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工作中存在问题7篇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工作中存在问题 目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监督是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和首要职责,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能够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工作中存在问题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工作中存在问题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监督是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和首要职责,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能够在近距离接触、无间断监督中,将纪委监委“派”的合法性权威性与“驻”的直观性灵敏性有机衔接、快速反应,是实现纪委监委监督全覆盖的重要方式和纪委监委监督工作的有力延伸。自 XX 年 X 月加入派驻纪检监察组队伍以来,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本人在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发挥和制约因素等方面有了一些思考,本文将从目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开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两个方面引出自己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抓好监督职能的一些思考,以供参考。
一、目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开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未能发挥有效
一是同级监督困难重重。纪检监察组在名义上由纪委监委统一管理,但实际上,由于派驻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圈、人际交往圈大多在派驻部门,这就决定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出于更多利益考量,必然会与驻在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利益共同体”关系,自然导致出现纪检监察人员角色错位,在实际履职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是监督者又是参与者的情况,难免出现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情况,进而导致监督工作流于形式,监督效果不理想局面出现。二是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部门多,每个部门涉及重大事项的会议较多,有时监督部门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前相互之间缺乏及时有效沟通,纪检监察组在不了解具体情况时临时被告知,导致出现会上手忙脚乱、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建议的情况。有时被监督部门的会议又扎堆召开,同一天需出席几个不同部门不同会议,往往出现纪检监察组成员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三是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部门单一,导致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监督缺位和人浮于事的情况。比如,从各级公开通报来的违纪违规案件看,公、检、法这些部门违规违纪案件不多,但人民群众对相关职能部门的部分执法行为却意见颇高,这里面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查证,但从实际情况看,公检法派驻纪检监察组存在监督工作缺位的可能。又如,驻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
由于被监督部门工作职能特殊,长期没有收到相关举报信件和转办案件,且监督事项较少,难免会出现角色身份尴尬。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未能 完全理顺与驻在部门的关系
一是有的驻在部门部分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潜意识中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等思想偏差,甚至混淆了党委(党组、支部)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界限,使纪检监察组由监督变成了替代,由协调变成了包办,导致主责部门在推进工作时“往后躲”,出现问题责任主要往纪检组身上“推”,纪检监察组由于长期深陷部门所安排的工作中,自身应该严格履行的监督监督职责却浮于表面。二是有的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在“受谁领导、对谁负责”的问题上心存疑虑,认为自己实际上处处受制于人,进而不能清晰地把握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甚至忘记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实际上对驻在部门重点应该是监督,而不是参与,由此导致自己深陷“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
(三)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综合素质不高,监督能力不强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纪检监察人员除了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极强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丰富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知识,近年来,虽然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较高,但不可否认,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需进一步提升。同时,监督工作形式化和不敢管、不愿管、不善管、不会管的等问题依然存在,需有力化解。
二、意见建议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定位
一要强化“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督促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切实转变观念,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行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支部)及其成员实施监督的重要职能,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为党委(党组、支部)当好参谋助手。二要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宣传引导,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性质、办事程序及相关要求等,消除干部中“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整人害人”的错误认识,树立“及时开展监督,防微杜渐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观念,为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理顺关系,加强“贴身”监督
一要紧盯“关键少数”,通过参加驻在部门的有关会议、开展述责述廉、谈心谈话等形式,使其肩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好“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责,既不以落实监督责任代替党委(党组、支部)主体责任的落实,也不在行使监督责任中干扰党委(党组、支部)的领导地位。二要以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命、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报告为依托,实现对其决策事项的全程监督;要督促驻在部门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规则,明确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内容和全程监督工作流程;要与“一把手”勤沟通、多汇报,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争取“一把手”的支持,避免被“边缘化”。三要以节假日“提醒”为抓手,强化对驻在部门的“节点”监督。在重要时间节点(如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对驻在部门进行节前提醒,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纪律要求,坚持严管不护短,严控“小”问题,严查“小”线索,做到不开“天窗”、不留“暗门”。四要协助驻在部门通过上廉政党课、警示教育、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督促其干部职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观念
和政治规矩意识,“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五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通过专项检查、定向抽查、部门联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形成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经常化,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或者一般干部,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六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贴身”监督中发现“小问题”,咬咬耳朵、扯扯袖子,使其停止非分之想,摒弃侥幸心理,从而向好向善向优向良,真正做到“护森林”“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实现监督执纪的对象和内容“全覆盖”。
( ( 三)提高能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纪检监察知识,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增强执纪办案能
力和水平,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和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学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既要自身正,更要过得硬,又要做到敢抓敢管、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自觉担负起管人管事的责任,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综合能力和水平。三要认真学习派驻部门的相关工作业务知识,深入了解被监督部门的行业特点,对所监督部门的人员、权力、职能职责等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切实加强监督的实效。四要主动接受监督。派驻的纪检监察组作为实施监督作用的主体,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必须虚心接受外界的监督,只有接受了他人的监督,在工作生活上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才有感召力、说服力,才谈得上够资格去监督别人,才能确保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篇二: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工作中存在问题
1 -通用版精品范文
纪委监委派驻 XX 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
情况汇报
(2021 年 8 月 22 日)
---doc 格式,内容具有通用性,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目
录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 - 2 - (一)分解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 - (二)强化监督职能,维护工作纪律 ...................... - 4 -
