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怎么撤销4篇根治欠薪怎么撤销 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XXX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根治欠薪怎么撤销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根治欠薪怎么撤销
21 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根据 XXX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XXX 发〔2021〕5 号)要求,决定在我公司开展 2021 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 2022 年春节前力争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作出贡献。
二、行动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主要包括:
一是加快核实办理上级部门转办的欠薪举报投诉,做到案结事了。
二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
三是全面排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
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等情况,坚决落实“三个严禁”(即严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严禁因欠薪引发 50 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严禁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扎实推进集团公司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四是全面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摸清欠薪问题底数,建立欠薪问题工作台账,列出任务清单,一案一策,逐一制定清欠方案,明确责任人、清欠措施、解决时间,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欠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集团公司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 副组长:XXX
党委委员、副总裁 XXX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X
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XXX
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
XXX
董事、副总裁 成
员:XXX
总裁助理
XXX
综合管理部部长
XXX
财务管理部部长
XXX
XXX 公司董事长
XXX
XXX 公司董事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XXX,X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 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具体工作,下设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抽调。
四、行动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从 2021年 11月9日开始至2022年春节前结束,分宣传动员、重点摸排、督查问责三个步骤进行,每阶段不分时间节点,同步推进、交叉实施。
(一)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根治欠薪良好氛围。组织集团有关部门(子公司)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根治欠薪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此项工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深入企业、工地广泛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政策宣传活动。突出《条例》《劳动法》等法规的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深入排查,稳妥化解欠薪隐患。各有关部门(子公司)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结合公司欠薪形势特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一金七制度”的落实),组织对集团公司续建和 2021 年新开工建设以及已竣工但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项目逐个进行梳理,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
解。精准排查历史欠薪举报投诉等情况,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2021 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 2021 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 2022 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各有关部门(子公司)于 11 月 23 日前完成梳理排查工作,并将本部门(公司)的梳理排查工作形成台账,按照工程项目性质分别填入《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附件 1)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附件 2),报送集团公司(径送 XXX 办公室)。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改任务应当在 12 月 20 日前全部完成。
(三)严格督查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对有关单位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核验,督促项目及其有关单位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等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决判决执行到位,确保根治欠薪工作落地见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子公司)要坚持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部门(公司)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于 11 月 23 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子公司)要强化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化解欠薪风险,坚决防止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同时,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
(三)强化源头治理。要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子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因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实行欠薪案件责任倒查,推动源头治理。
请 XXX 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做好材料报送和专项行动
总结工作:1.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前报告本部门(子公司)专项行动进展情况;2.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于 2021 年 1 月 17 日前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和《2021 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附件 3)。
将上述涉及的相关材料报送 XXX 公司(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电子邮箱:XXXXXX。
附件:1.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
2.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 3.2021 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
-7- 附件 1 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 报送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所属行业
项目 名称 项目 地址 建设单位 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人 联系 方式 施工总承包企业名称 称 劳务分包企业名称 使用农民工人数(人)
)
