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0篇

时间:2022-10-31 20:55:0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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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0篇

篇一: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为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 XXX 重要指精神,以及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使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 员: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XX 任办公室主任,XX、XX、XX 具体办公。

 三、排查整治时间

 2021 年 6 月 19 日至 2021 年 7 月底。

  四、排查整治内容及职 责分工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

 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对全镇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等易燃易爆行业领域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燃放)、废弃处置各环节从业单位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检查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 100%持证上岗;是否采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及装置的完好有效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定期检测完好有效;是否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体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按规定配备并完好有效;特种设备是否进行登记注册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培训教育;各种仪器仪表(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是否进行检测检验完好有效;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工艺参数是否有超过安全限值的情况;危险性作业活动(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施工作业等)是否实施许可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作业前风险辨识、安全交底、检测检验、

  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根据作业场所危险特性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是否按规定设置风向标;外聘施工单位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装卸(充装)危险化学品是否查验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资质进行登记,是否按核定质量进行充装;危险品车辆是否存在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是否存在各项安全设施有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现象;是否存在“三违”“三超”行为;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城镇燃气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 修订版)》等规范要求;餐饮、加工、修理、商品销售等小型经营性场所是否超量或违规存放液化石油气、汽柴油、醇基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全面排查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和醇基燃料的行为;要全面摸排辖区使用燃气的集贸市场、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尽快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

 职责分工:安监站负责牵头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储存、使用环节中涉及自身职责的安全专项检查,牵头组织开展全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派出所负责全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

  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烟花爆竹运输、使用(燃放)环节中涉及自身职责的安全专项检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牵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和全县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交管所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林业环保站负责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村管所负责全镇燃气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成品油经营仓储单位等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燃气及易燃易爆物品设施设备质量安全等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废弃处置行为。

 (二)道路交通领域安全

 重点排查整治内容:“两客一危一货”等车辆营运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超许可范围经营、违法挂靠与外包等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装载,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加强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是否做好汛期道路交通特别是乡村“组组通”公路安全排查检查;是否加强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暴雨天气、能见度过低、不能保证行车安全

  时,高速公路是否及时采取限速限行等措施;是否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是否加强老旧大型桥梁隐患排查,提升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是否加强对桥梁、隧道、边坡路段等重点部位监测;是否对新建、改扩建等施工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施工道路基本情况等。

 职责分工:派出所负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排查交通安全隐患。交管所负责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配套的安全服务设施,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道路交通领域涉及本部门职责工作。

 (三)在建工程领域安全

 重点排查整治内容:施工企业是否违法经营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是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暴雨、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严防坍塌、高坠、物体打击、用电伤害等安全事故;是否全面排查施工工地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和临山临水建筑工地、厂房宿舍和临建设施的风险隐患;是否加强山区建设工程施工和隧道等作业安全管理和检查;是否深入推进老楼危楼排查治理,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是否加强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高边坡、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临

  时用电、脚手架及模板支架等易受恶劣天气影响的危大工程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排查;是否建立完善汛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职责分工:村管所负责房屋建筑、老旧危房等的排查整治。交管所负责公路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排查整治。水务站负责所管辖的水库、水电站、城乡供水等水利工程设施的排查整治。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监管行业领域建设工程大排查大整治和建设工程领域涉及本单位的职责事项。

 (四)消防领域安全

 重点排查整治内容:要对大型超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纪念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居民住房等场所和木质建筑连片村寨、医院、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有效,员工是否懂得消防安全基本知识等;对责任落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隔、消防设施、消防给水系统等安全检查。

 职责分工:专职消防队牵头,各有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各自行业、职责内消防安全的督促检查工作。

 (五)非煤矿山领域安全

 重点排查整治内容:排查整治露天矿山不按照《开采方案设计》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企业未开展安全风险

  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企业超层越界开采;爆破作业人员违反爆破规程,违规开展爆破作业;企业开展危险作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职责分工:安监站负责全镇非煤矿山采掘、生产等环节涉及自身职责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派出所负责非煤矿山爆破作业及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排查整治。国土所负责违法勘查、非法开采、超深越界违法采矿排查整治。

 (六)汛期地质灾害及防汛度汛领域安全

 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地质灾害方面是否建立领导干部包村督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隐患点避险预案(单点预案),适时开展避险演练;是否建立完善对灾害点监测人员履职考核机制,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山塘、水库方面是否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三个责任人”,建立并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巡查制度;山塘是否有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放水建筑物安全隐患;警示标语是否齐备,坝体上下坝面是否清洁;水库配备必要应急物资,保持水情监测设施完备、泄水启闭设施运行正常;清理整治影

