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8篇

时间:2022-09-03 16:05:08 浏览量: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8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xx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根据区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的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8篇

篇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x 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根据区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的安排部署,为促进镇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共同繁荣,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经镇党委研究,制定以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区委关于民族工作对创建活动的要求,广泛组织镇辖区内各民族群众,发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维护辖区内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开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二、 组织领导

 镇党委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

 组长,政府镇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统战委员 xxx 主抓。成员包括 xx(副镇长)、xx(宣传委员)、各包村领导及各村党支部书记。各村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镇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各村组,面向所有村民,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模范家庭和模范个人活动,各村组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创业、致富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村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

 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村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要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固定月份全镇各村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村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村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篇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篇一: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跨越发展,不断扩大创建工作成果,根据祁连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主题,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创建为载体,以居民满意为标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工作任务

  团结和带领社区居委会各族群众,围绕建设和谐社区为目

 标,在社区开展一系列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让民族团结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千家万户,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和深入化,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社区各族群众心中,使社区每一位公民都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维护者和建设者,形成珍视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巩固维护民族团结的

 长效机制。为此,在建设工作中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和印发有关学习宣传资料、举办主题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措施,把宣传《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法〉若干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州县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与建设示范社区的实际举措结合起来,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民族地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把民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优化环境、增进团结上来。

  三、 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筹备阶段。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为:

  1、成立组织机构。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新城社区居委会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促进会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2、制定和完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3、我社区建立少数民族信息档案。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少数民族人口(包括常住、流动和辖区内各单位的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要组织专人深入辖区内对各家、各户了解情况,建立少数民族信息档案。

  第二阶段(10 月 10 日至 11 月 10 日):深入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阶段。本阶段是创建工作的重要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创建活动内容全面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11 月 10 日至 12 月 10 日):总结提高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为不断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的基础上,总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成功经验,推进创建工作向深度发展。

  四、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机构。社区支部书记为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社区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创建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社区居委会要密切协作、动员社区少数民族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工作机制,以形成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2、社区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社区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在社区落实工作责任,提供必要支持;要形成合力、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3、社区经常深入到各族群众中,要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社区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以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5、社区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基础工作,摸清辖区内少数民族底数和民族分类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好工作

 台帐。要根据创建工作内容的特点,本着“每月不少于一次活动”的原则,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形式,在社区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活动。

 篇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于田县教育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中心校团委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及“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

 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为构建和谐昌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 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力争在年内实

 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

 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中心校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

  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 94周年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条件》,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

 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

 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围绕庆祝建党 94 周年,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6 月 11 日~7 月 15 日)。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7 月 16 日~9 月中旬)。

  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4 周年,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深入 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开展文艺表演、板报展、座谈会、知识竞赛、送温暖等活动,营造浓厚喜庆氛围。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4.选树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典型。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树立民族团结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的事迹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在全校营造争

 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浓厚氛围。

  5.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公民道德建设日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向道德模范和“双百”人物的学习活动提高学生的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

  6.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二 0 一五年一月五日

 篇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市水利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水利局机关党总支、三屯河流域管理处党总支、水政水资源管理处党支部: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区州市委工作要求,现就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

 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为构建和谐昌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

 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区州市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

 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 90 周年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科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条件》,在水利行业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大西渠新戽村、帮扶社区等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

篇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结合 XX 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

 业抓紧抓好,坚决守好促进民族团结生命线,为 XX 县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小康建设和现代化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的总任务,坚持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主要目标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工作,按照时间表、路线图,采取有力措施,高标准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载体新颖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面提升创建水平,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四、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 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大特色工程,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夯实基层基础。

 ( 一)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细胞工程”。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为主渠道,把握创建特点,精准分类实施。在社区以“邻里和睦一家亲”为主题,在乡村以“团结互助同致富”为主题,在机关以“懂政策、讲团结、做表率”为主题,在企业以“在一起、共成长、同心圆”为主题,在学校以“培植民族团结基因,铸牢中华民族意识”为主题,在军营以“军民融合鱼水情”为主题,在宗教活动场所以“我是一个教民,更是一个公民”为主题,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以“团结共进步,和谐促发展”为主题,在家庭以“弘扬传统美德,培育良好家风”为主题,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创建,实现 XX 县创建工作无盲区。(创建“十进”方案另行文)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妇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教育体育局 (二)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全覆盖工程” 。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育、社会实践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切实把思想教育引导“落实到基层、覆盖到人、形成常态化”,积极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促进民族团结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的价值追求、共同的文明风尚、共同的责任担当。

