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相关工作调研报告8篇纪委相关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纪委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共12篇) 乡镇纪委工作调研报告范文〔1〕 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是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肩负着维护农村基层党风政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相关工作调研报告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纪委相关工作调研报告
纪委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共 12 篇)乡镇纪委工作调研报告范文〔1〕
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是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肩负着维护农村基层党风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找准职责定位,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破解履职难题,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乡镇纪委履职还有较多困难问题,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思想认识不清,职责定位不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局部党委、党委主要领导对这种职责思想认识有误,定位不准,没有认识到应承当主体责任,没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没做到两者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委班子成员没按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有的甚至认为是纪委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些领导干部口头上接受监督,在思想和行动上则躲避监督,与乡镇纪委之间有心理防范,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形成了一道无形的墙,产生纪委书记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了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个别领导对查办案件不重视,片面认为查办案
件会影响经济建设,影响单位稳定,不支持不配合,消极应付;有的一味维护面子,压案子、捂被子,说情袒护;有的怕案件查多了引火烧身,拔出萝卜带出泥,对办案态度暧昧,甚至故设障碍。乡镇纪检监督组织承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其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由于职责定位不准,在工作中常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未管好,“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己田〞。
〔二〕聚焦主业缺乏,推进“三转〞难。纪检监察工作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按党中央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大局部纪检监察组织仍存在工作任务杂,大包大揽,专职不专,职能泛化,兼职过多现象。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外,还主管政法、计生、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等重要工作,看似纪委权力大,管得宽,但实则是工作关系未理顺,直接导致难以有足够精力带着班子成员聚焦主业,职能作用受削弱, “三转〞难落实,错位缺位严重。受体制机制限制,纪检监察班子成员除纪委书记的个人年度考核由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考核外,其他成员的人、财、物均由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当地政府在安排中心任务、工程建设等重要工作时,仍安排所有班子成员从事职责外的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三转〞。
〔三〕体制机制不合理,监督执纪难。乡镇纪委正副书记由上级纪委组织部门提名产生的做法较前由同级党委或上级组织部门提名产生,更有利于纪委充分履职,消除顾虑。但体制机制仍有不合理地方,造成监督执纪困难。乡镇纪委书记个人年度考核由上级纪委和乡镇党委双重考核外,本级纪检监督组织的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年度考核、办公经费及地点等都在乡镇,这种设置虽然便于开展日常监督及解决保障问题,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同一个锅里吃饭,两者利益关联紧密。这种体制下“自己监督自己〞,“下级监督上级〞弊端仍然客观存在。由于受制于同级党委政府,使纪委监察组织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行使监督权、查处违纪案时面临困境,而引发“不敢查、不能查、无法查〞等问题,乡镇纪检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存在三怕〔怕情面上过不去,怕遭到打击报复,怕得罪人丢选票〕,导致乡镇纪检监督组织在履职时出现畏手畏脚,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党章》明确了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监督难题不可防止长期存在。在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他执法部门沟通交流不畅,无法共同享受各种信息资源,未整合可用力量,这无疑对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发挥有一定制约。
〔四〕队伍素质不强,机构呈弱化。近两年从上至下大力整治
“四风〞,风清气正气氛已形成,但“四风〞仍有市场,“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仍然存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干部也不同程度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决,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等问题。有一些纪检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强,怕吃苦,对办案工作敷衍塞责,缺乏原则性、政策性。由于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引发了一些问题。查办案件需要较强的法律法规知识及较为专业的调查取证、谈话笔录技巧,由于培训少,业务复杂,不重视学习,政策理论业务知识不过硬,一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不懂办案、不会办案。现在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隐蔽高明,案件查处很难,这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还要熟悉法律法规知识,导致大局部乡镇纪检干部开展工作时显得力不从心,一片茫然,不知从何下手。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人员配备不强,机构呈弱化现象普遍。乡镇纪委由 5-7 人组成,包括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等,换届时班子配得较齐,但由于人员流动加快,纪委委员调离本乡镇后,没得到及时补充,局部纪委书记成了光杆司令,做事单打独斗,造成许多工作难以开展。队伍组成东拼西凑,人员来自不同单位,不同战线,导致身兼多职现象普遍。整个班子看似配齐配足,其实不然,遇到纪检工作与其他工作相冲突时,他们往往把纪检工作当成副业,从而造成纪检工作力量薄弱的事实,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加大。
〔一〕改革体制,理顺关系。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乡纪委机构改革等具体化制度化运行标准,推进体制改革创新,针对职能不专、队伍不稳问题,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派驻机制,将现行的同级党委政府管理使用,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使用。其人员编制、人事受上级纪委管辖,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由上级纪委核发,办公场所及日常办公保障则由所驻单位提供。其主要领导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指派,纪委书记参加乡镇书记办公会。派驻机构与所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负有协助所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参加派驻单位工作,但无人事调配选拔和经济利益牵连,解决开展工作怕的问题。但除
信访等与纪检监察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工作之外,派驻纪检组长不应主管或分管所驻单位其他业务,彻底解决裁判员运发动角色冲突问题。对乡镇纪检监察人员的考核应以上级纪委为主,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升去留及考核由上级纪委统一考察提出意见,克服因秉公办事遭冷落、被打击报复甚至受排斥而得不到提拔重用的现象,确保派驻机构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派驻机构应积极通过参加所驻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参加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巡查等形式履行
职能。派驻机构与所驻单位应加强沟通交流,信息通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协调配合。
〔二〕把握定位,抓住“牛鼻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在党委,纪委负监督责任。这要求乡镇纪委必须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真正把主业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乡镇党委必须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落实在行动上。纪检工作的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要解决职能泛化、大包大揽问题,必须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通过校正职责定位、回归职能根源,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纪检是落实监督责任主体,监督对象包括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普通党员,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施执纪监督,是重要工作任务之一,故土镇纪委在履职时务必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同时纪检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章赋予的职责所在,纪委各项工作必须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来开展,纪委履行职责必须对党委负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聚焦主业,种好责任田。中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机构执纪问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乡镇纪委要按照“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要求,不断深化“三转〞,守住
