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风险工程方案4篇

时间:2022-11-10 16:35:07 浏览量:

防风险工程方案4篇防风险工程方案 福州市贯彻落实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防风险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风险工程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防风险工程方案4篇

篇一:防风险工程方案

市贯彻落实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防风险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15 号)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市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防风险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全力以赴稳增长(28 项)

 (一)保持农业平稳发展 1.有效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住生猪产能,保持全市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大力发展设施蛋禽养殖,稳定肉蛋奶自给水平。提高蔬菜单位面积的产量和质量。

 2.做强特色农业产业。继续扶优做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动水产、畜牧、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竹木七大特色产业全面增长。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争取新建一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推进农业信息化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

 3.大力发展现代渔业。全力推进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百台万吨”深远海养殖项目建设,推动水产工厂化养殖、全塑胶渔排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等。

 (二)积极稳住工业基本盘 1.保持产业链稳定。坚持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聚焦 16 条重点产业链,深入落实产业链链长制等机制,突出抓好链主企业,支持工业龙头企业增产增效、以商招商,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增强产业发展韧性。

 2.保障供应链稳定运行。加强“白名单”企业监测服务,完善运输保障协调机制,精准做好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物资的运输服务保障。

 3.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继续落实各主力燃煤电厂企业保供主体责任,提升厂内存煤水平。密切监测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严厉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4.增强创新发展动力。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构建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梯次。落实研发费用分段补助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配套奖励政策,支持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

 5.大力实施“榕升计划”。从提升奖励、成长激励、用工扶持、融资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综合施策,对 2022年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等给予奖励。

 6.加大技改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技改项目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 500 万元(含)以上并纳入固投统计的项目,市财政给予补助。

 7.全面落实稳工业政策。深入实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等一系列政策,发挥政策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工业增长势头,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三)推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1.统筹抓好政策实施。实施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优先保障稳增长、保民生项目。推广新型建设模式,搭建合作平台,吸引优质企业落户,提高建筑产业发展集中度。优化招投标制度,深入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实施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持续降低中小微企业投标成本。

 2.加快建筑业总部经济发展。实施促进建筑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扶持政策,加大对晋升特级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引进大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职能机构等,进一步壮大建筑业总部经济。

 (四)强化服务业关键支撑作用

 1.全面促进服务业产业化。延续提升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依托六个城规划建设若干个总部经济区或服务业集聚区。加大对现代金融业、软件信息业、现代物流业、会展业等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东南会展高地,不断增强服务业集聚效应。

 2.持续做大做强平台经济。加大对批发业扶持力度,强化批发龙头企业激励,支持批发业做大做强。引导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主辅分离,打造一批物流与供应链平台品牌,全市新培育一批供应链平台及企业。推进工业园区二三产融合发展。

 3.推进福州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搭建以商贸服务型国家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为核心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和多式联运体系。高质量推进现代物流城建设,积极申报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力争布局更多的区域分拨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争取创建一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五)发挥投资引领带动作用 1.深入实施“项目攻坚落实年”专项行动。完善“3+1”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攻坚行动考核机制,全力提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社会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2.加快推进水利重大项目建设。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重大水利项目,推进流域防洪防潮、安全生态水系、流

 域综合整治、蓄水工程、引调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已列入国家规划的重大水利项目建设。

 3.加快推进交通重大项目建设。优化“三轴三廊”综合运输大通道,推进立体交通网络建设。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动福厦高铁项目建设,加快温福高铁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丝路飞翔”建设,抓紧建设福州机场二期。

 4.拓展项目融资渠道。进一步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 REITs 项目发行上市。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健康、养老等领域的投入。

 5.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项目储备工作。用好 2022年省下达我市的新增政府债券,加快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使用进度。在聚焦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地下综合管廊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及时跟进国家、省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的调整情况,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全力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6.强化招商项目落地。用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5·18”海交会、金砖国家可持续发展

 高层论坛等平台,统筹各方力量,招引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已签约项目转化落地。

 7.加强要素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安排使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林指标。有序承接省级委托下放的省级林地审批权限,提升市县用林审批时效。

