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的调研文章9篇纪检监察的调研文章 乡镇纪委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共12篇) 乡镇纪委工作调研报告范文〔1〕 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是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肩负着维护农村基层党风政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的调研文章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纪检监察的调研文章
纪委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共 12 篇)乡镇纪委工作调研报告范文〔1〕
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是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肩负着维护农村基层党风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找准职责定位,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破解履职难题,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乡镇纪委履职还有较多困难问题,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思想认识不清,职责定位不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局部党委、党委主要领导对这种职责思想认识有误,定位不准,没有认识到应承当主体责任,没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没做到两者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委班子成员没按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有的甚至认为是纪委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些领导干部口头上接受监督,在思想和行动上则躲避监督,与乡镇纪委之间有心理防范,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形成了一道无形的墙,产生纪委书记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了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个别领导对查办案件不重视,片面认为查办案
件会影响经济建设,影响单位稳定,不支持不配合,消极应付;有的一味维护面子,压案子、捂被子,说情袒护;有的怕案件查多了引火烧身,拔出萝卜带出泥,对办案态度暧昧,甚至故设障碍。乡镇纪检监督组织承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其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由于职责定位不准,在工作中常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未管好,“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己田〞。
〔二〕聚焦主业缺乏,推进“三转〞难。纪检监察工作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按党中央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大局部纪检监察组织仍存在工作任务杂,大包大揽,专职不专,职能泛化,兼职过多现象。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外,还主管政法、计生、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等重要工作,看似纪委权力大,管得宽,但实则是工作关系未理顺,直接导致难以有足够精力带着班子成员聚焦主业,职能作用受削弱, “三转〞难落实,错位缺位严重。受体制机制限制,纪检监察班子成员除纪委书记的个人年度考核由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考核外,其他成员的人、财、物均由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当地政府在安排中心任务、工程建设等重要工作时,仍安排所有班子成员从事职责外的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三转〞。
〔三〕体制机制不合理,监督执纪难。乡镇纪委正副书记由上级纪委组织部门提名产生的做法较前由同级党委或上级组织部门提名产生,更有利于纪委充分履职,消除顾虑。但体制机制仍有不合理地方,造成监督执纪困难。乡镇纪委书记个人年度考核由上级纪委和乡镇党委双重考核外,本级纪检监督组织的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年度考核、办公经费及地点等都在乡镇,这种设置虽然便于开展日常监督及解决保障问题,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同一个锅里吃饭,两者利益关联紧密。这种体制下“自己监督自己〞,“下级监督上级〞弊端仍然客观存在。由于受制于同级党委政府,使纪委监察组织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行使监督权、查处违纪案时面临困境,而引发“不敢查、不能查、无法查〞等问题,乡镇纪检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存在三怕〔怕情面上过不去,怕遭到打击报复,怕得罪人丢选票〕,导致乡镇纪检监督组织在履职时出现畏手畏脚,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党章》明确了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监督难题不可防止长期存在。在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他执法部门沟通交流不畅,无法共同享受各种信息资源,未整合可用力量,这无疑对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发挥有一定制约。
〔四〕队伍素质不强,机构呈弱化。近两年从上至下大力整治
“四风〞,风清气正气氛已形成,但“四风〞仍有市场,“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仍然存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干部也不同程度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决,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等问题。有一些纪检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强,怕吃苦,对办案工作敷衍塞责,缺乏原则性、政策性。由于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引发了一些问题。查办案件需要较强的法律法规知识及较为专业的调查取证、谈话笔录技巧,由于培训少,业务复杂,不重视学习,政策理论业务知识不过硬,一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不懂办案、不会办案。现在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隐蔽高明,案件查处很难,这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还要熟悉法律法规知识,导致大局部乡镇纪检干部开展工作时显得力不从心,一片茫然,不知从何下手。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人员配备不强,机构呈弱化现象普遍。乡镇纪委由 5-7 人组成,包括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等,换届时班子配得较齐,但由于人员流动加快,纪委委员调离本乡镇后,没得到及时补充,局部纪委书记成了光杆司令,做事单打独斗,造成许多工作难以开展。队伍组成东拼西凑,人员来自不同单位,不同战线,导致身兼多职现象普遍。整个班子看似配齐配足,其实不然,遇到纪检工作与其他工作相冲突时,他们往往把纪检工作当成副业,从而造成纪检工作力量薄弱的事实,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加大。
〔一〕改革体制,理顺关系。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乡纪委机构改革等具体化制度化运行标准,推进体制改革创新,针对职能不专、队伍不稳问题,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派驻机制,将现行的同级党委政府管理使用,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使用。其人员编制、人事受上级纪委管辖,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由上级纪委核发,办公场所及日常办公保障则由所驻单位提供。其主要领导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指派,纪委书记参加乡镇书记办公会。派驻机构与所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负有协助所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参加派驻单位工作,但无人事调配选拔和经济利益牵连,解决开展工作怕的问题。但除
信访等与纪检监察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工作之外,派驻纪检组长不应主管或分管所驻单位其他业务,彻底解决裁判员运发动角色冲突问题。对乡镇纪检监察人员的考核应以上级纪委为主,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升去留及考核由上级纪委统一考察提出意见,克服因秉公办事遭冷落、被打击报复甚至受排斥而得不到提拔重用的现象,确保派驻机构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派驻机构应积极通过参加所驻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参加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巡查等形式履行
职能。派驻机构与所驻单位应加强沟通交流,信息通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协调配合。
〔二〕把握定位,抓住“牛鼻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在党委,纪委负监督责任。这要求乡镇纪委必须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真正把主业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乡镇党委必须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落实在行动上。纪检工作的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要解决职能泛化、大包大揽问题,必须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通过校正职责定位、回归职能根源,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纪检是落实监督责任主体,监督对象包括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普通党员,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施执纪监督,是重要工作任务之一,故土镇纪委在履职时务必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同时纪检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章赋予的职责所在,纪委各项工作必须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来开展,纪委履行职责必须对党委负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聚焦主业,种好责任田。中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机构执纪问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乡镇纪委要按照“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要求,不断深化“三转〞,守住
主业不发散。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合理配置人员,减少职能交叉,探索新的派驻方法,实现监督机构全覆盖,把不必参与的协调工作归还有关部门,让纪委校正职责定位,回归职能根源。突出执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持问责,强化对政府职能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条、省委九条、市委十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常长二字,盯节点关键,纠四风,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以零容忍态度、猛药去疴决心、刮骨疗毒勇气,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破解职能泛化、聚焦缺乏、散光有余等问题的金方子,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标准乡镇纪委书记分工。纪委书记对纪委机关党的建设负主体责任,应扎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定完善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权范围、工作对象、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标准乡镇纪委工作,解决工作任务杂的问题。纪委书记必须从繁杂的与纪检无关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这样,才能专心履职,确保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进一步明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
