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制度考核8篇爱国卫生制度考核 爱国卫生运动卫生村寨考核验收工作总结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各县市申报的州级“卫生村寨”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国卫生制度考核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爱国卫生制度考核
国卫生运动卫生村寨考核验收工作总结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各县市申报的州级“卫生村寨”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精神,我县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县情况简要介绍
我县位于 XXXXXXX。全县总面积 XXXX 平方公里。县境山脉纵横、丘陵起伏。自西北向东南倾斜。
县辖 8 乡(镇)、XXX 个行政村、XXX 个自然寨。总人口XXX 万人,其中:农村人口 XXX 万人,全县农村总户数 XXX 户。农民人均收入 XXX 元,全县 GDPXXX 万元,财政总收入 XXX 元,有苗、侗、汉族等 XXX 种民族。其中汉族占 XXX%,少数民族占 XXX%。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管理:
提高认识,认真规划。对城关乡城关村按卫生村寨检查评比标准(试行)要求,自然寨结合实际,制定出了长远规划、计划等方案,切实把规划纳入创建卫生村寨实施,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通过努力,使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和群
众卫生意识有一个大幅度的提高,达到创建州级卫生村寨的条件。
(二)环境卫生及环境保护 自然寨经济还十分薄弱,民房破旧、卫生状况极差,村民们经常讲“晴天一身灰,雨天两脚泥”。县、乡、村下决心,从基础设施着手,向相关部门及自筹办法把路面用水泥硬化、修好排水沟。村民户用大量资金,对房屋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全村逐步建起一幢幢崭新的楼房。同时,每个自然寨也为美化、绿化、净化努力,在自然寨路边栽些花草、果树等美化环境。房前屋后家家都栽些树木、竹子,搞好庭院绿化,近年无重大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结合“整脏治乱”,村民户做到认识到位,公路上不堆积牛粪,圈内粪便及时清除,目前我县各村寨沿途公路基本上看不到堆积牛粪和晒猪、牛粪。很多村寨都积极地自觉搞好卫生,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比活动,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人员到位、宣传到位。同时做到“三勤”(腿勤、口勤、手勤),把脏、乱、差工作有序开展。做文明人、树新形象、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践踏绿地、攀折树枝。做到各自打扫门前雪,没有因某一家脏乱差现象影响全寨卫生,影响村容村貌。
(三)加强改水改厕工作,实施沼气生态工程,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近年来,我县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积极实施沼气生态农业
工程。动员农户实行“三改”(改圈、改厕、改厨)配套,有效地提高了沼气厕所使用的成功率和使用率。为了更好地扩大示范效果,结合创建卫生村寨,加快建设步伐,各乡镇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协调等工作。目前,自然寨全部基本实行“一池五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改路),做到规范、设计科学、规格统一、质量标准高、使用效果好。目前家家户户都安装自来水,人畜用上卫生安全饮用水,达到了“烧火不用柴、吃水不用抬,雨天不湿鞋,村寨亮起来”。
(四)除害防病工作 各村寨每年都积极地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活动,用国家指定的除四害药物,或用鼠夹、烟薰等,并有专人负责。其主要是村长或组长。各村寨周围农户庭院不留脏水坑,铲除杂草,没有孳生的环境。农户经常用药物喷洒,现在的村寨已经把除四害工作降低到不足的程度。每个村寨都积极地配合当地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一旦有疫情出现,各村寨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搞好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各村寨无论红白喜事都加强了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不购买腐烂变质食物,防止卫生事故的发生。两年来全县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疫情发生。
我县创建卫生村寨活动,在今后当作长期的根本任务来抓。近年来我县获得 xxxx 个州级卫生村寨,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县申报的卫生村寨与卫生村寨
评比标准要求还有差距,通过这次验收评审考核,我们一定会搞好新农村建设。认真学习,总结经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今后争取多创建些州级卫生村寨和省级卫生村寨而上一个新台阶。
篇二:爱国卫生制度考核
对各镇(街)计划生育及爱国卫生工作进行半年考核的通知 各镇(街)
:
经研究定于 7 月 13 日-15 日对各镇(街)进行计划生育和爱国卫生半年考核,请各镇(街)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备注:
1、 计划生育半年考核按照 《章丘市 2015 年上半年镇 (街)〈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调查考核方案》的内容进行考核。
2、爱国卫生工作考核是对各镇(街)爱国卫生工作半年科学发展考核,对镇(街)卫生院的考核是对镇街考核的一部分。
对卫生院的考核将提前于 7 月 6 日-10 日单独进行,对镇(街)剩余部分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于 7 月 13-15 日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请各镇(街)按照《镇(街)爱国卫生工作考核标准》 (章爱卫字[2015]1 号)的要求,参考 5 月 18 日市爱卫办所发《关于对各镇(街)爱国卫生工作进行半年考核的预备通知》的要求,做好迎查准备。
附:
2015 上半年计划生育和爱国卫生考核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表 章丘市卫计局 2015 年 7 月 3 日
附:
2015 上半年计划生育和爱国卫生考核人员分组及时间安排表 队别 队长 财务和党政组
农村组 爱国卫生组 13 日 14 日 15 日 一队 杨照东 周远征 郑
鹏 杨家虎
祁云家
范
晶
部
伟
张丽群 龙山 明水 黄河 二队 任德斌 刘学峰
吉爱华 李
甜
张淑华
王
涛
张学飞 徐海霞 刁镇 文祖 相公 三队 米广忱 魏景祥 李
红 辛素友
董
峰
孙殿香
蔡传栋
李民富 埠村
曹范
绣惠
四队 刘伟林 李
辉 宫芳信 孙洪燕
王
梅
李
刚
张晓杰
刘金深 宁埠 双山 垛庄 五队 刘
佳 张俊龙 李德安 杜凤英
李丛荣
杨
坤
韩杉杉 于本峰 白云湖 辛寨 圣井 六队 颜景义 柴建军 高肇吉 郭
莹
李玉华
宋
磊
任万君
宋广爱 枣园 水寨 官庄 七队 张
伟 靳红梅
姚
娜 王颖颖
吕迎新
李
剑
李培田
李建第 普集 高官寨
