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贫困基金管理方案5篇工会贫困基金管理方案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实施困难职工项目制帮扶工作的意见 京工发[2010]36号 各区、县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会贫困基金管理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工会贫困基金管理方案
市总工会关于实施困难职工 项目制帮扶工作的意见京工发[2010] 36 号
各区、 县总工会, 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各产业工会, 各局工会、 各集团、 公司工会, 各直属基层工会, 市总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工会工作会议和市工会十二大精神, 落实市总工会《关于深化送温暖工程的实施方案》 , 积极采取项目 制、 社会化的帮扶模式, 切实做好工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 目标任务 对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的低收入职工家庭实施就业、 医疗、子女助学等专项帮扶救助, 对因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实施临时应急帮扶救助, 力争使职工家庭在党和政府、 工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帮助下, 实现脱贫解困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生活压力的目 标。
二、 帮扶项目 ( 一)
就业专项帮扶 针对待岗失业人员 、 困难职工的未就业子女等就业困难群体, 实施就业帮扶:
1、 开展“对接式” 帮扶:
通过调查了 解待岗失业人员 、困难职工未就业子女等就业困难群体的技能特点和就业需求,
根据其需求对接用人单位和用人岗位, 举办专场招聘会, 发挥三级服务体系作用, 开展“点对点” 就业推荐服务, 有针对性地为就业困难人员 创造就业机会。
2、 开展“订单式” 帮扶:
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订单,对就业困难人员 进行岗位订单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通过技能提高帮助就业困难人员 实现就业。
3、 开展“跟踪式” 帮扶:
对参加招聘会未达成就业意向的人员 , 继续跟踪帮助推荐工作岗位; 对于达成就业意向的人员 , 对其就业情况进行跟踪。
( 二)
医疗专项帮扶 在对困难职工上年度医药费支出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视情况给予自 付医药费负担过重的困难职工家庭适当救助:
1、 每年 3 月 , 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困难家庭医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 , 对困难职工上年度医药费负担情况调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公布帮扶条件和标准。
2、 各单位工会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家庭医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 精神, 安排实施本单位的医疗救助工作。帮助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填写 《北京市总工会医疗帮扶救助申请表》 , 同时要求职工提交本人上年度( 1 月 1 日 —12 月 31日 )
的医疗费用单据复印件。
3、 各单位工会对申请救助的职工在一年内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救助政策及自 付医药费情况进行核查确认,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 由单位工会将材料报送上级工会。
4、 各单位工会复核本地区、 本系统、 本单位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 参照市总工会公布的标准先行帮扶救助。
本单位医疗救助资金不足部分可将材料上报市职工服务( 帮扶)
中心解决。
( 三)
助学专项帮扶 针对困难职工子女, 每学年开学前开展“金秋助学” 专项帮扶:
通过政策宣传, 帮助符合政府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落实政府相关助学政策; 对政府救助政策尚未覆盖或经政府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助学专项帮扶:
1、 每年 7 月 , 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金秋助学” 活动的通知》 , 根据我市教育救助政策的调整情况, 公布当年资助困难职工子女的条件和标准。
2、 各单位工会按照市总要求, 在本单位开展助学政策宣传活动, 帮助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和享受相关救助政策。
3、 各单位工会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档困难职工及其子女填写《北京市总工会“金秋助学” 活动资助申请表》 , 报上级工会。
4、 各单位工会复核本地区、 本系统、 本单位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 参照市总工会公布的标准先行帮扶救助。
本单位助学救助资金不足部分可将材料上报市职工服务( 帮扶)
中心解决。
( 四)
单亲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 针对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 市总工会与京汉置业集团、 珍贝集团, 利用“京汉” 、 “凎清” 困难单亲女职工帮扶专项资
金, 开展助学帮扶。
具体由市总女职工部、 权益部、 市温暖基金会与京汉置业集团、 珍贝集团联合制定, 帮扶条件和标准与“金秋助学” 专项帮扶一并公布下发。
( 五)
困难劳模专项帮扶 针对生活困难的市级和全国劳模, 每年分别由市民政“福利彩票基金” 和全总劳模“三金” ( 即春节慰问金、 生活困难补助金、 特殊困难帮扶金)
出资, 为其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
1、 针对市级劳模, 市总工会联合市民政局, 每年从“福利彩票基金” 中出资 50 万元资助, 根据我市生活困难的市级劳模实际情况, 酌情发放困难补助金。
2、 针对全国劳模, 每年由全总发放“三金” 。
春节慰问金, 根据每年资金情况, 确定当年发放标准; 生活困难补助金,根据每年资金情况, 将每位全国劳模工资补到一定标准; 特殊困难帮扶金, 根据劳模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情况, 给予一定金额的帮扶。
( 六)
农民工专项帮扶 针对农民工就业、 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困难, 开展帮扶救助活动:
1、 每年春节过后, 市总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 , 通过就业政策宣传、 组织招聘会等方式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
2、 每年 3 月 , 市总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合同宣传月 ” 活动, 通过举办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 咨询等活动, 帮助农民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3、 每年 5 月 , 市总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 活动, 通过举办民营企业系列招聘会, 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
