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5篇

时间:2022-11-03 20:55:03 浏览量:

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5篇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浅析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研究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已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但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5篇,供大家参考。

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5篇

篇一: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研究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已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 但仍存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价值难以实现、 土地承包权流转有待规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混乱、 土地收益分配关系紊乱和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不健全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解决, 需要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实现。

  关键词: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改革

 土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资源。

 马克思说过: “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 。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一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其派生出来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土地权利形成的相关制度。30 多年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我国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推动农村稳步发展。以农地承包、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为标志,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 但也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一、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价值难以实现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指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自己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是我国社会主义土地所有权的一种重要形式。

 在我国农村, 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只知道集体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但没有所有权概念, 对集体

 土地所有权价值知之甚少。

 导致如下结果:

 一是土地权属不清, 纠纷较多。

 由于集体土地档案、 地籍图像资料不完善, 土地界限拐点位置无证可查, 导致部分土地界限长期存在争议。

 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

 我国《民法通则》 虽然规定了集体所有权, 但没有明确规定集体所有权的主体。

 该怎样认识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在立法上和法学理论上都存在着困惑。

 三是农民行权意识差, 在行使所有权时农民“集体” 很难成为实践层面上的所有者主体, 实际权利由乡镇政府、 村民委员会的村干部或者村民小组长代替所有权人行使, 这在土地发包、集体土地征收中, 体现尤其突出。

  (二)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混乱, 缺乏法律规制

 长期以来, 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自发流转在客观上对农村经济发展、 农民集体组织财富积累、 提高农民收入等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 这种流转在政策和法律上未得到明确认可, 在杂乱无序和隐蔽状态下进行, 引发了诸多问题, 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与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集体土地隐形交易活跃, 使耕地保护受到冲击。

 随意占用耕地并出让、转让、 出租、 转租用于非农建设, 或者低价出让、 转让农村集体土地等现象层出不穷。

 二是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发、 无序流转,导致政府难以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冲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 使土地市场秩序受到严重冲击。

 三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缺乏法律保障, 交易不安全。

 由于法律对集体建

 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 用途、 权益、 程序等缺乏明确规定, 难以依法进行土地登记, 对建设投资者不利, 还会波及到其他利害关系人, 使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

 四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关系混乱。

 由于缺乏法律监管与市场机制, 土地的市场价值及资产资源属性在流转中不能得以充分体现, 加之农村土地产权关系混乱, 使得本属于农民集体及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难以得到法律的切实保障。

  二、 继续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

 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 主要是通过确权颁证的方式予以确认, 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 则由《土地管理法》 、 《物权法》 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规体系, 推动解决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

  (一)

 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颁证工作, 明确农村土地产权主体

 通过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 可以明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关系, 固化土地权利, 加速农村集体土地流转, 有力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二)

 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权能,

 积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派生的一种用益物权。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即是赋予各类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处分” 权能。

  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是国家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行重大改

 革的一项根本措施。

 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坚持自 愿、 有偿、 公平原则, 在统一规划及所有权属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 依法进行流转。《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 出租、 互换、 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除法律明确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外, 我国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多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如成都市允许农户委托集体经济组织代为流转其承包经营权, 通过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等方式, 实现耕地的规模化经营。

 兰州市按照依法、 自 愿、 有偿原则, 允许农民以转包、 出租、 互换、 转让、 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

 逐步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而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发展趋势,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应包括出让、 出租、 转让、 转租和抵押。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 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集体土地所有者支付出让价款的行为。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 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 将集体建设用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 是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租, 是指承租人将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再次租赁的行为。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 是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转移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占有, 将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

 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对于实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同地同价” , 发挥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价值, 进而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均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四)

 合理分配农村土地收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及土地收益的分配应实行民主管理原则, 这样才能提高农民的积极性, 密切农民与土地的关系, 使其自觉维护集体的土地, 并能有效利用和管理土地, 从而实现自己的土地权利。

 对于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 应支付给享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产生的收益应全部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三、 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需要许多配套措施保障实现。

 第一, 扎实推进新型农村治理机制建设。

 如四川省多地农村形成了以村民议事会为决策机构, 村委会为公共事业服务单位,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的新格局。

 第二, 创立耕地保护机制。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及管理 , 实行耕地分级保护, 通过设立耕地保护基金, 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第三, 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如成立综合性的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 将产权的流转整合到一个交易平台办理。

 第四, 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步伐, 为促进农村土地资本化创造条件。

 第五, 创新农村

 土地产权交易担保机制, 以降低农村土地产权流转风险。

 第六, 完善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 法规立法工作, 为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进一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法制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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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剑阁主编. 中国新农村建设调查[M] . 上海远东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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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尚宽. 物权法论[M]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夏勇. 法治源流[M]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篇二: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本文以改制为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的社区(村级) 集体经济组织为对象, 以股份合作制为重点, 着重论述现阶段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性, 对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的基本情况做出分析和判断, 评价改革成效, 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提出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有关政策建议。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变革是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新形势下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形式提出的新要求, 具有客观必然性。

  (一) 产权制度变革是解决农村工业化、 城镇化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面临新问题的现实选择。

 在城市化、 工业化发展的强劲推动下, 近年来城郊结合部农村和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社区集体资产和人员都出现较大变动。

