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1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 有限公司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 暂行 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交股份党委等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企业党建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促进公司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公司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科学发展,为打造“智力密集、高门槛、国际化的工程公司”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评价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务实简便的原则,做到项目细化、考核量化、结果公开。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评价对象为各子分公司党委(总支)、直管项目部党总支(支部)以及控股公司党组织,以下统称为各单位党组织。
第四条
考核评价工作周期为一年(从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以日常考评为基础,年度考核评价为重点。
第五条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党组织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和各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 第二章
考核评价内容
第六条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以及企业文化、群众工作、其他工作、表彰奖励共九个考评项目。其中,前八项为标准分,合计 100 分,所有分值在扣分时以该项标准分值为限,扣完即止。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为 5 分。
各项考评内容,依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详见附件)所设置的评分标准进行考评。
第三章
考核评价方式
第七条
自我评价。每年 1 月 20 日前,各单位党组织根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中所列的各项考评内容,逐项对照检查自评,对本单位上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打分,并查找存在的不足问题,提出改进计划措施,并把考核评价表按时上报公司党委。
第八条
上级考核。公司党委各职能部门分别根据各单位党建工作与专项活动完成的实际情况,结合日常掌握了解的情况,对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的内容进行逐项考核评价,并于每年 1 月底前汇总到公司党委组织部。
第九条
检查评价。公司党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一季度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抽检或交叉检查,检查组由公司党委职能部门或并各单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检查组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记录和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按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评分。各单位自评分与上级考核或检查组评分结果出现不一致
3 时,以上级考核或检查组的评分为准进行计分。
第十条
确定结果。根据各单位党组织自我评价、上级考核、检查评价结果,计算考核分确定考评结果,并以适当的方式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总分 90 分(含)以上的为优秀、90 以下至 80分(含)的,为良好、80 分以下至 60 分(含)的,为合格、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
考核年度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核评价结果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一)未完成公司下达的经营生产指标; (二)发生较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四)发生重大恶性或群体性事件。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年度考评分,将直接运用于本单位年度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中“政治素质”项下的“企业党建”的评分。即:“企业党建”评分= 考评分×相应指标权重。
第十四条
对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党组织,予以表扬;连续两年为“优秀”的党组织,将直接作为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党组织的各种评选表彰活动。
第十五条
对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党组织,进行勉励,指出不足,分析原因,督促其改进完善。
第十六条
对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党组织,
4 督促限期整改,并将及时跟踪检查;对连续两年为“合格”的党组织,调整其党组织负责人。
第十七条
对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当年度各类先进评选表彰的参评资格,并调整其党组织负责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对公司本部党委的考核评价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5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
考 评 对象党组织)
(盖章)
: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编号
考
评
内
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自评分
考核分
思
想
建
设
5 15 分
1 根据公司党委部署,结合中心工作、改革发展重要事项和生产经营重大部署,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 未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扣 2 分; 宣传教育工作与企业重点工作结合不紧密,扣 1 分; 宣传载体单一、网络不健全、更新不及时,各扣 0.5 分。
2 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贯彻,组织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党组织负责人及其他委员会成员要为党员干部上党课或进行形势任务教育。
2 党组织书记未上党课或未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扣 2 分; 党组织副书记及其他委员会成员未上党课或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扣 0.5 分; 单位本部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大会,直管项目部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缺一次扣 0.5 分。
3 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畅通职工意见反映渠道,积极做好员工的心理疏导,无重大矛盾或群体性事件发生。
3 发生重大矛盾、群体性上访(5 人及以上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有其中一项扣 3 分; 职工反映问题和意见的渠道不畅通,扣 1 分; 未制定落实员工心理疏导措施,扣 1 分。
4 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为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经验借鉴和理论指导。设立党建政研会组织机构(对直管项目部不作要求),按要求参加年会活动,完成公司党建政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3 未按要求参加公司政研年会活动,扣 3 分; 未完成公司政研会布置的任务,包括提交论文数,每项任务或每少一篇扣 0.5 分; 未设立相关机构,扣 0.5 分; 在省级以上理论刊物发表理论文章或在类似级别交流会发表论文,加 0.5 分。
5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不少于 4 次,每次中心组成员参学率达到 80%以上,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效果好。
3 未制定实施措施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各扣 1.5 分; 中心组学习次数每低于标准 1 次,扣 1 分; 中心组学习的考勤、记录不全,扣 0.5 分; 中心组成员参学率不到 80%,每次扣 0.5 分。