注:1、各队设材料员一名,于每日早到办公室领取调查表。
2、各队出发时间自定,车辆由带队领导安排。
篇三:爱国卫生制度考核
市人民政府令 (第 4 号)《阜阳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已经 2022 年 7 月 29 日市政府第 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刘玉杰 2022 年 7 月 31 日
阜阳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 (2022 年 7 月 31 日阜阳市人民政府令第 4 号公布 自 2022 年 11 月 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阜阳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 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爱国卫生工作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按
照国家有关标准,健全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推进环境卫生治理。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动员全社会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实施与爱国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规划、部署和协调爱国卫生工作;
(三)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
(四)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单位履行爱国卫生职责;
(五)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村和卫生单位活动,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等建设;
(六)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七)指导开展重大活动卫生保障、重点疾病预防控制以及重大自然灾害后的爱国卫生工作;
(八)开展爱国卫生有关的其他工作。
爱卫会办公室(简称爱卫办)是爱卫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本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承担爱卫会日常工作,执行爱卫会交办的任务。
第六条 市、县 (市、区)爱卫会由本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城管执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相关单位组成。
爱卫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爱卫会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在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并依法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爱国卫生工作专(兼)职人员,配备卫生设施,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讲究个人卫生、正确规范洗手、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保持室内经常通风等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规定,爱护公共卫生设施。
第九条 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行政动员与主动参与相结合的爱国卫生工作群众动员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并实施清洁农家和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榜、积分兑换等制度,激励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推动爱国卫生工作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每年四月爱国卫生月期间,爱卫会应当集中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健康知识科普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卫生与健康活动。
第十一条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时,爱卫会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动员单位和个人开展以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培养文明卫生习惯、强化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单位应当落实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的限制、停止人群聚集等紧急措施,做好群防群控。
个人应当遵守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的疏散、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防控责任,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当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建筑工地、车站码头、校园周边、集贸市场,资源回收站、小餐饮店、食品小作坊等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进行重点治理。
第十三条 宾馆、饭店、影剧院、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网吧、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质量、水质、采光、照明、噪声、公共用品和卫生设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保持个人卫生,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持有健康证明;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卫生技术指导,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集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容器、通风和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确保市场以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第十五 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持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做好日常保洁;
(二)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日产日清,不乱扔、乱倒垃圾、污物;
(三)墙壁、门面、电线杆、树木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
