱来的容易,所以输 辛 起来也不心疼,更加赌 渤 的厉害;赌的厉害,更 烩 需要金钱,就更贪婪地 锋 索要。这使沈小弟在犯 近 罪的深渊里越走越远。

 获

 (三)疯狂收敛钱财

 由

 从 20xx 年 7 月到 拧 20xx 年 1 月短短的 珊 7 个月间,沈小弟所收 旦 受的贿赂高达 76 万元 隅 之多。月进 10 万余元 颐 的速度令人惊讶!20 棋 xx 年 7 月上旬,沈小 丙 弟被区区 30000 元 豫 打倒了,这是他收受的 友 第一笔贿赂。他收了之 旬 后,还是有些害怕,心 斋 里还告诫自己下不为例 盎 。

  但是贼手伸出去 钠 以后是再难缩回来的。

 瞩 在以后的日子里,沈小 獭 弟就来者不拒,一而再 馋 、再而三的心安理得收 墅 起了别人的钱。用他自 帧 己的话说,一开始还是 煮 真客气,后来

 就是假客 氦 气两声了。

  再后来 何 ,他收受贿赂的方式也 帜 从在家里坐等上门发展 哨到开口索要。有一次, 孽 他开口就向下属公司的 醚 经理要 20 万,由于该 遮 经理当时身上没有带那 誉 么多现金,将仅有的 2 糊 万元分文不剩地给了他 阑 ,但过后该经理又心领 诌 神会地分两次给了他 2 洒 8 万,如此大的数目, 馅 沈小弟客气了两声就收 恍 了下来。

  “反思自 蓑 己的行为,实在是令人 波 后怕的。如果不是检察 氏 机关及时查处,以月进 韶 10 万元的速度计算, 令 几年下去自己也将和报 递 道上的有些人一样,受 以 贿数额达到几百万之多 睫甚至是千万。届时所受 凶 的可能就不仅仅是牢狱 恐 之苦,等待自己的可能 铣 就是终结生命的一击了 智 ”。

  李真也有同样 焰 的话语,“对我的立案 亦 侦查如若发生在 5年前 钥 ,绝不会有如此严重的 影 问题,但若发生在 5 年 者 后,也一定会比今天的 烽 问题还严重。”那么沈 账 小弟为什么会如此肆无 壶 忌惮呢?我们一起来看 处 看他的第四个犯罪特点 祁 :

 (四)知法犯法,心 躲 存侥幸

  沈小弟之所 莫 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沈 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 厕 私心膨胀,把权力置于 狱 法律之上,同时又心存 呼 侥幸。

  我们在他的 型 办公室搜到一份预防职 蒜 务犯罪讲座的笔记,记 美 录的很详细。沈小弟也 彰 坦然地承认,“从我收 掩 别人送的第一笔钱起, 谰 我就知道这是受贿,是 搽 犯罪。因为以前纪委也 俄为我们上过这方面的课 眼 ,加上我是人大代表, 烩 每年都要审

 阅检察院的 孽 工作报告,但我是心存 剖 侥幸的。看看现在的社 以会环境,媒体报道的案 不 例,动辄就是某某某贪 脉 污受贿几百万、甚而上 仪 千万的。想到这个,我 忽 心头仅有的几丝害怕就 搽荡然无存了,觉得自己 石 收这么一点算不了什么 醚 。”

  沈小弟确实是 铅 心存侥幸的。刚到检察 哗 院时,他气焰非常嚣张 退 ,不但对受贿的事实矢 殃 口否认,而且大力指责 呼 检察机关的做法,但在 旧 检察机关对贪污腐败一 种 查到底的决心面前,在 秉 事实与证据面前,他很 峡 快就败下阵来,一一交 坎 代了受贿的事实。

  挤 不该有侥幸心理,这是 议 现在沈小弟最后悔一件 卧 事情。

  二、刚才谈 霹 了沈小弟犯罪的 4 个特 垄 点,那么他为什么会走 凌 上这条犯罪道路的呢? 怯 真的就像他本人所说的 彰 ,仅仅因为赌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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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沈小弟之所以 挡 走上犯罪道路,与他放 质 松了学习和思想改造以 鄙 及道德滑坡分不开的。

 蛔

 在沈小弟担任处长 途 初期,还是比较恪守着 椅 本分。一则自己不缺钱 枫 花,二来老母亲从他担 凹 任处长的第一天起就一 胡直告诫他,不要拿别人 艘 的一分钱,如果缺钱就 者 向她要,不要重蹈叔叔 钞 的覆辙。因为沈小弟的 檬 叔叔,原东方化工厂的 罩总经理就是因为贪污被 违 判无期徒刑,至今还在 兽 无锡监狱服刑。很可惜 畏 ,沈小弟没有坚持下去 炭 。

