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10篇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河南省水利厅机关考勤及请休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我省有关法律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省水利厅机关考勤及请休假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办公秩序, 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 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河南省水利厅工作规则》, 制定本规定。
一、 考勤制度 (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应自 觉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按时参加机关公务活动, 不得迟到早退。
( 二)
机关工作人员 工作时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不得擅离职守、 串岗聊天, 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 三)
机关工作人员 参加各种公务活动, 要严格遵守公务活动纪律, 自 觉维护公务活动秩序, 主动关闭手机或者调至静音状态, 不得从事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事项。
( 四)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 不能参加公务活动或工作时间需外出的, 应事先向有关负责人请假, 归岗后要及时销假。
( 五)
机关工作考勤实行处室负责制, 由各处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
考勤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 实事求是, 及时如实反映本处室工作人员 当日 工作时间是否“在岗”、“参会”、“市内公务”、“出差”、“请假”、“休假” 等情况, 并按月 将考勤表归档备查。
监察室应定期或不定期会同厅办公室、 人事劳动处、 机关党委对机关工作人员 上下班情况和处室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 六)
公务活动考勤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 由主办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 负责。
活动开始之前, 考勤人员 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参加活动人员 报到情况。
二、 请假制度 ( 一)
机关工作人员 因公外出请假手续, 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 厅长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副厅长、 厅党组成员 、 巡视员 、 副巡视员 和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 以下简称“厅领导”)
因公外出, 由本人事先报告厅长并征得同意, 同时报厅办公室备案。
2. 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出省境执行公务的, 或者在省内出差时间超过 3 天的, 报分管厅领导审签, 厅长审批, 厅办公室备案;在省内出差时间不超过 3 天的, 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厅办公室备案。
未经批准, 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不得擅自 外出。
机关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因公外出, 3 天以内的, 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批; 超过 3 天的, 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 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其他人员 因公外出, 3 天以内的, 由处室分管负责人审批; 超过 3 天的, 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批。
处室工作人员 因公外出请假须履行审批手续, 由所在处室考勤人员 备案存查。
3. 机关工作人员 外出执行公务需要延期的, 按照原审批程序
报经同意, 归岗后补办审批手续; 厅领导、 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应同时报厅办公室备案。
4. 机关工作人员 因公出国( 出境), 除履行相应请假手续外,还应执行外事管理有关规定。
( 二)
因病因事请假手续, 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 厅长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厅领导报厅长审批,厅办公室备案。
2. 处室主要负责人由分管厅领导审批, 厅办公室备案; 超过3 天的, 报分管厅领导审签, 厅长审批, 并分别报厅办公室和人事劳动处备案。
机关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 1 天以内的, 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批; 超过 1 天的, 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 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处室其他人员 , 1 天以内的, 由处室分管负责人审批; 超过 1天的, 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批。
3. 因病因事请假须填写《河南省水利厅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 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并报处室考勤人员 备案。
请病假时间超过 7 天的, 还需附注相关医疗机构证明。
三、 休假制度 ( 一)
机关工作人员 依法享有公休假、 年休假、 探亲假、 婚假、 产假( 以下简称“休假”)
的权利, 相关处室应视情况予以合理安排。
( 二)
机关工作人员 休假, 应填报《河南省水利厅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 履行相关休假审批手续。
休假期满后, 应及时到人事劳动处销假。
1. 厅长休假, 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厅领导休假,报厅长审批, 厅办公室和人事劳动处备案。
2. 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休假, 需报人事劳动处审核, 分管厅领导审签, 由厅长审批, 并报办公室和人事劳动处备案。
3. 机关处室其他人员 休假, 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批, 报人事劳动处备案。
4. 每年 3 月 底前, 厅办公室和机关各处室应分别将本年度厅领导和干部职工年休假计划报送人事劳动处备案。
( 三)
机关工作人员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福利待遇不变。
四、 其他 ( 一)
机关工作人员 违反考勤和请假制度的, 视情节轻重,由所在处室和厅人事、 党务、 监察部门依据政纪党纪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通报、 诫勉谈话和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处分。
( 二)
实行考勤和请假制度与年度考核制度挂勾办法。
机关处室因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不力、 造成不良影响的, 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机关工作人员 因违反考勤和请假制度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五、 本规定自 签发之日 起施行。
以前制定的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同时废止。
六、 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 休假或者因病因事请假, 依照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请休假的有关规定, 履行相关手续。
附件:
河南省水利厅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
附 件 河南省水利厅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年限
请假类别 □ 省 内 公务□ 省 外 公务□ 因 公出 境出 国 □ 年休假□ 探亲 假□ 婚假□ 产 假□ 丧假□ 病 假□ 事假 ( 请在方 框内 打√)
请假时间
本人申请
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 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人事劳动处 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厅长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本表由请休假人员 填报, 按照规定分别报送厅办公室、 人事处和单位考勤人员 备案。
篇二: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休假假期制度一、日常出勤、考勤规定 1、 公司每个月有四天的假期,每周休息一天,由于工作需要,休息时间统一安排到每周五、六、日其中一天进行轮流休息,按排班表执行。
2、 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23:00;(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公司上班时间为准)。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按规定打卡签到。
3、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即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早退超过 2次以上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主管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办公室备案,月底由部门主管据此统一上报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如果直接主管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5、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请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
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 8:00 前通过电话向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6、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A、迟到或早退 3 次,10 分钟以内罚款 10 元,10 分钟—30分钟以内罚款 50 元,30 分钟以上按日薪资*0.5 论处。