 特别是由于社区原成员转居、 转业者增多, 以及新移民不断补充进入, 农村社区成员构成日趋复杂,户籍不再是社区成员身份的唯一尺度, 随之而来的是土地补偿费、 集体不动产收益在组织成员中分配出现矛盾和利益冲突. 如何有效配置集体资产, 解决转居、 转业人员和“外嫁女” 的利益

 实现, 以及因利益而出现的逆城市化问题, 提高对“城中村” 社区成员、 转居、 转业人员的社会保障, 无疑成为现阶段集体经济发展与改革面临的新问题。

 由于此类问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传统的产权制度安排紧密相关, 同时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能够为由资源稀缺所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因此, 实践中产权制度变革成为社区成员的自觉行动, 成为解决利益冲突问题的关键和必由之路。

  (二) 产权变革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

 产权经济学认为, 产权是构成市场体制的基础。

 产权之于市场经济, 其意义在于为市场构建了具有排他性和流动性产权的、有效率的市场主体, 没有这样的市场主体, 市场经济就不能真正确立。

 对于目前数量多达 70 多万个、 拥有 15000 亿资产, 已经构成农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集体经济组织而言, 如果他们不能成为有效率的市场主体, 不仅集体经济组织难以生存和发展, 有效的农村市场结构也不会真正形成。

 从这个意义上讲,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改革, 是构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是培育市场主体的基础和前提。

  (三) 完善双层经营体制需要创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现阶段完善双层经营体制重在“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

 增强服务功能” 。

 目前, 农村中普遍出现的要求强

 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倾向, 以及发达地区农村和城郊农村出现的要求享有集体资产收益权的现象, 是农民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 追求财产主体地位愿望的具体体现。

 因此, 从产权变革的层面, 解决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农村日益复杂的财产关系问题, 是现阶段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增强集体经济服务功能的主要内容, 也是经营方式转变引发的符合规律的内在演进。

  (四) 产权制度变革是保障集体资产安全,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需要。

 随着农村工业化、 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近年来发达地区和城镇周边农村集体土地不断被征收或征用, 与此同时, 许多“无地村” 或“少地村” 的乡 村行政体制作了相应调整, 撤乡 并村非常普遍, 城乡 结合部的许多村实行“村改居” 。

 在这﹁过程中, 原有的村组集体资产被大量平调或流失, 严重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 同时也暴露出集体经济传统产权制度产权虚置的严重弊端。

 因此, 迫切需要从产权制度改革上, 根除原有社区集体经济产权模糊、 人格化的出资者主体缺失、 决策独断、监督不善、 分配随意等种种制度性缺陷, 以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利益。

  二、 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分析

 现阶段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以村、 组为对象,在制度安排上多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 与早期实行的股份合作

 制在内容、 基本做法和组织特点等方面不尽相同。

  (一) 从内容和做法上看, 主要通过调整早期股份合作制的某些制度安排, 进一步明晰和界定集体产权。

  一是资产量化范围扩大, 由经营性资产扩展到土地等资源性资产。

 近期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在资产范围上突破了原来只是对集体经营性资产净值按一定标准, 折股量化的框子, 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化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做法, 进一步强化了农民以土地为纽带对集体资产的剩余索取权, 使土地对农民的资产价值不仅仅限于承包经营的收益。

 一般将土地股份合作与其他资产股份合作捆在一起进行, 有的地方单独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

  二是股权设置以个人股为主导, 集体股弱化, 现金募集股根据需要设置。

 广东取消了 集体股, 其他地方集体股的比例在减少, 一般集体股占总股本的 20—30。

 个人股, 一般分为人头股(基本股) 、 农龄股两部分; 各地对个人股还有类型上的区分, 如普通股和优先股等。

 募集股, 一般是改制后入社的新社员以现金投入的新增加的增量股金, 以此增加了社区集体的开放性。

  三是实行固化股权配置, 稳定分配关系。

 目前多数地方采取了固化股权的办法, 即福利配股实行“生不增, 死不减; 迁入不增,迁出不减” , 并对股权的流转做出较先前宽松的规定:

 一般允许个人股、 募集股股权经过一定程序可以转让、 继承和赠与他人,

 但不得抽回。

  (二) 从制度特征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以股份合作制为主, 其制度设计仍然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的特点。在股权设置上, 以社员个人股为主导, 体现了劳动者联合的根本属性。

 在股权界定上, 兼顾各类社区成员的利益, 且股东资格不向社会开放, 体现了合作经济非资本联合的特征。

 在利益分配上,社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费用仍由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负担, 体现了“民有、 民营、 民受益” 的合作原则。

 在股权处置上, 由封闭性向开放性转化, 但并未真正走向股份制“所有权委托” 和“经营权委托” 的双层委托。

 土地股份合作制, 则一般表现出“均分、 均利、 均受益” 的特点。

  (三) 从转制后的组织形式看, 其定位不同, 既有股份合作制企业, 也有股份制公司, 以及股份合作社。

 广州市对于“城中村” 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既有定位在建立股份制企业; 深圳市对于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定位是建立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地区普遍保留独立于工商法人、 行政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之外的合作经济组织。

 此外, 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也开始采用出售、 上交、 租赁、 兼并、 解体、 破产等资产重组的多种形式, 昭示出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目标和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四) 从转制后组织功能看, 转制后的各类企业组织在具有企业性质的同时, 还负担着社区服务与社会管理等公共职责。