  响河道行洪堆积物;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活动的行为。

 职责分工:水务站负责及时提供雨情信息;开展山塘、水库巡查,制定水库应急预案。国土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治等工作。村管所负责老旧危房的巡查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防涝排渍抢险工作;负责集镇、建筑工地、建筑高边坡、深基坑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的防涝排渍抢险指导。

 (七)景区景点安全

 重点排查整治内容:景区景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类景区是否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在景区陡坡、急弯、临崖临水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护栏,对塌方、水毁等影响通行的景区道路,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分流游客;是否对消防供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间距等进行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开展旅游场所游乐设施安全检查;旅游景区场地、设备、警示标志护栏等基础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认真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组织演练,确保安全运营。

 (八)教育卫生领域安全

 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学校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制度,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非法营

  运车辆,坚决取缔非法运营接送学生车辆,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对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围墙等校内建筑经常性开展综合性排查,加强校内在建施工安全的监管,加强中学实验室化学品的管理;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等教育;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风险研判,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将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融入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卫生院要紧紧围绕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整体安全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危化品及危险废弃物处置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职责分工:中心校负责牵头,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协助抓好各类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卫生院负责牵头抓好医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冶金工贸、烟花爆竹、旅游、农业机械、电力、特种设备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排查整治方式

 (一)自查自纠

 各职能部门、各企业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梳理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督促指导企业针对排查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全面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

  个清单”。

 (二)专项执法检查

 各职能部门要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要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面临的严峻复杂的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王勇国务委员及省市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要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大排查大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抓好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作为重大风险防范的重要举措,强化工作措施,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三)敢于较真碰硬,严格执法处罚

 各职能部门在大排查大整治中要强化斗争精神,切实纠正执法宽松软的问题,对违法违规的要实行“零容忍”,坚决依法严处。向企业和社会单位发出执法文书,一抓到底、督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依法处罚,该关的关,该

  停的停。

 (四)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真查真治见实效

 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抽调精兵强将认真、严格、负责地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做到“排查细、整治严、效果实”,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查立改,采取相关措施,有效管控风险,排除安全隐患。

篇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业有限公司 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二零年九月 煤业有限公司 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 号 关于印发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按照安委办《关于印发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煤业公司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煤业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44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努力构建使用单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煤炭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状况,进一步推进使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煤炭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强化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装置及使用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受控,逐步实现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的规范化管理。

 三、组织机构 成立煤业有限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对全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研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具体工作。为办公室成员,协助主任工作。联系电话:

 职

 责:

  1、组

 长:全面负责协调、指挥在全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2、副组长:负责人员的组织、监管、方案的制定验收;

  3、成 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四、检查重点和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齐全完整; 2、检查从业人员按照规定经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并完善建立相应档案; 3、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检查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存储、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规范管理,与人口密集区域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电气防爆灯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安装及定期检测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落实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7、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照标准发放,相关人员是否按照规定佩戴; 8、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是否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标签或安全周知卡;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于仓库并设有安全标志,危险化学品入库是否进行核查登记; 9、检查储存、输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储罐、管道、阀门、监控监测设备及相关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情况; 10、检查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到安监部门备案; 11、检查职工食堂,检查食堂是否使用液化气、煤罐、甲醇等,燃料存储、使用设备是否合格,管道有无破损、老化、专用储存仓库是否居高、通风、遮荫等设备安全运行环节的隐患问题,检查民工住宅宿舍;

  五、时间步骤 (一)自查自纠及调整摸底阶段(9 月 5 日—9 月 25 日)

 要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自查表》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并建立详细的隐患排查台账,包括隐患名称、所在部门、问题描述、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所需经费、预案等内容,我大佛寺煤业公司要全面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检查内容,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检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场所一处不少、部位一点不漏、隐患一个不放;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同类隐患和问题重复出现;对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按隶属监管关系上报煤炭部门。

 (二)全面检查规范阶段(9 月 25 日—10 月 25 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和市局摸底排查基础上,加强督查检查,组织业务骨干成立督查组,对本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整治规范监督检查整治工作落实,研究解决存在的疑难杂症,对各岗位、部位、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风险防控等情况进行重点规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落实专人,限期整改。要进行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煤矿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同时,要定期分析研究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

 (三)总结完善阶段(10 月 25 日—10 月 31 日)

 对个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指出来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督导检查将隐患全部整改到位,还要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自查表》及检查台账手机备案,及时上报。认真总结,根据实际,研究对策措施,提出长效工作建议。

