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的思考7篇

时间:2022-10-26 09:05:04 浏览量:

社会治理的思考7篇社会治理的思考 目前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治理的思考7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治理的思考7篇

篇一:社会治理的思考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社会转型期不断涌现各种利益诉求、产生各种矛盾,而且这些问题往往相互之间叠加交织在一起,导致基层社会治理面对着更加复杂和严峻的形势。鉴于此,分析基层社会治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新时代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可行路径,以期促进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实现良性互动。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是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社会治理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的

 创新必须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核心。因此,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可以有效夯实社会建设的基础,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方面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有助于激发社会的活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一、基层社会治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会转型期逐步打破了我国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在此过程中不断形成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进而产生出不同的新的利益诉求。但是,由于相关的制度规范滞后以及没有可以借鉴的成形的经验,致使积累的矛盾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另外,我国经济在持续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诉讼问题、因征地拆迁而导致的安置补偿问题、工农业发展衍生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等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而且这些问题的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无疑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农村地区的安全压力增大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持续增加,导致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和儿童的数量较为庞大,而针对这两个群体的刑事犯罪频发。另外,由于老人和儿童缺乏辨别能力

 和防范意识,一些不法分子便乘虚而入,在农村从事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致使部分农村地区的治安形势不容乐观。

 (二)服务数量不足、方式落后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在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在持续增强维权意识,这就要求基层社会治理对群众提供的社会服务必须更加优质多样,而且也必须更加科学化和人性化。然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因为受制于人员、资金和能力等问题,基层的很多社会治理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与人民群众对于自身利益的诉求存在一定的距离,不仅数量严重不足,而且服务方式比较落后,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创新。

 (三)干部队伍素质与基层社会治理实际不相适应

 主要表現为负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普遍老化、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提高,而且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导致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受到极大的制约。虽然我国目前通过选派“大学生村官”等形式,对于基层社会治理人才缺乏的状况有所缓解,但是由于相关制度的缺失,此种形式也非长久之计。

 (四)社会治理方式方法落后

 部分地方政府的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创新性不足,没有构建起完善的服务机制,不能做到与人民群众顺畅的交流沟通,而是代之以硬性的规定和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堵得过多而疏导不足。另外,部分地区、单位、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在政策和制度制定的过程中,过多地考虑的是维护本部门或者个人的利益,而没有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放在中心地位,致使很多治理措施或制度只是挂在墙上,而没有切实落实到行动中。

 (五)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

 在个别地区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相关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致使治理主体不明、责任不清,对于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相互之间推诿扯皮,不能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

 二、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义 (一)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要务无疑就是发展,让人民群众共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而基层是发展的关键点,基层治理服务水平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决定了人民群众是否认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

 进程。只有不断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搭建基础平台,才能把握基层的实际情况,从而及时解决基层的问题、化解基层的矛盾,把工作切实做到基层,与基层群众的感情做到水乳交融,如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有了稳固的基层社会基础。

 (二)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有力举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国家治理的基础是基层社会治理,只有不断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才能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战略层面看,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重大的意义。基于此,在实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时,务必要把创新的理念和改革的思维贯穿其中,勇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彻底摒弃固化的部门利益,在更加广大的治理范围内、更加广泛的社会领域不断扩大人民群观众的参与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治理能力,把蕴藏的社会活力彻底激发出来。

 三、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可行路径 (一)坚持进行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创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做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摒弃部门和个人利益的狭隘思想,坚决扭转官本位的倾向,深刻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同时,树立系统治理的理念,在坚持党委领导的前提下,积极发挥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广泛参与,营造创新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构建科学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此,政府和基层社会治理部门应主动与深刻变化的社会结构相适应,由主体力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转变为以政府为主导,并进行兜底,从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要作用,就是在党委的领导下,通过深化改革把社会活力激发出来,通过制定政策使社会公平得到保障,通过制定规划对社会预期进行引导,通过实施监管对社会秩序进行规范,从而由传统的管治转变为积极的服务。同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广大基层群众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组织并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三)坚持精准化基层社会治理服务

 一是要切实完善乡镇、街道所具有的管理服务职能。基层政府要依法把其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下沉社区到村屯和社区,在基层投放更多的服务管理资源,从而为精准有效提供服务和管理奠定坚实的政治和物质基础。二是要优化机构设置和工作流程。通过优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相关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简化工作流程,构建责任和权利统一并相互制衡的管理运行机制,从而使基层管理服务效能得到切实增强。三是要加强建设乡镇服务型政府。乡镇政府应积极转变职能,注重加强社会治理,全面提供公共服务;努力培育村民自治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积极招募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发挥它们对合力,构建乡镇公共服務多元供给模式。四是要积极构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从而满足群众各方面、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四)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无法回避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执法,营造良好的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环境,从而有效解决矛盾和问题。因此,国家需要针对综合治理、基层社会组织自治和发展、群众信访等重点领域加强立法。一是依法确定基层社会治理的范围、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承担的职能,列出政府的基层社会治理权力与责任清单,在行政执法行为

 方面建立程序、标准、结果“三公开”的规范。二是结合重点领域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通过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新型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三是强化基层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从而在社会治理事务中实现自我教育、服务、管理和监督。

篇二:社会治理的思考

公安机关创新社会治理的思考 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必须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新挑战,转变理念,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努力提升平安建设的层次和水平。

