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工作调研报告6篇

时间:2022-10-28 08:30:06 浏览量:

法治宣传工作调研报告6篇法治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XX区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始终把加强法治宣传作为一项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宣传工作调研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法治宣传工作调研报告6篇

篇一:法治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区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始终把加强法治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与中心工作的贴合度,提升法治环境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力。现就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突出核心地位,全面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工作

 一是抓好动员部署,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责任层层压实。以专项督查为手段,以“督”促“学”,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成立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宣讲团,举办宪法进机关讲座 X 场。

 二是注重氛围营造,推动宪法核心要义入脑入心。实施宪法学习“四个一”(“人手一册、每户一本、居委一讲一

 阵地”)工程,累计发放宪法文本 X 万册。举办首届“宪法宣传月”宪法“八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进宗教场所、进公共空间、进网络)活动 X 余场。

 三是加强宪法实施,推动宪法宣誓誓言外践于行。落实宪法宣誓仪式制度,宣誓范围逐步扩大到新进公务员、律师、居委“两委”班子等,切实增强依宪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围绕普法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 聚焦重点对象,巩固优势领域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形成头雁效应。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必学”、主体班次“必修”、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必考”机制,成立全市首家区委法律顾问团、首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制度等举措在全市产生示范效应。今年,进一步深化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在全市首推“行政首长季度讲法”。

 二是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多维体系。将法治宣传与课堂教学、德育教育、校园文化、队伍建设相结合,举办“与法同行”、“法润童心”等系列暑期活动,全区中小学校实现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覆盖,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创建,首批 40 所已被认定为市级示范校、标准校。

 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形成制度规范。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规章等专题培训。XX 年至今共有 X 人报名,X 人参加并通过考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2. 聚焦重点领域,找准主攻方向

 一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以知识竞赛、漫画创作、相声表演等形式,重点宣传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主要特点以及专项斗争的时间安排、打击重点等。

 二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普法工作。成立专题普法宣讲团,并就分类标准、投放要求等内容制作宣传短片,入户宣传做到全区家庭全覆盖,发放宣传资料 X 万份。

 三是举行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系列宣传。采用观看文艺演出、现场讲解互动、投放标语及视频、发放公开信等方式,集中宣传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和防范措施。

 (三)紧抓任务落实,全力助推法治建设换挡提速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通报约谈制度、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举办行政机关负

 责人出庭应诉研讨班,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培训,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推动营商法治环境持续提升。设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服分中心”,组建“律师创服联盟”,成立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共同体,为百余家创新创业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和法治体检。开展公证“最多跑一次”和“智慧公证”建设试点,推出服务营商环境公证八条,强化公证法律服务。

 三是紧抓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建立责任清单、以案释法、履职评议三项工作机制,发布首批 33 家普法责任清单,举办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征评活动,召开普法责任履职报告会,主动接受群众评议。聚焦重点项目、重要节点,开展国家安全、妇女维权、消费维权、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坚持普治并举,筑实筑牢基层治理法治根基

 一是抓法治创建,提升基层民主法治水平。我区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注重重点特色创建单位培育,制定创建任务清单,创建推动基层治理难题突破的效果初显。

 二是强法治队伍,打造基层普法治理品牌。打造居村法律顾问 2.0 版的社区法治专员制度,每居一名法治专员,有

 效解决小区停车难、业委会选举难、维修基金筹措难、老旧电梯改造难等“急难愁”问题,依法护航基层治理,相关做法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建法治阵地,丰富法治教育形式载体。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国歌展示馆被评为首批市级法治文化阵地。除警示教育馆、睦邻法治服务中心、社区法治驿站、法治长廊、法律图书室、法治楼组等形态以外,进一步打造具有综合性、互动性的控江口袋公园法治文化苑、江浦法治教育室等,新的法治教育形态开始涌现。

 四是育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法治书画作品征集、法治文艺作品进社区、法治公益广告大赛、“我与宪法”微视频征评等活动,发挥法治文化价值引领和精神熏陶作用,增强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微视频《宪法与我们》荣获市第六届法治公益广告大赛视频组一等奖。

 二、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精准度

 执法司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还不够精准,以案释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个别单位仅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主动参与普法工作的责任意识还不强,“重执法、轻普法”的错误观念较为普遍。少数单位对“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

 普法”的认识不到位,仍存在“没有执法权就没有普法责任”的错误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普法资源缺少整体规划、缺乏整合度

 重点领域的普法工作缺乏协作配合,有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现象。普法资源较为分散,部门间的横向联动没有上升到制度层面,整合运用尚不充分,普法工作联动协作效应难以显现。运用“两微一端”等普法新媒体开展普法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媒体公益普法机制有待建立,新闻媒体普法宣传主阵地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普法形式载体过于传统、缺乏创新度

 普法工作主要依托贴标语、摆展板、发传单、摆摊咨询、开卷测试等纯文本传播和硬性灌输方法,入脑入心还不够,宣传效果不够持久。形式较为传统,对于新技术和互动方式的运用度还不够,广大群众乐意接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还不多,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在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上下功夫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区政府将进一步将普法工作融入主责主业,以“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评估为手段,推动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升。把以案释法融入到执法司法各环节,针对热点难点实施精准普法,实现在执法中动态普法、在执法监督中定向普法。通过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增加执法透明度,从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在切实提升法治宣传工作合力上下功夫

 在巩固现有普法机制成果的基础上,注重建立跨部门、多领域的联动协同机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以及垃圾分类等国家战略、全市大局和 XX 中心工作,以需求定主题,以问题为导向,增强法治宣传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推进法治宣传能力和普法工作体系现代化,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成为法治宣传的参与者和推动者,用身边人说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法治宣传更加接地气、有生气。

 (三)在探索运用新型普法形式载体上下功夫

 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载体,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技术,加强普法媒体矩阵建设,形成集群效应,提升法治宣传“多种表达、多元传播”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将 XX 滨江、图书馆新馆等新晋人文地标纳入法治文化版图,探索运用 3D 全息技术、VR 眼镜等新技术增添更多互动、体验环节,推动法治文化融入公共空间、融入居民生活。

篇二:法治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兴平市南位镇公民法制意识的调查报告 导言: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并精辟阐述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

 但一个法治的社会并不仅仅是去制定大量的法律、 法规, 法治实现的过程,

 要以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 公民对法律的全方位认识为基础, 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

 根据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关于公民法制意识的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现目前雨城区公民法制意识的建设状况, 为建设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市区新面貌而提供参考意见。

