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问题民意调查意见和建议5篇腐败问题民意调查意见和建议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 表现形式及对策建议探讨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投资大量资金,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腐败问题民意调查意见和建议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腐败问题民意调查意见和建议
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对策建议探讨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投资大量资金,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农民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性资金补助,但在这些资金的发放过程中,存在个别经办人、村干部利用其手中权力,贪污、挪用、截留资金的现象。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破坏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践踏了广大基层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认真思考农村干部腐败的形式、原因及对策,对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对于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显得尤为重要。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 ( 一)行政腐败。一是玩忽职守。有的基层领导干部要求不严,对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熟视无睹,放任自流,造
成集体财产流失严重。有的基层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认为工作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个别基层干部失职渎职,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致使有些司法案件久侦不破、久拖不决,甚至黑白颠倒、助纣为虐,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二是徇私舞弊。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在工程发包、招投标、质量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敛财;部分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徇私枉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经济腐败。一是侵占集体“三资”。有的村干部以跑项目为名公款吃喝、白条入账,财务管理混乱;有的私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所得占为己有;有的强包工程,能干的自己干,干不了的转给别人,从中谋利。二是截留挪用。一些地方在社保统筹、合作医疗、民政救助、种粮直补等方面,政策不公开,落实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利用审批和经办之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搞关联交易,甚至贪污、截留、挪用等等。三是强拆强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拆迁已成为腐败的“高发区”。一些地方利用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违规圈地、以租代征等。
(三)生活腐败。一是有的基层干部无视群众疾苦,公款大吃大喝。一些无任何集体企业、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组,招待费数额高得惊人。有的以“工资低、工作辛苦”为由,巧立名目,滥发补贴。二是公款消费使行政经费呈跳跃式增长势头。有的乡镇干部竞相攀比配备专车,购车、燃油、维修等费用成为行政性经费支出中一大项目,公款旅游则从国内到国外,一些干部在外吃喝玩乐也用公款报销。
二、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形成原因 (一)制度的不完善是腐败产生的间接原 因。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有的单位虽然制定有制度,但是只是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关键作用。尚待完善的制度没有为人们开辟合理追求个人利益的宽广渠道,却为腐败分子的“黑色收入”留下了许多逃避打击的漏洞,这在一定程度上增长了腐败分子的不法行为。有的甚至以制度不完善之机,腐败分子挖空心思搞腐败。
(二)政治思想观念的淡薄是产生腐败的关键点。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原则认识不足或认
识不端正,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反腐败斗争时紧时松、“一手软”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对腐败打击不力。
(三)权力过分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太大,有时决策,实际上是随“一把手”的利益驱使和感情用事而定。腐败的定义是什么?是滥用公共权力以谋私。现实中公共权力不仅被滥用,而且被集中在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盘根错节的、牵一发以动全局的关系网里。在这样一个不受他力(或异体)监督制约的党政一把手管辖的关系网中,权力被滥用以谋私是很自然的事情。
(四 )干部人事制度存在严重问题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腐败问题及其缺乏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竞争机制,为跑官要官、卖官买官、官托贿托和产生腐败分子提供了沃土。党政干部队伍从整体上讲,长期不流动不转动。所谓“不流动”,就是只能进不能出;所谓“不转动”,就是只能上不能下。从实践看,由于这种从整体上讲的长期不流动、不转动,以及由此引发的近亲繁殖,使得公共权力垄断化、家族化、宗派化、私有化、专制化、绝对化、独裁化、腐败化、合法化,地方、部门、单位变成“家天下”,不难想象,在“家天下”的环境内,只要是“家天下”里的人,那还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五)“官本位”思想和“官贵民贱”、“官尊民卑”思想以及“升官发财”思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愈演愈烈,官做得越大,脱离群众的危险越大,腐败的机率越高。一方面,领导生活在领导者的圈子里,因而形成了领导者特有的某种心态、思维方式、生活作风,等等。你让他不脱离群众,事实很难办到。特别是一些享受特殊安全保卫的主要领导,不说群众,就是他们直管的干部,要见到他们都很困难,还侈谈什么联系和深入群众。另一方面,围着领导屁股转的一些人为了实现个人的某些目的,故意为领导抬轿子,故意给领导与群众联系设置障碍,隔离领导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等等。久而久之,领导或者主要领导也就习惯了这种脱离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心里承受力和惧怕领导打击、报复和迫害的思想压力在逐步加大,或者说对反腐败和治理不正之风丧失了信心,这都是造成腐败问题蔓延和不正之风纠后反弹的深层次根源。
(六)监督机制作用乏力。各种廉政制度定的不少,各种廉政措施也很多,为什么违反规定的行为仍屡禁不止?关键在于监督工作没有十分到位,监督的作用在于及时地发现和解决“苗头”问题,“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如果经常性的监督到位、措施得力,不仅可以减少上级的调查工作量,而且可有效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基层监督机关存在
一种“上级太远、同级太弱,下级太难”的现象,使监督作用很乏力,另外就是基层单位分布点多、线长,所管干部人多量大,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点”。权利不受监督制约必然导致腐败。
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危害 (一)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和降低了国家与政府的公信力。基层工作人员是百姓和政府沟通的桥梁,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基层腐败行为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同时也损害了政府和国家公信力,不利于各项政策的实施,长期如此,会导致党群关系的恶化,不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影响基层的廉政建设和民主建设,容易导致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的恶化。基层干部与群众进行的是最直接的交流,接触的时间最长,次数也最多,基层中的腐败行为直接影响了群众的利益,同时严重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开展党风廉政和民主建设,这必然会导致基层干群关系和党群关系的恶化,进而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干群关系、党群关系。