 多数地方通过在企业分配前预先提取公积金, 公益金的形式来保证行使这一功能, 有些地方还在产权制度改革时, 通过从村级净资产中剥离出一定比例, 建立农村社会风险保障基金的形式, 扶助弱势群体, 如北京、 江苏。

 广东南海区部分村(组) 则实行了 养老补助制度, 补助金额每人每月 50—150 元不等。

  (五) 产权制度改革由城郊地区、 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兴起,并有向内陆城郊或经济欠发达城郊地区扩展的趋势。

 在经济梯度发展规律的作用下, 现阶段工业化、 城镇化逐步由大城市周边农村向内陆, 经济欠发达地区城乡 结合部农村推进, 特别是农村土地的非农化转移在内陆城郊或经济欠发达城郊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 为各地开展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外在条件。

  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和改革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 改革成效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不是孤立的, 具有全局性和重要性, 这项改革对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推动多种经济成份的形成, 发展社会生产力意义重大, 为今后农村改革与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

  1、 突破传统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束缚, 社员拥有了明晰完整的集体资产产权, 增强了 集体经济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通过将集体资产存量折股量化到人, 使集体经济产权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 社员变成股东, 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权有了保证。

  2、 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 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

 现阶段产权制度改革注重完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机构, 在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内部, 确立了“三会” 管理模式, 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了政社分设、 社企分设, 创新了集体资产经营机制、 管理机制和分配机制, 提高了集体资产管理效率。

  3、 从制度上最大限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 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

 通过科学量化、 重新配置、 合理界定集体资产产权, 有效地解决了长期积累的种种社区成员利益矛盾问题。

 同时, 社员对集体资产占有权、 收益权和处置权以股份的形式得到实现, 增加了社员来自集体资产的收入份额。

  4、 建立和完善农户承包经营土地合理流转机制, 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在家庭承包经营不变和依法、 自愿、 有偿的原则下, 农户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 土地连片集中, 集体统一规划和利用, 或在内部流转到种养专业户, 或向外部参股到农业园区, 既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经济结构的

 调整, 还有力地提高了集体对外谈判地位。

  5、 以民主、 法治的方法推动产权制度改革, 改善和加强了基层民主化和法制建设, 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从近期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中, 我们看到各地从主要矛盾人手; 通过民主化、 法治化的工作方式, 较好地解决了社区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 有效地化解了以往农村股份合作社存在的股权纠纷和分配不公问题, 有利于维护农村大局的稳定。

  (二) 主要问题

 各地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也遇到一些不可回避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需要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

  1、 关于转制后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和登记, 以及转制后组织定位问题。

 我国合作社企业由于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界定的四类法人不符, 而一直不具备法人地位。

 为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过去一些地方由工商部门将其注册登记为股份合作企业, 使其合法化的变通做法, 目前因受 20xx 年 7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实施的限制, 已不再可行,北京、 广州等地已经停止了 对股份合作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

 这种困境客观上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出现定位混乱, 不得已地将转制后的组织定位为股份制企业, 按《公司法》 注册登记和纳税, 同时仍支付社区公共开支, 致使转制后

 企业权利和义务的严重不对称。

  2、 关于资产界定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在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 村、 组集体资产法律手续不齐备的合法性问题、 原始股处置问题, 以及村、 组合并的资产平衡等历史遗留问题暴露出来,严重阻碍了进一步深化股份合作制改革, 亟待解决。

  3、 关于集体土地资产的处置问题。

 目前, 一些地方在“城中村” 改造中。

 为降低城镇化、 工业化的成本, 地方政府借改变农民身份和集体经济组织性质的方式改变土地所有权属性, 将原农村集体土地无偿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这种做法引起较大争议。

  4、 关于改革指导和监管问题。

 一是以产权界定、 股权设置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方案形成不民主、 不公开, 导致村民上访和内部纠纷不止。

 二是来自外部的种种干预, 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三是产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不到位, 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集体组织和农民的利益, 有的地方甚至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 在于还权于民, 在于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 在于形成有效率的市场经济主体, 这项改革成效显著, 应积极推动。

  (一) 基本思路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 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 增强服务功能” 的要求, 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 以农村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 以股权配置、 股权界定、 股权流动为突破口, 构建“归属明确, 权责明确,保护严格, 流转顺畅” 的现代产权制度, 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机制, 促进农民增收, 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实施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重在把握四条原则:

 一是农民自愿, 政策引导; 二是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 三是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四是把握条件, 规范运作。

  在微观操作环节, 要注重处理好三类重要关系:

  1、 协调好社区公共利益与社区成员个人利益关系。

 改制后的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 并不是单纯的企业, 兼具获取经济效益和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双重职能, 即具有经济的和社会的二重属性。

 因此, 能否协调好社区公共利益与社区成员的个人利益关系很重要。

 股份合作制在股权设置, 股权界定、 利益分配等具体制度安排上具有弹性, 需要在操作和实施中把握好尺度, 方能协调好社区公共利益与社区成员的个人利益关系。

 比如, 对是否设置集体股可通过民主决策, 按多数原则确定; 不设集体股的,在分配中要在按一定比例优先提取公积金、 公益金后, 按股分红。

 鼓励...

