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整治彩礼(8篇)

时间:2024-08-24 16:32:02 浏览量:

篇一:整治彩礼

  

  凉山州婚丧嫁娶高价彩礼和铺张浪费问题调研报告

  凉山州婚丧嫁娶高价彩礼和铺张浪费问题调研报告

  婚丧嫁娶彩礼过高现象,是否该治一治了?针对当前凉山州一些地区,特别是大凉山彝区婚丧嫁娶中出现的高价彩礼和铺张浪费问题十分突出的现象,今年3月1日起,州政府组织了专门的调研团队,分4个调研小组分别赴包括西昌市、金阳县、雷波县、德昌县、冕宁县、宁南县、普格县、布拖县、昭觉县、美姑县、甘洛县、越西县、喜德县、盐源县等14个县市进行了调研。

  3月30日,这份详细的调研报告出炉了。

  调研发现

  彝区高额彩礼现象突出

  调查发现,从婚事彩礼方面看,城镇彩礼普遍高于农村,婚事彩礼的高低多以女方的学历、家境及容貌而定,普遍在10-40万元之间,最高达100万元以上,农村彩礼普遍在5-25万元之间,最高接近50万元。彝区彩礼高于其他地区,其中:彝区城镇最低彩礼普遍在20万元以上、比其余7县市多1倍以上,农村多3万元以上。彝区内的“阿都”地区较其他地区更高,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高达100万元的“天

  价彩礼”。“再婚女”彩礼远远高于初婚,往往是其初婚时的1倍以上,三婚、多婚则高至数倍。

  一些深受高额彩礼之害的家庭,不得不寄希望于通过回收高额彩礼来减少经济损失。一些“有子无女”“多子少女”家庭想方设法超生女儿,用女儿出嫁的彩礼换回迎娶儿媳的彩礼,层层转嫁经济负担。

  婚丧嫁娶攀比之风太盛

  XX年以来,凉山州在彝区广泛开展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通过艰苦细致工作,全州厚养薄葬新风已逐渐形成,但仍有个别地方盛行攀比举丧之风,造成严重浪费。一些地方的彝族老人去世后,其女儿一般都会送2-3头牛,且姊妹之间存在互相攀比送牛之风,其他亲戚也会攀比送牛或折算现金送礼(一般按3000-4000元头折算)。在办理丧事时攀比宰牛杀牲畜之风愈演愈烈,从最初的宰杀10头牛演变成宰杀100头牲畜(至少应有20头牛),个别家庭甚至宰杀几十头、上百头牛,并通过“赛牛皮、比牛头”等方式进行炫耀卖弄。由于所宰杀牲畜仅能食用少量,多数因腐败变质弃之荒野,造成极大浪费。一些地方操办丧事时,大量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和极度浪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据调查,有的地方操办丧事仅燃放烟花爆竹一项耗费就高达4-5万元。

  各地婚宴规模越办越大、标准越来越高,婚宴费用普

  遍高达5-10万元。人情消费名目也越来越多,调查发现,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每年用于宴请活动的开支平均约为4000-10000元,有的家庭年均随礼金额高达5-6万元;乡村群众开支约为XX-5000元,让广大干部群众不堪重负、苦不堪言。

  调研结果

  95%受访者反对高额彩礼

  近年来,凉山州一些地区特别是大凉山彝区婚丧嫁娶中的高额彩礼和铺张浪费现象十分突出,.各界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为回应群众关切,深入了解凉山州婚丧嫁娶高额彩礼和铺张浪费问题现状、产生根源及造成的影响,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从根本上遏制这一不良风气,州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

  调研启动后,通过书面调查、网络调查、..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发放问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热烈讨论,有接近3万人次直接参与调查,回答相关问题。

  据悉,书面填写调查表的有8600余人,在“西昌点点生活”等网络平台投票的有5000余人,在“凉山在线”等..公众平台投票的有7000余人(其中:造成高额彩礼和铺张浪费的原因等个别问题的投票人数达1.2万人以上),通

  过短信方式向相关领导、调研组成员、联络员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群众有1000余人。

  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四分之三以上的干部群众认为凉山州婚丧嫁娶高额彩礼和铺张浪费问题非常严重;95%以上的干部群众对婚嫁高额彩礼和丧事大操大办等陋习表示反对,认为这些不良现象严重违背了民族传统习俗的初衷,有悖于.关于“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热烈期盼和衷心拥护州委、州政府对此不良.风气进行整治,革除婚丧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有接近80%的干部群众认为办理一次丧葬活动所杀的牛够吃就行,接近50%的干部群众认为造成高额彩礼的主要原因是面子观念作祟;不少群众还对丧事办理铺张浪费由攀比杀牛向攀比抛撒礼物、燃放烟花爆竹等领域蔓延,以及人情消费名目日渐增多表示极度担忧。

  受婚丧嫁娶高额彩礼所累和影响,全州各级干部群众热切希望改变此种现象的心情可见一斑。

  对策建议

  妥善处理好六大关系

  近年来,各县市也相继探索出台了一些办法措施,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新风,治理高额彩礼和铺张浪费问题。盐源县XX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整治措施,限制高额彩礼,将全县婚嫁彩礼控制在全州中下水平;雷波县从去年开始在西宁片区试点推行婚嫁彩礼统一管理,将最高限额控制

  在8.6万元以下,形成了较为成功的“西宁经验”,周边的马边、屏山等县纷纷借鉴推广;美姑县XX年组建“德古”协会,积极借助民间力量规范婚嫁彩礼和婚丧事宜;其他一些县市结合落实.“八项规定”、省州“十项规定”,也制定出台了相关办法,规定红白喜事杀牛数量和宴请规模,鼓励采取汤锅、炒菜等菜品形式招待客人,逐步改变分“坨坨肉”的习惯,杜绝铺张浪费。

  综合分析各县市探索收获的有益经验和调研收集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认为,对婚丧嫁娶高额彩礼和铺张浪费问题,必须抓住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这个关键,坚持依法治理,妥善处理好“六大关系”:即尊重民俗与倡导新风的关系、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关系、公职人员与农村居民的关系、州内彝族与其他民族习俗的关系、收取彩礼与支持子女安居兴业的关系、凉山彝区与周边彝区的关系等。

  调研报告指出,彝族婚嫁彩礼和丧葬习俗,是彝族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应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取缔了事,而应在充分尊重历史、传承历史的基础上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挖掘民族文化亮点、发扬民族文化闪光点,用优秀传统文化激励人们积极向上、推动.跨越进步。

篇二:整治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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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彩礼法律规定2021有哪些?

