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调研报告7篇

时间:2022-10-28 10:50:05 浏览量:

职务犯罪调研报告7篇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某市“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某市“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200年-200年三年间,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务犯罪调研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职务犯罪调研报告7篇

篇一: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某市“村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200 年-200 年三年间, 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查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 37 起, 本文试对这些案件进行剖析, 归纳特点, 探寻原因, 提出预防对策, 以遏制和预防同类案件的发生。

 “村官”职务犯罪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

 从涉案类型看, 近三分之二是挪用公款罪。

 在发案的 37 件案件

 中, 挪用公款 23 件, 占发案数的 62%, 贪污 10 件, 占 27%, 受贿 4 件, 占 11%。

  (二)从涉案金额看, 有不断增大的趋势。

 10 万元以下 24 件, 10-100 万元 6 件, 100-200万元 2 件, 200 万元以上 5 件。

 随着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 近年来涉农犯罪案件案值日趋增大。

 莲都区塔下村原村民主任黄永豪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 挪用公款高达 270 万元。

  (三)

 从犯罪主体看, 村民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居多。

 其中, 村民主任 18 人(其中村委副主任 1 人), 党支部书记 14 人, 出纳 2 人(其中 1 人是村委委员兼出纳), 报帐员 2人(其中村党支部委员兼报帐员 1 人), 会计 1 人。

  (四)

 从判决结果看, 量刑较为轻缓。

 在已经法院审理判决的 27 件案件中, 判处实刑只有 9 人, 而适用缓刑与免予刑事处分的有 18 人, 其比例高达己判案件的三分之二。

  (五)

 从受教育程度看, 涉案“村官”绝大多没有受过高等教育。

 37 起“村官”案件中,文盲 1 人, 小学文化程度 6 人, 初中文化程度 20 人, 高中(含中专)

 文化程度 9 人, 专科文化程度 1 人。

  “村官”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

 监督制约机制缺失。

 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村子, 党支部大多软弱涣散, 战斗力不强,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

 村党支部书记、 村民主任的权力过大, 为所欲为。

 有的村干部片面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认为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不服从乡 镇党委、 政府的监督和指导, 当选村干部后作风霸道, 骄横跋扈, 搞个人说了算。

 如莲都某村王某某, 任村党支部书记 20 多年, 平常独断专行, 在任职期间, 随意支配村里的资金, 用公款作质押在银行贷款自己搞营利, 并经常拿着公家的钱送人情, 随意借给亲戚朋友使用, 村里经济帐目不公开, 造成集体财产严重流失。

 再如, 村级财务人员选用不规范, 会计、 出纳大都由村委会主任、 书记根据个人喜好选用亲信担任, 甚至自己“一肩挑”, 给滥用权力、 自管自支、 自报自批提供了方便。

 财务审批不严格, 账目设置不规范, 设置多个账本、 多个户头, 不定期公布账务等等, 导致莲都水阁街道办事处七百秧村、 缙云东渡镇东渡村、 遂昌湖山乡 湖方村、 庆元松源镇五一村、 云和石塘镇规溪村等数个村两委的原党支部书记和村民主任共同挪用公款、 贪污、 受贿窝案串案的发生, 案发前村民的上访不断, 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

 土地征用政策不完善。

 近年来, 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 征地补偿成为包括村干部在内的农民利益冲突的焦点。

 土地在进入市场过程中其价值不是按照土地的补偿费而定, 而是根据市场或用途来确定。

 土地价格的不规范, 给予“村官”一把可以自由伸缩的尺子,“村官”代表村民与征用方签订征用合同, 以较低的价格出让土地给征用方, 征用方把工程部分项目及附属工程承包权优先给予“村官”, 达到其与投资商“互利共赢”, 并使这些利益被披上“合法”的外衣。

 而土地价格的不规范, 同样给“村官”挪用或贪污土地征用补偿款留下种种可以掩护的借口与漏洞。

 如云和县规溪村委原主任叶某某和原支书王某某, 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移民、 防汛、 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过程中, 利用职务便利, 共同侵吞移民、 防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 23 万余元, 并非法收受工程承包人贿赂各 1 万元, 分别因贪污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和 9 年。

 又如原庆元县五一村书记王某某、 村委主任叶某某与报帐员李某某, 未经村两委研究决定, 在 2 至 5 月期间, 曾二次将该村土地征用补偿款 200 万元借给商人郑某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并约定以 1%计算收取利息, 意图予以私分。

  (三)

 轻缓刑事政策负面影响。

 一方面, 有的领导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认为培养一个村干部不容易, 只要其能完成上面交给的任务就当作是好干部,对诸如“村官”挪用公款行为麻木不仁, 甚至包着捂着, 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另一方面, 近三年“村官”职务犯罪案件, 有三分之二案件适用了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免予刑事处分。

 如缙云县院查办的壶镇中兴村原村民主任吕某某挪用公款 60 万元,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 该县东渡镇东渡村原村民主任郑某某挪用公款 128 万元, 因其有自首的从轻情节也被判处不满三年的缓刑, 对此, 村民群众议论不少。

 量刑中轻刑化趋势, 对职务犯罪的威慑力弱化, 使一些人认为“村官”犯罪成本不高, 惩处风险不大, 故铤而走险重蹈复辙。

  (四)

 案发“村官”自身素质低下。

 由于村干部任期一般为三年, 个别“村官”认为这不是铁饭碗, 不如过一天算一 天, 当一天捞一天。

 在一些发案的村子, 农村干部缺乏必备的基本素质, 法制观念淡薄, 目光短浅, 往往被眼前利益所吸引, 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有个别人认为自己当选村干部是化了“血本”的, 一旦当上了, 村集体的财物就成了自己的, 想花就花, 想拿就拿, 肆无忌惮, 中饱私囊。

 尤其是对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少“村官”压根儿就没想到是犯罪, 总

 认为自己为村里保管资金, 只要不少掉就行了, 有时为某个项目自己挪用一下, 或借给某个朋友应个急, 不可能构成犯罪, 直至立案查处, 才追悔莫及。

 如遂昌县石练镇爱丰村原村民主任陆某某, 只有初中文化程度, 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 1 至 2 月, 先后五次擅自挪用滩坑电站移民土地征用补偿款 40 万元用于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其中 37 万元无力偿还, 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

 又如松阳县古市镇上五木村村委主任叶某某是个文盲, 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资金 2.5 万元而被查办。

  预防“村官”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一)

 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要通过以案说法、以会代训等形式, 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

 使他们真正学法、 知法、 懂法、 依法管理村务。

 要规范村干部的行为, 结合实际制定规范的村干部管理办法, 把发展村级经济、 增加农民收入、 依法办事、 确保稳定作为重点内容列入考核, 强化村干部的业绩考核。

 要推行和建立村干部年度工作民主评议制度, 组织村民对村干部进行评议。

 评议结果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要对其予以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对不称职票超过半数的村干部, 要及时予以

 调整。

  (二)

 切实开展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促进村两委班子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要规范民主决策机制, 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

 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 集体企业改制、 集体大额资金的借用、 集体资产处置、 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 都要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实行民主决策, 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要健全村务公开制度, 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 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 村集体债权债务、 村内筹资筹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种粮直接补贴兑现, 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 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 及时公开, 透明操作。

 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

 村党支部、 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全体村民, 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 村规民约、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等等, 尤其是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及时审核财务账目, 有权否决并有义务向乡 镇党委反映村干部的不合理开支。

 要强化民主监督机制, 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

 在乡 镇党委、 政府派员主持下, 组织村民评议村干部。

 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 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

  (三)

 切实严把“入口关”, 选好选准农村基层干部。

 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 加强农村两委班子建设。

 要严格把握条件, 把真正想为村民办实事, 能为村民办好事的有德、 有才、有向心力的人选进村两委会班子。

 要坚持民主选举程序, 力避选人、 用人上的失误。

 选举中要严格按照《党章》 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的有关规定, 杜绝个别乡 镇党委“内定”村干部,杜绝“宗族村官”和黑恶势力把持村务, 打击贿选、 操纵选举的不良行为。

  (四)

 切实坚持“打防并举”方针, 不断完善农村职务犯罪预防的长效机制。

 农村基层干部发生职务犯罪, 直接侵害农民利益, 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直接破坏“三农”政策的贯彻实施, 直接危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直接损害党和政府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要狠抓“村官”职务犯罪的预防。

 要努力构建农村基层组织的预防网络和强化责任追究。要在农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明确村党支部书记是该村预防职务犯罪第一责任人, 村干部发生腐败案件, 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要加大对农村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要狠抓落实“村财乡管”制度, 乡镇要成立农村财务中心, 对村级财务统一管理。

 村财务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 由乡 镇统一聘任, 做到持证上岗, 以便更好地按财务制度规定正常行使职权。

 要打防并举重在治本。

 对涉及农村建设、 资金使用、 医疗卫生、 破坏选举等八大方面的涉农职务犯罪要坚决打击, 同时要放手发动群众, 紧紧依靠群众, 夯实职务犯罪“防火墙”, 坚持查处和预防农村职务犯罪两手齐抓, 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篇二: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与社会2014年74 下g 21期 ~ / c a

