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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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7篇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 关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xx镇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7篇,供大家参考。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7篇

篇一: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

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xx 镇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落实方面 (一)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镇分管宣传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

 3、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牵头领导:xxx 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宣传办、纪检办 (二)落实基层宣传实地阵地建设管理 1.加强对“村村响”广播站的督查指导,严格落实广播稿件“三人联审制”,完善相关台账记录。

 2.各村(社区)及时对本辖区宣传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文化活动场地等意识形态阵地内容进行更新,杜绝宣传内容导向错误、文字歧义、污渍破损、内容过时等情况;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镇宣传办不定期下村(社区)督促落实,及时发现各部门单位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并进行指导与整改。

 牵头领导:xxx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三)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管理 1、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志愿队成员名单,管理制度均要上墙。做好活动材料的动态管理,做好日常资料的保存,并定期进行整理和信息报道。

 2、每月结合最新时事以及群众实际需求确定活动内容,及时传播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发挥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服务群众的作用,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志愿服务活动。

 3、镇党委政府必要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保证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活动的顺利开展。

 4、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活动场所(站)要做到整洁、有序、文明、和谐,成为群众感受新时代、新目示新形势、新思想的第一课堂。

 牵头领导:xxx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四)落实其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1.加强新闻舆论阵地管理,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对广播、QQ 群、微信群、公众号等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2.加强文化理论阵地管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开展农家书屋自清自查,确保陈列书籍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

 3.加强宗教思想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与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促进各类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4.加强学校思想阵地管理,强化中小学等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想舆论阵地管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xx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办、纪检室、综治办 二、建立责任检查考评体系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评体系,重点检查考核党委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党委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实行报告制度。镇党委对本辖区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要主动在工作群中进行内部通报;党委班子成员

 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纳入监督检查。镇纪委要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三)纳入绩效考核。党建办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绩效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列入干部任前考察的重要内容,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严明问责追责范围。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大思想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村(社区)总支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发表的新闻报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讲座、论坛和学校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间题隐瞒不报的; 9.其他未能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追责坚持实事求是。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问责依据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要报上级部门备案。

篇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细则两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实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校党委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学校党组织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生管理和党的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实行党委(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主体

  第四条 学校党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对本校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业务领域和联系系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 学校党群工作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查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主管业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专人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第六条 各系部党支部、附校党支部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学校党委承担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下去。系部、附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章

 责任清单

  第七条 学校党委(党支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

  (二)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关于课堂教学管理、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等制度,切实加强课堂管理。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加强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哲学社会科学等学科专业教材的选用要严把政治关。

  (三)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审批监管制度,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完善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报刊、简报、信息、网站、公共场所标语横幅等的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新兴媒体管理。加强对各类文化场馆的管理。建立健全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审批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各类社团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思想政治导向。

  (四)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黏着力。建

 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坚持正面舆论导向,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学校各类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网络舆情。

  (五)加强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机制。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学校活动的管理。依法建立境外基金准入管理机制,明确学校、教师、学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审批程序,建立学校对外交流和学术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规范师生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从严管理和审核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的责任。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妥善处理校园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八)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评审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知识分子工作,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中发展党员,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知识分子制度,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意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

  第四章

 责任落实

  第八条 学校党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 学校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群工作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第十条 党群工作处作为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要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报告督查情况。

 第十一条 学校各部门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校纪委要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二)党群工作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考察要突出把好政治关,注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的考察,把那些敢抓敢管、善于做意识形态工作、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优秀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对理想信念、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党群工作处还要履行抓好全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

  (四)学生工作处要履行抓好全校学生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

  第十二条 各系部、附校党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学校党委汇报,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本系部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并报党群工作处备案。

  第十三条 健全校园意识形态阵地和重点工作的监管制度。严格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群工作处负责审批,其他学术报告会、研讨