 (六)推动消费恢复增长 1.增强商贸促消费实效。全面开展“惠聚榕城・福见商旅”促消费活动。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加大汽车促消费力度。多渠道、多媒体扩大闽菜、福茶、福酒、福州鱼丸等“福品”影响力,做强闽菜馆,壮大预制菜产业。进一步完善商圈、步行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县域商业等城乡商业体系,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消费,推进内循环畅通。

 2.推动旅游消费回暖。实施促进旅游业复苏九条措施,综合采取暂退旅行社质保金、支持旅行社拓展业务、开展文旅消费季活动等,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全面提振旅游市场信心和活力,带动住宿、餐饮等行业复苏。

 (七)保持财政平稳运行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尽快下达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保障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

 退、及时退付。加快国有资源、资产处置变现,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完善常态化清理机制,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以及当年预算安排因情况变化无需再使用的相关资金,及时收回并统筹用于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加强对县(市)区财政收入和库款运行的监测督导,做好资金统筹调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八)稳定外资外贸运行 1.促进外资稳中提质。持续实施推进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加大新开放领域招商,支持培育外资企业总部,健全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机制,强化要素保障,推动企业持续到资,加快兑现各类优惠政策。

 2.推动外贸平稳增长。实施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等政策措施,加大外贸招商力度,重点对接相关龙头企业,建设跨境电商总部园区,谋划贸易回归项目,做大新区、自贸区进出口贸易规模,高效推进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推动中欧班列年内开行,鼓励企业扩大市场采购规模,优化海外仓全球布局。

 3.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拓宽境外融资渠道。加快推进自贸区福州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政策出台,支持相关机构在自贸区范围内,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择优投资本地企业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闽澳“并船出海”等方式赴境外发行债券。

 二、多措并举稳市场主体(9 项)

 (一)加快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将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6 大行业大型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时间由 10 月提前至 6 月。加大增值税优惠力度,继续落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进一步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加快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 6 月 30 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继续落实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税费优惠“免申即享”服务,推广“自行判别、网上办理、申报享受”办税服务。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继续减免承租国有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适当减免租金。

 (三)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推动对日常征信良好、确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确保能续皆续。推动依法无须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营业者,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在同等条件

 下给予金融支持。合理提高担保放大倍数,扩大担保业务规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因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还款困难的企业,合理采取展期、延期、续保措施,做好客户续贷、续保服务,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让利于企。进一步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在省里融资担保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安排资金,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降费奖补。

 (四)完善金融服务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和受疫情影响人群的金融服务。鼓励在榕金融机构投放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用好用足第七期 100 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等政策。用好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三级梯度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榕腾计划”,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孵化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融资、再融资。推动市级“信易贷”平台建设,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在“信易贷”平台融资产品的应用价值,助力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

 (五)强化水电气网服务保障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 6 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进一步

 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并鼓励各县(市)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给予适当补助。开展 2022 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推动落实水、电、气、网各项惠企降费政策。

 (六)缓缴或延期办理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 5 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并扩围至其他特困行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规定申请疫情期间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申请租房提取,金额为实际间隔月份租金,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另加上述期间的租金。

 (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依法依规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强各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和需求管理,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免征相关行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对我市工业、物流、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旅游等六大行业免征 2022 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相关行业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九)加大对民航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 加快制定出台《关于加快福州民航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扶持民航客货运发展,支持福州机场驻场航司增加国际国内客运航班数量。支持相关民航企业驻场航司争取国家民航应急贷款额度、民航发展债券等,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三、综合施策保就业(6 项)

 (一)持续做好稳岗稳企工作 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扩大实施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开发建设社保费缓缴信息系统,实现即申即免。继续实施并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 50%。

 (二)继续实施职业技能三年行动 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提升,支持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培训,符合条件的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

 (三)开展“好年华 聚福州”系列活动 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组织企业直播带岗活动。落实人才储备政策,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按每人 1 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 1500元发放一次性扩...