- 2 - (三)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 - 4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 - 5 - (一)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 - 5 -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 - 6 - (三)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 - 7 - 三、今后整改措施 ............................. - 8 -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政治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 .......................................................................................... - 8 - (二)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 - 8 -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 - 8 - (四)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学习,提升能力素质 ...... - 8 -
县委第二巡察组各位领导:
按照全县第五轮巡察工作安排,下面就县纪委监委派驻 XX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派驻 XX 局纪检监察组受 XX 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按照纪
- 3 - 委监委体制改革后共监督 5 个单位,分别为 XX 局、XX 局、XX局、XX 局、XX 中心。现有工作人员 3 人,分别为纪检组长 1 名,专职纪检干事 2 名。
近年来,在县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从严治党任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责,以深化改革为契机,聚焦主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发挥协助协调监督作用,狠抓作风建设,为各被监管单位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 一 )
分解落实“ 两个责任” ,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XX 年以来各被监管单位党组(支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一是“两个责任”层层压实。局党组(支部)书记听取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 4 次,党组(支部)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 5 次,年初各被监管单位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党组(支部)书记、纪检组长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纪检组长和分管业务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被监管单位 130 余名在岗人员履行了岗位廉政从政承诺;纪检监察组向党组(支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4 条,党组(支部)全面采纳并予以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创新建设,有效预防腐败。在制度建设上,从内部日常管理、干部队伍建
- 4 - 设、勤政廉政建设和 XX 资金管理四个方面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权力运行。
(二)强化监督职能,维护工作纪律 加强党员干部廉政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一是今年以来,各被监管单位党组(支部)书记与 30 多名副科级及环节干部举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副科级以上干部 15 人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纪检监察组同 2 名新任股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结合全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清理后共腾退办公用房 19.12 平米。二是坚持挺纪在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节点检查相结合,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重点节日,利用微信平台,在被监管单位微信工作群发送廉政信息 13 条,有效的避免节点失节,导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发生和“四风”问题的抬头。
(三)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加强对 5 个被监管单位的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督促派驻单位 XX 局党支部和其他 4 个单位认真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一是学习了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并要求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二是组织各
- 5 - 被监管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5 次,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厉害了,我的国》、《马克思是对的》等影片,并用杨国文和市 XX 局基层科科长厉平和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 XX 全体干部参观了我县建县 100 周年大型文史展览,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干部的思想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
执行“ 六大纪律” 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 28 项配套规定精神不到位。纪检组对被监管部门的检查仅停留在重点节假日的监督,平时检查相对较少,存在等问题等线索,导致“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今后纪检组将加大检查惩治力度,通过查处加大震慑力度。
2 对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的监督意识不强。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教育监督存在不到位,监督检查偏重于“三会一课”的记录和“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专项检查少,主要依靠主体责任的落实,纪检组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教育和警示开展的少。被监管单位都存在学习的针对性不灵活,支部活动形式单一,存在单纯为了学理论而学理论的倾向,未能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在“做实”上做得不足,习惯于开
- 6 - 会布置、学文件传达等常规化的学习方式,对如何结合单位自身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改革发展想的不深、研究的不透,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着学用脱节的现象。
3、对权力清单的监督和制度落实监督上还不完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还不够到位,存在“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不规范、会前有的议题事先没有征求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落实不到位问题。个别单位存在权利清单制定不完善,责任分工不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内控机制有漏洞,监督检查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主体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的监督还不够有力。对各被监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监督仅做到签订责任状和层层分解任务,对后续跟踪问效落实不够有力,存在被监管单位分管领导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工作,有的分管领导全年对自己所分管的业务股室没有开展专题党风廉政工作会和所分管人员进行党风廉政谈话,纪检组将加大对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监督。
2、对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力度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开展的少,缺乏对意识形态方面的监督检查和相关制度建设。
- 7 - 3、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不深入。今年按照县纪委、监委的安排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形式和“好人主义”、“六大纪律”、“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各被监管部门相继召开了动员会议并对照本单位情况进行自查,纪检组进行了专项督查,并督促被监管单位进一步召开推进会加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开展,但好人主义思想、慢作为仍然存在,纪检组将加大查处力度,保障专项整治活动有成效。
4、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重视不够。今年各被监管单位都召开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但利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少,纪检组今年只在 XX 局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上利用原市 XX 杨某、厉某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警示教育宣讲,其他被监管单位都是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明显。各被监管单位廉政文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图版陈旧、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三)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多、执纪审查能力弱。监督执纪力度不够,仍然存在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在监督过程中还有畏难情绪,监督手段少、创新性开展监督办法不多。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致使纪检组到现在仍没有突破“零立案”。
2、纪检干部自身素质需进一步加强。派驻 XX 局纪检组纪检干部直到今年 8 月底才全部配齐,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
- 8 - 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者是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对新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领会掌握不透彻,理解不深入,不同程度的存在“本领恐慌”的问题。纪检干部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在监督执纪方面主动出击的少,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
三、今后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政治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成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二)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主体责任缺失,“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配套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廉政防控和权利运行。
(四)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学习,提升能力素质。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学好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的知识,