 会、讲座、论坛等由教务处负责审批;各主办部门要强化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举办期间的督查机制,并做好资料备案存档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党群工作处、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电教中心对校内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校园专门宣传栏、各类正式出版物和自办刊物、各类文艺作品等负有监管职责;教务处对校内课堂教学活动负有监管职责;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教务处、各系部对校内各类社团负有监管职责;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对校园内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负有监管职责。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在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校纪委、党群工作处联合组织实施,每年安排一次,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完成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的情况;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体制机制的建设和遵守情况;意识形态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落实情况等。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五条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05〕31 号)精神,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工作一线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思想政

 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等队伍建设,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认真研究和解决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人员配备不够、教育培训不多等实际问题,选优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政一把手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职责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职责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职责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丧失对管理范围内报刊、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九)职责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十)职责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一)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本细则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但具有下列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处理,主动承担责任的;

  (三)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本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对发生的问题推卸、转嫁责任的;

  (三)干扰、阻碍、对抗组织调查处理的;

  (四)因领导不力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连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

  第十八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

 有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对各系部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群工作处可向学校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由党群工作处备案。

  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篇二

  新圩镇关于贯彻落实《党委( ( 党组) )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篇三: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

支部 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就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各级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这是党中央着眼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安排。XX 党支部坚决抓好贯彻执行,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地生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站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习近平同志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像分析经济形势一样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工作要求,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科负责人 科负责人 负责人 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梁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组长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副组长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班子成员、其他支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主要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

 1.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中,作为学习、培训和民主生活会等活动议程的重要内容,定期举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支部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 XX 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宣传专栏、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内容实在,形式丰富,群众接受。积极开展好人

 模范、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向职工讲好身边故事,营造出浓厚的 XX 文化氛围。

 3.要善于运用 QQ 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官网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注重做好舆论引导,有效应对社会各类舆情信息,及时做好化解工作。

 4.积极打造高素质宣传队伍,加强正面引导,凝聚共识,用先进文化理念教育和引导群众。着力提高意识形态的预判、分析等能力,确保在关键时刻既能站出来、顶得住,也能冲得上、打得赢。

 5.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并将年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

 6.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着力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接受监督和评议,像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样,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7.纳入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中层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一是着力推进理论学习再创新。统筹抓好个人自学和中心组集中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要求,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一手抓XX 业务工作,一手抓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

 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XX 微信公众号、微官网、工作简报等媒介及时刊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转载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同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加强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是文化育人,涵养向上向善力量。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弘扬 XX 正能量,培养干部职工积极乐观、阳光向上的精神面貌,形成觉悟,以文化自信支撑政治定力。扎实开展廉洁主题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风气。

 (五)加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 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宣传岗位人员,确保宣传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宣传思想岗位的党员干部,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五、监督考核 党支部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结合年度工作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督查。

 六、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上级党委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报告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2020 年 5 月 6 日

篇四: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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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上半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2 年上半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通用版)

 2022 年区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局党组 2022 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2022 年上半年区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2022 年上半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2 年,市*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坚持筑牢思想理论基础,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理论武装,突出提升*形象抓舆论引导,突出先进思想引领抓文化发展,始终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议事决策的重点内容。

 一是责任明晰明确。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舆情事件亲自处置;分管机关工作的党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工作合力合拍。党组书记带头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了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为

 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合拍,措施配套,紧盯薄弱环节,排查风险点,强化防范意识,有效地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三是机制建立健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

 二、注重理论武装,提升队伍素质 。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党性修养,以综合素质的提高推动工作的高质量落实。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以“主题党日”为载体,采取领导授课、个人自学、集中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优化培训组织。局党组始终把培训学习作为提高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建

 立了学习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培训制度等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对学习时间、内容、人员、质量、交流、检查等作了具体明确,形成了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的良好格局。积极参加市委举办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班子成员先后讲党课*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次,专题研讨*次。

 三是强化党性修养。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党性修养提高,注重在理论学习中塑造,在实践活动中锤炼。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我在基层做*”系列宣传活动,以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和道德感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举办了全市*系统“党旗下的*干部”知识竞赛,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有效推进了全市*系统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升,达到了“以比鼓劲、以赛促学”的目的,营造了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了*干部素质、促进了*工作文化建设,弘扬了*工作主旋律、传播了*工作正能量。

