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对党员处分发表意见
对受处分人思想工作方面的评价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回访教育工作做得好坏,领导重视是关键。我们始终坚持把受处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列入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组织落实,一起检查考核。为了把回访教育工作做好做实,书记亲自抓,案件审理室具体负责实施。在送达或宣布处分决定后,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将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生活中出现的困难情况,及时反馈给区纪委审理室。对一般干部或受轻处分的同志,由区纪委审理室协同乡(镇)纪委、区直机关纪工委(纪检组)进行回访;对科级干部或错误性质严重,有一定影响的受重处分的同志,由书记直接进行回访。如时任沾益区档案局局长李聪书自2013年3月至2015年2月,先后于周末或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达40余次,耗损油料费、过路费共计4567.79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刚被处分时,有情绪,想不通。我们在对其回访教育时,重点针对其违纪事实和本人的疑惑、顾虑,拉家常、谈认识、说体会,引导其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根源,放下思想包袱,通过回访教育,他渐改往日的“不服气”,诚恳接受了组织的处分。由于领导重视,每年回访受处分人员回访率均达100%,有效地推动我区回访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回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垫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责任目标,做到“四落实”。
一是责任落实。根据党员干部处分批准权限,确定了处分批准单位、党组织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双管齐下进行跟踪教育的分级负责制;二是人员落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党委、支部和纪检组确定两名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跟踪教育考察;三是时限落实。规定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跟踪教育考察期为一年,受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跟踪教育考察期为二年,开除党籍处分本人提出要求重新入党的跟教育考察期为五年(受行政处分者对照执行);四是计划落实。有跟踪教育对象的单位制定总体跟踪教育考察计划外,还针对不同的违纪者制定具体帮助计划,确定目标,重点和方法、措施等。2014年2月,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光群,因在一次环境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该同志受处分初期,思想抵触情绪较大,认为自己不应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对此,我们根据环境违法问题责任追究的依据与其工作职责,明确提出应承担的责任。通过回访工作,使其正确认识了自己所犯的错误,现该同志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全局工作意识强,工作勤恳努力,很好地履行党员干部职责义务,还受到了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好评。
(三)明确回访对象,正确运用回访结果。每年年初,案审室对上年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建立台账,将科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作为必访对象,对处分不服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在回访中注重有针对性的向被回访人员提出建议,写出回访评语,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回访教育中,我们始终坚持回访教育与鼓励疏导帮助相结合,与执纪监督相结合,与教育防范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回访结束后,将被回访人员的处分决定、回访谈话记录、单位对其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等材料收集齐全,装订归类存入审理卷宗。
二、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一)开展交谈式回访,消除其自卑心理。交谈式回访主要是通过谈话的方式,借助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让违纪人员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性质,深挖犯错误的思想根源,并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振作精神,吸取教训。2013年10月,盘江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镇机关干部和18个村(社)干部公款旅游一案,有一镇党委委员受处分后背上了思想包袱。在回访教育中我们针对其自卑心理、委屈心理、埋怨心理,指出犯错误不等于没有能力,绝不能因为受处分而自暴自弃,更不能懈怠自己的工作。通过交谈,他本人深受感动,工作勤恳努力,2014年被组织部门提拔到领导岗位任职。
(二)开展推荐式回访,因人而异调整岗位。推荐式回访就是将回访工作与干部考察相结合,将工作表现突出且已改正错误的同志,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委以重任,将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改善工作环境。2013年1月,原沾益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因违反党的纪律受到处分,变为一般干部,受处分后,他不悲观、不失望,工作认真负责。我们通过回访了解到情况后建议调整岗位,工作迅速调整角色,苦干实干,得到领导和群众的认可。
(三)开展互动式回访,整合力量作好教育工作。互动式回访就是区纪委监察局要求乡镇(街道)纪委,对辖区内受处分的村委会的党员干部确定专人进行定期上门回访,实行回访责任制。由于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动态了解得比较清楚,防止村委会党员干部自暴自弃,再次对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如大坡乡土桥村委会主任李建友,因在2014年烤烟收购工作中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为保证2015年签订了指令性计划合同烟农的烟叶收购能顺利进行,区纪委审理室与乡纪委联合,通过面对面地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使其深切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和政治热情,增强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三、做好回访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把回访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把回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通过灵活的回访教育方式,把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心理教育结合起来,有效增
