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护农工作调研文章4篇红盾护农工作调研文章 附件睢宁工商局2009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2009红盾护农、红盾维农工作,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盾护农工作调研文章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红盾护农工作调研文章
睢宁工商局 2009 年红盾护农 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 2009 红盾护农、 红盾维农工作, 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推动全县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以即将实施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为指导, 以停收“两费” 为契机, 结合我县农资市场实际, 按照 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深入开展2009 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 要求, 强化落实转型期工商管理工作职责, 以拉练工作法开展大练兵, 整合力量, 集中查处、统一办案, 充分发挥县局指挥协调的作用, 有效调动属地监管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确保高效能、 高质量地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二、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计划、 归口 指导、 从严查处、 定期公示的原则,确保在职责范围 内开展监管 工作。
形成县局 与 分局 上下联动, 既密切配合又相互督促的监管工作新机制。
三、 工作目 标
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 明确工作职责、 规范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 落实好工商分局辖区责任制, 加大监管力度, 严厉查处制售 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切实提升我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水平, 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四、 组织领导 为加强 2009 红盾护农、 红盾维农工作的组织领导, 经研究, 决定成立农资商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人员 名 单如下:
组
长:
曹
莉
睢宁工商局局长、 党组书记 副组长:
杨
轩
睢宁工商局副局长、 党组成员
颜
杰
睢宁工商局副局长、 党组成员
刘
春
睢宁工商局副局长、 党组成员
杨
光
睢宁工商局局长助理 、 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睢宁工商局市场合同科。
办公室主任:
杨光( 兼)
副主任:
王庆华
睢宁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 高继宁
睢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汪媛媛
睢宁工商局法制科科长
成
员 :
各基层分局、 机关各科室( 队)、 各协( 学)
会负责人。
局长助理杨光同志负责牵头组织, 县局以市场合同科为
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的牵头部门, 负责全系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督导检查并具体组织实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协助统一抽样。
县局将组织行政督察队、 纪检监察室对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进行督察。
五、 工作任务 以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 2009 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 为指导, 认真落实周 伯华局长“创新红盾护农机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指示要求。
为努力做到监管与 发展、 与服务、 与 维权、 与执法的统一, 增强开展红盾护农、 红盾维农的自 觉性和责任感, 进一步转变职能, 突出工作重点, 围绕强农惠农行动, 查处坑农害农行为。
( 一)
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 1、
要依法完善各类农资生产、 经营主体档案记录, 特 别是建立“经济户 口 ” 和质量档案, 严把市场准入关。
2、 要进一步增强和确立农资市场主办者、 农资经营者作为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 将红盾护农工作从源头抓起。
( 二)
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规定, 对无照经营农资商品的坚决予以取缔, 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净化全县农资商品市场。
同时, 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严肃查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 的失职渎职行为 坚决防止不落实甚至推
诿塞责等现象发生。( 三)
抓好案件查处工作
对不合格商品的经销者应立案查处。
监测情况及有关案件处罚 信息由市场合同科统一汇总, 要区分农资商品品种监测范围和批次等数据, 定期向社会发布商品质量监测和案件处罚结果以及消费提示, 要通过对大要案的查处和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有力震慑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生产、 经营者。
( 四)
推行农资企业诚信建设 积极引 导农资行业自 律, 依法推介一批质量、 信誉好农资经营企业为 “农资商品示范店”, 积极引 导农民群众科学选购。
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予以警示和限制整改,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 信用差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
( 五)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加强对执法人员 的业务培训, 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的水平, 要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报刊、 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红盾护农、 红盾维农和农资打假等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 时间安排 ( 一)
第一阶段:
动员 、 部署阶段( 2009 年 3 月 中旬)
1、 认真学习 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红盾护农工作要求,
专题调研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研究部署农资监管、 农资监测和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工作。
2、 举行 2009 红盾护农、 红盾维农工作启 动仪式。
请分管工商工作的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县电台、 电视台和新闻媒体参加, 进行广泛宣传, 大造声势, 使 2009 红盾护农、 红盾维农工作轰轰烈烈、 有声有色地开展。
( 二)
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 ( 2009 年 3 月 下旬至 6 月 底)
根据农资市场现状, 切实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 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搞好农资监管、 农资监测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工作。
( 三)
第三阶段:
检查落实阶段( 2009 年 7 月 上旬)
针对当 前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提出 有针对性的措施, 对有效的做法的经验, 积极进行推广。
在检查落实的基础上, 研究部署 2009 年下半年红盾护农工作。
六、 工作要求 ( 一)
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县局市场合同科根据检测要求, 在抽样程序、 检测要求、判定标准、 监测结果等方面做好指导,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监测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和行政督察队要全程跟踪监测活动,切实加大对监测工作在法定程序内开展, 监测结果和案件查处情况全部向社会公示等行政督察的力度, 确保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都能按照规定有序、 有效地进行。
(二)、 统一计划, 安排监测工作 1、 县局以市场合同科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的牵头部门,负责全系统监测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督导检查。
根据上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 拟定农资监测工作计划, 确定农资监测的品种范围、 监测场所、 时间安排、 达到的批次要求等。
2、 按照国家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 规定,除上级部门的定向监测工作以外, 进行不定向监测时, 须报请分管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局长批准后, 加盖商品质量监测备案专用 章, 再组织统一抽样。
未加盖备案专用 章的, 法制机构不对案件进行核审、 签字。