 我们小组结合目前雨城区法制意识建设的实际情况, 经过连续几天的走访和调查, 深入调查雨城区常住居民的法律法制意识, 我们初步了解了雨城区的公民法制意识状况。

 这次的调查主要以问卷调查的形式为主, 通过和他们交谈, 指导填写问卷, 并以宣传单页和一对一讲解的方式, 对一些关乎市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宣传。

 使得市民们能在遇到常见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正文调查对象分析:

 本次调查我们主要分年龄段对人们进行法制意识的分析, 从而整体的表现出雅安雨城区的公民法制意识。

 年龄段分为 20 岁以下, 20—30 岁, 30—40岁, 40 岁以上。

 不同的年龄段由于思想意识不同, 社会阅历不同, 接受的文化程度不同, 对于法律意识有不同的认识, 因此分年龄段分析有一定的合理性。下面的表格是对这次调查对象概况的具体说明。

 被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人数(人)

  百分比( %)

  性别

 男

 女

 58 57 50. 4 49. 6

 年龄

 20 以下

 20~30

 30~40 40 以上

 21

 29

 27 12

 18. 3 25. 2 23. 5 19. 0

  调查问题分析:

 20 岁以下年龄段公民法制意识的分析 对于 20 岁以下的人群我们主要针对 15—20 岁的人群进行调查, 在这一人群当中, 绝大部分属于学生群体, 包括中学生和一部分大学生, 因此总得来说, 法制意识还是比较强的, 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 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较少用个人手段解决问题。

 因为调查地点的缘故, 我们调查对象的人群男女比例为 2:

 5, 有一定的不合理性, 但整体上还是能正确的反应调查结果。

 1、 对于法律基本常识的了解。

 在我们关于对全国法制宣传日的问题中, 有 50%的人能够很正确的了解到是在12 月 4 号, 而有 45%的人是将全国法制宣传日和 3 月 15 日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混淆了 , 只有 5%的人选择其他答案, 对于全国法制宣传日没有一点概念。

 另外这说明了人们对于法律的常识知识了解的相当少。

 2、 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

 在问卷中的 4、 5、 10、 11、 12、 13 题中, 都是涉及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 对于法律的应用, 而调查显示, 在消费维权方面只有只有 5%的人选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多的是找商家退货。

 但当我们很笼统的问道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 怎么办? 有 70%的人们会选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这说明人们懂得法律的用处, 知道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只是认为日常琐事, 不需要用法律就可以解决。

 3、 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任度。

 在问卷的 9、 12 题中, 我们问到了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任程度, 20 岁以下年龄段的有 80%的人对执法机关比较相信, 只有 20% 的人完全相信, 这说明我们的执法机关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 没有让人们充分的了解它们。

 并且只有 45%的人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重要和非常重要, 这说明人们的意识里, 法律是用在大事情上的, 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多大的用处。

 4、 公民对于法律的需求 在第 6、 11、 12 题我们了解了公民对于法律的需求, 在这个年龄段的人们有53%的人对人生安全方面的法律需求最多, 而对于日常的生活方面的小事情则不太多注重法律。

 5、 制约公民法制意识的因素。

 公民法制意识低下的原因有很多, 主要有文化程度的低下, 法律维权难以得到有效的保证, 社会环境的影响, 政府等相关机构落实不到位, 国家对法律只是宣传力度不够等原因。

 而且就我们的调查显示, 在这一年龄段得人们受这些因素影响是差不多的, 也就是这些原因都存在, 因此, 要改变这种面貌, 需要国家和人们做的还很多。

 20—30 岁年龄段公民法制意识的分析

  根据以上统计的结果, 我们可以得出此年龄段的人们法制意识普遍淡薄,许多常识性法制知识不了解, 没有几人法制观念成熟。

  1 、 对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认识, 此年龄段的 36 人中只有1 / 3 的人才选择了正确的答案, 选择错误的有两种情况。

 一, 4 0 %的公民根本不知道哪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就随便填了一个日期, 全凭想象, 感觉。

 这种情况反映出这部分公民对于国家政令不关心, 对于法制知识不关心。

 二, 26. 7%的公民选择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由此得出, 这部分公民对于全国法制宣传日和 3. 15 消费者权益日混淆。

 认为法制宣传日就是消费者权益日。

 2、 对于在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大家有不同意见。

 大部分公民任务应该找商家退货, 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伤害应该有理由找商家退货。

 只有较少的公民认为个人去找商家退货或许会碰到商家不退货的情况, 他们认为应该找消费者协会投诉, 这部分公民或许曾经遇见过此类情况, 也或许是有较好的法制意识。

 当然也有很少部分的公民认为消费者协会和商家同流合污不能给他们解决这类事情, 他们认为应该直接去法院申诉, 将这类奸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最

 后一类公民则对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选择了认命和接受, 他们不相信消费者协会, 不相信法律, 找商家退货遭到拒绝, 他们选择了忍让, 这类人认为吃一堑长一智, 大不了以后不再那里买东西了就是!

 这类人法制意识淡薄, 同时对于不法奸商忍气吞声。

 3、 在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此年龄段只有20%的人任务应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其余的人则认为私下解决、 忍气吞声、 私下报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后面这三种情况反映了人们法制意识淡薄, 在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采用私下报复触犯了法律。

 4、 在对于法律能否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时。

 20—30 年龄段的大多数人认为法律还是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但综合上面一些答案我们可以得出这类公民还是相信法律能解决自己的权益受害等问题但是他们不懂的如何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或者说他们不了解法律, 不知道法律能在哪些情况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然也有不少人认为法律根本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法律不了解, 没有信心。

 5、 在法律的执行监督方面, 绝大部分人认为报刊、 电视、 广播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才是最有效的方式。

 只有极少部分的认为群众监督有用。

 这种情况是在现今传媒发达的情况下产生的。

 人们相信电视媒体, 对于法院、 检察院、 公安局等部门不够信任。

 或者说是有点儿信任。

 6、 当人们发生纠纷时, 大多数人认为是双方和平解决。

 这是中国人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 即使是自身合法权益受害也抱着息事宁人的原则双方和平解决。

 30—40 岁年龄段公民法制意识的分析 通过调查, 得出 30-40 岁年龄段公民法制意识情况, 30-40 岁年龄段公民, 在社会中都有一定的职业, 从事各种工作, 不同程度地和法律打交道, 相对其他年龄段来说, 他们接触法律问题相对较多, 比如《劳动合同法》 、 《保险法》 等, 所以对法律有一定程度的认识, 但都太过于局限, 且认识不够全面也不够深刻。

 在法律了解方面, 60%~70%的人对全国法制宣传日和 3. 15 宣传日区分不清, 对法制认识模糊, 造成法制意识不强!