 1.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依托学校、社区、家委会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

 少年教育体系。将“爱我中华”和“中华民族一家亲”等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多形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堂,组织开展讲故事、经典诵读、主题班(队)会、文艺节目等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活动,开展戏曲、书法、文学、民间艺术、朗诵“五进课堂”活动,XX 山岩画、黄河泥塑、剪纸、刺绣、篆刻“五项传习”活动,举办青少年“五大赛事”,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文联 2.深化党员干部教育。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纳入党校培训计划,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能力。坚持落实好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党(工)委定期学、村居负责人集中学、基层党员轮训学、宗教界人士“三定”学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五学”机制,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百场万人”大宣讲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通过线下宣讲和网上传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党员干部知晓率。

 责任单位:各工业园区、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3.丰富社会实践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梦、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将全县群众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这个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上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主题文学艺术创作会、主题摄影展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坚定“四个自信”,增强“五个认同”。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化馆、各乡镇场、街道 4.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开展“最美志愿者”“移风易俗示范户”“最美 XX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等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专题文艺巡演,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施“移风易俗、乡风文明”系列主题活动,打造“移风易俗”示范村,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统战部、融媒体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各乡镇场、街道 (三)创新实施民族团结进步“ 网络增量工程” 。大力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让互联网成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

 1.建设网络宣传阵地。依托县融媒体中心,打造实体化网络宣传载体,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方式,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加强“滴灌式”“即时性”宣传,在魅力 XXAPP、XX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新媒体上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专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推送民族团结进步应知应会知识、先进典型事迹、特色活动等内容,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 XX 故事,传播 XX 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网信办、文化旅游广电局、融媒体中心、图书馆 2.画好网上同心圆。推动建设网上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发动各单位及干部群众积极拍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弘扬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短视频、微电影,在抖音、快手等广受欢迎的平台上发布传播,宣传推介我县自然资源和人文历史,展示 XX 多元文化,展现各民族在这片黄土地上一起

 走过、一起生活、也必将一起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奋斗的历程,提高我县创建工作影响力,努力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

 责任单位:各工业园区、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3.巩固强化网上主流思想主导权。加强网络涉民族宗教舆情引导管控,在关系民族工作重大政治原则和政策理论问题上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提高涉民族因素舆情发声、处置能力,加强网络正面引导,牢牢把握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统战部、网信办、公安局 (四)全面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品牌工程”。按照县乡以地域特色、文化底蕴,机关以行业特点、职能优势,学校、村、社区以自身亮点,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深化创建内涵,树立典型标杆,增强创建工作的感召力、影响力。城市社区主要以为民服务为重点开展连片联创,进一步总结提炼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工作亮点,打造“一社区一亮点”;乡村以乡村振兴巡礼为重点开展创建,打造“一村一优势”;学校主要以爱国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重点开展创建,进一步总结提炼青少年教育引领的经验做法,打造“一校一特色”;企业以发展民族地区

 经济、帮助群众增收致富为重点开展创建,打造“一企业一品牌”;机关立足行业特点和自身职能,进一步总结提炼改革创新、增进民生福祉的工作亮点,打造“一机关一示范”。将创建工作深度融入到经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生态保护、基层党建、依法治县、移风易俗、文化旅游等各领域工作,充分发挥各行各业的特色优势,着力建设一批叫得响、可复制、可推广的民族团结进步品牌,积极培育一批全国、全区、全市、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模范集体、模范个人、模范家庭,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XX 样板,实现点线面的延伸。

 责任单位:各工业园区、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五)深入实施“ 民生工程” 。坚持共建共享,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持续增强各族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围绕发展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确保全面小康路上各民族群众一个不落伍、一个不掉队。

 责任单位:各工业园区、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六)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权益保障工程” 。立足团结人心、争取人心,抓住各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持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各项优惠政策,加强依法治理,把党的一系列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各民族合法权益充分得到保障。

