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3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IIAbstractTheimplementationofReformandOpening-uppolicyhasbeenmoreth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I Abstract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form and Opening-up policy has been more than thirty years, the standard and quality of life have been continuously improved. Social security system has gradually formed and a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rural social security system, the rural social assistance has gained some achievement so that many poor farmers can enjoy tangible benefits. With the State Council issued the notice about fully establish rural minimum security system,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social security, this action promote China"s rural social security to the next level.Through the research of the Lushan County we can make a conclusion that in general the rural minimum living security system in Lushan County is healthy and stable but still it has some problems such as low coverage, low standard, imperfect laws, regulations and object targeting mechanism. Also, the system has some management audit loopholes and moral risks. Above problems may affect the building of a well-off and harmonious society in the all- round way. This paper aims at putting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such as building a sound legal system, rationalizing the standard to make it more scientific, fulfilling the corporation among security systems, standardizing the policy, introducing dynamic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strengthening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government to the rural minimum living security policy. Through the study, we want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 and help to the Lushan County and other similar poverty counties so that the rural minimum living security policy can provide powerful support to poverty residents in rural areas.
Keywords: Rural Minimum Living Security,Operating Conditions,Optimization Strategies
III 目 录 第 1 章 引言 ............................................. 1 1.1 研究背景 ................................................... 1
1.2 研究意义 ................................................... 2 1.2.1 理论意义 ................................................... ...2 1.2.2 现实意义 ..................................................... .3 1.3 研究方法 ................................................... 3
1.4 国外文献评述 ............................................... 4
1.4.1 国外研究综述
.................................................. 4 1.4.2 国内研究综述
.................................................. 5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7
第 2 章 鲁山县农村贫困状况
.............................. 8 2.1 自然环境相对较差 ........................................... 8
2.2 贫困人口规模大 ............................................. 9
2.3 农村人均纯收入较低 ........................................ 11
第 3 章 鲁山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现状
..................... 14 3.1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简介
..................................... 14
3.2 鲁山县农村低保运行状况 .................................... 15
3.3 鲁山县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 ................................ 18
3.3.1 农村低保地区分布特征
......................................... 18 3.3.2 农村低保人口的基本特征
....................................... 19 3.3.3 农村低保人员补助分布
......................................... 22 第 4 章 鲁山县最低生活保障实际运行效果 ................... 24 4.1 低保的覆盖范围有限 ........................................ 24
4.2 低保待遇水平较低
......................................... 25
4.3 缺乏相关农村低保配套设施
................................. 26
IV 4.4 对象瞄准机制不健全
....................................... 27
4.5 制度运行中的道德风险
..................................... 29
4.6 立法层级较低
.............................................. 30
第 5 章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和建议 ................. 32 5.1 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保障充足的资金 ......................... 32
5.2 根据各地区农村情况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科学化 ............... 32
5.3 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的对接 ................... 33
5.4 规范操作以实现农村低保的动态管理 ........................... 33
5.5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法规 ................... 33
5.6 优化部门配置,加强人员效能 ................................. 34
参考文献 ............................................... 35 致谢 ................................................... 38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9
1 第1 1 章
引言
1.1研究背景 农村问题始终是我国政府面临的第一大难题,值得我们欣慰的是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从 1978 年的 2.5 亿人减至 2008 年的 1004 万人,其占我国农村总人数的比重从 30.7%减至 2008 年的 1%,下降了 29.7%。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 2003 年在已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地区享受低保人数为 367.1 万人,2013 年全国享受低保人数为 5344.5 万人,增加了 4977.4 万人。