4、 每年 10-11 月 , 市总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合同、 工资、 社会保险等执行情况大检查, 督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签合同、 保工资、 上保险, 维护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
5、 每年元旦春节期间, 市总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开展 “平安返乡 活动” , 帮助农民工平安返乡 过年。
6、 市总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家政服务工程” , 通过对家政服务人员 的培训, 帮助其实现就业。
( 七)
两节送温暖专项帮扶 每年两节期间, 为所有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发放慰问金, 由市总工会与基层工会共同负担:
1、 每年 8—9 月 , 市总工会根据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部署当年全市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及数据统计工作。
2、 每年 10 月 底, 各级工会通过“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将困难职工档案及相关数据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部。
3、 每年 11—12 月 , 由市总工会对当年全市困难职工情况进行汇总、 分析, 制定下发两节送温暖意见, 对两节送温暖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对慰问金发放办法、 标准及与基层的分担比例做出规定。
4、 两节期间, 为所有在档困难职工发放慰问金。
( 八)
社会合作专项帮扶 1、 “温暖劳模健康管理工程” 专项帮扶
由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温暖基金会联合爱康国宾集团共同发起, 为北京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提供系统的健康管理计划。
“温暖劳模健康管理工程” 涵盖“电子健康档案” 、 “健康体检” 、 “疾病危险性评估” 、 “健康咨询” 、 “就医绿色通道” 、 “慢病管理” 等内容。
爱康国宾 360 度健康全管理服务将为劳模预防癌症、 心血管病和糖尿病等慢性疾病, 提升健康状况设置一道安全阀。
未来五年, 每年将向 2000 名 劳模提供每人市场价值 1080 元, 总价值 216 万元的健康体检项目 检查和健康管理服务。
工程五年累计总价值将超过 1000 万元,由爱康国宾集团全程免费提供。
2、 英智“爱心光明行”
专项帮扶 市总工会与北京英智眼科医院联合, 2010 年至 2019 年间,为困难职工及相关人员 提供免费眼部检查和优惠手术等服务。各区县、 产业工会或各单位工会可组织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统一报名 , 或职工个人本着自 愿原则, 自 行与 12351 职工服务热线或英智眼科医院联系, 预约检查及手术:
( 1)
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其配偶、 父母、 子女可享受免费眼部检查, 符合手术条件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可以接受单眼免费手术; 每年根据职工的实际需求提供 100 例救助。
( 2)
持“京卡. 互助服务卡” 患者在英智眼科医院接受白内障手术, 医保报销之外的自 费部分单眼减免 500 元/人次。
( 3)
持“京卡. 互助服务卡” 的职工英智眼科医院可接受准价值 1200-2000 元/分子矫正近视眼手术 8 折优惠。
( 4)
持“京卡. 互助服务卡” 的职工带领 16 岁以下子女到英智眼科医院就诊, 可免除基本检查费用( 价值 55 元/人次)
。
( 5)
对于持“京卡. 互助服务卡” 的职工, 在英智眼科医院一次性住院治疗时间超过一个月 的, 可减免当月 医保报销之外的患者自 费部分 600 元/人次。
3、 “爱在精诚. 赢在未来”
助学专项帮扶 市总工会与北京精诚教育集团合作, 以困难职工在小学阶段就读的子女为教育对象, 由市温暖基金会负责在全市招收60 名 三、 四年级品学兼优且具有语言天赋的孩子, 提供 6 年免费少儿英语辅导。
( 九)
临时应急专项帮扶 重点对未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和农民工, 因患重大疾病、 遭遇自 然灾害、 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 在基层工会先行帮扶救助的基础上由市职工服务( 帮扶)
中心给予临时应急救助。
[ 具体按照市总工会关于临时应急帮扶救助的相关工作制度及各职工服务( 帮扶)
中心、 工会服务站的相关工作制度执行。
]
三、 工作程序与要求 ( 一)
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档案的统计、 调整工作, 并充分利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对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对困难职工要本着“量力而行, 尽力而为”的原则, 满腔热情地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困难。
( 二)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通过大力宣传政策, 帮助职工了 解相关政策并办理 “低保证” 和“低收入证” , 指导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并享受相关待遇。
( 三)各级工会要结合本系统、 本地区、 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政府( 行政)
支持、 工会拨款、 社会捐助、 职工互助等形式, 建立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每年应从工会经费中提取 10%以上作为专项资金, 用于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要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和帮扶需求, 制定明确的资金管理办法, 保证帮扶资金的专款专用及科学合理使用。
( 四)
坚持基层工会先行帮扶和分级帮扶的原则。
对于申请救助的职工, 其所在单位工会要调查、 核实、 详细了 解求助职工的困难状况及享受政府相关政策的情况, 对于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未享受政府救助的职工, 必须积极协调劳动、 民政等相关政府部门, 帮助其享受到相关政策; 对于政府救助政策覆盖不到或享受政府救助政策之后, 确实仍存在较大困难、 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 由基层工会先行帮扶救助, 在此基础上可上报至市总工会申请救助。
( 五)
市总工会对于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 根据其实际情况, 首先协调政府有关部门, 通过社会救助渠道解决问题;其次是对于政府无法解决的, 由北京市温暖基金会筹措资金给予解决; 第三是对于前两项均无法解决的问题, 视情况由市总工会经费予以解决。
( 六)
各级工会要充分结合本地区、 本系统、 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在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帮扶救助活动的基础上, 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帮扶救助活动, 并根据困难职工的帮扶需求, 不断创新帮扶形式、 丰富帮扶内容、 完善帮扶手段、 增强帮扶效果, 力争通过各级党政、 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帮扶, 使困难职工家庭尽早实现脱贫解困的目 标。