 严格按照“严检查、严标准、严整改、严落实”的督查要求,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不定时、不定点对大佛寺煤业公司辖区内的范围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组,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开展全面检查。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性特点,充分认清此次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要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实际,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将监管责任分解到具体监管人员头上,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维护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有机结合,狠抓落实。

 深入宣传发动,召开专题会议、大小不一的会议、班前会、班后会对本次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与正在开展的“两行动一活动” 、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责”教育培训有机结合,融为一体,要坚持深入一线,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和重点部位实地检查,做到“不放一个场所、一个部位、一个制度、一台设备” ,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坚决整改安全隐患,查出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带隐患生产、设备带隐患运行,要通过专项整治促进使用单位台账、制度等软件条件的建设,切实提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三)重视源头,强化培训。

 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和岗位日常安全教育,特别是组织一线操作人员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再培训

 教育,严禁“三违”行为,要把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现场操作人员比作特殊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加强对未经培训无证上岗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强设危岗位人员的安全使用和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稳定、和谐、健康发展。

  有限公司

 二〇一年月八日

篇三: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结合我县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h8c52WOngM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区、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和承包商安全管理等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v4bdyGious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三、整治重点 (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区(含加油站)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紧急切断、安全仪表和其他应急设施。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罐区进行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一律按最高风险等级升级管理。J0bm4qMpJ9

 (二)深入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全面开展作业前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严格科学检测受限空间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气体浓度、氧含量,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强化全过程监控。凡是因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发生一般事故的,一律要求停产整顿;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一律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一律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复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XVauA9grYP (三)深入开展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强化承包商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查,及时淘汰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承包商。严格落实甲方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审查承包商施工方案,同时要做好作业安全交底,安排具备监护能力的人员负责检维修全过程现场监护。bR9C6TJscw (四)开展季节性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要针对季节特点,严格落实夏季“四防”(防雷、防汛、防暑、防泄漏爆炸)和冬季“四防”(防火防爆、防冻堵、防中毒、防滑防寒)措施,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的同时,加强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预报预警,提前制定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pN9LBDdtrd

 四、时间安排 从 2018 年 6 月下旬至 12 月底,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改阶段(6 月)

 1、6 月 19 日前,制发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并部署动员。

 2、6 月 20 日前,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3、6 月底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所有企业要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DJ8T7nHuGT (二)深入检查,集中整治阶段(7 月至 10 月)

 1、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隐患“清零”要求,确保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到位。QF81D7bvUA 2、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力度,每季度曝光一批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 企 业 , 关 闭 一 批 不 符 合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的 企 业 。4B7a9QFw9h (三)实地督查,巩固提高阶段(11 月至 12 月)

 1、11 月底前,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跟踪复查。ix6iFA8xoX 2、12 月底前,县政府安委办组织对各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并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18 年 度 县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考 核 的 重 要 内 容 。wt6qbkCyDE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职责分工要求,切实抓好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落到实处,发挥实效。Kp5zH46zRk (二)严格执法,强化追责问责。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要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查隐患、从严监管、从严督查、从严整治、从严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依法查处,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专项整治进

 展迟缓、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地区要进行约谈、通报。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案双查,依法严惩。Yl4HdOAA61 (三)加强宣传,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七进”等活动,对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分别于 6 月、10 月、12 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阶段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ch4PJx4BlI 联系人:

篇四: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推荐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县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推进“五个一批”(即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一批突出非法违法行为、停产整顿一批拒不整改隐患的企业、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惩处一批非法违法相关责任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要求,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剧毒品使用单位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三、整治内容 1、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2、未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违法行为的。

 3、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不落实,未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

 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不清楚、不掌握的。

 5、未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或体系不稳定不可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的。

 6、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配置和运行不完好;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报警时,岗位人员未及时到现场确认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等安全仪表系统管理不规范的。

 7、危险化学品仓库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泄漏物料不及时处置,现场有“跑、冒、滴、漏”等现象的。

 8、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违反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

 9、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未配置避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检修、检测的。

 10、未审核承包商的资质和安全生产业绩,未对承包商实施入厂前安全教育,未对承包商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过程监控,未有效防控作业安全风险等承包商管理不到位的。

 11、未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和备案,应急预案未与地方政府有效衔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不到位的。

 12、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未严格落实“五双”制度,未实行专库存放,未建立流向登记,未将剧毒化学品使用情况报公安、安监部门备案的。

 13、危险化学品企业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并未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车辆出车安全门检制度的。

 14、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备案,并建立流向登记的。

 15、每年、第季度未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统计分析表报当地安监部门的。

 四、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从 2017 年 5 月 15 日开始至 2017 年 8 月 20 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5 月 15 日至 6 月 10)

