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任干部慰问信2篇退任干部慰问信 1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备注1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退任干部慰问信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退任干部慰问信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备注 1 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 2 发春节慰问信。
★ 3 入伍、退役时,地方举行迎送仪式。
★ 4 邀请优秀现役军人代表参加国家和地方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
★ 5 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其名录载入地方志。
★ 6 个人立功、获 XX 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其家庭送喜报。
★ 7 个人立功、获 XX 誉称号、勋章或者被评为优秀基层官兵的现役军人,当地政府到其家庭走访慰问祝贺,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 优先聘请优秀现役军人担任编外辅导员、讲解员等。
★ 9 春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开展慰问现役军人活动。
★
10 倡导利用大型集会、赛事播报,航班、车船及机场、车站、码头的广播视频等载体和形式,宣传现役军人中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
11 义务兵家庭享受我市规定的优待金。
★ 12 在审查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 13 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纳入优先配租范围。
★ 14 原属我市户籍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可以享受我市户籍居民购房待遇。
★ 15 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
★ 16 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属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
★ 17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
2 18 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务服务中心对现役军人及随同的家属提供优先服务。
★ 19 法律服务机构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 20 鼓励银行提供优先办理业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以及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
21 鼓励影(剧)院提供减免入场票价等优惠服务。
现役军人家属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1 发春节慰问信。
★ 2 邀请优秀现役军人家属代表参加国家和地方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
★ 3 优先聘请优秀现役军人家属担任编外辅导员、讲解员等。
★ 4 春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或对参与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的现役军人的家属开展慰问活动。
★
5 倡导利用大型集会、赛事播报,航班、车船及机场、车站、码头的广播视频等载体和形式,宣传现役军人家属中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
6 鼓励有关单位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奖章等表彰人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现役军人家属。
★
7 符合帮扶援助条件的,按规定享受。
★ 8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或者以各种理由变相拒绝完成由市人社部门统一分配的就业安置任务。
★
9 鼓励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优先接收,提供适度优惠服务。
10 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对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现役军人家属,以及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优先提供服务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 11 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对象,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护理补贴。
★ 12 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
★ 13 优抚医院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 14 组织优抚医院为其优惠体检。
★
3 15 伤病残、老龄的,各级各类地方医疗机构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6 在审查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 17 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纳入优先配租范围。
★ 18 居住农村且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或地方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 19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按有关规定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儿所。
★ 20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 21 驻偏远海岛、高原高寒等艰苦地区现役军人的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易地优先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儿所。
★ 22 驻偏远海岛、高原高寒等艰苦地区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加分录取,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 23 现役军人子女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的,在就读地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 24 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
★ 25 现役军人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其随同出行的家属,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
★ 26 法律服务机构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 27 鼓励银行提供优先办理业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以及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
28 鼓励影(剧)院提供减免入场票价等优惠服务。
残疾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1 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 2 发春节慰问信。
★ 3 邀请优秀残疾军人代表参加国家和地方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
★
4 4 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残疾军人,其名录载入地方志。
★ 5 个人立功、获 XX 誉称号或勋章的残疾军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其家庭送喜报。
★ 6 优先聘请优秀残疾军人担任编外辅导员、讲解员等。
★ 7 春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开展慰问活动。
★
8 倡导利用大型集会、赛事播报,航班、车船及机场、车站、码头的广播视频等载体和形式,宣传残疾军人中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
9 鼓励有关单位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奖章等表彰人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残疾军人。
★
10 符合帮扶援助条件的,按规定享受。
★ 11 鼓励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优先接收,提供适度优惠服务。
12 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对鳏寡孤独的残疾退役军人实行集中供养,对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优先提供服务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 13 残疾军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优先轮候入住本市公办养老机构。
★ 14 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对象,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护理补贴。
★ 15 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
★ 16 优抚医院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 17 组织优抚医院为其优惠体检。
★ 18 各级各类地方医疗机构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9 在审查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 20 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纳入优先配租范围。
★ 21 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租住公租房可给予适当租金补助或者减免。
★ 22 居住农村且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或地方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
5 23 优先安排参加学习培训,按规定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 24 伤残军人的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优先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儿所。
★ 25 伤残军人的子女参加中考按有关规定加分录取。
★ 26 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
★ 27 残疾军人子女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规定享受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 28 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属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