社会救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起到的作用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救助的核心,它是为了维持人们起码的生活起居需求而专门设立的一道“保险杠”,而它的覆盖面则像是一张巨大的“安全网”,当一些人收入水平低于一定标准时,就需要得到国家和社会给予的救助。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起步较晚,由于 90 年代初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导致城市产生众多下岗、失业人员,国家从 1993 年开始以上海市为试点,随后几年推广至全国,逐步建立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相比城市来说,对于更需要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来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农村低保)来的略显晚些。2007 年 7 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其决定 2007 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后的几个月时间,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参与配合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截止 2007 年年底,已有 3566.3 万人(1608.5 万户)受益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比上年同期增加 1973.2 万人,增长了 123.9%,平均低保标准 70 元/人、月,全年共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109.1 亿元,比上年增长 150.8%,人均补差38.8 元/月,比上年同期提高 4.3 元,增长 12.5%。① 近年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保障人口规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上都逐年提高,但依然不能满足农村贫困人口的救助需求。
鲁山县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西南部,伏牛山东麓,全县辖 5 镇 15 乡 5 个办事处,人口约 87 万,其中农业人口有 76 万,人均耕地 0.7 亩,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山区县,鲁山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较大,近年来地方政府积极落实党中央提出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鲁山县将农村社会保障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方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农村低收
① 2007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
2 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撑起了一扇保护伞。但由于地方经济力量薄弱,县财政基础较差,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本文针对鲁山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现状进行了相关的调查与研究,分析了当前农村低保制度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希望对鲁山县农村低保制度的完善做出一点贡献。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三农问题”一直作为党和国家关心的重大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缩小城乡差距,发展农村经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发展速度较为缓慢,这也制约了我国农村的发展与稳定。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线”,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社会公平的“调节器”。② 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③ 这一制度的建立,能很好的缓解当前我国农村的许多问题。
首先,对于解决贫困人口维持基本生活的问题,逐渐减少贫困人口有直接作用。同样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份子,大家都享有共同的生存权利,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是党和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我国农村贫困现象并没有完全解决,贫困人口数量虽有下降但依然存在,改革开放给我们带来的巨大成果有许多贫困人口未能与我们分享,贫困农民需要生存,同样也需要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3 年人代会闭幕讲话中提到:“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所以要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得贫困人群摆脱贫困,共同富裕。
其次,对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起推动作用。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较晚且相对缓慢,农村经济较为落后,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我们可以通过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实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逐
②
邓大松、王增文,我国农村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探索—以现存农村“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为视角[J],山东经济,2008 年(1)。
③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2007 年。
3 渐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从而促进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
再次,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村的稳定有着特殊的帮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进行,社会中积累的矛盾越发凸显,随之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引出的许多问题也使矛盾进一步扩大。当弱势群体特别是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时,贫困就从经济问题转变成为社会问题,作为缓和这一问题的农村低保制度,它的完善会减轻社会矛盾,增强贫困人口抵抗风险的能力,国家通过再分配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让全体公民感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为社会的稳定、经济建设的发展建立良好的环境。
最后,对于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适当去干预市场经济可以减少市场带来的风险,合理的进行资源配置,国民经济便能够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达到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解决农民的生存问题,为农民寻求发展提供坚挺的保障,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起到促进作用。
1.2.2现实意义 研究鲁山县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鲁山县作为我国中部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它的贫困规模相比其他县级区域来说较大。通过对它的研究,我们能发现最低生活保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问题,从而为上级政府完善其制定的低保政策提供有效的依据。研究其制度执行的过程,可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调整,对政策实施有重大意义。本文以鲁山县农村低保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研究,对农村低保对象、低保金的标准、低保的进入——退出机制、低保管理方法等方面,分析了农村低保运行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议,为推进农村低保制度的发展,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数量提供一些参考,为促进我国新农村建设贡献了微薄的力量。
1.3研究方法 (1)
文献研究法。借助图书馆资源和网络大量翻阅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关的文献,丰富自身的理论知识,整理了众多学者对低保制度研究的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鲁山县的农村低保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
(2)
实证研究法。通过当地民政部门给予的一定数据支持,对其农村低保制度的实际实施情况进行了研究,找出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通过翻阅年鉴搜集整理数据,统计分析。
4 (3)
调查研究法。与民政部门具体执行人员进行访谈,调查制度实施过程中执行人员方面的难处,了解执行的步骤,使提出的建议更具有针对性。
1.4国内外文献述评 1.4.1国外研究综述 社会救助作为世界上最早的社会保障制度,世界各国在实施过程中都有着不同的特点,但其共同点是以国家为主体,政府承担费用...