 各乡镇(街道)安监中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以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涉及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排,认真收集汇总工作数据(见附件),并将附件于 6 月 10 前报县安监局。

 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和政府有关部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全面落实整改。

 (二)集中专项整治阶段(6 年 10 月至 8 年 10 月)

 各乡镇(街道)安监中心要在全面摸排、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订可行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集中整治。对重大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落实责任人员,切实推动隐患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解决的重大隐患、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及时报当地党委、政府统筹研究整改解决。

 县安监局将会同县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8 年 10 月至 8 月 20 日)

 各乡镇(街道)安监中心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和消除力度,确保实现整治目标。(工作总结于 8 月 20 日前交县安监局)

 五、工作要求 1、制订方案,全面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及时研究部署管辖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严格治理标准。通过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宣传,提高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专项整治效果。

 2、加强督查,严格执法。整治工作中,既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便民服务意识,又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司其职,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各种违法行为。

 3、综合治理,夯实基础。要把专项整治与推进安全标准化、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和行政许可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帮助和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4、认真总结,及时沟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与县安监局沟通,提出处理意见,研究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要及时认真地加以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篇五: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苏政传发〔2020〕268 号)要求,落实我处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属地负总责、行业总牵头,条块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形成科室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在全处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压实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处安全生产

 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

  各村、各科室要全面摸清相关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坚持边摸底、边排查、边整治,做到摸清摸准底数、见底造册,全面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形成各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明细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一表一图”(安全风险明细表和地理位置分布地图)。

  (二)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双重预防机制”

  各村、各科室要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到安全风险管控“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无盲区”。落实《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管控和报告制度,并根据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技术、管理、应急等方面逐项制定管控措施。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危化品使用台账记录,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实现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安全风险受控、事故隐患

 有效治理的预防机制和运行模式。

  (三)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企业“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要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布局、储存和使用条件进行规范,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行业主管科室要加强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管控住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或置方案,编制实施重点岗位应急置卡,做到重点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置卡上墙公示,加强岗位员工培训,开展定期演练,提升员工事故初期应急置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开展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各行业

 主管科室要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题培训,通过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等方式,切实提升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水平。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全覆盖检查,检查时可聘请化工专家库中的专家参与,提升检查效果。各村、各科室要牢固树立“十次检查不如一次执法”安全监管理念,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使用单位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象

  全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重点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原国家安监总局等 10 科室2015 年第 5 号公告)执行。

  (二)重点内容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包括工艺)条件。

  2.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

 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4.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是否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7.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行专项培训,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8.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是否存在以新材料、新科技、生物等名义而实际从事化工生产,是否准确界定化工企业类别并依法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四、任务分工

  各行业主管科室要按照职责任务,结合《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云政办发〔2020〕79 号)工作职责,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1.经济发展办公室:(1)牵头负责能源行业(煤矿除外)

 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企业和物资储备存储单位及化工、民爆物品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2)负责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3.派出所:牵头负责剧毒、易制毒和易制爆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4.综合行政执法局:(1)负责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2)负责市政工程单位、园林绿化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3)负责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4)负责物业服务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5.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筑施工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6.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负责农业(含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渔业、畜牧业(含畜禽屠宰)等行业,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7.为民服务中心(民政):(1)负责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2)负责教育系统(含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

 治理,包括各类学校实验室、校园食堂等。

  8.为民服务中心(卫健):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含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9.党政办公室:负责新闻出版和印刷发行等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治理。

  五、时序安排

  从 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6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 年 12 月底前)。各村、各有关科室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根据本方案和任务分工,结合辖区和行业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 年 6 月底前)。各村、各有关科室要通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动上报、线索跟踪摸排、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大排查、大摸底。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紧盯所监管地区、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2021 年 6 月 10 日前,各有关科室向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一表一图”。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 年 12 月底前)。各村、各

 有关科室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科室联动开展督查检查,并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 6 月底前)。各村、各有关科室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及时在全处范围内推广借鉴。要做好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总召集人,各相关副主任为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办,街道有关科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村、各科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基础网格作用,采取村(社区)保办事处、办事处保区的联动模式,形成“属地负总责、行业总牵头,条块结合、点面结合、科室联动、齐抓共管”的专项治理组织体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科室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建立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分行业、分领域、分科室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科室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切实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建立督查指导制度,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定期调度、通报、会商,及时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村、各科室要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隐患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按照隐患整改“两照一表”(事前隐患照、事后整改照、责任分工表)和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落实”要求闭环整改,并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无法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防止由于隐患问题失控,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发挥“查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协同推进。各村、各科室要加强科室协同联