四、 职责分工 ( 一)
市总工会权益部 负责帮扶救助总体方案的制定, 项目 的策划, 与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以及全市困难职工档案的动态管理与困难职工数据的统计、 分析工作。
( 二)
市职工服务( 帮扶)
中心 负责临时应急帮扶救助工作; 医疗救助、 金秋助学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层申请材料收审, 联系基层单位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 负责资金的发放工作。
( 三)
北京市温暖基金会 负责帮扶救助资金的筹集工作; 联系社会各相关社团、 机构进行经验交流和资源共享; 与市总工会有关部门和相关产业工会联合对困难职工实施项目 制帮扶救助。
( 四)
区县、 产业工会 负责本地区、 本系统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工作; 困难职工申请材料的验收和上报工作; 落实本地区、 本系统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 五)
基层工会
负责做好本单位困难职工的认定、 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及帮扶救助审核和落实工作。
北京市总工会
2010 年 7 月 12 日
篇二:工会贫困基金管理方案
工会 开展年度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 家庭生活状况核查及档案清理工作方案开展城镇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生活状况核查,是工会开展精准扶贫的基础,也是我市扶贫解困工作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调查结果是全总、省总、市总拨付送温暖资金、帮扶资金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发〔〕号)、《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工保字〔〕号)和《市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发〔〕 号)要求,现就年度精准识别调查和档案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及上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在去年建档和精准识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边调查、边核实、边建档、边清理的原则,开始进行查漏补缺和统计、汇总工作,层层建立低收入职工档案,并逐级上报。市总工会直属的各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企事业工会、钒钛高新区工会务必于 4 月 30 日前将调查表(表一至表八)上报至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各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企事业工会、钒钛高新区工会务必在 5 月 30 日前将完成城镇低收入职工、困难农民工档案录入清理工作,并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全部提交审核,市职工服务中心在 6 月 30 日前完成上报档案的审核。各基层工会确有符合条件漏报或新增的随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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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随时录入随时上报。
二、调查对象 (一)全国级困难职工档案建立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低保户:本人系我市城镇户籍职工,且加入工会组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 500 元以下(含 500 元)。
2.低保边缘户:⑴本人系城镇户籍职工,且加入工会组织;(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 501—1000 元(含 1000 元);(3)由于患病、 子女上学、 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且满足(上年家庭总收入-上年医疗、学费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 个月≤500 元。
3.意外致困户:⑴本人系城镇户籍职工,且加入工会组织;(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 1001—1500 元(含 1500 元);(3) 由于遭受突发事故、意外伤害(违法犯罪除外)、重大疾病及其它原困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或无责任赔付方的家庭;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品损毁严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且满足(上年家庭总收入-上年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500元,可视为意外致困职工纳入全国级档案建档。意外致困职工需要在个人调查表上致困原因中做出详细说明,如致困原因说明不
清不详,不得建档。
(二)省级档案建立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低保边缘户:本人系我市城镇职工或在攀务工农民工,且加入工会组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 501—1000 元(含 1000 元),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下岗失业的职工(农民工)家庭:本人系我市城镇职工或在攀务工农民工,且加入工会组织,因职工/农民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下(待)岗、失(无)业,需要就业援助的职工家庭,为其建立省级档案,接受就业援助(含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帮扶)。
3.子女上学困难的职工家庭:本人系我市城镇职工或在攀务工农民工,且加入工会组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 1001—1500 元(含 1500 元),因子女上学(子女就读高中、大学)导致暂时性生活困难,需要助学救助的职工家庭,为其建立省级档案,接受助学救助。
4.意外致困户: ⑴本人系我市城镇职工或在攀务工农民工,且加入工会组织;(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 1001—2500 元(含 2500元);(3) 由于遭受突发事故、意外伤害(违法犯罪除外)、重大疾病及其它原困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或无责任赔付方的家庭;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产生数额过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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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治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品损毁严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且满足(上年家庭总收入-上年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 个月≤500 元;人均收入虽超过 2500 元,应符合(上一年度家庭总收入+财产+储蓄-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500 元,可视为意外致困职工纳入省级档案建档。意外致困职工需要在个人调查表上致困原因中做出详细说明,如致困原因说明不清不详,不得建档。