B、上班要按时打卡,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打卡的罚款 30 元。
C、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全勤奖,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张榜等处分,屡教不改者除名。
二、旷工的处罚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 1 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依旷工论处;
2、迟到或早退 1 小时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同时罚款 100 元。
4、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且没有进行沟通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 100 元,两次扣人民币 3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年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6、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8、部门主管违反规定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
三、请假规定: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 3 天以内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 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四、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须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假。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主管上级,事后补办手续;
3、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有直接主管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五、加班规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如员工无特殊原因拒绝加班而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批评、罚款、除名等处罚。
2、员工于加班后填写“加班备案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再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将备案单交回办公室备案。公司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主管安排倒休。
3、离开时按规定打卡。
4、公休日加班可补休,补休时间由主管批准安排,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无备案的不予承认。
六、公司执行法定休假,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
七、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 3 天;晚婚者(男年满 25 周岁、女年满 23 周岁)增加 7 天(含法定 3 天);外市员工增加 8 天(含法定 3 天);外省员工增加 10 天(含法定 3 天)。公司给予带薪婚假。
2、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带薪丧假 3 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 3 天以内的带薪丧假。
3、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带薪产假 98 天,其中产前
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带薪看护假 5 天。
4、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3 年的,带薪年休假 5 天;已满 3 年不满 5 年的,带薪年休假 10 天;已满 10 年的,带薪年休假 15 天。
5、工伤假按照劳动法执行。
八、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九、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 3 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篇三: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制度 1为了加强机关管理和落实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事假 1、上班期间如确因特殊事情需要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可请事假,请事假需经领导批准。
2、工作人员因私事请假,应首先使用年休假,一天事假冲抵一天年休假。
3、请事假半天者,一般工作人员须经本科室站负责人同意,由本责任单位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须经本责任单位负责人同意,由分管领导批准,每月累计不超过 2 次。请事假一天及以上者,须事先填写 “事假申请单”,一般工作人员须经本科站室负责人同意,报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批;中层干部须经本责任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审批;责任单位负责人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副县级干部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批。
4、工作人员因私事急需处理而来不及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按请假规定打电话请假,事后完善请假手续。
5、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待遇:请假半天扣 10 元,请假 1 天扣20 元。工作人员当年事假累计超过 30 天的,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二)病假
1 2 、工作人员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可请病假。工作人员请病假必须有医疗定点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一般工作人员须经本科站室负责人同意,报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批;中层干部须经本责任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审批;责任单位负责人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副县级干部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批。
2、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待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二、休假制度 (一)年休假 1、享受年休假待遇的条件和时间:工作人员连续工龄满 5年不满 10 年的,每年休假 7 天;连续工龄满 10 不满 20 年的,每年休假 10 天;连续工龄满 20 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 14 天。连续工龄当年满 5 年、10 年、20 年的,从下年起分别按规定的时间休假。
2、按规定享受探亲假、产假、婚假又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不变;由组织上安排疗养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再安排年休假。如果疗养时间少于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可以补足年休假天数;如果疗养时间超出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则扣减次年年休假相应天数;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 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学习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3 3 、凡在 1 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 30 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 15天的工作人员,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4、每年的年休假原则上当年内一次性休完或不超过 3 次。
5、工作人员年休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
6、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如遇工作需要须抽回单位工作时,必须服从组织上的工作安排。
7、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二)婚假 工作人员结婚,给予婚假 5 天,途中时间另计。对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 25 周岁,女年满 23 周岁)的初婚者,增加晚婚假20 天。
婚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丧假 工作人员因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的父母死亡,为料理丧事,经局领导批准,可给予 5 个工作日的丧假,途中时间另计。工作人员的岳父母 (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四)产假 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生育子女可享受产假。
1、正常分娩者,享受 90 天产假;难产者,增加假期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假期 15 天。
2 4 、符合晚育规定的(女年满 24 周岁的初育),增加产假 30天,配偶可享受 15 天假期。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假期,其宫外孕享受30 天假期,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 42 天假期。
4、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在其婴儿不满 1 周岁时,每天工作时间内允许其哺乳 2 次,合计时间不超过 2 小时。
5、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因本人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需继续休假的,其继续休假期按病假处理。