  据办案人员不完 迎 全统计,沈小弟半年来 任 受贿的 76 万元

 钱款, 乓 大多被其输在了赌局上 嚣 。沈小弟对此也深深地 阑 懊悔不已,连称一切的 捧 一切都是赌博惹的祸。

 糠 沈小弟将其走上犯罪道 英 路的原因归结于赌博, 确 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伍 。

 “千里之提,溃于蚁 荤 穴”。

  沈小弟走到 枫 今天这一步,根源还是 啡 在他的思想上,在担任 渭 处长以后,想法发生了 反 转变,认为自己辛苦了 未 那么多年,现在年纪也 赂 差不多了,再往上也是 求 不可能了,该享受一下 祁 了。世界观、人生观、 演 价值观潜移默化改变了 仲 ,随着思想的变化,朋 骤 友圈子也发生了变化, 铸 于是逐渐沉迷赌博之中 操 ,以至于白天工作,晚 灌 上赌博,上午上班,下 骸 午麻将,政治学习已基 泄 本不参加了,即使是参 粘 加,也是身在会场,心 沁 在赌场上了,慢慢地从 绑 小赌发展到豪赌,从家 皂 里发展到宾馆,赌资不 训 够,受贿来凑,把权力 崭 异化为其谋取赌资的工 衷 具。

  另外,部分职 没 工放松了自身世界观的 蔼 改造,认为只要自己得 阴 到实惠,管他领导是否 澜 违反党纪国法,使得原 灯 本应该有的群众监督也 诊 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

 鞋 单位里有的职工与沈小 龟 弟一起赌博,有的职工 站 出于自己的经济利益向 腑 沈小弟进行行贿,为沈 妻 小弟的犯罪起到推波助 意 澜的作用。

  正是由 糟 于思想道德教育出现薄 安 弱环节,导致从沈小弟 瞪本人到下属职工法制意 涨 识的淡薄,由此沈小弟 主 从一般的违纪逐渐发展 会 到巨额的受贿犯罪,也 陇 在情理之中了。

 (二)

 啊 制度上的原因

  1、 项 政企不分,职能错位, 穗 是发生职务犯罪的体制 掖 上的根源。

  市政管 需 理处是一家国有的事业 喉 单位,具有市政建设管 郑理职能。同时也又直接 拭 参与工程建设时常的竞 咋 争,是一个利益主体。

 阔

 由于市政设施管理 杨 处本身的特点,一些必 威 要的监督就无形中消失 箔 了,管理处所获得的工 皑 程对下属公司和挂靠单 杏位进行转包或分包时, 腥 并没有象其他建筑企业 铱 一样按规定进行必要的 秦 招投标,而是由市政管 鸣 理处领导层决策后进行 叠分配。正因为如此,权 驯 钱交易也就成了可能。

 儡

 2、权力过分集中 仑 ,监督机制缺失,“一 听 把手”现象是发生职务 煎 犯罪的直接的、根本原 驯 因沈小弟是一名从基层 振 成长起来的干部,懂技 蓬 术,业务熟,而其他领 沛 导班子成员要么不熟悉 竹 业务,要么长期在外, 蟹 工程的分配,全由沈小 雁 弟一个人说了算,集体 唁 的研究成为一种招牌, 蔓 有时,一个电话、一个 奄 签字就代替了集体研究 泻 决定,而沈小弟手里掌 宦 握着每年近亿元工程的 剪 分配权,权钱交易也就 硬 成了现实。

  (三)

 韩 督措施不到位、监督渠 彻 道不畅,导致权力失控 云 。

  首先本单位班子 后 成员之间的监督,软弱 制 无力,无所作为,同级 骑 监督难以取得明显成效 瓣 ;

  其次上级主管部 姻 门的监督意识不强,以 兆 至于其嗜赌成

 瘾的恶习 踞 在单位几乎人人皆知, 天 也无人对其进行告诫谈 痈 话;

  第三党内民主 昔 生活会制度不能坚持, 细 没有形成自下而上和上 节 下结合的党内民主监督 甄 机制。

  所有这些, 么 使得身为“一把手”的 碌 沈小弟处于监督的盲点 业 ,当人大代表、优秀共 菩 产党员、劳动模范的光 址 环包围着沈小弟,监督 营 机制在这些光环照耀下 怎 ,黯然失色,权钱交易 沉 也就成了必然。

 三、谈 煎 到犯罪,我们就不能不 尖 谈后果 首先从社会层次 何 来看:

 对社会的危害及 表 我党惩治腐败的决心。

 台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 ...