 一、正确处理三个关系,注重改革、更新理念一是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推进发展。工作中,既不能将“社会治理”扭曲为“治理社会”,也不能将社会治理的目标仅仅理解为维护稳定,一味依赖强力、压制和打击,而是要更多地依靠协商、对话与合作等柔性方式,加快构建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基础的社会治理体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二是正确处理秩序与活力的关系。把维系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起来,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法律规范、道德约束、舆论引导等手段的作用,调节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更加善于运用自治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加强社会管理,更多地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使社会管理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是正确处理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在发挥公安机关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思路,不断创新组织发动群众的新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为公安工作赢得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二、全力突破三个瓶颈,夯实基层、打牢基础。一是突破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建设瓶颈。深入推进社区警务“压舱石”工程,切实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进一步推动警力下沉、经费下倾,始终将派出所工作重心放在治安防范、重点人员管理、信息收集、矛盾化解、服务群众等工作上。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优化警力配置,规范勤务运作,严格考核奖惩,打造专职化社区民警队伍。把治理和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城乡“神经末梢”,把社区警务室建设成为社会治理的第一平台、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二是突破基础业务建设瓶颈。继续深化公安经费保障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装备配备标准建设。在做精做强 DNA 实验室、技侦工作站、警务实战应用平台、网综平台的基础上,狠抓全警信息采集、应用、共享,强化信息化技能应用培训,提高打防管控整体效能。三是突破立体现代防控体系建设瓶颈。以街面巡特警、派出所专职巡防队等为骨干,以出租车司机、街面城管、送奶工、保洁人员等为主线,以社区保安、专兼

 职群防群治队员等社会力量为基础,建立三级巡逻防控机制,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面巡防网络。深入推进升级版“技防城”建设,采取财政投入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监控点位覆盖率,加强视频侦查和视频巡查队伍建设,建立视频巡查和街面巡逻联动的治安防控机制,实现对治安动态化、可视化管理。

 三、始终突出三个重点,创新方式、提升效能一是创新推行联动型综合治理机制。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建设,强化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和特殊人员管理工作,加强公安机关与社会组织之间合作交流,推动公安机关部分服务性、非执法性社会治理职能社会化,形成有序管理与行业自治“双轨并行”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公调对接、社区矫正、禁毒等协作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载体,健全综治协管员队伍,真正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依托 12345 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和 110 社会联动机制,整合政府部门资源,建立健全 24 小时全天候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组织介入的互联共管机制,全面提升政府服务和治理社会的能力水平。二是创新推行依法治理机制。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遵循。引导全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坚决克服执法

 的随意性。维护法律尊严,在执法中,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坚决杜绝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保护合法、打击违法、惩恶扬善,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完善公安信访事项接收、甄别、分流、办理、退出等机制,依法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定程序,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三是创新推行服务管理机制。坚持主动靠前,实地走访了解企业单位的发展状况和实际需求,健全企业涉稳风险等级评估、预防经济犯罪协作配合等机制,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户籍、出入境、车管所和基层派出所等窗口单位服务举措,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擦亮窗口形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积极搭建网上服务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建立健全走访交流、信息采集、协调处理、便捷服务等运行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直接、更加高效的服务,推进社会管理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篇三:社会治理的思考

加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几点思考两篇

 篇一 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基石。当前,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加快和人口大量聚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凸显,进一步加大了城市社会治理的难度。为此,转变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思路,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提高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显得尤为重要。结合笔者所在的街道工作实践,在前期充分调研、认真思索和交流探讨的基础上,现就做好新形势下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现状 XX 街道辖区面积 3.24 平方公里,占整个 XX 区所辖陆地面积的六分之一,是 XX 区地域最大、人口较多、社会资源较丰富的街道。街道常住人口 71080 人、户籍人口 67670 万人,下辖 8 个社区居委会,88 个居民小组,建有街道、社区、居民楼栋三级96 个网格,拥有社区群防队员 83 人、红袖标治安积极分子 400人,各类网格员 700 余人,社会组织 99 家。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街道立足于“品质品位之街、和谐活力之街、共建共享之街、宜居宜业之街”总体定位,坚持源头治理,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提升社会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核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

 段,有效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健全平台、完善机制、社会治理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社会治理机制不够健全,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受长期单向管理模式影响,街道对强化社会治理和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缺乏足够的认识,对自身的公共管理职能定位不清,缺乏多元化工作协调机制。同时,群众参与辖区社会治理的过程尚缺乏制度规范,许多群众对社会治理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多,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十分有限,其意见对决策的影响还比较小,这些都导致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在七牌坊、大正街等人员流动比较频繁的社区,由于流动人口和城市暂住人口的意愿比较复杂,利益诉求多样且很难达成共识,所以他们对所在社区公共空间的参与意识更加淡薄。

 (二)社会资源整合不够, 党建 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街道和部门,以及街道和辖区职能站所之间存在条块分割现象,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执法联动上面还存在各自为政的问题。辖区医院、学校、设计院、研究所等企事业单位优质资源未被激活,在转化为公共服务上面还缺乏有效衔接。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还处于探索阶段,只是初步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和人员架构,尚未实现常态化的运行。社区党组织活动对青年党员缺乏吸引力,活动参与者多以老年党员为主;非公企业党员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少数非公企业党员不愿亮明身份的现象。

 (三)社区机关化倾向严重,常态工作经费保障不足。“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街道各项工作最终得靠社区干部执行,社区工作的“行政化”倾向日趋严重,自治功能难以发挥,加之社区工作者工作责任大、压力大、待遇低,导致队伍不够稳定,人才流失严重。同时,社区干部承担着网格化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大量社会管理类工作事务,财政安排的经费只能满足基本办公需要,大量的基础性社情民意走访排查工作缺少专门经费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社区工作的开展。

 三、对策建议 (一)拓宽社会治理工作思路,突出以人为本工作理念。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型不仅仅是社会建设领域的理念创新,更是国家治理模式从“人治”到“法治”的划时代变革。一是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社会治理依靠人民的正确导向,在社会治理方式、手段、效果上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二是深入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突破过去的街道单向管理模式,形成街道主导、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多方参与的发展格局。三是突出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现代化、科学化、法治化,实现“人治”向“法治”的转化,发挥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能力。

 (二)完善党建引领工作机制,提高社会治理工作成效。一是对于涉及面宽、难度大的社会治理问题街道定期召开党建联席

 会议,协调辖区各党组织和非公党组织参与研究讨论,共商对策。二是要结合社区实际,建设服务交流平台,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反映利益诉求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三是及时调整社区党组织工作重心,突出以善治为导向的组织运作模式,通过非行政性、非命令性的方式让更多自治组织自愿接受党组织领导。四是围绕解决社区公共问题开展活动,在参与并主导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真正实现服务型政党转变。五是充分利用新媒体作用,及时提供丰富的党建信息和公共文化产品,满足社区群众文化需求,拓展社区文化治理空间,进一步增强城市社区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思想认同和情感归属。

