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鉴定表会给到本人吗8篇

时间:2022-08-27 15:55:0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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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鉴定表会给到本人吗8篇

篇一:借调鉴定表会给到本人吗

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

 委托鉴定申请 表

 送检须知 、 一、 《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 报告》 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货物名称”必须填写具体的物质/产品名称或者商品名称,如有具体的型号和规格参数,建议同时体现在名称中,例如:乙醇 75%,但不能仅填写产品代号、型号或规格代码等。

  2、对于有机颜料类产品(绘画用丙烯类颜料除外),“货物名称”必须填写颜料的商品名称或CI 通用名称,例如:颜料黄 154。

 3、“货物生产厂家”和“委托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报告一旦出具不予更改。

 4、委托单位应尽可能提供送检样品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MSDS/SDS”)。

 5、委托鉴定申请表中带*均为必填项,委托单位未填写或错填将导致委托无法接收或鉴定结论有误,由此造成的取件时间延长、报告错误、产生额外费用等均由委托方承担。

 6、报告如需邮寄,必须在“报告是否邮寄”一栏选择“是”,并填写邮寄信息,联系人电话建议填写手机号。

 、 二、 《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 报告》 送样注意事项 1、样品送检量:固体样品一般要求送检 200 克,液体样品一般要求送检 200-300 毫升。部分样品经接收测试后,需要通过追加试验才能排除危险性时,会联系客户额外提供样品,此时相关人员会另行通知。对于额外提供的样品,再次送样时应在样品包装上标明委托编号或预约号、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等。

 2、为了便于核查,我司将对来样进行保留,不予退还。如 如 送检样品特别 贵重 , 或 有其它 特殊原因 需退还 ,必须 在 “委托说明”中写明需要退 还 样 品 ,并自行上门取回。

 3、委托单位必须保证送至我司的样品及资料与实际的出运货物相一致,如有不符,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均有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 三、 《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 报告》 收费 标准和 完成时间 1、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的收费标准如下:

 1)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不包括 GHS 分类),我司接收委托后 2 个工作日出具报告(若同时申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在原有时间叠加),单份《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鉴定费 800 元。

 2)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TDG+GHS 分类),我司接收委托后 8 个工作日出具报告(若同时申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在原有时间叠加),单份《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鉴定费 1700 元。

 3) 一种样品,同时出具《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TDG 分类或 TDG+GHS 分类)和《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将给予优惠,《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TDG 分类或 TDG+GHS 分类)鉴定费 500 元和 1400 元。

 4) 报告快递服务费为 20 元/次,港澳台地区和国外 100 元/次。

 2、 当鉴定过程中发现某种危险性不明确或技术数据有疑问,无法准确分类时, 我司 有权要求另行检验(即追加试验),追加试验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 , 报告 的 出具时间可能推后。追加试验的收费标准可在收到追加试验通知时获知,或致电客服热线(021-31765555)咨询。如因追加试验导致报告无法按照预约时间完成,加急费将不再收取。

 3、由于不同运输方式的判定标准不同,每份《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只显示一种运输方式的判定结果。

 4、 如果选择邮寄 报告 , 我司 将随机分配快递,尽可能在 报告 完成 的 当天发出。

 报告 到达时间

 由快递公司运力决定, 我司 无法保障。

 四、《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的有效期

 空运、海运、公路、铁路报告均为当年有效(有效期至当年的 12 月 31 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由于危险品运输规则的每年更新,《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的结论可能每年不同。由于运输方式的差异性,会有同一样品结论不同的情况。

 2、如果委托方在检验中途取消检验,须付¥300 试验费用。

 3、如果委托方送错样,或送假样,一经发现,除须另行送样外,还要加收¥300 试验费用。

 4、支付鉴定费用时,建议使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或者现场现金支付。如果个人转账,或代其它公司汇款,必须说明委托单位名称。

 六、工作时间、联系方式、地址及银行帐号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至下午 16:30,国定节假日除外 2、样品接收联系人信息:化工品业务组,021-31765555,邮编 200062 3、接待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 2779 号接待大厅

  4、客服电话:021-31765555

 5、本中心网站:www.ghs.cn,邮箱:center@ghs.cn

 6、 银行汇款账号)

 (人民币)

 :

 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

 31001547840050002326

 中国 建 设银 行上海怒江路支行

 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 (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申请表

  货物生产厂家*

 委托单位*

 货物名称*

  货物别名

 货物英文名*

 检验项目* □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 报告 ( 不包括 S GHS 分类 )

 □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 报告 ( 包括 S GHS 分类 )

 □ 货物运输条件 鉴定 报告

 (如需同时做该业务时勾选,并提供网上委托预约号)预约号:

 货物运输方式* 空运□(共

 份);海运□(共

 份);铁路□(共

 份);公路□(共

 份) (如不勾选,一律默认为空运,不予更改!)