篇二:防风险工程方案

dquo; 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 ”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严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守牢守好安全生产“一排底线”,抓紧抓实全县经济运行安全保障,根据《全县“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到 8 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 5 个月的“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及近期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发力,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切实做到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确保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排查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三、整治范围 全县安全生产所有行业领域,重点突出以下行业领域:交通运输、涉氨制冷、电力、油气管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城乡建设、城镇燃气、鞋帽玩具、文化旅游、教育、农业(农机、渔业、畜牧、粮食)、特种设备、卫生、消防、道路交通、养老服务等行业领域。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车辆非法改装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不力问题。(县县交运局牵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二)涉氨制冷领域。重点整治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及设备,厂区内、外部建筑之间的消防距离、安全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和使用;电气设备选用和临时电线架设是否符合防火防爆标准;生产设备、作业场所、仓库等是否按规定使用检测报警仪、防火防爆、联锁等保护装置;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应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是否采用合理的辨识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评价、管控、告知,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挖掘、吊装等危险性作业是否执行审批、备案管理规定,每项作业是否有

 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设专人管理。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等问题隐患。(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三)电力领域。重点整治电力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组织、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电力企业液氨、油区、氢站等危险源评估、备案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力,安全设备设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设施管理运行不符合要求;重要电力设施存在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电力企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不符合标准,生产项目违规外包,作业现场、作业流程、作业人员和承包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县发改局牵头,电力、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四)油气管道领域。重点整治长输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法定检验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违法占压、打孔盗油、违规第三方施工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力问题。(县发改局牵头,电力、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五)非煤矿山领域。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行为。重点整治不按设计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违规动火作业,炸药运输、储存、发放、使用不规范;外包队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以及挂靠资质、非法分包、层层转包、临时拼凑队伍等行为。加快推进“头顶库”、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停用时间超过 3 年的尾矿库闭库销号和智慧化矿山的建设。(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六)危险化学品领域。着力解决源头治理不严不实,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严查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未实现自控改造、自控设施未真正投用、信息化监控手段滞后、老旧装置未经安全风险评估、未落实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整改措施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常态化,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严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和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七)粉尘涉爆领域。重点整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防爆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等问题隐患。对消防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对消防隐患严重的,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顿。落实企业职业危害主体责任,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检查,对不按规定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一律顶格处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八)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强行组织施工,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管沟、管廊等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管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加快推进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县住建局牵头,城乡建设(含市政工程、建筑

 施工、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九)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燃气企业重点管控、入户安检、用气指导等工作不到位问题;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安排部署并落实餐饮、食堂等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县住建局牵头,城乡建设(含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文化旅游领域。重点治理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和歌舞、游艺、剧院、互联网营业等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疏散通道、疏散标志不符合规定等隐患;加强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游览点、室内演出场所和观光车、摆渡车、索道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实施游客流量管控,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县文旅局牵头,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一)教育领域。重点整治校园内校舍、施工场地安全防护措施、排水系统和用电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校园内三层以上建筑未按照要求安装限位器;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存在无法正常运转,巡查、维保不及时等问题;校车安全检查记录不健全,未全覆盖签订安全责任书,学生乘车交接手续不全,校车运行线路及学校

 周边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学校开展防溺水、防火等各类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警示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力度不够;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县教体局牵头,学校(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二)农业(农机、渔业、畜牧、粮食)领域。重点加强对畜牧养殖、农业机械、渔业、粮食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农业(农机、渔业、畜牧、粮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三)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整治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落实不到位,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安全附件超期未检定、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隐患,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等问题;电梯使用未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维护保养、定期检验、标识标志、应急通话和安全保护装置等相关规定;压力管道安装、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等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充装等环节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四)卫生领域。重点整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不到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不健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各环节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彩钢板建筑、食堂及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等场所、设施设备存在的火灾隐患;医院值班、应急演练、日常检查、安全培训等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问题。(县卫健局牵头,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五)鞋帽玩具领域。重点整治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电气线路管路,消防设施器材,办公场所、车间、设备、仓库、原材料、成品等防火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或国家标准的问题隐患;坚决清理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外墙门窗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问题隐患;严查严纠规范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岗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教育培训不合格、车间库房有人吸烟等问题。(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工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六)消防领域。重点整治物流和仓储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博单位、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养老院、“九小场所”等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火灾隐患,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十七)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整治“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报废带隐患上路、货车超限超载、“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地区超员和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问题;统筹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城市道路,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推进“一路多方”交通应急联动处置试点工作,遇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及时采取“限速、控距、亮尾”等安全措施。(县交警大队牵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十八)养老服务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