(三)加重了基层人民群众的负担。基层腐败行为中的吃拿卡要、公款消费都是不正当的,国家开支名目中没有这些费用,那些吃拿的人又不可能自己买单,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某些国家单位乱收费,将这些开支转嫁到基层老百姓的头上,要老百姓为他们买单,加重了基层人民群众的负担。
(四)严重的破坏了社会伦理道德。腐败不仅是一种结果,也是一种过程;不仅是目的,也是一种手段。基层腐败腐蚀着社会荣辱观和道德观,不利于社会主义新文化新思想的传播。如果腐败横行,整个社会都会充满不正之风,主流社会思想将会受到影响,同时也违背了中央提出的讲文明树新风的要求。
四、防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和政府的总体工作规划和基层党建工作部署,与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案件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同时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抓好所承担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政府,把着力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基层党组织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说到底要靠基层党组织来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关于创先争优的要求,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特点,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三)以制度为剑,向违纪违规行为勇于亮剑。首先,制度的出台要慎重,更要切合基层实际,严防假、大、空。有些脱离基层实际的制度,在一开始就受到群众和镇村干部的抵触,推行的艰难程度可想而知。只有符合基层实际,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够被执行。其次,制度的落实要给力。很多制度,出台之初引得了群众的热议和追捧,但遗憾的是,这些制度的出台也就是三分钟的热度,
很快就被束之高阁,对干部行为零约束。因此,制度不能是纸老虎,它得是一把戒尺,一尺子量到底,才能管住大多数基层干部。要纠农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以制度为剑,向违纪违规行为勇敢亮剑,才能够以规章制度为依托,一视同仁,就事论事,令行禁止。只有强化制度落地,让各级干部对制度心存畏惧,才能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做到“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执行制度必严”,让制度脱离局限于理论范畴的尴尬境地,真正在惩治违纪违规行为时发挥应有之效力。
(四)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要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要加强日
常管理,健全群众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完善基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干部退出机制,切实把从严管理的要求贯穿于基层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要规范履职行为,特别是要认真清理基层执法项目,规范行政裁量权,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等行为;要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问责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要追究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抓典型、以猛药治顽疾。医治顽疾,就得下猛药。要形成威慑,最快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抓典型。我们不光要抓好正面典型更要抓好反面典型,正面典型旨在增强免疫力,让镇村干部以优秀的干部群体为榜样,自觉对镜自照,查找不足,向优秀的同志看齐;反面典型旨在以毒攻毒,用身边事、身边人的经历给违纪违规者当头棒喝,即可以农村群众举报镇村干部腐败、不作为、乱作为、胡作非为等为切入点集中解决普遍存在,群众有切肤之痛的重点难题,如低保中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危房改造资金用未改造房冒名顶替改造房等违规操作为重点清理对象,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处,严厉打击一处,并进行点名道姓的通报,撕掉违纪违规者身上的“遮羞布”,且用新闻媒体、报章杂志
对反面典型广泛宣传,形成极大的影响力、威慑力,让镇村干部不敢腐、不愿腐。
(六)发挥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作用力。查处农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关键还要看地方纪检部门,中央纪委只能进行督导,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责任。特别是基层党委、纪委作为两个责任的主体,必须担负起责任。因为中央纪委虽然不会管具体的基层腐败事务,但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区域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或者有案不查、袒护包庇的,还是要进行追究查处的。这也是近期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三番五次强调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原因。农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纪行为占大多数,属公检法机关的管辖盲区,也正是纪检监察组织的作用基地。这就需要在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加强日常执纪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打招呼机制化、常态化。要管住管好干部的“小毛病”、“小事”、“小节”,即便是村干部办理低保吃伙食、熟人的事情先办,不熟的人事情慢慢办、不办等比较轻微的违纪违规问题,也要纳入管理和监督的视野,让纪律和规矩意识约束基层干部行为中真正发挥作用,这是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本之策。
篇二:腐败问题民意调查意见和建议
领域 腐败 违纪问题多发的原因分析 及对策建议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XX 集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的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件情况看,有的单位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资产收购、物资采购、选人用人、业务接待等领域,依然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抓好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推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有企业中,财务部门、采购营销部门、工程建设部门等都是廉政风险的高危部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领域。处于重点领域和风险岗位的领导干部,一旦他们道德滑坡、决策失误、權力失控,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风气就会受到损害。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着
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XX 年以来,XX 集团查处私设“小金库”、虚开发票报销、违规招投标等重点领域问题,共立案 X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X 人。
一、重点领域违纪问题的主要特点 分析 XX 集团 XX 年以来查处的违纪案件,重点领域违纪问题具有如下显著特点:
(一)领导干部违纪产生的示范效应,涉及人员多、影响力大
重点领域的权力比较集中,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很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往往成为社会竞相“围猎”的对象。纵观 XX 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件,如果违纪人员是一般员工,部门内其他人员发生同一违纪的情况很少;但是如果违纪人员是领导干部,则最后的结果是查处一人端出一窝。XX 年,XX 集团查处下属某单位分管采购的副总李某某违法收受供应商好处费的问题,该案中,从公司领导到一般员工共有 10 名人员涉案,其中 3 人被司法机关立案处理,影响恶劣。
(二)有的违纪时间跨度长、次数多、行为隐蔽
