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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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总结5篇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总结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六届〕第二号) 《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21年11月30日由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总结5篇

篇一: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总结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二号)

 《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由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于 2022 年 3 月 30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1 日

 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1 年 11 月 30 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2 年 3 月 30 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

  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

  第四章 治理与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建设文明美好新南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维护公序良俗,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和自由,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

  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倡导与治理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第四条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规划、计划;

  (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通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三)督促有关单位查处不文明行为;

  (四)组织开展宣传、表彰活动,总结推广文明行为先进典型和经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资金保障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引导,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协助做好文明行为促进相关工作。

  第六条 文明行为促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单位和个人应当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支持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国家公职人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第七条 每年三月五日所在周为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集中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实践活动。

 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

  第八条 公民应当树立国家观念,维护国家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尊重、爱护并正确使用国旗、国徽,规范奏唱、播放和使用国歌。

  公民应当尊重和学习中华文明史、中国革命史和新中国奋斗史,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崇尚和捍卫杰出历史人物、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不得以任何形式歪曲、丑化、亵渎、否定其事迹和精神。

 公民应当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九条 公民应当自觉践行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

  公民应当遵守各类文明行为规范,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维护公序良俗。

  第十条 公民应当维护公共场所秩序,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在公共场所着装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赤膊光膀,不大声喧哗,不使用低俗语言,不争吵谩骂;

  (二)等候服务依次排队,有序礼让,自觉遵守经营管理者设置的文明引导标识;

  (三)乘坐厢式电梯时先出后进,乘坐扶手电梯时依次有序站立,上下楼梯靠右通行,不拥挤推搡;

  (四)爱护公共设施,不侵占、损毁或者以不恰当方式使用公共设施;

  (五)合理有序使用公共座椅,不抢占、霸占公共座位;

  (六)开展娱乐、健身、商业宣传等活动时,合理使用场地和设施设备,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控制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音量,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七)遵守观赏礼仪,在参观展览会、博览会和观看电影、演出、比赛等时,有序进出场地,服从现场管理,教育、引导随行未成年人遵守观赏礼仪;

  (八)遇紧急突发事件,听从现场指挥,配合应急处置,不盲目聚集、围观、起哄;

  (九)其他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 公民应当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合理使用环境卫生设施,维护公共场所干净、整洁,不在公共建筑物、公共设施设备上乱写乱画、乱贴小广告;

  (二)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减量的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乱排污水、乱堆杂物、乱扔废弃物,不随地吐痰、便溺;

  (三)文明如厕,保持公共厕所卫生;

  (四)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疾病时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五)患有可能传染的疾病时,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

  (七)临路临街单位、门店、住户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做好门前卫生、绿化和秩序维护;

  (八)其他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 公民应当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爱护野生动物,不非法捕捉、猎杀、买卖、食用野生动物,不非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制品;

  (二)遵守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不在露天场所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三)及时回收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四)爱护绿化设施和花草树木,不毁林毁绿,不在公共场所攀折花木、采摘花果,不在野外违章用火;

  (五)不在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用地堆放废弃物品;

  (六)不向河流、水库、湖泊等水体倾倒、抛撒垃圾,排放污水;

  (七)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八)不违反规定排放油烟;

  (九)参与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系统保护,制止、检举破坏武夷山国家公园的行为;

  (十)其他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公民应当履行社区文明建设责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遵守居民公约、社区管理规约,配合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依法、友善处理矛盾纠纷;

 (三)不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物品,不在室外悬挂、摆放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主动防止建筑物、构筑物的附属物、悬挂物、搁置物掉落;

  (四)不违法搭建、使用建筑物、构筑物,不侵占通道和绿地等公共空间;

  (五)不损坏消防等公用设施设备,不私拉乱接水、电、气、通讯等线路;

  (六)遵守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规定,不私自布设电动车充电装置,不在建筑物内的共用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七)进行装修装饰、聚会聚餐等活动,合理选择时间、控制音量,不制造噪声干扰他人;

  (八)文明饲养宠物,做好安全防护及防噪措施,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虐待、遗弃宠物;

  (九)携犬出户拴系犬链(绳),为烈性犬、大型犬佩戴嘴套,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十)其他履行社区文明建设责任的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公民应当履行乡村文明建设责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遵守村规民约,邻里和谐互助,共建平安乡村;