〔四〕转变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和“一案两报告〞规定,加强办案工作。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坚持分类处置,定期清理,标准管理。加强案件审理,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对问题线索查处要迅速。改变乡镇纪委办案线索来源单一状况,发挥信访案源主渠道作用,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及其他执法机关业务部门协作,保持立体联系,实行信息共享,形成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定期互通信息机制。坚持常长二字,抓早抓小,抓细节,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魔高一尺〞更要“道高一丈〞,必须转变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党风监督员及群众的监督作用,灵活运用各种检查、线索排查等方式,把问题导向、责任倒逼贯穿工作全过程。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节点,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工程的单位和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以蚂蚁搬家的韧劲,杀几个回马枪,来几个回头看,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狠抓党风廉政教育,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深入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突出考核问责,健全考核体系,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五〕加强教育管理,提升队伍素质。中央要求“严格教育监督管理,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阔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狠抓队伍建设,是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行为标准,明确工作职责权限,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灯下黑〞问题。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意识,认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加强党性修养,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进一步转变作风,做到严、细、深、实。加强教育培训,加强理想信念和行为标准教育,狠抓理论业务培训,推行上级纪委业务室与乡镇对口指导制度,组织异地考察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能力。严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入口,突出注重专业化建设,按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有一定纪检监察工作年限、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选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正副纪委书记、专职委员要配齐配强、专职专用。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冷暖〞,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稳定干部队伍,激发工作热情。
乡镇纪委工作调研报告范文〔2〕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设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阔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工作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办"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效劳。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决心和力度是很大的,也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效果。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有些制度是写在文件上、挂在墙上、念在口上,落实不到行动上。则,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里,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1、 从机构及人员配置上。乡镇纪委一般由 3 一 5 人组成,其中设纪委书记 1 人,纪委副书记 1 人,行政监察员 1 名,其余为委员,委员通常都是其他涉及经济管理部门的人员担任,实
际上纪委日常工作的只有 3 人,而乡镇纪委书记往往还分工有党委、政府其他方面的工...
篇二:纪检监察的调研文章
监察机关调研报告目的是解决当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模糊、 履职错位、 效率不高等问题,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近期,笔者结合宁远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 就当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 “三转”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一些粗浅的意见建议。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认识上有偏差。一是视纪检监察机关是唯一 “包公”。一些部门的工作不管是否涉及纪检部门, 凡是得罪人的事都 “贴上标签 ”堂而皇之转嫁给纪检部门,而自己专门唱红脸、当老好人。比如:一些反映问题多、处理难度大的信访举报件,其内容并未直指违纪问题, 有的领导也批转给纪检机关直接或参与办理。二是视县级纪检部门为唯一 “利器”。在部分领导的思想意识当中,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的第一督查室, 凡是时间紧、任务重、推动难的重要工作,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落实。三是视纪检监察机关抛头露面才有 “面子 ”。不论大事小事、大会小会都要纪检部门到场, 觉得这样才显得对该项工作重视,耗费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大量时间。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视管得宽才有 “位子”。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只抓主业太单调, 特别是一些派驻部门的纪检机构领导感到自己没有实权、没有实惠,或多或少存在不想不愿专抓主业的思想。2、“双管 ”传导不畅。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管理,在县级层面来看,全面推行 “两个为主 ”、“两个全面 ”还存在一定困难。在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方面,县级纪检机关主要面向基层,每年直接办案和指导办案上百件, 这些案件中一般性案件占85%以上,重大案件的比重相对较小,占比不到 10%。查办重大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无疑对工作协调和加大办案力度都有很大帮助, 但对于查办小案而言,无异于 “杀鸡用牛刀 ”,势必影响到一般性案件查办效率,难以达到及时高效的要求。在 “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方面,有利于纪检干部减少顾忌、大胆查办腐败案件,但由于上级纪委对下级干部领导不直接、了解不全面、知晓面不广,难以跳出在纪检干部内 “箩里选瓜 ”的局限性,难以将其他范围内的优秀人才选拔选用到纪检领导干部队伍中来, 无形中构筑了一道广纳贤才的障碍,同时也容易导致党委在选人用人时产生 “纪检干部在行业内成长 ”的潜意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纪检领导干部的成长空间。近年来,县级纪委领导对外交流任职人数明显下降。
在全面落实 “纪委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方面,省市对县级纪检机构改革的方案还未出台,思想尚不明朗,处于 “老办法不便用、新办法不敢用 ”的特殊时期,县级都在等待观望,部分单位纪检领导已经空缺较长时间,影响到职能作用的发挥。3、同级监督疲软。从各单位权力实际运行情况看,权力过于集中在 “一把手”手里,有时集体研究只是走过场,甚至成为 “一把手 ”实现个人意图的“挡箭牌 ”。在没有实行统一派驻管理模式下,单位的纪检机构牢牢受制于所在单位,实施同级监督只是一种摆设。
4、内生动力不足。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与当前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的新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改革创新动力不足, 工作难以突破升级。
近年来,宁远在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作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但有的改革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如, 2013年,全县成立了 7 个纪工委,后来中途搁浅,现在的纪工委成了无机构编制、无工作班子的 “半拉子工程 ”。二是专业结构不合理,接受正规培训少。实施有效监督,熟知相关业务是前提和基础。现有的纪检干部具有财务、医技、工程建筑等方面资质的专业性人才不到 10%,不能满足监督和查办案件的需要。三是年龄结构不合理 ,传帮带意识不强。以宁远县纪委为例, 30 岁以下的仅 1 人,占总人数的 2.5%;30-40岁的 7 人,占总人数的 15.5%;40岁以上的占总人数的 82%,老中青结构失衡;在工作中,传帮带的意识也有所淡化,年轻干部在实践锻炼提升不快,影响了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整体战斗力。5、基层支撑乏力。目前,全县各单位尤其是乡镇、街道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基础还比较薄弱, 有相当一部分单位纪检部门的业务能力水平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一是班子不全,素质参差不齐。全县 10%左右的派驻纪检机构未按要求配齐班子,现有的纪检干部中业务能力较强、 能够主办案件的不到 30%。二是分工不专,主业不突出。绝大部分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都分管了其他重要工作,精力分散,没有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主业主责上来。二、对策建议1、更新思想,转变观念,汇聚扬清抑浊的新共识。在纪检干部队伍中要革除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旧思想,树立创新争优、敢于碰硬和带头
示范的执纪观念。一要树立主业第一的思想。要厘清职责,调整角色定位,职责以外的事该放手的放手、该放权的放权,改变之前 “包打天下 ”的状态,解决 “越位”问题。二要树立无功即过的理念。
要严格考核评比,对不敢动真碰硬、工作没有起色、打不开局面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组织调整甚至追究责任,从而营造纪检干部主动作为、重权执纪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树立以身示范的标杆。打铁需要自身硬,要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自身监督,杜绝 “灯下黑 ”,通过严格自律和严厉执纪两驾马车齐驱带动和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的好转。2、完善机制,把准导向,步入健康发展的新轨道。要针对消除监督执纪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垂直管理,各单位派驻纪检组,派驻机构人事、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与驻在单位脱钩, 归口上一级纪委管理;派驻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非循环式轮岗,破解同级监督难的问题。建立问题终身负责制,单位领导和派驻机构人员对所在、 驻在单位发生的重大腐败问题实行终生负责, 承担相应责任。搞好职责归位,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进行全面清理,把职责之外的事归还相关职能部门。3、创新方式,严抓实管,形成正风肃纪的新常态。要从针对性强、务实管用、提高效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要着力在做好“五个结合 ”上下功夫:一是教育和惩处相结合。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党纪条规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及重要时间节点提醒,让他们时刻高度警惕,同时对违纪违法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及时曝光。二是治贪腐与纠 “四风”相结合。
“四风 ”问题往往是腐败问题的萌芽
期或初始阶段,既要狠打 “老虎 ”、“苍蝇 ”,又要持续用劲纠 “四风”,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进一步恶化。三是抓督查与 “开处方 ”相结合。
要经常督查调度对各单位纪检工作落实况,对发现的问题不能仅指出或通报了事,督查人员应与被查出问题的单位会商,分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协调配合解决。四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单位进行制度纠偏,堵塞漏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五是试点与应用相结合。每年都要结合实际推出一些有鲜明特色、有实际效果的工作,并选择 1—2 个乡镇进行试点,对试点情况经常梳理分析,做到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推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4、强化培训,深入调研,炼就适应形式的新本领。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采取跟班学习、举办业务培训班、现场指导办案、上下联合办案、交流讨论等方式培训纪检干部,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精、新、专 ”的原则,每年筛选 2-5 个调研课题,组成专门课题组,发挥团队作用,集中集智慧,推出有几个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成果,确保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篇三:纪检监察的调研文章