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五)探亲假 探亲假是工作人员与配偶或父母分居两地,在一定时间内,回家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德阳市各县市区不属于享受探亲假的范围。工作人员探亲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1、工作人员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 30 天(路途除外,下同)。若其配偶当年已享受探亲假,工作人员本人当年则不享受探亲假。职工配偶是军人的,经领导批准,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 20 天。如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或本人自愿 2 年探望一次的,可以 2 年合并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共 45 天。
3、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 4 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
20 5 天。
4、工作人员探亲假往返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工作人员探亲期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均不补假。
三、请休假管理 1、凡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在工作时间内请休假的,均应按照“请假—批假—休假—销假”程序履行手续。
2、工作人员履行完请休假手续,须将手续交局办公室备案; 3、工作人员休假期满后,须按时到局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4、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续假,但又不能按照正常程序履行请休假手续的,应事先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后,方能续假,并在续假结束后及时补办有关请休假手续交局办公室备案。
5、各责任单位每年初根据工作情况,对本责任单位人员的年休假做好计划安排;对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职工都尽可能在当年内安排年休。
6、工作人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经领导安排加班的,应给予相应的补休。
7、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利用休假时间从事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8、符合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待遇的人
员,应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做好工作交接,方可休 6 假。一般工作人员须经本科站室负责人同意,报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批;中层干部须经本责任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审批;责任单位负责人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副县级干部须经主要领导审批。
9、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则视为旷工。凡擅离岗位、旷工者,需作出书面检查,并在职工大会上检讨,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10、局办公室建立干部职工请休假登记制度,并严格执行,以利在干部职工管理中与其他相关管理工作配套衔接。
以上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篇四: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范请假与休假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3.主要内容 3.1 考勤日常管理规定 3.1.1 管理责任 3.1.1.1 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系统的设置、班次规划、考勤系统维护协调、用户设置负责本制度规定请假的审核和备案、负责员工考勤卡厂证的办理、负责考勤数据的采集导入等。
3.1.1.2 监察审计部负责每月各部门考勤情况的稽核、异常处理。
3.1.1.3 行政部负责考勤系统的布线、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协助考勤系统的技术支持及日常维修维护管理.原始考勤资料的保存。
3.1.1.4 用人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排班、轮班、换班、请假、缺勤等考勤信息的设置每日考勤异常处理月度考勤数据统计、考勤报表的编制、提交与管理请假、的审核与录入。
3.1.1.5 各部门安排的考勤人员之考勤管理工作是其岗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勤员有责任认真履行职权。除了考勤员有权根据合规审批人批准的请假单附表四 、出差申请审批表附表五 、换休卡附表三或补卡申请表附表一 、加班申请单(附表二)等原始凭据对员工考勤进行记录、修改外其他人员无权更改考勤记录。
3.1.1.6 批准的考勤资料原始凭证应注意保留以备核查作为月底核算工时和相关部门查验签卡的依据。
3.1.1.7 使用考勤系统的考勤人员须做好考勤记录保密管理,并随时接受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的监督和抽查。
3.1.2 考勤记录管理 3.1.2.1 公司总部统一实行
考勤打卡各派出机构、工厂及商场可根据实际情况书面报总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行
打卡、纸卡或手工记考勤等方式记录考勤。
考勤记录由各部门考勤员负责统计并按要求报行政部备案。
其中总经理室成员、工作时间不固定岗位、不定时岗位或外勤次数较多的岗位如采购人员、司机、营销外勤人员等 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后可实行手工考勤由部门考勤员手工代记。所有书面批准件应复印报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备案。
3.1.2.2 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考勤员负责采集每日刷打卡数据 一般两天 48 小时一次并导入考勤系统中。
3.1.2.3 每月考勤结束由考勤员以小时为单位统计本部门每人实际出勤时数制作考勤表见附表按公司统一格式制作 并由考勤员将个人出勤、换休、请假和加班情况在部门内公示张贴,对考勤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次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如出差、请假等提出否则视为认同考勤结果。
3.1.2.4 因公司交通车延误引起的迟到不计缺勤时数。
3.1.2.5 部门考勤汇总表全员含干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部门留复印件以核算当月工资原件则于本月 27 日至次月 3 日前遇节假日可顺延交监察审计部核查电子版传人力资源部考勤专员备案 。行政审查考勤记录后应当将纸制考勤卡、考勤表、请假单、换休卡等原始考勤资料按月分类存档妥善保管至少两年以备后续核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考勤汇总表的行政部可予以考勤员 20-50 元/次的奖金扣减因此导致工资延后下发的由所在部门负责。
3.1.2.6 员工借调到外部门的从调入日起由调入部门记录考勤和核发工资。
3.1.3 工作时间 3.1.3.1 实行标准工时制岗位 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为 40 个小时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人员按实际生产、运营需要安排上班时间员工节假日休息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而定具体以下发的放假通知为准对于某些特殊岗位如保安、外勤人员 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排班单独确定每月应出勤时数经员工确认和公司批准后实施。
3.1.3.2 公司公共职能部门、经销部门外设机构除外标准工时岗位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周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长短周轮休模式保安、清洁工、厨师、值班员等特殊岗位按每月实际排班而定。
3.1.3.3 各生产工厂非直接生产人员实行每周 6 天工作制通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 13:30-17:30具体以各部门报批的通知或规定为准 。
3.1.3.4 车间工人由各生产厂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排班而定。每年夏天考虑到一线人员的工作条件各厂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一线工作人员作息时间具体安排必须提前一周书面报总经理批准后并复印传人力资源部备案。
3.1.3.5 橱柜工厂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 8:00-12:00下午13:30-17:30。
3.1.3.6 其它部门及属下机构按实际工作需要 以每周 40 小时工作为标准 自行制定作息时间以制度或报告形式报批后执行。
3.1.3.7 以上工作时间下午上、下班时间为 10-4 月份的上、下班时间5-9 月份因季节变化下午上、下班时间可以后延 30 分钟具体以总经理室批准、人力资源部下发的作息时间通知为准。夏季防暑降温时段工人作息时间调整以各部门制定为准。
3.1.3.8 原则上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干部采用六天工作制即周六均需上班以保证工作的一致性但部门设有正、副职的可以采用轮休制公司有特殊规定或通知时除外 。
3.1.4 出勤时数管理 3.1.4.1 每月 24 日由财务部统计本月应出勤时数并以书面通知形式下发各部门。应出勤时数与实际出勤时数对比即为加班时数或缺勤时数。
“实际出勤时数”指员工当月正常上班时间的实际出勤时数包括下文 3.2 所述相关出勤 不包括换休、下班后加班等时数。即应出勤时数=实际出勤时数+换休时数若有+请假时数若有+缺勤时数。
3.1.4.2 标准工时制岗位按每周 6 天、每天 8 小时计其应出勤时间与其他员工应出勤时间有出入的以其应出勤时间为准。
3.1.4.3 如果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休息的天数少于法定节假日天数则不足部分的天数换成加班天数填制成换休卡按规报批后生效公司有专项通知明确处理办法的除外如调整至春节补休 。
3.1.4.4 生产厂部应出勤时数不同于公司标准应出勤时数的由各生产厂部文员统计后于 23 日上午报财务部复核后由财务部以书面通知形式下发。
3.1.5 缺勤管理 3.1.5.1 迟到迟于上班开始时间 30 分钟以内上班者为迟到迟到超过 30 分钟至1 小时按旷工半天计超过 1 小时按旷工一天计。
3.1.5.2 早退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早退超过 30 分钟至 1 小时者按旷工半日计超过 1 小时者按旷工一天计。
3.1.5.3 溜号、私自换岗上班时间中途溜号或未经批准私自换岗半小时内按早退计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超过一小时按旷工一天计。
