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3篇

时间:2023-05-01 08:25:03 浏览量:

篇一: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

  

  新街镇中心学校治安值班巡逻队工作制度

  一、机构人员:

  治安巡逻工作由校长何奎同志任队长,并组织实施巡逻工作,巡逻队由以下人员组成:

  队长:何奎

  副队长:王锋徐化林余方兵

  成员分工安排:

  星期六:王锋刘国富星期日:姜波刘国富星期一:蒋伟金厚飞星期二:余方兵苏明星星期三:徐化林李明阳星期四:王世安邓秋平星期五:何奎姜波二、巡逻责任:

  1、治安巡逻队负责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的治安巡逻、值勤、信访接待和应急任务,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开展护楼、护院、护路活动,落实治安安全防范措施。

  3、治安巡逻队要有当日值班单位领导带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值班巡回,负责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的联防工作。

  4、治安巡逻值班单位严格按照顺序安排好本单位的值班人员,严格值班登记和交接班手续,否则造成工作失误的由值班单位负责。

  5、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进行治安安全巡逻,维护好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

篇二: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

  

  XX村治安巡逻队管理规章制度

  巡逻队的职责、任务和纪律:

  1、负责所辖区域街道、重点部位和社会面的治安防控,严防盗窃、抢夺等街头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负责安全隐患检查和街面可疑人员盘查。

  3、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员并及时送交派出所处理,缴获的赃款赃物要移交派出所登记处理.

  4、开展“禁毒"、“反扒"行动,抓获街面吸、贩毒人员、现行扒窃分子.

  5、开展法制宣传,协助综治部门开展群防群治。

  6、严禁擅自进入居民住宅等进行检查,严禁参与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治安案件和审讯犯罪嫌疑人等警务活动。

  7、禁止巡逻队员参与执法活动和从事计划生育、催粮催款等中心工作。

  8、严禁参与赌博、嫖娼、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查获,作开除处理,同时依法追究责任。

  9、遵纪守法,以身作则。

  10、严禁私放违法犯罪嫌疑人和私吞赃款财物,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11、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值勤。

  12、严禁工作期间脱岗或请非巡逻人员代岗。

  13、巡逻时间:每天均应开展巡逻,夏季执勤时间为晚上24时至次日凌晨5时;冬季执勤时间为晚上23点至次日凌晨6时。

  巡逻队员的管理及工作要求:

  1、服从丫山村委会领导及主管领导的管理。

  2、思想纯洁,忠于职守,秉公办事,遵纪守法。

  3、佩证上岗,着装整洁,文明执勤.

  4、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积极参加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每月政治业务学习和体能训练不少于2天。

  5、努力掌握本责任区域内的地形地貌和社情民情,开展调查走访,加强与责任区域内各单位、各村民组的联系,加强与驻村民警联系。认真听取单位、村民组及责任区群众的意见、批评及建议。

  6、严格考勤,请销假制度.

  10、及时做好会议记录、考勤登记、报案登记及重大事件处理登记;每周一由队长向村委会汇报上周执勤情况及辖区治安状况.

篇三: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

  

  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工作制度

  第一篇:社区治安巡防队员工作制度

  社区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制度

  1、巡防队员巡逻执勤时,每班不少于二人,必须身着社区巡防队员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巡防执勤标志。

  2、巡防队员以徒步巡逻为主,按照社区规定的时间、路线巡逻,不得减少巡逻时间和巡逻路线。

  3、巡防队员要在巡逻中了解掌握社区人口的基本情况,收集各种影响社区治安秩序的信息和动态。

  4、巡防队员在巡逻时对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到达社区巡防重点区域时,对周围情况应仔细巡视并作详细记录。

  5、巡防中发现可疑人员、遇到突发事件(事故),责任区民警在岗时,巡防队员应积极配合警盘查和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责任区民警不在岗时,巡防队员应及时报告社区民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留置可疑人员直至民警赶到现场,也可直接报110。

