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管所设立便民服务窗口的方案3篇在车管所设立便民服务窗口的方案 广东省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建设标准和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设置、建设和管理,根据公安部交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车管所设立便民服务窗口的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在车管所设立便民服务窗口的方案
省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建设标准和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设置、 建设和管理,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 、 《交警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措施》 的规定, 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地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的指导、 检查、 审核和监督。市、 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建设的初步审核、 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的设立要本着立足实际、 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 公平公正、 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四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的选址应在具有机动车销售和服务资格的汽车、 摩托车品牌专营店、 大型汽车交易市场(中心)
、 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等单位, 以及大型商业中心、 社区、 大型企业等区域。
第二章 服务站名称 第五条 汽车、 摩托车品牌专营店、 大型汽车交易市场(中心)
、 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等单位设立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或者转移登记的便民服务站, 对外统一使用“××市 (县、区)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大)
队车辆管理所××(受托单位简称)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名称。
第六条 大型商业中心、 社区, 大型企业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等单位设立办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业务的便民服务站, 对外统一使用“××市(县、 区)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大)队车辆管理所××(受托单位简称)
车管业务综合服务站” 名称。
第七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如同时具备有为群众提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业务咨询以及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查询、 处理等服务的, 对外统一使用“××市(县、 区)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大)
队××(受托单位简称)
交通管理综合服务站” 名称。
第八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名称不得含有销售品牌的字样及商标符号。
第三章 办公场地 第九条 汽车、 摩托车品牌专营店、 大型汽车交易市场(中心)
、 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的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办公场地应设在主体建筑楼内(如展厅、 交易前台等)
; 对确实因受
场地限制的, 可设在本企业大院内的其他建筑物内。
第十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对外办公区域面积不小于 50 平方米, 内设开放式办公柜台; 办公区域外设置能够满足业务开展需要的停车场和查验区。
第十一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应具备存放机动车号牌、 行驶证、 登记证书、 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档案材料和票据等物品的专用牌证室及专用铁质文件柜, 牌证室设于实体墙内并应处于密封状态, 安装防盗金属门, 视频监控等安全技防设施齐全。
第四章 标牌和标色 第十二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应在主体建筑物入口处右侧的醒目位置悬挂服务站名称的门楣竖式标牌。
门楣竖式标牌可选用木材、 型材等硬质材料。
标牌高为 2000mm, 宽为 350mm。
第十三条 门楣竖式标牌为蓝底白字, 用简体中文竖式书写。
分为上下两部分, 上下两部分长度比例为 1:
1, 上部分两列, 内容是“××市(县、 区)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大) 队车辆管理所” , 文字从右侧读至左侧, 右侧为“××市(县、 区)
公安局交通” , 左侧为“警察支(大) 队车辆管理所” , 下部居中为××(受托单位简称)
××××服务站” 名称。
中文字体为文鼎 CS 大黑。
第十四条 大型汽车交易市场(中心)
、 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
等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应在企业附近主要路口设置指路标牌, 并在市场内设置清晰的服务站指路标牌。
第十五条 办公场地装修以警蓝色为主体色调。开放式柜台背墙居中离地面 1500mm 以上高度的墙体上, 应用简体中文横向标明服务站名称, 蓝底白字。
上部内容是“××市(县、 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大) 队车辆管理所” , 下部为××(受托单位简称)
××××服务站” 名称。
字体大小在文鼎 CS 大黑基础上根据实际而定。
不得出现商业广告信息。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应不少于 3 名工作人员。
交通管理综合服务站、 车管业务综合服务站以及设在大型汽车交易市场、 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
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所在市、 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派驻民警现场办公, 具体人数由车管所根据业务量确定。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会讲流利的普通话, 熟练操作计算机。
第十八条 市、 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工作人员岗前学习培训, 重点培训为民服务宗旨观念、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车管业务知识和系统操作等内容, 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需要查验机动车的, 应按规定培训, 考试合格的, 由地级以上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辅助查验员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式样自定)
, 举止端庄, 服务文明, 行为规范, 接待办事群众热情礼貌。
第六章 设备 第二十一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应配置计算机、 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二维码阅读器、 条形码阅读器、 专用打印机、 通讯等办公设备。
遵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963-2011)
, 按照车管所派出服务机构的标准, 配置标语牌、 条幅标语、 宣传品、 宣传橱窗、 宣传展板、 电子显示屏、 媒体播放机、 显示器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
第二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配备两台以上计算机, 配置要求:
CPU 主频≥2GHZ, 内存≥2G,
硬盘≥320G。
安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登记系统等。
第二十三条 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十选一” 选号的, 必须有双屏显示器显示号码; “自编自选” 选号的, 必须有独立的触摸式选号机。
第二十四条 服务站需使用公安专用网线的, 须经过市、 县公安局信通部门批准, 并采取有效措施, 保障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 开通满足业务需要的网络带宽, 实行专网专线, 不得挪作它用。
需从非公安网络接入的, 要通过本地公安局的边界接入平台接入公安网。
第二十六条 办公场所、 查验区、 牌证室必须安装监控设备, 并和“车驾管业务监控平台”对接, 实时传输图像, 图像保存三个月以上。
第七章 业务范围 第二十七条 设在汽车(摩托车)
品牌专营店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注册登记的车型为经授权其销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
应当核发小型汽车号牌(普通、 轻便摩托车号牌)
的国产汽车(摩托车)
。
机动车查验工作可以由辅助查验员负责, 对在该服务站办理登记的机动车可以不进行刑侦检验。
第二十八条 地级以上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在大型汽车交易市场(中心)
和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
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以办理所有机动车登记业务、 驾驶证补换证审验业务、 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备案; 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在大型汽车交易市场(中心)
