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基层依法行政调研报告3篇人社局基层依法行政调研报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局基层依法行政调研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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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人社局基层依法行政调研报告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 2013 年度社会评价工作中征求到了 4 条意见,这些意见既是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建言献策,也是对我局依法行政、高效服务、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体现了社会各界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关爱,同时也反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我局高度重视,并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方案,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取 得 得了明显效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为 为无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的建议 县人社 局 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实施了就业优先和更 加 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 观 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其次,继 续 续落实了创业贷免扶补机制,促进创业带 动动就业;再次,加强了职业技能培训,提 升 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 ; ;最后,健全了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 服 服务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 用 用。在业务办理的过程中,做到了服务周 到 到、态度和蔼、语言亲切。加大了小额担 保 保贷款发放力度,扩大贷款发放范围,简 化 化工作程序,尽量满足符合条件人员的贷 款 款需求,加强创业培训和创
业指导等创业 服 服务工作,扶持创业者成功创业。
劳动 就 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赵梅祯 劳动就业 服 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874-5758 4 436 二、关于树立牢固的基层服务意 识 识的建议 我局各中心、股室强化服务意 识 识,提高服务质量。第一,完善了部门窗 口 口服务建设,深化了党务政务公开力度, 提 提升了业务能力;第二,加强党风廉政责 任 任制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 和 和战斗力;第三,深化部门作风建设,建 立立健全作风转变规范、长效工作机制。第 四 四,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密切联 系 系群众,培养职工对事业的进取心、对工 作 作的责任心。在整改过程中,我局上下坚 持 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强化党 风 风廉政建设。求真务实,服务群众,转变 工 工作作风。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 ,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及时为群众排 忧 忧解难;做到尊重群众,依靠群众,问计 于 于群众,求教于群众。
人社局书记:陈 长 长斌 人社局投诉电话:0874-57 5 52329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 障 障执法监察力度,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建 议 议 我局劳动监察大队以建筑业、住宿和 餐 餐饮业及非公企业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劳 动 动用工秩序,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全 面 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劳动用工 管 管理,依法保障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 权 权利。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高劳动 争 争议仲裁效能和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调 解 解结案率。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认 认真查处举报案件,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 检 检查,认真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整改 过 过程中,以入户检查、劳动用工备案为手 段 段,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充分利用劳 动 动仲裁机制,调解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 的 的合法权益。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对待 举 举报、工资拖欠者亲切、温和,及时查处 案 案件,保障劳动者获得报酬的基本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王掳贤 劳动 保 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874-57 5 56733 四、关于多渠道为农民工、 大 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的建议 我局人才服 务 务中心积极开展县内安置与县外推荐相结 合合的就业工作,做好职业介绍、职业指导 、 、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帮助农民工与大 中 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公共就业 和 和劳动力市场作用,全方位多渠道收集就 业 业需求信息,及时发布人才公告,使农民 工 工、大中专毕业生充分掌握招聘与就业动 态 态。坚持经常性举办城乡劳动力招聘会, 多 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搭建市场就业平台 , ,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为 用 用工单位介绍满意的员工。
人才服务中 心 心负责人:张绍波 人才服务中心投诉电 话 话:0874-5768113 XX 县 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14 年 10 月 1 17 日 <
篇二:人社局基层依法行政调研报告
人社局 2016 履职尽自查报告根据省、市、县各级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紧紧围绕工作主题,以着力加强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为工作目标,以着力解决单位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为工作重点,现此项工作正有力推进,通过此项工作不断深入展开,我局在查摆问题的环节中严格按照县纠风办的要求,结合自身的职能组织开展了征求意见和明察暗访工作,通过征求的意见和自行查摆的共性问题,按照一事一报告的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查摆的问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死亡注销延时。
二、所涉单位及人员
全县各村均存在这一问题,业务经办涉及到农保局、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各村主职干部、经办银行和依法应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的家属。
三、处理意见
实行责任倒查,一级查一级,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后期整改落实中建立健康有序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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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 2016 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全省住建系统 2016 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动员大会的精神,督促全市城乡规划系统全面履职尽责。现结合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对全市城乡规划系统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检查,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城乡规划行业依法行政、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为加快实施双强双兴战略、建设四个大别山提供有力保障。