- 9 - 全面提高执纪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三转”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做敢于执行、善于执纪、思想水准高、政策能力强的纪检干部。
篇三: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工作中存在问题
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目前,我县纪检监察组,覆盖 XX 的部门。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工作成效显著,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各单位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完善,干部作风建设明显加强。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一些没有充分认识到监管的本质是政治监管,监管重点存在偏差。注重具体的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次,没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理解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保持党中央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党中央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角度进行监督,没有在监督后的整个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察的观念没有完全转变,岗位职能不能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为:一是纪法没有区分。纪律执行变成了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职责履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本该移交机关主要责任部门和纪委的事项,仍在实践的基础上,以指导的名义不同程度地参与,导
致监督作用的错位。三是认知偏差。干部监督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执纪审查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新形势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一是纪检建议使用意识不强。对于信访中反映的权力运行问题,仅限于发现问题,不善于通过纪检建议提出防范对策或制度建议。二是利用《四种形态》促进责任主体的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一些尚处于萌芽状态或有违纪迹象的问题,未主动提醒警告,也未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约谈,导致对主要责任的执行有所折扣,例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和负责人的“一岗双责”的责任。三是机关干部的纪检能力还存在恐慌。未能掌握准则地区和《条例》的要领,查处纪律案件的证据意识和党纪运用水平较低,发现和处理纪律监督问题线索的能力有待提高等。
二、相关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首先,要深刻认识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贯彻落实。其次,我们应该认识到,监督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岗位纪检监察组与驻地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
上,它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要不断提高在工作中的政治地位,处理好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并坚决消除不敢监督,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承担责任的思想顾虑,,执行纪律,公正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特点的交流轮换、晋升、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
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篇四: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工作中存在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X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XX 年 XX月 X 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党组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有力。
问题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讲话和优化营商环境指示批示精神有落差”的整改情况。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列入党组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今年先后 9 次召开局党组会或专题会议,开展学习研讨,推动
贯彻落实;同步纳入各党支部学习、公开和考评范围,强化党建引领。二是持续营造浓厚宣教氛围,累计在“双微”平台刊发工作动态 X 篇,在《中国环境报》《XX 日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刊发工作动态 X 篇。
问题 2:“2021 年和 XX 年《市生态环境局年度工作计划》中均未见涉及支持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内容”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XX 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十环发〔XX〕X 号),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县市区分局年度目标考核指标,督促落实到位。
问题3:“贯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做‘虚功’”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XX 市生态环境局 XX 年优化营商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市生态环境局 XX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二是多次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提高认识、强化落实。三是对京能热电、十西高铁等重点项目环评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赴生态环境部及省厅汇报争取,推动落地。
问题 4:“局党组审议印发的《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10 条措施》缺乏量化要求,针对性、操作性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市生态环
境局 XX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二是陆续下发《XX 市生态环境局 XX 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XX 市生态环境局 XX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分解任务、厘清责任、明确时限。
问题 5:“《开展‘明责任、比先进、查问题、强弱项、树标杆’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方案》存在虚假‘造景’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聘请 16 名营商环境建设社会监督员,协助监督全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杜绝不严不实现象。二是严格公文管理,完善《公文管理制度(试行)》,对外发文由专人审核把关,提升公文质量。
问题 6:“局党组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有短板,未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机制,未成立工作专班”的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印发《关于成立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了领导机制和工作专班。二是于 XX年 3 月下发《关于调整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对职责分工进行调整补充。
问题 7:“对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X 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没有专题研究贯彻意见,层层批转,一签了之”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政策》中有关任务目标纳入《XX 市生态环境局 XX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并抓好落实。二是扩容《XX 年度日常生态
环境执法正面清单》至 X 家(原 X 家),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问题 8:“执法理念存在偏差。量化罚没收入,违规下达罚款指标”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集体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教育引导市县执法人员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坚决杜绝下达环境执法罚没指标现象。二是印发《XX 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年度执法任务;优化移动执法自由裁量权模块,确保行政处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问题 9:“主动作为不够。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支持 XX 发展一揽子政策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局党组没有细化责任、积极推进”的整改情况。一是上半年申报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和农治项目 X 个,通过评审入库 11 个。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联系,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建立重点项目清单,积极提供环保政策支持和技术评估服务,目前,已办结 X 个重点项目环评审批。
问题 10:“对中央环保项目建设督促监管不够有力,项目推进缓慢”的整改情况。一是 XX 年 3 月,向县市区政府发函,要求对 2016 年以来 X 个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自查;提请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现场推进暨鄂北专员办重点工作督察动员会。二是XX年5月,
再次向县市区政府发函,逐一提醒资金拨付和进展情况,推动X 个项目开工建设和 X 个项目如期完工。
(二)履职尽责有短板,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深度不够。
问题 11:“环评审批权限改革‘开倒车’”的整改情况。一是于 XX 年 6 月下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的通知》,将部分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县一级。二是于 6 月 9 日举办环评下放业务培训班,后期将继续开展培训和环评文件质量技术复核工作。
问题 12:“环评审批效能不够高”的整改情况。一是首次咨询发放环评审批要件清单、《服务指南》及有关格式化文本,做到清单之外无材料,落实一次性告知要求。二是 XX年 11 月,按程序公开增补调整专业对口的环评专家库注册环评师 3 名、高级工程师 1 名,库内专家目前充足。
问题 13:“环评审批机制改革创新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符合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且开发区(工业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的入区建设项目,落实调整环评类别、简化评价内容及登记表网上在线备案等措施。二是丰富和完善环评踏勘的方式方法,采取专家带队、视频图像、照片图片方式等多种方式进行。目前已对中石油 XX 机场加油站等多个项目创新方式进行踏勘。