  (二)不违规建造、改造房屋;

  (三)保持房前屋后整洁卫生,不随意堆放土石、柴草等物品;

  (四)圈养家禽家畜,保持圈舍卫生,不影响周边生活环境;

 (五)不在公路上晒粮、堆放物料影响通行;

  (六)其他履行乡村文明建设责任的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 公民应当履行家庭文明建设责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关爱、互相扶持,自觉履行抚养、赡养、扶养义务,不实施家庭暴力,不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孝敬长辈,关心照料和经常看望问候老人,给予老人精神慰藉;

  (三)夫妻和睦,互相忠实、尊重、关爱;

  (四)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守法律法规和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五)抵制色情、赌博、涉毒、封建迷信和其他低俗活动;

  (六)其他履行家庭文明建设责任的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 公民应当履行诚信社会建设责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信守承诺,自觉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

  (二)诚信经营,不虚假宣传,不制假售假;

  (三)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四)其他履行诚信社会建设责任的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 公民应当文明出行,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闯红灯,不跨越隔离设施,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快速通过、不停留不嬉闹;

  (二)驾驶车辆主动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其他有紧急情况的车辆,经过人行横道时礼让行人;

  (三)规范使用灯光、喇叭,低速通过积水路段,避免妨碍他人,不加塞抢道,不向车外抛撒物品;

  (四)规范有序停放车辆,不占用应急通道、人行道、盲道等禁止停车区域和残障车位;

  (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序上下,主动给需要关爱的老、弱、病、残、孕和携婴幼儿的乘客让座,不抢占爱心座椅,不脱鞋晾脚,不食用有明显异味的食品,不妨碍驾驶人安全驾驶;

  (六)按照规定在机动车辆后排规范安装和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七)规范使用共享交通工具,不随意弃置或者故意损坏;

  (八)其他文明出行的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 公民应当文明旅游,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尊重当地历史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礼仪禁忌;

  (二)遵守景区景点秩序,服从景区、景点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

  (三)爱护景区景点公共设施、花草树木,不破坏、污损文物古迹、风景名胜、旅游设施,维护景区景点环境;

 (四)爱护英雄烈士、历史文化名人纪念设施,不实施有损纪念英雄烈士、历史文化名人氛围和环境的行为;

  (五)其他文明旅游的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公民应当文明就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遵守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制度,听从工作人员指引,配合开展诊疗活动;

  (二)尊重和理解医务人员,理性处理医疗争议,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不在医疗场所聚众滋事,不侮辱、谩骂、威胁、殴打、挟持医务人员;

  (三)尊重他人隐私,保持就诊距离,不影响医务人员为他人就诊;

  (四)其他文明就医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公民应当文明上网,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传播先进文化,不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恐怖、暴力、淫秽、低俗等不良信息;

  (二)尊重知识产权,不剽窃他人作品;

  (三)尊重他人隐私,不窥探、传播他人私密信息;

  (四)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实施谩骂、侮辱、诽谤、恐吓、人肉搜索、恶意诋毁等网络暴力行为;

  (五)其他文明上网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 鼓励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倡导下列树立时代新风的文明行为:

 (一)文明就餐,使用公勺公筷,分餐进食,践行“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

  (二)低碳生活,节约水、电、气等资源,使用节水、节能和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

  (三)绿色出行,优先选择步行或者乘坐、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出行;

  (四)移风易俗,践行婚事新办、喜事俭办、丧事简办,文明节俭操办婚丧祭贺事宜,反对高额礼金、高价彩礼、薄养厚葬,不在居民小区、街道、医院等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举办丧事活动、奏放哀乐、焚香烧纸、沿街游丧、抛洒冥币;

  (五)情趣健康,培养良好的健身和阅读习惯;

  (六)讲究卫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科学预防疾病;

  (七)其他符合健康生活理念的文明行为。

  第二十二条 鼓励守望相助、相互帮助,倡导下列弘扬社会正气的文明行为:

  (一)参加抢险救灾救护、依法制止违法犯罪等见义勇为行为;

  (二)无偿献血和依法捐献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三)参与文化教育、生态环保、赛会服务、社会治理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参加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

 (五)为需要帮助、救助的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或者主动拨打求助电话呼救;

  (六)其他符合主流价值导向的文明行为。

  第二十三条 倡导和鼓励充分利用闽北朱子文化遗存优势资源,开展朱子文化研究,打造朱子文化品牌,推动朱子文化传承、弘扬和发展。

 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向社会公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涉及社会文明的公共政策、重大改革措施以及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时,应当符合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征求同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 每日十三时至十五时、二十时至次日八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

  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装修活动时间和区域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 六条 有关国家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文明服务规范,落实便民措施,规范设置服务窗口,完善办事流程,推广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等信息化、...