 - . 567期 关于烟台市廉政文化与职务犯罪状况的调研报告 李景华 264100;2.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 e e; ~-,山东

 王淑荔 ( 1. 鲁东大学,山东

 烟台

 烟台 264100 ) 【 摘 要 】笔者对烟台市廉政文化和职务犯罪状况进行 民调显示,职务犯罪状况比较严重,廉政文化缺失是原因之一 ,

 反腐败首要战略在于有效的制度设计和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属于非正式社会控制中文化控制的范畴。儒家文化对我国的 政治文化具有重要影响,其本身所具有的某些精神实质具有一定消极影响。建设廉政文化,抵制腐败文化 ,需要 国家、公民 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职务犯罪侦查、预防等职责,是建设廉政文化的重要职能部门。

 【 关键词 】

 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文化;非正式社会控制; 检察机关 国家公职人员犯罪的危害性极大,它不仅侵害了人民对 公务行为公正有效行使的信赖 , 降低国家机关的威信 , 而且,

 掌握国家机关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 职务犯罪行为还往往与其他犯罪密切联系,相伴而生 ,可称 之为最严重的犯罪形式。许多国家的学者认为,职务犯罪具 有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俄罗斯学者认为,职务犯罪是 “ 最 大 的犯罪 ” 。

 、 对烟台市各社会阶层的民意调查 为了调查民众对廉政文化和职务犯罪状况的认识、 观点,

 我们对烟台市的各个社会群体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和访谈 ,

 调查对象包括公务员、教师 、企业工作者、个体工作者、自

 由职业者、中学生、大学生、医生等事业单位人员、农民、

 进城务工者共十类人员,调查对象共计 410 例。

 结果显示 :

 关于廉政文化的调查有 70%选择了 “没有” ;

 26%选择了 “有 ,但是不完善” ; 4%选择了 “有 ,还可以” 。

 关于职务犯罪的调查有 80%选择 了 “公职人员比较腐 败” ; 17%选择了 “公职人员普遍腐败” ; 3%选择了 “ 公职 人员腐败不严重” 。

 关于职务犯罪原因 ( 本题为多选题 ) 的调查 中,认为 一“ 公务员任用提拔机制、工作考核机制等制度存在缺陷,没 有透明度、权力制衡和监督” 等制度原因导致职务犯罪的占

 98% ; 认为 “我国传统的关系文化 、送礼文化、封妻荫子文 化影响,缺乏现代廉政文化、官场腐败文化盛行” 原因导致 职务犯罪的占91% ; 选择 “公务员道德素质低下 、职业操守 低下” 原因导致职务犯罪的仅 占7%。

 关于我国传统文化 的调查,认为 “传统儒家文化有好 的地方 ,也有不好的地方,需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的占 87% ; 认为 “ 传统儒家文化都是好的,应 当全部继承发扬” 的仅 占12%。

 关于如何建设廉政文化的调查,选择 “需要我们每一个 人的努力” 占93% ; 选择 “ 由党建立廉政文化” 占 5% ; 选 择 “ 由领导建立廉政文化” 为 0% ; 选择 “ 由国家建设廉政 文 化” 占 2%。

 以上调研结果反映了民众对我国廉政文化和职务犯罪的 认识,和对反腐败之文化对策的观点。本文认为廉政文化是 预防职务犯罪很重要的非正式社会控制方式,而检察机关作 为职务犯罪的预防、侦查与追诉部门应当承担起建设廉政文 化的职责。

 不了价值 ; 第二个是货物不符合买方要求 ,买房拒绝付款赎 单 ; 第三政府拒绝该商品进口。出现这种情况,承运人或者 将商品倾倒,或者交给无单人。

 ( 五 ) 政府规定货物进 口先上交海关等机构 这种情况在南美一些国家 比较多,这时承运人不得不无 单放货。

 ( 六 ) 收货人 的欺诈 行为及无力赎单 例如,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上海浦东公司起诉张华浜公 司、外轮公司、经贸公司、珠江公司、奉贤外贸无正本提单 放货一案。

 原告受奉贤外贸委托进 口德国产热轧卷板。据此 ,原告 与德国 PREUSSA G HANDLE GMBH 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购进上述货物。货物装上 “泰天” ( TETIEN ) 轮运抵上海港 后卸进张华浜公司仓库。货物由珠江公司负责报关并由经贸 国际公司出具提货保 函。此时正本提单 尚未到达,上海外代 开l 叶 I了提货单并且交给经贸国际公司。奉贤外贸金属业务部 在未取得提货单的情况下 ,凭介绍信和空白转帐支票向张华 浜公司提取了全部货物。原告向中国银行付款赎单后持有正 本提单 ,但由于奉贤外贸未付清货款而没有放单。奉贤外贸 拟在售货后向原告付款赎单。此时恰逢国内钢材货价跌落 ,

 钢材销不出去,无力向原告付清货款,拖欠原告货款人民币 1 5,456,964 元,原告凭正本提单起诉了 6被告。由于原 告与被告协商由奉贤外贸金属业务部无正本提单提货,且提 货单并未交给提货人 ,法院判决奉贤外贸金属业务部向原告 支付所欠货款及利息。

 五 、结语 提单虽然在我国法律规范中尚未得到详述 ,但是世界各 国海商法立法理论及专家对此均进行了细致的研讨和规范,

 我们在处理相关问题时理应吸收借鉴这些理论 ,取长补短。

 通过本文我们了解到,无单放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 于船货双方的贸易往来,但其背后暗藏的种种 “杀机” ,尤 其是对承运人的,是极其危险的。无单放货的行为首先不利 于国际贸易的规范发展,而且对于船货双方来说也是极其具 有挑战性的,这种行为的短视性可见一斑。我们也希望 ,国 家立法方面对此作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 2 O13 生 。

 参考文献 [1 】贾林清著. 海商法(第四版)【 M】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时晓,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在读研究 2 0 14 . V 0 L . 56 7 . N0 . 2 1· 95 ·

 青年与社会2014年7月下

 第21期总第567期 二、廉政文化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非正式社会控制方式 廉政文化,本文认为,广义的讲是全社会对国家机关廉 洁执行公务及其公职人员廉洁执政行为的文化态度和心理取 向 ; 狭义的讲可指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文化 态度和心理取 向。

 文化与一个 国家的廉洁程度具有重要关系 。在一个具有 长期廉洁文化的国家和社会里, 腐败是被全社会不耻的行为,

 社会对其的容忍度很低, 若实施了职务犯罪,则被贴上耻辱 的标签,不但公职身份丧失,而且还将遭受身边同事、亲人、

 朋友的谴责。根据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职务犯罪行为付 出的成本若高昂,腐败动机将被大大抑制,相反,在腐败文 化盛行的社会中,贪污、受贿、行贿等职务犯罪行为成为比 较普遍的现象 ,腐败在一个机关的环境中、在民众心中和社 会上被高度容忍或接受, 就是说腐败行为被社会心理所认同,

 因此,其来 自文化上的抵制和抑制力很弱。可以说在一个腐 败严重的国家,人们对这种行为司空见惯 ,习以为常,甚至 高度认同,不腐败 、不行贿受贿反而被看作是不正常的,被 同事朋友所排斥 ,被身边环境所孤立。在有些腐败十分严重 的国家,还存在清廉者因不愿同流合污而被打击迫害的 “抹 黑” 现象。

 中国是礼义之邦, 儒家文明一直绵延至今,“礼” 、“义” 、

 “ 中庸” 必然影响到我国的政治文化。我国历来倡导 “廉政 文化” ,但儒家文明本身所具有的某些精神实质具有一定的 消极( 反面 )影响和作用, 由其产生 “送礼文化” 、 “关系文化” 、

 “义勇文化” ,当 “廉政文化” 对公务行为的廉洁公正要求与 亲情、友情 、爱情等各种人情关系和义勇情感发生冲突,而 后者占据上风时,腐败犯罪便发生了。

 三、检察机关如何建设廉政文化预防职务犯罪 廉政文化与职务犯罪的发生具有密切关系,为了建设廉 洁国家,就需要建设廉政文化,抵制腐败文化。建设廉政文 化,需要国家、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运用法律、制度、

 教育、舆论等多种手段综合进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 关,承担着职务犯罪侦查、预防等职责,职责本身要求检察 机关当然地应当建设廉政文化。

 检察机关建设廉政文化,一方面要建设检察机关内部的 廉洁文化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要在全社会建设廉洁文化。

 ( 一 ) 建设检 察机 关 内部的廉洁文化 没有界限的权力必然走向独裁,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滋 生腐败,这是由权力本身的特性与人性中 “恶” 因素相结合 的必然结果。检察机关承担着职务犯罪预防、侦查和监督的 职责 ,作为反腐败的重要部门,自身需要廉洁,必须保证检 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否则就变成腐败者反腐败了。

 保障检察机关的廉洁,需要制度控制 ,制度设计要保证职责 明确、权责统一 ,内部权力设置上 , 要有充分的制衡和监督。

 权力和制度设置的科学有效成为保障廉洁的前提,这样的制 度能够防止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 , 保障廉洁者可以公正执法 ,