(三)市级档案建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本人系我市城镇职工或在攀务工农民工,且加入工会组织;(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 1001—2000 元(含 2000 元);(3)由于遭受突发事故、意外伤害(违法犯罪除外)、重大疾病及其它原困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或无责任赔付方的家庭;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品损毁严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且满足(上年家庭总收入-上年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 个月≤1000。
按照全国、省级、市级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要
求,在建档过程中要注意以下情况的甄别。
一是单身职工可以视困难情况建立档案。
二是农民工不得建立全国级困难职工档案。
三是低保人员不得建立省级档案。
四是不得建立应保未保职工档案。
五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符合建档条件的由社区(乡镇)工会建档,领取失业金待遇终止后仍未就业的,不得再作为工会困难职工建档; 六是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已经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保机构发放退休金),由于提前退休、病退等(男 60岁以下,女 55 岁以下),退休后家庭收入偏低,又由于单亲、残疾、患病、子女上学、意外伤害、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实际家庭生活困难,且收入支出情况符合省级、市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的,可以建立省级、市级困难职工档案,但不得建立全国级困难职工档案范围, 七是职工遗属不再纳入建档。
三、职工家庭收入的计算 在本次调查中,职工家庭月总收入是指家庭所有成员下列各项月收入之和:
1.工资、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 2.基本生活费、定期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各类补助、补偿费; 3.退休金、养老金、定期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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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参加储蓄式养老保险后领取的生活补助费; 5.房屋出租、红利等收入; 6.其他实际所得。
在计算职工收入时,应扣除职工每月实际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抚恤金、丧葬费、低保金、特岗补贴;政府奖励金、临时性的困难救(补)助金、慰问款物。在调查过程中,如果有的职工家庭收入不稳定,可以将该家庭 2018 年 4 月—年 3 月的总收入除以 12 个月,作为家庭月总收入,再除以家庭人口数,即得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
在调查过程中,如果有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在外地从事一般劳务性打工,无法核实其准确收入时,应以当地同行业同岗位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核定为其打工所得。未退休劳动年龄内人口和从事农业生产人员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即使自称“无业”均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1650 元/月减去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核定月收入(在校学生除外),无法提供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的,按最低档次社会保险扣除,但家有未满 3 周岁的子女或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患重症、丧失劳动能力需人照顾的,可有 1人视为“无业”,不核算收入。
四、调查上报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按照一个户籍为一个家庭单位进行调查统计,做到一户一档。
2.夫妻一方为在岗职工、另一方为下岗失业职工,或者一方为在岗职工、另一方为退休职工的,由在岗职工工会关系所在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调查统计上报。夫妻双方均为在岗职工或双方均为退休职工的,由户主工会关系所在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调查统计上报(已过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除外)。
3.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已组建新企业的,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又与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由组建后的新企业按照规定进行调查统计上报;改制后的下岗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该失业职工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会按照规定进行调查统计上报。
4.困难职工建档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且实行一户一档,故已在外地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不在调查建档范围内。
5.我市工会帮扶资金实行银行卡—“花惠卡”发放,因此,今年新增困难职工,所在单位(社区)工会要及时为其办理“花惠卡”。各区、县建档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也必须通过“花惠卡”发放。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 1.有劳动能力而不进行求职登记,或虽进行了登记,但无正当理由在一年内两次不接受工会或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2.由于征地拆迁、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领取的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大额收入,除用于缴纳社会保障支出、购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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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适用房以及家庭成员住院费用外的部分,按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家庭成员每人每月支出,仍有结余的; 3.拥有两套及两套以上住房的; 4.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5.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 船舶、 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6.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按规定就近入学的; 7.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学校提供全额奖助学金、免学杂费的除外); 8.其他精准扶低政策规定不能认定为困难家庭的情形。
