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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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7篇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探究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不足现状及改进对策朱红儿倡宁波北仑法院,浙江 宁波 315010【摘要】司法警察是各级人民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7篇

篇一: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不足现状及改进对策朱红儿倡宁波北仑法院,浙江 宁波 315010【摘要】司法警察是各级人民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法院正常司法秩序、保障法院审判工作安全有效行使的重要力量。

 在当前社会形势下,在我国司法体制大变革的浪潮中,法院司法警察职能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与更加严峻的挑战,如何服从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局需要,探索、推进司法警察的素质提升,更好地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逐渐成为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关键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素质建警  近年来,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不断取得进步,管理日益成熟和规范,队伍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

 但随着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权威,体现司法公正、追求司法效率的客观要求来看,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法警队伍总体素质同当前执法环境的要求还有差距法警队伍总体素质与日益变化的执法环境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体能、技能较差,由于长期机关化的管理方式,导致法警缺乏高强度训练,体能弱,技能低;二是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工作性质和自身文化水平限制,自学能力较弱,学习动力不足,提升业务水平和技能难度较大。二、法警队伍的人员层次差距较大法警队伍良莠不齐,层次差距很大,难以提高执法水平。

 许多警队的法警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体力及精力已不能满足警务工作的要求。有的法院正式司法警察少,兼职司法警察多,警校出来的司法警察少、“自学成才”的“半路出家”的多,有的法院将勤杂人员、司机当司法警察用。

 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法警队伍的法警,从没有接触过法警工作,对法警业务不懂,只是进行简单的培训就进入岗位。三、法警队伍的建设工作长期被忽视在当前法院诉讼案件逐年增加、法警工作不断拓宽的形势下,法院缺少对法警队伍建设的重视,训练经费不到位,警用装备得不到及时的更新。

 司法警察队伍的编制和人员长期得不到增加,年轻的、高学历的司法警察不愿从事单调、乏味、辅助性的警务工作不断调离警队,使得司法警察队伍的活力不足。四、法警自我定位失位和奉献精神不足法警自我认识存在误区,认为法警没有审判权、执法权,只是法院的辅助人员,干着辅助性的工作,只是配角,不是法院的主角。

 部队转业干部当法警眼高手低的心态没有很好的调整,认为以前是部队的连长、营长甚至团长现在只是普通的法警,每天跟犯人打交道缺少优越感。

 法院提供给法警的领导岗位的位置较少,干了一辈子的法警得不到提升,因而存在工作热情衰退,出工不出力的现象,甚至出现“混日子”的失衡心里,敬业奉献精神普遍不足。2013 年 7 月 25 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以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院队伍,这其中自然也包括法警队伍综合素质提升。

 因此,我们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努力:(一)要加强法警的身体素质训练和业务能力培训司法警察队伍要实现内涵式发展,必须全面提升法警身体素质。各级警队应依托法院周边的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训练设施和场地,定期开展身体素质训练和队内的体能考核,引入武警部队的技战术,苦练擒拿格斗、射击、队列等业务技能,狠抓执法业务能力的综合培训,打造一支能征善战,保障有力的法警队伍。

 同时,积极开展岗位轮训,参与省总队、市支队组织的各项培训,提升法警队伍的应急处突能力和实战技能,提高自身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独立自主地担负起法警应有的责任。(二)抓好司法警察队伍的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在招录新警时,应该吸收那些真正热爱法警事业的高素质人才进来,特别是有理想,有活力、有能力的年轻人,给法警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要改变以往将二线人员编入法警队伍这一不合理的做法,认真筛选,严格建立准入制度,重视招录人员的专业背景和能力表现,力求优中选优,实现人才强警的目标。

 对于身体素质、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不合格的司法警察,通过能进能出的运转机制、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实行待岗培训或调配到其他部门,净化法警队伍,提高法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三)要加强对法警理想信念和法制观念的教育司法警察队伍要提升自身素质,实现内涵式发展,必须要加强司法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

 思想政治建设是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在内的所有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以法警队伍中党支部活动作为支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主题党日或者其他活动,通过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发挥司法警察队伍中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增强他们服务人民献身司法的信念。

 同时,以在各级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改进法警队伍的执法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法警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四)各级法院的院党组应高度重视法警队伍建设目前,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存在重视法官队伍建设,轻视法警队伍建设的客观现实。

 要转变这种思维方式,充分认识司法警察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的唯一一支武装力量,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法院院党组要把配好大队班子、选准大队长,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选配好大队班子,特别是配强大队长,是做好法警队伍工作的关键。

 选拔身体素质好,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强的年轻法警充实到各级警队的领导岗位。

 重视警队的装备,按照有关司法警察警务装备建设的标准进行投入,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一步一步落实,一项一项解决,彻底改变警务装备落后的状况。

 警队必须配置的车辆、通讯和警械应当配置齐全,保证法警能正常履行职责。

 同时,应该积极协调驻区编制委员会及编办,落实有关法警队伍的编制和职数,提高法警的生活待遇,为法警队伍的建设,为实现素质建警,提供保障。参考文献:[1]队伍建设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N]. 人民法院报,2013 - 7 - 26.[2]王守宽.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业化建设研究[J]. 中国审判,2013. 12.·812· 2014· 11(中)法制博览LEGALITY VISION 司法实践倡 作者简介:朱红儿(1981 -),男,宁波人,宁波北仑法院,本科,研究方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工作调研。

 探究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不足现状及改进对策探究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不足现状及改进对策作者:朱红儿作者单位:宁波北仑法院,浙江 宁波,315010刊名:法制博览英文刊名:legality Vision年,卷(期):

 引用本文格式:朱红儿 探究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不足现状及改进对策[期刊论文]-法制博览 2014(11)2014(11)

篇二: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 ( 法发[2005]23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解放军军事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 切实执行。

 贯彻情况和执行中的问题, 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二 00 五年十二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 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 担负着预防、 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法庭秩序, 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神圣使命。

 新时期,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保障审判、 完成刑事执行、参与民事执行、 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体现司法公正、 树立法院形象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队伍的执法行为,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综合保障能力,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 保持队伍的先进性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保障力量, 这一特点决定着这支队伍必须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 政治坚定, 令行禁止,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永葆先进性。

 (一)建立政治思想工作长效机制。

 要把政治思想工作作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 做到专人负责, 形成制度, 科学实施, 务见成效。

