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6篇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12021年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三篇)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1 年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三篇)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
1 2021 年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需求,根据《桐梓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建立以乡镇卫生院管理为主要组织形式,以“五统一”为基本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的目的,建立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责、权、利明确,硬件设施标准,运营管理规范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形式
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下,由乡镇卫生院履行对村卫生室的行政管理,由院长令狐克庆同志负总责;具体管理由张体文同志负责;指导培训及管理,实行“五统一”的管理模式,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设在坡渡镇卫生院,张体文同志具体负责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
附:
坡渡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卫生服务管理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令狐克庆 (卫生院院长)
副 组长:张体文 (防保组组长)
成 员:董 刚 (防保人员)
胡永发 (住院医师)
娄晓斌 (住院医师)
(二)管理模式
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模式。
一、统一行政管理。
现在每个行政村已设置了一所村卫生室,目前各村卫生室的人员基本不动。房屋要求 80—100 平方米以上,新建房屋达 60 平米以上,有健康信息室、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并按要求严格分开。按照村卫生室上划到乡镇卫生院管理的要求,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下属医疗机构,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由卫生院按上级要求统一制作相关的管理制度。村卫生室悬挂村卫生室标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于诊断室墙上醒目位置,主动定期送检。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处方制度、消毒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传染病登记监测报告制度、药房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安全注射工作制度、乡村医生职责、村级保健员职责、儿童免疫程序等,村卫生室按统一形式和要求上墙并执行。要求设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内容定期更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监测、和报告。
二、人员管理
乡村医生上岗,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必须具备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以上的资格证书,由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上岗。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力争在三年内完成乡村医生的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对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的学历,具有助理医师,由卫生院考核,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乡村医生聘书后方可上岗,对不服从管理或出现重大医疗事故及公共卫生责任事故的,预以解聘并上报县卫生局注销执业资格,卫生院设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配备
专职人员管理,该办公室设在坡渡卫生院,把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的日常工作的常规管理轨道,并建立了乡村医生个人档案,加强对乡村医生日常管理工作。
三、业务管理
1、村卫生室承担本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2、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配戴上岗牌。村卫生室使用的处方、门诊病历等,由乡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
3、 村卫生室必须完成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管理,负责做好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4、村卫生室按照确定的执业范围和诊疗科目,开展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坚持 24 小时应诊和首诊负责制,做到随叫随到,随到随诊。对疑难、危重病人及甲乙类、肺结核等传染病人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严禁截留治疗。正确处理医用废物。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及时毁形并按乡镇卫生院要求进行处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正确配制和使用消毒液,规范使用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并做好登记工作。
5、村卫生室对所有就诊病人一律写门诊病历,观察病人要写观察病历,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主要阳性体征)疾病诊断处理、病程记录等。处方书写要规范,用药项目书写要齐全,服药方法要写清,医生要签全名。
6、加强急诊急救工作,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坚持 24 小时值班,对急诊病人做到随到随诊,积极做好治疗抢救及转诊工作,抢救及转诊记录要详细。
7、要建立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医疗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并封存原始病历资料和物品,保护好现场,待上级调查处理。
8、乡镇卫生院应对全体乡村医生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各村卫生室每周组织一次业务学习。
9、 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做好服务范围内传染病防治和消毒隔离工作。
10、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类帐、册、卡、簿,做到治病有记录、转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进药有凭证、收支有账目、出具证明有存档。
四、财务管理
统一财务管理,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业务活动由卫生院统一安排,统一监督管理。
村卫生室财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兼顾公平、按劳分配、自负盈亏的办法,收支结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财务收支由卫生院和卫生室建帐,建立固定资产专帐和收支,药品调拔明细帐,由卫生院建立总帐,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帐目齐全,统一管理,各村卫生室兼职会计。
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并接受卫生院及有关部门检查。村卫生室应按财务制度规范建账,账表(处方、票据等)与实物相统一,并日清月结,建立档案,不得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财经纪律。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修缮、医疗器械、办公桌椅添置和维修等项目由各村报批后自行支出。基金使用必须严格审批,做到支出用途明确,资金安排合理。
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做到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公开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对村卫生室的物价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药品管理
为确保正常业务工作的需要,促进提高医疗质量,村卫生室药品配备不得低于 120 种常用药品,其中急救药品不少于 10 种,中成药不少于 40 种,中草药和中药饮片不少于 100 种。
村卫生室所需药品、材料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所有药品必须明码标价。
村卫生室药品要专人管理,建立完善的进、销、存制度。药品要分类存放,标志醒目,定期检查质量,注意药品效期,对过期、变质、虫蛀、鼠咬、破损等药品应及时清点并销毁。村卫生室一律不允许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司药人员司药时应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核对药品规格及剂量、用药配伍禁忌、医生签名等内容。发药时应将药品用法、注意事项、副作用向病人讲述清楚。
村卫生室根据本村实际用药情况向卫生院上报用药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但不能造成积压浪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药品过期霉坏的,按照谁进药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 2021 年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
工作目标
根据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在全县建立起以乡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要组织形式,以“八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运行模式
(一)组织形式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以乡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体,即所有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均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归乡镇卫生院,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租赁房屋进行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下由乡村医生负责经营,并承担相应职责。经考核合格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定点机构。
(二)管理模式
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实行“八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1、统一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岳西县标准化公益性村卫生室设置建设规划》文件,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或规范化村卫生室。