篇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总结

街道办事处 2021 年度志愿服务“一月一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动《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实落地,巩固提升我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促进全处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要求,动员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投身文明实践,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深化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为庆祝建党 100 周年营造文明和谐、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及主题 (一)“爱暖春节”主题活动。1 月,在春节前组织开展关爱模范人物,困难党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志愿服务活动。在社区、小区,用好志愿服务站(岗)等阵地,组织志愿者开展“体温监测、人员登记、防疫知识宣传、咨询引导、网络购票、秩序维护”等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弘扬传统”主题活动。2 月,广泛进行优秀共产党员、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宣讲志愿服务活动,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讲述先进事迹、诠释道德内涵,弘扬社会正能量。组织开展“送文化下基层”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将文化扶贫落到实处。

 (三)“学习雷锋”主题活动。3 月,以“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新风”为主题,广泛进行植绿护绿、低碳出行、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文化、科技、医疗、健身等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开展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科技普及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洁净家园”主题活动。4 月,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大扫除、卫生知识宣传,清除卫生死角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居民文明习惯养成,共创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以“文明祭扫·爱护环境”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助推全市“禁鞭”要求落到实处,倡导群众清明节文明祭祀、保护环境。

 (五)“文明交通”主题活动。5 月,组织志愿者深入包联村镇、社区、小区,开展《XX 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组织志愿者在主要交通路口、主次车道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劝阻闯红灯、机动车

 不礼让行人、不文明驾驶、非机动车违章驾驶乱停乱放等行为。组织志愿者在景区景点、车站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强化文明旅游意识。

 在 5 月 19 日“中国旅游日”前后,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在 5 月 22 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前后,开展禁止虐杀动物、绝不购买野生动物制品、拒食野味等劝导、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六)“爱心送考”主题活动。6 月,组织开展心理减压、考前动员、诚信考试等系列活动,为考生提供考前心理疏导志愿服务活动。以“爱心送考”为主题,组织公共汽车、出租车、私家车等组成爱心车队,在中考、高考期间为考生提供免费通勤服务,保障考点周围交通通畅。组织青年志愿者设立爱心送考应急服务站,为考生备好黑色水性笔、2B 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具和饮品,给考生提供便利服务。

 在 6 月 5 日“世界环境日”前后,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在 6 月 14 日“世界献血日”前后,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七)“党员奉献”主题活动。7 月,开展党史进社区、进学校宣讲志愿服务活动,讲述党的光辉历史。组织党员志愿者立足社区,为居民提供生活救助、环境清扫、爱心帮扶等多种志愿服务。

 (八)“圆梦水都”主题活动。8 月,组织志愿者开展爱

 心助学志愿服务活动,深入贫困学子家中了解情况,开展慰问帮扶,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圆梦校园。

 (九)“爱国爱家”主题活动。9 月,组织志愿者到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志愿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

 在 9 月 19 日“诚信日”前后,开展诚信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十)“敬老爱老”主题活动。10 月,组织志愿者走进福利院、光荣院、社区等,开展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活动,帮助老人打扫卫生、清洁庭院,开展亲情陪护、讲解健康保健知识、采购生活物资等,在全社会弘扬爱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十一)“蓝天暖冬”主题活动。11 月,开展“美丽水都·我是行动者”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通过发放环保知识手册、讲解环保相关知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等,倡导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十二)“邻里守望”主题活动。12 月,以空巢老人、孤寡老人、残障人士为重点服务对象,组织志愿者主动上门提供打扫卫生、置办年货、医疗保健、维修家电等志愿服务;为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等提供亲情陪伴、学业辅导、生活照顾、自护教育等志愿服务。通过邻里帮扶、结对帮扶等方式,构建和谐、温暖的邻里氛围。

 在 12 月 3 日“国际残疾人日”前后,开展困难残疾人

 慰问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将志愿服务“一月一主题”活动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明确专人负责,要结合特长制定好年度志愿服务“一月一主题”活动方案,做到年初有计划,月月有小结,年底有总结。及时收集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文字和图片资料,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档案建设。