 三、抓好舆论引导,凝聚思想共识 。在舆论引导与对外宣传中,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讲究舆论宣传艺术,提高舆论引导效果,为*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一是加大正面宣传,传播“正能量”。结合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由过去“不愿说、不会说、说不好”向“主动说、高调做”转变,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讲好人民*故事,传递好人民*声音,为做好*工作集聚了强大

 的正能量。同时,结合“八五”普法工作,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在主要街道或广场设置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组织现场咨询,以及发送手机短信,在电视台播放宣传片,在报纸、网络刊发*宣传文章,在接待场所张贴宣传资料、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妥善应对舆情,消除“负因子”。针对*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多的实际,自觉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市*系统建立网宣队伍,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应对工作,特别是在敏感节点和重要时段,专题研究网络热点和舆论风向,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舆情,加强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分析研判,做到了早发现、早预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优势,加强专题调研和分析研判,及时了解和准确把握群众诉求的新变化新表现新特点,分门别类把问题搞透、把原因弄清、把建议提准,切实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

 三是用好媒介平台,展示“新窗口”。*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我们着力打造“阳光*”,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搭建起了与全国*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网上*信息平台,集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于一体,实现了受理数据全录入、*业务全应用、办理

 过程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并在门户网站设立醒目的网上*大厅,同时链接到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设立*微信公众号 “手机*”模块,推广使用网上*手机客户端,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网上*正逐步成为群众*的“直通车”、主渠道。

 上半年以来,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学习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抓好理论学习,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扩大*工作宣传渠道,努力在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文明创建和文化发展上取得新进展,为推进*工作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局党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和斗争意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化挖掘和成就展示宣传,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三是强化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先进单位为标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2022 年上半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通用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X 始终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强化理论学习,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宣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呈良好态势,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局党组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上半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各 X 次,科级领导干部宣讲 X 次。

 (二)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捍卫。

 继续抓好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学习氛围和创新活力,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真正发挥党员干部先锋表率作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处理问题的潜力和驾驭复杂局面

 的水平。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不放松。坚决落实每周集中学习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及时跟进学习省、市和区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二是坚持个人自学不掉队。鼓励引导干部职工利用工作之余加强学习,养成自觉学、跟进学、深入学的良好习惯,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三是坚持创新学习不敷衍。积极运用“网络+”等新媒体推送学习内容和学习重点,让党员干部随处可学、随处能学,在学思践悟上提水平、上境界。四是坚持学用结合不脱节。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努力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高标准的实践能力和工作措施,以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态度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学有所成。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专题会议和各类培训 X 次,开展关于廉洁自律制度、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党纪、法规的学习 X 次 5X 余人次。

 (三)加强干部培养,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强化干部人才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党校培训主渠道的作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严肃培训纪律,注重培训效果,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促进干部人才能力素质得到提升。二是健全容错纠错配套机制。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培养干部敢闯敢试敢干的精神,用于担当,主动作为,给年轻干部包容和理解,激发干部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信心和热情。三是着力解决科学

 使用问题。培坚持用人所长,本着人岗相适的原则,在精准掌握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充分征求意愿,力争将每一名年轻干部都科学安排到最能发挥其潜力和特长的岗位上,做到用人适度。坚持看全面、看主流、看潜力、看发展,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四)强化阵地建设,确保正确导向 一是严格把关宣传关口。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教育群众、指导工作,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根本职责。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宣传引导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传播好党的声音和主张。二是常抓不懈信息报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精心策划宣传报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借助 X 主流媒体进行了深入、持续的宣传报道。共发稿 X 余篇,市级以上媒体采用 X 余篇,利用自媒体载体编发各类推送 X 余条。三是持续夯实阵地管理。建好政策服务主阵地,将意识形态工作同 X 工作紧密结合,紧盯时间节点,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帮助各领域主体吃透政策精神、把握政策要点,用好用足政策。建好调研问政主阵地,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渠道访民情、听民声、察民意,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探头”“哨兵”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 X 专题调研,关注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先后形成 X 篇研究报告,为优化完善相关

