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问责调研5篇

时间:2022-10-30 14:25:06 浏览量:

纪检问责调研5篇纪检问责调研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换届纪律严肃性的情况调研报告XX县X个村(社区)已完成党组织换届,村(居)委会换届正在进行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问责调研5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问责调研5篇

篇一:纪检问责调研

监督执纪问责维护换届纪律严肃性 的情况调研报告 XX 县 X 个村(社区)已完成党组织换届,村(居)委会换届正在进行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涉及换届信访举报 X 件,X 件失实并回复,X 件部分属实已及时整改,X 件正办理中,网络舆情处置 X 件,没有党政纪处分和问责案件。

 一、主要做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XX 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抓实县乡村换届纪律专项检查,切实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全县换届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掌握换届纪律检查主动权。一是谋划到位。县委高度重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2 月 1 日,XX县纪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报告把今年县乡村换届纪律列入纪律专项检查;2 月 5 日,全市召开县乡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

 委”换届工作动员会对换届纪律提出要求,会后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县乡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讨论研究,并对做好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3 月 9 日,全县召开县乡村换届工作动员会,成立了 X 个督导组,下设3 个换届纪律检查组。二是部署到位。县委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制度保障,印发《关于县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将严肃换届纪律作为换届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总体要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从严明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肃教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严密组织,确保纪律规定落到实处;严格问责,层层落实责任四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三是责任到位。县委主要领导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签订换届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纪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督查领导小组,对各乡

 镇(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开展专项检查,形成县委统领、纪检组织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严肃换届纪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实现换届纪律全覆盖监督网络。同时,按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纪(工)委书记分别为严肃换届纪律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守纪律讲规矩思想防线。为加大换届工作纪律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对换届纪律的知晓度,在全县 X 个乡镇(街道)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严肃对待换届选举,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换届选举。一是发放一张提醒卡。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九严禁”纪律要求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六不准”纪律要求制成提醒卡,发到每个党员和每个家庭。二是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组织乡镇(街道)机关全体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广大党员就各项换届纪律要求进行专题学习,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三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收集 XX 破坏选举案、XX 拉票贿选案及近年来各地区村“两委”换届违反换届纪律共 17 个典型案例,下发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选民规范依法依规参加选举。四是开展一次集体谈

 话。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就相关纪律要求开展一次集体谈话。五是开展一次承诺。制作了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承诺书、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承诺书和参与换届工作人员承诺书等七种承诺书,要求乡镇(街道)、村(社区)按换届选举工作进度组织开展承诺并公示,接受监督。截止目前,全县共发送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 X 余张,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 X场次,受教育人数 X 余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与村(社区)“两委”班子开展集体谈话 X 场次,X 个乡镇(街道)、X 个村(社区)、X 余名换届工作人员、X 余党员就遵守换届纪律作出承诺,通过“企信通”向科级领导发送廉政短信 X余条,在电视台播放严肃换届纪律 X 期。编制 X 余份成通俗易懂的换届纪律漫画,张贴到全县 X 个村(社区)、X 个村(居)民小组。

 (三)强化专项检查,确保换届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盯住重点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换届纪律专项检查。一是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箱、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项换届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换届风气、换届期间选举工作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查中对检查情况进行了现场反馈,对发现的问题给予及时纠正。二是健全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

 “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并限时办结,把监督贯穿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建立换届风气问责制度,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县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换届中的突发事件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情况。对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四是完善网络舆情处置机制,联动相关部门密切关注社会各界的信访动态,及早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切实做到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截止目前,县、乡两级共开展换届纪律检查 X 场次,对一些矛盾纠纷多的重点村、难点村进行重点督查,严肃换届纪律,有针对性制定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四)强化纪律审查,确保换届纪律风清气正。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律审查座谈会精神,严格把好廉洁自律审查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大对违反“九严禁”“六不准”等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各种手段,以及利用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格按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