 (三)整合辖区各类公共资源,搭建共建共享工作平台。一是深入推进办事处购买公共服务建设,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开展公益类、慈善类、服务类民生服务项目。社区引导居民发挥自治作用,由群众确定服务的范围、内容和服务提供者。二是建立街道与部门、街道与辖区职能站所以及街道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调联系机制,定期了解各方需求,把政府职能和社会组织的功能转化到为居民群众服务的中心上来。三是完善群众满意度考评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群众满意度考评,将城市管理、居民服务、安全隐患、矛盾化解等作为重点考评内容,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紧紧围绕居民群众反映强烈、影

 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推动依法治理、持续整顿。一是切实维护政治安全。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二是切实维护社会安全。扎实开展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认真开展预案演练。三是切实维护公共安全。集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加强对重要目标、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的安全防范,以网格化、信息化、社会化为指向,进一步织牢街面、社区、居民楼栋三级安全稳定防控网。四是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网络安全监管,引导群众明辨是非、站稳立场,从而全面提升平安渝中建设法治化水平。

 篇二 1.城中村治理现状 1.1A 县城中村空间分布概况 A 县城建成区面积 12 平方公里,城中村分布比较零散,未形成大型聚集区。城中村治理以“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城市社区网格化创新社会管理。

 调研小组选取了

 点进行了问卷调查。

 2.城中村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空间布局凌乱,缺乏统一规划;

 规划管理上由于城乡二元性使城中村的发展未纳入或滞后于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村自身的发展又带有极大的盲目性,城中村的建设处于一种自发状态,缺乏统一的规划,空间布局凌乱。由于城中村内土地权属和使用混乱,利益的驱动导致建设无序扩张。用地功能紊乱, 违章违规建设多,不同类型地基建筑物混杂在一起,建筑呈现无序的分布状态,建筑密度极大,建筑通风和采光达不到要求,甚至有的建筑还是危房,使居住者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存在建筑挤占道路和公共空间的现象。住宅、工业、仓储用地混杂,防护距离远远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住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内部建筑过密,建筑设计陈旧落后,大部分区域公共绿地极少或没有, 景观环境差,严重影响城市景观。

 2.2 居住环境质量差,基础设施不完善; 目前城中村开发强度普遍过大,公共活动空间(包括绿地)缺乏,环境质量低下;公共配套设施不足,城中村的道路曲折不通,消防安全隐患重大。而由于道路狭窄,无主次干道之分,道路坐标、标高和城市道路网无法对接,商贩私营业主等又不规范经营,私占道路,路边也经常莫名地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无人管理,经常只能车辆单行通过,交通堵塞严重,交通压力大,这不仅使城市村庄火灾隐患增大,一旦出现失火严重的情况,消防官兵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援。房屋高度无序,排水雨污不分,电力、电讯线路杂乱,给水、排水、煤气等设施严重不足,存在

 严重的质量隐患。同时,由于村内的垃圾处理设施缺乏,环境卫生管理不善,致使村中污水遍地、垃圾乱倒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城市整体服务功能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同时也影响了城市的现代化形象。

 2.3 流动人口多、社会管理薄弱疏漏; 城中村的房租比较低廉,在土地制度、稽查制度和行政管理上具有城乡二元的特点,所以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这些人员短期或长期地居住在城中村内,使得城中村的人口结构变得较为复杂,人口密度也越来越大。外来人口的增多,加上城乡二元管理的特点,人口流动又比较频发,所以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治安管理起来比较困难。某些城中村甚至已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制作基地,社会治安的乱源,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3.城中村治理思考

 由于城中村问题的存在,在新时期对于外部环境造成的压力越来越大,所以必须要对城中村进行改造,但是城中村的改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要从长远规划地的角度加强改造和建设管理。在改造中其基本思路包括两点,一方面要明确产权,也就是使土地使用权股份化、集体化和市场化,使得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分离,从而既协调了各方的利益,又能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加强城市区划控制,也就是明确划分城中村区域,使土地使用用途进行法定化,将对于城中村的管理

 纳入到城市一体化规划管理中,这样可实现包括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以及环卫、治安等在内的统一有序的管理。

 3.1 变革产权制度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应该具有清晰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想要解决城中村问题就要变革模糊的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尤其是在城市不断扩张的背景下,应该充分发挥土地产权的激励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作用。

 3.2 解决外来人口居住问题 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一方面可以参考国外为外来人口建造房屋的成功案例,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为外来人口提供廉价的出租房屋。另一方面如果政府财力压力较大,没有多余的资金建造廉租房,就需要从完善租赁市场,挖掘存量住房资源以及启动二手房市场等方面来解决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

 3.3 健全失地村民的社会保障 失地村民是城中村中的弱势群体,也是城市的弱势群体,政府应该为村民未来的生活问题提供社会保障。针对目前城中村村民普遍面临的就业压力大的问题,一方面可完善城乡统筹就业制度,将对于村民的就业管理纳入到城市就业管理中,加强对村民知识和技能上的培训;另一方面鼓励村民创业同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当然前提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将村民纳入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并将这部分群体纳入到城镇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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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 综上,城中村的规划管理关系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关系着和谐社会的建立,所以必须要全面认识到当前城中村存在的问题以及深层的原因,然后可以从产权制度变革、管理体制变革和对已有问题解决等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篇四:社会治理的思考

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及

 对策建议思考

  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做得怎么样,事关顶层设计落地实施,事关市域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方面。《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是全面推进国家社会治理创新的切入点与突破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抓住了转型时期社会治理的痛点、难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待研究和探索的重要理论课题和实践命题。