篇三: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21.1三农论坛 SANNONG LUNTAN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王柏衡(西安财经大学,陕西 西安 710000)摘 要 :为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中共中央、国务院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现阶段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出了有效的顶层设计。但是,由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受到历史、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中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地位问题、农业要素产权流转的问题、集体资产产权归属的问题以及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等等。本文就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从实际出发提出可供借鉴的对策建议。关键词 :农村 ;集体产权 ;农村经济为了加快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全面改革,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需要尽快将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进行有效解决,进而实现农村社员经济收入的增加,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益的保障,全面建设小康型农村。对此就需要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准确地找出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才有助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 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我国当前所推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从实际出发,进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首先,对于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在充分尊重承包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其次,对于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探索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第三,对于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集体统一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鼓励在试点中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股份合作的不同形式和途径。当前,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现已成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中,农村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农村情况千差万别,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要搞好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布局试点。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吞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改革任务,这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需要试点先行。当前的重点就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日益突出的问题,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要坚持重点突出和风险可控,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 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分析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中村、城郊农村、偏远农村等地理位置不同的区域,其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甚大,因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问题存在不一,需要有针对性的分析和解决。当前各地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土地经营权流转不顺畅在我国当前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要分属不同的经营实体。为了促进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城乡各地成立了相关的土地流转中心,是为了对流转的土地进行审查和备案,但土地流转中心发布的土地流转供需信息不足,导致农民在参与土地流转经营时,对土地流转信息的掌握受到了限制,导致土地在市场中流转时信息不对称,影响了农民的正当权益。另外,由于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资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基层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当然,产权流转困境主要表现在产权流转的封闭性和产权流转机制不畅导致农业要素市场化程度不够,进而影响了农村的“三权分置”改革。2.2 深化农村改革认识不足从实际情况来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各村的经济情况差异较大。其中,城中村、城郊村的农业集体资产相对较多,村民对改革期望度较高,而在一些偏远的或者说远离城镇的集体经济薄弱的农村,改革对群众吸引力不大。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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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021.1  三农论坛 SANNONG LUNTAN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相当部分群众的积极性没有预期的高,认为改与不改没什么区别。一部分干部和群众还认为,村级的经营收入,原本由村级负责人说了算,现在改革后,村委、村支部弱化了其权力,存在一定消极心理。2.3 农村群众未参与民主管理由于乡镇基层相关制度不完善,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尚未确定领导人的选举、任命、罢免程序,其领导人不是由农民群众民主选举的,而是由乡镇党委、政府任命。因此,乡镇级的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资产处置、利润分配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同样由乡镇党委、政府决定,农民群众未真正参与民主管理,缺少必要的民主监督,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2.4 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较难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首先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组织成员的身份地位问题,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法律地位不确定、集体组织职能定位不清晰等问题。其次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困境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模式单一、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税收优惠少和收益分配过度分红等,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5 农村经费支持力度不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设计的工作面广,事务繁杂,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特别是在基层村级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一部分人集中一段时间全面开展工作,有时候需要晚上到农户家中调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签订确认书。然而,有的村经济条件差,没有资金安排人员专项用于清产核资核实、人员确认和入户确认,导致工作不细致、不扎实。2.6 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在清产核资当中,因历史原因,相当一部分农村存在大包干时遗留下的银行债务处理问题在清产核资中很难解决。同时,因扶贫已在民政部销号的行政村,在此次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面临着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等诸多问题。比如,行政村撤销后,成员户口已迁入其他行政村,但资产还保留在原村,成员界定有一定难度。3 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完善权能,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就当前而言,主要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3.1 做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清产核资工作在进行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时,相关单位要准确掌握土地确权工作的整体要求,尤其是土地产权登记与颁证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及时有效完成相关工作的内容,在规定多数时间内将土地确权证书颁发给农民,真正多数实现土地确权。在土地确权登记颁发证件的过程中,要重点解决农民承包土地面积不准确,和土地边界划分不清晰问题,避免造成农民利益损失。在进行土地确权颁证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工作原则,切实的维护好每一位农村基层的民众的合法利益。同时,在进行土地确权时,要充分的尊重农村基层群众的意愿,坚持稳定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土地分配的合理性。另外,在不同的农村地区,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避免因忽视个性问题造成不必要的影响,为了避免个性问题的影响,需要相关土地确权部门做好准备工作,了解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与当地基层群众的联系,相信群众,从群众中获得信息,依靠群众,通过群众的支持和帮助,妥善的处理好农村地区的土地产权归属问题,维护好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民综合利益增长,进而推动农村全面深化改革。3.2 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党和政府应当出台有关政策,继续加大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全方位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资产进行有效监管。出台实施意见,妥善处理好分配与积累,分配与发展的关系,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由过去的福利分配为主,逐步向按股份分红为主的分配方式转变;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完善制度,为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提供保障。3.3 加强基层农村经济队伍建设当前,我国各地基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的经管站负责村级土地承包、财务、三资监管、农民负担、信访及其他农村改革工作。工作任务具体而繁琐,事务多而责任大,在乡镇和街办层面,个别乡镇和街办只把经管站作为会计记账单位,负责村级财务收支审计,没有认识到经管站的作用和职责,在人员配备上严重不足等等。建议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管队伍建设的政策,从上而下,建立一支懂业务,知政策,能干事会干事的队伍,配齐配强经管队伍,促进村级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从而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3.4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众所周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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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2021.1三农论坛 SANNONG LUNTAN非常繁杂,量大面宽,人手少,任务重,且有时效要求,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尤其是区县一级的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做到经费充足,真正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完成。3.5 科学管理农村资源资产和资金在对农村集体产权进行管理时,要做好对农村集体资金、资源和资产的管理工作,这项工作涉及到了产权归属问题,对农村经济利益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具体的产权管理环节,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首先,对于农村中属于可经营性的资产,必须要明确财产的归属权,避免在经营中或经营后出现利益分配不均,造成纠纷,使部分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失。为了防止这一问题的出现,可以将经营性资产进行股权化,然后将股权拆分,分配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中,并积极进行农民股权合作探索,促进股权实际利益增长,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使用权,即占有权、收益权、抵押权、继承权、担保权和有偿退出权。其次,对于农村级的财务需要进行细化和完善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在进行管理时要重视管理的透明度,确保账务明确、具体,杜绝损失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群众利益的增长,为建造和谐发展的新型农村奠定基础。最后,要重视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人的作用,人是进行制度改革的核心力量,因此在进行农村资产管理时,要建立健全农村的干部监督机制和管理机制,为农村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同时,要重视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的任职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这样有助于加强对农村资产的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建设。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3.6 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当时由于政策的不明确遗留了很多历史问题,对现在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比如银行债务问题等。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台政策予以支持化解。同时针对脱贫攻坚方面的销号村问题,也建议由相关政府部门针对扶贫销号村出台具体的政策,明确具体措施。在当前开展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一定要重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及经营权的配置问题。土地是农民经营、农业发展、农村致富的基础,完成土地确权、清产核资工作有助于推进农村其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除此之外,还需要重视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和农村资源、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建设和加快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提供力量。在现阶段,如果可以有效实现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将会对农村进行全面改革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在农村实际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依旧存在很多问题急需尽快解决。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发挥好市场和政府的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农村集体产权发展道路。综上所述,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首先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既要发挥集体的优越性,又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探索发展壮大股份合作经济的途径。其次要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守住防止集体资产被侵蚀和农民利益受损害的底线,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第三要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参考文献:[1] 黄顺先. 淺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J]. 中国集体经济,2017(31):17-19.[2] 张红宇.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问题[J]. 农村经营管理,2015(8):18-21.[3] 杨一介.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J]. 中国农村观察,2015(5):5-8.[4] 戴威,陈小君. 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实现——基于法律的角度[J]. 人民论坛,2012(2):35-38.[5] 黄征学. 全面深化...