 腐败者不能够实施职务犯罪行为。要在机关招录中运用心理 测试 、 综合素质考评等方式录用那些腐败动机弱、具有廉洁 公正执法观念的人员,从而在 “进入” 检察机关这个门槛上 就将腐败者阻挡在外。

 ( . U - ) 建设社 会廉 洁文化 腐败犯罪侵害了国家的廉洁信誉 ,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 常运转 ,侵害了国民对其的信赖,而且 ,若腐败犯罪与其他 的普通犯罪相结合,还将侵害国民的权益 ,比如现实中频发 高发的收受贿赂违法招投标工程 、违法审批药品食品,致使 ·96 ·2 0 14 . V 0 L . 5 67 . NO. 2 1

 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致桥梁倒塌、道路塌陷以及有毒有害食 品药品致人身体受到伤害乃至死亡的事件。

 腐败犯罪涉及全社会各领域,它侵人民众的 日常生活、

 与商业和黑社会相结合,腐败犯罪的渗透之广致使治理腐败 只依靠国家法律部门的预防和惩治是根本不可能成功的,全 社会共 同预 防才是根本治理 战略。

 要在全社会形成廉洁文化 ,

 运用全社会的力量综合反腐败。在我国,这一综合战略需要 以国家机关为主导,引导社会团体和民众积极参与 ,运用立 法、行政和司法措施、教育手段、舆论宣传功能,逐渐营造 环境 、创造氛围,摒弃腐败文化培育廉政文明。

 检察机关在全社会廉洁文化建设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

 检察机关通过自身的法律监督等权能的行使帮助和引导其他 国家机关和社会各部门及公民形成廉洁文化观念,从而逐渐 培育廉洁文化。

 首先, 检察机关运用 自身的法律监督职责建设廉洁文化,

 即通过 立案监督 、侦查监督 、审判监督 、执行监督环节 中与 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工作职责上的分 工合作 ,监督督促以上各国家机关廉洁从政,通过案件的侦 查 、审判、执行等工作使以上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形成严 谨公 正执法司法理念 ,不受贿 、不贪污 、不滥用职权 ,严格 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 自身职责 ,秉持职业操守 ,铸造 法律机关和法律人的廉洁形象。

 其次,检察机关通过对案件的审查起诉 ,出庭公诉建设 廉洁文化。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案件工作中, 将与涉案单位、

 涉案人、知情人及需要取证的相关单位发生联系,就案件审 查起诉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检察 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廉洁公正执法将给有关单位和个人一个最 直接和生动的廉政教育,另一方面,对以上单位和被害人、

 被告人 、证人可以通过检察工作进行廉洁教育,运用这种工 作形式进行的教育,其效果远远优于空洞的说教和宣传。

 最后,检察机关通过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建设社会 廉洁文化。检察机关通过 自身对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类职务 犯罪的侦查和预防,对广大的职务犯罪者和受害者进行廉政 教育和廉洁宣传,使腐败者认识到腐败的后果和代价,从内 心认识到腐败的可耻性和危害性,从而不再腐败 ; 使被动行 贿者和其他有关受害人认识到如何运用纪律和法律等武器保 护自身权益 , 不再受到腐败者的侵害, 不再成为腐败的棋子,

 而是成为廉洁的斗士。

 预防职务犯罪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该职能 使检察机关广泛地与社会各部门接触 , 检察机关要在与海关、

 银行、国有企业等社会各部门的联席预防工作中发挥主导作 用 , 并且帮助这些单位建设预防腐败的制度, 尤其对于银行、

 医院、学校等腐败的高发领域,更要作为重点 ,对涉及国计 民生的能源、医疗、教育方面的预防腐败要抓出实效 ,检察 机关监督和帮助各部门堵住腐败漏洞 ,建设廉洁制度,培育 廉洁文化。

 参考 文献 [1 】李景华. 反腐败预防优先理念研究——以俄 罗斯为范 本[D】

 . 中国政法大学, 2011.

 作者简介:李景华,女,满族,鲁东大学法学院,讲 师,黑龙江省检察业务专 家,法学博士;王淑荔,女 ,汉 族,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

篇三: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县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在校园修缮过程中职务犯罪问题的调研报告

 某县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在校园修缮过程中职务犯罪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随着某县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不断重视,乡镇学校改善教学条件和教学设施已成为当务之急,新建、改建、扩建教学楼、学生公寓工程大量增加。然而由于乡镇小学校园修缮而引起的中心小学校长职务犯罪也呈高发态势,研究乡镇中心小学校长职务犯罪的特点和成因,探索如何从制度的源头上遏制农村学校的职务犯罪,对于打击犯罪,促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针对学校校园修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思想意识、制度执行和监督等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某县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在学校校园修缮过程中职务犯罪的基本状况

  仅XX年某县人民检察院共查办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7件 7 人,其中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在学校校园修缮过程中职务犯罪案件 5 件 5 人,占某县乡镇中心小学校长人数的 40%,占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 70%。

  痛定思痛:为什么为人师表的校长会在学校校园修缮工程领域中违法违纪,也成为工程老板行贿的对象?一定是学

 校校园修缮工程的过程中某个或某些环节出了问题。农村小学校园修缮工程中的几个环节主要有:

  校园修缮工程发包―工程老板承包并签订合同―工程老板施工(个别老板预借工程款)―工程验收―中心小学支付工程款。

  通过对这些环节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在农村小学校园修缮工程的过程中,这几个环节都隐藏着问题。虽然几个案件的具体犯罪过程和手段看似不同,但其基本特点和成因却有着共同之处。笔者希望通过对这些案件的特点和成因的共性分析,找准根源,寻究对策,对症下药,以便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

  二、案件的基本特点

  (一)犯罪的嫌疑人主体年龄大,原来思想上进,觉悟高

  我院查处的 5 位乡镇中心小学校长中,年龄均在四十多岁以上,其中 50 岁以上 3 人,57 岁的有 2 人。3 位乡镇中心小学校长是中共党员,另外 2 名是县或镇人大代表。这 5名校长原来思想觉悟都很高,或为中共党员或被选为人大代表,受群众拥护。如一位年满 57 岁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在悔过书上写道:1975 年至 1976 年,我参加了中越过境的小规模战斗,1976 年 4 月退伍回到家乡,1980 年回部队看望,当时的情景真让人一辈子难以忘怀,从那以后,我的脑里就

 留下了“牺牲的战友为国献身,我们活着的还有什么理由不把工作做好?”的想法,30 多年来,我都以此鞭策自己,为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因成绩得到了上级的肯定,我被推选为县人大代表。

  (二)作案的时间跨度大,作案次数多

  我院所查处的这 5 件案件,作案时间均有 3 年以上,作案次数也均在 4 次之上。如一名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其作案时间从 XX 年至 XX 年达 6 年之久,作案次数达 11 次;还有一名乡镇中心小学校长作案时间从 XX 年至 XX 年达 5 年,作案次数达 19 次。

  (三)案件均是物欲型的受贿犯罪,作案手段都是“协商式”的内外勾结

  从查处的 5 件案件来看,都是物欲型的受贿犯罪,犯罪嫌疑人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和权力收受对方的钱物。如一名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利用管理和分配全镇小学校园修缮资金的权力,在发包所辖小学校园修缮工程时以及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时,分 4 次收受行贿人送给的好处费总共达 50000 元。

  作案的方式都是“协商式”的内外勾结。比如这 5 件案件中有 4 件案件是行贿人在承包工程时,与受贿人协商按校园修缮款的 10%的比例送给受贿人;另有 1 件案件虽然行贿人没有提出送好处费的标准,但行贿人在第一次承包学校校园修缮工程时也明确地向受贿人说“有钱赚大家一起用”,

 并且也得到了受贿人的默认。在这种协商式利益的诱惑下,校长在学校校园修缮工程的发包、验收、工程款的结算方面为行贿人提供了方便。

  (四)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态度相对老实,有悔罪表现

  从所查处的 5 件案件来看,5 名犯罪嫌疑人都能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重新做人的愿望。如我们侦查部门只掌握一名中心小学校长受贿 10000 元的线索,在我们对这名校长的讯问中,其主动供述了另外还收受行贿人 30000 元的犯罪事实,并且积极地将赃款 40000 元退出。

  三、案发原因

  (一)部分校长盲目地与有钱人攀比,心理失衡自甘坠落,进而贪婪成性,欲罢不能。

  乡镇中心小学校长文化素质较高,而工作、生活在条件相对艰苦的农村,有的校长拿自己与那些“潇洒”生活的大款相比,心理逐渐失去平衡,产生了严重的失落感和自卑感。他们中有的感到年龄已接近退休,升迁无望,不如趁在位时“捞一把”,否则权力过期无效;有的看到一些不如自己的人都发了财,自己还是一贫如洗,巨大的反差导致产生失落感;有的堕落初期处于被动状态,可当陷入犯罪歧途后,又错误地认为这是对自己的补偿。如我院查处的 1 名 57 岁的

 乡镇中心小学校长曾对我们的办案人员说“我也就这一届校长当了,别人收钱,我不收钱,以后不就吃亏了?”。初次收了好处费,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有被发现,便暗自庆幸,虽然有时告诫自己要适可而止,但还是忍不住,结果胆子越来越大,作案的次数越来越多,在犯罪的泥潭里也越陷越深。