 市域社会治理是城市社会治理和农村社会治理的融合体,由空间范围、行动主体、治理手段、治理目标四个基本

 要素构成。“市域”就空间范围而言,是指城市区域,既包括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社区,又包括城市所辖行政区域的城镇社区和村委会。这一特殊空间定位使市域社会治理具有鲜明的枢纽作用,可以承上启下。一方面,承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政策落实,是国家社会治理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落实者;另一方面,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指导者和推动者,具有重要的引擎作用,可以以城带乡,让优质资源和优质服务从城市“高地”流向农村“洼地”。市域社会治理的主体包括:市域范围内的党委、政府以及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等。这些主体通过党建、法律、道德、心理以及科技和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进行社会行动,以期达到化解市域社会矛盾、解决市域社会问题、促进市域社会稳定和谐的目的。

 一、市域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安全风险的易触发性和复杂多变性

 自然和人为的致灾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也有一些“天灾”受到“人祸”影响而被放大。社会流动加剧,人、物资、资金、信息等加快流动,致使社会矛盾和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公共安全风险带来新问题、新挑战,潜在风险源不断增多。

 (二)公共安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

 高度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是现代公共安全风险的最大特征。比如,极端个人事件、生态环境危机、债务危机等,可能导致大规模社会恐慌传导。群众对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风险的“燃点”和耐受度不断降低,一些“普通事件”容易通过传播发酵引发公众负面情绪,甚至触发恐慌。

 (三)公共安全风险的监管缺位,机制不健全

 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反恐防暴斗争复杂,人员管控压力逐步增大,重点场所目标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执法代替管理的现象广泛存在。同时,新兴行业领域不断出现,导致安全监管盲区随之而来,安全监管责任难落实。

 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着力点 把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把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更加有序有效开展。

 (一)在回应人民群众“ 最急” 治理热点上下苦 功夫

 随着社会体制加速转型,社会成员思想观念转化,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人民内部矛盾突显并成为市域社

 会治理最头疼的事情。因此,在回应人民群众“最急”治理热点上下苦功夫,要求公安机关创新密切同群众联系的渠道,加快侦查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普通刑事案件侦破效率,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大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力度,作为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治安的第一要务。检察机关要把人民群众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期待要求,作为“民呼我应”的第一信号,把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有效发挥法律监督机关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作为第一选择。人民法院应当把依法裁判、公正司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相统一,把有效保护群众合法权利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要任务。这要求党的领导机关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中之重。政府、监察机关等公权力系统必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天职,切实承担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实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政治效果、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在人民群众“ 最关心” 的治理薄弱点上下真功夫

 食品安全以及环境污染问题是市域治理的重要任务。对此,治理效度、质量、效果的好坏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极易成为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对此类问题的治理,需多

 措并举,有效化解历史遗留的存量问题,着力管控新形势下出现的增量问题,坚决遏制变量问题。

 1.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平台的诉求表达机制,以方便、高效为基本原则,确保人民群众能够有效反映和表达诉求。创新律师代为申诉制度,把上访等疑难诉求与依法终结机制有机结合,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健全纠纷解决方式。环境污染极易引发群体性、规模性事件,需引入环境建设项目“三重一大”和“三同时”的风险评估与源头治理机制。对因环境项目建设引发的突发事件,应坚持以人為本、就地解决的原则,着力提升基层职能部门解决纠纷的能力,形成项目审批、风险评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运行机制。从最突出的问题防起,从最基础的环节抓起,从最明显的短板补起,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型,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坚持源头治理。对食品安全生产以及企业废气、废水、废料排放等问题的治理,要从规划设计与建设阶段坚持“三同时”制度,要从生产阶段坚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按照“三废”处理原则,要完善预防、预测、预警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最终从源头上根治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4.秉持包容协商。对于食品安全以及环境污染问题,在市域具有社会结构多样性、利益诉求差异性、社会关系复杂性等特征,需要各治理主体协商合作,凝聚最大共识,形成治理合力。在食品安全以及环境污染治理中,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以规范为基础所形成的相互理解、相互作用的交往结构。在这一结构中,没有主客体的对立,主体间是一种相互认同、相互承认、相互依存又相互影响的平等关系。鉴于此,包容是前提,协商是方式,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断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把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圆越画越大。

 (三)在满足人民群众“ 最盼” 治理事务上下巧功夫

 市域居民的住房、就业、工资待遇、劳动权益保障、弱势群体的救济救助、老年群体心理关爱等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权益保障,是人民群众最渴望得到改善与保障的方面。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以及群团组织,要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职能体系。须充分整合不同治理主体的功能,实现治理要素的深度融合,切实在满足人民群众“最盼”治理事务上下巧功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四)在破解人民群众“ 最恨” 治理难点上下大功夫

 市域范围内存在的黑恶势力与公职人员腐败尤其是身边的“微腐败”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事情。市域社会治理应当把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头等大事。围绕人、组织、物、网等社会治理基本要素,加快市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范转型。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保护伞”等问题深挖彻查,持续不断开展微治理、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形成“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多管齐下的治理格局,营造良好的政风、社风和民风。

 (五)在拎住人民群众“ 最烦” 治理重点上下硬功夫

 基层社区邻里纠纷、物业服务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治理”事务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常常成为人民群众最烦的事情。市域社会治理需以基层社区治理为重点突破口,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安抚社会心理,梳理社会情绪,把准社会心理脉搏,解决好社会心态问题。为此,需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从建立社会心理的宣传引导机制、健全社会心理的教育辅导机制、改进社会心理的服务管理机制、完善社会心理的志愿服务机制等“微治理”难题入手,提升“微治理”水平。

篇五:社会治理的思考

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三篇

 基层治理,关乎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加强和改善基层治理,是农村统筹和发展的重要体制机制保障,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型和变革过程中促进社会融合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加强和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有效回应这些新需要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分析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思考和提出解决建议,具有现实意义。

  一、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观念理念亟需转变

  一是误以“管理”替代“治理”。“管理”和“治理”虽是一字之差,但前者主要是一种组织、指导、规范、监督和纠偏,重在“监管”;后者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重在“协调”。但目前有些地区、部门仍沿袭以