 制度,对违反“九严禁”、“六不准”行为的举报,凡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由各督导组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进行重点查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看,县乡换届稳步推进,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但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和正在开展的村(居)委会换届还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确保选举的客观公正性难。由于农村广大群众受教育程度不高,素质普遍偏低,当前村级选民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综合素质还滞后于民主政治发展的进程,部分选民往往会置全局观念、集体利益于不顾,用手中的民主权利作交易来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会出现为“金钱”而选,为“家族”而选,为“人情”而选,甚至不思考或选择,无个人主见,虽参与选举,只为完成填选“任务”,导致选举工作失察、失真。如,XX 年 3 月 30 日,XX 县纪委接到中屏安福村民李某某来电反映,该村村委会主任张某某是文盲,工作能力差,不适宜当任村委会主任等问题。经调查,张某某于 XX 年 X月至 XX 年 X 月在 XX 热带作物职业学院完成农业经济管理专业 3 年制专科学习,调查中未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非正常现象查处难。从目前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开始前到换届结束,主要针对上届村干部的问题、村内各种遗留问题、参选人员当选资格及现实表现问题、选举程序问题等信访举报情况会集中呈现“井喷”态势,而且信访途径、形式更加多样化,信访目的复杂化,导致调查核实信访举报难度增大,工作数量增多,影响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如XX 县纪委接到屏山街道六江村民杨某某,因征地遗留问题未予解决,借换届之机,借题发挥举报反映六江村支书和支委选举存在违法违纪,丧失公平选举原则等问题,经调查核实,未发现其反映的问题。

 (三)遏止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难。由于拉票贿选行为不好界定,且取证困难,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难以查实,导致拉票贿选行为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屡禁不止且有蔓延之势。另在利益诱惑之下,许多竞争者采取各种手段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利、表达个人意志,以达到其当选的目的,竞选手段也由背后秘密搞小动作升级为公开扰乱选举秩序,由串联、拉票等非组织手段升级为暴力、威胁等违法行为。一些人以关心、馈赠、慰问之名公开进行拉票贿选;委托其他人“出面”私下交易完成拉票贿选;公开请选民吃吃喝喝、给选民送一些生活用品或以惠民政策、办事承诺等公共权力笼络人心而达到个人拉票目的;甚至利用金钱、个人关系网、利益集团等雇佣一些社会闲散人员、黑恶势力,强迫选民接

 受钱物或威胁群众进行拉票贿选、扰乱秩序,造成一些群众存在害怕选举影响个人及家庭的“恐选”心理,出现不愿参加选举的“避选”现象。近期,XX 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 X件涉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信访举报,除 2 件部分属实外,经调查都未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如,XX 年 3 月31 日,XX 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团街乐业村支书史某某在村两委换届前请乐业村全体党员吃饭,存在拉票贿选等问题。调查工作因查证难,贿选拉票、不公正竞选等暗地活动,操作人不露面,知情人不愿作证等,无法查证核。

 对于选举中的违法行为,有关机关应调查并依法处理,但是有关机关是民政部门,还是公安检察部门,主体是乡镇还是县级,势必会造成推诿扯皮,致使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四)排除干扰因素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知识、政治意识的不断提高,一些参选人员往往会利用利于个人参选的各种因素干扰选举,实现个人意图。一是利用家族派性势力操控选举。一些村由于家族派性势力较大,一个家族势力往往能够控制选举结果。二是利用组织漏洞参与竞争。由于候选人资格难以准确界定,现有政策、文件的规定很宽范、很原则,无法以具体的资格、条件、标准、资历等限定候选人资格,一部分不具备村干部条件,但具有一定经