  (二)部分校长法制意识淡漠,宗旨淡忘。

  多数校长是从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中选拔出的,但是他们中的部分校长随着权力的不断增大,渐渐淡忘了教书育人的宗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捞取钱财的资本、牟取私利的工具;有的校长法纪观念淡薄,认为收钱收礼是人之常情,拿点回扣也不同于受贿犯罪,顶多是违纪。法律知识欠缺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也是导致犯罪嫌疑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一名被查处的中心小学校长在悔过书中写道:不幸的是,从 XX 年开始,本人放松了学习,尤其是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从而不严格要求自己,于是就产生了金钱占有的邪念,心想别人送的钱不要白不要。结果从 XX 年到 XX 年春季学期,先后从三个方面接受了他人的好处费:……

  (三)权力集中,监督机制失效。

  大多数乡镇中心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权力过于集中。学校在一些重大事项上往往是校长一人做主,而没有集体讨论。在财务制度上还存在“一支笔”签字的现象,会计

 只是跟着校长签字,走个形式而已。如一名被查处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掌握着全镇小学共建费用分配使用权,所有共建费用的收入、支出都由他说了算,中心小学其他领导不掌握,无形中造成无人监督的局面。

  (四)学校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极易诱发腐败。

  最近几年,某县农村小学的校园建设方面的投资剧增,但针对校园修缮工程的管理机制却没有形成,中心小学在基建工程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环节上的漏洞较多,给别有用心的校长提供了腐败的便利,导致腐败时有发生。在这 5 个乡镇的中心小学搞校园修缮工程,根本就没有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如一个乡镇中心小学根本就没有规定各小学搞校园修缮的条件和标准,被查处的该镇中心小学校长说:下面小学报上来要搞校园修缮,是没有标准可言的,我一个人说搞就搞,不搞就不搞。

  (五)工程老板为承包校园工程,用钱开道,击倒校长。

  一些老板认为:学生钱好赚、学校有钱赚、校长好拉拢。老板们把赚钱的目光盯向学校,攻关的对象定为校长。尔后,采取各种手段,明赠暗送,迫使校长就范。那些意志薄弱者,特别是利欲熏心的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往往就会中箭落马。看到校长拥有校园修缮的“审批权”,那些想承包修缮工程的老板自然要向这名校长“攻关”。一名被查处的中心小学校长说“为了能承包到工程,他(指包工头)用金钱开

 道,某天,他找到我说他在钟山教育界做了很多工程,质量比较好,反映不错。如果今后我镇小学有工程给他做,他会感谢。后来我乘他的摩托车去一所小学,途经一路口时他便把一红包强塞给了我,后我打开看里面有 3000 元。后来我把学校的修缮工程承包给了他。

 四、对策和建议

  (一)选任德才兼备的校长,加强对校长的监督和制约。

  选拔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校长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不仅要求具备较高的教学业务素质,而且也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法制观念。

  加强对校长的监督和制约。目前乡镇中心小学校长权力过于集中,学校一些重大事项特别是全乡镇小学的校园共建费用的分配使用,往往校长一人做主,而没有集体讨论,出现超越权限的问题发生。此外,中小学财务管理混乱,而财务人员唯校长命令是从。针对监督失效的问题,一要推行“校长定期轮岗制度”,定期对中心小学校长实行轮换,比如对校长实行 3 年至 5 年一任期,防止校长在某所学校时间过长,导致根深蒂固。二要加强对校长的“三关审计”。任前进行审计,把好用人关,严防任人唯亲、近亲繁殖。任中审计把好用权关,防止‘一把手’权力的滥用和异化,确保权力的健康运行。离任审计要把好退岗关,既要防止‘一把

 手’借离任之机大肆捞钱财,非法转移赃款赃物,又要防止‘一把手’挪用公款跑官买官,要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及有效应用,坚决避免经济上有问题的干部异地做官,甚至升官。”三要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要在抓好常规公开项目基础上,突出抓好以行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校务公开,如物资采购、校园修缮工程等方面。四要建立健全乡镇中心小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对超过一定数额资金的校园修缮工程要经过中心小学集体讨论,并上报县教育局备案、审核。五要综合运用各种形式,监督检查校长执行民主集中制、述职述廉等制度的情况。

  (二)建立健全乡镇中心小学校园修缮工程招投标机制。

  1、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的程序和要求,对参与小学校园修缮工程的竞标人进行建筑资质审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筑企业信用等级查询。防止承包人通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校园修缮工程,堵塞校长受贿的漏洞。2、要严格校园修缮工程质量验收办法。验收时要选派做事公道、为人正直的老师代表、村委代表与乡镇中心小学共同参与,并明确验收人员的权利义务。3、严格结算付款办法。要严格按照校园修缮工程实际丈量数和约定的价格计算工程款,不得随意加大数量和提高单价。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要坚决督促施工方或及时返工或不予结款。4、工程建设过程中,财权分离,负责工程的人员,不得经手财务,财务统一

 由具有专业知识的财务人员负责,每笔款项的开支,必须进行审核。

  (三)构建规范的校园修缮管理机制,坚持依法治校。学校校园修缮工程,必须按照程序集体研究,防止校长个人说了算。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学校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学校重大的校园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查和监督,防止校长一手遮天。

  (四)加大对农村小学校园修缮工程领域内行贿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小学校园修缮工程领域内行贿犯罪的危害性和打击该类犯罪重要性的认识。农村小学校园修缮工程领域内的行贿犯罪行为,一方面它不仅是产生农村中心小学校长受贿犯罪的直接根源,腐蚀性、危害性极大,而且也是导致农村小学基础设施质量低劣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它有可能加重农村学生家长的思想和经济负担,影响了农村学生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又给小学生纯洁幼小的心灵蒙上一层行贿受贿丑恶的阴影,影响了小学生思想的健康成长。因此我们要加大对农村小学校园修缮工程领域内行贿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打击农村小学校园修缮工程领域内行贿犯罪的良好氛围。对农村小学校园修缮工程领域内行贿行为同样要严格执法,纠正执法不严、以罚代刑、以言代法等到现象,改变行贿犯罪轻刑化的倾向。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广西钟山542600)

篇四: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关于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日,**县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围绕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效进行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审查调查思想理念还须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具有发现难、查处难等客观因素,一些审查调查组急于求成,存在“避难就易”思想,在重点调查取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纪违法事实时,没有穷追猛打、刨根问底,不注重深度挖掘隐藏的其他问题线索。二是审查调查业务素养有待提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标准和程序要求相对较高,其中运用留置措施办理的案件审批要求更高,相关安全保障要求更严,这些都对调查人员的办案业务素质和能力提出较高要求。从实践情况来看,不少干部在采用直接诉讼方式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方面经验明显不足,存在离开留置措施就难以突破案件的现象。三是程序手续不够规范。个别案件未严格区分纪律审查措施与监察调查措施的各自适用范围,存在混用情形。少数案件对证据的综合分析不够细致,未严格按照犯罪构成调取证据,忽视隐蔽证据的调取,导致证据链条不完整。四是重严厉惩治轻整改监督。只求办案效率忽略治本功效、只提建议不抓整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案件办结后的监督教育、以案促改、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工作力量投入不足,存在“头重脚轻”的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课题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统一指挥与协调,通过系统查、查系统的方式,掌握相关案件办理进度,指导推动解决调查取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专项评查制度。在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对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评查,定期从事实、证据、定性、程序等方面全方位评查,梳理存在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剖析原因并督促整改。三是抓好案后整改监督。监督检查部门要对审查调查部门移交的重点监督提醒事项及时跟进,实施专项监督,督促相关党组织和主管部门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整改排查,经常性地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具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举一反三、深化整改。

篇五: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013 年第6 期                 辽 宁 行 政 学 院 学 报( 第15 卷第6 期 )              Jou rn a l  o f  L i aon in g  Adm in i s t r a t ion  Co l l eg eNo.6,2013(Vo l.15. No.6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民主与法制关于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 — —以山东省汶上县为 调查对象⒇牛立夫1 崔立勇2(1 曲 阜师范大学, 山 东 日 照 276800;2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 山 东 潍坊 261000)[摘 要]  山 东 省 汶上县的 征地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出 涉嫌罪 名 集中 , 犯罪 主体学 历 偏 低, 共同 犯罪 突出 , 社会危害 巨 大等一些基本特点; 此类犯罪原 因 复杂, 主要有犯罪主体法制 观念淡薄, 相关法律滞后 , 权力 缺乏监督, 征地事务不 透明 等; 预防此类案件, 需要完善选人用 人机制 , 加强权力 监督, 加大打击力 度, 标本兼治。[关键词]  土地征收; 职务犯罪; 发案原因 ; 预防对策[中图分类号] DF 6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8—4053(2013)06—0033—03  2004 年以来, 随着汶上县工业化、城市化、城乡 一体化三轮驱动战略的实施, 城市新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大规模启动, 征地拆迁工作已然成为汶上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所在。

 但在这一过程中, 利用 职务之便为自 己 谋取利 益的干部不在少数, 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 也时有发生。