从查处的违纪人员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长期、多次收受多个单位和个人的钱物,个别人员的次数达 10 余次,时间跨度多数在 5 年以上,呈现收取钱物的频率高、单笔金额小、积少成多的“微腐败”现象。这些违纪行为多数发生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违纪人员打着人情交往的幌子,以过节、拜年的名义收受对方钱物,收送钱物的地点和方式比较隐蔽,调查取证困难。
(三)以权谋私和违规决策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在财务、采购等领域,违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权谋私,如近年 XX 集团查处的会计朱某违规篡改、夹带发票虚报套取资金、杨某等 10 人违纪违法收受贿赂等问题,违纪人员利用岗位之便利、职务之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资产收购等领域,主要问题是违规决策,可行性研究及尽调不充分,未进行资产评估等,从而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重点领域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分析 XX 集团 XX 年以来查处的违纪案件,笔者认为问题发生原因除了违纪人员主观因素外,还有企业内部管理因素,监管缺失、权力缺乏制约等也不容忽视。
(一)思想认识不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 打虎”“ 拍蝇”“ 猎狐”
但是有的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底线观念依然较为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从“冒险出手”收取钱物,到心安理得、理所当然,再到“不可收手”“无法脱手”,直至走上犯罪道路。有的领导干部在中央三令五申严禁以考察学习名义公款旅游、严禁到高消费娱乐场所公款消费的情况下,仍然顶风违纪。有的领导干部以业务工作忙为借口,放松了党纪法规和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导致理想信念动摇,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了扭曲。
(二)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有的党组织在思想上重视不够、纪律观念不强,依然把经营业务视为“硬指标”,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看做“软任务”。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例如,查处的案件中出现党政主要领导放任部门私设“小金库”并违规使用资金,数额超百万的问题。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有的干部长期分管某些部门、某项业务,长期把持某项权力行使,从而形成特定关系网或管理漏洞。在查处的违纪案件中,有
的领导干部在同一单位从事采购营销工作长达 20 余年,担任同一所学校校长长达 18 年。
(三)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XX 集团 XX 年以来立案的 14 件中,11 件来源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或审计发现,是上对下的监督,平行监督发现问题不够、监督乏力。有的单位纪委书记身兼数职,未能“专司其职”,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更换频繁,队伍不稳定,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发挥受到削弱。
(四)权力运行存在制度漏洞或者薄弱环节
有的单位违反决策程序进行重大决策,造成逾亿元投资损失。有的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不到位,会前可行论证不充分,会上人人抱有“事不关己”,“决策事项我同意,谁分管谁负责”的态度。有的单位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缺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的合同金额,“咨询式”询比价后即确定合作商,招标采购过程不规范,国有资产“隐形流失”。有的单位在工程项目招标中,先施工后招标。有的单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存在会计人员篡改报销金额、夹带发票,使国有资金流入自己腰包的问题等。
三、加强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建议 国有企业是市场主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不是生产力,但是通过树立新风正气,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可以提升企业软实力。因此,国有企业要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持活力,必须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则在堵住重点领域“出血点”。
(一)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加强事前防控,针对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分别设立预控措施,纵向上落实主体责任,强调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横向上嵌入各项内控制度,坚持有限授权和互相制约原则。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建立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制度流程,完善内部监督,防范招标采购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实现企业效益提高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对有腐败纪律的设立交易限制条件,建立“黑名单”。加强落实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人員交流轮岗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强化财务审批,将线下资金审批流程转移到线上,使资金从申请到领导审批再到
支付的流程更为公开透明,有效避免发生舞弊行为。不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制度可行、有效。
(二)找准监督方法,提升监督实效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探索日常监督有效途径,综合运用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参加民主生活会、参加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分析研判,切实发挥好信访举报“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和领导决策“情报部”的作用。对涉及财务问题的,选派财务、审计人员进行“精准突破”,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工作效率。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落实“三个区分开”,强化“为担当者担当”、“还清白者清白”的监督执纪问责导向。坚持问题导向,不定期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情况开展明察暗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坚决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三)强化政治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四个自信”和“四个意识”,切实把守规矩、讲纪律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通过把《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纳入党校教育、干部培训必修课,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党员干部从政治思想和党性深处查找遵守政治纪律方面的不足。坚持查处一案、通报一案,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好“惩处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通过正风肃纪,在企业树立新风正气,改善企业文化环境和内部风气,形成员工自觉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作用于企业的“绝大多数”。
(四)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从严管理干部,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要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握干部新入职、职务调整、提拔任用等关键节点,通过任前谈话、专题教育等方式,给予正确的价值指引,防止其做出错误的人生选择。用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约谈、谈心谈话等有效做法,强化党组织与党员干部沟通交流。通过谈话函询、诫勉提醒等制度,及时纠正行为上的偏差。坚
