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纪委监委派驻工作5篇浅谈如何做好纪委监委派驻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体会研讨发言材料三篇 第一篇 同志们: 刚才,xx同志带领我们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如何做好纪委监委派驻工作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浅谈如何做好纪委监委派驻工作
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体会研讨发言材料三篇第一篇
同志们:
刚才,xx 同志带领我们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行了专题学习。按照 xx 书记指示,下面,我结合 xx 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谈谈我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的理解和体会,不当之处请各位同志们批评指正。
2022 年 6 月 22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汲取派驻监督历史经验,有效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定《规则》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队伍。制
定《规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和意志。
(一)制定《规则》是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自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决定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建立党内派驻监督制度起,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就承担着向派出机关报告驻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央政策、决议情况,强化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有力保障了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规则》牢牢把握派驻监督政治使命,明确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有利于推动驻在单位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制定《规则》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客观需要。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领导体制;十九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纪委和地方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律检查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监察法规定,
各级监委可以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各级纪委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督促派驻机构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紧盯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监督,探索形成“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规则》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系统集成、总结深化,有利于促进完善常态化工作体制和监督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三)制定《规则》是充分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的有力保证。派驻监督是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派驻监督范围进一步拓展、方式进一步丰富,对派驻机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在实践中,有的派驻机构还存在担当精神不强、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斗争本领不高等问题。《规则》明确派驻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对政治担当、作风建设、能力素质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在组织和制度上提供更加有力保障,有利于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把监督保障执行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完善发展的成效。
(四)制定《规则》是推动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
规化,派驻监督是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分级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党和国家机关、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和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具有各自特点的经验做法。随着实践的发展,有必要对中央、省、市、县四级派驻机构工作一体作出规定。《规则》一体规范派驻机构的工作程序、审批流程和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职权范围,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身监督,有利于促进派驻机构在法治轨道上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
二、《规则》是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
《规则》共 7 章 56 条,体例完整,内容丰富,可以分为 3 个板块。第一板块为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原则;第二板块为第二章至第六章,是主体部分,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内容;第三板块为第七章附则,明确了有关权限要求、解释机关、施行日期等。我们要在全面学习理解《规则》的基础上,准确把握《规则》的主旨要义。
(一)坚持职责定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各层级各部门各领域得到贯
彻落实。《规则》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的政治要求,坚持派驻机构职责定位,突出“两个维护”,为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指导思想中鲜明强调派驻机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派驻监督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二是坚守政治定位。准确把握派驻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实行派驻制度,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要求派驻机构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功能,不断增强“派”的权威。三是突出政治责任。规定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派驻机构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并将这一要求贯穿《规则》各章的制度措施之中。
(二)规范组织设置,促进派驻机构在组织体系上发挥新效能。党章和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对纪委监委派驻纪检
监察机构作出基本规范。《规则》将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的规定细化具体化,兼顾实践做法,为改革留有空间,对各级各类派驻机构的设置方式、议事决策以及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职责等作出系统规范,促进组织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一是规范各级各类派驻机构设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纪委监委向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但在派驻方式、机构设置等方面有所不同。《规则》既把握共性,明确纪委监委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所管辖的国有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又区别个性,适应各行业领域的党建工作体制和各地区实际,对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不搞“一刀切”,明确可以按照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依法派驻监察机构,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驻在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二是强化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监督专责。明确其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这样规定,既有利于派驻机构贴近监督,及时掌握驻在单位的相关情况,又可以确保派驻机构一心一意开展监督,防止因利益羁绊而不敢、不愿监督。三是完善议事决策机制。规定派驻机构的领导机构是组务会,明确组务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任务。这是对《规则》第四条派驻机构“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工作原