强了反腐倡廉教育的感染力和亲和力。与受处分党员干部访谈时,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思想汇报,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帮助他们分析所犯错误的危害和根源,促进他们思想上转化、行动上改正。要维护组织上已经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得随意评价。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提出的合理要求以及个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要积极反映,帮助解决,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二)把回访教育与办案工作相结合。将回访教育作为案
件查办的延伸环节,通过回访教育来监督、评议执纪办案的情况;通过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变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申诉案件的发生。
(三)把回访教育和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相结合。在受留党察看党纪以上处分、行政处分期满前后,深入受处分人单位,在考察受处分人改正错误情况的同时,认真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测评登记表》和《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报告登记表》,把回访时受处分人的悔改态度和工作表现作为第一手考察材料和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的重要依据,为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会议讨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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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对党员处分发表意见
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纪检组通报了***同志违纪事实,听后深感痛心,发生这样的违纪问题,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实属不应该,我们要引以为戒;但也恳请纪检领导能看在***同志平时工作中拥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年级组管理中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表现上能从轻处理。从刚才的自我检讨中也能感受到***同志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在此希望你能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继续认真工作。谢谢大家!
****第***党支部
***202*.*.*
篇三:对党员处分发表意见
党纪处分建议书
党纪处分建议书
篇一:关于给予XX同志警告处分的建议
关于给予XX同志警告处分的建议
中共XX纪委:
20XX年3月7日14时许,XX在XX老年宫里赌博,被公安机关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XX罚款伍佰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收缴赌资人民币陆佰元。按党纪规定,必须进行党纪处分。20XX年10月15日,我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经与会同志表决,建议给予XX同志警告处分。
中共XX支部委员会
20XX年10月15日篇二:纪律检查建议书
纪律检查建议书
编号:
年〔
〕号
_________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问题,我们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采取整改措施并回复处理结果。
_______纪委
年
月
日篇三:行政处分建议书
行政处分建议书
编号:
:
我局于年月日对查,调查发现该案涉嫌存在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根据现将该案有关材料移送你单位,建议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行政纪律责任。处理情况请告知我局。
附件:1.《案件调查报告》
2.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人:
电
话:地
址:
抚政复字〔
〕
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材料转去,建议你机关依法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请通报处理结果。
年
月
日篇五:对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具体工作程序
对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具体工作程序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是一项比较严肃的政策性很强的事情,必须按党章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一般情况下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大会决定特殊情况下,可由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作出决定。具体程序是:
1、调查核实。党支部对违纪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反复核实无误后,形成调查报告。
由案件检查机关、上级党组织或纪委查办的,应向犯错误党员所在单年
月
日篇四:行政处分建议书
行政处分建议书
位党支部送交如下材料:案件调查报告。即案件检查机关所组成的案件检查组就办案过程、查证核实的主要问题及定性处理意见所写的综合材料;犯错误党员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案件检查组对犯错误党员的书面意见的说明材料。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2、谈话教育。与违纪党员谈话,进行帮助和教育,听取他对错误事实的说明和申辩。这种谈话,可由支部书记或纪律检查委员找他谈,也可由党小组开会进行集体谈话。
在召开支部委员会前,可以召开犯错误党员所在党小组会议,让其他党小组的同志了解违纪党员犯错误的事实,酝酿讨论对其处分意见,为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作好思想准备。但这不是必要程序,也不能作出决定。
3、材料见面。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支委会应将所要做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
这里所说的事实材料,不包括调查报告、揭发检举材料、证明材料。见面须两个人以上,并做好记录。见面后,当事人应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或拒不签字,负责见面工作的同志应做出书面说明。