2、统一房屋建设:全县标准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按《陕西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负责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 80 平方米
或 100 平方米,达到 6 室分开;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创建,建筑面积不小于 60 平方米,达到 4 室分开。
3、统一人员准入: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可以相互调配。
4、统一药械购销: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药品、器械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在“质优价廉”的原则下,从合法供货渠道公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价格。
5、统一财务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公示常规收费项目,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帐,接受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
6、统一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对医疗卫生业务进行统一指导,督促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宣传等职责,定期对乡 7、统一制度建设:县卫生局统一制定全县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制定具体管理措施,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
8、统一档案规范。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帐、册、证、卡、簿等,使用统一印制的各种票据和医疗文书,使用统一刻制的印章。
9、财务独立核算。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经营人员承担。
10、责任独立承担: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做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县委政府成立岳西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无偿提供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协助做好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卫生、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非行医和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县发展改革、物价、民政、财政、建设、土地、房产、规划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乡镇卫生院加强对本辖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监管,使“八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得以有效运转,发现村卫生室有违规行为的,及时给予相应处理;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及时报请县卫生局及其他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消除畏难情绪和错误认识,引导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为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营造良好环境。
1 2021 年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实行新...
篇二: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p>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 实施方案
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发展遇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为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场所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等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六统一、两独立、三保障”为基本内容在农村建立起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行管理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为
2 全县农民健康需求提供有效保障。
三、工作内容 一管理范围 全县各行政村符合标准化村室的村卫生室在自愿申请相关单位审查后一律纳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系。
二管理模式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两独立、三保障”的管理模式。
“六统一” 即建设、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进行统一管理
“两独立” 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三保障” 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工资、一般诊疗费进行补偿 。
六统一建设、人员、药械、业务、财务、绩效考核统一 。
1、统一机构建设配臵。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 超过 3000 口人的行政村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增设 1 所没有村卫生室的行政村由乡镇卫生室或周边村卫生室代管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县卫生局负责统一规划和依法审批本辖区的村卫生室具体由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提出意见乡镇卫生院按照村卫生设臵规划进行初审县卫生局审批核发相关证书。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村卫生室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配备基本配备做到功能完善、适应需
3 求。各乡镇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臵。
2、统一人员管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县卫生局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具备执业资格、年龄在 65 岁以下含 65 周岁的乡村医生中考核确定按照户籍人口每千人口配备 1-1.2 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 1 名乡村医生执业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65 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
县卫生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38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乡村医生超过 65 周岁且连续从事村医工作 10 年以上(界定年限 2002-2011 年并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到龄退出、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政府负责补偿每人每月 300 元的生活补助。同时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解除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以乡镇为单位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
4 聘用统一调配使用。
3、统一药品器械供应。村卫生室的药品、器械、设备由所在乡镇卫生院依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用药目录、统一电子处方、统一电子票据。村卫生室只准使用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政府配备给村卫室的各项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产权归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所有由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管理。
4、统一业务管理。以县为单位制定并实施统一的工作和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所辖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一是统一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成本、考核等进行统一规范。乡镇卫生院按照要求制定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二是规范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安全。三是不断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提高乡村医生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能力。
5、 统一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收支实行统一管理分室设户对立核算、自负盈亏。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收费项目及药品价格要上墙公示使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定期向所在乡镇卫生院报帐接受乡镇卫生院监督检查。
6、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
5 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2村卫生室的门诊工作量及医疗服务质量 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 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 5群众的满意度。村室每半年考核一次各乡镇卫生院于六月、十二月底将考核结果报卫生局备案。
两独立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
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规定独立经营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村卫生室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由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共同承担。村卫生室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法律责任。
三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工资、一般诊疗费补偿 。
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补偿分三方面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2011 年按辖区内农村常住人口 5 元/人的标准补助乡村医生2012 年按 10 元/人的标准补助 。2、基本工资。
政府财政给予乡村医生每人每月 400 元的补助 。3、一般诊疗费补偿实行总额控制按核定的门诊就诊人次次均 5 元给予补助其中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4.5 元个人承担 0.5 元 。补助经费以乡镇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三申请资质 1、房屋设臵。