 各级司法警察部门分管政治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 努力研究探索司法警察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切实把工作抓紧、 抓实、 抓好; 要在计划上形成系统, 既有长远规划,又有短期安排, 在时间上形成制度, 建立健全学习、 谈心、 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周制度、 月制度, 在人员上保证到位, 做到学习、 工作两不误; 教育内容的安排要有针对性, 从大处着眼、 小处着手, 将各项教育活动与司法警察工作实际有机结合, 切实解决司法警察队伍思想领域里存在的问题, 努力提高司法警察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达到“政治坚定、 意志刚强、 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的要求, 为司法警察工作的不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牢固树立职责意识、 为民意识、 服从意识。

 培养爱岗敬业、 勇挑重担的意识, 引导和教育广大司法警察, 增强对司法警察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不断增强执法能力, 提

 高执法水平, 努力适应新形势, 敢于迎接新挑战; 要培养“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意识, 增强依法履行职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 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 公正执法, 文明执法,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培养服从命令、 听从指挥意识, 任何时候、 任何情况下, 都服从于人民法院的工作大局, 令行禁止, 纪律严明。

 (三)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发扬人民警察的光荣传统, 努力形成“与时俱进、 文明高效、清正廉洁、 积极向上”的优良作风, 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要从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队伍作风建设人手, 按照“八个坚持、 八个反对”的要求, 进一步解放思想, 求真务实,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进一步养成扎实肯干、 耐心细致、 机智勇敢、 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进一步净化心灵, 淡泊名利, 甘守清贫, 始终保持艰苦奋斗、 廉洁自律的优良本色; 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勤奋好学, 善于钻研, 努力增长才干, 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司法警察队伍中营造“领导带头、 典型引路、 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各级法院法警队领导班子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与时俱进, 带头学习, 严格自律, 身先士卒, 以实际行动感染队伍, 凝聚人心; 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骨干作用, 团结同志, 任劳任怨, 开拓进取, 高质量做好本职工作。

 要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精神, 善于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 用先进典型教育人、 鼓舞人, 激发司法警察队伍的凝聚力、 战斗力, 推动司法警察队伍的全面建设。

 二、 进一步理顺体制, 健全管理机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实行“双重领导、 编队管理”的体制。

 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积极实践和探索, 寻求纵向管理与横向管理的最佳结合。

 (五)统一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配备。

 统一司法警察部门内设机构, 司法警察总队和支队设置警政科(处)、 警务科(处)和直属支(大)队, 或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减; 司法警察大队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内设机构; 规范内设机构的职责分工, 并配备相应的领导职数。

 (六)健全请示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任免职备案制度, 凡各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 都必须征求上一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意见, 并报上一级法院政工部门备案。

 未经同意的, 或者任职人员不符合任职条件, 或不符合授衔条件的, 上一级法院不授予或晋升其警衔。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和工作报告制度, 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必须在 24 小时内向上一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报告; 对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部署的工作, 应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上一级司法警察部门汇报。

 (七)完善警衔管理制度。

 各级法院政工部门和司法警察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警衔工作; 警衔工作由政工部门和司法警察部门依据文件要求共同管理。

 要建立和完善警衔工作相关制度, 严格审批权限、 条件和程序, 健全警衔档案, 并将警衔工作与疏通进出口渠道、 试行聘任制司法警察以及训练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八)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司法警察工作激励机制, 推行岗位目标管理, 制定详细的工作标准, 明确岗位职责, 细化各项工作的达标条件, 完善各项奖惩制度, 并将晋职、晋级与工作成绩挂钩; 有条件的地区, 要积极试行警营式管理模式, 即聘任制司法警察集

 中管理, 形成统一指挥、 统一管理、 统一使用的准军事化管理体系; 要结合司法警察工作特点, 积极试行警长制, 即根据司法警察队伍的人员数量确定一定比例的警长职数, 并明确警长的分工与职责, 确定警长的权限和所属人员。

 (九)加强纵向指导与横向沟通。

 上一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履行好管理职能, 领导、组织所辖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业务工作, 检查、 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 法规的情况, 指导司法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指挥协调辖区内的重大警务活动; 各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领导要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协调能力, 对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部署的工作和法警队自身开展的工作, 要向法院领导多汇报、 多请示、 多做工作, 遇到难题努力争取领导支持。

 三、 增强队伍力量, 夯实执法基础

  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是一项当务之急的工作。

 各级法院要在当前编制较为紧缺的情况下, 想方设法, 最大限度地满足司法警察队伍的执法需要。

 (十)保证司法警察编制落实到位。

 要将司法警察编制纳入全院干部编制内统筹考虑,保证司法警察编制的落实, 不断增强司法警察力量, 防止因长期不录用或少录用司法警察而导致的断层现象发生。

 与此同时, 要根据工作需要, 合理配备女性司法警察。

 (十一)补充聘任制司法警察力量。

 聘任制司法警察是司法警察队伍中的辅助力量。

 在落实政法编制的基础上, 警力不足的, 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积极想办法, 主动向当地党委、 政府汇报和沟通, 争取地方政府在编制和经费上给予支持, 用于聘任制司法警察;对于符合授衔条件的聘任制司法警察, 政工部门要及时授予其警衔。

 (十二)整合内部警力资源。

 一是清理兼职法警, 严格按照“要么归队, 要么退警”的要求, 对符合条件适合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人员, 尽快让其归队, 对不能适应司法警察工作的人员, 作退警处理; 二是采取分流的办法, 对因年龄、 能力、 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人员, 合理调配到其他岗位, 符合退休条件的, 准予其提前退休; 三是优化警力组合, 可根据人员的年龄结构、 知识层次等情况, 结合履行职能, 将现有警力有机组合, 集中使用, 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警力的作用。

 四、 提高队伍素质, 增强执法能力

  围绕履行好保障庭审安全、 执行生效判决、 处置突发事件等职务行为, 着力提高司法警察的知识层次、 业务技能和灵活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三)提高司法警察职业准入。

 把好司法警察入口关, 对于政法编制司法警察的录用, 政工部门要从警察院校毕业生中择优选拔思想品质好、 文化素质高、 业务技能精的热爱司法警察岗位的人员; 对于聘任制司法警察的聘用, 要向社会公开招考, 严格考核程序及条件, 确保人员素质。

 (十四)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

 司法警察部门的领导, 应具有从事过司法警察工作的经历, 具有较强业务能力、 管理能力、 决策能力、 组织指挥能力以及协调能力, 热爱司法警察事业、 有全局观念和奉献、 开拓精神。