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作为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十八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区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与十八大、中纪委精神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当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的薄弱环节
我区纪检监察工作从历史和发展途径来看,客观上面临着“四个新变化”:即任务更加繁重,工作头绪越来越多;领域大大拓宽,涉及到社会阶层更多;标准不断提高,工作越来越规范;要求更加严格,规章制度更加严明。这些新变化,迫切要求我们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客观分析当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一是对区委、区政府,两个经济开发区工作的监督及区直单位一把手、镇书记、主任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组实际上主要对部门党委或单位负责,形同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督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能为力的状况。三是街道纪检监
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多数街道纪工委与组织、宣传部门合署办公,普遍存在组织关系复杂,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等问题,很难大胆地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
(二)职能发挥上的不适应。一是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但实际工作中有时却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二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而是有时重 “惩处”轻 “教育”,有时重“教育”轻“惩处”,有时重“监督”轻“保护”,有时重“保护”轻“监督。三是工作不负责、怕负责。某些本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责范围可以决定的事项不去决定,而是找出种种借口和理由去向同级党政领导多头请示、报告,往往错失良机、贻误战机。
(三)队伍建设上的不适应。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缺乏精通财务、审计、法律、市场经济、电子技术等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更少。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亟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不强,成长缓慢,新鲜血液不多,很大程度上
制约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职能发挥不够
1、思想重视不够。一是个别镇党政领导主观上存在误区,形成以经济利益、政绩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愿意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怕给自己脸上抹黑,影响政绩,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上等号;二是部分镇纪委书记兼职的较多,忙于应付分管工作,对查办案件抓的不紧,荒误了“自留地的耕种”; 有的镇纪检监察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镇纪委工作“失之以软,失之以宽”。
2、案件质量不高。普遍存在大、要案较少,对转发或自收的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组织初查时只停留在面上,所查案件基本上是一些违反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普通违纪案件,有影响面、典型性的案件不多,信访件的成案率也不高。查案过程中存在“三不”:一是不能发现问题。部分镇纪委书记、委员等是从外部门调任不久,平时忙于应付分管范围内日常性、事务性工作,缺乏专业的查办案件知识,面对一些镇、村党员干部越来越隐蔽、错综复杂的违纪违法问题时束手无策,不懂得如何着手调查,不能从中发现有价值的、实质性的问题;二是不愿发现问题。主要是“三怕”,即:一怕情面上过不去。在同一镇工作、上下级关系,低头
不见抬头见。二怕遭到打击报复。现在一些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严重,社会关系也比较复杂。三怕查处案件得罪人。查办案件的纪委干部怕人家说他是“整人”的,有的怕说以前有过矛盾,现在利用职权来“治人”。三是不善于发现问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缺乏查办大、要案的经验、技巧与敏感性。
3、后勤保障不力。各镇纪委在查案时的人员调配、办案场所、办案经费、交通工具等都由同级党委政府统筹安排,缺乏主动性、灵活性、机动性,给查案工作带来难度。一是办案经费缺乏。各镇纪委办公经费等都由同级党政部门统筹使用,造成办案经费缺乏,给查案工作带来难度;二是办案车辆不保。当前各镇党委、政府一般只配备 1—2 部车辆,而且都由党政主官办公使用,基层纪委基本上没有独立车辆,而查案工作又是一项涉及面广、时效性强的综合性工作,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没有交通工具,根本无法开展;三是办案场所不适。各镇纪委大多与当地党委政府合署办公,没有专设的办案点,谈话时保密性、安全性不够。
4、查案力量不强。各镇纪委只由一名纪委书记、其他委员通常是镇其他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开展纪委日常工作只有 1 人,导致查案工作难以开展。
二、加强和改进我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创新领导体制。要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察、严格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上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力度,加强对街道纪委书记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二)创新工作方式。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善于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加强事关全局性工作的部署和指导。二是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和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纪检工作,支持纪检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渗透力。三是由粗放式管理向现代式管理转变。要努力掌握现代式管理方式,要讲究效率,以高效率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水平;要规范程序,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要更新手段,以现代科技手段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
(三)创新办案手段。一是装备现代化办案设备,充分创造条件,满足办案所需车辆、录音录像、监控等办公设备及场所,使办案更方便快捷,收集证据更加方便有效。二是在区内探索跨区域办案和协调办案,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
合力。三是建立典型案件公开制,将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四)创新源头治腐。一是要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督促政府部门推进腐败高发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的制度建设。二是要改进党内监督制度。改进党内监督的一些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效果不佳(如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使其真正发挥监督效用。三是建立“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开展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保廉工作,实行“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问题。
(五)创新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培训。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业务培训或者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二要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健全轮岗交流、工作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淘汰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活力。三要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要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四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镇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六) 解决镇纪委查办案件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查办案件是纪委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镇、村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作案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为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综上所述,镇纪委作为最基层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因此,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坚持做到:
1、认真落实,思想到位。镇纪委要加强与同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赢得重视与支持,使同级党政领导清楚理解案件查办工作与促进经济发展等其他工作的辩证统一关系。同时,镇纪委书记要进一步深入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不断增强查案意识,不断加大查案力度。
2、措施落实,责任到位。首先要在保持镇纪委书记队伍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岗位培训,采用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案件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有计划地、有目的地来提高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综合素质;其次要确保镇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镇党政一把手是镇办案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由区纪委对镇纪委办案工作列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严格考核,并实行责
任追究制度;第三要积极参与。区纪委在查办大要案时,按照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模式,邀请镇纪委书记、专干参与办案全过程,以“实战”来不断增强镇纪委查办大要案件能力,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3、后勤落实,人员到位。镇党委政府在纪委办公经费、办案经费、办案车辆上应给予充分保证,有条件的可设立专门谈话室,配备专门办案车辆。同时要按照 3-5 人的规定配备好镇纪委委员,并指定一名专职纪检干部来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有条件的镇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增加力量,以确保查案工作的顺利推进。
、协调落实,督查到位。首先镇、各纪委要建立有效日常工作例会制度,经常组织纪委委员学习和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形成合力,不断提高信访件的成案率。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和镇重大案件线索备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跟踪办案,不断提高查办信访件质量水平。
5、制度落实,管理到位。一是要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要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镇纪委按章办事。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
对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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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纪检监察的调研文章