3、 按照《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规定不得重复抽查, 上级监督抽查的下级不得另 行重复抽查, 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
4、 监测所须样品 , 按被检查人进货价格购买, 检验不进行破坏性测试且对样品质量不造成实质影响的, 经过被监测人同意, 可以由被监测人无偿提供。
无偿提供的样品, 检测合格的, 退回被监测人; 检测不合格的, 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 为了 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更好地做好 2009 年度的检测工作, 使农资检测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 制定监测计划。
1)
重点监测的品种:
肥料、 农药、 农机具及配件、 种子。
2)
监测时间安排:
肥料在 3-4 月 份, 农用机械在 5 月 、7 月 份, 种子在 3 月 、 6 月 份, 农药在 4 月 、 6 月 份进行。( 具体时间待定)
3)
监测的批次:
各分局对肥料抽 3-5 个批次, 农药 2-5个批次; 大队、 消保对农用机械抽 3-5 个批次, 种子 3-5 个批次。
4)
各单位应将抽检的品种、 批次交由市场合同科统一送检, 监测单位由县局领导确定。
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要依法公示, 及时预警, 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5)
抽检品种、 时间和经费由县局统一协调安排和支出。
( 三)
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管理 认真落实“两票两账”、“一书一卡” 制度; 实施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承诺制度, 签订并公示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承诺书”, 监督其使用 “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
( 四)
发挥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和农资销售示范店的引领作用 落实和规范农资销售示范店的经营行为, 发挥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的监督作用 。
( 五)
狠抓案件查处工作
对不合格商品的经销者应立案查处。
为整合办案资源,查处的具体程序是:
发现案源, 由市场合同科扎口 统一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局长签批, 按照局指导协调兼顾基层分局属地管辖的原则 , 由分管局长指定机关一名 人员 和基层分局一名 人员 联合办理。
案件调查终结后, 办案人员 将所有材料报“红盾护农” 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讨论后确定具体的处罚决定。
办案人员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运用 自 由裁量权时要参照《睢宁工商行政管理局 规范行政处罚 自 由裁量行为 实施办法》 办理。
遵循过罚相当原则, 对于性质情节、 危害后果相同的同类主体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 由裁量权时, 适用的法律依据、 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相同。
遵循公平、 公正、 教育与 处罚相结合原则。
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综合裁量。
附:
具体的自 由裁量标准
具体的自由裁量标准
A、 违反(商标法) 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商标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国务院令第 358号) 一百一十一、 (商标法) 第四十五、 第四十八条第(三) 项
使用注册商标, 其商品粗制滥造, 以次充好, 欺骗消费者的,处非法经营额 20% ~以下或者非法获利二倍以下的罚 款。
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
(1) 按非法经营额:
1、 经营额在一万元以下的, 处以 10% 以下的罚 款;
2、经营额在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处以 10% 至 15%的罚款。
3、 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虽不足上述数额但有危害后果的, 处以 15% 至 20%的罚 款。
(2) 按非法获利:
1、 一万元以下的, 处以一倍的罚 款;
2、 一万元以上或虽不足上述数额但有危害后果的, 处以一至二倍的罚 款。
一百一十二、 (商标法) 第四十八条第(一) 项、 第(二) 项
冒充注册商标或者违反商标法第十条有关“禁用 标志” 规定的, 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限期改正, 并可以处非法经营额 20% 以下或者非法获利 2 倍以下的罚 款。
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
(1) 按非法经营额:
1、 经营额在一千元以下的, 处以 5% 以下的罚款;
2、 经营额在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 处以 5% 至 10%的罚款;
3、 经营额在二万元以上, 或虽不足上述数额但有危害后果的, 处以 10% 至 20% 的罚款。
(2) 按非法获利:
1、 2 万元以下的. 处以一倍以下的罚 款;
2、 2 万元以上或虽不足上述数额但有危害后果的, 处以一至二倍的罚款。
一百一十三、《条例 》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销售 未经核准注册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商品的, 处以非法经营额 l0% 以下的罚 款。
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
1、 经营额在一万元以下的, 处以瓢以下的罚款;
2、 经营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处以 5% 至 10% 的罚 款。
一百一十四、《条例》 第五十二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罚 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三倍以下; 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 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
(1) 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 在同一种商品 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伪造、擅自 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 擅自 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或 者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 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1、 主观过失的, 处以非法经营额一倍以下的罚 款, 非
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 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 款;
2、 主观故意的, 处以非法经营额一至二倍的罚 款, 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 处以三万至五万元的罚款;
3、 主观故意并且造成被侵权人严重损失, 处以非法经营额二至三倍的罚款, 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 处以五万至十万的罚款。
(2) 销售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或者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 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l、 处以非法经营额一至二倍的罚 款, 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 处以三万至五万元的罚 款;
2、 造成被侵权人严重损失, 处非法经营额二至三倍的罚款, 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 处以五万至十万的罚 款。
B、 违反产品质量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八十九、 第四十九条
生产、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产品的, 责令停止生产、 销售, 没收违法生产、 销售的产品,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 出和未售出 的产品, 下同) 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
严重的, 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
1、 货值金额在五万元以下的, 处以一倍罚 款;
2、 货值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处以一至二倍的罚 款;
3、 货值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处以二至三倍的罚 款。
九十、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 掺假, 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 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没收违法生产、 销售 的产品, 并处违法生产, 销售产品 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 款; 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 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
1、 货值金额在一万元以下...