六、调查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此次调查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准确的原则。调查工作开始前,应首先把本次调查的内容、对象、目的等向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布。调查中各级工会必须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包括负责填写调查表格,不得将调查表格发给调查对象、由本人自行填写。调查工作必须做到全覆盖,不能有疏漏。调查结果出来后,必须张榜公布,听取广大职工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若反映出调查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应重新核实后再次张榜公布,直到调查清楚为止。本次调查共有
张表格,电子档案和纸质原始档案均需上报,纸质档案要按要求加盖填报单位公章。所有纸质调查表格需一式三份,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各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企事业工会、钒钛高新
区工会和填报单位各一份。调查表可打印也可手工填写,如手工填写的,必须字迹清楚、书写规范,不得以复写、复印的形式上报。
七、在库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清理核查 严格按照本次文件调查标准和要求,对在库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进行全面核查,同步更新档案基本信息、立卡信息和帮扶信息,同步上传最新证明材料附件。不符合建档条件、信息不完善、长期未更新未帮扶、逻辑关系错误等不合格的档案一律进行注销、脱困或删除;新建立的档案严格核实情况,上传困难职工及有关家属身份证明材料、收入证明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年度支出证明材料等电子版附件。
附件:1.城镇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调查表
2.城镇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调查登记表
3.城镇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
4.困难农民工家庭生活状况调查表
5.困难农民工家庭生活状况调查登记表
6.困难农民工家庭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
7.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申请建档救助承诺书
8.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核对
授权书
市总工会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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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调查表
建档号 困难类别 档案类型 建档 标准 姓名 民族 性别 政治 面貌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疾病/残疾 类别 伤残等级
低保户
应保未保户
低保边缘户
意外致困户
工作状态 工作时间 住房 类型 建筑 面积 人均住房 面积 联系方式 婚姻 状况 是否 单亲 是否 党员 是否复、转、退军人 是否参加 医保 家庭参加医保总人数 是否参加养 老保险 家庭参加养老保险总人数 是否纳入 低保 家庭纳入低保 总人数 家庭就业 人数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企业状况 所属行业 本人平均 月收入 家庭月 总收入 家庭人口数 家庭人均 月收入 户口所在地 行政区划 全年自付医疗费(元)
个人财产情况申报 机动车辆 (辆)
商品住房 (套)
商铺 (间)
门面房 (间)
企业 (家)
现金 (元)
存款 (元)
债券 (元)
股票 (元)
基金 (元)
期货 (元)
其他有价证券 (元)
商业保险 (元)
其他金融资产 (元)
家庭高档消费品 其他家庭财产
开户银行
花惠卡号
家庭 成员 情况 ︵ 不 含 职 工 本 人 ︶ 姓名 与职工 关系 性别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是否参 加医保 是否参加养 老保险 人员身份 工作单位(就读学校)
月收入 健康 重症 慢性病
导致家庭困哪的主要原因
具体帮扶措施
单位行政意见 (盖章)
单位工会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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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城镇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调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单位上级工会:(盖章)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姓 ...
篇三:工会贫困基金管理方案
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社会科学 2020 年 7 月
211 完善工会帮扶救助和送温暖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的建议
何 颖 大唐辽源发电厂,吉林 辽源 136200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深化,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仍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家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经济窘迫,困难职工群体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一定时期内还将继续存在。帮助他们脱贫解困,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企业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作为党委和行政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理应履行这一职责。本文基于完善工会帮扶救助和送温暖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的建议展开论述。
关键词:完善工会;帮扶救助;送温暖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的建议 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为员工解难,为企业分忧,是各级工会的重要职责,务必要注重对帮扶工作方法、帮扶模式、帮扶机制方面的创新,以便进一步把工会扶贫帮困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企业和谐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 充分认识管好用好工会专项资金的重要意义