和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
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以办理除特种车辆、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校车、 中型以上客车以外的国产机动车登记业务、 驾驶证补换证审验业务。
第二十九条 车管业务综合服务站可以办理机动车业务, 还可以办理以下业务:
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备案; 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 补证、 审验; 为群众提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安全违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查询、 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查询等。
第八章 申请条件和流程 第三十条 汽车、 摩托车品牌专营店、 大型汽车交易市场(中心)
、 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等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服务站, 应当符合如下条件要求:
(一)
企业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成立, 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含)
以上;
(二)
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 诚信经营并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金;
(三)
企业年销售(交易)
量具有较大规模(具体标准由各市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设立便民服务站, 应先向辖区县、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逐级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为《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筹建申请表》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品牌专卖店销售授权书、 企业法人身份证等。
第三十一条 地级以上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以审核申请材料和实地考察方式, 核查其从业资格、 信誉、 销售情况, 并对其地理位置、 设备、 人员等条件进行评估。
第三十二条 经初步审核, 符合申请资质条件同意筹建的, 书面上报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筹建备案。
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答复同意后, 辖区市、 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申请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开始筹建登记服务站。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服务站按照本规范要求建成以后, 经地级以上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报请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验收, 验收合格后批复授权开展相关业务。
验收材料:
(一)
市(县、 区)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大)
队的请示;
(二)
工作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三)
申请单位的印章印文样本;
(四)
申请单位工作人员的印章印文样本和签名样本; (五)
服务站的外观、 办公区、 查验区、 牌库、 停车场等实际效果图片。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应设立公开栏, 相关收费项目、 办事指南和服务承诺应上墙公示, 接受群众和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市、 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地所有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业务岗位人员
档案, 统一设置用户权限。
市、 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无故暂停或撤消登记服务站的业务。因故暂停十五天以上的, 必须报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撤消授权许可的, 必须报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六条 市、 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与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签订委托协议, 明确业务范围、 办理权限、 网络和软件系统的安全管理职责、 牌证和档案资料安全管理责任。
定期指导、检查和监督机动车登记服务情况, 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的辅助人员进行法律知识、 业务技能培训、 考核, 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服务站相关业务工作。
第三十八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要明确民警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严把审核关, 发现群众办理业务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应耐心解释, 一次性告知群众所缺或不符合要求的事项, 避免群众多次往返, 确保做到态度热情、 服务周到、 操作规范。
第三十九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应落实维护、 保管责任, 切实保障各类设备的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坚决杜绝出现“一机两用” 和泄密等违规情况。
第四十条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指导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车友会、 车主俱乐部等形式宣传交通管理政策法规及安全知识等。
第十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一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有下列情形之一, 未造成严重影响的, 给予警告处理: (一)
内部管理混乱, 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二)
不负责任, 玩忽职守, 出现登记错误的;
(三)
故意刁难群众, 存在“冷、 硬、 横、 推、 拖” 现象的;
(四)
更换工作人员没有备案的。
第四十二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有下列情形之一, 造成严重影响的, 给予暂停授权处理: (一)
给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登记注册的; (二)
私自暂停业务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
(三)
收受贿赂、 循私舞弊的;
(四)
工作人员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上岗的;
(五)
内部管理混乱, 安全措施不到位, 整改不合格的。
第四十三条 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有下列情形之一, 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给予撤消授权处理:
(一)
发生“一机两用” 违规情况的;
(二)
整改不到位, 屡次不改的;
(三)
超越授权范围办理业务的;
(四)
其他严重违反法律、 法规和规章等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民警和工作人员违反法律、 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 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车管所长是车管业务便民服务站监管第一责任人, 因监管不到位, 或失管失控,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依法追究所长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本规范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以前制定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规定为准。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由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解释。
篇二:在车管所设立便民服务窗口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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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论………………………………………………………………1 ( 一)
项目 背景………………………………………………………1 ( 二)
项目 概况………………………………………………………5 ( 三)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6 二、 项目 建设背景和必要性…………………………………………7 ( 一)
项目 建设背景…………………………………………………7 ( 二)
项目 建设的必要性…………………………………………11 三、 项目 选址和建设条件…………………………………………14 ( 一)
项目 选址……………………………………………………14 ( 二)
项目 建设条件………………………………………………14 四、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9 ( 一)
建设内容、 规模……………………………………………19 ( 二)
项目 建设规划………………………………………………19 五、 建设标准………………………………………………………27 ( 一)
建筑标准……………………………………………………27 审核通过, 存档整理。
受控资料, 禁止外传!