符合《河南省村卫生室基本建设标准》要求达到六室分开
6 诊断室、药房、治疗室、观察室、健康教育室、免疫规划室值班室 布局合理业务用房面积不小于 120 平方米。
2、人员配备。
1合理配备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原则上村卫生室按照所辖户籍人口的 1.2‰比例配备。要求年龄6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 择优聘用。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从以下人员中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本人自愿申请报名、乡镇卫生院结合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考核等程序择优录用。
①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及以上资质人员; ②具备乡村医生从业资格人员。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少于或等于该乡镇应配备人数的可直接调配聘用报名人员多于应配备人数的以乡镇为单位通过专业知识考试方式择优聘用。乡镇卫生院可以对本乡镇内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相互调配使用。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聘期一年期满通过考试或考核决定是否续聘。
因自然减员或乡村医生自愿申请退出等原因导致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空缺的 在本乡镇报名参加竞聘的落聘人员中递补。无递补人员的由乡镇卫生院派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四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7 1、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2、协助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3、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4、参与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与管理 5、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 6、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协助做好参合农民用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 7、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 8、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五其他事项 1、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从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度。村卫生室现有的库存药品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省采购价。
2、新农合定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机构按照新农合门诊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执行相关政策。
3、加强信息化管理。乡村医生应提高信息化水平熟练掌握各类网络直报系统的操作利用信息化平台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辖区内居民每次诊疗情况应及时补充、更新至居民健康档
8 案并录入微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优化配臵有利于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有利于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乡镇政府是本乡镇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乡镇卫生院务必高度重视 将一体化管理工作排上重要工作日程确保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乡镇卫生院要密切配合抓紧制定完善一体化管理的人事、业务、财务、药品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建立长效机制。
三严格绩效考核。县卫生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建立乡村医生基本信息电子档案记录乡村医生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乡镇卫生院在县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等定期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执业人员动态调整和收入分配的依据。
四严格督查落实。各乡镇政府和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要求
9 抓紧组织实施。县卫生局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工作积极主动进度快、质量高的乡镇政府和卫生院给予表扬对工作消极应付、推动不力影响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顺利开展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五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政府和乡镇卫生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消除畏难情绪和错误理解引导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为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郏县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郏县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配备村医人数一览表
2、郏县乡村医生聘用审批表
3、郏县聘用村卫生室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4、郏县乡村医生聘用合同书 5、郏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责任书
篇三: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龙江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一):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人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印发靖边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卫发(2011)7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我镇农村医药卫生市场秩序,理顺村卫生室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提高村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为满足全镇群众健康需求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
自 2012 年 1 月开始,以※※镇为示范,对我镇 4 所村卫生室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到 2012 年 5 月底在全镇村卫生室推行一体化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承担的主要工作责任
1、承担本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的卫生管理职责,院长对一体化管理工作负总责,并落实检查、指导工作。
2、承担本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3、根据村卫生室的需要,派出有经验的医务人员到村卫生室进行会诊、坐诊和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村卫生室的业务水平。
4、建立健全科学严谨的双向转诊制度,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5、做好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工作。
(二)村卫生室承担的主要工作责任
1、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登记。
2、参与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工作,做好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与记录工作,做好老年
人保健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工作。
3、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4、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5、协助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6、积极宣传、落实新农合政策,做好报效补偿公示工作。
7、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危重病人的初级护理、及时转诊工作及康复指导。
8、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组织保障
成立医院※※※同志为组长,相关人员及各村医为成员的※※※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由张锦东院长为组长的※※※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县卫生局的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实施,重点对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事务、人员聘用、业务技术、药品药械、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六统一)等方面予以规范。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的委托,在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承担对全镇村卫生室的管理指导职能。
(一)统一业务管理。村卫生室为镇卫生院管辖的独立卫生机构,由镇卫生院进行行政领导、业务管理。通过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减少和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积极推动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各项工作按照工作要求
下达工作任务,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统一人员管理。按照现有行政村保证每村有一所村卫生室,并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中,村卫生室实行负责人负责制、人员聘用制,各村卫生室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由镇卫生院上报县卫生局审核批准并备案乡村医生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对本村没有乡村医生的报县卫生局予以调配,有人员资质的村卫生室新进入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并参加岗前培训。
(三)统一业务管理。村卫生室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镇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做到“八有一上墙”即:1、看病有登记;