 各级法院要严格按照标准选拔人才, 合理搭配班

 子结构; 上级警队可从下级警队择优选拔领导人才; 对于不称职的司法警察部门领导, 要本着对司法警察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 及时予以调整。

 (十五)构筑司法警察人才工程。

 树立“精英化”人才观, 注意在录用人员时引进特色人才, 在工作中发现和培养特色人才, 着力培养一批法律知识深厚、 富有远见卓识的致力于研究司法警察队伍发展以及解决各种新情况、 新问题的专门人才; 培养一批具有精湛业务技能、 有丰富训练经验的致力于抓训练工作的训练人才; 培养一批骁勇善战、 机智灵敏、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较为全面的骨干力量, 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警察工作的需要。

 (十六)加强和改进训练工作。

 对司法警察训练工作周密计划, 科学实施, 建立长效练兵机制。

 在训练内容上, 要将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转变, 普及型为主向专业化为主转变, 突出专业知识、 业务技能、 体能素质和灵活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训练, 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提高短期培训质量; 在训练制度上, 要认真落实“三个必训”, 一是结合司法警察准入制度, 实施首任和上岗必训, 二是结合干部任职资格制度, 实施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 三是实施司法警察年度训练; 在组织形式上, 一是以集中训练为主要形式, 有条件的可采取轮训轮值, 勤训合一的模式, 二是因地制宜推行岗位练警, 保证每周不少于半天的专门时间进行训练, 三是结合岗位实际, 广泛开展自学自练, 制定年度训练计划; 在管理机制上, 要实施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目标责任制度、 考核评估制度、奖惩制度、 训练手册和档案管理制度, 并积极开展训练竞赛活动。

 五、 充分履行职能, 提高执法水平

  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职责, 规范司法警察履行职能的行为, 保证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警察权, 是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 使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的根本保证。

 (十七)正确履行司法警察的法定职能。

 依法履行对刑事审判工作和民商事、 行政审判工作的保障职能, 其中, 不能忽视派出法庭及实施简易程序的民事审判活动保障工作; 依法履行实施强制措施的职能, 法院决定的拘传、 拘留等强制措施, 应交司法警察部门实施; 依法履行刑事执行职能, 尽快完善注射执行死刑工作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推进注射执行死刑工作的全面开展; 依法履行参与民事执行职能, 充分发挥司法警察队伍的特点和优势。

 与此同时, 要避免将法律规定以外的工作交给司法警察来完成, 确保将有限的警力用于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八)规范司法警察的职能履行。

 严格落实警力配备和装备设施要求, 防止警力不足、 枪械长期存放入库无法使用、 没有防范设施等现象发生; 严格执法程序, 在履行押解、 看管职能时, 完善提押手续和看管程序, 在履行安全检查和值庭职能时, 认真执行安检程序和法庭规则;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训练、 观摩等多种形式, 落实每一条职能履行规则, 规范执法的一言一行, 推动司法警察职能履行规范化进程。

 (十九)保证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警察职权。

 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能, 依法使用武器、 警械具, 依法处置暴力抗法等各类突发事件。

 要保证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这些权力, 充分发挥威慑力:

 一方面, 凡司法警察为保证工作顺利完成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警察职权的, 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另一方面, 司法警察应依法履行职责, 充分运用法律、 法规

 赋予的职权来完成工作任务, 否则就是失职。

 与此同时, 司法警察要注意正确使用警察职权, 杜绝特权思想和行为, 并善于将警察职权的使用与实际工作的特殊性结合起来, 遇事沉着、 机智, 避免僵化、 教条地执行任务, 实现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一致性。

 六、 完善保障机制, 营造执法环境

  司法警察从事的是“急、 难、 险、 重”的工作, 承受着较大的心理和工作压力。

 要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工作, 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政策,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保障机制, 认真解决司法警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切实解决关系司法警察切身利益的职级、 待遇等突出问题, 充分调动司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二十)加强对司法警察工作的领导。

 各级法院要把司法警察工作摆到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既要有短期安排, 又要有长远规划; 要在党组成员中指定专人分管司法警察工作, 分管领导要成为司法警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多学习司法警察业务,多了解司法警察工作, 努力解...

篇三: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院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 主要包括:

 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措施和建议) )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既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特对我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以推动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一、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 个,实际在编干警XX 人,空编XX 个。其中,在职干警XX 人,调离但未办理工作关系的XX 人,另有工勤编XX 人。全院共有审判员XX 人,助理审判员XX 人,实际一线办案法官XX 人。所有在职法官平均年龄在XX 岁左右,其中50 岁以上的XX 人,35 岁以下的XX 人。研究生学历XX 人,大学本科学历XX 人。截至目前,我院共招录8 批公务员累计XX 人,有XX 人通过司法考试。XX 年新招录公务员5 人,目前已到岗但未办理落编手续。此外我院根据工作需要还聘用合同制司法警察 XX 名,临时工作人员XX 名。以上数据表明:法院在编人员的年龄结构是老中青相结合,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趋势,中间力量有所欠缺。从学历结构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为97.3%,相对于基层法院而言,干警学历层次普遍较高。

  二、队伍 建设的基本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作风的好坏从根本上关系法院的发展,决定着法院的命运。为此,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紧密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实际,经过深入分析研究,确定了“以党建带队建,强管理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狠下功夫。通过采取抓班子、凝聚人心,抓素质、提高本领,抓落实、明确权责,抓创新、服务发展,抓廉政、促进公正,抓绩效、挖掘潜能,抓典型、示范带动等措施,造就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服务好的法官队伍。

  (一)狠抓班子建设,切实增强队伍向心力。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始终坚持强化自身建设。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推心置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广大人民群众、干警征求对法院工作和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对反馈的问题,通过党组会的形式,认真研究,逐条予以答复、解决;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对于调整岗位、受到批评的同志,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思想问题。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提高了班子成员把握政治方向、科学决策、组织协调、识人用人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二是加强班子的合力建设,注重同级之间的协调配合以及与下级之间的沟通联系,彼此尊重,相互理解,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到位不越位,补台不

  拆台,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发挥领导班子在学习、工作、纪律上的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班子成员严格管理,倡树正气,在全体干警中养成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把全体干警紧紧地凝聚在院党组的周围,提高了党组决策的执行力。