(四)路边、河边、桥边等场所无暴露的垃圾;
(五)河道、水塘、水沟等水体无漂浮垃圾;
(六)村民庭院内外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七)村民使用卫生厕所;
(八)田间、地头无农药瓶、罐、桶、袋等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用薄膜。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因地制宜采取污水资源化利用、就近纳入污水管网、就地集中处理或者分散处理等方式处理污水,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农村新建住房应当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以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新改建的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户实行改厕入室。
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孳生、消长规律,制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开展统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杀病媒生物、治理孳生地等活动。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消杀病媒生物、治理孳生地等活动。
第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将监测结果报告本级爱卫会,并协助爱卫会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增加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种属和孳生情况,科学制定预防控制方案。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住宅小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公园等人员聚集场所,公共厕所、资源回收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市政管井、下水道系统等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配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采取设置挡鼠板、毒饵站、灭蚊蝇灯等病媒生物防治措施,做好日常性的预防控制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开展下列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
(一)医疗卫生人员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二)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设体育和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学生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体能锻炼等活动,按照规定配备校医,建立和完善卫生室、保健室等;
(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向单位职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四)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健康知识公益宣传;
(五)医疗卫生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或者其他宣传平台,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健康知识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
县城城镇化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健身设施。老城区应当结合城市更新,增加开敞式健身设施。新建城区应当科学规划社区全民健身中心。
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米或者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并不得挪用或者侵占。老旧小区改造应当合理配置公共健身设施。
第二十三条 爱卫会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制吸烟宣传教育,组织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增强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少年宫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禁止吸烟。
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电梯轿厢内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吸烟的其他场所,禁止吸烟。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督电话 12345 ,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摆放烟灰缸等器具;发现吸烟的,应当即时劝阻。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或者向爱卫会及其成员单位举报投诉。
爱卫会及其成员单位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接受举报投诉,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对举报人、投诉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六条 有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人员在爱国卫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篇四:爱国卫生制度考核
14 年度宁夏社会主义学院 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总结2014 年,宁夏社会主义学院积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全面开展社院卫生整治,改善社院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社院综合卫生水平和教职员工健康素质,促进我院爱国卫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特动员全院教职员工,发扬爱国卫生运动的光荣传统,扎扎实实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努力营造优美、卫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
我院专门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年个人和单位的目标进行综合考核。各单位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把爱国卫生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员工的爱国卫生认识