 完成时间*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 报告 ( 不包括 S GHS 分类 )

 2 个工作日○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 报告 ( 包括 S GHS 分类 )

 8 8 个工作日○

  报告是否邮寄 是□

 邮寄信息:

 否□ (邮寄费统一为¥20 元/次(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另议),如不作选择,默认不邮寄)

 成分信息* 单一物质 (分子式、结构式及 CAS)

 混合物 (成份、含量及CAS) (注意:含 申请含 GHS分类须提供100% 成分 信息)

 )

 成分 CAS 号 含量%

  货物的理化参数 (如颜色状态等*)

 货物的健康及环境毒理数据

 货物危险性

 货物用途 进口 □

  出口 □ 联系人*:

 本公司委托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对上述样品进行危险特性分类鉴别/货物运输条件鉴定。

 委托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地址:

 代理公司:

 代理公司联系人:

 代理公司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传真:

  代理公司电子信箱:

 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可附页):

 委托说明:(如果您有其它说明,请在此处填写)

 注:1、填写此申请表前请务必阅读《送检须知》;

  2、《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和《货物运输条件报告》如不作选择,默认《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不包括GHS 分类); 3、货物别名仅用于鉴定时作参考,原则上不体现在报告上,建议货物中英文各不超过三个。

篇二:借调鉴定表会给到本人吗

期间对个人的工作鉴定

  同志工作鉴定

  某某同志于 xx 年 1 月至 xx 年 12 月在我处帮助工作。现将该同志帮助工作期间的表现鉴定如下:

  工作态度方面。该同志为人认真诚恳,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面对新的工作岗位、新的知识领域,十分注重调查研究,能紧密结合工作需求,强化业务学习,虚心求教,尽可能多地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我省某方面情况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为日后起草相关文稿材料打下坚实基础。

  工作成绩方面。该同志能够迅速进入角色,在领导的安排下出色的完成了三项重要工作:一是对我处某方面工作开展十年来的情况做了和总结,形成了详细的文字材料;二是参与我处首部宣传片前期筹划,撰写宣传片解说词;三是参与编写“十三五”规划。

  总之,某同志在这一年中工作认真,勤学善思,尽职尽责,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希望该同志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聪明才智,在实践中进一步成长起来。

  个人工作情况和小结

  xx 年 8 月 17 日,我有幸借调至安徽省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至今已将近 5 个月,在这段宝贵的时间里,我努力地融入到新的工作环境和内容,不断改进自身不足,学习感悟到了很多有价值、有意义的工作的方式、工作的态度和工作经验,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积累了经验,提高了

 能力。在此,我要感谢 XX 主任和其他各位领导对我的指导和信任,感谢同事们对我的帮助和支持,感谢 XXX 和公司领导给了我这样一次特别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一、 工作基本情况

  工作期间,我保持着谦虚好学的态度,认真学习省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文件,注意发现身边领导、同事的工作方法和经验,促使自己快速的进入工作。在工作上主要是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安排,期间所涉及的主要工作如下:

  2.工作简报和大事记。自 10 月 25 日接手简报和大事记

  工作,期间编印简报一期(住房城乡建设简报第三十二期),大事记从 70 条更新至 99 条。

  3.正式文件的报送。负责将已签发的文件打印、装订,报送至省建设厅领导、其他相关部门及下发至 16 市和 2 直管县。

  4.参与联席会议、培训会、工作研讨会。参与部分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会议材料、会议记录、会议茶水和会议新闻等工作。

  5.专项治理工作平台管理。每天掌握专项治理工作平台填报的动态数据,解答各市、县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和地方建设单位的工作咨询,催促进展较慢的市县加快平台的录入和审核,定期将平台情况向领导反馈。

  6.专项治理工作新闻、通知的发布。负责起草拟定部分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新闻,并在专项治理工作平台上发布,至今共发布通知公告 10 条,工作新闻 25 条。