  (二)狠抓教育培训,建立 长效机制,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干警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好坏。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我院先后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专门采取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做专题报告,坚持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使广大干警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充分认识到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了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公正执法意识。同时,我院还不断强化干警的业务培训,加大投入,一是为干警购买书籍,根据干警工作分工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订阅《审判指导与参考》《司法文件选》《中国审判》《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书籍,为干警学习提供了有力物质保障。二是积极组织培训,坚持专项培训、学历培训、岗位培训相结

  合,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让其他干警共享学习成果。

 (三)狠抓作风改进,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作风建设关乎法官形象、法院形象。我院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不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整顿慵懒散等不良现象,切实改变部分群众对于法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错误看法,树立文明新风的同时,更加注重转变司法作风,密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关注广大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积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工作理念,要求干警走出机关,深入一线,变“坐堂办案”为“巡回审判”,零距离了解群众疾苦,矛盾所在。截至目前,我院已开展“服务三农”活动,还试点启动“无讼乡”打造工程,法官变村官,主动参与矛盾化解,逐步探索出一条入户调解、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到田间地头办案、送法服务等别具特色的便民利民服务新路子,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四)狠抓廉政建设,牢筑思想防线,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为提高干警廉洁意识,我院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定期组织干警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特别是逢年过节前,一把院长都亲自给干警上廉政教育课,为干警时刻敲响警钟,筑牢思想防线。共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6 次,另外还通过发放廉政书签、撰写亲情寄语,进一步提高干警廉洁意识。

  (五)狠抓文化建设,弘扬法院精神,树立良好形象。我院抓住“法院文化建设”这个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干警在活动中受教育,在参与中受锻炼。一是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围绕党建、团建等主题先后组织干警开展了庆七一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等10 余项活动,以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陶冶法官情操;二是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那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执行标兵、办案能手、“三零”法官等进行大力表彰,鼓舞干劲,激发了内部生机与活力;三是建设文化长廊。在办公楼、审判庭的显要位置,悬挂了印有法律格言警句的牌匾,今年我院将分楼层更新文化长廊内容,并将“弘扬传统文化,传承法院精神”作为主要项目,全面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报道我院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社会管理创新、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的成绩和做法,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理解法官、尊崇法律,有力提升法院的整体形象。

  三、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 一) ) 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层次、复合型法官;创新工作方式能力不足,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个别干警“待遇”思想重,横攀竖比,强调经济利益,对福利看的较重。

  ( ( 二) ) 队伍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水平不高,个别同志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法官的整体业务素质与社会期望存在一定的距离。二是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还有信访积案没有化解,

  ( ( 三) ) 群众满意率还不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公仆意识不够牢。部分干警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意识不强,司法为民思想不牢固,联系群众不密切,听领导意见多,听群众意见少。二是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力度不够,调解艺术不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欠缺,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未能有效化解。三是司法便民措施坚持得不够好,存在等靠思想,工作方式单一,思路不开阔。便民、利民、亲民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 ( 四) ) 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主要表现在:一是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补充完善。二是抓作风纪律力度不够,个别同志纪律观念不强,迟到早退,懒惰散漫,学习不积极。

  ( ( 五) ) 干部人事制度缺乏活力

 目前法院工作人员职级待遇低。法院工作专业性很强,门槛越来越高,人员不易流动,影响了广大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 ( 六) ) 法官压力大

 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法官超负荷工作。加之各种惩戒措施较多,不少法官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怕犯错误的思想包袱比较重,个别法官怕接触矛盾,办案顾虑多,心理压力大,不愿承办矛盾尖锐的案件或群体性纠纷案件,办案积极性不高。

  四、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一) ) 教育培训认识不够

 干警完成学历教育后,对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主要依靠自学。少数干警学习自觉性不强,错误认为政治理论变化快,务虚的多,对审判工作指导性不强,因而轻视政治理论学习。有的法官错误认为办理案件翻翻法律条文就够了,疑难案件有院、庭长把关,用不着平时的知识积累,因而对审判业务学习积极性也不高。在教育培训上,虽然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教育培训工作还不够科学,尤其是在培训内容的设计上,没有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来确定,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目前审判人员的培训形式主要以集中授课和专题讲座为主,培训形式较为单一,难以从根本上提高审判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培训时间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也比较突出。

 ( ( 二) ) 司法理念存在偏差

  主要表现在:一是片面夸大法院工作的独立性、中立性和被动性。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相对集中显现的实际,少数干警未考虑中国的国情,忽视地区差别,不了解本地的发展形势,办案中轻视地方法规、规章的适用,导致裁判结果与党委的工作大局、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方向不合拍,社会效果不好。二是片面强调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一些干警不知道群众想什么、盼什么,与人民群众缺乏共同语言,“鱼水”关系淡化,对人民群众感情淡漠。

  ( ( 三) ) 职业保障机制不全

 一些民事、行政纠纷矛盾尖锐,群体性纠纷呈逐年增多,当事人缠访、闹访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借信访为名,捕风捉影、无中生有,随意污蔑、诽谤法官,甚至当面谩骂、威胁法官,法官受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官的职业风险比较高。而对法官职业约束性措施多,保障性措施少。一是法官经济待遇低。目前,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增资制度仍然套用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没有按照《法官法》的规定制定出新的工资制度。《法官法》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和相关的保险福利待遇也不能落实。与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收入相比更是相差甚远,和同地区的其他公务员相比也有一定距离。二是政治待遇低。虽然《法官法》对法官的政治待遇有明文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官等同于公务员序列管理,而且法官职级晋升空间相对狭小,法院内部人员多,职位有限,法官升迁困

  难,而法院法官交流到其他部门任职的很少,工作负荷重,风险高,压力大,政治前景不明朗。

 五、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我院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传达了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有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 ( 一) ) 以班子建设为核心,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建设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是抓好法院各项工作的首要环节。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准学习与改进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大力加强对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五个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

  在干警的思想教育上要狠抓“七破七立”:一是要破除满足现状的思想,树立突破领先、争创一流的意识。二是要破除不求上进的思想,树立大有作为的意识。三是要破除厌烦学习的思想,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四是要破除就案办案的思想,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五是要破除怕吃亏的思想,树立乐于奉献的意识。六是要破除司法特权思想,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七是要破除拜金主义思想,树立廉洁司法意识。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干警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培育高尚品德、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

  治敏锐性,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形象文明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 ( 二) ) 以提高素质为目标,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严格法官准入程序,把好入口关。建立包括法官任职条件、遴选任命程序、法官职务晋升等严格的法官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统一法官选任标准,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法官职业准入“门槛”。

  2.建立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制度,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过者罚、劣者出”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组织考察、群众评议、定量考核的考核机制,创造选贤任能、唯贤是举的用人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法院的整体队伍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3.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培养年轻优秀后备干部,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有计划地从高等政法院校的优秀毕业生中引进后备人才,不断增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后劲。

  4.加大人才交流培养力度。既要在法院系统内大力推行人才的轮岗交流锻炼,也要大力推行跨部门的挂职锻炼,丰富优秀人才的工作、社会阅历,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其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 ( 三) ) 以增强凝聚力为导向,整合干警工作活力

 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注重关心和爱护干警,经常与干警谈心,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

  及时指出、纠正,帮助他们消除糊涂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切实关心广...

