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救灾资金自查自纠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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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救灾资金自查自纠报告3篇民政救灾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告 民政局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救灾资金自查自纠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民政救灾资金自查自纠报告3篇

篇一:民政救灾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民政局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1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x1 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 xxx8 至 xxx0 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

  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

  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x9 年 6 月至 xxx9 年 12 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 58900 元,实付 65900.90 元。xxx0 年区财政下拨 13597.75 元,实付 6596.85 元。xxx9 年至 xxx0 年区财政共计下拨 72497.75 元,我镇实付 72497.75 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x8 年共下拨粮食补 638494.80 元。

  (三)退耕还林补。xxx8 年共下拨 343760 元、xxx9 年共下拨343760 元、xxx0 年共下拨 343760 元。3 年共计 1031280 元。

  (四)汽车下乡补。xxx9 年 6 月至 xxx1 年 5 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 426402.25 元,我镇共下发 418440.40 元,余额7961.85 元。

  (五)水库移民补。xxx8 年至 xxx9 年 3 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 5100 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x9 年区财政拨款 727xxx 元,实际发放 727xxx 元。xxx0 年区财政拨款 666350 元,实际发放666350 元。两年共计发放 1393550 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xxx9 年门诊补偿涉及 2371 人,上级拨款7013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3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 719884.72 元,我镇实际发放 719884.72 元;二次补偿涉及 400 人,上级拨款 xxx512.86 元,我镇实际发放xxx512.86 元。xxx0 年门诊补偿涉及 8853 人,上级拨款

 141847.55 元,我镇实际发放 141847.55 元;住院补偿涉及 617人,上级拨款 1132591.12 元,我镇实际发放 1132591.12 元;二次补偿涉及 581 人,上级拨款 212641.14 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 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 2477614.84 元,我镇共计发放 2477614.84 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x9 年上级拨款 1554000 元,我镇按照规定以 70 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 1850 人次,实际发放金额 1554000 元。xxx0 年上级拨款 1364160 元,我镇按照规定以 70 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 1624 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364160 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x9 年上级拨款 210900 元,我镇按规定以 1850 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 144 人次,实际发放金额 210900 元。xxx0 年上级拨款 210900 元,我镇按规定以 1850 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 144 人次,实际发放金额 210900 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

 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告

  民政局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2

  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xxx4 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 xxx3 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 我局 xxx3 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xxx3 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 3 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 20 万元、xxx3 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 7 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 万元,共计 197 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 20 万元有 6 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 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xxx3 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 7 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 xxx3 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 万元全部用于我区 xxx8 年 12 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

 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xxx3 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 xxx3 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

 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篇二:民政救灾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三门坡镇救灾物资发放自查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琼财监„2011‟241 号和市民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 现将我镇开展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抗洪救灾款物接收情况 2010 年 10 以来 我镇接收上级下达民政抗洪救灾粮食 6810袋50 斤/袋共 340500 斤用于灾民生活的救灾款 20000 元用于城乡低保含五保户补助款 75400 元房屋建设款 21.1万元。

 二、抗洪救灾款物使用、发放情况 一救灾资金发放情况 全镇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共 481 户 754 人 每人一次性发放补贴 100 元 共发放资金 75400 元。

 区民政局下拨的 20000元救灾资金 镇政府通过临时救济审批方式发放给其他受灾的困难户。

 二救灾粮食发放情况 2010 年国庆期间的强降雨引发的特大洪涝灾害造成我镇水稻绝收面积高达 27000 多亩17000 多名农业人口缺少粮食。区民政局紧急下拨的 340500 市斤大米镇政府在第一时间立即安排发放给 10 个受灾的村委会。各村委会根据受灾面积和受灾人

 2 口情况进行发放 已经在 2010 年 11 月 8 日前全部发放到受灾农户手中。

 三灾后损坏倒塌房屋修建情况 因水灾我镇 63 间群众住房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和倒塌已上报倒塌和严重损坏的房屋 21 间区民政局已派员核查。其他损坏不甚严重的房屋镇政府和村委会已组织群众自行修复共修复 20 间。2010 年 12 月初区民政局审批了 21 间受损房屋改造任务并下拨灾后危房重建资金 21.1 万元。截至目前已经修建完成 17 间房屋另有 4 间房屋在建设中。

 三、救灾款物发放审批情况 接收上级下拨的抗洪救灾款物之后我镇秉承从实际出发将款物发放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为了使资金、粮食分配科学合理我镇组织工作人员及各村委会干部对受灾人口、紧急转移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房屋倒塌情况及财政困难情况进行反复核实。为了使灾害救助对象核定准确全面我镇充分调动村干部利用他们对群众生活状况的熟悉来确保对象的确定是符合要求的同时进行张榜公示杜绝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