3.1.5.4 缺勤处理 ①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第一次迟到、早退处以 30 元奖金扣减第二次处以 60 元奖金扣减第三次处以 120 元奖金扣减第四次除处以 240 元奖金扣减外还给予警告处分达 5 次者视为严重违规可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②旷工 旷工按事假的 3 倍处理 即旷工一天按缺勤 3 天计 连续旷工达三天 含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 6 天的视为严重违纪可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3 ③缺勤工资扣减如某员工当月全勤情况下标准定额工资为 2000 元平均每月按 26 天计 缺勤 事假 一天扣 2000÷2676.92 元 若为旷工一天按 3 倍计为 2000÷76.92×3230.76 元依此类推。
3.1.6 打卡规定 3.1.6.1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经批准由考勤员手工代记录的除外如不定时工时制人员、出差人员、外勤人员等 打卡有效时间为上下班的前后 60 分钟在此时间范围之外打卡则为无效打卡须按规补签考勤卡或加班卡。
3.1.6.2 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每代打一次代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各以旷工一天论处同时各扣减奖金 200 元串通考勤员违规舞弊、伪造记录者对考勤员及当事人均按 《奖励与违规处理条例》 最新版本相关规定处理 对举报者予以 100 元奖励并保密。
3.1.6.3 打卡次数车间人员指车间主任到普通工人的所有车间人员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若晚上有加班或节假日加班时则按打卡记录或由工厂做好记录统一由车间做好加班登记生产部门厂部办公人员、职能部门员工共打卡两次即上午上班卡和下午下班卡。
3.1.6.4 补签卡规定各部门员工如遇异常情形未能有效打卡者必须于一个工作日内属卡机故障的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补卡申请表》 交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报直接上级批准后交部门考勤员否则将无考勤记录考勤系统将识别为“缺勤”或“旷工”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超过规定签卡期限的视为无效签卡以缺勤计。签卡者须确认补卡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后方可签卡 ①卡损坏遗失或卡机故障导致不能刷卡无显示、无记录 。
②因紧急事务临时通知加班而无法按时打卡者。
③员工忘记打卡者原则上一个月内不得超过 6 次超过 6 次的须证明其出勤并经行政部审批否则按缺勤计 。
④交通车误时或其他非本人原因导致逾时打卡者。
⑤因外勤不能按时打卡者。
3.1.6.5 员工因出差、公司安排外训、请假、换休等无法按时打卡的可分别凭出差申请表、人力资源部月度外训人员统计表、请假单、换休卡计考勤不再要求另行补签考勤卡。
3.1.6.6 属卡机故障的由部门考勤员每两个工作日检查一次部门考勤记录并于检查当天内将打卡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打卡人打卡人在知晓情况后一个工作日内填写《补卡申请表》 报合规签批人签批。
3.1.6.7 内务部保安队当值保安应在上班及下班前一个小时检查打卡机时间是否有误误差 5 分钟以上或明显故障如有则报人力资源部调校或进行故障排除若出现考勤机故障由信息分部负责解决 同时当值保安应在《保安值班日志》上记录备查。
3.2 外勤、出差管理规定 3.2.1 经公司批准在上班时间脱产参加会议、学习、部门组织员工活动占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应当将报批文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从事社会活动、工会活动或公司组织的干部旅游、体检、优秀员工活动等类似福利活动以及因工公受伤人员在法定医疗期间等均以正常出勤计但若以上时间为非上班时间则不计出勤。若因上述情况导致周六未能正常上班而当月不够出勤时间的 周六可计上班 其中部门负责人计 3.5小时若属于轮值的计 8 小时 若因此超过应出勤时间的不计加班。周日一律不计出勤。员工自行组织活动一律不予计出勤因此导致当月不够出勤时间的须以换休卡补上否则以缺勤计。
3.2.2 员工因公外勤、出差时如在二天含二天以内计外勤必须事先当面或以电话、邮件的方式报直接上级及部门负责人同时知会部门考勤员若因此未能按规打卡须及时补签如超过二天的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批表报合规审批人签批后方可出差期间周六、周日可计正常出勤但不计加班。
4 3.2.3 所有员工外勤、出差须将《补卡申请表》 、 《出差申请审批表》或其他有效证明如总经理室批复件报部门考勤员备案以便考勤记录。
3.3 干部时间管理 3.3.1 独立支部负责人、副经理级别以上岗位人员因公外出指达一个工作日及以上的不能打卡的事前需请示直接上级并将外出事由告知考勤员由考勤员向其直接上级申请补卡记录外出事由部门考勤员应当做好考勤登记。
3.3.2 独立支部负责人、副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连续时间达到 1 个工作日的由部门考勤员在办公系统中及时向工作关联部门发布外出信息。
3.3.3 总经理室成员指副总以上干部因公外出由总经理室文秘在办公系统中发布相关信息。
3.4 节假日、休假规定相关休假具体待遇见附表六《休假与工资核算明细表》 3.4.1 公休假员工除正常工作时间外的时间即为公休日。
3.4.2 法定节假日 3.4.2.1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每年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 天 、春节3 天 、清明节1 天 、国际劳动节1 天 端午节1 天 、中秋节1 天 、国庆节3 天 三八妇女节女员工半天。
3.4.2.2 公司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安排节假日放假具体以总经理室批准、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为准。
3.4.2.3 春节期间由公司统一放假春节假期中除了法定假日及职工年休假以外的部分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助、医疗补助若有等正常计发但不计发奖金。
3.4.3 年休假 3.4.3.1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 1 年未满 10 年的每年可享受 5 天年休假已满 10年不满 20 年的每年可享受 10 天年休假已满 20 年的每年可享受 15 天年休假。
3.4.3.2 年休假应于当年度休完 可以集中在春节期间休假 也可以分多次休完 对年休假达 10 天以上的原则上要分二次以上休完 但不能跨年度安排。
3.4.4 婚、孕、产假、哺乳假为连续休假计算包括期间在内的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3.4.4.1 婚假正式员工一般为 3 天晚婚指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可享受婚假 13 天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 。
申请婚假应当凭合法有效的结婚证证明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休完可根据岗位...
篇五: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自身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考勤管理,是指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勤、缺勤情况的考核与管理,具体包括迟到、早退、旷工、请休假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在职人员,请(休)假管理适用于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
第二章
第四条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间上班为迟到,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未请假无故缺勤为旷工。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秩序,上班时间不得擅自脱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准时参加委局机关召开的会议、学习和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第三章
第七条办公室(干部室)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开展常态化检查,建立考勤日志,做好考勤登记,每月汇总报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
第八条室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下同)是各室落实考勤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室工作人员违反考勤管理的行为必须做好登记,并加强考勤管理、
监督、检查,每周向分管领导和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汇报。
第九条办公室(干部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不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进行联合抽查,抽查情况报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
第十条工作人员因工作关系未能按时参加机关考勤的,应事先报备,室副主任(含,下同)以下工作人员向室主任报备,室主任向委局分管领导报备,常委(副局长)向主管副书记报备。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工作要事先报备,室副主任以下工作人员向室主任报备,室主任向分管领导报备,常委(副局长)向主管副书记报备。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
(二)规定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
(三)因公外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归的;
(四)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五)其他应当按旷工处理的。
第四章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请休假或离开广佛地区出差、学习(经由委局组织的除外),需提前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和请休假的,先口头请示,事后补办书面审批手续。请休假包括请事假、年休假、探亲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等。
(一)副书记(局长)外出和请休假向书记报告;常委(副局长)外出和请休假须经主管副书记同意,向书记报告;出国(境)的,经书记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室主任外出和请休假,经分管常委(副局长)同意,向主管副书记报告;