篇四: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管理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伴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建立而建立和发展起来,在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人民法院安全,处理突发事件,化解信访纠纷,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历史及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现实诸多因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也面临诸多问题。

 一、目前司法警察队伍管理中主要存在的以下问题:

 1 1 、专职司法警察不能满足警务保障的需要

 司法警察在人民法院处于辅助性地位,在法院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再加上近年来,司法警察招录的规范化,使得新考录的司法警察多数被分配到审判、执行岗位兼职执行员、书记员。由于基层法院总编制配备不足,司

 法警察配备也达不到法院总人数的 12%的占比。法警押解被告人经常达不到 2:1 的最低要求。在日常警务保障中,法院领导及部分司法警察出现轻视警务保障,重审判、执行的思想,司法警察资源被过度挤占,出现了招录的年经司法警察越多,警队实际能够使用的人数越少的现象。

 2 2 、政治待遇差,职业荣誉感低。

 基层司法警察大队中,能够担任领导的干警很少,部分基层法院司法法警大队长工作多年,仍是科员级别。与法院其他科室的政治待遇相差很大。由于法院工作重心以审判、执行为主,导致司法警察平时严重倾斜审判、执行工作。全体司法警察把警务保障工作看成了次要的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司法改革重视对法官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的加强,而从事艰、难、险、重的一线司法警察的改革没有任何实际性的改变和期待,司法警察对职业前景十分担忧。

 3 3 、教育训练不能适应警务保障工作的需要。

 教育训练走过场,组织难,不规范,司法警察素质参差不齐,经费无法保障,无训练场地和设施导致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育训练时间和质量差强人意。

 4 4 、队伍管理制度缺乏统一性、科学性。

 司法警察队伍多年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在实践中,效果很差。主要表现在上级支队由于距离较远,仅在大型警务活动中,能够协调基层法院部分司法警察,平时司法警察大队的管理,本单位管理成为常态。由于各基层法院管理体制不同,出现部分基层法院将司法警察安排在执行局、政工科、办公室、各业务庭的不同情况。多年提出的专职化,双重管理无法落到实处。各基层法院队伍管理没有统一的制度规范。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思路的对策 1 1 、改变现有的司法警察招录体制及减少司法警察编制实行真正专职。

 首先,司法警察招录以全省统一招录司法警察为主,以法院自行聘任为辅的模式。通过全省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选拔司法警察,能够大辐度提高司法警察的素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效果明显。但其弊端是通过统一招录的年轻司法警察素质好,学习能力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部门很难留住这样的人才。而且新招录的年轻司法警察多数存在两地分居的情况,很多人把从事司法警察工作当成是先就业,然后再边干边学边考的跳板,真正立志于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少。通过甘南法院招录公安协警的方式,我院共有聘任制司法警察 8人。由于招录门槛低,多数人几年内都没有转入法官队伍的

 意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比较认真和持久。其次,根据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量,可以大辐度减少正式司法警察的编制数量,即可以减少兼职情况的出现,也可以为审判、执行工作岗位提供更多编制。根据我院 XX 年上半年司法警察出警情况的统计情况看,如果法院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工作以安检、安全保卫,值庭、押解、看管,处置突发事件,协助执行,协助信访等工作。现有正式司法警察达到法院总编制 X%,应配备司法警察 X 人,实配备司法警察 X 人。招录公安协警X 人。通过几年工作量统计,将出现较多司法警察出现闲置的情况。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只需要专职司法警察 X 至 X 人即可满足日常警务工作的开展。多余警力只能充实到各业务庭,缓解审判和执行的压力。对于工作相对简单的岗位,可以安排专职司法警察或协警负责。对于处置突发事件、押解被告人等重点工作,可以保留部分机动力量。安检工作可以通过招录专职安检工作人员,出现突发事件,由巡逻司法警察进行处置。协助执行工作应从司法警察职能中分离出去。即可以减少兼职现象,又可以增加执行队伍人员和编制。目前,执行队伍的改革出现执行警务化的趋势。必需严格区分负责强制执行的警察与提供警务保障的司法警察的区别。

 2 2 、加强司法警察政治待遇,提高司法警察的生活待遇,将从优待警落到实处。近年来,司法警察的政治待遇越来越低,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不可替代性,导致司法警察即承

 受伤残的威胁,又存在较大的心里落差。在基层法院,由于司法警察多数得不到晋升的机会,警衔按期晋升到三级警督后,就得不到晋升,导致警衔工资停滞。在出警经常受伤的情况下,得不到任何的经济保障和关怀,出现无人愿意出警的情况。

 3 3 、改变现有司法警察教育训练模式。司法警察教育训练中存在各基层法院方式、内容不统一,各自为政的局面。目前,各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均开展的较规范,专职化进展的比基层法院好,因此,可以将基层法院的教育训练统一纳入到中级法院的教育训练中去,改变基层法院自行开展的教育训练,即可以保证教育训练时间和质量,也避免了基层法院教育训练走过场,训练质量不高的问题。

 4 4 、统一各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管理制度。

 在警务保障中,对于经常性的工作,以省级总队为总领,统一规范操作流程和动作、语言标准。达到全省法院警务保障的统一化、规范化。黑龙江省法院法警总队开展的“五星级警队”创建工作,在党建工作、警务保障、教育训练、队伍管理、装备建设五个方面制定了全省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统一标准。经过近三年的创建工作来看,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部门各项工作提升明显,主要得益于各项工作均有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出现了质的飞越。

