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乡村治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8篇新形势下乡村治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当前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构建“自治、法治、德治”&l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形势下乡村治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新形势下乡村治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乡村治理体系构建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我们要紧抓“党建”引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打牢自治基础,催生乡村治理内生动力;抓好乡村法治保障,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抓牢乡村德治,筑牢乡村治理体系之情感支撑;推动“三治合一”,实现乡村善治。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长治久安,关键在基层;安全稳定,重心在基层。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内容。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报
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构建乡村治理体系的必要性 (一)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化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农村封闭保守的社会格局被打破,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思想价值观念逐步转变,民主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特别是随着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企业兴办与关停并转中的新型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群众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参与和监督村级事务管理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而且群众在民主政治、民主法治、民主自由、道德与法、精神文化艺术需求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涨。因此,新时代如何找到各阶层权益需求的最佳契合点,引导农民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保障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加强农村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
(二)乡村各类矛盾纠纷化解难度日益增大
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与过渡,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由家庭、邻里矛盾和涉及宅基地、土地承包、林地收益等经济纠纷逐渐演变为各种维权活动。部分乡村由于干
群关系紧张、政策宣传执行不到位、公共服务保障不到位等原因,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突显,加之村民选举纠纷、医疗纠纷、环境保护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矛盾不断,民事、刑事、行政纠纷相互交织,群体性矛盾冲突逐步演化升级。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已采取多种措施加以调控和解决,但是与满足群众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矛盾纠纷完全用“法”、完全依靠政府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或解决问题不彻底。因此,有必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需求的调解办法和治理方式。
(三)乡村自治能力不足
当前,农村人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纷纷流出农村。其中,流出人群中最主要的是乡村的精壮劳动力,也称“农村精英”或“农村明白人”。调查表明,城郊乡村中的“农村明白人”大多是就近就业或者“半离半就”;离城较远或者较为偏僻的“农村明白人”大多是“离土又离乡”“孔雀东南飞”。农村剩下的基本上都是“老、妇、幼”,这些人缺乏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能力,在农村事务中参与度较低、“话语权”较弱,这导致社会治理主体弱化,乡村自治的“四民主”基本流于形式。同时,农村人员流动相对活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基层干部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机会,民主与集中脱节,这会影响基层正确、有效地决策与监督。加之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个人
文化素质、道德修养、行为习惯和法律意识等方面的不足,致使相互沟通理解不够,和諧自治的合力不够,最终影响一个地方的社会治理水平和发展面貌。总之,“人”的因素是现阶段乡村自治面临的一大挑战。
乡村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给乡村治理带来了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时代呼唤治理体系的创新和发展。
二、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一)乡村党支部“ 战斗堡垒” 尚须夯实
乡村治理得好不好,取决于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调查表明,一些乡村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依然存在,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受到影响。党支部在带领村民脱贫致富,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作用不明显;在引导村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建污水处理体系等风貌改造中,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不够;在乡风文明宣传、乡村教育发展和丰富村民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作用有限。一些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分工不明,村党支部“一家独大”,村委会难以发挥作用。一些村组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弱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在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存在侵害农民
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导致村民对村组干部的信任度降低。
(二)乡村治理主体能力弱化
乡村治理体系的合理构建需要乡村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和良性互动。目前,乡村治理主体的表现并不令人满意。具体表现在:一是“村两委”行政化倾向明显。乡镇政府往往把村委会当成下级分派各项工作,对乡村过度行政控制。受制于双重代理人的身份,村委会不能始终都维护普通村民的权益,甚至出现“村民自治”演化为“村官自治”的现象,而普通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利益诉求往往得不到彰显。二是村民主体地位弱化。村民整体上还缺乏主体意识,在乡村治理中往往只是被动参与,再加上乡村大量精壮劳动力流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能力在弱化。三是村民自治能力不足。村民参与乡村事务议事、协商的能力,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表达意见与利益诉求的能力,在自治事务的民主监督等方面的能力,都相对不足。四是乡村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低。由于社会组织经费、项目资源要依靠自身解决,乡村社会组织发展又处于不成熟阶段,其主体性、自治性、自主性并未得到充分彰显。
(三)
村规民约未充分体现民主
根据《村民自治法》规定,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但调查表明,村民自治还面临诸多困境。具体表现在:一是村民会议“有名无实”。按照《村民自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但在实践中村民缺乏参与村中重大事务决策的积极性,村组大事、小事往往演变为由村“两委”决定,或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户长会议决定,甚至个别村组演化为少数几个人说了算,民主决策几成摆设。二是民主选举存在“乱象”。一些村民对参与选举的热情不高;选举中存在送钱送物、请吃请喝、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现象;势力较大的宗族、家族有操纵选举的现象。村民选举权利缺乏制度性保障。《村委会组织法》只是笼统地规定了一些义务性规范,没有相应规定违反义务性规范行为的法律后果。三是民主管理监督“不到位”。根据《村民自治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现实操作中,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四是村规民约有“困境”。村规民约缺乏稳定性、持续性、权威性,一届村委一届规约。村规民约包括组规民约的产生过程缺乏民主,往往是村两委提前起草好村规民约,然后不是通过村民大会,而是交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程序缺乏民主。村规民约包括组规民约的内容缺乏合法性考量。如有
的农村规定“凡村民死亡者,均由集体收回土地;凡家庭新增婚姻人口或者婚生子女者,可依顺序排队获得土地”。这与国家法规定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相悖。
(四)乡村法治化治理未成常态
法治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也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保证。但目前我国乡村法治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乡村法规体系不完善。涉农法律总量不足,有的领域还是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台。立法、修法质量不高,涉及农业农村的立法未充分反映“三农”客观规律,不少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上,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二是乡村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村民中普遍缺失。大多数村民认为只要自己没有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法律就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法治观念淡薄。三是乡村法治环境尚未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对大多数村民来说还相当陌生。村民很少有人通过法律渠道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上访”是他们通常采用的维权手段。
(五)乡村治理缺少厚实的德治基础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应注重乡土人情、道德规范的情感认同。传统乡风文明中“敬老爱幼、和睦相处、邻里守望”的良好传统在部分乡村淡化。典型示范不多,标杆引领不够,迷信之风盛行、赌博屡禁不止、邻里纠纷频发。由于乡村缺少优质教育资源,村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这影响其自治能力的发挥。乡贤作为乡村社会的“内部精英”,在目前乡村治理中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游离在治理主体之外,自身应有的价值没能得到发挥。
三、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路径思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支点就是加强农村基层工作,构建以党建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支撑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幸福。
(一)紧抓“ 党建” 引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
搞好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构建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的政治保障。能否带领村民发家致富、为村民办好事是检验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试金石。
1.固“堡垒”,强组织力。乡村治理中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是关键。“给钱给物,不如给个好支部。”好支部
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党员和群众在哪里,阵地就延伸到哪里、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因此,要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提升组织力。特别要抓好思想建党,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解决党员党性弱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的问题;解决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松软、不严不实的问题。
2.育“带头人”,强“火车头”。乡村治理中基层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核心。“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能否把组织信任、群众公认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选出来、用起来至关重要。今日之乡村,人口流动、能人外流、利益多元,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队伍数量日益减少。培育乡村“带头人”刻不容缓。要在制度层面、政策措施、激励机制、乡村建设、舆论引导上多管齐下,营造农村大有可为、有为有位、建功立业的舆论氛围。以政策强力引导,健全乡村干部待遇增长、个人成长激励机制,切实激发广大乡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用制度、机制、措施、人文关怀使“三农”人才流向基层、扎根农村,以此达到发展农村、繁荣农村之目的。
3.壮乡村经济,强组织“话语权”。乡村治理中发展壮大乡村经济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服务功能、促进乡村治理健康发展的前提。乡村党组织一定要结
合实际,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断拓宽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径,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形式,开创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局面,实现村级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变强的突破。同时,要旗帜鲜明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群众生活要变好,党员干部要舍得跑。”要帮助群众跑项目、跑资金、跑技术,把事情做到百姓心里去。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的力度,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惩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打牢自治基础,催生乡村内生动力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是有效构建乡村治理体系的根本性举措。村民参与自治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自治要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基本原则,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基本内容,在法治框架下由鄉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
1.转“乡镇职能”,促“乡政”“村治”良性互动。现代化的乡村治理需要乡镇政府与乡村社会各治理主体的合作共治、优势互补,需要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回归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乡镇政府不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乡政”与“村治”良性互动,乡镇政府需转变职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服务机构的配置,指导、
支持和帮助村支部和村委会搞好农村治理,加强对村民选举的监督,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等人才引进工作,使村两委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
2.凸“村民主体地位”,促“村官”与村民良性互动。乡村自治中村民居于主体地位。村“两委”成员天然来自村民,都是村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表人。村党支部负责对村委会政治领导,在思想上和工作上进行引导和辅助;村委会负责本村日常事务性工作,进行公共事务管理。村“两委”成员作为村民的“村官”,一切为了村民、一切依靠村民是其份内之责。村“两委”与村民良性互动,是实现乡村善治的基本工作方法。因此,健全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尤为重要。要为村民参与治理搭建平台,拓展渠道,确保普通村民充分参与自治过程。切实做到治理为了村民、治理依靠村民、治理成果由村民共享、治理得失由村民评判,把服务村民、造福村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培育和发展乡村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引导和支持乡村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
3.强“教育培养”,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一是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村民公民意识的教育,提高村民、村干部对村民自治的认知水平,培育村民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使村民具备合格自治主体的条件。二是增强干部群众的
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据...