 济实力、家族势力等资源的人员参与竞争,干扰换届选举。只要没有被剥政治权利,就难以找到充分的依据取消其资格。三是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增多,增加换届选举难度。XX 县乡镇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外出务工经商的人员占了相当的比例,还有部分举家外出,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时间跨度较长,外出较远的村民不愿意回来参加选举,会造成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是人员参与率不高,增加了选举组织的难度,另一方面,未参加人员委托他人代票,导致选举失真,甚至给拉票贿选人员以可乘之机。四是选举程序把握不好容易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由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涉及人员众多,程序复杂,在操作时难以驾驭和把握,一旦对组织程序执行不严格或基层情况把握不准,容易引起负面效果,导致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困难,并容易造成新的矛盾和纠纷。五是选举动机多样化和复杂化导致竞争激烈程度加剧。现在,农村换届选举竞争十分激烈,主要原因是竞争动机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有些人员参与竞争是追逐政治地位,试图一展伸手,全方位实现自身价值;有些人员参与竞争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方面是逐步提高的提高村干部工作补贴,给竞争者以极大诱惑,另外一方面是有矿产资源、涉及项目占地的村,不良用心参选者想利用现在村集体管理的“四议两公开”不到位现状,想在担任村干部后实施自己的叵测居心。有些人员参与竞争是派性斗争的需要,通过个人参与竞争,以实

 现家族势力之间、派别之间的竞争。如,XX 年 3 月 X1 日,XX 县接到昆明市市长 12345 受理交办件,XX 新云龙乡新合村老过组村民拨打市长热线,反映该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该村老板组村民朱某某用钱财买通部分党员投票给他,经调查核实,在新合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未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工作。选举前,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等,加强群众的民主参与、民主投票、民主监督等方面的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县乡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培训队伍,使其熟悉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操作程序,提高指导能力。

 (二)加强指导,分类实施。乡镇要提前摸清各村的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各种矛盾隐患及干扰换届选举的各种因素,然后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做到一个村(社区)一个工作方案,确保选举一个,成功一个。

 (三)提前酝酿村(社区)“ 两委” 人员。结合原村“两委”成员工作能力,选举前要积极沟通,提前对原村(社区)

 “+两委”人员进行客观评价,注重把村里一些有能力的人才作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预备人选。

 (四)严格按程序进行组织选举。严格按照选举组织程序开展工作,力争做到换届选举工作组织程序全程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有群众威信,原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人选到村“两委”班子中来。

 (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维护基层稳定。对干群关系紧张、矛盾较多的村,要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强化措施,严格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实行“领导包村”,整合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信访办等力量,确保换届稳定,严厉查处换届违纪违法案件。

篇二:纪检问责调研

化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调研报告强化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调研报告

  农村基层党组是实现党对农村全部工作领导的战斗堡垒,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至关重要、功不可没。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不仅没能发挥正能量,而且因处事不公,行事不廉,领导力不强,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激化民怨,成为制约当地发展的桎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而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职能,刮骨疗毒,猛药去疴,无疑是一种直接管用的办法。那么,如何强化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笔者以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做起。一、把脉切准当前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多发、数量居高不下,从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绝对数量上升和处分农村党员干部人数占处分人数的比例上升的态势。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手法也更加隐蔽。表现形式主要为以下两大类:

 (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十分突出。据县纪委民意调查显示,受访群众的 80%认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存在问题,其中第一位的问题是不作为,占受访群众的31.7%;第二位是以权谋私,占 25%;第三位是拉票贿选,占 20.2%;

 第四位是决策不民主,占 15.8%;第五位是简单粗暴,占 14.3%。同时农村党员干部还面临许多新挑战,比如,基层组织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一些党员干部能力和作风出现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一些基层干部对群众漠不关心,感情疏远,责任意识差,久而久之,形成两层皮,甚至离心离德。

 (二)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还比较严重。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主要表现在土地承包和土地征用两个方面。土地承包中,随意调整、强行收回农户承包地、强迫农户流转承包地、超标准预留机动地等;土地征用中,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费不足额到位,使失地农民陷入“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的境地。二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一些村干部随意签批、随意列支、挪用私存公款等问题突出,白条入帐现象屡见不鲜。一些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产权不明,侵占、低价承包和变卖、随意改变权属或无偿占有集体资产资源。据统计,近年来农村信访案件中,涉及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的占 50%左右。三是侵犯村民民主选举权利问题。一些地方村委换届选举中,宗教、宗族势力干拢和操纵选举、拉票贿选等问题严重。四是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惠农补贴发放、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中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低效浪费问题时有发生。

