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办法8篇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优秀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稿)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快骨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办法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高新区(虎丘区)优秀骨干教师考核 实施细则(修订稿)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快骨干教师梯队建设的步伐,促进我区教育优质、高位、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对享受我区月特殊津贴的优秀骨干教师进行考核,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上年度起享受区月特殊津贴的学年内无其他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包括:省级以上教育名家;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苏州大市级教育名家,全国模范教师;苏州大市级教育领军人才;苏州大市级名教师、名校长、青年拔尖人才,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苏州大市级学科带头人,江苏省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苏州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苏州高新区教学能手。
二、考核要求 按照《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优秀骨干教师奖励办法》(苏高新管〔2020〕4 号文件)规定,对享受区月特殊津贴的优秀骨干教师进行考核:
1.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师德表现良好,学科德育工作有成效。凡出现违反法律
法规,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师德考核不合格,有损害教师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八项规定”等行为的,一票否决。
2. 具有较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文化素养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三年主持、作为核心成员参与或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获奖或发表。
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实践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形成较为成熟的经验,并在区、市本学科或专业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开设校级、区级或区级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并获好评。
4. 积极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勇挑重担,反响较好,认同度高。近三年,高新区教学能手、高新区学科带头人至少承担 1 名本学科校内新教师的培养任务,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至少承担 2 名本学科骨干教师的培养任务,签定目标责任书,并达成目标。
5. 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并能积极承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潜心研究课堂教学,每学年听课不少于 60 节。
6. 能遵循教学规律,模范执行教学“七认真”,所执教的学科教学质量在年级中名列前茅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非语、数、英学科任课教师在辅导学生参加本学科区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获较好成绩。
三、考核评审要求 (一)推荐申报 1. 个人申报。每年 7 月,参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考核量表和考核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2. 单位审核。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和佐证材料验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3. 遴选推荐。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申报人的遴选、推荐及校级考核工作,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单位汇总上报,提交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4. 材料要求。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材料,包括:单位汇总表、个人考核量表和考核表、佐证材料。每学年考核一次。所有的考核佐证材料时间限定为上一年 7 月 1 日至当年6 月 30 日,以各类证书、证明的落款时间、网络信息发布时间和刊物期号为准。
(二)组织评审 1.校级考核 (1)资格审核。每年7月,校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佐证材料验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2)考核评审。校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制订的考核细则对四等类、五等类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考核;对三等类及以上的申报材料按照附件 2 的考核量表做好考核评分工作。
(3)综合考评。由校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评审意见,对本单位上报的四等类、五等类人员的履行职责、工作实绩、作风效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2.区级考核 (1)资格审核。每年7月,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初审程序及报送材料等进行复审。对推荐程序不规范、不符合考核要求的,取消考核资格。
(2)专家评审。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依据考核细则对三等类及以上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各单位上报人员的履行职责、工作实绩、作风效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三)考核公示
每年8月,在所在单位公示考核结果。
(四)表彰奖励 在教师节期间,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如下:
1. 申报二、三、四、五等奖者得基本分享受全额奖励。
2. 申报一等奖及以上者在得满基本分的前提下,按实际得分享受奖励:90 分以上(含 90 分)享受全额,80-89 分按90%兑现,70-79 分按 80%兑现,60—69 分按 70%兑现。
篇二: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校训(2012)10 号
五通桥区现任各级骨干教师 2012 年届满考核 工作方案
根据《 五通桥区 省 、 市、 区 级 骨 干教师管 理与 考核办法》(2010. 4. 6)
和《五通桥区教育局关于现任省市区骨干教师届满考核的通知》(五教办[2012]40 号)
要求和安排, 为加强对骨干教师的管理, 切实发挥骨干教师的骨干作用, 使本次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特制定以下考核工作方案。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
卢 笙(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
宋德明(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胡师伟(区教师进修校校长)
杨彦才(区教师进修校师训部主任)
成 员:
教育局人事股——宋德明、 余自强、 代建超。
区进修校——胡师伟、 王能普、 杨彦才、 吕立中、 李春华、 姜 斌、 相关学科教研员、 师训部师训人员等。
二、 考核办法
㈠考核对象 经 2011 年度考核“合格” 以上的各省级、 市级、 区级骨干教师(详见附件一“考核名单分布”)。
㈡考核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㈢考核时间 2012 年 11 月~2013 年 1 月(详见附件二“考核日程安排”)。
㈣考核形式 由区教育局人事股、 区教师进修校组成考核组, 在 2012 年 11 月~2013 年 1 月期间到骨干教师所在单位进行现场听课、 查阅材料、 师生访问等多种途径考核其骨干作用发挥情况。
第一考核组:
组长——吕立中, 成员——易群芳、 余自强、 初中相关学科教研员, 考核学校——牛华高中、 1 所职中、 11 所初中、 2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共 61 人。
第二考核组:
组长——李春华, 成员——李映梅、 代建超、 小学相关学科教研员, 考核学校——17 所小学共 61 人。
两个组集中考核桥中、 区进修校共 25 人。
㈤考核内容 考核重点为骨干作用的发挥情况, 主要对七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承担工作量情况; 教学业绩; 教科及论文情况; 专题讲座及示范课情况;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继续教育情况; 学校考核评价意见。
㈥考核要求 1、 学校和骨干教师要为考核组提供以上七个方面的资料, 按人头装订成册以便考核组查阅考核, 所有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一经发现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核表》 可在区教师进修校网站“教师培训” 栏《五通桥区省、 市、 区级骨干教师管理与考核办法》 中下载, 双面打印装订并由本人认真填写。
严格按《五通桥区省、 市、 区级骨干教师管理与考核办法》 附件中<考核表>的“填表说明” 1~6 条执行。
3、 自评小结栏, 最后务必注明本人意愿:
是否继续申报相应级别骨干教师资格, 履行其骨干教师职责, 且本人要签名。
4、 考核组到校考核时, 每位骨干教师向考核组交考核表一份。
5、 经考核, 本年度优秀者综合前两年度考核情况, 对届满优秀者进行续聘, 续聘骨干教师名单由教育局另行发文公布。
㈦考核程序 1、 随班听课。
2、 按《骨干教师任用期考核表》 查阅“是否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是否发挥骨干作用” 的相关佐证材料。
3、 师生访谈。
4、 验收《考核表》、 评级:
“优秀”、“称职”、“不称职”。
5、 填写和汇总相关考核量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
2012
骨干教师
届满考核
方案 报:
区教育局 送:
人事股 发:
各中小学
附件一:
五通桥区 2012 年各级骨干教师考核名单分布情况
学校 骨干教师类别 备注省 级 市 级 区 级 姓名 学科姓名 学科 姓名 学科 五通桥中学 李建文 数学曾 炜 数学 刘 娟 政治 15
彭建怀 数学黄永军数学
何
东 物理张萍华化学
叶汶超 政治陈 阳 化学
黄建清 历史吴成君生物
曾令权 化学吕福全地理
陈 松 政治
周水金物理
牛华中学 李晓琼 英语陈德群物理
4
代 荣 数学
职业中专校
