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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新形势 完成新任务2013-03-28
衡水市委二届五次全会和市“两会”确定了“十二五”时期发展的目 标任务:
综合经济实力要有大的提升, 经济结构调整要有实质性进展, 生态宜居北方湖城建设要初具雏形, 人民生活水平要有显著提升。
为实现“十二五”发展的宏伟目标,各政法机关要认真落实、 总体部署, 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切实增强政治、
责任、 忧患、 风险意识 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政法维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各政法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
随着市场化、 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 特别是互联网日益成为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 群众的民主意识、 权利意识、 法制意识、 监督意识日益增强, 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和维护自身 利益的诉求也日趋强烈。
为适应新形势、 新要求, 各政法机关在实施每一项行为、 开展每一项工作时,既要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同时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有利于保障公平正义,有利于倡导正确的价值取向。
实现“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对政法维稳工作提出了 新的更高要求, 各政法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市委二届五次全会和市“两会”, 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发展的目 标任务, 实现“十二五”发展的宏伟目标, 必须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各政法机关在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承担着不可替代的责任。
社会矛盾高发多发的复杂形势对政法维稳工作提出了 新的更高要求, 各政法机关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 风险意识。
当前我国仍处于矛盾凸显期, 发展是解决矛盾问题的保障和基础, 某种程度上, 发展越快, 矛盾和问题发生的越多。
随着项目建设力度加大、 城镇化进程加快, 因土地征占、 房屋拆迁、 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增多; 随着调整经济结构、 加快转型升级, 就业结构、 劳动关系等方面发生变化, 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增加。
对此, 各政法机关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 风险意识, 从思想上、 行动上对维稳工作的艰巨性引起高度重视。
深化“三项重点工作” 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 衡水市从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出发, 政法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围绕科学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 权益保障、 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 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 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第一,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各政法机关要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完善和落实政策制度上下功夫, 从源头上、 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要
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 和重大政策, 在决策前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 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 要高度重视调解工作, 把人民调解、 司法调解、 行政调解有机结合, 努力做到对各类矛盾早发现、 早化解; 要大力推广基层创造的“日排查、 周调度”工作机制, 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在平安建设“星级创建”活动上取得突破, 着力在抓提高、 抓延伸上下功夫, 逐步形成广大基层群众共建平安、 共享平安的局面。
第二, 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人的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首要内容, 要重点突破人口服务管理中的难点问题。
对流动人口, 要结合落实“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城乡 统筹目 标, 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 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有序地转为城镇居民, 在就业、 医疗、 教育、 社保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 加快推进城镇化。
对刑事解救人员、 社区矫正对象、 闲散青少年等特殊群体, 要切实加强教育管理, 掌握动向, 防止其危害社会。
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 社会组织和新兴媒体的管理, 抓紧建立完善机制, 落实管理责任, 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 特别是要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管理, 逐步建立起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的预警、 引导、 处突机制, 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种渗透破坏活动。
第三, 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各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 新要求, 把公正廉洁执法贯彻于政法工作的全过程。
要规范执法行为,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执法中的关键环节, 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 建立完善全覆盖、 全流程、 全方位的执法质量管理模式; 要推进“阳光执法”,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 阳光执法才能带来公平公正, 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推动全市政法机关信息化办案, 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不断强化执法监督, 有效调动整合各级政法机关力量, 通过开展信访案件评查、 倒查问责、执法巡视、 警示教育等, 严肃查处侵犯群众合法利益的各种违法违纪办案行为,进一步发挥人大、 政协、 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努力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是政法机关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根本保证,在维护稳定任务艰巨繁重的情况下, 各级党委政府要更加重视和支持政法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第一,
加强政法机关的政治建设。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提高统筹谋划政法工作、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 协助党委把党对政法工作的思想领导、 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落实到实处, 把握好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政法各部门要增强党性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 把坚决服从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相统一, 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相统一, 确保令行禁止、 政令畅通。
第二, 建设素质过硬的政法队伍。
各级党委要按照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
要求, 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配齐配强政法机关领导干部, 将那些政治上靠得住、 工作上有本事、 作风上过得硬、 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 及时选拔充实到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中来。
各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 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 把人力、 财力、 物力更多地投向基层, 在充实基层力量、 强化基层组织、 整合基层资源、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各级政法机关要加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 优化队伍结构, 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 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 冲得上、 打得赢, 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 减轻基层干警的负担, 支持干警依法履行职责, 维护干警合法权益; 各级党委、 政府和政法机关要关心爱护干警, 着力为政法干警排忧解难, 及时有效地解决干警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努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为他们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