 1.提升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水平。全面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推进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区域协作”要求,建立完善宗教工作县、乡镇场(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全面落实乡村两级责任制,深化“四进四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司法局、公安局、各乡镇场、街道 2.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建立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劳动就业、医疗保障、子女就学、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建立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之间协调配合机制,定期交换信息、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协调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高信息共享和联动预警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公安局、各乡镇场、街道 3.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问题。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体系,正确区分民族宗教事务与社会事务的界限,明确法律依据,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和刑事问题归结为民族问题,不能把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不能因当事人是少数民族就进退失据或以民族划线搞选择性执法,依法处理民族领域各类矛盾纠纷。尊重和保障各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自由等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民族分裂分子、暴恐分子的渗透破坏,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政法委、网信办、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工作。各级党(工)委、党组每年听取民族宗教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 2 次,定期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各级党组织每年开展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培训不少于 2 次。深入开展“八项特色教育”,即在各级各类学校重点开展中华民族认知认同教育,在街道社区重点开展“邻里和谐一家亲”宣传教育,在农村重点开展“携手致富奔小康”宣传教育,在机关重点开展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在企业重点开展民族团结互助宣传教育,在军营重点开展军民互学宣传教育,在宗教活动场所重点开展爱国守法教育,在新闻媒体及社会宣传从业人员中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引导教育。

 (三)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创建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整合资源、定期协商、加强沟通,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常深入基层指导,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县委宣传部要开展全方位的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让典型模范事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发挥模范人物的带动引领作用,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其他部门要结合职能创造性的开展创建,激发调动全社会力量推进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县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内容,由县委统战部牵头联合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跟踪督查,

 有效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委统战部定期组织互观互检互评,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年视察工作计划,积极发挥代表和委员作用,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

 (五)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将创建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提供财力保障。推进示范评选规范化,每年考核命名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加强对已命名示范单位的复检复验和动态管理,对复验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所授称号,确保思想不懈怠,工作不松劲。

篇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州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宣传部 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省委宣传部 省委统战部 省民宗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建成“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立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央治藏方略和省委藏区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民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为指引,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凝聚人心、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创建目标 从 年到 年,通过两年努力,全面建成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活动的重大意义,突出抓好制定方案和动员部署等工

 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制定阶段性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搞好宣传发动,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第二阶段,积极争创,夯实基础。根据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取得实效。按程序提出初评申请,接受上级部门初评。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成果汇报。严格对照测评指标,再次进行自查整改,总结提升,接受上级部门检查验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完成创建任务。

 三、创建任务 管理局、局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作为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一)高度重视民族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全员参与,认真实施,积极争创,扎实推进,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在全局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历史国情教育、推广运用“口述历史”成果,并将其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重点,纳入局党委,党支部学习和干部培训的内容。积极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

 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做到有相关学习材料(含国家级民族类报刊),有检验学习成果的考核办法。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断增强“四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

 一是维护团结稳定。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依法办事。有健全的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机制,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二是保障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保障各族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招录,并做到有计划、有落实。

 (三)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科学决策。在制定政策和开展相关工作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差异性,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改善民生。着力改善民生,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脱贫、对口帮扶活动有规划、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四、检查验收标准及程序 (一)检查标准

 《州创建领导小组关于年纳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规划单位的通知》创办领导小组〔〕1 号(附件 2

 1.1 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测评指标)、《州创建办公室关于印发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测评指标及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创建办〔〕2 号)对应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指标”为验收标准。

 (二)检查验收 管理局要深入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在认真总结、深化整改的基础上,向上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书面提出检查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管理局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要对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创建活动有序开展,统筹协调推进全局创建工作,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历史文化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管理局是贯彻落实本《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方案》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各牵头处(室)要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制定具体的分工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定期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结合管理局中心工作和职能职责,在推动中心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到中心工作、创建活动“两手抓、两手硬”。要把创建工作纳入管理局议事议程,纳入处(室)目标考核体系。要将创建经费纳管理局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创建活动有序推进。要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推动评选表彰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为培养、树立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提供有利条件。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搞好信息交流,做好台帐资料,确保整个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要加强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附件:创建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单位测评指标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创建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单位 测评指标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标准 分值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测评方法 备注 高度重视民族工作 加强学 习教育 积极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有相关学习材料和成果,认真开展干部职工双语培训工作 10 组织人事处 局属各部门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有 记录 有完 善档案