 往“管理为上,一管了之”的官本位惯性思维,把社区居委会作为政府开展工作的一级抓手,而各类资源如人才、资金等依然向上集中,下放社区办理事项并没有完全实现“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费随事走”。二是理念发展滞后。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比,社会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合作激励机制等不平衡、不完善,甚至有些形同虚设,导致政府职能碎片化。比如一些地区出台有关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文件,大多由当地的综治部门一家拟定,各个部门之间协调沟通配合不够,其治理思路、内容、举措的整体性和针对性都有所欠缺,难以在街道、社区基层高效实施。三是社会认识不到位。一些社会单位、居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对社区治理认识不够,受陈旧“管理”观念的影响严重,把自己当成被管理的对象,主动参与不够,多半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还没有从传统的管理模式束缚中解脱出来,普遍缺乏自主治理、自主服务意识,“有事找政府”的依赖思想在老百姓中仍然根深蒂固。例如化粪池的清掏、共用水管的修复等事项,本可以由辖区内居民和驻区单位共同协商解决的,最终还是得由政府部门来兜底。

  (二)体制机制亟需理顺

  一是不该管的“越位”。长期以来,基层社会治理在机构设置、权限划分上主要沿用条块管理的做法,遵循垂直管

 理或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条块分割式管理,管理主体与执法权限划分不清,对基层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普遍存在“以批代管”“以罚代管”等问题。如小区业委会,本质上是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反映意愿,并监督物管公司服务的民间自治组织,但属地街道又“被赋予”具体指导、监督、管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召开、选举等相关活动的管理权限。由于很多小区业主群体间、业主与物管公司间各种矛盾突出,业委会成立困难重重,街道在其中左右不是人、费力不讨好。二是该管的“不到位”。有些该由政府兜底的事却没有管好,优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稀缺,群众诉求渠道不畅,多元化利益协调机制不够健全。比如拆除違章建筑、整治流动摊贩、规范乱停车乱堆放、旧城改造等事项,往往因单一的行政行为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撑和有关职能部门有效的协作配合,缺乏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载体和机制,没有做到“疏堵结合”,无法管理到位,导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不尽如人意。总的说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存在职责不明、头绪不清、运转不畅等体制机制的问题。

  (三)要素支撑亟需夯实

  一是法律体系还不完善。面对城市社会形态的复杂性和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急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以保障,但目前基层开展城市社会治理大多是依据上级文件或会

 议要求,法律法规支撑力度不足,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二是组织架构还不明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部门和单位,但目前并没有真正明确总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以及相应的责任部门。以推进小区居民自治为例,过去一直是民政系统的业务范畴,现在又有组织部门牵头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推行区域共建“三项清单”,还有政法系统牵头推进“枫桥经验”实践,构建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但是,在操作层面,由于各有关部门多头参与、多头管理上还缺乏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规划和组织,具体落实到街道、社区实施时往往各行其事、统筹乏力。三是权责匹配还不合理。在街道和社区一级,千头万绪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大都由综治工作人员承担,但他们既缺乏相应职权,又缺乏相应综合素质,应付业务工作已很吃力,要实施好甚至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动力明显不足。四是工作保障还不充分。目前财政安排给基层社区的经费有限,如某街道 2019 年下拨各社区工作经费平均为 12.33 万元,除去办公所需外所剩无几,而社情民意收集、群众呼声回应、实际问题解决等大量基础性工作一直处于“活多钱少、活多无钱”的窘境,社区开展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受到极大的经费制约。

  (四)资源整合亟需加强

  一是部门联动不勤。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任务繁重,既有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化协同治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市基本设施维护、基层组织建设等经常性问题,也有应急处置、矛盾化解等突发性问题,需要协调统筹各部门力量协同处理。但目前存在着条块分割、部门各自为阵的状况。很多工作名义上有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但往往都是牵头部门“一头热”,其它部门“不来气”或“应付了事”。如社会矛盾化解,信访部门牵头抓总,大量行业性、领域性的矛盾纠纷却需要相应职能部门凭政策法规和专业操作实质性解决,导致“一岗双责”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文件纸面上和会议口头中。二是信息共享不畅。由于各部门统计口径不一和工作标准不同,造成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信息不对称、数据不一致、平台不关联。调研发现,在某区电子政务系统办公方面,社区录入各类系统多达 17 个,都是各职能部门分别开发、管理和应用,很多居民信息等分散在各个系统中,造成基层人力物力重复浪费,增加了社区工作负担,结果却常常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三是资源利用不佳。服务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公共资源整合利用效果不理想。一方面政府投入的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甚至部分闲置,如很多地方的“24 小时城市书房”,建成后热闹了一阵,后来却逐渐成为一些城市流浪者的夜晚栖身之所;另一方面相关社会资源未被充分激活,未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赢,如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公共健身设施、停车库往往

 不对外开放,只提供本单位职工使用,如此未惠及更多市民。

  (五)社会组织亟需壮大

  一是发展现状不理想。据统计,现存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多数是行业性协会、社团和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其中约三分之一活跃、三分之一维持、三分之一处于休眠,且公益类、慈善类社会组织不足 10%,大多集中在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在为老服务、流动人口管理、为民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等方面少有涉及。比如在某街道 2019 年度社工项目征集、项目策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少许社会组织参加竞标,但在项目监督和项目评估等一系列环节中,却未能发现社会组织的身影,或者其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有限。二是作用发挥不充分。即使是活跃的社会组织,有的行政色彩浓郁、有的活动经费缺乏、有的工作结构不合理,在数量质量、经济贡献、社会服务、人才队伍等方面都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存在巨大差距。

  二、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转变治理理念

  一是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动员群众、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解决基层治理“力量散”“管理乱”等问题。二是强化社会力量协同。破除“政府包打天下”理念,正视社会力量、社会组

 织的重要作用,灵活运用购买服务、项目外包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介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可将统计调查、信息收集等工作交给社会组织,道路修复、管网改造、绿化管护等工作交给盈利性的专业公司,从而达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双赢效果。三是强化社会公众参与。汇总收集本社区居民的构成、上下班集中时间、聚集活动地点等基础材料,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社区群众宣传,深入群众与之沟通,全面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广泛了解、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二)健全治理体系

  一是优化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调处,巩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二是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三是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体系。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精细化管理重精患者,严格监测管理吸毒及患艾等特殊人群。四是完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人员密集等区域场所的安全保障,提升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