篇五: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警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不可缺少的一支强制力量,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担负着维护法庭及全院办公秩序,保障审判、协助执行、执行死刑、查封、扣压、处置突发事件等重要任务。可以说人民法院没有法官、执行员就不能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而人民法院没有司法警察,既不能顺利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也不能保证审判结果得到顺利实现。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司法警察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干警的积极性、创造性和队伍的全面建设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 一、警力不足,难以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以笔者所在的 XX 法院为例,XX 法院现有司法警察 X 名,其中女警X 名,中共党员 X 名,大学本科学历 X 名,大学专科学历 X

 名,35 岁以下 X 名,35-45 岁 X 名,45-55 岁 X 名,55 岁以上 3 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应按法院总人数的 12%配备法警,法警押解人犯按 2:1 押解。XX 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人数远远达不到最高院对司法警察配备人数的要求。而且现有法警年龄偏大,有的法警长期做一些超出法警职能范围的工作。聘任制司法警察虽然为 XX 法院的司法警察队伍注入了活力,但是其流动性非常大,这些现象造成法警大队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形成整体战斗力,很难满足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

 二、政治待遇差,缺乏激励机制。法警的职级晋升与行政干部一样,按法院总人数确定比例。绝大多数基层法院科级非领导职数已基本占满,部分法院甚至超职数,难以晋升。许多司法警察辛苦几十年也可能只是一名普通警察,一些四、五十岁的法警还是科员级,与审判人员相比,政治待遇较差,缺乏激励机制,法警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很难调动起来。

 三、警务 装备比较落后。目前很多基层法院法警大队的警务装备都不符合上级要求的标准,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与要求相差甚远,一些法警大队只有手拷、警棍等最基本的警务装备。XX 法院的司法警察大队的警务装备较之以前虽有很大改观,但与上级要求的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比如安检仪至今还不能正常使用,当事人进入法院的程

 序只能通过询问、登记、手检、手持检测仪进行安检,这往往会给法警保障机关安全、应对和处置突发情况带来困难。

 四、训练不正规化,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现有的司法警察从警察院校毕业的较少,大都从其它部门选任或退伍军人中调任。由于法警工作任务繁重、经费紧张、缺乏专业教练等因素训练很难做到经常化、正规化。加之没有正规、标准化训练场地和设施,时间又无法保证,训练效果很不理想,同时聘用制司法警察流动性大的特点也增加了训练难度,导致司法警察队伍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无法得到进一步提高。

 要彻底改变司法警察队伍的面貌,使其真正达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顽强,纪律严明。充分发挥在法院工作中的作用,我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二、对策建议 一、领导重视、壮大法警队伍。要充分认识司法警察在法院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健全法警机构。一方面扩充法警的人数,在法警人数不足的情况下,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充实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中,同时不让受衔法警从事超出法警职能范围内的工作,缓解警力不足、战斗力弱的状况。以XX法院为例,在原有辅警12名的基础上,

 今年 4 月底 5 月初,面向社会招聘聘任制司法警察 13 名充实到司法警察队伍中,新招聘的聘任制司法警察年龄在 30岁以下,为法警队伍注入了活力,极大缓解了警力不足等问题。

 二、在政治、工作和生活上从优待警。要在政治上关心法警的成长进步,进一步明确司法警察的警衔、职级,逐步解决法警的职级问题。院领导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要经常深入一线和法警打成一片,了解和掌握司法警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队伍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和不正常现象,知道干警的所思、所想、所忧,切实按从优待警的要求,诚心诚意地为干警解难事,办实事。提高聘用制司法警察的各项待遇,使其生活有保障、发展有空间,切实减轻干警因生活等琐事带来的思想负担和压力,使其轻装上阵,全身心投入到法警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使法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大增强。

 三、进一步加强法警现代化装备建设管理。要制定警用装备建设的发展规划,设立司法警察专项经费保障项目,有计划地逐年添置和更新必要的警务、训练装备及配套设施,进一步规范装备、器材的品种、数量和配置标准;在警械具的管理中,严格按照“谁登记、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警用装备进行无缝管理,完善各种手

 续,细化登记等环节的内容,使之清楚明了,帐物相符。杜绝警用械具的丢失、被盗、被抢事件的发生。安排专人管理,勤清洗、勤消毒、勤检查,保障日常工作使用。严格执行警械具的使用规定,杜绝非法警人员持有、使用、警械具导致自身和其他人员致伤等事故,确保了万无一失。同时强化警用装备使用培训,确保干警对装备熟知、熟会,敢用、会用;对装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佩带和使用、训练考核等内容细化管理,实行定期点评,建立奖优罚劣制度。并将落实装备管理工作列入法警年度考核之中。

 四、在提高司法警察素质上下功夫。一是要加强政治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法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高政治敏感性,做到爱岗敬业,忠诚于宪法和法律,树立新时期法警工作理念;二是要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周五读书日”,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塑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提高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要加强专业技能培训。要注重训练的实用性,从实际工作出发进行训练,尽量适合法警的工作特点、贴近审判执行工作需要,使全体干警在政治、体能、单兵技能和战术等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提高,干警精神饱满,工作能力明显增强,全队素质稳步提高,进一步提高我院司法警察队伍保障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履行的能力。

篇六: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龙门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规范化建设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领导小组 我院自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并印发的 《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的通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从组织保障、警务实施、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并组织我们围绕这个标准大力开展司法警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对我院的司法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如下简单报告 一、组织机构 我院党组对于司法警察工作一直以来比较重视 正所谓一个好的队伍必有一个好的火车头队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一致有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院党组、院领导关心重视下法警队的建设取得长足的进展法警队的设立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在不段成长的过程中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已是副科级建制的大队大队于 2000 年 12 月 28 日挂牌成立 现有队员共 13 名。男 12 名女 1 名。班子成员主要由教导员 1 名副大队长 2 名组成我院党组将在近期把班子成员配备整齐。13 名队员中已授警衔的 9 人、待授衔的 4 人、已归队编队管理的 9 人、兼职的 4 人其中执行局财务室办公室各有 1 名法警队员工作还安排了名法警队员长期驻扎基层法庭便于开展工作。

 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 充分履行法警职责 积极做好各项警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装备建设

 一 、 我大队有独立的办公室约 70 平方米,配备电脑 1 台、囚车 1 辆、手铐 20 副、电警棍 10 支、脚镣 4 副、警械专用柜 2组、网枪 1 支、盾牌 5 个、防弹头盔 9 顶、防暴头盔 9 顶、防弹背心 3 件、防刺背心 5 件、防割手套 2 件、消毒柜 1 个、手持探测器 1 个等装备、基本上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我院法警大队在院