 组织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 8 历史文化处 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信息中心、工青妇办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健全工 作机制 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并由主要领导担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 8 历史文化处 局办公室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对创建活动的开展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有总结、有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 8 历史文化处 组织人事处、计财处、纪检监察室 材料审核

 培养树 立典型 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示范单位建设,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表扬活动 8 局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历史文化处、工青妇办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维护团 结稳定 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坚持依法办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 8 法规处 局属各部门、景区公安分局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有健全的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机制,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7 法规处 局办公室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保障合 法权益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对有特殊生活习俗的少数民族职工采取特殊照顾,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 8 组织人事处 局属各部门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招录,并做到有计划、有落实 8 组织人事处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科学 决策 在制定政策和开展相关工作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差异性,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精准扶贫等民生工程 9 局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环境管理处、牟泥沟管理处、 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管理处、 丹云峡管理处、工青妇办 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改善 民生 着力改善民生,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 9 局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工青妇办、规划建设处、丹云峡管理处、牟泥沟管理处、 红军长征纪念碑碑园管理处、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扶贫、对口支援等帮扶活动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效 9 局办公室 工青妇办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总 分

 100

篇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21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根据县民宗委 2021 年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洪广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对创建活动的要求,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树立鲜明工作导向,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为契机,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开拓洪广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依法依规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成功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奠定基础。

 (二)坚持民族团结。立足“各民族一家亲”理念,引导全镇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全镇民族大团结、齐发展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的最终落脚点放在民生福祉上来,以民生领域为重点,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坚持齐抓共进。把创建活动与镇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以工作促创建,以创建推工作,构建齐抓共进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全民参与。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优化环境,共促发展为目的,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任务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航之年。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的总体思路,助推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今年我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目标任务是: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为契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民族工作举措,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打造民族氛围浓厚、经济发展有力、生态环境优美的和谐新洪广。

 四、创建内容 (一)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发动各村(居)、学校、企业、家庭、宗教场所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政策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印、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结合乡村

 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

 (二)大力提升“七进”活动 1.创建活动进机关。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宣讲和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集中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广大干部广泛参与。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

 2.创建活动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扩大宣传覆盖面,将创建活动纳入全镇中小企业文化建设,关心各族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充分调动企业和群众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引导企业职工自觉融入到与各族群众“共居、共事、共乐”的民族团结的大环境中去,掀起全民参与、全民共创的民族团结创建热潮。

 3.创建活动进学校。推动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联合学校在全镇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民族团结知识竞赛、书画展、诗歌朗诵、发放民族知识宣传手册、设置民族知识宣传展板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

 结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切实把学校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主阵地。

 4.创建活动进社区。切实将民族工作纳入社区党建、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中,依托现有社区管理平台与服务体系,形成“管理网格化、服务网络化、引导社会化、宣传长效化”的社区民族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引导社区居民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倡导各民族形成相互信任、紧密团结、互帮互学、共同发展进步的良好风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5.创建活动进乡村。结合实际把创建活动纳入行政村总体发展规划中,将各村经济文化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结合少数民族生态移民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积极为少数民族提供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等方面服务,促进民族工作不断发展。

 6.创建活动进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紧紧围绕“将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种在每个家庭里”的目标,以点带面,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谐文明教育、特色交流等进家庭活动,使家庭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基点,为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认同感,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基础,努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7.创建活动进宗教场所。在全镇宗教场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关键少数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端正教风,自觉抵御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促进全镇宗教领域呈现出爱国爱教、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局面。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在宗教场所开展升国旗、爱国歌曲大合唱等活动,进一步坚定宗教界人士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信教群众积极投身洪广镇经济社会建设。

 五、具体实施办法 (一)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广场 精心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广场,建设群众学习新时代新思想、感受民族文化力量的新家园,在全镇形成“加强民族团结、共促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使乡村振兴与和谐稳定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为建党100 周年献礼。让民族团结文化广场成为最欢乐、最具人气的地方。建设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

 (二)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大舞台 全力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大舞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让大舞台不仅是老百姓讴歌幸福美好生活的展示平台,也是民族文化的展示平台和民族团结的凝聚平台,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在

 推进民族团结文化繁荣发展与创新,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沟通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打造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舞台。

 (三)创建民族团结文化一条街 倾力打造民族团结示范一条街,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深入每一位上班、回家的群众心中,进一步倡导群众树立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幸福家园,共创和谐洪广。打造地点:暖康北街。