则的具体落实,对于提高派驻机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三)完善领导体制,不断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是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关键所在。《规则》深入总结派驻监督实践做法,对各级党委、驻在单位、派出机关、驻在单位纪检机构、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等主体与派驻机构的关系作出具体规范,推动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一是强调党委的领导和驻在单位的支持配合。立足中央党内法规定位,对各级党委健全派驻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机制,听取纪委监委关于派驻监督工作汇报等作出规定,要求驻在单位主动向派驻机构通报重要情况和问题,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二是明确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规定纪委常委会和派出机关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对派驻机构进行领导指导的职责任务,具体规定监督检查部门日常联系的 6 项内容、“室组”联动监督的 6 个方面、“室组地”联合办案的 5 个事项以及“组组”协作的 6 项工作,强化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集成联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优势和作用。三是明确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进行指导检查。规定派驻机构督促、支持内设纪检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协调人员力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推动内设纪检机
构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特别是充分发挥垂直管理单位组织制度优势,专门规定派驻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各级纪检机构的工作进行统筹,推动各级纪检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监督责任。四是发挥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的协助职能。规定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有关派驻机构审查调查的案件,明确派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推动派驻机构提高办案质量,形成监督合力。
(四)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履职程序,促进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工作职责与履职程序密不可分,职责列明派驻机构的工作内容,程序丰富细化履行职责的方法流程。《规则》第四章在概括规定派驻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基础上,具体规定了派驻机构开展监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廉政教育、受理处置检举控告、参与核查、审查调查、处理处分、受理处置申诉等 8 项具体职责;第五章进一步对派驻机构的监督方式、执纪执法流程和审批权限、处理处分程序等作出系统规范。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明确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定派驻机构重点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对党忠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规依法
履职用权等情况。这些内容是对纪委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有关要求的重申和强调。突出“关键少数”,将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驻在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二是细化监督方式,强化报告制度。规定派驻机构应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廉政把关、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明确把报告作为强有力的监督抓手,要求派驻机构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重要问题、重要事项。三是支持推动驻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会商沟通制度、通报情况制度作出规范,细化规定了派驻机构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巡视巡察的 4 项工作,推动压紧压实驻在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好实现对所有监督对象的监督全覆盖。四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权限。对派驻机构线索处置、立案审批、措施使用、审理、党纪政务处分、问责、移送起诉等执纪执法流程作出具体规定,明确 7 个报派出机关审批或备案、3 个报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的事项,体现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派驻机构在法治轨道上履行职责。
(五)强化管理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高质量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是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规则》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针对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创新制度安排,对派驻机构自身建设提出严的措施和要求。一是强调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求派驻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各项建设。注重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素质,提升专业能力,增强斗争本领。二是加强派驻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要求派出机关严把派驻机构干部入口关,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选拔任用、人员交流、考核培训,不断提升派驻机构干部能力素质。健全派驻机构内控机制,规定完善回避、保密、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办案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三是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管理约束。要求派驻机构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派出机关同级党委巡视巡察和派出机关的管理监督,主动接受驻在单位监督,强化派...
篇二:浅谈如何做好纪委监委派驻工作
,我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等工作,经过实地调研,发现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在此谈几点体会。一、目前派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一是同级监督存在困难。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班子及成员监督薄弱,普遍感觉要对“一把手”实施监督很棘手,感觉无从下手。派驻机构由纪委监委统一管理,与派驻单位接触不够紧密,对派驻单位的中心工作、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了解不深,出现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情况,进而导致监督工作不深不细,监督效果不理想。二是派驻部门监督的体量不均衡。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部门多,每个部门涉及重大事项的会议较多,有时监督部门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前相互之间缺乏及时有效沟通,纪检监察组在不了解具体情况时临时被告知,导致出现会上对会议内容不了解,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建议的情况。有时被监督部门的会议又扎堆召开,同一天需出席几个不同部门不同会议,往往出现纪检监察组成员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三是工作消极被动导致监督不力。有的
派驻机构有时不能结合所在部门实际,积极主动想办法,提对策,满足于上级纪委布置什么就做什么,不督促就不做。“再监督”缺乏抓手,思路受限,工作打不开局面。四是工作避重就轻导致监督不力。部分纪检监察组把工作重点放在传达学习文件、制定完善制度和开展教育活动上,作风监督不够经常、案件查办不够有力。极个别纪检监察组组全年没有自主挖掘一条问题线索。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未能完全理顺与驻在部门的关系 一是有的驻在部门部分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等思想偏差,甚至混淆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界限,导致主责部门在推进工作时不主动,出现问题责任认为是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而不愿负责。二是有的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上心存顾虑,不能清晰地把握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三是没有很好地解决“一把手”监督难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被动监督的突出问题。
(三)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综合素质不高,监督能力不强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纪检监察人员除了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极强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丰富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知识,近年来,
虽然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较高,但不可否认,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提升。有的从政治上看待分析问题不够自觉,对政治监督内涵方式把握不准;有的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在监督执纪关口前移、抓早抓小上做得还不够到位;有的斗争精神不足,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意识不强、办法不多。