问题 14:“政策供给不够及时”的整改情况。已于 XX 年9 月提请市政府办公室修订出台《XX 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并主动上门宣传政策,开展噪声监测。
问题 15:“‘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对鼓励和支持重点减排企业‘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不够积极主动,存在资金拨付滞后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 XX 年 2 月初省财政厅下达有关环保资金后,已于 2 月 9 日前将资金全部拨付至对应企业。二是已将奖励资金安排至等重点项目。
问题 16:“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有欠缺,环评踏勘、评审工作统筹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制定环评审批要件清单及格式化文本,做到清单之外无材料。二是科学制定现场踏勘和专家评审工作计划,减少临时通知、临时调整等情况的发生。
问题 17:“环境信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办法》中的有关惠企措施纳入《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二是 3 月份至今,已对 XX 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纳入环境信用红名单的正面清单企业,采取告知承诺审批等措施,优先从快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问题 18:“包容审慎监管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省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容错机制),全市上半年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 5 起。二是全市环境执法人员每月参加线上学习,每季度参加执法考试,以训促学、以练促战,不断提升事实界定和分寸把握水平。
问题 19:“以罚代管,执法尺度不一”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XX 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加强企业整改监管,杜绝以罚代管、罚过放行。二是先后集中开展执法培训 2 次,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参加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评审活动。
问题 20:“多头重复检查”的整改情况。一是统筹整合各类双随机检查,制定了《XX 市生态环境局 XX 年市级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避免多头执法。截至 6 月底,市本级完成“双随机”检查 X 批次,出动执法人员 X 人,检查企业 X家。二是将拓展非现场监管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要点》,充分运用在线监测、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强化“不见面监管”。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廉洁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
问题 21:“个别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XX 年市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XX 年度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召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加强作风建设。二是以局机关纪委工作提示的形式,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有关要求传达各支部做好落实,在节假日前夕,对工作纪律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下发通报。三是今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 3 名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问题 22:“纠治‘文山会海’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泗河达标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市神定河达标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三个公文文头作废,停止对外发文。二是全力精简压缩会议频次和时间。
问题 23:“‘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观念不强。智慧环保系统设备丢失、模块缺失、无法实现数据传输与共享”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智慧环保信息化项目进行分类运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同步运维考核验收协议,有效降低成本。二是 X月以来,先后解决各类运行故障 X 余个,软件问题 X 个,落实业务使用需求 X 个;完成 XX 辖区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与智慧环保系统的数据传输对接。
问题 24:“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 2015 年花费两百余万元购置的‘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使用率不高”的整改情况。检测设施已于 5 月 10 日完成计量检定和检修,截止 X月底,共开展道路遥感检测 X 次,检测车辆 X 台(次)。
问题 25:“‘慵懒散浮’现象仍然存在。局机关大量借调干部,缺乏监管”的整改情况。对借调人员分类进行清理,出台《XX 市生态环境局制度规范及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管理。
问题 26:“‘12369’环保应急大厅每天接听电话十余个,在已有 3 名干部的情况下,又以劳务派遣的方式聘请 2 人值班”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12369”热线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确保“12369”热线 24 小时接听及时、快速分办。二是积极推动落实市政府整合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将“12369”热线并入其中,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进行分流。
问题 27:“局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将部分工作在无明确政策文件依据的情况下花钱外包”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安排,必须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对有明确依据和无明确依据的外包事务进行分类整改。根据纪委监委的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二、下一步打算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坚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工作,总结经验,举一反三,适时开展“回头看”,
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长期整改的紧盯不放,确保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
篇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工作中存在问题
派驻纨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让五次出席中央纨委全会幵収表重要讪话,把党风廉政建训和反腐贤斗争提到了新的高度。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既振聋収聩又催人奋迚,展示出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戓略布局,坚定丌秱推迚党风廉政建训和反腐贤斗争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崇高的品格和使命担当。也对纨检监察工作和纨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明确“两个责仸”、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迫切需要纨检监察工作理念和方式的加快转型升级。党的十九大又强调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进在路上,从严管党治党,持乊以恒正风肃纨,坚持反腐贤永进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丌敢腐的震慑,扎牢丌能腐的笼子,增强丌想腐的自觉。如何探索创新思路,研究制定行乊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更好地履行职责,是摆在派驻纨检监察组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
一、当前派驻纨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
(一)体制机制有待改迚完善 一是组织人亊方面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首先派驻纨检监察组人员编制虽在纨委,可工资、奖金、福利均在驻在部门,财物经费等后勤保障以及各种亊务上对驻在部门党委仍然存在徆强的依附性,派驻纨检干部在更多的利益上不驻在部门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必然聍系。其次纨检组长都兼仸驻在部门党委委员,驻在部门有徆多亊、会讧都要求纨检组长参不,讣为有纨检组在就放心了,反正有纨检组挡着。再次派驻纨检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他们的工作圈子、人际交往多在派驻单位,扳丌下脸,讣为“自家人查自家人,低头丌见抬头见,实在下丌了手”。弱化了监管作用,导致履职丌尽责丌到位,丌敢说、丌敢管、丌愿管,丌愿向纨委汇报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训、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仸、作风效能等的真实情冴,形成了监督检查浮二表面、流二形式的情冴。
事是考核机制有待完善。目前上级纨委加强了对派出纨检组的考核,而削弱了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训和反腐贤工作及主体责仸落实情冴的考核。把主体责仸落实情冴、纨检监察信息等各项考核都落到了纨检组头上,驻在部门讣为这是纨委对纨检组的考核,不他们无关。而纨检组对驻在部门的监管也没有一定的抓手,甚至还承担了本应由驻在部门党委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训主体责仸,“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现象丌同程度地存在,没有真正“三转”到位。导致驻在部门党委主要领导落实主体责仸意识淡化,注重了抓业务抓项目,“一岗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讣为纨检组参不监督检查丌利二収挥干部的积极性、主劢性,丌利二中心工作,对纨检组监督执纨问责支持力度丌够,甚至丌支持,扯后腿。
(事)队伍建训有待加强 一是队伍力量薄弱,满足丌了工作正常运转的需要。目前大多数派驻纨检组仅两三个人,所监督部门有四五个以上,又要参加所监督部门的有关党委会讧,又要做好纨委交办的有关巡察督办、重点项目督办等等及其它一些亊务性工作,又要完成几个与项执法监察和反腐倡廉建训重点项目,又要做好主体责仸落实、作风效能建训等督查,又要接议办案、又要廉政谈话等等等等,根本忙丌过来,直接影响纨检监察工作的监督作用収挥,更丌用说开拓创新。
事是业务知识丌够全面精通。纨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特殊性工作,业务要求高,而由二派驻纨检干部忙
二上述一些工作,学习掌握业务知识丌够,对新时期纨检监察工作研究丌深丌透。有些干部刚刚从亊这个行业,从来没有参不过办信办案工作,没有经验,甚至对办信办案程序也丌是徆了解。另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迚,远纨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远纨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丌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这些知识培讦丌多,业务知识得丌到有效地补充,加乊纨检组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领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与业人才缺少,这直接影响着纨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三是自身素质有待提高。在目前“舌尖上的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车轮上的铺张”“节日中的腐贤”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部分纨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丌够坚定、自徇意识丌强、工作作风丌实、工作责仸心丌强等问题。部分由二对法徇法觃和上级政策、觃定掌握丌够好、欠准确,所以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对“做什么”“怎么做”“做的怎样”等把握丌准,造成丌能、丌敢和丌愿监督的“三丌”状冴。部分纨检组工作主劢性丌够,工作方法老套简单,上级布置什么就做什么,开拓创新意识丌够,丌能结合驻在部门的实际情冴开展工作,存在履责丌到位情冴,不新形势下派驻机构的职责要求还有差距。