是否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施工现场是否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牌 是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户 施工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 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是否实行总包单位直接通过工资专户向农民工代发工资
是否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 保 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人)
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万元)
监管 管 单位 位 监管责任人 人 是否签订无欠薪承诺书 书 备注 是否免缴存 存 是否采用保函 存储金额(万元)
合计
(实行数量)
(签订数量)
(设立数量)
(开设数量)
(采用数量)
(存储总额)
(实行数量)
(实行数量)
(实行数量)
(签订数量)
说明:1.备注中要注明在建、停工等情况;
2.所属行业填写: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其他;
3. 监管单位、监管责任人填写: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4. XXXXX 汇总本公司台账后报市治欠办。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8-
附件 2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 报送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号
所属行业 业
项目名称 称 项目地址 投资建设主体单位 建设单位是否为自治区部门、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人 联系 系 方式 式 施工总承包企业名称 称 劳务分包企业名称 使用农民工人数(人)
)
是否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施工现场是否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牌 是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户 施工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 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 是否实行总包单位直接通过工资专户向农民工代发工资 是否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 保 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人)
)
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万元)
是否拖欠工程款 款 拖欠工程款金额(万元)
监管 管 单位 位 项目监管责任人 人 是否签订无欠薪承诺书 书 备注 注 是否免缴存 存 是否采 用保函 存储金额(万元)
合计 计
(自治区级数量)
(实行数量)
(签订数量)
(设立数量)
(开设数量)
(采用数量)
(存储总额)
(实行数量)
(实行数量)
(实行 数量)
(拖欠项目数量)
(签订数量)
说明:1.政府投资(补助)形式指政府投资资金、购买、出让、收购等形式;
2.备注中要注明在建、停工等情况;
3. 所属行业填写: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其他;
4.监管单位、监管责任人填写: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5.XXX 汇总本公司台账后报市治欠办。
-9-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3 2021 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 制表单位名称(盖章):
制表时间:
检查用人单位情况 拖欠工资情况 处理情况 行政处理处罚 涉嫌犯罪案件 用人 单位 户数 (户) 涉及 职工 人数 (万人)
用人 单位 户数 (户) 涉及职工 人数(万人) 涉及金额 (万元) 立案 (件) 通过协调等非立案方式解决 (件) 追发工资及 赔偿金人数 (万人) 追发工资及赔偿金(万元) 责令改正(件) 行政处理决定(件) 行政处罚决定(件) 移送 公安 机关 (件) 公安机关立案 (件) 其中:农民工人数(万人) 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万人)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农民工 合计 其中:农民工 甲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计 1
建筑企业 2
加工制造企业 3
校外培训机构 4
其他用人单位 5
其他情况:1.检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共
个,查实存在欠薪项目
个(拖欠工资
万元,涉及
万人);2.检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共
个,查实存在欠薪项目
个(拖欠工资
万元,涉及
万人);3.检查国企项目共
个,查实存在欠薪项目
个(拖欠工资
万元,涉及
万人);4.公布欠薪严重违法单位数:
户,列入欠薪“黑名单”
件 单位主要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1.情况统计包括立案和通过非立案方式处理的欠薪问题;
— 10 —
2.国企项目指中央和地方监管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标段);
3.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和国企项目有重合的分别单独统计。
— 11 —
— 12 —
篇二:根治欠薪怎么撤销
省工程 建设 项目落实根治欠薪制度承
诺
书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现郑重承诺:
一、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实用工实名登记,建立完用工管理台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配备劳资专管员。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二、全面落实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
三 、全面落实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 发 制度。分包单位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工资委托支付协议,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单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 3 年。
四、全面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
五、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施工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并悬挂根治欠薪宣传横幅,省市县三级投诉举报电话横幅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手机号横幅。
六、全面落实按项目参加工程保险。施工总承包单位按项目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以上各项制度如不落实,承担 相应责任。
承诺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盖章):
劳务分包单位(盖章):
承
诺
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劳务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承诺一式三份,项目部留存一份,另两份交由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备案。
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根治欠薪制度
承
诺
书
篇三:根治欠薪怎么撤销
mdash;1— 附件 广东省“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核处指南(试行)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1
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已支付完毕。
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并在线索办结前已将全部欠薪支付完毕。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经 XXXX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查处,XX 公司已于20XX 年 X 月 X 日将上述欠薪支付完毕。2021 年 X 月 X日,XXX 在接受 XXXX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询问时称欠薪已全部支付完毕。
针对留言问题进行回应,事实逻辑清楚,包含涉案单位(项目)和反映人劳动关系等基本信息,准确定性是否欠薪,核实处置情况要与核处结论相吻合,具体承办单位应向反映人核实是否已支付。