  导读: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的内容,结婚时禁止借婚姻来索取财物。但是没有对彩礼做出具体的规定。但是如果男方在给了彩礼后,双方没有结婚或者没有实际共同生活的,那么彩礼是可以被退回的。

  一、结婚彩礼法律规定有哪些?

  结婚彩礼有以下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办理结婚证需要手续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无配偶证明、照片。

  (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以上来自《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篇三:整治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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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法典彩礼2021新规定是什么?

  导读:《民法典》彩礼新规定中,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也就是说《民法典》并没有规定不得收取彩礼,但是规定女方不得索要天价彩礼。《民法典》这样规定是为杜绝不良风气。男女双方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应当协商一个彩礼数额,做到合理合法。

  一、中国《民法典》彩礼新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这条规定讲的不是禁止给此彩礼,而是禁止借用“婚姻嫁娶”来索取财物,反对向男方索要不合理,高额的“天价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但是,男方按照当地的习俗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是可以的,双方建立在自愿的条件下进行。另外,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彩礼问题,《民法典》支持三种情况下的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2、若在结婚登记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这个是没有争议的,因为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要素,不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这次彩礼钱一般被认定为是对女方的赠予,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果是办理婚姻登记后赠与,则这笔钱实质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支付彩礼时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除外。

  三、要求返还彩礼的主体是谁?

  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既可以发生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之间,也可发生在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之间,前者应为婚约财产纠纷,后者则为离婚纠纷。要求返还彩礼无论是发生在婚约财产纠纷中还是离婚纠纷之中,均以彩礼的实际接受主体为返还主体更妥,这不仅符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而且有助于解决在返还彩礼问题上所出现的推脱及抗辩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案件执行、避免因女方个人财产受限而给对方当事人带来损失。

  综上所述,在结婚之前由男方支付彩礼是我国传统,最新的《民法典》对彩礼也作出了规定,禁止借婚姻名义索要财物,这就是说女方索要彩礼应当是合理,如果是超过男方承担能力,则违反了《民法典》规定。另外,《民法典》对离婚返还彩礼条件也有规定。

篇四:整治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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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彩礼是什么?

  导读:《民法典》对婚姻索要彩礼方面有了新规定,主要是规定禁止父母包办婚姻、不允许进行婚姻买卖以及禁止以婚姻的名义索要财物。里面也规定了恋爱阶段所赠送的东西,不应要求其返还,属于赠予。

  一、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彩礼

  《民法典》对婚姻新规定禁止以结婚的名义索取彩礼,禁止父母包办婚姻以及进行婚姻买卖。恋爱阶段的东西不应在分开后索要。

  1、在民法典对于彩礼的规定:“禁止包办婚姻,紧止靠婚姻索取财物”。

  2、关于返还彩礼,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这三种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其他常见的彩礼纠纷:

  (1)民法典对恋爱前的彩礼规定

  恋爱阶段送的东西,一般是被列为赠送关系,不能要求对方返还。

  (2)民法典对彩礼返还的额度规定

  两人在一起之后,没有登记结婚,这种要视双方过错以及生活时间的长短来定返还多少比例彩礼。

  (3)民法典对男方出给女方的婚宴彩礼的规定

  女方邀请宾客的婚宴费用要是全部由男方支出,这种费用不能返还,因为不是真正的金钱实物。

  二、民法典对婚姻彩礼的规定

  1、《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其实这个法条不是新的,因此关于彩礼问题一直都是延续旧制度,与之前无异。

  3、法律没有禁止彩礼,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和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是两码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反对借婚姻强行索取彩礼,或者以巨额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

  4、但是男方按照当地习俗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或者结合自身经济条件承受能力自愿给付女方的金钱的行为是可以的。

  5、《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6、《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对婚姻彩礼规定禁止父母包办婚姻、禁止买卖婚姻以及以婚姻的名义索要金钱财物。规定恋爱阶段送的东西属于赠予,可以不在分开后返还。

篇五:整治彩礼

  

  高价彩礼之痛有什么

  高价彩礼之痛有什么?

  近几年,针对“高价彩礼”问题的治理由来已久,甘肃、河南、四川等部分地区也于近期披露治理成效。不过,治理“高价彩礼”问题,难以一蹴而就,制约因素错综复杂。

  “高价彩礼”为何近期又引关注?背后成因是什么?