出国(境)的,由分管常委(副局长)加具意见,经主管副书记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正副组长外出和请休假,由驻在部门主要领导加具意见,经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干部室)报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批准;出国(境)的,报区纪委书记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室副主任以下工作人员请事假 1 天(含)以内的,由室主任批准;外出和请休假超过 1 天的,经室主任同意,报分管常委(副局长)批准;出国(境)的,由室主任、分管领导加具意见,呈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审批。
第十四条外出和请休假期间,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需逾期返回的,必须先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返回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请休假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办公室每月将休假、请假情况进行汇总,向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报告。
第五章
第十六条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工作人员出满勤的,年度考核优先推荐为优秀等次。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第一次由室主任批评教育,第二次书面检讨,第三次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第十八条一年内被约谈 3 次,根据《佛山市禅城区效能问责及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给予问责处理。
第十九条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予以
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第六章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六: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人员考勤制度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勤政、廉洁、高效、务实”方针切实加强局机关管理增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局机关整体形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严格遵守局机关统一作息时间严禁机关工作人员 1、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等不遵守作息时间 2、上班时间无故离岗在岗办私事或串岗聊天等消极怠工 3、上班时间上网炒股、聊天、听音乐或打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二、机关工作人员有事或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科室负责人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分管领导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办理有关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缺席。如不能直接请假者可托人或直接书信或电告科局领导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但事后应补办请假条。
三、批准请假权限 1、病事假 凡局工作人员因病或有事需请假的时间在 1 天以内的(含 1天)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由分管领导批准时间在 1 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局分管领导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2、工休假、探亲假及婚、丧、产假等均由本人写出请假条由局长批准其假期按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3、一月内病假 3 天以上、事假 2 天以上当月不发奖金病事假可以抵工休假。
四、请销假 局机关工作人员无论事、病假和其它假期均应按领导批准的时间请销假局办公室应及时做好请销假记录以备年终考核。
凡科室人员请假必须本人提出申请由科室负责人报经有关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负责报批副局长外出或有事请假由局长批准。
五、其它事项 局机关工作人员凡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开会、 到其它部门、 乡镇、下企业或其它公务活动 均应向上一级负责人报告去向、 所需时间并在去向栏内标明。
六、考核制度 1、 凡机关工作人员被机关检查和市上有关部门检查发现违反本制度第一条规定 1 次或无故缺席一天者经核实由上一级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扣本人年度奖金的 10%~30%上一级负责人因管理不力扣其年度奖金的 5%~10% 凡无故缺席在两天以上的将视其情节轻重和时间长短扣本人全年奖金的 30%~50%上一级负责人如在工作时间四个小时内未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扣其年度奖金的 10%~20% 无故缺席时间在五天以上或因违法违纪报纪检、司法部门扣留而未上班者除扣除本人全年奖金外应按照《广汉市严明纪律转变作风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和《广汉市领导干部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以及《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 局机关工作人员凡违反以上考核制度规定的 本年度不得评定为先进。
六、本制度上下班考核由局办公室负责请销假均由各科室负责人实施并报局办公室汇总备案。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七: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及请销假管理制度一、作息时间
1、公司管理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根据季节规定上下班时间:夏季为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30;冬季为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8:00。
2、夏季作息时间为:5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冬季作息时间为:10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
3、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工地现场和售楼部工作人员,根据工程现场施工情况和业务需要由各公司自行确定作息时间。
4、物业公司除管理人员执行本制度外,其他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物业公司自行确定作息时间。
5、酒店、诚信新能源、幼儿园等其他公司或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业务开展自行确定作息时间。
二、考勤及奖罚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上班迟到 1 分钟,按迟到论处,超过 10 分钟,按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早退 10 分钟,按早退论处,超过 10 分钟,按旷工半日论处。
2、当月迟到或早退三次(含三次)的,一次扣发工资 25 元;当月迟到或早退四次以上的,每次扣发工资 50 元,并写检查报办公室;无故离岗、脱岗者,一次扣罚当天工资。
3、连续迟到、早退 3 次不得参与当月绩效考核,即绩效考核为“零”。
4、不遵守劳动纪律无故旷工,一次扣发两天工资;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七天以下扣发当月工资的 60%;旷工七天以上扣发全月工资,并按自动离职处理。
5、全月无迟到、早退、旷工和请假者,给予本人月工资 3%的奖励;全年考勤前三名者,分别给予本人年工资 5%、3%、2%的奖励,一线员工当月未休假者,除享受本人月工资的 3%的奖励外,并按当月未休假的天数四天双倍计发加班工资;当月如有休假的,不享受本人月工资 3%的奖励。在规定休假天数内,按实际未休假的天数双倍计发加班工资。
6、年终评选先进工作者,应将出勤作为主要参考条件之一,考勤评比后三名无资格参加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
三、请假
1、公司员工请假均需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填),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呈请核准,按请假审批权限由下而上逐级上报审批后方可离岗,签批后的请假条必须报办公室备查,否则按旷工处理。
2、凡请假者必须安排好工作,假满后及时向考勤负责人销假。
3、未办理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或虚报假种者,均按旷工论处。
4、假期种类:
(1)事假: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的可请事假。
(2)病假:员工因病就诊,可请病假。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时,可请丧假。
(4)婚假: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结婚的员工,在申领结婚证书三个月内,可请婚假。
(5)产假:女员工符合合法婚姻和计划生育规定的,因分娩生产可请产假;产后应向公司补交产假证明。
四、请假签批权限
1、公司经理、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含一天),由副总经理签批,一天以上的,需报总经理签批。
2、一般员工(包括各公司科室、部门负责人)请假:
(1)三天(含三天)以内:由公司经理或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签批; (2)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或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董事会研究审批。
五、请休假的种类、期限和待遇规定
1、休假:
(1)公司行政办公室、财务室、建筑公司预算科、资料科、开发公司售楼部、综合部、物业公司及其他公司员工每周六、周日享有一天休假的权利,由员
工根据情况自行调休。
(2)建筑公司项目部、开发公司工程部人员停工后未开工前可享受此项权利。
(3)员工正常休假期间如遇公司紧急事情需要加班的,应保证随叫随到。加班期间无加班工资。
(4)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休假权利,即正常休假期间不扣发工资。
2、事假:
(1)正常工作期间,建筑公司项目部(除预算科、资料科外)、开发公司工程部人员原则上无请休假,但确实有事需请假的,全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四天,如超出按事假论处,并按当月实际超出的天数扣发工资。
(2)公司行政办公室、财务室、开发公司售楼部、综合部及其他公司员工在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期间请假扣发当天工资。员工遇事需周六、周日双日休息可根据自身安排和同办公室同事倒休,倒休不得占用正常上班时间。
3、婚假:一般为三天。婚假期间全额支付工资。