于提升纪委监委监督工作质效的调研报告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活水”。在新时代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如何适应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履行好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就 xx 区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形势下我区监督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一是健全监督体系。积极落实纪检监察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和街道纪工委驻点集中办公制度,推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实体化规范化运作,常态化开展交叉检查、联合监督。扎实推进“三大监管平台”建设运行,有序推进干部廉政档案及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管理系统的运行,努力打通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在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限时必克项目、河道整治等重点工作督查中开展交叉监督 x 次,联合监督 x 次,x 次提出问责建议。围绕赴京越级访、招商引资、房屋征收限时必克等重点督查形成通报 x 次。
二是坚持靶向发力。紧盯重点人员,编制《监察对象统计报表》,动态收录近 x 名监察对象的信息。紧盯重点事项,瞄准农村“三资”管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小微权力”执行等问题开展重点监督。全程跟进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会办研究并重点推进。对整改不力的或发现问题较多的社区,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今年,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督促整改 x 次,制发监察建议 x 份,进一步
强化巡察监督成效。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找准监督着力点,充分发挥“嵌入式”监督作用,组织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题督查,并实行监督检查“双底稿”制度,以“块”为单位集体会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突出问题月报告制度。此外,紧贴区委区政府中心重点工作,开展重点工作督查 x 项,形成督查专报 x 期,提出工作建议 x 条,处置建议 x 条。紧盯重要节点,先后派出暗访组 x 多个,检查部门和场所x 多家。
四是保持高压反腐。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 x 人次;立案查处 x 件 x 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x 人,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x 件,采取留置措施 x 件,制发监察建议 x 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切实做到双向核查、同步侦办、统筹处理。对 20xx 年以来 xx 公安分局侦办的 x 件涉黑案件和 x 件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今年以来,先后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x 件,立案调查 4 件 x 人。
二、当前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格对标,全面履责,监督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目前还是存在一些制约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一是监督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来看待和履行。工作中,存在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的倾向,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想法依然存在,
认为办案是硬指标,只有办理的案件数量多、大案多,才能体现工作的成效和自身的价值,而监督是软任务、是“隐形成绩”,即使开展再多,也无法从效果上进行评判,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与做坏一个样。有的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把监督“全覆盖”理解为“啥都管”,“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最终偏离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影响了监督的效果。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片面认为,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就会用监督替代审查调查,意味着惩贪治腐力度会减弱。这与党中央和上级纪委监委关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的要求是相违背的。正是由于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导致监督的意识还跟不上,监督工作的开展时有滞后,有时甚至浮在面上,出现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
二是监督手段不多。在违规违纪行为隐蔽性、变异性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然缺乏创新的动力,在监督方式上还是沿袭传统的听汇报、看台账、搞测评的“三板斧”,对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惠民扶贫、污染防治、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运用审计监督、财务检查等专业手段进行监督还不够,对税务部门的“税控”系统、交管部门的“天眼”系统的运用还不充分,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还需加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感到很茫然,特别是对非党员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有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党员干部8 小时之外的监督做的还不够。
三是监督的效果不佳。一方面,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有了大幅增长。以 xx 区为例,以前的监督对象是 x 余人,改革后变为 x
多人接近 x 人,增加了 x 倍,监督面临管辖人员多、任务重的问题,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监督主体人少事多矛盾日益凸显,导致到被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有时也只是走过场,没有精力聚焦重点问题、重点人和重点事,只能发现一些表象的问题,对产生问题的原因缺乏深层次思考,拿不出针对性措施,致使有的问题纠而复生。另一方面,常态化的日常监督办法不多,创新手段不足。虽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多个专项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但是发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高质量的问题线索不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进行了反馈,也下发了整改通知,但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依赖整改情况汇报材料的上报较多,通过开展“回头看”实地了解整改效果较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引导和震慑作用。
三、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监督工作 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特别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工更加具体,监督区域和范围更加细化,我们更加应该按照“三转”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纵深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纪委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就必须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深化“三转”,在履行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适应和体现政治监督本质属性,既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又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
二要明确监督目标。按照转职能、聚焦主业,解决“干什么”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目标定位有三个方面。一是警钟长鸣、预防为主。监督就是常提醒,及时准确地发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部门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二是前沿放哨,及时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监督是审查调查的基础,监督发现问题精准,审查调查才能有的放矢。三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开展监督,目的就是要维护党纪党规和国法,改进党风政风,保证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障,从而使良序的上层建筑适应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推动社会生产力健康发展。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打造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基层监督、群众监督为主的监督体系,力求各方监督力量同向发力,确保扎牢扎实权利的“笼子”。以日常监督为抓手,常态化、全覆盖,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推动专责监督有的放矢、执纪问责有力有效;发挥巡察“利剑”监督作用,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同时落实问题底稿制,抓好问题整改,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加强派驻“嵌入式”监督,确保实时提醒到位,同时采取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叉互检等模式,打破“熟人熟事”格局和督查习惯的束缚,进一步提升监督效果;加强街道、社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发挥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盯紧基层腐败易发、高发的岗位和环节,着力整治基层“微腐败”,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畅通信
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日常”监督作用,为解决基层监察监督问题提供有力支持,确保打通监察全覆盖在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四要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厘清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派驻和巡察机构的监督职能清单,明确各自监督范围和重点,深化内部协作,优化整合力量,精减监督检查频次,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覆盖、互通联系、人员共用、合作协办”的监督模式,有效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不同层面的监督力量,采取交叉互查、重点督查、专项巡察等多种方式,精诚协作、攥指成拳,形成互为支撑、协同运行的工作合力,实现监督力量整体化、效用最大化。
五要提高监督能力。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所系。要始终牢记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加强思想和能力建设,切实把解决不愿履职、不会履职问题作为重点。一是破除“不愿监督”的思想障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对标新要求,强化理论学习,锤炼实践能力,强化监督“底气”,拓宽监督视野。二是消除“不敢监督”的心理顾虑。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从监督的角度发表不同意见,敢于在监督中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三是解决“不会监督”的本领恐慌。重点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加强理论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激发队伍活动和工作潜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
篇五:纪检监察的调研文章
市推进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XX 年以来,XX 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以党章党规、宪法法律为根本遵循,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除弊利器,压紧压实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主动履职、强化监管,推动问题整改,抓早抓小、建章立制堵住漏洞,取得了一定成效。XX 年以来,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 X 份,比去年同期增长 50%。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全过程提出建议