 (四)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公园 努力打造欣荣村民族团结文化公园,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七进”为抓手,以服务各民族群众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公园开放式教育的优势,通俗直观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群众增强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一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线,引导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大局。创建地点:欣荣村广场。

 六、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统战委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全镇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有效纳入到党建、综合考核评价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等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二)注重协同配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围绕活动主题,加强宣传、积极履责、扎实推进。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坚持常抓不懈。做到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以月促年、常抓不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结合我镇民族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巩固特点、突出重点、创新亮点,积极挖掘优势和潜力,精心打造具有洪广特色的民族工作品牌,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篇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镇 xx 村 2016 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实施方案 xx 镇 xx 村 2016 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习民宗【2016】2)号文件的要求,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基层民族团结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主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进步的愿望。结合 xx 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我村旅游大发展、经济大繁荣、脱贫攻坚圆满完成。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团结,普及国家相关民族、民主法律政策,完善本村基础设施,构建良好生态和人文环境,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全面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实现本村以旅游带经济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重要着力点和落脚点。要教育引导全国各族人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民族团结,维护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

 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

 (二)加强国家惠民政策、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

 (二)加强国家惠民政策、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村广播平台、以及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宣扬国家惠农惠民政策、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落实国家政策的满意程度,规范操作程序,推行阳光操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平公正落实惠民政策,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惠民政策的满意程度,群众就学、看病、农村低保、特困家庭救助得到相应保障,各民族同胞之间关系融洽、互助和谐。加强普法宣传活动,促进民族关系融洽,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三)积极在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和培养模范村民。

 (三)积极在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和培养模范村民。以党员和模范村民带头, 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三个不离开”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教育。组织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干部、模范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促进本村及民族经济的发展,提高群众收入,各民族共同迈步奔小康。

  (四)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继续做好帮扶活动,密切帮扶干部与群众的联系,积极为困难民族家庭某出路,创收入。进一步落实国家扶贫政策到户,确保每户均有国家扶贫政策享受,使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在保障基础上逐步提高生活水平。完善基础设施,以道路建设为重点,兼顾水、

 电、广播电视的惠及。未通公路的村民组和农户纳入通组、通户道路建设计划。加强与邻近乡镇的沟通,在短时间内解决各组村民饮水和用电难题。对于贫困户改厕、改灶、改院坝工程积极跟进,为群众某福利,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五)调整本村农业产业结构促发展。

 (五)调整本村农业产业结构促发展。转变传统的单一农业产业模式,鼓励、引导本村农业向规模化、集中化、科技产业化发展,提高产业经济收入。积极寻找、鼓励种植适合本地环境生长的特色经济作物,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长久推动农机农具下乡入户,解放生产力,是农民不断增产增收。鼓励村民成立农业合作社,抱团发展,共同富裕。探索适合本村的种植业、畜牧业、旅游业相结合的复合产业模式,各产业互相促进,互相拉动。由村集体经济牵头,鼓励生活困难的家庭入股村集体经济,村民自发协商出资、出力、出物合办农家乐及其他有利于本村经济发展的生态产业,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提高本村旅游吸引力与接待能力。

  (六)立足比邻重庆的地理条件,在 xx 镇建设生态旅游区的大流下,加强本村生态环境建设,在少数聚居地方建设民族村寨,丰富民族文化特色,挖掘、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打造民族特色旅游项目,加强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以特色求发展,带动本村村民的共同繁荣。

  (七)加强村组织能力,村支要两委寻找自身的不足,健全两委管理制度,培养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大力宣传村规民约,使之切实有效,注重矛盾纠纷解决

 机制的应用,核查盘活“六包”“六小”纠纷网格,深入扎实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三、组织机构

  为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活动,xx 村成立了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xxx(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

 xxx((xx 村第一书记)

 xxx((村支部不书记)

  xxx((村主任)

 成

 员:

 xxx((村副主任)

 xxx((挂职村干部)

 xxx((劳保协管)

  xxx((警务助理)

 xxx((村主任助理)

  xxx((村主任助理)

  xxx(村主任助理)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学习教育阶段(5 月-6 月)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学习教育阶段(5 月-6 月)

 村委会制定出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创建过程中,要积极组织活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协调,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使扶贫帮困工作切实落到实处,真正把维护民族团结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发放民族团结题材的书籍,民族团结与爱国题材的影片,创办民族