( 二)
装修标准……………………………………………………28 ( 三)
建筑设备标准………………………………………………28 六、 总平面布置及公共系 统………………………………………30 ( 一)
总平面布置…………………………………………………30 ( 二)
建筑设计……………………………………………………31 ( 三)
结构设计……………………………………………………34 ( 四)
给排水设计…………………………………………………36 ( 五)
强电设计……………………………………………………41 ( 六)
弱电系 统……………………………………………………45 ( 七)
环境设计……………………………………………………45 七、 环境保护、 消防及安全卫生…………………………………47 ( 一)
环境保护……………………………………………………47 ( 二)
消防…………………………………………………………49 ( 三)
安全卫生……………………………………………………50 八、 合理利用 资源和节能措施……………………………………51 ( 一)
建设节能……………………………………………………51 ( 二)
节能…………………………………………………………51 ( 三)
节水…………………………………………………………52 九、 主要原材料供应………………………………………………53
( 一)
主要原材料品种……………………………………………53 ( 二)
主要原材料来源和运输方式………………………………53 ( 三)
信息系 统装置………………………………………………53 十、 项目 的管理及实施进度………………………………………54 ( 一)
项目 管理……………………………………………………54 ( 二)
实施进度安排………………………………………………57 十一、 投资估算与 资金筹措………………………………………58 ( 一)
投资估算依据………………………………………………58 ( 二)
建设投资估算………………………………………………58 ( 三)
资金筹措方案………………………………………………59 十二、 结论与 建议…………………………………………………61 ( 一)
结论…………………………………………………………61 ( 二)
建议…………………………………………………………61
一、 总
论
(一)
项目 背景 1、 项目 名 称:
**市公安交警支队车驾管服务中心工程 2、 项目 单位概况 ( 1)
单位名 称:
**市公安局 ( 2)
法定代表人:
( 3)
单位概况 **市公安局成立于 1960 年 10 月 , 四十多年来, **市公安机关由小到大, 由弱到强, 蓬勃发展。
由原来的单一警种增加到目前的 10 多个警种, 由过去的几十人发展到现在拥有近 1800 名 民警的庞大队伍, 目 前已拥有一大批现代化的公安服务、 巡逻防暴、刑事勘察、 交通管理、 消防安全、 信息通讯等高科技设备, 建立了 110、 119、 122、 120 联动系统, 在为民服务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 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公安交通管理分局)( 以下简称交警支队, 副处级单位), 负 责全市城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秩序维护、 交通事故处理、 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核、 发牌证等工作; 参与 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及交通安全设施的维修工作。
交警支队现有民警 223 人、 交通协管员127 人、 聘用 人员 86 人。
1986 年, 交通管理体制改革, 成立交警大队。
1988 年 7 月 1日 , 交通警察支队与巡警支队合并, 成立交巡警察支队。
2004 年,
市公安局实行机构改革, 交巡警分离, 成立交通警察支队( 交通管理分局), 内设纪委、 办公室、 政工科、 法制宣传科、 服务室、装财科; 下设一、 二、 三、 四、 五、 六、 高速、 事故处理、 设施大队、 车管所、 考检中心等单位。
2005 年, 设立渠沟桥治安检查站。
2006 年设立钟楼直属中队。
2006 年、 内设法制科、 科技科和秩序科。
1998 年以来, 支队共投资 1000 余万元用 于交通管理的科技建设, 计算网络从无到有, 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进一步加强,先后建成支队公安交警三级网、 四级网; 初步建成了 服务中心视频监控系 统; “电子警察”、 公路监测卡口 广泛应用 , 使公安交警的科技建设有了 长足的进步。
同时, 加大路面巡逻力度, 始终保持 21 小时路面控制。
1996 年, 交警执法工作实现了 罚 交分离。
2003年, 支队作为全国 19 个支队之一、 安徽唯一的支队, 被公安部评为“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先进集体” 称号。
目 前, 我市城市道路管理保持三等良好水平, 正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 力度达到二等管理水平。
2006 年以来, 交警支队以“三基” 工程建设为契机, 抓基层、 打基础、 苦练基本功, 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始终保持平稳态势, 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 了 应有的贡献。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成立于 1987 年 7 月 ,现有民警 23 人, 工作人员 22 人, 下设办公室、 查验室、 档案室三个职能部门。