4、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为五天,丧假期间全额支付工资。
5、病假:
(1)病假三天以内(含三天)报总经理批准;七天以上(含七天)的,报董事长批准。病假期间不支付工资,如需住院治疗,则应持医院证明,报董事会研究批准。
(2)职工大病住院治疗请假期限为 30 天。在请假期限内,不扣发工资;超出请假期限的,每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但最长不能超过个 6月。病愈后,本人应向办公室提供住院期间的病历、住院、出院证明等手续复印件留档。
6、产假:女员工享受正常产假为 158 天,男员工享受护理假为 7 天;女员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女员工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42 天产假。产假期间全额支付工资。
7、法定节假日因工作原因未休息的,按当天工资的 200%发放工资。
8、如遇法定节假日,除节假日放假天数外,当月未请休假者,按全勤计算。
9、事假、病假、丧假不能事前请假者,应于当天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告知主管领导,并于假满上班之日补办请假手续。
六、公司行政办公范围:集团办公室、开发公司财务室、建筑公司财务室、开发公司综合部、开发公司售楼部、物业公司办公室。
上述范围内的员工如因工作原因需抽调到项目部或工程部工作的,必须按项目部、工程部的请假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中的“当天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项。员工超出请假期限的,应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实际请假天数的平均基本工资和岗位职务工资;员工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受到处罚的,应扣除实际请假天数的平均基本工资和岗位职务工资;员工加班、全勤奖、法定节假日享受的奖励工资为实际天数基本工资和岗位职务工资。
八、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建筑公司、开发公司、物业公司、集团办公室管理人员,其他公司(单位)仅作为参考,另行制定适合本公司发展的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制度为配合《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三、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四、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五、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惩的原则
六、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员工的日常行为要接受月度的绩效考核,其分值将决定员工的工资水平。
七、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传、鼓励的推动作用。
八、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九、处罚和通知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十、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章
奖励
十一、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2、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3、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优秀员工、合理建议奖、创造性劳动奖、拾金不昧奖、先进管理者、先进部门、先进集体等称号。
4、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十二、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每月初评各部门选出上月表现最佳者; 4、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5、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6、增收节支 5 万元(含)以上,10 万元(不含)以下者; 7、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的一定效果者; 9、对顾客服务热情,服务品质高,被顾客表扬的,本月有好评的,创造出优异成绩者; 10、主动帮助老弱幼残等弱势群体,助人为乐的;
11、具有节约意识,为公司节约成本支出的; 12、主动利用业余时间帮助他人的; 13、拾金不昧(金额较大者适用专项奖励); 14、客服在销售中因顾客原因遭到辱骂,坚持服务标准的,维护公司利益的; 15、能够及时协助或有效解决突发事件者; 16、能主动加班加点完成紧急重要任务的; 1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九、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3、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4、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5、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者; 6、在公司的重大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7、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8、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9、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者; 10、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十、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一次。
1、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2、增收节支 10 万元(含)以上,50 万元(不含)以下者; 3、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5、开源节流(节约物料或节省开支),有突出贡献者; 6、维护企业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7、创建特殊功迹,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
8、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
功者。
十一、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2、全年能超额 10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增收节支 50 万元(含)以上者; 4、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更为突出者; 5、连续五年,工作业绩突出,并无任何劣迹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十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建议给予晋级、晋薪或晋职奖励。
1、表现优异,绩效考核结果符合本部门晋升条件者;
2、在本工作岗位做出某项突出成绩者; 3、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 4、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 5、其他符合晋级(薪、职)条件者。
十三、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负责人提名。
2、人事行政部门审核。
3、各公司经理审核,报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4、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上述情况均需以文字汇报形式提出。奖励行为的核实由办公室或人事行政部负责,各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汇总后由办公室或人事行政部提出奖励意见,报董事长批准。
十四、经审核属实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奖励现金、晋升、晋薪、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十五、员工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
十六、奖励标准:公司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视具体贡献发放一次性奖金;同时,公司为荣获创新奖的集体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奖金额度范围为:
1、即时嘉奖:50-100 元;
2、通报表扬:100-200 元; 3、记功:200-500 元; 4、晋级(薪、职):根据具体级别及相应薪金标准确定; 5、优秀员工或先进工作者:1000 元; 6、优秀管理者:1000 元; 7、创造性劳动奖:100-1000 元; 8、合理化建议奖:100-1000 元; 9、拾金不昧奖:适用于拾到价值较大的财物。所拾财物价值在 2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建议申请 100-200 元奖励金;所拾财物价值在 5000 元以上或价值 5000 元以上的贵重物品并交给公司处理的,可申请 300 元奖励金; 10、先进部门奖:3000元; 11、先进集体奖:5000元; 12、公司对特别贡献者,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具体标准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制定。
第四章
惩戒
十七、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1、检查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
2、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
3、员工可以对公司内部的各种行为进行举报,企管部负责调查核实。
4、处罚的决定在办公室或人事行政部开具的“处罚通知单”中注明。
十八、员工对惩戒处罚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十九、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
2、行政处分分为即时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辞退、开除等。
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二十、即时处罚:对轻度违反公司规定的。
二十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三次(含)无故未参加公司通知的正式会议的;或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或活动安排。
2、外出不告知直接主管被纠正三次(含)以上的; 3、在工作时间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违反公司...