企业工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工会维护企业和谐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在做好企业精准帮扶困难职工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对在经济新常态下做好精准帮扶工作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党要求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总和地方委员会做出了一系列全面严格治理党的决定安排,对工会的特别资金使用管理做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研究和实施与工会特别基金使用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依法有效地按政策使用管理特别基金,向工人发送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是中央八条规定的具体实施,也是工会组织实施“三近”工作理念,改善风格,与群众密切接触的生动实践。各种特别资金是党和政府以工会与工人群众的紧密联系为基础,全力调动为工会提供支援服务的重要资源和手段,不仅是党和政府对大多数工人,尤其是困难的工人,艰难的劳动模式的关心,还是对工会组织的信任。对工会而言,实际上是受党委政府的委托,管理特别筹资。这些钱大多数是困难的工人,为困难的工作模式提供的“紧急钱”,“救济金”。精密投入和充分利用这笔资金有助于保持与党内人士的血缘关系,增进多数劳动者对党的感情。各级工会组织只有好好管理特别基金的责任和义务,没有非法乱用的权利。有特殊资金困难的工人,必须真正用于困难的劳动模式,充分发挥救济的效果,党和政府必须信任工会,才能对我们的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持,这与党的民生政策、实施群众路线、工会组织的功能、名声和形象相关。我们要从彻底管制党的角度,不断加强工会特殊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工会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困难职工档案管理不规范 , 有的地方工会存在
不符合困难员工简介条件的员工进行困难的员工文件管理,文件中的家庭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现象。工会未能按时按规格输入结构信息,缺乏困难工人文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2 管理意识不足
目前各级工会在副特别基金管理工作中经营意识不足,无法正确认识到副特别基金管理的重要性,责任意识不足,对副特别基金的管理效率下降。另外,由于经营意识不足,目前部分互助基金的使用存在问题,实际上没有使用帮扶特别基金所需的方面也引起了后续问题。
2.3 资金发放手续不齐全
部分地方工会在发行特别补助金的过程中,附件不完整,只签署领导者,没有经营者、审查者签名现象。实名制摘要表代替代理接受情况,接受人签名日不足。部分地方工会没有按规定进行宣传,也没有使用银行卡。
2.4 帮扶资金未实行专户核算
各地助力中心和基础工会是助力工作的最前沿。一些合作中心将特别助理资金纳入工会资金会计中,单独反映或显示每个助理资金的进口支出情况,或者有些基础工会没有单独开设资金负责人,将工会一线工人的支出与困难工人的资金区分开来,限制工会合作资金监管。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分配给各级工会有困难的工人支持中心和基础工会的特殊资金必须公平、公平的个人管理和特别资金。但在实际运营中,并不严格按规定管理。
3 提高帮扶资金使用效率的路径建议
3.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1)完善各种援助制度。根据全部和性别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困难的工人生活支持、医疗支持、子女学生支持、法律援助等各种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从而规范运营程序,从而确保资金的有序运营。(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工会各部门在帮助使用和管理资金的过程中要各自承担责任。工会保障部负责建立困难的人力资源和支援标准,制定浮金分配和使用方案,以及管理浮金资金和指导使用监督。工作人员服务中心负责编辑资金以使用计划结算。工会财政部负责帮助收集和管理资金,以及审查附加预算结算。工会经审部门负责协助管理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会还应该集中精力改善职员帮扶中心责任、资金审查制度、帮扶方案、法律服务方案、接受信访等制度。明确各方面的责任,确保各部门形成相互监督和制约的关系,相关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自然会大大提高。
3.2 确保专项帮扶资金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拦截或占用特殊帮扶资金、侵吞资金、改变资金用途或扩大支出范围。根据《中央财政特别富翁金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和发行对象,应该从本级工会财务部统一回家,实行独立会计、专门管理和特别金钱用途。支援资金不应该用来支付与困难员工群体的帮助无关的支出,例如支援中心员工的工资或公款。要严格建立资金审批制度和公示制度,严禁不符合困难条件,没有建立支援文件的工人包括在支援范围内,共助真正困难的工人。
3.3 进一步完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帮扶关爱慰问工作程序
企业帮扶救助专项资金扶助的对象主要包括:各级工会建档管理的特重困职工,各基层工会建档管理的一般长期困难职工,以及各级工会组织临时帮扶的一般职工。按照目前对特重困职工严格界定和帮扶工作进度,预计 2019 年国铁集团所属企业特重困职工将全部退档,帮扶工作将重点面向基层工会管理的一般长期困难职工和临时帮扶对象。这部分职工个体变动快、帮扶原因复杂、帮扶证据收集难度大,帮扶规范和标准需要适时调整,做好帮扶前公示、帮扶后公开,特别是铁路局集团公司工会本级帮扶慰问对象必须严肃程序、严格审核,防止灯下黑,严禁出现无具体对象却以帮扶名义补充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缴费行为。
4 创新帮扶机制
当前形势下,工会帮扶救助工作在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现有条件下,探索和创新职工帮扶救助工作,是企业工会工作发展的客观需求,明确目标,建立机制,精准帮扶,是做好帮扶救助工 (下转第 2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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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 2020 年 7 月
213 能力提升,加快财务人员职能角色转变,为全面预算管理运行提供支持。其次,优化医院预算组织结构,公立医院可以参考下面的三级管理模式:第一层级,由院领导、财务部门组成,主要负责预算目标以及方案的制定、审批等决策性工作;第二层级,由医院中层管理者 (监督部门人员、归口管理人员等)、预算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预算编制、预算计划分解下达、监督执行以及考评等日常管理类工作;第三层级由各科室负责人、预算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预算方案的具体执行、信息反馈等执行类工作。
3.2 科学编制预算,完善预算指标管理体系
医院在制定全面预算指标时,首先应贯彻落实“二上二下”预算编制流程,确保部门间沟通的流畅,并汲取基层部门对预算指标的有效意见,减少后期调整。其次,预算指标的选取应遵循医院战略指标,在此基础上,满足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原则。再次,医院还应合理的选择预算编制方法,医院应根据各业务特点、内外部环境因素来进行合理选择,比如以市场情况作为医院设备采购指标编制因素,规避采购后使用率低下、维修成本过高的风险。另外,设立预算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分析医院当期全面预算指标执行情况、偏差率以及偏差成因。
3.3 3
健全预算监管制度,加强预算方案的落实