  7.参与重点抽查工作。跟随吴智处长等人去芜湖市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工作,收集相关专项治理工作材料,起草了芜湖市重点抽查工作报告。

  8.收集各市县好的做法。向 16 市 2 县发文要求上报有关专项治理工作一些好的做法和制度,已有部分市县上报了材料。

  9.参与梳理督导工作中案例分析。协助聘请的专家针对

  督导工作中典型案例的分析,做好材料的准备和讨论记录,最后拟定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管指导意见》。

  10.拟定递交给省委巡视办工作报告。从专项治理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各市县专项治理工作基本情况、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四个方面起草拟定了《关于全省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二、 工作体会

  们借调过来的人员,给我安排了方便舒适住所,吃饭也给了一些补助。母亲患病期间,感谢领导的理解和同事们在工作上的帮忙,让我在这段时间尽了一份子女的责任,大家都时常关问我母亲的现状,这让我感到很温暖。

  三、 自我认识和工作的不足

  几个月来,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对照工作的要求、领导的期望、自己的定位仍有很大的差距,存在很多不足。一是行文能力不够强,今后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公文的写作水平,为以后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二是工作经验不足,大多数的工作都是等领导安排才知道如何去做,今后要不断积累经验,掌握工作方法,做到让领导少操心。三是专业知识匮乏,对建设程序和规范了解甚浅,今后要加强建筑工程等专业的知识学习,做一个高水平的建筑行业从业人员。

  回顾这阶段的工作经历,虽然工作不是很忙碌,但学到了许多工作的经验、工作的态度以及对工作的执着,之前以为机关领导不会有多么忙,到这里才发现越是级别高的领导越忙,这让我觉得我们年轻人不能过的太清闲,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学习领导们的工作精神,积累工作经验,改掉身上懒散的毛病,把每一份工作都做好、做细,我将用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给与我帮助、关心的领导和同事。

  xx 年 01 月 15 日

  **同志借调期间工作鉴定

  市局(公司):

  **,女,汉族,19**年**出生,甘肃酒泉人,19**年**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于 20**年**月由**调入**公司**科从事电子结算员工作岗位。现将该同志一年来思想认识、个人学习、岗位履责、作风纪律情况向组织作以汇报。

  一、思想认识情况。该同志思想觉悟高、工作态度认真,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强,团队意识较强;思想上积极进取,有甘于奉献和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难的精神。

  四、纪律情况。该同志能够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较强,尊敬领导,团结同志。

  我部门同意**同志正式调入公司**科工作。

  **科

  二〇一三年十月五日

  内容仅供参考

篇三:借调鉴定表会给到本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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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机关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关部门需要借调工作人员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 有编制空缺员额,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人员不足,不能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 在一段时间内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人员不足的; (三) 因设立临时工作机构,急需人员开展工作的; (四) 其他因工作需要的。

 第三条

  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工作满一年已转正的管档员工; (二)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 年龄原则上应在 35 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 具备借调部门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工作经历或职称;

  (五) 身体健康。

 1 第四条

  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 由拟借调部门提出借调申请,在征得借调人员本人和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机关借调人员审批表》(附件 1)、《拟借调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 2)报人力资源部; (二) 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后,人力资源部向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发出借调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原则上以工作任务完成时间为依据,一般不超过半年,最长一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后,即回原单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借调时间的,应在借调期限届满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第六条

  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负责管理,借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借调部门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组织关系保持不变; (二)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产、休假等待遇。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借调人员的工资调整、职称晋升、社会保险、公积金缴存等管理工作; (三) 借调期间,如遇原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调整等情况,原单位应将借调人员与在岗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做好借调人员定员、定岗、定级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对待借调人员;

 1 (四) 借调期满后,由借调部门对其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向原单位反馈。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借调部门应及时解除借调关系。

 (一) 借调期满,未办理续借手续的; (二) 借调期未满,工作任务有变动或提前完成,不再需要继续借调的; (三) 因个人原因或原单位工作需要,借调人员无法继续从事借调部门工作的; (四) 借调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岗位或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退回;如情节严重须追究责任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第八条

  因编制员额空缺借调的工作人员,借调时间满一年需继续借调的,其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借调部门同岗位人员执行,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借调时间满两年的,在不超编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借调部门和分管领导同意,可提出转正申请,由借调部门填写《借调人员转正审批表》(见附件 3),报集团公司审批,经研究同意后办理入职手续。编制员额空缺岗位需要通过公开竞争上岗选拔聘用的,在同等条件下借调人员可优先考虑。