篇二:新形势下乡村治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代码:10200 研究生学号:
2017200202分 分 类 类 号:
D638 密 级:
无博士学位论文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研究Study on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inthe New Era作者:
王微指导教师:华 刘世华 教授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道路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 年 5 月
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终稿确认单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办法》规定,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后,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是否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提交中国知网硕士、博士论文数据库的学位论文也将以此版本为准。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及指导教师郑重承诺: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为最终版本,学位论文一经检测,不以任何理由更换检测论文。学生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2020 年 8 月 11 日 2020 年 8 月 11 日
独 创 性 声 明本人郑重声明: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据我所知,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人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
2020.08.11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东北师范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东北师范大学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学位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东北师范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汇编本学位论文。(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日 期:
2020.08.11 日 期:
2020.08.11学位论文作者毕业后去向:工作单位:
电话:通讯地址:
邮编:
I摘 要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良好的乡村治理体系对我国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演变,乡村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乡村治理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如何实现十九大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目标,仍需要结合乡村现实、特别是国家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深入探讨。本文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宏观分析框架,研究“三治”融合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旨在构建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行性的乡村治理体系模式,并提出具体的实践路径,以丰富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促进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发展。全文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为理论基础,以解决乡村治理中的现实问题为目标。通过对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依托的基础进行梳理,对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从而理清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第二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体系的演变趋势及成就。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是对新时期乡村治理的历史总结和创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体系经历了初始阶段、法治化和规范化建设阶段、多元主体建设阶段、“三治”融合新探索阶段。通过深入剖析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呈现出来的历史特点以及取得的成就,揭示乡村治理体系演进的历史逻辑和发展趋势。第三部分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基本要素及逻辑结构。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为根本要求;以党的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基本要素;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实现目标,分析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逻辑结构和三治融合的联动机制,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第四部分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面临的困境及生成原因。面对乡村社会转型,乡村治理环境的深刻变化,要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然面临着一系列治理困境。造成这些困境的原因集中在主体结构、国家制度、精神文化等多个方面,只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使乡村治理体系由理论变为实际地治理效能。第五部分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实现路径。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治、德治、法治的实现路径和具体实行措施。通过完善自治制度,将多元主体有效参与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法治保障,增强法治观念和制度性供给。弘扬
II德治,与自治、法治刚柔并济共同引领乡村新风尚。从而,“三治融合”走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新格局。总之,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是新时代我国乡村社会的主要目标。在坚持基本制度与重要制度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衔接,总结历史与未来、改革与创新、问题与目标相统一的多重维度下,通过自治、法治和德治相融合的有效实践路径,构建起具有中国农村特点的、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为实现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强大的动力支撑和制度支持。关键词:新时代;乡村治理;制度体系
IIIAbstractRural governance is the cornerstone of national governance and an importantpart of the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A well-functioning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is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implement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developmentand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in our new era. With theevolution of the main social contradictions in the new era, there have beentremendous changes in many aspects in the countryside, such as economy, politics,culture, and society, which have posed a series of new problems and new challengesto the rural governance. How to achieve the goal of "improving the rural governancesystem combining the autonomy,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rule of virtue" put forward bythe 19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ill requires furtherin-depth discussion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reality of the countryside, especially thecountry"s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y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This article takesthe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bility modernization as themacro-analysis framework, and studies the new era of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whichcombines the "three governances", aiming to build a realistic and feasible ruralgovernance system model, and proposing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paths to enrich theresearch on rural governance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governance in thenew era.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the full text is as follows:The first part is the theoretical and realistic basi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governance system. The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in the new era takes the socialist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as thetheoretical basis, aiming to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in rural governance. By sortingout the basis of the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in the new era and analyzing the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rural governance,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basis for theconstruction of the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in the fresh era can be determined.The second part is the evolution trend and achievements of the rural governancesystem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policy. The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in thenew era is a historical summary and innovativ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governancein the new era.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of China, the rural governancesystem has experienced the initial stage, the stage of rule of law and standardization,the stage of multi-subject construction, and the new exploration stage of the
IVcombination of "three governance". Through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historicalcharacteristics and achievement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its rural governance system,the historical logic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evolution of the rural governancesystem are revealed.The third part is the basic elements and logical structure of the construction ofthe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in the new era. Based on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the party’s leadership, the people’s ownership of the country and the rule of law, thebasic elements of the party’s grass-roots organizations, villagers’ self-governanceorganizations, party policies, and national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used as the basicelements. To achieve the goal of jointly building, co-governing and sharing, theanalysis of the logical structure combining autonomy, rule of virtue, and rule of law,aswell as the linkage mechanism of the combination of the three rules constitutes thebasic framework of the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in the new era.The fourth part is the dilemma and the reas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ralgovernance system in the new era. Confronted with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ruralsociety and the profound changes in the rural governance environment, to realize themodernization of the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bilities, China stillfaces a series of governance dilemmas. The reasons for these dilemmas areconcentrated on the main structure, national system, spiritual culture and other aspects.Only by solving these problems in a targeted manner can the rural governance systembe transformed from theory to actual governance efficiency.The fifth part is the realization path of the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constructionin the new era. To tackle the problems in reality, the realization path and specificimplementation measures of autonomy, rule of virtue and rule of law are proposed.Through the refinement of the autonomy system, the effective participation ofmultiple subjects should be brought into a legalization track. To strengthen theguarantee of the rule of law, the concept of rule of law and institutional supply shouldbe enhanced. The promotion of the rule of virtue, together with autonomy and the ruleof law, being a combination of rigidity and softness, leads the new rural fashion. As aresult, the " Integration of Three Governances " is moving towards a new pattern ofrural sound governance that is jointly built, governed, and shared.In short, building a modern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is the main goal of our ruralsociety in the new era. Following the multiple dimension process of adhering to thecombination of basic systems and important systems, the connection of top-leveldesigns and grass-roots practices, and summing up of history and future, reforms and
Vinnovations, and problems and objectives, through the effective practical integrationof autonomy, rule of law and rule of virtue, a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in the new erathat reflec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s rural areas and fully demonstrates theadvantages of the socialist system would be established, to provide strong dynamicand institutional support for the realization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the successfulestablishment of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Key words: New Era;Rural Governance;Governance System
VI目 录摘 要..........................................................................................................................IABSTRACT....................................................................................................................III目 录 录........................................................................................................................VI导 言 言..........................................................................