 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的原因分析

 直面“三转”和“两个责任”规定要求,多数乡镇党委和农村党组织没有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状况,多数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不同程度存在着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和监督不到

 位的问题。

 (一)乡镇纪检组织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绝大部分纪委书记分管信访等其它业务工作,不同程度上存在“种别人的地,荒自己的田”的现象,主业主责意识和责任感不强,钻研纪检业务的劲头不够、时间不多、精力不到位,导致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对委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执行力不强,有的马虎应对,甚至有的执行走样、一拖再拖,委局领导过问了才应付了事。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相对较少、乡镇纪委干部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办案能力较低等问题,乡镇纪委干部的业务素质亟待加强。同时,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范围小,长期与本地、本单位干部打交道,遇到党员、干部违纪,碍于情面,不敢碰硬,造成惩治 不严、打击乏力。

 (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不实。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氛围和格局在农村基层尚未完全形成,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缺乏针对性,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不到位,缺乏身边先进典型的选树示范,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不够,使党风廉政教育在农村基层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规章制度建用脱节。部分班子成员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意识不浓。许多理应持之以恒坚持的管理制度常被中心工作冲淡,“特事特办”结果导致“有章不循”。部分制度制定不科学,作出的一些规定不适合乡村工作实际,或过细过死板,不便于操作,与乡村工作灵活性大、突发事件多不相适应。另外在责任追究制度上,对于不是党员的村干部怎样给予政纪处分没有具体的处理办法,部分村干部认为党纪管不着,廉政制度约束不到。

 (四)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对

 农村干部重使用轻管理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只是走过场,使监督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缺乏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乡村干部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管、失之于罚。有些问题很难用硬性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约束,使责任人“幸免于”责任追究。同时,基层群众的监督意识不强,存在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

 等现象。

 三、强化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抓住重点创新形式,进一步凸显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我们反腐败不能搞不教而诛,只有知纪、畏纪才能守纪。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就是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这首先需要我们把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教育的内容可以结合本地抓先进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同时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适应农村特点,编写简易读本,举办民主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栏,制作教育课件,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作用。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宣传反腐倡廉形势、党纪法规知识和村级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要深入到农村街、村、田间一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激励党员自己发现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从而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为重在形成“有章办事”、“按章办事”、靠制度管人

 的有效机制。首先要完善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其次要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第三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制度,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乡镇纪委要把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国家机密外,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

 (三)充分依赖群众民主监督,形成强化监督制约的合力。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监督作用,基层干部才不敢放松、懈怠,才能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农村民主,强化民主监督,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管理集体事务。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乡镇、村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考核。

 (四)坚持有腐必纠、惩腐必严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必须及时、严肃查处农村干部中各种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

 当前,力求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等。着力解决极少数农村干部不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形象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通过办案的高压态势,坚决刹住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决刹住违反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坚决刹住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五)乡镇党委和基层党组强要“挂帅出征”,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加强领导。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主要领导要敢抓真管,认真负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抓到底。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

 体规划。县乡党委和政府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乡镇党委和政府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抓好自身和村级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工作落实。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统一组织监督检查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各级领导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

篇三:纪检问责调研

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健全完善问责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式等,提高了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是一套系统科学的问责工作指南,对指导全面有效、严肃规范、精准严明问责提供了科学遵循。作为基层纪检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把握要义,扎实履行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履行好问责职责,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不断推动问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几点认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比 2016 年《条例》,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完善了问责原则,明确了问责主体,丰富了问责情形,规范了问责程序,提高了问责工作的

 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有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要注重把握一下几个方面:

 ( 一) 关于问责主体。《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纪委派驻(派出)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 2016 年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问责意识得到了增强,但是,仍有一些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习惯性认为问责是纪委一家的事情,不愿问责、不会问责,存在问责主体缺位问题,问责协作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党内问责主体不单单是纪委一家,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均是问责主体,对除拟给予纪律处分问责的其他问责方式,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均可以操作实施。对视情节拟给予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相关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可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等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纪委来处理。纪委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同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履行好问责职责。

 ( 二) 关于调查程序问题。一些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反映不会问责、不会调查的问题,以此为由将问责推给纪委,现在新《条例》第九条有了明确规定:“发现有本条例第七条所列问责情形,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条例》第十条到第十三条,又对具体问责调查程序都作了明确和具体解释,可操作性、指导性都很强。比如第十条明确规定,“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第十一条规定,“调查组应当撰写事实材料,与调查对象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记录在案;对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调查报告,……由调查组组长以及有关人员签名后,履行审批手续”;第十二条规定,“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等等。

 因此,今后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在开展问责工作时,启动程序要规范,应由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问责立案决定启动问责程序即可。

 ( 三) 关于责任划分问题。问责的政治性很强,必须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责任划分要规范,这是精准问责的前提。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又要分清全面领导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以及重要领导责任。在《条例》第四条中规定,“问责”是指在“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对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解释,直接责任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领导责任者对直接责任者的工作具有领导、管理等职责,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虽不起决定性作用,但与损失或者后果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是损失或者后果发生的重要条件。《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党组织问责的,应当同时对该党组织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在问责中要注意区分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防止以重要领导责任代替主要领导责任。简单说,班子是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和分管领导是主要领导责任,其他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是重要领导责任。

 ( 四) 关于权责一致问题。打靶要打靶心,问责也要直击靶心,找准失责问题和责任对象。新《条例》规定,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做到“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并将问责情形细

 化为 11 大类,使问责指向更加精准。要实现精准问责,必须注重防止两个问题:其一,“有权无责”。职务不是免责的“护身符”,更不是推卸责任的“挡箭牌”,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其二,“无权有责”。“问下不问上、问低不问高”,直接影响问责效果,起不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要坚持实事求是,把上级主管和属地管理的权责关系弄清楚,不能让基层干部充当“定罪羊”。目前也存在个别上级职能部门滥用“属地管理”原则,将本应由上级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推给基层,将主体责任变成督导责任,其实质是上级机关不担当、向下层层推卸责任。在问责工作中,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正确处理职能部门“谁主管、谁负责”和乡镇基层“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关系,厘清各自权限和职责,分清在问责案件中谁是主角、谁是配角,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综合效果,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让问责精准,让部门和基层干部服气。

 ( 五) 关于问责标准问题。问责标准要严格,但严要有严的道理,严要有严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新《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严肃执纪问责,避免以言代纪、以权压纪,任性用权、随性问责。一方面,“从严”不等于“从重”,不能盲目提高问责标准和尺度。要从明确问责事项、找准问责对象、掌握问责尺度、严格问责程序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把严的标准贯穿其中。另一方面,“给温”不等于“降格”,不能打着“保

 护干部”“功过相抵”等旗号,随意从轻或减轻问责。要“一把尺子”量到底,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依规依纪依法定性处理,坚决防止偏轻偏软。同时,严格问责执行标准,确保问责效力不打折扣。

 ( 六) 关于查清事实问题。事实清楚是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对于问责案件来说,不仅要查清楚被问责问题本身的事实,还应查清楚结果事实、责任事实、因果事实,做到四个事实清楚。只有这样,才能问责精准有力有效。一是查清问题事实。要通过对被问责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规模、性质等方面情况全面调查了解,真实准确掌握问题真相,还原问责事项本身事实。二是查清结果事实。主要是查清楚问题发生后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什么样的严重损失或后果,产生了哪些恶劣影响。这是决定是否进行问责以及问责到什么程度的重要依据。三是查清责任事实。重点查清相关责任主体失职失责的具体情况,包括应该履行而没有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违反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乱作为的情况。这是区分责任主体的责任大小、问责轻重的重要依据。四是查清因果事实。主要是证明责任主体失职失责行为是导致问题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或间接原因,防止问责不当的现象发生。