负 责全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 服务工作, 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变更登记、 转移登记、 抵押登记、 考试发证、 换证补证和注消等业务。
近年来, 车管所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 以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不主线, 以打造“服务型”、 “学习 型” 车管所为目 标, 以“三项建设” 和等级评定为抓手, 大力加强车管队伍和车管业务规范化建设, 全力推进车驾管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 ,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 不继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办事效率, 提高服务水平, 赢得了 广大群众的好评。
先后获得公安部“人民满意基层单位:
、”“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正规化建设优秀单位”、 全省“规范执法示范车管所”。
力争通过五年发展, 实现设施保障齐全、 勤务模式科学, 队伍建设正规、 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优质高效、 监督机制健全, 执法公正文明、 服务热情周 到,达到全国一等车辆管理所的水平, 切实担负 起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的任务, 树立起公安机关文明服务窗口 的良好形象。
**市考验中心成立于 1988 年 5 月 ,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993年 4 月 , 考验中心正式启 用目 前正在使用的教学综合楼。
5 层 80间 2500 平方米。
目 前学校拥有水泥场地 10000 平方米; 大小教室两个 440 平方米; 学员 实习 车间两间 120 平方米; 汽车修理车间 4间 230 平方米。
考验中心拥有各类机动车 50 余台, 其中生活保障车 1 台, 通勤车 2 台, 专用车 2 台, 教练车 36 台。
中心是服务社会的窗口 ,中心 50 多名 教职员 工, 紧紧围绕着文明办学、 质量第一、 求真务实、 廉洁自 律的服务理念, 热情服务于学员 , 管理制度齐全, 岗位职责明确。
考验中心工作人员 聘用 制, 签订劳动合同, 教练员
持证上岗 , 教学规范严谨, 有着长达多年教龄, 有着过硬的教学技能, 有效地保障了 各科目 合格率不继攀升, 中心的信誉度逐年提高。
3、 项目 编制依据 ( 1)
编制委托书 ( 2)《 “十一五” 期间安徽省公安机关“三基一化” 工程建设规划》
( 3)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 规划纲要 ( 4)《**市统计年鉴》( 2010)
( 5)《关于**市公安交警支队车驾管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投资[2011] 26 号)
( 6)
淮公发( 2010)
109 号《关于“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服务中心” **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特警服务基地)
项目 选址的函》
( 7)
淮公发( 2010)
184 号《关于车驾管服务中心、 人民警察培训中心建设相关问题的请示》
( 8)
**市人民政府对于淮公发( 2010)
31 号《关于车驾管服务中心、 人民警察培训中心建设相关问题的请示》 文件的答复。
( 9)2010 年 12 月 20 日 市政府召 开市公安局车驾管服务中心、人民警察培训中心( 特警服务基地)
项目 建设的专题的会议纪要 ( 10)
GB 50348- 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 11)
GB50198-94《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 12)
GB/T16858-1997《采用 数据链路协议的会议电视远端
摄像机控制规程》;
( 13)
GA 308-2001《安全防范系 统验收规则》
( 14)
GA/T 367-2001《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 15)
YD 5032-97《会议电视系 统工程设计规范》
( 16)
YD5033-97《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 17)
GB50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18)
GB500174-93<<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 19)
GA/T 669-2006《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 统通用技术要求》 (二)
项目 概况 1、 工程建设规模与目 标 ( 1)
项目 构成:
**市公安交警支队车驾服务中心工程项目 包括:
车管所功能区( 用地 60 亩); 考试中心功能区( 用地 70 亩 )
;检测线功能区( 用地 60 亩); 驾驶员 培训学校功能区( 用 地 91. 5亩 )
。
( 2)
建设规模 项目 建筑总面积 15000 平方米, 道路、 停车场、 服务场、 给排水、 供电、 围墙大门、 绿化美化等其他工程设施和供电和供水、技防、 信息、 通讯、 医疗等配套设备。
( 3)