 当他们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 为了顾及个人面子问题, 大多数人采取私下解决或忍气吞声, 很少有人寻求法律援助, 例如当买到伪劣商品时, 如涉及金额不大时很多人选择认命, 感觉这点钱算不了 什么, 当金额过大时多数人会找商家退货, 极少数人运用法律手段, 怕

 把事情搞大对自己事业影响不好。

 在日常生活中, 公民对法律也有一定的需求度, 然而对人身安全方面的法律需求较多, 其次在消费维权方面, 其他方面就相对较少, 说明公民十分重视人身安全, 注重人身安全相关法律的运用。

 在生活中, 公民对法律都有一个整体的评价, 多数人认为法律有一定重要性, 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不高, 对法院, 检察院, 公安局等执法机关的信任度更是如此, 说明相关法律职能部门在此方面做得有些欠缺, 导致公民不是很相信法律。

 而在众多法律监督机构及部门中, 公民比较看好报刊、 电视、 广播等新闻舆论监督,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的确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反, 群众在法律执行的监督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是很大。

 总体来说, 公民对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 对法律作用认识方面基本到位, 在制约公民法制意识的因素方面有一定的认识, 但是都不够全面不够深入, 公民法制意识有待提高。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 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力度, 定期开展法律类知识讲座以及法律类文艺汇演, 以激发公民对法律学习的兴趣。

 同时, 提高自身的执法力度和效率, 提高信誉度, 增强公民对政府部门的信任程度, 真正做到为人民排忧解难,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另一方面, 要继续发挥报刊、 电视、 广播等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加强党委, 政府, 人大, 政协领导机关的监督, 充分发挥群众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 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做到执法公正, 执法高效, 拉近公民与法律的距离。

 再有就是,对公司企业进行定期检查, 检查相关法律是否落实具体, 最重要的是, 政府等相关机构必须对国家出台的法律政策执行到位。

  40 岁以上年龄段公民法制意识的分析 就该段年龄的公民而言, 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社会经历, 对社会了解相对较深, 遇到的法制问题相对较多。

 调查结果显示, 该段人员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 50%的人会选择忍气吞声, 普遍有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心态, 他们没有青年的冲动和血气方刚, 但是处理问题相对消极。

 在对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信心方面, 50%的人对法律还是有信心, 说明我们法律的贯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还是有一些不足, 他们大多数人对执法机关表示不太信任, 说明我国的执法机关在贯彻依法治国、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方面力度不够, 个别仍然出现执法不公的现象。

 这些原因使经历社会较多的他们对我国的法律权威信心不足, 因此, 加大对该年龄段得人员普法宣传教育就显得十分重

 要, 另一方面, 该年龄段人员年龄普遍偏大, 受教育程度相对不高, 这也是他们对法律信心不足的原因, 这直接导致了他们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新闻媒体方面, 应当加大对严格执法的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 增加公民对法律的信心; 国家监察机关应当在监督法律的贯彻方面加大力度, 保证有法必依。

 对于 40 岁及以上公民而言, 他们的人生观、 世界观相对稳定, 难以改变,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 让法制观念深入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潜移默化的改变他们对法律缺乏信心的现状。

 同时, 开展实质性的活动, 加大普法宣传教育, 可以采取一些适合该年龄段公民并且他们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吸引他们参与到合法维权, 合理维益的活动中, 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律和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以此来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

 调查总结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虽然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城市建设意义重大, 但目前雨城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

 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 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 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 公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 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 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

 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公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 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绝大部分主要采用双方和平协商的方式私下解决。

 二是权利意识淡薄。

 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 长期以来, 法制在公民的心中的都是政府管理的工具, 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 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比较浓重, 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公民权益这一功能。

 公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 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

 权利意识淡薄, 主体意识模糊, 缺乏维护民主权利, 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公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 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 或虽已知道, 却信守“民不与官斗” 、 “一年官司十年仇” 、 “吃亏是福” 等传统观念, 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 一味忍让。

 比如在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 50%以上的人选择自认倒霉而非向消费者权益协会投诉, 任由其继续欺骗其他消费者。

 三对法律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

 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起不了相当大的作用, 法律的作用只能作用于大事件, 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没有用法律解决的必要, 只要利益冲突不是太大能忍则忍等一系列不正确态度。

 没有正确对待法律在公民群体中的作用。

  二、 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深入, 法律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 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

 但如上所述, 目前雨城区公民的法律意识总体来讲还十分淡薄, 与建设社会主义新雨城区的要求相比, 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究其原因, 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传统思想的影响。

 众所周知, 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 ...

篇三:法治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2021 年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8 8 篇

 1 2021 年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一)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工作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功夫,为推动“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部署,共织普法工作“一张网” (一)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主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工作实际,精准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抓牢宪法和民法典两个关键,抓实依法治理、法治文化、普法宣传三个创新支点,抓好部内工作人员、企业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四类人群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区普法工作网络织牢织密。把尊法学法守法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述职述廉述法、学法用法考试等工作,做好部门内学法用法。

 (二)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压实法治责任。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责任

 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干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制定《☆☆局关于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划分“责任田”,明确各科室普法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切实做到法治建设责任到科室到专人。发挥工会“四个第一人”职责,构建“工会干部+律师”模式,坚决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联合区检察院、妇幼保健院建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实现“一站式”办案救助。在全市范围率先出台“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两项制度,为未成年人打造“防护盾牌”。

 (三)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活动,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与“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分步开展《民法典》宣贯活动。强化机关人员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考核,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二、强推进,实现普法服务“零距离” (一)深化职工普法,促进劳资关系和谐。一是成立职工维权应急小分队,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创新“12 十 N+1”诉调体系,即 12 个源头治理劳资纠纷试验区,N 个区总工会派驻在各街道、社区、工业园区的工会干部,1 个设在☆☆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室。二是加强劳动法律监督,推动劳动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实施,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职业危害事件、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等案件的调查处理,

 接收劳动争议案件约 2000 件,调解成功 300 余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约 1000 万元。三是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先后在农民工人集中的☆☆园区、☆☆开发区等设置摊位,邀请资深律师为 400 余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其按照合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一是完善青少年保护机制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协同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青少年工作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包含普法在内的全区青少年工作。二是借助区义工联“义工生活节”平台,在少年宫、文艺广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德与法治等宣传活动,惠及青少年近万人次。三是“青春家园”品牌项目,借助专业社会力量,开展“道法盒子”青少年普法讲师培育计划、“美丽人生,由你做主”开放结局禁毒论坛剧场、“法治绿芽”社区四点半课堂等一系列普法项目,累计服务辐射 9.8万余人次。