  (三)融合治理方式

  一是奉行法治。扎实推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依法开展选举、议事、公示等事务,努力推

 动城市基层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倡行德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良好向上的家风,强化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和社区成员行为准则,推动城市基层社区德治良性发展。三是推行自治。开展网格每日说事、干部每周听事、社区每月议事,以居民参与助推和监督社区事务等良性互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

  (四)提升治理手段

  一是提高智能化水平。深入推进智慧社区、智安小区等建设,提高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科技运用实效。二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坚持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加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信息网络建设,发挥好大数据作用。三是提高专业化水平。分类推进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提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的专业化建设,各有侧重地提升服务内容、服务项目的科学性、制度性和专业性。

  (五)夯实治理基础

  一是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将涉及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职能部门的人員、资金、设施等下沉进社区网格,按“一网多员、一员多能”目标原则,实现小事逐个解决、大事整体处置。二是建好用好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统筹推进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视频系统等

 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公安、综治、城管、安全、应急等信息资源,实现联勤、联调、联处。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将人员编制进一步向基层街道倾斜,尽量配强配足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事务、社区建设等一线工作人员,着力加强社区网格“七员”的技能培训和队伍管理,严格工作质效考评,提升服务质量,强力推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提档升级。作 者: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有重大意义。本文以甘肃省白银市农村为实地调研对象,了解和分析了白银市农村基层治理的现状。提出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理顺治理事权;改革公共财政,夯实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财力基础;促进协调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关系;强化党的领导,稳步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培育农村社会组织,增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新型城镇化;农村社会治理;善治;路径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如何为西北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注入新活力,实现治理的现代化既是一个需要迫切研究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以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实践与探索为研究对象,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问题进行了系统全面地调查研究。

  一、对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观察

 白银市,是甘肃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位于甘肃省中部,地处黄土高原和腾格里沙漠过渡地带。辖白银、平川两区和靖远、景泰、会宁三县。文章通过对三县两区比较有代表性的乡村抽样实地调查来研究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状况。据观察,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还处于探索阶段。比如,借助“精准扶贫”等平台开展治理工作,缺乏系统性、深入性和持久性。因此,很多村垃圾乱丢、污水乱倒;公共服务设施陈旧;大多留守的老人和孩子生活单调等现象比较普遍。

  二、白银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白银市作为西北偏远地区的一个中小型城市,因为城市化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对于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尚处于探索阶段,加之目前的治理基本靠政府为主导单向度的推动,所以出现的问题很多,很杂。通过对白银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实际情况的调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缺乏资金保障。从白银市目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经费来源看,最重要的渠道是依靠政府拨付,这些资金对于范围广、种类复杂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如九牛一毛,只能勉强维持日常的正常开支。加之,很多村民因常年在外务工并买了房子,他们是不愿意为村庄的公共事务掏腰包的。大多数人对村...

篇六:社会治理的思考

治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需要我们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更好地把各项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改革创新,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这也是中国社会治理的理念创新,逐步从社会管控、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

 一、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描绘出中国之治现代化的目标图谱,部署中国之治现代化的措施路径,其中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对于每一位社会公民来说,既是一种责任担当,又是一种充分享有的保障。

 社会治理变革,是新中国发展历史变革的缩影。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社会稳定功不可没。纵观新中国 70 年社会治理变革历程,这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坚定不移探索、开拓和推进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

  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

  (一)利益主体之间矛盾复杂化、多样化。当前社会治理领域的主要矛盾包括农村土地被征用、城市房屋拆迁、城市管理、劳资纠纷、劳资冲突等等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而且涉及的行业越来越多,主体层面也开始复杂,参加的人员有去产能过程中涉及的企业的一些下岗失业的职工、非公企业的一些权益受损的职工,还有房屋被拆迁的群众、下岗的

 军转干部、出租车司机、环境污染受害者等等。

  同时,一些很小的事件有可能引发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有因国家工作人员执法不公、态度粗暴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因城市拆建改造、土地征用、水库移民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因建房、劳务纠纷以及交通、生产和医疗事故等非正常死亡事故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等等。

  (二)经济犯罪问题比较突出。这些年社会上出现了各种非法集资,包括 P2P 平台,校园网贷,e 租宝等,通过各种经济上的骗局手段,使人民群众的财产受到了极大的损失。还有一些信息诈骗、短信诈骗等等,可以看出現在的经济犯罪,出现了新的特点,它是通过信息化、智能化的技术性的犯罪,来扰乱社会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甚至出现很多不稳定因素。

  (三)公共安全事故频发。我国的改革开放、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快速发展,确实取得了很多成就,但是我们也付出了很多代价,尤其是公共安全领域,包括一些火灾、矿难、道路交通、踩踏事件、沉船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等,这些事件的不断出现让人民群众没有安全感,是社会治理的一个大的短板。

  (四)社会文明程度不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

 的物质文明发展很快,但是社会文明程度不高。前些年出现的老人倒地没有人扶,孩子被车碾了无人相救等问题,以及近年来出现的高铁霸座、社会人际关系冷漠等问题,不禁让人感叹社会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历史文明的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的一个国家,而现在出现的一些问题与我们快速发展的经济是不相匹配的。众所周知,当物质文明提高到一定程度之后,物质和金钱带给人们的满足感将逐年下降。当前社会上的这些不文明现象,让群众感觉到我们不是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而社会治理滞后。

  (五)互联网管理问题。互联网在当前复杂的国际背景下,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一个主战场、主阵地。网络社会的特点是跨时空性、去中心化,而且是技术驱动,大数据、物联网等特点,使得社会将发生非常大的变化。现在我国手机用户是 12 亿多,网民已经 7 亿多了,大部分人都在互联网里从事自己各方面的工作、生活、娱乐、交流等等,所以,当前一定要做好互联网的治理工作。

  三、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需要

 我们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更好地把各项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依法治理。社会治理具有主体多元化特征,国家权力、地方力量、社会组织、广大民众等在其中相互交叉、彼此影响。对这种复杂的互动关系需要进行必要的规范和调整,而法治就是最有效的规范和调整手段之一。法治具有系统性、规范性、稳定性,没有法治就没有善治。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必须借助法治力量、运用法治方式。