篇三:新形势下乡村治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探索 —— 以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乡村社会治理实践为例要目
一、概念阐释及相关研究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实践背景 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实践机制 结语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市域社会以其完备的空间、资源统筹协调等诸多优势,使其在新时代的国家治理方面更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按照党委领导、三治融合和科技经济双引擎支撑,宝山区结合城市发展的整体视角,统筹资源、城乡协同发展,探索市域社会治理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路径,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提供借鉴。
2018 年 6 月,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延安干部学院培训班上首次提出市域社会治理这一概念。他认为“市域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市域层面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治理层级,处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线位置”。2019 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且被正式纳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决定》之中。作为社会治理领域的新模式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市域社会治理”以其更灵活、丰富的资源逐渐得到政府、学术界的重视。
一、概念阐释及相关研究 “市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领域全新的概念,主要包
括三类行政区域:副省级市、地级市(州、盟、地区)以及直辖市的区县。从空间范围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设区的城市不仅有城区,也有农村,是两种社会形态的结合体,市域是统筹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从行动主体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是市域范围内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等多元行动主体,不同于传统城市治理的本质特征,市域社会治理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对上承担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责任,对下又指导基层一线工作。综上所述,本文所论述的市域社会治理是指在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内,覆盖农村,城乡联动,充分发挥和利用市区层面的资源,在市域范围内统筹谋划和实施的社会治理模式。
作为一种新的治理理念,目前实务界、学界对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方面的探讨和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研究成果比较有限,研究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不过,纵观整体研究发展趋势,近几年对相关领域的探讨数量呈现总体上升的趋势。通过知网数据平台相关论文分析发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主题在 2019 年、2020 年处于高位阶段,体现了学界、政界对于该问题的日益重视。
为了进一步系统地总结梳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及其相关研究,深入理解当前学界当中存在的理论共识和分歧焦点,通过对近三年的研究数据的综合分析,发现目前的研究
主要集中于理论探讨和地方实践策略两个方面。
一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学理阐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从提出到当下,只有短短三年多时间。在近三年的理论研究中,有对概念本身的探讨,分析市域社会治理的概念要素、本质属性,通过把握市域的枢纽性治理特征,探讨市域社会治理与城市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从而确立市域社会治理的基本理论框架。也有以问题为导向,认为当下社会治理内卷化趋势明显,基层创新与社会转型的结构性张力难以调和,市域社会治理的提出就是要在构建治理共同体目标之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立法权限,实现社会的善治效能;同时,随着信息技术发展,也有学者认为迫切需要更好地发挥治理手段突出解决治理过程中因社会治理模式、社会形态变迁等因素带来的突出矛盾。
此外,还有学者对不同时期,市域社会治理塑造机制进行探讨。如闵学勤以新冠疫情为例,论述了市域社会治理当中的新公众参与意识的培养和塑造重要性,提出应加强公众参与能力、政社互动能力、协商共治能力、回应监督能力、数据治理能力和平台运营能力等全能力建设,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的全能力建设。李友梅以社会再转型为出发点,认为新时代的社会治理要更加注重民众对于价值合理性的目标追求,后续需要更加审慎和系统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朝向“理性化”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法治化”的保障体系和公共精神的
培育和支撑作用。
总的来看,目前对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学理阐释,特别是概念界定主要是基于陈一新同志的政策定位和解读为基本依据。理论界的研究多聚焦于市域社会治理的理论探讨,其中涉及的内容包含城市社会问题、公共性建构、多元共治等方面探讨,从学理的层面对市域社会治理作出了理论性分析和应然性解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指导价值。
二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地方实践探索。自提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概念并将其纳入党的中央纲领性文件以来,全国各地结合区域特点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实践性探索。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综合治理模式的实践探索。杭州的六合指数、六和塔模式以及山西阳泉的“5+X”基层权力运用等综合治理模式最具代表性。
杭州的六合模式作为“枫桥经验”的都市延伸,成功塑造了纵向贯通联动、横向多元共治的市域社会治理“六和塔”工作体系。而浙江衢州的“党建+基层治理”的模式,按照 1+4 的形式,即党建统领全局,辅以网格化、科技、法规、德治的形式,从而提升社会治理的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这几类较为成熟治理模式,都以“三治”或“五治”融合为基础而构建的综合治理模式。
结合地方实践而形成的治理方式现代化角度。此外,部分学者从“市”这一层面入手,探索地方社会治理存在的诸多
难题,提出建设智慧城市需要从社会治理理论、制度、技术和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和多元治理手段的综合运用方面着手。此外,还有一些研究聚焦于市域社会治理布局的探讨,如王海从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的角度,强化法治在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当中的重要作用。李青等人从社会工作专业参与的角度探讨了社会组织自治机制的运作及其可能。人民论坛调研组对“上饶经验”也作了比较细致的探讨,该文指出上饶市公安机关在促进自然生态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同时,努力打造社会生态的“绿水青山”,推进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成效。
从目前实践的角度来看,作为一种地方性实践探索,不少地方在第一轮的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实验建设方面也的确拿出了不少可行的措施和方法,也形成了一批经验素材。然而,作为一项自上而下的政策理念,其生命力体现在如何能够更好地实现其治理成效。因此,在这场市域社会治理地方实践“锦标赛”当中,真正能够决定胜出的并非只是简单地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布局、方式进行割裂式的展现,抑或将市域社会治理与以往的基层社会治理简单地画等号,用“市域社会治理”的新瓶装“基层社会治理”的旧酒,而是应该站在市域社会这一独特的场域高度,从中找出内在治理的规律性,甚至是可以复制的“通用性”运作机制和策略。因此,本文认为,从普适性层面来看,这就需要学界、实务界在制
定政策、理论探讨抑或实践探索中,将系统和综合的方法运用到治理研究实践当中,特别是对不同地区案例进行对比分析,综合归纳。从特殊性层面来看,由于我国的城市是由中心城市和周边农村场域二元结构共同构成的治理单元,虽然在快速城镇化、户籍制度、特别是乡村振兴制度、精准扶贫等多重政策制度的推动下,城乡的二元分割结构发生了很大的改观,“但以社会治理的公正性目标为准绳,现存的一些基础性管理制度仍然没有改变”。这种二元的城乡社会结构,一方面导致农村现有的公共服务水平难以满足从城镇流向农村居住的人口需求;另一方面,既有的城乡社会治理难以满足城乡二元日益复杂的治理需求。因此,如何立足于市域社会治理这一现实背景,结合城市发展的整体视角,统筹资源、打造具有乡镇特色的基层治理实践,是充实和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实践背景 基层治理实践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特殊意义。作为构建城市社会治理格局的重大创新,市域社会治理自提出就具有非常鲜明的问题导向、制度导向和效能导向,力图通过创
新性的制度性建设,破解社会治理当中存在的张力和矛盾,从而完善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
乡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乡村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明确了目标和路径。
新形势下,只有始终将党管农村工作要求贯穿到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引领发展、培育人才、乡风塑造、生态维护等诸多方面的主力军作用,才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不断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农村还是占据着大部分的区域,甚至上海市郊区也依旧有上千个村庄存在,因此加快推进乡村的协同发展、共享发展、法治发展,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在此背景下,罗泾镇积极落实中央、地方相关政策安排,结合自身治理基础和治理的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
人民群众的需求,努力打造“人人享有、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探索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基础条件优势 第一,具备宜居的生态环境条件。罗泾镇在其发展过程中积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结合自身紧邻长江口,自然风光旖旎的区位和生态环境优势,村民住房依河而建,目前已有 85%农民完成房屋翻建,整体上呈现农田、住宅、河道相交相融的格局,基本具备“宅宅有水、路路见水、宅天共生”的江南乡村的空间景观特点。第二,具备良好的“德治”基础。罗泾镇人文历史悠久,且名人辈出,近年来相继建成丁婉娥、沈同衡、“罗泾十字挑花”三个陈列室,组建婉娥之乡沪剧社、同衡漫画社等,推进漫画、沪剧、挑花等本土文化进农村、进学校。此外,建成市级文物保护点—侵华日军罗泾大烧杀遇难同胞纪念地,突出红色教育、历史记忆和乡愁特色。建成村级文化广场、农家书屋、乡村舞台、农家风情馆等,因地制宜开展“一鸣泾人”农民篮球联赛、“古韵新彩”民间文化节等文体活动和“泾彩志愿”“四季行动”“优美庭院、美亮村宅”创评等精神文明主题活动,丰富了乡村文化业态和百姓生活。第三,乡村治理活力凸显有成效。启动党建引领下的农村精细化管理“六治三理工作法”“网格
化党建”等经验,打造“五心党建、庭院党建”等特色品牌。依托社区通、民情日记等平台,加强线上线下民情民意畅通。第四,具备浓厚的乡村治理法治基础。针对农村管理中的一些顽疾,将农村生态环境管理考核、农房违法建筑“六个必拆”和房屋租赁“五个不租”、河道管理“十不准”、党员干部“十不准”等重点工作纳入村规民约,通过农村自治共治的方式进一步规范村民行为。推进村级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完成“雪亮工程”项目,建成农村智慧社区微脑展示平台,强化辖区内治安防控水平,降低发案数。第五,具备良好的经济社会条件。深入实施“村经委托镇管”,依托各村持股的上海鑫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土地厂房资源购置等工作,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村级经济可持续发展。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为契机,塘湾村进一步做大做强以母婴康养、萱草、萤火虫为主要内容的绿色产业,新陆村引进市级龙头农业企业上海景瑞农业公司,通过“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模式带动效应,海星村做强做大特种水产养殖业。
市域社会治理实践的逻辑框架 在我国政府行政架构中,乡镇是处于政权的最后一级,同时,乡镇作为服务基层的政府职级,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域社会治理是在治理层级上横跨了五个层级,横向上包含了党、政、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公民等主体。因此,市域社会治理视域下的基层乡村治理并非是将城市治理与乡村治理分割,而是一种“混合”式的治理特征。因此,探寻市域社会治理下的新乡村治理模式,其基本的特征就是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础之下,坚持以乡村居民为主体,建设具有乡村特色的“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制度创新、人才保障、载体建设、发挥多元主体作用等方面推动乡村基层社会创新,从而整体上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如图 1 所示)
图 图 1 1 一体两翼三治融合” 的乡村治理创新模式 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实践机制
“一体两翼三治融合”作为一项系统性治理工程,其目的就是要将基层的资源进行整合,充分挖掘基层的治理活力和能力,从而提升基层的治理效能和水平。
制度创新:筑牢基层治理的战斗堡垒 体制机制创新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所在,因此乡村治理要强...