要继续以多种形式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在全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把教职员工的学习作为爱国卫生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使全院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卫生、讲卫生的良好局面。在教职员工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努力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卫生意识。
三、细化措施,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教职员工身体体检工作,为教职员工办实事、办好事。二是开展好教职员工的文化体育锻炼活动,有效提高教职员工的身体素质。三是精心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保持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卫生”大行动,促进环境卫生整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教职员工中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四是做好办公区内部的卫生工作,办公室内要整齐、规范、有序,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卫生督查,并做好登记,适时通报。五是开展好无烟办公室活动。办公室、会议室设禁止吸烟的标志牌,切实推动禁烟活动开展。六是切实加强除"四害"与防病工作。要抓好春、秋两季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及时灭鼠灭蚊灭蝇,从根本上减少"四害"孳生繁殖环节,消除"四害"孳生场所。七是指导协助帮扶乡镇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爱国卫生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院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借鉴工作开展得好单位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爱国卫生单位建设工作各项职责、制度,同时年内对工作档案、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归档,促进爱国卫
生建设工作取得长久的有效的效果,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宁夏社会主义学院 2014 年 11 月 6 日
篇五:爱国卫生制度考核
项目工作要求分值评分标准得分1、 成立公共卫生工作领导机构、 卫生工作责任到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1分); 设立卫生联络员 。
( 1分)2、 制订年度卫生工作计划 、 工作记录和工作总结。有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分)
。有工作记录( 2分)
。3、 支持乡 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 在乡 镇卫生院建设中, 从土地、 水电供给等方面给予支持, 解决在建设中乡 镇自 筹资金。支持乡 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 2分)1、 乡 镇基本信息:
掌握本地常住人口 和外来人口基本信息; 提供本地特殊( 困难)
人群基本信息5分1、 有本地常住人口 和外来人口 花名 册(2分) ;2、 有本地特困残疾人、 低保、 五保户 等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及花名 册( 3分)
。2、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及传染病防控:( 1)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2)
配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甲类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3)
完成县人民政府布置的其他卫生防病工作( 4)
协助卫生部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 结核病、包虫病、 艾滋病、 碘缺乏病)
工作9分1、 发现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传染病疫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饮用水污染、 环境污染事件、 重大动物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向县人民政府、 卫生局报告( 2分)。2、 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调查工作和控制工作( 3分)3、 完成县人民政府布置的其他卫生防病工作( 2分)
。
4、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工作有布置、 有方案( 2分)
。3、 儿童保健:( 1)
本地儿童、 外来儿童基本信息登记, 有儿童花名 册;( 2 )
本地 儿 童 出 生 、 死 亡 信 息 登记 、 报告 ;( 3 )
负 责 积 极 动 员 儿 童 家 长 及 时 接 种 。( 4)
督促外来儿童建卡建证, 居住三个月 以上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7分1、 有常住儿童和外来儿童花名 册( 1分)
;每月 按时上报变动情况( 2分)
。2、 有新出 生儿童花名 册( 1分)
; 发现0-5岁 儿童死亡及时报告, 协助开展死亡原因调查( 2分)
;3、 负 责动员 儿童家长及时接种( 1分)
。
外来儿童建卡建证率100%( 2分)
, 每降1%扣0. 5分4、 妇女保健:( 1)
掌握本地、 外来育龄妇女人数和基本情况,动员 和通知育龄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 2)
掌握本地和外来孕妇基本情况, 动员 和通知怀孕妇女到当地卫生院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 3)
掌握本地婚龄青年人数, 动员 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8分1、 有本地和外来育龄妇女花名 册( 1分)
;动员 和通知育龄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 每年妇女病普查达到50%( 2分)
, 每降1%扣0. 5分。2、 有本地和外来孕产妇花名 册( 2分)
。
动员 和通知怀孕妇女到当地卫生院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 孕产妇保健率达到要求( 1分)。3、 有本地婚龄青年花名 册( 1分)
。
积极动员 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1分)
。8分一、 组织管理( 8分)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7分)2012年乡 镇场、 机关部门单位卫生工作考核细则被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领导签名 :时间:乡 镇、 农林牧场:
5、 精神卫生:
掌握本地精神病 人基本情况, 采取措施帮助精神病人康复工作; 发现并报告新发精神病人3分有精神病人花名 册( 1分)