  据悉,江西某地不含车房彩礼超过38万元;河南某地全款买车买房之后还要二三十万元彩礼;福建某地彩礼最多甚至高达200万元……

  专家表示“‘高价彩礼’的成因多被归咎于性别失衡导致的男性婚姻挤压。”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男女出生性别比例出现失衡,在2004年达到121,江西、广东、海南、安徽、河南五省的出生性别比甚至超过130。20XX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出生性别比开始稳步下降,七人普数据显示到2020年已降至111.3左右,也即每诞生100个女婴,就有111.3个男婴来到世上。据测算,男性过剩人口在3000至5000万。

  而在城镇化进程中,人口的迁移流动又加剧了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男性的婚姻挤压。“大量农村青年来到城市,城乡通婚圈融合,适婚青年有了更多选择,资源较差的农村男性劣势地位加剧。”

  2月13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指出,“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多措并举之下,部分地区整治“高价彩礼”取得成效。2022年底,民政部召开全国婚俗改革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各实验区从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四个方面入手,“细化实施方案,聚焦主题主线,采取有效措施创新试点,较好完成了阶段性实验任务”。

  河北河间市介绍称,该市被确定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后,自2021年4月以来,全市共办理新婚登记4726对,其中“零彩礼”“低彩礼”占比88%,每桩婚事花费比之前平均减少7万至15万元。

  高价彩礼法律有规定吗?

  彩礼高不是犯法的。婚姻是自由的,彩礼只要符合自愿和适度原则,法律都是不禁止的。法律明令禁止的是带有胁迫情形,非自愿的索取彩礼、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只要男方按照当地习俗自愿给付高额彩礼或者结合自身经济条件承受能力自愿给付女方高额的彩礼,法律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高价彩礼移风易俗标语

  1、彩纳礼数欢为宜,喜后相持度一生。

  2、喜结良缘一大代志,操心彩礼诚无容易;婚庆新办换新风气,彩礼适当留好名利。

  3、嫁女何须高彩礼,女婿也是半个子。

  4、抵制天价彩礼源于心,树立婚嫁新风贵于行。

  5、天价彩礼不可“娶”,喜事新办幸福长。

  6、爱情不是买卖,婚嫁点赞真爱。

  7、“省”钱简办少彩礼,“新”人幸福都欢喜。

  8、给女婿放个“价”,让闺女嫁给爱情。

  9、尪嫫感情毋是假,共同打拼免彩礼。

  10、携手抵制天价彩礼,文明省新“众”在有你。

  11、莫让彩礼添新债,莫让佳人添新愁。

  12、“省”掉天价彩礼,“新”福婚姻有你。

  13、给彩礼嫁妆做减法,给文明幸福做加法。

  14、同心同德抵制天价彩礼,群策群力共倡婚事新办。

  15、彩礼不要多,共筑幸福窝。

  16、看人品,重感情,倾心牵手真爱;轻彩礼,简操办,传承文明新风。

  17、爱情没有门槛,婚姻拒绝天价。

  18、移除“天价彩礼”旧风俗,倡导“文明婚嫁”新时代。

  19、彩礼高低不重要,幸福生活胜钱票。

  20、一世姻缘岂能交易,万千彩礼难买幸福。

篇六:整治彩礼

  

  2021婚约彩礼对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影响及其消除范文

    一、引言

    婚约彩礼又名聘礼、纳彩,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一方送给另一方的财物,一般指现金或者贵重物品。婚约彩礼这一习俗自古以来就在我国存在,特别是在我国农村地区较为常见。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城市发达的经济、先进的文化促使农民工追求更高更好的生活方式,追求他们自己的幸福。在这一情形影响下,我国婚约彩礼解除纠纷越来越多,诉讼标的也越来越高,这不仅有悖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引起司法制度适用的缺陷,还会加重司法机关的负担。所以,加大对婚约彩礼的正确引导,完善法律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婚约彩礼这一落后习俗对我国法律文化的影响。

    二、婚约彩礼对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影响

    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是指与社会主义法律有关的各种活动的成果,如人们对法以及法的现象的看法,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法律文化主要包括法律意识、法律制度、法律实践等。婚约彩礼的负面作用不仅会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制度,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当事人的家庭、财务甚至心理负担,是一种陋习,应该从法律的角度予以取缔。

  (一)婚约彩礼有悖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婚约彩礼早在西周时就存在于我国。依照《礼记士婚》的记载,男女双方在订婚时,男方应给付女方一笔聘金才算正式订婚。我国古代“六礼”制度中的纳征即现代彩礼的来源。在古代,女子社会地位低下,在自己的婚姻上不能当家做主,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订婚时由于收了男方的定金即彩礼,只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跟着走”。在婚姻生活中也没有自由,听从父命、夫命及子命。中共中央苏区政府在1934年4月8日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废除了聘金、聘礼及嫁妆等内容。我国1950年、1980年的《婚姻法》及2001年新修改的《婚姻法》也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在婚姻自主、个性自由的今天,彩礼作为旧婚姻制度的产物,极大地影响着广大青年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是一种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悖的民间习俗,虽不同于买卖婚姻,有其合理成分,但绝不可取。

  (二)婚约彩礼案件定性难凸显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缺陷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多元化的价值取向已经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彩礼”规则,婚约解除早已是司空见惯,彩礼纠纷不断,而我国的法律制度却没有跟上这一形势发展的需求。我国的《婚姻法》中没有关于婚约的具体规定,彩礼纠纷的解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于是当婚约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婚约法律问题就处在一个十分尴尬的状态,无法可依及各地风俗习惯的不同导致了彩礼纠纷案的“同案不同判”,严重影响着法院判决的公信力。法律作为解决纠纷的机制,在起着事后调整补救作用的同时,也要做到事前指引,这是法本身的要求。相关法律的缺失使得在婚约彩礼中法律的事前引导功能落空,人们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为规则作指引,反过来又引发了大量的婚约纠纷。

    首先,婚约诉讼主体及被告的界定问题。“彩礼”一般情况下是由男方父母筹集以给女方使用的名义交付给女方父母,有的是通过媒人交付,有的是直接交付。所以,一般情况下男方的父母及男方都可以作为诉讼原告。但是,遇到男方父母去世,当事人又有一定程度的智障,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纠纷,彩礼就很难讨回。另外,被告

  的界定也相当复杂,因为在实际彩礼纠纷案件中,被告往往因不想退还彩礼而相互推诿。媒人只是彩礼交付的中介,一般情况下不能把媒人确定为被告,除非媒人从中渔利。其次,彩礼退还的范围问题。恋爱交往中的男女,在一起吃饭、出去游玩是常见的事。出去玩就有费用产生,如果俩人分手,算不算彩礼,可不可以要回呢?