  6、巡防队员在制止现行犯罪活动时,有权扭送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

  7、巡防队员对当班巡逻情况应做好记录,向下班巡防队员进行交接。

  8、巡防队员下岗后应着便装,有巡防器械的应妥善保管或按照规定进行交接。

  第二篇:镇治安巡防队员工作制度全集

  为全面贯彻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要求及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大力加强__治安巡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结合当前猴特殊的区位优势,__正处于大开放、大发展时期,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逐步增多治安防范工作必须先行,以便能更好地维护“云南走向南亚第一镇”的良好形象,实现平安和谐,因此拟组建一支集镇治安巡防专职队伍,方案如下:

  一、队伍名称及人员配置

  集镇治安巡防专职队伍名称为“__镇治安巡防队”。办公地点设在下街村警务室,同时履行“__镇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职责,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__镇治安巡防队”设队长一名,由政法书记担任,设副队长二名,由综治专干和派出所一名副所长担任,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队员6名。

  二、巡防装备及后勤保障

  “__镇治安巡防队”统一着装,每名队员配备春秋装2套、冬装2套、大衣1件、巡逻头盔1个、腰带1条、强光电筒1盏、胶木棍1条、值勤袖章1个,配备巡逻专用摩托车2辆。

  巡防队实行集中统一食宿制度。

  三、职责任务及管理方式

  “__镇治安巡防队”主要职责是在下街集镇范围内开展治安巡逻,同时协助派出所民警管理辖区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行业场所,规范集镇秩序。

  __镇治安巡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日常工作由副队长具体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派出所民警轮流带队适时开展集镇治安巡逻防范工作。

  四、业务培训及学习制度

  __边防派出所负责组织巡防队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学习,新招聘的巡防队员必须经派出所集中培训一周后方可上岗。

  五、工资报酬及奖惩

  “__镇治安巡逻队”队员月工资700元,实发500元,剩余200元,年终考核合格后统一发放。

  建立巡防队员奖惩制度,对遵守纪律表现突出或在巡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巡防队员给予奖励,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违反巡防工作规章制度或治安防范不力的巡防队员给予处罚。对违反巡防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巡防队员给予警告;对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予以辞退,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__镇综治办公室

  __边防派出所

  XX年3月1日

  __镇治安巡防队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镇治安巡防,提高集镇防范能力,结合下街集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对重点部位,揭发案区域进行有效巡逻守护,集镇范围内可防案件得到控制,群众有安全感、反映好。

  二、在巡逻中发现可疑人,疑事,疑物,对脏款、脏物和拾到的物品要及时登记,不得包庇或为违法犯罪人通风报信。

  三、巡逻队员服从队长的统一安排,认真参加集镇巡逻防范工作。

  四、认真参加村委会和巡防队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五、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喝(酗)酒、睡觉。严禁在任何时间影响__形象,严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立足集镇、热情为群众服务,坚持夜间喊话制度,并作好记录。

  __镇治安巡防队工作职责

  一、协助派出所维护下街集镇治安和公共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防止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二、协助派出所在下街集镇实施全天候的巡逻守护、堵截盘查,发现和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

  三、协助派出所对下街集镇的治安复杂部位、场所、各种行业进行整治,规范集镇秩序。

  四、协助派出所接受下街集镇群众报警和求助,参加抢险救灾,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五、调解治安和民事纠纷,排查集镇不稳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

  六、积极参与下街集镇范围内开展的其它公益性活动。

  __镇治安巡防队员招聘方案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意从事治安巡防工作的全县城乡适龄男性青年(复退伍军人、驾驶和保安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反映灵敏,有吃苦耐劳精神和环境适应能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年龄18至24周岁,视力(裸视)2.5以上,无文身、口吃和其他身体缺陷。

  4、本人政治历史清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报名时须提交有关合法身份证件(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等)复印件。

  5、录用后,经派出所进行为期7—10天的岗前综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月工资为700元(基本工资500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巡防队员,月工资500元,同时享受考核工资200元。

  __镇治安巡防队员工作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服从安排,确保集镇平安。

  二、按时上班,严禁迟到早退,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上班时应着装整齐,佩戴执勤袖章,不得敞胸露怀,制服与其它服装不得混穿。

  四、熟悉集镇范围和地形,以确保发生事件时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五、严格请假制度,履行上交下接手续。