, 发现有肇事肇祸倾 向 的 精神 病 人立即 向 卫生院 报告( 1分)
; 采取措施帮助精神病人康复( 1分)。6、 健康教育:( 1)
设立专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及黑板报, 结合季节防病重点, 张贴相应的健康教育资料, 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 2)
组织动员 相关人员 参加健康教育活动。( 3)
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本地及外来人口 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15分1 、 乡 镇 政府 有 专 用 健 康 教育 宣 传 栏( 2分)
, 有黑板报( 1分)
, 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 2分)
。2 、 动 员 相 关 人员 参加 健 康 教育 活 动 ( 2分)
, 协助卫生院在本乡 镇开展健康讲座等活动( 2分)
。3、 协助卫生院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户覆盖率达90%以上( 2分)
, 每降5%扣1分。外来人口 卫生知识知晓率70%( 2分)
, 每降5%扣1分; 健康行为 形成率60%( 2分)
, 每降5%扣1分.做好新农合医疗政策宣传, 动员 农民参加农村大病医疗保险。5分本地农民参保率达99%以上( 5分)
, 低于99%此项不得分。1、 成立乡 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制度健全、 组织管理到位、 人员 落实, 经费落实。2、 协助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解答工作等工作。3, 掌握本乡 镇人员 、 户 数、 参合情况。
按时收集、 缴纳合作医疗个人筹资资金。4、 妥善管理乡 镇、 村参合人员 名 册, 认真做好报销初审、 报结公示及信息反馈工作。
5、加强信息化管理, 按时完成参合农牧民的信息录入工作。25分各项工作分值均为5分。
查看相关文件、 记录, 宣传栏, 实际了 解群众对合作医疗政策的掌握情况, 了 解报销情况, 查阅信息录入、 资金缴纳等基本情况。1、 做好两年一次农民健康体检的动员 、 通知和组织工作。
参保人员 体检率达90%以上。10分做好农民健康体检的动员 、 通知和组织工作( 5分)
; 本地参保农民体检率达90以上( 5分)
, 每降5%扣2分。2、 协助责任医生进行健康体检反馈、 后续管理及社区重点人群随访等上门服务。5分协助责任医生进行健康体检反馈、 后续管理及社区重点人群随访等上门服务( 5分)
,视协助情况酌情扣分。考核项目工作要求分值评分标准得分将单位职工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计划, 加强对本单位、 本部门人员 健康知识教育; 协助卫生部门组织本单位人员 进行健康体检、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协助卫生部门督促单位辖区内适龄人员 ( 含流动人员 )
按时进行预防接种。50分查看单位计划, 记录、 相关文字资料, 核实单位人员 健康体检情况, 核实单位适龄人员预防接种情况。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传染病流行时, 从人力、 物力上给予支持, 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防控传染病流行。50分根据当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传染病流行时, 各单位开展的实际工作评定。四、 居民健康工程( 15分)三、 合作医疗( 30分)县直机关:被考核单位:时间:被考核单位领导签名 :县直机关卫生工作
篇六:爱国卫生制度考核
件 2:武胜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考核办法(二)
(创卫主要职能部门、 沿口 镇)
考核 单位 考核内容 分值 备注 沿 口
镇 (100)
社区健康教育机构、 人员 和工作落实; 建有卫生宣传栏, 每2 月 开办 1 期; 社区活动室必须有 4 种以上卫生报刊资料,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80%; 社区卫生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 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 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 活动。
社区环境整洁, 绿化、 美化, 车辆摆放整齐, 楼道内不堆放杂物, 无违章搭建, 无非法小广告。
社区卫生环卫设施完善, 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无乱排乱倒现象。
30
镇辖村 30%以上村庄建成省级卫生村, 成功新创建 8 个省级卫生村。
; 自 来水普及率≥ 90%, 其中 学校自 来水普及率≥95%, 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 水水质卫生监测; 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70%, 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80%。村庄主干路硬化, 支路平整。
村容整洁, 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 柴草、 杂物堆放整齐。
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 粪坑。
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 活动, 农户 居室内外整洁, 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 无散放牲畜、 家禽。
30
详细摸清登记城中村和城乡 结合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情况。制定城中村和城乡 结合部改造实施方案, 城中村和城乡 结合部定点进行综合治理示范改造, 硬化修建便民路, 整治污水暗沟, 修建垃圾房, 整改旱厕和化粪池。
20
江河沿岸 500 米范围内禁止饲养禽畜, 500 米范围以外的养猪养牛户 必须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污水、 粪便不得直排污染环境。
定期组织开展包括公路两侧在内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所辖镇域整洁, 绿化美化好 10
各单位、 院落内存在的垃圾通道全面封堵。
沿街单位、 门店“门前五包” 责任制落实。
10
考核 单位 考核内容 分值 总分 县 卫 生 局 (100)
爱国卫生(创卫) 工作有长远规划,
制定有爱国卫生工作规范性文件, 爱卫会各委员 部门分工明确;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除四害、 改厕等爱国卫生活动; 组织开展卫生先进单位、 卫生社区、 卫生村、 无吸烟单位等创建活动; 制定有共场所禁烟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
20
健康教育机构设施设备达到要求, 健康教育纳入政府卫生工作目 标和规划。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健康教育设施设备达到要求, 居民健康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广场等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和健康教育内容。