篇二:红盾护农工作调研文章
01 4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综合新闻新闻热线:(010)63714117电子信箱:cicnywb@163.com责任编辑:
张甜■▶ 红盾行动中考期间 , 江西省大余县工商局组织 执法人员 对文化用 品 商 店 、 文具市场等销售 的 2B 铅笔、 橡皮等文具进行检查 , 严 查 销 售 假冒 伪 劣 文具 行为 。图 为 检查现场。□彭雯/摄敦化首部廉政微电影封镜本报讯近日 , 吉林省敦化市工商局首部廉政微电影 《考验》完成拍摄工作, 正在后期制作、剪辑中。
该片由工商干部自 编自 导自 演, 通过工商干部的日 常工作和记者的暗访, 反映敦化市工商局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工作理念, 展示工商人爱岗敬业、 求真务实、 廉洁清正的精神风貌。
近年来, 敦化市工商局不断探索廉政文化建设新模式,不断推出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取得了成效。□刘晓晨刘玉峰襄阳襄城整治建筑建材市场本报讯今年 3 月 下旬以来, 湖北省襄阳市工商局襄城分局扎实开展建筑建材市场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建筑建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截至目前, 该分局共检查建筑建材市场 11 个, 检查建筑建材经营户 467 户, 查扣假冒伪劣钢材 323 吨、 无生产许可证板材2300 余张、劣质电线电缆 2300 米。□张静杨雪峰平和为 “三夏”生产保驾护航本报讯福建省平和县工商局近期强化农资商品市场监管, 为 “三夏”生产保驾护航。
该局以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等为重点对象, 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农资经营违法行为。
该局加强农资商品经营户信用体系建设, 帮助经营者完善索证索票制度, 引 导经营户诚信经营。
该局开展送法进集市、进企业、进田间地头活动, 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 向农民朋友介绍假劣农资商品鉴别方法。□林葆川榆社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本报讯近日 , 山西省榆社县工商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力度, 对粮食收购经营主体资格一一核查, 坚决查处无照或超范围经营行为, 净化粮食市场环境, 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的经营秩序。
截至目 前, 该局共检查粮食经营户16 户次, 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户 2 户。□胡晓红融安认真开展红盾护农工作本报讯连日 来, 广西壮族自 治区融安县工商局组成宣传小分队, 深入乡 镇村屯开展农资商品知识宣传活动, 受到了群众好评。
该局认真做好 2014 年红盾护农工作, 开展了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 认真监督农资商品经营户落实 “两账两票” “一卡一书”制度, 与农资商品经营户签订责任书 220 多份, 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谭凯兴蒋济声大通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本报讯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工商局日 前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该局重点检查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 看其是否存在合同欺诈行为, 检查其是否有安全警示、安全出口 等标志以及是否公示 12315 投诉举报电话。
目 前, 该局已检查旅游景点 10 处, 检查相关经营户 100 余户,查处超范围经营案件1 件。□王赞斌“市场上有大量仿冒我公司包装的 ‘ 小布丁’ 冰激凌, 恳请贵局予以查处。”日 前, 内蒙古伊利集团公司 工作人员 将一份举报材料送到了湖南省澧县工商局。接到举报, 该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 驱车前往举报中 提到的某乡镇冰激凌厂。到达现场后, 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工厂正在加工生产各类冰激凌, 不时有冷冻车运送原料和成品 进出 , 但生 产 线上 并 没 有“小布丁”冰激凌。“奇怪, 线索都指向这里, 但生 产 线上 怎 么 没有 发现 ‘ 小 布丁’ 冰激凌呢? ” 检查加 工车间后, 执法人员纳闷地说。“会不会在仓库? 我们分成两组, 分别 去 仓库和 冷库看 一下。
” 办案经验丰富的该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周用荣作出指示。“ ‘ 小布丁’ 冰激凌市场售价才 0.5 元, 利润低, 我们才不做。”看到执法人员 要检查冷库和仓库, 该厂负责人急切地说。冒着低温, 第一组身着短袖的执法人员进入冷库, 虽然冻得瑟瑟发抖, 执法人员还是逐个检查了冰激凌成品, 并很快在一个角 落发现了数箱 “ 小布丁” 冰激凌成品。另 一组执法人员 在仓库也有了发现, “快看, 这里有 2 卷 ‘ 小布丁’ 包装袋, 把这些箱子打开看一下。
” “好家伙, 有 20 多箱。
”执法人员清点发现, 该仓库内有假冒 包装袋 23 箱, 每箱重 17 公斤。证据面前, 该厂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调查。
执法人员 立即查扣了包装袋和冰激凌成品。鉴于部分假冒 产品 已 经流入市场, 该局立即发布了消费警示。□刘佩本报讯6 月 16 日 , 福建省南平市工商局召开专题党组会, 学习 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叶木凯批示精神。
叶木凯批示指出, 南平市工商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创新党员教育载体,推行 “党员一线课堂”举措, 开展 “四个一线”活动, 取得成效, 值得肯定。
全省工商系统要不断创新党员教育载体, 丰富教育内 容, 通过学习 教育, 进一步解决“四风”问题, 提升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 , 南平市工商局党组在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的同时, 推出了符合实际的自 选动作——“党员一线课堂”。
该局通过这一举措,坚持闽北工商特色、基层一线重点、群众路线主题, 做优 “教育在一线开展”文章;处理好集中 学习 与个人自 学、学习 计划与落实措施、理论学习 与学以致用三个方面的关系, 做好 “问题在一线解决”文章; 抓好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学习教育与转变作风、培训教育与培养先进三个结合, 做活 “成效在一线体现”文章, 较好地推进了服务经济发展、监管执法、消费维权、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南平市工商局的新举措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关注与肯定。
4 月 22日 , 福建省委政研室在 《调研内参》中全文刊载了该局 “党员一线课堂”的做法及成效。□陈孔霖陈谦本报讯6 月 11 日 , 湖南省张家界市工商局邀请市人大代表面对面座谈,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和无照经营问题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扎实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进一步加强工商部门与群众间的沟通。“今年 5 月 15 日 工商部门在城区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但没看到你们到乡镇村组开展活动, 卷入传销活动的很多是农村群众。
”张姓代表认为工商部门打击传销宣传力度不够, 建议工商部门通过电视或者直接进农村社区、进学校宣传, 同时启动举报有奖、 保护举报人的 工作机制, 始终对传销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教场路和天门路一带很多商户没有办理营业执照, 一些门店主人换了但营业执照没换, 基层监管不到位, 老百姓消费没有保障。
”朱姓代表对无照经营问题提出意见。“感谢代表们直言, 你们的批评性意见就是我们工作的动力, 市工商局全部 ‘ 打收条’ 。”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敷建说, “工商机关在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 就是要时刻提醒自己,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 把法律赋予工商的职能用足用好。”他还向代表们承诺, 会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建议, 立即整改, 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通报。自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 该局通过走访市场主体、举办座谈会以及开设局长信箱等, 坚持听真话、听实话, 共收集了涉及“四风”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意见20条。
该局已列出时间表逐一整改落实。□满益群本报讯当 前是夏粮购销旺季,为 维护夏粮购销市场秩序, 6 月 份以来,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工商局从加强宣传教育、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强化部门协作、畅通维权渠道入手, 切实做好夏粮购销市场监管。加强宣传教育。
赣榆工商局要求干部积极向粮食购销者宣传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 教育经营者在收购粮食过程中 , 不压级压价, 不缺斤少两,引 导 农民在卖粮过程中 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收购者。
同时, 该局发动群众举报无证无照收购粮食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经营行为。
赣榆工商局依托网 格化管理模式和经济户 口 软件, 对粮食收购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无证无照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
该局突出对沙河粮油批发市场的监管, 要求粮食收购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粮食收购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从事交易 , 严查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强化部门协作。
赣榆工商局主动加强与粮食、物价、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加强在粮食购销市场巡查、案件查处等信息上的互通和共享, 齐抓共管, 严厉打击粮食收购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坑农害农行为。畅通维权渠道。
赣榆工商局依托“一会两站” 设立便民联络点, 通过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粮食购销政策和维权知识,积极受理和处理夏粮收购期间农民的咨询和投诉。截至 6 月 20 日 , 赣榆工商局共检查夏粮收购经营户101 户、粮食加工厂 52 户、粮油门市 47 户, 现场受理投诉4件, 解决问题4 个, 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16 份。□王忠 安“太谢谢您了!