篇八: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税务局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市地方税务局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程序,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在**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工作的全体人员。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在公务时间内擅离职守。
二、全体工作人 员 员必须严格按程序履行请 休 休假手续:
(一)主要 领 领导请假、休假按照市委 、 、市政府及省局有关领导 干干部外出报备管理规定办 理 理。
局领导、机关各科 室 室负责人请事假、病假、 公 公休假的,一律向主要领 导 导请假,请假条报办公室 备 备查。
因特殊情况未能 履 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向主 要 要领导电话或短信请假, 经 经主要领导同意,回来后 及 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 二 二)机关各科室副科长及 一 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病 假 假、公休假半天以内的报 科 科长审批;半天以上的报 分 分管领导审批,请假条均 交交办公室备查。
因特殊 情 情况未能履行请假手续的 , ,应向分管领导电话或短 信 信请假,批准后及时补办 请 请假手续。
三、婚、丧 、 、产、探亲请假,请假条 由 由政治部签署意见后报主 要要领导审批,再交办公室 备 备查。
工作人员因病需 要 要请假,且病假超过一周 的 的,应出具有关医院诊断 证 证明,请假条由政治部签 署 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 ,交办公室备查,并安排 好 好本人工作后方可离岗。
四、实行电子门禁系统管 理 理日常考勤,次月5日内 由 由办公室会同信息中心对 门 门禁系统产生的信息汇总 后 后进行通报。因公务原因 未 未按时刷卡的,凭分管领 导 导签批的核实证明报办公 室 室核销。考勤通报由办公 室 室转政治部,便于考勤结 果 果运用。
五、电子门禁 系 系统刷卡时间为法定工作 时 时间。
上午8:00— — —12:00,下午14 :
:00——18:00. 上班刷卡时间晚于规定时 间 间的,视为迟到;晚于规 定 定时间10分钟以上的, 视 视为缺勤。
下班刷卡时 间 间早于规定时间的,视为 早 早退;早于规定时间10 分 分钟以上的,视为缺勤。
凡每月迟到累计超过3 次 次者,计1次缺勤;每月 迟 迟到累计超过5次者或缺 勤 勤超过2次者,由分管领 导 导予以训诫谈话。
凡发 现 现委托他人代刷卡或者帮 他 他人刷卡者,发现1次, 即 即对双方各记1次缺勤, 并 并通报批评。
六、法定 休 休息日或节假日值班的工 作 作人员,凭值班表和门禁 系 系统电子记录,可以抵销 本 本人的事假、病假。病假 和 和事假可以在本人公休假 天 天数内抵扣。事假请假天 数 数超过年公休假规定的, 当 当年不予安排年公休假。
七、对下列情况,按旷 工 工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 , ,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 至 至纪律处分。凡未办理请 假 假手续无故不到职,本人 虽 虽然提出请假申请但未经 批 批准擅离职守、假满不按 时 时销假、无特殊理由拒绝 报 报到者,一律视为旷工。
八、各科(室、中心)
应 应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工 作 作,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 育 育,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 。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起 起模范带头作用,对违反 上 上述规定的行为要敢于坚 持 持原则,开展批评教育直 至 至纪津处分。
九、本制 度 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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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学习方法和技巧 高效学习方法和技巧 学习需要方法,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学习才能事半功倍。接下来,我结合我自己的学习情况,给大家总结的高效学习《五部曲》 一、预习是学习的重要环节上课前充分预习,考试前充分地复习,与“打有准备之仗”有同曲之道。预习效果好,听课才能有针对性;听课有针对性,复习才能顺利进行;复习深刻,作业、考试才能得心应手。所以说预习是学生学习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掌握好高效的听课方法课上集中精力听课,是掌握知识的捷径。听讲时,思想上必须与老师讲解的思路保持一致,听老师对事物是怎样分析、推理;听老师解决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技巧;听老师对问题有哪些提问和解释。这样才能把握住听课的重点。听讲中,要把自己在预习中的理解,和老师讲解的相比较,看自己和老师有哪些相同点和区别点。
三、合理安排复习时间很多科学家通过研究发现,有几个时间段有利于巩固记忆:一是学习后最初几分钟内,电生理活动引起蛋白质的合成;二是学习后在 48 小时内复习;三是一周之后脑突触发生永久性变化。根据人在学习过程中这一生理变化,采用复习加强记忆就显得特别重要了。如果我们能够在学习的内容即将忘记时进行复习,那么复习的效果最好,效率也最高。著名的心理学家艾宾浩斯通过实验发现了人的记忆与遗忘规律。实验证明:在学习仅过了 20 分钟后,就忘记记忆内容的 42%,1 天后忘却量已经达到了 66%,到了第 31 天,忘却量高达 79%。他根据实验结果,画成了著名的遗忘曲线。并表明遗忘的规律是“先快后慢”。这条规律提示我们,—定要尽早、及时地对所学知识进行复习,以便在知识还在大脑内时就加深印记,否则大脑中已经没有痕迹了,只能再费精力重学。合理安排复习时间特别重要并且必要,制定复习计划,严格按精英特计划执行,并力求形成习惯,是我们每一位学生都应该力求努力做到。
我们为什么要复习呢?因为我们记忆效果没有那么好,不可能过目不忘,所以需要重复、增强记忆。同时,复习的进展也有利于学习效率的提高。
四、做作业的科学方法这里有七种做作业的技巧:
1、先复习后做作业。复习是做好作业的关键,只有复习得好,作业才能做得好。做作业前先把老师这一节课所讲的内容认真地看一看,弄清楚基本原理和概念后再去做作业,作业才能做得既快又好。
2、认真审题。
做作业最关键的—步就是审题,连题都判断错了,作业内容就全错了。首先第—步要弄清楚题目的内容,所给的条件,什么要求,需要联系哪些知识等等;其次是考虑好解题思路、方法、步骤,要善于把—道题分成几部分,化大为小、化难为易、分清其中的已知和未知,弄清各部分的联系,设计好整个解题步骤,—定要让自己做到不明白题意不做题,不清楚方法步骤不下笔。
3、细心的做题。
做题是表达思路的全过程,这个过程要求既动脑、又动手。做题的关键是要保证“规范”、“准确”。要做到这两点就要求学生认真的抄好题,书写格式必须正确、规范,严格按照各类题的解题要求,仔细演算解题的每—步,得出正确的结果。只有平时做题认真细致,步骤完整,思路正确,表达严密,准确无误,考试时才能按照这种良好的习惯进行
4、要认真检查作业。做完作业后认真检查,是保证作业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作业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漏洞和问题,因此,作业做完了之后,—定要认真检查之后再交上去,这样就避免了作业中的差错和漏忘。作业检查—般分四部进行:—是检查题目是否抄对;二是审题是否正确;三是运算是否正确?四是方法、思路与步骤是否正确。平时做完题要认真检查,养成习惯,考试时方能如此。
5、做完作业后要耐心思考。作业完成之后,—定要耐心的再思考—遍,想一想做这一道作业题用了哪些概念、原理、公式,这道题和例题有什么关系,和哪些题有联系,有什么特点、规律可寻,稍加变化还能变成什么样的题,是否还有其它的解题方法等等。这样才能把学习的知识融会贯通,达到系统掌握,触类旁通和举一反三的目的
6、认真分析批改后的作业。老师把作业批改发回来后,—定要尽快翻阅,认真分析、耐心反思。对做对的题目,想—想是采用什么样的思维和方法做对的,以后遇到类似的题能不能触类旁通;对做错的题,要找出做错的原因。是由于慌张、马虎、粗心大意而搞错,还是基础知识没有掌握,弄错了概念、定律、公式,或者是思路不对?属于第一种原因,就要警告自己以后做题时多加小心;属于第二种原因时,就要在预习、听课和复习上下功夫牢固掌握所学知识后再去做作业;属于最后一种原因者,就要认真钻研和分析例题,明确解题方法。只有经过分析反思,才能吸取经验教训,避免今后再有类似的错误发
7、改掉作业拖沓的习惯。有的学生是因贪玩而拖沓作业;有的学生是对学习无兴趣而拖沓作业;有的学生是因为能力限制完成作业有困难而拖沓作业。无论是属于哪些情况,都不能养成拖沓作业的习惯。当天的学习当天完成,明天还有明天的学习任务,困难只会越积越多。克服作业拖沓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天天督促要求自己当天办完当天的事。
五、重视错题积累在学习的过程中,同学们可能遇到过一错再错的现象
究其原因,多数是由于在学习中不求甚解,不注意总结积累所致。那么,该怎么办呢?实践证明,自编一本“易错题集”是避免做题一错再错的最好办法。错题本的复习方法:1、每周把该周错题本中记录的题目快速浏览一遍;2、每月把该月错题本中记录的题目再快速浏览一遍;3、每个季度把错题本中三个月记录的题目再快速浏览一遍;4、大考前把该错题本中的所有题目认真复习一遍,确保题不二错 本文为 Word 版资料,可以任意修改编辑。如果你看到我上传的资料这个后缀,请删除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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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moments in life when you miss someone so much that you just want to pick them from your dreams and hug them for real! Dream what you want to dream;go where you want to go;be