处分决定文稿应写明违纪党员的个人情况,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后果、本人责任、错误性质和处分意见等内容。
4、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案件检查组提供的材料,依据党纪规定,在案件检查组处分建议基础上,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并草拟好处分决定。
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党委、纪委移交的违纪党员的案件材料,如有必要可请调查组成员进一步介绍有关情况。在熟悉案情、学习相关党纪处分条规的基础上,支委会提出处分意见,并草拟好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文稿应写明违纪党员的个人情况,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后果、本人责任、错误性质和处分意见等内容。处分决定文稿应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处分决定前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意见。作出处分决定时,应认真考虑党委、纪委的意见。
5、召开支部大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处分决定。召开处分党
员的支部大会,应当通知包括犯错误党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参加。违反纪律的党员应当在支部大会上就自己的错误作出检查,同时也有权利对所犯错误作出说明和进行申辩。参加支部大会的其他党员应当对违犯纪律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看法,同时也可以为违犯纪律的党员进行辩护。处分决定必须由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支部大会基本程序是:会议主持人说明大会内容;违纪党员做检查,汇报思想认识;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党员发言,对违纪党员进行帮助,明确改正错误的方向,同时对支委会提出的处理意见发表成或反对的意见;违纪党员有权说明情况或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辩护;到会正式党员对处分决定进行表决,成票超过支部应到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通过。违纪党员也可以对处分决定投成票或反对票。
6、材料整理上报。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的情况写成报告,将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交给受处分的党员签署意见,然后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如果受处分党员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而对其处分又是恰当的,支部仍可上报审批,并在报告上注明这一情况。
请示报告要写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应到会和实际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支部大会表决情况,通过处分决定的成票数、反对意见及票数、弃权票数、支部大会通过的表决意见。支部书记应在请示报告上签名。
上报审批所附的材料应当有:错误事实的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材料、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本人对处分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7、处分批复。上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支部上报的处分决定应经集体讨论后批准。对党员的处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处分决定批复后,一般由违纪党员所在支部口头宣布,但个别错误严重,在群众中影响很坏的,可以向群众公布;如本人不服,可以申诉。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相应
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给予撤销党内
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报相应的党的委员会批准。
7、宣布执行处分决定。给予党员的纪律处分从党委或纪委批准之日
起生效。党支部应在接到党委或纪委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决定或批复后的一个月内,在党支部的范围内予以宣布执行。处分决定及批复要给当事人一份。如本人不服,可以申诉,党支部必须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要给以批评教育。处分决定宣布后,党支部应立即向党委或纪委报告
对犯错误的党员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对政纪处分,党委可以提出建议,由人事部门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党员处分的决定一般包括的内容:
受处分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家庭出身,本人成分,入党和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现在工作单位和现任职务,工资级别等。
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情节、责任和危害程度
本人对待错误的态度。
定性和处理意见。
党的基层组织对党纪处分有哪些批准权限?1、基层党委的批准权限。
①批准属于基层党委管理的一般党员以及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
②给予基层党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多数决定。
③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可以直接决定给党员的纪律处分。
④处理严重违纪的党组织。
⑤改变同级纪委和下级党委、纪委对违纪案件所作的决定。
2、党的基层纪委的批准权限。
①批准给予基层党委管辖的违纪党员和党员干部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②县级及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批准给予基层党委管辖的党员开除党籍的处分。
③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在特殊情况下,有权直接决定给违纪党员以纪律处分。
④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改变下级纪委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关于处分批准权限的问题
按照党章和中央纪委关于处分党员或党组织的批准权限的规定,总的原则是分级负责。具体的分为隶属管理和级别管理。