  (二)共同治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党在长期的社会治理实践中探索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被实践证明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意愿、符合社会治理规律的科学制度。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社区和群众共同参与,共同激发全社会的活力进行治理。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制度是践行理念的载体。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能够更好地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形成社会治理合力,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新时代,我们要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确保人民

 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三)科学治理

 随着科技不断进步,社会治理现在特别强调科技支撑,科技能够让生活更美好,社会更安全,因此,必须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首先要科学设定社会治理的目标、范围和工作标准,遵循社会治理规律,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水平,这也是是新时代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其次要科学确定城乡社区的规模和布局,摸清人、地、事、物等社会要素情况,按照便于治理和服务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服务平台和网格体系建设;第三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网格化治理为依托,进行集成化、精准化、智能化治理;第四要健全因地治理、因需治理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将行政管理、综治防控、监管执法、公共服务有机整合为“一张网”,不断完善社会治理运行机制。

  (四)专业治理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专业,社会治理也一样,必须通过专业的分工,让专技人才解决专业问题,所以社会治理需要专业化作保障。在社区治理工作中,社会工作者的引入对于社区服务专业水平

 的提升,社区专业人才的引入,以及社区治理的创新都产生了积极的助推和催化作用。政府应加快社会工作者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者的待遇,健全社会工作者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我们社会治理水平,推进社会发展。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提高社会治理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系统化、专业化水平等方面的整体性联动,充分发挥社会合力的强大推动作用,着力打造多方参与、共同享有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才能更好的推进社会发展。

篇七:社会治理的思考

代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

 及对策建议思考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领域,是我国改革和发展中值得关注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在社会治理领域取得许多成绩,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发展,社会领域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社会治理面临着许多新困境和新挑战。为破解社会治理难题,需从体制、结构、机制、体系、设施等方面采取综合策略,充分发挥社会治理合力的强大推动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客观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立足于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对社会治理作出了更全面更系统的阐释,并明确了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战略方向和目标。因此,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的阶段性特征和现实性困境,明确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实现路径,既满足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要求,又切实维护民众的基本权益与利益需求,是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

 一、新时代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开放、社会流动渠道更为开通、社会价值观念日益多元,我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领域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也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诸多变化。整体而言,社会结构、社会需求、社会心态、社会矛盾等都出现了不少新特点,这些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1. 社会结构日益复杂

 社会结构的合理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健康、稳定、成熟的重要指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动。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非同步、非均衡、非整体性,当前社会结构日益呈现复杂性特点,其中一些非正向的结构变化需要引起关注。第一,从家庭结构来讲,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家庭的结构和规模发

 生了重要变化,单身家庭、单亲家庭、丁克家庭、空巢家庭逐渐增多,家庭的小型化、离散化、少子化、留守化、老龄化、空巢化成为显著特点,特别是家庭的传统经济功能逐渐弱化,家庭的稳定性降低,赡养老人、夫妻关系、亲子教育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第二,从城乡结构来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城乡之间原有的二元发展结构已逐渐解体,但是城镇与农村之间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一体化发展结构,相关的配套措施存在较为严重的两极分化,城乡之间的发展失衡问题越来越突出,由此引发的“城镇病”和“农村病”较多。第三,从社会阶层结构来看,随着社会成员的不断分化和重组,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出现,但社会的垂直流动率放缓,利益格局日益复杂化,不同阶层中出现的群体认同越来越明显,但不同群体间的信任度较低,这些都使得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2. 社会需求广泛多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意味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以往基础上有了横纵两方面的提升和拓展,但同时人们的社会需求结构和需求内容发生了深刻变化,整个社会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挑战。第一,社会需求由注重“量”向更加注

 重“质”转变。在经济短缺时期,人们的社会需求主要是注重“量”,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们不但注重“量”的满足,更加注重“质”的满足,并呈现不断升级态势。第二,社会需求由注重“硬需求”向更加注重“软需求”转变。物质需要、文化需要相对来说比较具体,主要是一些硬性的需求,而美好生活需要则更为强调在“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及参与、尊严、权利、价值等更为高层次的情感满足。温饱阶段,人们的社会需求主要是物质文化方面的“硬需求”;当前,人们的“硬需求”没有消失,而且产生许多“软需求”,民众的权利意识、参与意识越来越强,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相应的“软需求”越来越重视。第三,社会需求由注重“生存”向更加注重“发展”转变。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是分层次递进的,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直接相关。温饱阶段,人的需求主要是吃穿用住等基本生活方面的;进入小康阶段,人们对生存需求的标准逐步提高,更加注重健康、安全、休闲、娱乐等发展方面的需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表明,人民群众的主体需要已经从“生存之需”向更加注重“发展之需”转变。

 3. 社会心态日趋理性

 社会心态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作为一种动态社会心理现象,它既是社会变迁的反映,又对社会存在和经济发展起巨大影响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普及,民众接触新知识、新理念的机会增大,就整体而言,社会大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心态日趋理性与成熟。但是,公众的个体义务意识、公德意识尚没有伴随自身权利意识的显著增强而明显提升。在当今全球化大背景下,由于中西文化的交汇和冲撞对社会中多数成员的价值取向、文化认同等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影响,加之国内文化变迁速度、利益分化速度加快使社会心态表现出相当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尤其是一些不利于个人健康和社会和谐的负向情绪影响不容轻视,如任由其弥散,后果不堪设想。第一,负面社会心态凸顯。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同时经济利益分化的速度也明显加快,贫富差距、阶层差距等社会问题导致不公平感、不安全感、焦虑等负面社会心态凸显。第二,社会信任度不高。近年来,中央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出台对社会心态的正面激励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是,环境污染、市场投机、医患矛盾、各种安全事件频发,社会主义法治不健全等社会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影响社会总体信任水平的提升。人际不信任、群体间不信任有扩大化的趋势,