XX 市在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全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采取早发现早处理的原则。特别是开展审查调查过程中,着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纪检监察建议,为做好“后半篇文章”打好扎实基础。XX 年以来,XX 市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发出监察建议书 8 份,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例如,在查办 XX市住建局原副局长游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取好处费案件时,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单位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程领域监督检查长效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二)探索工作机制,推动建议工作有效开展
在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加大探索建立配套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建议提出机制,针对查处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及日常监督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提出纪检监察建议。针对一些不属于监察对象,属于单位临聘人员的,向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建议对其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今年以来,针对聘用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已发出监察建议书 2 份,建议聘用单位解除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聘用单位工作规定、纪律要求的聘用人员,督促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监察建议 5 份,建议存在问题单位加快整改,规范制度管理。例如,在开展疫情防控督查中,发现 XX 市友谊关口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存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值班人员管理不到位,对值班人员脱岗等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三)结合工作实际,增强建议工作的执行性和实效性
为确保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不打折扣,始终把纪检监察建议的执行放在突出位置。一方面建议中明确回复期限,并严格要求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纪检监察建议采纳和落实情况在报发出部门的同时通报监督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另一方面要求发出部门跟踪督办,及时发现纪检监察建议在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到位问题,督促被建议单位积极落实整改,避免走过场、打折扣。要求被建议单位针对纪检监察建议提出整改措施,促进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着力起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12 个被建议单位在收到监察建议后均能按照建议时限整改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函告我委。
二、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 (一)思想重视不够。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纪检监察建议的作用、性质认识不到位,对行使建议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认为纪检监察建议只是一般工作性质,没有纪法效力,结合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提出建议的主动性不强。例如,今年以来,全市 10 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发出监察建议仅 3 份。
(二)制度执行不严。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纪检监察建议的适用主体、制发审批权限、文书格式等方面要求学习不透、掌握不够、业务不精。存在主体不适、以建议函代替纪检监察建议、建议文书内容不完整等问题。目前,仍有个别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具体问题的整改建议函作为纪检监察建议。
(三)建议质量不高。建议内容比较空泛,缺少对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的分析总结,提出的整改建议操作性不强。例如,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违规发放补贴问题,未明确指出问题的症结根源,对建章立制的建议“一笔带过”。
(四)督促跟进不足。纪检监察建议有时存在一发了之的情况,只是简单地掌握被建议单位函告落实情况。对于这些单位是否真正落实,落实效率如何,没有督促跟进,导致建议的效率打折扣。
三、对策及建议 (一)注重建议成果转化,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
把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加强“见人见事、分级分类”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政治诊断”的作用,加强研判能影响政治生态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校准监督靶向。另一方面把建议整改情况作为政治谈
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点,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体落实。
(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细化规范实施
一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建议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应发情形、制发程序、建议内容、整改时效、反馈督办等具体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执行,提高建议运用的精准度、实效性。二是把执行纪检监察建议制度情况纳入对委机关相关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绩效考评的重点,进一步强化案管室组织协调、备案管理职能,压实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承办跟踪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抓好归口管理、动态管理、闭环管理。
(三)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巩固监督效果
一是按照“谁承办、谁跟踪”原则,建立委领导+案管室+承办部门“三审收效”和建账销账管理机制,加大全面核查、现场督查、“回访”检查力度,持续抓好跟踪回效,杜绝一发了之,一报了结。二是建立“纪检监察室具体跟+派驻纪检监察组平时盯+督查组全面核”的联动督办链条,确保从组织整改到落实见效、到持续巩固等全流程有效监督。
( ( 四) ) 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开展的培训班
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更新业务知识,给大脑“充电”,给精神“补钙”。组织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参加上级开展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学习区分各类纪检监察建议的适用对象和内涵外延,有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并在熟练掌握纪检监察范围内业务的同时,多方位掌握其它行业部门的政策法规,提高精准处置能力。
篇六:纪检监察的调研文章
5 篇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一)
党的十九大以来,**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相关要求,切实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严格执纪监督,为推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主责,扎实推进“三转”工作的成效
(一)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全区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措施,通过媒体渠道公开落实“两个责任”的举措;区、乡镇(街道)两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逐级约谈所属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是强化监督职能。清理取消或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 59 个,保留 14 个。整合优化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撤销党风室、执法监察室和预防腐败室,新成立第二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执法与效能监督室,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查办案件和纪律检查工作倾斜。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坚决落实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员不再分管其他业务规定,只履行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制度建设六项职责,强化一线监督。
三是突出作风建设。以效能风暴行动为重要载体,以暗访为主要形式,加强效能督查并增加曝光力度,深化作风建设。今年
以来,集中开展了 4 轮效能督查,对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区上“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其中,公务接待费56.8 万元,同比下降 15.22%,车辆运行费 175.98 万元, 同比下降1.3%。抓住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年货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监督,促使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全区 3150 名干部做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
四是强抓执纪办案。畅通来信、来访、12388 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信访受理渠道。坚持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制度,每月定期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市纪委,规范管理信访举报件,做到底数清楚、流转严密、管理有序。对实名举报实行限时回复和反馈,对在查案件,集中力量进行突破,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区纪委共接受信访举报 70 件次,其中来信来访 22 件次,上级交办 38 件次,重信重访 15 件次,署名举报38 件次。初核违纪线索 29 件。立案 11 件 11 人,其中结案 8 件 8 人,对 1 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1 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6 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对 3 名涉刑人员及时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2 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 人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二)转变工作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创新权力监管方式,突出各层级监督重点。强化述廉制度,采用“访廉、述廉、询廉、评廉、用廉、督廉”等环节,解决同级监督过软问题;乡镇街道层面强化监督层级,探索实行纪工委管理模式,解决上级监督过远的问题;
村级层面强化监督主体,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解决村级监督过空的问题,构筑了全方位的权力运行安全网,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管。二是实行分片联系监管。建立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街道)和区直属部门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建设工作制度,区纪委常委会委员看,对所联系的片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三是强化事后问责监督机制。坚持从问题导向,查办案件和事后问责入手,由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履职监督和问责监督。