 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及备案情况、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疏散通道管理情况、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应急准备情况、安全用电用气情况等。(县民政局牵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新业态和职能交叉的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相近谁牵头”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 8 月 31 日结束,在县安委会统筹协调下,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由各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10 日前)

 1.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动员部署安排。县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安排。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收到本方案后,由专委会办公室所在单位牵头,结合本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4 月 10 日前召集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具体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排查阶段(4 月 11 日至 7 月 30 日)

 1.全面排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通过企业自查、县乡排查、专业委员会抽查、县安委会暗查等形式,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分行业分层级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

 2.执法检查。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制定执法计划,明确执法重点、依据和处罚标准,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吸收专家参加,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执法检查,以执法促整治。

 3.督导督查。县安委会办公室适时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别牵头,成立督导检查组,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巩固成果,提升成效,促进各项安全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集中攻坚阶段(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

 1.组织“回头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组织“回头...

篇三:防风险工程方案

深入开展 “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义马气化厂“7·19”重大事故教训,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防控,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从 8 月至 10 月底在全区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深刻汲取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通过执纪问责、依法治理等重要手段,着力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等“四个不落实”问题,坚持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为工作主线,聚焦生产安全、度汛安全、消防安全、城市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辨识风险、管控风险,全面排查隐患、消除隐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经过 3 个月集中行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较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事故隐患得到全面整改,依法查封一批、停产一批、关闭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违规违法企业;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重点领域和工作任务 严格落实“5+N”排查治理体系。重点聚焦生产安全、度汛安全、消防安全、城市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五大安全,在突出重点领域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各行业领域排查治理全覆盖。

 (一)生产安全专项行动 1 1 、危险化学品领域 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做到严排查,全覆盖,无遗漏。

 (1)开展针对性排查。深刻吸取义马气化厂“7·19”事故教训,针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设备专业管理、保证设备完好运行,加强化工过程安全全要素

 管理,8 月底前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警示教育。(区应急局牵头负责)

 (2)全面开展危化品精准化风险排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家服务团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采取企业自查、组织专家服务团互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企业,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区应急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局牵头负责)

 (3)强化风险预警管控。对已筛选出的易燃易爆、剧毒等重大危险源,按国家要求全部接入风险监控预警平台。(区应急局牵头负责)

 (4)整改消除重大隐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特别是发现存在装置设备带病运行等重大隐患,要立即处置、立即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停产。(区应急局、交通局、卫健委、教体局、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原市质监局分局、原市工商局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2 、建筑施工领域 (1)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对在建项目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现场隐患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高温、汛期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施工调度和安全监管,确保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区住建局牵头负责)

 (2)重点围绕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私搭乱建的建筑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突出深基坑、高土方、防坠落、高支模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以及工地用电、用气、用水、动火等方面,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区住建局牵头负责)

 (3)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包括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供热、桥梁建设,城市公园、游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娱乐设施,以及高风险游乐类项目建设管护。(区城管局、住建局、原市质监局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3 、交通运输领域 (1)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对省际客运车辆持续开展安全整治,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落实停运措施。对客运、货运企业,要全面开展排查。严把运输手续的审批关口,严格在线监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和车辆带病运行。(区交通局、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牵头负责)

 (2)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构造物,急弯陡坡、临水、团雾多发路段和事故多发易发等路段。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

 2 时至 5 时停止运行的规定。(区交通局、公路局、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牵头负责)