 为 此,笔者和汶上县检察院的部分检察人员 在2010 年8 月 成立了征地领域职务犯罪专题调研小组[1], 历经半年多 时间, 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相关职能部门、收集相关案件等形式, 就征地领域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 深入调研, 得出 了 一些具有借鉴意义的结论。一、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2004 年至今, 汶上县检察院 共立案 侦 查 职 务犯罪 案 件15 件21 人。

 其中, 征地领域职务犯罪13 件18 人, 占立案总数的87%, 犯罪主体大多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 , 包括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小组长等, 占到总人数的90%。此类案件呈现出 以下几个特点:(一)

 犯罪性质 主要涉及贪污、 挪用 公款两 个罪 名 , 且判决时数罪并罚 的 案 件 占 一 定比 例 。

 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涉及贪污、 挪用 公款两个罪名 。

 另 外,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 非法批准征用 、占用 土地的情况大量存在, 但是由于实践中经济发展的需要或者征用 拆迁机制责任的不明 确,导致此类渎职犯罪很难查处, 但却不能由 此认为不存在渎职犯罪。(二)

 犯罪嫌疑人学 历 偏 低, 年 龄段相 对集 中 , 单位负 责人和财务人员 所占 比例 较高 。

 此次调研中, 征地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学历层次普遍偏低, 其中高中以下学历12 人, 占总数的57%, 专科以上学历2 人, 所占比例不到1%,31—50岁 是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年龄段, 其中,31—40 岁8 人, 占总数的38%,41—50 岁11 人, 占53%; 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 所占比例较高, 其中单位负责人17 人, 占81%, 财务人员4 人,占总人数的10%。(三)

 共同 犯罪现象突出 , 窝 案串 案多 发。

 在汶上县的征地领域职务犯罪中, 共同 犯罪现象特别 严重, 往往是查处一人, 牵出 一窝, 多为单位领导指使, 下属 具体实施, 然后所得利益共同分享。

 此次调研的15 件案件中, 有11 件案件出 现窝案串 案, 占到总数的85%。

 例如汶上县房管系统盖立昌重大渎职犯罪案, 由 于涉及房管案件环节较多, 经检察人员 仔细梳理, 最终挖出 了 以盖立昌为首, 以房管局职工、 物资贸 易公司经理、汶上镇政府工作人员等诸多人员 配合的房管系统重点渎职犯罪案件, 涉案人员共计5 人。(四)

 犯罪手段隐蔽多 样, 不 易 发现。

 一是利 用 职务便利和垄断优势, 以间接控制 的 方式影响征地领域, 伙同 他人共同贪污、挪用 公款。

 例 如2007 年查办的 汶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培熙贪污罪、 挪用 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一案, 赵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和在建材市场的垄断地位, 以个人用 钱和汶上县人大经费紧张及汶上县书协经费不足为由 , 采用 先从汶上县盐务局、建设局、环保局等单位借款, 后又指使出 借单位冲平账目 、虚开发票提供给上述单位冲账及指使下属工作人员虚开发票在汶上县人大常委会报销 以及指使编造工程款等手段, 共贪污公款37 万余元, 挪用 公款50 万余元, 造成恶劣影响。

 二是以白 条子入账、 收入不入帐、 重复支出 、 作假票据等方式贪污。

 2006 年查办的 汶上县汶上镇曹堂村支书33⒇[收稿日 期]2012-12-08[作者简介]牛立夫(1972-)

 , 男 , 曲 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立勇 (1971-)

 , 男 ,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教师。

 2013 年6 月第15 卷第6 期牛立夫等:

 关于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Jun.2013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Vo l.15. No.6郑茂民等贪污一案, 在管理征用 补偿款过程中, 采取虚报机井、虚报电线杆 等方 式 贪污 征 地补 偿款2 万 余 元。

 三 是 贪污、挪用 公款进行个人经营活动。

 2006 年查办的汶上县义桥乡 义西村支书徐令宏挪用 公款案, 就是将土地租赁款20 余万元直接截留了10 万元用 于个人进行煤炭经营活动。二、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原因对近年来查处的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 就可以发现, 导致此类犯罪的 原因 是多 方面的, 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点:(一)

 综合素质不 高 , 法制 观念淡薄此次调查中, 被查处的 涉案干部九成以上是“村官”, 文化水平普遍偏低, 小农意识根深蒂固, 为官目 的不纯, 公仆意识淡化, 政治观念淡薄。

 许多 村官 对涉及土地管理、 资源保护、财会纪律、职务犯罪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内 容几乎一无所知。

 相当 一部分人甚至直到 案发时还不知 道自 己 的 行为触犯了 法律。

 在查办的所有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 大学以上学历的不到1%, 一半以上是初中文化水平。(二)

 权力 过于集中 , 监督制 约乏力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和新农村建设的飞速发展, 基层干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 乡 村一级组织拥有对土地所有权的直接管理权和收益权, 他们除了 协助对土地和房屋的拆迁补偿工作外, 还同时具有一定的对补偿费用 的分配权。

 与此形成鲜明 对比的是对这种权力监督的疏忽:

 一是纵向 监督软弱, 乡 镇一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财务缺乏监督。

 例如原汶上县汶上镇辛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路则第贪污、 挪用公款一案, 路在长达3 年多 的 时间 里多 次挪用 公款10 余万元一直未被发现, 主要原因就是上级单位对路所在的村财务制度事前事后均无监督, 导致其有机可乘。

 二是横向 监督虚化, 多数基层集体财务的 支配由 一把手说了 算, 一把手几乎都是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 其他班子成员 或者不知 情, 或者敢怒不敢言, 甚至同流合污, 起不到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的作用 。

 例如原汶上县寅寺镇林堂村支部书记林英贵贪污一案,林利用 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人民币5 万多元, 在其4 次侵吞征地款过程中, 原村委会委员林英双等不仅未能制止林的贪污行为, 反而参与其中, 共同贪污。(三)

 征地领域事务不 公开, 透明 度不 高我国在基层实行了 多 项财务、 事务公开制 度, 对基层组织收支情况、 重大投资、 经营决策、 土地出 让、 租赁或者扶贫、救灾款的落实等基层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接受群众监督。

 但是在征地、 拆迁、 安置工作等环节, 相当 一部分财务、 事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者流于形式, 对重要经济活动隐瞒不公开、不完全公开甚至虚假公开的现象仍为数不少。

 如 汶上县汶上镇牛村社区贪污一案, 从未对村财务收支情况对群众公开, 导致该案中的违法行为从2001 年起隐藏至2008 年才案发。(四)

 征地拆迁领域立法滞后 、程序随意、管理混乱除上述原因外, 拆迁立法滞后, 个人经验之上; 拆迁工作缺少规范指引 , 程序随意; 拆迁机构和人员 管理制度落后, 难以规范和约束拆迁工作人员依法行事; 相关部门 之间没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易 发生弄虚作假行为; 拆迁工作中 监管缺位, 腐败行为应运而生等也都是重要的 诱发因 素。

 比 如, 调研中我们发现, 在拆迁过程中, 汶上县政府采取的是“指挥部工作制”、“一线工作法”。

 即 在拆迁改造项目 中, 从建设、 规划、房管、国土等职能部门和乡 镇抽调人员 , 组成“指挥部”等临时机构, 由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 直接坐镇调度, 各相关部门和乡 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 其规格之高、 权力之大, 远非一般常设机构所能比拟, 但同 时也暴露出 不少问题。

 指挥部作为一个临时性机构, 其组织本身 并不严密, 一方面其人员从各有关职能部门临时抽调, 且多数由 部门 领导兼职, 在人员管理上比较松散; 另 一方面由 于指挥部具有临时性和短期性的特点, 在内 部管理方面大多数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 运作机制上缺乏规范化, 工作随意性大, 容易 产生管理上的漏洞和盲区。三、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 有效遏制 和预防征地领域的 职务犯罪, 近年来, 汶上县检察院大胆创 新预防思路, 多 管齐下开展预防工作, 取得了 一定的成效,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 从根本上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有必要采取以下对策:(一)

 完善选人用 人机制 , 改善征地领域组织结构一是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 把思想政治好, 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群众威信高的 人选拔到 征地干部队伍中 来, 切实做好征地领域干部的 选拔任用 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 选拔任用 程序, 千方百计的拓展人才渠道, 广开言路, 优化干部结构, 打破地域、 身份界限, 采取下派、 交流、 内 选等方式选用 有征地经验、群众基础好的 干部到 相 关职能部门 任职, 提升征地工作水平。

 三是通过激励奖惩政策调 整和目 标责任考核机制创新, 改善干部使用 的 制 度环境, 做好征地干部的 管理和使用 。

 尤其是全面落实中组部《 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 强化监督指导和加大奖惩力 度, 尽快探索村干部任期目 标承诺制度和引 咎辞职制度。(二)

 加强党建工作, 完善教育 培训 , 增 强 征地领域干 部拒腐 防变能力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

 坚定政治立场, 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 自 觉性 和 坚 定性, 坚 持为 人民服务的 宗旨, 明白 手中的权力来自 于人民, 权力 理应服务于人民, 提高自 我约束和防范能力, 真正实 现好维护好基层群众的 利 益,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抓工作、 搞建设。