二、意见建议 (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和长期政治任务,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具体实践。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强对驻在单位的监督检查,推动解决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存在的作风、腐败、责任等问题,确保办好一个要件、提升一个领域。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 2035年远景目标,围绕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常态化疫情防控、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完善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鼓励探索创新,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大力推进清廉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定位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原则,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推深做实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省市县委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一要强化“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督促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切实转变观念,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要切实履行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实施监督的重要职能,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为党委(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二要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宣传引导,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性质、办事程序及相关要求等,树立“及时开展监督,防微杜渐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观念,为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理顺关系,加强“贴身”监督 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起,把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探索构建“三不”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体制机制。新的征程上,必须始终贯穿“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和战略目标,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办案、整改、治理贯通,坚持惩处、监督、教育融合,努力取
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一要紧盯“关键少数”,通过参加驻在部门的有关会议、开展述责述廉、谈心谈话等形式,使其肩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好“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党组)的领导地位。二要围绕权力运行这个重点进行监督,盯住“乱作为”、管住“不作为”。以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命、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报告为依托,实现对其决策事项的全程监督;要督促驻在部门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规则,明确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内容和全程监督工作流程;要与“一把手”勤沟通,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争取“一把手”的支持,避免被“边缘化”。三要用好监督方法。要注意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和驻在部门内部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用专业人员的“眼和脑”,弥补派驻干部因不熟悉业务看不清腐败“路子”、拿不准防控措施的短板。要强化“菜单”式台账监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议记录、廉政教育及廉政风险防控等“菜单”式台账,通过不定期检查台账等方式,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四要以节假日“提醒”为
抓手,强化对驻在部门的“节点”监督。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驻在部门进行节前提醒,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纪律要求,坚持严管不护短,严控“小”问题,严查“小”线索。五要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新的征程上,必须坚持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相统一,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协助驻在部门通过上廉政党课、警示教育、提醒谈话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六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通过专项检查、定向抽查、部门联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形成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七要选准监督方向。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贴身”监督中发现“小问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其停止非分之想,摒弃侥幸心理,从而向好向善向优向良,真正做到“护森林”“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实现监督执纪的对象和内容“全覆盖”。八要强化“再监督”。派驻机构要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和任务变化,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环环参与、全程监
管的工作方式,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聚焦权力运行,将监督的工作重点转向部门(单位)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的“再监督”。
(四)敢于担当,开展有效监督。
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责主业,敢于担当负责,切实执好纪、把好关、履好责。一要理直气壮敢于监督,摆正位置,牢记监督是本职、不监督是失职、监督不到位就是不尽职,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要聚焦主责主业“种好自己的田”。专注专职,从驻在部门业务中解脱出来,更有底气、更有精力履行监督职责。二要用纪律的尺子严于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发现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苗头性问题敢于提醒,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决策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对违规违纪问题敢于亮剑,决不能装糊涂,当老好人。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把握每个敏感的时间节点,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和通报曝光力度,一丝一毫也不能放松。三要创新形式善于监督。协调驻在部门机关纪委,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定期与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商讨反腐倡廉工作,争取关心和支持,形成工作合
力;建立廉政约谈制度,定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及下属单位一把手,提出纪律要求,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对因履责不到位导致本部门发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严肃问责。坚持关注“张家长、李家短”。注意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按照“了解不参与”的原则,主动了解驻在部门的行业特点、业务方向。
(五)重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开展 5 年过渡期专项监督,切实防范化解各类返贫致贫风险。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财政投入、金融服务、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考核机制等加强监督检查,对借乡村振兴之机以权谋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六)正风肃纪,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紧紧抓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坚持无
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查清问题和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同步开展,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督促相关地方和单位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