篇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家庭情况报告株洲市 100 户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状况调查综述 城镇低保户生活情况研究报告 难低保家庭生活困出路还在促进就业
近年来,中山市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仍有部分家庭生活水平较低,并不得不靠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救济金度日。为了进一步了解全市低保家庭的生活状况,我对全市 100 户低保家庭的生活收支情况和生活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城市低保家庭生活依然困 痞 难,要摆脱贫困,除及 酝 时提高低保标准外,根 枝 本出路还在于促进就业 赠和再就业。
一、城市居 扫 民低保认定及执行标准 玛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 汉 ,如要申请成为城市最 俊 低保障对象的家庭,首 仰 先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要 脐 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斑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 负 的城市居民。其主要有 耶 以下三类居民:
① 狰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 媚 力,无法定瞻养人或抚 霓 养人的居民;
②领 碳 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 形 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 载 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 娠 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侦 居民;
③在职人员 译 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 难 或最低工资,基本
生活 慷 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 匈 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 慷 收入仍于最低生活保障 茶 标准的居民。
最低 辛 生活保障标准的核定。
姻 按国务院文件规定,最 一 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 掖 人民政府制定,根据株 居 洲实际财政水平,株洲 父 市区目前采用的标准为 氖 1997 年测定后的每 狰 月 156元。
二、城市 奶 低保居民家庭现状
英 这次随机抽样的 100 留 户最低生活保障户,分 呛 布城市四区。通过对低 朗 保家庭的问卷调查,有 单 高达 85%的人认为政 笛 府对弱势群体较为关心 丫 ,并表现出感激之情, 侨 在叫鸡岭居委会调查时 潮 我们了解到,有三户因 缅 缺乏劳动力导致家庭困 快 难的家庭因不知道低保 逼 政策一直默默承受苦难 疡 ,前年居委会了解情况 踊 后,主动帮助他们申报 辛 低保,目前他们的基本 羊 生活有了保障,从心里 义 头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 舆 和帮助。但在调查中, 彩 我们也了解到城市扶贫 弧 解困工作虽取得了一定 继 的成效,但形势依然严 氢 峻,在今后较长的一段 任 时间内,救济城市贫民 训 依然是各级政府必须重 唤 视的问题。
1、低 窟 保人员中老幼残和三无 熙 人员占六成。此次调查 黄 的100 户低保家庭 3 挟 05 人中,其中:老年 率 人 43 人,占 14%, 弥残疾人 21 人,占 7% 炎 ,学生和儿童 31 人, 把 占 10%,重大疾病的 嘿 82 人,占 27%,三 成 无人员 19 人,占 6% 演 。调查结果表明:老幼 黄 残和三无人员等人口在 凿 我市低保家庭中占有较 象 大的比