 二、当前问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问责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事当前,该不该问责、该问谁的责、问什么责、问到哪一层级,关乎问责效果和党组织公信力。从目前问责情况看,一些问题和短板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具体表现为:

 在思想认识方面,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担当,担心问责会造成不作为、慢作为,影响经济发展和业务工作,不敢问责、不愿问责、不想问责;有的过分依赖问责,把问责作为推动工作、管理干部的优先手段。

 在工作实践方面,问责泛化与不足现象并存。一方面存在基层问责泛化倾向,问责基层干部一律从严从重。另一方面也存在问责力度不足的问题,有的该用纪律手段问责的往往用批评教育、诫勉处理,问下级责任、直接责任多,问上级责任、领导责任少。

 在机制制度方面,问责协作配合机制不够健全,有的问责立案程序不够规范,实施问责主体较为单一,各级纪委(纪检组)作出问责决定占总量的大头。

 在实施容错纠错方面,有的对容错纠错工作不重视,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也缺乏实的招数和硬的措施;有的存在不敢容、不会容现象,完善和落实容错纠错的责任分担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在问责后续工作方面,“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到位,有的党组织“一问了之”,没有及时跟踪,被问责干部产生消极心态;有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以案促改作用发挥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问责的权威性,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三、落实好问责条例的对策建议 问责工作事关政治和大局。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履行好问责职责,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不断推动全区问责工作高质量发展。

 ( 一) 在突出监督专责方面:一是坚持政治导向,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扶贫、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扫黑除恶、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不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问责,督促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二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实现问责常态化。注重区别情况,综合运用通报、诫勉、组织调整

 或者组织处理以及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对轻微失职失责行为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第一、二种形态问责上下功夫,实现问责的常态化。三是发挥监督首责,深挖失职失责问题。推动党内问责与执纪审查、专项督查、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等工作有机结合,善于从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巡视巡察等监督工作中发现失职失责问题。四是强化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把通报曝光作为压力传导的有效手段,凡是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原则上都向社会公开或党内通报,有力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以案明纪,发挥面上指导作用。

 ( 二) 在强化强化协助职责方面:积极为主体责任落实提供有效载体,形成问责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深刻认识协助与监督两者的内在一致性,将协助与监督协同推进、一体谋划。在“谁主管、谁问责”基础上,通过协调解决问责工作重大事项,建立健全问责统筹协调机制等手段,积极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提供有效载体。

 ( 三) 在督促党委( 党组) 、党的工作机关切实履行问责职责方面:一是通过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压实问责责任。运用述责述廉、谈话提醒等手段,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履行问责职责。把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问责责任不仅压实到各级

 党委(党组),还压实到党的工作机关。二是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压实问责责任。把新《条例》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重点,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对该问责不问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新《条例》第七条把“该问责不问责的”作为问责情形之一,对压实问责责任具有重要作用。今后,区纪委监委将严肃追究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及问责决定不落实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促进问责利器作用的发挥。

篇四:纪检问责调研

纪检监察建议运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十九届**纪委四次全会强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近日,省**市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对全市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情况开展调研。

 一、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责,深入分析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背后的成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向有关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179 份。

 从制发主体看,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 15 份,占 8.4%;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 76 份,占 42.4%;市县两级派驻(出)机构制发 88份,占 49.2%。(见图一)

 从制发情形看,全市根据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制发 53 份,占 30%;根据审查调查结果制发 95 份,占 53%;根据巡视巡察反馈情况制发 20 份,占 11%;根据信访举报等其他情形制发 11 份,占 6%。(见图二)

 从整改情况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电话督办、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截至目前,已督促责任单位梳理廉政风险点 231 个,形成整改措施 453 条,推动解决问题 131 个,修订完善制度规范 238 项。