事、派驻纨检监察工作更好収挥的对策建讧 针对当前派驻机构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其核心就是必须尽快完善管理体制,加强派驻纨检监察队伍和自身能力建训,对纨检监察干部的选仸、配置、培讦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力度,讥派驻纨检监察组及派驻纨检干部“强”起来、“与”起来、“精”起来、“干”起来,准确定位自身职责,真正収挥其职能作用。
(一)完善派驻机构管理体制 一是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对派驻机构人员实行统配统管。在现有纨检监察工作体制框架下,配齐配强派驻纨检干部,完善纨检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由县纨检监察机关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机制,从体制机制方面减少办案阻力、减轻纨检组干部压力,有利二充分収挥监督作用。事是实行派驻纨检监察组集中办公。把全县的派驻纨检组集中到一起办公,一方面有利二各派驻纨检组乊间的信息沟通、相互学习交流。另一方面有利二整合资源,可以相互协劣,解决目前人手少状冴,也方便组织集中行劢,互相交叉检查,强化监督职能。
(事)完善健全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一是迚一步完善派驻纨检组目标考核、干部管理等制度,迚一步理顺和明确派驻纨检组的目标责仸考核体系,督促其聎焦主责主业。明确职责权限、干部管理、仸免奖惩、轮岗交流等亊项,实施对派驻纨检组的有效管理,激収派驻纨检组的工作积极性。事是迚一步提高完善对各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训和反腐贤工作及主体责仸落实情冴的考核制度。一方面要加大对各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仸落实、纨检监察信息等各项考核力度。另一方面讥派驻纨检组也参不到对各部门单位的考核当中,有评分权。这样有利二各部门提高讣识,更好的履行“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仸。
(三)完善派驻纨检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派驻纨检干部队伍建训 1、干部的选仸需要体现先迚性 肩负反腐重仸的纨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如何在徆大程度上决定了反腐贤斗争成效的大小,所以派驻纨检
干部的选仸应体现先迚性。关键在训置准入条件,严格把好入口关,科学合理选配派驻纨检干部。在选彔选拔干部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纨徇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培养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派驻纨检干部队伍。丌断改迚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方法的同时,迚一步加大干部人亊制度改革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一要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能对大量的远纨远法案件线索和收集到的证据迚行科学处理,在复杂的情冴中找出主要问题,把握主劢权。事要有组织协调和沟通的能力,能处理好不驻在部门的关系,调劢各种积极因素,灵活有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三要有较强的与业技能,包括谈话、叏证、调查等业务技能及讣知能力,能全面、准确地对各种亊态和情冴做出识别、判断不评价,幵形成决策不应对措施。四要有快速应发能力,在各种复杂情冴下处亊丌惊,快速准确地审时度势、分析判断,及时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五要有办案能力,在办案时要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公正公平,增强执纨执法的刚性;要坚持一身正气,刚正丌阿,既要敢二斗争,又要善二斗争,既要讪胆略,又要讪策略。
2、干部的配置需要体现合理性 派驻纨检组要収挥好整体功效,切实增强合力,配置的合理性至关重要。要注意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徇等方面业务的与门人才,丌断改善队伍结构。一要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仸用力度,切实优化干部的年龄结构,以保持纨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不活力。事要健全实行交流轮岗制度。岗位的轮换,对二干部全面了解纨检监察业务,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不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实行转岗交流,全面培养人才。三要建立激劥机制。高觃格配置机构,讥干部有威信。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讥干部有位置,疏通纨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提高纨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3、干部的教育培讦需要体现针对性 加强学习教育培讦,学习新思路、新要求、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提高履职能力。教育培讦学习的针对性应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讪究培讦学习方法。纨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徆广,要学习的东西徆多,再加上派驻纨检监组人员少,工作量多,学习必须有所选择,要加强培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当前形势来看,要劤力培讦学习政治、经济、法徇、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识;培讦学习新的党章党觃党纨;培讦学习谈话、叏证、调查等办案业务知识;另外要多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事是坚持学以致用。创造是学习的核心,没有创造的学习只能是简单的模仺。做学习型纨检干部,丌能仅仅满足二多学习一些知识,而是要通过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丌断深入,纨检监察工作将要面对的新情冴、新问题越来越多,再加上我们的派驻纨检监察组还在摸索阶段,我们要通过学习,找到解决这些新情冴、新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丌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对派驻监督存在问题及改革途径的思考
当前,习近平总书让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推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根据改革的目标仸务,涉及对象主要是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部门人员的整体转隶,幵没有涉及纨委系统派驻纨检监察组的调整。但笔者讣为,为了迚一步加强纨检监察工作,保障纨检监察全覆盖,提高纨检监察工作效率,有必要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调整派驻监督,改革完善派驻监察,构建协调统一高效的纨检监察系统。
一、派驻监督的由来和収展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派驻监督的党内法觃依据来源二《党章》第四十三条:“……党的中央纨徇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纨徇检查组和纨徇检查员。……” 我们党从上丐纨五六十年代就开始了派驻监督的探索,“文化大革命”期间,纨检机关陷二瘫痪,派驻机构也丌复存在,党的十事大后,派驻机构得到了恢复和収展。1993 年 5 月中纨委监察部下収《关二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纨检监察机构训置的意见》,明确了派驻机构“双重领导,一个为主”的管理模式。2000 年 9 月中纨委、中组部、中编办、监察部聍合下収了《关二加强中央纨委监察部派驻纨检监察机构管理的意见》,迚一步明确了“双重领导,一个为主”的管理模式。然而在实践中,这种管理模式发成了以驻在部门党组领导为主的局面,造成了派驻机构监督乏力,派驻纨检组长迚入驻在部门党委(组)班子,在班子里只是一票,根本没能有效地収挥监督作用。而丏,党委工作部门一直没有实现监督全覆盖,一些行使公务管理的亊业单位也未能落实派驻监督。
按照现在对派驻监督的解读,派驻监督具有“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的权威是派驻监督収挥作用的组织优势。派驻机构由纨委领导,对纨委负责幵请示报告工作。这一组织优势使派驻机构监督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利二解决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驻”的优势体现在可以就近监督、深入监督等方面。派驻机构长期在驻在部门工作,有熟悉驻在部门戒单位人员、工作情冴等便利条件,有利二解决监督太进的难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在党内监督中収挥丌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派驻监督实践中,由二叐到派驻纨检监察干部身仹、工作职责职权等客观条件的制约,“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都没能徆好地収挥作用。
事、当前派驻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网络公开资料和笔者了解的情冴,对当前派驻监督存在问题的探认基本集中为:一是对派驻监督讣识丌到位;事是派驻监督职责丌清;三是派驻监督行使监督丌力;四是派驻监督和驻在部门关系工作关系未理顺等。结合工作实际,在这些已由领导、学者探认和収现问题的基础上,迚一步阐述当前派驻监督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派驻监督未能収挥有效作用。
一些派驻纨检监察组在驻在单位直接戒过多参不、负责业务及其他工作,“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都没有体现在监督上,原本有利二収挥监督职能,从而驻在部门可以熟悉单位实际情冴的训想,却成为派驻机构碍二情面、影响监督的制约因素。
(事)未能理顺不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
一些派驻机构承担了大量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训日常工作,一些派驻干部在“叐谁领导、对谁负责”的问题上产生纠结,没有理清派驻纨检组不驻在部门乊间的工作关系,丌能清晰地把握派驻纨检组不驻在部门乊间是“监督”不“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纨检组实际上只对派出机构负责,对驻在部门重点应该是监督,而丌是参不。
(三)在驻在部门未能収挥监督的独立性。
派驻纨检组在驻在部门有可能具有各项工作的参不权、知情权,但丌能徆好地収挥监督权的独立性。首先,表现在派驻监督没有立案权,収现问题线索需要向驻在部门党组(委)请示和协调立案,缺乏办案的独立性。其次,派驻纨检监察组一般是等待信议丼报,没有系统的...
篇六: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工作中存在问题
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 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中纪委下发的《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中纪发[2001]14 号),明确了对派驻纪检组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要求派驻纪检人员适应统一管理后的角色转变和职能调整,理顺本职工作和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通过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可以进一步增强派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保护都会更加有利。对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研究,应当说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经过工作实践,对这一问题进行一些简单的探讨。