重,它是低收入 岳 家庭难以脱贫的一个重 吝 要原因。像金钩山路就 抢 有一汪姓低保户,70 匈 多岁的大娘每天看着一 吕 位 40 多岁的弱智女儿 沈 ,大娘转城后因文化低 沾 、女儿又需人照顾而无 箍法工作,两人全靠 31 倍 2 元社保金救济过日子 瓢 ,平时只到蔬菜市场捡 韵 一些丢弃的蔬菜,唯有 巧 家里偶而来了客人才买 券 上一些荤菜,去年底大 遗 娘摔伤后,只花了 45 坎 元钱看病,后来实在没 痔 办法,就到电影院随便 拯 拿了一些商家打广告的 檄 免费赠送药品,服后幸 恢 亏没出什么大事。
愉 2、低保人员普遍受教 怒 育程度低。据调查,在 钟 305 人当中大专以上 埃 文化的占%;中专或高 琴 中的占 19%;初中文 屈 化的占 30%;小学及 沽 以下的占 48%。他们 甚 之中 78%的人只有初 仰 中以下文化程度,家庭 猿 成员文化程度偏低是低 袁 保家庭的一个普遍现象 金 。劳动作为人们谋生的 煽 第一手段,人们至高利 附 益的一种体现,偏偏这 叙 些低保人员往往因文化 臂 程度低又无生产技能, 把 缺乏应有的自我发展能 硝 力。
3、低保家庭 引 就业率低,负担系数大 持 。XX 年全市万名低保 采 人员中,如把就业服务 失 中心转入和失业二项合 凶 计,其份额就达到了 5 彤 4%,这些人员大部分 斩 都没有工作。从 100 涌 户的调查资料也可看出 讨 :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 霓 员的就业率仅为 39% 荫 ,100 户低保家庭负 秀 担系数高达,高出全市 痹 平均负担系数的 56% 羞 。如湘氮二区有一姓刘 臭 的低保户,一家四口, 惟 二个儿子上大学,爱人 沤 身体条件差没有工作, 症 全靠他一人每
月 560 西 元的工资再加上 80 元 汕 的低保补助,艰难地支 舒 撑着这个家,为了儿子 草 上学,他爱人有病也没 唁 有及时治疗。可见就业 抠 率低、负担系数大是低 姓 保家庭难以脱贫的又一 愚 个重要原因。
4、 碌 低保家庭中就业人员收 萎 入微薄且不稳定。在 1 于 00 户低保家庭中有收 孺 入人口为 108 人,占 休 家庭总人口的 35%, 旦 其中月收入在 200 元 援 以下的有 38 人,20 痹 0-400 元的 37 人 逗 ,400-600 元的 氯 27 人,600 以上的 熄 6 人。据对其收入稳定 燕 性调查,有 58%家庭 宜 认为现有收入不稳定和 儡 很不稳定;有 6%的家 奋 庭预计未来收入会增加 仰 ,维持现状的占 55% 兜 ,预计下降的占 39% 政 。在收入低且不稳定的 兆 情况下,他们用于吃、 稚 穿、用等基本生活支出 津 占总消费支出的 85% 议 ,恩格尔系数为 58% 赣 ,比城市平均水平高 2 札 3 个百分点。
5、 炼 低保家庭最大的困难是 秽 生活难以为继,最大的 限 愿望是找一份养家糊口 职 的工作。在调查中,当 刀 问及其家庭目前最大的 烂 困难时,有 45%的人 厅 回答是生活难以为继; 瞩 无钱治病的为 22%; 拯 教育负担重的为 16% 藏 。当问及目前最大的愿 迁 望时,有 48%的人选 御 择需要一份养家糊口的 贮 工作;有 26%的家庭 啸 认为要有稳定的维持生 烦 存的基本收入;有 11 佛 %的人选择要治好病; 畏 还有 10%的人认为要 鞍 减轻孩子的上学费用问 悟 题。如湘氮一姓刘的低 寨 保户,以前曾
任过 鞋 企业劳服公司的经理, 帅 一直没有重新上岗,有 蕴 着
一定管理经验和强烈 议 工作愿望的他急需找一 异 份工作。
三、城市低保 况 工作所面临的形势
额 通常采用恩格尔系数法 或 来测算当年城市最低生 皇 活保障线,即根据上年 杨 各项消费对于人们生活 校 所需的重要程度,确定 知 生活必需品的最低需求 智 量,然后根据市场物价 铡 计算出购买这些必需品 氯 所需的全部费用,即为 佑 最低生活保障线。
操 自 1997 年国家开始 粤 实施“低保政策”以来 笛 ,市区在低保标准上一 娟 直采用 1997 年的标 路 准,但随着居民生活水 逐 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再就 制 业的难度的不断增大, 酣 贫困人口规模仍在不断 绅 扩大,市区低保工作面 后 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 喇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胳