 (三)强化妇女儿童普法维权。一是搭建反家庭暴力工作平台,联合区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方案》《家庭暴力预防与处理工作体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职责、个案处理流程,定期召开联席会,保障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成立区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开通反家暴热线(21074727),组建覆盖公检法、民政等 14 个成员单位的反家暴联络员队伍,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累计接访家暴个案 420 宗,协助获取告诫书 17 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9 份,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5

 次,申请经济救助 20450 元。三是持续开展“守护她权益”维权系列讲坛,线上开设月度反家暴新闻回顾,以案释法,提高妇女群众对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三、强宣传,推动普法教育“接地气” (一)打造“互联网+”线上普法宣传矩阵。一是打造“互联网+维权”宣传板块,在“☆☆工会”“☆☆青年”“☆☆她声音”公众号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进行深入解读,链接 12338 等妇女维权热线,推进维权服务指尖化。二是聚焦《民法典》实施,利用中国工会法律服务平台(中国工会普法网)和微信小程序“中国职工公益活动平台”提供民法典学习视频,共组织 1000 余名职工注册该平台,其中 133名职工登录平台学习超 150 小时。

 (二)抓住重大节点,突出“靶向”宣传教育。一是在“五四”“三八”“六一”“反家暴日”等节点,开展特定人群普法专题活动,如开展“关爱职工、服务职工”暨“反诈骗”宣传活动、“校园欺凌家校社”防治计划。同时,制定“护蕾种子”讲师培训手册,持续推动法治建设宣传“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二是以“12·4”宪法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指导各街道工青妇组织开展专题讲座、普法教育游园会等普惠性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如“法治之旅”参访活动,累计组织新园学校等 1200 余名师生参观深圳市法学会,如“航标计划―城中村青少年法治赋能项目”、“法治绿芽”社区四点半课堂等普法项目,累计服

 务 7.4 万余人次。

 四、谋长远,开拓普法建设“新航道” 明法者强,慢法者弱。普法工作是法治的“灵魂”,我局普法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仍有一些不足,如普法内容有待丰富,普法手段有待创新,普法群众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我局将以普法评议工作为契机,坚持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普法工作成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慎始如终和守正创新相统一,发挥自身优势、助力谱写☆☆普法工作新篇章。下一步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普法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一体化机制,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主动参与处理好劳动争议和职工群体性事件,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凝聚青少年普法工作合力,明确政府、社会组织等部门之间相互协助推动青少年工作职责,由过去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独唱”,变成各部门各行业的“齐声大合唱”,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建立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调处系统,聚焦诉前或者法援前端法律服务建设,加强对辖区女律师队伍的扶持,充分利用辖区女律师队伍,组建妇女儿童公益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公益服务,增强婚姻家庭纠纷解决的时效性和规范化。

 (二)推进全民普法阵地融合发展。推动全区企业员工关爱中心、源头治理劳资纠纷试验区、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青年之家、妇女儿童之家成为普法宣传的工作阵地,不断搭建好联系群众、引领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同时,团结动员综治、司法、公安、民政

 等力量,积极拓展普法阵地覆盖范围。

 (三)强化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尤其加强灵活就业群体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大力发展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知识专题培训,提升志愿者普法能力,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向志愿者提供普法宣平台,营造浓厚的社会普法氛围。加强妇女干部队伍法律素质,吸纳各领域热心公益优秀妇女代表,组建普法小分队,提供常见法律问题服务。

 (四)推动普法宣传数字化、信息化。抢抓“数字☆☆”机遇,推动“数字”普法宣传工作。强化劳资纠纷预警信息研判,借助各级工青妇服务阵地的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新媒体服务平台,打造党员干部和广大联系群众触手可及的普法宣传教育品牌,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1 2021 年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二)

 2021 年,在市司法局和镇委、镇政府的指导下,**镇司法分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普法规划,积极创新普法工作载体和形式,针对不同普法对象,深入广泛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落实国

 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全面做好司法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司法 2021 年的普法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1 年普法工作总结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丁志洪为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__镇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

 2、健全普法机制。制定《__镇 2021 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21 年__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表》及__镇“__”普法宣讲团名单,加大宣传力度。

 3、落实经费保障。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以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与法治讲座,提高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及法律素养,举办领导干部学法专题讲座,组织全镇公务员进行 2021 年度线上学法考试及干部职工线下考试,全镇考试通过率 100%。

 2、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年初制定的《__镇 2021 年“校园法苑”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在全镇 11 所中小学开展“校园法苑”系列活动,通过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法治教育主题班会”、“法治游园活动”、“法治手抄报比赛”、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整体法律素质。

 3、做好社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普法教育。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普法讲座和法律援助等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法律素质和法律素养。今年共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活动 11 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5 场,社区普法讲座 11 场。

 (三)搭建法治宣传平台和载体 1、利用时间节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联合普法成员单位开展“3·8”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校园普法讲座、“6·26”国际禁毒日校园普法讲堂、“6.25”全国土地宣传周活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办法》现场宣传、《民法总则》宣传、法律援助暨民族团结宣传等重点时段专题法治宣传活动,“11·9”消防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2021 年度共组织开展各类普法讲座、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咨询、“送法上门”活动 41 场,派发普法宣传单及宣传礼品共 3 万份,受益群众达 3 万余人次。

 2、发挥传统宣传阵地优势。继续利用好司法分局旁边长 50 米的法治文化长廊和政府广场围墙 27 个宣传版面的法治长廊,通过领导法治风采、新法速递、法治漫画等内容深入浅出地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利用电视台、报社和宣传单张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推广,通过电视台制作播放法律公益广告、报社刊登法律案例,编印派发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卡、宣传海报等方式,不断提高公众知

 晓度。2021 年度累计在__电视台、报社播报法制宣传内容 22 次,更新法制宣传栏 46 个,派发法治宣传单张 20000 余份,其中柏地社区李召明律师“时间精准、地点精准、主题精准、人群精准”的法律服务经验和做法获得《南方日报》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系列报道之《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专栏报道。