 二、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一)质量参差不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的重视程度不尽一致,工作开展不均衡。有的未能充分认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的重要意义,没有将其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有的以制发数量体现工作成绩,为发而发,甚至简单以制发建议来取代问责;有的忽视调查研究环节,未深挖问题背后的主体责任和制度机制原因,浮于表面、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有的建议文本格式不规范,分析问题或提出建议过于简单。

 (二)程序内容把握不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九条规定,“纪

 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当前,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建议“谁来提、向谁提、提什么、如何提”等方面,存在程序随意性大、建议书内容不聚焦等问题。有的针对一般性工作问题、业务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没有聚焦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有的未经监督、调查等程序就决定制发监察建议,影响了监察建议作为法律文书的权威性。

 (三)督促整改成效不足。制发建议的关键在于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被监督地区或单位认真落实建议要求,做到改彻底、改到位。但在基层具体实践中,尚未真正形成研判问题、分析成因、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工作闭环。有的把送达建议书作为工作终点,有的在跟踪监督上力度不够,有的在整改评估中方法不多,直接导致建议“不落地不生根”或整改表面化等情况,督促被监督单位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等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三、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一)传导责任压力,整体协同推进。进一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领会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切实解决适用情形、建议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断放大监督效能。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和指导,通过业务授课、跟班学习等形式,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业务水平。同时,将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情况纳入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考核事项,提升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整体质量水平。

 (二)坚持靶向监督,找准问题症结。要结合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围绕相关主管部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聚焦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以及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提醒、督促责任单位履行好两个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针对监督

 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反馈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做到既找症结又开药方,建立有效预警提醒和防范修补机制,确保发出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就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

 (三)厘清工作机制,构建监督闭环。要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撰写、审批、监督、评估等关键环节,督促相关参与主体履行好责任权限,着力形成完整的闭合责任链条。要强化全过程跟踪督查,深入了解评估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重点对整改落实举措逐条逐项进行销号式对照评估,深入检查是否存在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等情形。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开展对整改情况的“回头看”,严格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整改到位。要强化斗争精神,对督促整改中的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篇五:纪检问责调研

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研究

 一、推动基层纪委履职的实践 1 、以宣传教育促进观念转变 。态度决定成败,为纠正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存在的“不想管、不敢管”思想问题,区纪委多管齐下,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一是逢会必讲。通过区纪委全委会、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纪检监察系统会议及各类调研座谈会等,传达“监督责任”、“一案双查”等要求,逐步转变观念,树立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识。

 二是重点约谈。对极少数辖区内信访不断或履责不力的纪委书记进行重点约谈,亮黄牌、亮底线,敲警钟、促整改。

 三是集中畅谈。组织开展“两个责任”大家谈活动,要求纪委书记针对“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集中畅谈,明方向、明思路。

 2 、以组织保障促进精力集中 。方向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近年来,XX 区纪委按照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

 扎实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一是深化乡镇纪委专职专用。通过专项督查通报、飞行检查、分工报批等举措,确保全区 X 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全部实现了专职专用。其中,规模较大的X个乡镇街道还配备了X名专职纪检干部。二是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 XX 地区率先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全区设置 X 个派驻(出)纪检组,有效整合了区级机关的监督力量。

 三是健全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设置和人员保障。在充分调研和沟通基础上,在 X 家国有企业设立纪检组织,并充实国有企业纪检组织负责人岗位,确保纪委监督网络不留空白。

 3。

 、以培训指导促进能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迫切要求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近年来,区纪委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培训指导力度,促进能力提升。

 一是立体化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每月轮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重点学习“四种形态”、“两个新规”等新形势新要求及信访处理、纪律审查等业务知识并以实战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清单式指导。下发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分别明确了五大方面 26 项和 23 项工作任务,解决了基层纪委专职专用后干什么的问题。统一标准指导基层信访谈话点建设,并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上报制度,确保安全文明。