1.隶属管理。就是指按照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来划分党委和纪委批准给予违反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处分的职权范围。具体有四个层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农村中的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由所在支部决定,所在基层党的委员会批准。如果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则必须由所在基层委员会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纪委批准;党员干部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除按隶属关系由所在支部作出决定外,还必须按照批准权限,报管理这一级干部的党委或同级纪委批准。
对于业务上直属中央各部门领导或业务上实行双重领导,但以中央部门领导为主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现行领导管理体制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人、财、物和党的组织关系都垂直管理,直接隶属上级主管部门。对于这些部门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违犯了纪律需给予党纪处分的,按照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批准。另一种情况是人、财、物虽然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直管理,但是党的组织关系却隶属于地方党委。对于这样的部门的党员违犯了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地方党组织批准,但事先应征求该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的意见,协商后再处理。
对于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违犯党纪,在党组织调查其问题前调到新单位工作,以及由于原单位撤销、合并到新单位工作的党员,原则上由犯错误党员新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处理其违纪问题。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纪工委,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中,应报中央、中央纪委或地方各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央或地方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纪工委提出审议意见后,再报中央、中央纪委或地方党委、纪委审批。对中央和地方各级直属机关中,有审批权的部门,在批准给予党员纪律处分后,应按照党员干部的职务级别,报中央纪委或地方各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同时抄送中央或地方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纪工委。说白了,隶属管理,就是说,党的关系归属于谁来管理,那么,处分就由谁来办理。
2.级别管理。级别管理是指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级别,划分各级党委、纪委批准给予违纪党员领导干部处分的职权范围。根据党章的规定和级别管理的原则,中央纪委规定: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批准对违犯党纪的副省、副部级及其以上党员干部的处分;负责批准违犯党纪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处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负责批准各自管理的违犯党纪的正、副厅级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负责批准违犯党纪的党的市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的党纪处分。地级、县级党委、纪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批准下一级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
对同一案件,涉及多人共同违纪,都应给予党纪处分的,按照级别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有这样两种处理办法:
一是统一审批。按照其中职务级别最高的党员的批准权限进行统一审批。根据党章和批准权限的规定,对党员的处分,必须按照批准权限报有批准权限的机关进行审批;上级党委、纪委有权直接给予党员纪律处分。因此,案件中职务级别最高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报有权批准的党委、纪委审批,而该级党委、纪委也有权批准案件中其他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
二是分别审批。由有批准权限的党委、纪委对其职务最高的违纪党员干部批准决定给予党纪处分,对共同违纪的其他违纪人员进行统一平衡后,提出处分意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批准权限,由所在党委、纪委分别做出处分决定。
退休和退居二线的党员违犯党纪需给予党纪处分的,怎么办?按原任职务规定的批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离退休后提高了级别的,按提高后的职级报批。
对于上级纪委直接立案调查的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的案件,在给予处分时,一般应由上级纪委根据调查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一并转下级党委、纪委,由下级党委、纪委做出处分决定,按照批准权限逐级报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上级纪委直接做出处分决
定。
违纪案件的审理程序
案件审理程序是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结案的案件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呈报审批的案件,按照审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手续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审理部门的意见,提请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机关局长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和执行监督的程序。
案件的受理。就是案件审理部门接到有关单位或部门呈报或移送的违犯党纪政纪案件之后,对案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该案是否符合审理条件的工作程序。这些条件包括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已经调查终结的违纪案件,并且确认已经构成违纪,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案件材料齐全并经过整理,有关领导批示同意移送审理。
案件的审核。案件的审核是指在案件受理后,承办人通过审阅案卷材料、补充调查、与受审查人谈话等方式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将案件提交集体审议的工作程序。案件审核,是整个案件审理工作的关键性阶段。包括指定承办人、阅卷、补充调查、谈话、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等。一个案件的审理,简单的由一人承办,复杂的可以由两个或两人以上的组成审议小组进行审理,并确定由一人主办,承办人要对事实证据负责并提出对错误事实、错误性质的认定意见和处理意见,起草审理报告、处分、审查结论、请示报告、批文通知等,结案后立卷归档,必要时补充调查,负责和受审查人谈话。