(七)守正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始终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重要主题,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以更加精准科学的思路举措、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机制、更加自觉的实事求是态度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坚定稳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着力破除制约影响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障碍梗阻,切实推动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八)提高能力,加强队伍建设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一要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纪检监察知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
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增强执纪审查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派驻部门的相关工作业务知识,深入了解被监督部门的行业特点,对所监督部门的人员、权力、职能职责等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切实加强监督的实效。三要严格准入制度,选拔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优秀干部担任派驻机构领导职务,配足一批熟悉财会、法律、审计等业务的干部,不断优化派驻机构人才队伍结构。健全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提拔任用和交流机制,打通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派驻机构干部、其他党政机关干部之间相互交流任职的渠道,有效解决派驻机构干部“流不动、转不开、出不去”的问题。要对派驻机构干部进行考核,不能胜任纪检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出队伍。四要主动接受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实施监督的主体,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必须虚心接受外界的监督,只有接受了他人的监督,在工作生活上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才有感召力、说服力,才谈得上够资格去监督别人,才能确保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走好赶考路、奋进新征程,派驻机构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要忠诚尽职、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坚定不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篇三:浅谈如何做好纪委监委派驻工作
派驻纪检组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总结、汇报 ................................................. 2 派驻纪检组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总结、汇报 ................................................. 5 派驻纪检组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总结、汇报 ................................................. 9 派驻纪检组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总结、汇报 ............................................... 11 加大组织和制度创新力度 ............................................................................ 11 推动形成各方监督合力 ................................................................................ 13 以聚焦重点提升监督质效 ............................................................................ 15 派驻纪检组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总结、汇报 ............................................... 16 派驻纪检组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总结、汇报 ............................................... 21 派驻纪检组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总结、汇报 ............................................... 23
派驻纪检组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总结、汇报 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切实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与驻在单位“同题共答”,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近年来,xx 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创新“一月一主题”室组地联动、乡镇纪委协作区机制的同时,试点“三联机制”,将室、组与驻在单位结合形成严密监督网,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监督格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同会商风险联控 近日,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等单位召开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商会议,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 x 次全体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 x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这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运用联席会商强化监督的一幕生动场景。
该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紧盯“两个责任”落实,以定期会商机制为抓手,协助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以此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方法路径,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
2021 年 x 月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监督检查开展以来,驻区
农粮局纪检监察组针对粮食系统财务管理方面问题较多的现象,与区农粮局开展联席会商会议,提出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整合增强粮食事务会计力量、组建区粮食系统基层公司会计事务中心等整改措施,督促农粮系统完善制度十余项。
协同监督组地联动派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随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 xx 农贸市场及周边售卖牛肉的商家进行检查,听到大家的疑问后,组长郭火根耐心地解答道。
出动执法人员 xx 人次,检查农贸市场 xx 家,随机抽取了xx 批次牛肉⋯⋯这次针对辖区牛肉注水问题进行的专项行动,是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同题共答”交出的“成绩单”。
“在人员力量不足、监督对象点多面广的情况下,聚焦重点人、重点事,组地联动,协同监督。”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各类监督检查 xx 次,集体提醒谈话x 次,专题会商 x 次,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梳理筛查,对涉及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入核查,助推政法单位教育整顿有力、有序开展。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区纪委监委督促教体、民政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实现监督责任与监管职责同向发力,创新“x 书 x 函 x单”问题反馈和“双色监督”机制,以行业部门、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校为重点,对症开方,围绕校内、校外减负重点内容深入监督检查,对 xxx 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排,核实举报
线索 xx 个,目前整改不到位的全部关停,证照齐全的学科类机构由 xx 家有效减压至 x 家,目前压减率达 xx.x%,得到了群众的肯定。
贯通融合难题联解 为发挥派驻机构干部熟悉党规党纪的工作优势,该区专门从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巡察工作,充实巡察力量。与此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通过参与巡察工作,也进一步明确厘清日常监督的方向。
“参与两轮巡察后,让我受益匪浅,不仅清晰了对驻在单位日常监督的内容,而且让我对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派驻机构“今年工作怎么看、明年工作怎么干”务虚会上,时任派驻区委办纪检组组长邹燕珍畅谈对“巡驻融合”的看法:“2021 年 x 月,我参与了对区政协办的常规巡察,因为区政协办是我们纪检监察组联系单位,所以巡察结束后我督促整改也更得心应手。” 该区进一步强化监督合力、扩大叠加效应,建立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巡察组进驻前,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日常监督情况,提出重点巡察对象和巡察建议,提高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巡中,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巡察组进行会商研判,重点聚焦被巡察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及问题易发风险点;巡后,把发现的被巡察单位的问题逐一梳理定性,将倾向性、典型性问题通报给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室组