 在救灾物资的发放方面我镇做到了发放程序规范、使用到位。在具体实施工程中我镇严把“三关” 一是严把救灾款物发放审批关每发放一批救灾款物时严格按照灾民的申请、村委会讨论审查、镇审核张榜公布的程序准确确定救助对象保证专款专用。二是严把灾民危房重建关由灾民申请危房重建、

 3 村委会审查上报、镇审核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帮助最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三是严把救济粮发放关我镇根据各个村需要救助的情况组织安排将救济粮发到各个村 以村为单位统一发放到灾民手中。

 四、救灾款物发放监督情况 在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方面我镇实行了“三个一” 、 “三公开”的监督管理方式即健全“一帐” 是指救灾款物发放使用和危房重建台帐 “一册”是指灾民救助花名册 “一表”是指救灾款物发放审核表 “三公开”是指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标准公开、救助内容公开。通过“三个一”和“三公开”的监督方式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账目清楚合规、审批程序严格、救助资金发放合理受到了群众的认可。在此基础上我镇还建立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为了规范使用救灾资金在镇领导的要求下我镇规范了救灾资金的记账工作做到了凭证合法齐全、会计核算正确、手续完备、账款物相符。

  三门坡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篇三:民政救灾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0 一一年登龙乡 民政工作自查报告

  2011 年登龙乡 民政工作, 在乡 党委、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县民政局各股室的关心支持下, 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紧扣惠民行动主题, 切实加强社会救助保障、社会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三大职能建设, 着力构建为民、 开放、和谐、 高效民政, 有力推动了全乡 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实履行“上为政府分忧, 下为百姓解愁” 的工作宗旨, 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扎实工作, 迎难而上,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 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本着客观、务实、 准确的原则, 通过逐项对照检查, 自查得分 99 分。

 现将全年目标具体完成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城乡 社会救助工作

 自查得分(8 分)

  (一)

 低保工作。

 我乡 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低保纳入制度, 坚持“不听证不予审批” 的原则, 畅通出口, 严把入口, 做到了 “总量控制” 下的“应保尽保”; 大力推进了“阳光低保” 工程, 切实加强动态管理。

 目前全乡 城市低保对象 11 户 19 人, 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达到 155 元以上; 农村低保对象 319 户 749 人, 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达到 65 元以上。

 城市低保金、 农村低保金的发放分别实行了 按月、 按季度打卡自发, 兑现率达 100% 。

 截至目前, 共发放城乡 低保金 671291 元, 及时准确地完成了低保户调标及分类施保工作, 完全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

 根据吉县府办字[2010]101 号文件精神要求, 我乡 建立完善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衔接机制, 积极开展城乡 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对 32 人次农村特困大病患者实施了医疗救助,

 发放农村大病医疗救助金 104058 元, 人均救助达 3252 元。

 今年 2 月, 按每人 30 元标准, 将 844 名农村五保、 农村低保和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 资助参合资金 22470 元, 常补对象发放医疗救助 8800 元, 发放临时救助金 122750 元。

 (三)

 敬老院建设和五保供养对象管理工作。

 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我院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年度检查制度, 及时准确完成了 敬老院年审工作, 今年县民政局与乡 党委政府在财力十分吃紧的情况下, 仍投资 26 万余元改建敬老院院民住宿条件, 今年我乡 开展五保对象的普查, 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 中的条件, 按照有关程序重新核定五保供养对象, 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坚决予以取消, 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没有享受五保待遇的做好申报审批工作, 通过排查, 新增五保对象 2 人; 其中集中供养 1 人; 分散供养 1 人。

 全乡 现有五保对象45 名, 其中集中供养 41 人, 分散供养 4 人, 实现了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90%以上。

 敬老院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责任到人, 和入住敬老院的老人签订五保协议书。

 二、 救灾救济工作

 自查得分(8 分)

 我乡 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各级列支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要求, 全年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济资金 122750 元, 救助困难户 550

  户, 1612 人。

 我乡 进一步健全灾害应急管理机制, 全乡 15 个村委会都出台了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成立了 自然灾害应急小组, 建立信息员制度; 确保了 灾情信息报送及时、 准确, 灾民应急救助及时有效; 9 月份, 全乡 开展低保、 困难对象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调查工作, 出资 28. 8 万元, 完成 25 户低保、 困难户的危旧房改造工作, 新建 23 户, 维修 2 户。