2、用药有处方;3、收费有凭据;4、收支有账证;5、工作有制度;6、岗位有责任;7、疫情有报告;8、业务有考核;9、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培训等工作,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四)统一药械管理。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村卫生室使用的药品必须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经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的药品,不得违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以外药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严重者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加强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器械的购置管理,对上级配发的医疗设备要进入固定资产账目并投入使用。
(五)统一财务管理。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核算制度。村卫生室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统一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票据,常规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要上墙公示,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卫生院对卫生室的收入、支出进行有效监管,对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业务收支、固定资
产等账册;定期开展对卫生室人员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树立正确财务理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六)统一绩效考核。按照县卫生局制定的统一考核办法,由镇卫生院对卫生室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考核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劳务技术收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等方式给予补偿。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其服务数量、质量和服务人口、范围等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核定补助。对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卫生院做好对卫生室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记入卫生室及乡村医生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七)两独立: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管理工作中,村卫生室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1、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活动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
2、财务核算独立:村卫生室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模式。
(八)所有权形式保持不变。村卫生室在保持目前所有权形式不变的前提下,由镇卫生院进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落实药品零差价销售。
纳入管理的村卫生室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村卫生室使用的药品必须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经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的药品,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制度。村卫生室现有库存药品要全部按照进价销售。
(二)开展新农合门诊报销补偿。
纳入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机构,按照新农合门诊报销的医疗服务项目执行相关收费政策,并对就诊人员开展报销补偿工作。
(三)补偿政策。
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实行药品零差率给予的补助,镇卫生院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六、监督管理
1、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的配置。乡村医生的选聘由乡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和获得《乡村医生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对选聘的人员报县卫生局批准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两年一聘用,乡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
2、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标的完成情况;(2)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5)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县卫生局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3、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立即向县卫生局报告并根据情节轻重及时处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办公室人员要秉公执法,对徇私枉法不负责任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调离现岗。
靖边县※※※镇中心卫生院
二 0 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黑龙江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一):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 号)、《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1]3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目标
(一)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健全卫生服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制度,将村卫生室的服务经营管理直接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范畴,完善具有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使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开展,满足农民看病就医的基本要求,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以下六个目标:1、农村卫生室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2、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3、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4、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5、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6、农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乡村医生服务一体化”的主要内容
(一)村卫生室的设施
村卫生室的设施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村委会原则上不设卫生室,全镇规划设置卫生室 12 所,由于清平村委会茨竹园自然村地理环境特殊另设 1 个医疗点,但必须归卫生室统一领导和管理,距离村卫生室 5—7公里范围内不设分室,在该范围内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合医合药,共同开展工作。
村卫生室人员编制原则上按每千人口 1 名、山区 1—1.5 名的比例配制。每个村卫生室一般不少于 2 名乡村医生(原则上应有 1 名女乡村医生)。全镇共设置 14 个村医岗位。
(二)办医模式
村办院管:卫生室完全由村集体办,村卫生室所有权归卫生院,使用权为村卫生室,卫生院对其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和采购等实行统一管理。
(三)职能职责
村卫生室的基本职能和职责是以保护农村健康为目标,承担辖区内农村居民的疾病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综合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完成上级卫生部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安全、价廉、有效、方便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管理模式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三制”、“四有”“七统一”的规范管理。
1.三制
(1)人员聘用制。按照《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县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人员编制,实行聘用制,聘期暂定为两年。
村医退岗规定:男村医年满 60 周岁,女村医年满 55 周岁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退岗,退岗后不得再从事医务工作。
(2)补助浮动制。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补助和业务收入实行统一管理。乡村医生的分配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原则,个人收入与工作任务和村卫生室效益挂钩。
乡村医生补助: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人均 150.00 元/月的经费补助,并列入财政预算,补助标准根据防保任务轻重及对边远山区乡村医生适当倾斜的原则由卫生院核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制。
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补 助
。
乡村医生补助: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绩效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补助标准根据防保任务轻重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的多少而定,对边远山区乡村医生适当倾斜的原则由卫生院核定。
2、四有:
(1)看病有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及时报告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对重症病人要做好转诊工作等。
(2)用药有处方。乡村医生开展医疗工作时,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并保证处方的书写正确、内容真实,并存档备查。
(3)收费有依据。乡村医生开展医疗服务收取费用时必须统一使用收费收据,要做到使用正确、内容真实、管理规范。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卫生室要积极做好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和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的统计工作。
3、七统一:
(1)统一机构建制。卫生局负责村卫生室的统一规划、布局、设置和资源配置等...