 动,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物置等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入手,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危险化学品安全、危险废物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形成整治合力。要建立跨科室工作协调机制,对本行业领域需要协同推进的问题,由主管科室向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书面请示,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对于较为突出的问题,及时报办事处联席会议或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掌握、调度、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协调解决专项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各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强化舆论引导。各村道、各科室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开办专栏专题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普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重视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媒体和舆论的监督,鼓励通过各类途径举报危险化学品使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奖励,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

  各村、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序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确保 2020 年 12 月 28 日前向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村、本科室具体实施方案,2021 年 6月 8 日前、2021 年 12 月 8 日前分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022 年 6 月 8 日前报送总结材料。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村、各科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篇六: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街道危险化学品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 为纵深推进 XX 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决定自即日起,在危险化学品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促进安全红线意识明显增强、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明显提高、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推动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乡镇街区属地监管责任。街道将认真严格履

 行属地监管责任,成立专班,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查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提高整治覆盖率。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制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按照《XX 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同时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挂钩,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强化冶金等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攻坚。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X 安办发〔2021〕X 号)要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已排查发现隐患,8 月 15 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街道将对前期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再复查再核实,确保真正整改到位,开展随机抽查。对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也要盯紧不放,及时整改,强化源头治理,降低潜在风险。

 二是开展工贸行业“打非治违”攻坚。以新改扩建项目安

 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总监)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外包工程或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及重大事故隐患等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列明的 9 类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是开展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隐患整治攻坚。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在有限空间、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等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街道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一轮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攻坚期间对涉有限空间企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执法,街道各部门要实行全覆盖检查。摸清辖区内涉有限空间企业底数,同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活动,严格进行执法、严肃实施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曝光一处,切实巩固前阶段各类专项治理成果。要认真归纳总结近期有限空间事故情况,及时通报辖区内各有关企业,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时开展专项培训,切实提高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能力。

 四是开展工贸企业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及外包作业等专项治理攻坚。街道建立工贸企业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及外包作业企业台账,对辖区内存在危化设施或地表污

 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要将外包作业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确保凡检查必查外包作业,重点整治发包单位未对承包单位进行外包项目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实施统一管理;未对多个存在交叉作业的承包单位实施统一协调、管理;未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等内容。

 五是开展建材、冶金等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攻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支持企业推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产能及工艺装备,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鼓励涉爆粉尘企业通过设置泄爆装置、安装隔爆阀、火花探测器和自动灭火系统等优化升级除尘系统控爆措施;涉氨制冷企业通过加装制冷机冷冻机油热量回收系统,降低制冷系统的排气压力、机体温度,减少管道因温度过高、超压造成的液氨泄漏、管道开裂、管道封堵脱落等。鼓励在涉氨制冷企业试点推广一体化综合控制报警系统、热氨融霜自动化控制系统。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攻坚。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X 安办发〔2021〕X 号)要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发现的隐患已整改完毕。街道办要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对已经整改落实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巩固工作,防止问题反复出现;对正在整改落实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跟踪督导,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已落实整改但仍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结合企业认真分析原因,及时修订整改措施,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也要盯紧不放,及时整改,强化源头治理,降低潜在风险。

 二是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攻坚。持续坚守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社会监督、群众举报等手段,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化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等 6 种非法违法“小化工”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

 三是开展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攻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采取理论知识更新线上学习、实操技能线下训练的

 方式,普及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安全培训空间,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化工安全等紧缺性专业在职教育,着力提升化工企业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严格重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新招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新入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新入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四是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治理攻坚。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应急部《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2021112 号),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实时监测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有毒有害监测报警等关键参数的安全运行状态;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立案查处,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或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从严查处。

 五是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攻坚。严格落实国家、

 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类整治,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加快改造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反应的化工装置及其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全面推广化工过程单元操作机械化、自动化和生产厂区人员自动定位技术,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技术改造,最大限度减少危险作业场所人数。

 三、整治步骤 从 2021 年 8 月至 12 月,分为 3 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 年 8 月上旬)。街道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工作情况基础上,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明确攻坚任务及具体措施,周密部署推动。

 (二)实施攻坚(2021 年 8 月中旬至 11 月底)。街道各部门要围绕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在五项集中攻坚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部门(单位)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开小灶”等措施,加大攻坚力度。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三)总结提升(2021 年 12 月)。街道将于 12 月对辖区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全面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各部门要及时对安全生产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作为当前一个阶段的首要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对发现的突出矛盾问题要定期研究分析,拿出针对性的整治措施,确保完成集中攻坚目标任务。