篇九:旅游执法普法演讲稿

讲稿(一)

 2010-04-07 21:07

  法制教育青少年法制课讲稿

 同学们、 青少年朋友们, 你们好。

 今天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 很高兴, 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 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 讲上几方面, 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 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 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在一定意义上说,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在对外交往中, 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

 作为 21 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 学习、 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 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 振兴中华的需要, 也是维护人类和平, 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

 党中央、 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 积极接受法制教育, 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 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人生的路很漫长, 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

 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 学知识的重要时期, 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 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 什么是违法, 学会分辨是非, 识别善恶, 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 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

 21 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 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

 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 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 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才能依法办事,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 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21 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依法治国, 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 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 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 不仅要学习、 掌握科学知识, 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增强法制意识。

 唯有如此, 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 经济腾飞, 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 通过听讲课、 受警示、 学法律, 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 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点一滴积累, 持之以恒学法、 守法、 用法、护法, 逐步树立法制观念, 增强法制意识, 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 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 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 说明一个道理:

 中学生应该学法、 懂法, 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

 九青年结伙抢劫

 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为了叙述方便, 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

 200* 年* 至* 月, 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 先后在* * 中学, * 城电影院等地, 抢劫作案 8 次, 抢劫现金 113 元, 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 200* 年 3 月 22 日下午* * * * * * * * * , 抢得现金 10 元;

 第二次, 200* 年 4 月 7 日下午* * * * * * * * * * 抢得现金 10 元;

 第三次, * * * * * * *

 以上, * * * 参与抢劫 8 次, 刘* 参与抢劫 4 次, 张* * 参与抢劫 5 次, * * * 参与抢劫 3 次, 樊* 参与抢劫 3 次, 李* 参与抢劫 2 次, 梁* * 参与抢劫 1 次, 关* * 参与抢劫 1次, 丁* * 参与抢劫 1 次。

 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 * 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 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 构成了抢动罪。

 保* * 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 是本案的主犯, 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

 对社会危害大, 影响极坏, 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 犯罪情节严重, 应从重处罚。

 鉴于保* * 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 应减轻处罚。

 刘* 、 梁* * 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 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 是本案的从犯, 应根据其周岁, 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 是本案的从犯, 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

 张* * 、 * * * 、 樊* 、 李* 、 关* * 、 丁* * 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 且是本案的从犯, 应减轻处罚。

 法院 200* 年* 月 15 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以抢劫罪,判处保* 有期徒刑六年, 并处罚金 2000 元; 判处刘* 有期徒刑六年, 并处罚金 1500 元; 判处张* * 有期徒刑二年, 并处罚金 1000 元; 判处樊* 有期徒刑二年, 并处罚金 1000 元; 判处李* 有期徒刑一年, 宣告缓刑二年, 并处罚金 1000 元; 判处梁* * 有期徒刑一年, 宣告缓刑二年, 并处罚金 1000 元; 判处关* * 有期徒刑六个月, 宣告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 500元; 判处丁* * 有期徒刑六个月, 宣告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 500 元。

 这个案件中, 涉及《刑法》 总则中关于犯罪的 7 个概念。

 1、 刑事责任年龄:《刑法》 17 条规定:

 14 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

 14 周岁至 16 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 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 8 种罪的, 应负刑事责任。

 即: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 强奸、 抢劫、 贩毒、 放火、 爆破、 投毒。

 16 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

 14--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 缓刑:

 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

 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一是判处拘役和3 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 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 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 罚金。

 附加刑的一种。

 成人不少于 1000 元, 未成年人不少于 500 元, 强制缴纳。

 4、 共同犯罪。

 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 主犯。

 是指组织、 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据规定, 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

 组织、 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 策划、 指挥作用, 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 从犯。

 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

 对于从犯, 应当从轻、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 抢劫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使用暴力胁迫, 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从客观方面看, 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 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 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

 这是所说的暴力, 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 如杀伤、 殴打、 捆绑和禁闭等。

 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 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 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 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 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 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 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 朋友或者同事。

 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

 保* * 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 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 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 寻机作案, 从身份上, 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 力量对比上, 或是三对一、 四对一、 甚至九对一, 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 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 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 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