 深入领会中央文件精神, 认清形势, 确保征地领域的 稳定秩序。

 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

 通过对征地领域违法违纪的干部及时查处曝光, 并采取案例 展示、 旁听法庭庭审等方式, 深刻揭示征地领域职务犯罪给社会和人民造成的严重危害和给干部个人、家庭带来的悲剧性后果, 从内 心筑起“不愿为”的思想防线。

 三是要加强政策法律法规教育。

 随着权力下放和征地干部协助政府管理实务的增多, 对征地干部执行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提出 了 更高的要求, 因 此加强对征地干部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的力度, 使征地领域组(下转第38 页)43

 2013 年6 月第15 卷第6 期李剑秋:

 从“村务公开”到“点题公开”Jun.2013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櫶Vo l.15. No.6件实行事后的点题公开要求。(二)

 群众监督与 正式组织监督的 关系村务点题公开制 度将村级公共权力 运行的 监督权还原给村民, 让村民在民主监督中 发挥了 主体作用 , 并不因 此而忽略基层政权和村级正 式组织的 监督主体作用 。

 完 善村务点题公并的 群 众监 督机制, 在建立健全群 众监 督制 度的 同时, 重点加强党组织制 度, 尤其是职务权力 分解制 约制 度和违反村务公开惩罚 制 度, 使权力 的 实 施做到 环环有制 约, 一旦有违反村务公开的 行为及时受到 纠 正 和查处。

 待点 题公开制度的实行仅仅是其他正式组织监督的补充, 村级正式组织如 村支部、 村民委员 会、 村财务公开小组、 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正式组织之间的分工与制约仍然是履行村民事务监督责任的形式。(三)

 理顺乡 镇政务公开与 村务点题公开的 关系由 于部分农民群众对村干部不信任、 不理解, 怀疑村里公开的一些内 容跟乡 镇政府的不一致, 有些村干部也对乡 镇的一些政务存有疑问, 因此要确保乡 镇政务公开与村务点题公开相衔接。

 凡是群众关心, 又与群众利 益密切相关的一律坚持对外公开。

 与村干部密切 相关的、 不便对外公开的, 如机关内 部事务、乡 镇干部考勤考核、 责任目 标完成情况等则在乡 镇机关内 公开, 村 务公开和 点 题公开中 不 应 有这些 内容。(四)

 外部条件与 内 部机制 的 关系关于村民自 治中 的 村民参与条件不外乎两个方面。

 一是外部条件, 即国家有没有从法律制度上切实保证每一个公民民主参与的基本权利, 以及相应地提供切实可行的参与渠道; 二是公民自 身条件, 即公民自 己 有没有积极参与的意识、意愿、能力。[8]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监督制度的完善, 无法也是这两个内 外条件的 结合, 既 要加强 村务公开、 村民参与监督制度的完善, 加强乡 镇管理体制 的 改革, 同 时要加强公民教育, 培育村民的政治素质, 参与式监督才具备了 实施的条件,在制度的有效性才能得到真正落实。

 ◇注释[1]胡序杭. 论村务民主监督的 制 度创 新— — ——以 浙 江 武 义县“后陈经验”为例[J]. 探索.2006(5)

 :57-61[2]贺雪峰. 村民参与 与 社 区 资 源 动 员 能 力 [J]. 社 会科 学 [J].1998(9)

 :63-67[3]荣尊堂. 参与式发展:

 一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 典型方法[M]. 北京:

 人民出 版社.2006.53[4]慕毅飞. 民主恳谈:

 温岭人的 创 造[M]. 北京:

 中 央编译出 版社.2005.113[5]黄海艳. 公众参与农村公益项目 的参与机制研究[J]. 开发研究.2006(4)

 :58-61[6]卢福营. 论村 民 自 治 运作 ...

篇六: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和财务会计人员心得体会范文六篇汇编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财务人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多年的反贪工作,使我们深深感到职务犯罪的主体,逐渐由单位领导向财务人员转变。特别是最近几年,财务人员单独犯罪,或者财务人员与单位领导相互勾结共同犯罪,逐渐呈上升趋势,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因此,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有为重要。我们通过几年来查处的案件,分析犯罪的特点,透视发案原因,研究制定预防对策和措施,对我们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经济稳步增长,为发展经济保驾护航起着很大的作用。0 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财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13 件 18 人,其中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 4 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人;其它依法从事公务人员 11 人,占立案总数的77%。从涉及罪名上看,以贪污、挪用为主,其中贪污 4 件,占 30%,挪用 9 件,占70%。从犯罪金额上看,总额涉及五万元以上的有 11 件,占 85%,五万元以下的 2件,占 15%。

 一、我市财务人员职务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隐蔽性强财务人员犯罪也可称为“职业犯罪”,即财务人员使用专业技术手段实施犯罪,隐蔽性较之一般犯罪强。犯罪人员利用单位资金、帐户管理方面制度不健全或制度不落实实施犯罪。作案手段除常见的收款不入帐、以少报多、重复报帐、利用保管印章的便利私自开取银行支票提取现金、隐匿、伪造、变造银行对帐单、虚增债务等外,还有不少是利用计算机作案。如市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一中主管会计徐丽艳和出纳员孙彤利用职务之便,经徐丽艳提议并共同预谋后,分别以虚列支出、收入不入帐、虚列冒领等手段侵吞、骗取单位公款 67,78

  2

 3.09 元。

 从事营利活动成为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直接诱因根据条例分析,财务人员因赌博、经商、炒股实施贪污、挪用犯罪成为发案的直接诱因。如市金桥管理区金屯村出纳员金长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本村收取的土地补偿费人民币三万元借给本村村民杨乃彦个人使用,从事营利活动。又如市旗口镇宿西村村委会会计张守谦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本村的土地补偿费款人民币四万元以个人名义借给其女婿张兴州个人办厂使用。

 3.“小金库”成为相对集中的发案部位对相关案例的分析表明,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违反《会计法》规定,在基本帐户以外开设多个帐户截留资金,形成的“小金库”日益成为滋生职务犯罪的温床,大量的财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与“小金库”有直接的关系。我们查处的这些十二起财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小金库引发的案件八件,占总数的 66%。

 4.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相互勾结,共同贪污、挪用财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有不少是单位领导与有关财务人员相互勾结共同作案。由于此类案件的单位领导直接参与作案,使得单位的财务工作失去监督,犯罪易于得逞。如水稻良种厂财会科长李玉桥与原厂长赵忠发共谋,在单位经营亏损的情况下,隐瞒其他职工,先后两次侵吞公款三万元。再如,我院查处的市饮食服务公司领导班子与财务人员,相互勾结,共同贪污的案件。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破产前清产核资,评估资产时,该公司隐瞒固定资产,即该公司的下属单位的一处房产,面积八十平方米。于该公司领导班子与财务人员共同研究,将隐瞒的房产作价每平二千五百元卖给一家眼睛店,获得价款十九万元,未入帐。之后,该公司领导班子与财务人员共同研究将此款分掉。这是一起典型的领导班子与财务人员相互勾结,共同贪污的案例,他们身为国有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的手段,在该公司进行破产前清产核资评估资产中,隐瞒国有资产,然后将隐瞒的国有资产出卖,所得的价款不入帐,共同侵吞,非法据为己有。

  3

 5.后果严重、危害性大由于财务人员直接统管单位大额资金,一旦犯罪给国家、集体和单位造成的损失非常大,危害严重。这种危害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二是体现为无形的损失,即企事业单位的廉政建设和财务人员的信誉度受到损害。

 二、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财务人员职务犯罪之所以呈现多发、易发的态势,主观原因方面是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个人主义心态膨胀所至。但发案单位在管理制度上的薄弱混乱,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对规章制度漠然置之值得关注。

 1.违法设立“小金库”是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案例表明“小金库”是促使贪污、挪用犯罪滋生蔓延土壤,其原因在于“小金库”的隐蔽性决定了只有少数财务人员和有关领导知道,因此存在难以监督的天然缺陷;也由于“小金库”是私设的帐外帐,财务审计审核一般不会对“小金库”进行审查,使之相对处于一种“绝缘”状态,因此对其贪污挪用不易被发现;“小金库”的使用记录通常是流水帐甚至无帐可稽,资金使用真实状

 和支票的行为。还应注意对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监督检查,会计应每月定时或不定时检查核对出纳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支结余情况。

 3.强化制约机制,落实监督措施一是上对下的监督。单位领导要加大对财务部门管理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务检查及审计,防止财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管理“真空”,保持财务信息沟通流畅,防止财务数据失真,形成犯罪隐患。二是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分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制约机制,实行财务支出授权批准制、双签制或会签制。大额支出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核,四是接受群众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对财务收入和支出的依据、项目、金额,要一律向本单位本部门公开,接受全方位的监督。

  4

 4.推行会计委派制会计、出纳人员的选用非常重要,选用得当,对一个单位的经营管理起促进作用。反之,会给一个单位带来严重损害。为从源头上治理财务人员犯罪,有条件的单位应实行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的内涵,主要指政府部门和产权单位作为所有者,向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派会计,承担对被委派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经济活动监督,并在业务上受委派单位领导,通过会计核算参与其内部管理。由于委派会计人员是代表委派部门监督被委派单位的会计行为和经济活动,职权相对独立于被委派单位,能依照委派单位赋予的职责权限,在充分支持被委派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的前提下,发挥会计监督作用,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四、加大对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力度有关单位和检察杌关要加大打击和预防力度,对违反财务制度贪污、挪用公款的行为,要严格依纪依法追究其违纪责任与刑事责任;对于构成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依法查处。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以及业务知识培训,要督促和帮助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对财务部门领导权的设置和监督,堵塞产生职务犯罪的漏洞,遏制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