案件的审议。案件的审议又称集体审议,一般指承办人在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承办人的汇报,集体讨论、审核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并提出审理部门意见的工作程序。集体审议,可以集思广益,发挥集体的力量和智慧,保证客观公正地处理违纪案件。既可以加强监督,避免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对案件的处理,也可以防止由于审理人员个人的主观片面和能力水平的局限可能造成
的失误。同时有利于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说情风的影响。集体审议分两个层次:一是审理室集体审议,审议结果形成审理报告,提交纪委常委或监察局长办公会审定。二是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按民主集中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对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同意、复议、否定或继续调查补证的决定。审理部门按照会议的决定或要求办理必要的手续
执行程序。案件审理中的执行程序是指党的组织、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犯党纪政纪的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批准生效的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付诸实施的过程。执行是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阶段,通过对生效的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的执行,才能最终完成对违纪人员处理的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的案件,有权调卷审查,对审查结论或处理决定、建议,直接作出改变,也可以责成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重新审案件审理公文。案件审理公文是指审理部门在案件审理工作所制作的各种文书的总称,主要包括:案件审理报告、处分决定、案件呈报审批的请示、案件处理的批复、复查复议决定、复审或复核决定、监察建议书、通知、处理违纪案件政策和程序问题的请示和答复等。案件审理公文要求主题明确、逻辑严谨、语言规范、文字简洁、用词准确、文风朴实。案件审理是一个关口,所有案件都必须经过审理把关后才能提交常委会和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议讨论;案件审理是处分决定的一个出口,所有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下达都要由案件审理部门按程序予以办理;案件审理是反映执纪水平的一个窗口,案件审理部门的审核监督对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水平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篇四:对党员处分发表意见
书记对党纪处分的党员提批评意见
1.对XXX同志意见:个别工作流于形式。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语落实讲话,会开了、文件发了,事情就没有人再管了,几年过去了实际状况没有什么变化,会议和文件就是工作成效和成果。
2.对XXX同志意见:思想上懈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有所弱化。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总认为自己年龄大、又有糖尿病,带队伍的劲头和表率带动作用大不如前。
3.对XXX同志意见:在全力维护中央权威上做得不够好。比如对一些社会上的政治传谣,虽然从来不信,但是你很少主动去纠正。对民间一些有损于党的形象的段子,你也没能很好地制止。
4.对XXX同志意见:担当精神不够。谋划工作虽然能够从大局出发,但在具体问题上也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如,工作期间不是你分管,有时怕分管领导和科室有想法,在遇到这方面工作时,往往就不会过多的去参与。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探索做好新时期党建工作新思路、新做法的主动性,致使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
5.对XXX同志意见:由于有时候工作较忙,忽略组织生活,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相对经济工作,党建工作难以用规范细化的指标来衡量,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方式和评价手段,致使分管战线有些党内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降低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6.对XXX同志意见:艰苦奋斗的意识有所淡化。比如,你看到有些实权部门在公务用车、职务消费、接待等方面标准较高,我局存在较大差距,心里不平衡,有攀比抱怨心理。存在奢侈浪费,不愿挤公共汽车,而是选择出租车。
7.对XXX同志意见:学风不正,知行不一。不愿学,缺乏学习的兴趣和热情,拿起书本就发困,提起笔来就头疼。不勤学,心浮气躁,人坐不住,心静不下,半年读不完一本书,你办公室的书架上早就落下了一层灰尘。
8.工作质量不高。主要表现:一是在工作上缺乏思考谋划,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高质量;二是在文字材料写作上不认真思考,对上级精神吃得不够透,生搬硬套别人的东西,有时甚至要打字室打字员在网上下载摘抄,影响材料质量。
9.同志努力生活上学习业务,吃苦耐劳、勇挑重担,能向不良现象作斗争。思想上平时能够自觉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能正确处理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工作上本职工作和组织上交给的其它任务都完成得较为出色。但在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考虑不全面,有时会对一些细节把握的不够。
10.对年轻同志的关心和帮忙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剖析产生上述不足的原因,我感到主要还是自我平时注意加强学习不够,工作上或多或少的仍然存在畏难情绪。
11.平时临时性的工作太多,很少能够静下心来做好系统的工作规划,工作缺乏条理性。目前负责的工作,与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12.疏远群众。只有在开会的时候才会下组到群众中交流,平时很少到群众中去。
13.该同志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有所欠缺。
14.同志学习紧迫感和危机感不强,有工作办事凭经验的懒惰心理。
15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一般化。
16.缺乏亲和力,在职工面前过于严厉,与下属很少沟通很少交流,听不到真实的情况,不利于工作的科学解决。
17.尽管一年来忙忙碌碌,但未能合理安排好时间,加强对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的深入学习和系统学习。