篇四: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汇报6 篇范文,供大家参考选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汇报篇 1

 19122021 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情况汇报经验做法成效亮点去年,x 市 x 村 395 名村民每人从村集体领取了 1 万余元分红,比往年提高了 30 多倍。这一切都归功于该村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民成为股东,多了一份财产性收入。

 据悉,x 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村集体拿到了村建公寓 3 年的租金 855 万元,一次性向村民发放了 400 万元红包。

 2021 年,x 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目前已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完成成员资格界定、资产量化 5218 个村(组),完成选举建立“三会”5216 个村(组),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 5215 个村(组),占比均为 99.7%,在非整市推进市中排名全省第一,今年 9 月底前将基本完成这项改革。

 一、摸清家底,共分同享本村有多少亩地?使用情况怎样?收益有多少?……这对很多村民来说是笔“糊涂账”,村民更不可能从中受益。而厘清这些,也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了清查核定各村集体资产,厘清资产归属、权属关系以便有效利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后,x 村成立了 5 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另外,8个生产小组分别由相关村民推选出 4 人参与清产核资。他们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等规定步骤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最终,该村确定集

 体资产增加 640 万元。由于程序公正,过程透明,对这一核资结果,全村没有一个人有异议。

 摸清村集体家底,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2013 年初,x 以试点形式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 个专项小组,各小组明确职责。另外,印发相关指导文件,全面核查村集体森林等资源性资产、村办企业等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

 截至今年 4 月底,全市应实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 5233 个村(组),均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通过对全市 5233 个村(组)开展清查,共有农用土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集体土地 1771.82 万亩;

 清查核实资产总额 171.33 亿元,比原来账面数额增加 48.76%,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 35.7 亿元,增加 78.23%;

 非经营性资产 135.63 亿元,增加 42.56%。

 二、确权到人,长久不变 2021 年底,x 社区全面完成人口清查和清产核资,并通过“基本股 劳动股 计生股”等方式,为 2485 名村民配置股份。x 拿到股权证后满脸笑容,“股份还能传给儿孙,不管人到了哪儿,按股分红永不变!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静态管理。”x 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为了确保公平、公正,x 采取“一统、二分、三确认”模式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中,“一统”是对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有密切关系的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进行全面统计;

 “二分”就是对户籍人口、非户籍人口按照户籍、生产生活关系、人员身份等予以详细分类;

 “三确认”就是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按照“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原则确认成员。

 “资金变股金,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坚持身份确认与股权量化、建章立制与设置机构、建立集体经济组织与壮大集体经济 3 个同步推进,全市相关村(组)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

 村民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其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登记赋码,“三农”受益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但由于不能注册登记、没有法人资格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发展。如何壮大村集体经济,将“蛋糕”做得更大,让村民收入更多,是此次改革的最终目标。

 x 村拿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有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成为法人,对外出租集体机器、厂房,年增收 50 余万元;

 x 村,去年 7 月获得了资质,10 月就将村里大部分土地流转给一家公司发展种植养殖,一亩地给村民 800 元地租,村民在公司打工一个月还能挣 3000 元;

 x 合作社利用闲置资金,收购了 1 栋商务楼,资金变资产,年增收 500 多万元。

 x 市把分类推进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的重要抓手,总结出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配置、制订章程、设置机构、完善制度、登记赋码等“十步工作法”,编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汇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知识 120