 以本案看, 由于九被告人行为, 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

 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 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 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 有的辍学种地, 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 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 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 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 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 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本案各被告人

 离开学校后, 家庭管教不力, 以至在外租房群居, 生活无靠, 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

 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 狡辩是借、 要, 但谎言不戳自穿, 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 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

 揭开伪装, 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 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 喝、 抽。

 主体方面, 依据《刑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 抢劫、 贩卖毒品、 放火、 爆炸、 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 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且实施抢劫次数多, 情节恶劣, 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 263 条规定, 犯本罪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节的, 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或者死刑。

 A、 入户抢劫; B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C、 抢劫银行; D 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 E、 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 F、 冒充军警抢劫; G、 持抢抢劫; H、 抢劫军用物资、 抢险、 救灾、 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

 两学生年幼无知, 受欺骗引狼入室

  邱* 、 武* * 盗窃案。

 邱* , 22 岁, * * * 人, 个体户。

 武* * , 17 岁, * * 城关区人, * * 一中学生。

 贺* , 14 岁, * * 一中学生。

 刘* * , 14 岁, * * 一中学生。

 200* 年* 月 11 日下学后, 在邱* 授意下, 武* * 对贺* 说:

 * * 好玩, 你从家里偷些钱, 我带你们到* * 玩。

 6 月 14 日下午 3 时, 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 把邱* 从* * 叫来* * , 6 月 15 日上午, 武* * 、 贺* 入室、 刘* * 放哨, 偷了 23500 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 刘* * 分得 2000 元, 其余由武* * 拿着, 四个人上* * , 回来后, 只剩3000 元, 其余均在* * 挥霍。

 案发后, 邱* 、 武* * 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 盗窃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 集体和个人的财物, 既包括有形财物, 也包括电力、 煤气、 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

 在客观方面, 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秘密窃取, 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 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 暗中窃取其财物。

 2、 盗窃罪的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 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盗窃金融机构, 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

 盗窃珍贵文物, 情节严重的。

 这件案子的主要教训是:

 贺* 年幼无知, 听信欺骗, 引狼入室, 造成严重后果。

 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 思维方式极不稳定, 判断事情的能力差, 遇到事情, 一定要仔细思量, 权衡利弊, 切不可头脑发热, 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案例三 在校生酒后伤人 受害者亦属活该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 16 岁, **职中二年级学生。

 200*年 3 月 22 日晚 10 时酒后出宿舍门时, 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撞了一下, 孙到宿舍, 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 让艾给处理一下, 艾答应后, 孙**就将张**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

 正说着, 候**到了跟前, 问:

 什么事? 艾**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 孙**说:

 没事。

 候**说:

 咋没事? 并问张**这件事怎么处理, 张**说:

 你想咋办就咋办。

 候**就在张**的右肩上捣了一拳, 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

 子, 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 用膝盖在肚子上顶, 在张**被候**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 张**从口袋里掏出跳刀, 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 在候的胸部捅一刀, 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候**在被推至床边时, 将张**撕到床上, 压在身下, 张**又在候的胸部边捅二刀。

 致候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 发现其左腋下、 左胸部、 右胸部、 左上腹均被刺伤。

 经法医鉴定:

 候**胸腹部被锐器刺伤, 致双侧开放性气胸、 肺破裂、 胸闷、 气短、 呼吸困难; 失血性休克。

 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 58 条、 第 87 条之规定, 已构成重伤。

 张**故意持械伤人, 致人重伤,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234 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 从轻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缓刑 1 年。

 对候**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民事赔偿责任张**负百分之五十, 候**负百分之四十, 学校负百分之十。

 本案涉及《刑法》 两个概念:

 1、 正当防卫。

 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 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

 在本案中,张**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 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 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 故意伤害罪。《刑法》 243 条规定: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

 犯本罪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和管制, 致 伤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 造成严重残疾的处 3 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平心而论, 这起案件应该给伤害别人的人和受别人伤害的人送上一副对联:

 上联:

 酒后撞人

 张**先不应该。

 下联:

 逞能耍二

  候**亦属活该。

 横批:

 法盲一对

  这两个在校生, 判了刑 , 赔了钱, 挨了疼, 应该有哪些教训?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

 假若, 张**遵守校规, 不的校内喝酒; 假如他撞人之后, 说声对不起;

 假如候**少一些哥们气, 少一些逞能好事、 少一些二杆子劲, 会是什么结果呢? 这件不该发生的事, 肯定是可以避免的。

 案例之四:

 触法网不思悔改

 再犯罪迷途难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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