持述责述廉、签订廉洁承诺书等制度,强化干部廉洁自律。坚持业务上的问题从管党治党上找根源,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让党员干部提高在日常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的自觉和责任担当。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实行企业纪委书记专职化,探索对纪检、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实行委派管理,强化同级监督作用发挥。
篇三:腐败问题民意调查意见和建议
势下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表现形式及整治建议探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此,笔者从信访举报视角对我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现象进行了调研,并就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的主要表现、特点、原因及对策方面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一、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的主要表现及特点 xx 年,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件 x 件,其中反映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的违纪违法信访件达 x 件,占信访件总数的 52.8%;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 x 件,其中涉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的违纪案件 x 件,占案件总数的 81.1%。从已回复的 x 件省纪委交办件情况看,有 x件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被查实,并给予了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被查处的涉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
问题的 x 件违纪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信访件达 x 件,占案件总数的 61.2%。这表明,目前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主要集中在与群众密切打交道的村、组干部这个群体。涉及的领域主要集中在:惠农补贴、精准扶贫、农村‚三资‛等方面,涵盖农业、教育、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八项‛规定、招投标等领域。
( ( 一) )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的主要表现
1 1 、虚报冒领型。有的采取对上虚报亩数、人数、户数或隐瞒实情、冒用他人名义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有的将骗取的专项补贴资金用于集体公益项目建设或集体活动开支,少数党员干部甚至采取不入账、少入账等手段,将虚报骗取的补贴资金据为己有,轻则违纪,重则构成违法犯罪。如我县大河镇黄桥村 x 名‚两委‛班子成员以村干部及家属、亲友的名义申报粮食补贴面积,套取并私分粮食补贴款 x 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2 2 、截留挪用型。有的以抵扣一事一议、水费、水稻保险费等为由,集中保管村民的一卡通存折,截留群众的补贴款;有的党员干部截留专项资金,不如数发放补贴资金。例如 xx 县特殊教育学校违规抵扣学生低保金 735630 元用于学生生活开支,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程某某及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罗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3 、以权谋私型。一是徇私舞弊。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在危旧房改造审核、低保、精准扶贫审批等环节借机敛财。二是吃拿卡要。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三是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例如蔡山镇王太明村委会原财经委员杨某某隐瞒其父亲的真实情况,骗取 8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责任追究。
4 4 、垄断谋利型。一些行业单位和领域利用其垄断地位,制定‛霸王条款‛谋取额外利益仍然比较普遍,有的甚至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收费,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例如 xx 县物价局因违规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x 万元,县物价局局长陈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 xxx 被通报批评,局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副主任洪某某受到停职检查三个月处理。
5 5 、侵占‛三 资‛型。目前农村‛三资‛管理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主要表现在:有的村干部将集体资源进行低价长期出租,暗中收受好处;有的超标准预留机动地,私自发包土地;一些有利可图的工程,村干部能干的自己干,干不了的转给别人,从中渔利。例如我县小池镇港岸上村党支部书记胡某某因私自建围墙将其
房屋附近荒芜的集体土地圈占归个人使用,群众意见比较大。之后,在纪检部门的介入下,其围墙被城管部门予以强制拆除,胡某某本人也受到到相应的组织处理。
6 6 、作风不实型。工作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服务群众态度冷漠、办事不公。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 xx 年蔡山镇舒家埠村群众多次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胡某某未经村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同意,擅自发包该村 x 亩湖田。xx 年 3 月 13 日,胡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 7 、违反八项规定。主要是集中在以下两类:一类是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公务接待、中餐饮酒、同城吃请等嘴边的腐败问题。例如 xx 镇查违办原负责人陈某某违规接受服务管理对象潘某某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第二类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例如下新镇下新社区将平时未入账的x 元集体收入作为福利发放给村组干部。xx 年 x 月 x 日,县纪委分别给予下新社区党支部书记高某某和下新社区居委会主任毛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 二) )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的主要特点
梳理分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可以看出它们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 1 、腐败直接涉及群众利益,危害严重,影响恶劣
首先是腐败的主体,大都是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惠民、利民、便民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其次是腐败的内容,直接涉及群众的切实利益。一是国家下发的各种补贴补助,包括退耕还林补助、危房改造补助、种粮补贴等,二是各类民生资金,包括低保金、养老金、优抚金等,三是集体‚三资‛、征地拆迁补偿款等。这些行为直接侵害群众个人利益,破坏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任其发展会诱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
2 2 、腐败形式花样翻新,手段隐蔽,难于甄别
这几年,在反腐的高压之下,一些基层干部为了逃避惩处,贪腐手段也在不断翻新。以‚好处费‛、‚业务费‛等名目受贿、索贿的减少了,采用贪污挪用公款、截留侵占专项资金、编造事由虚报开支等较为‚低级‛的手段也在减少,但又出现了一些更为隐蔽、变异的腐败手段,如造假账骗钱,事后期权交易等,这些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使纪检监察机关查核时难于甄别界定。有些村还出现了‚抱团‛腐败的现象。村党支部、会计等‚关键人物‛相互勾连,甚至存在个别村‚两委‛班子成员‚全军覆没‛的情况。还有的与黑恶势力勾结,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村民低价出卖农田、山地等,严重损害村民利益,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3 3 、腐败现象数量庞大,分散 面广,防治困难
一是涉及的人数多。基层干部本身数量庞大,这就决定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行为主体具有广泛性和分散性。特别是随着国家对‚三农‛和社会公共事业等基础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惠民政策不断向基层倾斜,惠民资金不断向基层流动,基层干部的腐败风险不断增多。