篇四: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2.仙女镇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仙女镇社区卫生服务镇村一体化管理
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化我镇卫生事业改革,促进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卫生需求,根据市政府下发的《江都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镇社区卫生服务现状,决定全面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重点,以满足社区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通过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优化我镇的卫生资源配臵,建立高起点、上规范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我镇卫生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卫生室的撤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组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管理。镇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王
进
吴惠芳
副组长:周先进
成
员:由财政、土管、村建、计生、防保、农经、司法等站所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镇村社区卫生服
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防保所。主任:宋文贵;副主任:朱春发、潘宏亮,成员:朱成明、徐育新、刘讯、赵国祥、费祥和。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总体规划
根据镇社区卫生服务设臵规划,各村应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力争构建“十五分钟医疗服务圈”,我镇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将根据市区城建规划和《江都市区域卫生设臵规划》,结合镇村区域调整建设情况、人口分布情况、工农业生产结构和村卫生人员资源状况统一进行配臵调整。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性质、功能、任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导,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功能。切实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五、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设置
1、房屋设臵: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用房必须是集体性质,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面积应达到 120 平方米以上,改造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用房应达到 80 平方米以上,要设有诊疗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健康教育室和计生指导室等。
2、人员配臵: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配臵应根据《江都市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 1000:1 的标准配臵乡村医生(其中必须聘一名女村医),聘用的村医必须取
得注册乡村医生或助理执业医师以上的注册资质。
3、设备配臵:社区卫生服务站所需设备原则上由集体投入,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六位一体的功能任务,逐步配臵能满足开展六大功能的全套医疗设备及办公用品。
六、统一管理,逐步落实到位
(一)行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主动接受一体化管理,对不接受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由镇一体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镇管委办)根据《江都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如被命名为示范站的经报批后取消示范资格,不再享受上级有关奖补和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严重的将对相应的负责人进行岗位聘用调整,直至吊销服务站的执业许可证。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对照六大功能任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站工作计划,报镇管委办同意后组织实施。站长还应定期将本站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及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向镇管委办汇报。
(二)人事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人员由镇管委办和村协商一致后,由村委会聘用,岗位由镇管委办统一安排,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不得随意聘用安排其他人员进入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乡村医生工作年龄,原则上,男不得超过 60 周岁,女不得超过 55 周岁。如需工作延续,则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由本人申请,报镇管委办同意后由村聘用,方可续用,但不可担任负责
人。退出乡村医生队伍的村医,不能从事诊疗工作。
(三)经济管理
1、管理原则。社区卫生服务站经济管理实行独立核算,所
有收入不平调,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提成积累,节余备用的原则。
2、资金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资金支配由镇管委办统一管理,站内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分配方案由镇管委办根据各卫生服务站的经济收入制定。原则上以卫生服务站的收入减去工资、耗材、药品等所有支出之外结余部分的 50%作为奖金,20%作为福利基金,20%作为卫生服务站发展基金,10%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和医疗风险金服务经费。
3、服务站人员的待遇。工作人员享有以下待遇:基本工资、福利和奖金。基本工资定级按个人的职称、工作年限、岗位确定。奖金分配核算坚持按劳分配,绩效考核的原则,根据有关方案执行 (也可按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所有适龄人员都必须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资金从服务站收入部分提取,补缴费用以个人承担为主,有条件的村集体应考虑村医历史贡献给予适当补贴;超龄在岗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正常在岗人员标准发放,离岗后无养老保障的村医原则上由镇村共同协商,参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一次性解决。
4、财务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设专人负责每天营业收入的统计,定期将营业收入存入镇管委办设立的账户。镇管委办设专
人负责各服务站收入的统计管理。站长对 500 元以下经费开支有审批权,500 元以上开支必须报镇管委办审批。社区卫生服务站收费必须统一使用江都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结算凭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收费标准,临床常用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项目标准必须公布上墙,接受群众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四)药品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严格执行江苏省村卫生机构基本用药目录,药品必须由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管委办指定的药品供应单位统一配送,药款统一由镇管委办统一支付。各站严禁私自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一旦发现将全部没收。所有药品价格均需执行国家统一定价,如有违规,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五)业务管理
1、服务站业务开展由镇管委办统一指导。
2、服务站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做到病人随到随诊、随请随到、方便群众,实行首诊负责制、双向转诊制,对危急重病人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转上级医院救治。
3、村医不得私开诊所或在家中诊治病人,一旦发现视为非法行医,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镇管委办要定期对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医的服务能力。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 年 4 月底前完成)
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服务
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xx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服务
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根据我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的通知》,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通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1、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管乡镇长任组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明确 2 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2011 年实施第一批乡村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村卫生室为岙底村、里岙村、大丘田村等3 个村,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力争在 2012 年底全面实施。
3、按照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4、村卫生室内部规范管理上做到“六统一”:
一是统一标识。二是统一装修。三是统一监督。四是统一医疗文书。五是统一设备。六是统一要求。
5、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
1、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八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保证资料
规范整齐、统一有序。
2、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责任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管理模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人员、财务、药品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把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六统一
1、建设统一管理。村卫生室应当纳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村卫生室选址原则上选在新农村建设点、村委会办公地点或人口居住密集区,要保证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村卫生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要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值班室,五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管理;要配备与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健康档案管理、疫情报告、新农合报销、财务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相适应的器械和设备。