一是低保标准上的 簧 差距。据资料显示:X 遥 X 年我市市区共发放低 逗 保金近 3000 万元, 氢 有万户家庭,共计 5 万 纳 多人享受了低保政策, 里 市区低保家庭月人均为 诲 53 元,低于全省平均 轧 水平 5 元。而实际上, 椰 近几年来市区每年的贫 学 困标准线都在提高,也 纬 就是说城市居民家庭用 唇 来维持基本生活的费用 肚 在不断增加,到 XX 年 略 低保理论值已提高到了 珐 207 元,二者的差额 牵 已扩大到 51 元,如果 朔 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 脏 5 元的标准发放的话, 匙 每月至少还需增加 11 尽 0 万元,每年单这一项 勇 就有 1320 万元的缺 囱 口。
二是低保面上 蜜 的差距。据市城调队 2 忻 00 户城市住户调查资 攒 料测定,近年来我市城 门 市居民家庭收入低于低 吊 保线的
家庭一般在 8% 丝 -10%之间,由此推 签 算目前市区的低保户应 枝在
万户之间,与目 讯 前市区万户家庭享受低 蕾 保也存在着近1600 衣 户的差距,也就是说目 队 前的低保面只有 85% 遇 左右。如要真正达到应 格 保尽保,每年尚需增加 风 140 多万元的资金。
胰
如果二者都考虑进 葫 去的话,即在低保面上 侨 达到 100%,低保金 酱 上高出个全省水平 15 美 元,市区将有万贫困人 伊 员,人均每月享受 73 懈 元低保补贴。按最保守 疹 测算:市区每年至少还 灸 需增加 1500 万元的 肖 低保资金,如果要按 2 甥 07 元的理论值测算资 玖 金缺口将达到 3500 狈 万元。
一、全市低保家 音 庭生活现状 低保家庭基 剥 本情况
按照户口性 砧 质,低保家庭分为城镇 迟 低保家庭和农村低保家 俞 庭。依照 XX 年实行的 卑 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苞 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 迟 保障线的居民家庭,可 窟 按有关程序申请,
曳 并根据差额领取低保补 胜 助金。这对于保障和提 搁 高低保家庭的生活水平 狮 起到积极的作用。
枫 XX 年,全市享受低保 田 补助金的家庭共 836 嘱 5 户 23070人。其 希 中,农村居民 6159 觅 户 18297 人,城镇 瘴 居民 2206 户477 劫 3 人。全市共发放低保 偶 补助金 2408 万元, 系 同比增加 348万元。
暂
低保家庭人均年收 止 入元,与农村居民人均 忱 纯收入 8204
元、城 乙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丫 17255 元相比,仅 火 相当于农村平均水平的 方 %、城镇平均水平的% 逸 。低保家庭人均生活消 艺 费支出元,与农村居民 莲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 赐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 役 支出 14288 元相比 豫 ,仅相当于农村平均水 眩 平的%、城镇平均水平 寡 的%。低保家庭由于收 映 入少,其消费水平普遍 此较低,生活消费支出主 盟 要用于满足基本生存的 哇 需要。在低保家庭的人 晃 均消费支出中,食品支 又 出元,医疗保健支出元 臭 ,占生活消费支出的% 兄 ;居住支出元,占%; 坝 衣着支出元,占%。低 讨 保家庭用于满足基本生 以 存需要的食品和医疗支 泳 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总额 蚁 的比重高达%,分别高 酒 于全市城镇居民 19 和 晃 农村居民个百分点。
城 涕 乡低保家庭与全市居民 滥 平均生活水平对比 1、 必 城镇低保家庭生活状况 臆
城镇低保家庭负担系数 帜 远高于一般家庭
在 薄 我们调查的 58 户城镇 层 低保家庭中,家庭户均 襟 人口人,就业者负担系 乙 数为,而我市城镇居民 圈 家庭平均负担系数为, 原 也就是说,每个低保家 瞻 庭的就业者所负担的人 淹 口比一般城镇家庭高出 愈 。调查显示,年老、多 伤 病、体弱、在校等四大 减 因素,是造成城镇低保 淬 家庭缺少就业劳动力、 肪 没有生活来源、家庭贫 炙 困的重要原因。