二是涉及的领域广。腐败主体中既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民政所所长、农机站站长、工商所所长等,也包括村会计、出纳、报账员,甚至还有中学校长和福利院院长等。
三是积累的时间长。有一些‚苍蝇‛,每次作案金额虽然很小,但贪腐起来颇有‚耐心‛,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积累,也会达到一定数量。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分析 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之所以会发生,主要有体制和个体两方面的因素。
( ( 一) ) 从体制方面分析,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1 1 、基层权力运行程序、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对纪检监察机关防范性的制度规定只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
少落实在行动上;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仍然存在;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2 2 、对违纪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一方面,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处理起来下不了伤筋动骨的决心,问责威慑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一般处理也较轻。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 ( 二) ) 从个体方面分析,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1 1 、政治素养低。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主动学习意识也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就我说了算,谁也管不着。还有些基层干部官本位意识滋生,认为官民本身有别,讲究点是正常的。吃点喝点玩点不算啥,只要不装进自己的腰包就没什么。
2 2 、法纪观念淡薄。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有些村(居)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有的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有些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偏差的权力观、政绩观,使得很多工作都是打擦边球,时间一长就容易因所谓的‚绝对权力‛而滋生腐败行为。
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既要注重治标,加大惩治力度,更要注重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 ( 一) )。
织牢“思想网”,切断损害群众利益的思想产生。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常态化强化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织牢‚思想网‛,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内在动力,切断损害群众利益的思想产生。
一是要加强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权力,牢记手中的权力是
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决不能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二是要加强‚两学一做‛教育,不断增强群众观念。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的安危冷暖,勤勤恳恳为群众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
三是要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增强纪律意识。要借助‚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日‛活动这个平台,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
四是要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清正廉洁的氛围。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发掘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因子,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行为模范,营造全社会崇廉尚廉、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 ( 二) ) 织密“制度网”,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发生。
习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要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着眼于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创新体制
机制,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从源头上阻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发生。
。
一是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党委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
二是要将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运用大数据开展对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扶贫、扫黑除恶、‚为官不为‛、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小金库‛等问题的专项治理,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尤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在考核时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引导领导干部创造经得起历史和群众考验的政绩。
( ( 三) ) 织密“监督网”,阻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发生。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要织密群众监督之网,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是阻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发生的最好办法。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把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保障制度、建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防控问责制度、建立纠正不正之风的网络监督体系。
二是要坚持公开原则。扎实推进政务、村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在网站上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确保群众知情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畅通民意诉求渠道,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举报箱、电视台等公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电话和受理范围。对于重复访、越级访等难题,严格落实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和领导包案制度,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加大问责查处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全面加大执纪办案力度。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五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紧盯关键节庆时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问题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曝光。