医院健康教育网络健全, 健康教育档案资料完整规范, 病人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 80%; 医院候诊场所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 有禁烟标志和控烟措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 14 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监测工作, 蛔虫感染率低于 3%。
10
制定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或管理措施, 公共场所、 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档案资料齐全。
对“公共场所”、 供水单位按照行业卫生要求达标改造, 实行规范化管理。
社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村卫生室(所) 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镇辖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区、 市)
平均水平。
连续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饮用水污染事故 20
传染病防治有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年内无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计划免疫接种规范, 接种率达标。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符合要求, 实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医疗废弃物、 医源性污水处理符合要求并有处理记录。
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近三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0
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 有中长期目 标和措施, 有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
10
病媒生物防制有专(兼) 职除四害工作人员
, 管理制度健全;有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 , 有完整的病媒生物防制档案; 全面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 有完整的病媒生物密度监测资料。
除四害通过省级考核或复查鉴定 。
20
考核 单位 考核内容 分值 备注 县 住 建 局 (100)
编制完善城市总体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
主次干道路面硬化率及人行步道铺装率达 100%, 排水设施完好通畅。
对街巷泥土路面进行硬化, 修复街道破损路面, 对人行道脱落地砖进行修补。
完成县城区 10 座公厕改造达标和 3 座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
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相关资料。
30
完成《城区绿地系 统规划编制》, 建立落实绿线管理制度,绿化覆盖率≥ 30%。
城市亮化照明设施完好, 路灯亮化率≥98%。
10
认真贯彻《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 卫生标准》, 建立健全工地卫生管理制度。
建筑垃圾管理规范, 施工场地、 待建工地设置建筑围墙, 高度不低于 2 米。
工地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整齐,施工现场清洁, 无乱搭乱建、 无乱堆乱放、 无乱倒垃圾现象,运输做到密闭化、 无洒漏。
建筑工地进出口 须硬化, 设置有专用车辆冲洗、 排放、 泥浆沉淀设施。
建筑工地食堂、 宿舍、厨房、 厕所、 洗浴室保持清洁, 生活垃圾日 产日 清。
10
清理并拆除城区道路两旁的违章建筑, 清除暴露的渣土垃圾, 卫生死角。
清理并拆除城镇道路两旁的残垣断壁; 临街门面、 墙面定期进行清洗、 粉饰。
对废旧收购站点乱搭乱建进行拆除。
公开投诉电话号码, 受理群众投诉, 投诉解决率达 100%。
10
城区道路(小巷) 、 院坝、 小区全面硬化绿化, 人行道全面铺设彩砖。
完善城南片区石桥南路、 妙胡二街、 仁和一街及市政街断头路建设。
50 米大街、 人民南北路、 祥升大道等三条主干道店招牌匾、 门市门店等实施风貌整治, 统一规范店牌店门。
20
规划铺设城南排洪总渠下游(出 口 ) 污水截流隧道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
规划铺设城南万千饲料背后工厂、 学校、 居民小区等雨污分流管网。
规划制定城北排污规划, 建设分流管网, 实施雨污分流。
治理城市污水直排嘉陵江及沿口 古镇等处的裸露排污沟渠。
治理社区院落堵塞的化粪池下水道。
10
完善生活污水处理厂, 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75%。
完成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建设规划设计建设。
完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规划建设。
10
考核 单位 考核内容 分值 备注 县 城 管 局 (100)
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章。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 职责明确, 管理规范, 经费落实。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有城市公厕、 垃圾中转站规划分布图。
10
街道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 地点适宜, 数量足够。
全面落实所有街道保洁责任制, 确保每一路段有人清扫保洁。
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 16 小时, 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
城区实施垃圾袋装化管理制度, 做到定时定点收运, 密闭运输,日 产日 清, 清运率达 100%。
街道机械化清扫或高压水冲率不低于 20%, 坚持对街道定期洒水冲洗制度。垃圾、 粪便无害化处理场符合要求, 运输垃圾、 粪便必须全面密闭化。
城市生活垃圾、 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 80%以上。
20
垃圾中转站、 公厕有管理制度, 有管理人员 , 管理规范。
公厕达到《城市公厕设计标准》。
定期开展绿地修枝整形、 除“四害” 消杀及除虫等工作。
20
清理整顿、 乱摆摊点、 乱扔乱吐、 乱张贴涂写广告、人行道与停车位的乱停乱放, 做到“座商归店、 摊点归区、 农贸归市、 张贴归栏、 机动车停放归场(线) 、非机动车停放归点”。
对无证照流动摊点进行规范。清理整顿沿街广告, 使其用字规范、 整洁美观。
整治规范占道废品收购点特别是影响市容市貌的废品收购点。
整顿临街楼房阳台、 屋顶, 达到无乱放和无乱挂衣物现象。
整治市场周边及街道占道经营,设置市场外停车点, 对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 乱摆摊点、 不履行卫生保洁的行为进行纠正、 处罚。
公开城管投诉电话号码, 受理群众投诉, 投诉解决率达 100%。
20
主次街道、 社区院落和背街小巷落实环卫工人, 增设足量垃圾桶(箱) 。
清除各街道、 小巷“牛皮癣”及小广告。
清理整顿人行道和停车位的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停放归点。
20
对无证照、 无固定加工、 无就餐场所的饮食流动摊点一律取缔。