    如果俩人同居却没有结婚,可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何为彩礼的司法解释比较模糊,所以,关于彩礼返还的具体范围界定存在一定的难度。最后,彩礼返还的条件问题。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条规定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三种情形。但在现实生活中,婚约彩礼纠纷案千差万别,仅凭最高法院一条司法解释,很难适应所有案件。

  (三)婚约彩礼案件逐年递增加重了司法机关的负担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较农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他们的收入增加了,精神生活也丰富了许多,有的还在城市找到了自己的爱情,于是,以前在农村订婚的就面临着退婚问题,彩礼纠纷亦随之产生。另一方面,城市高涨的房价、生存的压力使得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梦想难以实现,许多人选择了回乡结婚生子,潜在增加了婚约彩礼纠纷的概率。订婚是许多农民工结婚的必经阶段,高额彩礼则成为男方一大经济负担,因彩礼问题产生的纠纷也在迅速增加。不但如此,农村与城市生活的反差使得已婚青年婚变增加,彩礼风波不断上演,因彩礼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逐年增加。据课题组成员在商丘市梁园区法院的调查显示,自2010年以来,因彩礼纠纷上诉至法院要求调解的不下

  300起,且每年都有增长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司法机关的负担,影响了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四)多种形式的骗婚增加了司法机关办案的难度

    一是拖婚。这种情况多产生于彩礼给付后,双方登记结婚,有共同的家庭生活,无子女生产。但女方以打工名义在外多年,回家要求离婚,这种情况的彩礼纠纷就很难处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多是女方收了男方的彩礼,不想与男方结婚却因还不起男方的高额彩礼,只好用这种方式来拖婚。二是无感情婚姻。和拖婚有相同之处,女方父母收了男方的高额彩礼,无力退还,女方虽主观上不愿意,但还是与男方结婚组建家庭。这种无感情婚姻的存在都是彩礼文化造成的,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常见。三是骗婚。女方以与男方恋爱结婚为由,收取男方的高额彩礼,在与男方生活几天后逃跑,即使男方报案,侦破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农村青年男女结婚多不领取结婚证,无法律保护,加之骗子行骗之前都是想好了逃跑和反侦察的办法。所以,造成了男方彩礼的损失,这种情况经常见诸报纸、电视等媒体。社会上的婚介所,有的也利用这种彩礼文化进行诈骗活动。即便是公安机关介入了调查,由于案件涉及较多的个人隐私问题,也很难调查清楚。

    三、消除婚约彩礼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影响的应对措施    (一)加大对婚约彩礼危害性的宣传力度

    婚约本是中国传统婚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意在敦促订婚的男女双方要好好珍惜结婚对象,以便早日完婚。彩礼也有其善意成分,是想让对方接纳自己的一种表现。在古代,送高额彩礼不但是男方家庭实力的象征,也有买娶媳妇之嫌疑,所以古代的妇女在家庭中没有发言权。从这点上讲,彩礼本身也是一定的陋习的体现,应该去除。现在社会的青年男女,在追求爱情生活的同时,却继承了彩礼这一落后的文化习俗,受地方习惯做法的影响,订婚时大要彩礼,没有彩礼好像自己就没有面子,从

  而给男方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当婚约发生变化时,则会发生彩礼纠纷,甚至闹到法院要求解决纠纷。

    此外,高额婚约彩礼已使许多有情人难成眷属,两个相亲相爱之人,由于付不起女方父母提出的彩礼而只好分手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这种妨碍青年人爱情的“彩礼”绳索,要彻底地斩断它。所以,加大对婚约彩礼危害性的宣传刻不容缓。

  (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婚约彩礼纠纷的解决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法律中并无婚约彩礼的相关规定,只有最高院2004年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对婚约彩礼问题作出了简短的规定,这也是目前我国关于婚约彩礼纠纷案判决的唯一依据。但司法解释(二)中关于“双方未办理结约登记手续的”,法院可以支持彩礼全额退还的规定就不甚明确。农村社会中,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不少青年男女都有同居行为,但领结婚证的人不是很多,因为大多数人判断结婚的标准是是否举行婚礼宴席而非婚姻登记行为。所以,全额返还彩礼是否有失公平还有待商榷。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中规定的后两种情形均以离婚为前提条件,且是全额返还,这样的规定与民间习惯也有不符的地方。在我国民间,订立婚约十分普遍,一旦解除婚约,会给男女双方带来物质财产、人际关系、社会道德等方面的损失。加之婚约本身就是一种陋习,所以,法律支持全额返还彩礼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这种风气,甚至会造成鼓励解除婚约的不良后果。因此,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婚约彩礼相关法律制度甚有必要。

    第一,应明确婚约彩礼的内涵和范围。婚约是男女双方为将来缔结婚姻而作出的事先约定,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婚约当事人不得基于婚约诉求结婚;婚约可由当事人合意解除,也可由当事人单方解除,从而敦促男女双方订立婚约时要更加谨慎,切不可草率行事。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今社会,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双方随时会有财物的赠与和往来,而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赠送的财物不论在品种还是价值上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财物种类也从一般消费品发展成为汽车、房子、手机、电脑、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那么,这些赠予的财物能否认定为彩礼呢?男女双方在交往期间相互赠予的财物并不都是彩礼,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而在婚约存续期间给付另一方的较大数额的财物。这个财物数额的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物质生活水平、家庭的经济实力以及当地习俗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可以参照以1000元为认定标准,超过1000元的可以被纳入彩礼的范围。若在赠与财物时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算赠予物的价值未满1000元,也可认定为彩礼。