 (二)群众参与,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多开辟群众乐于接受的渠道,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志愿服务“一月一主题”活动中来,志愿者服务队(站),要充分利用志愿汇 APP,及时发布志愿服务信息、记录服务时间、做好服务宣传。

 (三)及时报送,严格考核。各单位和各志愿服务组织要加强主题月活动的组织和宣传,每月 25 日前向处宣传办报送当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信息,2022 年 1 月 10 日前,向处宣传办报送当年活动开展情况,此项工作将作为年终考核和 2020-2021 年度文明单位考核指标依据之一。

篇三: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总结

录 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上的发言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奋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 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上的发言

 今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启动之年,XX 坚持“高标准、常态化,你我他、齐动手”,全力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坚实的文明支撑。

 一、举旗铸魂定向,在“信仰坚定”上下功夫 XX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XX 坚持学深悟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组织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抓好宣传普及,组建“80 后”“90 后”“00 后”宣讲团,常态化开展“千支宣讲团、万名宣讲员”进基层活动,举行“我最喜爱的习总书记的一句话”等主题宣讲,今年累计宣讲 4 万多场,听众 100多万人次。强化知行合一,以创新理论指导文明实践,开展了 160 多个课题研究,推出“在 XX,看见文明中国”品牌,制定了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和工作标准,确保创建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提升文明素养,在“崇德向善”上下功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不断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XX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完善道德荣誉体系,选树市级道德模范 142 人、浙江省道德模范 21 人、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 10 人。持续擦亮“爱心 XX·尚德甬城”品牌,XX 爱心公园成为闪亮的城市文明地标,连续 22年隐名捐款 1258 万元的“顺其自然”是 XX 爱心人士的典型代表,“爱心茶亭”“爱心钢琴”体现了广大市民和企业的慈心善举。积极营造文明新风尚,出台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菜市场管理条例》,打造了“婚丧移风易俗”“乡村德治 20 条”“农民诚信指数”等一批德治品牌,开展了“十大文明好习惯”养成行动,垃圾分类、交通礼让、随手志愿等成为甬城百姓的自觉行动。

 三、打造文化强市,在“文化厚重”上下功夫 XX 坚持精神富有、文化先行。开展文化溯源,发掘的井头山遗址,把 XX 乃至长江流域下游的文明起源推到了 8000年前;举办的建城 1200 周年活动,让中国大运河与海上丝绸之路交汇点的文脉印记深入人心。推进文化强基,实施公共文化普惠工程,实现了“市有五馆一院一厅”、“县有四馆一院”、镇镇有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村有文化礼堂。打响文化品牌,着力建设书香 XX、音乐 XX、影视 XX 和体育强市,

 一年一度的“浙江书展”永久落户 XX,歌剧《呦呦鹿鸣》、舞剧《十里红妆》等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XX 影视文化产业区入选全国十大影视基地。

 四、注重内外兼修,在“和谐宜居”上下功夫 XX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和共同富裕先行市。

 XX 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实施“甬有善育、甬有优学、甬有健康、甬有颐养、甬有安居、甬有保障、甬有温暖”行动,建成了 15 分钟生活圈、健康圈、文化圈、体育圈、托幼圈、养老圈,11 次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推进“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创建“无废之城”,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 92.9%,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98.8%,城镇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率 100%。建设全域美丽 XX,开展城乡“精特亮”创建,建成精品线路 200 条、特色街区 200 个、亮点工程 100 个;用创意点亮城市角落,300 个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完成微改造、微提升;改造提升农贸市场 271 家,居民买菜更舒心、吃得更放心;实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洁净”成为文明城市的底色。

 五、强化数字赋能,在“人民满意”上下功夫 XX 以数字赋能城市治理,建成了城市大脑,集成了智慧健康、智慧教育、智慧交通、基层治理等一大批智慧应用,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就医、就学、出行、办事。以数字赋能政

 务服务,基本建成了“掌上办公之市”“掌上办事之市”“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居全国城市第三。以数字赋能文明创建,建成了文明城市创建智慧管理平台,打造了文明村镇、文明学校、文明餐桌、文明路口等 23个多跨场景应用,实现了文明创建的全时、全域、全员、全景数字化。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委和区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目标,以市民综合素养良好、基础设施维护升级、环境洁净秀丽、宣扬教育深化为主要内容,抓重点,出实招,重特色,不断将文明创建工作引向深化,力争通过一项项务实之举,