城镇低 庆 保家庭收入不足一般家 灸 庭的两成
调查数据 殉 显示:城镇低保家庭年 挝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仅 在 为全市城镇家庭平均水 执 平的%。其中:人均救 掘 济金收入元,占家庭年 酋 收入的%;人均生活消 僧 费支出元,高于可支配 拳 收入元,高出%,表明 霞 城镇低保家庭入不敷出 块 ,依靠亲朋好友的捐赠 序 或借贷才能维持正常生 植 活。城镇低保家庭与一 辱 般家庭的生活消费支出 枕 结构差异较大。其中, 菜 城镇低保家庭恩格
雍 尔系数为%,城镇一般 埠 家庭为%;城镇低保家 雍 庭衣着支出、交通通讯 豹 支出和教育费用支出分 磋 别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 些 重为%、%和%,城镇 揉 一般家庭为%、%和% 旭 ;而城镇低保家庭医疗 躁 保健支出占生活消费支 括 出的比重为%,城镇一 药 般家庭为%。
2、农村 汲 低保家庭生活状况
拢 中山市农村低保家庭年 瞬 人均收入元,仅为农村 陨 一般家庭的%。其中, 娱 人均救助金收入元,占 免 家庭年人均收入的%。
硒 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 售 ,高于人均现金收入元 愿 ,高出%,同样也是收 琴 不抵支,有些家庭只能 抠 靠借钱度日。农村低保 议 家庭与一般家庭的生活 点 消费支出结构同样存在 腕 差异。农村低保家庭医 奋 疗保健支出占生活消费 靛 支出的比重为%,一般 蛀 家庭为%;交通通讯支 玉 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 糠 重为%,一般家庭为 % 寺 。
城乡低保家庭生活状 没 况对比
在收入方面 网 ,城镇低保家庭的收入 解 比农村低保家庭少
元。
印 原因是农村低保家庭收 想 入中的人均集体分红和 袜 农业收入分别为和元, 实 而城镇低保家庭没有这 秉 两项收入。城镇低保家 熊 庭工薪收入元,而农村 物 低保家庭为元,二者差 哟 距不大。城镇低保家庭 峭 救济金收入元,而农村 绽 低保家庭仅元,相当于 章 城镇低保家庭的 56% 咋 。
在支出方面,城 忆 镇低保家庭年人均支出 衅 元,全部用于生活消费 蓝 ;农村低保家庭年人均 瑶 总支出元,其中用作生 猖 产费用支出元,用于生 凹 活消费支出元。
从 浴 “八大类”生活消费支 毅 出构成情况看,城镇、 呐 农村低保家庭生活情况 蚊 也存在很大的不同。
二 囱 、改善低保家庭生活状 骤 况的建议
通过此次 材 低保家庭生活状况调查 织 ,使我们直接接触和深 忧 入了解到社会弱势群体 卉 的生活状况。近年来, 斜 我市各级政府在落实社 英 会救济方面做了大量工 蘸 作,在最低生活保障、 操 教育、医疗、就业等方 欺 面建立起有效的帮扶机 晌 制,并取得了较好成绩 掇 。但目前,低保家庭数 脾 量较多,贫困问题仍然 闹 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 框 些不可抗 注:用的时候 烁 保存成 JPG 格式 关于 贼 XX区城市居民低保现 儡 状调查报告
城市低 眷 保工作是当前我国社会 音 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怎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 症 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 慌 根本措施。做好城市居 符 民低保工作,对维护社 祥 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 忙
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 嘘 关重要的作用。X 区自 砒 1998 年开始实施低 传 保工作以来,严格执行 羚 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地 昔 方实际做了大量的探索 瞪 和实践,低保工...