    第二,确立彩礼退还要遵循的原则。一是要遵循农村的风俗习惯。彩礼文化多发生在广大农村地区,老百姓判断彩礼退还的标准“是男方原因导致联姻失败的,彩礼一般不退还,如果是女方原因导致联姻失败,则必须退还所有彩礼。”这就与现行的司法解释存在不一致。如果仅仅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来断案,不但不符合农村习俗,还有可能导致当事人的抵触态度。所以,在彩礼纠纷案的实际审理中,不但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也要照顾到农村地区的风俗习惯。男女双方若联姻失败,不能机械地依照“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来处理纠纷,还要结合农村的习俗来作出裁决。二是要照顾联姻中的无过错方。男女双方因缔结婚姻一方付给另一方数额较大的金钱和贵重物品,在联姻解散时需要退还对方。退还时要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如果是男方原因导致联姻失败的,彩礼退还时要照顾女方利益,不能要求女方全额退还彩礼。如果是女方过错导致联姻失败的,则要照顾男方的利益,依法退还彩礼,但退还的数量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避免彩礼这一陋习的滋生蔓延。

  (三)缓和社会矛盾,加强彩礼纠纷的调解力度

    随着婚约彩礼纠纷的逐年增加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彩礼纠纷案件不断地困扰着基层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彩礼纠纷本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之所以有纠纷的产生,给付彩礼的一方除了想要回付出的财物之外,更多的是为了和对方争个输赢。

    其实,旷日持久的彩礼纠纷不但耗费了当事人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还让其内心不得安宁。在农村,订婚的男女双方多是熟识的乡亲和邻村的居民,有的父母还是好朋友甚至世交,闹到最后,不但影响友情、亲情,还会影响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所以,对于此类案件,应该以调解为主。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可以挑选有代表性的案件到当事人所在村庄进行公开调解,积极邀请当地村民参加。公开调解,不仅订婚的男女双方碍于面子更容易息事宁人,理解对方,有利于具体纠纷的解决,而且,现场调解还会向在场的老百姓宣传婚约彩礼的相关知识,间接教育旁听群众,有利于减少彩礼纠纷案的发生,发挥法律事前指导的作用。

篇七:整治彩礼

  

  农村治理视角下高额彩礼问题调查研究

  作者:张玉清

  来源:《领导科学论坛》2021年第07期

  摘要:目前,高额彩礼现象已经成为中国部分地区尤其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农村里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当前学术界针对高额彩礼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剖析农村高额彩礼现象产生原因的层面,而对该如何治理农村高额彩礼现象的分析较少。本文以甘肃省白银市农村为例,通过细致的田野调查,以社会学为视角,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深入挖掘农村高额彩礼现象背后的原因,分析农村高额彩礼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导致的社会问题,最后就如何改变农村高额彩礼现象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白银市;农村青年;婚俗;高额彩礼;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3.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1)07-0065-05高额彩礼现象是中国部分地区尤其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农村里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目前学术界对高额彩礼现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剖析原因方面,而在治理方面则成果相对较少。

  甘肃省白银市地处西北,全市包括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白银区、平川区5个县区。其中,会宁、靖远、景泰三县为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县,平川、白银两区为省定插花型扶持县区。近年来,通过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开展,以及相关的专项整治活动,白银市三县两区的高价彩礼现象有所缓解,人们期盼的文明新风正在形成。但不可否认,由于产生的根源还未根除,经济社会水平发展缓慢等原因,高价彩礼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甚至还比较严重,已经影响到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需要引起高度关注。为了深入研究白银市高价彩礼问题,笔者赴三县两区进行了专门调研。

  一、白银市农村高额彩礼现象及产生的原因

  (一)白银市农村高额彩礼现象

  据调查,白银市三县两区彩礼目前平均在10万元左右,在一些经济发展落后,地处偏远的地区彩礼已高达20余万元,比如,景泰县的正路、寺滩,会宁县的侯川、杨崖集、靖远县的北八乡、平川区的种田、复兴等乡镇高额彩礼现象比较严重。按照中国农村的传统习俗,男女双方缔结婚姻时,男方向女方赠送聘礼(彩礼)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彩礼已经明显偏离了原有的习俗轨道,高额彩礼不仅给农村家庭带来了沉重的家庭负担,更是诱发了各种社会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白银市农村高额彩礼现象产生的原因

  在白银农村,但凡谈及子女结婚,人们首先关心彩礼钱是多少、男方有无车房、女方陪嫁是多少等问题。通过调研,白银农村高额彩礼现象背后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农村男女婚恋资源严重失衡

  在偏远的西北农村地区,中国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依然很严重,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很多农村家庭为了生男孩在孕妇早孕期便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长此以往导致农村男女人口比例严重失衡。加之农村很多适婚女性在外出务工后选择留在城市,使得当地男性的婚恋资源较为短缺。而外出务工的男性在外地寻求配偶则很困难,只能回到家乡相亲,这使得当地男女婚恋资源愈加失衡[1]。根据2018年白银市妇联《白银适龄未婚青年情况调查表》显示,以会宁县为例,当地适龄未婚青年男女比例为4:1,并且男青年多在乡村,女青年多在城市,男女婚恋资源的不平衡使得男青年找对象困难,也导致彩礼价格越来越高。

  2.嫁女养老与嫁女解困的思想根深蒂固

  在白银农村,人们普遍认为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收高额彩礼很正常。越是贫困的家庭越是希望通过女儿出嫁所获得的高额彩礼来改变贫困的生活现状,也有部分家庭需要利用女儿出嫁的彩礼钱来偿还儿子娶妻所欠的高额债务。此外,白银部分地区山大沟深,农民长期以来“靠天吃饭”,经济收入微薄。多数家庭的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嫁女养老”的思想逐渐出现,嫁女所获得的高额彩礼不仅可以直接缓解家庭经济状况,而且能使自己获得一笔可观的“养老保障金”。