2、人员统一管理。聘用的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村卫生室实行所长负责制,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村卫生室所长由村民委员会推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任命。乡村医生由村民委员会
推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两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岗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每两年至少培训一次,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
3、业务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县卫生局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收支有账证、工作有制度、岗位有职责、疫情有报告、业务有考核和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4、药品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待条件成熟后,药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送到各村卫生室,实行乡镇、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药品销售规定私自加价的,一经发
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药监、工商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5、财务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河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6、绩效统一考核。县卫生局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人员积极性,促进乡、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转变。县卫生局要定期组织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业务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县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做好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作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五、保障措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三):2015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第 1 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河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
篇五: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一):乡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某某某镇中心卫生院
某某某镇中心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改精神,探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经验,促进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协调发展,现就推进某某某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人、财、物等卫生资源,按照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实际需要,合理规划设置,逐步形成机构合理、队伍优化、工作规范、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经济的工作格局,促进乡村两级协调发展;通过强化我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全面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通过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增强乡村医生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目标任务
2013 年 1 月起,全面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强化我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和监管,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村卫生室医疗行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工作计划
1、从 2012 年 12 月启动试点工作,成立某某某镇乡村卫生服务一
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村卫生室的日常工作管理。
2、选择交通便利、条件成熟、乡村医生容易接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作为试点。试点为青岭村委八冬村卫生室、牛辽村卫生室,木平村委卫生室。试点工作时间在 2013 年 1 月底前完成,包括成立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乡村医生报名、考核、公示、聘用、签订合同等,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做到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3、组织全镇村委卫生所参观学习试点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2013 年3 月底前各村委卫生所按照试点村卫生室做法,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4 月底前全面铺开。
四、基本内容
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现代化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即属国有资产,其房屋、人员、药品、设备等均归我院管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三制、四有、五统一”
(一)实行乡村医生“三制”。
1.实行乡村医生聘用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村医基本条件,每个行政村的乡村医生先由村民委员会推荐,卫生院考核,某某某卫生局批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的条件下,由我院聘用统一在政府的村卫生室执业,由我院统一管理,原则上每千人口配置 1 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 1 名乡村医生执业,同时至少配备有一名女乡村医生。乡村医生聘用的基本程序:公
示任职基本条件→个人提出申请→资格审查→考核→公示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名单→报某某某卫生局审批→签订聘用合同。
2.乡村医生实行绩效考核制。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纳入我卫生院管理,村卫生室主要承担区域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报酬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原则,卫生院可根据服务人口、服务质量等考核内容确定乡村医生补助,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可统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疗服务收入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给予解决。根据《广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桂卫农卫[2011]52 号)中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标和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镇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案和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办法,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和乡村医生续出的主要依据。
3.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
①乡村医生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参加养老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金。卫生行政部门与人社部门沟通和协调,为乡村医生提供参保政策和信息。我院负责协助办理参保手续。
②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
(二)规范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行为,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要做到“四有”。
1.看病有登记。门诊首诊及复诊必须登记在册,项目规范齐全。
2.用药有处方。诊治病人开具合格处方,全镇村医使用的处方由卫生局统一制作。
3.诊疗收费有票据。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药品目录及价格上墙公示,统一使用自治区印制的村卫生室诊疗收费发票。按照卫生局制定的村卫生室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票据进行严格管理,
4.病人转诊有登记、记录。村卫生室要有病人转诊登记本,按照全镇统一制定的病人转诊办法对病人进行了转诊。
(三)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业务工作实行“五统一”。
1.统一药品和器械管理。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用药由我院按进价统一调拨并实行零差销售,不允许乡村医生私自采购药品,村卫生室要在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和广西增补基本药物内用药,做到规范用药,合理用药;村卫生室的医疗器械由我院统一采购、配备,纳入我院固定资产管理。
2.统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任务由我院根据各村委卫生室的辖区人口、人员结构、村医个人能力等具体情况来统筹安排。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统一按《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建立,由我镇统一管理。
3 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财务收支纳入我院预算统一管理。我院对村卫生室统一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设立账簿。村村医生工资由我院统一发放。
4.统一人员调配。我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
等方式择优聘用乡村医生,聘用的乡村医生可在本镇范围内实行统一调配,不服从统一调配的乡村医生不予执业。
5 统一管理制度。某某某卫生局统一制定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品等管理制度,明确行业规范和个人职责以及权利义务。我院统一制定我镇乡村医生的各项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 年 1 月 1 月~1 月 15 日)
召开全镇各村委卫生所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在职在岗和注册在职但不在岗的村医生及个体医生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的各项规定、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等。要让所有村级卫生工作人员充分理解乡村现代化工作的含义,正确理解各项规定的实质,领会各级文件精神,为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大的正面宣传保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 年 1 月 16~2 月 28 日)