(三)狠抓学习实践,强化作风建设。一是带头加强学习。聚焦“四风”问题,切实改进作风,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纪检业务知识。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实践历练,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深化了感悟和体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14 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共 70 余人参加培训,组织 40 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市新任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对各村书记、主任和监委会主任、纪检专干进行培训,并发放了《应知应会手册》。二是带头遵守纪律。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落实执纪监督的各项纪律要求,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带头落实“不准”的纪律要求,带头落实省纪委提出的“留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的要求。三是带头正风肃纪。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六条、区委十七条规定精神,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四凤”问题,自觉做到了不发表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言论,不发生违背纪
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行为,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执纪的活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亲友等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二、当前推进“三转”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为了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轻装上阵”,省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必须把主要精力(70%)用于抓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但在调研中了解到,部份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存在“不适”心态。有的同志认为多分管一些工作觉得虽然忙一点,但是因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觉更受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干起来也更有威信,同时有利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为以后的发展积累经验,不愿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的同志认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后,片面认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产生了被边缘化的思想情绪。有的同志说,有分管其他工作的时候,每天都有人到他办公室坐一坐,聊一聊,但调整分工,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后,一天到晚就难得有一个人到他办公室看一看,心里感觉有失落感。有的同志存在专职纪检监察工作,执纪监督问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团结的顾虑。
2、职能定位不准。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规定非常清楚,工作要求也非常明确。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委监察机关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党委
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工作中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还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还是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和分管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在目前的体制和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也难以抵制。
3、工作方式缺位。参谋建议缺位,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习惯于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及部署,习惯于按部就班,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系统地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向党委政府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建议较少。组织协调缺位,没有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和落实“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引导各个部门单位共同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监督检查缺位,主要是对下级监督多,对同级、上级监督少;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监督的多,对品德修养等其他方面监督的少;对工作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
4、履职能力偏弱。表现在纪检监察队伍中缺乏专业人才,干部知识层面和业务能力亟需提升。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广泛了解金融、法律、计算机、会计、管理等综合知
识,而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中, 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少,特别是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熟悉市场经济和财会电算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无论是查办案件还是开展监督检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现象。此外,举办的业务培训太少,培训方法单一,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缺乏创意,影响了履职效果。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想转。少数纪检干部由于受惯性思维束缚,认为纪检干部这一岗位大多数是以解决职务待遇为主,缺乏进取意识;个别纪检干部认为强化执纪问责会影响与地方和部门的关系,缺乏工作勇气;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喜欢大包大揽,认为“全面开花”能够体现纪委的权威和地位,主观上不想退出一些不该分管的工作。
二是能力素质不全面,不会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对“三转”意义认识不清、精神理解不深、实质把握不透,不知道转什么、诶和转,落实到工作中,缺乏具体的举措和创新方法;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能力不足,在调整充实到执纪监督一线后,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工作理念和方式。
三是沟通对接不主动,不愿转。少数纪检监察机关对“三 转”重要性认识不足,关起门来搞“三转”,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思想共识和外部环境;个别纪检 监察机关方法过于简单,没有做好交接和督促工作,导致相关主责部门也未主动跟进,监督链条断裂。
四是宣传氛围不浓厚,不去转。少数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三转的外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全媒体、全方位、全过程、全人员的宣传强势,以至群众对“三转”的知晓度、关注度和支持度不高。
三、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运行情况
**区辖 10 个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纪委 10 个,区直部门纪检组 31 个,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34 人,科级 34 人。2012 年底,区委积极探索,成立区纪委乡镇纪工委,配有专职书记 1 名,联络员 1名,委员 5 名。目前,还一直延续传统的管理模式,派驻机构由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人员编制、工资、后勤保障都在驻在部门解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基本能按照职责要求,结合驻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一是参加、列席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推进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二是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能的规章制度,组织学习培训,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开展机关效能督查、考核;四是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但调研中发现,部分派驻机构仍存在职能定位不准、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方式单一等问题,工作效果不尽理想。
四、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进一步履好职尽好责的意见建议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进一步放下包袱,解放思想,重构和强化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理念。摒弃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工作定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上来,要结合目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把推进“三转”工作作为破解困扰纪检监察机关多年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四面出击、吃力不讨好等老大难问题的难得机遇,正确履职、有效作为,努力做到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
二要明确职能,突出主业。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依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进一步明确职能,强化现代化治理意识,改变原来“既作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等职责越位缺位错位问题,找准履职站位,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要求,从真正解决问题的角度定任务、用方法、添措施、强机制,克服“包打天下、越位错位”现象,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突出执纪监督主责,更加强化纠正“四风”和惩治腐败等主业,防止由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回归纪检监察本职。
三要准确定位,监督有力。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应该是对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履行职责的监督,应该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对于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纪检监察部门要集中精力加强对监察对象的监督,牢牢把握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有效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促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要转变作风,强化自身建设。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要精通相关业务知识,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在工作
中还是在生活中,要追求高尚人格品德,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身体力行道德原则和规范,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带头抓落实,带头克难攻坚,敢抓敢管,立说立行,奋勇争先,对违纪违法问题敢于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做到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有案必查、问责必严、违纪必究。要拥有一颗平常心,淡泊明志,无私节欲。坚决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去的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依规依纪办事,不徇私情,秉公执纪。只有一身正气,说话才有底气,群众才能服气。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二)
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新形势下,作为纪检监察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派驻机构,担负着更加繁重的监督执纪问责任务,面临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如何研究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对于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理想信念缺失。在日常纪检监察...