★ 29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 30 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客运班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
★ 31 残疾军人家庭用管道天然气量在 320 立方米以内的部分,按天然气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的 60%计收;超出部分按对应居民生活用气各阶梯气价计收气费。
★ 32 残疾军人家庭享受按每户 10 元/月计收主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33 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务服务中心对残疾军人及随同的家属提供优先服务。
★ 34 法律服务机构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 35 鼓励银行提供优先办理业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以及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
36 鼓励影(剧)院提供减免入场票价等优惠服务。
退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1 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 2 发春节慰问信。
★ 3 邀请优秀退役军人代表参加国家和地方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
★ 4 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其名录载入地方志。
★ 5 优先聘请优秀退役军人担任编外辅导员、讲解员等。
★ 6 春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开展慰问活动。
★
6 7 倡导利用大型集会、赛事播报,航班、车船及机场、车站、码头的广播视频等载体和形式,宣传退役军人中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
8 鼓励有关单位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奖章等表彰人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退役军人。
★
9 调整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时,适当向贡献大的优抚对象倾斜。
★ 10 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享受我市规定的优待金。
★ 11 符合帮扶援助条件的,按规定享受。
★ 12 入伍前是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在职职工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服役期间原单位应当保留其编制、岗位,其享受转正、调资、升级待遇,退出现役后,允许其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
★ 13 本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可以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 14 对落户本市的退役军人应当组织开展适应性培训,进行退役前职业指导以及退役后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咨询辅导等。对符合条件参与培训的退役军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培训优惠。
★ 15 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务服务中心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退役军人及随同的家属提供优先服务。
★ 16 鼓励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优先接收,提供适度优惠服务。
17 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对鳏寡孤独的退役军人实行集中供养,对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优先提供服务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 18 符合条件的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优先轮侯入住本市公办养老机构。
★ 19 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对象,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护理补贴。
★ 20 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为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
★ 21 优抚医院为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 22 组织优抚医院为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惠体检。
★
7 23 伤病残、老龄的,各级各类地方医疗机构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24 在审查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 25 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纳入优先配租范围。
★ 26 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租住公租房可给予适当租金补助或者减免。
★ 27 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在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
★ 28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退役军人子女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 29 居住农村且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或地方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 30 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退役军人家庭享受按每户 10 元/月计收主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31 退役军人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
★ 32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复学、调整专业、攻读研究生等优待政策。
★ 33 法律服务机构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 34 鼓励银行提供优先办理业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以及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
35 鼓励影(剧)院提供减免入场票价等优惠服务。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篇二:退任干部慰问信
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 “八一”慰问信驻清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海军“清远舰”全体官兵,预备役部队,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属、军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值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 94 周年纪念日到来之际,市委、市政府谨代表全市人民,向你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94 年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历经硝烟战火,一路披荆斩棘,不断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立下了不朽的历史功勋。历史充分证明: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保卫红色江山、维护民族尊严、守护人民安宁的坚强柱石,是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的强大力量,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的英雄军队。
近年来,各驻清部队和“清远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军事战略方针,始终聚焦备战打仗,扎实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全面加强练兵备战工作,出色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在中国特色强军之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广大官兵始终视驻地为故乡,把人民当亲人,大力弘扬拥政爱民光荣传
统,积极参与清远经济社会建设,奋勇担当急难险重任务,在抗击疫情、抢险救灾、乡村振兴、助学兴教、争创双拥模范城(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赢得了清远人民的尊崇和信赖,谱写了新时代拥政爱民新篇章。全市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换装不换心,坚持爱党爱国、拼搏进取、甘于奉献,在不同领域不同战线上发光发热、建功立业。在此,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年以来,清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抓住“双区”驱动、“双城”联动等重大机遇,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崭新步伐。上半年,全市工业增势平稳,投资保持增长,消费市场稳定恢复,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凝结着驻清部队全体官兵,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属、军属、残疾退役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拼搏和奉献。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们将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传承红
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围绕打造“融湾崛起排头兵、城乡融合示范市、生态发展新标杆、‘双区’魅力后花园”,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切实以新担当新作为确保清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全力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各项工作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在全市上下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巩固和发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军地合力、军民同心,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清远新征程! 祝同志们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中共清远市委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