代秀群语文
卿 洁 计算机
2
陈亚玲机械
佑君中学 张
茵 化学张俊如物理 麦 慧 英语 8
易 舟 音乐 鲍凌霜语文
王 琳 政治
陶旭东英语
竹根镇中学 周云清 地理
胡 蓉 英语
陈 洁 地理 董 英 数学 7
唐会琼生物 张红容数学
杨晓琳英语 李 静 数学
牛华一中
王伯英数学 宋成惠英语 10
潘晓华英语 汪格容语文
余 君 物理 刘忠诚数学
邓忠泽政治 夏 军 物理
张 萍 历史
程劲松体育
新云中学
陈 虹 英语 3
周 容 数学
杜品洲物理
金山中学
周 萍 语文 3
王晓红英语
廖树荫语文
辉山中学
袁成刚英语 2
黄 丽 数学
桥沟学校
刘桂容语文 5
代大琼历史
冷怀清语文
曹 刚 数学
陈 刚 生物
金粟中学
何炳其英语 1 西坝中学
易 东 政治 1 石麟中学
潘宇英语文 2
黄志容政治
冠英学校
章奇文体育 毛玉英语文 7
徐 柳 语文 杨秀林数学
曾 敏 英语
叶永义历史
许 明 物理
冠英二中
陈晓强语文 1 蔡金中学
罗秀华化学 李世文政治 3
周全新物理
实验小学 范
勤 语文余 英 语文 龙 芳 语文 6
冯
袁 数学王丽君思品 彭 芳 语文
盐码头小学 刘秀英 语文
郭化宇体育 魏秀英数学
贾小平数学 程晓华数学 9
彭 勇 数学 季学红数学
胡素芳语文 李灏原语文
龚 昆 数学
肖瑞华数学
跃进小学
林 月 数学 1 建设小学 罗建辉 英语陈 果 音乐 肖茂英语文 3 向阳小学
陈 敏 语文 2
瓦窑沱小学 雷秀容 数学鮺草滩小学
二码头小学 王晓芳 数学
刘会容数学
郭红霞语文 2
黄红英数学
王 涛 数学 李冰梅语文 7
杨文容数学
王凤兰数学
余国才信技
陈惠敏英语
震华小学
乐军晏语文 5
许剑华语文
左荟箐数学
张红军数学
王小群英语
新云小学
刘 锋 语文 1 金山小学
吕晓冬语文 5
陈 巍 语文
帅秀英数学
余海波数学
王世群数学
辉山小学
冷世霞语文 5
吴 玉 语文
彭 涛 语文
任富春语文
邱友超数学
金粟小学
方勤宁数学 3
黄 涛 语文
代大涛数学
西坝小学
王 媛 语文 3
黄 艳 语文
范春阳数学
石麟小学
雷明忠语文 3
袁嘉权语文
曾凤群语文
杨家小学
杨海瑶语文 3
杨学梅数学
曹丽庆语文
蔡金小学 田关平 语文
吴 忠 数学 3
教师进修校 胡师伟 数学
王春艳英语
吴建英历史 姜 斌 教科 12胡茂韬 语文杨彦才数学 代小平数学
易群芳语文 肖 琴 英语
邓淑芬政治
郭通举地理
余学忠物理
胡思强信技
合
计
147
附件二:
五通桥区 2012 年各级骨干教师届满考核日程安排 考核时间 考核学校 考核组 考核时间 考核学校 考核组 11. 27 牛华中学 第一小组 12. 13 西坝中学、石麟中学 西坝小学、石麟小学 新云中学、竹职中 金粟小学、向阳小学 第一小组 实验小学 第二小组 第二小组 11. 28 佑君中学 第一小组 12. 18 第一小组 盐码头小学 第二小组 第二小组 11. 29 牛华一中 第一小组 12. 19 五通桥中学第一、 二小组 二码头小学 第二小组 12. 4 竹镇中 第一小组 12. 20 区教师进修学校 第一、 二小组 跃小、
建小 第二小组 12. 5 桥沟学校、金粟中学 第一小组
震华小学、新云小学 第二小组
12. 6 金山中学、
辉山中学 第一小组
鲝草滩小学 瓦窑沱小学 第二小组
12. 11 冠英学校 第一小组
蔡金小学、杨家小学 第二小组
12. 12 蔡金中学、冠二中 第一小组
金山小学、辉山小学 第二小组
注:
若个别学校考核时间有变动则另行个别通知。
篇三: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区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试行)为加强我区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管理, 做好骨干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 根据省、 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试行)》, 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考核范围 2005 年以来, 已由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骨干教师( 已认定为省级学科带头人不在考核之列), 名 单详见附件 1。
二、 考核内容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考核主要从业绩量化、 发挥骨干作用和教育教学三个方面进行。
( 一)
业绩量化:
根据《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业绩量化考核表》( 附件 2)
进行量化考核( 超过 100 分按 100 分计算)。
( 二)
骨干作用 :
发挥骨干教师示范、 带动和辐射作用,积极承担教学示范、 教师培训、 送教下乡 、 帮带新教师等任务。根据《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骨干作用量化考核表》( 附件 3)进行量化考核( 超过 100 分按 100 分计算)。
( 三)
教育教学:
根据《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教育教学量化考核表》( 附件 4)
进行评分, 满分 100 分。
被评为骨干教师的进修学校教师根据(附件 5) 进行评分。
考核总分为 100 分。
具体计算方法:
总分= 业绩量化分数
× 30% + 骨干作用分数× 20% + 教育教学分数× 50% 。
三、 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优秀、 合格、 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核总分为 90分( 包括 90 分)
以上为优秀, 60—89 分( 包括 60 分)
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合格:
( 一)
师德表现不良;
( 二)
任期内调离教育系统;
( 三)
非组织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 位;
( 四)
不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年度考核不合格;
( 五)
违法乱纪, 受到党纪、 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 六)
其它依照法律、 法规应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
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后, 取消省级骨干教师称号及有关待遇, 收回骨干教师证书。
四、 考核步骤 ( 一)
结合我区实际, 统一组织全区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
( 二)
考核结果要在骨干教师所在学校公示( 不合格的要注明不合格原因), 公示期为七天。
( 三)
市教育局负责对骨干教师考核结果组织复查, 公布最终考核结果, 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备案。
( 四)《中 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业绩量化考核表》、《中 小学
省级骨干教师骨干作用 量化考核表》、《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教育教学量化考核表》、《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 教研员 )
教研工作情况量化考核表》、《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 上报纸质文本( 一式一份),《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 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五、 时间安排 各校自 行核查省级骨干教师资格, 务于 3 月 6 日 之前把各种材料由被考核人亲自 报到进修学校继续教育部, 逾期视为弃权。
六、 几点要求 ( 一)
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宣传、 统一组织, 认真负责, 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 二)
考核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公平、 公正、公开, 真实反映骨干教师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能力。
( 三)
业绩量化、 骨干作用 发挥均以骨干教师认定以来的业绩、 作用为准, 课堂教学情况以现岗位为准。
( 四)
骨干教师所在学校要做好本校骨干教师日 常考核和档案管理工作。
考核表及证明材料做为继续教育检查的重要内容,由学校组织存档。
( 五)
对不能按时完成年度考核或未进行年度考核的, 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
教师进修学校继续教育部电话:
6988107 电子邮箱: cyjxjyb@163. com
附件:
1、 船营区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名 单 2、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业绩量化考核表 3、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骨干作用 量化考核表 4、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教育教学量化考核表 5、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 教研员 )
教研工作情况量化考核表 6、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
附件 1:
船营区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名单
船营区 于
莉 吉林市第七中 初中地理 船营区 沙
美 吉林市第三十一中 初中地理 船营区 韩
丽 吉林市第七中学 初中历史 船营区 鞠增满 吉林市第三十中学 初中数学 船营区 杨晓云 吉林市第八中学 初中体育 船营区 毛淑艳 吉林市第三十一中 初中物理 船营区 邓
丽 吉林市第二十一中 初中音乐 船营区 王淑红 吉林市第七中学 初中英语 船营区 姜翠华 吉林市第七中学 初中英语 船营区 乔
宏 吉林市船营区教师进修学校 初中语文 船营区 刘亚斌 吉林市第三十一中学 初中语文 船营区 赵丽华 吉林市第七中 初中政治 船营区 滕晓艳 吉林市第七中 初中数学 船营区 宫
平 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校 小学美术 船营区 李 艳 吉林市船营区二十五小学 周 艳凤 吉林市船营二十五小 小学美术 船营区
小学数学 船营区 杨
柳 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 小学数学 船营区 高秀芬 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校 小学数学 船营区 申 玉梅 吉林市船营区第十四小学 小学数学 船营区 成
钢 吉林市船营区二十五小学 小学数学 船营区 陈
光 吉林市船营区二十五小学 小学数学 船营区 张秋菊 吉林市船营区实验小学 小学数学 船营区 侯
超 吉林市船营区实验小学校 小学数学 船营区 马海艳 吉林市船营实验小学 小学数学 船营区 陈晓梅 吉林市船营四小 小学数学 船营区 孙艳敏 吉林市船营区第九小学 小学体育 船营区 陈
莹 吉林市船营区第十三小学 小学体育
船营区 孟永强 吉林市船营区实验小学校 小学信息技术 船营区 郑
敏 吉林市船营区第十七小学 小学英语 船营区 闫晓颖 吉林市船营区双语实验小学 小学英语 船营区 林静怡 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校 小学语文 船营区 张艺夕 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校 小学语文 船营区 代立伟 吉林市船营区第九小学 小学语文 船营区 赵永琴 吉林市船营区二十五小 小学语文 船营区 赵晓辉 吉林市船营区二十五小学校 小学语文 船营区 于