目 标 项目 最终建成设施配套齐全、 标准较高、 适度超前的**市车管服务中心。
(三)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1)
总占地面积 60 亩 ( 2)
总建筑面积 15000 平方米 ( 3)
项目 投资总额 12336 万元 ( 5)
建筑容积率 0. 42 ( 6)
建筑密度 12. 8% ( 7)
绿化率 40%
二、 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一)
项目 建设背景 1. 我县车驾管工作的发展历程
自 一九八七年, 交通管理工作划归公安, 至今已有二十三个年头, 而真正意义上的县级公安交警车驾管即县级车管所的建设和发展则 是九十年代中期提出 并逐步引 起重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车辆和驾驶人逐年迅猛增加, 并且可以预计在今后相当 长一段时期仍将保持稳步快速增长势头。
处于管理一线直接与 车主和驾驶人接触的县级公安交警车驾管部门, 顺应车驾管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 加强自 身的建设和发展, 充分履行职能, 将车驾管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当前县级公安交警车驾管建设和发展的现状、 制约因素依然存在, 有的较为突出。
*县位于安徽北部, 全 县 106 万人口 , 由于煤炭矿产资源丰富,带动了 交通运输产业。
全县拥有驾驶员 9 万余人, 机动车 6 万余台。
*县车管所也因此起步较早, 并得到了 长足的发展。
1996 年*县大队成立车管所, 通过十多年, 特别是近两年来, 大队的高度重视、 努力争取和大力投入。
目 前能够办理五小车辆的全部车、驾管业务, 所有车型的驾驶证换补证、 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所有车型的行驶证换补证业务, 以及国产小型汽车的注册登记业务。
但是, 在现实工作中, 仍然遭遇许多困惑和矛盾, 主要体现
在:
1、 车驾管业务增长迅猛和车管所自 身发展缓慢的矛盾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 *县近几年, 每年摩托车递增 1. 5 万台左右( 含未按规定注册登记)、 小型汽车新增 0. 5 万台左右, 驾驶人新增 0. 8万人左右( 含所有准驾车型)。
而车管所民警仅从八十年代的 3 人增加至现在的 6 人, 办公场地、 设施条件实际上基本处于七、 八年前的状况, 办理业务总量, 办事效率等非常有限。
比较而言,明显不成比例, 供需严重失衡。
随着车辆驾驶人的继续不断上升,车管所自 身建设缓慢这一矛盾将继续加剧, 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势必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
2、 车管所建设需要投入大和实际投入小的矛盾突出 车管所的建设, 包括办公场地、 停车场地、对外窗口 设置、 档案柜房、 计算机网络服务器、 考试场地等系 列工程, 需要县级规划部门的长远规划和交警大队的长远谋划, 更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 基本没有规划, 也很难作出 长期投入计划, 这涉及到规划部门、 交警自 身以及经费短缺、 人员 紧张的种种限制。
目 前, 我县在这方面已经初显矛盾。例如, 车管所停车场地已经超负 荷, 计算机网络故障时有发生,档案室接近饱和, 科目 一、 二考试场地不规范等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 这些问题不迅速妥善解决, 势必影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3、 车主驾驶人要求高和车管所办事效率低的矛盾突出 车管所作为服务窗口 , 同其他服务行业一样, 办事群众势必一个标准要求和比较。
车管所是一个特殊的服务窗口 , 在服务的同时, 又有严格的执法性。
严肃的法律要求和准则 , ...
篇三:在车管所设立便民服务窗口的方案
便民中心窗口设置及工作人员管理规范一、窗口设置规范 (一)按照乡镇政府规定纳入便民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部门,应在便民中心设置办事窗口,其窗口挂牌名称为各乡镇确定的部门标准名称或使用规范的简称。对各窗口实行原单位和便民中心双重管理。
(二)为方便群众办事,提倡有关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在中心设立服务窗口。
设立服务窗口,由拟进入中心的部门与中心管委会协商确定。
二、工作人员管理规范 (一)各部门应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到窗口工作。
(二)窗口工作人员上岗前,派员单位和便民中心都要进行教育培训,讲明纪律、培训业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在窗口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具体人数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量确定。
(四)在行为规范、纪律规范、项目办理规范上接受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五)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便民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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