 三是制度化巩固。总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好的做法,建立健全“家访制”等有效管用制度,着力化解疑难信访问题。

 建立村级“廉心报”工作机制,乡镇街道纪(工)委每季度将各村“三务”信息在“廉心报”上刊登,以“公开”促规范。

 4 、以强化考核促进责任落实。

 一是工作考核。建立月度清单考核制度,每月由各室下达当月需完成的任务,增强工作饱和度。对不完成任务的在月底点评时予以扣分,对一季度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谈话提醒,强化过程考核,倒逼切实履职。如截至目前,全区 X 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已全部完成 1 件以上自办案件,共计完成 X 件。

 二是日常考核。通过全覆盖的调查摸底,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情况收集和掌握,初步建立纪检干部档案库,开展纪检干部单列考核工作。。

 三是结果运用。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提醒,两次排名后三位的,坚决予以调整,去年以来对 2 名纪委书记进行了调整。

 二、面临的问题和困惑 经过两级纪委的共同努力,乡镇部门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总体是好的,初步纠正了“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1 、观念理念上还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根本,“监督责任”是关键,两者缺一不可。从目前情况看,有的纪检组织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

 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怕“做难人”,怕“断后路”,怕“失票子”,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尤其是考虑到“XX小地方”,顾忌方方面面关系,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应付心理,抹不下面子、放不开手脚、犯“软骨病”、做“老好人”,影响监督作用发挥。

 2 、责任落实上还不够到位 。“两个责任”落实逐级递减、逐级乏力问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XX 也不例外。尽管下发了工作清单,明确了工作任务,每月还有月度工作清单,应该说是解决了专职专用后该干什么的困惑。但从实际情况看,还是缺少具体化的责任落实机制。单位之间工作量不平衡。监督责任落实还是不够有力,在信访化解、纪律审查各项工作都有体现。同时,对履职不力的责任追究还没有动真格,特别是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还没有启动。

 3 、能力水平上还不够到位。

 。新的形势对纪检干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导致出现“跟不上”的状况。

 一是结 构不尽合理。长期以来,基层纪检岗位存在安置性安排的情况,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不合理,办信办案能力相对较差,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二是干部调整频繁。近几年来,纪检干部逐渐趋于年轻化,但调整频繁。有的刚刚熟悉上手,马上就转岗,影响工作推进。新兵较多也导致“一等二靠三拖”情况的存在。

 三是作风不够扎实。有的

 纪检干部平时不注重学习,作风漂浮,办事凭经验,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尤其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执纪的背景下,对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着认识不清、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等情况,有的还在用老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三、下一步思考 1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了专职专用的要求,区级机关实现了区纪委派驻机构的全覆盖,国有企业纪检组织也已经建立健全。下一步,要切实加强思想教育,迅速将最新的理念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纪检干部,要做到入心入脑。当前,特别要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纪法分开,按照将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执纪的新精神,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2 、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要建立科学操作体系。进一步厘清“两个责任”具体化的内容、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分工到位。

 二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考核标准,部署更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督促“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要坚决推进“ 一案双查” 。在今年对乡镇联村领导问责良好开局的基础上,继续

 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对履责不力的纪检干部要严字当头、坚决问责、绝不手软。

 3 、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随着派驻全覆盖工作的完成,国有企业纪委的设立以及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的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一言一行备受关注。一要严格选人用人。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突出干事创业导向,选拔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二要加强指导培训。特别是对刚刚成立的 17 个派驻(出)纪检组,要及时开展纪检干部纪律教育、履行监督责任业务培训等,使派驻纪检干部及时找准定位、明确目标,转变角色、投入工作。三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自身情况报告制度,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突发情况、违纪情况、处分情况、请假外出、个人重要事项等情况制定严格规范的程序,动态了解收集干部队伍相关情况,及时掌握纪检干部动向。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风清气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协作办理机制,严防“灯下黑”。对于不适合担任纪检干部的,一律调整。对于纪检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律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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