没有您的帮助,就没有我的今天。
” 6 月 9 日 上午 10时, 在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武汉路的佳美馋嘴鸭店内, 店老板周建国紧紧握住洛阳市工商局涧西分局康滇路工商所干部孙凤奎的手说。原来, 今年 4 月 8 日 , 康滇路工商所干部孙凤奎和李昌学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的 相 关文 件后, 到较偏僻的武汉路上检查。“ 你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 目的是什么?” “这还用说, 就是要找不足, 更好地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 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 “既然这样, 咱俩到最南边那个小商店看看, 听说他家十分困难。”孙凤奎和李昌你一言我一语, 一会儿来到了周建国的店里。在不足 10 平方米的商店内, 孙凤奎和李昌看到了墙上的 “转让”两个大字, 50 多岁 的店主周建国正望着货架发呆。据了解, 周建国的妻子偏瘫, 常年求医问药, 生活十分艰苦。
前不久, 他的儿子又查出 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转让的是这个商店吗? ” 孙凤奎 的 一 句 话 , 将 发 呆 的 周 建 国 惊醒。
他急忙说:
“ 不转让不行啊!
妻子儿子没钱看病!
” “听说你有制作烤鸭的技术, 不如开个烤鸭店。” “我也想过开烤鸭店, 但是买最简单的设备也需要两三万元, 没钱呀!
” “你可以找商户担保贷款啊!
” “我这么穷, 没人敢给我担保!
” “我表哥和他儿子都是开服装店的, 我让他们给你担保。”孙凤奎信誓旦旦地说。在返回 的 路上, 李昌 对孙凤奎说:
” 找亲戚为商户担保贷款, 既有风险, 又不是咱们分内的事, 你可要想好啊!
” “什么分内分外, 只要是给商户 办好事, 让他渡过难关, 我 就干!
”孙凤奎答道。第二天, 孙凤奎就着手帮助周建国办理贷款手续。
当周建国拿到4 万元贷款时, 感激的泪水模糊了他的视线。此后, 周建国忙得不可开交, 他制作的烤鸭味道鲜美、价格低廉, 再加上诚实守信, 生意越来越好。
两个月 过去了, 牵挂周建国的孙凤奎和李昌 来回访, 于是出 现了开头的一幕。
“照这样下去, 要不了一年, 就可以把贷款还上了!
”周建国乐呵呵地对工商人员说。□李凤采6 月 16 日 上午, 笔者跟随山东省五莲县工商局潮河工商所所长石建山到凤凰庄村马建军家中回访。刚走到马建军的小卖部门口 , 坐在轮椅上的 马建军就热 情地招 呼起来:“ 石 所长, 快到屋里坐!
”走进小卖部, 印入笔者眼帘的除了货架上的物品外, 还有一张马建军和石建山一起拿着营业执照的合影照。
见笔者打量这张合影照, 马建军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这是我向石所长要的合影。”马建军今年 31 岁 , 在村里开了个小卖部, 靠卖烟酒糖茶、 日 用 百货 维 持生 活 。由 于行动不便, 他无法外出进货, 货品基本上由 经销商统一配送。“ 前些 日 子经销商告诉我, 今年工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需要本人办理, 我就一直为这个事发愁。
5 月14 日 , 石所长走访时了解到我的 情况, 立即帮我准备材料, 当 天就打印好了新版营业执照, 亲自 送过来。
” 马建军说。拿到 新版营业执照, 马建军感谢之余提出了合影要求。
“ 当 时特别激动, 想不到石所长这么快就把手续办好了, 帮了我大忙。”马建军说。“服务群众是应该的, 但拗不过马建军, 我只好同 意了。”憨厚的石建山笑笑说。石建山的同事随即用相机拍下了这张合影, 照片上的 石建山 表情略显不自 然,马建军 则 一 脸笑意。
6 月 8日 , 马建军托人冲洗了照片,并放在小卖部里, 逢人便说这张照片的来历。温情合影照的 背后 , 是五莲县工商局用心服务群众的真实写照。
自 今年该局开展 “进基层、听建议、解难题”大走访活动以来, 该局干部已走访了 200 余个村庄的 362户经营户, 现场解决困难 55个, 上门为 残疾经营户和老年经营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90 余份。右图 为 合影照。□李维江王莹本报讯在遥远的大洋彼岸, 巴西世界杯激战正酣。
虽说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再次无缘这一赛事, 但在巴西很多城市的街头, 世界杯玩具、纪念品、吉祥物、参赛国国旗, 甚至比赛指定用球、加油工具, 无不充满中国元素。近日 , 一批由福建省诏安华达威合金塑胶玩具有限公司生产的车模玩具也作为杯赛纪念品 “登陆”巴西,这是诏安玩具首次进军世界杯市场,也是诏安县工商局实施 “一企一策”的成功案例。华达威合金塑胶玩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出口 车模玩具为主的外贸企业。
不久前, 诏安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在走访调研中发现, 这家拥有自主品牌, 手握兰博基尼、保时捷、路虎、奔驰、宝马等数十家世界知名品牌汽车制造商授权的车模企业却因为商标印制及合同格式文本不规范等问题, 被挡在世界杯市场外。
为此, 该局及时启动 “一企一策”帮扶计划, 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 “会诊把脉”, 对症下药。诏安县工商局通过行政指导, 引导 该企业健全 ...