篇四:新形势下乡村治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建设与发展-233-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农业、农民在我国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在我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都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乡村治理不仅是历代王朝实现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基层一切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毛细血管”。新中国成立 70 余年来,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我国乡村在生产和生活方式、普遍受教育水平、思想意识等方面均有很大的不同,相应的也会对乡村治理模式产生反推作用。在不同的阶段,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中国共产党采取了不同的乡村治理模式。1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模式的演变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当时我国乡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中国共产党对乡村的治理实行了不同的治理模式。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当时国内急需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中国共产党在乡村建立起以乡(行政村)作为基层单位的政治体制,形成了“乡(行政村)政权”的治理模式。从 1958 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开始学习苏联的乡村治理模式,在我国推行以“政社合一”为特征的人民公社体制,这一模式一直持续到 1983 年。从 1983 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开始对乡村治理模式进行大胆创新和变革。开始推行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实行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乡(镇)政府指导的乡村治理模式。乡(镇)政府成为我国最基层政权组织,村不再作为一级政权。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实行乡(镇)政府指导下的自我管理。1.1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乡村治理模式的探索实践1.1.1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乡(行政村)政权”治理模式。建国初期,面对旧中国的遗留问题,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生人民政权必须首先解决的是农村的土地问题。从 1950 年开始,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土地改革。经过两年多的土地改革运动,逐步将土地从过去的地主阶级手中夺回,几千年来首次将土地真正归属到农民手里,为新生政权的稳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次,中国共产党也对我国乡村基层政权结构进行有序整合和调整,对乡村实行了乡(行政村)治理模式。乡(行政村)治理模式主要是按照毛泽东主席的人民当家作主思想为指导,根据当时国内的现实情况确定的。1950 年年底中央政务院颁布的《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明确规定了乡级政权和行政村均为农村基层行政区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乡(行政村)设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会议负责听取和搜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群众关注的问题向政府反映。乡、行政村的政府的主要组成人员由所属乡、行政村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行政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并执行上级政府的决议和命令。实行乡(行政村)治理模式的同时,我国乡村社会传统的,依靠宗族、乡绅等特殊联系的模式在经过一系列的群众政治运动后也基本全部瓦解。1.1.2 “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模式。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迅速,最终建立起“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在人民公社时期,我们国家学习苏联模式,在乡村治理中实行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模式。这一模式标志着我国农村经济形式从传统的小农经济向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集体经济转变。这一阶段的中国乡村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集中领导下,呈现出经济社会政治一体化的特征,传统的乡村社会组织全面萎缩直至基本全部消失,几千年来中国乡村事实上的半自治状态也开始全面瓦解。基层政权能够更高效地组织和动员农民参加生产活动。正是在这种模式下,我国在全国广大农村进行了规模庞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实践和 经验启示梁 军(中共济源市委党校,河南 济源 459000)[ 摘要 ]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乡村的治理实行了不同的治理模式。新中国成立初期,形成了“乡(行政村)政权”的治理模式。从 1958 年开始推行以“政社合一”为特征的人民公社体制,一直持续到 1983 年。从 1983 年开始推行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实行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乡(镇)政府指导的乡村治理模式。乡村治理模式的演变主要有经济和政治两方面的原因。从中国共产党 70 多年来乡村治理的实践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启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政府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为目的;发挥村级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组织和实施作用;重视“能人”与第三方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补充作用。[ 关键词 ]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 ]D422.6 [ 文献标识码 ]A[ 收稿日期 ] 2021-04-18[ 作者简介 ] 梁军(1977—),男,河南新蔡县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宏观经济、三农问题。梁 军: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实践和经验启示城乡建设与发展-234-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1 年第 32 卷第 14 期(总第 514 期)大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后来农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这种模式在后期也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 : 一味追求平均主义导致社会整体生产力低下,农民人均收入很低。1958 年 8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问题的决议》。之后,全国各地开始撤消乡(行政村)政府建立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突出特点有三个:一是“一大二公”,即公社的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二是“政社合一”,人民公社既是农业生产的集体化组织,又承担着地方政府的职能,将政权与社会相结合;三是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人民公社分为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治理组织体系。人民公社使得中国乡村完全处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控制网络之下,确保了中国共产党在乡村社会的绝对领导地位,破除了上千年来乡绅、宗族等对中国乡村社会的控制和影响。1.2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对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与完善改革开放对传统的乡村生产方式和治理结构产生了新的冲击。乡村地区也面临政治、经济的全面改革。原有的人民公社体制到上世纪 70 年代末期已经暴露出了很多问题。生产效率低下、基层组织运行混乱,大队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易产生矛盾等。改革开放时期,为了增加乡村活力,提高乡村生产效率,国家开始高度重视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对乡村逐步进行从经济到政治的全面改革。80 年代初期,在总结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践经验的基础之上,开始在全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改革了过去数十年在乡村实行的农业集体化模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挖倒了人民公社的根基,对过去的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已经箭在弦上。之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础上实践出了新的乡村治理理念。党中央不断完善基层民主,扩大人民议政参政渠道,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在农村就是下放给农民。1982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均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村民自治制度作为乡村治理的制度基础。经过后来的一系列改革,撤销了人民公社体制,在原人民公社基础上成立了乡(镇)人民政府。在原生产大队的基础上设立了行政村村委会,在行政村实行村民自治,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工作。这一模式符合当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基层民主发展的基本需要。到1985 年底,全国撤销人民公社,建立乡级人民政府工作和撤销生产大队,建立村民自治性质的村民委员会工作都基本全部完成。自此,村民自治成为我国乡村新的治理模式。在村民自治模式下,行政村村委会和各自然村村民小组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行村民自治,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指导,但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委会设立党支部,村党支部受乡党委领导。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新的乡村治理模式可以充分发挥村民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大大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随着乡村社会的发展,“乡政村治”模式在运行过程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乡(镇)政府机构臃肿、干群关系紧张等。面对这种局面,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进一步更新乡村治理理念,健全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乡村治理出现了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如村民会议、居民会议、民主听证会等。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讲科学发展观运用到乡村治理,形成了更加科学的乡村治理理念,进一步推动乡村治理制度的完善。例如,2003 年开始,国家财政逐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并提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农业发展战略。2005 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当时的重点任务。2006 年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自此两千多年的农业税在中国宣告历史终结。此后,国家又对村民自治制度进行了系列改革,在原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之外又增加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进入到了一个崭新阶段。1.3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治理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高度重视乡村治理,提出了“精准脱贫”、农村“厕所革命”和村支两委“一肩挑”等一系列关于乡村治理的新理念新思路,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 年 )》指出,应加大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力度,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2019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中提到:“到 2020 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为了进一步提高村委会的工作效率,实现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的有统一协调,加强党在乡村的领导力,提高党在乡村的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将村委会打造成党在基层的坚固堡垒。2018 年 12 月开始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这种村支两委“一肩挑”制度是对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理念在新时代的又一次重大创新。2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模式演变的原因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根据变化了的
城乡建设与发展-235-社会环境、乡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等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施了不同的乡村治理模式。一方面乡村治理模式的演变反映了农村社会的变化,另一方面乡村治理模式的变化也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变化。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2.1 经济方面的原因从 1958 年一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段时间内,我国农村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的集体化计划经济体制。人民公社是集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为一体的。在这种经济体制下,国家政权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过度强调公平,却严重地限制了农民自由发展和乡村社会自治的实现,长久下去造成乡村社会严重缺乏创新,缺乏活力,农业生产率及其低下,社会矛盾逐渐显现。为了激发乡村社会活力,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80 年代初开始推广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得农民对自身劳动力拥有了自由支配权,并可以自主决定其生产经营活动。乡村经济活力被激发了出来。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国门逐渐打开,我国与西方大国关系缓和使得我国面临的国际形势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都加快了劳动力和市场资源在空间上的流动速度,中国的乡村社会也发生着前所未有的改变。很多农村居民不再只是从事农业生产,开始走上经商甚至自主创办个体企业的道路,我国乡村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被改变。于是,改变原有的乡村治理模式成为推进乡村发展的必由之路。2.2 政治方面的原因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头等问题就是新生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稳定问题。为了全国农村能够尽可能保持长治久安,加强对农村社会的控制成为必然。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村党员,消灭地主阶级,打击特务势力;另一方方面通过对农村的政权建设,建立乡(行政村)政府,之后又建立“政社合一” 的人民公社制度确保党对乡村的绝对领导地位。但是,长久以来对乡村各方面的绝对控制导致经济发展缺乏活力,干群矛盾凸显。在这种背景下,1981 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提出:“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1982 年 9 月,党的十二大报告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民主要扩展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1982 年颁布的宪法,将乡政村治正式确立为新型乡村治理模式。3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的经验启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治理方面进行了不断探索,逐渐摸索出了符合中国乡村实际的乡村治理道路。尽管这个探索的过程道路坎坷、困难重重,走过了不少的弯路,但也获得了可喜的成就,从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启示。3.1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政府的指导...