 (3)加强区属公路安全管理。严查在公路打场晒粮、堆放杂物、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现象;严防农用车辆违规上路运输,加大城乡客运管理力度,严查客货混装、非法载客行为。(区交通局、公路局、农业农村局、农机局、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全面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校车,严查学校危险路段的安全措施和警示标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区教体局牵头负责)

 4 4 、工贸重点领域 (1)重点对全区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企业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区应急局、工信局、原市质监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修维护和施工队伍管理。(区应急局牵头负责)

 5 5 、旅游景区(场所)领域 (1)对全区旅游景区落实旅游景区(场所)安全制度、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区文化旅游局牵头负责)

 (2)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游客密集区疏导措施、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区文化旅游局牵头负责)

 (3)排查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风险隐患。(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原市质监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度汛安全专项行动 1 1 、河道度汛安全 强化对河道防汛措施落实,全面开展隐患治理,严格落实应急抢险措施,备足防汛料物。对河道内在建非防洪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区水利局牵头负责)

 2 2 、地质灾害防范 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对已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加强险情监测预警,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原市国土局分局、原市规划局分局牵头负责)

 3 3 、城镇防洪排涝 对城区河道、排水工程和设施疏通维护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严防内涝发生。按照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落实地

 下空间管控措施,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识。(区住建局、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紧盯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医院和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重点场所,全面排查并突出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及装饰材料、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住人建筑、屋顶平台和疏散走道堆放可燃杂物、营业期间违规装修施工、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重点隐患,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精准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1 1 、全面落实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8 月底前,督促上述重点场所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标牌。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

 2 2 、分行业组织消防安全大排查 对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幼儿园、医院、居民住宅、出租屋、养老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等,分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排查。8 月底前,对本系统企

 业负责人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全面完成本系统企业排查工作,分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跟踪整改到位。(区教体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局、卫健委、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组织发动办事处和公安部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辖区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排查治理和宣传提示,防范“小火亡人”。(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3 、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执法行动 文化旅游、商务、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与消防部门联合行动,分专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硬起手腕,重拳整治,关停一批、查封一批、清理一批、拘留一批,以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行为。(区文化旅游局、商务局、民政局、教体局、卫健委、区消防救援大队、原市质监局分局、原市工商局分局、原市食药监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4 、提升火灾防范物防技防水平 推进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应用,10 月底前所有火灾高危单位和 50%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系统。(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

 5 5 、继续推动消防设施安装设置工作

 养老福利机构、小旅馆、群租房、“九小”场所及老旧高层建筑,加大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和简易喷淋装置力度。(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市安全专项行动 1 1 、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 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2 、深化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老旧小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等问题。(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对广告牌、灯箱、楼房外墙附着物和高大树木、电杆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固拆除,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城市桥梁、涵洞、易积水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排查治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区住建局、城管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加强检测维护,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原市质监局分局牵头负责)

 加强对油、气、煤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市气象局分局牵头负责)

 打击黑加油点(流动加油车)、非法液化气充装点(流动充液化气车)。(区商务局、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市公安局荷花分局、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原市工商局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3 、加强城市基础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区发改委、财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区住建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1 1 、食品安全领域 (1)食品生产环节安全。排查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一非两超”、塑化剂、苯并芘、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保健食品功效成分不足等重点问题。(原市食药监局分局、原市工商局分局牵头负责)

 (2)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以大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农村市场、学校周边为重点,排查治理企业不符

 合经营条件、经营的食品过期、变质以及篡改日期、重新包装再次销售、食品标签标识不合规、未按食品标签标示贮存等问题。(原市食药监局分局、原市工商局分局牵头负责)

 (3)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加强对食品进货查验、冷食类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重点环节以及肉类制品、自制火锅底料、油炸面制品等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严格排查“一非两超”、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问题。(原市食药监局分局、原市工商局分局牵头负责)

 突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一小一老”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区教体局、民政局、原市食药监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2 、药品安全领域 聚焦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等高风险企业,城乡接合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等高风险区域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排查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零售药店药品购进渠道不合法、经营不规范;排查医疗机构不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排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不严格执行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等问题;加强无菌和植入类、隐形眼镜、贴敷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区卫健委、原市食药监局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控整改措施。

 三、基本原则和时间步骤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专家服务指导、政府部门督导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严格执法、媒体曝光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落实整改、跟踪问效、严查重罚相结合的原则; 4、坚...