  3.高价彩礼成为衡量女方自身价值的关键

  在甘肃白银农村,根深蒂固的婚俗观念认为,彩礼价格的高低基本反映了女方的容貌、才学等各方面的自身条件,高彩礼是女方高价值的直观体现,男方愿意支付高额彩礼说明女方的优秀得到了男方的认同,而女方彩礼要低了就会给人一种“不值钱”的印象,得不到社会的认同与赞扬。调研发现,彩礼要得越高的女孩,婚后在家庭中地位越高的概率确实更大,在家庭中也更加具有话语权;而以低彩礼出嫁的女孩,则会被认为“没面子”,婚后在婆家被看不起的概率大大增加。总而言之,高价彩礼不仅是女方提高自己婚后地位的重要保障,也是婚俗舆论乃至是个人价值的物质体现。

  4.盲目攀比,高彩礼高陪嫁成恶性循环

  傳承并重视“婚姻六礼”的传统习俗,本无可厚非[2]23-27。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白银农村彩礼的金额节节攀升,这里面少不了人们虚荣心作祟而盲目攀比的因素。据调查,白银农村目前彩礼金额平均高达数十万元。而且在当地的婚俗当中,男方如果给的彩礼多,女方也会不甘示弱地增加陪嫁;有的女方为了显示自家的财力而抬高陪嫁,倒逼男方支付更高额的彩礼。很多乡村的陪嫁已经从最初的家庭生活用品变为汽车,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在高彩礼、高陪嫁的盲目攀比下,彩礼价格居高不下。

  5.“媒婆”对彩礼价升高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白银农村,有一群“媒婆”专门从事说媒工作。他们根据男女双方的年龄与长相、家庭条件与经济状况、有无手艺等情况进行选择匹配。农村大多青年男女都需要通过“媒婆”牵线相亲,当通过“媒婆”介绍相识的青年男女结婚时,“媒婆”就按一定比例从彩礼中抽取酬劳,部分地方的“媒婆”报酬能达到彩礼价格的10%。为了获取更高的收入,“媒婆”在婚介行为中利用部分家庭的攀比心理哄抬彩礼价格,从而获取更多的收益,“媒婆”的推波助澜使得彩礼价格水涨船高。

  二、白银市农村高额彩礼现象导致的问题

  调查发现,高额彩礼现象俨然成了白银三县两区的一种陋俗,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的家庭、社会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背负上沉重负担

  对白银的大多数农村家庭来说,支付高额彩礼所需的资金主要是靠银行贷款、向亲朋好友借钱、嫁女儿获得彩礼等途径获得。大多数家庭娶了媳妇之后就会背上巨额债务。按照白银农村的家庭收入,大多数家庭需要省吃俭用才能在5到10年内还清债务,高额彩礼给很多农村家庭成员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

  (二)一些人谋取不当利益

  在许多乡村,因为高价彩礼现象的存在,为一些人谋取不当利益提供了机会,特别是一些所谓的“媒婆”,往往以介绍对象为名骗取钱财。在调研中,就遇到过类似情况,某个男青年已经近40岁,依然单身,附近村的“媒婆”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双方见面商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男方付了十六万元彩礼,还产生了一些其他费用,到了准备结婚时,女方却找种种借口解除婚约,男方因此白白损失一笔钱财。

  (三)引发一些违法犯罪行为

  因为高额彩礼现象的存在,农村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骗婚现象[3]。在我们调研的靖远县五合乡有一户人家,孩子到了结婚年龄,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会宁籍女子,女方收了十六万彩礼,结婚不到几天,女子借故回娘家,从此不见踪影,男方的母亲因此一病不起。对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甚至有些贫困的家庭而言,付出高额彩礼却遭遇骗婚可谓是雪上加霜。

  (四)埋下婚姻不幸的根源

  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高价彩礼成就的婚姻大多不幸,这种不幸带来的身体和心灵创伤可能会伴随女方一生。因为高价彩礼成就的婚姻实质上是一种买卖婚姻,如果男方家庭宽容,女方可能会受到尊重;如果男方家庭刻薄,女方往往就会受到歧视,遭遇不公平的待遇。客观情况也是如此,我们调研的10户高价彩礼成就婚姻的家庭中,有8户人家女方多多少少受到过家暴威胁,婚姻不幸。

  (五)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

  在白银乡村,高额彩礼是一个家庭最为奢靡的消费,很多人互相攀比,助长了很多错误思想的产生:第一,农村很多人认为高价彩礼可以降低离婚率。在他们看来,男方家花了重金娶媳妇,离婚再娶的话代价太大,因此,高额彩礼可以保证婚姻稳定。第二,在大多数人心里,女子彩礼价格越高,将来在婆家的地位就越高,彩礼价格如果太低会被人说女子不值钱。第三,虚荣心作祟导致盲目攀比。很多人对比各地的彩礼价格,认为本地彩礼价格算是很低的。因为有了这些错误思想,很多人会觉得索要高额彩礼是理所当然的事。高额彩礼现象作为一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助长了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的滋生。这种不良风气如果不能及时遏制就会愈演愈烈,从而影响整个农村社会建设的进程。

  三、遏制白银市农村高额彩礼现象的对策

  要想遏制甘肃白银农村高额彩礼现象,发展当地经济、全面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当的婚俗礼仪是重中之重。

