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3篇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1xx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的报告 xxx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xx 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的报告x xx 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现将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全市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支持市监委依法履职,实施有力监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重要保障。市监委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下,尽锐出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一网打尽,以“打伞破网”的实际成效,为持续净化全市政治生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主要情况
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大力支持下,市监委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
2 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39人,移送检察机关37人。
(一)突出政治担当,坚持高位推动,凝聚惩腐“打伞破网”工作合力 健全架构确保领导有力。始终坚持全市监察系统惩腐“打伞破网”问责“一盘棋”,建立健全市监委主任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主抓专案、班子成员包案督导等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监委副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步建立惩腐“打伞破网”问责专班。各县(区)监委结合自身实际,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尤其是市县两级监委派驻政法机关的监察机构充分发挥监督推动作用,督促驻在单位认真履责,强化对所辖行业、领域的监管。通过以市带县、同向发力,有效构建了监委班子成员包案、案件专班攻坚、派驻机构协同、县(区)监委合围的一体作战格局。
建立制度确保协同有序。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下,市监委会同市扫黑办制定《xx市涉黑涉恶案件市级复查工作办法(试行)》《xx 市涉黑涉恶线索案件深挖彻查和“打伞破网”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完善“双专班”信息共享、案件共商、责任共督、难案共查“四共”机制,先后召开联席会议 20余次,集中力量突破涉黑涉恶涉腐问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市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成立复查复核、“打伞破网”、案件评审3个专班,健全完善运行机制,
3 严查、深查、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执法司法腐败等问题,确保打出声势、打出成效。
严督实查确保执行有效。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全市监察机关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每年制定惩腐打“伞”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先后组织召开34 次工作会、专题会、协调会,对惩腐打“伞”工作分阶段细化部署。将全市各县(区)监委和派驻(出)机构划分为 10 个片区,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片领导、联片指导,共包案督办案件 10 个,既包案件进度又包案件质量,既督工作力度又督打“伞”成效。同时,将扫黑除恶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砂霸”“矿霸”“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深挖细查“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二)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起底排查,集中高效处置问题线索 做实问题线索起底排查。优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征集机制,有效运用“12388”“12345”“阳光征集”“廉洁 xx”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搭建信访举报“直通车”,强化社会公众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形成问题线索征集“矩阵”。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市监委成立5个线索筛查专班,对近年来已侦结的黑恶势力案件开展“全案筛查”,全方位起底“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
4 做优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紧盯黑恶势力“坐地做强”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通过提级研判、查阅卷宗、逐案筛查等方式,强化问题线索关联分析、比对研判,确保核查及时、处置得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委共集中研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570余件。针对重大复杂、影响面广、涉及人员多的涉黑案件开展抽查复核工作,对重要涉黑案件中已处理的相关人员,围绕“问题是否查清”“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三个重点进行梳理筛查,进一步提升该案“打伞破网”工作质效。
做细问题线索分办督办。市监委建立完善机关自收、上级交办、部门移交三本线索台账,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定期督办制度,采取“挂账”和“销号”方式,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实行专人专管、动态更新、跟踪办理。市县两级监委按照交办、提醒、催办、督办“四个阶段”进行分段分级管理,采取重点交办线索优先查、一般问题线索及时查的方式,对监察机关自收、中省交办、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集中研判、逐一核查,做到问题线索“应核尽核”。
(三)突出深挖彻查,强化集中攻坚,坚决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聚焦关键查“重点案”。坚持把“打伞破网”作为扫除黑恶势力根基、净化地区政治生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治本之策,统筹全市优
5 势力量,运用提级办理、异地管辖、一体化办案等多种方式进行深挖彻查,推动上级挂牌督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查深查透。
同步跟进查“关系网”。打破“先扫黑除恶、再‘打伞破网’”的常规思路,实行政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同步立案、联合办案,对公安机关在侦的,特别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交织,民愤极大、性质恶劣的案件,同步跟进“保护伞”“关系网”核查工作,通过“以案找人”“以人找伞”,严格深挖彻查、逐案见底。
以案挖案查“案中案”。紧盯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背后的“牵连案”“案中案”,市县两级监委采取组织领办、提级查办、挂牌督办等方式,对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行深挖彻查,对其他利益勾连一查到底。坚持“伞网清除”起底,全面破除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层层撑起的“保护伞”,实现“伞网”应打尽打、腐败问题应查尽查。
(四)突出标本兼治,深化以案促改,多措并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倒查追究压责。建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坚持“一案三查”,对地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责任空转,有关职能部门有案不查,查案不力,致使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责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通报、约谈责任落实不力单位9个,树立了有案必查、有责必问的鲜明导向。
6 以案为鉴释法。注重以案为鉴、以案释法,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采取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观摩庭审现场等方式,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拍摄《镜鉴Ⅱ》《代价》《黑白人生》等警示教育片,分层分类播放400余场次,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公职人员自警自律、廉洁用权、公正执法。
以 惩 促 治 固 本 。