  2 党组和上级法警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标准》的规定和数量配备装备。办公设备比较齐全、装备配置也比较到位为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警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 、我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条例》的规定对枪支进行管理和使用

 1、我院设有独立的武器、警械库武器、弹药、警械分别在不同的保管柜保管。该库设置了红外线防盗报警器并与 110 报警中心联接。同时安排两位责任心强的干警负责管理枪库分开配带钥匙必须两人同时到场才能打开枪库取出枪支。做到人防械防双重保险确保枪支的安全管理。

 2、我队在实践中不段完善枪支的管理和使用制度规定一般干警因公务借用枪支一天的由队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由院长审批队负责人因公务借用枪支的由院长审批并进行登记检查。每月队负责人和枪管员对枪库及枪支、弹药检查两次并对枪支擦拭上油一次使枪支等得到良好的保养和正常的使用。同时组织新干警认真学习了警械和武器使用的有关规定 严格要求干警在执行公务中正确使用枪支坚决杜绝滥用、乱用、乱携带枪支现象。

 三 、根据我院刑事案件较少的实际情况我院只设立羁押室一个基本上满足了工作的需要同时设置了押解专用通道实行押解人犯通道和审判人员通道分开。严格执行按人犯与法警的比例 12 或 13 的规定进行押解对于重刑犯在庭审时还派专人到外围进行巡视看守坚决杜绝不安全隐患充分保障了庭审的安全。

  三、教育训练 我院历来比较重视法警的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求每个干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第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从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二是参加“增强法律知识强化专业知识”教育活动三是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规定进行有计划的专业技能训练并在每年年底定期召开训练工作会议和对训练成绩进行考核在院长的关怀以及有关庭室负责人的大力支持下今年的教育训练工作也即将结束四是拿出专门经费送新干警到省里进行全方位培训。在法院党组

  3 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司法警察队伍纯洁精神饱满热爱本职严守法纪精通业务从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四、 职能履行 我院建立了司法警察工作运行管理制度。

 制定了司法警察出警规定严格规范用警从申请出警、派警、用警反馈等各个环节规范司法警察执行警务的种种行为 同时针对警察具体执行职务作出细则规定其中有对安全检查、值庭、执行死刑的规定参与搜查、协助执行拘留、逮捕的规定提押、押解、看管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案卷的规定处理突发性事项预案以及派专人管理警衔等其内容涵盖了司法警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有很强的操作性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警务工作制度体系。

  五、制度建设

  一 、司法警察大队成立后我队细抓制度建设对每名法警进行了明确分工确定了各自责任明确了法警队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司法警察的工作目标根据警力做好警务保障、安全保卫、内勤服务、 看管和押解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保护审判机关审判场所、协助执行等工作将工作职责确定到位明确到人。并先后建立并完善了《大队长职责》 、 《法警职责》等多项规章制度并将部分制度高标准装订上墙。坚持以人为本以制度管人实现法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作配合”的要求形成“谁的职责谁履行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问题追究谁”的工作格局。同时对法警工作实行目标考核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人有章可循有责可究。

  二 、严格执行警、械具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借还手续形成保管、使用、借用、保养等一系列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安全保管、正确使用防止和杜绝发生丢失或违章操作等问题。完善着装规定严格按照要求佩戴标志自觉维护司法警察良好形象。加强对办公区域的管理室内办公用具摆放、衣物鞋帽放置统一、整洁柜内文件资料种类齐全放置有序统一规范。

 六、纪律作风建设 依照中政委、上级法院及我院党组作出的各项勤政、廉政规定严格要求警务人员不断增强警务人员拒腐防变能力树立公正执法

  4 意识。制定了司法警察内务管理规定把司法警察的着装配戴、警容风貌、出警、请假等作为执行纪律的大事来抓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树立良好形象。并把《五条禁令》 、 《政法干警三条禁令》 《法警干警守则》等多项规章制度装订在办公室最显眼处以告警示。

 七、惩奖情况 2000 年以来我院法警大队在院党组和上级法警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全队干警同心同德、 团结奋进、 圆满完成了每年的押解、值庭、协助执行、应付突发事件等工作任务无发生过人犯逃脱、涉枪等事故无发生过违纪事件。2000 年至 2002 年连续三年都被评为全县的严打先进单位、被评为 2000 年度法院先进单位、2001 年全县综合工作先进单位、2004 年法院特别贡献奖、2005 年法院先进集体并在处理各项突发事件中受到法院党组及县委县政府的一致好评。

  八、存在问题和今后目标

  我队自收到高级法院关于 《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的文件后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全面展开自我检查在领导的重视和关怀下警务规范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规章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如还没有建立教育档案、登记管理制度等。二是同志们的法律知识水平还参差不齐有待日后逐步提高。三是部分干警没有编队管理由于工作需要分布在其他庭室造成战斗力分散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健全组织加强法警归队管理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协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编队管理要求实行法警编队统一管理。司法警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和开展为我院的警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在现有的机制上与时俱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使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二十一世纪的司法事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法警工作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我们将以这次开展警务规范化建设活动为契机不断总结提高推动我院的司法警察警务工作不断前进。

 二 00 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篇七: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建设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唯一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队伍,是人民法院重要的组成部分,担负着机关安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责任。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开展。因此人民法院的发展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来保障和推进。下面结合我在 XX 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经验,谈一谈司法警察大队建设的一些看法。

  一、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现状

  (一)组织情况和人员类型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组织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司法警察局)、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成。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主要由正式司法警察、聘任制辅警和安保人员组成,设置一名大队长和一名政委(部分人员较少大队仅设置大队长),正式司法警察大部分是由公务员招录和退、专业军人组成,聘任制辅警是人民法院根据自身情况,依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试行聘任制暂行办法》招录的退、转业军人和其它专业性人才,安保人员主要是通过第三方保安公司采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人民法院安全保障方面人员的不足问题。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警大队人员结构不合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中第三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这就明确了司法警察的任务和职责,一是维护人民法院机关安全;二是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现观法警大队,老龄化问题严重、正式司法警察数量不足、聘任制辅警和保安素质参差不

 齐,严重影响了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我所在的 XX 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仅有 9 人,50 周岁以上 2 人,40-50 周岁 4 人,40 周岁以下 3 人。反观现在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司法警察除了要保证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还要保障人民法院办公安全,配合其他部门进行一些辅助性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依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押解规则》《值庭规则》,安全检查最低人员配置为两人,押解最低配置两人,值庭最低配置两人,派出法庭执勤法警两人,内勤一人,在不考虑突发事件,现有人员在复用的情况下才能堪堪够用,况且因老龄化严重,部分司法警察的心理和身体已经不适宜高强度、高负荷工作,没有办法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导致法警大队履职能力堪忧。