 政策提供参考。

 二、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舆论方面。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发展,网络已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新领域、新战场,意识形态工作的对象、渠道、方法、手段发生了很大变化,无形中增加了掌控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难度。我局在挖掘利用网络宣传潜力、网络舆情处置、分析研判等方面应对方法较少,与其他部门联动协调、凝聚合力等方面还需加强。

 (二)阵地管理方面。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主课主业地位还需进一步强化,在引导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学习效果上存在激动一阵子的多,牢记一辈子的情况,在充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对理论认识的升华还不够,在以理服人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形成工作合力方面。意识形态工作一些工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上还存在差距,思想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具体操作层面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自上而下强劲有力的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我们将牢牢把意

 识形态抓在手中,持续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力量,让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情怀在党员干部中深耕厚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的凝聚力、生命力、向心力,今年下半年将主要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要坚定“主心骨”,扛起政治之责。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压舱掌舵,切实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要求,贯穿到意识形态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种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发声,在思想交锋中敢于亮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二)要守好“主阵地”,恪尽安全之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坚决...

篇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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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2015年10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二、《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2016年4月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细则》的第九条明确了高校党委要认真贯彻中央、 省委和教育部党组、省委教育工委、所在地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各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一)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课堂教学必须坚特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政治纪律,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 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要从开课、任职、师德等方面规范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评、教材使用、教学过程督导制度,把教师课堂思想政治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聘任、名师评选、人才遴选、进修访学、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发表有要求,对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对顽固坚持违法、有害观点不听教育劝阻的,要视情节调离、解聘;对散布反动言论、编写制作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或从事非法活动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聘用校外人员担任教师的,要严格聘前背景审查,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专业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

 (二)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切实加强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委宣传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审批,对讲授人资质、背景及讲授内容等进行预审把关,严格实行“一会一报、现场跟听”制度。严格执行国际会议审批规定,涉及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国际会议,对会议合作举办者背景、会议内容、资助情况、出席人员等要从严审查和报批。

 (二)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机制,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严把成果发布出口关。加强对校内各种宣传媒体、网站、出版物的管理,加强高校图书馆订购境外书报刊和学术文献数据库、接受境外出版物捐赠的管理。加强对学校举办的各种读书会、学术沙龙的引导和管理,绝不给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空间。规范师生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外国驻华使(领)馆来访或在学校举办活动,要按规定报批,并从严管控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的活动。

 (三)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黏着力。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本单位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校园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在校园网、主流社交网站上的动态,形成覆盖全面、及时准确、管理有效的高校网络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信息通报、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专兼职网络信息监管和网络评论骨干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网络舆情研判和主动发声能力。建立完善与宣传、教育、网信、公安等部门之间的网络信息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网上不良信息。

 (四)加强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管理的责任。强化对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管理,建立高校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境外资金准入管理,明确师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规范接受资助的审批程序,建立接受资金资助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有境外非政府组织资助的合作交流项目,要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先行对资金的数额、来源、背景、用途、管理及附加条件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查,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与合作方签署有关合作协议。坚决防范和抵制境外各种敌对势力利用讲学、邀请访问、学术交流、培训、合作等名义从事渗透破坏活动。严禁高校与境外合作开展涉及敏感问题和重要资源信息的项目,加强涉外科研项目保密审查。

 (五)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的责任站在教育管控工作第一线,认真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校重点人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加强各类社团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各类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年检备案制度,对挂靠的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加强活动监管。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学校要明确学生社团管理部门,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学生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

