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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 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
新华网北京5 月2 9 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5 月2 8 日下午就世界医药卫生发展趋势和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进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健康, 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 是一个十分重大的民生问题。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 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为群众提供安全、 有效、 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是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饶克勤研究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葛延风研究员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 并谈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讲解, 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
他指出,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事业。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战略目标。
2 0 0 9 年3月, 党中央、 国务院全面分析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 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周密部署, 扎实工作, 确保改革目标实现。
胡锦涛强调,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 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 完善国民健康政策, 健全制度体系, 加强监督管理, 建设覆盖城乡 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胡锦涛强调, 加快建设覆盖城乡 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要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 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要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 保基本、 可持续原则, 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 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要加快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坚持中西医并重, 保障群众安全用药。
胡锦涛指出, 中央已经明确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要重点抓好的5 项任务, 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按照着力保基本、 强基层、 建机制的要求, 切实抓好落实。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 将全体城乡 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要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和质量安全。
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把更多财力、 物力投向基层, 把更多人力、 技术引向基层, 切实增强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结构, 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要通过落实好以上5 项重点改革任务, 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使群众看得上病、 看得起病、 看得好病, 切实做到病有所医, 有
效保障人民健康。
要加快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机制, 为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提供根本保障。
胡锦涛强调,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惠及1 3 亿人的重大民生工程, 事关重大, 任务艰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把医药卫生工作作为关心群众、 改善民生、 促进和谐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着力提高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能力和水平。
胡锦涛指出, 长期以来, 广大医药卫生人员爱岗敬业、 辛勤工作, 为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 全社会都要关心、 爱护、 尊重医药卫生人员。
广大医药卫生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支持者和实践者,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 为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十二五” 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22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十二五” 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 2009 年 3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
》 发布以来, 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覆盖城乡 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 13 亿, 覆盖 95%以上的城乡 居民。
保障范围从大病延伸到门诊小病。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三是覆盖城乡 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2200 多所县级医院和 3. 3 万多个城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改造
完善, 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开始启动。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向城乡 居民免费提供预防接种、 健康档案等 10 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面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推进, 政事分开、管办分开、 医药分开、 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体制机制创新稳步展开。
会议指出, 当前医改还面临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特别是体制性、 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
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把改革持续推向深入。“十二五” 期间, 要以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核心, 在三个方面重点突破:
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 重点做好农民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 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到 2015 年,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360 元以上, 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 75%左右。
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制度。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继续支持村卫生室、 乡 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 15 万名以上全科医生。
三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深化补偿机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 机制, 推进医药分开、 管办分开。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规范诊疗行为, 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2015 年要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 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会议要求在重点突破以上三项改革的同时, 统筹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
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 年达到 40 元以上。
加快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 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 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 先行先试, 不断完善政策, 积累改革经验。
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
行业自律。
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健全行业、 人员、 技术、 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会议要求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 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鼓励有实力的企业、 慈善机构、 基金会、 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 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
进一步落实政策, 改善执业环境, 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会议指出, 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落后, 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需求, 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摆到重要日程, 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
要通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逐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 增强服务能力, 提高农民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