  (一)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规划长远发展

  基于现实考虑,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应更多地从乡村振兴的高度去谋划、规划乡村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乡村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一方面应该直面乡村“空壳化”问题,从更长远的角度重新谋划乡村未来;另一方面应该直面乡村发展问题,统筹规划并充分利用各地的资源禀赋,发展适合当地的经济。比如在乡村产业发展上要注重投入、注重融合有效资源,谋划集约型农业高效发展的路径。通过培育集约高效的农村产业,带动农村发展,让人们对乡村振兴充满希望,并以此吸引更多人才和投资到农村,吸引外出务工的本地适婚青年重新回归本村,在村里谋求发展。可以通过公共基础设施投入、产业集约化发展等方式,促进农村经济长效发展,不断缩小农村与城市的差距。通过发展逐步缓解农村的婚姻矛盾,缓解甚至杜绝高价彩礼现象的发生[4]。

  (二)创新制度,形成约束机制

  目前,针对乡村的各种富民优惠政策比较多,在此基础上可以出台一些政策制度,以有效化解高价彩礼问题。比如说:建立公开承诺制度,与所有家庭签订文明新风公开承诺书,对于违背公开承诺书规定者,在贷款、社会救助、扶贫等有关政策上给予一定限制;建立备案登记制度,对于婚姻中男女双方的彩礼金额,都可在所在村委会进行登记,村委会对彩礼进行比较,区分不同等级,作为以后制定相关政策的参考;建立评比制度,开展家庭与家庭、村庄与村庄、乡镇与乡镇之间的评比,对倡导文明婚俗做得比较好的家庭、村庄、乡镇进行政策上的激励或物质上的奖励,使文明蔚然成风。

  (三)改进工作机制,形成良好风气

  高价彩礼不良风气的产生与基层一些工作机制有很大关系,可以通过一系列基层工作机制的改进来遏制高价彩礼不良风气:

  一是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作用。让他们在倡导文明新风中发挥主流作用。对他们当中违反文明新风收受高价彩礼的,坚决从“两委”班子成员中剔除,對他们当中发挥率先垂范作用的,则在年度选先评优时优先考虑,从而让他们形成一种风气引领作用。

  二是发挥村红白理事会等村自治组织的作用。借助他们的作用,使文明新风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选择。可以每年在市、县、乡开展一次评选活动,评出那些在倡导文明新风中作用发挥比较好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有关配套设施或资金等方面给予他们或他们所在的村给予支持,形成一种鼓励引导作用。

  三是发挥乡土文化艺术人才作用。乡土文化艺术人才的价值在于他们的作品能够接地气,他们的作品从内容和形式上都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可以通过他们创作的作品,引导百姓形成文明的家庭婚姻观。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提高乡土文化艺术人才的创作水平,组织他们到典型示范地区参观考察,激发他们的创作灵感,鼓励他们经常性地深入群众采风,对在群众中产生良好影响的作品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

  四是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作用。让法律成为形成良好风俗的有力支撑。通过摸排,掌握重点人群,对以“媒婆”名义骗取财物的人群进行重点整治。一方面进行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畅通信息、举报渠道,一旦发现就通过法律手段给予打击。建立法律援助特别通道,对因支付高额彩礼而陷入困境的家庭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尽可能地帮助他们挽回财物损失,同时对收受高额彩礼的家庭进行法律教育,或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处罚。经常性地开展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宣传,让婚姻家庭在法律的维护下更加和谐幸福[5]17-19。

  五是加大对农村的文化建设力度。通过思想教育转变人们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在此基础上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此外,应该为农村适婚青年提供更多的教育、就业机会,使农村青年男女毫无顾虑地留在当地工作、发展,缓解农村男女婚恋资源失衡问题。

  参考文献:

  [1]吴天慧.农村“高价彩礼”的社会学分析[J].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6,36(6).[2]李安宅.《仪礼》与《礼记》之社会学的研究·绪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3]岳琳鑫.中国乡村彩礼现象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4.[4]白莉.陇东农村彩礼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05.[5]李银河.中国婚姻家庭及其变迁[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罗钰涵

篇八:整治彩礼

  

  婚俗改革实验区来了,改什么、怎么改?

  作者:陈珂

  来源:《中国报道》2021年第05期

  日前,民政部官网公布《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北省河间市等单位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称,经地方申报、实地调研、综合评估等工作环节,同意将河北省河间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等15个单位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实验时间为期3年。

  《批复》生效后,天价彩礼、大操大办、低俗婚闹等婚俗陋习的改革工作有望迎来实质性进展。但婚俗改革具体改什么、是否有必要等问题目前仍引发热议,针对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也需要探索出行之有效的方法。

  《批复》提到的实验区遍布全国15个地区。“这些地方在某一方面属于典型,有的涉及低俗婚闹、彩礼过高或者铺张浪费的其中一个,也有的兼而有之。”婚俗文化学者、曾参与编纂高等学校婚庆专业“十二五”规划教材的刘秉季认为,此次被列为改革试点的15个地区,多数尚有改革空间。

  《批复》称,实验区要围绕婚俗改革试点主题,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鲜活样板。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这并非相关部门首次提出婚俗改革,多地在《批复》公布前已将婚俗改革列为民政工作重点。

  去年5月,民政部曾印发《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重申,要加大对高价彩礼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此后,四川、河北、内蒙古、河南等省份就婚俗改革提出要求并将其纳为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有的还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婚俗改革、树立婚嫁新风,遏制封建迷信、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等的蔓延。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学教授李慧英曾带着课题组在河南省登封市、江西省靖安县、河北省永年县等地进行過田野调查,她告诉《中国报道》记者,政府部门有所动作之前,相关问题已经在全国比较广泛地出现了。“改革的初衷在于摒弃陈规陋习,此次下决心整治很有必要。”

  《批复》公布后,改革有哪些新进展?记者致电多处试点地区的民政局了解到,有关婚俗改革的相关工作正逐步推进,详细的方案目前尚未出台,具体的出台时间还不确定,但工作人员均对改革表示理解和赞同。