主业不发散。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合理配置人员,减少职能交叉,探索新的派驻方法,实现监督机构全覆盖,把不必参与的协调工作归还有关部门,让纪委校正职责定位,回归职能根源。突出执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持问责,强化对政府职能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条、省委九条、市委十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常长二字,盯节点关键,纠四风,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以零容忍态度、猛药去疴决心、刮骨疗毒勇气,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破解职能泛化、聚焦缺乏、散光有余等问题的金方子,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标准乡镇纪委书记分工。纪委书记对纪委机关党的建设负主体责任,应扎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定完善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权范围、工作对象、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标准乡镇纪委工作,解决工作任务杂的问题。纪委书记必须从繁杂的与纪检无关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这样,才能专心履职,确保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进一步明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
〔四〕转变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和“一案两报告〞规定,加强办案工作。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坚持分类处置,定期清理,标准管理。加强案件审理,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对问题线索查处要迅速。改变乡镇纪委办案线索来源单一状况,发挥信访案源主渠道作用,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及其他执法机关业务部门协作,保持立体联系,实行信息共享,形成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定期互通信息机制。坚持常长二字,抓早抓小,抓细节,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魔高一尺〞更要“道高一丈〞,必须转变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党风监督员及群众的监督作用,灵活运用各种检查、线索排查等方式,把问题导向、责任倒逼贯穿工作全过程。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节点,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工程的单位和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以蚂蚁搬家的韧劲,杀几个回马枪,来几个回头看,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狠抓党风廉政教育,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深入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突出考核问责,健全考核体系,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五〕加强教育管理,提升队伍素质。中央要求“严格教育监督管理,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阔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狠抓队伍建设,是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行为标准,明确工作职责权限,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灯下黑〞问题。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意识,认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加强党性修养,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进一步转变作风,做到严、细、深、实。加强教育培训,加强理想信念和行为标准教育,狠抓理论业务培训,推行上级纪委业务室与乡镇对口指导制度,组织异地考察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能力。严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入口,突出注重专业化建设,按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有一定纪检监察工作年限、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选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正副纪委书记、专职委员要配齐配强、专职专用。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冷暖〞,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稳定干部队伍,激发工作热情。
乡镇纪委工作调研报告范文〔2〕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设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阔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工作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办"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效劳。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决心和力度是很大的,也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效果。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有些制度是写在文件上、挂在墙上、念在口上,落实不到行动上。则,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里,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1、 从机构及人员配置上。乡镇纪委一般由 3 一 5 人组成,其中设纪委书记 1 人,纪委副书记 1 人,行政监察员 1 名,其余为委员,委员通常都是其他涉及经济管理部门的人员担任,实
际上纪委日常工作的只有 3 人,而乡镇纪委书记往往还分工有党委、政府其他方面的工...
篇二:纪委相关工作调研报告
于提升纪委监委监督工作质效的调研报告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活水”。在新时代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如何适应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履行好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就 xx 区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形势下我区监督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一是健全监督体系。积极落实纪检监察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和街道纪工委驻点集中办公制度,推进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实体化规范化运作,常态化开展交叉检查、联合监督。扎实推进“三大监管平台”建设运行,有序推进干部廉政档案及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管理系统的运行,努力打通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在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限时必克项目、河道整治等重点工作督查中开展交叉监督 x 次,联合监督 x 次,x 次提出问责建议。围绕赴京越级访、招商引资、房屋征收限时必克等重点督查形成通报 x 次。
二是坚持靶向发力。紧盯重点人员,编制《监察对象统计报表》,动态收录近 x 名监察对象的信息。紧盯重点事项,瞄准农村“三资”管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小微权力”执行等问题开展重点监督。全程跟进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会办研究并重点推进。对整改不力的或发现问题较多的社区,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今年,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督促整改 x 次,制发监察建议 x 份,进一步
强化巡察监督成效。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找准监督着力点,充分发挥“嵌入式”监督作用,组织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题督查,并实行监督检查“双底稿”制度,以“块”为单位集体会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突出问题月报告制度。此外,紧贴区委区政府中心重点工作,开展重点工作督查 x 项,形成督查专报 x 期,提出工作建议 x 条,处置建议 x 条。紧盯重要节点,先后派出暗访组 x 多个,检查部门和场所x 多家。
四是保持高压反腐。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 x 人次;立案查处 x 件 x 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x 人,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x 件,采取留置措施 x 件,制发监察建议 x 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切实做到双向核查、同步侦办、统筹处理。对 20xx 年以来 xx 公安分局侦办的 x 件涉黑案件和 x 件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今年以来,先后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x 件,立案调查 4 件 x 人。
二、当前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格对标,全面履责,监督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目前还是存在一些制约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一是监督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来看待和履行。工作中,存在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的倾向,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想法依然存在,
认为办案是硬指标,只有办理的案件数量多、大案多,才能体现工作的成效和自身的价值,而监督是软任务、是“隐形成绩”,即使开展再多,也无法从效果上进行评判,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与做坏一个样。有的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把监督“全覆盖”理解为“啥都管”,“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最终偏离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影响了监督的效果。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片面认为,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就会用监督替代审查调查,意味着惩贪治腐力度会减弱。这与党中央和上级纪委监委关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的要求是相违背的。正是由于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导致监督的意识还跟不上,监督工作的开展时有滞后,有时甚至浮在面上,出现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