 第九条

  凡未经审批擅自借调人员或超期限借调人员的,一经发现,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 第十条

  本办法出台前已借调到有关部门工作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按本办法的程序办理借调手续。不按规定办理借调手续的借调人员,一律清退回原单位工作。

 第十一条

 各权属单位机关确需借调人员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机关借调人员审批表

  2、拟借调人员基本情况表

  3、借调人员转正审批表

 1 附件 1 机关借调人员审批表

 借调部门

 借调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借调人数

 借调期限

 借调类别 (一) 编制员额有空缺,工作任务较重人员不足□ (二) 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 因设立临时工作机构,急需人员开展工作□ (四) 其他因工作需要的□

 借调事由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调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 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1 附件 2 拟 借调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

 贯

 最高学历

  职

  称

 执业资格

 参加工作 时间

 学历情况 (院校及专业)

 全日制学历

 在职学历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拟借调部门及岗位、工作任务

 工作简历

 1 附件 3 表 借调人员转正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

  贯

 最高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职

  称

 借调部门及岗位

 学历情况 (院校及专业)

 全日制学历

 在职学历

 借调起止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个人转正申请

 年

  月

 日 借调期间 工作鉴定 (由借调部门填写)

  年

  月

 日

 1

 借调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调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篇四:借调鉴定表会给到本人吗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规定

 为加强乡 镇和县直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管理, 促进全县干部队伍有序、 合理流动, 结合我县实际, 现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 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

 1、 本规定所指的机关单位借调人员, 是指跨乡 镇、 部门、 行业借用到县内或县外有关单位或部门工作的人员。

  2、 县直各单位、 各乡 镇必须

 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 的意识, 从严控制编外工作人员, 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借调工作人员。

 严格控制借调逆流工作人员, 坚决禁止公务员岗位借调非公务员人员。

  3、 凡未经批准, 擅自借调工作人员的, 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 严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审批程序

 1、 需借调工作人员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要先向编委办写出核编请示, 说明单位现有编制、 在职人数和借调工作人员的理由(说明岗位需求和借调人员素质要求)、 人数和借调时间等。

  2、 编委办核编后, 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和审批。

 乡 镇和县直党群部门要报请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并经组织部长批准。

 政府各部门要报请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并经主管人事的副县长批准。

 其中向教育系统借调教师的, 必须征求主管县长的意见。

  3、 借调部门填写《借调工作人员审批表》

  4、 县外单位借调本县内机关工作人员的, 由借调干部所在单位填写审批表,报县组织、 人事部门审批。

  5、 借调干部的借调期限不超过一年, 确实需要的重新办理续借手续或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不再需要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三、 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

 1、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原则上由借出单位按在岗人

 员发放。

 情况特殊的, 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但必须征得借调人员本人认可, 并保证借调人员正常待遇的落实。

  2、 双方单位负责对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确保借调人员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以借出单位为主, 由借调部门对借调人员提出鉴定意见, 作为借调人员考核的参考依据。

  3、 组织、 人事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四、 严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纪律

 1、 从发文之日起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借调工作人员。

  2、 凡违反本通知借调工作人员的, 一经发现, 责令清退, 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3、 借调人员借调期满, 一律回原所在单位工作, 借调单位和借调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其它安置要求。

  4、 对因借调影响到干部经济待遇或其他待遇问题的, 由双方单位及干部本人负责。

 参考文献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3、《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4、《群众路线教育时间活动 党员干部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5、《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人民出版社)

篇五:借调鉴定表会给到本人吗

区国家税务局 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要求, 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经区局党组研究, 现对区局机关借调人员审批程序及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一、 借调条件 (一)

 机关处室在承担全局性、 突击性工作, 现有人员无法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时, 可借调人员协助工作。

  (二)

 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 可从地州市国税系统借调相关工作人员, 不得从系统外借调。

   二、 借调时间 区局机关借调人员一般为 1 个月 以内,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一般不超过 3个月 , 最长借调时间不超过 6个月 。

  三、 借调程序 (一)

 提出需求。

 用人处室提出借调人员需求, 填写《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借调人员审批表》, 说明拟实施工作的内容、时间。

  (二)

 领导审批。

 借调时间在 1个月 以内的, 由拟借调人员处室向人事处提出申请, 经审核报分管人事的局领导审批; 超过 1个月 的, 由分管人事的局领导审批后, 再报局长审批。

  (三)