篇三:红盾护农工作调研文章
安徽农 学通报 , Anhui A . Sei. Bul1 . 2012, 18( 05) 红河州农业科技发展现状及对策探讨 李 勇 成 ( 云南省红河州农科所 , 云南蒙 自 661100 ) 摘技术引进,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人才的引进、 培养和使用,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要:
通过调研红河州农业科技发展现状、 存在问题, 分析 了“ 十二五” 农业科技发展环境, 提出了加快科技攻关和 实施项 目带动战略 , 奠定发展基础 等对策措施 。
关键词:
农业科技 ; 发展对策; 红河州 中图分类号F303. 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 — 7731(2012)05 — 08 — 02 1红河州农业科技发展现状 红河州农业科技工作紧紧围绕农业增效 、 农 民增收、
农村稳定这个奋斗 目标 , 以市场为导向, 以结构调整为突 破 口, 以推进产业化为手段 , 立足本地资源优势 , 开拓进 取、 扎实工作 , 取得了一批有影响的成果 , 提高了农业和农 村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 促进了全州农业的持续发展。
1. 1科技人员基本现状红河州现从事种植业 的科技人 员 1991人 , 其 中 :
专业技 术干部 1760 人, 技术工 人 231
人 ; 在专业技术干部 中, 大学 以上学历 457 人、 大 专学历 891人 、 中专及 以下 412 人 ;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29 人、 中 级职称 942 人 、 初级职称 572 人; 35 岁及以下 507 人 , 36 至 5O岁 1 013 人 、 51 岁及以上 240 人。多年来 , 红河州农业 科技队伍 , 在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是富 民强 州的重要支撑 , 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 带 , 是直接面向农民开展农业技术服务的农技推广 主体 ,
为农村发展、 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发挥了巨大作用。
1. 2 育种成 果及推广应用成 效( 繁) 育研究 , 以高产、 优质、 多抗为 目标 , 选育推广了一批 在省内有影响 的农作 物新 品种 ( 组合 ) , 有力地促进 了红 强化农作物 良种的选 河州“ 十一五” 农业生产发展。2006 —2011 年。
以红河州 农科所为代表的科研单位 自主选育通过云南省农作物品 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 含特审 ) 的优质水稻、 高产杂交玉米 新品种 1 9 个 , 通过省级鉴定的杂交水稻不育系 2 个 。其 中, 省审品种 8 个 , 即红稻 6 号 、 红香软 7 号 、 红稻 9 号 、 泸 优 1 号、 泸优 668、 红单 4 号 、 红单 6 号、 红单 8 号 ; 特审品 种 11 个 , 即杂交玉米 :
红单 5 号、 7 号、 9 号、 10 号 、 11 号,
水稻品种 6 个 ; 杂交水稻不育 系 2 个 :
“ 籼型不育系红 1
A”和“抗病籼型三系不育系红2 A” 。经鉴定 , 专家组一致 认为, 全部考核指标均达到和超过 国家不育系标准 , 达国 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 , 在我省州市级科研单位 中提供不育 系鉴定属首次。
自育品种 :
“红优 1 — 7 号系列”优质稻、 “ 红单 3 ~ 9 号 系列”杂交玉米 , 成为农 民增产增收的亮点。2006 ~ 201 0 年, 自育优质香软米“ 红优 系列” 新 品种在州内示范推广 面积 11. 40 万 hm
, 平均 单产 535. 04kg/ 667m , 总产 量 91502. 54 万 kg, 比滇屯 502 平均 667m 2 增产 37. 76kg, 新 增稻谷 6457. 72 万 , 新增总产值 18081. 6 万元 ; 自育杂 交玉米新品种“红单系列 ”在州 内示范推广面积 12. 25 万 hm , 平均单产 472. 4kg, 总产量 86803. 5 万 kg; 针对我州边 疆海拔 1300 ~1 700m 的老籼 稻区 自育 的常规稻新 品种 “ 红阳 2 号、 3 号 ” 示 范推广面积 1. 28 万 hm
, 平均单产 528. 27kg, 新增 总产量 1 434. 75 万 kg, 新增 产值 2869. 5
万元 。
1. 3统等重大农业科技措施测土配方施 肥面积 83. 58 万 hrn2; 累计举办各 类培训班 3412 期次、 培训会 3024 次 , 培训技术骨干 27110 人次、 培 训农民 433770 人次、 培训营销人员 2546 人次 ; 发放资料 96. 44 万份 ; 开展广播宣传 7694 次、 报刊简报 3104 条、 墙 体广告 (条 、 横幅) 13220 条、 网络宣传 813 条 ; 组织科技赶 集 635 次 , 涉及 1713087 户农户, 覆盖 1 0 4 26 村庄。通过各 种形式 的宣传培训 , 使测土配方施肥家喻户晓, 做到了测 土配方施肥技术宣传到村、 培训到户 、 指导到田, 极大地提 高了测土配方施肥各项技术的普及率和入户率 , 确保了项 目的顺利实施 。应用电脑农业专家系统 , 累计推广面积 7 万 hm
, 平均 667m 增产 26. 31kg, 总增产 2762. 55 万 kg。
沃土工程推广面积 41. 73 万 hm
。其 中, 秸秆还田 27. 94 万 hm
, 种植传统绿肥 3. 68 万 hm
、 油肥兼用兰花籽 1 . 3O 万 hlIl2、 菜肥兼用绿花籽 7. 69 万 h玎 1 2, 水生绿肥 1. 12 万 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 补钾工程、 电脑农业专家系 2006 — 2011 年 , 全州 累计推广 hm 。通过实施该项 目, 既改 良了土壤培肥了地力, 又增加 了经济收入。
1. 4围绕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 。
强化生物技术在农业 上的应用研究积极开展生物药材 、 花卉、 果树等方面 的 作者简介:
李勇成( 1968 一 ) , 男, 云南建水人, 高级农艺师, 从事农作物育种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收稿日期:
2012 — 02 — 02 万方数据
安徽农 学通报 , Anhui Agri. Sei. BulL 2012, 18( 05) 9 组培开发 , 开发产 品 50 余个 , 先后培育了满天星、 铁皮石 斛 、 红掌、 兰花、 香 芋、 脱毒马铃薯 、 大黄藤 、 驱蚊 草、 桅 子 花 、 香蕉、 史密斯桉树等组培苗供生产上大面积推广应用。
1. 5围绕科技服务体 系建设 。
强化农业综合测试 中心和 农产 品质量监督站职能作用 完成土壤分析、 肥料质量监 测、 作物养分测定及营养分析 、 农 田环保及水质分析等样 品7490 个 , 提供有效数据 40445 组 。积极参与州农业 局 组织 的“红盾” 护农宣传及州县技术监督局组织 的肥料质 量抽查工作 , 抽查肥料样品, 配合技术监督及工商管理部 门对生产和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和经营户进行查处。
2存在 问题 红河州农业科技工作虽然取得 了一些成绩 , 但也存在 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
一是科技经费投入不足 , 制约了 优质优势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速度 ; 二是农业科技创新能 力不够强劲 , 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与储备仍然不足 ; 三是原 创性科技成果偏少 , 争取到的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 目 数量 少; 四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 五是农业科技对生产 的贡献率偏低 , 先进适用 的生产技术引进推广速度慢 , 农 民科学种 田水平参差不齐; 六是本州南部与北部 间发展不 平衡 , 差距扩大; 七是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 , 农业科技投 入不足, 缺乏投入的长效机制 , 农业科技体制也不适应新 形势的要求 ; J k是农业科技人员数量不足, 素质不高 , 特别 是县乡两级, 一方面生产上需要大量技术推广人员, 另方 面又因经费、 编制、 使用等因素造成学农的大中专毕业生 就业率低 ; 九是农业科技人员的培养 、 培训和再 教育机制 仍不完善。
3农业科技发展环境分析 尽管我州农业科技面临着多重压力和严峻挑战 , 促进 农业生产上新台阶的制约因素越来越多 , 保持农 民收入较 快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 ,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 高, 但总的来讲 , 农业科技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 因素也 在增多。
3. 1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 三农” 工作 。