18.同志在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遵守党章,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思想觉悟,工作上态度端正勤勤恳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足之处缺乏实践经验,还需更多的实践学习来丰富个人的社会阅历。
19工作抓落实不深入不具体,习惯于当二传手,创新意识开展工作不够。
20.同志工作上公正严明,上进心强,有良好的交际技能。思想上积极向党的外围组织靠拢,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生活上注意个人文明素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但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有所欠缺。
21.对年轻同志的关心和帮忙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剖析产生上述不足的原因,我感到主要还是自我平时注意加强学习不够。
22.工作统筹性还需加强,所属人员的整体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23.同志工作上做事有恒心、有毅力,处事有自己的见解,思想上对党有正确认识,坚信共产主义一定能够实现,并决心为之奋斗终身。生活上具有极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具有为具体服务,但是有时对有的事情想得过多。
篇五:对党员处分发表意见
党纪处分建议?书
党纪处分?建议书
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案件检?查组对犯错误?党员的书面意?见的说明材料?。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2?、谈话教育。?与违纪党员谈?话,进行帮助?和教育,听取?他对错误事实?的说明和申辩?。这种谈话,可由支部书记?或纪律检查委?员找他谈,?也?可由党小组开?会进行集体谈?话。
?在召开支部委?员会前,可以?召开犯错误党?员所在党小组?会议,让其他?党小组的同志?了解违纪党员?犯错误的事实?,酝酿讨论对?其处分意见,?为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作好思?想准备。但这?不是必要程序?,也不能作出?决定。
3、?材料见面。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支委会?应将所要做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
这?里所说的事实?材料,不包括?调查报告、揭?发检举材料、证?明材料。见?面须两个人以?上,并做好记?录。见面后,?当事人应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或拒不?签字,负责见?面工作的同志?应做出书面说?明。
?处分决定文稿?应写明违纪党?员的个人情况?,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后果、本人责?任、错误性质?和处分意见等?内容。
4、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案件?检查组提供的?材料,依据党?纪规定,在案?件检查组处分?建议基础上,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并草?
拟好?处分决定。
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党?委、纪委移交?的违纪党员的?案件材料,如?有必要可请调?查组成员进一?步介绍有关情?况。在熟悉案?情、学习相关?党纪处分条规?的基础上,支?委会提出处分?意见,并草拟?好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文稿?应写明违纪党?员的个人情况?,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后果、本人责?任、错误性质?和处分意见等?内容。处分决?定文稿应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处分决定前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意见。?作出处分决定?时,应认真考?虑党委、纪委?的意见。
5?、召开支部大?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处分决定。?召开处分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当通知包括?犯错误党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参加。违?反纪?律的党员应当?在支部大会上?就自己的错误?作出检查,同?时也有权利对?所犯错误作出?说明和进行申?辩。参加支部?大会的其他党?员应当对违犯?纪律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看法,同时也可以为?违犯纪律的党?员进行辩护。?处分决定?必须?由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支部大会基?本程序是:
会议主?持人说明大会?内容;违纪党?员做检查,汇?报思想认识;?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党?员发言,对违?纪党员进行帮?助,明确改正?错误的方向,同时对支委会?提出的处理意?见?发表成或反?对的意见;违?纪党员有权说?明情况或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辩护;到会正式党员?对处分决定进?行表决,成票?超过支部应到?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通过?。违纪党员也?可以对处分决?定投成票或反?对票。
6、?
材料整理?上报。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的?情况写成报告?,将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交给受处分?的党员签署意?见,然后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如果受处?分党员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而对其?处分又是恰当?的,支部仍可?上报审批,并?在报告上注明?这一情
况。
请示报?告要写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应到?会和实际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支部大会?表决情况,通?过处分决定的?成票数、反对?意见及票数、?弃权票数、支?部大会通过的?表决意见。支?部书记应在请?示报告上签名?。
上?报审批所附的?材料应当有:?
错误?事实的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材?料、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本人对处?分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7、处?分批复。上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支部上报?的处?分决定应?经集体讨论后?批准。对党员?的处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处分?决定批复?后,一般由违?纪党员所在支?部口头宣布,?但个别错误严?重,在群众中?影响很坏的,?可以向群众公?布;如本人不?服,可以申诉?。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相应
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给予撤销党?内
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报相应的党的?委员会批准。?