 办理借调手续。

 局领导审批后, 由人事处下达《借调

 人员通知单》(一式四份), 分别发借调人员单位、 用人处室、区局机关服务中心各一份, 人事处留存一份。

  (四)

 借调时间到期后, 借调人员应按期返回。

 如确需延长借调时间的, 仍须按以上程序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四、 人员管理 (一)

 借调人员的考勤、 考核等日常管理, 由用人处室负责,并如实向本人单位反馈。

  (二)

 借调工作结束后, 由用人处室写出鉴定, 人事处审核后反馈给原单位。

 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原单位负责。

  (三)

 借调人员的工资、 津贴、 奖金、 福利等在原单位发放。 五、 费用管理 人员抽调期间, 食宿、 交通费由区局承担, 原单位不再报销其他费用。

  (一)

 费用报批程序 机关服务中心根据人事处开具的《借调人员通知单》 于每年年底向财务处申请核拨经费。

 机关服务中心严格按经费预算和有关财务规定审核、 报销各项费用。

  (二)

 费用标准 1. 住宿由机关服务中心安排住集体宿舍或招待所, 费用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结算。

  2. 伙食费:

 上下班时间在局机关职工食堂就餐, 标准为每人每天 29元。

 节假日不离开乌鲁木齐的, 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发给补贴。

  3. 探家路费:

 借调时间在三个月 (含)

 以内的不享受探亲假; 超过三个月 的, 在借调期间遇“春节”、“五一”、“十一”三节, 可按探亲据实报销往返路费, 包括火车硬席(卧铺)

 票、汽车票。

  六、 有关要求 (一)

 本办法正式实行后, 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借调人员到区局机关工作。

  (二)

 人事处要对区局各部门借调人员进行严格把关, 发现未经审批的借调人员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清退。

  (三)

 机关服务中心对未按规定办理借调手续的, 不安排食宿及相关费用。

  (四)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借调人员暂行办法》(新国税发〔200 5〕 7 9号)

 同时废止。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抄送:

 各位局领导, 区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公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0年 1月 26日印发 打字:

 于沁舒      校对:人事处    王伟

篇六:借调鉴定表会给到本人吗

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动、借调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和完善干部调动、借调、跟班学习、报名考试等工作的管理,稳定全县干部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干部,是指全县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企事业编制干部。

  第二章 干部调动

 第三条 干部调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服务发展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干部调动的政策和规定。

 (二)坚持优化结构、按编调配原则,严禁超编进人。满编单位应先出后进、超编单位只出不进。

  (三)坚持人岗相适、合理流向原则,干部调入后应根据工作需要、本人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等,将干部安排到适当的岗位上。

 (四)坚持顺向调动和平行调动的原则。企事业单位人员一律不得以调动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非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不得以调动方式进入财政供给事业单位;非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人员,不得以调动方式进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

 (五)坚持亲属回避原则。除考试招录外的干部调入时,与调入单位干部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且调入后与上述关系人员会产生直接隶属关系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第四条 干部调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调入单位必须有编制空缺,流向符合调配规定。

 (二)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家庭等存在特殊困难。

 (三)调配人员需符合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任职、工作、服务等相关年限的规定。

  (四)试用期(见习期)人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受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调动条件和因工作性质及工作岗位等原因不适宜调动的干部不得调动。

 第五条 干部调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一)县内调出县外和县外调入县内的,属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审批,其中属科级干部的,由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批。属涉及增加财政供养的县外调入县内的干部,以及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干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意见,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二)乡镇与县直部门之间、乡镇之间、县直部门之间科级以下干部调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符合《**县在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回乡工作(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等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申请政策性调动的,按相关政策办理。

 第六条 干部调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

 干部个人申请调入或调出的,由干部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调动审批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申请调入干部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并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如实填写《**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调动审批表》,连同《**县行政(事业)单位进人核编申报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受理

 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单位或个人的调动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并审查档案,根据调入或调出单位的编制、岗位、职位等情况提出意见或进行审批。

 (三)办理

 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同意办理调动的,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及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不同

 意办理调动的,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及时告知申请人或申请单位。

 第七条 干部调入后的工资等待遇,按中央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核定。

  第三章 干部报考

 第八条 干部报考指干部本人报名参加县外各类人事考试。

 第九条 干部报考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因个人、家庭等存在特殊困难。

 (二)报考人员需符合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任职、工作、服务等相关年限的规定。

 (三)试用期(见习期)人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受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因工作性质及工作岗位等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干部报名参加县内人事考试的,参照以上条件执行。