艳 吉林市船营区六小 小学语文 船营区 朴海英 吉林市船营区十一小 小学语文 船营区 郑益民 吉林市船营区实验 小学语文 船营区 刘晔敏 吉林市船营区实验小学 小学语文 船营区 孙元波 吉林市船营区第十七小学 小学综合实践 船营区 田宏艳 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校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附件 2: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业绩量化考核表 姓名:
单位:
( 公章)
学科:
A 级指标 研究生及以上(6)
B 级指标 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 实际 得分
备
注 学
历 小学 认定后获取的学历 研究生课程班(4)
本科(2)
初中 博士研究生(8)
硕士研究生和双学位(6)
研究生课程班(4)
高中 博士研究生(8)
硕士研究生和双学位(6)
研究生课程班(4)
获
奖 优秀教师 国家级(25)(含师德标兵)、(模范教师 30 分)
政府、 人事部门、教育部门授予(认定以后)
省级(20)
市级(15)
县区级(5)
其他荣誉 国家级(25)
省级(20)
市级(15)
县区级(5)
教师本人 参加的教学竞赛 省级(20)
教育部门授予的教学奖(认定以后)
市级(15)
县区级(5)
指导学生 (教师)参加的教学竞赛 国家级
一等(8)
二等(5)
三等(4)
省(区域)
级一等(5)
二等(3)
三等(2)
市级
一等(3)
二等(2)
三等(1)
教
科
研 教材、 论文 专著 国家级 主编(8)
副主编(6)
编者(4)
公开出版 (认定以后)
省级
主编(6)
副主编(4)
编者(2)
市级
主编(4)
副主编(3)
编者(1)
教学 参考书 国家级 主编(4)
副主编(3)
编者(2)
省级
主编(3)
副主编(2)
编者(1)
市级
主编(2)
副主编(1)
编者(1)
教科研 成
果 国家级
一等(10)
二等(8)
三等(6)
政府和教育行政、科研部门授予的奖励、 有结题证书的项目(认定以后)
省级 一等(8)
二等(6)
三等(4)
市级
一等(6)
二等(4)
三等(2)
总分
考核时间
考核负责人签名
附件 3: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骨干作用量化考核表 姓名:
单位:
( 公章)
学科:
A 级 指标 B 级指标 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 实际 得分 备注 示
范 教学 示范 国家级(10 分)
教学示范课、 研讨课、 观摩课、 教学经验交流等, 以证书为准。
省级(8 分)
市级(5 分)
县区级(3 分)
辐
射 专题 讲座 国家级(10 分)
教研部门、 培训部门 组织的集体备课、 专题讲座。
以证书为准。
省级(8 分)
市级(5 分)
县区级(3 分)
送教 下乡
省级(8 分)
以证书为准。
市级(5 分)
县区级(3 分)
带
动 课题 研究 课 题 负 责 人 国家级(8 分)
课题参与者 国家级(6 分)
以科研立项申 请审批表为准。
省级(6 分)
省级(5 分)
市级(4 分)
市级(4 分)
县区级(3 分)
县区级(3 分)
带教 作用 帮带青年教师(每带 1 名加 1 分)
根据带教青年教师计划 被指导 青年教师 做课获奖 国家级(6 分)
必须为 所带教教师, 以教育部门的证书为准。
省级(5 分)
市级(4 分)
县区级(3 分)
总分
考核时间
考核负责人签字
注:
1 、 业绩量化考核、 教师作用发挥情况量化考核时一项证书只能加分一次。
2 、 考核时要求编写的教材、 教学参考书要与学科一致。
附件 4: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教育教学量化考核表 单位:
( 公章)
姓名
性别
任职学校
现任教 学科
现任教 年段
周课 节数
是否 班主任
其他 兼课
认定以来任教情况 年度 (×年—×年)
科目 年班 周课节数 是否班主任 兼课情况
总体评价 项目 评价内容与赋分标准 得分 学 校 评 价 (20 分)
师德评价 (10 分)
以学校年度师德考核为准, 认定以来获得一次师德考核优秀加 5 分, 超过 10 分按 10 分计算。
教育教学评价 (10 分)
以学校年度考核为准, 认定以来获得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加 2分, 不得超过 4 分; 班主任连续三年以上或现任班主任的加 6分, 总分超过 10 分按 10 分计算。
同行 评价 (10 分)
学生 评价 (10 分)
教研员课堂教学评价 (60 分)
采取向骨干教师所在学校教师发放测评票和进行座谈的形式, 征求对骨干教师的评价, 根据其在同行中的认可程度打分。
采取向骨干教师现任教班级学生发放测评票的形式, 征求对骨干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的评价, 根据其在学生中的认可程度打分。
采取教研员进入课堂听课, 针对有关学术问题及教育教学问题, 以教师答辩的方式, 根据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 参考答辩情况予以打分(要求附教研员课堂教学评价评分表)。
总分
考核时间:
考核负责人签字:
注:
学校评价、 同行评价、 学生评价三项的赋分可参照学校年度考核中相关结果。
附件 5: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教研员)
教研工作 情况量化考核表 单位:
(公章)
姓名 教研工作时间
性别 现负责 学科
任职学校 负责 学段
是否兼 其它学科
认定以来教研工作完成情况 年度 (×年—×年)
听课(节)
深入学校(所)
专题讲座 (课时)
教研活动(次)
培养骨干 教师(人)
总体评价 项目 学 校 评 价 (20 分)
评价内容与赋分标准 得分 师德评价 (10 分)
以学校年度师德考核为准, 认定以来获得一次师德考核优秀加 5 分, 超过 10 分按 10 分计算。
教研工作评价 (10 分)
以学校年度考核为准, 认定以来获得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加 2分, 不得超过 4 分, 总分超过 10 分按 10 分计算。
同行 评价 (10 分)
采取向骨干教师所在学校教师发放测评票和进行座谈的形式, 征求对骨干教师的评价, 根据其在同行中的认可程度打分。
基层教师评价 (20 分)
采取向所负责学科学段基层教师发放测评票的形式, 征求对骨干教师教研工作情况的评价, 根据其在教师中的认可程度打分。
教研员学术水平评估 (50 分)
可根据独立承担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 在上级学术会议上介绍经验; 被上级部门聘请为学科评委、 命题人; 公开出版的专著、 论文等情况予以打分。
总分
考核时间:
考核负责人签字:
注:
学校评价、 同行评价、 学生评价三项的赋分可参照学校年度考核中相关结果。
附件 6: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 市( 州 )
教育局:
( 盖章)
年
月
日
序 号 姓 名 出生年月 教 龄 最高学历 职 称 任教学段 任教学科 工作单位 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
等次 业绩量化 骨干作用 教育教学 总
分
注:
1. 总分计算(100 分)
=业绩量化分数×30%+骨干作用分数×20%+教育教学分数×50%;
2. 采用 Excel 格式制作表格;
3. “姓名” 栏:
填写的姓名应与被推荐人身份证姓名及考核认定申报表所填写的姓名一致;
4. “出生年月” 栏:
填写日期型数据, 如出生于 1964 年 6 月, 填写成 1964.06;
5.0 “工作单位” 栏:
填写工作单位全称, 如 xx 市(县)
第 x 中学;
篇四: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业技能培训学校教师绩效考核 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 一、总则 1、为强化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作的公平管理,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校全面发展和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需要出发,结合我校教育工作的实际,形成人员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主要适用巴楚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指导思想 二、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绩效考核工作的原则 三、绩效考核工作的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 激励先进, 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每项权重不得高于40%。
(一)职业道德(一)职业道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教师的荣辱观、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教师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内容。
(二)职业能力(二)职业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1、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等。
2、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3、教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等。
4、专业发展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全面掌握和拓展本学科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了解和运用教育新理念的能力等。
(三)工作表现(三)工作表现:主要考核教师的履职行为,包括工作量、德育工作、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方面内容。
1、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承担班主任工作、出勤率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情况(工作量的确定以岗位说明为准)。
2、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或品行偏差学生的情况等。
3、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
4、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应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四)工作成效(四)工作成效:主要考核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效果,包括育人效果、教学效果和教研效果等方面内容。
1、育人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发展,以及班风学风和学习困难或品行偏差学生进步情况。
2、教学效果: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为依据。
3、教研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等。
五、绩效考核办法及要求 五、绩效考核办法及要求 1、绩效考核应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可采用由多个评价主体参与、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绩效考核工作成立由学校领导、中层管理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考核委员会,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 60%。
3、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
行,也可采取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学校应成立由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教师考核领导小组。