农业科技工 作正面临着一个 良好的发展机遇创新驱动 , 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 , 突出农业科 技创新重 点、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 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 、 着力 抓好种业农业科技创 ; 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 , 大力发展 党中央明确:
依靠科技 农业社会化服务 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 ; 加强教 育科技培训, 全面造就新型农业农 村人才 队伍 ; 改善设施 装备条件 , 不断夯实农业发展物质基础 。这些政策措施 的 制定 , 为今后农业发展指 明了方向, 必将促进农业科技工 作更快更好发展 。
3. 2求 日益旺盛, 给农业科技工作带来 了广 阔的发展空间。
3. 3红河州农业科技发展具备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社会 发展空间广阔农产品多样化 、 优质化 、 安全化的需 环境首先 , 农业科技装备条件不断改善, 已产生了较丰 富的科技积累; 科研、 推广人 事制度改革迈 出了可喜 的步 伐 , 开发、 服务功能逐步增强; 多元化崭新的农业科技工作 局面正在逐步形成。其次 , 红河州与省 院( 校) 、 与省 内外 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十分活跃 , 农业科技政策逐步完善 , 全 州“ 科技兴农” 的 良好氛 围正在形 成。此外 , 随着人 口增 长、 耕地减少 , 资源环境问题与满足 日益增长的消费之间 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实现农业高效与持续发展相统一是全 州农业科技工作的重大课题和历史责任。因此, 依靠科技 进步 , 提高资源利用率、 土地产 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 提高农 业生产的整体效益, 加强农业科技体系的 自身建设 , 增强 科技竞争力 , 推动农业科技革命 已成为解决我州诸多农业 问题的根本 出路和希望所在。
4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对策措施 4. 1工作思路坚持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 思想为指导 , 树立和践行科学发展观, 全面认真贯彻今年 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认真贯彻省州党委 、 政府农业农村工 作 的战略部署; 适应新形势 , 以科技创新推动现代农 业可 持续发展为使命 ; 以改革促创新 , 以创新谋发展, 重点 突 破 , 服务“三农 ” ; 提 高 自主创新能力 , 坚持 “加强技术创 新 , 发展高科技 , 实现产业化” 的科技方针 , 加大成果转化 与推广力度 , 强化农业创新研发 , 构建创新平台载体 , 优化 人才队伍建设 ,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 创优完善科学管理 , 全 面提高创新能力 , 奋力推进农科所各项事业的跨越发展;
按照稳粮保供给、 增收惠民生、 改革促统筹 、 强基增后劲的 基本思路, 争取为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为农业增效 、 农 民增收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4. 2具体措施 4. 2. 1加 快科技攻关和技术引进 , 提升科技创 新能力 ( 1) 围绕发展优势产业搞好科技攻关和技术引进。组织 科技力量抓好优质品种选育 、 节本增效 、 生物技术与种子 工程、 农业综合开发与集约化 、 无公害绿色食 品开发等方 面的研究开发, 高度重视技术和成果的引进、 消化 、 吸收,
实现农业科技年年有创新 , 时时有贮备 , 为科技成果转化 为直接生产力打下坚实基础。结合红河州实际, 以“ 十一 五” 期间市场认可的“ 红优” 系列优质稻、 “ 红单 ” 系列杂交 玉米新品种为基础, 加大创新力度 , 促进在研课题 向“ 专、
精、 特、 新” 方向发展。(2)多层次全方位促进农业科技的 推广应用。以良种 、 节本增效为重点。通过实施农业科技 提升示范行动, 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组装 配套、 示范 和推广应用。(3) 努力提 高农业劳动者科技素质。组织 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 , 广泛宣传先进适用的 农业科学技术知识 , 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掀起学科学、 用 科学、 提高科技文化素质的热潮。团结带领全州科技人员 进一步解放思想 , 更新观念 , 敢于打破常规, ( 下转 55 页) 万方数据
18 卷O 5 期 牛心爱等花后剪叶对夏大豆单株生产性能的影响 55 3结论 与讨 论 ( 1)大豆籽粒干物质的 95%来 自光合产物 , 叶片是植 株合成光合产物的主要器官 , 因而植株绿叶面积 的大小,
直接影响着其光合生产力。
(2) 大豆籽粒产量构成有单位面积株数 、 单株荚数、
荚粒数 、 百粒重 4 个因素 。对一个品种而言, 密度在一定 的土壤肥力和栽培条件下有一个较适宜的范 围, 荚粒数在 遗传上是 比较稳定的 , 百粒重相对来 说变异较小, 单株荚 数是变异较大的因素。试验表明, 夏大豆开花后至鼓粒初 期剪叶皆会使单株荚数 减少 , 从而影 响单株粒数、 单株粒 重下降 , 致使产量 降低。单株荚数、 粒数和粒重降幅早剪 叶 > 晚剪叶 , 全剪叶 > 剪上部叶 > 剪下部叶。延长 中上部 叶片功能期 , 提高叶片的生理功能是获取较多光合产物的 有效途径 。
(3) 大豆开花结荚期的管理措施和气候条件会影响 中上部叶片 的生长 , 需加 以注意。如果 大豆生育期间叶 片, 因冰雹或病害 、 虫害等不利环境因素影响造成伤害, 应 及时通过施肥、 灌水和叶面喷施植物生长促进剂等措施 ,
促新叶生长, 延长叶片功能期。
( 4) 改变作物源库 比, 就打破了源库间的平衡。在植 株生长发育的动态变化 中, 会通过 自身 内部代谢 调节 , 在 某一代谢水平上建立起新的平衡。通过剪叶处理 可以人 工模拟各种株型, 寻找最佳高产株型; 还可以判断大豆生 育过程长势的强弱, 预报减产 幅度, 及时采取相应的促控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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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董 钻, 那桂秋, 王荣先, 等 .大豆叶一粒关系:
的研究[ J ] .大豆 科学 , ...
篇四:红盾护农工作调研文章
附件 睢宁工商局 2009 年睢宁工商局 2009 年红盾护农 行动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红盾护农为深入开展 2009 红盾护农、红盾维农工作,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推动全县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即将实施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为指导,以停收“两费”为契机,结合我县农资市场实际,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2009 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要求,强化落实转型期工商管理工作职责,以拉练工作法开展大练兵,整合力量,集中查处、统一办案,充分发挥县局指挥协调的作用,有效调动属地监管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高效能、高质量地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计划、归口指导、从严查处、定期公示的原则,确保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管工作。形成县局与分局上下联动,既密切配合又相互督促的监管工作新机制。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落实好工商分局辖区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提升我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水平,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 2009 红盾护农、红盾维农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农资商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曹
莉
睢宁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杨
轩