用人单位仅支付部分工资时,如劳资双方就剩余款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达成一致,应以序号 5“协调等非立案方式处理,已支付完毕或达成还款协议”作为核处结论;如未达成一致,需要得到明确处理结论后方可提交办结。
2
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准备或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处理后,因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或已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XX 市 XX 区人社局已于 20XX 年 X 月对 XX 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要求该单位补发上述工资。因该单位逾期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目前该案正在 XX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中。
准备申请强制执行的,说明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申请强制执行的日期。
已申请强制执行的,说明受理法院及受理日期。
人民法院已裁决强制执行的,说明裁决日期。
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因用人单位无可执行财产等原因执行不能,应以序号 8“仲裁裁决、司法判决和有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难”问题作为核处结论。
如人民法院裁决不予强制执行,应根据裁决书,重新整理资料后再次申请。
—2—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3
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
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处理后,因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限期整改指令)或拒不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接收并立案。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XX 市 XX 区人社局已于 20XX 年 X 月对 XX 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或限期整改指令),要求该单位补发上述工资。欠薪单位 XX 公司拒绝支付工资,该行为已涉嫌犯罪,XX 市 XX 区人社局已于 20XX 年 X 月 X日将本案件移交公安机关,XX 公安机关已于 20XX 年 X月 X 日立案。
因被反映单位欠薪后拒不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而作为欠薪逃匿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也按此结论提交办结。
案卷移交公安机关后,因缺乏证据等原因公安机关未予立案的,不能按此核处结论提交办结,应继续按序号 1 或 2 的指南办理,或在补充证据后再行移送。
如人民法院裁决不予强制执行,应根据裁决结果,重新整理资料后再次申请。
4
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准备或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符合序号 2“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准备或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序号 3“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两种结论的适用情况。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XX 市 XX 区人社局已于 20XX 年 X 月对 XX 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要求该单位补发上述工资。因该单位逾期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目前该案正在 XX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中。因 XX 公司欠薪行为已涉嫌犯罪,该案件于 20XX 年 X 月 X 日移交公安机关。
—3—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5
协调等非立案方式处理,已支付完毕或达成还款协议。
经查确实存在欠薪,通过协调,用人单位已足额支付工资。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经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协调,XX 公司已于 20XX年 X 月 X 日将上述欠薪支付完毕。2021 年 X 月 X 日,XXX 在接受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询问时称欠薪已全部支付完毕。
核实处置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向反映人核实是否已支付。
如果经协调,只支付了部分工资,在平台办结反馈信息“解决欠薪人数”及“欠薪金额”中按实际发放工资人数和数额填写;如尚未支付工资,在平台办结反馈信息“解决欠薪人数”及“欠薪金额”中填“0”。
违法行为发生或终止时间超过2年的欠薪问题线索,如通过协调已支付工资或达成还款协议,建议以此结论提交办结。
经查确实存在欠薪,通过协调,用人单位已与反映人达成一致,约定还款日期,并需告知反映人,如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反映人可再次向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反映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经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协调,XX 公司与反映人 XXX 达成一致,于 2021 年 X 月 X 日前将上述欠薪支付完毕。20XX 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已告知反映人 XXX,如 XX 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可再次向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反映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4—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6
应当或者已经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已告知反映人。
经调查存在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争议等情况,反映人尚未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应当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诉求。
经查,用人单位主张因反映人 XXX 在工作期间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应扣发工资 XXX 元;反映人 XXX认为应足额发放工资,现用人单位与反映人 XXX 就工资的具体数额存在较大争议(或者用人单位与反映人之间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较大争议等等)。20XX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向 XXX 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应通过劳动争议程序处理,反映人表示接受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的解释和告知,同意通过劳动争议程序处理。
具体承办单位应充分调查后,确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才能按此结论提交办结。同时,要掌握双方争议焦点,在填写核实处置情况时要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争议的核心内容。
反映人明确拒绝劳动争议程序的,不能按此核处结论提交办结,应加强协调处理。既拒绝劳动争议程序又拒绝协调或协调不成功的,可按序号10 核处结论提交办结。
反映人已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立案。
经查,XXX 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就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事向 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案号为:……,并于 20XX 年 X 月 X 日裁决该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XXXX 元)。20XX 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向 XXX 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应继续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应在平台核实处置情况中说明受理仲裁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名称及时间。