篇七:纪检监察的调研文章
县级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范围更宽、权限更大、社会关注度更高。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式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大力治标,又着重治本,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使党的面貌焕然一新。就县级纪检监察工作而言,当前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在基层的深入开展。
一、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客观分析当前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
一是监督作用发挥不强。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所在,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深
化“三转”的目标和方向。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来看,监督工作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项监督不深入不透彻,发现的问题多数浮在面上,深层次问题少,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问题突出。基层监督存在短板。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量大面广、易发多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 1-9 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显示,共处分乡科级干部 6 万人,一般干部 6.7 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 26.8 万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在县级层面,纪检监察机关对“小微权力”巩固深化不够,后续工作抓的不够实,效果欠佳,工作思路不够清晰,针对“两员”开展的专题培训较少,“两员”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少,实际效果不佳。职能发挥上“失位”。在同级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上存在短板,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的不够透彻,对监督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畏难情绪,斗争精神不够,没有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部分党委班子成员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二是案件查办质效不高。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2016 年以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更是实现了历史突破,但从工作中掌握的情况来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案件查办广度不够。最直观的表现就是立结案数量持续的下降,反映
出我们对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理解不到位,在态势和数量上不够“稳”,部分领导干部存在“老好人”、不想得罪人的思想。案件查办深度不够。在案件查办“四种形态”的比例上把握不精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问题的比例偏低。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敏锐性不强,查处政治纪律案件少,在深挖彻查“两面人”问题上发力不够,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知存在偏差,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够高。案件查办力度不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数量少且质量不够高,目前处置的问题线索主要来源仍为巡视巡察反馈;在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时不够精准,初核率高,成案率低问题突出。反映出我们在处置问题线索不够科学有效,存在简单化思想,导致一些问题查的不深不透。
三是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不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要求,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当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实践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后就戛然而止;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质量不高,制作不规范,对被建议单位的问题把握不准,原因剖析不透,建议理由阐述不充分,提出的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纪检监察建议发出后跟踪了解、落实和实效评估不到位;搞隔靴搔痒式教育,再或者就是搞大水漫灌式警示教育,开展的警示教育缺乏针对性,缺少“窥一斑而知全豹”的系统观念对某一类型、某个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总结浮于表面等。这些问题削弱了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影响了建议的效果。纪检监
察建议要真正产生效果,建议从以下方面来加强和改进工作。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提升监督职能上持续用力。第一,从自身建设抓起。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长期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发力,切实做到理论学习与履行职责密切结合,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实际成效。认真落实好赵乐际书记提出的“四边工作法”,认真钻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第二,抓好日常监督。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开展监督检查,开展监督之前精心谋划,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参与监督检查人员集中学习培训,统一思想。少走“热门”,多进“冷门”,采用不打招呼、个别走访、随机个别谈话等方式听真话、看实情。学会从表面现象发现深层次问题,做有心人、细心人。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的部门、岗位开展监督,多杀“回马枪”,多次“回头看”,从前后情况的对照发现问题,不断提升监督实效。第三,做实同级监督。认真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及 XXX 党委的实施意见,学好用好《XXX》,认真梳理 XXXX,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让同级监督成为习惯。
二是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确保案件查办数量上持续用力。
第一,不断拓宽案源线索。切实转变“等靠要”的思想,从监督检查中挖掘问题线索,用好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定期通报成员单位反馈问题线索情况,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以及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监督联通机制获取线索,运用巡察成果发掘线索,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出击,全面提升线索来源渠道。第二,做好案件查办的分析研判。用好“1121”办案机制(一天一派工,一周一研判,两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认真分析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研判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方案,制定规范、合理、高效的案件处理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方向,确定工作重点措施,推动执纪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第三,突出执纪办案,持续强化震慑。坚持严查严打在前,突出震慑力,坚持重点减存量,零容忍遏增量,对严重违反“六大纪律”的党员干部严查快办,深挖彻查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长期积压和久托未结案件由分管案件领导一天一调度,跟踪督办。把案件查办数量作为硬指标,努力作到稳中有进;紧盯办案重点,严查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加强与审计、财政、发改等部门的合作,注重依靠和运用专业力量、专业知识和专业手段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平台公司、公共资产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三是要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在推动“三个以案”上持续用力。第一,用好典型案例。因时因势因人精准施教,做实同
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突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分类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举办干部家庭助廉警示教育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活动,适时改版升级廉政教育基地警示内容,及时通报曝光本地典型案例,运用身边的活教材对同级同类干部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既为党员干部敲钟提醒,又震慑有问题的干部及早收手、主动投案。第二,创新警示教育方式。建立“一案一通报、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总结”机制,每办结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解读纪法条规和制度要求。落实案发单位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制度,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在课堂上发放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案发单位以案促改情况,充分结合事实证据和党纪国法开展纪法教育和警示,以适当形式将受处分人所受党纪政务处分档次情况、职务职级级别工资调整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在其单位公示,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实效。第三,强化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的工作方案》,从制度层面规定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的对象、内容、形式、分工、时限等,明确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和“常规动作”;对各有关责任部门的职责任务、程序衔接进行细化,明确案件处分决定宣布、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工作流程,推动工作规范化开展。不断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以案促治。
三、总结与展望
面对困难和问题,我们决不能回避退缩,既要客观面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剖析其原因,更要认清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扩大反腐败斗争成果的整体大势。
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尤其是作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我们更要尽快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磨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优势,着力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篇八:纪检监察的调研文章
监察工作调研情况汇报 孙传志(2020 年 4 月 9 日)
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的领导和同志们:
根据市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调研的要求,现将涉及调研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一是切实扛牢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纪律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将抓党建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二是班子成员按照委党委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班子成员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报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结合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整顿干部作风,摈弃“慵懒散漫拖”行为,多措并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以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良性发展。支
部班子成员每年为全体党员讲党课。利用周五学习日集中学习观看一些警示教育片等,利用反面典型吸取教训,筑牢廉洁自律精神防线。