  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中,天价彩礼几乎都被置于改革内容之首。当婚姻被金钱绑架,天价彩礼已经成为阻止适婚青年迈入人生新阶段的主要障碍,甚至酿成悲剧。今年3月,江西九江银行推出的“彩礼贷”就曾触动多方神经。

  腾讯新闻谷雨数据曾发起过一项《2020年国人彩礼调查》,整理出了1846份有关彩礼的答案。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婚姻收过彩礼,一份“中国彩礼礼金地图”上显示,浙江以超过18万元的平均值,在所有地区中高居第一,远超全国平均值69095元;除了彩礼,还有超过七成送了首饰,近四成“顺带”送房、送车,类似这些物件被形象地称为“三金四银”“一动不动”。

  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是15个改革实验区之一,一位当地青年告诉《中国报道》记者,当地城镇的彩礼多为“六万六”“八万八”这样的吉利数,经济落后的乡村地区有时反而高达10多万元,“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有儿子的家庭,他们希望把女儿的彩礼补贴给儿子娶媳妇用”。“近些年观念上有所进步,男女双方也会商量着来,大部分父母还是明事理的,但也有因为彩礼数额达不成一致导致结婚前几天婚事又‘黄了’的情况。为了改变这一风气,政府有过干预,但效果谈不上理想。”

  刘秉季认为,在婚恋环境中,受家庭经济状况以及主观因素影响,政府很难制定统一的彩礼标准,即便有了标准,群众在实操过程中是否执行也有待观察。“从传说中最原始的彩礼‘伏羲制娶嫁,以俪皮为礼’,到后来发展为送物件和钱财,可以看出结婚最初和金钱并无关系,但目前的天价彩礼已经抹杀了彩礼在婚约中的角色,本质上是人们之间的攀比。”

  李慧英的课题组深入调查后发现,天价彩礼背后深层原因有二:一是单一的“男娶女嫁”婚居模式导致生女孩“不合算”,女方希望通过彩礼寻求补偿;二是出生性别比失衡下男多女少,致使男性婚姻挤压,男方为了成家只好允诺高价彩礼。出生人口性别比,即出生100个女婴所对应的男婴人数。《中国统计年鉴2020》数据显示,我国当前主要的适婚群体“90后”的性别比为110.06,比“80后”性别比和总人口性别比分别高出8.32、5.42。李慧英表示,男多女少造成的男性婚姻挤压使彩礼成为男性争夺适婚女性的重要竞争手段。

  她向记者强调,天价彩礼是人们在大环境影响下的一种被动选择,平衡男女性别比、实行“男到女家”或“两头居住”的婚居模式,以及追求男女平等,或许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彩礼过高现象。

  尽管遏制乏力,国家和地方层面的举措也并没有缺位,今年元旦起实施的《民法典》就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各方推动下,已有可喜现象出现。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河北省河间市自2019年以来就有338对新人结婚实现“零彩礼”,6494对新人实现“低彩礼”,引发媒体关注。河间市委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报道》记者,今年他们还将继续邀请新人参加“520”集体婚礼等活动,鼓励市民移风易俗、喜事新办。

  刘秉季认为,当代青年之所以高呼“结不起婚”,除了彩礼这一关难过,原因还在于婚礼会产生不菲的开支。“例如婚庆就包含了酒席、灯光、鲜花、舞台布置、演出、车队等,这些至

  少占到了所有婚礼开支的95%以上。”他建议,地方在推行改革时,除了遏制彩礼过高,还可以从注重婚礼仪式、弱化婚庆活动方面入手。

  根植于深层的文化背景,面对的是复杂的现实情况,婚俗改革工作注定不好开展。

  “婚俗不能完全否定,但一定要加以限制。移风易俗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从某种程度上说,婚丧嫁娶也是亲戚、朋友、同事、邻里之间交流感情的途径,不能一刀切。”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向媒体表示,“如果希望有个政策、规定就能消除它,我觉得这不太现实,有效的方法就是限制一下。”

  李慧英表示认同,她认为改革的思路有两种,一种是就事论事,另一种是找到问题存在的根源对症下药。“比如规定彩礼的最高线、统一制定操办婚礼的规格标准、给婚闹行为划出红线……但从远了看,标本兼治才是遏制不良婚俗的最好途径。”

  这不仅考验着基层治理中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也考驗着观念引导和文化浸润的能力。

  “我们在试点地区做了一些尝试后意识到,当地干部要做到心中有数,做好引导。”李慧英向《中国报道》记者分析说,婚俗改革主要由基层来抓,而目前有些基层干部不太清楚怎么去做。“对基层村干部或者社区领导做一些培训很有必要,让他们明白为什么要改、方向是什么。再结合对当地婚俗情况所做的调查,明确具体存在哪些问题,改革就有针对性。”

  她认为,民间蕴藏着很大的智慧,一些比较好的经验此前已被探索出来。比如有很多农村建立了红白理事会,把婚事新办写进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也可以去做得比较好的地方观摩,这样改革时就能做到心里有数。”李慧英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很多老百姓虽反感随礼攀比等陋习,但深感一家一户势单力薄,如果以村庄支持、家庭尝试、村民欢迎的方式进行变革,一定会深得民心,有利于扭转社会风气。

  谈及对婚俗改革有什么预期,刘秉季认为改革或将耗时许久且效果有待观察——一方面原因在于,婚俗多为经年累月沉淀演变而成的民俗,法律法规无法强制执行改革;另一方面,结婚属于刚需,能够展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承载着人们对新人的祝福,“过多干预会遇到阻力”。

  但在李慧英看来,为期3年的实验时间还算充裕,“与其说有什么预期,不如说期望,这3年可以分期分批地实行改革。事实上,如果说某个实验区能在其中一项陋习改革中标本兼治、深得民心,这个实验区就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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