一、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认识不到位 许多被派驻的纪检组长第一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不了解,在被派驻前也没有经过学习培训,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仅仅是停留在过去的纪检监察工作是管党纪政纪,不知现在的纪检监察工作已渗透到各个领域中,对派驻单位行使的是监督和检查、监督与协助、主动与汇报、联系与配合、调查与研究权力。因而,认识不到位,工作的开展也就打不开局面。
2、职能定位把握不准 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后,在新的领导体制下,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认识不足,在工作中,既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又不能游离于局的中心工作之外。作为派驻机构,其工作职责便是帮助所在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形成监督、教育、管理、惩戒体系,而不是“内设机构的份内任务”。但是,大部分的驻在单位对纪检组人员的这一身份转换适应程度不同。作为纪检组长应尽快找准与所派驻的部门或单位的最佳结合点,明确主管、协管、参与、配合的职责和不同的工作方法 。
3、关系没有理顺 (1)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组实际上主要对部门党组或单位负责,形同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很难大胆地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另一方面,纪检组在人事任免、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对所派驻部门还有较强的依赖性,甚至纪检干部与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之间还存在着一些政治、经济、人身依附关系。这种现实状况,使纪检组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或者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发现的问题,大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丑不外扬,监管的作用发挥不大。二是纪检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监督主体在地位
和职能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督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能为力的状况 。
(2)派驻纪检组陷入具体的派驻单位日常性工作,形同派驻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样,因而,与派驻单位的关系实质发生了变化。
(3)权益保障问题。云南实行的派驻纪检组的工资外津(补)贴、生活福利、住房、医疗、退休以及派驻机构的工作用车、办公设施设备等后勤保障,仍按原有渠道和办法由驻在部门负责。因此,驻在部门或单位对纪检组的合法权益有一定的掌控权和话语权。试想,纪检组在个人基本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就会出现或疲于监督或与驻在部门达成某种“默契”的不良现象,从而影响监督效果。
(4)服务意识不强。纪检组与驻在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沟通、联系和配合上没有取得班子的支持。因而,纪检组成了包干被派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人员,没有充分发挥纪检组应有的作用。因而纪检组的工作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也就不强,服务的意识自然就不强。
4、 监督不到位
派驻纪检组如何加强监督,特别是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缺乏监督派驻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有的独立政治地位。“虚监、漏监、弱监和难监”的老大难问题。在履行监
督职责中,纪检组具体参与哪些工作、重点监督那些环节,监督标准、以什么形式、方法来监督等等都缺乏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标准、措施,导致实际工作中纪检组不好开展监督,监督不力。
5、指导不到位 纪监察机关对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工作形同虚管,特别是在业务指导方面,存在着派而不管。中央纪委赋予纪检组的工作权限有 6 项,应该说这是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必要条件,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些权利不同程度地存在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第一、知情权。知情权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而参加会议是知情的主要途径之一,但是有的部门为规避监督采取用其他形式的会议代替党组会和班子会讨论决定重大人、财、物等问题;或者临时通知召开会议,让参会人员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准备,发表意见;更有甚者不召开会议、以个别几个领导或主要领导的意见代替班子的意见。
第二、参与权。由于纪检组参与监督的主要渠道不畅,一些部门安排纪检组长参与工作面的狭窄,信息闭塞,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外,基本上都是分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老干部、普法工作,大量时间基本上是组织职工学习和参加市里召开的大会,很少有机会参与部门业务工作、活动等,导
致纪检组基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不到落实,无法对权力行使的过程进行监督导致纪检组监督缺位。
第三、培训权。被派驻的纪检组在业务指导方面,应是派驻的纪委进行培训和指导。一般来说被派驻担任纪检组人员之前就要接受业务的培训和教育。然而,许多纪检组人员被派驻后,不明白纪检组是做什么的?如何开展工作?不知道如何着手履行职责。
6、纪检组角色错位 按照纪委的规定,纪检组主要履行监督和组织协调等六项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组却主要履行了党组的责任主体的职责。纪检组不同程度地扮演了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主持制订有关制度、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解》的牵头者而不是监督和检查者的角色,造成纪检组自己说给自己听、自己做给自己看而真正的责任主体却成了看客等情况。
三、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和思考 1、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的认识 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决定,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纪检组要充分认识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州纪委、监察局的决定上来,既立足于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又考虑到长效管理和超前规范;既继承和发扬传统的、有效的监督方式,又体现与时俱进、重点突出,积极探索监督的新机制、新制度、新方式,采取更加有力的各种监督措施,实现党内有效监督,从根本上不断促进党的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2、强化、细化纪检组的监督职能 纪检组要经常向党组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组对纪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纪检组又要真正履行好监督同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党组越是加强了领导,越有利于搞好党内监督工作。二要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纪检组要勇于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要敢于反映,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敢于处理。同时,也要讲究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使监督工作少走弯路。三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纪检组的监督,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党规党纪,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整体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只有树立这种思想,才能得到党组的重视和关心,得到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监督的路子才会越走越宽。因此,纪检组一定要树立中心意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紧紧围绕党组的中心工作履行监督职能,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3、要加大理顺纪检组与派驻单位的工作关系 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强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权威,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一是建立派驻纪检组的联系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和管理,明确纪委一位专职副书记负责联系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协调、帮助派驻纪检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派驻纪检组的组织建设,明确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内容和程序和、及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纪检组的统一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派驻纪检组的协作机制。针对派驻纪检组的工作特点,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具体业务指导和情况沟通,增强相互之间的合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集中力量解决事关反腐败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努力解决派驻纪检组人手少、经验不足的状况。三是建立派驻纪检组的考核机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次对派驻纪检组长、乡镇及各部门纪委书记进行述职考核,重点考核派驻纪检组完成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向纪委及时报告请示重要事项、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
4、纪检组要做到服务-监督—履职三主动 作为纪委的派驻纪检组,在对所驻单位实施纪律监督职能履行的过程中,如何把握好相关的工作界限和处置分寸,
将会直接影响到纪律监督职能的履行,这也将是值得所有派驻纪检组长期共同探讨的课题。本人认为:这关键是要定位清楚,把握好三个关系。即: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分工与履职的关系以及职责与职能的关系。作为派驻纪检组,应该紧紧围绕驻在单位的工作中心,一切从服务的理念出发,将监督的各项职能巧妙地融合、穿插于所驻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之中。切忌板着面孔去监督、生搬硬套去检查、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务必做到以下“三要”:一要主动自觉地做好监督工作。主要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政勤政情况。二要认真查办违纪案件,重视查办案件工作。三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一方面,给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当好参谋助手,围绕本部门本系统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及时拿出建设性意见,进入驻在部门党组的决策;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协调推动反腐倡廉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和促进驻在部门抓好系统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5、强化纪检组监督职能检查 加强和改进纪检组的监督,必须进一步拓宽思路,细化措施,点面结合,多管齐下,全方位加大综合推进的力度,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派驻纪检组承担着重要的反腐倡廉工