立 足“当下改”,着眼“长远治”,深入剖析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规律特点、教训启示,查找制度机制漏洞,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送《监察建议书》9 份,推动开展源头治理。督促公安等部门出台整治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23 条禁业规定,建立执法领域问题查纠精准化“453”工作法,持续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基层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全覆盖配齐配强2096名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教育整顿铸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理顺综合协调、线索处置、质量评估、宣传舆论工作机制,强化派驻机构、政法机关内部督察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全市共处置政法干警问题线索499件,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清除“害群之马”。同时,制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7 政策指引,规范适用流程,精准审慎把握尺度,对134人适用从宽政策。
系统治理清源。针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顽疾乱象,将“打伞破网”与信息网络、社会治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领域的问题整治,以及 2020 年以来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有机结合,构建责任、贯通、惩治、治理“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出台严禁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十条禁令”,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 86 项,有效促进网络安全、砂石开采、交通运营等行业规范,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建筑企业等领域围标串标、操控市场、造假作假,以及公职人员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
(五)突出本领铸造,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思想指南、行动指南,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融入“打伞破网”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并作为检验监察队伍政治本领、政治素养的“试金石”,创新推行“业务+实务”“线上+线下”“理论+实践”全员培训新模式,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监督执法工作业务学习,切实增强干部法治思维、法律素养。指导县(区)从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优选调查能手、法律诉讼专家、经侦骨干,建
8 强“打伞破网”个案攻坚骨干队伍。制定过渡衔接、综合运行、业务运转、措施使用、协作配合等 5 个方面 18项制度,形成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相互衔接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严格内控机制,强化对“打伞破网”工作的组织、运行、审批,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常态化开展内部督察和案件质量评查,严防“灯下黑”,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在专项斗争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工作初步体会和主要问题
惩 治 涉 黑 涉 恶 腐 败 和“保护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得益于省监委和市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市、县(区)监委和成员单位的团结协作。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以下初步认识和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是做好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我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监察体制改革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制度
9 优势。合署办公能有效释放同向发力的治理效能,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有力保障专项斗争顺利推进。三是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查处的每一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均定性准确、程序严密、处置恰当、不枉不纵,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必须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一体推进。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紧密关联、相辅相成,贯通一体是确保工作成效的有效方法。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工作,着力构建严密防线。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常态化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工作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是思想认识盲目乐观。个别单位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少数基层监察机关对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研判不多,积极作为还不够。二是任务依然艰巨繁重。随着工作的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伞”“网”随之隐形变异,查处难度增大,“打伞破网”工作更具挑战性。三是常态化工作格局需要进一步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推进的新阶段,围绕“打伞破网”新形势新要求,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如何进一步优化协作配合机制,
10 仍需不断探索实践。四是专业化水平和能力亟需提升。懂业务、通法律、会调查、善协调的复合型人才需要进一步充实,专业化队伍建设还需久久为功。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监委将始终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监委、市委的重点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胸怀“两个大局”,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常态化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新形势,时刻牢记监察机关的使命担当,旗帜鲜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打伞破网”融入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持续加强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推进监察、派驻等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各类监督主体和监督力量,不断增强工...
篇二: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我院积极开展“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制定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行全体职工深刻了解开展“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职工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三、加大宣传
按照省政法委、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的要求,我行结合实际,对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列出任务清单及制定工作措施。
1. 做好网点阵地宣传。我行在辖内各营业网点设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宣传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D 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进行宣传、尤其对反洗钱和反对非法集资方面的知识进行了重点讲解,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