 使宽敞辖区居民切实感受到文明城市创建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一、领先垂范,鼓舞上下齐努力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将此当成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亲力亲为、领先垂范。通过实行领导包挂社区制度,以每日“三个一:一调度、一汇报、一总结”为抓手,做到有人牵头,有人落实,有人督查,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落实。包挂领导废寝忘食,多次深化社区调研,对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徒步检查迎检社区工作预备状况,并现场指导、协调,为宽敞党员、干部、职工树立了标杆,极大地鼓舞了宽敞党员、干部、职工的创建斗志;机关干部职工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日,带领社区工作人员深化小区楼院、沿街店面等,对比考评标准,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并针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快速力量进行整治。力保不马虎一项工作、不放过一个问题、不遗留一个隐患,上下齐力扎实推动我处创建工作出实效。

 二、倾力投入,软硬件提档升级 文明城市创建期间,街道办事处相继投入了近万余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软硬件系统提档升级,特殊是工院、绿地、民健社区三个迎检社区的建设改造,进一步更新完善街道社区“六室四站两栏一校一场地”的建设。一是社区未

 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出新,独立开设未成年人活动室,并相应配套建设心理询问室、公益上网区等,进一步扩大完善社区未成年人的成长空间。二是办事处投资万元新建长约米的科普画廊平米,并派专人定期更换内容。同时办事处科普阅览室新购书柜个,新增图书余册,配置可供上网的电脑台,进一步提高了街道科普文化普及传播力;三是街道办事处乐观探究以“警务室、调解室、综治办”为抓手,“人防、技 防、物防”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管理防控网络。新增“军、警、民”大联防队伍成员余人,调试、更新、升级街道,社区监控设施处,检查、修理、新增消防器材余件。四是为优化、亮化、美化街道办公环境,办事处及社区维护、更新各项上墙规章制度、铜牌、指示图标余处,重新粉刷墙面平方米,擦拭玻璃平方米,办公场所一时间焕然一新,让前来办理业务的居民耳目一新,心情愉悦。

 三、浓郁氛围,多元宣扬入人心 为使全处上下分散创建合力、会集创建才智,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宣扬资,实行多元视角,努力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的深厚氛围。一是“静态宣扬”有新意。

 街道办事处着力打造“一幅一栏一屏两箱两平台”宣扬媒介,“一幅”即在辖区范围内重要路段、重要街区、农贸市场等居民活动集中区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条幅余条。

 “一栏”即在办事处,个社区及辖区企业单位的橱窗宣扬栏放置有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文明创建相关宣扬展板余块。“一屏”即办事处,各社区及辖区内全部带 LED 显示屏的企事业单位一律全天滚动式播放文明城市创建口号、标语。“两箱”即办事处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意见箱、注册并向群众公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接受辖区居民群众监督。

 “两平台”即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平台、网络媒体平台的宣扬作用,将我处文明创建的相关动态(范本)信息准时通过媒体公开。创建期间,我处在各大传统新闻媒体门户投发稿件余篇,网络媒体门户上传稿件余篇。成功做到了文明城市创建宣扬的无盲点、全掩盖的突出成效。二是“动态(范本)宣扬”有创意。由办事处各社区老中青不同年龄层次的群体先后自发组建了“文明劝导队”、“文明在我身边义务巡逻队”、“我与文明城市同行志愿者服务队”等,在辖区人群密集处设立移动宣扬站点,共发放“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宣扬单、宣扬画、倡议书份,并通过“民情走访进社区”活动,党员深化到小区住户、沿街商铺门市进行面对面讲解、面对面宣扬,同时办事处还将文明创建内容制作成录音,利用宣扬车在辖区重要路口、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地巡回播放,全力做到“文明城市创建”家喻户晓。

 四、立意深刻,群体活动有声色 街道办事处始终围绕文明城市创建的核心主题,结合我处实际状况,以构建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开展了以“素养提升”、“文化升级”、“精神升华”为目标的特色活动,大力推动了文明城市创建。为激发宽敞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建设的乐观性和主动性,我处大力开展“文明家庭”的评比活动,通过“文明家庭”创建拓展到“学习型”、“和乐型”等特色家庭的创建,影响和带动四周的人们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共塑城市文明。