 (七)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严禁在高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在高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坚决制止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传播活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对参与一般活动的要进行教育转化。依法处理和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高校的渗透活动,高校在外籍教师聘用合同中要明确严禁校园传教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发现有校园传教行为,一律予以解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发挥马克思主义学科领航作用。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海外引进教师和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知识分子工作,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意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选送境外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责任追究《细则》的第十五条明确了责任追究: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书记、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责任追究(四)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城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六)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七)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八)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责任追究(九)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十)对本单位举行的教育国际合作交流活动、中外合作办学等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政治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一)对本单位外籍教师和海外引进人才考察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二)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等进行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三)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我校对《全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我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举措和具体做法有: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组织修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把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按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责任主体部门。根据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部门的主体责任,多次论证、征求职能部门意见、召开专题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形成13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去年在意识形态工作大会上,党委书记和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总支书记签定了“一岗双责”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签定了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1. 修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和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学校党委适时调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时调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重点加强意识形态、党建党务、宣传思想政治、学生教育与管理和共青团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搭建领导干部深入实际、联系学生、走进学生的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学校各级领导联系学生的工作机制,促进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校园环境、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2. 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制定《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总体工作方案》,一体化构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体系,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逐步形成十大育人体系的“常工方案”。成立学校党委讲师团,组织实施重大主题宣讲、基层理论宣讲,服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讲“形势与政策”课实施方案》,推动学校领导干部上讲台,为大一新生讲好“形势与政策”课。2. 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二)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打造思想政治教育“金课”,坚定师生为祖国富强而奋斗的信念。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为抓手,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1.筑牢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构建“大思政”全域育人格局

 (二)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十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强化实施保障,切实构建“十大”育人体系的“常工范式”。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大思政”育人格局,深挖各类课程的思政元素和德育功能,打造思想政治教育“金课”,全面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合力育人。1.筑牢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构建“大思政”全域育人格局

 (二)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对校园网、官微、电子屏、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化平台优势,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排查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学校智慧党建平台,增加意识形态工作排查小程序,各党总支可以实时记录、反馈本单位出现的意识形态问题,宣传部可以实时接受反馈情况。同时每个季度各党总支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摸排,摸...

篇六: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推动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照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

 落实、一同检査、一同考核。

 第四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媟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术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

 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奥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 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土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千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拟订工作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三)组织协调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间题的处置。针对影响社会

 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與情信报送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论 (四)牵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六条

 各地区应当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党委宣传部门对下级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高等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党委常委,不设常委会的担任党委委员 第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由本地区党委宣传部门会同组织、统战、政法、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电、社科联等部门,通过随机抽査、交叉检查、问卷调査、座谈、民主评议、专题汇报等方式,对本地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门应当于每年 6 月和 12 月底前,汇总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专题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城情况报告,及时报送当地党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意识形态专题汇报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

 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

 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条

 巡视巡察机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加强监督检査。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査、进行通报批评,给子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級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與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千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千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可以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宣传部承担。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

篇 第一篇: 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学校《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的意识形态工作。现将近期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制,认真落实“书记抓”和“抓书记”工程,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成立了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副职处级干部任副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二、组织学习

  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南华大学网络舆情管理实施办法》、《南华大学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活动管理办法》、 《南华大学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办法》、《南华大学各级各类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试行)》五个文件的精神。学院各个支部也对每个文件的重要精神进行了专门的学习。

 三、思想引领

 学院书记通过专题党课,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启发全院职工要以思想引领为核心,进一步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四、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成绩

  (1)成立由郑宇为组长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建立由 12 名学生骨干组成网络舆情管理员队伍,经常性地关注学院师生的网络舆情。

  (2)学院推选屈慧琼负责网站的维护更新工作。

  (3)学院建立了各类讲座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审批。

  (4)加强教职工的联系和信息发布,学院建有教职工 QQ群、各系部教师 QQ 群。

  (5)学院组织 6 次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学院处级干部均按照学校要求攥写了“学讲话用讲话”心得体会和微心得各1 篇。学院完成了以 20xx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为题材的实践案例材料 1 篇。

  (6)20xx 年 7 月 2 日,邀请马列学院李晓衡教授进行了举办以“全面深化改革——中国改革进行时”为题目的理论文化讲坛。

 第二篇 第二篇: 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2020 年我中心坚决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发挥我单位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形成由党组书记全面主持意识形态工作,各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工作格局。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年度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抓并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兴城市档案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调整了以党组书记张旭辉同志为组长,其它三名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是加强组织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市档案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及市委相关文件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是积极开展活动,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意识

