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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建发( 2007)
40 号
二 OO 七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和平安建设工作意见
机关各科室、 各基层单位:
2007 年, 建设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 标和总要求, 按照县委、 县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发宝应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六个确保、 力争九个不发生” 的目 标要求,以严格落实责任制为核心, 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 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 以基层系列平安建设为载体, 不断夯实层基础工作, 着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切实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能力, 确保建设系统政治稳定、 秩序井然, 努力为“全面达小康、 建设新宝应”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力争在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整体水平上求突破 各基层单位要按照省、 市、 县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的统一部署, 认真制定 本单位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
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 标, 并列入年度目 标考核( 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 10%)。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 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领导班子成员 共同抓。
要召 开会议专题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定期听取情况汇报, 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按照“属地管理” 和“谁主管谁负 责” 的原则, 严格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 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负 责制, 完善有关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 真正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局综治办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列为督办事项, 加强督促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警示并限期整改。
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 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 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标否决, 并提请局党委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 全力维护稳定, 力争在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上求突破 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 机制。
一是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各单位在出台政策、 实施重大改革和重大建设项目 之前, 以及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对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 从政策层面上预防和减少纠纷。
要维护信访秩序, 畅通信访渠道、 信息渠道以及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民、 交流渠道, 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最大限度地减少去省赴京上访和集访。
要结合开展“五五” 普法,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积极引导公民依照政策和法律解决矛盾纠纷。
二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不把矛盾纠纷推向社会; 要发挥一线战斗堡垒作用, 努力将矛盾纠纷问题解决在基层、 解决在内部、 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工作情况月 报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制度, 各单位每月 向上级报送排查调处情况报告, 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
要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 处置在小” 的要求, 健全社会稳定风险机制和群体性事件滚动排查机制, 定期警示突出问题, 预测稳定形势,完善应急方案。
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要本着宜解不宜结、
宜疏不宜堵的原则, 落实“三个慎重” 的要求, 加强宣传和劝导, 避免对立和冲突。
要建立统一指挥、 反应灵敏、 协调有力、 功能齐全、 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设防城市建设,着力 建立和完善动态环境下有效预防和控制 犯罪的巡防机制, 不断增强对社会面的驾驭和掌控能力。
要进一步加强专职巡防队伍建设, 坚持巩固提高, 完善运行机制, 强化对街头路面的巡逻防范。
二是认真落实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措施,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的要求, 加强保卫机构和保卫力量建设, 强化责任意识, 落实防范措施。要以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活动为载体, 引 导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发挥行业协会的民主自 治管理作用, 引 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强村( 居)民居住区治安防范。
规划部门对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治安防范设施要与建筑工程整体建设同设计、 同施工、 同验收, 确保一步到位。
县房管处要积极推进老居民住宅小区治安防护设施改造, 力争在经费投入政策和具体改造模式上有新的突破。
三、 强化工作措施, 力争在系列平安建设上求突破 各单位要围绕新一轮平安建设的目 标要求, 制定本单位参与 新一轮平安建设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局综治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 及时下发年度工作意见, 进一步
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单位述职制度。
广泛组织开展和积极参与平安社区、平安单位、 平安企业、 平安大道、 平安交通、 平安家庭等基层系列平安建设活动。
创建活动要因地制宜, 突出重点, 形成特色。
社区平安建设重在提升整体水平, 主要是新老居民住宅区创建工作整体推进, 人防、 物防、 技防和意识防多措并举。
县房管处、 局综治办研究制定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工作规划和奖惩办法, 订出创建进度时间表, 明确阶段性工作目 标和要求, 有步骤、 分阶段地予以实施, 做到统筹规划、 重点突出, 整体推进、 持续发展。
二 OO 七年三月 二十六日
主题词:
综治
创建
工作
意见
抄 送:
县综治办。
宝应县建设局办公室
共印 3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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