篇五:新形势下乡村治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代乡村治理面临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思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报告中首次针对乡村治理问题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着眼于新时代乡村社会转型发展的现实挑战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本质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乡村振兴不仅是经济的振兴,也是生态的振兴、社会的振兴,文化、教育、科技的振兴以及农民素质的提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社会逐步由相对封闭走向流动开放、农村社会结构日益分化、农民思想观念日益多元,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不断发展的要求。本文
结合 XX 省当前乡村治理实情,通过找准新时代乡村治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揭示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对策思考,进而更好的促进乡村治理的实践。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面临的问题 社会治理体系中,乡村是最基本的单元,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因此,乡村治理的成败关系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近年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我国乡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落后于经济建设,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日益明显。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乡村治理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难题。
以 XX 省地区乡村为例。XX 是农业大省,全省四万多乡村,绝大多数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乡村治理也面临着不少机遇和挑战。XX 省乡村治理实践有自身的特点,也有我国乡村治理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
(一)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基层基础保障还不够到位
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城市环境治理力度,城市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但是,XX 是一个农业占比比较大的省份,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垃圾、污水和白色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这与“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XX的农业存在经营方式落后、科技含量不高、人才缺乏、农村社会管理不足等问题。这其中水资源不足和水源污染问题尤其严重。由于资源禀赋不足与用水需求增加并存,结构性矛盾与体制性障碍并存,投入欠账与管理滞后并存,水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 XX 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那些自然环境条件差、交通信息闭塞的村,公共服务能力差,农村行路难、就医难和靠天吃饭等基本生产生活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乡村治理工作难度大。为了养家糊口,大量农民外出务工,“空心村”现象突出,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主体缺位,由于大量人员外出务工,留在村里大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文化素质较低。
(二)治理主体作用边缘化,部分基层党组织乡村治理能力低下
目前,由于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的巨变,农村基层党组织发展陷入困难的状态,需要时间去研究和摸索“强身健体”的路径,恢复其领导能力。一是农村党组织的核心地位不突出,
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不明显。XX 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的现象比较突出,农村党员中五十岁以上的和初中文化以下的占比较大。二是党的核心价值理念的宣传过于“空泛化”“程式化”,不利于农村党员入脑入心入耳。对于文化水平只有初中、平时忙于生计、见不多识不广的农村党员来说,要让他们理解党的核心理念和大政方针,需要“活学活用”“生动具体”,这样便于理解和记忆。因此,党的政策方针是否能够及时宣传贯彻到乡村基层,是目前乡村治理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三是农村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高,联系服务群众难。部分农村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淡薄,引领乡村治理和服务群众本领不强。目前在我国农村“官”与“民”的互信度总体较低,代表着“民”的广大村民对代表着“官”的基层政府和村“两委”缺乏信任。
(三)“ 旧文化、旧思想” 干扰村政,乡风民俗建设存在突出问题
这些年,XX 的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农村的物质生活和生活方式都有了可喜的变化。然而,农村文化却一直是社会治理的“短腿”,突出表现在下面三个方面。一是滥办酒席等歪风恶俗愈演愈烈。在 XX 农村,满月酒、周岁酒、生日酒、订婚酒等五花八门的乡村酒席十分常见。二是“等靠要”依赖思想有所抬头。近两年,中央和省市政府加大了脱贫攻坚的
力度,贫困户大多享受了各种补贴和政策扶持高达数万甚至十万元,部分村民滋生了好逸恶劳、投机钻营的不良心理。三是宗族宗派思想严重。在 XX 一些农村地区,宗族宗派势力在农村的渗透力相当大,干扰基层政权,插手基层选舉,与基层党组织争夺活动阵地、思想阵地,拉拢人心,直接损害了党组织的形象和权威,严重影响乡村治理的成效。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面临问题的深层原因 近年来,我国农村的治理格局、经济环境、人文背景,都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变化,乡村治理面临问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经常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要从体制上找原因”。
(一)我 国基本国情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不仅意味着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层次在不断提高,也意味着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美好价值的追求在日益增长。报告也特别指出,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并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必须要清醒的认识到,
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这是我国乡村发展和治理的现实。伴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乡村农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日益多元,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迈上了新的台阶。基本的温饱已经不能够满足广大乡村民众的美好生活需要,这种美好生活的向往与现实乡村发展的滞后性导致了现实矛盾,乡村治理涉及的环节和领域也比之前任何时代更加复杂。
(二)新时代农村基层党组织职能定位模糊
农村基层党组织职能定位模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现实中一些乡村“两委”关系纠缠不清,村“两委”的领导权和自治权界定不清晰,甚至发生严重矛盾和碰撞,其中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对基层党组织在乡村领导作用的误解以及传统的惯性。这既需要乡村党组织领导作用进行与时俱进的界定和说明,也需要持之以恒地推进党的自身改革,在运用民主的方式去发挥领导作用上有更多积极的探索。另一方面,农村基层党组织缺乏管理集体经济的法律依据。过去农村基层组织是“党、政、经”三位一体的组织,具有管理集体经济,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行政管理权回归村委会,实行村民自治。在新一轮“两权确权”过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管理经济的权利被剥离,失去了合法领导经济工作的权利。因此,农村基层
党组织的领导权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领导权的行使缺乏依法运作的空间。
(三)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健全
生活在城市的人们,希望有更加优美的环境,更加安全的食品。生活在乡村的人们,希望有更加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加生态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但是城乡发展的融合水平不高、城乡二元分割的结构仍是当前社会突出的结构特征。因此,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走融合发展之路是当务之急。只有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共同发展,才能承担起新形势下满足人们需要的城市和乡村功能,推动城市和乡村健康发展。由于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体制和政策体系不健全,在文化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环节,乡村建设出现严重滞后甚至脱节,乡村本土文明和优秀传统文化流失,乡风民俗没有得到有效引导。
三、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对策思考 XX 省乡村治理问题以及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反映了中国绝大多数乡村治理的现状。不难看出,解决乡村治理问题,关键在于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够充满活力,发挥领跑者的作用,把自治、法治、德治融入乡村治理各项
工作之中,因地制宜,夯实乡村治理经济、组织、人才和文化等四大基础。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着力构建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发展农村经济,推进精准扶贫和创业就业
农业是农村的产业支撑,发展现代农业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基础。XX 省乡村区域占比大,并且“十里不同俗,百里不同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从实际出发,对全省4.9 万个村划分类型,分类推进。千万不搞大水漫灌、强迫命令,要结合自身特色努力实现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切实通过发展产业,壮大农村经济。其次要推进精准扶贫与创造就业相结合。必须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加强监管,杜绝截留、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真正把资金用到扶贫对象上,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过上小康生活”。同时,召回一批眼界宽、思路活、资源广、有一定资本的外出务工致富能人返村带头创业,以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等为支撑平台,在政策、资金、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带动村民脱贫致富。
(二)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控制力
在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党组织的强有力领导是乡村治理成败的关键。首先,党要管乡村经济。基层党组织没有掌控经济的能力,就不能带领农民共同富裕;要把支部建立在合作社、协会、社区等组织上,建在产业链上,把由过去按照地域设置党组织,改变为按照行业设置党组织,始终把党的“毛细血管”延伸到经济实体中,按照经济原则实施领导;上级党组织应自上而下地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发展扶持基金或金融支持平台,为基层党组织发展经济给予必要的经济支持。其次,党要管乡村党员。要解决党员与党组织“失联”的问题,创新管理手段,例如用微信等方式将分散的党员链接起来,实现党员与组织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通过用农民党员熟悉的语言、熟悉的事例和方式及时解读党的方针政策,党组织要成为农民党员的坚强后盾。最后,党要管乡村青年。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新农村建设的参与者,也是党组织的新鲜血液;党组织要针对当代青年的特点,发挥组织优势,要与共青团合作,开展对青年进行教育和培训,将年轻党员培养成为新兴职业农民。
(三)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和德治的融合
自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村民委员会的公开透明选举保障了村民行使民主权力的途径。坚持和完善村民
自治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通过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壮大集体经济等措施,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法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保证。既要加快涉农立法速度、提高立法质量;更要加快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大幅度降低干部群众用法成本,推动基层干部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德治是健全乡村治理的支撑。乡村是人情社会、熟人社会,而人情与道德、习俗等相连,善加利用引导便可形成与法治相辅相成的德治。进入新时代,我们要传承弘扬农耕文明的精华,塑造乡村德治秩序。
(四)大力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夯实乡村治理文化 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的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精神风貌怎么样,这才是最本质的东西”。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XX 乡村在这方面就有自身的特色,XX 山多水多,可以赋予 XX 山歌、调声主流文化内涵,让村民从喜闻乐见的山歌、调声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教育。其次,要积极培育乡贤文化。挖掘整理、培育宣传传统先贤的思想、精神及其先进事迹,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整理乡村志、人物志、民
俗志、民歌集、民间故事集、土菜谱、特产谱等,让乡愁书籍化,便于记住和传承,让“乡贤文化”成为弘扬核心价值观的原动力。最后,要开展整治“村霸”专项工作。把整治“村霸”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力措施,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让我们的基层党政权牢牢掌握在那些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体恤百姓、廉洁苦干的好干部手中,决不允许“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染指。
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加速融合的新时代背景下,实现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任务愈发紧迫。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依托,能够为我国乡村社会走向“乡风文明”、实现“治理有效”开辟新境界,也将為广大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提供坚实支撑。