7、宣布?执行处分决定?。给予党员的?纪律处分从党?委或纪委批准?之日起生效。党支部应在接?到党委或纪委?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决定或批?复?后的一个月?内,在党支部?的范围内予以?宣布执行。处?分决定及批复?要给当事人一?份。如本人不?服,可以申诉?,党支部必须?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要给以?批评教育。处?分决定宣布后?,党支部应立?即向党委或纪?委报告(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对犯错误的党?员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对政纪?处
分,党委可?以提出建议,?由人事部门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党员处分的决?定一般包括的?内容:
(1)
受?处分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家?庭出身,本人?成分,入党和?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现在工作?单位和现任职?务,工资级别?等。
(?2)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情节、责任和?危害程度(若?犯有几种不同?情节的错误,?要分清主次叙?述清楚)
(3)本人?对待错误的态?度。
(4)定?性和处理意见?。
党的基层组?织对党纪处分?有哪些批准权?限?
?1、基层党委?的批准权限。?
①批准属?于基层党委管?理的一般党员?以及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
②给予基?层党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多数决?定。
③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可?以直接决定给?党员的纪律处?分。
④处?理严重违纪的?党组织。
⑤改变?同级纪委和下?级党委、纪委?对违纪案件所?作的决?定。
?2、党的基层?纪委的批准权?限。
①批?准给予基层党?委管辖的违纪?党员和党员干?部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②县级及?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批?准给予基层党?委管辖的党员?开除党籍的处?分。
③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在?特殊情况下,?有权直接决定?给违纪党员以?纪律处分。
?④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改变?下级纪委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关于?处分批准权限?的问题
按照党章和?中央纪委关于?处分党员或党?组织的批准权?限的规定,总?的原则是分级?负责。具体的?分为隶属管理?和级别管理。?
1.隶属?管理。就是指?按照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来划分党委和?纪
委批准给予?违反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处?分的职权范围?。具体有四个?层次:
(1)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农?村中的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由?所在支部决定?,所在基层党?的委员会批准?。如果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则必须由?所在基层委员?会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纪委批准;党?员干部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除按隶属关?系由所在支部?作出决定外,还必须按照批?准权限,报管?理?这一级干部?的党委或同级?纪委批准。
(2)对?于业务上直属?中央各部门领?导或业务上实?行双重领导,但?以中央部门?领导为主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现行领导?管理体制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人、财?、物和党的组?织关系都垂直?管理,直接隶?属上级主管部?门。对于这些?部门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违犯了纪律需?给予?党纪处分?的,按照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批?准。另一种情?况是人、财、?物虽然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直?管理,但是党?的组织关系却?隶属于地方党?委。对于这样?的部门的党员?违犯了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地方?党组织批准,但事先应征求?该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的意?见,协?商后再?处理。
?(3)对于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违犯党纪,?在党组织调查?其问题前调到?新单位工作,?以及由于原单?位撤销、合并?到新单位工作?的党员,原则?上由犯错误党?员新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处理其违纪问?题。
(?4)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纪工委,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中,?应报中央、中?央纪委或地方?各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央或地方?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纪工委?提出审议意见?后,再报中央?、中央纪委或?地方党委、纪?委审批。对中?央和地方各级?直属机
关中,?有审批权的部?门,在批准给?予党员纪律处?分后,应按照?党员干部的职?务级别,报中?央纪委或地方?各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同时抄送中?央或地方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纪工委。说?白了,隶属管?理,就是说,?党的关系归属?于谁来管理,?那么,处分就?由谁来办理。?