  第十条 干部报考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属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审批,其中属科级干部的,由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批。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干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 干部报考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

 干部本人应于考试报名前,如实填写《**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人事考试申请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受理

 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单位或个人的报考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提出意见或进行审批。

 (三)办理

 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同意报考的,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及时办理相关报考手续。不同意报

 考的,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干部经审批同意参加考试且考录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干部未经审批同意私自报名参加考试且考录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第四章 干部借调

 第十三条 干部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干部从原单位借调(含各类抽调、借用、跟班学习等)到其他单位(含临时性工作机构)工作,且借调干部在借调期间编制、职务、工资福利关系在原单位。

 第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借调干部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因本单位人员学习挂职、调动、退休等造成编制内人员缺额,现有力量难以完成工作的。

 (二)因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阶段性工作以及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本单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四)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借调的。

 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教师、医护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借调,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都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以保证教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五条 借调干部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现实表现优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三)具有借调机关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第十六条 干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借调:

 (一)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

 (二)从 2014 年起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时间不满 2 年的。

  (三)与借调单位领导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其他不得借调干部的情形。

 第十七条 干部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 个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临时机构借调除外);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时间的,应提前一周按干部管理权限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干部。乡镇公务员借调期满后 1 年内不得续借。

 第十八条 干部借调审批程序:

 (一)申请

 借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借入干部的,应事先征得借出单位和借调干部本人同意后,填写《**县借调(抽调跟班)干部审批表》,并经借出、借入单位盖章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其中属科级干部的,还应事先征求借入和借出单位分管的县领导、县组织人事部门和分管组织人事的县领导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批。

  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成立临时机构需要借调干部,由组建临时机构的牵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分管借入部门的县领导、分管组织人事的县领导和县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借调人选。

 (二)受理

 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单位的借调申请后,应及时受理,并提出意见或进行审批。

 (三)办理

 根据县委主要领导或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同意借调的,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及时办理相关借调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文借调,发文时应明确借调起止时间。不同意借调的,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及时告知申请单位。

 上级有关单位和其他县(市、区)要借调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借出单位持相关函件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后,属科级以下干部的,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

 批。属科级干部的,由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批。

 本单位系统内干部的借调,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

 第十九条 借调干部的管理:

 (一)借调干部在借调期内由借调单位负责管理,参加借调单位的相关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待遇。

 (二)借调期限超过 6 个月的,应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借入单位,借调干部的年度考核在借入单位进行,并向原单位反馈;借调期限不足 6 个月的,年度考核仍在原单位进行。

 (三)借调干部在借调期间,应自觉遵守借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恪尽职守。如违反借调单位的有关规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领导造成不良影响的,或不适应借调岗位工作、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效果不好的,借入单位应向审批审核部门说明原因后,按程序予以退回原单位,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如出现借调干部失

 管、脱岗现象,在对借调干部按离岗处理的同时,视情节轻重,追究借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四)借调干部在借调期内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和学习培训等保留在原单位不变。借调期间,如遇原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调整、职称评聘、奖金福利补助及奖励性工资发放等情况,原单位应将借调干部与在编在岗干部同等对待,做好借调干部定员、定岗、定级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对待借调干部。

 (五)借调干部借调期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后,组织人事部门书面通知借入单位及时安排借调干部回原单位工作。借入单位需将借调干部在借调期间的表现情况以书面形式送借调干部原工作单位,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借入单位为借调干部本人出具借调(跟班学习)鉴定,存入干部个人档案。借调干部如提前完成借调工作任务,可申请提前返回原单位。

 (六)借调干部借调期满,因工作需要,符合提拔(重用)或调动等相关条件的,按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和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借调单位应及时解除借调关系:

 (一)借调期满,未办理续借手续的。

 (二)借调期未满,工作任务有变动或工作任务提前完成,不再需要继续借调的。

 (三)因原单位工作需要,借调干部无法继续从事借调单位工作的。

 (四)借调干部因个人原因提出结束借调关系,并得到借调单位同意的。

 (五)借调干部违反借调单位劳动、工作纪律,致使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六)借调干部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借调的。

 第二十一条 借调工作纪律:

 (一)借调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审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不得借调。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调干部,切实加强对借调干部的管理。