 3、发挥新型媒体宣传优势。继续利用“法润樟城”麒麒宣传 LOGO,开展和印制各种普法宣传资料,通过“南方号”、“樟城普法”官方微博和“法润樟城”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的模式,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2021 年度累计发布普法微博 456 条、微信 380 条,__镇电子政务网刊登法制案例 12 篇。

 (四)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1、推荐东莞永洪印刷厂、广东小猪班纳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隽思印刷有限公司申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进普法阵地建设,在企业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全面启动“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2021 年,按照上级统一布署,切实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法治文化建设落实到位,已完成了裕丰、樟罗、金河、柏地、圩镇、百果洞等 6 个社区创建市级、省级“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工作。2021 年继续推动樟洋、石新、官仓等 3 个社区创建市级、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力争在 2021年底全镇 9 个社区全面达到省级创建标准。

 二、2022 年普法宣传工作的计划 (一)建立__镇普法工作联席会议。

 为全面推进“__”普法工作,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提升 “__” 普法宣传实效,增强法治氛围,结合“__”中期检查的工作任务,以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普法工作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

篇四:法治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宣传活动社会实践报告 法律宣传活动社会实践报告 XX 年寒假,我参加了“法律乡村行”社会实践活动。目的是进行普法宣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以期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群众,为他们答疑解惑,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此次社会实践的实践地是南京市浦口区江浦县。在具体的活进行当中,我们选择了在江浦县县城以及周边乡镇等几个有代表的地点进行普法宣 传 传和社会调查。

 在这一 活 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我对 法 法律在农村的宣传状况及 其 其现实的实用性有了一定 的 的认识。在法律日益普及 的 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在 农 农村遇到不少关于法律的 问 问题,其中很多正是我国 普 普法特别是农村普法盲区 , ,这就是农村普法调查的 意 意义所在。在我国,人口 占 占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真正 懂 懂法的少,能用法敢用法 的 的更少;少数精通某一类 法 法律知识的农民,却是因 为 为长期诉讼而不得不加以 学 学习用以维护切身利益, 这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畸形的 发 发展和进步。在如今中国 法 法制建设的大潮中,依法 治 治国在农村仿佛还是空荡 荡 荡的口号。在此,我想有 必 必要谈谈自己在社会实践 中 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所思 所 所想,希望能为法制建设 尽 尽一点点微薄之力。

 ( 一 一)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 问 问题 首先,就法律的实 用 用性这一点来说,我所遇 到 到的问题是

 什么。在江浦 县 县城发普法传单时,我们 分 分发的是婚姻法和土地管 理 理法的相关规定,群众大 多 多乐意接受新的知识并为 亲 亲戚朋友传递法律知识。

 但 但我们同样面临着不解和 拒 拒绝,深层次的原因是法 律 律在他们心目中缺乏合理 的 的实用性。例如,就婚姻 法 法来说,有的群众认为自 己 己已经结婚惑离婚就用不 上 上婚姻法了,更有甚者认 为 为只有离婚才用得上婚姻 法 法,因此他们抵触我们的 普 普法宣传。从这个角度上 来 来说,法律宣传对农民群 众众是不到位的,至少是缺 乏 乏实用性的,以至他们不 能 能真正了解法律的精神实 质 质。就如上所说的婚姻法 问 问题,很多农民群众或许 就 就不了解家庭暴力,不赡 养 养父母,不抚养子女等行 为 为是违法行为,从而导致 家 家庭矛盾,威胁社会和谐 的 的细胞。这种与农民群众 切 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 法 法规的实用性宣传的缺失 惑 惑缺乏,无疑是农村普法 过 过程中最直接,最现实的 问 问题。

 其次,是关于法 律 律宣传方面的问题。黄赌 毒 毒一直是我国打击的重点 , ,但我们在周边乡镇集市 上 上却很容易的发现很多农 民 民群众显然沉迷的现象, 而 而且没有任何人加以阻止 或 或取缔。这不由得让我们 产 产生疑虑和忧患,农民群 众 众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是 不 不争的事实,但精神文明 的 的滞后和法律意识的淡薄 , ,无疑将衍生一系列农村 问 问题,进而影响农村地区 的 的稳定。同样的情况我们 在 在江浦县城也曾遇到过, 一 一对夫妇向我们咨询离婚 的 的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

 言 言语中透露,夫妇俩本是 令 令

 人羡慕的一对,可惜却 因 因赌博导致感情破裂,最 终 终走向婚姻的失败。试想 如 如果农村法律宣传及时、 到 到位,这种情况又如何会 屡 屡屡出现。

 第三,是农 民 民群众在看待法律的态度 方 方面的问题。农村作为一 个 个特定的区域,特殊的地 理 理和人文条件下,孕育出 了 了一套自己的潜规则。淳 朴 朴热情却又相对缺乏知识 的 的农民群众一旦相信某些 人 人或事对他们有利或值得 去 去干,他们便会给以衷心 的 的支持和拥戴。相反他们 便 便会产生抵触的情绪,并 且 且在农民群众中扩散开来 。

 。这也许就是农村地区老 大 大难问题难以解决的症结 所 所在吧!在江浦县,我们 遇 遇到一位前来咨询的老大 爷 爷,向我们咨询土地纠纷 问 问题。看得出老大爷很无 奈 奈也很无助。老大爷似乎 并 并不满意我们给他解释的 法 法理知识,摇着头说这就 是 是中国社会的弊病所在, 认 认为这应该就是官官相互 的的结果。在他看来自己翻 阅 阅了各种法律条文之后, 法 法院的不予立案理由纯属 无 无稽之谈。看着老人家无 助 助的眼神,听着他对时效 的 的问题的不解和追问,我 们 们隐隐意识到老大爷对法 律 律的信心几乎已经丧失。

 交 交流的互动中,他曾多次 提 提到希望我们能帮他联系 媒 媒体曝光,或者帮他联系 一 一下去高院上访的事宜。

 从 从这个案例,我们不难看 出 出农民群众最初都是很愿 意 意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的 。

 。之所以最后放弃使用法 律 律或是另辟蹊径,是因为 缺 缺乏对能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 益并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 常 常识和法律途径应有的了 解 解和掌握。最终导致了维 权 权的积

 极性受挫,进而产 生 生对法律的偏见。在农村 潜 潜规则催化下扩散开来, 又 又往往是百害而无一利, 积 积重难返。

 第四,是千 百 百年来农民群众的很多固 有 有观念与法制精神相悖。

 在 在江浦县的几个乡镇中我 都 都有做这样一个调查,即 女 女儿在亲生父母家是否有 财 财产继承权的问题。在接 受 受调查的中老年农民群众 中 中,他们中的大多数认为 女 女儿出嫁以后在娘家就不 能 能再继承遗产,除非家里 没 没有儿子或者女儿在家招 上 上门女婿才行。而只有少 数 数中青年农民群众认为女 儿 儿也应当有继承遗产的权 利 利。产生这样一种现象的 原 原因无疑是缘于千百年来 农 农村地区根深蒂固的重男 轻 轻女思想。