( ( 四) ) 织密“舆论网”,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发生。关键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加快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纪检、组织、宣传、文化部门等相关单位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对腐败现象形成一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
篇四:腐败问题民意调查意见和建议
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探讨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它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的。今年以来,xx 区纪委将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列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截至目前,共立案 x 件,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x 起,给予党纪处分 x人,先后分 x 期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曝光。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体表现形式
(一)推诿扯皮。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如:居民黄某向 xx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申请开办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科科长王某未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而是让其直接到市创建全国文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咨询。由于王某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了通报问责处理。
(二)以权谋私。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如:xx 年至 xx 年,谢某在 xx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经营娱乐场所的人员送给的现金人民币共计 x 万元,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xx 年 1 月,谢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虚报冒领。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资金。如:xx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绿化中队副中队长何某,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伙同中队内勤严某,冒用六名离职工地监督管理员的身份信息,套取公款人民币 x 元,用于个人消费及绿化中队非工作性事务支出,并构成犯罪。xx 年 1月,何某、严某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四)巧立名目。如:x 年至 x 年,高某任 xx 区 xx 中学校长期间,该校将铺面、校园场地出租收入共计 x 万余元,用于滥发奖金福利等支出,高某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之所以面广量大,易发多发,久治难愈。
(一)法纪意识淡薄。特权思想、官本位意识对基层党员干部从思想观念到行为特征,仍有着不可否认的影响;有的基层党员干部认为,吃点喝点玩点不算啥,只要不进个人腰包,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有的认为与高收入的人群相比收入偏低,捞点小油水是一种补偿;有的认为上级领导以权谋私,自己跟着捞点理所当然。
(二)监督管理松懈。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够强,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责任追究力度还不够大;监督制度不够严密,有些制度过于抽象和简约、不够合理;监督体制不够顺畅,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弱化。
(三)惩罚不严不重。由于众多的原因,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的查处存在诸多困难,使腐败分子不能及时
得到惩治;个别基层单位办案措施不力,办案手段落后,致使案件不了了之;说情风、关系网的干扰,使部分腐败分子得不到应有的处罚;惩罚偏轻、偏软现象仍然存在,导致腐败分子心存侥幸。
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压实责任,狠抓基层正风反腐任务落实。知责尽责。各级党组织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自觉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主动抓、全程抓;班子其他成员要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既管事又管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纪(工)委书记发挥好“一线指挥员”作用。认真督责。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向街道、社区,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主动跟进,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检查考核、述职述责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严肃追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查处、走过场、应付了事、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部门和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还要倒查问责,追究上一级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二)严查重处,强化严惩“微腐败”的高压态势。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在重点人上,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包括社区、执法和窗口部门、民生行业、基层站所的干部。在重点领域上,严查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城中村改造、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工程建设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贿赂、挪用等问题。在重点问题上,严肃查处破坏投资环境、干扰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等问题。畅通渠道、深挖线索。继续发挥好信、访、网、电等传统举报平台的作用,并在相关媒体公布受理举报范围、方式。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单位、服务对象中主动收集线索,加大从网络舆情、审计、巡察中发现、收集问题线索的力度。严查快办、及时曝光。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严把纪律审查质量关,坚决防止线索核查避重就轻,量纪处理偏轻偏软,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现象。在确保审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坚决防止久拖不决,甚至压案不查等现象。对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点名道姓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三)强化教育监督,用纪律管住基层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教育。结合各项学习教育,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推动纪律教育向“神经末梢”延伸,使党规党纪刻印在基层党员干部心上。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同时,把家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督促党员干部既管好自己,也要管住亲属子女。强化抓早抓小。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基层党员干部严抓严管,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微杜渐;对那些触碰党规党纪底线的,及时处理和纠偏,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纪检监察机关既严查以“三类人”为重点的极极少数,又要强化谈话函询、诫勉问责,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强化监督和制度约束。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把组织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织密监督网络,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聚光灯”下工作生活。