  (三)有关单位接到组织人事部门 借调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借调干部按规定时间报到。

 (四)已借调到各单位但没有办理正式借调手续的人员,要及时予以退回。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按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及时补办借调手续。

 (五)组织人事部门要适时深入借出、借入单位了解情况。同时,对借调干部是否按时回原单位工作做好跟踪落实。对没有按时回原单位工作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向财政部门出具书面通知,财政部门停拨单位办公经费和借调干部个人工资、津补贴等。

 (六)未经审批同意借调干部的,属违规借调干部,一律将借调干部退回原工作单位,违规借调干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属于试用期(见习期)内违规借调的,将不予转正。因违规借调干部且拒不退回、干部因违规借调后造成试用期(见习期)不能转正或因违规借调干部造成借出单位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借入和借出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12 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借调)工作的意见》(万办字〔2012〕44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与中央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相冲突的,以中央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篇七:借调鉴定表会给到本人吗

件:

 借用人员总结鉴定表 姓

 名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党员 学历及 专 业 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借用前部门及岗位

 借用岗位 人力资源部 借用时间

 个 人 总 结 岁月 如梭, 转眼两个半月 的借用在公司本部工作即将结束。

 回眸间, 流露出淡淡的感伤, 我知道那是不舍的情怀。

 两个半月 , 短暂而又不短暂, 短暂的是每天忙碌的工作让我还未来得及去欣赏周边的风景, 不短暂的是我热爱这份工作, 享受着每天能够尽情投入到工作中奋斗的充实感。

 7月 16日, 我有幸借用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

 在公司领导和部室主任的关心支持下, 在同事的热心帮助下, 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 我很快适应了环境, 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 回首翘望, 有优点可待继承发扬, 还有不足需学习改进。

  一、 虚心求教, 从无到有 由于我学的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之前一直在变电站负责电力系统专业技术工作, 对人力资源可谓是门外汉。

 依稀记得刚借用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时, 自己非常的忐忑不安, 生怕不能很好的完成部室的工作, 辜负公司领导给自己的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

 于是我下定决心, 摆正态度, 告诫自己从此时此刻起就是一张白纸, 至于以后这张白纸上会画出怎样的风景, 就看自己怎么提笔了。

 孔子日:“三人行, 必有我师。” 为了能尽快适应人资方面的工作, 我开始不断的

  虚心请教部室主任和同事们。

 刚来部门报到时, 正好赶上国网公司“三集五大” 体系建设迎检工作, 我先后参加了省公司工作标准修订会议、 班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迎检工作。

 初次接触这些工作时, 我头脑一片空白, 无从下手, 但我没有气馁, 本着学习的态度, 针对不同的工作询问相关熟悉此业务的领导和同事, 事前请教相关工作如何开展, 事后征询该工作完成后的补充意见。

 同时根据任务要求, 积极部署方案, 制定计划, 对工作指标逐项分解, 具体细化, 稳扎稳打, 步步为营。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领导和同事孜孜不倦的授业解惑下, 在自己不断学习进步中, 我圆满完成了部门领导交代的各项任务。

 在工作中, 收获颇多, 不但了解了相关业务的流程, 而且提升了自我的工作能力, 使自己在工作标准、 班组建设等业务上有了“从无到有” 的升华。

 二、 积极主动, 刻苦钻研 在借用锻炼期间, 我严格要求自己, 在工作上做到积极主动、 刻苦钻研, 强化自身服务意识, 紧紧围绕人力资源部门中心和重点工作, 协助同事们干好事、 干对事,和领导同事们共同推动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人常道:

 行行出状元。

 为了能更好了解人资部室的工作流程, 我主动承担了部门的“打杂” 工作, 涵盖了劳动合同全员签订、 医保卡分派、 人员考勤、 郊县出差报销、ERP数据录入、 文件扫描、 档案搬运整理、 领用物品等工作。

 通过这些“杂活”, 我学到了很多, 首先了解了公司全员情况, 人员信息; 其次加强了与其他部室的交流沟通;另外了解了网上报销系统和SAP系统的使用流程; 最后是锻炼了自身做事能力。

 以前在变电所中除了运行监控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就是加强个人变电运行技术业务学习, 借用到人资工作, 通过“杂活” 锻炼了我的文档处理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