睢宁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颜
杰
睢宁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
春
睢宁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杨
光
睢宁工商局局长助理 、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睢宁工商局市场合同科。
办公室主任:杨光(兼)
副主任:王庆华
睢宁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 高继宁
睢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汪媛媛
睢宁工商局法制科科长
成
员:各基层分局、机关各科室(队)
、各协(学)会负责人。
局长助理杨光同志负责牵头组织,县局以市场合同科为
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的牵头部门,负责全系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督导检查并具体组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协助统一抽样。县局将组织行政督察队、纪检监察室对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进行督察。
五、工作任务 以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 2009 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为指导,认真落实周伯华局长“创新红盾护农机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指示要求。为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的统一,增强开展红盾护农、红盾维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转变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强农惠农行动,查处坑农害农行为。
(一)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 (一)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 1、 要依法完善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记录,特 别是建立“经济户口”和质量档案,严把市场准入关。
2、要进一步增强和确立农资市场主办者、农资经营者作为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将红盾护农工作从源头抓起。
(二)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二)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对无照经营农资商品的坚决予以取缔,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净化全县农资商品市场。同时,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坚决防止不落实甚至推
诿塞责等现象发生。
(三)抓好案件查处工作(三)抓好案件查处工作
对不合格商品的经销者应立案查处。监测情况及有关案件处罚信息由市场合同科统一汇总,要区分农资商品品种监测范围和批次等数据,定期向社会发布商品质量监测和案件处罚结果以及消费提示,要通过对大要案的查处和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有力震慑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生产、经营者。
(四)推行农资企业诚信建设 (四)推行农资企业诚信建设 积极引导农资行业自律,依法推介一批质量、信誉好农资经营企业为“农资商品示范店” ,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科学选购。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予以警示和限制整改,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信用差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
(五)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的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红盾护农、红盾维农和农资打假等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9 年 3 月中旬)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9 年 3 月中旬)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红盾护农工作要求,
专题调研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研究部署农资监管、农资监测和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工作。
2、举行 2009 红盾护农、红盾维农工作启动仪式。请分管工商工作的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县电台、电视台和新闻媒体参加,进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使 2009 红盾护农、红盾维农工作轰轰烈烈、有声有色地开展。
(二)
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 (2009 年 3 月下旬至 6 月底)
(二)
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 (2009 年 3 月下旬至 6 月底)
根据农资市场现状,切实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搞好农资监管、农资监测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工作。
(三)第三阶段:检查落实阶段(2009 年 7 月上旬)
(三)第三阶段:检查落实阶段(2009 年 7 月上旬)
针对当前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对有效的做法的经验,积极进行推广。在检查落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 2009 年下半年红盾护农工作。
六、工作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县局市场合同科根据检测要求, 在抽样程序、 检测要求、判定标准、监测结果等方面做好指导,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监测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和行政督察队要全程跟踪监测活动,切实加大对监测工作在法定程序内开展,监测结果和案件查处情况全部向社会公示等行政督察的力度,确保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都能按照规定有序、有效地进行。
(二)
、统一计划,安排监测工作 1、县局以市场合同科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的牵头部门,负责全系统监测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督导检查。根据上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拟定农资监测工作计划,确定农资监测的品种范围、监测场所、时间安排、达到的批次要求等。
2、按照国家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规定,除上级部门的定向监测工作以外,进行不定向监测时,须报请分管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局长批准后,加盖商品质量监测备案专用章,再组织统一抽样。未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法制机构不对案件进行核审、签字。
3、按照《产品质量法》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规定不得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
4、监测所须样品,按被检查人进货价格购买,检验不进行破坏性测试且对样品质量不造成实质影响的,经过被监测人同意,可以由被监测人无偿提供。无偿提供的样品,检测合格的,退回被监测人;检测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为了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做好 2009 年度的检测工作,使农资检测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制定监测计划。