完善的监管制度有利于全面预算方案的落实,可以为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保障。公立医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健全预算监管制度:首先,邀请专业机构或由财务负责人牵头对医院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并以内部控制为基础拓展监管范围,同时将监管重心前移,加强事前以及事中阶段的控制,在保证内审独立性的基础上,开展日常预算审计和专项预算审计活动,实施全方位监管。其次,借鉴同类医院监管制度模式,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优秀经验灵活的融入到自身监督制度中。定期开展预算研讨会,分析和总结预算执行情况,将业务控制与财务控制相结合,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从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3.4 加快全面预算管控系统六大功能模块的构建
医院应积极引入全面预算管理电子管理系统,按照“系统上线、管理先行”的原则,以标准化管理为依据,聘请专业机构来对医院现有制度流程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参照主中心基础平台以及分中心基本模块的模式来进行构建。以主中心基础平台作为指挥中心,以分中心模块作为数据库,将医院业务流程以电子化的形式集中到主中心基础平台来进行管理,从而实现各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其中,分中心模块主要是指资产、费用、合同及人事等模块,囊括了医院涉及资金流动的整体经营活动。
4 结束语
医院要制定合理的全面预算管理目标,根据医院自身的情况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通过严格的监督提高医院的整理管理能力,还可以提高医院的内部控制管理效果。医院的财务会计全面管理任务艰巨,需要医院各个部门及所有员工的配合与参与,共同实现提升医院全面预算管理质量与能力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杨洪芬.试析医院财务会计全面预算管理的考核和监督[J].经营管理者,2017(4). [2]王朋飞.医院财务会计全面预算管理的考核和监督方法探析[J].经贸实践,2018(21). [3]何琴.浅谈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的考核与评价[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08). [4]永盛.分析全面预算管理在医院财务战略中的运用 [J].财会学习,2018(25):34-34. (上接第 211 页)
作的关键。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业务能力,完善工作制度,是做好帮扶救助工作保证。在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帮扶救助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是保持企业帮扶救助工作生命力的要求。新常态下,企业的帮扶救助工作必须同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利用新方法、新科技、新机制让帮扶救助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过程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创新工会帮扶机制是履行工会职能、构建服务员工群众工作体系的前提。在建立健全工会帮扶运行机制中,首先,要不断拓展“送温暖”渠道,探索研究并建立常态化“送温暖”机制。针对“送温暖”活动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寻求解决的办法,并查找问题症结,切实解决影响或阻碍帮扶工作的难点问题。其次,建立完善扶贫帮困中心组织机构,制定扶贫帮困规划和章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扶贫帮困发放与管理制度等,使扶贫帮困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再次,确定扶贫帮困资金渠道,健全资金管理、救助规定,将帮扶资金花在“刀刃”上。第四,不断完善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定期召开扶贫帮困工作例会,研究制定享受扶贫帮困资金的认定条件、救济标准,及时将帮扶资金发放到困难员工手中。第五,建立爱心互助理事会,为困难或患大病员工开辟救助渠道。第六,不断完善“互联网+”帮扶模式,开辟“工会帮扶平台”,以现代化手段实现线上申请、线下救助,使帮扶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5 结束语
在我国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开始步入正轨之后,从工会财务的角度来看,这不仅是挑战,还是极为难得的机遇。在这种形势下,工会财务管理该如何让自身的功能和价值更好地发挥作用,使财务工作能为工会的发展提供并奠定稳定的经济基石,就成为工会财务管理人员需要重要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谭妍.江西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策略[D].南昌:南昌大学,2018. [2]张淑媛.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提升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水平[J].中国工会财会,2018(01):22-23. [3]陈树直.加强工会专项帮扶资金的审计和服务工作[J].中国工会财会,2017(08):26-27. [4]黄芳.合理有效使用工会帮扶资金的研究与探讨[J].轻工科技,2017,33(07):130-131. [5]王琼.工会帮扶资金要用在刀刃上——关于基层工会帮扶 机 构 运 转 状 况 的 调 研 报 告 [J]. 中 国 工运,2017(04):60-65. [6]汪勤.试析如何强化工会帮扶资金财务管理提高帮扶资金使用效益[J].财会学习,2017(02):64-66.
篇四:工会贫困基金管理方案
帮扶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会帮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根据财政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青岛市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财经法规及工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享受帮扶金范围为经过本人申请并获得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 会批准成为正式会员 后, 才能享受工会会员 相关待遇, 非会员 不享受此项待遇。
第二章
资金来源和使用原则 第三条
资金来源:
1、 上级工会下拨的帮扶资金;
2、 本级工会经费投入;
第四条
资金使用 原则 :
量入为 出 、 收支平衡。
第三章
使用范围和帮扶标准 第五条
使用范围包括:
元旦春节慰问困难职工; 日 常医疗救助; 困难职工子女助学; 临时性生活补助; 婚、 丧、嫁、 娶、 生; 法律援助及其他与困难职工群体帮扶有关的支出。
第六条
帮扶标准:
1、 元旦、 春节送温暖慰问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与 当地上级工会安排标准适当统一, 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慰问标准。
2、 医疗帮扶标准根据实际支出 医疗费及家庭和本人收支情况确定。
3、 助学帮扶困难家庭大学生标准按照专、 本科生等不同助学对象确定, 一般掌握在 500 元至 1000 元。
4、 临时性生活补助标准一般掌握在 300 元至 1500 元。
5、 遭受意外灾害一次性补助标准一般在 1000 元至 3000元。