作任务和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主要目的。要重点加强对班子决策情况的监督,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对驻在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暗箱操作,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要依靠制度进行监督,依靠制度保障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自觉规范从政行为,对开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坚决查处。同时,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方案,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要问题,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不放,坚决制止。
六、纪检组履职的方式和方法 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实施意见》规定的六项主要工作职责,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在工作中,既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又不能游离于县委的中心工作之外。要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作用。对驻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探索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要尽快从“双重管理”到“统一管理”、从权力反腐到制度反腐的
转换中。1、通过参与驻在单位内的重要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履行对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并按要求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纪委。2、根据党员、干部、群众对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开展党内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及时与党组进行沟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3、助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抓好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协助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抓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勤政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督促检查驻在单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4、配合纪委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考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通报有关情况,提出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和建议。5、纪检组组长作为党组或班子成员,有权参加有关党组会议、行政领导会议、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6、党组要及时与派驻纪检组沟通重要情况,研究加强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措施。7、派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接受派驻纪检组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报告工作情况。8、纪检组必须做
到监督别人时首先监督自己,只有自己做到了才能更好的行使监督权,这样才能协调、处理、平衡好与派驻单位的关系。9、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加强主动意识,积极主动地向纪委汇报工作,加强和驻在单位党组的联系协调,取得支持。明确主管、协管、参与、配合的职责和不同的工作方法。10、建立和完善纪检组内部工作制度,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11、要发挥协助作用。凡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要根据上级有关决策部署,针对驻在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向驻在单位党组提出加强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2、要紧密结合驻在单位的实际,紧紧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纪检组的作用。
篇七: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工作中存在问题
派驻纪检组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随着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已实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目前,监察机关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察机构全覆盖工作正在推进中,下步将统一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察委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形式。派驻纪检监察组扎实落实监督责任,对推动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强化对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也就是如何实现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面临的一个必须认真思考的严肃课题。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派驻纪检组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厘清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党组的关系,明确驻在单位党组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以进一步准确把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责、明确监督的重点,着重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纪检监察队伍,
在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上下功夫,实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
一、当前派驻纪检组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在扎实落实监督责任、督促检察机关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工作中不少地方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和制约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一是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认识不清。有的党组班子厘不清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厘不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限,厘不清如何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思想认识不清晰。有的领导干部和少数党员干警认为自己有自控力,不会违纪违法,不需要监督;认为做好业务、办好案是重点,办案业务工作不出问题就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
三是基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普遍不到位。基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是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只注重抓业务和绩效考核,忽视抓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出现党组抓得紧、部门抓得少的“上热下冷”现象。
四是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基层检察院纪检组虽然是派驻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和人员使用的是检察院政法编制和检察人员,但由于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编制人员少、案件数量多的现状,对派驻纪检组没有按规定配齐人员的问题较为普遍,有的地方甚至只有纪检组长一人在履职,很难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厘清关系、明确“两个责任”,抓牢监督重点 (一)厘清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党组的关系 依据党章规定,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为避免认识误区,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需厘清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检察院党组的关系。纪委派驻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组不是检察院的下属部门和内设机构,而是纪委、监察委的派出机构,受其领导,对其负责,向其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组与驻在检察院党组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明确各自的责任的基础。基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检察院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专司纪检监察职责,驻在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相关机构承担本部门教育、制度、管理、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二)明确驻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任 1 、驻在检察院主体责任的内容 驻在检察院党组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既是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也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的重点内容。因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协助驻在基层检察院党组厘清党组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清单,做到责权明确,责任到位,这样既有利于党组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尽职履责,也有利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有效监督。
具体来说,基层检察院党组应当履行以下主体责任:一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纳入检察工作整体格局,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根据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要求,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主体责任清单,实施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适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终逐项对照主体责任清单,总结分析,向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报告当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接受检查考核。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检教育,加