二是监督手段不多。在违规违纪行为隐蔽性、变异性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然缺乏创新的动力,在监督方式上还是沿袭传统的听汇报、看台账、搞测评的“三板斧”,对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惠民扶贫、污染防治、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运用审计监督、财务检查等专业手段进行监督还不够,对税务部门的“税控”系统、交管部门的“天眼”系统的运用还不充分,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还需加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感到很茫然,特别是对非党员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有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党员干部8 小时之外的监督做的还不够。
三是监督的效果不佳。一方面,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有了大幅增长。以 xx 区为例,以前的监督对象是 x 余人,改革后变为 x
多人接近 x 人,增加了 x 倍,监督面临管辖人员多、任务重的问题,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监督主体人少事多矛盾日益凸显,导致到被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有时也只是走过场,没有精力聚焦重点问题、重点人和重点事,只能发现一些表象的问题,对产生问题的原因缺乏深层次思考,拿不出针对性措施,致使有的问题纠而复生。另一方面,常态化的日常监督办法不多,创新手段不足。虽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多个专项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但是发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高质量的问题线索不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进行了反馈,也下发了整改通知,但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依赖整改情况汇报材料的上报较多,通过开展“回头看”实地了解整改效果较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引导和震慑作用。
三、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好监督工作 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特别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工更加具体,监督区域和范围更加细化,我们更加应该按照“三转”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纵深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纪委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就必须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深化“三转”,在履行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适应和体现政治监督本质属性,既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又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
二要明确监督目标。按照转职能、聚焦主业,解决“干什么”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目标定位有三个方面。一是警钟长鸣、预防为主。监督就是常提醒,及时准确地发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部门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二是前沿放哨,及时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监督是审查调查的基础,监督发现问题精准,审查调查才能有的放矢。三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开展监督,目的就是要维护党纪党规和国法,改进党风政风,保证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障,从而使良序的上层建筑适应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推动社会生产力健康发展。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打造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基层监督、群众监督为主的监督体系,力求各方监督力量同向发力,确保扎牢扎实权利的“笼子”。以日常监督为抓手,常态化、全覆盖,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推动专责监督有的放矢、执纪问责有力有效;发挥巡察“利剑”监督作用,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同时落实问题底稿制,抓好问题整改,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加强派驻“嵌入式”监督,确保实时提醒到位,同时采取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叉互检等模式,打破“熟人熟事”格局和督查习惯的束缚,进一步提升监督效果;加强街道、社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发挥身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盯紧基层腐败易发、高发的岗位和环节,着力整治基层“微腐败”,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畅通信
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日常”监督作用,为解决基层监察监督问题提供有力支持,确保打通监察全覆盖在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四要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厘清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派驻和巡察机构的监督职能清单,明确各自监督范围和重点,深化内部协作,优化整合力量,精减监督检查频次,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覆盖、互通联系、人员共用、合作协办”的监督模式,有效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不同层面的监督力量,采取交叉互查、重点督查、专项巡察等多种方式,精诚协作、攥指成拳,形成互为支撑、协同运行的工作合力,实现监督力量整体化、效用最大化。
五要提高监督能力。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所系。要始终牢记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加强思想和能力建设,切实把解决不愿履职、不会履职问题作为重点。一是破除“不愿监督”的思想障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对标新要求,强化理论学习,锤炼实践能力,强化监督“底气”,拓宽监督视野。二是消除“不敢监督”的心理顾虑。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从监督的角度发表不同意见,敢于在监督中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三是解决“不会监督”的本领恐慌。重点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加强理论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激发队伍活动和工作潜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
篇三:纪委相关工作调研报告
委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处于纪检监察系统的基础地位,是沟通上下、协调左右,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关键环节。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因此,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客观地分析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既要充分肯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又要清醒地看到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切实增强教育实效,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对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理解和认识。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民族伟大复兴、人民幸福安康,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四中全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大部署,为海南构建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站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高度,把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与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部署要求对接好,一体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 12号文件精神,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把制度创新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坚定信心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得更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海南智慧和力量。
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使命、阶段目标。四中全会对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的阐述,既明确了指导思想、战略重点,
又指明了时间表、路线图,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总方向和总依据。海南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是国家重大战略,承担着为我国全面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重大使命,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制度层面深入推进“三区一中心”各项措施落实。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发展目标的 2020 年、2035 年、本世纪中叶的时间节点与四中全会明确的总体目标时间节点高度一致,要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融入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的要求中,一体推进,做好先行先试,当好改革开放“试验田”。
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十三个显著优势”,进一步牢牢把握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的基本原则。我们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守住意识形态底线,决不允许利用自由贸易港的高度开放作为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跳板,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打造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确保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党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由贸易港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要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自由贸易港建设要瞄准世界、放眼全球,把“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作为重要内容,充分体现全球自由贸易港的成功经验,充分体现国际双边及多边贸易投资协定的成熟规则,充分体现国内扩大开放领域的最先进做法,顺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积极探索一条符合我国利益的