1.报名申请。我院公布村医基本条件后,由应聘人员自愿填写个人申请表,由其所在村民委员会推荐,上报我院。
2.资格审查。我院接到个人申请后,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核。我院组织考核小组对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围绕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展开,考核方式主要以谈话询问和发放调查问卷为主,抽样调查的人员要包括村民委员会的干部、本村群众及卫生院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等,考核情况及结果要如实记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二):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
工作目标
根据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在全县建立起以乡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要组织形式,以“八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运行模式
(一)组织形式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以乡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体,即所有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均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归乡镇卫生院,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租赁房屋进行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下由乡村医生负责经营,并承担相应职责。经考核合格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定点机构。
(二)管理模式
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实行“八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1、统一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岳西县标准化公益性村卫生室设置建设规划》文件,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或规范化村卫生室。
2、统一房屋建设:全县标准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按《陕西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负责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 80 平方米或 100 平方米,达到 6 室分开;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创建,建筑面积不小于 60 平方米,达到 4 室分开。
3、统一人员准入: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可以相互调配。
4、统一药械购销: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药品、器械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在“质优价廉”的原则下,从合法供货渠道公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价格。
5、统一财务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公
示常规收费项目,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帐,接受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
6、统一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对医疗卫生业务进行统一指导,督促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宣传等职责,定期对乡 7、统一制度建设:县卫生局统一制定全县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制定具体管理措施,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
8、统一档案规范。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帐、册、证、卡、簿等,使用统一印制的各种票据和医疗文书,使用统一刻制的印章。
9、财务独立核算。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经营人员承担。
10、责任独立承担: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做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县委政府成立岳西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无偿提供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协助做好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卫生、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非行医和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县发展改革、物价、民政、财政、建设、土地、房产、规划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
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乡镇卫生院加强对本辖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监管,使“八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得以有效运转,发现村卫生室有违规行为的,及时给予相应处理;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及时报请县卫生局及其他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消除畏难情绪和错误认识,引导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为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营造良好环境。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三):2015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第 1 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河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篇六:乡村医生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方案 为深化实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加快推动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管理”),进一步筑牢基层网底,提升基层服务力量,依据市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市推动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践行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聚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动县域医共体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气构管理运行机制,逐步构建职责清楚、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转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服务力量,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足度。
二、工作目标
在仔细总结我市 2019 年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基础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力量为重点,在 2020 年全面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统一由乡镇卫生院管理,加快推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逐步落实基层首诊制度。有效解决好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足度和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乡村一体化管理要在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实施,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予以规范管理。
(一)科学规划设置
1.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常住人口在 500 人以上)设置 1 所村卫生室,常住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再设立村卫生室,人口 500 人以下且步行不超过 15 分钟的相邻行政村,原则上可联合设置 1 所村卫生室。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要规范名称、统一标识标牌。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名称前增加识别名。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2.合理设置乡村医生岗位。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量、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制定乡村医生岗位设置方案,原则上每千服务人口设置 1 个乡村医生岗位,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
(二)实行统一管理
1.统一人员管理。乡村医生根据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由本人申请或村委会推举,镇政府同意,乡镇卫生院考核,报市卫生健康局批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招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合同)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制定。
聘用的乡村医生,自行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方案(试行)》赐予补助。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实行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气构整体参与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提高乡村医生防备医疗风险的力量,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乡镇卫生院消失岗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岗乡村医生。依据实际状况,乡镇卫生院可对本乡镇范围内乡村医生进行调配。乡村医生原则上在所在行政村的村卫生室执业,对没有乡村医生的行政村,由乡镇卫生院实行调配辖区内乡村医生代管或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坐诊等方式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确保各行政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全掩盖。对拒不履行合同内容的,乡镇卫生院可以依据合同辞退乡村医生。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气构职称评定政策,制定基层高级职称评价标准,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
职称实行“定向评价、定向用法”,评定对论文、科研、学历不作要求。