  六、执勤巡逻到位,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判断准确,主动行事,遇重大事件立即报告。

  七、语言举止文明,仪表端庄,不激化矛盾,耐心解释,积极疏导,禁止态度粗暴,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人身权利。

  八、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文明执勤。

  九、自觉学习,掌握应有的技能和业务水平,能应付突发事件,消除事故苗头。

  十、正确使用警务装备,不得用于开玩笑,不得将装备带回家,下班时要完好无损的归还办公室。

  十一、留意陌生人和陌生车辆进入集镇范围(特别是深夜)。

  十二、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保持友谊合作,协调配合工作。

  __镇综治办公室制

  第三篇:治安巡防工作制度

  治安巡防值班制度

  为加大我镇治安巡防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事件发生。经镇班子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车辆:镇政府司法专用车、镇治安巡防车

  二、时间安排

  1、治安巡防采用经常性、不定期值夜巡查方式进行,分两块值夜。即值周人员值夜和本制度安排值夜结合进行。

  2、本周值周人员负责周三、五、六、日的治安巡防,车辆由值周司机驾驶(按值周人员安排表执行)。

  3、周一、二、四的治安巡防按照本制度人员分工安排执行(即1组负责周一,2组负责周二,3组负责周四)。原则上分三个大组,每组10人,可结合实际情况再分小组,每小组保证5人值夜巡防,人员由各大组值班领导自行调剂。

  4、值班司机原则上固定值夜,特殊情况由值班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后另行安排。

  5、法定节假日由假日值班人员负责安排巡防。

  三、工作职责

  1、明确各自分工和时间安排,由各组值班领导和本周值周领导负责召集人员值夜巡防;

  2、值班领导负责人员和车辆调配,做到既分工又合作,有效防范各类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3、值夜巡防人员必须保证到位到岗,特殊情况须向值班领导请假。高洲籍干部值夜日必须在乡住夜值班;

  4、本制度从1月15日起开始执行,值班时间在8点--24点。

  2011年1月12日

  第四篇:社区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制度

  一、巡防队员治安巡逻制度

  1、巡防队员巡逻执勤时,每班不少于二人,必须身着巡防队员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巡防执勤标志。

  2、巡防队员以徒步巡防为主,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巡逻,不得减少巡逻时间和巡逻路线。

  3、巡防队员要在巡逻中了解掌握镇区人口的基本情况,收集各种影响镇区治安秩序的信息和动态。

  4、巡防队员在巡逻时对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到达镇区巡访重点区域时,对周围情况应仔细巡视并作详细记录。

  5、巡访中发现可疑人员、遇到突发事件(事故),巡防队员应及时报告民警或者110,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留臵可疑人员直至民警赶到现场,积极配合民警盘查和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

  6、巡防队员在制止现行犯罪活动时,有权扭送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

  7、巡防队员对当班巡逻情况做好记录,向下班巡防队员进行交接。

  8、巡防队员下岗后应着便装,有巡防器械的应妥善保管或按规定交接。

  二、巡防队员学习培训制度

  1、巡防队员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派出所民警组织。主要学习党的各种方针政策,学习与巡防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学习巡防的工作方法、原则、职责等。

  2、每月由派出所民警负责组织巡防队员进行队列训练、实战技巧、对敌经验等业务培训。

  3、巡防队员应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做好学习笔记,练好业务技能。

  4、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经常迟到、早退的,要按考勤制度进行处罚。

  5、镇综治办每季度对巡防队员的学习、培训情况进行一次考查,发现学习不认真、业务技能差、体能明显下降、不适应巡防工作的,要给予严重警告;连续两次考查不合格的要劝退或辞退。

  三、巡防队员工作纪律“六不准”规定

  1、不准参与派出所的执法活动。

  2、不准刁难辱骂群众、欺压群众。

  3、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不准违法乱纪、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5、不准脱岗、串岗,不着统一制式服装上岗。