推动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新路径、新模式,为我国更好融入全球贸易投资体系开辟新通道,为我国建立并引领国际贸易和投资新规则提出“海南方案”。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目前,我院现有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总数 X 个,由院长任组长,配备了纪委委员 X 名。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 (一)综合能力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因此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再是业务素质不够高,自我约束较差。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混同于一般普通群众,标准不高,要求不严,行为举止不端,存在不率先遵守院规院纪,偶有工作状态涣散现象;在工作中不注重坚持原则,偶有“送人情”现象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监管职能需进一步发挥。
第一方面是体制和制度因素的制约。就是对下级部门的监督也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监察处行政职级等同于同级职能部门,对于同级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好开展。第二方面是责任心不强。有的在处理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困难时,常感能力不济,效果不佳。有的平时忙于中心工作,放弃本职“责任田”,第三方面为平时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任务繁重,有些人员认为本身工作就是得罪人伤感情,还要面临被管理人员的测评或选举,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挨累不讨好”,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被调查对象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所不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心理落差,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第四方面为部门职能外的事务性工作任务较多,偶有无法专注做好好本职工作的情况。第五方面自我要求不严,
工作有顾虑。个别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为: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既担心得不到领导的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管严了、限制多了,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于是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
(三)工作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思想认识模糊。一些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身处执纪执法的要害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的培养和提高,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二是畏难情绪需要消除。总体处理工作关系时存在人情心理。三是工作上有待创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却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的同志由于业务不精,对遇到的新问题如何处理更是束手无策。四是处理方式过于简单。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部署工作时习惯于开会安排布置工作就算完事,不能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不准基层的真实情况,没有集中精力静下心来思考一些深层次存在的问题,对出现的问题提不出有针对性的对策,甚至带着框框搞调查,缺少实际效果。
三、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学习教育先导作用,提升业务能力整体素质。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政治理论不放松,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水平。按照学习计划,党委主要领导上台讲廉政课;坚持每月学习一次,组织纪检委员和纪检干事系统学习了“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有针对性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文章和论述。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培训。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为根本,以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核心,大力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切实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想、政治信念、政治敏感性等方面存
在的问题,使纪检干部能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抓好综合知识培训。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建立干部定期培训机制,不仅要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加强对干部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每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三是狠抓学习先进典型不放松,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抓队伍建设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用先进典型的事迹鼓舞人、感染人、激励人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
(二)加强学风作风思想建设,弘扬执纪监督清风正气。
打铁需要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这就需要我们的作风更加过硬,随时随地经得起检验,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因此,必须加强纪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尤其要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一要改进学风。要立足学以致用,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同时要在创新中学习,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二要改进工作作风。要克服形式主义,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出谋划策、排忧解难;要从具体实际出发,在预防腐败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叫真、敢于碰硬,做到违纪必究、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三要改进领导作风。好的作风可以带出好队伍、好风气。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为干部职工树立起良好榜样;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关心困难群众疾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确保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依托执纪监督管理载体,拓展干部队伍建设层面。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活动,是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今年初,我们精心设计载体,把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是以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为主线,先后开展了“管理责任区定期入驻轮岗制”、“监督效能绩效目标考核制”等活动。二是根据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需要,采取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业务知识与相关知识相结合的方法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业务建设。三是通过
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交流,听取他们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缩短了纪检监察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也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自身工作能力建设,树立执纪监督良好形象。
首先必须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其次要提高修养,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准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处事,扎扎实实工作。最后要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针对新形势下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解决群众诉求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积极协助院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各自的合法权益作出贡献。
(五)强化纪检机关保障力度,确保公平公正执纪监督。
一是合理配备人员。选拔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进入纪检监察部门,优化成员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增强部门整体功能和合力。二是对相关部门的行风服务和廉政建设实行严格的奖罚机制。
面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与时俱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强化队伍自身作风建设,是我们解决纪检监察队伍存在问题的必要途径。规范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市场监管局坚持“服务与监管”两条腿走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一方面通过简政放权,“宽进简出”,减少企业设立和注销成本;另一方面,综合用好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等培育提升手段,帮助企业提高发展质量,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做好监管,以公平竞争为基本导向,通过严密监管和严格执法,创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使整体营商环境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使各类市场主体都能脚踏实地、安心发展。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改革和发展中,积极构建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完成开发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
要继续坚持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做好以"清正廉洁,永葆先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要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的教育...