级别管理?。级别管理是?指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级别,划分各?级党委、纪委?批准给予违纪?党员领导干部?处分的职权范?围。根据党章?的规定和级别?管理的原则,?中央纪委规定?:
(?1)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批?准对违犯党纪?的副省、副部?级及其以上党?员干部的处分(包括国务院?直属局、办?的?局长、副局长?、主任、副主?任);负责批?准违犯党纪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处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负责批?准各自管理的?违犯党纪的正?、副厅(局)?级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负?责批准违犯党?纪的党的市(?地)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的?党纪处分。地(?市)级、县?级党委、纪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批准下一级?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
?(2)对同一?案件,涉及多?人共同违纪,?都应给予党纪?处分的,按照?级别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有这样两种处?理办法:?一是?统一审批。按?照其中职务级?别最高的党员?的批准权限进?行统一审批。根据党章和?批?准权限的规定?,对党员的处?分,必须按照?批准权限报有?批准权限的机?关进行审批;?上级党委、纪?委有权直接给?予党员纪律处?分。因此,案?件中职务级别?最高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报有权批准的?党委、纪委审?批,而该级党?委、纪委也有?权批准案件中?其他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
二是?分别审批。由?有批准权限的?党委、纪委对?其职务最高的?违纪党员干部?批准决定给予?党纪处分,对?共同违纪的其?他违纪人员进?行统一平衡后?,提出处分意?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批准权限,由?所在党委、纪?委分别做出处?分决定。
(3)退(?离)休和退居?二线的党员违?犯党纪需给予?党纪处分的,?怎么办?按原?任职务规定的?批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离?退休后提高了?级别的,按提?高后的职级报?批。
(?4)对于上级?纪委直接立案?调查的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的案件,在给?予处分时,一?般应由上级纪?委根据调查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一并转?下级党委、纪?委,由下级党?委、纪委做出?处分决定,按?照批准权限逐?级报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上级纪?委直接做出处?分决定。
违纪案件?的审理程序
案件审?理程序是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结案的案件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呈报审批?的案件,按照?审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手续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审?理部门的意见?,提请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机关局长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和执行监督的?程序。
(一?)案件的受理?。就是案件审?理部门接到有?关单位或部门?呈报或移送的?违犯党纪政纪?案件之后,对?案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该案是否符?合审理条件的?工作程序。这?些条件包括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已经调?查终结的违纪?案件,并且确?认已经构成违?纪,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案件材料?齐全并经过整?理,有关领导?批示同意移送?审
理。
(二?)案件的审核?。案件的审核?是指在案件受?理后,承办人?通过审阅案卷?材料、补充调?查、与受审查?人谈话等方式?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将案件提交集?体审议的工作?程序。案件审?核,是整个案?件审理工作的?关键性阶段。包括指定承办?人、?阅卷、补?充调查、谈话?、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等。?一个案件的审?理,简单的由?一人承办,复?杂的可以由两?个或两人以上?的组成审议小?组进行审理,并确定由一人?主办,?承办人?要对事实证据?负责并提出对?错误事实、错?误性质的认定?意见和处理意?见,起草审理?报告、处分、?审查结论、请?示报告、批文?通知等,结案?后立卷归档,?必要时补充调?查,负责和受?审查人谈话。?
(三)案?件的审议。案?件的审议又称?集体审议,一?般指承办人在?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承?办人的汇报,?集体讨论、审?核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并提?出审理部门意?见的工作程序?。集体审议,?可以集思广益?,发挥集体的?力量和智慧,?保证客观公正?地处理违纪案?件。既可以加?强监督,避免?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对案?件的处理,也?可以防止由于?审理人员个人?的主观片面和?能力水平的局?限可能造成的?失误。同时有?利于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说情风的影?响。集体审议?分两个层次:?
一是?审理室集体审?议,审议结果?形成审理报告?,提交纪委常?委或监察局长?办公会审定。二是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按民?主集?中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对?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同意、复议、?否定或?继续调查补证?的决定。审理?部门按照会议?的决定或要求?办理必要的手?续(处理决定?、监察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等?)
(四)执?行程序。案件?审理中的执行?程序是指党的?组织、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犯党纪政?纪的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将
批准生效的?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付诸实?施的过程。执?行是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阶?段,通过对生?效的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的?执行,才能最?终完成对违纪?人员处理的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的案件?,有权调卷审?查,对审查结?论或处理决定?、建议,直接?作出改变,也?可以责成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重新审
(五)?案件审?理公文。案件?审理公文是指?审理部门在案?件审理工作所?制作的各种文?书的总称,主?要包括:
案件审理?报告、处分决?定、案件呈报?审批的请示、案件处理的批?复、?复查复议?决定、复审或?复核决定、监?察建议书、通?知、处理违纪?案件政策和程?序问题的请示?和答复等。案?件审理公文要?求主题明确、逻辑?严谨、语?言规范、文字?简洁、用词准?确、文风朴实?。案件审理是?一个关口,所?有案件都必须?经过审理把关?后才能提交常?委会和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议讨论;案件?审理是处分决?定的一个出口?,所有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下达都要由案?件审理部门按?程序予以办理?;案件审理是?反映执纪水平?的一个窗口,案件审理部门?的审核监督对?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水?平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