二、督促检查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城乡规划局。
三、督促检查内容
1、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损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和查处执法不公不严问题。
2、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是否严格执行《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认真落实四减五制三集中和政风行风评议服务承诺事项;是否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规划实施管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题整治;是否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协调联动审批机制,审批标准、形式是否规范统一。
3、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精神,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是否扎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是否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切实解决规划行政许可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领
导班子成员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规划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5、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不回避、不积压、不上交矛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强化责任,切实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四、督促检查方式
省住建厅、市纠风办将采取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点题监督、集中评议、倒查追责等方式对本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督促检查步骤
(一)动员部署(6 月中旬前)
1、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市纠风办《关于 2016 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意见》文件,传达全省住建系统 2016 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动员大会精神,印发《黄冈市城乡规划系统 2016 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等文件,部署启动本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2、广泛征求意见。市局机关、各县(市)城乡规划局,要把这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作风专项整治、三严三实专项教育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网上信访等平台,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对本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认真查摆问题。市局直属科室、单位和各县、市城乡规划局要对照督促检查
内容,全面查找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建立问题台帐,并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点事项,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职能,作出具体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督促整改(6 月下旬至 11 月)
1、开展专项整治。要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规划实施管理随意变更规划、调整容积,损害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服务对象反映规划许可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城乡规划局,要制定一套整治措施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同时,还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市纠风办、省厅、市局交办的其它问题,确保调查处理率、回访率达到 100%,努力提高办结率、满意率。
2、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上下联动督导,局机关在认真接受省厅、市纠风办点题监督的同时,要加强层级督导。局分管领导要加强对被领导的科室、单位履职尽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综合科要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好对各县、市规划局等基层单位的履职尽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第三方监督作用,对局机关、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广泛的社会监督。局纪检组要抽调人员对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对象,进行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局机关、各单位及县、市规划局履职尽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实行旬统计、月通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3、强化责任追究。局领导对本机关、各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承担主体责任,局综合科要对各县、市规划局承担行业监管责任。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三)总结评估(11 月至 12 月)
1、加强考核通报。年底,市纠风办综合第三方监督、服务对象测评、集中民主评议、平时工作评价四个方面的情况,分别按 30%、25%、35%、10%的权重对本机关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局机关要积极配合省厅对我市城乡规划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实行三考核、两通报(部门履职尽责主体责任考核、行业监管责任和片区联系指导责任考核、通报责任主体、通报行业主管科室)。
2、巩固深化成果。市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和各县(市)规划局要认真分析总结测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深化整改措施,切实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11 月 10 日前,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和县(市)规划局,要向市局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报送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告;11 月底前,本机关要向省厅、市纠风办报送我市城乡规划系统接受履职尽责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告。
3、检查结果运用。全面总结 2016 年全市城乡规划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情况,对市局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市)城乡规划局检查成绩优秀的予以通报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及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资格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开展活动组织不力、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检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市局约谈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建立基层单位与市局机关科室联动奖惩机制,将基层单位检查结果与市局机关行业主管科室年度目标考核、评先挂钩,与主要负责人的评价任用挂钩,实行同奖同罚。