 形态对日常工作的引领作用。结合我中心档案工作职能,大力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档案法律法规、档案与社会和公民的关系等知识,进一步扩大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了全社会的档案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我中心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安全保密、确保实效”的数字化工作原则,对利用频率高、查阅量大的档案实行数字化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档案查阅工作的满意度,提升查阅效率及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为百姓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查档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要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推动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分析研判,定期研究重大舆情、重点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保密工作,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和涉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强化涉密文件保存管理。

  二要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第三篇 第三篇: 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局党委关于报送 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通知》精神,我处结合工作实际,对 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住建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况。

  处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党建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与住房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5 月、11月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处党支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上报。同时,处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党支部工作总结、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综合阐述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 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情况。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情况。

  处党支部于 5 月 24 日、11 月 21 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市局党委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进行

 任务分解,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处党支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二是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做到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丰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系列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学习了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等方式,使其成为全处干部职工的共同价值追求,夯实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思想道德基础。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切实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学术报告交流合作等管理情况。

 理情况。

  处党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指定专人开展信息

 宣传和理论宣讲,为宣传信息员提供了专用电脑、笔记本电脑、投影设备、多功能打印机等设备,同时保障宣传工作经费,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做好了后勤保障。同时,认真组织社科知识宣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党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常识、哲学、芜湖市城市文化等方面的社科知识,作为宣讲内容,在全处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讲座和专题学习。单位强化了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制度,全年未举行此类会议和类似交流合作。

  四、切实维护网络管理意识形态安全,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情况。

 上舆论斗争情况。

  我处始终坚持做好本系统网上舆论管理,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网络热点和舆论风向,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平时注重掌握了解各级新闻媒体的舆情动态,健全重大决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等工作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全年未发生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的情况。

  五、领导、组织对本单位出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

 处置情况。

 处置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全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处纪检委员,协助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部其他委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本单位全年未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

  六、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情况。

 六、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情况。

  领导班子带头加强与本行业知识分子的联系,上半年,处领导班子带队,开展了 9 次专项巡查,加强了与本行业知识分子的对接和交流。(本单位无行业协会)

  七、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情况。

 七、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情况。

  处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格实行追责问责,全年未发生追责问责情况。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1 年,我处党支部将继续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抓好

 网络宣传阵地管理,不断健全应对机制,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监管。进一步强化落实,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第四篇 第四篇: 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委宣传部的有力指导下,**党委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找准立足点,发挥着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深入抓好本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一是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委负责人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做到“三个带头”“三个亲自”。二是机制制度建立健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重要任务。

  念馆、“红船精神”主题展,观看《厉害了我的国》等 3部电教片,组织 352 名党员参加“我眼中的改革开放”宣讲活动和聆听老特区人讲党课。

  (三)注重舆论引导,加强阵地建设。一是规范阵地管理。贯彻落实《**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试行)》

 等文件,对辖内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阵地信息传播秩序。二是利用各类阵地宣传思想文化。在企业官网和公众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稿件 120 余篇,选送 3 部微视频参加党员教育微视频大赛。三是加强网络舆情管理。贯彻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网信工作人员配置,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正面宣传,今年来共发表网评文章 20 篇。四是探索新阵地。成立“创新驿站公益发展中心党支部”(兼合式),探索依托党支部强化对新经济和社会组织、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引领;开展“新理论·新思想”讲堂,采用党员商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理论宣讲,获评区级理论进基层示范点。

  (四)开展宣传活动,强化价值引领。一是兴起“大学习”热潮。系统内组建 3 支宣讲团,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主题开展宣讲,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基层宣讲,共撰写宣讲提纲 23 篇,带动系统内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 260 余篇。截至目前,系统内已开展 43场宣讲,覆盖 830 余人次。二是丰富活动载体。结合**公司成立 25 周年,举办文艺汇演,展示在党的领导下,国企参与经济建设的生动实践;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增进党群交流;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家规家训馆。三是践行核心价值观。全面完成 8 项基层党建办实事项目;深入开展民俗活动大操大办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员干部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自查自纠等活动,党员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 224

 份;慰问困难党员、群众 29 人次,发放慰问金 3.03 万元;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组织 2000 余人次参加“路长制”服务活动。

  二、下阶段工作计划 二、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政治担当。党委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切实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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