强廉政文化建设。实行“一案双查”,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匡正选人用人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分析研判,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选人用人行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决不容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利益输送。三是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机制。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相关规定,坚持不懈反对 “四风”。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定和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排查涉检疑难复杂信访诉求,落实信访包案制度。认真落实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下基层“五必访五走访五必问”工作。四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和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认真执行述廉述责相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述廉制度。完善落实办案责任制、案件评查和集中管理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将检察权运行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五是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党组班子及其成员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正确对待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组专司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等。
党组书记、检察长履行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上。具体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主持研究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度措施,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上廉政党课,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约谈。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等制度。督促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落实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反对“四风”。关心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班子出现问题或者队伍出现重大问题时,主动检查和自觉接受组织调查追责。
班子其他成员应当履行以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在组织分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召开业务会议、开展调研指导等工
作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的业务工作一并研究部署、一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和直接办案人员以及管理人、财、物、项目人员的监督管理。主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了解分管部门及人员在纪律、作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认真开展经常性的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检教育,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班子成员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和协作配合,主动向党组及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带头执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 、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内容及重点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检察院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在驻在检察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重点是监督驻在检察院党组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行使权力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定位上有着自己的独立性,即:全面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纪委、监察委的各项职责任务,真正体现党章对纪委、监察法对监察委的定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全面,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
央、省、市、县委政令畅通。有了明确的职责定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就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大胆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是督促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检察院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当地党委决策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二是经派驻纪检监察机关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检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检察院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检察院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
三是对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四是承办派出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派驻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只有充分发挥监督责任,承担起把关、执纪、问责等重要职责,才能保证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监督。
三、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厘清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内容、监督重点自然明了,开展监督工作也就会更好地做到有的放矢了。同时,还要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做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
(一)
积极主动,处理好两种关系 系 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地位特殊,它与派出纪委、监察委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与驻在单位又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实现对驻在检察院党组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工作中必须积极主动,认识和处理好上述两种关系。
争取派出纪委、监察委的大力支持是做好工作的根本。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察委的派出机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要自觉、主动接受其领导和监督,定期、不定期主动报告工作及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领导机关的支持,只有在派出领导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派驻纪检监察组才能顺利开展工作。
与驻在检察院党组班子充分沟通是强化监督的关键。与驻在检察院党组班子充分沟通交流,促使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形成自觉接受监督共识。派驻纪检监察组不仅要自己明确监督重点和内容,还要主动与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进行
有效的沟通交流,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谈话,反复阐明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监督的重点和内容,让党组班子从“一把手”开始就明白“监督是爱护”“严管是厚爱”的通俗道理,形成自觉接受监督的共识,便于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监督方式,突破思维局限,提高监督实效 检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既然是单独派驻,而且人员又是原检察院干警,对检察院人员情况、工作职责、业务范围等应该是了如指掌的,这是开展监督工作的有利面,同时由于监督者长期在检察院工作也会形成一种惯性思维,存在监督盲区。因此,我们不仅要对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办公会、检委会、检察办案业务、“三重一大”、重要节假日等开展常规监督,还要学会跳出检察院来思考监督,善于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监督。如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正在试运行的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就是一种运用高科技对检察业务进行有效监督的手段。除此之外,还要准确运用好党章赋予的谈话函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监督。第一种形态的监督是常态,对党组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就是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这其中又要抓住对关键少数当中的关键少数的监督,也就是对党组书记、检察长的监督,要实行动态的、实时的
监督,监督好了“一把手”可以达到以上率下、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也不能忽略了对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熟练运用各种方式开展监督时,需要从思想上克服对上级监督、同级监督、熟人熟事的畏难情绪,大胆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敢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首先要敢于监督,要对政治觉悟方面有高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要有准确的认知,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职责要求就是要敢于监督,敢于“亮剑”。这就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要对党绝对忠诚,对纪检监察工作热爱,要有坚定的人生信念,远大的理想追求和正确的价值观。解决好思想问题,认识问题是敢于监督的关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挺在全面,坚持原则,不怕较真,敢于碰硬,遇到问题决不手软,有问题就查问题,一旦查实就要坚决处理,公正刚正,秉公执纪。
二是派驻纪...
推荐访问: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工作中存在问题 生态环境 存在问题 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