2. 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我行动员的所有员工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开展广泛宣传。鼓励更多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投诉举报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生活的安定与和谐。
3. 开展户外宣传。
在活动广场、居民小区、重要路段等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向广东群众进行了讲解扫黑除恶及反洗钱、反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居民对“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提升了居民防范金融诈骗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扫黑除恶的社会氛围。
四、全面排查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按照有关要求,我行对全体职工是否参与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在对全行职工开展的“问题”和“苗头”双重梳理和摸排中。
为贯彻执行工作部署安排,我院从以下几个方 面着手进行排查扫黑除恶行为:
(1 1 )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
(2 2 )在医院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
(3 3 )在医院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违规停尸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4 4 )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
(5 5 )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行为。
(6 6 )医院内部及周边的“号贩子”。
(7 7 )挂号排队区域出现有组织的霸占、抢夺排队位置的行为。
(8 8 )在医院发放及张贴“贩号”有关卡片、传单等黑广告的行为。
(9 9 )骗保及黑护工人员、黑救护车及发放、张贴“黑救护车”有关卡片、传单等黑广告的人员。
加强号源管理,通过加大预约挂号方式的宣传力度、开设“黄牛号贩问题”专项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从源头上杜绝“黄牛号贩”的现象。
1 1 、建立“号贩子、医托“的长效管理机制,每日在医疗机构开诊前,开展现场“号贩子”的联合检查(联合警方),严厉打击现场“号贩子”:每天不定期巡查,并做好登记。
(1)
梳理门诊平台各岗位的特点,职责、行为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员工培训和考核,与各部门通力协作。
(2)
每天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对 疑似(黄牛、医药代表等闲杂)人员进行劝离,并记录在册,对医护人员进行警示提醒。对门急诊候诊区及诊室是否有“号贩子”严禁进入相关区域的宣传标识,标识是否完整;科室内是否有可疑人员;科室内医务人员行风面貌等进行巡查。
(3)
门急诊管理办公室每周二上午,门办全体工作人员、导医组长、门诊保洁主管人员、保安主管等巡查医院门诊 1 1- -3 3 楼(包括门诊大厅、候诊区、诊室、服务台、诊室过道、后通道等):门诊区域硬件设施、环境布置、服务流程、窗口文明,挂牌上岗、服务态度、标识等。
(4)
对现场发现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及时提醒,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改善患儿就医体验。发现可疑人物立即驱离并保留证据,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在重点区域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同时医院行风办督查小组,每周对门急诊进行督查并记录备案。
2 2 、优化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平台的网络安全以及号源发放规律,不给“网络号贩子”有机可乘。科学管理门诊号源,提高信息能级。
(1)
信息科向医联网及时反馈患者预约记录(预约预留电话)。
(2)
根据手机号、预约时间、取消状态、预约科室、患儿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统计近一个月的预约数据,针对可疑的手机号分析每月预约次数及取消次数。
(3)
门办、信息科与医联网预约平台每季度召开例会。
3 3 、排查第三方代挂本医疗机构预约号源的网站,尤其是第三方预约挂号平台提供“加价挂号(第三方网站上显示的挂号费用高于医疗机构网站的挂号费用,包括额外收取医生咨询费等捆绑收费服务)服务信息:及时排查第三方代挂本医疗机构预约号源的网站,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报备反馈。
4 4 、加强门诊预约、挂号方式、扫黑除恶宣传力度。门办多措并举,在门诊区域设置预约、挂号方式的海报,同时在重点区域张贴标语、标识和举报电话,加大院内院外宣传力度。同时在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官方微信公众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门诊服务号推送介绍资讯,拓展宣传范围。门诊导医、保安、窗口服务人员等加强与患儿家长沟通,多做解释工作,让家长自行选择预约、挂号方式。
5 5 、优化加号流程,加强黄牛管理。
(1)
利用医院门诊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以及医院广播系统在医院门口及门诊大厅循坏播出到医院来就诊的患儿家长不要从
“号贩子”手中购买任何挂号单据。
(2)
复旦后勤服务公司在招聘新进人员时,在岗前培训中,门急诊管理办公室要求员工规范自身行为,并督促复旦后勤服务公司与每位后勤员工签订行风协议,如疑似发现 任何人员与“号贩子”有联系的情况时,一经核实立即予以辞退,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上报所在辖区派出所。
(3)
复旦后勤服务公司安保人员除保安班组长以上级别核对情况属实后,规定主管及班组长加号周一至周五需前往门诊办公室进行登记,周六和周日在门诊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登记。
(4)
每日门办、安全保卫部、院内治安员及复旦后勤服务公司安保人员加强对门急诊内部和各大门外区域巡查,严禁“号贩子”人员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及在大门外区域出现。
(5)
利用医院监控摄像设备积极调查取证,对可疑人员开展实时监控,并将相关影像 资料整理后上报所在辖区派出所。并将与派出所相互配合开展专项整治。
(6)
定期邀请所在辖区派出所专职的民警同志为对医院内部所有安保人员和安全保卫部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培训。如疑似发现任何人员与
“号贩子”有联系
的情况时,一经核实立即予以辞退,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上报所在辖区派出所。
(7)
充分运用“人防“”技防”技术,在医院出入口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全天监控可疑“号贩子”“医托”。
篇三: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查报告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3 月 9 日,国资中心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中心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我中心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彭忠同志任组长,副科级干部施华龄同志任副组长,杨小玲、王涛、郑磊昌为成员,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一、领导重视。在会上,彭忠主任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晰了黑恶势力的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中心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中心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彭忠主任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二、广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LED 电子显示屏、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举报奖励规定,有效提升这场人民战争效果。
三、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中心营运科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积极建设、恶意欠薪等容易出现黑恶案件进行排查,同时,国资中心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对社会公开便于投诉举报,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有力地震慑黑恶势力。
目前,我中心积极与区扫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国资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国资工作环境,促进我区国资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推荐访问: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自查自纠 保护伞 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