 为进一步深化全民创建意识,激发群众投身创建的才智和热忱,我处辖区的书画艺术家和幼儿园的小举办了以“创建文明城市共享奇怪家园”为主题的书画现场呈现活动。书法家们挥毫泼墨,孩子们妙笔生花,以浓墨重彩营造了浓郁的创建文化氛围。为进一步促进 XX 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提高,我处开展了“我身边的平民英雄”评比活动,推崇群众身边看得见、摸的着的“凡人善举”,引导人们见贤思齐,探究形成“以文明楷模塑造城市之魂”的创建特色,使创建工作突出了时代特征,彰显了 XX 特色,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供应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五、治标治本,辖区环境换新颜 街道办事处依据文明城市创建的测评要求,以“找准要点、抓好重点、攻克难点、创出亮点”的工作思路,以打造

 “绿化洁化城市街区”为目标,提高保洁水平,改善市容市貌,提升环境品位。

 一是进一步整治广告乱贴、车辆乱停、摊点乱摆、垃圾乱扔、工地乱象等“五乱”现象,同时加大对辖区流淌摊点、“六小”行业等的专项督查和执法力度。

 二是成立环境综合整治督导组和专业清扫保洁队伍,配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经常街道单位、驻军、辖区居民对各主次干道、小街巷、居住区进行全方位无缝隙的换位突击整治行动。

 清理垃圾杂物余车,清理社区死角垃圾及建筑垃圾余吨。

 三是始终对重点路段、社区坚持“4+”的卫生巡查机制,即每天四次巡查和每周一次的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状况赐予通报。截至目前共清扫道路万平方米清除各类生活、建筑垃圾、杂草、废弃物等万立方米;粉刷擦洗乱写乱画牛皮癣小广告处,清理喷涂号码余处。

 四是清理各类墙体广告、楼腰广告、条幅、布幔和未经审批的灯箱广告余处,规范广告余家,拆除 XX 路、XX 市场周边不符合规定、破损脱落的店招店牌余块,面积余平方米。

 五是加大包括开明市场在内的辖区大小农贸市场的内部环境保洁力度,实行定岗、定职、定时全日制保洁制。市场集中接受高压水冲刷地面及柜台立面,集中灭蝇灯,为每位业户配发蝇拍和对人畜无害的灭虫药。开明市场特制定完

 善了《市场日常巡查制度》、《农副产品质量平安第一责任人制度》、《上市商品准入规范》、《文明市场创建十标准》等项规章制度,并统一上墙,确保平安规参考参考范文明经营。真正实现由无序向有序、由室外向室内、由多头管理向集中规范管理的根本性转变,初步达到最高目标三个一样,即“什么时候检查一个样、检查不检查一个样、检查哪里一个样”。街道办事处在面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时间紧、压力大、任务重的状况下,全部备检点圆满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但由于文明创建工作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过程,使得我们在迎检的过程中也发觉了我们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老居民小区的各项管理与文明创建工作要求的差距较大,治理力度不够到位,辖区居民还存在着一些与文明城市进展乐章不和谐的音符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连续发扬成果,扎实工作,以个人创一流业绩、单位创一流品牌、行业创一流环境,满怀感恩,情系社会,为构建和谐 XX 再立新功。

篇四: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总结

2022 年《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总结

  为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文明礼仪素养,全面推进文明和谐校园建设,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良好的文明礼仪习惯,形成一个从真、向善、求美的良好礼仪氛围。根据相关文件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开展的相关活动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体学生都能够遵守公德、严于律己、礼貌待人,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做文明的中学生,构建和谐校园。重点在宣传教育、规范管理、法律约束等方面下功夫,稳步推动《条例》顺利实施,落地见效,使《条例》成为文明行为的规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以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人文环境;以平安和谐、安全稳定的校园秩序和美丽校园建设为主要标志的学习生活环境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与书香社会、美丽中国相适官的校园生态环境。

 三、取得的效果

 1、充分利用了课堂这个神圣的讲台,结合学科特点,巧妙切入,生动形象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学生在核心价值观的沐浴下

  健康成长。

 2、品德课的老师在品德课上宣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文明校风方面更是大有可为。还利用了品德课这个重要讲台,生动灵活地引导了学生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