 国土、 建设、 林业、 农业、 金融等部门积极配合, 整合政策资源, 落实好优惠政策, 确保了 全面完成 25 户农村特困无房住群众的建房任务。

 三、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自查得分(8 分)

 (一)

 加强村民自治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 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

 推进城乡 社区建设。

 创新城乡 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扎实开展“和谐社区” 创建活动, 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 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

 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 拓展社区服务领域, 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四、 优抚双拥工作

 自查得分(8 分)

 (一)

 我乡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全部实现了 打卡直发, 直发率达 100%, 足额兑现。

 我乡 还进一步家大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普查力度, 全面完成了 对三红人员、 烈军属、 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资格审查认定和参战、 涉核人员清理登记上报工作,

  上报材料合格率达 96%。

 我乡 积极开展帮助贫困优抚对象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 对重点优抚对象、 退役士兵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做到了 安置政策公开、 安置办法公开、 安置岗位公开。

 截至目前我乡 发放各种优抚资金 261510 元。

  (二)

 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

 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 深化双拥宣传, 充实双拥活动内容, 丰富双拥活动形式。

 落实对复员军人、 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

 认真调查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 生活现状, 采取多种形式, 抓好教育, 落实政策, 解决困难, 依法维权, 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五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自查得分(8 分)

 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

 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 深化双拥宣传, 充实双拥活动内容, 丰富双拥活动形式。

 落实对复员军人、 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

 认真调查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 生活现状, 采取多种形式, 抓好教育, 落实政策, 解决困难, 依法维权, 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我乡 已认真完成收回 2008 年农村退役士兵《优待安置证》 和今年发放《优待安置证》 的存根, 发放花名册即使交到县民政局安置办。

 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六、

 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自查得分(7 分)

 发行福利彩票是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

 乡

  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齐心协力, 加强内部管理, 重视队伍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 树立忧患意识, 强调工作责任, 倡导协调互助, 激励员工转变观念、 开拓创新, 为完成销售任务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根据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 加强组织建设, 完善党内工作制度,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用人机制; 完善管理制度, 健全发行机制。

 努力创建学习型组织。

 积极宣传“扶老、 助残、 救孤、 济困” 的宗旨,倡导“多人少买、 理性购彩” 的健康购彩理念。

 进一步宣传正面引导, 努力营造寓捐于乐、 重玩轻博、 安定有序的市场氛围。

 七、 财务工作

  自查得分(7 分)

 及时准确上报民政事业统计月报、 季报、 年报和年度工作总结, 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加大了 对 2009 年、 2010年度乡 镇民政专项资金督查督办力度, 全面推行了 民政专项资金银行直发机制, 从无挤占、 挪用、 延迟拨付民政事业经费现象的发生。

 八、

 老龄工作

 自查得分(7 分)

 大力发展老龄事业。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 加强维护老年人权益网络建设, 注重解决有赡养人且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

 完成 90-99 岁老人的津贴申请手续, 全年有 14 名老人领到高

  龄津贴(每人每月 100 元)。

 九、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自查得分(8 分)

 我乡 今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人数 44 人, 共发放养老保险资金 5276. 4 元。

 全面完成养老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老保险管理规范。

 十、 信访工作

 自查得分(7 分)

 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认真及时回复和办结群众信访 52件, 到期办结率达 100%, 有效的预防和化解了信访中的不稳定因素, 做到了无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和大规模集访。

 十一、 区划地名工作

 自查得分(8 分)

 今年我乡 全面完成乡 镇驻地地名设标任务, 建立完善地名标志管理制度。

 我乡 还开展地名文化研究和宣传活动, 弘扬和发展地名文化, 促进地名文化的穿成和创新。

 十二、 边界管理工作

  自查得分(7 分)

 我乡 就今年召开的全省乡 镇堪界工作会议精神要求, 成立了堪界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了 我乡 未来三年的堪界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对我乡 进一步落实界桩管理责任制, 完善好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的纠纷工作。

 确保边界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十三、 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

 自查得分(8 分)

 今年以来, 登龙乡 民政所在县民政局的坚强领导下,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等文件精神, 提高依法行政水

  平和行政透明度, 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 扎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0 年以来, 我乡 民政所宣传思想工作在县局的正确领导指导下,紧紧围绕乡 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 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010 年 6 月下旬我乡 遭受特大暴雨的袭击, 为加快灾后重建我乡 积极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工作, 灾后危房改造工作进展顺利, 以及今年在县局和乡 党委政府的支持下, 对敬老院院民住宿条件进行改建, 现已取得可喜的成绩, 这些都已在吉安县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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