篇四:纪委相关工作调研报告
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调研报告
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开展好执纪审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本文从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实践入手,着力分析制约执纪审查工作的原因,进一步探讨解决对策。
一、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十八大以来,某区纪委落实“三转”要求,遵循“两个为主”,践行“四种形态”,执纪审查工作有了长足进展,立案数逐年增加,从 20 某某年的 8 件增长到 20 某某年的某件,五年间某区纪委共立案某件某人,我们对这某件案件逐一梳理、分析研判。从主体身份看,党员某人(在职党员某人、其他党员某人、离退休党员某人),非党员某人(监察对象某人,非监察对象某人);科级干部某人,一般干部某人,群众某人。从问题线索来源看,本级信访受理 5 件、本级监督检查发现某件;上级纪委(含巡视组)交办信访线索 22 件、上级纪委查实问题后交区纪委处理某件;司法机关移送某件(公安局某件、检法某件)。从违纪行为类别来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某件、失职渎职类某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某件,占比分别为某%、某%和某%。“四风”类案件某件,其中公车私用 7 件、公款旅游某件、违反劳动纪律某件、违规办理婚
宴 1 件。从“四种形态”指标体系来看,第一种形态某人,占某%,均为组织措施;第二种形态某人,占某%,其中党纪轻处分某人、政纪轻处分 11 人、组织措施某人;第三种形态某人,占 1%,为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种形态某人,占某%,均属于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后,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情形。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某区执纪审查工作的三个特点:一是违纪人员中,在职党员干部占比较高。某区某名党员中,在职党员某人(公有制单位党员某人,非公有制单位党员某人)、其他党员某人(社区党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离退休党员某人,占比分别为某%、某%和某%;被立案审查的某名党员中,在职党员、其他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占比分别为某%、某%和某%。某名非党员中,除监察对象外,其余人员均是事业单位中的在职工作人员。二是区本级收集、发现问题线索和查处案件数量少。区本级信访受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成案某件,仅占立案总数的某%,不及上级交办信访件或问题线索立案数的一半;纪委依托举报线索和监督检查立案某件,占立案总数的某%;有罪判决的不需要审查,上级纪委查实后交办的,区纪委只是履行手续,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审查也比较简单,这三类案件占案件总数的某%。三是惩治力度不大。给予重处分的某人,全部是公安、司法机关移送的线索或案件,主要是判处刑罚和嫖娼、吸毒等违法行为,自
办案件中,最重的处分档次是严重警告,仅有某人。通过对某区纪委五年来立案情况的分析,我们对全区党员干部的违纪情况有了全面的认识,也对自身的执纪审查工作有了客观的评价,某区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整体水平不高,自办案件基础薄弱是不争的事实。
二、制约执纪审查的原因
经过实事求是地分析,我们认为某区执纪审查工作现状的形成,主要有三点原因:
一是区纪委没有及时紧跟市纪委的思路,干部执纪审查水平整体不高。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不断推出新思路新举措,虽然区纪委注重落实上级的要求部署,但是由于惯性思维的作用,思想上转得不快、行动上跟得不紧,案件线索靠举报,纠“四风”首先想到抓劳动纪律。区纪委没有重视执纪审查的传统,干部专业储备不够、实战经验不多,完成就信查事的任务都比较吃力,更无法谈及发现线索、深挖问题。
二是区纪委本级受理的线索少、质量低。由于某区和市委市政府距离近,加之区纪委一直没有查办过有影响力、有震动性的案件,群众中“信上不信下”心理比较普遍,多数群众对到区纪委反映问题、举报干部有顾虑,倾向于选择直接到市纪委反映问题,当市纪委不予受理时就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到区纪委举报。五年来,区纪委本级受理
的信访件仅立案某件,而上级纪委交办件立案某件(其中巡视组交办件成案 6 件)。
三是党员的成份构成制约着执纪审查工作的开展。从全市看,在职党员和农村党员是发案率较高的两个群体,某区党员的成份构成有两个明显特点,退休党员占比高、没有农村党员。某区是主城区,市直机关以及其他区的党员干部在某区居住较多,退休后组织关系转至社区,所以某区退休党员占比一半以上,并且退休党员发案率很低,五年才立案 2件,都是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后移送的线索。某区党员虽然基数大,但在案源上和其他区相比并没有优势。
三、强化执纪审查工作的对策建议
针对某区执纪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分析得出的原因,我们下步要紧跟市纪委工作思路,把执纪审查工作作为纪检机关的重点工作来谋划,在保证办案安全和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力争执纪审查总量上有提高、自办案件质量上有进展。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一是 从人入手。思想上要重视。区纪检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在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执纪审查的工作思路上要理解到位、落实到位。力量上要配强。结合换届,在区委和市纪委组织部的支持下,某区纪委从区审计局选调一名优秀副科级干部任纪委常委,弥补了过去区纪委没有熟悉财务人员的不足。换届后,区纪委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内部调整,专职
从事执纪审查的干部从 2 个增加到 6 个。培训上要发力。改进支部学习方式,每个月提前公布学习计划,针对各自岗位要求,采取“会下自己学、会上讲体会”的方式,督促干部研究本职业务;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委和区委组织的培训班,每名参训干部都要在支部学习会上汇报学习心得,共享培训成果。
二是从线索入手。多措并举破解线索上的难题,眼光向内,提高接访水平和发现线索的能力。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继续密切和公安、检法的沟通,加强同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争取破解多年来审计等部门没有向纪委移送过线索的问题。依靠区委,探索开展巡察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到基层,争取发现一批问题线索。
三是从争取市纪委支持入手。发挥地域优势,勤请示、多汇报,争取上级纪委的支持。做好市纪委交办件的调查工作,市纪委交办有利于减轻区纪委办案阻力,对调查结果的审查把关有利于提高区纪委执纪审查的水平,区纪委要真正把“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落实到位,紧紧跟上市纪委的思路和节奏,执纪审查工作就会有大的提升,某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会有新的进展。
篇五:纪委相关工作调研报告
对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派驻机构改革的几点认识和建议(1)我县实行派驻监督全覆盖以来,各派驻机构在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领导下,积极围绕具委的中心工作,逐步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了解和掌握各驻在部门的具体工作,切实强化了监督、检查,为我县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派驻机构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机构成立的初衷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当前的体制和机制下,如何进一步探索和逐步完善纪检派驻机构管理,更好的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这是一个亟待探索和研究的课题。基于以上观点,浅谈我们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我县纪检派驻机构的设立情况 为了加强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完善派驻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县在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 x 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县直部门选调 x 名同志担任各派驻机构的组长和副组长,涵盖了除公检法、金融及所有垂直部门之外的县直部门,下发专门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目前各项工作已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各派驻纪检组虽然已经正常开展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很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1 、认识上不到位。一是派驻机构人员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还停留在过去的管党纪政纪的认识上,不知现在纪检监察工作已渗透到各行业的全面工作中,在业务的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在与驻在部门工作的协调和配合上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有些驻在部门对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及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等方面的认识不到位,在一些重要的工作上不愿让派驻机构参与。