地联动机制,及时跟进督促整改。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派驻机构与被巡察单位党组共同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切实抓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时任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艾晓斌深有体会。2021 年 xx 月,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发挥室组地联动和乡镇纪委工作协作区作用,抽调驻在单位和协作区干部,配合第四纪检监察室查处了某单位骗保问题,督促区医保局立行立改,问责干部 x 人,追回医保资金 xx 万元。
“通过监督信息共享、监督力量联动、监督成果共用,使巡察机构、派驻机构、被巡察单位(驻在单位)、纪检监察室从各自为战转变为协同作战,更好地统筹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该区以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让巡察机构、纪检监察室同向发力,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在单位同题共答,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切实增强综合监督质效。
派驻纪检组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总结、汇报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推进省市县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提升派驻监督效能。近期,xx 省 xx 市纪委监委在对派驻机构履职情况调研基础上,围绕发现的具体问题,从校准定位、加强规范、
联动推进三个方面,对增强派驻监督质效进行了实践探索。
校准定位 2021 年上半年,市纪委监委在专项调研中发现仍有少数派驻机构承担了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少数新进派驻机构干部对派驻监督定位认识不够清晰,履职过程中存在模棱两可的情形。
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是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的前提。调研发现的问题,恰恰是一些派驻机构对“监督的再监督”定位认识没有保持一以贯之的清晰认识,导致其聚焦主责主业时紧时松,工作中不自觉地越俎代庖、被动包揽,参与了驻在单位自身工作。同时,由于认识偏差,精力被大量分散,导致监督首责立得不稳,尤其在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上发力不足。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xx 市纪委监委及各区县纪委监委相继展开多轮次业务集中培训,要求重点加强两方面工作,夯实派驻机构干部履职的思想和能力基础。一是校准定位方向。重点围绕组织领导体制、派驻机构职责、工作秩序流程、与驻在单位协调机制等方面细化内容,确保派驻机构工作方向不跑偏、推进有遵循。同时,分管班子成员每季度召开联系片区派驻机构负责人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约谈履职不力的派驻机构负责人,指导和推动派驻机构准确履行监督职责。二是丰富定位内涵。依托派驻机构实践探索、数据量化比对等方法,检验
政治监督跟进的及时性和具体化情况,看派驻机构是否善于用政治思维开展监督,是否围绕驻在单位“两个维护”落实、选人用人、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实施了重点监督,政治生态画像是否精准。
加强规范 今年 x 月,市纪委监委对两年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径报的相关党内监督情况报告进行整理分析,发现个别报告无实质内容、类别不统一、出具的廉政回复意见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在随后进行的专项调研中同样发现,一些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政治生态、重点工作廉政风险点掌握不清、底数不明,存在业务不精通、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高质量的监督首先必须是规范化的监督。对此,市纪委监委从制度设计抓起,编印下发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工作指导手册,要求派驻机构牢固树立规度意识,着力构建派驻机构工作调度、业务开展、检查规范、年度考评的清晰闭合回路。一是程序规范。围绕信访受理归口、问题线索分办、处置方式审批、撰写工作报告、审理工作衔接、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巡察整改监督等方面,从办理权限、程序流程、时间节点上细化明确,确保工作运行科学规范、上下贯通、快捷高效。二是内容规范。重点围绕派驻机构开展会议监督、检查监督、谈话监督内容,廉政意见回复具体情形,建立和更新廉政档案,党内监督情况径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概要等,进行
明确规范。三是考核规范。严格派驻机构年度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季度汇总、室组双向互评等方法,引导派驻机构争在平时、干在平时,形成整体推进、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
联动推进 今年 x 月,市纪委监委在对派驻机构上半年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调研中,发现一些派驻机构存在“闭门搞监督”现象,向驻在单位争取工作支持的招数有限,尤其是围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重要情况及时互通等方面制度设计融合不够,“两个责任”相向而行、同向发力效果不佳。同时,个别派驻机构与委机关相关业务部门、驻在单位涉及行业所在区县纪检监察部门等工作联动不经常、信息互通不及时,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对此,市纪委监委针对相关派驻机构存在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发展不平衡、联动协作机制不畅等问题,提出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室组”联动机制,推动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一是统一协调。在形式上采取委班子成员组织领导、相关监督检查室牵头指导、若干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的模式,构成相对固定的“室组”联合工作单元,重点围绕上级部署的专项治理、重点节日“四风”督导、行业突出问题线索处置等,一体调配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同向联动。围绕净化派驻机构驻在单位、监督检查室联系片区政治生态,采取定期召开“室组”片区季度例会方
式,集中反映和梳理相关情况,尤其是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发现的问题,集思广益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形成解决思路。三是推动整改。“室组”围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等集中反映出的问题,采取对驻在单位一把手约谈提醒、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巡察整改“回头看”、以案促改等方式,重点解决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特点的相关共性问题,以点带面推动综合治理,努力实现监督成果共享、治理效能提升。
派驻纪检组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总结、汇报 派驻监督是构建严密有效监督体系的重要载体。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制度优势,释放更大治理效能,有助于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xx 省 xx市纪委监委立足派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不断推进以“打牢制度基础、规范工作管理、精准监督执纪”为主线的派驻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
完善制度,构筑监督根基。一是打通沟通协作脉络。优化派驻机构与委机关各职能科室的衔接协调,健全与被监督单位的深度融合制度,通过定期会商、联合监督执纪等,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二是指明干事创业方向。推行“xxx”工作机制,即,制定《2021 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要点》《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细则(试行)》两个文件,对派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安排;x
张清单明任务,列明确定每月的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x个推手抓工作,以工作分工推进联系制度和每月工作例会为抓手,推动工作全面落实落地。
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职能。一是问题线索处置规范运行。制定派驻机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图,规范程序和文书格式。对接收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认真审核,统一编号,及时登记,建立台账,分类归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20xx 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移送问题线索 xxx 件,立案 xx 起。二是档案资料管理有章可循。设置独立的派驻机构档案室,配备专门人员,建立专门台账,分层分类将档案资料分为日常管理、制度规定、问题线索、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警示教育等六大类 xx 个小类,保障档案资料有序归档、有效保存、随时可查。
精准发力,提升监督质效。一是延伸触角,嵌入监督于“深”。围绕“权、钱、人、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纪检监察组组织被监督单位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 xxxx 个,制定防范措施 xxxx 条,并严格审核把关。列席参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会议及其他重要专题会议,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与重点科室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谈心谈话,把监督嵌入到核心权力和关键环节上,实现“嵌入式”精细化监督。二是靶向推进,专项监督于“准”。派驻机构结合行业需要和领域特点,充分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
督的优势,选好选准供销系统腐败专项整治、公务油卡使用管理专项治...