6 按照要求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 1 次。会前要准备充分,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会后将会议情况及时向公司党委书面报告。
2 未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扣 1-2 分; 民主生活会情况未按要求上报,扣 0.5-1 分; 会议前、中工作不扎实,流于形式,各扣 0.5 分; 会后未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扣 1 分。
6 组
织
建
设
5 25 分
7 党组织有效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制度,“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班子成员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坚决贯彻集体决定。
2 未执行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制度,扣 2 分; 未规范按议事规则、程序决策,扣 1 分; 部分重大问题未经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扣 1 分; 重大问题紧急决策后未及时通报,扣 1 分; 会议记录、决策资料等不齐全、不完整,扣 0.5 分。
8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领导人员管理相关制度,加强核心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干部德的建设和考核,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
4 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调整、任免、奖惩等事项未经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扣 4 分; 未开展核心人才梯队建设和后备干部培养,扣 2 分; 未定期对后备干部进行考核,扣 1 分; 后备干部资料不全,每少一项扣 0.5 分; 领导班子成员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扣 0.5-1 分。
9 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分工明确,配备相应人员,经费有保障。党务工作人员业绩考核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体系,确保与同级经营管理人员同时考核、同时奖惩,基本待遇相同。
3 基层党组织机构不健全,扣 1-2 分; 未及时成立基层党组织、未及时配备专兼人员,每一个延迟成立或配备扣 0.5 分; 基本待遇不同,扣 2 分; 未同时考核、同时奖惩,扣 0.5-1 分。
10 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分工明确,人数符合规定。
1 委员不全,缺额未及时补齐,扣 1 分; 基层委员会职数设置不合理,扣 0.5 分; 委员会分工不明确,扣 0.5 分。
11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
2 子分公司党组织换届选举逾期,扣 2 分;(经批准的不扣分)
基层党总支(含支部)未按期换届选举,每一组织延后换届,扣0.5 分;
12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每年至少开展 1项形式多样的党内主题活动。
2 未落实开展党内主题活动,扣 2 分; 主题活动与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结合不紧密、成效不明显,群众评价满意率低于 80%,扣 1 分; 未及时按要求上报活动方案及措施、总结材料等,扣 0.5 分。
13 积极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有具体计划、措施,达到活动内容丰富、创建效果良好的目标,至少做到每两年评选表彰先进 1 次。
3 未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和创先争优活动,少一项扣 3 分; 未定期研究和总结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情况、未定期研究和总结创先争优活动活动情况,各扣 2 分; 未评选表彰活动中的先进典型,扣 2 分; 两项活动的各项基础工作不完善,扣 0.5-1 分; 未及时按要求上报各种活动材料,扣 0.5-1 分。
7 14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党员手续齐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以公司党委印发的有关规定和基本工作流程为考核依据。
3 没有实施发展党员工作,扣 3 分; 未制订发展计划,扣 0.5 分; 发展党员手续和程序不完备,每一项扣 0.5 分; 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流动未及时办理转介关系手续并作考核鉴定的,扣 0.5 分;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未及时讨论转正,扣 0.5 分; 未做好入党申请人管理工作,扣 0.5 分。
15 贯彻落实公司《党员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素质;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司或上级举办的党务工作者、党员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等培训;每名党员每年参加党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少于 4 次;按要求报送党员教育培训材料。
3 未细化、落实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扣 1 分; 未组织教育培训活动,不能提供备查资料,扣 1 分; 党员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学习率少于 80%,扣 0.5 分; 未按要求组织参加培训,未及时上报名单、材料,扣 0.5 分; 自行组织党员干部专题教育培训的,加 0.5 分。
16 按时完成有关党内统计工作,统计报表质量高。
2 未按时上报党内统计报表,扣 2 分; 上报党内统计报表每延误一天,扣 0.5 分; 党内统计报表有错漏,扣 0.5 分。
作
风
建
设
0 10 分
17 认真开展党组织领导成员与党员定期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的活动;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开展党内互帮互助和民主评议活动。
2 未建立联系、谈心制度,扣 1 分; 未执行双重组织生活要求,参加率低于 80%,扣 0.5 分; 未开展互帮互助、扶贫济困等工作,扣 0.5 分; 未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扣 0.5 分; 未按时上报职代会民主评议结果,扣 0.5 分。
18 坚持加强领导干部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定期走访慰问职工,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及时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 未制定“心系职工月”活动细化计划,或未落实计划,扣 1 分; 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未及时解决,扣 1 分; 未建立、完善困难职工档案,未落实帮扶措施,扣 0.5 分; 未定期走访慰问职工,扣 0.5 分。
19 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以求真务实的扎实作风,推动经营生产管理中问题的解决。
2 未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扣 2 分; 工作表面化,未及时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每有一项扣 0.5 分。
20 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活动,改进单位本部机关作风,增强服务基层的效能。
2 未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活动或未制定改进作风措施,扣 1 分; 无作风建设教育记录的,扣 0.5 分; 明显存在庸懒散、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扣 2 分; 职工对机关办事意见较突出,每一投诉扣 0.5 分。
8 21 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执行公司党务公开的措施、办法。
2 未全面落实公司党务公开制度,扣 2 分; 未按要求规范实行党务公开,每一项扣 0.5 分;
未落实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反馈等措施,扣 0.5 分; 未及时上报党务公开有关资料,扣 0.5 分。
制
度
建
设
0 10 分
22 建立党委会(总支委员会)议事工作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1 未建立党委会(总支委员会)议事工作制度,扣 1 分。
23 建立...
推荐访问: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 党建工作 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