  2.基层人民法院对法警大队工作不重视。司法警察的主要任务就是保障机关安全和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法院干警有一个安全的办公环境,保障法官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人民法院是以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核心,从而导致各级法院只重视审判、执行工作而轻视司法警察工作的情况,将司法警察安排到其他部门,做与司法警察不相关的工作,有些法院因人员紧张,就抽调司法警察到执行局工作、办公室或者法庭从事驾驶员、文员、打字员、收发员等工作。过于分散安排工作,导致司法警察队伍不能够稳定在一定人数和时间段,在处理突发状况上,在安全保卫工作上,可能会有延误。一些法院对司法警察的职级、待遇没有一视同仁,司法警察虽然工作辛苦,危险性高,责任心大,但是,往往是有苦劳没功劳。这些原因造成了部分司法警察认为自己所从事的这份职业低人一等,受人指派,没有出息等,导致一些年轻的司法警察通过了司法考试就调到业务部门从事审判工作,还有部分年轻的司法警察直接调离法警队伍,造成司法警察队伍中人员的大量流失。

  司法警察素质参差不齐。在 XX 市的各基层人民法院,正式司法警察年龄结构老龄化的问题十分严重,这些老同志大部分是八、九十年代就参加工作,为基层人民法院

 的发展和安全付出了最为宝贵的年华,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心理和身体条件无法再适应繁重的警务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也逐渐减弱,并且对于年纪大的人再进行转岗转任也不现实,如何既能让老同志发黄发热,还能为警队注入新鲜血液是个大问题。对聘任制辅警的招录条件相对较为宽松,大部分是根据自身实际或者人情关系而招录进来的,因此聘任制司法警察的素质参差不齐,基本上是从退伍军人和待业青年中招聘来的,因编制、待遇等问题使得他们在工作上不安心,责任心不强等。安保人员都是人民法院向第三方公司购买的服务,属于劳务派遣,经过简单的岗前培训就来到法院工作,仅仅是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无法为警队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撑。

  二、如何加强基层法警大队建设

  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建设,一方面应着手法警职责,保证机关安全和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应该着力提升司法警察尊荣感和使命感。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加强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视。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法院唯一一支武装力量,是法院机关安全和审判、执行工作的保障,具有不可替代性。人民法院领导应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司法警察工作纳入法院党组议程,同审判、执行工作一起抓,真正让司法警察体会到职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尊荣感。司法警察也要提高自己的认识,要充分意识到自己所担当的职责,要尽心尽力和认真负责地维护好机关安全,为人民法院创造一个宽松的办公环境,要全心全意和力尽所能地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强化“领头羊”作用,建立良好的警队环境。巴尔扎克有句名言“你要断送个人,只要让他染上一种嗜好。”在当前思想观念多变,价值取向多元、生活方式多样的社会背景下,作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一言一行都代表这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所以树立司法警察队伍良好道德风尚至关重要。基层人民法院主管警务工

 作的院长、大队长应当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法警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培养积极、健康、高尚的生活情趣,自动摒弃不良嗜好,形成风清气正的警容形象。

  (三)要坚持爱岗敬业。爱岗敬业反映的是对事业的忠诚态度,体现的是对岗位价值的执着追求。司法警察在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保卫、提审、押解、看管、执行等工作无不需要高度负责、认真尽责。能不能在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生死考验面前,冲在一线,敢于担当,是司法警察职业修养和优良作风的“试金石”。

  (四)要坚持理论知识学习。学习是素质之基、力量之源,是提升司法警察个人素质和执业能力的基本前提和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事业发展没有止境,学习就没有止境”。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各种警械装备的使用、各种规范的操作流程、各种技战术的配合,还有像沟通技巧、法律知识等等,都需要司法警察加以学习实践,丰富的知识储备和技能实践将是司法警察合理处置各种问题的保证。

  (五)坚持身体素质养成。毛主席曾经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由此可见身体对工作的重要。司法警察应当从自身做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工作之余坚持锻炼,可以跑步、爬山、器械运动等,根据自身条件制定锻炼计划,使自己的身体条件能达到工作的需要。司法警察队伍每年都制定长期的、有针对性的训练计划。每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训练,这样既可以提高我们的身体素质,同时也规范了我们的行为。

  (六)要提升管理能力。对于司法警察队伍结构不合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我们一方面无法快速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需要制度政策的支持,所以基层司法警察大队应当从自身角度出发,在逐步提升正式司法警察、辅警和保安能力的同时,应当提升管理能力,提高人员调配使用技巧,出台配套工作方案和工作预案,对于风险大、不可控的刑事案件及时向支队借调司法警察,确保警务工作安全开展。

 风劲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作为一名光荣的司法警察,我们应当以强烈的尊荣感和使命感,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工正、纪律严明”原则,坚持履行职责,坚持大局出发,以“俯首为牛”的奉献和“舍我其谁”的担当,投身到法院工作中去。自查自纠主要问题,政治思想方面。一是政治意识弱化。注重具体业务工作,对党和国家政策、政治大局关注不够;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有时对一些不当言论,不敢当面反对,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工作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提高。二是理论学习虚化。对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有要求就学,无要求就不学,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一些法治理论学习只停留在表面理解层次,存在“实用主义”现象,学用脱节,学用结合、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

 工作作风上有差距。一是认为自己是工作多年了,有时产生松口气、想歇歇的念头,致使工作有时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自身建设上有差距。虽然注重加强了自身建设,注重了各种场合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但有时还是有随大流的思想,认为自己已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热忱,可以暂时应付一下目前的工作就可以了,没有一个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和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有力措施。

 整改措施,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另是非的具体标准。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真正统一。

 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我们的事业是在不断开拓

 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和前进的,这是保证我们在思想和工作中永远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的法宝。这就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才能开创工作新局面。

 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甘愿奉献毕生精力;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目前对我而言,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同时要加强文化艺术修养,使自己更全面地发展.提高创造力和审美能力,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树立起良好的道德风范。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干净干事的模范。坚定廉洁信念,牢记廉洁、文明执法是队伍的生命线,牢固确立人民授权为人民的观念,坚持做到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不以权、以岗谋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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