六、 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城乡规划局,要将本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在认真抓好本单位履职尽责措施落实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履好职、尽好责。市局成立由一把手局长担任组长的全市城乡规划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工作专班。由工作专班具体负责
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城乡规划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城乡规划局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管好分管领域,做到逐级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加强督促指导。局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要认真做好上级对本机关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对科室、单位和各地城乡规划局督促指导,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一线、查找问题到一线、点题监督到一线。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在媒体上公开承诺,并选择一至两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崇尚实干,常抓不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抓好履职尽责工作。
3、大力抓好宣传。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城乡规划部门的工作职能、法律法规、服务事项、办事程序,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大力宣传我市城乡规划成果和城乡规划服务我市双强双兴、四个大别山建设的成效,让群众了解规划、参与规划、实行规划和监督规划,增进群众对规划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加大追责力度。要支持配合省厅、市纠风办明察暗访,要主动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对发现不履职、不尽责、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公开曝光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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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人社局基层依法行政调研报告
关于依法治县的调研报告 主任、 各位副主任:为了推进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调研组, 在江平安副主任的带领下, 于 6 月中旬, 先后到祁红乡 、 塔坊乡 、 渚口乡 、 北街社区、 祁山镇、 二中、教育局、 城管执法局、 农委、 人社局、 经信委和司法局等, 采取听取汇报、 座谈讨论、 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专题调研,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成效
自 2011 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 我县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 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祁门、 平安祁门、 法治祁门目标, 遵循党委领导、 人大监督、 政府实施、 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 加强领导、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 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扎实推进各项普法工作。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 打造普法平台, 着力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 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更加自觉; 以 12. 4 全国法制宣传日、 江淮普法行、 综治宣传月及各种节假日、 纪念日、 主题日为平台, 深入开展各类普法主题活动, 法制宣传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 法治创建水平不断提升, 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步增强; 特别是去年开展了纪念宪法 30 周年系列普法活动, 掀起了普法的高潮。
坚持继承与创新, 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 深化普法效果; 坚持普法与治理并举, 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和
司法人员学法用法, 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公正司法与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提高, 为建设平安、 法治、 和谐祁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 存在问题和不足
1、 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通过 28 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但仍有不少人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等现象还较为突出。
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认识不够、 重视程度不高, 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维护社会稳定、 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 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费时、 费事又难见成效的软任务、 软指标, 普法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 干起来次要, 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的现象大量存在, 以言代法、 以权压法、 知法犯法、 徇私枉法时有发生, 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执法水平不高, 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 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
我县普法工作从纵向上看, 是条条好于块块, 乡 镇好于
县直, 县直好于农村, 从横向看, 是机关好于单位, 单位好于社区,社区好于企业。
学校、 社区、 企业、 农村等普法工作薄弱环节仍未得到根本扭转, 社会闲散青少年、 农村外出务工人员、 下岗失业职工和城乡 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的普法教育仍存在死角和盲区。
3、 法律八进整体推进力度不够。
法律进乡 村、 进企业、 进社区相对滞后。
在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 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普法教育组织难, 法制宣传形式单一、 办法少, 缺乏有效载体, 效果不佳; 加上政府对农村普法工作缺少经费投入, 少数乡村的法制宣传栏等硬件建设跟不上, 印发资料、 开展活动较少,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
在一些企业忽视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劳动用工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比比皆是。
如:
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买社会保险 (我县按规定购买五险的企业不足30%)、加班劳动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招工时违规收取保证金、 拖欠职工工资等。
社区普法工作因受人、 财、 物等条件限制, 缺乏起码的宣传器材和阵地, 致使普法工作拓展不开。
4、 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从一五到六五, 普法措施、方法变化不大, 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 不少部门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 如对内组织职工学学相关法律, 对外搞搞法律咨询, 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 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制专栏不多, 贴近实际、 贴近生活、 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节目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5、 普法工作常态化不够。