 (二)提高执法效能。街道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程序,坚决破除监管执法“宽松软”,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事故及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打到痛处、绝不姑息;要及时将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结果及时通报辖区内各有关企业,放大监督检查效果。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严格实施联合惩戒。

 (三)严格督促落实。要定期调度集中攻坚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街区和企业,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问责等措施。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

 的积极性,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篇七: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全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 2021 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强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庆祝建党 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强力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精准化,大力提升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为维护我镇社会稳定

 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工作领导组 组长:XX 副镇长 副组长:XX 安监站副站长 成员:安监站全体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攻坚年”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等具体工作,掌握组织实施和落实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制定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出台 XX 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支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整治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对重大隐患依法挂牌督办。强化危废处置全流程监管,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企业及时将废弃危险化学品按照

 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备案,纳入环境监管范围。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落实我省制定出台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加强对学校、医院、重点实验室等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监管,做到建档立册,排查无遗满、无死角、全覆盖。

 3.强化管道完整性监管。强化油气管道安全设施监管,油气输送管道防腐与阴极保护设备、站场(阀室)气液联动切断间完好率要达到 100%,并进行检查。督促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制度。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测专项整治,实现油气管道法定检测率 100%,提升管道本体质量安全。

 (二)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依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单位和机构,每年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督促企业落实现有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和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

 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的学历资质应在 2022 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并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先持证后上岗制度。督促企业严把人员入职关,严格落实有关人员专业学历要求。履行好资格审核责任,严格执行“主考官”负责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好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全面取消以问答形式代替实际操作的考试方式。在安全生产资格培训考试、安全许可审查、变更主要负责人时严格把关,推动企业提高人员素质。

 (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强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应急部《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2021112 号),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严格精准监管执法。贯彻落实好《XX 省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遗漏。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每年要做出安全承诺并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

 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3.集中开展“打非治违”。深入排查本行政区内冠名为“生物”“科技”“新材料”等的企业,核实其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的一致性,对于发现问题的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有效防

 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完成时限、责任人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分头落实的逐级负责、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把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动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落实攻坚任务。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积极攻坚克难,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主动做好对上与对下、对内与对外的联络、协调、指导工作,加强与各级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责任共担、任务共领、难题共解”。

篇八: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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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政办〔2020〕21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仓市20个行业领域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太仓市能源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科研院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船舶修造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太仓市住建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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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市林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太仓市城市管理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交通运输领城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水务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农业、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商贸服务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冶金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医药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太仓市新闻出版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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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市能源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根据《江苏省能源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太仓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等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的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在全市范围开展能源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结合“一年小灶”取得的成效,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梳理危险化学品使用现状,对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强化源头管控,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着力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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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整治范围 能源行业(煤矿除外)中油气、电力等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油气因其自身属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已由相关部门按职责进行安全监管,因此,本实施方案主要针对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提出专项治理要求。

 本实施方案整治范围为火力发电企业的液氨罐区、制(供)氢站、燃油罐区、天然气及调压系统、危险化学品仓库。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管理使用现状。全面摸清企业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现状,检查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特别是做好临时储存和使用环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二)加强危化品源头管控。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布局、储存和使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燃煤电厂重大危险源(液氨罐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苏监能安全〔2019〕82号)要求,加快推进液氨罐区的尿素替代改造,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做好危化品隐患治理。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全面排查隐患,并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隐患排查治理。在企业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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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改的基础上,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隐患治理督查,全面辨识存储、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形成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并推动管控措施和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四)提升危化品使用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定期演练培训。结合企业生产实际,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整治重点 (一)液氨罐区。一是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实施液氨罐区的尿素替代改造;二是企业是否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管理工作;三是企业是否开展氨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管理台帐,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上报和管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四是氨区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操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动火票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出入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二)制(供)氢站。一是氢站接地网、电气设备、氢罐安全附件、消防系统是否符合《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相关要求;二是企业是否建立氢站出入管理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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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燃油罐区。一是企业是否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开展检查,确保燃油罐组分布、燃油罐安全附件、燃油罐区电气设备和消防系统符合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二是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要求,加强燃油装卸、运行、维护、检修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四)天然气及调压系统。一是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天然气区域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审核、修订,保证其有效性;二是企业是否建立天然气区域设备系统隐患管理台帐,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从事安全管理、专业技术管理、运行和检修维护作业人员熟悉天然气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三是天然气系统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道、报警系统、消防系统是否符合《燃气电站天然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五)危险化学品仓库。一是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库;是否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根据其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是否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二是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的要求,对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开展“一书一签”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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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时序安排 从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分四个阶段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 年 12 月中旬前)。各地各部门深刻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将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能源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各发电企业认真落实国家、省、苏州市和太仓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按照《江苏省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苏州市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现状,深入分析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自查自改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 年 5 月底前)。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各发电企业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根据自查自改方案,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隐患自查自改,并形成隐患整改清单。各地各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 年 12 月底前)。各发电企业根据建立的隐患整改清单开展全覆盖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隐患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对发电企业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按时将整改情况汇总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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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督查检查,对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 6 月底前)。有关区镇、部门和各发电企业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推荐先进典型,争取在苏州、全省范围内推广借鉴。要做好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发改委牵头成立由市电力安全生产专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统筹推进全市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开展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发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组,协调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关区镇和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负责督促发电企业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发电企业要保证隐患自查和风险辨识管控工作质量,对所有隐患实施整改销号,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对所有查处的问题隐患要紧盯不放,强化立查立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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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四)强化问责问效。积极对接上级条线部门,采取联合惩戒、公开通报等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五)强化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专项治理工作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督查指导和定期会商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取得成效。