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执行预算、公务接待、差旅费用管理、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和福利等方面一贯坚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在重要时间节点,也严格落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多年来,我院干部职工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也未接到违规违纪的举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二、市委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 年 3 月上旬至 6 月初,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院开展了常规巡察。8 月 13 日,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建议极具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支部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罗峥嵘同志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按照整改要求,聚焦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查找梳理出在工作存在的四类 9 方面问题,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了 22 项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中共安康疗养院支部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 2017 年 8 月,市审计局对我院书记、院长罗峥嵘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 2014 年未按规定进行定点采购问题、无依据发放奖金、劳务费问题、违规发放门诊医疗费补助以及违规使用票据、往来帐列收列支等几个问题,我院立即进行了逐条整改,认真落实审计建议,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制度约束,切实按会计规范操作,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三、 选人用人情况 我院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选用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医院支部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坚持按章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始终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全过程。目前,全院共任用 6 名科级干部,我院共设置 4 个科室,分别是院办公室主任 1名、副主任 1 名、社防科科长 1 名、医务科科长 1 名、社管科科长 1名、副科长 1 名。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策 (一)存在问题
一是创新意识不强,举措上无新意。满足于过去的成绩,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惯性工作,工作主动性欠缺,坐等指示。
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有待加强。我院是一个支部,纪检监察干部是兼职,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能力、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二)对策建议
一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更好的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工作。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紧盯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的职位,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三是提高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增配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五、当前党风政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存在不愿为、不敢为,有懒政怠政、松垮散漫问题。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与形式主义问题叠加,干部监督管理不严,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调动不够,少数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发挥。
值得一读的《红安寺传奇》
孙传志
英雄不问出处。品读《红安寺传奇》, 作者傅光华,陕安内批字 20160602 号,如沐春风,字里行间感召出一种坦诚而热情的诗意叙事。中国历来有“文如其人”的说法,西方也有“风格即人”的见解——说明的都是“人”与“文”之间的内在联系,突出的也都是“人”对“文”的决定性影响。这大约是条古今中外一致认同的创作法则。在阅读傅光华先生的作品、进入他所创造的艺术世界之前,让我们先回顾、追踪他那艰难的人生跋涉与曲折的文学追求……20 世纪 50 年代,先生生于陕南白河,上过私塾,当过社员,修过铁路,从教近40 年。退休后,潜心写作,撰写《归类字词歌 100 首》、《碌碌大半生》、《乡土集》、《双塔寺传奇》等一大批作品。
《红安寺传奇》,让人看到了明宪宗时期朝廷内部潜藏的复辟势力,利用佛教幌子,招兵买马,招降纳叛,阴谋颠覆朝廷篡权夺位,最终覆灭的故事。傅光华先生以非凡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智慧,创作出这么动人的《红安寺传奇》。红安寺山是佳山,泉是圣泉,寺是名寺,在方圆数百里名气甚大,传奇定然会给读者带来更多的启示、智慧和力量。
傅光华是一位多才多艺且有丰富文学底蕴的作家,这些创作题材,给他以强烈震撼,给他以奔袭灵感。说实话,要用《红安寺传奇》来展现朝廷内部阴谋颠覆篡权的全过程,是很艰难的。但是,《红安寺传奇》一个个神奇的故事引人入胜。传奇令观者拍案惊奇,或低吟浅唱,或放声高歌,或抚掌而笑,或扼腕叹惜,或临风起舞,或笔底起风雷。章回小说的艺术特征要求情节连贯,故事完整,尽量不使用倒叙,叙述角度基本是第三人称。在叙述方面,傅光华先生很注意说与听的关系。一是绝大多数章回前面都有一入话,二是注意保存讲话的痕迹,三是为吸引读者兴趣,常常采用“卖关子”,在情节关键处戛然而止。
民间传说是文学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许多文人作品的重要源头。好的传说故事往往形象地表现着老百姓的价值取向。红安寺所在的村庄,是先生的故乡,他从孩童时代起,便从父辈那里听到许多关于红安寺的传说。成年后,他又长期从事教育工作,良好的文学素养使他深知这些传说故事的价值。他懂得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宝贵的遗产很有可能湮灭,而且口口相传的方式,覆盖面总是相当有限。为了把传说变成文字,使其广泛传播,让更多的人了解红安寺文化,感受红安寺的魅力,先生做了大量辛苦和富有创造性的工作。
我非常看好《红安寺传奇》这本书,我以为,红安寺千秋万代,红安寺的传说也会历久弥新,傅光华先生所做的事对子孙后代来说堪称功德一件。
篇九:纪检监察的调研文章
纪检监察建议运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十九届**纪委四次全会强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近日,省**市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对全市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情况开展调研。
一、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责,深入分析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背后的成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向有关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179 份。
从制发主体看,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 15 份,占 8.4%;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 76 份,占 42.4%;市县两级派驻(出)机构制发 88份,占 49.2%。(见图一)
从制发情形看,全市根据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制发 53 份,占 30%;根据审查调查结果制发 95 份,占 53%;根据巡视巡察反馈情况制发 20 份,占 11%;根据信访举报等其他情形制发 11 份,占 6%。(见图二)
从整改情况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电话督办、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截至目前,已督促责任单位梳理廉政风险点 231 个,形成整改措施 453 条,推动解决问题 131 个,修订完善制度规范 238 项。
二、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一)质量参差不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的重视程度不尽一致,工作开展不均衡。有的未能充分认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的重要意义,没有将其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有的以制发数量体现工作成绩,为发而发,甚至简单以制发建议来取代问责;有的忽视调查研究环节,未深挖问题背后的主体责任和制度机制原因,浮于表面、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有的建议文本格式不规范,分析问题或提出建议过于简单。
(二)程序内容把握不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九条规定,“纪
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当前,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建议“谁来提、向谁提、提什么、如何提”等方面,存在程序随意性大、建议书内容不聚焦等问题。有的针对一般性工作问题、业务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没有聚焦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有的未经监督、调查等程序就决定制发监察建议,影响了监察建议作为法律文书的权威性。
(三)督促整改成效不足。制发建议的关键在于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被监督地区或单位认真落实建议要求,做到改彻底、改到位。但在基层具体实践中,尚未真正形成研判问题、分析成因、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工作闭环。有的把送达建议书作为工作终点,有的在跟踪监督上力度不够,有的在整改评估中方法不多,直接导致建议“不落地不生根”或整改表面化等情况,督促被监督单位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等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三、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一)传导责任压力,整体协同推进。进一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领会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切实解决适用情形、建议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断放大监督效能。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和指导,通过业务授课、跟班学习等形式,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业务水平。同时,将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情况纳入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考核事项,提升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整体质量水平。
(二)坚持靶向监督,找准问题症结。要结合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围绕相关主管部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聚焦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以及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提醒、督促责任单位履行好两个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针对监督
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反馈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做到既找症结又开药方,建立有效预警提醒和防范修补机制,确保发出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就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
(三)厘清工作机制,构建监督闭环。要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撰写、审批、监督、评估等关键环节,督促相关参与主体履行好责任权限,着力形成完整的闭合责任链条。要强化全过程跟踪督查,深入了解评估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重点对整改落实举措逐条逐项进行销号式对照评估,深入检查是否存在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等情形。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开展对整改情况的“回头看”,严格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整改到位。要强化斗争精神,对督促整改中的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