  6、不准脱离本社区进行职责以外的活动。

  四、辞退巡防队员条件

  1、不符合录用条件,未按规定程序选聘的。

  2、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3、迟到或早退1个月内累计10次的。

  4、遇事不经请示、随意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

  5、工作时间喝酒或非工作时间酗酒滋事的。

  6、违反“六不准”纪律要求的。

  7、其他应当予以辞退的。

  五、巡防队员考勤制度

  1、巡防队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准时到岗到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岗。

  2、巡防队员每天上岗实行签到制度。

  3、镇派出所负责对巡防队员进行考勤,并按规定将考勤结果与报酬挂钩。巡防队员每月请病假一般不得超过三天,请假期间每天扣发5元:事假一般不得超过3天,请假期间每天扣发15元。

  4、巡防队员违反规定,迟到、早退1次,提出口头警告,2次以上的发现1次扣发10元:无故缺岗1次(半天),扣发工资50元。

  六、巡防队员请、销假制度

  1、巡防队员一般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2、无论请假长短,均应写出书面请假条或有医院病假条。确因情况紧急,可先口头请假,而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半天的由巡防队队长批准,并负责调换人员代替,不得出现缺岗;请假1天的,由派出所长批准,并协调其他巡防人员代替,不得出现缺岗;请假2天的,由综治办主任批准,指定他人代替上岗。

  4、假期结束后,巡防队员应按请假批准程序及时销假。

  5、请假手续必须层层履行,不得越权、越级批准。

  七、巡防队员仪容风纪制度

  1、巡防队员执勤时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佩带巡防标志,不得将四季服装混穿。

  2、执勤中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打赤足、留长发、戴首饰等,做到仪容整齐。

  3、巡防队员要举止端正,文明执勤,在执勤中不吸烟、不说脏话、不吃食品、不打闹戏耍、不搭肩勾背等,维护自身的形象。

  4、保持个人卫生及巡防服装的卫生整洁。

  八、巡防队员奖励制度

  1、巡防队员在巡防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由镇综治办予以表彰奖励;表现特别突出的,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2、巡防队员在预防犯罪、制止犯罪、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表现突出或协助公安机关及时侦破重大案件的,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3、巡防队员在抢险救灾、预防重大事故发生、保护社区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九、巡防队员处罚制度

  1、巡防队员违反工作纪律“六不准”规定之一的,有镇综治办予以辞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2、巡防队员符合辞退条件之一的,由镇综治办予以辞退。

  3、巡防队员违反《考勤制度》的,按《考勤制度》规定处理。

  4、巡防队员违反《仪容风纪制度》的,发现1次由镇派出所予以

  警告,发现3次的由镇综治办予以警告,发现5次以上的,扣发月工资的10%。

  巡防队的管理

  第一条

  巡防队管理体制

  巡防队实行综治部门领导下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区巡防管理办公室对社区巡防队的管理负总责、负全责。区、街道、社区分别成立巡防大队、巡防中队、巡防分队,具体负责本辖区须防队员的管理。第二条

  各级管理部门职责

  (一)市综治办负责对全市治安巡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以及市内六区巡防队员的有关保障工作。

  (二)区巡防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区巡防队的教育、训练、管理、督查、考核和保障工作。

  1、负责制定具体的巡防队管理办法及各种工作制度;

  2、负责巡防队员的招录、培训、辞退工作;

  3、负责巡防队员的工资发放、统筹办理、服装发放、装备配备等保障工作;

  4、负责对辖区巡防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

  5、负责辖区巡防中队长的考核、任免工作。

  (三)街道巡防办负责社区巡防队员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督查检查、巡防室建设和巡防分队长的考核、任免工作。

  (四)社区主要负责巡防队员的考勤登记、巡防室保障工作。第三条

  社区巡防队的督查

  (一)市、区成立巡防督察队,对社区巡防队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督查。节假日、参加重大行动或重大活动时,区委政法委主管巡防工作的副书记、巡防办主任、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必须到场督查。

  (二)巡防督察队重点督查巡防队员文明执勤情况、遵守“六条禁令”情况、巡逻防范情况、仪容风纪情况、考勤情况,督察队在督查时应及时纠正巡防队和巡防队员中存在的问题,发现、总结巡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

  巡防队的职责

  第四条

  巡防队主要任务

  巡防队的主要任务是维护镇区治安秩序,预防、控制、减少居民区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创建平安乡镇。第五条