多数单位的普法机构和人员配备都是兼职,中心工作一忙, 就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放在一边, 等到上级或普法部门检查了, 才忙于补充资料, 造成普法工作不能经常化、 制度化开展,使得普法质量不高, 效果不好。
五五普法期间, 我县在茶山公园上建了法制广场, 得到了上级的肯定, 但近年来, 存在重建轻管现象, 法
律广场缺乏日常管理, 很多宣传栏玻璃橱窗破损、 内容长期不更新,法制广场也被改名为市民广场, 现状令人担忧。
6、 普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薄弱。
一是全县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面大、 点多、 线长, 而法制宣传部门规格低, 人员少; 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虽然规格很高(县委书记任组长), 但其办事机构--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规格低, 根据省、 市、 县普法规划中依法治县办公室配备一名副科级专职副主任、 并配强工作人员的规定, 目前我县专职副主任仍为科员, 专职普法人员仅 1 人
, 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着小马拉大车和顾此失彼的问题。
二是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主要力量的乡镇司法所, 也存在着人员不足(多数是 1人所)
的问题, 同时, 由于在基层司法工作人员兼职过多, 很难完成量大面广的普法工作。
三是我县虽组建了普法讲师团、 法制宣传志愿者、 法制副校长、 普法联络员、 人民调解员和法律顾问等几支普法队伍, 但作用发挥不理想, 有的更是有名无实, 长年不开展活动, 普法资源亟待整合。
三、 几点建议
1、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普法成员单位工作联系制度、 督查工作通报制度、 宣传信息反馈制度、 考核奖惩激励制度, 教育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认真履行普法职责, 切实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常抓不懈; 要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工作, 整合普法资源, 加
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阵地建设, 形成各负其责、 各尽所能、 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组织、 协调、 督促、 引导的普法工作机制, 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指导。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 细化措施、 严格奖惩, 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结合自身实际, 深入开展相关的法律宣传教育。
2、 推进阵地建设, 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
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热点和难点, 创新工作思路, 探索新措施新办法。
一要充分利用 12· 4 全国法制宣传日、 江淮普法行、综治宣传月及各种节假日、 纪念日、 主题日等法律宣传平台, 力求每年在全县开展几次规模大、 有影响, 有震动、 效果好的综合性法制宣传活动, 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社会效果。
二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推进各类法制宣传栏、 图书室、 普法基地和法治文化广场建设, 实现普法工作常态化; 特别是我县法治广场的现状要尽快改变,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
三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普法形式, 丰富活动内容, 引导广播、 电视、 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 专栏和法制频道, 在充分传统媒体的作用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发挥互联网、 手机等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 办好普法网站, 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
四要结合法治实践, 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 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每年要有针对性的选择几件有影响的典型案例, 进行跟踪报道和深度的法制宣传, 通过身边的人、 身边的事, 运用以案释法的形式, 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 渗透性
和影响力, 达到剖析一案、 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3、 进一步加大法律八进活动的整体推进力度
一要加强青少年普法源头的法制教育, 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教育普及, 切实把法制教育融入到素质教育中去; 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在依法治校、 法制宣传中的积极作用; 要加强学校、 社区(乡 镇)、家庭的联系, 努力形成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 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 农村外出务工人员、 下岗失业职工和城乡 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努力消除普法死角和盲点。
三要加强对企业职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 特别是民营企业, 采取编写印发企业职工适用法律读本, 组织法律讲师团等有效手段, 把送法送书进企业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4、 坚持学用结合, 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政府要组织职能部门继续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对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重点抓好领导干部、 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和行政机关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
执法部门要把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要从规范执法行为入手, 进一步修订、 完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程序和制度, 使行政行为的步骤、 形式和时限以及行政公开、 听证、 回避等制度得到全面规范; 要严格依法行政, 明确执法范围、 责任和权限, 要针对劳动和社会保障、 农业综合执法、 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 违法建筑、 市容管理等领域, 存在
违法情况多、 执法难度大等问题, 下大力气开展行业专项治理, 强化监管, 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确保法律得到全面、 正确的贯彻实施; 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 以制度约束执法行为, 确保执法公正; 通过依法行政树立法律的权威,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培养人人崇尚法律的社会法治氛围。
5、 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
要认真抓好普法队伍建设, 进一步整合普法资源, 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一要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 真正把法律素质好、 又热爱普法工作的人员充实到专职普法队伍中来, 同时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 切实解决普法机构和基层司法所实际困难, 认真落实人员编制、 职级待遇, 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二要加强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志愿者、 法制副校长、 普法联络员、 人民调解员和法律顾问等兼职普法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 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队伍管理, 注重发挥他们的作用, 保证队伍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参与普法活动; 三要保障普法工作经费, 县政府要明确乡镇年度普法经费, 切实解决基层普法工作无专项经费的现状, 以确保全县六五普法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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