篇六:新形势下乡村治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策 与 信 息 (总 536 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治理体制建设,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实效,推进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在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的历史节点,回顾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百年历程、总结中国共产党乡村体制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展望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体制在新时代的再发展,对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一、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百年历程中国共产党对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探索,在不同历史时期体现出不同的特点。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主要特点是在乡村广泛建立政权;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主要特点是“政社合一”,人民公社集中行使党、政、经权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主要特点是以制度来保障乡村治理体制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立乡村政权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农村的主要任务是发动农民。中共四大第一次提出“农民是无产阶级同盟军”的思想,会议通过的《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与工人阶级要领导中国革命至于成功,必须尽可能地、系统地鼓动并组织各地农民逐渐从事经济的和政治的争斗。”会议还明确,宣传农民组织农民的方法除以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百年探索与经验启示○赵晓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法学教研部,吉林 长春 130012)[收稿日期] 2021-05-24[基金项目] 本文系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一般课题“党内法规激励功能研究”(编号:2020YB02)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 赵晓强(1978-),男,满族,吉林磐石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党内法规研究。[摘 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任务提上日程。乡村治理体制作为乡村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建党百年来,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形势和任务,采用了建立政权,政社合一,村民自治等治理体制,经过艰难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主要有坚持对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领导、注重通过治理体制实现农民的利益、注重乡村治理体制的制度化法治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正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在新的历史背景下,乡村治理体制建设应回应新形势,坚持党对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领导、以乡村体制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制度和法治保障,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关键词] 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基层政权建设;基层党组织; “三农”问题[中图分类号] D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1)08-0020-06(总 536 期)2021(8)
决策与信息 Decision & Information 20
2021 年第 8 期往的“乡民会议” “乡村自治会” “佃农协会及雇农协会”外,还“应适用联合的农民协会的组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理论”逐渐形成,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针是“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党在农村根据地广泛建立政权。在党与政权的关系上,毛泽东同志深刻地指出“党要执行领导政府的任务;党的主张办法,除宣传外,执行的时候必须通过政府的组织”[1]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确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采取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总方针。1940 年 3月 6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提出“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也就是著名的“三三制”政权。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土地政策上实行“耕者有其田”。1947 年 9 月, 《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宣布废除一切封建性和半封建性的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的阶级状况,也促使基层乡村政权进行改造,这一时期乡级政权建立的重点就是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民主建设工作,特别是改造、建立和完善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为加强与巩固农村新型基层政权创造了条件 [2]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施行政社合一新中国成立后,新解放区的政权接管通过军事方式进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四条规定:
“凡人民解放军初解放的地方,应一律实施军事管制,取消国民党反动政权机关。”党逐步稳定了农村的社会秩序, “通过废除保甲制,大力进行土地改革,改变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从而为新政权在农村基层的建立奠定了扎实的基础”[3] 。1950 年,政务院通过了《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对乡、村政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立起乡村政权的基本制度。1953 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相继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为农村基层选举奠定了条件。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乡、民族乡、镇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1958 年, 《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定广泛建立人民公社,乡政府相继撤销, “人民公社体制使得党、政、经权力高度集中,实现了对乡村事务的一元管理,完成了农村资源的整合分配,大大加强了对乡村的组织和控制,实现了国家权力的下沉和党组织的全面领导”[4]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加强制度保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序幕。农村家庭联产责任制的推行使人民公社的基础逐渐动摇,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迫切要求“政社分开”,新的乡村治理体制呼之欲出。1982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宪法上明确了“乡” “村”的主体地位。同年,《地方组织法》进行了修改,将“人民公社”改为“乡、民族乡”,将“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乡、民族乡人民政府”。1983 年, 《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明确提出“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把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同时按乡建立乡党委”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按村民居住状况设立”,乡、村两级政权逐渐建立起来。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试行。1998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支持。1988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修改,明确规定“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赵晓强: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百年探索与经验启示 21
决 策 与 信 息 (总 536 期)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要求符合条件的“村”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这样,新的乡村治理体制建立起来, “这种体制一方面保证了国家对基层政权乡政府的领导管理,从行政体制上确保了有效性;另一方面,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赋予了农村高度的自主权,推进了基层民主治理”[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治理体制向现代化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二、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历史经验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针对当时的形势采取了相应的乡村治理体制,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总结这些经验对于新时代乡村治理体制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坚持党对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领导建党百年,我国乡村治理体制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从根本上讲,取决于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第一,党的道路和战略始终决定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形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把农民作为“无产阶级同盟军”,确立了“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胜利的革命道路”,在这个过程中,农村政权得以广泛建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以及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这一时期,符合社会主义的人民公社在农村广泛建立;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党的主要任务是经济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时期更多的是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第二,党始终是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村革命根据地的苏维埃政府、陕甘宁边区政府等政权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的;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建立起了“政社合一”的基层政权组织形式;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党通过领导立法的方式,通过法律来建设基层政权。第三,党始终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建立起以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为中心的乡村组织体系,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强大的社会动员保障力”[6]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组织更为紧密地嵌入乡村治理体制之中, “人民公社体制将政权建设和农业生产融合在一起,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实现了国家意志在乡村地区的贯彻”[7]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乡建立党委,符合条件的村,要建立党支部。(二)注重通过治理体制实现农民的利益党在领导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过程中,始终注重保护农民的利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首要是保护农民的政治权利,确保农民在乡村治理体制中的地位。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主要通过选举方式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 “如 1931—1934 年的苏维埃选举运动、1937 年《陕甘宁边区选举法》、1941 年晋冀鲁豫边区村政权的选举工作等,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民参与基层政权建设的尝试”;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来调动农民的参政积极性,如 1950 年政务院通过的《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对乡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代表资格、代表的任期等作出规定,同次会议通过的《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规定“乡人民政府委员会由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长一人、副乡长及委员各若干人组成之”。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基层治理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确立了村民自治的基本制度,完善了乡村治理的运行机制,提升了村民民主管理的水平”[8] 。同时,注重实现和保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乡村治理体制无不强调实现和保护人民的利益, “打土豪、分田地” “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耕者有其田” “农业生产合作社”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政策都要通过乡村治理体制来实现。(三)注重乡村治理体制的制度化法治化党在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进程中,非常重视百年图强—— — 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22
2021 年第 8 期乡村治理体制的制度化和法治化,用制度来确认和保障乡村治理体制。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苏维埃政府、陕甘宁边区政府就非常重视法制建设,通过颁布法律来进行政权建设。如 1933 年 8 月 9日,《苏维埃暂行选举法》颁布,成为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进行各级改选的法律依据,这次选举“不论从法规建设上,还是在实际过程中,都是最完善、最成功的一次”[9] 。陕甘宁边区政府,根据抗日民主统一战线政策,制定了一整套选举法规,如《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的解释及其实施》《陕甘宁边区各级选举委员会组织规程》等。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和国家也非常重视基层政权建设的法制化,如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两部法律为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 “二者的颁布与实施,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纳入到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上。遵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全国各地的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并随着农村形势的稳定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与发展”[10]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乡村治理体制的法制化趋向更加明显,伴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有关乡村治理体制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更加丰富和完善。这一时期,自治章程、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也成为乡村治理体制建设的制度渊源。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体制的再发展新时代,党的乡村治理体制应在借鉴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反映时代特点,回应现实需求,更好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时代使命。(一)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旨在于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引入公共事务的“多元共治”。“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官方的或者民间的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社会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11] 。可见,治理需要政府与社会的合作,需要发挥社会力量在公共事务治理中的作用,要求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这也对乡村治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以往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功能的同时,也要引入社会的力量,以完善乡村治理体制。2019 年 3 月19 日,经中央全面...