 3、学校还利用了升国旗这一庄严的仪式,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言传文明校风。

 4、学校还利用了 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宣传标语。

 5、各班班主任充分利用了主题班会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讲解相关知识,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学生做文明、科学、节约的小公民。

 6、 班主任还通过家校微信群向学生家长宣传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正案”的制度及法律法规。

  小学 2022 年 4 月 13 日

篇五: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总结

22 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办关于文明创建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 2022 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气象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水平,为加快建设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刘威为组长,XXX、夏云海为副组长,黄道秋、张美玲、张猛、李玲玲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项创建活动;完善单位各项制度,制定创建工作清单,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制度。

 (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1、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全面系

 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进一步推动全局干部群众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全面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做到党员人人学、人人用、全覆盖,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形势政策教育,用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生活的变化,引导人们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国家公祭日,举办向革命烈士献花等有仪式感和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传承红色基因、筑牢精神支柱。

 3、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职责、整合各种资源、组建志愿者队伍、开展实践活动等方式,逐步推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到周边气象系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探索建设模式、丰富形式内容、强化管理运行,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不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站)建设向面上拓展、向纵深发展。

 (三)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强化教育引导。坚持从“爱、敬、诚、善”入手,深入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用好用活

 各类宣传媒介,做精做靓公益广告,在办公场所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利用气象服务平台、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有机植入核心价值观内容。深度挖掘气象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继续做好“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的推荐工作。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把全社会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作为道德讲堂的“主打戏”,为全局干部职工创新争优营造积极向上氛围。加大科普宣传,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2、推进诚信建设。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引导干部职工诚实做人、守信做事。制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定期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治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诚信缺失的典型事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形成诚信服务承诺,进一步健全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为在干部职工中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和文明素质。

 3、推进志愿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借助“3.5”学雷锋日、“12.5”世界志愿者日等契机,每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各类志愿服务广泛覆盖、常态开展。注重引导党员志愿者、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文明出行等。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建设,大力推广山东省志愿平台,推动注册志愿者实名认证、实时记录

 服务活动,提高志愿者活跃度。

 (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引领,深入开展“弘扬时代新风,文明行业在行动”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引导各科室文明服务、文明管理,在提供优质服务、提升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职能中展现良好形象。加强文体设施更新维护,定期开展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切实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继续开展“城乡共建”“社区双报到”活动,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在全局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孝敬教育,促进家庭和睦,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新风尚。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活动,广泛开展“最美家庭”推选活动,不断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关注和参与家庭文明建设。

 3、深化弘扬时代新风行动。进一步做好《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贯彻,引导干部职工开展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破除陈规陋习。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以俭养德、文明用餐的良好风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等活动,运用多种形式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做文明有礼的气象人。

 (五)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守正创新 1、加强系统谋划。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精神文明建设,贯穿落实到主题教育、道德实践、创建活动等各项具体工作之中。贯彻执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通知文件精神。

 2、加强工作创新。坚持以问题导向,突出适用,突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形式、渠道载体、方式方法、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坚持以需求为引领,凝聚智慧,大力推进气象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气象法制建设。

 3、加强统筹推进。进一步完善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构建完备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注重沟通协作,把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融入业务工作、行业管理,推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

 滕州市气象局 2022 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清单 月份 活动内容 责任人 1 开展《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活动;组织开展节前走访慰问老干部对象。

 XXX

 2 开展“我们的节日-元宵”活动。

 XXX 3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开展 3.23世界气象日科普宣传志愿活动。

 夏云海 4 围绕“缅怀先烈、文明祭扫”的主题,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 开展“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征集活动;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

 XXX 5 结合“五一”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和母亲节等节日,举办道德讲堂活动,诵读经典,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志愿活动。

 夏云海 6 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志愿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活动;利用“国际环境日”、低碳日,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普涨浪费,开展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

 XXX 7 结合“七一”建党日,开展向优秀党员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开展“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

 XXX 8 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开展“全民健身月” XXX

 活动。

 9 结合抗战胜利纪念日和烈士纪念日,开展缅怀烈士纪念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国庆”活动;开展“中秋节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

 XXX 10 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节”主题活动。

 XXX 11 开展“文明科室”“文明窗口”创评选活动;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XXX 12 结合国家公祭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国家志愿者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活动。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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