篇四:防风险工程方案

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四铁”要求,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和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阶段划分和工作任务 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 月 2 日至 5 月 31 日,为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第二阶段:8 月 20日至 10 月 31 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整治重点

 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基础上,重点强化以下方面的排查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突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置,油气长输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港口危险化学品有关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查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存在漏评虚假评价;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是否配齐并有效应用紧急切断、气体检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系统;油气长输管道是否出现管道占压、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交叉穿越等问题;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石油天然气开采等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保障资金投入。此外,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各类非法“小化工”以及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二)建设施工方面。突出对建筑施工工程、公路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电力建设工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铁路建设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工程,以及玻璃幕墙、危旧房屋等进行排查整治。严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以及施工现场、生活区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

 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厉打击“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行为。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以及 xx 铁路办事处、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xx 业务办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三)燃气方面。严格落实《xx 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突出对燃气经营安全,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报警器安装,居民小区、乡村燃气安全,燃气工程安全,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清单化”管理,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排查全覆盖、台账记录全覆盖,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清零”。同时,对现有公服灶具、民用单眼及双眼灶具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对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对 2000 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四)交通运输方面。突出对高铁、普铁、客船等大载客量运输工具安全检查排查。严厉打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未经批准擅自采石采矿、挖沙挖沟采空作业、穿越油气电管线,私设道口等影响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农用车辆、网约车、

 临时包车、船舶等开展安全排查整治,严格车辆性能和运营状态检查,严厉打击“黑客车”“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非法进京行为;严厉打击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海上加油船舶乱停乱靠、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以及 xx 铁路办事处、xx 海事局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五)民航方面。严格民航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对运输(通用)航空公司、服务保障公司、机场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安全思想认识、专业队伍建设、规章标准执行、安全管理链条、安全保障能力、安全责任落实等 6 个方面开展排查检查,督促各航空运输企业及有关单位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建立健全重点风险管控机制,提高全链条、全过程风险防控能力。

 责任单位:民航 xx 安全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六)消防方面。突出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文博单位、涉疫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居民社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密室逃脱类场所、新能源领域等排查整治,严查企业(单位)是否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使用电焊动火作业、电动

 车违规充电、消防通道堵塞占用、消防设施损坏、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教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七)公共场所方面。突出对民航、车站、地铁、商场、市场、旅游景点、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保卫,严查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查火车站,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等是否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学校的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校车等是否达到安全要求;严查大型活动期间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等;严查危害民航安全、危及铁路通行安全、扰乱运输秩序、损坏铁路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族宗教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以及民航 xx 安全监管局、xx 铁路办事处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八)特种设备方面。突出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严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严查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严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严查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

 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严查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和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严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严查社区、楼宇运行电梯的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检验、设备保养维护情况;严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使用单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抓好落实。

 此外,其它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坚决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本区域可操作、可落实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挂帅出征,研究分析本区域安全生产形势,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本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主动谋划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二)坚决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系统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制定具体管控措施,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整治重点牵头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组织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责任、要求,牵头组织其它相关部门开展全链条排查整治;各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全力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牵头部门要组织配合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相关行业领域、基层、一线开展指导、推动,全力推动整治重点任务排查整治到位。

 (三)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各部门要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车间、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落实,采取交叉执法、专家配合执法等方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按照“有隐患就处理、大隐患重处理”原则,对存在一般事故隐患的,要责令企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上一级责任人责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坚决做到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并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由此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属地、监管部门责任。

 (四)坚决营造严管高压态势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微博、微

 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的重大意义、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重大隐患属实的兑现奖励,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群防群治的安全氛围。要开辟“曝光台”,组织媒体记者跟踪报道排查整治行动,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将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纳入本市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坚决做好督导检查推动 市安委会将组成多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部门、重点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不力的,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等多种手段,严肃进行追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区安委会也要成立暗查暗访组,对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重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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