 问》《农村干部培训教材》4.3 万册,举办相关培训班 425 期,并对各县(市、区)的改革工作建立定期报告、专项督查制度。

 该市将组织开展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十县百村”试点,探索开展承包地托管、宅基地盘活、机动地规模流转等。同时,围绕资源开发利用、统一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异地置业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汇报篇 2

 一、进展情况

 X、农村“三变”改革逐步推开,效益渐显。

 我市于 X 年下半年开始实施“三变”改革试点,全市选择 X 个村开展试点。X年,市委、市政府对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作了提标扩面,支持 X 县申报省级整县推进试点县,其他县区各选择 X-X 个村开展试点。

 今年按照《农业农村改革工作要点》要求,每县区新增 X 个以上试点村,共新增试点村 X 个。目前全市共 X

 个村开展“三变”改革,清产核资、成员界定、优选主体工作基本完成。

 X 县作为整县推进试点县,全县 X 个村,开展“三变”改革的村达 X 个村,X村于 X 月底开展分红 X.X 万元。X 月底,XX 个村全部分红,其他 X 个乡镇每乡镇分红 X 个村。全县 X 个村分红 X 万元,人均 X 元,取得阶段性成效。X 县 X 村成员界定 X 户,X 人,分红 X.X 万元。

 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强力推进,进展顺利。

 今年以来,我市始终将清产核资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市领导 X 次参加专题调度会,X 次将清产核资列入市政府月重点工作。

 市农委组织 X 次专题督查,指导部分乡镇农经力量薄弱的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会计公司协助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会计公司从帐到物,村、组干部从物到帐,两头结合。

 目前,准备阶段工作全部完成,市、县(区)均成立了领导组、办公室,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落实了经费 X 万元,培训 X 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辅导资料 X 万份。

 实施阶段工作全面展开,全市清查登记工作基本完成,村级资产核实完成 X%,组级资产核实完成 X.X%,村级公示确认 X%,组级公示确认完成 X%。X 县按照农业部年初部署,清产核资表格已经调换完成。

 X、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分类实施,基本完成。

 X 县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农村综合产权服务中心,为隶属县金融办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 X人。

 X 县于 X 年 X 月 X 日联合组建省农交所 X 分所,按照“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培训机制、统一交易鉴证”的管理模式,为各类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提供场所设施、发布交易信息、组织交易,构建了覆盖全县、功能齐全、规范有序、高效便捷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截止目前,上线项目 X 个,成功交易 X 个,交易额 X 万元。X 县于 X 年依托 X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成 X 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平台,选定 X 镇先行

 开展农村产权交易试点工作,已完成网上交易完成交易 X 例,交易面积 XX 亩,计划今年底实现全县覆盖。

 X 区也都依托公共资源管理窗口、“三资”管理中心及其他服务窗口建立了产权交易平台。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X、进一步延伸农村“三变”改革推进深度。

 大力培育承接主体,加强财政、用地、金融等支持,鼓励引导多方位、多领域、多渠道入股承接主体,避免只是财政资金、农民田地简单的入股形式。努力促使改革试点实现分红,增强农民获得感,提高他们参与改革积极性。

 X、进一步加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力度。

 X 月份召开一次现场观摩推进会,X 月份开展一次专题督查。加大工作指导,按照农业部最新表格要求,分级指导,乡镇干部更要逐村指导,对清产核资表格填写统一口径,避免给后期汇总带来麻烦。

 X、进一步扩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范围。

 支持其他县区参照 X 县做法,挂靠合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布本县区农村产权流转信息,增加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范围,形成综合型的产权交易市场,提升交易价值。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汇报篇 3

 19122021 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情况汇报经验做法成效亮点去年,x 市 x 村 395 名村民每人从村集体领取了 1 万余元分红,比往年提高了 30 多倍。

 这一切都归功于该村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民成为股东,多了一份财产性收入。

 据悉,x 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村集体拿到了村建公寓 3 年的租金 855 万元,一次性向村民发放了 400 万元红包。

 2021 年,x 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目前已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完成成员资格界定、资产量化 5218 个村(组),完成选举建立“三会”5216 个村(组),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 5215 个村(组),占比均为 99.7%,在非整市推进市中排名全省第一,今年 9 月底前将基本完成这项改革。

 一、摸清家底,共分同享本村有多少亩地?使用情况怎样?收益有多少?……这对很多村民来说是笔“糊涂账”,村民更不可能从中受益。而厘清这些,也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了清查核定各村集体资产,厘清资产归属、权属关系以便有效利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后,x 村成立了 5 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另外,8个生产小组分别由相关村民推选出 4 人参与清产核资。他们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等规定步骤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最终,该村确定集体资产增加 640 万元。由于程序公正,过程透明,对这一核资结果,全村没有一个人有异议。

 摸清村集体家底,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2013 年初,x 以试点形式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 个专项小组,各小组明确职责。另外,印发相关指导文件,全面核查村集体森林等资源性资产、村办企业等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

 截至今年 4 月底,全市应实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 5233 个村(组),均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通过对全市 5233 个村(组)开展清查,共有农用土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集体土地 1771.82 万亩;

 清查核实资产总额 171.33 亿元,比原来账面数额增加 48.76%,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 35.7 亿元,增加 78.23%;