 以上是我在 社 社会实践中所遇到的普遍 问 问题,这也许只是三农问 题 题中冰山的一隅。但却是 普 普法过程中所面临的棘手 问 问题。农业、农村、农民 问 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 民 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 本 本性问题。解决好农民群 众 众的普法问题,是现代法 制 制建设进程中的重大任务 , ,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 观的当务之急。

 所以我 们 们要对症下药,探寻普法 的 的新思路,以达到在农村 地 地区普法中事半功倍的效 果 果。

 (二)所思与所想 首先,要明确的是农村普 法 法的原则,即为人民服务 原 原则。坚持讲求实际,不 做 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 义 义。切实广泛地开展与农 民 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 律 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 也

 也要强化服务观念,解决 实 实际问题,努力使农村普 法 法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 , ,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 程 程。从而真正使老百姓知 法 法、懂法、用法。更重要 的 的是让他们相信法律,相 信 信可以维护他们合法权益 的 的法律武器。让法律真正 成 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

  其次,要进一步地提高 认 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开 展 展依法治乡(镇),依法 治 治村活动,及时有效地依 法 法解决农村老大难等热点 难 难点问题,让农民切身体 验 验到法制的实际效果。从 而而使农村地区的各项事业 走 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 道 道,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 够 够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 利 利。进一步激励农民群众 沿 沿着法制建设的路线走下 去 去,并积极参与基层民主 法 法制建设。推动农村基层 民 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健康 发 发展。这样有助于增强普 法 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 利 利于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 机 机制。

 再次,要积极探 寻 寻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 思 思路,为农村地区普法行 动 动开创新的局面。一,要 从 从改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的 的观念着手,使农民群众 愿 愿意接受,乐于接受法律 知 知识。在实际宣传过程中 应 应采取农民群众最喜闻乐 见 见、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 式 式,紧紧地贴近广大农民 群 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和思 维维习惯,使他们在潜移默 化 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尽量 使 使他们在寓教于乐中提高 法 法制观念。二,要抓住普 法 法的时机,针对不

 同的方 式 式手段,做到具体问题具 体 体分析。宣传法制应当避 开 开农忙时节,并充分利用 乡 乡村市集或农民群众返乡 赋 赋闲这段时间进行。只有 做 做到合理安排,才能真正 有 有效做到从群众需要出发 , ,服务农民,切实维护农 民 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农 村 村法制宣传工作的出发点 和 和落脚点。

 最后,要丰 富 富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容, 开 开创更为有效的教育形式 及 及载体。在这一方面必须 健 健全政府的服务职能,尽 快 快将普法宣传纳入其公共 服 服务职能当中去。同时也 要 要将普法教育的内容与农 村 村地区的最突出问题相联 系 系相结合,例如农村土地 征 征用问题,土地承认承包 纠 纠纷以及婚姻家庭法律方 面 面的问题。有条件的地区 可 可以编写适合农村地区农 民 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制宣 传 传资料,向这些地区免费 发 发放。也可以充分利用市 县 县等区域性的电视台、广 播 播站等载体普及法制信息 和 和基本的法律知识。同时 也 也可以组织专业文艺团体 和 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地 区 区进行汇报演出,在进一 步 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 味味性、导向性的基础上, 使 使得农村地区形成自觉学 法 法、知法、守法、用法的 良 良好风气。当然也应当鼓 励 励农民群众或是民间自觉 自 自发的宣传活动,毕竟他 们 们是最了解农村地区的一 份 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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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中 韩 经 济 ( 2 )

 班

 任

篇五:法治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课题调研报告 —— 统筹加强法治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党的十九大引领依法治国进入新时期,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需要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和提供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当好新时代金华答卷人”活动部署,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开展“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课题调研。调研组走访了县(市、区)基层法院、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等单位,与人大代表、律师、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交流,了解掌握我市法治建设的第一手情况,经过梳理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依法治市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实践拓展,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强化。2006 年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战略决策以来,市委一直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先后作出关于建设法治金华的决定(2006)和关于全面深化法治金华建设的决定(2015),坚持不懈推进依法治市。去

 年以来,市委专门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支持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将“坚持以法治为保障”作为“五个坚持”之一,写进市委战略工作体系。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建设法治金华工作领导小组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深化法治金华建设工作。

 (二)地方立法迈出坚实步伐。2015 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每年立法计划,先后制定实施了 5 部地方性法规。例如,固化金华治水经验,制定实施《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做法,制定实施《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出台《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快《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同时,在全省率先以校地合作方式与浙江师范大学共同建立金华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搭建立法研究院、立法咨询委员、基层立法联系点三支立法智库队伍,构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格局。

 (三)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去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亲自牵头抓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每年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暨法

 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部委办局负责人夜读学法考法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乡镇街道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全市 147 个乡镇街道全面建成并运行“基层治理四平台”,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全市共聘请法律顾问 300 多人,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对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在义乌市挂牌成立全国首家行政复议局的基础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全市全面推开,金华市行政复议局于去年 12 月挂牌成立,行政复议实现统一受理。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年提高,2015-2017 分别为 77.4%、85%、88.8%。2017 年,婺城、金东、兰溪、浦江、磐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 100%,在全省处于前列。

 (四)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去年以来,全市司法机关立足司法职能,加快改革步伐,促进规范提升。全市法院围绕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目标,完善部门执行联动机制,发布失信人员联合惩戒通告,开展执行案件集中专项行动,形成了强大执行合力。全市检察机关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改革,两级院均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共办理公益诉讼 62 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 5800 余万元,彰显

 了法律监督权威。全市公安机关稳步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压缩指挥层级,推动警力下沉,为优化服务提供了高效保障。同时,法院、检察院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和司法雇员招录工作,增强一线办案力量,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五)法治社会建设同步推进。去年以来,我市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的督促落实,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推出“我要学宪法”微信小程序,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宪法法律意识。制定出台推进“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实施意见,坚持和深化武义“后陈经验”、浦江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全面推广金东区“红色网格”、婺城区干部进村入户扫码等做法,着力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设,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目前,我市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 个,省级 106 个,市级 753 个。依法做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治危防患等工作,着力保持社会大局安定有序。