1)重点监测的品种:肥料、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种子。
2)监测时间安排:肥料在 3-4 月份,农用机械在 5 月、7 月份,种子在 3 月、6 月份,农药在 4 月、6 月份进行。
(具体时间待定)
3)监测的批次:各分局对肥料抽 3-5 个批次,农药 2-5个批次;大队、消保对农用机械抽 3-5 个批次,种子 3-5 个批次。
4)各单位应将抽检的品种、批次交由市场合同科统一送检,监测单位由县局领导确定。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要依法公示, 及时预警, 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5)抽检品种、时间和经费由县局统一协调安排和支出。
(三)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管理 认真落实“两票两账” 、 “一书一卡”制度;实施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承诺制度,签订并公示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承诺书” ,监督其使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 。
(四)发挥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和农资销售示范店的引领作用 落实和规范农资销售示范店的经营行为,发挥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的监督作用。
(五)狠抓案件查处工作
对不合格商品的经销者应立案查处。对不合格商品的经销者应立案查处。为整合办案资源,查处的具体程序是:发现案源,由市场合同科扎口统一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局长签批,按照局指导协调兼顾基层分局属地管辖的原则,由分管局长指定机关一名人员和基层分局一名人员联合办理。案件调查终结后,办案人员将所有材料报“红盾护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讨论后确定具体的处罚决定。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运用自由裁量权时要参照《睢宁工商行政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实施办法》办理。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对于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相同的同类主体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相同。遵循公平、公正、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综合裁量。
附:具体的自由裁量标准附:具体的自由裁量标准
具体的自由裁量标准
具体的自由裁量标准 A、违反(商标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令第 358号)一百一十一、(商标法)第四十五、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处非法经营额 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二倍以下的罚款。
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
(1)按非法经营额:
1、经营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处以 10%以下的罚款; 2、 经营额在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处以 10%至 15%的罚款。
3、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虽不足上述数额但有危害后果的,处以 15%至 20%的罚款。
(2)按非法获利:
1、一万元以下的,处以一倍的罚款; 2、一万元以上或虽不足上述数额但有危害后果的,处以一至二倍的罚款。
一百一十二、(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
一百一十二、(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
冒充注册商标或者违反商标法第十条有关“禁用标志”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处非法经营额 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 2 倍以下的罚款。
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
(1)按非法经营额:
1、经营额在一千元以下的,处以 5%以下的罚款; 2、 经营额在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 处以 5%至 10%的罚款;
3、经营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虽不足上述数额但有危害后果的,处以 10%至 20%的罚款。
(2)按非法获利:
1、2 万元以下的.处以一倍以下的罚款; 2、2 万元以上或虽不足上述数额但有危害后果的,处以一至二倍的罚款。
一百一十三、 《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一百一十三、 《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销售未经核准注册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商品的, 处以非法经营额 l0%以下的罚款。
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
1、经营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处以瓢以下的罚款; 2、经营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处以 5%至 10%的罚款。
一百一十四、 《条例》第五十二条
一百一十四、 《条例》第五十二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三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
(1)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或者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1、主观过失的,处以非法经营额一倍以下的罚款,非
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主观故意的,处以非法经营额一至二倍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三万至五万元的罚款; 3、主观故意并且造成被侵权人严重损失,处以非法经营额二至三倍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五万至十万的罚款。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或者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l、处以非法经营额一至二倍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三万至五万元的罚款; 2、造成被侵权人严重损失,处非法经营额二至三倍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五万至十万的罚款。
B、违反产品质量行为的行政处罚 B、违反产品质量行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八十九、第四十九条
八十九、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
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具体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
1、货值金额在五万元以下的,处以一倍罚款; 2、货值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处以一至二倍的罚款; 3、货值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以二至三倍的罚款。
九十、第五十条
九十、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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