 非经营性资产 135.63 亿元,增加 42.56%。

 二、确权到人,长久不变 2021 年底,x 社区全面完成人口清查和清产核资,并通过“基本股 劳动股 计生股”等方式,为 2485 名村民配置股份。x 拿到股权证后满脸笑容,“股份还能传给儿孙,不管人到了哪儿,按股分红永不变!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静态管理。”x 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为了确保公平、公正,x 采取“一统、二分、三确认”模式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中,“一统”是对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有密切关系的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进行全面统计;

 “二分”就是对户籍人口、非户籍人口按照户籍、生产生活关系、人员身份等予以详细分类;

 “三确认”就是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按照“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原则确认成员。

 “资金变股金,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坚持身份确认与股权量化、建章立制与设置机构、建立集体经济组织与壮大集体经济 3 个同步推进,全市相关村(组)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

 村民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其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登记赋码,“三农”受益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但由于不能注册登记、没有法人资格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发展。如何壮大村集体经济,将“蛋糕”做得更大,让村民收入更多,是此次改革的最终目标。

 x 村拿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有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成为法人,对外出租集体机器、厂房,年增收 50 余万元;

 x 村,去年 7 月获得了资质,10 月就将村里大部分土地流转给一家公司发展种植养殖,一亩地给村民 800 元地租,村民在公司打工一个月还能挣 3000 元;

 x 合作社利用闲置资金,收购了 1 栋商务楼,资金变资产,年增收 500 多万元。

 x 市把分类推进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的重要抓手,总结出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配置、制订章程、设置机构、完善制度、登记赋码等“十步工作法”,编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汇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知识 120问》《农村干部培训教材》4.3 万册,举办...

篇五: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根据市政协安排部署,围绕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课题,X 月中下旬,市政协副主席 X 带领调研组深入我市 X 个县市区 X 个行政村,通过现场查看、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调研。经调研组认真讨论研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情况 2017 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产权制度为目标,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为集体经济发展方向,以镇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为重点,不断探索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破解村集体经济薄弱难题,经过三年多的改革,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呈现出新的活力,农村集体产权要素被有效激活,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农民财产性收入显著增长。截止2019 年年底,我市改革提速、扩面,清产核资全面完成,实现所有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三级全覆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在集体经济发展中,涌现出 X 乡村旅游、X 企联建、X 工业反哺农业、X 土地股份合作、X 园区产业带动、X 休闲旅游等发展模式,

 为全省乃至全国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学习借鉴经验,得到中央和省上的充分肯定。

 二、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背景了解不到位、政策把握不准。2016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7 年 12 月,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9 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资工作的通知》,X 省、X 市也先后出台多个文件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改革的主体是农民,推进改革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参与,特别是基层乡镇、村委、农民。但是目前研究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仍较为普遍。一些基层干部和农民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把握不准,年轻干部对中央倡导的新集体经济发展缺少深刻认识,导致改革执行力不强,一些年龄较大的干部还把集体经济与人民公社划上等号。2020 年 5 月,调研组向全市 X 个县市区 X 个行政村发放、回收调研问卷 X 份,问卷内容包括农村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本村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发展、本村集体清产核资和农户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知晓率,群众参与本村集体产权过程的民主程序,群众对本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成员身份确认和股权配置、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经营效果、个人收入的满意度等情况。问卷结果显示,全市农民群众中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占 X%,了解本村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

 发展的情况的占 X%,不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占 X%,不了解本村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的占 X%。其中北部六县市区农民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的知晓率高于南部六县,如绥德县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只有 X%,了解本村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的只有 X%;X 县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只有X%,了解本村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的只有 X%。从目前改革效果来看,X 比较突出,X 较好,相对而言,南部六县效果不明显。

 (二)基层农经工作队伍薄弱,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不彻底、监管不到位。目前,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是村党支部书记“一肩挑”,激励机制不健全,干事创业激情明显不足。全市专业农经工作队伍战斗力不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村约占 X%,剩余 X%的村由农经管理人员负责,但目前我市仅有农经干部 X 人,平均每名农经干部大约需监管 X 个行政村,工作体量大,且容易造成监管漏洞导致腐败问题。根据清产核资结果来看,我市 X 个镇村组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核实资产总额 X 亿元,平均每村拥有资产X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 X万亩,界定成员 X万人,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子有 X 个。虽然基本摸清了家底,但是也有部分基层干部对清产核资操作步骤和程序把握不够准确, 执行能力亦有欠缺,导致部分群众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认识了解不够。通过调研统计情况来看,有 X%的受访群众了解本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相关情况,X%的比较了解,X%的不了解。

 (三)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难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我市处于XX 交界处,地貌分为 XX 三大类。北部是 XX 区,面积约 XX 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 XX%;南部是 XXX,面积约 XX 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XX%;XX 主要分布在西南部 XXX,面积约 XX 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XX%。我市土地贫瘠、水资源严重不足、区域性和季节性缺水明显。旱地多、水地少,旱地占全市常用耕地面积的 XX%;土壤有机质含量为 XXg/kg,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 XX;水资源不足,每公顷综合水量XX 万立方米,是全省的 XX%,全国的 XX%。加之我市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加工业滞后、科技服务专业化程度低,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经营主体单一等问题突出。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农业产业布局,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困难较大。