篇四:浅谈如何做好纪委监委派驻工作
委监委派驻机构的工作现状、问题及建议 我县实行派驻监督全覆盖以来,各派驻机构在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领导下,积极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逐步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了解和掌握各驻在部门的具体工作,切实强化了监督、检查,为我县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派驻机构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机构成立的初衷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当前的体制和机制下,如何进一步探索和逐步完善纪检派驻机构管理,更好的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这是一个亟待探索和研究的课题。基于以上观点,浅谈我们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一、我县纪检派驻机构的设立情况 为了加强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完善派驻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县在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 7 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县直部门选调 16 名同志担任各派驻机构的组长和副组长,涵盖了除公检法、金融及所有垂直部门之外的县直部门,下发专门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目前各项工作已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各派驻纪检组虽然已经正常开展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很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1 、认识上不到位。一是派驻机构人员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还停留在过去的管党纪政纪的认识上,不知现在纪检监察工作已渗透到各行业的全面工作中,在业务的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在与驻在部门工作的协调和配合上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有些驻在部门对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及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等方面的认识不到位,在一些重要的工作上不愿让派驻机构参与。
2 2 、作风纪律不强。派驻纪检组很多事情都处在摸索和探索阶段,一方面和委机关在很多业务工作的沟通上不够,另一方面与各驻在部门的协调不够,没有真正融入其中,三是积极主动性不够,造成日常性工作不多,再加上派驻机构不和委机关一起办公,地点设在县直部门,人员少,管理上约束机制不够健全,造成纪律性不强,工作有些松垮。
3 3 、参与程度不够。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县委、政府对派驻机构的重视程度不够,如县里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组织部门对驻在部门的干部考核等,基本都没有通知派驻机构参加,没有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的作用,致使监督主体在地位和职能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督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能为力的状况。二是不少驻在部门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重要会议不愿通知派驻纪检机构,而派驻机构有时候碍于情面不能理直气壮的向驻在部门提出,派驻纪检组和各驻在部门是“两张皮”,起不到监督、协助和预防腐败的作用,监督的主动性和接受监督的主动性都存在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好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4 4 、监督力度不够。在县里成立派驻机构的文件中,明确要求驻在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要提前告知,工程招标、研究人财物等事项必须有派驻机构参与,但在实际工作中,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之间互动较少,缺乏必要的沟通、联系和配合,没有充分发挥纪检组应有的作用,工作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也就不强。
5 5 、部门配合不够。部分驻在部门为规避派驻纪检组的监督,采取用其他形式的会议代替党组会和班子会讨论决定重大人、财、物等问题;或者临时通知召开会议,让参会人员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准备,发表意见;更有甚者不召开会议、以个别几个领导或主要领导的意见代替班子的意见等,派驻纪检机构不能真正深入了解单位的具体工作,对其也就是无法进行指导。
三、建议 派驻纪检组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不理顺的地方,为更好的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建议县及委局机关的领导在精力上给予更多倾斜,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
1 1 、人员配备需要进一步加强。按照派驻机构的职责,正常开展工作人手不足的情况就显现出来,建议按照“三定”方案配备一些人员。
2 2 、参与部门工作需要领导的支持。派驻纪检组不能更好地融入各驻在部门的正常监督工作之中,一是建议要加强工作研讨,强化派驻机构的地位;二是建议委机关加强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工作的协调,由委机关领导分包纪检组,协助派驻机构协调与各
驻在部门的关系;三是建议县里制定相应的制度或者是召开专门的会议,让派驻机构切实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的真实情况,以便更好的起到服务、协调和监管的作用。
3 3 、派驻人员需要提高自身能力。派驻纪检组虽然已成立多年,但是很多纪检监察方面的业务还不够熟悉,在自主办案方面还有很大的欠缺,建议委机关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让每位成员尽快进入角色,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使我县的纪检派驻工作做的越来越好。
县纪委监委关于 2021 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思路汇报材料 2021 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开展 xx 学习教育,坚持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和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一、2021 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一是深入开展 xx 学习教育。牢牢把握“学史明理”这个前提,坚持把学 xx 与悟思想有机贯通起来,全面通读《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 4 本指定书目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目,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创新形式灵活学。注重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增强理
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中学、党小组学习以及干部自学的“学习机制,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既邀请家学者作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干部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到基层调研实践,有效提升学习效果。三是联系实际体验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热点、工作实际问题等加强调查研究,以新思想指导实践、破解难题。今年以来,共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复工复产、项目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等各类调研次,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方法、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强化政治建设,对党绝对忠诚。一是深化政治监督。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任务,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各环节,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两个维护”具体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共发现各类问题个并督促整改。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挂钩联系“一线监督”工作机制,成立个督查组,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共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履职不力等问题起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二是净化政治生态。紧盯“关键少数”,动态更新名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政治生态分析,整体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结合县、乡、村换届,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全年以来共审核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人次。三是细化政
治责任。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抓好贯彻落实。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加大问责力度,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实施党内问责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