  巡防队主要职责

  (一)负责镇区昼夜治安巡逻;

  (二)盘查并向公安机关扭送现行违反犯罪嫌疑人;

  (三)调解民事纠纷;

  (四)协助治保会、辖区民警开展公共安全和治安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了解掌握镇区基本情况,收集各类影响镇区治安秩序的信息和社会动态;

  (六)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镇区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先期处理工作;

  (七)立足镇区,服务群众。

  巡防队的使用

  第六条

  严禁擅自抽调巡防队员从事非巡防工作

  (一)严禁擅自抽调巡防队员参加与群众性事件的处臵工作;

  (二)严禁抽调巡防队员从事房屋拆迁、清理占道、卫生创建、计划生育等非巡防工作;

  (三)在组织集中清理清查,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等情况特别紧急确需调用巡防队员时,必须填写《抽调(借用)镇区巡防队审批表》,逐级报批;

  (四)抽调10人以内,必须经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签字批准;抽调11人至20人,必须经镇综治办主任签字批准。

  第七条

  严禁巡防队员从事带有执法性质的活动

  (一)巡防队员在参与处臵群体性事件等工作时必须做到:文明用语、文明执勤,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严禁与群众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

  (二)严禁巡防队员佩带、使用枪支、手铐、电警棍等警用器械;

  (三)严禁巡防队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及住所(场所)及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直接实施处理;

  (四)严禁扣押他人钱物,对暂时保管的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钱物及作案工具,必须随嫌疑人一并移交至公安机关;

  (五)严禁巡防队员参加与侦查破案,讯问、看押违法犯罪嫌疑人;

  (六)严禁巡防队员参与抓赌抓嫖,收费罚款;

  (七)严禁巡防队员驾驶机动车进行巡逻,对擅自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后果自负;

  (八)严禁巡防队员以公安机关的名义从事活动。

  巡防队的巡逻

  第八条

  巡防队必须坚持“立足巡区,保民平安”的宗旨,在巡区内开展巡逻,重点加强对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的治安防范。在安装技防设施的巡区可安排部分巡防队员在监控中心值班,其他队员携带对讲机在巡区内开展巡逻。

  第九条

  巡防队员巡逻执勤必须坚持“三班倒”制度、“留言板”制度和仪容风纪制度。实行“三定”巡逻法,即按照规定的巡逻时间、固定的巡逻路线、确定的防范重点进行全方位巡逻。

  第十条

  巡防队员巡逻采取徒步巡逻和乘电瓶车(骑自行车)巡逻相结合,以徒步巡逻为主。

  第十一条

  当发现现行违法犯罪时,巡防队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控制并扭送到公安机关;当遇到突发灾害事故时,巡防队员应挺身而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注意自身安全防护;当居民群众遇到困难时,巡防队员应积极主动提供帮助。

  第十二条

  巡防队员应坚守巡防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六条禁令”,严禁脱岗、误岗、串岗、睡岗,严禁酒后上岗或非工作时间酗酒滋事。

  第十三条

  巡防队员巡逻时原则上不得离开所在巡区,确需离开巡区异地巡逻时,区委政法委必须向市委政法委写出书面报告,并经市委政法委书记签字批准。

  巡防队的保障

  第十四条

  巡防队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由镇财政承担,区巡防办必须及时向市巡防处报告巡防队员变更情况,未及时报告人员变更情况造成巡防队员未获得保险公司赔偿者,由区巡防办承担责任。社区巡防队员工资、社区统筹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第十五条

  区巡防督察队必备的督查车辆,社区巡防队员必备的对讲机、橡胶棒、强光灯、雨具等巡防装备由区政府出资统一配备。

  第十六条

  社区巡防室由区、街道出资按标准统一建设,并达到规范化巡防室“十有”标准。区、街道和社区共同负责巡防室水、电、暖等保障。第十七条

  区巡防管理经费由区政府按照每名巡防队员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发付,并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社区巡防队员的教育、培训、值勤、训练、巡逻的保障,巡防室水、电、暖保障,表彰奖励和发放区督察队长、中队长、分队长岗位津贴。