 (六)强化宣传教育。各有关区镇、部门和各发电企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开办专栏专题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让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从业人员、社会群众知晓专项治理行动这项重要工作,普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和重视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媒体和舆论的监督,鼓励通过 12350 举报非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奖励,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参与到专项治理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

 有关区镇和各发电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20年 12 月 15 日前,有关区镇将本地区的能源行业实施方案、企业自查自改方案制定情况、发电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 2)报太仓市发改委;2021 年 5 月 25 日前,报送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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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1 年 11 月底前,报送集中攻坚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报太仓市发改委;2022 年 6 月 15 日前,报送全面总结材料。

 附件:1.太仓市能源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组成员名单 2.发电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基本情况汇总表

  3.发电企业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太仓市能源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莉萍

 市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凌

 喆

 市发改委总工程师 组

 员:殷

 鹏

 市发改委能源与资源环境科科长 王炜刚

 港区经发局发展规划科科长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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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发电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 整治重点 危险化学品名称 危险化学品主要风险 日使用量 (公斤)

 日平均储存量 (吨)

 设计最大储存量 (吨)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及级别 1

 1.液氨罐区

  2.制(供)氢站

  3.燃油罐区

  4. 天然气及调压系统

  5. 危险化学品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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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液氨罐区

  2.制(供)氢站

  3.燃油罐区

  4. 天然气及调压系统

  5. 危险化学品仓库

 注:1. 企业填报后由属地汇总,于2020年12月15日前报送太仓市发改委。

  2. 发电企业应全面摸排企业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现状,根据五类“整治重点”,全面、真实填写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

 3.发电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自查判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对于重大危险源,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暂行规定》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篇九: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 XX 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采购、申领、保管、使用、回收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 XX 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 导)明确规定的涉及卫生计生系统的危险化学品及其主要安全风险包括:

 1.消毒使用乙醇、高锰酸钾、次氯酸钠等,主要安全风险为火灾、爆炸、腐蚀;

 2.检查使用甲醛溶液、氰化物等,主要安全风险为火灾、中毒、腐蚀;

 3.麻醉使用乙醚,医疗使用压缩氧气及液氧,主要安全风险为火灾、爆炸。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排风险。

 各科室要全面摸排上述三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明确主要风险类别,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依法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责任科室:各使用科室)

 (二)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注重举一反三,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确保危险化学品大排查查细、查实;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隐患要真抓实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责任科室:各使用科室)

 (三)严格控制申请审核采购。

 根据“谁使用、谁申请,谁领用,谁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提出使用危化品申请(品种、数量、用途),经分管领导批准,药学部审核合格,统一进行采购。(责任科室:药学部)

 (四)健全台账管理。

 全院危化品总台账由药学部负责建账管理。危化品进出账必须到药学部登记。药学部根据品种、采购量等变化,有完整

 的采购、使用、消耗等登记资料,帐物相符。定期网上录入“XXXXXX 危化品风险信息系统”。(责任科室:药学部)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库房管理、领用和废液回收安全管理。

 根据 XX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防火、防潮、防爆、防静电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危化品严禁入库存放;对于两种相互易发生反应的危化品,严格按分开存放保管。(责任科室:药学部、后勤科)

 对于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等危险性大的危化品要严格控制,科室根据工作需求,按规定填写申请单,经科主任签字,报药学部审核,库房按规定发放。(责任科室:药学部、各使用科室)