篇七:新形势下乡村治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iddot;29·青年与社会 2019年11月下新时代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的创新探索曹岩龙(沈阳建筑大学,辽宁 沈阳 110000)摘 要:党十九大报告之中明确的提出了要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同时也对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但是,身处在全新的时代背景之下,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工作也面临着全新的问题,所以文章也就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状进行了概述,然后基于此提出了具体的创新措施,希望能够更好地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关键词: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本身就是一项较为重要的工作,也是国家政权机关直接管理亦或者是与群众自治性组织有效结合在一起共同管理所管辖行政区域内基本公共事务的一项社会活动。新时代背景下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也是对社会生产以及农村群众社会生活造成直接影响的一项社会活动,可是就目前推进现状来看明显存在着一些问题。社会治理创新这时候就显得尤为的重要,其能够有效打破传统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最大程度发挥出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以共同的价值观来有效维系社会结构稳定,真正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一、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状为了更好地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创新工作,笔者也从以下两个方面对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状进行了探究 :(一)整体环境方面从这一方面来分析的话,现如今我国刚好处在重要战略发展机遇期,发展前景十分的光明,可是同样也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是因为在改革不断推进与深入的环境下,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各类社会矛盾也因此而不断加深,公共安全风险相较于之前而言有了明显的增多,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对象也因此而变得越发的复杂化。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云计算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也促使社会治理面临着全新的课题,新型的违反犯罪现象开始涌现,传统违法犯罪手法也因此而发生了变化,这也对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造成了影响。(二)区域形势方面在新时代背景之下,因为受大环境所影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也呈现出了类似的情形,社会矛盾开始变得越发的多样化,各种类型的隐患开始集中出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任务因此而变得越发的繁重。就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现状来看,其主要呈现出了以下几点问题 :首先,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与依法思维能力还是欠缺,在展开治理工作的时候,部分干部依法思维还不够强,经济、政治思维弦绷得很紧,法治思维弦相对较弱,部分法治方式都十分欠缺,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体系办事 ;还有部分法治能力十分欠缺,出现了一些违背法律的现象。其次,现有的体制机制与共建、共享以及共治格局之间存在矛盾,其作为现如今基层社会有效治理新模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从具体基层治理现象来看,市场机制使用以及调动各方积极性之间的衔接还尚不够成熟,所以需要不断进行完善。最后,则体现在智能化、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基层专业人才匮乏这一点上,毕竟在高科技时代背景之下,基层社会有效治理人才要求也因此而不断提升。但是,从目前来看,明显还是缺少这一类的人才,这也抑制了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工作的实施。二、新时代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的创新措施上述分析中我们了解到新时代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的现状,而要想真正做好这一项工作,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进行创新:(一)构建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十九大报告之中就明确的提出要对社会治理体制进行完善,尽可能提高社会治理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以及智能化等水平,这也是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着的新要求。所以要想实现新时代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创新这一目的,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积极构建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具体而言,首先,需要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真正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也纳入到工作议题之中,各个乡镇、区单位最好是承接相应的办事、领导机构,这样就能为这一工作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要对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严格落实,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真正将综合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效的纳入到党政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工作之中,同时结合实际来构建出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以此来对这一项工作进行量化评价,从而促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再次,还需要不断强化社会组织的协调责任,不断完善内部机构以及自我管理组织,以此来有效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来承担起社会责任,这样就能将其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最后,还需要在治理过程中尽可能调动起基层群众的参与度,通过对群众参与社会治理途径进行创新与拓展,来更好地落实这一项工作。例如,可以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亦或者是对群众各种利益纠纷进行化解与处理等等,这样就能真正实现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二)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行完善新时代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工作的时候,还需要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行完善,积极构建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十九大报告之中明确提出了乡村振兴这一发展战略,并且要求做好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以及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以此来推动社会治理中心逐渐向基层开始下移,从而真正有效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解之间的良好互动。而要想做好这一项工作,首先一定要加强自治,积极开展“十星文明户”、 “五星乡村”等创建活动,同时将“一约四会”制度有效的落实下去,这样就能真正让文明之花开遍整个家庭。其次,需要注重法治建设,即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大力推进普法工作,尤其是在农村基层社会群体之中一定要做好法律服务体系普及工作,这样就能及时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有效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最后,还需要强化德治工作,即在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过程中,要积极展开群众道德工程建设、诚信建设,以此来有效提高群众自律意识,让其能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正确把握,从而有效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三)让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变得更加系统化·30·青年与社会 2019年11月下新时代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工作的时候,还需要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以及源头治理等多方面的有效整合,以此来让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因此而变得更加的系统化,从而有效提升工作治理。首先,系统治理就是指治理主体在工作中要改变传统治理理念,明确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主体以及其相互关系,在发挥出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将社会自我调节以及村民自治等作用也充分发挥出来,从而才能有效实现治理。其次,依法治理则是要求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尽可能调动基层综合治理力量,扎实的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治理方式则可以从之前的管控规则及时的转向为法治保障,这样就能真正有效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综合治理则是要求在治理过程中做好社区治理工作,真正将农村社会治理中心普及到基层,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政府治理、居民自治以及社会调解等多方面的良性互动,从而有效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最后,源头治理则是指在治理过程中要从后置及时的转移到源头治理,对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加强重视,积极探索出全新的治理方式,如对留守老人儿童、辍学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可以定期进行走访,以此来对其进行心理咨询与引导,从而真正有效提高其自身防护能力,落实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三、结语综上所述,自党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了乡镇振兴这一发展战略,并且要求要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工作,真正做好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从而打造出共享、共建以及共治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而为了能够形成有效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秩序,本文也提出了具体的创新措施,希望以此来有效推进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更好地落实党十九大号召。参考文献[1] 张义祯.新时代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有效治理的创新探索——福建省大田县住村特派员制度研究[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8,No.457(5):95-102.[2] 佚名.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研究——以石家庄市栾城区为例[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19,21(1):46-48.[3] 佚名.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容呈现、经验总结与优化路径——以遵义凤冈县为例[C]// 以人民为中心——凤冈县“四直为民”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2017.[4] 苏惠芳.创新社会治理的基层实践[J].西部大开发,2014(11):83-85.基金项目:2018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名称:推进沈阳农村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路径措施研究,审批单位: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领导小组,课题编号:18067Q。作者简介:曹岩龙(1988- ),男,辽宁沈阳人,讲师,沈阳建筑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民办高职院校团学干部的培养与管理探析——以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为例甄伟文(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925)摘 要:高校团学干部队伍作为高校学生群体当中的中坚力量,是学校开展学生工作的重要载体,肩负着服务在校师生、传播正能量、引领新文明、建设和谐校园的重任,在学校与学生之间起着桥梁纽带作用。民办高职院校较本科院校而言学制更短、学生文化水平偏低、学生综合素质不高,这导致了民办高职院校团学工作存在很大的被动性。文章以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为例,针对民办高职院校在团学干部培养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行之有效的建议和措施,助力民办高职院校更好地对团学干部进行培养和管理,提升团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校的高速发展。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团学干部;培养;管理一、民办高职院校团学干部培养与管理的现状分析(一)社会大环境方面随着高校招生形式的改革、高校扩招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民办高职院校的招生形式越来越严峻,很多民办高职院校为了提高新生的报到率,加大自主招生和学业水平考试的招生人数比例。因为自主招生和学业水平考试这两种招生形式门槛较低,考试题目简单,通过率较高,所以导致生源质量逐年下降,这也就直接影响了团学干部的质量,导致团学工作水平滞后不前。据悉,近年来,民办高校团学组织新生干事报名人数逐渐减少,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积极性越来越差。(二)学校方面据了解,目前大多数民办高职院校在团学干部的培养和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团学干部选拔机制、管理机制、培养机制等不完善,导致干部的质量不高、能力不足、积极性不高 ;(2)团学干部很多时候是被用于充当校内甚至校外各种活动讲座的观众,协助学校各个部门进行活动的举办布场等,没有发挥团学干部真正作用 ; (3)指导老师配套不足,学校团委的专职团干人数配备不足,二级院系团委专职团干人数配备更是不够,基本上只有一个指导老师担任书记,也就是说一个书记带领二级学院的所有组织,包括团委、学生会等,这样工作量很大,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4)指导老师经验不足、能力不够、水平不高、流动性大等。(三)团学干部的特性方面经调查,民办高职院校团学干部具有以下几大普遍特性 :(1)因为招生形式的变化,团学干部中大部分是通过自主招生和学业水平考试录取的学生,他们的文化科学水平不高,学习能力较差,自主学习能力偏低,很多干部因为团学工作的繁琐影响学习,导致期末挂科 ;(2)政治理论水平偏低,