2 2 、作风纪律不强。派驻纪检组很多事情都处在摸索和探索阶段,一方面和委机关在很多业务工作的沟通上不够。另一方面与各驻在部门的协调不够,没有真正融入其中,三是积极主动性不够,造成日常性工作不多,再加上派驻机构不和委机关一起办公,地点设在县直部门,人员少,管理上约束机制不够健全,造成纪律性不强,工作有些松垮。
3 3 、参与程度不够。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县委、政府对派驻机构的重视程度不够,如县里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组织部门对驻在部门的干部考核等,基本都没有通知派驻机构参加,没有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的作用,致使监督主体在地位和职能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督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能为力的状况。二是不少驻在部门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重要会议不愿通知派驻纪检机构,而派驻机构有时候碍于情面不能理直气壮的向驻在部门提出,派驻纪检组和各驻在部门是“两张皮”,起不到监督、协助和预防腐败的作用,监督的主动性和接受监督的主动性都存在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好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4 4 、监督力度不够。在县里成立派驻机构的文件中,明确要求驻在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要提前告知,工程招标、研究人财物等事项必须有派驻机构参与,但在实际工作中,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之间互动较少,缺乏必要的沟通、联系和配合,没有充分发挥纪检组应有的作用,工作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也就不强。
5 5 、部门配合不够。部分驻在部门为规避派驻纪检组的监督,采取用其他形式的会议代替党组会和班子会讨论决定重大人、财、物等问题;或者临时通知召开会议,让参会人员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准备,发表意见;更有甚者不召开会议、以个别几个领导或主要领导的意见代替班子的意见等,派驻纪检机构不能真正深入了解单位的具体工作,对其也就是无法进行指导。
三、建议 派驻纪检组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不理顺的地方,为更好的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建议县及委局机关的领导在精力上给予更多倾斜,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
1 1 、人员配备 需要进一步加强。按照派驻机构的职责,正常开展工作人手不足的情况就显现出来,建议按照“三定”方案配备一些人员。
2 2 、参与部门工作需要领导的支持。派驻纪检组不能更好地融入各驻在部门的正常监督工作之中,一是建议要加强工作研讨,强化派驻机构的地位;二是建议委机关加强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工作的协调,由委机关领导分包纪检组,协助派驻机构协调与各驻在部门的关系;三是建议县里制定相应的制度或者是召开专门的会议,让派驻机
构切实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的真实情况,以便更好的起到服务、协调和监管的作用。
3 3 、派驻人员需要提高自身能力。派驻纪检组虽然已成立多年,但是很多纪检监察方面的业务还不够熟悉,在自主办案方面还有很大的欠缺,建议委机关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让每位成员尽快进入角色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使我县的纪检派驻工作做的越来越好。
关于对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派驻机构改革的几点认识和建议(2)
摘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是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中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的战略部署。2018 年 3 月,国家监察法颁布施行,各级监察委员会相继成立,与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省、市、县相继实施配套改革,全面实现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同步到位,履行党章和国家监察法赋予的职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纪委监督的授权,对公安机关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并取得初步成效。
关键词:对派驻机构改革的认识和思考 2018 年 3 月以来,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各县严格按图施工,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两种方式,通过新设或调整,派出多个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县级
党和国家机关等派驻监督全覆盖。本人作为派驻基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以下简称“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通过一年多的切身感受,对派驻机构改革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建议。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机构人员到位。县委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改革的决策部署,制定关于加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设立七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定编定人定责,明确各组派驻单位和派驻组长,逐步配备了监察员。
(二)职能定位到位。明确派驻检监察组受县纪委县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与派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履行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职责,对派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
(三)管理监督到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除工资仍在原单位外,其他事项与纪委监委机关人员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衔接委室。定期学习教育培训,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定期开展考核点评,队伍整体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四)执纪审查到位。实施派驻改革后,所有信访问题线索统一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和案件管理室统一受理、分办、督导、汇总,做到全程留痕,及时规范安全。以我组为例,改革前,平均每年开展线索核查 5 件左右,纪律处分 1-2 人,均为轻处分,但是核查程序不规范,用语不规范。实施派驻改革一年来,我组组织或参与开展线索核查 10 件,立案 5 起 5 人,实现程序规范,审查调查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和困扰,集中反映为“三个不”:即“工作关系不顺,制度机制不全,学习培训不够”,主要表现如下:
(一)工作关系不顺,监督底气不足。一方面,由于落实中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精神,尚未开展全方面多层次的宣传发动,派驻改革的氛围不浓,各被监督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对派驻改革的精神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执行不力,部分单位甚至不知监督本单位的哪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领导干部不知道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哪些职能职责。特别是各级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实施派驻监督的方式,纵向不统一,横向不一致,下改上不改,明改暗不改,导致公安机关对派驻改革存在等待观望,被动应付,仍然把派驻纪检监察组当着公安机关的内设部门,“派”的权威并未树立。另一方面,工资关系尚在公安局的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也心存凝虑,监督底气不足,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驻”优势并未彰显。
(二)制度机制不全,监督效能不好。虽然党章、监察法、派驻机构改革意见等对派驻机构的管理领导、工作关系、监督范围和职责权限等事项均作了指导性明确,但从上至下均未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工作标准或流程规范,职责权限未细化,奖惩措施未明确,领导责任不明晰,考核机制未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虽然明白了自己的身份,知道了自己的职责权限,但不知怎么开展工作。以监督检查公安机关“三重一大”事项为例,因未明确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的流程、方式等,不再担任公安局党委委员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党委会上无表决权,党委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也不征求派驻纪检监
察组意见,造成纪检监察组无法监督,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三)学习培训不够,业务水平不高。派驻纪检监察组虽然与其他纪检监察干部一样,参加了市县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种培训辅导,自己也主动加强了学习。但截止目前,尚未参加过派驻监督专门业务培训,对新时期纪检监察新要求新规定学习不够,实践不多,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审查调查程序不熟,执纪执法质量不高,能力水平与当前形势任务和工作要求有较大差距。
三、几点建议 (一 )加强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各级纪委监委应重视派驻机构改革,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专题宣讲、制作宣传画册等方式,多方面多层次宣传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精神,面对面明确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被监督单位的工作关系、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派驻改革落地生根。
(二)把握职能定位,增强履职底气。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国家监察机关,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派驻监督是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重要抓手,本质上是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一种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委监委监督触角的延伸,其职责权限来源于党章、监察法、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来源于纪委监委的授权。派驻干部应从原有的惯性思维中解放出来,克服畏难情绪和好人主义思想,坚守政治担当,按照“监督而不包办、到位而不越位”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和公安局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梳理工作思
路,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派驻单位工作重心在哪里,问题容易出现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为派驻单位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三)理顺领导体制,做到上下统一。派驻改革是党中央的顶层设计,必须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各级党组织均应贯彻落实,将改革落到实处。中央已经做出了示范,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应统一向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组实施派驻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是否担任派驻单位党委(党组)成员应上下统一,左右一致,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四)完善工作机制,助推改革落实。建议从中央和省级纪委监委层面,按照党章和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尽快研究出台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条例或办法,明确和规范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定位、工作关系、教育管理和工作保障等,切实从顶层解决派驻机构职责定位模糊、与驻在单位职责分工不清、关系不顺畅等问题。从市、县纪委监委层面,加快建立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配套制度,明确对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和人事、财务、物品采购、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关键岗位具体参与监督权力、内容、环节和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制度保障,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有效履行职能。从同级党委层面,研究制定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清单及考核评价办法,赋予派驻纪检监察对被监督单位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权限,建立纪委监委考核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考核监督单位的逐级考核评价机制,确保
“两个责任”协同推进。从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层面,应充分利用“驻”的优势,
根据上级相关管理规定,与派驻单位协同建立监督工作定期会商、队伍定期研判、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执纪、问题线索联合排查等机制,为派驻单位党委(党组)主体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载体。
(五)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职能职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积极发挥“探头”作用,紧盯派驻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监督检查其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法纪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派驻单位正确履职、秉公用权、遵规守纪;要充分利用“驻”的优势”,盯住贯彻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的“落脚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着力点”,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开展监督检查,提出监督建议,做到抓早抓小抓经常,有错即纠、违者即查,彰显“派”的权威;要抓住审查调查这个有效手段,强化法治思维,以党纪法规、警纪警规、条令条例作为衡量标尺,对通过监督检查、群众投诉、上级交办、部门转办等途径发现和收集的问题线索,分清性质,按照权限,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法严格审查调查,“一案双查”,提出问责建议,做到量罚适当,不枉不纵,精准公正。
(六)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能力本领。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建设。一要选优配强队伍。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均缺编缺人,为确保派驻改革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工作有效推进,纪委监委应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公开招考和选调等方式,尽快配备到位。针对单独派驻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组,应按照...