 二、当前依法治市存在的突出问题

 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和渐进过程,当前依法治市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人大法治建设一线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一是人大监督刚性不够强,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突破。调研、审议不够深入具体,对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办理的监督不够有力有效,对具体人、具体事的监督针对性不够强,有的流于形式。二是地方立法工作力量不足。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中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数比例不高;对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不够有力,影响地方性法规作用的发挥。三是人大代表参政能力有待加强,参与依法治理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二)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有薄弱环节,存在重行政效率轻法定程序等问题,执法违法情况时有发生。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时发现,有的行政行为存在程序瑕疵,比如强制拆迁未按行政强制法规定履行催告、公告等程序;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履行不到位;行政处罚未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救济权利,相关文书送达不规范等。由于急于求成,没有履行法定程序,造成后续复议、诉讼及信访等后遗症,欲速则不达,非但没有提高效率,反而增加了行政成本。二是行政争议数量偏多。今年一季度我市复议案件总量排在全省前三。金华山、兰溪、浦江等地行政诉讼案件多发,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以及信息公开领域,行政争议化解难度较大。三是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合同风险评估

 不够到位。政府法律顾问事后救火多、事前把关少,有的法律顾问只是挂个名,精细化、项目化服务偏少。四是对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不够有力。2017 年市人大常委会在《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社会知晓度不高、法规与政策配套制度衔接不够完善、监管执法不够到位等问题。

 (三)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司法机关通过办案发现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动性、前瞻性有待加强;有的司(执)法人员孤立办案、机械执法现象仍然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群众观念淡薄、司法作风不正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影响办案质效。2017 年全市法官人均结案 314.82 件,连续 10 年居全省各地区第一位,超出全省均值 70.6 件。长期办案压力造成一线法官疲于应付,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法院执行工作绩效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全市法院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清偿率、执限内执结率、未结案数均在全省处于后进梯队。有的执行案件部门配合不够及时有力,导致难执行、慢执行。四是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案件、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力度仍然较为薄弱。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少,提起诉讼还存在一定难度。

 (四)基层综合治理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一是部门合力不强。有的基层组织发挥党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不够有

 效,村(社区)过多承担行政性事务,服务功能弱化,基层资源整合不够,有的各自为战,存在“上头千根线、各穿各的针”现象。二是基层自治能力不强。近年来,我市法院收案数持续高位运行。2017 年全市法院收案数突破 21 万件,占全省 171 万件的 12.28%。案件数量高发说明过于依赖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未能有效发挥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稳压器”作用。农村法律顾问、基层调解员队伍工作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基层司法所建设比较薄弱。司法所工作人员普遍偏少,且受乡镇工作牵制较多,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数量不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矫正对象可以按 1:20 的比例配备。按这一比例,全市还缺 40 余名。

 (五)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全社会法治精神、法治信仰仍然比较淡薄,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观念根深蒂固,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土办法”“老经验”还有市场;一些群众遇事不习惯找法用法,往往“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闹不信法”;“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仍然存在,挑战法律底线、破坏法律制度的人和事时有发生。在普法工作上,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还停留在口头上;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有待加强,对群众实际法律需求的把握有待改进。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建议

 依法治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统筹兼顾、把握重点、全面推进。

 (一)统筹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渐进、持久的基础工作。当前,一是要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重点,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作为一把手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将有无公开违背宪法的言行作为领导干部考察测评的重要内容。对基层落实公开宪法宣誓制度进行执法检查。二是要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落实部门单位普法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发挥部门一线专业人员“以案说法”的良好效果,做到在执法中学法、在执法中普法。三是要以全民参与为目标,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总结推广“电商式”“菜单式”普法工作经验。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将化解矛盾纠纷与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基层司法所场地建设和人员配备,补齐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短板。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植入更多法治元素。

 (二)统筹法治建设和深化改革,实现互促共进、相辅相成。法治建设和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原则具有一致性,

 可以进行统筹谋划、共同推进。当前,一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加强对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运用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履职评议等方式,推动工作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二是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调动和激发社会活力,扩大民间有效投资,挖掘居民消费潜力。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对《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出台重大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办法,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项目负责制,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三是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同时,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打通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律师交流通道。

 (三)统筹科学立法和严格执法,推动良法善治落地见效。立法和执法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环节。当前,一是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协调人大主导立法与政府参与立法的关系,增强政府部门参与立法的主动性,同时加强对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力度。落实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对五年立法规划作适当调整增补。加强各专委立法能力建设,完善常委会会议审议机制。加强立法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地

 方立法工作更加精细化、特色化。二是要始终坚持法治为民的工作理念。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靠法治的力量来实现、维护和发展群众的各项权利和利益。要围绕群众需求,确定调研项目,选好立法项目,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落实防范冤假错案制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三是要运用法治手段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在创建工作中,对市容环境卫生、违规养犬等问题进行立法规制。加快《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进程,作为我市首部由人代会审议的实体法。对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并有重点地组织执法检查。

 (四)统筹依法治理和社会自治,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也是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难题的必由途径。当前,一是要大力推进“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大党建统领大联动治理,实现党建、治理互促共进。开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村(社区)建设,理顺治理体制,整合基层资源,夯实治理基础。二是要依法规范社会秩序。全力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的矛盾化解。严防民生领域、金融领域、安全领域风险,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三是要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整合自治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小区物业等组织功能,更好发挥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

 人员等群体在反映社情民意、参与基层治理、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基层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

篇六:法治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精选 3 3 篇

  (篇一)

 区普法办: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普法办的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 年)》(深龙普办〔**〕3 号)和《龙岗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方案》(深龙普办〔**〕2 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进一步弘扬统计法治精神。现将我局“七五”普法中期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统计“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 “七五”普法期间,我局统计法治工作紧紧围绕依法统计主题,以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夯实统计基层基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努力促进全区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和自觉性的进一步提高。

 (一)组织保障和规划部署 1、健全普法责任机制,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就如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和部署,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确保“七五”普法期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此外,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由局内设机构稽查科负责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各科室、中心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统计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了普法活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规范法治行为,加强执法责任制度建设。“七五”普法工作中,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狠抓制度建设,完善机制,制定了《龙岗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修改完善了《龙岗区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龙岗区统计局统计案卷评查制度》,按规定明确了本单位使用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坚持依法治国方略,以严格的制度建设推进执法工作,为普法夯实法制基础。

 3、保障经费,加强统计普法工作基础建设。我局及时为统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申请资金,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印刷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支出需要,为统计“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充分的物质保障。