篇八:新形势下乡村治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建设与发展-263-乡村治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乡村的发展和前途。2013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正式强调了治理的核心价值。党的十九大提出“治理有效”“加强农村基层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强调了农村社会治理对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性。2018 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并把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具体路径之一,将乡村治理的重要性又上升了一个高度。2020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并从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等方面作了具体阐释。这一系列政策举措都是为了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可见,搞好新时代乡村治理,实现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与内在保障,对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1 乡村治理的主要研究与发展变迁1.1 乡村治理的主要研究“治理”的概念起源于西方,20 世纪末至 21 世纪初期开始在我国兴起。“乡村治理”概念于 1998 年首次在国内提出,随后国内学者的研究重点由“村民自治”转向了“乡村治理”,从现有文献来看,国内学者主要从乡村治理主体、治理权力配置方式、治理目的及治理过程等角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着重分析了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还通过实证分析等总结出不同地区乡村治理的模式及经验。综合国内学者研究认为,乡村治理是通过村镇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进行资源配置和促进生产,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改变“脏乱差”的农村现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环境改善(见表 1)。1.2 我国乡村治理的发展历程及政策变迁乡村治理改革是农村改革的关键领域,俗话说“基层治则天下安”。一般意义上讲,中国乡村治理的演进是由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所倒逼和催生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治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浪潮中不断发展完善,大致经历了自我探索和制度化建设、组织化和农民主体能力建设、进入国家整合时期三个阶段,不同阶段其政策的侧重点也各不同(见表 2)。2 我国乡村治理实践及典型案例分析改革开放后,我国乡村发生了历史性的飞跃,乡村治理也踏上了现代化的新征程,国内各地在乡村治理实践探索中也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经典案例和模式。2.1 浙江省绍兴市祝温村:构建“三治合一”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祝温村,2006 年由祝马、温泾、后桑三个村合并而成,经济落后、社会治安差、村容村貌差、村民纠纷矛盾多等问题突出,为了改变落后面貌,村党委围绕“生态花园、文化公园、创业乐园、人和家园”建设,探索德治、法治、自治“三治合一”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使祝温村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样板村,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等荣誉(见表 3)。2.2 江苏省张家港市永联村:建立“五位一体,共融分治”乡村治理模式改革开放后,永联村立足“以工兴村,以钢强村”,探索出了一条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全面发展的道路,成为中国九大土豪村之一,连续五届荣获“全国文明村”,两次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永联村在农村社会治理方面也进行了探索创新,通过对村镇、村社、村企等利益关系的梳理,构建起以永联景区领导小组、永合社区、村经济合作社、永钢集团、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为依托的权责明确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真正做到了“镇归镇、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乡村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邓吉敏(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重庆 401147)[ 摘要 ] 乡村治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乡村的发展和前途。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村治理实践为我国农村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全面保障。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协调推进、城乡加快融合的时代背景下,迫切需要破除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乡村治理模式、内容、形式多元化、多样化发展,加快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在梳理中国乡村治理的理论研究和发展变迁基础上,通过典型实践案例分析,总结出了各地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的主要模式和经验举措,以期为新时代推进乡村治理改革创新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 ] 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创新;实践[ 中图分类号 ] F320.3 [ 文献标识码 ]A[ 收稿日期 ] 2021-03-05[ 作者简介 ] 邓吉敏(1980—),女,重庆渝北人,高级经济师,硕士,从事农业农村经济研究。邓吉敏: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乡村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城乡建设与发展-264-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1 年第 32 卷第 11 期(总第 511 期)村归村、厂归厂、资产归资产、管理归管理”。此外,为了更好地加强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工作联动和利益协调,2015 年永联村又将“五位一体,共融分治”的治理格局具体化为“党建引领,五位一体,区域协同,依法办事”的工作机制,并成立永联社会文明建设联合会,为推进永联社会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见表 4)。2.3 福建省福清市:建立“村两委 + 乡贤促进会”的基层治理模式福清市下辖 7 个街道、17 个镇,是中国著名的侨乡,素有“文献名邦”之称誉。近年来,福清市按照“党建引领多表 1 乡村治理研究重点及主要观点序号 研究重点 代表人物(组织)及主要观点1乡村治理内涵(1)赵树凯(2006)认为,乡村治理中多种主体参与,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来解决分歧,实现共同治理。(2)贺雪峰(2007)认为,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2乡村治理机制(1)陈力予等(2009)提出户代表会议制度,以户为单位,成立村民小组会议,协商、监督村务。(2)盛义龙(2011)提出选举机制要与乡村治理保持整体一致性,特别需要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相结合。3乡村治理模式(1)龙立军(2015)提出构建可运转的乡村治理模式。将治理融入村居建设,并使其机制化,使乡村发展更人性化和可持续化。(2)王海侠等(2016)提出以党建强化乡村治理的思路的分宜模式,运用“党建 +”理念,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民自治水平。(3)阎占定等(2011)提出嵌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乡村治理模式,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到乡村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中。(4)郐艳丽(2015)提出“农民置上”的本原模式,这种模式下农民始终作为受益和实施建设的主体,其政策效果具有扩散效应。4乡村治理路径张继兰(2009)认为可以通过完善协商互动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等路径来解决乡村社会自主性缺乏、乡村组织不健全、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兰海洋(2015)认为当前要实现中国乡村善治,有三大治理路径:一是优化治理结构,政治生态和谐化;二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三是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表 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治理的政策变迁序号政策重点具体政策1突出生产队及其权力关系调整1982 年出台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提出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政社分设。1985年的《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提出进一步改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农村权力关系由生产队管理调整为村民自治。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试行,为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1998 年对《村民组织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强化了村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2突出“民主管理”2004 年后中央连续发布的“一号文件”,对乡村治理,尤其是对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的关注度持续升温。其中,2005 年提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2007 年首次提出要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2008年提出要探索乡村有效治理机制,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创新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2010 年再度提出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2015 年提出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健全村民对村务实行有效监督的机制。3突出“治理有效”2017 年党的十九大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的侧重点也从“管理民主”过渡到“治理有效”。2018 年“一号文件”提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要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2019 年提出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发挥群众参与治理的主体作用,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2020 年提出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城乡建设与发展-265-维治理”的思路,积极创新乡村治理模式,组建乡贤促进会,探索建立起“村两委 + 乡贤促进会”基层治理模式,引导乡贤参与经济、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既搭建起了“福清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平台,又引导原有的以老人会方式参与乡村治理的模式步入了法治、文明的轨道,有效提高了乡村治理能力。目前,福清 494 个村(社区)均已成立乡贤促进会。其中,35 个村(社区)已依法完成登记,432 个村(社区)完成临时账户申请(见表 5)。表 5 福清市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主要做法序号 主要举措 具体内容1 促进乡贤回归以动员党员、干部乡贤回原籍地村(社区)发挥作用为主要内容的“争当乡贤、助推发展”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乡贤“雁归工程”,科学界定乡贤甄选范围,创建乡贤档案,建立乡贤人才库,并选派干部与乡贤建立常态化挂钩联系。2 搭建聚贤平台以村为单位依法组建乡贤促进会,制定《乡贤促进会章程》。同时,成立专门基金会,由乡贤促进会管理运作,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困难群众帮扶、公共设施修缮等。3引导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以村为单位建立“乡贤议事微信群”,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加强与乡贤的沟通联系。探索乡贤参与“和谐建村、智力助村、以德育村、依法治村、民主议村、发展强村、产业富村、帮扶在村”等服务,为乡贤提供更加符合村情民意的服务选择。3 启示乡村治理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动态过程。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各地积极开展了乡村治理探索和实践,为新时代的乡村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有益启示。3.1 要坚持以创新实现治理有效改革创新是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是实现治理有效的重要手段。当传统的思想观念、工作思路、领导方式已不适应新的社会发展需要时,只有创新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才能使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永联村通过创新推进“政经分离”、“强村扩权”、“集体股权”等改革,理顺了农村治理主体关系,提升了乡村公共服务功能,形成了“党建引领、五位一体、区域协同、依法办事”的乡村治理新体系,让乡村治理方式更加科学、有效。因此,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动乡村治理由传统向现代、表 3 祝温村“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的具体做法序号 治理内容 主要举措1 以德治村一是提练祝温精神,树立共同的信仰。二是推进各类文化场所建设,实施墙绘工程,营造文明新风尚。三是培育评选载体,创新开展“乡风评议”活动。2 依法治村一是健全村委会的决策、管理、监督制度,坚持民主决策、民主评义。二是严格制定规章管理制度及服务流程。3 村民自治通过“村两委带头 + 乡贤反哺 + 公众参与”的形式,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村庄规划、道路及公共设施修建、公共事务等,形成乡贤捐资 - 做好村庄建设 - 乡贤再捐资的良性循环。表 4 永联村五大治理主体序号 治理主体 详细介绍1永联景区管理领导小组隶属于南丰镇政府,承担永联村内的学校、医院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镇归镇、村归村”治理的主要载体。2 永合社区隶属于南丰镇政府,承担社区民事调解、计划生育、征兵服役等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通过“网格化管理”和“三社联动”实现了农民社区的城镇化管理。3村经济合作社成立于 1982 年,与永联村民委员会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典型的“政经(村企)合一”管理体制。1997 年后取消管理企业的职能。2013 年后其行政职能也被转移,仅保留村经济合作社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职能。4 永钢集团创办于 1984 年,创办之初是纯集体企业,村集体拥有100%的企业所有权(“村企合一”)。1997 年后经过三次改制,村集体与企业转为合作、合伙关系,村集体拥有 25% 的企业股权,永钢集团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股份制企业,真正做到“村归村、厂归厂”。5 社会组织其职能是协同推进社会治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村民提供居家养老、扶贫济困等公共服务,是乡村治理体系的有益补充。目前已培育惠民服务中心、永联为民基金会、社会文明建设联合会、志愿者联合会等社会组织。邓吉敏: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乡村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城乡建设与发展-266-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1 年第 32 卷第 11 期(总第 511 期)单向向互动、封闭向开放、管理向服务转变。一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创新完善乡村治理机制。通过“党组织 +”的多元化乡村治理新模式,形成责权清晰、管理独立又相互联系和支持的利益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乡村治理有效。二是要创新提高乡村管理服务能力。全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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