 通过小事, 改变了我对待事情的态度--处处无小事, 小事不小, 做事需要积极主动, 坚持大处着手、 小处着眼, 并将事情做实做细。

 干事等于干人, 一个人对待事物的态度等于他对待人生的态度。

  三、 立足岗位, 严于律己 “立足本职岗位, 尽心尽责, 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 做好每一件事” 是我们省检修分公司每一位员工的真实写照。

 借用到人力资源部工作, 秉承着公司优秀的企业文化, 我摆正位置、 放平心态、 踏实工作、 任劳任怨。

 近期我独立完成了省公司要求的“2012-2015年新增设备定员预测和统计” 工作, 通过该工作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做事需要的坚忍不拔和精益求精精神, 同时意识到与其他部门沟通交流的重要性。

 尽管当时自己独自工作到了夜里12点, 但我收获了许多感悟, 即做事需要从严要求自己, 进入角色快, 胆子大, 勇于挑担子。

 四、 心怀感恩, 为企奉献 “公司本部的工作非常忙碌”, 很多借用的同仁都这么说道, 我想说:“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是忙并快乐着”。

 在公司领导和部室主任的关心支持下, 借用期间, 我收获了很多。

 个人在思想、学习、 工作、 生活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通过两个半月 的磨练, 培养了我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埋头苦干的求实精神, 树立了强烈的责任心, 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工作实践让我学会脱离浮躁, 心理上更加成熟坚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 我将继承和发扬自己的优势, 学习改进不足。

 适应企业发展要求, 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 用 所 在 部 室 鉴 定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篇八:借调鉴定表会给到本人吗

办借调干部个人工作总结

  2019 年 12 月至今,按照组织安排,我被抽调到巡察办参加巡察工作,参与了第五轮巡察工作,现将一年来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抽调期间能自觉接受巡办和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的教育、管理,利用巡察动员会和支部学习机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有关巡视工作方面的条例和工作规范,不断强化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并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确保入心入脑、知行合一,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自身综合素质得到了提升。

  二、认真履职,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巡查前“功课”。在巡察工作开始前,能根据巡察单位的业务特点,主动学习相关制度政策,做好巡察根据方面的预备。针对《党员发展规程》、《财务管理制度》、《招标法》、《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了认真研究了,力求找准方向不走弯路,提高巡察工作效率。

  (二)提高政治站位,精准发现问题。巡察期间能够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常规党纪”为尺子,以《巡视工作条例》为遵循,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能透过现象看本质,要聚焦住关键少数,坚持实事求是,注意结合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等特点,查找单位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再上升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上去分析,精准找出问题,三轮巡察发现共性及

 个性问题 70 余个。

  (三)服从工作分工及安排。一年的巡察工作中,作为巡察组组员,能够服从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服从工作安排,不讲条件,不计得失,加班加点完成好工作任务,三轮巡察期间,对被巡察的 14 个单位党建工作、整改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和财务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巡察,累计个别谈话 88 人次,查阅资料卷本 200余册,制作问题底稿 50 个,撰写 1 份巡察报告,处理信访件 2 个,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积极做好防疫工作。面对今年三次疫情严控形势,本人能够积极响应巡办和所在社区的倡议,主动到社区报备,领取工作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八月份和十月份两次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工作,受到了社区的好评。

  (五)其他工作。在留守期间,能够自觉学习巡察业务知识,按照组长的要求做好巡察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好办公室卫生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三、严守巡察纪律

  巡视期间,我恪尽职守,严于律己,严守保密纪律规矩,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时刻体现巡察铁军的执行力;在巡视工作中能注重加强锤炼,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新时代使命感,树立过硬的铁打身能打铁的政治品格和政治担当,总之,三轮巡察工作未发生违纪违规的问题。

  四、存在的不足

  参加三轮巡察工作使我接触到以往不能接触的新事物,受益颇多。但也发现自身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一是随着巡察工作重点转换,我愈发现自己对巡察工作相关知识掌握不够、理解不深,愈发现对巡察工作中涉及的专业性知识,学习不够、知识面狭窄,全面综合能力不高。二是对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掌握不多,使我

 有时工作较为被动,欠缺主观能动性。三是透过现象,提炼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很欠缺,和别的同志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通过这几轮巡察,我学习到了许多巡察、党建、财务等各方面的知识,同时也学到了精心做人、精耕做事、精力担当的工作态度,这些都将成为我工作和生活中宝贵的财富,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继续做到思想务实、生活朴实、作风扎实、勤勤恳恳、敢挑重担,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我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出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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