5、教师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教师考核工作组,教师考核工作组由书记、校长牵头,成员由行政、教务、政教、财务、教研组等科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6、教师考核前,被考核教师应根据考核要求,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将书面材料提交学校教师考核工作组。
7、学期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依据教师本学期实际工作情况、民主测评调查结果及学校各部门工作实录,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8、考核工作组通过学生、家长座谈、学生民主调查、教师民主调查、开展评议会等形式了解教师情况。
9、考核工作组汇总各方面考核情况,确定量化考核等次,提交学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由学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考核结论。
10、考核结果要与教师本人见面,并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11、教师对其考核结论有异议,可在知悉考核结论后,向学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校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安排教师考核工作组尽快复核,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诉教师。
12、绩效考核工作在每年 1 月 20 日和 7 月 20 日以前进行。
13、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围绕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既要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方向,又要正确发挥对教师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体现考核指标的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有机统一。
六、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 六、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分为称职和不称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绩效考核为不称职:
1、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分裂言行,参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散布民族分裂主义言论;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引诱、胁迫学生参加宗教活动的。
2、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违反社会公德,参与赌博、吸毒、宗教活动;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4、侮辱学生人格,造成恶劣影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重大后果;私自向学生收费,随意征订教学资料;向学生、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指使家长宴请,为自己办私事的。
5、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6、因失职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7、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8、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中替考、违规、违纪者。
9、在教师专业水平测试中成绩不及格的(本学期期末教育局对教师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及格的教师进行测试,不及格者为绩效考核为不称职)、无故不参加教师专业水平考试的及参加自治区两年双语脱产培训教师参加教师专业水平测试不合格的教师。
10、未能经上级组织同意外出脱产学习的。
11、在国家、自治区级培训(各类双语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长短期培训)中被通报者。
13、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情节轻微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 20%、30%、50%、60%、70%、80%、100%。
14、本学期: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3 工作日的;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当年累计超过 10 工作日的;病假连续超过 15 工作日的;病假累计超过 30 工作日的;事假连续超过 15 工作日的;事假累计超过 30 工作日的;病事假当年累计超过 30 工作日的 (产假、 婚假、 丧假、 计划生育假、 大病手术除外)
。
15、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三)学校要根据实施绩效工资的要求,对考核称职的教师,经评选进一步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或更多等次,一般评选出优秀等次的教师人数应多于年终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教师人数。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要严格按照上级统一标准,每月正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城镇学校教师 70%标准足额发放)。年终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剩余部分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考核称职,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根据绩效考核分来发放绩效工资,对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学校研究从 20%、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奖励)。绩效考核不称职的教师,年底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20%、30%),扣减部分全额用于该年度本校内教师的奖励。
(二)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合法、合理、合情。
(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充分考虑我校教师的具体情况,对于因身体原因或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导致难以胜任“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教师,在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上要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予以区别对待,适当予以照顾,使他们的绩效工资处在一个合理的水平,避免与在岗教师形成过大差距。
(五)教职工个人考核共计 100 分,其中职业道德 15 分、职业能力 30 分、工作表现 30 分、工作成效 25 分。
1、职业道德(15 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 3天扣 1 分、事假 1 天扣 1 分、旷工 1 天扣 3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法定假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职业能力(30 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工作参考学校岗位说明书)。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工作表现(30 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等几个方面。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办公室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工作成效(25 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学校其它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
教职工年终奖金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用于年终奖金分配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年终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年终奖金额度。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奖励绩效工资额=(全校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八、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 八、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 1、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学校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办法,认真分析和解决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和推广绩效考核的经验,努力提高绩效考核工作的水平。
3 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办法, 参照本办法, 由学校根据岗位目标制定。
4、学校成立奖励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奖励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工作。
组
长:
艾买提·阿吾提
(党支部书记)
杨君义
(校长)
副组长:
陈勇
(副校长)
成
员:
卡热阿吉·阿布力孜 (行政办主任)
阿不力米提·热依木 (教务办主任)
艾尼·瓦依提
(政教办主任)
伊布拉因·阿不拉
(督导室主任)
库尔班·萨吾提
(招生就业办主任)
阿地力·艾力
(总务室主任)
艾尼瓦尔·吾布里
(财务室主任)
买买提艾力·肉孜
(保卫科科长)
艾尼·萨吾提
(生产实习办主任)
九、绩效考核的监督管理 九、绩效考核的监督管理 学校成立奖励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督查组,负责监督学校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工作。
组
长:
艾买提·阿吾提
(党支部书记)
杨君义
(校长)
副组长:
陈勇
(副校长)
成
员:卡热阿吉·阿布力孜 (行政办主任)
阿不力米提·热依木 (教务办主任)
艾尼·瓦依提
(政教办主任)
艾尼瓦尔·吾布里
(财务室主任)
伊布拉因·阿不拉
(督导室主任)
十、绩效考核的基本要求 十、绩效考核的基本要求 1、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各办公室考评方案(细则),各办公室考评方案(细则)必须经过校委会...