what you want to be,because you have only one life and one chance to do all the things you want to do. May you have enough happiness to make you sweet,enough trials to make you strong,enough sorrow to keep you human,enough hope to make you happy? Always put yourself in others’shoes.If you feel that it hurts you,it probably hurts the other person, too. The happiest of people don’t necessarily have the best of everything;they just make the most of everything that comes along their way.Happiness lies for those who cry,those who hurt, those who have searched,and those who have tried,for only they can appreciate the importance of peoplewho have touched their lives.Love begins with a smile,grows with a kiss and ends with a tear.The brightest future will always be based on a forgotten past, you can’t go on well in lifeuntil you let go of your past failures and heartaches. When you were born,you were crying and everyone around you was smiling.Live your life so that when you die,you"re the one who is smiling and everyone around you is cryig.Please send this message to those people who mean something to you,to those who have touched your life in one way or another,to those who make you smile when you really need it,to those that make you see the brighter side of things when you are really down,to those who you want to let them know ...
篇九: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单位请销假制度第一条
为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考勤管理,依照《国家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县卫生计生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县卫生计生委全体工作人员(含临骋、抽用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年休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病假及事假等。
第四条
年休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的休假时间,按全县统一规定执行。干部职工因紧急重要事宜必须占用法定工作时间办理的,或因病不能上班的,可凭医疗单位的有效证明,按本制度规定申请事假或病假。
第五条
县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请假,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委办公室要提醒或代办请示报告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等事宜,委主要领导要将请假结果告知委办公室,由委办公室通报委其他领导同志。
第六条
县卫生计生委其他委领导请假,由委主要领导审批。
第七条
县卫生计生委科室负责人请假,1 天以下(含 1 天)由分管委领导审批;1 天以上,由分管委领导审核,委主要领导审批。
科室其他工作人员请假,1 天以下(含 1 天)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委领导审批;1 天以上,由科室主要负责人签注意见,分管委领导审核,委主要领导审批。
第八条
干部职工请假,均须填写《开县卫生计生委请假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批。请假审批表审批完毕后,交委办公室保存。
第九条
请假人在获准后,应交接好本职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第十条
请假期间,应将本人在外的联系方式告之委办公室,保持24 小时通讯畅通。
第十一条
假期结束后,应立即到单位报到,并按照审批权限销假。
第十二条
无正当理由,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离工作岗位的,作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四条
县卫生计生委所有委领导上班时间离开县城处理公务、非上班时间离开开县,应告知委办公室;科室工作人员应告知分管委领导。
第十五条
干部职工请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乡镇街道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属县管干部的,参照县卫生计生委其他委领导按程序申请审批和销假;非县管干部的,参照县卫生计生委科室负责人按程序申请审批和销假。
篇十:机关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制度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内部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工作人员的纪律性,依据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
(一)各科室指定专人对本科室逐日进行考勤,考勤要实事求是,按出勤、病假、事假等进行分类登记。各科室负责人每月底要对考勤进行审查、核对并签字。
(二)每季度将考勤登记表送交综合科,作为年终综合考评依据。
(三)综合科对各科室考勤和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二、请假
各科室人员请假要写请假条,请假半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 1 天由分管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1天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批准。各科室负责人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 1 天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批准;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由分管负责人签批。审批领导应在假条上签字,并注明准假时间。
三、休假
根据办公室工作需要,按照“应休尽休”的原则安排职工休假。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注:1、原则上每年休假最多不超过两次;2、全年休假天数不超过 5 天的原则上只休 1 次,一般不跨年安排休假。)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三)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要求“(二)”中第 1、2、3、4 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四)办公室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①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②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 20 天的。
(五)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照上述规定,如实填报《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报酬审批表》。
(六)以上休假办法如与区上新出台规定有冲突,按区上的规定执行。
四、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 90 天,其中产前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 15 天;多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有不满 1 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有每天 2 次每次 30 分钟的哺乳时间;女职工实行晚育的,按省计划生育条例增加产假 30 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15 天;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 1 个月产假。
五、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的待遇;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 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
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期限为 20 天(二年合并使用的,假期为 45 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探亲假和年休假可合并使用)。
六、婚丧假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 5 个工作日的婚假,晚婚的按省计划生育条例增加 20 天。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批准,给予五个工作日的丧假。
七、补假
特殊岗位、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年休假的,由各科室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并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单位批准安排了年休假,因个人原因未休年休假的工作人员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八、销假
休假期满,应向批准领导销假,并将休假单交各科室考勤人员登记后随考勤表一同交综合科备案。完成休假后应及时到综合科办理销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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