 4、制定计划,加强统计普法整体规划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关于“七五”普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统计“七五”普法工作。“七五”普法中期,分别制定了《龙岗区统计局**年普法工作方案》、《龙岗区统计局**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龙岗区统计局**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计划》,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总体安排,明确主要任务,就工作要点提出具体明确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和如期完成。

 (二)围绕当前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近年来,我们以统计工作为中心,通过对企业发送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统计催领通知书或报表催报通知书。**年至**年二季度,我局共向 1667 家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向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讲解报表制度的同时宣讲统计法律知识,进行相关法律义务知识宣传。同时,利用日常执法、统计年报培训会和街道重点企业培训等时机,为企业统计员讲解了重点法律条文和进行统计法制宣传,相继开展了多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但加大了统计普法宣传力度,而且扩大了统计法治影响。

 1、加强学习,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一是组织编印统计法制宣传资料。近年来先后编印《统计法律宣传手册》、《统计法律法规汇编》、《统计法律法规选编》等宣传资料 4 万多份,主要向全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发放。

 二是组织举行学法活动,对全体统计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我局通过自主学习、举办法律法规培训、法制讲座等

 方式,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思维和能力。“七五”普法中期,具体培训工作如下:结合**年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联合区农普办组织农普业务知识培训,分批对我区农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和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出台后,以法治讲座的形式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贯彻学习、解读重要条文内容,切实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工作人员讲授《宪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我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计划,按规定每年组织了 2 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活动。

 三是组织网上学法考试和开展统计知识竞赛。积极参加由区普法办组织的国家工作人员微信学法考试;按照市统计局统一安排,在区级统计系统范围内开展《宪法》和《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深化统计相关业务学习;积极参与协助布吉街道统计法规知识宣传及统计员运动会活动,以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和趣味运动方式,再次学习和重温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进了区、街道、社区、企业统计人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加强了企业统计员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了其诚信统计意识。

 四是组织举办宣传月集中活动。每年均把 12 月作为统计普法宣传月,并充分利用各专业、各街道年报会议开展法律培训,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七五”中期,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重要时点,分别联合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在龙城广场、联合宝龙街道经科(统计)办在宝龙街道龙新社区义乌小商品城,开展了两期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深化统计改革、全面依法治统”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统计知识讲解、答题竞赛等的方式,向公众宣传统计法制知识,努力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积极推进“互联网+”体系建设,搭建平台,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精品化 我局通过建立龙岗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我局工作动态情况、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等资讯消息,不仅拓宽宣传渠道,让人民群众深入及时全面解读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而且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和公众参与度,让公众更加直接、快捷的了解统计工作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

 3、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曝光违法行为,增强企业统计法律意识 两年来,我局积极履行执法检查职责,截至目前,累计对全区 200 多家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立案查处违法企业 2 家。认真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和“双

 公示”制度。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贯彻<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要求,依法公示相关信息,加大惩戒力度和违法企业成本,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升统计诚信影响力。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

 二、统计“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普法效果 统计“七五”普法期间,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要求努力开展多样化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了统计执法检查监督,有效提升了统计系统内部、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统计普法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统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统计“七五”普法期间,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得力,加强了规范性制度建设,引导和深化了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各项统计业务工作严格依照《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开展。通过制度建设、统计执法及法治教育,有效提高了统计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法律素质、统计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全面推进了法治机关和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了龙岗统计工作实现稳步发展。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中,我局获得了优秀成绩,其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圆满取得了 100 分。

 (二)统计调查对象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

 我局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深化普法教育,结合统计年报会工作及日常统计执法检查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统计调查对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增强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配合,规范统计行为。**-**年,我局每年发送的统计催报通知书分别为 263 份、130 份、56 份,呈下降趋势,统计对象依法上报意识得到提高,迟报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有效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工作成果成效显著 我局坚持送法进社区,通过深入群众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贴近实际,使全民共同参与统计法的学习,进一步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扩大依法统计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特别是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更是充分发挥了统计警示教育作用,提高了统计公信力,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诚信统计、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成果成效显著。其中:**年,我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946.69 亿元,增长 24.0%,增速创近五年新高;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3858.62 亿元,自建区以来首次跃居全市第二,在全市的经济地位优势进一步增强;全区新增入库“四上”企业 893 个(增长 195.7%),净增 753 个(增长 453.7%),净增目标完成率居全市之首。

 在“七五”普法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我区政府统计积极发挥服务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推进普法工作开创新局面。

 (篇二)

 **年,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支持下,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把抓好“关键少数”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更加紧要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淮南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重要工作目标任务》规定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做出调整,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

 2、注重机构建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局合一”后,设立了政策法规科,按照职责要求,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科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3、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市文广新局**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将**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年终工作总结一道进行评议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考核挂钩,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4、提供工作保障。为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积极落实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先后配备了投影仪、摄像机、单反相机、电脑等必要的宣传器材,组织征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汇编》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法纪知识要点汇编》等学法、普法教材。

 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知识培训。通过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局机关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机关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宪法》、《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淮南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等,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提高了运用法律手段防范风险、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年 7 月份举办了全市文化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省文化厅领导进行授课,课后全员开展讨论,队员收益颇丰,培训效果显著。

 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做好内部学习、培训工作的同时,结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我们重点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文化法制宣传教育活

 动。在《淮南文化》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等媒体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8”国际文化遗产日、“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宣传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年我局开展广场法制宣传活动6 次,共散发宣传手册 2000 余册,制作展板 90 余块,现场接答市民咨询近 100 个,促进了社会成员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3、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专项工作。按照《淮南市**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文化民生工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在今年 6 月下旬至 7 月中旬认真组织开展了十部法制微视频集中进乡村(社区)展播活动。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组织机关人员参加全市法庭旁听活动、全市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及时报送《中国·淮南普法便民手册》相关资料。

 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要求:在公共图书馆(室)、农家书屋配备法律法规类图书、报刊和光盘,供大家免费阅读;在县区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文化乐园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培训和法律法规主题讲座;通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送戏进万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文化惠民消费季、送文化下乡活动把法制类影视作品、文艺作品送到农村(社区),使广大群众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治教育;通过中央、地方财政配套开展民生工程“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建设,方便农村通过广播电视收听收看法治类节目;组织专业人员创作建党 95 周年系列文艺精品、书法精品和反腐倡廉教育戏曲并举办专场演出。

 2、开展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成果。我局与安徽省《淮南子》研究会组织专家学者研究、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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