 团结的宣传栏,组织民族团结的讨论会议。

 (二)实施阶段(6 月-10 月)

 巩固教育学习内容,稳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落实启动有关民族团结的工程项目,大力开展民族大团结活动,增进团结、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等主题文化活动。拟定详细的民族创建工作进程表,领导小组人员要实时跟进。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 月-11 月)

  继续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慰问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和少数民族党员。认真总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经验,建立适合本村的民族团结长效机制,确保民族教育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使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公开栏、书写标语的优势,把我村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3、健全档案资料。要安排专人负责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材料的手机、整理、归档、建档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申报事宜,以及时上报相关文字资料。

  xx 村村民委员会

  2016 年 11 月 13 日

篇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具体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现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总体工作格局和“三创联动”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促进各项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不断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贡献力量。

 XXXXXXXXXXXXXXXX文件

 XXXX〔20XX〕XX 号

 签发人:王某某

 二、具体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系统内广泛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教育引导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同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八进活动”,针对群众最关心,关于民生发展热难点问题,对重要财经常识、重大财政改革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进行专题宣传和政策解读,解除群众困惑和疑虑,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从中感受到民生保障呈现的“新气象”。

 (二)深入民族团结共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积极为全州财政做好服务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以业务管理工作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处,营造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把解决好涉农、涉民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涉农、涉民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维护各族群众的利益,为全州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三)巩固提升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常态化推进财政系统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推进职业定力、职业道德教育行动,在全系统进一步弘扬“人民财政为人民”理念,努力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树立财政系统职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社会形象,为推进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大投入力度促进民族事业发展。要以“财政保民生,发展为人民”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的优势和有利条件,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积极做好民族地区各项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的发放,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推动我州乡、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五)注重典型引领。在系统内广泛开展向我州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省“记一等功公务员”、第六届劳模等先进财政工作者学习活动,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深入挖掘疫情期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宏扬伟大抗疫精神,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激发广大财政工作者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工作热情。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坚持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各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确保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分管领导、科室和个人,做到人员到位、场所到位、责任到位、制度到位、经费到位。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具体实施方案》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八进”、“共建对

 子”、“进步月”、“宣传月周日”等主题活动。同时做好各项工作的立档归卷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州财政局党组将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整体实效,赋有特色。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加强创建工作进展成效宣传,制订年度宣传方案,高质量、全方位对创建工作进展成效进行宣传报道。

篇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小学(学校)2021 年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凝心聚力,促进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 盟)测评指标(试行)的通知》(民办发【2020】

 4 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实施意见》(*党发【2014】20 号)《中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2)《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委办字【2020】10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

 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

 范校推进创建工作,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好局面,为教育教

 学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校园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现成立民族团结教育创

 建工作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

 **(副校长)

  **(副校长)

 成

 员:*** 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各年级班在领导小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切实抓好创建工作。

 三、总体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校园”。面向广大师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二)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力争使我校成为民族团结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实施

 1.提高教师的认识: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向全体教师传达《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了解掌握民族团结教育目标和任务,提高全体教师的意识。

 2.教师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各教研组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教育所包含的内容,使本组教师具备课堂教学能力,并能够在课堂中做到有机渗透。德育处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活动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3.开展国情教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做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召开主题班(队)会,利用展板、LED 显示屏、手抄报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团结意识,让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

 4.扩宽课堂教育渠道:结合道德与法治、科学、语文、艺

 术等学科课程,强化民族常识教育。每学期各班安排 6 个课时教学内容,具体安排为:一、二年级在《道德与法治》中安排 4 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 2 个课时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三至六年级在《道德与法治》中安排 4 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 2 个课时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教育。让学生了解我国民族构成,地域分布特点,各民族在文化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的发展所做的贡献,增进

 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落到实处。

 3.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实践活动

 (1)经典诵读社团开展相关的经典诵读活动。

 (2)学校图书室开展“民族常识”读书活动。

 (3)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手抄报比赛。

 (4)开展“向国旗敬礼”活动。

 (5) “民族团结”主题班(队)会活动。

 (6)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广播经典诗文(如:弟子规、三字经、唐诗宋词、论语等)。

 四、工作要求 全体师生指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联系实际,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小学(学校)

  2021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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