积极创新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同时,要深入分析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抓住基层党员干部权力监督制约、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下大功夫建章立制,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篇五:腐败问题民意调查意见和建议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2017 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问题为导向,回应群众关切,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明显好转。2017 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起,给予党政纪处分**人,释放了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微腐败”的强烈信号。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认真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坚持以主体责任落实为龙头,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措施落实。一是以上率下。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约谈市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批办、交办重要信访件。二是建章立制。制定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落实“两个责任”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并列出负面清单。同时,与乡镇和市直部门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加强考核测评,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和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加强纪工委工作,充分发挥纪工委在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办督查基
层纪委办案方面的作用,实行异地、交叉办案,不断提升办案效果。三是注重办案质量。建立了初核、立案、结案由分管常委、副局长、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会层层把关的机制,确保办“铁案”和结案息访,使案件质量得到提高。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成立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巡查工作办公室,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出台了《乡镇和市直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工作力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
为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江州区深入实施“行政效能问政”工程,将 32 个区直单位 72 个重点站所的办事权限、办事内容、办事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率。切实解决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行政不作为、工作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
(二)抓监管促落实,解决民生资金“最后一公里”问题
1.推行“惠农四级告知制”,实现阳光纠风。为进一步整治“吃、拿、卡、要”行为,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和惠农资金真正落实到位,2012 年率先在全市推行了“区直—乡镇
—村屯—农户”的“惠农四级告知制”,将强农惠农政策、补贴标准一一公布,让群众一目了然,明明白白。通过推行“惠农四级告知制”,进一步规范了村屯干部廉洁履职,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净化农村基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此做法得到自治区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于 2013 年提升到崇左市级层面的“惠农五级告知制”,在全市推广。
2.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围绕“理权、量权、亮权、督权”等环节,将村屯权力进行公开公示,完善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分配审批制度,规范农村低保申报审核程序,强化甘蔗联络员评议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分配乱象、“人情保”、甘蔗联络员损农等热点问题,推进村级权力阳光运行。
3.选聘千名廉政监督员,有效推进阳光村务。在全江州区选聘 1000 名村、屯廉政监督员,负责对党务村务公开、农村“三资”管理、支农惠农补贴落实情况、村屯干部廉洁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村屯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实现“村官”有人管、“村务”有人理。
4.打造“学生满意食堂”工程,保证学生“吃饱、吃好”。在各中小学校推行“学生满意食堂”工程,通过严把“采购关、审核关、公示关、监管关”等四项关口,强化食堂食品食材采购工作的管理,预防中小学校食品采购过程中存在
“买少报多、买低报高”等问题。
5.开展“双巡”活动,切实抓早抓小抓源头。一是开展巡查工作。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分别深入 1 个乡镇、2 个区直单位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落实八项规定、重大事项决定、重大项目建设、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二是开展“基层廉政教育巡讲”活动。整合纪检监察资源,组建了 7 个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分队,结合巡查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宣讲、案例剖析、廉洁履职教育等,提高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抵制不正之风。
(三)抓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
十八大年以来,江州区以“六安工程”为重点,深化纠风专项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深入实施“六安”工程。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项目、资金的监管,坚决整治“吃、拿、卡、要”行为,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68 起,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41 万元;捣毁无证经营药品窝点 2 个,取缔无证行医 41 家,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摊点 789 家,下令整改 324 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救助、低保、社保、扶贫、医改等资金监管、重点岗位监控,核减注销城乡、农村低保对象 8791人,确保专项资金公平公正、及时足额拨付。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内宿生补助、“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等教
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监管,对 64 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春、秋季学期收费等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挤占、挪用教育专项资金现象。积极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监管”工程,突出抓好公租房、廉租房监管,有效防止基层干部在房子指标分配上向群众伸手索要“好处费”等现象。二是深入纠风专项治理。深化征地拆迁问题专项治理、公务员考录和公路“三乱”等问题专项治理,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民利。三是抓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深入开展反对“四风”问题、八项规定专项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围绕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收受礼金及基层干部“走读”等行为,深入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对 7 起 21 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涉及“四风”问题人员进行处理。