篇六:纪委相关工作调研报告
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作为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十八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区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与十八大、中纪委精神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当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的薄弱环节
我区纪检监察工作从历史和发展途径来看,客观上面临着“四个新变化”:即任务更加繁重,工作头绪越来越多;领域大大拓宽,涉及到社会阶层更多;标准不断提高,工作越来越规范;要求更加严格,规章制度更加严明。这些新变化,迫切要求我们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客观分析当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一是对区委、区政府,两个经济开发区工作的监督及区直单位一把手、镇书记、主任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组实际上主要对部门党委或单位负责,形同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督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能为力的状况。三是街道纪检监
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多数街道纪工委与组织、宣传部门合署办公,普遍存在组织关系复杂,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等问题,很难大胆地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
(二)职能发挥上的不适应。一是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但实际工作中有时却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二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而是有时重 “惩处”轻 “教育”,有时重“教育”轻“惩处”,有时重“监督”轻“保护”,有时重“保护”轻“监督。三是工作不负责、怕负责。某些本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责范围可以决定的事项不去决定,而是找出种种借口和理由去向同级党政领导多头请示、报告,往往错失良机、贻误战机。
(三)队伍建设上的不适应。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缺乏精通财务、审计、法律、市场经济、电子技术等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更少。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亟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不强,成长缓慢,新鲜血液不多,很大程度上
制约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职能发挥不够
1、思想重视不够。一是个别镇党政领导主观上存在误区,形成以经济利益、政绩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愿意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怕给自己脸上抹黑,影响政绩,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上等号;二是部分镇纪委书记兼职的较多,忙于应付分管工作,对查办案件抓的不紧,荒误了“自留地的耕种”; 有的镇纪检监察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镇纪委工作“失之以软,失之以宽”。
2、案件质量不高。普遍存在大、要案较少,对转发或自收的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组织初查时只停留在面上,所查案件基本上是一些违反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普通违纪案件,有影响面、典型性的案件不多,信访件的成案率也不高。查案过程中存在“三不”:一是不能发现问题。部分镇纪委书记、委员等是从外部门调任不久,平时忙于应付分管范围内日常性、事务性工作,缺乏专业的查办案件知识,面对一些镇、村党员干部越来越隐蔽、错综复杂的违纪违法问题时束手无策,不懂得如何着手调查,不能从中发现有价值的、实质性的问题;二是不愿发现问题。主要是“三怕”,即:一怕情面上过不去。在同一镇工作、上下级关系,低头
不见抬头见。二怕遭到打击报复。现在一些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严重,社会关系也比较复杂。三怕查处案件得罪人。查办案件的纪委干部怕人家说他是“整人”的,有的怕说以前有过矛盾,现在利用职权来“治人”。三是不善于发现问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缺乏查办大、要案的经验、技巧与敏感性。
3、后勤保障不力。各镇纪委在查案时的人员调配、办案场所、办案经费、交通工具等都由同级党委政府统筹安排,缺乏主动性、灵活性、机动性,给查案工作带来难度。一是办案经费缺乏。各镇纪委办公经费等都由同级党政部门统筹使用,造成办案经费缺乏,给查案工作带来难度;二是办案车辆不保。当前各镇党委、政府一般只配备 1—2 部车辆,而且都由党政主官办公使用,基层纪委基本上没有独立车辆,而查案工作又是一项涉及面广、时效性强的综合性工作,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没有交通工具,根本无法开展;三是办案场所不适。各镇纪委大多与当地党委政府合署办公,没有专设的办案点,谈话时保密性、安全性不够。
4、查案力量不强。各镇纪委只由一名纪委书记、其他委员通常是镇其他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开展纪委日常工作只有 1 人,导致查案工作难以开展。
二、加强和改进我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创新领导体制。要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察、严格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上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力度,加强对街道纪委书记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二)创新工作方式。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善于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加强事关全局性工作的部署和指导。二是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和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纪检工作,支持纪检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渗透力。三是由粗放式管理向现代式管理转变。要努力掌握现代式管理方式,要讲究效率,以高效率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水平;要规范程序,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要更新手段,以现代科技手段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
(三)创新办案手段。一是装备现代化办案设备,充分创造条件,满足办案所需车辆、录音录像、监控等办公设备及场所,使办案更方便快捷,收集证据更加方便有效。二是在区内探索跨区域办案和协调办案,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
合力。三是建立典型案件公开制,将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四)创新源头治腐。一是要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督促政府部门推进腐败高发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的制度建设。二是要改进党内监督制度。改进党内监督的一些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效果不佳(如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使其真正发挥监督效用。三是建立“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开展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保廉工作,实行“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问题。
(五)创新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培训。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业务培训或者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二要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健全轮岗交流、工作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淘汰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活力。三要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要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四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镇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六) 解决镇纪委查办案件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查办案件是纪委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镇、村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作案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为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综上所述,镇纪委作为最基层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因此,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坚持做到:
1、认真落实,思想到位。镇纪委要加强与同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赢得重视与支持,使同级党政领导清楚理解案件查办工作与促进经济发展等其他工作的辩证统一关系。同时,镇纪委书记要进一步深入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不断增强查案意识,不断加大查案力度。
2、措施落实,责任到位。首先要在保持镇纪委书记队伍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岗位培训,采用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案件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有计划地、有目的地来提高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综合素质;其次要确保镇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镇党政一把手是镇办案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由区纪委对镇纪委办案工作列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严格考核,并实行责
任追究制度;第三要积极参与。区纪委在查办大要案时,按照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模式,邀请镇纪委书记、专干参与办案全过程,以“实战”来不断增强镇纪委查办大要案件能力,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3、后勤落实,人员到位。镇党委政府在纪委办公经费、办案经费、办案车辆上应给予充分保证,有条件的可设立专门谈话室,配备专门办案车辆。同时要按照 3-5 人的规定配备好镇纪委委员,并指定一名专职纪检干部来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有条件的镇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增加力量,以确保查案工作的顺利推进。
、协调落实,督查到位。首先镇、各纪委要建立有效日常工作例会制度,经常组织纪委委员学习和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形成合力,不断提高信访件的成案率。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和镇重大案件线索备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跟踪办案,不断提高查办信访件质量水平。
5、制度落实,管理到位。一是要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要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镇纪委按章办事。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
对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
推荐访问:纪委相关工作调研报告 纪委 调研报告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