  责任查究

  第十八条

  对社区巡防管理部门的责任查究

  (一)对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或越权批准社区巡防队员从事群体性事件处理等非巡防工作或借调巡防队员到其他部门工作的,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将取消区评选“巡防工作先进县(市)区”资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平安建设工作年终考核。巡防队员在抽调、借调期间发生违纪、违法等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批准单位和批准人负全部责任。

  (二)区巡防办负责被借调巡防队员的教育、管理和督察。由于教育不落实、管理不严格、督查不到位导致被借调巡防队员违法犯罪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区巡防办负主要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

  对借用社区巡防队员的单位的责任查究

  (一)借用社区巡防队员的单位对借调的巡防队员负有一定的管

  理责任,主要负责巡防队员的考勤登记、业务培训、安全管理和相关保障。

  (二)对指派巡防队员从事执法活动、警务活动、收费罚款的,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在责令巡防队员归队的同时,对借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对安排社区巡防快马加鞭驾驶机动车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该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安排单位及安排人员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民警将警车、枪支、手铐、电警棍等警用装备供给巡防队员使用的,将追究装备管理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对社区巡防队员的责任追究

  (一)社区巡防队员在执勤中与群众争吵或发生肢体冲突出的,从事执法活动、警务活动、收费罚款的,酒后上岗、上岗期间饮酒或酗酒滋事的,区巡防办一律对其作除名处理。由于饮酒造成事故的,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对利用警用装备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任。

  (二)对巡逻区域内多次发生可防性案件或发生命案及重大恶性案件负有责任的巡防队员,严格按照《关于对在平安郑州建设中发生的可防性案件实行案件倒查及责任查究的试行办法》(郑综治[2006]3号)规定,视性给予经济处罚、待岗培训、除名。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内六区的社区治安巡防队。巡防队其它规定内容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

  各县(市)治安巡防队和市内六区乡镇治安巡防队可参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巡防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市综治办负责解释,并于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治安巡防队工作制度

  ×××镇治安巡防队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镇治安巡防,提高集镇防范能力,结合下街集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对重点部位,揭发案区域进

  行有效巡逻守护,集镇范围内可防案件得到控制,群众有安全感、反映好。

  二、在巡逻中发现可疑人,疑事,疑物,对脏款、脏物和拾到的物品要及时登记,不得包庇或为违法犯罪人通风报信。

  三、巡逻队员服从队长的统一安排,认证参加集镇巡逻防范工作。

  四、认真参加村委会和巡防队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五、严禁在工作时间打牌、喝(酗)酒、睡觉。严禁在任何时间影响__形象,严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立足集镇、热情为群众服务,坚持夜间喊话制度,并作好记录。

  七、协助派出所维护杨和镇治安和公共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防止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八、协助派出所在我镇实施全天候的巡逻守护、堵截盘查,风险和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

  九、协助派出所对本镇的治安复杂部位、场所、各种行业进行整治,规范我镇秩序。

  十、协助派出所接收本镇群众报警和求助,参加抢险救灾,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十一、调解治安和民事纠纷,排查本镇不稳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

  十二、积极参与杨和镇范围内开展的其它公益性活动。

  治安巡防队员工作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服从安排,确保平安。

  二、按时上班,严禁迟到早退,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上班时应着装整齐,佩戴执勤袖章,不得敞胸露怀,制服与其它服装不得混穿。

  四、熟悉本镇范围和地形,以确保发生事件时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五、严格请假制度,履行上交下接手续。

  六、执勤巡逻到位,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判断准确,主动行事,遇重大事件立即报告。

  七、语言举止文明,仪表端庄,不激化矛盾,耐心解释,积极疏导,禁止态度粗暴,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人身权利。

  八、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文明执勤。

  九、自觉学习,掌握应有的技能和业务水平,能应付突发事件,消除事故苗头。

  十、正确使用警务装备,不得用于开玩笑,不得将装备带回家,下班时要完好无损的归还办公室。

  十一、留意陌生人和陌生车辆进入集镇范围(特别是深夜)。

  十二、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保持友谊合作,协调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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