6、 会员 本人结婚时, 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发放贺礼金;试用期内的员 工和再婚的人员 除外。
7、 会员 的亲属死亡时, 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发放慰问金。
8、 会员 生育慰问金 300 元。
9、 双职工在公司的只能申请一份。
第四章
申请帮扶程序 第七条
困 难职工申 请帮扶应首先向 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申请, 经工会小组调查核实后, 符合帮扶条件的填写帮扶审批表, 并附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一并报工会。
工会小组应严格把关,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 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困难职工帮扶按有关规定申请帮扶; 工会小组核实后, 报工会申请帮扶。
特别困难的, 在工会帮扶后仍需继续帮扶的, 也可由工会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
第九条
紧急情况帮扶:
对符合帮扶条件的紧急申请,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办理。
第十条 婚、 丧、 嫁、 娶、 生帮扶金有效证明文件为员工本人的结婚证, 本人亲属的死亡证明等证件。
第十一条 会员 应当在结婚/死亡事件发生之日 起 1 个月内提出申请, 逾期不再支付。
第十二条 结婚/死亡事件时间的确认以结婚证/死亡证明注明日 期为准。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要按照量入为出、 收支平衡的原则, 科学合理, 做到统筹兼顾, 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
资金发放使用要严格按标准和规定执行。
帮扶资金的发放由工会主席审批。
困难职工领取帮扶资金时,一般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签收的,由他人代领时, 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 联系电话及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资料。
元旦春节慰问等集中发放的帮扶资金或帮扶物资, 凭帮扶清单报销, 先由经办人、 工会委员 主管签字, 再由工会主席审批。
第十五条
工会统一制作帮扶审批表, 作为资金使用报销的必备凭据。
资金报销必须票据真实, 附件完整。
实物发放的, 需附明细发放清单; 其他资金报销需按要求附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坚持资金专款专用原则,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 挪用、 冒领、 拆借资金, 不得随意扩大资金的使用范围。
对于违反规定的, 将追究有关人员 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 青岛 丽东化工工会委员 会负 责解释, 公布之日 起施行。
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 2012、 02、 01
篇五:工会贫困基金管理方案
dash; !" —中国工会财会·!""#$ "%!政策法规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增收留成基金管理办法总工办发〔 !""" 〕 &’ 号为进一步调动县以上工会收好工会经费的积极性,弥补机关经费不足,改善机关的办公条件和生活条件,#()’ 年全国总工会决定在县级以上工会建立增收留成基金,#((" 年又下发了《超额留成基金和财务专用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工厅财字〔 #((" 〕 ++ 号,。多年的实践表明,这些措施办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仍不适应工会工作的需要。现结合工会财务工作的实际,重新修订如下:一、提取比例#$ 全总本级。每年按当年全总拨交经费收入的 &-提取增收留成基金。!$ 省级工会。以上解全总经费为基数提取,每年按当年上解全总经费的 #+- 以内提取增收留成基金。%$ 市县级工会。提取比例由所在省级工会确定。二、使用范围#$ 弥补经批准建造的工会机关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的资金不足。!$ 弥补机关集体福利开支的不足。%$ 用于年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三、审批办法由机关相关部门提出使用意见,经财务部门审核后,一般性开支,由主管财务工作的主席审批;重大项目的开支,由主席办公会议审批决定。四、本办法自 !""# 年 # 月 # 日起实行,全总办公厅#((" 年印发的《超额留成基金和财务专用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财务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总工办发〔 !""" 〕 &’ 号应手续费和邮电费收费标准,向代理行支付 !""- 的手续费和 #""- 的邮电费。第四十条 代理费用可以实行定期支付或逐笔支付的方式,具体方式由代理行与被代理行协商确定。第六章 纪律和责任第四十一条 支付结算业务代理的当事人,不得擅自毁约、随意变更代理协议条款和拒绝履行义务,不得随意压票、无理退票和截留、挪用他行结算资金,不得随意提高、降低或变相改变收费标准和无故拖延支付代理手续费。第四十二条 支付结算业务代理一方未经双方协商同意,擅自毁约、变更代理协议条款和拒绝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四十三条 代理兑付他行银行汇票、代理他行办理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业务,发生压票、无理退票,以及被代理行对代理行签发本行银行汇票发生无理退票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以及压票、退票金额和天数向对方负责赔偿。第四十四条 代理行或被代理行在代理业务中,截留、挪用他行结算资金的,除负责纠正外,应按照银行同业往来利率以及截留、挪用的金额和天数向对方负责赔偿。第四十五条 代理行或被代理行随意提高或降低代理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除必须纠正外,应将多收的费用返还,少收的费用应予追回。第四十六条 代理行或被代理行未按规定移存汇票资金的,应按未移存金额和延误天数支付万分之七违约金;未按规定支付手续费的,应按延付手续费金额和延误天数支付万分之五违约金。第四十七条 代理签发他行银行汇票的银行,违反支付结算制度的规定和代理协议的条款而发生印、押、证丢失,造成被代理行资金损失的,应向被代理行负责赔偿。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 年 ’ 月 # 日起施行。"转摘作品付酬启事本刊转摘作品的稿酬,按国家版权局有关规定,已经转到“北京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部”。在 !个月内收不到稿酬的作者,请与“收转部”联系。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 ## 区甲 !& 号邮政编码:#"""#% 电 话:*"#",)&!+##(+为进一步提高工会财务工作管理水平,搞好工会财会工作的理论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从 #(). 年开始,全总书记处决定建立财务专用基金,随后又印发了《超额留成基金和财务专用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工厅财字〔 #((" 〕 ++ 号,,虽曾多次调整,但已不适应当前工会财务工作的需要。现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重新修订如下:一、提取比例#$ 全总本级。每年按当年全总拨交经费收入的 #-提取财务专用基金。推荐访问:工会贫困基金管理方案 基金管理 贫困 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