篇五: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加强学院党委对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队伍评选及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加快推进学院专业建设进程,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激励在教学岗位既承担教学任务,又承担教改、科研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为学校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此办法。
一、评选与管理原则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选拔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并将其纳入学院党委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范畴。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遴选、确保质量、动态管理,保优劣汰”的原则,促进优秀教师脱颖而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考核一次。
二、评选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情操和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严谨治学、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善于合作;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专业群教师做好专业建设及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
(5)从事教学工作 10 年以上,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教学、科研等业务能力强;
(6)近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中层干部达 120 学时以上,其他教师达 260学时以上;
(7)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技师(特殊情况高级工也可)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8)学院督导室教学检查综合考核(含学生评教)85 分以上,近三年无任何教学事故及其他违纪情况;
2.业务条件
(1)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有驾驭本专业(学科)理论与实践的能力,能熟练地、高质量地讲授本专业(学科)两门或两门以上课,教学质量优异。
(2)对本专业技术(学科理论)领域的前沿动态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及时提出本专业(学科)的发展方向,并具有对本专业(学科)的发展建设做出规划的能力;
(3)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并能将其运用到教学、科研环节中去;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水平取得 MHK4 级证书;
(4)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创新精神和教育科研能力,主持过一项学校级课题或省(部)级以上课题的子课题研究并已结题,或为省(部)级以上课题的主要成员;
(5)近三年内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 篇以上,或主编(含第一副主编)公开出版的教材 1部,或著学术专著(含译著)1 部;
(6)聘期内主持完成本专业教学改革项目并达到学校验收标准,任职期内
按专业建设规划分年度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7)主持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工作及与专业有关的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8)聘期内参与 2 个以上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达到校企深度合作的管理目标;
(9)专业课教师或专业基础课教师聘期内必须有三个月(累计)以上企业锻炼经历。
破格条件
如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积极性高,但由于职称及工作年限不够者,具备下面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专业带头人。
(1)本人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或辅导学生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以上。
(2)连续三年获得校级专业技术优秀或先进工作者;或有一年获得兵团级先进;或本人为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本人为国家级名师。
(3)在行业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社会影响力(是国家级技能竞赛裁判、是自治区、兵团级技能竞赛裁判、是自治区、兵团级的评标专家等);
4.专业带头人岗位职责
在学院和专业系的领导下
(1)主持本专业的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改革工作。
(2)主持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并起示范带头作用。
(3)主持本专业的教材建设工作。
(4)主持或协助系领导制定与修订本专业教学计划。
(5)主持或直接参与本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
(6)能承担高职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并能对本专业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和指导。
(7)每学期至少主持一次本专业方面的学术报告(讲座)。
(8)每年至少有两篇以上专业论文公开发表;或完成一门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至少主持一项学校级以上科研项目。
(9)完成学院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工作。
(二)骨干教师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情操和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严谨治学、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善于与同行合作;
(4)必须参与本专业(学科)建设及教研、科研工作;
(5)中级以上职称,教学、科研等业务能力较强;
(6)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专业教师;
(7)近三年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中层干部达 160 学时以上,其他教师达 320
学时以上;
(8)学校督导室教学检查综合考核 80 分以上,近三年无任何教学事故及其他违纪情况;
(9)同等条件下职称高者优先,教学成果多者优先,论文(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数量多者优先,科研成果获奖多者优先;
2.业务条件
(1)理论较扎实、知识面较广,能较好地讲授 2 门以上本专业(学科)课程,教学质量较高,育人成果显著;
(2)关注本专业(学科)前沿动态,能及时提出有关专业(学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并能将其运用到教学、科研中去;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水平达到 MHK4 级标准;
(4)专业教师具有较强的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活动的能力,能亲自动手参与本专业相关工种的实训教学,指导学生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工作;
(5)具有创新精神和教育科研能力,近三年主持了一项学校级科研课题或参与省以上科研课题的子课题研究;
(6)近三年内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第一作者)1 篇以上,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 1 篇以上,撰写调查报告 1 篇(被采纳的),或参编公开出版的教材或著作(含译著)1 部以上;
(7)承担学院组织的教研教改工作,参与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工作及与专业有关的工作;
(8)主持、主讲或参与一门院级精品课建设;
(9)专业课教师或专业基础课教师任职期内必须有三个月以上企业锻炼经历。
3.骨干教师岗位职责
(1)承担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高职课程),能够承担本专业的新课或核心能力课程的教学工作;
(2)直接参与本专业的专业建设工作;
(3)承担本专业学生的实验、实训及实习指导工作,承担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任职期间参与校内外实训基地
建设并与 2 个以上企业有深度合作关系(参与企业的技术革新项目、负责与企业签订学生实习协议、能将企业能工巧匠引入学校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及课程建设,最终将该企业变成学校校外顶岗实习基地);
(4)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或新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
(5)每年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者本校论文发布会获三等奖以上);
(6)每年有一篇高质量的本专业调研报告;
(7)任职期内完成一门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
(8)任职期间必须参与校本教材的建设;
(9)任职期间积极参与社会服务。
(10)完成学校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工作。
三、评选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范围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行政职能部门人员根据专业由相关系进行初审。
1.凡符合条件者本人提出申请,并根据附件 1 的要求和模板整理申报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
2.专业系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
3.教务科对被推荐者资格进行初审。
4.由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或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评审意见报院党委研究审定并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院长聘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四、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
1.每专业设专业带头人 1-2 名,骨干教师 2-3 人。
2.专业带头人由学院组织评审,拟聘期为三年;骨干教师由专业系负责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报学院审核通过后确定,骨干教师实行一年一聘。
3.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由学院组织考核一次,对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聘。
4.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必须填写学年考核表(见附件 2、附件 3)。经考核完成目标者继续享有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资格及相
关待遇,未完成目标者取消其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五、待遇及津贴发放
1.学院批准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当年可享受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津贴待遇。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研究经费由学校财务科建立专帐。按照年初下达任务书确定的课题要求,完成课题者,按照课题任务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资金支出。
2.圆满完成任务书,经学院考核合格者,专业带头人个人津贴参照正科及副科津贴的平均值发放,不得超过平均值;骨干教师个人津贴不得超过平均值的80%(学院承担 50%,专业系承担 50%)。
3.专业带头人院级研究课题每课题经费不超过 5 万元,骨干教师不超过 3万元。
4.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课题研究个人所得补贴或个人津贴,不得重复所得。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党办。
附件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 附件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专业带头人学年考核表 附件 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
2013 年 10 月
附件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职业技师培训学院专业带头人、
申 报 表
骨干教师
姓 名
专 业 所 在 系 填表时间
教 务 科 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三份,必须用 A3 纸书籍折页打印。
2、填写时,如有的栏目内容较多,可另纸附上。
3、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中评选条件规定,申报人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论文、企业锻炼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附在申报书之后一同上报。