篇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贫困居民,按照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它是对我国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也是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和养老保险一起,构成了我国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我国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运作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与传统社会救济相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救济范围、救济标准、救济资金、救济程序、管理体制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初步形成了以保障范围的确定、保障标准的制定与调整、保障资金的来源和管理、审核审批工作程序、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较为规范的管理工作体系。
1、科学合理确定标准,做到低标准、广覆盖
(1)关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立。这是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环节,直接关系到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人数和所需保障资金的多少。标准定得太低,不足以实现救济目标,也不利于社会稳定;标准定得太高,会加重财政支出负担,也会影响社会效率,助长“懒人”气氛。
国际上确定贫困线常用的方法有四种,即市场菜篮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贫困标准法和生活形态法。市场菜篮法,又称“标准预算法”,它建立在确定一张生活必需品清单上,缺少这些必需品的就被当作贫困。一般将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医、教育等开支统统纳入“菜篮子”,并根据其紧迫性、必要性,对居民生活费用的实际值与期望值作出定性分析,确定保障标准。恩格尔系数法是引用食物支出占总消费的百分比(即恩格尔系数)来断定生活质素,恩格尔系数愈高,其生活质素愈低,现在国际上常用恩格尔系数 50%或 60%来作为判定一个国家或地区乃至一个家庭是否贫困的标准。国际贫困标准法实际是一种收入比例法,一般是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中位收入或平均收入的一半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并以此作为社会救助金额的标准。生活形态法也称“剥夺指标法”,是从人们的生活形态着手,提出一系列有关生活形态的问题让被调查者回答,然后通过打分选择若干“剥夺指标”来分析确定贫困线。
从我国各地确立的保障标准看,一般都是按照当地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确定的,基本能满足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保障标准在月人均 200 元至
260 元之间,大部分城市的保障标准在 100 多元,一些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保障标准低于 100 元,最低的为 70元。
在确立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照顾,如对城市的“三无人员”,其保障标准在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5%,并实行全额享受,对 80 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再增加10 元;对有残疾证的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上浮 15%
(2)关于居民收人的计算。低保标准确定后,科学、合理地计算居民收入,是确定补助标准的关键和重要环节。其方法有两种,一是应得收入(也称虚拟收入),二是实际收入。
应得收入,是指在职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所应足额领取的工资、津贴、基本生活费等收入和其他应得收入(具体包括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继承收入、赡养费、抚养费、当地政府确定应计入的家庭收入等)。
关于实际收入,是针对一些职工没有得到“应得收入”,虽然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十分困难,但也不能纳入低保的情况。对申请对象的条件进一步细化补充,即对连续 6 个月以上未领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的人员,在其申请低保时,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的决定,尽快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也就是说,要严格按照实际收入,准确核定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
如何实事求是地确定低保对象的收入,实践经验表明:一是按应得收入计算的规定是计算和确定家庭财产收入的基本尺度。在“应得收入”确实未足额兑现的情况下,工作中必须准确地计算低保对象的实际收入。二是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的低保对象只能是困难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和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人员等。三是计算应得未得收入的时间须在半年以上。
2、严格保障对象审批,救济对象稳定扩大
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后,保障范围和救济对象稳定扩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各地在实践中确定保障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俗称“三无对象”;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人员领取基本生活费、离退休人员领取退体金或养老金以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四是原民政部门管理的特殊救济对象,如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归侨、因公致残人员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五是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
各地保障对象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条例》的规定,由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户主,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居委会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其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居委会对其家庭有关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并签署意见后,将其申请书、有关表格及证明等材料,连同居委会意见一并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居委会上报的有关材料之后,对其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复核后,作出是否批准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决定。
为了严格审批手续,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各地在保障对象审批过程中,采取了“三榜公布”制度,强化监督措施。“一榜”为居委会在初步调查提出意见后,将申请人的有关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及居委会初步意见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二榜”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后,再张榜公布征求意见;“三榜”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将享受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及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补助金额进行张榜公布。