(三)站稳人民立场,厚植民生情怀。一是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印发《2021 年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百日攻坚专项监督,共发现问题个,提出建议意见条。二是着力抓好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与政法委、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紧盯挂牌督办案件,加大线索摸排和查办力度,深挖彻查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同时,紧扣“治本”目标,认真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升,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高效推进“惩腐打伞”工作。全年共收到问题线索条,县纪委监委办理问题线索条。三是着力巩固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成效。持续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治理,着力推进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歪风陋习行为,不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坚持纠治并举,强化作风建设。一是推进作风建设。坚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聚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等“老问题”
和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盯紧盯牢、持之以恒,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次,发现线索问题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起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二是坚决整治“四风”问题。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执纪审查和党内问责的重点,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起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既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腐败分子,又注重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用查处的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党纪国法的防线,让广大党员干部知“红线”、明“底线”,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批次人,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批次人。
(五)坚持结果导向,彰显治理效能。一是深化机制建立。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对基层纪委监察组的领导和指导,进一步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委监察组监督能力。二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印发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派驻机构名称及职责、机构设置、编制职数等,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事项、目标任务和监督方式,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同时,扎实推进派驻法院、检察院纪
检监察组改革,及时完成改革各项任务。三是深化落实纪法衔接。通过领导授课、旁听庭审、研讨交流、以案代训等方式,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打通纪法衔接“堵点”。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纪委监委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时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纪法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监察合力。
(六)做实监督首责,健全监督体系。一是完善监督体系。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将队伍和组织建设作为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全面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激活监察监督“神经末梢”,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构建了监督事项明确、监督内容具体、监督重点突出的监督责任体系。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充分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组织措施,广泛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通过有原则、近距离地接触了解干部,真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监督举措更实。拓展“1+”工作机制,发挥职能部门监管职能。加强与公安、税务、工商、房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问题线索发现能力。把纪委监委监督与党内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与
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起来,构建一张严密的监督网,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七)坚守政治定位,强化巡察作用。一是突出政治定位。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形势,紧紧围绕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三个聚焦”开展巡察,发现问题及线索。二是突出成果运用。在督促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基础上,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日常监督、深化改革相结合,切实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全年已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条,推动建章立制个,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坚持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快查快结的原则,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线索实行“账单式”管理,移交相关部门问题线索件。三是突出制度规范。制定、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梳理完善村级巡察工作流程,制定村级专项巡察实施方案,有效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累计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余人次、选派名干部参加市委巡察工作,切实提升巡察干部能力。强化安全保障,先后次组织开展巡察集中驻点场所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投入多万元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修缮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推进“三不”机制,有效减存遏增。一是保持高压态势。始终保持惩贪治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强
化不敢、知止氛围,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同时,牢固树立“安全是审查调查生命线”的理念,严格落实...
篇五:浅谈如何做好纪委监委派驻工作
派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XX 市自 XX 年 12 月监察体制改革后,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都已趋于稳定,监督作用发挥日渐显现。但对照党的十九大对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当前派驻监督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问题,制约着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的发挥。为进一步做好新常态下纪检派驻工作,根据要求,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围绕“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新时期派驻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的主题,通过走访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干部职工代表、召开中层干部座谈会等方式,对纪检组的工作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了调查研究。一、当前派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自身建设方面 1 、责任担当意识需进一步增强。纪检组在派驻监督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存在畏难情绪,维护公平正义、较真碰硬的勇气不够的问题,当老好人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还缺乏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监督软化问题,监督检查中缺乏威信,缺乏勇气和锐气。