注此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校办、教务科、专业系存档。
附件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专业带头人学年考核
表( 学年)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
承担课题(基金)情况
成果获奖和获专利情况(国家、省部、厅、校级奖项)
学年考核自评分表( 学年)
注此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校办、教务科、专业系存档。
附件 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
( 学年)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
承担课题(基金)情况
成果获奖和获专利情况(国家、省部、厅、校级奖项)
学年考核自评分表( 学年)
注此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校办、教务科、专业系存档。
篇六: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试行稿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 、 “骨干教师” 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 、 “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办法
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 12 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 市、 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人民币 500、300 元 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
2市级“学科带头人” 、 “骨干教师” 人民币 500、300 元 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
3区级“学科带头人” 、 “骨干教师” 人民币 600、500 元。
政府每月无津贴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标准摘自《巴南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评分表》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分值 5 分。
2认真落实教学常规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分值 5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班级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分值 10 分。
4坚持教育教学创新每学年在学校或区内上 2 节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值 10 分。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 2 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引领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交流和探讨。分值 10 分。
6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 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值 10 分。
7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研或参与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分值 10 分。
8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 1 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区以上教研会上交流发言或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获奖 1 次以上。分值 10分。分值 10 分。
9每学年至少帮带指导一名同校同学科的教师并能使所帮带指导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所提高。分值 10 分。
10根据自己课堂教学实践每学年写出 5 个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分值 20 分。
区级骨干教师 学科带头人 考核方式为教师述职自评、教研组测评、查看相关资料和学校考核评价等。考核得分在90 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 分的为合格60—69 分的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学年 7 月区教委将对学校考核结果进行复查年审。复查结果作为年审的依据。复查优秀的年审为优秀复查合格的年审为合格复查得分为 60—69 分的人员区教委当年不予以年审待下一学年其考核得分在 70 分以上时一并复查年审复查得分为 60 分以下的教师年审为不合格。当年年审不合格的或三年都不予以年审的教师将取消其区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资格。
在五年一届的任期中复查年审三年为优秀的或五年复查年审得分均在 80 分以上的骨干教师将免试优先评审为下一届骨干教师。
●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内容及标准摘自《重庆市巴南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
主要由所在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结合平时表现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治学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对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良好的思想品德是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必备的思想行为品德对其评价实行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
2业务素质
1业务水平
主要考察其基础理论知识、创新能力、科研设计、技术开发能力等重点考察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术技术能力
主要考察其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科技队伍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等重点考察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以及科技队伍建设。
3学术技术业绩
主要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所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所发表的论文、论著及其被采用情况所主持或参加的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情况所承担的项目课题 所进行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情况等方面所取得的业绩贡献进行评价。
二考核评价指标量化
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评价得分实行基本分加量化得分的方法进行计算。
1每名考核评价对象基本分为 0—30 分主要反映考核评价对象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凡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该项得分为零分且本年度的考核评价等次定为“不合格” 。
2量化得分按下列项目计算
1发表、交流本专业论文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作者每篇分别为 30 分、20 分、10 分不是第一作者相应减 5 分。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科技成果奖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 60 分、40 分、20 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 10 分。
3获得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 40分、30 分、20 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 10 分。
4获得新药、农作物新品种、工业新产品、软件产品认定、软件版权登记等每项 30 分。
5提出新的学术观点或解决重大技术关键提出新的学术观点记 15~40 分解决重大技术关键记 20~50 分。本项得分需要经过市级以上高层次专家或经有关技术部门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
6撰写、参写并公开出版具有统一书号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和主编、参编或翻译著作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统一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每万字 10 分超过 5 万字均记 60 分与他人合著的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个人撰写的部份每万字 6 分超过 5 万字均记 30 分主编或翻译著作每部 30 分副主编著作每部 20 分。
7特邀到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各级党政群团部门、镇街等讲学每次记 5—20 分,提供邀请报告才能记分。
8申请到经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市、区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国家、市、区每项分别为30 分、20 分、10 分。
9获得国外基金会和国际、国内有关组织资助金额人民币 5 万元以上记 40 分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记 30 分5000 元以上记 10 分。
10所领导或培养的研究技术队伍的数量有明显增长或质量有明显提高的记 5-15 分。
11被选拔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记 60分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记 5 0 分入选重庆市“322”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分别记 40 分、30 分和 20 分重庆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重庆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记 40 分、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记 30 分。
1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各种荣誉称号分别记35 分、25 分、15 分。
13学校教师从事教学工作和培养学生获奖及获奖层次、次数、等次等记 10—30 分。
上述各项考核评价内容均须在考核评价的当年取得以
证书颁发日期或有关证明、报告载明的日期、期间为依据 被考核评价人应在《考核评价表》中对自评分作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评价等次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59 分以下为“不合格” 60—70 分为“合格” 70—90 分为“良” 90 分以上为“优” 。
●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内容及标准》 不再另订
篇七: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市骨干教师评选、 考核、 奖励及管理办法一、 为加快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对骨干教师的评选、 考核与奖励的管理, 逐步实现骨干队伍建设与管理的系统化、 规范化和制度化, 特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中所称骨干教师具体为:
省 333 工程培养对象、 省特级教师、 扬州市各类骨干( 扬州市特级教师及培养对象、 学科带头人、 中青年教学骨干、 教学能手); 仪征市各类骨干( 仪征市特级教师培养对象、 510 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 学科带头人、 中青年教学骨干、 教学能手)。
三、 骨干教师评选的对象、 标准、 程序、 原则和评选周期 扬州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的评选依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仪征市级骨干教师的评选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1、 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 含教师进修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 民办学校、 幼儿园和教育教研机构中在编在岗的教师)。
2、 评选标准:
分类制定仪征市各类骨干的评选标准( 附件一)。
3、 评选程序:
按照“个人自 主申报——学校择优推荐——教育局集中评定——公布确认发证” 的程序进行。
4、 评选原则:
遵循“分类评审、 递进申报、 注重实绩” 的原则组织评选。
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加快农村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行适度分配名额、 兼顾薄弱学科、 城乡分类评选; 按照骨干教师的不同层次, 实行递进申报, 原则上具有低一层次骨干称号的教师方可申报高一层次的骨干称号; 申报对象的教学工作量应在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之上, 课堂教学实绩优良, 在本校领先。
5、 评选周期:
两年。
从今年起, 教育局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
四、 骨干教师的考核 1、 实行年度考核制。
对各类骨干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扬州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由上级相关部门予以考核, 仪征市级骨干教师由仪征市教育局组织考核。
2、 考核的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成立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骨干教师资格评定、 考核委员会, 协助上级考核和负责仪征市级骨干教师的年度考核实施工作。
3、 考核时间。
每年暑期集中进行。
4、 考核内容。
对各类骨干教师采取分类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
个人年度发展计划, 履职情况、 教学实绩、 论文发表获奖、 教育科研成果、自 我学习、 培训进修情况、 送教帮扶、 示范辐射、 受表彰奖励等。
5、 考核方式与结果。
采用个人自 评、 学校考核和材料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集中评审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进行, 具体考核标准见 《仪征市骨干教师量化考核标准》 ( 附件二)。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 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反馈给被考核者,考核不合格者自 动取消相应资格及称号。
五、 骨干教师待遇及奖励 1、 骨干教师可优先获得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和参加高层次培训、学术研讨的机会。
2、 骨干教师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3、 学校在绩效考核方案中向骨干教师倾斜。
4、 教育局对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的骨干教师发放骨干教师特岗津贴。
每年奖励总额不少于 50 万元, 并逐年递增。
具体发放办法见《仪
征市骨干教师奖励办法》( 附件三)。
六、 骨干教师的管理 各级骨干教师由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各自 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共同管理、 分级考核。
1、 仪征市骨干教师实行任期制:
两年为一个任期。
年度考核均达合格及以上者可连任两期, 两任期满后须参加高一层次的骨干评选; 两年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骨干教师自 动晋升为高一层次的骨干教师并颁发证书。
2、 省、 市级骨干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
申报参加省、 扬州市级骨干评选的教师须与学校或教育局签订不少于 3—5 年的服务承诺。
3、 建立骨干教师档案管理制度。
个人、 学校和教育局分别建立骨干教师培养、 成长记录袋。
个人和学校负责骨干教师任职情况、 教学实绩、 教育科研、 自我学习、 参加培训、 送教帮扶、 示范辐射、 表彰获奖等情况的记载。
教育局负责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情况的记载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4、 学校和教育局要为骨干教师履职、 成长创造条件、 提供便利。
5、 凡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八要八不准” 或违反其它法律、 法规受到处分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骨干教师, 立即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和相关待遇并收回证书。
七、 本办法从 2013 年执行。
未尽事宜由仪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仪征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2. 仪征市骨干教师量化考核标准
3. 仪征市骨干教师奖励办法
附件 1:
仪征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2012 年修订)
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积极实施名教师工程, 培养和造就一批德才兼备、 素质优良的教师; 为校长、 教师专业技术发展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 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工作, 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现根据省、 市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教育实际, 特制定本评选标准。
一、 仪征市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条件:
1. 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
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带头遵守师德“八不准”要求, 受到师生及家长好评。
符合下列两项中的一项:
( 1)
近 5 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 2)
曾获得过仪征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放宽要求, 曾获得过乡镇优秀教师、 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即可)。
2. 教育管理要求。
积极承担教育管理工作, 并取得显著成绩。
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 1)
担任班主任工作满 5 年, 并取得较好成绩;
( 2)
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 大队辅导员、 教研组长、 年级组长、 备课组长等)
累计满 7 年, 并取得较好成绩;
( 3)
负责指导体育、 美术、 音乐、 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 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 8 年, 并取得较好成绩;
( 4)
获得过仪征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 等称号(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曾获得过乡镇“优秀班主任” 即可)。
3. 教学实绩要求。
具有系统、 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能熟练组织教学, 课堂教学水平高, 教学效果好, 形成自 己的教学特色; 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承担过2 轮及以上循环
教学( 小学可为小循环)
或连续担任 2 届以上毕业班教学工作。
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一项:
( 1)
近 3 年来, 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中居本市同类学校前列;
( 2)
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或师能“百千万工程” 等相关活动获得过仪征市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 3)
近 3 年来, 参加过高考、 中考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命题等。
4. 教研科研要求。
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治学态度严谨, 成效显著。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 1)
近 3 年来, 主持仪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参与扬州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 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 2)
近 3 年来, 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2 篇以上本学科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 或其中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发表过 1 篇文章, 另有 2 篇以上本学科的学术研究论文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仪征市级一等或扬州市级二等以上奖;
( 3)
近 3 年来, 独立出版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或教材、 教学参考书( 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
1 部, 参与编著的不少于 1 万字; 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辅导用书编写, 不少于 2 万字; 主持或参与校本课程建设, 撰写成果不少于 3 万字;
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实绩特别优秀者, 科研课题研究和论文发表、 获奖可适当放宽要求。
5. 示范指导要求。
乐于奉献, 甘为人梯, 求学进取, 指导后生, 积极发挥示范指导作用。
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 1)
近 3 年来, 开设过 2 次以上县级以上公开课、 示范课、 学术讲座或担任过 2 次以上县级以上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 (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适当放宽至片级公开课);
( 2)
近 3 年来, 指导 2 名以上青年教师, 听每位被指导教师课每学期不少于 8 节, 并取得较好效果;
( 3)
近 3 年来, 城区教师具有 1 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6. 继续教育要求。
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行为, 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和培训, 模范践行继续教育要求。
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 1)
近 3 年来, 每年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 80 学时以上, ( 校本培训最多按 30 学时计入, 教研活动最多按 20 学时计入);
( 2)
近 3 年来, 每年阅读 1 本教育类专著和 1 本其他著作并撰写读书笔记;
( 3)
近 3 年来, 参加学历提升进修并获得高一级学历( 学位)。
7. 资历及年龄要求。
高中教师须取得合格学历, 其他教师须取得高一层次学历。
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对申报中青年教学骨干成绩十分突出的可直接命名为学科带头人。
二、 仪征市中青年教学骨干应具备的条件:
1. 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
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带头遵守师德“八不准”要求, 工作认真负责, 勤恳踏实, 刻苦努力, 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能与同事团结协作, 近 5 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2. 教育管理要求。
积极承担教育管理工作, 并取得显著成绩。
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 1)
担任班主任工作满 3 年, 并取得较好成绩;
( 2)
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 大队辅导员、 教研组长、 年级组长、 备课组长等)
累计满 5 年, 并取得较好成绩;
( 3)
负责指导体育、 美术、 音乐、 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 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 7 年, 并取得较好成绩;
( 4)
获得过仪征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 等称号(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曾获得过乡镇“优秀班主任” 即可)。
3. 教学实绩要求。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 有较系统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教学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教学效果好, 教学实绩突出。
承担过循环教学( 小学可为小循环)
或任教过毕业班。
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一项:
( 1)
近 3 年来, 所教班级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居本县同类学校前列(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条件可降低要求);
( 2)
教师本人参加仪征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或师能“百千万工程” 等相关活动中获奖, 或在片级活动中或一等奖,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得过扬州市级及以上奖的成绩;
( 3)
近 3 年来, 参加过高考、 中考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命题等。
4. 教研科研要求。
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治学态度严谨, 成效显著。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一项:
( 1)
近 3 年来, 参与仪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 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 2)
近 3 年来, 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本学科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 2 篇, 其中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不少于 1 篇, 另一篇在仪征市级论文评比中获二等以上奖; 或在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学会组织及认可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仪征市级一等、 扬州市级二等或省级三等以上奖论文不少于 3 片; (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条件可降低要求);
( 3)
近 3 年来, 参与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或教材、 教学参考书( 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
编写, 不少于 5 千字; 或参与仪征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辅导用书编写, 不少于 1 万字; 主持或参与校本课程建设, 撰写成果不少于 1 万字;
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实绩特别优秀者, 科研课题研究和论文发表、 获奖可适当放宽要求。
5. 示范指导要求。
乐于奉献, 甘为人梯, 求学进取, 指导后生, 积极发挥示范指导作用。
符合下列三项中的两项:
( 1)
近 3 年来, 开设过仪征市级及以上公开课、 示范课、 学术讲座或担任过仪征市级及以上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 (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
适当放宽至片级), 或每年开设 2 次以上校级公开课、 示范课、 学术讲座;
( 2)
近 3 年来, 参与指导 2 名青年教师或独立指导 1 名青年教师,听每位被指导教师课每学期不少于 8 节, 并取得较好效果;
( 3)
近 3 年来, 城区教师具有一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6. 继续教育要求。
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行为, 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和培训, 模范践行继续教育要求。
符合下列要求:
( 1)
近 3 年来, 每年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 80 学时以上, ( 校本培训最多按 30 学时计入, 教研活动最多按 20 学时计入);
( 2)
近 3 年来, 阅读教育类专著和其他著作不少于 3 本, 并撰写读书笔记。
7. 学历资历要求。
高中教师须取得合格学历, 其他教师须取得高一层次学历。
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
三、 仪征市教学能手应具备的条件:
1. 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 热爱学生, 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 具有较好的师德修养, 自 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要求, 工作认真负责, 勤恳踏实, 刻苦努力, 谦虚好学,主动承担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能与同事团结协作, 在学校师生中有一定的影响。
近5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
篇八: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教文体字〔 2014〕 8 号关于印发《珠晖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 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 乡 镇中心学校、 民办学校:
现将《珠晖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4 年 3 月 20 日
珠晖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加强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选拔、 培养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教师, 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和终身学习 , 为实现教育强区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第二条
总体目 标 通过评选, 到 2015 年, 在全区建立占教师总人数 30%以内校级,20%以内区级, 15%以内市级等多层次骨干教师队伍, 对他们进行重点培养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动态管理, 使他们快速成长并发挥积极的辐射作用。
第三条
工作重点 制定科学评选标准, 严格规范评选程序, 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考评奖励机制, 充分发挥辐射作用,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二章
评选范围、 对象、 条件 第四条
评选范围、 对象:
全区公民办普通中小学及其它教育机构( 教研部门、 教师培训部门等)
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五条
评选比例:
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名 额控制在全区中小学教师总数的 15%以内。
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名 额控制在全区中小学教师总数的 20%以内。
评选推荐名 额按中小学教师比例分配到各校。
第六条
骨干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热爱祖国, 热爱教育事业。
2. 治学严谨, 爱岗敬业,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 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教育教学、 科研工作成绩显著。
4. 身体健康, 三年任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
5. 小学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 其它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 要按岗 位职责出满勤, 并坚持参加教学、 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活动。
7. 申请市级骨干教师须为任期内区级骨干教师。
第七条
骨干教师应具备的专业条件 1. 综合业务素质较强。
教学基本功过硬, 学科专业知识系统扎实;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培训学分年检合格; 努力学习 并掌握现代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理论和相关学科新知识、 新经验, 在教育理论及学科专业知识方面有较高造诣, 在新课程实施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 ; 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和自 学能力;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积极组织和参与课题研究和教改教研活动;普通话、 信息技术达到岗位要求, 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2. 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教学工作满量; 教学经验丰富, 效果显著, 所教学生的学业成绩在本区域名 列前茅; 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发展学生智力、 指导优秀学生以及教育后进生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和实际成效, 近三年来上过 1 次较高水平的公开课、 观摩课或示范课并获奖。
3. 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 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
近 3 年来主持或参与校级或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研究; 至少有 1 篇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在市级或以上单位获奖或发表。
4. 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 。
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 热情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 发挥传、 帮、 带作用, 近三年来辅导 2—3名 青年教师且成效明显; 积极担任班主任工作, 关爱学生, 成绩突出。
5. 市级骨干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7 年以上( 区级骨干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 年以上), 市级骨干教师应具有高级以上( 小学教师具有小高)
职称, 区级骨干教师降低一个职称档次。
第三章
评选原则、 办法、 程序 第八条 评选的原则和办法:
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坚持公正、 公平、 公开原则。
采取自 下而上逐级推荐选拔的办法。
第九条 评选的程序:
1. 单位推荐。
由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 经学校评议同意后向区人事师训股推荐。
2. 区教文体局审评。
区教文体局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 制订评审方案, 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专家评议等。
确定市级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报市教育局, 并评定区级骨干教师。
第四章
职责 第十条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改革研究, 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科研前沿动态; 每学年至少在本校上 1 节以上公开课、
示范课; 主持或参与本校或以上课题研究。
第十一条
认真研究本学科、 本专业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每年在市级及以上单位的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
第十二条
结对指导 2-3 名 青年教师并有明显成效, 所教学科学生学业成绩优秀或有明显进步。
第五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条
学校负 责骨干教师的日 常管理, 要建立骨干教师业务成长档案, 支持和督促骨干教师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
建立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制度。
区教文体局每年对骨干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认定能履行职责的, 享受骨干教师的待遇; 年度考核为优秀者, 优先推荐参评市级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进行诫勉; 任期内两年考核不合格者, 取消其荣誉称号, 不享受骨干教师待遇。
第十五条
骨干教师每届任期三年, 三年后重新评选认定, 连任者应当重新参加评选。
第十六条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取消骨干教师称号和待遇并通报:
1. 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
2.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
3. 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 任期内不在岗位任教的;
5. 任期内离开本市教育系统的;
6. 违法乱纪, 受到党纪、 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7. 被取消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或校级骨干教师称号的;
8. 其它依照法律、 法规应当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的。
第六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七条
区级骨干教师由区教文体局授予称号, 并颁发荣誉证书, 在职称评聘、 评优评先、 培训进修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第十八条
学校要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 安排一定的活动项目 ,为骨干教师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 条件, 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为其成长和进步提供平台。
第七章
附件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
珠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办公室
2014 年 3 月 20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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