 (四)农村资源要素未激活,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力不强。我市部分村集体党组织整体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科技队伍、经营管理队伍力量明显薄弱,新兴行业协会带动力不强,加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新型经营主体难以进入农业产业大市场,面对分散的承包地进行股份制改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基层干部群众信心不足,土地资源潜力挖掘不够。这次调研走访的 XX 个村中,有 XX 个村有产业,建立了 XX 个股份经济合作社、XX 个经济合作社,实现盈利的有 32 个村,而有分红的只有 XX 个村。从清产核资结果看,我市农村集体有XX 万亩土地资源,占国土面积 XX%,其中农用地 XX 万亩、建设用地XX 万亩、未利用地 XX 万亩,其中只有 XX 万亩农户承包地进行了确权登记颁证。

 (五)地方政府配套政策衔接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市上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文件,大到指导性意见,小到具体实施办法,涉及方方面面,但实际操作中,不能完全有效落实落地,致使产业发展受到限制。当前,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产权保护、股权权能、产权流转、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资产评估等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等“权能”缺失。另外,虽然《民法通则》已经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但是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法律对其法人属性、功能作用、业务范围、运行机制等作出规定,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迫切需要通过专门立法予以明确。同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土地、项目规划、产业布局、人才队伍等方面政策也比较少,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税赋较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推进改革的积极性。

 (六)品牌建设意识不强,农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做到优质优价。近年来,我市地理标志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数量不断增加,但存在重注册、轻使用的现象。从政府到企业在商标申报成功之后,对品牌的后续使用、管理、宣传等重视不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大部分从事农产品产销的企业经济实力弱、生产规模小,产品知名度不高,对品牌建设重视不够。其中覆盖范围广、涉及农民多的红枣、X、杂粮、养殖等产业,大部分处于低端生产、分散经营的阶段,互不联系、各行其道,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品牌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对策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干部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

 要性的认识。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6 年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就是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保护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调动广大农民积极主动参与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中央“总体部署、重点推进、先行试点、全面展开”的实施路径,2019 年,X 省被列为国家整省试点省份,我市经过几年探索、试点,现在已经到了全面推进阶段。因此,必须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提高思想认识,实现“四个转变”,即由小农业向大农业转变、由单一产业向全产业链转变、由小品牌向大品牌转变、由做产品向做市场转变,让他们支持并主动融入改革,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X 既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也有丰富的土地资源,耕地面积广,有 X“第二粮仓”之美誉。要用抓工业的理念抓农业产业、用抓工业的力度抓农业产业、用抓工业的投入抓农业产业、用抓工业的管理抓农业管理,建立“三个一”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机制,实现工业富市、农业富民的双赢局面。从 2021 年起把农业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一号工

 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细化研究,引导更多资源和要素向农村聚集。同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县乡村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和市县部门帮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定期开展工作调度,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

 (三)科学实施规划,优化农业产业区域布局。以园区化承载。结合“十四五”规划,精准研判,高标准规划一批农业产业园,按照我市不同地域和气候特点,风沙草滩区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抓手,重点发展 XX 为主,XX 为辅的畜牧业;黄土沟壑区以建设宽幅梯田为载体,发展以山地 XX 为主导的种植和深加工产业,辅之以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加工,建成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最终形成“南果北肉”的现代农业、现代养殖、现代加工的产业体系。以大项目引领。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项目,按照大网格规划、大林带建设的思路,推动我市农、林、牧、草等产业做大做强,注重发展小而全、杂而优的杂粮、杂豆、薯类种植和加工产业,兼顾解决林地矛盾、村矿矛盾等突出问题。打造田园综合体。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当地生态、文化等特色资源,以社区、现代农业为重点,农文旅结合,走“生态兴村、文化兴村、旅游兴村”等新型发展路子,打破乡界,让农民“离土不离乡”,全面助推我市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

 (四)加大监管力度,提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质量。各村镇可邀请专业人士对工作人员就清产核资的目标任务、清查对象、范围内容、工作步骤等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做到年度清查数据与农经统计年度数据衔接,保持数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每年开展的资产清查核资工作,做好查漏补缺,提高工作质量。清产核资结束后,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完善集体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五)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市县党委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进一步明确乡镇农经站职能,每个乡镇农经站至少保证 3 名以上专职或兼职业务人员,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大力充实清产核资的专业技术队伍。选好用好村集体带头人和集体经济的理事长,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鼓励科技工作者、新乡贤、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各类乡村精英人员返乡创业,构建乡村精英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机制。大力完善行业协会组织框架,在县一级建总会,乡镇一级建分会,把村组产业全部吸纳

 进来。明确农村集体经济法人地位,特别是发改、税务等部门,在区别工商资本的同时,在农村集体经济法人在参与市场活动中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六)树立品牌意识,全面提升品牌社会知名度。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抓、农民受益”理念,积极为我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生态原产地产品以及其他品牌在宣传、使用、经营等方面营造良好氛围。树立“用好一个商标、推动一项产业、造福一方百姓”商标品牌战略意识,做到做产品的同时做品牌。遴选山地 X、X 等相对成熟的产业,成立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业协会,重点负责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保护、使用等工作,依托行业协会形成发展合力,整合县域小品牌,着力打造 X 大品牌。采用“借梯登高、借船出海”的模式,大力推广“行业协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建设规模化种植基地,培育和引进一批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从源头提高区域产品的整体质量。制定“阶梯式”绩效奖励政策,鼓励销售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做精做优品牌。采取博览会、名人直播带货等多种手段统一宣传推广,不断提升地标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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