10
考核 单位 考核内容 分值 备注 县 工 商 局 (100)
完成城区内 2 座市场的达标升级改造。
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农贸市场内卫生管理制度齐全。
有卫生管理人员、 保洁人员,保洁责任落实。
市场环卫设施齐全, 市场内各摊位有盛装垃圾的容器设施, 周围无垃圾、 杂物和污迹。
公厕、 垃圾站建设符合规范要求, 给排水设施完善, 功能良好。
污水污物处置设施和消毒设施完善, 销售及屠宰场所环境清洁卫生。
严格管理市场秩序, 市场商品划行归市; 打击缺斤少两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摊位亮照经营, 活禽销售、 宰杀区域相对独立, 生熟食品间隔距离符合卫生要求。
市场内食品摊点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 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的有关要求。
督促市场业主对活禽宰杀实行封闭式加工, 督促市场个体经营户 和市场搞好除四害达标工作。
公开市场管理投诉举报电话, 受理群众投诉率达 100%。
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 食品生产、 经营企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制度完善。
制定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
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监督、 监测和技术指导。
制定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并认真组织开展整治活动。
食品销售单位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 销售的定型包装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食品生产、 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采购查验、 索证索票、 台帐、 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健全完善。
编制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并经县人大或政府批准。
制定和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有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完成上级下达的污染物减排任务。
近三年来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全县 API 指数< 100 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 70%。
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全部采用空气自 动监测系统, 按环保要求监测统计空气指标。
按照环保要求监测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
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与水源保护区防护网。
定期进行集中式饮用水监测评价,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完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 统, 实时监控进水水质指标、曝气池溶解氧浓度、 污泥浓度等参数。
建设粪大肠杆菌处理设施, 出水粪大肠杆菌和其他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对医疗、 医源性污水污物达标排放进行监测。
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物达标排放进行监测。
对县城区及周边屠宰场污物、 污水排放达标进行监测。
20 10
30
20
20
县 环 保 局 (100)
20
20
20
20
取缔餐饮业燃煤炉灶, 督促各餐饮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取缔城区违章饲养禽畜和规模饲养。
取缔市场内燃煤灶点, 督促市场内个体经营户 做好煤改气工作。
20
考核 单位 考核内容 分值 备注 县 交 通 局 (100)
车站、 码头环境卫生整洁, 保洁人员 及制度落实; 环卫设施齐备, 数量充足。
车站、 码头厕所达到二类厕所标准, 数量(蹲位) 够用, 布局合理; 公厕有保洁人员 , 无垢无臭, 有机械通风设施。
汽车站、 码头等有固定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栏, 定期更换内容。候车室有适量果皮箱, 有清扫保洁制度, 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 候车室内设有禁止吸烟标志, 设有独立吸烟室, 吸烟室通风良好; 有禁烟管理人员 , 劝阻旅客吸烟制度落实; 候车室内外清洁无污物, 天花板、 四壁无积尘、 无蜘蛛网, 基本无蝇; 凳椅清洁, 摆放整齐有序, 灯具、 玻璃洁净。
停车场有密闭垃圾箱, 有车辆清洗台, 场内清洁无污物。
汽车站、 码头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 开展卫生防病和健康教育宣传。
城市公交车、 出租车、 三轮车等张贴创卫宣传标语口 号。
整修华封、 鸣钟、 旧县临近县城段乡镇公路和唐家大山乡镇公路。
20 街道两旁无占道洗车, 洗车点卫生良好, 物品存放整齐, 无水横溢街道路面。
整治城区摩托车非法营运和出租车异地载客。
车辆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文明驾驶, 礼貌待客。
河道、湖泊内客渡船只保持船容船貌整洁。
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 食品经营企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制度完善。
制定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
食品经营单位持有效许可证, 从业人员 持有效健康证和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明。
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采购查验、 索证索票、 台帐、 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健全完善。
食品经营设施和卫生设施符合相应卫生要求。
制定贯彻《餐饮业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的措施办法。对餐饮、 小作坊等开展详细摸底登记, 制定餐饮达标改造实施方案, 对主干道餐饮按照行业卫生要求达标改造, 实行规范化管理。
餐饮单位(店) 经营场所环境整洁, 餐厨分开, 布局合理,具有食品原料处理和加工、 贮存的场所, 具有相应的经营设施设备, 相关卫生设施齐备。
餐饮单位(店) 须持有效的证照, 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统一着整洁工作衣帽, “五病” 调离率100%。
餐饮单位(店) 除“四害” 工作落实,“四害” 密度达标。餐饮单位(店) 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90%。
机关、 学校等单位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 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管理责任落实。
饮食店符合食品安全...