2.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等补助资金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做到单独设账、单独核算。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不得截留挪用;要加强村卫生室国有资产管理,核清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等,乡镇卫生院要为每个村卫生室建立固定资产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村卫生室的账目及收费状况。卫生健康局要制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长效运行保障政策,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培训和业务监管。
乡村医生收入由基本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以及担当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组成。
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等经费,要严格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相关政策的通知》(冀卫办基层〔2019〕6 号)准时足额拨付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等补助资金用法要与县域医联体政策相连接。随着经济社会进展,按规定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拓展农村居民健康服务项目,增加乡村医生收入。
3.统一药械管理。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依据临床需要,村卫生室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选购、配送和管理,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完善村卫生室药品的出入库管理,做到账物相符。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保证患者用药平安。
4.统一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明确村卫生室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合理支配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严格落实村卫生室各项技术规范。乡村医生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医疗平安制度,按要求完善各种医疗登记。
5.统一准入退出管理。对现任乡村医生统一进行考核聘任,聘用的乡村医生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新申请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考试合格。对未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鼓舞其开办个体卫生室或诊所。
结合乡村医生队伍现状,在保证服务需要和队伍稳定的前提下,通过高校生村医项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同学培育、高职(专科)院校培育等途径,不断优化乡村医生学历和年龄结构,逐步将乡村医生数量调整到合理结构和规模。
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原则上乡村医生年满 60 周岁不再注册和签订劳动合同。对达到退出年龄,身体健康、群众信任的乡村医生,经村委会、镇政府同意,可依据工作需要予以返聘,对于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允许开办个体卫生室。乡村医生在聘用期内,发生重大医疗卫生事故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因违纪违法等缘由不能连续胜任工作,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结果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准时反馈给村委会和镇政府。
6.统一绩效考核。市卫生健康局要制定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法。乡镇卫生院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为重点,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足度为核心,对乡村医生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签约续聘、待遇发放的重要依据,合理拉开乡村医生收入差距,使其绩效收入部分占总收入部分比例不低于 60%,切实调动乡村医生做好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动性,促进乡村医生全面履行职责。
(三)实施标准化建设
1.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全面推动全市基层卫生服务力量“双提升工程”、“优质服务基层
行”等活动,根据《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卫办基层〔2019〕3 号)《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国医堂)建设基本标准》《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气构标准化建设活动,利用 3 年时间基本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掩盖。同时,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确保符合设置条件的行政村原则上都有 1 所公有产权村卫生室。
2.强化医疗设备配置。参照《关于印发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主要设备基本设备标准的通知》(冀卫规财〔2011〕135 号)和《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冀卫基层函〔2018〕12 号)中设备配置 B档要求,根据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试点单位的基本设备配置。
3.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大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大力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数字化医疗装备投入,通过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HIS 系统、药品进销存信息化、线上家庭医生签约、慢病管理等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乡镇、村延长,实现住院、门诊与医保联网结算,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气构管理数据互通共享、家庭医生签约信息化管理。
(四)提高基层服务力量
1.开展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依托国家基层卫生人才力量提升培训、糖尿病和高血压培训等项目,实行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遴选培训学员,加强基地建设,强化绩效管理,确保通过项目的实施,建设一批培训基地,打造一支师资队伍,培育一批基层卫生人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气构整体服务力量。
乡镇卫生院定期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免费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个月,每 3—5 年进修一次。乡镇卫生院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定期例会等形式,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乡村医生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 2 次免费业务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周。鼓舞村医到乡镇卫生院跟班进修,每年不少于 20 天;对医学理论与实践基础较好的,经乡镇卫生院推举可以到县级医疗卫生气构跟班进修不少于 15 天,时间可累计计算。鼓舞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与有中心资金支持或市县自行组织的全科医生培训。
2.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以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为依托,推动建立医师定期服务基层工作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力量,为农村群众供应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
3.推动医联体建设。依据《市基层卫生综合服务力量“双提升工程”实施看法》,建立完善县乡医师“一对一”精准帮扶制度;建立完善县乡医师挂职制度;牵头县级医院要结合医联体乡镇卫生院的实际状况确定重点扶持建设特色科室,要赐予人才、设备、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适应农村居民就近就医需求。
4.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争取中心财政投入,予以资金支持基层中医药进展。以项目督导为抓手,进一步加大中医药适合技术培训推广力度,为广阔农村群众供应便利可及的中医药服务。
5.加强镇村医师调配用法。全市范围内要合理用法高校生村医。因村医到龄、考核不合格或主动退出等因素致使村卫生室消失“岗位”空缺,优先调剂高校生村医到“村医空白点”村卫生室执业;仍不能够满足需求,实施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进行巡诊,彻底解决“看病难”问题,实现“小病不出村”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机制。由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村卫生室长效运行保障政策,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运行维护,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要将村卫生室运行维护所需经费纳入乡镇卫生院日常经费予以保障。要将
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确保准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强化医保政策。市医疗保障局要会同卫市生健康局加强乡镇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生的健康管理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拨付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对达到社区医院标准或“优质服务基层行”推举标准的乡镇卫生院要在医保总额、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方面赐予政策倾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镇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卫健、人社、医保、财政局长和各镇镇长组成,办公室设置在市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目标清单,明确进度表、路途图、责任人,确保 9 月底圆满完成任务目标。
(二)强化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亲密配合,在政策连接、工作导向上保持协调全都。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协商解决工作推动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三)加强督导评价。今年省市医改办连续将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纳入医改年度考核;市级多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督导,进行全市排名通报。市卫生健康局要建立督导、通报、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发觉推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点对点提出整改和推动措施,确保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扬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途径,做好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政策的宣扬解读,准时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呈现改革的典型阅历和进展成效,让广阔乡村医生增加信念,分散共识,主动主动地参加改革,全面营造乡村卫生一体化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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