 公众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发表对社会问题的评论、批评和指责将会成为常态。社会不信任往往容易成为许多社会性事件发生的“培养基”,加大社会内耗和冲突。第三,物质主义心态滋长。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想影响,一些年轻人之间在物质消费、生活享乐方面盲目攀比,“有用则取,无用则弃”的功利性价值取向成为部分人价值选择的重要标准。

 4. 社会矛盾多样多发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社会矛盾是始终存在的,只不过有时表现为缓和,有时表现为激烈。当前,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使发展过程产生“时空压缩”,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使得社会矛盾集中凸显、多样多发。第一,小范围的矛盾冲突极易演化为突发性群体事件。近些年来因为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农村征地以及司法不公、干部腐败等个案问题如不能及时得到当地政府的妥善解决,就极易演化成整体性、群体性事件。相同利益、身份、价值观念的人们开始倾向于采取群体形式表达诉求、争取权益。第二,一些无直接利益相关的旁观者主动参与矛盾冲突,发泄情绪。近年来,群体性事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一部分参与者本身与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和利益诉求,只是因为在改革发展过程中

 自身利益没有得到维护,出于怨气和不公平感,一旦遇到直接利益冲突事件,他们便借机表达不满,在客观上使事态不断扩大。第三,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复杂、多发。如果一个社会的利益差别和利益分化过度,将会引起激烈的社会矛盾,这是导致社会动荡和不和谐的重要根源。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弱势群体的福利增长速度和精英群体的财富增长速度不同步,这极易引发人们对现有分配秩序的不满,产生阶层间、群体间、行业间的对立化情绪,引发各种社会冲突。仇官仇富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信任危机正是不同群体之间利益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劳资冲突、医患纠纷、官民矛盾等问题如不加以及时、妥善处理,极易引起社会关系的失调、失范。

 5. 社会风险交织叠加

 当前,我国不仅处于全球化、信息化、工业化、现代化的世界大背景中,也处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最为关键的社会转型期。原来的熟人社会、人情社会、封闭社会、单一社会正向陌生人社会、法治社会、开放社会、多元社会转型。旧的社会资源分配体系、控制机制、整合机制正在或已经趋于解体,而新的体系与机制尚未完善、未充分发挥作用,因此容易诱发和加剧一些特殊类型的社会风险。而且,很多情况下,一些社会风险往往是交织叠加在一起的。第一,

 从世界格局来看,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区域冲突时有发生,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贸易保护主义、社会民粹主义等各种势力,都在以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第二,从经济发展来看,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不少既有利益格局不可避免会被打破,触及很多固有利益,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改革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是难免的。只有一一破除改革中经济、民生等难题,才能为规避系统性社会风险打下坚实基础。第三,从社会变迁来看,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城乡、区域间的人口流动愈发频繁,社会日益开放,人们自由发展的机会大大增加,这一方面极大地释放了社会活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另一方面原有社会结构因此受到较大冲击,社会关系的陌生化程度加剧,原有传统社会结构中稳定社会的各种根基性力量(如血缘关系、宗族关系、师徒关系、熟人关系)逐渐式微,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生活的有序和稳定,而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各种规范性的组织网络和信任体系尚未发展成熟。第四,从网络社会的发展来看,科技革命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虚拟社会空间无限扩展,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高度互动。特别是随着自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普及,信息传播更为丰富、便捷、及时,但是由于针对低门槛的自媒体平台尚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及社会监督机制,网络信息传播尤

 其是自媒体传播面临较大的失范问题,如失真性信息传播屡禁不止,网络侵权问题激增,网络社群聚合引发的极端行为影响恶劣。

 二、新时代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挑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重要变化,社会发展的宏观环境和内在条件也发生了深刻改变。相比之下,仍在不断探索与转型相适应的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极大制约着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发展。

 1. 公众参与不足,社会协同机制尚不完善

 面对新的社会形势,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建设亟须向纵深推进。由于多元社会治理主体间缺乏高效合力,社会治理的成本、效率都受到较大影响。第一,政府依然包办各种治理事务,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程度不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方向保证,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是社会治理创新的社会基础。但是,新形势下一些地方政府对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认识不够,习惯于通过行政命令、管控手段进行社会治理,主要表现为政社关系边界不清晰,政府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力量缺乏有效的参与平台和引

 导机制,广大群众对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能力和动力明显不足。第二,社会治理资源统筹不够科学,缺乏联动机制。当前各地的综合治理系统、各服务管理中心之间虽有集成,但无联动机制,加之社会治理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平台系统的互通程度不够,共享互通存在诸多障碍,导致各部门各自为战、配合不力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部门间缺乏统筹联勤联动机制及统一指挥调度力量,重复操作、交叉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社会治理过程中人财物的多重浪费。③第三,政府内部分工不明确,责任主体不清晰。由于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分工不明确,责任边界模糊不清,缺乏制度化的沟通和协调,因此部门分割、多头管理、相互掣肘的被动局面难以避免,从而使社会治理的成本增加,治理效率大打折扣。

 2. 社会治理制度不够健全,绩效评估不够有效

 面对社会发展中的社会结构失衡、社会关系失调和社会行为失范等问题,我国社会治理的基础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工作仍存在较多不足。第一,社会治理制度不夠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社会制度和社会政策,但是因为长期以来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短板太多,社会治理的一些基础制度还不够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社会信息平台建设缓慢,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二,社会治理制度的公平性、协调性和稳定性不足。面对

 纷繁复杂的社会事务,从法律法规到制度设置,有些是为解决眼前困难而出台的,带有临时性和区域性特征,制度的完整性、公平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足;有些还不够齐全细致,配套操作机制和细化标准或老化或缺位;有些顶层设计与基层情况不太符合,制度的落实性和实效性不足;有些是政府个别部门出台的,协调性、统筹性不足,这些造成了社会治理的碎片化,增加了社会治理的成本,导致社会治理效果不能获得群众满意。第三,绩效评估制度缺乏有效化。目前我国社会治理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治理绩效评估标准不一,严重制约社会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影响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的进一步 完善和提升。

 3. 社会资源分配不均衡,社会供给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

 当前我国的社会治理实践中,存在社会公共服务发展水平较大程度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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