篇七:爱国卫生制度考核
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 《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 全爱卫发1997第 5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 除四害始终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爱卫会的统筹协调下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除四害工作的深入发展及环境卫生的改善以前制定的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考核鉴定办法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形势为此我们多次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修订使之更趋于完善和科学现将修订后的《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中爱卫字87第 1 号文件《关于下发无鼠害市、县区 、单位考核、鉴定、命名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爱卫办88第 177 号文件《关于印发灭蚊、蝇、臭虫、蟑螂考核鉴定标准及办法的通知》 、全爱卫办字89第 63 号文件《关于改革灭鼠工作考核、鉴定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 1、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2、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一、灭鼠标准 1、15 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 20×20 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 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 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 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 2000 米鼠迹不超过 5 处。
二、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 3%。
2、 用 500ml 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 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 5 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 30 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 只。
三、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 1%其它单位不超过 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 3 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 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 3%。
四、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 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 5 只小蠊不超过 10 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 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 4 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 5%。
附件二 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
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现将全国爱卫会对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的考核鉴定办法规定如下各省、自治区对所辖地、县级进行考核鉴定时可参照执行。
一、申报开展灭鼠、蚊、蝇、蟑螂达标活动的城市应先将工作方案、技术方案使用药械及相关措施等材料报全国爱卫办全国爱卫办委托全国爱卫会除四害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将书面评审意见反馈给申报城市。申报城市应按审定后的方案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并定期向全国爱卫办交阶段性工作报告。申报城市经两次以上自查达标后申请省自治区爱卫会考核鉴定之后由省自治区爱卫会将考核鉴定意见及申报城市所有相关资料一并报全国爱卫办巩固一年后全国爱卫办组织考核鉴定。
二、考核鉴定全国爱卫办将申报材料委托全国爱卫会除四害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查对合格者适时组织考核鉴定。必要时在考核鉴定前先行调研。考核鉴定时间安排在当地鼠类或害虫繁殖、孳生的高峰季节。考核内容包括资料考核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监测资料等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在所有城区范围内进行所查居民区、单位、场所的类型和数量应足以反映工作情况。
三、有效期限及复查对通过考核鉴定的城市由全国爱卫会授予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五年含以前命名的城市 。在有效期满前半年达标城市应通过省自治区爱卫会向全国爱卫办申请复查。复查合格者全国爱卫会将重新确认其荣誉称号对巩固措施不力工作滑坡鼠、虫密度超标的城市则取消其荣誉称号。过期不申请复查的城市按自动放弃处理。达标城市应认真做好巩固工作定期自查确保鼠、虫密度始终控制在标准之内。在有效期限内全国爱卫办将组织不定期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应在一年内申请复查过期不申请或复查不合格者则取消其荣誉称号。
篇八:爱国卫生制度考核
14年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一、 目标任务 1、 加强领导, 建立爱卫组织机构(以红头文件为准, 村主任任 爱卫会分管领导, 组织委员任专〈兼〉 职爱卫会负责人), 加大工作 经费投入,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 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积极防控传染病;
3、 贯彻落实《爱国卫生条例》
, 开展宣传教育和病媒生物防制工 作;
4、 大力推进卫生创建活动, 广泛开展防病知识宣传, 全面落实 卫生创建工作计划;
5、 大力推进改水改厕, 加快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与 改造。
二、 考核办法 考核组织领导、
落实工作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开展春季爱国运动、
《条例》 的贯彻落实及宣传教育、 卫生创建、 病媒生物防制、 农村改 水改厕、 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三、 奖惩措施 爱国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爱国卫生管理专项检查,
对 查出的问题,
通知限期进行整改。
每周对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查出问题随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