 使用科室应严格落实保管、使用、回收等相关管理制度。危化品使用后产生的废液、残渣等由使用科室按规定储废,通知后勤管理部回收。(责任科室:后勤管理部、各科室)

 (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从业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

 质,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危化品管理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危化品库房由专人负责管理,要具备有关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危化品采购人员、管理人员、科室使用人

 员的信息必须报安全部备案,人员发生变更时,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并报备相关管理部门。(责任科室:医务部、各使用科室、安全保卫科)

 (七)加强应急救援。

 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涉及危化品的科室应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危化品应急演练。(责任科室:应急办、各使用科室)

 (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各科室要充分利用业务学习时间,或 XX、微信等新媒体来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责任科室:安全保卫科)

 (九)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各科室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严格审查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的检查验收、登记等工作,并设立剧毒化学品专用账目和出入库流向记录,建立健全物品存放台账或清单,实现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责任科室:药学部、各使用科室)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至 20XX 年 XX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 年 X 月)。结合 XX 工作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要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抓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20XX 年 X 月至 XX 月)。各科室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XX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综合治理情况进行适时督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综合治理活动扎实有效。

 (三)集中攻坚(20XX 年)。针对科室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跟踪督导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 年)。各科室要对综合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督促整改、组织复查和验收,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坚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

 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落实《XXXXXXX 危化品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

 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安全部定期调度科室

 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稳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树立“一盘棋”

 的思想,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加强沟通协调,防止推诿扯皮和失控漏管。

 (三)落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要求,通过召开科务

 会、座谈会及时对布置落实。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XX 将动真碰硬,责任追究,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篇十: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 2022 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巩固提升年和收官之年,各级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依据《xx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x 市安委办发〔2022〕x 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已有成效的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深入攻坚、没有破题的重点突破”总思路,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完成好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市安委办成立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领导组(简称: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副主任,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高速交警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分管领导。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负责“巩固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掌握、收集“巩固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情况。

 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焦志成同志担任。

 三、巩固提升年工作任务

 2022 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任务共 30 条 44 项,具体责任单位分工见《xx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2 年任务清单(附件)》。

 四、方法步骤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分为方案制定、巩固推进、全面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即日起至 3 月 20 日)。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将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股室、部门)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限,完善推进落实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县(市、区)、有关主体企业务必于 3 月 20 日前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安排部署情况、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方案制定情况报送至市安委办。

 (二)巩固推进阶段(2022 年 3 月 21 日至 9 月 30 日)。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 2020 年、2021 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结合 2022 年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认真梳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纳入县(市、区)政府和本部门(单位)领导 2022 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中同步推进。要深入排查整治存量隐患和增量隐患,管控重大风险,整治重大隐患,解决重点问题。要紧盯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问题和短板,通过“开小灶”、借鉴推广典型经验等做法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的共性问题和现实困难,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在确保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政策措施、法规标准,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展现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成效,确保我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五、工作要求

 (一)在责任落实上巩固提升。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要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xx 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xx 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要求,扣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链条,清单化、台账式推进目标任务,将每一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岗到人,把“严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贯穿全过程,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交出合格答卷。

 (二)从风险防范上巩固提升。各县(市、区)安委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今年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危险化学品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推进会议,召集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堵点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在督导检查中巩固提升。各县(市、区)安委办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职责,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每季度对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至少开展一次综合督导或联合督导检查,着重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各县(市、区)安委办要按照《xx 市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落实制度》 (晋市安委办发〔2022〕9 号)要求,对市安委办督办内容和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较慢的具体任务,实行“提出问题、限时办理、挂牌督办、重点督导、考评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四)在考核评比中巩固提升。市安委办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在相关媒体平台上及时曝光工作进展不力、整治效果较差的单位和企业,按照年度任务完成率、重点问题整改率对各县(市、区)、各主体企业进行排队,并在第四季度对各县(市、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督查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逐条逐项进行验收,将解决重大问题隐患、形成制度成果、防范遏制事故和完成整治任务情况等“四项指标”作为重要考核项目,及时公布考核情况,并将综合考评情况计入 2022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专项整治推动不力、效果较差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将及时安排“补课”,对开展专项整治以后,仍然发生事故、问题屡查屡犯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要启动“责任追溯”,坚决杜绝出现时间一到、万事大吉应付整治的现象。

 请各县(市、区)安委办、各主体企业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方案于 3 月 20 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各主体企业要于每月 28 日前将本月专项

 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阶段性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月报表、2022年任务清单推进情况(附件)报市安委办,重要情况要随时报送,市安委办将对各单位报送情况,各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内容,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各项任务,配合好各级各部门的督查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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