  5

 财务会计人员心得体会范文六篇

 财务会计人员心得体会范文六篇

  范文一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循的职业品质、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的行为规范。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规范各单位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利于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此,一个会计人员必须要有: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通过有法依法,有章循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职业人格尊严,从我做起,来推动单位会计工作的新发展,推进全社会经济建设的新突破。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诚信为本,树立四种工作意识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行业发展之源,会计工作之本。一个会计人员要有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诚实守信的职业品质;要有依法理财,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要有遵纪守法,遵循准则,恪尽职守的工作纪律。因此,会计人员要“树立大市场意识、大发展意识、大效益意识、大诚信意识”,以推动会计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找准会计位置、明礼诚信,做好敬业奉献。

 二、操守为重,强化四种工作理念一个有过硬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必然是一个有过硬的政治思想、有熟练的业务技能、并模范执行财会法规,忠实维护财经纪律和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人。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是按一定的会计“游戏规则”运行着,所以,操守“游戏规则”时,必须还要强化“以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为核心,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为中心,以提高财务管理、增加效益为重点,以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推动社会全面发展为目的”的会计工作理念,努力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实现会计工作的新发展。

  6

 三、坚持准则,把握四个工作方法在遵循会计准则,保证各项会计技术准确、规范地贯彻执行的同时,要“硬化会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细化会计制度的实施;亮化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强化会计监管的力度”的工作方法。利用法律、法规、制度、原则来规范会计行为,增强信用程度,切实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堵住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四、不做假账,处理好四种工作关“不做假账”是对会计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最高的道德标准要求。坚持原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也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客观需要。在会计工作中,面对单位、面对负责人、面对社会环境,必须要处理好“外部法律法规与内部会计控制、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金钱与地位、违法与守法”的关系,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忠于职守,以《会计法》和会计职业道德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五、提高素质,做好四个工作表率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政策水平、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关系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和推动会计发展的程度。会计工作人员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上,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勤奋学习法规政策与业务技能的表率,遵章守纪、恪尽职守的表率,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的表率,善于监管、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表率”,来促进会计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范文二 时间稍纵即逝,20**年已从我们身边溜走了。回首这一年的工作和学习觉得自己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为了能在新的一年中更好的工作和学习,因此在这新旧年交替的时候对 20**年的工作、学习以及思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方面: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厂党委、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搞好财务基础工作,按照“两责”、“两制”进行财务

  7

 核算和财务监督。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报销单据,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帐、结帐,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按月、季、年度及时上报会计报表及有关统计报表。负责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一套完整程序的核算工作,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审核合同,及时贴印花税。搞好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准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严格按税法规定准确计算营业税款及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金并负责按时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使用新的税收申报软件,及时发现违背税务法规的问题并予以改正,保持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做好发票的领用、开具、缴销工作,及时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的抄税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系统软件的升级及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在日常的财务核算过程中,积极为二级公司经理提供及时、可靠、完整的财务信息,配合二级公司进行资质年检,为他们提供有关的数据及报表,为公司经理进行经营决策、财务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按时完成国电公司下达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做好 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年末,我和科内全体财务人员一到起进行了紧张的财务决算工作,决算前要做很多基础工作,进入十一月份,自己就着手做决算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各类辅助台帐的记录、核对等工作。在决算过程中,加班加点,积极与二级公司经理协调、沟通,对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等结转做到真实、准确、无漏项,圆满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年度决算工作。

 二、学习方面:

 虽然现在做的财务工作和自己上学时候所学的专业不同,令我起初担任起这项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但我并不因此而感到灰心和气馁,而是虚心地向同事请教,并利用业余时间钻研专业书,加强学习,注意积累经验。很快我就熟悉了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所负责的公司的成本核算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和好评。我认为只有这样勤奋工作、虚心请教,才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体现出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工作在一个非常平凡的岗位上,不能象许多著名的科学家、政治家那样轰轰烈烈的干一番大事业,但我始终坚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一样能发

  8

 光、发热。关键就在于我们个人是否能够坚持信念,是否能够保持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作为企业的主人,我要牢固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电集团公司开展的“双增双节”活动,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这些小事情做起,努力为企业的扭亏增效贡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工作不忘学习,要边工作边学习,我很成这个观点,且一直也是这样做的。至此,我利用...

篇七: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13年第6 期( 第15卷第6 期)辽宁行政学院学报Jo u rn a lo fL ia o n in gA d m in islr a tio nC o lle g eN o . 6 , 20 13( V 01. 15. N o . 6)关于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山东省汶上县为调查对象牛立夫1崔立勇2( 1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日照27 6 8 0 0 ; 2中共潍坊市委党校, 山东潍坊26 10 0 0 )[ 摘要]山东省汶上县的征地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出涉嫌罪名集中, 犯罪主体学历偏低, 共同犯罪、 。

 , 杠. ^危害巨大等一些基本特点; 此类犯罪原因复杂, 主要有犯罪主体法制观念淡薄, 相关法律滞后, 权力缺乏监督, 征地事务不透明等; 预防此类案件, 需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加强权力监督, 加大打击力度, 标本兼治。[ 关键词]土地征收; 职务犯罪; 发案原因; 预防对策[ 中图分类号]D F 6 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 0 8 - - - - 4 0 53( 20 13)0 6—0 0 33—0 320 0 4 年以来, 随着汶上县工业化、 城市化、 城乡一体化三轮驱动战略的实施, 城市新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大规模启动, 征地拆迁工作已然成为汶上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所在。

 但在这一过程中,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干部不在少数, 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也时有发生。

 为此,笔者和汶上县检察院的部分检察人员在20 10 年8 月 成立了征地领域职务犯罪专题调研小组¨ J, 历经半年多时间, 通过实地调查、 走访相关职能部门、 收集相关案件等形式, 就征地领域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得出了一些具有借鉴意义的结论。一、 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20 0 4 年至今, 汶上县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件21人。

 其中, 征地领域职务犯罪13件18 人, 占立案总数的87 %, 犯罪主体大多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 包括村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文书、 小组长等, 占到总人数的9 0 %。此类案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犯罪性质主要涉及贪污、 挪用公款两个罪名, 且判决时数罪并罚的案件占一定比例。

 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涉及贪污、 挪用公款两个罪名。

 另外,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 非法批准征用、 占用土地的情况大量存在, 但是由于实践中经济发展的需要或者征用拆迁机制责任的不明确,导致此类渎职犯罪很难查处, 但却不能由此认为不存在渎职犯罪。( 二)犯罪嫌疑人学历偏低, 年龄段相对集中, 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所占比例较高。

 此次调研中, 征地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学历层次普遍偏低, 其中高中以下学历12人, 占I收稿日期120 12一12一0 8[ 作者简介】

 牛立夫( 19 7 2一), 男,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立勇( 19 7 1一), 男,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教师。、总数的57 %, 专科以上学历2人, 所占比倒不到1%, 31_ 50岁是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年龄段, 其中, 31—4 0 岁8 人, 占总数的38%, 4 l—50岁11人, 占53%; 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所占比例较高, 其中单位负责人17 人, 占8 1%, 财务人员4 人,占总人数的10 %。( 三)共同犯罪现象突出, 窝案串案多发。

 在汶上县的征地领域职务犯罪中, 共同犯罪现象特别严重, 往往是查处一人, 牵出一窝, 多为单位领导指使, 下属具体实施, 然后所得利益共同分享。

 此次调研的15件案件中, 有11件案件出现窝案串案, 占到总数的8 5%。

 例如汶上县房管系统盖立昌重大渎职犯罪案, 由于涉及房管案件环节较多, 经检察人员仔细梳理, 最终挖出了以盖立昌为首, 以房管局职工、 物资贸易公司经理、 汶上镇政府工作人员等诸多人员配合的房管系统重点渎职犯罪案件, 涉案人员共计5人。( 四)犯罪手段隐蔽多样, 不易发现。

 一是利用职务便利和垄断优势, 以间接控制的方式影响征地领域, 伙同他人共同贪污、 挪用公款。

 例如20 0 7 年查办的汶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1士re,5J苜然贝:

 j罪、 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一案, 赵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和在建材市场的垄断地位, 以个人用钱和汶上县人大经费紧张及汶上县书协经费不足为由, 采用先从汶上县盐务局、 建设局、 环保局等单位借款, 后又指使出借单位冲平账目、 虚开发票提供给上述单位冲账及指使下属工作人员虚开发票在汶上县人大常委会报销以及指使编造工程款等手段, 共贪污公款37 万余元, 挪用公款50 万余元, 造成恶劣影响。

 二是以白条子入账、 收入不入帐、 重复支出、 作假票据等方式贪污。

 20 0 6 年查办的汶上县汶上镇曹堂村支书33万方数据

 20 13年6 月第15卷第6 期牛立夫等:

 关于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Ju n . 20 13. V 0 1. 1. 5. N o . 6郑茂民等贪污一案, 在管理征用补偿款过程中, 采取虚报机井、 虚报电线杆等方式贪污征地补偿款2万余元。

 三是贪污、 挪用公款进行个人经营活动。

 20 0 6 年查办的汶上县义椤乡义西村支书徐令宏挪用公款案, 就是将土地租赁款20 匀、万元直接截留了10 万元用于个人进行煤炭经营活动。二、 技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原因对近年来查处的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 就可以发现, 导致此类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综合素质不高, 法制观念淡薄此次调查中, 被查处的涉案干部九成以上是“村官” , 文化水平普遍偏低, 小农意识根深蒂固, 为官目的不纯, 公仆意识淡化, 政治观念淡薄。

 许多村官对涉及土地管理、 资源保护、 财会纪律、 职务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内容几乎一无所知。

 相当一部分人甚至直到案发时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在查办的所有征地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 大学以上学历的不到1%, 一半以上是初中文化水平。( 二)权力过于集中, 监督制约乏力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和新农村建设的飞速发展, 基层干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 乡村一级组织拥有对土地所有权的直接管理权和收益权, 他们除了协助对土地和房屋的拆迁补偿工作外, 还同时具有一定的对补偿费用的分配权。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这种权力监督的疏忽:

 一是纵向监督软弱, 乡镇一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财务缺乏监督。

 例如原汶上县汶上镇辛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路则第贪污、 挪用公款一案, 路在长达3年多的时间里多次挪用公款lO 余万元一直未被发现, 主要原因就是上级单位对路所在的村财务制度事前事后均无监督, 导致其有机可乘。

 二是横向监督虚化, 多数基层集体财务的支配由一把手说了算, 一把手几乎都是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 其他班子成员或者不知情, 或者敢怒不敢言, 甚至同流合污, 起不到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的作用。

 例如原汶上县寅寺镇林堂村支部书记林英贵贪污一案,林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人民币5万多元, 在其4 次侵吞征地款过程中, 原村委会委员林英双等不仅未能制止林的贪污行为, 反而参与其中, 共同贪污。( 三)征地领域事务不公开, 透明度不高我国在基层实行了多项财务、 事务公开制度, 对基层组织收支情况、 重大投资、 经营决策、 土地出让、 租赁或者扶贫、救灾款的落实等基层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接受群众监督。

 但是在征地、 拆迁、 安置工作等环节, 相当一部分财务、 事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者流于形式, 对重要经济活动隐瞒不公开、 不完全公开甚至虚假公开的现象仍为数不少。

 如汶上县汶上镇牛村社区贪污一案, 从未对村财务收支情况对群众公开, 导致该案中的违法行为从20 0 1年起隐藏至20 0 8 年才案发。( 四)征地拆迁领域立法滞后、 程序随意、 管理混乱除上述原因外, 拆迁立法滞后, 个人经验之上; 拆迁工作缺少规范指引, 程序随意; 拆迁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落后, 难3 4以规范和约束拆迁工作人员依法行事; 相关部门之间没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易发生弄虚作假行为; 拆迁工作中监管缺位, 腐败行为应运而生等也都是重要的诱发因素。

 比如, 调研中我们发现, 在拆迁过程中, 汶上县政府采取的是“指挥部工作制” 、 “一线工作法” 。

 即在拆迁改造项目中, 从建设、 规划、 房管、 国土等职能部门和乡镇抽调人员, 组成“指挥部” 等临时机构, 由县委、 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 直接坐镇调度, 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其规格之高、 权力之大, 远非一般常设机构所能比拟, 但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指挥部作为一个临时性机构, 其组织本身并不严密, 一方面其人员从各有关职能部门临时抽调, 且多数由部门领导兼职, 在人员管理上比较松散; 另一方面由于指挥部具有临时性和短期性的特点, 在内部管理方面大多数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 运作机制上缺乏规范化, 工作随意性大, 容易产生管理上的漏洞和盲区。三、 汶上县征地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有效遏制和预防征地领域的职务犯罪, 近年来, 汶上县检察院大胆创新预防思路, 多管齐下开展预防工作,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从根本上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有必要采取以下对策:( 一)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改善征地领域组织结构一是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肥思想政治好, 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 群众威信高的人选拔到征地干部队伍中来, 切实做好征地领域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选拔任用程序, 千方百计的拓展人才渠道, 广开言路, 优化干部结构, 打破地域、 身份界限, 采取下派、 交流、 内选等方式选用有征地经验、 群众基础好的干部到相关职能部门任职, 提升征地工作水平。

 三是通过激励奖惩政策调整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创新, 改善干部使用的制度环境, 做好征地干部的管理和使用。

 尤其是全面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 , 强化监督指导和加大奖惩力度, 尽快探索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度和引咎辞职制度。( 二)加强党建工作, 完善教育培训, 增强征地领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

 坚定政治立场, 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明白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 权力理应服务于人民, 提高自我约束和防范能力, 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基层群众的利益,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抓工作、 搞建设。

 深入领会中央文件精神, 认清形势, 确保征地领域的稳定秩序。

 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

 通过对征地领域违法违纪的干部及时查处曝光, 并采取案例展示、 旁听法庭庭审等方式, 深刻揭示征地领域职务犯罪给社会和人民造成的严重危害和给干部个人、 家庭带来的悲剧性后果, 从内心筑起“不愿为” 的思想防线。

 三是要加强政策法律法规教育。

 随着权力下放和征地干部协助政府管理实务的增多, 对征地干部执行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加强对征地干部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的力度, 使征地领域组( 下转第38 页)万方数据

 20 13年6 月第15卷第6 期李剑秋:

 从“村务公开” 到“点题公开”Ju n . 2 0 13V 0 1. 15. N o . 6能有条件实行事后的点题公开要求。( 二)群众监督与正式组织监督的关系村务点题公开制度将村级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权还原给村民, 让村民在民主监督中发挥了主体作用, 并不因此而忽略基层政权和村级正式组织的监督主体作用。

 完善村务点题公并的群众监督机制, 在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的同时, 重点加强党组织制度, 尤其是职务权力分解制约制度和违反村务公开惩罚制度, 使权力的实施做到环环有制约, 一旦有违反村务公开的行为及时受到纠正和查处。

 待点题公开制度的实行仅仅是其他正式组织监督的补充, 村级正式组织如村支部、 村民委员会、 村财务公开小组、 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小组会议等正式组织之间的分工与制约仍然是履行村民事务监督责任的形式。( 三)理顺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点题公开的关系由于部分农民群众对村干部不信任、 不理解, 怀疑村里公开的一些内容跟乡镇政府的不一致, 有些村干部也对乡镇的一些政务存有疑问, 因此要确保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点题公开相衔接。

 凡是群众关心, 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一律坚持对外公开。

 与村干部密切相关的、 不便对外公开的, 如机关内部事务、 乡镇干部考勤考核、 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则在乡镇机关内公开, 村务公开和点题公开中不应有这些内容。( 四)外部条件与内部机制的关系关于村民自治中的村民参与条件不外乎两个方面。

 一是外部条件, 即国家有没有从法律制度上切实保证每一个公( 上接第34 页)织建设逐步法制化、 规范化, 逐步减少干部在征地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 将是保障征地领域社会秩序稳定的根本所在。( 三)加强对征地领域的权力监督, 推进征地工作信息公开一是要在基层组织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 完善议事和决策机制, 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征地审批、 征地补偿、 拆迁安置等重大问题的事前、 事中、 事后监督, 杜绝“一言堂” ; 二是要充分发挥县主管部门的监督制约作用。

 县级财务管理、 纪检、 监察等部门应当定期对征地领域财务进行检查监督, 对征地补偿款、 拆迁安置费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重点检查, 并定期向群众公布账务, 接受群众监督, 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

 三是健全群众参与机制, 加强基层群众对征地工作的监督力度。

 盯着干部的眼睛越多, 权力的运行才越安全、越健康。

 要推进信息公开和定期发布制度, 建立征地领域群众监督委员会, 使征地工作更加透明。( 四)加大对征地领城职务犯罪打击和预防力度, 惩防并举、 标本兼治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加大对征地领域职务犯罪的力度, 要坚决从严查处, 力保基层社会的稳定。

 同时, 要把职38民民主参与的基本权利, 以及相应地提供切实可行的参与渠道; 二是公民自身条件, 即公民自己有投有积极参与的意识、意愿、 能力。

 【8 1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监督制度的完善, 无法也是这两个内外条件的结合, 既要加强村务公开、 村民参与监督制度的完善, 加强乡镇管理体制的改革, 同时要加强公民教育, 培育村民的政治素质, 参与式监督才具备了实施的条件,在制度的有效性才能得到真正落实。

 ◇注释[ 1]胡序杭. 论村务民主监督的制度刨新——以浙江武义县“后陈经验” 为例[ J]. 探索. 20 0 6( 5):

 57 - 61[ 2]贺雪峰. 村民参与...

推荐访问: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职务犯罪 调研报告

版权所有:同博文库网 2019-2025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同博文库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同博文库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滇ICP备1900372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