(四)抓惩促防,斩断伸向民生利益“黑手”
江州区高度关注社会民生,把查处民生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革新建立了案件举报、三级联动、阳光纠风和案件监督等四项工作新机制,创新推行了“七访联动”工作机制,拓宽群众信访渠道,积极查办损坏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架起维护群众利益“高压线”,以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十八大以来,江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公开大接访、带案下访活动 52
次,接待群众来访来访 700 多人(次),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 35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 35 人。
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类型
(一)以权谋私型。一是徇私舞弊。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在危旧房改造审核、低保审批等环节借机敛财。二是吃拿卡要。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不正确履行职责。有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有的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或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
(二)垄断谋利型。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多数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逐步规范。但一些行业和领域利用其垄断地位,制定“霸王条款”谋取额外利益仍然比较普遍。如在民生事业领域,价格虚高、巧设收费项目现象屡禁不止;教育领域中有些学校在“一费制”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等。
(三)利益侵占型。一是拆迁渔利。有的干部借城市扩
建、新农村建设之机,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及时到位,从中渔利。二是侵占“三资”。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单位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财务不透明,致使财务管理混乱,领导干部从中谋利等等。三是侵占专款。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
(四)“三公”消费型。在公车购置及运行方面,存在老百姓痛斥的“车轮下的腐败”。公务车开支逐年递增,数额惊人。在公务接待方面,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现象屡禁不止,公务接待标准越来越高。有些单位顶风违纪,组织公费旅游,超出经费预算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作风不实型。工作作风漂浮、得过且过、敷衍塞责,贪图享乐、生活奢靡。表现为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服务群众态度冷漠、办事不公。
三、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廉政宣传教育的说服力不够。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往往注重于口号式或说教式宣传,或多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同时不同程度上存在说的多做的少,安排的多抓落实的少等问题。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薄弱。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存在一定编制配备不足、人员年龄老化、队伍战斗力不强等问题,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机构不健全较普遍,办案骨干和主办人员力量不足,区直单位仍有 6 个党组织尚未充实纪检组长。又如:江州区是崇左市城区所在地,仍然执行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时江州区编委安排的 19 个行政编制的批复,人员编制没有相应增加,在人员编制造成了 1+1=1 的结局,委局 12 个室有 9 个室存在一人一室,并有 3 个常委(副局长)兼任室主任的局面。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发展,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监督检查的范围越来越广,人手力量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监督职能弱化。纪检监察机关在同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致使在行使监督职能中显得十分尴尬,其有效性、权威性大打折扣,严重弱化了监督工作的基础。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监督的多,对品德修养等其他方面监督的少;对工作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监督不够。
(四)惩罚力度乏力。由于众多的原因,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的查处存在诸多困难。这就造成:举报概率与立案概率过低,使腐败安全系数过大,腐败分子不能及时得到惩治;说情风、关系网的干扰,使部分腐
败分子得不到应有的处罚。惩罚不严直接导致了腐败分子的侥幸心态。
四、对策及建议
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既要注重治标,加大惩治力度,更要注重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职尽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反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强化宣传教育。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重点督促党政“一把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亲自抓、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常态化对在职领导干部定期专题教育,对新提拔的干部任前教育,对后备干部必备的基础知识教育,对出现违纪苗头或已经违纪的干部进行诫勉和惩戒教育,对易发、多发腐败重点领域重点教育。同时加快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组织、宣传、文化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对腐败现象形成一个“过街
老鼠,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干部管理。要加强日常管理,健全群众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完善基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干部退出机制,切实把从严管理的要求贯穿于基层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要规范履职行为,特别是要认真清理基层执法项目,规范行政裁量权,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等行为;要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问责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要追究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干部监督。要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强化对基层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评议部门和行业风气等工作,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健全村务监督机制,促进基层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基层事务公开透明,把实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结合起来,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切实让基层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群众监督机制,注重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
用,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四)抓好建章立制。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社区“两委”集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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