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定期的复查。一般对“三无对象”等家庭情况变化不大的,每年或半年复查一次;对其他有劳动能力或有收入的保障对象进行每季度复查一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是城市贫困居民的“救命钱”,为保障资金发放,除实行“三榜制度”,定期复查外,还对保障资金、保障对象建卡立档,从而建立起一套比较严谨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低保工作在客观上存在动态性强、细致繁琐、工作量大等特点。目前在制度建设上,对应保对象的调查、统计及其财产、收入的评估界定尚未形成完善、有效的机制,单靠现有基层民政部门的力量,不能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和确定应保对象。多数地区尚未达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关系固定这一工作目标。受多条件制约,以“进入、调整、退出”为内容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使得低保对象认为进了保障线就相当于有了铁饭碗,保障对象能进不易出,不利于社会公平,这与制度设立的初衷相违背。
2、保障资金渠道单一,加重了财政特别是县(市)财政的负担
全国统一规定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的确为这项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资金保证。但是,各地的经济状况不同,财政的承受能力有别,且被保障对象差异也较大,把财政拨款作为唯一的资金来源,这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重了财政特别是地方财政的负担,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困难,足额安排低保资金的难度相当大。由此产生如下情况:一是有些地方因财政困难等原因缩小了保障面,以资金定人,使部分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居民无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个别地方只保证了“三无”人员;二是非政府所在地乡镇还未全面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造成居住在非县政府所在地乡镇中的城镇贫困人员还没有被全部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3、实行属地化管理,地方财政难以承受
按照国家政策,低保工作采取属地化管理,由各级政府负责,这对于低保对象比较分散的地区,问题还不算太大;但对于低保对象集中的地区就容易“心有余而力不足”,地方财政难以承受。
4、收入界定比较困难,隐性收入难以核查
目前,在准确核实申请享受低保对象收入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一是收入来源不清楚,二是收入计算标准不确定,三是低保工作人员少,难以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在实际工作中,工资性收入可由单位出具证明,而对居民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利息、股息、红利等收入,国家还没有从法律法规上明确如何核实,通常只有采取“一问二看三走访”的办法,依靠群众来了解申请人员的家庭收入情况,难以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城市低保对象的收入调查中,隐性收入难以核查,这些隐性收入主要包括赡养费、抚养费,个体工商户收入,打工收入等,还有买断工龄的一次性补偿如何对待等问题。
5、户籍管理改革和城市建设力度加大,城镇低保面临新情况
目前,国家加大户籍管理改革力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粮户口及其类型的户口性质,统一称为居民户口。这样人员流动性增大,户口变动也随之增大,这对人员界定及低保对象的审定将带来较大的影响。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一部分有碍观赡的建筑必然要拆除,特别是简易违章建筑。而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居民自办的个体(企业),也是其自谋职业增加收人的有效途径。这
些店面因违章而被拆除,不可能获得经济补偿,同时其从业人员也失去了收入来源,加入到贫困行列。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管好用好低保资金
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关键在于落实保障资金来源,建立稳定、可行的资金筹措机制。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本着有多少低保对象安排多少资金的原则,实现应保尽保,不留缺口。低保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的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不被挪用和挤占。
2、切实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
努力扩大和增强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尽量在其他层面上分解城市贫困人口,减少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减轻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压力,发挥社会保障的综合效益。既不能乱开口子,把应由前两条线保障的内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也要不留“死角”,将那些确实因前两条保障线长期无法落实而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从长远看,现有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有相当一部分将按“三条保障线”相互衔接的程序陆续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创收和就业
建立激励机制。从现有的低保对象看,下岗和失业职工占 45%以上,这部分群体在享受低保救助、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渴望就业
和增加收入,以改善生存和发展条件,但由于年龄、技术和健康等原因,再就业相对比较困难,尤其是取得固定或长期的工作。为此,在低保标准确定后,要根据保障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激励政策,明确其在享受低保补助期间,取得的一定收入不予抵扣,以鼓励积极就业和增加收入。对符合标准的人员安排公益性劳动岗位,同时予以托底保障,从而保证这部分人员能安心于社区岗位。
建立约束机制。社会保障的目的在于保证和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而不是“养懒汉”。如何防止社会保障“养懒汉”,一方面,可以让被救助者承担相应的义务,如让领取低保的失业人员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每人每月在社区从事几天义工,这有利于增强被救助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劳动意识。另一方面,低保工作救穷不救懒,可以探索实行以工代赈的办法,组织保障对象中有劳动能力者参加一些社会公益劳动,用以工代赈的劳动报酬形式发放救助金,帮助低保户进行生产自救与自我解贫。更重要的是,要建立约束机制,安排专门资金,对保障对象中有劳动能力和一定技术,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进行技能教育和职业培训,优先安排和促进其再就业。对安排再就业不服从者,明确在享受低保补助一定时期后,予以降低直至取消。
大连市在实践经验中,较好地实现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与“两个确保”有机转变。即对符合再就业条件的下岗、失业职工提出这样的政策约束:先就业,后发钱;不就业,不发钱。主要内容为:对部分宁愿领取基本生活费也不肯到相对苦、脏、累的岗位上去工作的下岗、失业人员,政府停发基本生活费;对提供就业岗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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