2. 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转变。客观方面,由于纪检组人员配备不到位,现有人员长期抽调到纪委机关协助案件调查审查和审理、纪律作风督查以及巡察工作,使纪检组工作出现断档的情况,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不够,年初工作计划难以高质量完成。同时,由于市纪委监委工作运行机制体制不畅,让纪检组大部分的工作精力投入在应付信息材料和表格报送等琐碎零散的工作当中,而真正投入到部门开展日常提醒和深入监督的人力和精力不足。主观方面,纪检组还缺乏高效的统筹谋划,工作作风与严和实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工作方法方式简单化,习惯用传统思维应对新形式和新变化,深入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够,更多工作局限在安排部门开展自查、报送材料和表格等方面,工作中还有形式主义的倾向。工作思路不宽,创新意识不强,在日常工作中不善于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对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对派驻监督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没有投入更大的精力思考和分析。
3. 执纪监督能力与履职要求存在差距。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工作人员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虽然通过一年的学习和实践,纪检组干部的整体素质有新的提升,但由于派驻干部都是从业务部门转岗过来,纪检监察业务能力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并且在从事纪检工作之前,基本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相应的经济、财会、审计、法律等基本功。同时,由于纪检组没有信访、审查调查、案管等机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大家需要协同作战,这要求派驻干部必须具备“一专多能”的综合素质,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差距,在综合文字、沟通协调、执纪执法实务操作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偏科”。
4. 派驻纪检组与纪委监委机关的沟通协调 机制有待完善。派驻纪检组常驻驻在部门,一方面,派出机关对每个派驻干部的日常工作和表现日常了解和掌握不够,派驻干部和委机关干部的交流、培养、晋升的“堵点”尚未真正打通。另一方面,纪检组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工作不够,导致在有些工作上衔接协调不够,信息沟通渠道不畅,派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难以真正调动起来。
(二)履职尽责方面 1. 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日常监督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纪检组目前的监督主要集中在“面”上的监督,对“点”的精细化监督不够,对部门贯彻执行重大方针政策时,从政治层面跟进监督不够主动、及时。日常监督的形式大于内容,监督办法不多、措施单一,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多,监督少,发现的作风问题不多,日常的纪律作风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监督部门干部职工当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2. 对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深入监督不够。由于纪检组属于综合派驻,监督部门的业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各部门都有着自身的组织架构、人员组成、科室布局、业务范畴和系统的政策措施,纪检组难以对所有部门的业务知识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对各领域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做到完全掌握、了然于心。同时,由于纪检组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狭窄,对涉及各领域的政策措施,往往只能通过媒体、网络、参加部分会议和收到的部分文件获取碎片化的信息,难以做到系统性掌握,很多中央、省委、市委对各领域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举措只有部门掌握,而纪检组却无从知晓,导致纪检组的监督工
作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监督不平衡,如在对监督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监督工作时就凸显出纪检组和监督部门相关政策信息掌握不对称的矛盾和问题。
二、新形势下提高派驻监督“质”“效”的对策和思路
为切实解决好纪检组派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纪检组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立足自身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进派驻监督取得新的成效。
(一)突出重点,在履行政治责任上聚焦发力。2018年 10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为做好派驻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纪检组必须牢牢把握住政治机构这个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深化“三转”,在履行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适应和体现政治监督本质属性,既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又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聚焦监督职责定位,压实监督责任,在监督工作中投入更大的精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要着力解决好“面”上监督和“点”上监督的矛盾,加强对重点人、重
点岗位、重点事的监督,兼顾“树木”和“森林”,推动监督工作的精细化延伸。
(二)擦亮“ 探头” ,在强化监督上力求精准。纪检组要通过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解决监督难的问题。要发挥好“探头”作用,解决好监督“软”的问题。派驻机构是各级纪委派驻各单位的“探头”,是深化党内监督的“神经末梢”。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把日常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提高日常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要完善制度机制,破解监督难的问题。探索派驻监督的有效途径,健全完善涵盖综合事务、执纪执法、自身管理等三大板块有关制度,形成比较完备、可操作性较强的内控体系,细化监督程序、监督内容和方式,规范派驻监督,为纪检组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提供制度保障。要建立纪检组内部管理制度、纪检组长定期与党委(组)主要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推磨式”监督检查等制度机制,让纪检组真正发挥“派”的权威,突出“驻”的优势,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确保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要推行“轮流式”驻点办公,打造派驻监督的“移动探头”。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推行“轮流式”驻点办公,每月根据客观情况弹性安排半天至1 天的驻点时间,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主动深入各监督部门零距离“贴身”监督,全面了解掌握驻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助党委(党组)解决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
风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驻点办公期间通过调阅部门文件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各部门的重要政策和措施。
(三)强化责任担当,在工作落实上履职尽责。要始终牢牢把握住派驻纪检机构的职责和使命,把解决不愿履职、不会履职的问题作为重点,切实加强思想和能力建设。要破除“不愿监督”的思想障碍。纪检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对标新要求,强化理论学习,锤炼实践能力,提升派驻意识,强化监督底气,拓宽监督视野,充分发挥“探头”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要消除“不敢监督”的心理顾虑。纪检组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动真碰硬。要切实转变观念,摒弃老好人的思想,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敢于从监督的角度发表不同意见,敢于在监督执纪中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不断锤炼善于发现问题的本领。聚焦“四风”问题,对人、财、物、权力使用等的敏感领域环节,对发现的苗头及时提醒,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谈话诫勉,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在日常。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对严重违纪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防止对党和事业造成更大危害。要解决“不会监督”的本领恐慌。纪检组干部在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方面都不同程
度地存在弱项和短板。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的学习研讨。同时,由于纪检组监督部门多,各监督部门主要业务差异大、专业性强,要加强各监督部门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畅通纪检组和监督部门政策信息的沟通渠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深入了解归口监督单位的行业特点及廉政风险点,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增强监督的底气,切实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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