已有仲裁结果,应在核实处置情况中说明。
—5—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7
应当或已经提起诉讼的,已告知反映人。
应当提起诉讼指反映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结果,尚未提起诉讼的情况。
经查,XXX 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就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事向 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案号:……),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 20XX 年X 月 X 日下达仲裁裁决书,裁决认定该单位不存在拖欠 XXX 工资行为/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案号:……)。XXX 对仲裁决定不服。
20XX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向 XXX 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诉求应通过诉讼程序办理。
对于反映人既可以通过行政程序又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其诉求的情况(如反映人持有用人单位欠条,但尚未提起诉讼),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不得以“符合人民法院立案条件”为由,要求反映人必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反映人已经提起诉讼的,无论人民法院是否已做出判决,以此核处结论提交。
经查,XXX 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就 XX 公司拖欠工资一事向 XX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X 人民法院于 20XX年 X 月 X 日下达判决该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 XXXX元)。20XX 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向 XXX 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应继续通过诉讼程序办理。
诉讼后已有判决结果,应在核实处置情况中说明。
8
仲裁裁决、司法判决和有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难”问题。
人民法院已对仲裁裁决、司法判决进行强制执行,但因用人单位无可执行财产等原因执行不能,反映人尚未收到工资。
经查,XXX 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就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事向 XX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X 人民法院于20XX 年 X 月 X 日判决该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 XXXX元,并于 20XX 年 X 月 X 日裁决强制执行,但因用人单位无财产执行不能。
在核实处置情况中注明执行裁定书文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决定书文号。
9
经查不存在欠薪情况。
经过调查取证,确有充分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不存在欠薪问题。
经查,未发现 XX 公司存在拖欠 XXX 工资问题。20XX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告知反映人上述调查情况,反映人接受告知。
如反映人不认可调查结论,应告知其救济途径。
反映人反映问题时存在欠薪,但用人单位在承办单位接到本线索前已补发工资。
在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开始调查本线索前,XX 公司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通过银行转账(或微信、现金等)形式足额支付反映人 XXX 全部工资。
—6—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10 无效线索。
反映人提供的信息无法锁定具体的用人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
经多次向反映人了解情况,反映人不能提供可以锁定具体用人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导致调查协调无法开展。20XX 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告知反映人可在掌握具体用人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后另行反映,反映人接受告知。
选择核处结论为“无效线索”应格外慎重,必须符合相应的适用情况,必须做好对反映人的沟通解释工作,沟通情况应在“核实处置情况”中体现。
通过各种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反映人和被反映单位,导致调查工作无法开展。包括反映人电话无法接通、被反映单位的用工所在地和注册地均无人值守、被反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责人无法联系等具体情形。
20X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经 X 次拨打反映人和被反映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且经工作人员 X 次实地走访,被反映单位的用工所在地和注册地均无人值守,无法开展调查协调工作。现有材料无法证明欠薪问题。
选择核处结论为“无效线索”应格外慎重,必须符合相应的适用情况。反映人和被反映单位的电话都要多次拨打,原则上分别不少于 5 次,拨打电话时间跨度应在三天以上。
既要拨打电话也要上门实地核查,...
篇四:根治欠薪怎么撤销
录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2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9三、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21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24五、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 ……………………38六、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45建设单位立项审批、落实资金、办理工程担保等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按要求缴纳工资保证金(留存相关凭证备查)办理项目施工许可(备案)等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签订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建设单位按规定和约定拨付工资性工程款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共同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采集、编制实名信息,及时上传至实名制管理平台现场施工考勤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申办实名制工资卡保存劳动合同保存职工名册保存考勤记录收集银行代发流水等凭证归档制作实名管理、工资支付书面台账(备查)每月足额核算工资,并编制工资表每月汇总考勤或工作量公示考勤、工作量及核算的工资委托银行足额支付工资,受托银行代发有异议再次核算制作维权告示牌并设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六项制度落实流程图1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如:•承接房屋建筑工程的企业•承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的企业•承接交通建设工程的企业•承接水利建设工程等的企业◆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行业其他企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缴纳对象2
二、区域统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实行设区市区域统筹制度,做到“一地缴纳,全市通用”。•在注册地所在设区市承接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在注册地缴纳•在本省其他设区市承接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在工程所在设区市市本级缴纳•在该设区市内跨县(市、区)承接业务时,不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注册地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在工程所在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一地缴纳,全市通用”。三、缴纳标准◆总承包企业不超过120万元◆专业承包、设计施工一体企业不超过60万元◆劳务分包企业不超过30万元